企業預先核準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3-04-02 06:37:4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企業預先核準申請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企業預先核準申請書

篇1

辦理程序:持股東(投資人)資格證明領取《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投資人授權委托意見》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個名稱備查) 交表 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 企業設立登記

辦理程序:出示《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

3. 前置審批

辦理程序:持股東(投資人)資格證明領取《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投資人授權委托意見》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個名稱備查) 交表 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 交存企業注冊資金

辦理程序:股東之一本人當面出示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原件填寫入資單存入注冊資金領取入資原始進賬單。

5. 辦理法定驗資手續

收費標準:注冊資金30萬元(含)以上,按注冊資金的2‰收取;30萬元以下收費600元。提供材料:根據各申辦企業情況不同,提供材料的要求也不同。

6. 工商注冊的審批、領取營業執照

填寫并提交《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材料領取《準予設立(變更、注銷、撤銷)登記(備案)通知書》5個工作日后持《準予設立(變更、注銷、撤銷)登記(備案)通知書》交費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7. 企業印章備案及刻制

辦理程序: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備案公安分局在營業執照副本上印核準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財務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鑒,收費標準:公安分局備案免費,刻章費:(此為行業規范價格,僅供參考)共計365元。

8. 企業法人代碼登記

辦理程序:領表填表提交單位公章等資料交費(辦理時限過后)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9. 稅務登記

提供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或其它主管機關核發的許可證照復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外籍人員為護照復印件一份);企業辦稅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企業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復印件一份;提供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一份;辦理新辦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還要提供營業執照所在地的街道和鄉街的名稱。

10. 開設銀行賬號

提供材料:請根據各入資銀行的具體要求為準。

篇2

前置審批:辦理完申請注冊股份有限公司預先核名后,如果公司經營的項目涉及前置審批的,你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獲得允許經營的資質。

準備申請材料:我們接下來看下申請注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材料清單:1、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的內資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發起人簽署或者由出席股東大會或創立大會的董事簽署的公司章程。3、投資各方何方資格證明。4、股東大會或創立大會會議記錄。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6、董事會共同簽署的指定委托書。7、住所使用證明。8、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對于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提交此文件)。9、驗資報告。10、許可項目審批文件。11、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12、補充信息登記表。

網提材料:準備好材料后,登-錄-工-商-局-網-站注冊賬號并登錄,按照網頁提示填寫上傳申請注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的材料,完成提交。材料提交后大約會有5個工作日的審核,審核通過后,你需要跟工商預約好提交書面材料的時間。

篇3

1.咨詢簽約 > 2.網絡查詢名稱 > 3.入資驗資 > 4.打印章程 > 5.材料受理 > 6.領取執照

內資公司創辦流程圖(不含專業性前置審批)

辦理機關:省、市、區、縣工商局

企業名稱預先登記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提交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或委托書、股東身份證明等材料

指定銀行入資

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辦理機關:省、市、區、縣工商局

企業登記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提供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材料

審批機關:公安局特行科

刻制印章

審批時限:1個工作日

篇4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國境內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及其他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注冊的企業。

第三條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方可使用,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以下簡稱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或者駁回企業名稱登記申請,監督管理企業名稱的使用,保護企業名稱專用權。登記主管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第五條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下級登記主管機關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對已登記注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要求登記主管機關予以糾正。

第六條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確有特殊需要的,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可以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一個從屬名稱。

第七條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下同)、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縣(包括市轄區,下同)行政區劃名稱。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下列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

(一)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企業;

(二)歷史悠久、字號馳名的企業;

(三)外商投資企業。

第八條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并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第九條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第十條企業可以選擇字號。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異地地名作字號,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字號。私營企業可以使用投資人姓名作字號。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營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在企業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所標明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

第十三條下列企業,可以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第十四條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企業名稱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總”字的,必須下設三個以上分支機構;

(二)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企業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并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應當使用獨立的企業名稱,并可以使用其所從屬企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再設立分支機構的,所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總機構的名稱。

第十五條聯營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聯營成員的字號,但不得使用聯營成員的企業名稱。聯營企業應當在其企業名稱中標明“聯營”或者“聯合”字詞。

第十六條企業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開業登記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合同、章程批準之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外商投資企業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準文件,以及投資者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第十八條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企業提交的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的決定。

登記主管機關核準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后,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

第十九條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經核準后,保留期為一年。經批準有籌建期的,企業名稱保留到籌建期終止。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留期屆滿不辦理企業開業登記的,其企業名稱自動失效,企業應當在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

第二十條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

(一)企業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三年的;

(三)企業因本條第(一)、(二)項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注銷登記未滿一年的。

第二十二條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無特殊原因在一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第二十三條企業名稱可以隨企業或者企業的一部分一并轉讓。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議,報原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繼續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二十四條兩個以上企業向同一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相同的符合規定的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申請的,應當由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登記主管機關作出裁決。兩個以上企業向不同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相同的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依照受理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受理的,應當由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該登記主管機關報共同的上級登記主管機關作出裁決。

第二十五條兩個以上的企業因已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而發生爭議時,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注冊在先原則處理。

中國企業的企業名稱與外國(地區)企業的企業名稱在中國境內發生爭議并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裁決時,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的原則或者本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的下列行為,由登記主管機關區別情節,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

(二)擅自改變企業名稱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

(三)擅自轉讓或者出租自己的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保留期內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保留期屆滿不按期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予以警告并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八條對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本規定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復議。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復議后拒不執行復議決定,又不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強制更改企業名稱,扣繳企業營業執照,按照規定程序通知其開戶銀行劃撥罰沒款。

第二十九條外國(地區)企業可以在中國境內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

外國(地區)企業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申請,并提交外國(地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外國(地區)企業章程和企業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外國(地區)企業申請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初步審查,通過初審的,予以公告。外國(地區)企業名稱的公告期為六個月,在此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登記注冊,企業名稱保留期為五年。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外國(地區)企業名稱后,應當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外國(地區)企業名稱登記注冊后需要變更或者保留期屆滿要求續展的,應當重新申請登記注冊。新晨

第三十條在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的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開辦的經營單位的名稱和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羌槍芾恚握氈竟娑ㄖ蔥小?/P>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施行前已經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準予繼續使用,但嚴重不符合本規定的,應予糾正。

第三十二條《企業名稱登記證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制。

篇5

為切實抓好當前工業保增長促發展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工商局〈關于推進全民創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抓好當前工業保增長促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鼓勵我縣非法人工業企業改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協調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非法人工業企業改制的指導、政策宣傳、法律法規與有關知識培訓、優惠政策的落實等工作。全縣非法人工業企業改制的有關事宜由縣政府副縣長谷文中牽頭組織協調,建立由縣統計局、縣經信局、縣房產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安監局、縣環保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公安局、縣煤炭局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全面推進我縣非法人工業企業改制工作。

二、明確優惠政策

(一)對非法人工業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予以減免。

(二)對非法人工業企業改制的各項登記費、工本費實施減免。

(三)對非法人工業企業進行公司制改造時產生的驗資費用,由縣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非法人工業企業進行公司制改造時,企業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辦理變更登記,所需交納的費用和契稅等,由稅務、國土資源、房產等部門予以明確。

(五)進行公司制改造時,免除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費用。

(六)以上優惠政策有效期至2011年11月30日。

三、嚴格改制程序

非法人工業企業改制必須嚴格履行相關程序,確保改制依法依規合程序。在下列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應提供相關資料。

(一)縣工商局。1.企業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需提交以下資料:(1)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2)全體投資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2.提交公司設立登記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4)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提交相關決議和資料);(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8)住所使用證明(新公司住所證明);(9)《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原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須經縣級審批單位書面同意);(11)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必須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原企業前置許可有效證件須經縣級審批單位書面同意)。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均由股東本人簽字。

(二)縣質監局。非法人工業企業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需提交以下資料: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2.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3.改制后企業行政公章;4.縣工商局查詢資料。

(三)其他相關變更手續(安監、質監、國土資源、環保、國稅、地稅、煤炭、食品藥品監管等)。

四、有關工作要求

篇6

報關注冊登記許可

注冊登記許可的條件

申請人申請海關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應具備下列條件:具備境內企業法人資格條件;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50萬元;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報關員人數不少于5名;投資者、報關業務負責人、報關員無走私記錄;報關業務負責人具有五年以上從事對外貿易工作經驗或者報關工作經驗;無因走私違法行為被海關撤銷注冊登記許可記錄;有符合從事報關服務所必需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海關監管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申請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

申請人確認自己符合上面所列的九項條件的,則可以準備申請材料,向海關提出許可申請。提交材料包括: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企業章程;出資證明文件復印件;所聘報關從業人員的《報關員資格證》復印件;從事報關服務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關業務負責人工作簡歷;報關服務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租賃證明;其他與申請注冊登記許可相關的材料。上述文件材料需要注意的是:

關于報關企業的名稱。海關2005年第18號公告規定:報關企業(名稱中含有“國際貨運”字樣的除外)的企業名稱中應當含有“報關”字樣。但鑒于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范國際貨運企業名稱尚需逐步實施,海關執行時暫放寬為:報關企業(國際貨運企業除外)的企業名稱中應當含有“報關”字樣。申請人提交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應當使用符合上述要求的企業名稱。如果企業已經成立,申請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則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一個符合規定的名稱,并將《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作為申請材料一同提交。

關于《報關員資格證》復印件。申請人提交的《報關員資格證》復印件持有人應當是未在海關注冊報關員的人員。如果申請人申請時《報關員資格證》持有人已經在海關注冊為報關員的,申請將不被海關受理。此時,申請人必須更換為未在海關注冊人員的《報關員資格證》復印件,或者申請海關注銷其報關員注冊后再向海關提出申請。

受理機關

受理機關為申請人所在地直屬海關或者受委托的隸屬海關。申請人應當到受理機關提出申請并遞交申請材料。

許可的實施機關是申請人所在地的直屬海關。是否準予申請人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的決定由直屬海關作出。

報關企業跨關區分支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

報關企業如需要在注冊登記許可區域以外從事報關服務的,應當依法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報關企業跨關區分支機構與設立報關企業一樣,都屬于海關行政許可事項,需要報關企業向擬注冊登記地海關提出申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報關企業都可以申請設立跨關區分支機構,它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報關企業自取得海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之日起滿2年;報關企業自申請之日起最近兩年未因走私受過處罰。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報關企業每申請一項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應當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

符合上述條件的報關企業跨關區設立的分支機構擬取得注冊登記許可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符合境內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設立條件;報關員人數不少于3名;有符合從事報關服務所必需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分支機構負責人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從事對外貿易工作經驗或者報關工作經驗;報關業務負責人、報關員無走私記錄。

報關企業認為自己符合上述設立跨關區分支機構條件的,向海關提出申請的,應當到跨關區分支機構所在地海關提交下列材料:報關企業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申請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分支機構從事報關服務業可行性研究報告;擬聘的報關從業人員《報關員資格證書》復印件;分支機構負責人、報關業務負責人工作簡歷;報關服務營業場所所有權證明、租賃證明;由報關企業注冊登記地直屬海關出具的該報關企業符合《規定》第17條的證明材料;申請設立報關企業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的其他材料。需要注意的是:

此處提交《報關員資格證書》復印件的要求與報關企業的要求一致。

報關企業申請開具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證明時,如果企業注冊資本已經超過150萬人民幣,超過部分達到規定要求,可作為分支機構設立時的增加資本。例如,報關企業的注冊資本為200萬元,其超過150萬元的部分為50萬元,超過的部分符合設立一個跨關區分支機構的增加資本規定,因此,其申請設立一個跨關區分支機構時,不用實際增加50萬元資本,海關就可以為其出具符合已增加資本50萬元的證明。

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限制

報關企業獲得許可后,可以在取得許可的直屬海關關區內各口岸地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地從事報關服務;跨關區報關企業分支機構取得許可的,應當在所在地口岸或者海關監管業務集中的地點從事報關服務。

報關企業及其跨關區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許可期限均為2年。

報關企業獲得海關行政許可后的注冊登記

根據《規定》:申請人獲得許可后,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許可經營項目登記,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90日內到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報關企業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直屬海關注冊登記許可文件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提交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報關企業與所聘報關員簽訂的用工勞動合同復印件;其他與報關注冊登記有關的文件材料。需要注意的是:

篇7

1、首先你要確定好地址,先去工商局辦理核名手來續,然后根據你的核名信息辦理其它手續。一時半會也說不清,大部分地方通用的給你說一下好了。

2、設立驗資所需資料清單: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銀行詢證函、對賬單;現金繳款單、收款收據;自然人股東簡況表;法定代表人履歷表;有限責任公司自設立登記申請書;新設公司章程;公司場所及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產權證明:產權證明或房產證復印件或購房合同);(公司領導)任命書。

3、如果找人的話:(股東身份證原件及照片各一份,會計人員身份證及會計證復印件各一份,公司名稱、經營范圍、地址、注冊資本、股東各占比例及份額、股東簽名;法定代表人及監事職務的人選;公司場所及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來源:文章屋網 )

篇8

第二,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網站下載《企業設立登記一照一碼申請書》,并按規定填寫并簽署。

第三,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

第四,公司章程。

第五,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或董事長、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

第六,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或董事長、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明。

第七,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第八,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需獲得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

篇9

第二條股權出資是指投資人以其持有的公司(以下稱“股權公司”)股權作為出資,投資于其他公司(以下稱“被投資公司”)的行為。

第三條以股權出資的投資人、股權公司和被投資公司的范圍如下:

(一)投資人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臺人士)或境內企業。

(二)股權公司是在本省(市)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

(三)被投資公司是在本省(市)登記注冊的進行改制、重組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除外。

第四條以股權出資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投資人用于出資的股權權屬清晰、權能完整,且已足額繳納;

(二)用于出資的股權應當由法定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具體評估方式另行規定;

(三)股權和其他非貨幣財產出資額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資公司注冊資本的70%;

(四)以股權出資的,應當經股權公司的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但該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以股權出資的,應當經被投資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作價。

第五條以下股權不得作為出資:

(一)未實際繳納的股權;

(二)設定質押或被法院凍結的股權;

(三)股東在章程中約定不得轉讓的股權;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其他不得轉讓或限制轉讓的股權。

第六條股權公司股權的實際繳納以股東名冊記載變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為準。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轉讓需經相關部門審批的,還需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前款股權的實際繳納未經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不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第七條被投資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或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時,股權出資為認繳的,應作為認繳的注冊資本計入公司注冊資本,待公司成立后在兩年內(投資類公司在五年內)實際繳納并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股權出資為實繳的,應提交股權實際繳納的證明文件。

被投資公司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在股權實際繳納前,股權出資部分不計入公司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

第八條股權公司的股東變更為被投資公司,可采用股權轉讓或股權劃轉兩種方式。采用股權轉讓方式的,應當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涉及國有股的,應當辦理產權交易手續。采用股權劃轉方式的,應按照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005〕239號)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用于出資的股權應當在投資人首次出資時由法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作價;評估機構應當依法進行評估,不得高估或低估作價,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在驗資報告中載明。

第十條股權出資登記包括被投資公司的設立、變更登記和股權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

被投資公司設立登記的,股權不能作為其首期出資。

申請人在申請辦理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變更登記前,應先辦理股權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投資人股權出資為認繳的,應當依次辦理下列登記:

(一)被投資公司的設立登記或者注冊資本變更登記;

(二)股權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由投資人變更為被投資公司;

(三)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投資人股權出資為實繳的,應當依次辦理下列登記:

(一)股權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由投資人變更為被投資公司;

(二)被投資公司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被投資公司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發起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

(三)全體股東(發起人)簽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應當就出資方式、股權交付的方式、期限作出規定;

(四)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驗資證明應當載明投資人在股權公司的股權持有情況和實繳情況、股權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

(六)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八)住所使用證明;

(九)《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十)以股權出資的股東(發起人)簽署的《股權出資告知承諾書》;

(十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條被投資公司辦理變更注冊資本登記,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

(三)股東(大)會決議或者股東的書面決定;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驗資證明應當載明投資人在股權公司的股權持有情況和實繳情況、股權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

(六)以股權出資的股東(發起人)簽署的《股權出資告知承諾書》;

(七)被投資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投資公司在申請變更注冊資本登記的同時增加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由股權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股權公司的出資人變更為被投資公司的證明文件。

第十五條股權公司的股東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法人備案申請表》);

(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

(三)股東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

(四)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劃轉證明,涉及國有股的還應提交相關部門證明文件;

(五)被投資公司的主體資格證明;

(六)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七)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轉讓需經相關部門審批的,還需提交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第十六條實行注冊資本分期繳納的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

(三)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由股權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股權公司的投資人變更為被投資公司的證明文件;

(六)被投資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篇10

為了繁榮XX市的XXXX裝飾材料市場,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增強企業的綜合實力。根據《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公司全體股東充分協商,謹向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設立“XXXX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申請報告。現將該中心的主要情況申報如下:

0、企業名稱:

1.企業地址:

2.從業人數:

3.負責人:

4.經濟性質:民營企業

5.注冊資金及來源:萬元;由XXX有限公司一次性投入。

6.經營范圍:

7.經營方式:設計、開發兼零售。

(一)企業申請書(參照規范文本填寫)(原件1份);

(二)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書(復印件1份),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

(三)總公司授權分公司增加道路運輸經營范圍的授權書(原件1份);

(四)總公司的章程文本(原件1份);

(五)總公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1份);

(六)總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1份);

(七)每臺車須提供以下資料:

1.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2.廣東省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報告(評定為一級,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還應提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危險廢物處理企業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還應當取得環保部門的經營許可(復印件1份,驗原件)。

4.由運營商出具安裝產品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DB44/2019《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通用技術規范》和地方計量檢定規程JIT(粵)013-2019《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要求的證明(加蓋運營商公章,復印件1份,驗原件)。

5. 運輸汽油的油罐車須提交油氣回收裝置檢測報告(復印件1份,驗原件)。

6.屬常壓罐體車,提供證明常壓槽罐車罐體符合使用要求的檢測合格證明或檢驗報告、計量報告(復印件1份,驗原件)。

7.屬承壓罐體車,提供證明壓力容器符合使用要求的檢測合格證明或檢驗報告(復印件1份,驗原件)。

8.根據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八)《深圳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檔案卡》(原件1份);

(九)駕駛員駕駛證、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從業資格證(復印件1份);

(十)押運人員、裝卸人員從業資格證(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復印件1份);

(十一)投保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提供保險憑證(復印件1份);

(十二)專用停車場地產權或租賃證明(復印件1份);

(十三)專用停車場地的照片及停車場地安裝視頻監控的照片(原件各1份);

(十四)專用停車場地詳細說明,包括用數據說明停車場面積規模是否滿足危運車輛停放要求等(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