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綜合分析研判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17 10:53:0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社區綜合分析研判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大家好,我叫xx,負責xx派出所民合警務區工作,我現在將XX年第三季度工作情況匯報一下:
一、職責履行情況。
作為民合警務區民警,我深知及時了解轄區內社情、民意的重要性。因此我經常深入社區了解社區群眾的工作情況,及時掌握我轄區治安狀況,并結合轄區治安積極分子,開展群防群治使轄區近段時間發案率下降,群眾滿意度有所提高,無重大治安隱患。
同時結合公安系統正在開展的實有人口大采集活動,積極開展入戶走訪群眾活動,了解群眾在辦理戶口遷移,小孩報生等各方面問題,及時予以解答,簡化辦事程序,盡量上門服務,避免群眾跑冤枉路。對轄區出租房屋進行登記備案、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及時辦理暫住人口登記。
二、案事件通報。
鑒于我轄區情況,我建立了有效的巡邏防范制度和力量,安排專職、兼職防范力量雙管齊下共同為我轄區人民的安全保駕護航。在下社區走訪群眾時注意對居民進行防盜防騙宣傳,提高廣大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識。特別是針對盜竊案件的情況,除了安排專職巡防隊員進行徒步巡邏與架網守候外,要求他們力爭抓獲現行,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社區工作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工作中還存有不足之處。社區民警工作的流動性和社區民警工作的特殊性,造成了群眾在工作日到派出所找社區民警辦事,但社區民警正好下社區工作,而不能及時解決群眾問題。因此在下步工作中,一方面了解群眾到派出所辦事的規律將工作安排合理化,提高社區民警的辦事效率,更好的做好群眾工作。
第三季度述職述廉報告
各位代表:早上好!歡迎大家百忙之中參加XX年第三季度x警務區的述職述廉報告會,我代表x警務區全體民警對各位代表的到來表示衷心的感謝,謝謝大家對公安工作的理解、關心和支持。
一、本季度發案情況、案情分析及預警安全提示
XX年第三季度警務區共發刑事案件0起,共受理治安案件1起,調解民事糾紛5起。這XX年第三季度發案數較XX年第二季度有所上升。在下季度的工作中,與警務區各村干部、群眾在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爭取發案率的下降。
二、積極工作,全面創建和諧社區
XX年第三季度我們主要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開展開門評警大走訪活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服務群眾、信息搜集、入戶走訪、巡邏巡查、值班備勤、案件辦理等。
在情報信息搜集和入戶走訪方面,搜集咱們轄區的實有人口的信息,聽取大家對我們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隨時幫助解決和我們業務相關的一些問題。
在巡邏巡查方面,我們和巡防隊員開展巡邏30余次,重點放在晚上9點到次日凌晨2點這些案件高發時段。
篇2
按照《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示范縣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為了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新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給創建省級綜合改革示范縣奠定基礎,市政府決定開展市級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示范縣創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十二五”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面臨的形勢越來越復雜,任務越來越艱巨,必須用創新的精神和發展的辦法解決工作深入發展的關鍵問題。要樹立大人口的觀念,積極研究新形勢下人口問題的新情況、新特點,科學研判未來人口發展趨勢,統籌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問題,統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創建綜合改革示范縣,是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進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客觀需要;是關注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需要;是轉變職能,促進人口問題統籌解決的需要。
二、主要任務
綜合改革的目的是為了穩定低生育水平;綜合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綜合改革的思路是圍繞“擴職、克難、轉型、創新”來進行,綜合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建立以下六大工作機制。
1.建立完善統籌協調機制
(1)突出領導重視。人口計生工作列入縣區黨政的重要工作內容,每年專題研究不少于4次。實行縣級領導和成員部門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聯系鄉鎮制度。
(2)突出部門配合。各部門實行“一崗雙責”,既要做好本職工作又要做好人口計生工作,出臺政策措施要與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相銜接,建立聯系會議制度。堅持評優樹模,干部提拔重用計生審查鑒定制度。
(3)嚴格督查考核。建立綜合分析、定期通報、年度報告、考核評比等制度,加強對人口大鎮的重點剖析,實行鄉鎮末尾“黃牌警告”制度,認真開展鄉鎮、村(社區)分類管理升級進位活動。
(4)確保投入到位。人口計生事業費每年按人均0.5元遞增,專款專用,及時撥付。
2.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機制
(1)建立人口計生執法機構,確保編制人員到位。
(2)依法作好服務證、生育證、婚育證、獨生子女光榮證、獎扶證的辦理發放工作,嚴禁收取押金和管理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3)開展“陽光計生、誠信計生”活動,實行違法違紀有獎舉報制度,解決突出問題。
(4)嚴肅查處違法生育。出現違法生育,既要處理當事人,又要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當年社會撫養費征收率達到80%以上。
3.建立完善優質服務機制
(1)健全以“縣站為龍頭、鎮中心站為重點、鄉普通站為基礎、村服務室為依托、流動服務車為紐帶”覆蓋城鄉的計生服務網絡。
(2)堅持“防、查、治”并舉,認真實施“母親健康工程”,健康檢查率、患病治療率均達85%以上。
(3)推進“優生促進工程”。做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國家試點工作。強化“兩室”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全面開展婚前檢查和孕前篩查。
(4)開展技術比武、崗位練兵和示范站創建活動,提高技術服務能力和水平,打造“溫馨計生、親情計生、和諧計生”服務。
4.建立完善宣傳倡導機制
(1)突出教育先導作用,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關愛女孩及計劃生育新農村新家庭創建活動。
(2)圍繞生命、家庭、健康等主題,創新傳播平臺、豐富主題宣傳,建立網上孕育學校、婚姻課堂、人口論壇等,擴大覆蓋面,提高宣傳效果。
(3)創建人口早教、青春期健康教育進校園、老年康樂服務基地。每年創建新型文化園區2個以上。
(4)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在正常范圍或比上年下降1個百分點。
5.建立完善利益導向機制
(1)結合民生工程,整合現有政策,落實計劃生育各項獎勵、扶助、補助、減免資金,確保優惠政策兌現當年無欠賬。
(2)整合部門資源,實行“一部門一措施”,在子女入學、就業安排、農民工培訓、扶貧貸款、集體林權改革、項目規劃等方面對計生家庭進行“特惠”傾斜,推動計生優惠政策與民生普惠政策的銜接。
(3)實施“計生家庭創業工程”,完成年度創建任務。
(4)做好城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工作。
6.建立完善村居民自治機制
(1)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規民約,實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村務公開,開展新農村新家庭、村民自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2)按照村(社區)管理服務規范,建好村計生活動室、服務室,落實村專干和中心戶長的報酬,探索建立多年從事計生工作村專干的獎勵保障機制。
(3)發揮計生協會等群眾團體的生力軍作用,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建立生育關懷基金,實施“愛心助學”、“生育援助、大病救助”等活動,切實幫助計生家庭解決實際困難。
(4)建立“村為主、民自治、戶落實、合同管”的群眾工作機制,加強對村級工作的指導和幫助,
三、評估程序
從2011年開始,每年選擇2個縣區作為綜合改革示范縣創建單位,示范縣評估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申報。每年初,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提交創建報告,提出基本思路,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二)評估。當年10月底前,由市人口計生局按照綜合改革評估方案,組織進行審核驗收。
(三)命名。對達到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示范縣創建標準的,由市政府予以命名,分別表彰獎勵5萬元。
(四)上報。達到市級綜合改革示范縣標準的縣區,作為省級綜合改革示范縣創建單位,市上進行上報,并給予重點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創建活動是推動構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新體制機制,實現人口與社會、經濟、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縣區要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確目標任務,完善工作措施,認真開展創建活動。切實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抓好典型示范。各縣區要結合本方案制定配套的實施細則,抓點帶面,典型示范,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深入扎實地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積極宣傳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示范縣創建活動和先進典型。人口網站要開辟專欄,及時宣傳創建工作的好做法,總結推廣好經驗,引導各地創建活動健康發展。
篇3
(一)低生育繼續保持穩定。堅持把“三查”工作作為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任務來抓,實行“三查”承包責任制,層層落實承包責任,杜絕不查、漏查、頂查、躲查等現象發生。抓好“三查”后續措施落實工作,努力提高節育措施落實及時率、有效率,最大限度減少政策外懷孕和生育。加強對照顧性生育二胎指標的審批和管理,堅持照顧性生育二胎只給一次生育機會制度,對照顧性生育二胎孕婦實行全程跟蹤管理服務,落實鄉(鎮)、村承包責任人,杜絕多胎生育。2013年,全區共出生4327人,人口出生率10.19‰,比市上下達指標低2.31個千分點;死亡1828人,人口死亡率4.3‰;人口自然增長率5.88‰,比市上下達指標低0.12個千分點;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8.7%,比市上下達指標高3.7個百分點,綜合節育率、避孕及時率、重點對象三查率、人口統計信息準確率、育齡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率等影響生育水平的主要指標均保持在90%以上。5月份,省人口計生委6個調查組、市上2個調查組對我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質量指標進行了隨機抽查。通過抽樣調研,綜合分析研判,我區計生各項指標均達到或超出省市指標要求,計生工作較去年有了明顯提升,工作創新亮點紛呈,受到了市計生局的肯定,得到了省計生委的一致好評。
(二)群眾生殖健康需求得到滿足。一是計劃生育免費技術服務全面落實。向社會全面公開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范圍、項目和標準,主動接受群眾監督。2013年全區免費施行“四術”2826例,免費查環124006例,免費查孕11469例,免費發放避孕藥具6000余盒,做到了應免盡免。二是全面啟動第三輪農村母親健康工程。區計生服務站組建2支技術服務隊深入各鄉鎮進行健康檢查,截至目前共檢查38292人,查出患病人數達19268人,治愈12301人,并為所有檢查婦女建立了健康檢查電子檔案。三是普遍開展出生缺陷一級干預工程,大力推行優生監測工作。全面啟動國家免費優生促進工作,在原有4個檢查項目的基礎上增加到目前的19項,截至目前,全區共有3872人接受孕前優生檢查,查出患有各種疾病的183人。對717人進行了妊娠結局隨訪,發現64例不良妊娠對象。
(三)群眾計劃生育政策知曉率顯著提高。我區牢固樹立以宣傳教育為先導,通過多種形式加大計劃生育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婚育觀念轉變。一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報刊、網絡等強大優勢,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力,目前共有100多篇在市級以上媒體刊登。二是通過印制集生殖保健、優生優育、避孕節育以及計生獎扶等知識小折頁和精美計生春聯、計生掛歷以及制作洗臉盆、圍裙、手提袋、雨傘、紙杯、指甲刀等實用性強的計劃生育宣傳品15萬份(件),進村入戶免費發放到群眾手中,提升宣傳實效。三是加強人口文化設施建設,全區先后建立起20多個人口文化一條巷、七里鋪、馬家灣百米生育文化墻,將人口生育文化與環境衛生、古今中外文藝作品有機融合,提升宣傳品位,增強人口生育文化的滲透力。與終端文化傳媒公司合作,在各住宅小區制作了200多塊商業與計生宣傳各占一半的公益性廣告牌,在各主要交通要道和人口密集地設立了大型宣傳牌,在村(社區)級建立了生育文化大院,讓群眾親自體驗到了人口文化的魅力。四是利用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5.29”協會活動日、7.11世界人口日等時機,廣泛開展計劃生育集中宣傳和服務活動,使計劃生育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計劃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實惠。2013年全區新增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112人,目前共有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482人,共發放獎勵扶助金44.88萬元,為3452個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兌現計劃生育保健費41.4萬元,為3戶農村放棄再生育指標家庭兌現放棄獎勵費1.8萬元,為216個城市獨生子女父母發放補助金14.53萬元;為2595戶計劃生育家庭6934人補助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費13.87萬元,為1016人購買了計劃生育手術、母嬰安康、意外傷害等保險,保險費用達1萬元。春節期間,我局走訪慰問了計劃生育家庭25戶,發放慰問金1.4萬元。5月30日,我局聯合區婦聯開展慶祝“六•一”兒童節暨紀念中國計生協成立32周年資助計生貧困家庭女童儀式,為20名區外、市外獨生女及農村雙女家庭女童每人發給300元資助金、一個書包、一套學習用具,在社會上營造了關愛女孩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日趨規范。一是從3月份開始,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了流動人口清理清查活動,逐人逐戶進行拉網式排查,切實摸清底數,完善流動人口管理臺帳,及時更新全員流動人口信息庫。二是認真做好流動人口在本地生育信息的交換、核查、補充、反饋工作。實現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動態管理,全區網絡覆蓋率達100%。目前共提交流入流出人口37419條,應反饋重點管理對象1341條,已反饋1234條,反饋率92%。三是加強區域協作。目前,我區與省內外21個市、36個縣(區)簽訂協作協議,加強協作交流,定期進行協商、通報和反饋,實現兩地信息交換和服務管理工作的無縫銜接。四是開展“情系農民工,關愛留守兒童”專項活動,將流動人口與常住人口計劃生育進行“同管理、同宣傳、同服務”,組織開展了“送服務、送健康、送溫暖”和“五個一”服務活動,推進流動人口服務均等化。五是實行網格化管理。投資236萬元,在南市辦事處率先建立街道、社區、網格“三級信息管理服務平臺”。根據地域特征和人口規模大小,按照“距離相近、便于管理、宜于服務”的原則,將轄區社區劃分為若干個網格,每個網格配備一名網格員,實現網格全覆蓋、管理精細化。8月6日,在全市創新人口計生服務管理觀摩現場會進行了經驗介紹,得到了與會人員的一致好評。8月24日,我區召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現場推進會進行總結推廣。
(六)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進一步加大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宣傳倡導、利益引導、全程服務、嚴查“兩非”、考核評估的長效工作機制。今年,計生、公安、衛生、藥監、婦聯等多個部門聯合先后3次對轄區內10余家公立、私立醫院進行了執法檢查,對查處的醫療機構進行了限期整改,并發現查處“兩非”案件1例。進一步強化出生實名登記的管理力度,目前,全區共出生實名登記5239人。繼續推行二孩全程優質服務、二孩生育定點接生、出生死亡報告、終止妊娠申報審批、只給一次機會等制度,對二孩生育對象的孕情監測和跟蹤服務實行鄉村干部承包責任制,縮小人為選擇性別的空間。
(七)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成效顯著。目前,全區基礎建設累計投資800萬元,新建鄉鎮計生服務站3個,其中2個已竣工;維修改造計生服務站6個,目前,已全部竣工;創建新型農村示范社區5個。全區技術設備投資40多萬元,對15個鄉鎮、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計生服務站老化的B超機進行了更換,統一配備了便攜式B超機,為5個鄉鎮、街道計生服務站配備了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終端機,為區計生服務站新添置了1張升降式綜合婦科檢查床。繼續深入開展省市計劃生育新農村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先進社區創建活動,已成功創建3個省級、23個市級計劃生育新農村、5個省級先進社區。全面啟動人口計生信息化“一證通”應用項目,實現了獨生子女光榮證、二孩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獎勵扶助光榮證等相關證件辦理或補辦辦公自動化,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有效降低了辦公成本。
(八)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高。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全區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以會代訓等形式,定期對區、鄉兩級計劃生育執法人員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人口計生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社會撫養費征收和行政處罰案件嚴格按照立案、調查取證、聽取申辨、決定、送達、執行等程序進行,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和罰沒款全部上繳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同時,在全區大力開展計劃生育依法行政自查活動和爭創依法行政示范鄉鎮(街道)活動,不斷提高計生依法行政整體工作水平。進一步完善了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公示制、監督檢查制,用制度約束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九)計劃生育干部素質不斷提升。進一步提高我區各級計生干部的理論知識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在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各類培訓外,我區通過以會代訓、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形式,先后對各鄉鎮、街道計生主管、統計、獎勵扶助工作人員、B超操作人員等進行了全面培訓,共舉辦培訓班10次,培訓人數達600多人次。同時,各鄉鎮、街道對村、社區計生專干進行了培訓。不斷充實基層專業技術人員,經多次與區人社局、區編辦協商,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了6名大中專以上學歷計劃生育專業技術人員(臨床、影像各3名),緩解了基層專業技術人員短缺的問題。
二、存在問題
雖然我區人口計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一是村級基礎工作較薄弱。村級計生管理服務不規范,工作制度、約束機制、目標管理不健全,計生協會機構不健全,作用發揮不好,計劃生育的管理與服務相對滯后。二是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受傳統生育觀念的影響,群眾生育男孩的愿望仍很強烈,特別是二孩出生性別比高于103-107正常值,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工作任重道遠。三是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難度加大。對部分“社會人”、非農人口和下崗工人的違法生育行為缺乏制約手段,違法生育查處工作任務重、困難多;社會撫養費征收到位率低,經濟處罰不到位。四是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流動人口數量龐大,日益劇增,人口流動性大;區域協作不夠密切,各相關職責履行不到位;流動人口底子薄弱,違法生育現象時有發生。五是基層計生隊伍不穩。鄉鎮專業技術人員短缺,部分鄉鎮仍存在擠占、拉用計生專干現象,村級計生專干參差不齊,作用發揮不充分,培訓力度有待加強。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領導包抓督查制度。建立區人口計生局領導干部包抓聯系點制度,局系統副科級以上領導每人負責包抓2-3個鄉鎮,局主要領導及包片領導帶領干部先后多次深入鄉鎮、街道督促檢查和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基層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點加大對重點項目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落實力度。
(二)建立四項工作通報制度。今年,加大了對各項重點工作的通報力度,建立了計劃生育質量指標抽查、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運行、流動人口信息服務系統運行、計劃生育日常工作等四項工作情況通報制度,堅持每季度通報一次,每次通報結果將納入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年終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依據,連續受到兩次及兩次以上通報批評的,啟動計劃生育工作“三問”程序,由對鄉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三)建立定期匯報制。每個季度召開一次各鄉鎮、街道計生主管會議,逐鄉鎮、街道聽取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匯報,重點圍繞季度“三查”、節育措施落實、示范點建立、重點項目建設、清理清查、兩庫建設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匯報。
(四)強化目標責任考核。今年,加大抽查工作力度,對一些鄉鎮、村進行重點解剖、典型調查,對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一季度一排名,對于在省市抽查中問題嚴重的、年終排名后三位的鄉鎮,鄉鎮、街道計生主管向區人口計生局做書面檢查,問題嚴重的,由區人口計生局給予鄉鎮主管誡勉談話。
(五)加強干部作風轉變。狠抓基層干部隊伍和行業作風建設,大力倡導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做到查實情、說實話、抓實事、報實數、求實效,杜絕弄虛作假、瞞報、漏報、不報。堅決糾正不上班、不下鄉、遙控指揮、不學習等現象,轉變工作作風,區人口計生局通過明查暗訪的形式不定期抽查各鄉鎮、街道、社區服務中心上班情況。
四、2014年工作計劃
1、穩定低生育水平。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動搖,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探索建立人口均衡發展評估指標體系。進一步鞏固和完善“黨政領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堅持分類指導,突出抓好困難大、問題多的重點區域以及流動人口、人戶分離人員、住宅小區育齡婦女等特殊人群的計劃生育工作,嚴格控制違法出生。
2、保持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積極探索流動人口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的措施和方法,重點開展跨區域和跨部門合作,建立完善出生人口性別信息共享制度和區域聯動打擊“兩非”長效機制;加強部門配合,進一步加大“兩非”案件打擊和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對重點生育對象的跟蹤服務,全面落實生育全過程的嚴格管理;深化關愛女孩行動,積極營造有利于女孩生存成長的社會輿論環境;繼續推行出生實名登記制度。
3、強化基層工作。加強網絡建設,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基礎帳卡冊,推進規范化管理。堅持工作重點下移、關口前移,落實村一級工作責任,進一步夯實基礎。
4、強化宣傳教育。堅持集中宣傳與日常宣傳相結合,創新宣傳形式,豐富宣傳內容,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婚育觀念。
5、全面兌現計劃生育各項獎勵優待政策。繼續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扶和特扶制度,扎實做好城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工作,切實抓好獎勵扶助工作,全面兌現農村獨生子女保健費和農村放棄二胎一次性獎勵政策,確保各項獎勵政策兌現率達100%。抓好普惠政策與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政策的銜接工作。
6、加強服務體系建設。在抓好省市區重點鎮和9個市級新型農村示范社區的同時,全面推進鄉鎮確定的農村計劃生育示范點建設,全面提升綜合管理和服務水平。
7、扎實推進第三輪“農村母親健康工程”、“優生促進工程”和“農村計生家庭創業工程”三大惠民工程。強化工作措施,加大財力、人力投入力度,使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得到更多實惠。
篇4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市十一次黨代會和市、區“兩會”精神,圍繞創建“全國食品最安全城區”的目標,堅持“打防結合、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突出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重點對象和重點時段,深入發動基層、動員群眾,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專項治理行動,不斷提升全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公眾飲食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整治行動,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規范和質量標準,進一步強化食品市場準入管理和安全監管,查處和偵破一批涉及食品領域的違法犯罪案件,使我區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增強消費信心。具體目標是:
食品生產經營者整體持證率達到70%以上;大宗食品平均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萬人以內;消費者食品安全滿意率提升1個百分點以上;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普及率達到85%以上;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館、小食雜店、小攤點等“五小”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普查建檔率達到95%以上,地下“黑窩點”基本得到清除;各街道分別建設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園區1處以上;積極推動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建立檢測機構和檢測制度,通過委托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等方式,加大抽檢力度,提高綜合監控能力;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100%,保健食品違法違規廣告得到有效清理;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覆蓋面達到100%,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整治任務
(一)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
整治重點: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化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
1.以蔬菜高毒農藥問題為重點,嚴查、嚴打在蔬菜、果茶生產中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行為。加強農藥使用管理和技術指導,嚴防超范圍使用農藥。大力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推廣專業化統防統治。依法查處農藥生產經營中的違法添加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農藥的“黑窩點”。
2.繼續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為重點,對禁用物質實施查禁和監管,嚴防向牛、羊等養殖領域擴散和蔓延。加強抗生素和飼料安全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加大獸藥和飼料生產使用環節監管力度。繼續深入開展奶站整治,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各類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非法收購站點。
3.繼續以硝基呋喃等違禁藥物使用和孔雀石綠等非法添加為重點,采取強有力的監管措施,督促水產養殖企業嚴格標準化生產和健康養殖,依法、科學使用水產用獸藥及加藥飼料,建立規范的養殖銷售檔案。集中開展用藥執法檢查,依法清繳禁用藥物,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嚴格的產地檢查和準出制度。
責任單位:區農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
整治重點: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1.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登記制度落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食品黑工廠、黑作坊、黑業戶。
2.加強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持續保持必備生產條件等違法違規行為。
3.督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斷改進生產條件,并對符合條件的發放核準通知單,準予其合法生產,幫扶基礎較好的小作坊盡快轉型,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小作坊生產報告承諾制度,建立小作坊基本信息檔案,完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機制,列入監督抽查計劃。
責任單位:質監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三)食品流通環節。
整治重點:無照、超范圍經營食品及經銷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1.嚴格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質量承諾、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
2.突出批發市場及周邊、小食雜店,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3.加強對食品集貿市場管理和流通領域食用農產品的監管;抓住流通環節運輸、倉儲、銷售等重點部位,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
4.加強流通環節食用油監管,突出散裝食用油的清理規范,維護流通環節食用油安全。
責任單位:工商分局、區農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四)餐飲服務環節。
整治重點:以食用油、肉類、乳制品、酒類、食品添加劑、調味品和餐飲具消毒為重點,深化餐飲服務環節專項治理。
1.全面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落實餐飲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2.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臺帳登記及驗收制度,監督企業建立餐廚廢棄油脂及廢棄物定點回收制度。
3.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餐飲和小飯桌、小型餐館、小吃店、路邊店、餐飲攤販的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查處經營使用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工商分局、區教體局、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旅游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五)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重點領域。
整治重點: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濫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非法入市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1.強化活禽、生豬、肉牛、肉羊等畜禽的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嚴查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肉品銷售等行為。
2.加強肉品市場經營管理,嚴格豬、牛、羊、禽類入市備案管理制度;監督市場經營單位和業戶落實進貨索證索票、臺賬登記、銷售提供追溯小票等管理制度,規范肉品市場經營秩序。
責任單位: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農業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六)食品相關領域。
整治重點:無證照從事食品包裝物生產、餐飲具集中消毒經營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經營假冒保健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占路經營和非法早夜市的整治力度。
1.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執法檢查,查處不符合消毒工藝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產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裝和標簽內容不規范等行為。
2.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查處使用不合格餐飲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范等問題。
3.依法查處生產加工不合格食品包裝材料的行為,取締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包裝材料的“黑窩點”。
4.嚴格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藥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廣告監管,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夸大保健食品功能療效的行為。
5.清理取締食品攤販占路經營行為及非法食品早夜市。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質監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工商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四、創新監管模式,加快推進長效機制建設
(一)推行“四分三連一前置”監管模式。
1.分類管理。根據《市大宗食品購銷路線圖》,基本掌握全區大宗食品供應來源的基本信息,為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奠定基礎;同時,按照風險程度對區域內食品進行分類管理,強化對高風險
品及質量不穩定食品的監管,實施源頭控制;針對監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梳理備受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主動作為,分類管理,相互補位,有效消除監管盲點。
2.分層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管“一專三員”隊伍,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社會監管作用,形成區、街道(部門)、社區“三位一體、三級聯動”的食品安全組織監管體系,構筑食品安全社會化監管防線;全面實施網格化管理,明確部門和街道監管職責并責任到人,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責任明晰”的網格化監管工作體系。
3.分區管理。針對農村大集、非法早夜市、批發市場周邊食品經營業戶、游商浮販等的臨時性、流動性的特點,因地制宜,制定出臺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通過分區、分時段、“零點”執法等方式,實現重心下沉,消除監管死角。各街道要加大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園區建設力度,年內確保完成集中園區一處以上,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入園生產,實現小作坊的集約化生產、規范化管理和標準化入市,提高食品行業整體發展水平。
4.分級管理。在食品生產經營各領域,根據企業環境衛生條件、生產資源條件、原輔材料控制能力、產品檢驗能力、質量管理水平、相關人員素質和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經濟戶口檔案,落實分級管理制度,根據A、B、C等信用等級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實現扶持一批,升級一批,淘汰一批,著力提高食品行業整體發展水平。通過分級管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分類管理、分級評價、信用披露、責任追溯和失信懲戒體系,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監管機制。
5.實行“連鎖、連保、連控”。
一是推行“連鎖”經營。依托“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繼續抓好街道連鎖超市和社區放心店建設,從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年內,著力抓好17處新型農家店的建設布局。各街道要重點支持大型流通企業在社區發展生鮮連鎖超市、便民連鎖菜店,方便群眾消費。
二是建設“連保”服務區。探索建立集食品生產、流通、消費于一體的社區食品經營綜合保障區,指導食品生產經營業戶推行10-15戶一組、組長負責、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食品生產經營相互連保機制,建立團隊責任制,強化各經營企業(業戶)的自律意識。
三是探索“連控”機制。建立由街道牽頭,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農技服務站、獸醫站等政府派出機構及街道食品安全協管員、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等組成的群防連控機制,及時發現和報告基層食品安全隱患,彌補監管力量的不足。
6.實現“責任前置”。加快風險評估和預測預警體系建設,采取專家風險分析與部門風險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全區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風險評估分析,在重點環節和重點企業進行重點布控,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實現責任前置,嚴防死守,把好食品入市關口,最大程度地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同時,加快建設以職能部門權威檢測機構為龍頭、企業檢測室(點)為基礎、社會第三方為支撐的“三位一體”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加大抽檢力度,建立覆蓋重點食品供應鏈全過程的動態監測體系;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品種、重點項目的抽檢力度,尤其加大特定時期、特定區域、特定情形情況下的專項檢測力度,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進行有效處理和交流,引導廣大消費者正確認識食品安全問題,維護食品安全大局穩定。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農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衛生局。
(二)實施居民綠色消費保障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引導力度,積極培育壯大新興快餐連鎖行業,支持龍頭企業發展綠色早餐工程,擴大綠色早餐的覆蓋范圍和惠及人口,不斷提高早餐行業的規模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為全區經濟發展提供安全放心的后勤保障;拓展集團消費“陽光食品工程”覆蓋面,深入開展“綠色消費社區”創建活動。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服務業發展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質監分局。
(三)實施學生食安保障工程。以學校餐飲保障為重點,加快推進“陽光食品工程”實施步伐,進一步拓展覆蓋范圍,擴大網上招投標規模,促進供需單位加強日常對接;建立健全供方嚴格準入、校方嚴格把關、各方廣泛監督相結合的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新模式,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積極培育壯大新興配餐幫廚、快餐連鎖行業,發展學生營養餐等系列工程,切實解決在校學生的午餐難等問題,力爭在校學生放心午餐覆蓋率達到100%;完善“黃牌警告、紅牌退出”機制,增強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和自律意識,基本杜絕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有效保障學生的餐飲消費安全。
責任單位: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區教體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工商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四)完善肉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市畜禽屠宰管理條例》,參照豬肉市場監管模式,探索牛、羊肉備案入市管理,在標準化農貿市場全面推行“場廠掛鉤”三方協議約束制度,進一步完善肉類流通可追溯系統。鼓勵規模生豬入市備案屠宰企業加快“放心肉”專賣店建設。
責任單位: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農業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五)構建“智能食安”電子化綜合監管平臺。建設食品安全電子化綜合監管系統,優化整合零落分布在多部門的證照信息、檢驗檢測結果、行政處罰記錄、現場巡查記錄、舉報投訴情況等資源,并將監管終端覆蓋到街道、社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農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衛生局。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全面發動(5月底前)。各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周密安排部署,制訂嚴打整治方案,通過集中動員、媒體宣傳、社會發動等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和動員部署,夯實整治工作基礎。
(二)拉網排查,整改提高階段(6月1日—6月底)。各街道及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根據方案規定的主要任務對相關經營主體進行地毯式檢查,全面掌握經營主體基本情況,建立健全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檔案,并及時錄入“智能食安”綜合監管平臺,對食品安全網格化點位進行動態跟蹤監管。
(三)集中整治,重點攻關階段(7月1日—10月底)。根據拉網檢查結果確定整治的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市場、重點區域,以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點位為重點整治目標,制定周密計劃,落實整治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決不姑息。確保全區食品生產經營者整體持證率達到70%以上。
(四)考核驗收,鞏固成果階段(11月1日—11月底)。區政府根據各街道各部門確定的專項整治目標,組織開展考核驗收,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監督員全程參與。對工作開展好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不到位、目標不能及時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六、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行動指揮部,切實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和評議考核。各街道、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將整頓工作納入各單位重點工作目標,主要領導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密切協調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各街道要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一專三員”隊伍,發揮其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配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要嚴肅問責。
(二)協同配合,嚴格執法。各街道、區有關部門要組織多方力量,采取摸底調查、群眾舉報、協管員報告等形式,深挖案件線索。重點對食品生產集中區域、批發市場、城鄉結合部和與其他區市交界區域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從快、從嚴、從重處罰。要強化證據意識,及時固定收集相關證據;要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及時移送案件及相關證據材料;要認真做好有關技術支持工作,對公安機關辦案中涉及的鑒定等方面需求,積極予以支持,及時提供鑒定檢測結論報告,依法嚴懲犯罪分子,防止以罰代刑。
公安分局要結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動,將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提前主動介入,及時摸排案件線索,簡化程序,快速立案,迅速組織力量偵破;特別對重大案件,要集中優勢警力,快偵快破,提高案件查處效率;要建立重點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實行掛牌督辦、案結銷號;依法查處妨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嚴格督導,狠抓落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建立完善督查督辦制度,對重點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時進行督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公布整治結果;同時,建立以“專報、通報、見報”為主要形式的“三報”制度,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制度落實到位。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集中排查消除隱患,切實解決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同時,要制訂具體的檢查驗收辦法,定期對本地區、本系統的整頓工作進行督查驗收,定期分析形勢、評估效果,確保各項整治目標任務落實到位。街道辦事處要對本轄區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負全責,切實落實屬地化監管責任,全面抓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
(四)著力治本,確保長效。各街道、區有關部門要認真分析本地區本系統的食品安全現狀,深刻查找問題,狠抓薄弱環節,制定周密措施,與整頓工作有機結合,實施全面推進和落實。及時總結整頓工作經驗,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執法監管制度,強化建章立制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社區、示范街、示范店等創建活動,不斷建立健全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檔案,推動建立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實施違法違規食品企業“黑名單”制度,通過媒體向全社會公布,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依法實行全行業禁入。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研判,積極作為,及時出臺規范性、指導性文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五)廣泛宣傳,正面引導。各街道、區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樹立正反兩方面典型,結合食品安全“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工地、進家庭”活動,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暢通信息渠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導公眾客觀評價食品安全監管所取得的進展與成效,正確認識當前我國食品行業發展和質量安全監管所處的發展階段,增強公眾健康、理性的消費觀念,樹立消費信心。
篇5
一、全市法院涉金融債權執行案件基本情況
三年來,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金融執行案件 件,其中涉普通企業 件,涉國企 件,涉自然人 件,已結304件,未結16件(其中涉普通企業未結 件、涉自然人未結 件,涉國企 件)。
2016年以來,全市法院金融債權執行案件累計結案 件,結案率 %,實際執結案件到位金額 萬元。
具體說,各年度金融債權執行案件結案均以程序性報結為主,實際執結案件數較低。近年來,全市法院金融債權執行案件累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件,其中涉普通企業 件,終本率 %,涉國企 件,終本率 %。案件終本后,除 件之后恢復執行經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實際執結外,其余 件均為程序性報結,占到累計結案數的 % ,而金融債權執行案件實際執結僅 件,僅占累計結案數的 %。
各年度金融債權執行案件實際執結到位金額偏低。雖然在地方黨委、政府、黨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切實加大執行和解及債務重整、破產力度, 等一批陳年積案得到了實質性化解,2018年僅中院本級就執行到位了 億元,全市達到 億余年,與16、17年相比分別提升了 %和 %,但相較于全年 億元的收案申請執行標的額而言,金融債權案件的執行進展緩慢,依然在困難中推進。
二、涉金融債權執行案件執行難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被執行人查找難。被執行人難找是造成案件執行難的主要原因之一,這一點在涉金融案件執行中尤為凸顯。部分案件欠債的自然人履行能力較弱,甚至根本沒有履行能力,為躲避債務,常年外出打工。部分案件被執行人是一些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的企業,這些企業負責人此時不是盡力挽救企業,而是為了謀求私利,想方設法逃廢金融機構債務,棄企潛逃的企業主不在少數。在我們執行調查中曾經發現,部分企業負責人將戶口在原戶籍地遷出后,長期未遷入準遷地,戶口信息長期處于懸置狀態,幾乎所有用本人身份證領取的手機號碼均無人接聽,并長期使用他人名下車輛出行,反偵察意識較強,從而增加了執行法院查找被執行人下落的難度。
(二)抵押財產處置難。抵押財產是涉金融案件中最主要的執行標的,主要體現為土地、廠房、機器設備等等。這就導致了一是因標的價值較大或者專業性強,網拍成交率低,尤其是一拍成交率極低,并可能因此導致拍品價值減損。二是如果工廠正在生產經營,抵押財產往往不具備處置條件,特別是在企業互聯互保多發的態勢下,為了劣勢產業的債務清償而掏空優勢產業,就會產生一系列的金融風險及法律風險。三是部分企業場地往往被租賃給其他主體經營,很多均為10年以上長租,且租賃合同顯示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強制清場阻力大,處置周期長,其中也不能完全排除有抵押前租賃權的存在,增加處置難度。四是抵押財產往往涉及到大量的職工權益,這些權益有時候經法院反復張貼公告,或者邀請基層組織協助調查均得不到充分的反映(即便有個別職工會將相關情況告知,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采取申請破產審查的方式維權)。但是一旦法院采取上網拍賣措施,尤其是網拍成交后,上述職工權益就會像雨后春筍一般紛紛顯現,并且要求申請破產審查,因職工債權在破產重整中的優先受償順位,針對金融債權來說就形成了“無益處分”,針對網拍買家來說又形成了新的物權關系,因各方互不相讓,導致法院“進退維艱”。
(三)被執行人規避履行方式翻新,防不勝防。被執行人采取種種辦法、手段規避法律以逃避債務,是形成當前涉金融案件執行難的一個突出因素,不容忽視。最常見的一種方式為企業設置“傀儡法人”,公司賬號閑置,各類資金通過個人賬號進出(采取化整為零的方式),等到公司被掏空后,因該“傀儡法人”沒有實際清償能力,“實際負責人”否認自己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因債權人不愿意提請刑事立案,以及不愿意墊付司法審計費用等原因,導致執行難度很大。此外,通過公司人格混同、虛構債務、虛假協議離婚、虛假破產、簽訂虛假協議將企業資產抵押或者出租等規避執行形式層出不窮。在執行程序中,個別被執行人還反復提起執行異議、復議及執行異議之訴,或者通過假意執行和解拖延執行,給執行工作造成很大障礙。
(四)確屬執行不能。經過執行干警深入現場核查,確實有一批被執行人家涂四壁,經過走訪村委會也能夠證實被執行人確屬生意經營失敗,或家庭出現重大變故如重大疾病、天災人禍等,導致暫無履行能力。還有企業被執行人已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經營規模很小,土地多為租賃集體土地,廠房、機器設備老舊(還不夠拆卸搬運費用),無可供執行財產。針對上述案件本不屬于“執行難”的范疇,但是因為金融部門與法院在相關認定標準方面的不一致,以及因金融機構內部管理等原因,導致一批案件長期處于擱置狀態。
(五)部分金融案件被執行人同時觸犯了“非法集資”等刑事犯罪,處于“刑民交叉”狀態,根據“先刑后民”的處置模式,即便存在抵押權,在較長的非法集資案件訴訟程序中,通常在形成判決之前針對該抵押物的處置通常處于擱置狀態。對于其他普通債權,通常受償的概率較低。
三、導致涉金融案件執行難的原因
從執行工作實踐來看,涉金融案件執行難主要由幾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一)金融部門自身存在問題。一是信貸人員工作不負責任,在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還款能力未作詳細調查的情況下盲目發放貸款,給以后的執行工作造成被動;二是金融部門管理不嚴,信貸人員素質不高,以致貸款手續不完備,當事人資料如地址、工作單位等記錄不全,執行難度增大;三是個別金融機構主動意識差,認為具有抵押權,遲遲未申請訴訟保全,導致查封順序靠后甚至被外省法院在先查封,甚至引發土地所有權與采礦權、林權之間的沖突,因此而失去執行良機。四是“人情貸款”、“關系貸款”大量存在,或信貸人員私自截留或挪用貸款,收取好處,造成執行難。
(二)借款當事人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借款人或借款企業經營管理不善,到期無力償還借款,本身無財產可供執行,這也是造成金融案件執行難的主要原因;二是存在惡意貸款、規避還款的現象。有的借款人在貸款之初就沒有打算還款,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將借款揮霍。有的借款人債務觀念淡薄,為躲避還貸,轉移、隱匿財產,給執行工作設置障礙;三是擔保流于形式。部分擔保人法律意識淡薄,在借款人無力歸還時拒不履行保證責任,逃避或對抗法院執行,起不到擔保的作用。
(三)金融機構訴訟維權方式手段單一。在對執行結果的追求上,往往只愿意接受現金回收,不愿意接受以物抵債、債權轉股權、強制管理、回購返租等結果,給法院執行工作造成難度。
(四)各金融機構之間缺乏協作共贏精神。在多家金融機構參與對企業貸款的情況下,各企業之間缺乏溝通與交流,在針對企業財產分別享有抵押等優先受償權的情況下,互不相讓,不能從整體最大利益出發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與不同法院之間因多重查封問題交織,導致涉案標的難以處置,乃至企業因不能盤活優質資產而導致經營進一步惡化,以及債權進入了進一步減損的惡性循環。
(五)聯動執行機制不健全。金融案件執行工作是一項系統的、整體的工作,既需要申請執行人積極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更需要公安、房產、土地、銀行、新聞媒體、社區等各部門的大力配合。但在實踐中,雖然《關于查詢、凍結、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銀行存款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已分別頒布并實施多年,但“協助執行人難求”的現狀卻一直存在。比如,個別金融部門在執行干警出具執行依據、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無論在程序還是在實體方面均扎實規范的情況下,仍堅持以召集法務人員與執行干警“協商”,找領導簽批手續、等待授權、系統升級等理由拖延,或者由銀行高管出面以“照顧重點客戶”為由請求法院“放一馬”,甚至出現電話通知一大批被執行人公司人員到場拖延、阻撓執行的情況,這種缺乏大局意識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給法院的執行工作帶來了相當的難度。
(六)破產機制運行不暢,對于被執行人確屬執行不能,尤其是債務人企業已經長期停產歇業的,因缺乏個人破產制度、缺少簡易破產程序、破產成本較高,當事人申請破產的意愿普遍不強,導致部分案件被長期擱置在執行(終本)程序。
四、下一步的對策與建議
(一)在宏觀層面上,切實把解決執行難問題作為黨政工作大局來謀劃推動。
破解“執行難”包括破解金融案件執行難最根本的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建議借鑒脫貧攻堅工作經驗,將“基本解決執行難”尤其是金融案件執行難納入黨政工作大局。
1、充分調動政府資源,加快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布局,集中消化和處置不良案件,建議地方政府運用市場化手段處置企業和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降低金融債權案件的發生率,形成攻克執行難的有效合力。
2、在地方政府主導下,建立主要債權人會議機制。針對涉重點企業執行案件,在進一步摸排包括金融債權、職工債權、在建工程等涉案債權的基礎上,尋找各方利益訴求的“最大公約數”,在適當降低企業債務負擔和切實加強金融監管的基礎上,推動債務重整與執行和解,爭取互利多贏的結局。
3、充分運用金融政策引導,將處置金融執行案件與引導企業建立產權、組織、管理、財會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推動企業嚴格落實資本確定、維持和減少限制原則,切實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使其具備較強的創造力和盈利能力,從而有效促進銀行資產得以不斷優化,有效維護社會信用體系和金融安全。
4、完善財產信息登記制度,對不動產、車輛、股權等財產需要建立統一的財產信息庫,在各部門間實現信息共享和措施聯動,同時從制度上限制企業多頭開立賬戶,限制市場主體超額度使用現金,以防范其轉移財產。
5、建立財產處置(騰房)綜合保障機制。一是健全不動產租賃公示制度,規定未經登記備案的租賃權雖能有效成立,但不具備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二是建立定向詢價機制,由土地管理、稅務等相關管理部門向法院提供土地、房屋等特定財產的參考價值,減少財產處置難度。三是建立騰房保障機制,安排公安、消防等部門,以及鄉鎮基層組織、綜治網格員加強現場安保,幫助查控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參與法律釋明,對極端對抗執行的被執行人采取停供水、電、氣,安排適量公租房作為“周轉房”等措施,加快騰房進度,切實維護金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涉金融案件綠色通道,加大執行力度,盡最大努力實現金融債權。
1、首先要完善財產調查機制,一方面,要切實加大網絡查控力度,運用信息化手段,及時查控被執行人名下資產。同時,針對網絡查控盲區,在網絡信息管理辦公室專門設立執行財產調查組,切實加大對涉案財產的現場核查力度。
一是認真落實財產報告制度。對于訴訟中未保全財產的案件,執行法院在向被執行人公司發出申報財產令的同時,第一時間通知被執行人進行談話,根據案情責令其報告名下的具體詳細財產,對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依法采取拘傳、罰款、拘留等懲戒措施,對下落不明的依法加大查控力度。
二是深入企業被執行人的實際住所地、經營所在地開展現場調查。除了對在現場的公司內部人員進行調查,了解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控制人等情況之外,必要時可以采取搜查措施,以確定被執行人公司的商業模式、資金周轉方式,甄別被執行人公司的實際經營賬戶,鎖定公司資金流向,切實提升現場查控效能。
三是認真核查被執行人資產情況,追索隱匿債權。針對被執行人享有到期的第三人債權,依法及時采取凍結措施。并根據有關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執行制度,依法強制執行。
四是引入專業財務審計,針對被執行人涉嫌逃避、規避執行行為,依照常規的執行措施難以核實的,在金融部門墊付費用的前提下,啟動司法審計程序,經過專業財務審計綜合分析被執行人公司財務狀況,為執行法院提供多種執行思路,進一步提升執行調查及后續強制措施的精準度。
2、建立高效的財產處置及分配程序。組建專職財產處置團隊,提高產權核驗、價值評估、網拍貸款等工作專業化水平。與網絡交易平臺(淘寶、京東等)協作,進一步完善標的物網絡評估詢價機制,運用網絡詢價確定起拍價,同時依托網絡交易平臺的高端用戶、企業用戶通過大數據分析為標的物招商,尋找潛在競買人,全面節省社會資源,提高處置效率,縮短評估周期,減少交易成本。針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涉及到重復查封的,充分發揮集約化管理的優勢,加大協同執行力度,適當并案執行,加快處置進度。繼續拓展與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新鄉分行建立的“網絡e拍貸”機制,對大額拍品推進實行按揭貸款,降低競拍門檻,有效提升了大額拍品的成交率和溢價率。加強案款一案一賬號管理,對全部案款實行歸集管理,實現案款、賬號、當事人的一一對應,開通到賬信息短信實時提醒功能,及時兌現生效法律權益。
3、進一步加大依法懲戒力度。對金融逃廢債行為,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接到線索舉報后,第一時間出警處置,及時收集固定證據。對于經過核實的轉移資產行為,規范適用罰款、拘留,采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名單等懲戒措施,并廣泛曝光,通過“社區大頭貼、廣場大屏、互聯網精準推送”等方式,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精準曝光,營造出強大震懾氛圍。針對金融案件中轉移資產規避執行等涉嫌拒執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調研,細化構成拒執犯罪的具體情形,明確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判斷標準,明確可以認定拒執犯罪主觀故意的幾種情形,在此基礎上力爭打出一批精品案例,充分發揮出刑罰的震懾效果,促進工作的良性循環。
4、有序推進企業破產重整。一是針對一批已經長期停產,經過調查核實確實符合法定破產條件的企業,由銀行主動提出破產申請,建議在此過程中經核查涉及到職工債權保護的,由相關主管部門切實擔責,采取公益訴訟等模式第一時間申請破產,必要時可以在審判階段即申請破產審查,加快盤活一批優質資產。二是在破產審判環節中,與金融監管部門、債權人、被執行人建立密切磋商機制,從服從供給側改革、助推產業升級的大局出發,嚴格落實企業破產重整制度,給予涉案企業調整發展戰略、重組資產和債權債務的機會,以時間換空間,實現互利雙贏。三是在建立破產專項基金。在企業互聯互保普遍存在的情況下,不乏存在著一批企業確屬于無產可破的狀態,本著自愿為原則,由法院從審理的破產及強制清算案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成立破產專項基金,對報酬過低或無法計算報酬的管理人進行補償,以及對破產企業特困職工、特困自然人債權人等弱勢群體進行援助,推動全市法院破產審判工作再上新臺階。四是建立簡易破產程序,完善審判、執行與破產審查的程序銜接,實行執行與破產措施與辦案效果共享,兼顧效率與公平,推動破產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審結。五是針對破產審理中發現的企業經營管理不善及惡意逃廢債務行為,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嚴肅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從金融機關角度考量,需建立健全協作機制,形成攻堅克難的合力
1、要從源頭上嚴把放貸及貸款監管關。各商業銀行要認真核查貸款人身份信息和住址信息,尤其針對企業法人要認真區分“實際控制人”和“名義法人”,以及企業是否存在著“身份混同”。在確定擔保人的過程中,應當實現對被執行人親屬及密切關系人的“應保盡保”,減少后續的規避執行風險。在辦理抵押放貸審查時,不能簡單依據貸款人提供的書面資料,而應實地深入考察,選取權屬明確、價值穩定、易于變現的財產,并嚴格審查擔保方的擔保資格和抵押物的情況,確保擔保的切實有效,防止重復抵押。在評估財產價值時,應充分考慮此后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和貶值空間,將貸款金額盡可能控制在抵押財產完全足以清償的情況下,或要求貸款人補充提供更充足的抵押和擔保。要及時調查核實貸款人職工權益、在建工程等相關保障金的落實情況,全方位摸清貸款人信用狀況及準確預判貸款人的履行能力。要對貸款人的資金使用、經營狀況以及擔保物資的保管、處置等情況,隨時加以了解掌握,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請求法律保護。對符合金融詐騙條件的,建議金融機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各銀行的監督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或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糾正,同時要嚴格控制企業開戶,搞好防范監督,防止債務轉戶脫逃。
2、及時保全及收集固定涉案證據材料。在訴訟過程中或得知貸款人因其他案件涉訴后,銀行應積極就抵押財產向法院提出保全查封,努力為自身和受訴法院爭取到未來“首位查封處理”的執行主動權。此外,要盡早收集固定貸款審批及銀行流水信息,充分發揮財務專業優勢,分析、研判被執行人涉案財產線索,并及時核查被執行人真實有效的地址信息,以及微信、qq號、電子信箱等電子聯系方式,幫助法院提升訴訟保全及其他執行措施的精準度。
3、針對已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要認真樹立依法協助執行的理念。一是要減少網絡查控信息的反饋時間,提高各類信息的準確度。建立線下執行信息核查機制,設立專人專柜受理法院各項執行查詢信息。二是金融機構要積極主動配合、協助執行,對于法院提供的法律文書能夠高效開展形式審查,避免對執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進行實質性審查,并對異地法院委托協助事項做到一視同仁,從全方位提升協助執行效率的角度,有效節約司法資源和降低執行成本,推動實現債權兌現的最大化。三是倡導有更多的銀行與法院協作,積極拓展“網絡按揭貸款”適用范圍,提高土地、廠房等大標的拍品成交率。四是及時與被執行人約定好涉案抵押物的處置條件和處置價格,如約定以購置價格減去資產折舊,或者積極選擇使用網絡股價、定向詢價機制確定涉案標的網絡司法拍賣保留價。五是對于已經掌握的被執行人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涉嫌轉移資產等證據,及時向法院提供,或者及時申請啟動司法審計程序。針對確有被執行人涉嫌拒執犯罪證據的,依照拒執罪公訴或者自訴程序提請立案,為及時查控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及其名下的財產創造條件。六是積極爭取執行和解,尤其針對名下財產暫不具備處置條件的被執行人,要以和解促進企業的正常經營,防止因“互不相讓”而導致企業經營擱置,進而導致企業整體資產大范圍減損的情況。針對政府主導的一些項目,盡量多做一些讓步,爭取分期予以履行。針對在建工程、正在運營的項目等,可以采取引入第三方的形式予以盤活。針對難以處置的廠房機器設備,采取長期租賃的方式實現止損。針對閑置土地等優質資產,可以采取由雙方共同開發,以開發所得利潤抵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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