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范文

時間:2023-04-03 13: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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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

篇1

【關鍵詞】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

【中圖分類號】R156.3【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5-0515(2011)12-0031-01

我院是一所二級甲等綜合醫院,每年上報的傳染病網絡直報病例在2000以上,占所在轄區報告病例的70%,疫情報告涉及科室多,工作量非常繁重。近年來,我們采取了一系列綜合管理措施,使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工作質量不斷提高,2010年我院被湖北省疾病控制中心評為“疫情疫報先進單位”。現將我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歸納如下。

1 成立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目標和職責

我院領導對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非常重視,成立了由主管院長任組長,由感控辦、醫務科、感染性疾病科、檢驗科、放射科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院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和管理工作,由感控辦指派專人負責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網絡直報工作的具體實施,相關科室和部門負責本科室和部門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明確要求科主任負總責。

2 制定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和流程及傳染病報告管理辦法

制定和完善了《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傳染病報告流程》、《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傳染病應急值班制度》、《疫情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等相關一系列制度,同時完善了門診日志、化驗室陽性結果登記、放射科肺結核陽性結果登記和傳染病報告登記簿等,對傳染病疫情從門診、臨床首診醫生到檢驗科、放射科等相關輔助檢查科室,從報告卡填寫責任人到卡片收集人等全方位進行管理。

3 嚴格落實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值班制度,確保傳染病疫情報告的及時性

我院實行公休日和節假日值班報卡制度,確保傳染病疫情報告的及時性。同時在醫院總值班設立了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電話,發現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在最短的時間內按程序電話報告給相關部門。我們在全院各臨床科室、門診設立了傳染病疫情報告登記本,疫情監控員每天分上、下午兩次到各科收取傳染病報告卡并進行交接登記。對當天收集到的傳染病報告卡按病種分類進行登記、審核,然后網絡直報。疫情監控員每天查看放射科、檢驗科傳染病陽性結果登記簿,與當天收集到的傳染病報告卡進行核對,及時發現漏報和遲報,及時督促責任醫生填報傳染病報告卡。

4 加強培訓,提高醫務人員對疫情報告的認識和對傳染病的管理能力

我院每年對全員進行《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知識的培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理論考試。同時派人參加各級衛生部門舉辦的傳染病防治及相關內容培訓班,及時掌握國家有關傳染病診治、信息報告的相關法規和技術規范,同時及時了解其他地區和單位先進的工作經驗,用于指導本單位的實際工作。

5 開展質控考核,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感控辦和傳染病管理小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門診、臨床科室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提出相應的改進辦法。我們每月對檢查情況匯總,將檢查結果納入醫療質量考核,與當月的績效工資掛鉤。同時將考核結果以簡報形式下發到全院各科室和部門。

6 加強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的質量管理,確保傳染病疫情報告的準確性

6.1 我們要求臨床醫生在填寫傳染病報告卡時要詳細詢問、認真填寫、并與病人仔細核對,盡量做到項目齊全、內容準確,特別是學生、托幼兒童一定要填寫所在的學校、托幼機構的名稱和班級;對于患者的家庭住址,農村要求詳細到村組,城市要求到具體街、路和門牌號;對于14歲以下傳染病患者,要求填寫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

6.2 感控辦和臨床科室在傳染病報告卡交接過程中履行簽字手續,這樣就防止了報告卡片的丟失,提高了傳染病報告率。

6.3 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專職人員在錄入傳染病網絡直報卡片前,需要再次認真審核報送紙質卡片,對存在空項、漏項及邏輯性錯誤卡片及時與報卡醫生聯系,在錄完每例報告卡核對無誤后再確認保存,以最大限度地確保傳染病錄入結果的準確性。對于疑似傳染病病例,我們要求臨床醫生根據患者臨床轉歸結果和實驗室檢測結果及時予以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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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傳染病信息化管理平臺

1.1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系統"在醫院門診、急診、病房醫生工作站安裝"傳染病疫情上報管理系統"以及預防保健科疫情報告專職人員工作電腦上安裝"傳染病疫情收報管理系統"。醫生工作站"傳染病疫情上報管理系統"主要由傳染病報卡、死亡報卡、農藥中毒、流感標本送檢單、婦幼信息、食源性疾病等相關報卡及報卡查詢等欄目構成。臨床醫生錄入后可自動生成上報格式傳染病報告卡,供臨床醫生報卡或疫情報告專職人員查漏、審核時參考。查詢欄有報卡查詢、漏報查詢等子欄目。預防保健科的"傳染病疫情收報管理系統"有疫情收報、漏報查詢統計和醫生報卡統計等組成。疫情報告專職人員通過查詢、統計功能可隨時監控本醫院傳染病疫情。

1.2實現與臨床信息系統數據對接"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系統"與醫生的"診療系統"等臨床信息系統通過接口方式實現數據傳送。醫生在"傳染病疫情上報管理系統"進行傳染病疫情直報時,系統將自動導人該患者在臨床信息系統中的基本信息。醫生通過"診療系統"診斷傳染病后,系統自動彈出提示框提醒該疾病需要報卡;醫生選擇報卡后,系統自動調用"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系統"傳染病報告卡輸入界面,并已自動生成所診治患者部分報卡內容,醫生只要補充個別項目即可完成傳染病報告卡錄入。

2加強傳染病信息化管理

2.1規范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

2.1.1醫院醫生直報全院各科醫生在診治中發現傳染病患者時,及時進入醫生工作站"傳染病疫情上報管理系統"完成傳染病疫情信息網絡直報

2.1.2預防保健科專職人員傳染病疫情報告專職人員對醫院內傳染病直報信息審核通過后依托軟件打印功能,打印生成紙質傳染病報告卡存檔并及時錄入"中國疾病控制信息系統"完成疫情上報。

2.2強化醫院傳染病疫情實時監控傳染病疫情報告專職人員通過系統查詢、統計等功能對醫院傳染病網絡直報信息進行實時監控[3]及時掌握醫院傳染病疫情。同時,對各科室傳染病報告質量進行審核、分析及漏報排查,不斷完善傳染病管理工作。

3結果

3.1優化了報病流程醫生在"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系統"進行傳染病疫情直報時,錄入患者門診號或住院號后,系統將自動導入臨床信息系統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基本信息,并自動生成診斷日期、報卡日期、報卡單位、醫生等基本項目,醫生所要填寫的內容較少,簡化了傳染病報病流程。醫生通過"診療系統"診斷傳染病后,系統自動調用"傳染病疫情上報管理系統"傳染病報告卡輸入界面,并將該患者基本信息和部分報卡內容補充完整即可完成報卡。醫生不確定患者既往報卡信息時,直接在"傳染病疫情上報管理系統"中輸入患者門診號、住院號或姓名,如數據庫中有該患者歷史報卡信息,系統自動給予提示并打開歷史報卡信息界面,既避免醫生重報,又方便醫生直接完成訂正報告。

3.2提高了報卡質量

3.2.1報卡項目準確、齊全醫生錄入傳染病報告相關信息后保存報告卡時,系統自動對報卡的完整性及邏輯性進行校驗,對缺項及某些邏輯錯誤給予明確提示,正確輸入后才能保存,保證了醫生上報傳染病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3.2.2避免漏報醫生通過"診療系統"診斷傳染病后,系統自動彈出提示框提醒該疾病需要報卡,避免傳染病漏報。同時,傳染病疫情報告專職人員定時查詢傳染病報告信息,對臨床醫生報卡傳染病報告信息進行審核及漏報排查,及時發現漏報病例并通知補報。

3.2.3書寫規范電腦打印報告卡杜絕了手工書寫報告卡字跡潦草容易認錯、書寫不規范、常有涂改痕跡等不合格現象,以確保疫情信息準確上報和規范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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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普及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提高我校廣大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完善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發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針和原則

我校傳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四早(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三、學校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匯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預案;

(二)指定校醫或保健教師負責本單位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病缺課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匯總與報告工作;

(三)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單位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促、檢查;

(四)負責組織開展對本校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五)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并指定專人作為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以下簡稱學校疫情報告人)。

1、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置要求

①首選校醫或保健教師;②工作要認真負責,責任心強;③了解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④必須為學校或者幼兒園的在編人員。

2、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①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②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③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④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四、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

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學校和幼兒園應當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課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課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做好記錄。

(一)晨檢

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班級要有晨檢記錄本,學校醫務室要有就診登記本、傳染病疫情報告記錄本。

(二)因病缺課

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立即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并做好記錄。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三)出現以下情況的學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

五、應急措施

一旦學校發生群體性傳染病疫情,應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疫情報告

①學校師生員工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都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或當地防保站報告。

②校醫(保健教師)或當地醫務人員對可疑病人進行首次診治,并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學校領導根據傳染病類別、發病人數、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學校疫情報告人2小時內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中心校逐級上報。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后果追究責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應急措施

①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醫務室)進行醫學觀察,不能確診的,應送當地醫療機構診治。

②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③對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可疑物品要進行封存,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防止疾病擴散,等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來檢測和處理。

④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學校醫務人員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做好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學校應采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并進行醫學觀察。

⑤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未經學校和醫務人員同意,任何同學、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⑥暫時停止大規模的集體活動,必要時經請示教體局批準后全校暫停上課;加強對校門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員的進出。

⑦學校在接到當地政府、中心校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級領導和全體教職員工應按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聽從指揮。

⑧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后,應采取積極的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穩定學生的情緒,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的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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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善后處理

1、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學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撫工作;要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調查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詳細的疫情報告,對傳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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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傳染病防治法、應急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堅持依法管理,分級負責,快速準確,安全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鼓勵、支持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八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和實驗室,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標本的實驗室檢測檢驗及報告。

(三)負責公共衛生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建立監測信息數據庫,開展技術指導。

(四)對重點涉外機構或單位發生的疫情,由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管理和檢查指導。

(五)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轄區內醫院和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情報告和信息網絡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九條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監測體系,構建覆蓋國家、省、市(地)、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的信息網絡系統,并向鄉(鎮)、村和城市社區延伸。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管理平臺、基礎衛生資源數據庫和管理應用軟件,適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法定傳染病、公共衛生和專病監測的信息采集、匯總、分析、報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任務,具體職責為:

(一)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包括報告卡和總登記簿、疫情收報、核對、自查、獎懲。

(二)執行首診負責制,嚴格門診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報告制度,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的網絡直接報告。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應按照規定時限,以最快通訊方式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報告卡片郵寄信封應當印有明顯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疫情”標志及寫明XX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的字樣。

(四)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五)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標本采樣。

第十一條流動人員中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報告、處理、疫情登記、統計,由診治地負責。

第十二條鐵路、交通、民航、廠(場)礦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三條軍隊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軍人中的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由中國人民衛生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直接報告。

軍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地方就診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四條醫療衛生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將傳染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和個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

第十五條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章報告

第十六條執行職務的醫護人員和檢疫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

責任疫情報告人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現有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均為責任報告單位。依照有關法規對責任疫情報告人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鄉(鎮、地段)級以上的責任報告單位必須建立疫情管理組織,指定專職疫情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或所轄區域內的疫情報告工作。

縣(市、區)級以上責任報告單位必須實現計算機網絡直報,鄉(鎮、地段)級責任報告單位應創造條件實現計算機或采集器的網絡直報。

第十八條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后,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傳染病報告卡由錄卡單位保留三年。

第十九條責任報告單位對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城鎮應于2小時內、農村應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城鎮應于6小時內、農村應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第二十條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向衛生部報告。

衛生部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第四章調查

第二十一條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判定性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不同類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應當按照《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一)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調查和傳染病發病原因、發病情況、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調查;

(二)相關標本或樣品的采樣、技術分析、檢驗;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證;

(四)衛生監測,包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在突發事件發生地及相鄰省市同時進行。

第二十三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有關領域的專業人員,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接到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等疫情報告的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立即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接到其它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疫情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第二十五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管理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信息系統,各級責任報告單位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第二十六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調查、采樣與處理。

第五章信息管理與通報

第二十七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所設與診治傳染病有關的科室應當建立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和傳染病疫情登記簿。

第二十八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指定的部門和人員,負責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發和核對,設立傳染病報告登記簿,統一填報有關報表。

第二十九條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報表的收發、核對、疫情的報告和管理工作。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公共衛生監測體系網絡系統平臺的要求,充分利用報告的信息資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報制度,常規監測時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與通報,緊急情況下需每日進行疫情分析與通報。

第三十條國境口岸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港口、機場、鐵路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國境衛生檢疫機構,發現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時,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一條發現人畜共患傳染病時,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二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和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授權,及時通報和公布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內容包括: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性質、原因;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及范圍;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病、傷亡及涉及的人員范圍;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處理措施和控制情況;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解除。

與港澳臺地區及有關國家和世界衛生組織之間的交流與通報辦法另行制訂。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技術指導。

第三十六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積極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責任報告單位或責任疫情報告人有瞞報、緩報、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情況時,應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七章罰則

第三十八條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會同有關部門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的;

(三)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三)在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后,未按規定派人進行現場調查的;

(四)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第四十條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證書。

責任報告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其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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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本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止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計劃。

二、組織機構

三、工作目標

1、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傳染病的信息報告程序,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把突發傳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傳染病發展防治知識,提高師生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活動場所衛生水平,抓好預防接種查驗工作,作好因病缺課登記,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措施。

2、統一領導,依法管理。

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規定,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3、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傳染病的防控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五、組織管理

1、為嚴防傳染病在校內傳播流行,本校設置傳染病疫情報告人。負責本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登記在傳染病登記本上。

2、在校所有教師、學生都是義務疫情報告人,發現的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報告學校的專兼職疫情報告人員。

3、學校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

(1)報告內容及時限

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上述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等)向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縣教育局報告。

六、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是,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追究法律責任。

七、協助疾控機構、醫療機構對傳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痊愈好要出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證明并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八、加強健康教育,定期開設健康教育課。堅持開窗通風和定期消毒制度。

2021最新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計劃

做好學校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對保障全校學生及教職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的穩定意義重大。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各種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切斷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人群這三個環節,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傳染病預防

1、按照國家對傳染病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學校人口密集的特點,容易在學生中發生的常見傳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痢疾、腸道傳染病等,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和預防措施的衛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增強師生的公共衛生安全意識,促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組織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蠅等病媒昆蟲及其它傳播傳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危害。

4、有計劃地建設和改造公共設施,對污水、污物、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理,改善飲用水衛生條件。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

疫情的報告和管理在預防、控制和消滅傳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準確及時的疫情報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報信息,健全的疫情報告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是確保疫情報告準確及時的關鍵。疫情報告時限和辦法: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要求執行。每個教職工及學生均為法定疫情報告人,學校醫務室為我校責任疫情報告人。任何人發現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均有報告的責任和義務,可用口頭、書面、電話等方式向學校迅速報告,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如果隱瞞不報、漏報、謊報或延期報告的,要追究當事人有關責任。

三、傳染病控制措施

1、經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部門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學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2、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隔離)進行醫學觀察;密切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3、建立學生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并采取相應的隔離防范措施,及時切斷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途徑。

4、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并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定期安排全校范圍內的消毒工作。

篇6

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

按照衛生部《關于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加強疾控中心的基礎建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大樓已經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市人民醫院傳染病區已投入使用。通過硬件建設,大大改善了疾控機構的工作條件。在加強硬件建設的同時,我們還結合本地區傳染病發生流行特點,制定了《應對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和《漢川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從人力、技術、設備、物資儲備等方面加強了衛生應急工作,提高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處置能力。為提高疾控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素養,加大了培訓力度,對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業務骨干進行了重點培訓。認真做好計量認證工作,進一步規范了實驗室的管理,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杜絕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急性傳染病防治

1、緊急疫情處理:

2、網絡直報:為了確保傳染病疫情信息及時報告,程序規范,保證全市疫情報告網絡的暢通。針對當前傳染病信息報告不及時的問題,我們嚴格按照《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的要求,全面對我市疫情網絡直報情況進行整改,使我市傳染病直報及時報告率較去年的有較大提高。進一步完善了市、鄉兩級疫情報告網絡體系,對全市34名傳染病信息管理員實行聘任制,責職到人,獎罰分明,實現了疫情報告定領導負責,疫情資料定責任人收集,疫情網絡直報定人員操作。健全了以傳染病病例個案報告為基礎的醫療機構網絡直報工作,解決了疫情及時報告與訂正、常規監測與突發事件預警和流動人口疫情報告管理等諸多問題。我們現已能按月進行傳染病疫情報告分析,并建立健全定期公布傳染病疫情制度。32個疫情報告網絡直報單位傳染病疫情報告責任明確、程序規范、網絡暢通。

二、寄生蟲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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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綜合醫院;傳染病;報告;漏報;分析

疫情報告是早期發現和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的重要環節[1]。中國疾病控制中心在衛生部的領導和支持下,于2004年1月1日在全國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傳染病網絡直報系統[2]。該系統的啟用使得我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發生了質的飛躍,傳染病爆發的早期識別能力得到了較大提高,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分析和利用更為迅速和便捷。但傳染病網絡直報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傳染病漏報、遲報等[3]。現就市級某綜合醫院2007年-2009年的傳染病信息報告情況進行回顧性分析,找出薄弱環節,為解決疫情漏報問題提供建議。

1 研究對象與方法

1.1 研究對象

選擇市級某綜合醫院門診部、住院部,查閱2007年-2009年每月的傳染病疫情報告自查小結、傳染病疫情登記本和疫情直報網絡傳染病導出表。

1.2 研究方法

采用普查法。對傳染病有關的記錄和登記進行檢查。

1.3 研究內容

調查每月的出院病人登記表、門診病人登記本、檢驗科和放射科的結果登記及形成的書面的自查小結。判斷標準為醫生在對患者診療時所做出的傳染病診斷。凡臨床診斷或實驗室診斷為傳染病,接診醫生沒有報告的,視為漏報。疫情報告時限以《新傳染病防治法》及衛生部:衛疾控發[2006]332號文件為執行標準[4,5]。

1.4 統計學處理

數據處理采用回顧性調查方法。統計指標包括傳染病報告率、漏報率。運用SPSS 16.0統計軟件將數據錄入,率的比較采用卡方檢驗, 檢驗水準 = 0.05。

2 結果

2.1 2007年-2009年傳染病漏報情況

三年間全院應報病例為4253例,漏報68例,漏報率為1.60%。其中,2007年應報1576例,漏報36例,漏報率為2.28%;2008年應報1447例,漏報21例,漏報率為1.45%;2009年應報1230例,漏報11例,漏報率為0.89%。據此可以看出每年漏報率均不同,且逐年降低 詳見表 1

表1 2007年-2009年某綜合醫院傳染病報告自查匯總

年份 查出傳染病總數 報告例數 漏報例數 漏報率(%)

2007 1576 1540 36 2.28

2008 1447 1426 21 1.45

2009 1230 1219 11 0.89

合計 4253 4185 68 1.60

2.2 2007年-2009年門診傳染病漏報情況

2007年-2009年門診查出3327例,報告3285例,漏報42例,漏報率1.26%。其中,2007年應報1340例,漏報20例,漏報率為1.49%;2008年應報1028例,漏報14例,漏報率為1.36%;2009年應報959例,漏報8例,漏報率為0.83%,據此可看出每年漏報率均不同,且逐年降低。詳見表 2。

表2 2007年-2009年某綜合醫院門診部傳染病報告統計

年份 查出傳染病總數 報告例數 漏報例數 漏報率(%)

2007 1340 1320 20 1.49

2008 1028 1014 14 1.36

2009 959 951 8 0.83

合計 3327 3285 42 1.26

2.3 2007年-2009年病區傳染病漏報情況

2007年-2009年病區查出926例,報告900例,漏報26例,漏報率2.81%。其中,2007年應報236例,漏報16例,漏報率為6.87%;2008年應報419例,漏報7例,漏報率為1.67%;2009年應報271例,漏報3例,漏報率為1.11%,據此可以看出每年的漏報率不同,且漏報率逐年降低。詳見表 3。

表3 2007年-2009年某綜合醫院病區傳染病報告統計

年份 查出傳染病總數 報告例數 漏報

例數 漏報率(%)

2007 236 220 16 6.78

2008 419 412 7 1.67

2009 271 268 3 1.11

合計 926 900 26 2.81

2.4 2007年-2009年門診與病區報告情況比較

對2007-2009年門診和病區報告情況比較得出,c2 = 10.94,P <0.05,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可以認為近三年門診與病區傳染病漏報率有差異,且病區漏報率高于門診漏報率;門診漏報占總漏報的61.76%,病區漏報占總漏報的38.24%。詳見表 4。

表4 2007年-2009年某綜合醫院門診與病區報告比較

查出傳染病總數 報告例數 漏報

例數 漏報率(%)

門診 3327 3285 42 1.26

病區 926 900 26 2.81

合計 4253 4185 68 1.60

3 討論

綜合醫院病人與病種多,因此作好綜合醫院疫情報告工作,可以提高傳染病發病率統計的準確性,為制定科學的防制措施提供依據。但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很多問題,具體分析如下。

3.1 根據本次調查結果顯示,近三年漏報率逐年下降

近三年,由于醫務人員對傳染病報告重要性認識逐漸增強,傳染病報告法制意識不斷提高,新的《傳染病防治法》正式實施和傳染病網絡直報工作的正式運行,使該院傳染病報告工作上了一個新臺階,傳染病報告管理的各項指標不但提高,漏報率逐漸降低,傳染病報告質量顯著提高,各項管理制度更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傳染病管理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從以上表格中可看出,近三年漏報率為1.61%,漏報率逐年下降。傳染病管理人員對所查出的漏報病例均及時進行了網絡直報。

3.2 傳染病報告重點在門診,病區漏報率高于門診漏報率

從傳染病報告管理中可以看出,傳染病報告管理重點在門診。病區的傳染病漏報率高于門診部,門診部醫生大都是本院副主任醫師職稱以上醫生,經過反復培訓,疫情報告意識較強;病區由于病人多、病情復雜、醫生工作量大,且新進醫生、進修醫生和輪轉科室的醫生多,人員流動性較大,易發生漏報。

3.3 重點監測的傳染病漏報少

2007年-2009年中,艾滋病、乙腦、流腦、麻疹、狂犬病、新生兒破傷風等一些重點監測傳染病無l例漏報。由于這幾種傳染病或是各方面宣傳力度大(如艾滋病),或是由于醫生對屬于“兒童計劃免疫相關疾病監測”中的傳染病(如麻疹、新生兒破傷風、乙腦、流腦等)重視程度高,報告意識強,因而漏報少。

4 建議

4.1 加強培訓,嚴格考核,獎罰分明

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在全院醫務人員中開展《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的學習教育。每年對新上崗醫務人員進行傳染病管理的崗前培訓,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醫院有關規章制度及傳染病報告卡的填寫與報告制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對疫情報告管理專職人員加強業務培訓,鞏固已有知識,了解和掌握新知識、新方法,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

4.2 醫院領導重視,完善各項制度

任何工作是否能順利進行都離不開領導的重視和支持。醫院領導參與檢查體現了領導對疫情管理的重視,同時也提高了醫務人員對傳染病防治重要性的認識。醫院應成立領導小組、建立疫情管理網絡,分管院長負責全院傳染病疫情報告領導工作,各科室主任對本科室的傳染病管理和疫情報告工作負責。

傳染病報告與管理是公共衛生事業的重要工作。隨著人們公共衛生意識的提高和防病工作的不斷深人,對傳染病疫情報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做好這項工作需要醫務人員、疾病控制人員共同努力,只有各級人員重視疫情報告工作,才能有效地控制傳染病漏報情況。

參考文獻

[1] 霍云艷.傳染病漏報原因分析及對策.中華醫院感染學雜志,2004,14(5):515-516.

[2] 馬家奇.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信息化建設.中國公共衛生信息管理雜志,2005,2(2):4-6.

[3] 李琳,單愛蘭,高璐,等.天津市2004年醫療機構傳染病報告質量評估.疾病監測,2005,20(11):587-589.

[4]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衛生部《傳染病防治法》修訂小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釋義.第一版.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2004:79-99

篇8

傳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為全面落實傳染病的各項防控措施,有效的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和流行,提高傳染病發現和診治水平,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控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

成立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長:院長

副組長:分管副院長

員:全體醫院領導班子成員

二、建立規章制度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疾控中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傳染病管理及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傳染病信息網絡直報系統帳號管理及信息保密制度、傳染病疫情報告漏報調查制度、肺結核病人報告軫診制度、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管理規定、性病艾滋病疫情報告獎懲和保密制度、傳染病防治工作培訓制度、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和咨詢制度、傳染病報告責任獎懲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信息報告制度等,同時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對傳染病防治工作進行規范。要加強對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落實的監督工作。

三、規范管理

為保證醫院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序進行,對各臨床醫技科室、行政職能科室的職責和工作范圍進行明確規定。

感染性疾病科設立傳染病隔離病房或病區和腸道門診、發熱門診等專門診室,負責傳染病病人的診斷與治療以及隔離,并承擔對醫院職工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培訓。

皮膚性病科負責性傳播疾病的診斷與治療,開展艾滋病自愿檢測咨詢工作,并承擔對醫院職工進行性傳播疾病防治知識的培訓。

放射科要有專人負責肺結核病的影像學診斷工作,對病人信息進行認真登記,及時向傳染病管理人員報告。

檢驗科要有專人負責傳染病病原學檢查工作,對病人信息進行認真登記,及時向傳染病管理人員報告。

所有臨床醫生要按醫院規定收治傳染病病人,對病人信息進行認真登記,及時將疫情信息報告傳染病管理人員。

門診部設立預檢分診臺。

院感科負責對預檢分診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指導。同時負責消毒工作,協同相關科室做好物資儲備。

醫務科負責傳染病醫療救治、會診的組織與實施,進行各臨床醫技科室間的業務協調。

公共衛生科負責監督各項傳染病防治工作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各科室之間的工作協調,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

黨政辦公室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24小時值班工作,并負責傳染病疫情的新聞管理。

四、強化技術培訓

定期對醫療技術人員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專業培訓,不斷提高醫技人員的診療水平。業務培訓每年不少于4次,根據疫情形勢需要,及時組織專門培訓。對于新進醫技人員單獨進行培訓。

五、加強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宣傳欄、宣傳冊、門診大廳及候診區的顯示器、各種媒體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在社會公共場所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咨詢。

篇9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構建肺炎疫情快速防范體系,確保任何一所學校發生疫情時,能快速獲得信息,立即組織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縣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普及病毒肺炎防控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統的發生和蔓延。

三、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縣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全面摸排組、物資保障組、督導檢查組、安全穩定組、宣傳工作組、衛生防疫組、教育教學組、紀檢監察組。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我縣教育系統應對病毒肺炎的處置工作,形成快速反應機制。學校一旦出現疫情,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遵循“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學校、幼兒園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預防為本,及時控制。認真開展排查工作,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部門聯動,群防群控。教育局和各學校要主動加強與衛生健康、疾病防控等部門溝通聯系,形成部門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5.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組織領導、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對全縣教育系統疫情防控應急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實施聯防聯控,開展督導檢查,主要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成員組織學校病毒肺炎的應急處置工作,制定相關政策,提出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

2.貫徹落實上級的決定事項,做好對學校、幼兒園病毒肺炎的信息監測、預測和預防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

3.督促、檢查各學校、幼兒園落實病毒肺炎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

4.學校發生疫情后,會同縣衛生健康部門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果斷作出決定,采取有效措施,發出處置指令。

5.協調本系統病毒肺炎的應急處置、事件調查、事后評估和信息工作,及時向上級報送突發公共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理的信息。

6.負責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應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五、教育局疫情防控應急專項工作組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對接、協調縣委、縣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務;負責對接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縣教育局防控工作會議的組織、綜合材料的起草和審核;負責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制定、下發和簡報編輯、對上報告;負責疫情防控結束后所有文件資料的整理歸檔;負責協調需要局領導出席和參加的關于防控工作相關活動等。

2.全面摸排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對全縣各學校教職工、學生,風險區及非風險區的離、返長等情況進行摸排,并向縣委、縣政府和縣教育局上報。

3.督導檢查組:

組長:李輝健

組員:時衍春、張業成

負責對全縣高中、義務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含民辦)落實防控工作措施進行日常的督導檢查;負責開學后全縣各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及常規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協調局領導和相科室包保人,對包保學校進行定期督導;負責收集匯總各督導組督導檢查情況。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對局機關和全縣各學校防控物資儲備、防控工作經費落實等提供保障。

5.宣傳工作組:

組長:

組員:

負責涉及教育系統防控工作的信息;負責縣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對外、對上宣傳;負責有關涉校涉生的輿情監控,負責教育系統防控工作的輿論引導;負責師生防控知識宣傳教育。

6.安全穩定組:

組長:

組員:

負責教育系統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學校安全穩定;負責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負責涉校涉生社會穩定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局機關及全縣各學校離退休老干部、教職工疫情防控工作。

7.衛生防疫組:

組長:

組員:

負責與縣衛健局和疾控中心的溝通、協調;負責學校疫情防控技術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殺指導,防護物資配備指導;負責學校防護物資廢棄物處置指導;協調指導對教育局機關大樓日常消殺、機關出入人員體溫檢測登記;負責協調指導機關各科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對本科室工作人員體溫晨午檢和外出情況摸排登記。

8.教育教學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指導,維護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對學校日常管理的監督;負責停課期間“空中課堂”開播等工作。

9.紀檢監察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對有關單位和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瀆職、失職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負責通過公開電話等方式向縣教育局舉報各學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措施不落實等失職、瀆職問題案件的查處工作。

各校根據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應的專項工作組,并明確其職責分工。

六、學校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發現、收集、匯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預案。

2.按照局領導包學校、校領導包年級、年級主任包班級、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包學生、中層干部包教職工的“五包”原則,負責本學校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課和病因追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匯總與報告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做到“一人一檔”。

3.協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本學校發生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縣教育局與衛生健康局的督促和檢查。

4.負責組織開展對本校全體師生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5.學校校長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并指定專人作為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

6.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置要求:

(1)首選校醫或保健教師;

(2)工作要認真負責,責任心強;

(3)了解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7.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信息報告;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病毒肺炎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七、疫情監測

教育局和學校要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到主管教育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各學校要建立學生晨午檢、因病缺課病因追蹤與登記制度。學校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課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做好記錄。

(一)晨檢工作

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對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班級要有晨午檢記錄本,學校衛生室要有就診登記本、傳染病疫情報告記錄本。

(二)因病缺課及病因追蹤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要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立即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并做好記錄。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三)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報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聯系人:

縣教育局:

聯系人:

八、應急措施

一旦學校發生群體性病毒疫情,應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疫情報告

(1)學校師生員工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都應立即向學校校長、教育局、衛生疾控部門報告。

(2)學校醫務人員對可疑病人進行首次診治,并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學校領導根據傳染病類別、發病人數、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報告人1小時內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逐級上報。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

2.疫情處置

(1)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隔離室)進行醫學觀察,不能確診的,應送醫療機構診治。

(2)經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機構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3)對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可疑物品要進行封存,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防止疾病擴散,等待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來檢測和處理。

(4)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做好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學校應采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并進行醫學觀察。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未經醫務人員同意,任何同學、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暫時停止大規模的集體活動,必要時經報請縣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停課等措施;加強對校門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員的進出。

(7)學校在接到上級部門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后,學校領導和全體教職工應按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聽從指揮。

(8)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后,應采取積極的措施,讓師生了解情況,穩定師生的情緒,安定人心,維護各學校的穩定,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念。

九、善后處置

1.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各學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撫工作;要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調查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詳細的疫情報告,對傳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篇10

關鍵詞:學校;傳染病防治;調查

學校和幼兒園人群高度密集,接觸密切頻繁,容易導致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學校和托幼機構是我國傳染病事件發生的主要場所[1],學校對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認識高低、各項防治措施是否落實,對預防和控制學校傳染病的發生至關重要。為了解當前我區各類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現狀,發現當前學校傳染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探討市區學校傳染病管理的模式,為改進和完善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據。2014年10月,在教育部門配合下,我們對長治市城區所轄各類中小學開展了傳染病防治現狀調查,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資料 長治市城區所轄各類中小學及幼托機構。

1.2 方法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法規制作調查問卷,培訓調查人員,采用現場查看、詢問、核實的方式填寫有關問題和內容。主要包括傳染病防治組織建設、設施配備、管理制度、知識知曉等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1.3 統計分析 采用EXCEL進行統計分析。

2 結果

2.1基本情況 共調查城區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75所。其中中學24所、小學21所、幼兒園30所。按舉辦主體,公辦53所,民辦22所,其中中學5所、幼兒園17所。

2.2組織建設情況 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中,以正式文件下發,成立傳染病防控領導組,并有明確分工的有41所,占到54.67%。其中24所中學中,公辦有傳染病防控領導組文件的11所,占中學的45.83%,民辦5所中學中,有1所,占中學的4.17%;專職校醫配備總體為24%(18/75),其中民辦機構校醫配備率為4%(1/25); 設疫情報告責任人機構有36所,占到調查機構48%,其他詳見附表。

2.3基本設施情況 調查75所學校機構,有24(32%)所設專業校醫室,其中中學、小學、幼兒園分別為8、2、14所;配備常規消毒燈或劑(如紫外線燈、84消毒液等其中一項)的共56所(74.67%),有專門用于晨檢的體溫計的47所(62.67%),各類公辦機構均高于民辦機構,詳見附表。

2.4制度建設情況 調查75所機構中,有36所(48%)學校制定了應對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32(42.67%)制定了詳細、規范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同時對75名學校制定的疫情報告人提出5道傳染病相關基礎知識,回答對3題為及格,結果及格數(及格率)分別為中學7(29.17)、小學10(47.62)、幼兒園10(33.33%),各類學校及格數分別占調查學校的9.3%、13.33%、13.33%。詳見附表。

3 討論

中小學生及幼托兒童具有人群易感性高、抵抗力差、聚集性大等特點。歐洲的一項調查表明,學校是空氣源性傳染病的高發場所[2]近年來,從我市各類傳染病聚集性疫情看,主要發生在學校和幼托機構。各類學校能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各項校園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是有效防控校內傳染病發生與流行的關鍵所在。

3.1本次調查75所各類教育機構,從傳染病組織建設看,建立傳染病防控組織,明確相關責任的學校占到54.67%,有專職校醫的僅占到24%,指定并明確專人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的占到48%。由次可見我區各類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極不平衡,只有少部分領導高度重視,相當一部分學校領導對此項工作麻木不仁,認為傳染病是衛生部門的事。當然,這與多年來無專職校醫配備也有關。尤其是小學和民辦幼兒園,校醫配置缺口很大,直接影響到校園傳染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實施[3]。

3.2從被調查校園傳染病設施配備情況看,常規消毒設備和晨檢設施擁有率普遍較低。如公辦機構體溫計擁有率為76%(38/50),民辦為36%(9/36),民辦機構普遍較低,有37.33%(28/75)學校就沒有最基本的晨檢設備;從校醫室建設看中學有8所公辦,民辦均未設置。21所公辦小學有校醫室的只占調查小學的9.52%(2/21),民辦幼兒園擁有率僅為20%(4/20)。說明我區各類學校應對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不容樂觀。

3.3從傳染病防控制度建設看,各類機構制度傳染病應急預案率為48%,公辦機構55%(33/60)高于民辦機構12%(3/25),中小學高于幼兒園,主要與缺乏專業醫務人員有關。同時相當一部分預案、制度只流于形式,缺乏可操作性。從傳染病相關知識問卷調查看,及格率僅為36%,主要對傳染病發生的3個基本環節、傳染病疫情報告時限回答正確率低。有相當調查對象認為學校傳染病暴發后,第1責任在衛生部門。可見,他們對傳染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缺乏了解,因此加強對學校、托幼機構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傳染病應對能力是當務之急。

3.4建議 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密切配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落實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首先要提高各類教育機構領導對校園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認識,要有憂患意識,依法依規將學校傳染病工作落到實處。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專業人員,落實晨檢、疫情報告、接種證查驗和消毒隔離等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同時,各級衛生專業機構要依法加強對校園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力度,尤其對民辦教育機構加強準入審核和日常監督,增加督導頻次;再者要強化學校、托幼機構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系統培訓,開展應對傳染病暴發疫情的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校園傳染病防控能力和水平[4]。

參考文獻:

[1]金連梅,荊瑞巍,羅莉,等.我國學校傳染病流行/暴發現狀及其影響因素分析[J].中國學校衛生,2009,30(1):55-59.

[2]于建新.崇左市中小學校傳染病防治現狀分析[J].中國學校衛生,2007,28(10):946-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