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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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1重視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1)盡量采用示范文本。
為了避免合同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減少合同爭議,所以,與工程管理相關的各類合同應盡量采用示范文本。同時,發生合同糾紛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仲裁、裁判等。筆者所參與的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的簽訂歷時半年,雙方將當時所能考慮到的問題均寫入了合同,示范文本上未包含的特殊情況,也均在“補充條款”中注明,不能明示的條款,也有框架式的約定,后續施工管理遇到問題,就有了指導性的方向。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最好從工程招投標階段就參與進來,工程中標后,對前期投標報價和后期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更全面、切實,具有預見性。
2)基本條件不具備的分析與應對。
長期跟蹤的工程項目,因施工單位投入了太多的精力,所以即使業主在基本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倉促招標,施工單位一般也不會就此放棄。這就需要在招投標、合同簽訂、后續管理等階段制訂出完備的應對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首先,工程報價的調整因素要充分考慮,對各種因素都需給出相應“宗旨”,并寫入合同,這樣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千變萬化”都“不離其宗”。其次,合同中對施工基本條件的約定,一定要明示出原則底限,在正常施工受到這些條件影響時,可以立即明確責任人,并要求其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處理。對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圖紙問題,必須在接收圖紙過程中,做好圖紙收發文簽收記錄,對因反復更改、未提前預留預埋、功能應急變化等非正常情況導致的各種返工、維修等,均做好過程資料并要求當事人簽認,或以報告的形式發文至對方。從總承包單位到各專業承包人,過程資料一定要詳細,如:接到變更或維修指令時,原設計圖紙情況如何,原設計圖紙功能布局如何,什么原因導致情況改變,原設計圖紙發放日期、已按原設計圖紙施工至什么程度而又修改了設計等等。否則最后結算時,沒有較詳細的資料,審計單位會認為有些情況是施工單位組織安排不合理,或者施工中漏掉了預埋預留等而產生的,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結算糾紛,影響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1.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是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員除了熟悉合同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程序,還應了解不同專業的施工、材料、設備、勞務等知識,這樣才能規范、細化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可操作的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最后,把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管理過程中善加利用。
1)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總承包單位及各專業承包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應組織合同交底,把合同的主要內容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2)責任分解。
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目標,明確其工作范圍、責任和完成時間,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職能部門再將合同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整體配合、協調,共同實施合同。
3)階段工作溝通。
各職能部門工作情況、未來一周工作計劃、生產及技術協調會事宜應及時與合同管理部門溝通,以便合同管理人員篩選、分析、應對合同履約情況,做出正確決策。因為預結算人員對現場合同不熟悉,導致費用索賠項目未能納入當月付款申請的實例,建議合同與預結算劃歸同一部門,便于及時溝通。
4)工程進度款審查批準。
同時建立工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除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部門對相關完成情況把關外,也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與計劃。
5)輔助管理辦法。
施工總承包單位還需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訂出詳細的總承包管理辦法,以載明在合同中不便明示的現場安全文明、衛生、臨時設施使用、開會制度、競賽規則以及獎罰細則等等。同時通過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三大體系認證,進一步規范總承包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制度越細,執行和管理的操作性就越強。
1.3商定重要事務工作流程并專人負責
針對業主職能安排不實際,辦事效率低的情況,如在合同中無法提前確定具體流程,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各單位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及人員安排,在例會、報告會上及時提出具體工作流程,形成相應紀要或文件,然后及時發放至各單位,用具體的工作流程對其形成約束。如果程序復雜實在難以精減,總承包單位與各專業承包單位就進行人員優化分工,選出擅長處理各類重要事務的專人負責施工方案審批、現場簽證辦理、工程款報審與跟蹤、索賠等重要事務。采用專人積極主動加“橡皮糖”的工作方式,既能促進各類事務的辦理效率,又能通過這種主動的方式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產生積極的影響,有利于建立長效溝通交流,便于合同目標順利實現。
1.4增強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團隊協作能力
一個施工總承包的管理模式,各參與方的利益關系既有對立,又有統一。做好總承包模式下的管理必須增強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團隊協作能力。筆者所參與的工程,工程造價以2005定額為計價依據,2005定額與以往定額的主要區別是技術措施費的計算必須依據審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除了要指導施工外,還需為技術措施費的計算提供完備的技術基礎資料。2006年施工時,因為工程部門疏忽,未及時報送安全防護方案,造成2006年的安全防護費用結算無據,出現不必要的結算爭議。2007年施工過程中,因為技術方案簡化,地溝土方在施工方案中沒有體現,最終因為沒有書面依據,只能按定額中規定的放坡與工作面結算地溝土方,因結算依據與實際有差距而造成了部分費用損失。這樣的結果,工程、技術、合同管理部門均有責任。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龍頭,貫穿項目始終,只有做好與工程、技術、質量、安全、采購、后勤保障等職能部門的分工、合作及監督,和諧地進行團隊協作,才能使項目管理機構有機地鏈接在一起,保證三大管理目標不會脫節,從而實現項目管理的最大效益化。
1.5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從工程招投標到工程全部結束,肩負的職責包括:參與市場調查、預測與決策;起草合同文本,指導和審查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和解除;直接參與各類合同的談判簽約;督促檢查合同的履行;對合同文件進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收集合同談判或履行后的信息反饋,為下輪參加競爭提供決策依據。特別是總承包管理涉及專業更多,人際關系處理更繁雜,各種知識涉及面更廣,所以,總承包單位選用的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
1)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作基礎;
2)要有市場意識和較高的業務能力;
3)要掌握較深的法律知識;
4)要有一定的經營管理工作能力;
5)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尚的職業道德。
合同管理人員只有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才能應對合同管理中的各項事務,及時處理變更、索賠、停工損失等細致繁雜的工作,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合法程序,有理、有據、有節地簽認各種經濟資料。如:筆者參與的工程中,橡膠地板供貨商在合同簽訂時,對其所供的進口商品未考慮匯率對價格的影響,從而與業主簽訂了固定單價合同。而2008年,各種建筑材料價格異常波動,其他供貨商相繼依據合同進行了價格調整,而橡膠地板供貨商在2008年供貨數量最大,但至今追加貨款無望。在此案例中,合同管理人員如果具備一定的金融、關稅知識,這筆損失可以避免。
1.6項目經理參與合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1)參與工程變更與索賠。
工程項目實踐中工程變更比較頻繁,尤其是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而工程變更是導致索賠糾紛的主要因素,當前建設領域還未完全依靠合同來規范當事人的交易行為,行政手段還占據著一定的市場,施工過程中的許多正當索賠往往是業主領導說了算,有些業主領導在不了解詳情的情況下看到索賠文件會推諉,許多正當的索賠就會經歷很長時間,甚至不予解決。所以,這就要求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也參與到合同管理中來,以其行政級別的方便,與業主單位的領導進行及時溝通。同時,項目管理層日常工作中,對業主的要求要做出積極地反應,以加強雙方的誠信與信任。上下通力,相信許多棘手問題都會容易解決。項目經理是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施工單位的領頭人,有了項目經理的參與,項目合同管理就能按照分級管理制度,層層突破,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經濟效益。
2)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
項目經理還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認真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承包合同管理內容豐富,認真開展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以便隨時調整各種問題和風險的應對策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和教訓,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2結語
篇2
關鍵詞: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不僅有越來越多的工程被建立,而在建筑面積上也在不斷地擴大。為了工程可以保質保量的被完成,會進行多個施工單位帶來的交叉作業,就出現了承包管理。所謂的總承包單位,就是在目前我國社會經濟下可以自主經營、自主發展、自負盈虧的境內及實體。對工程的技術、質量、計劃要進行多方位的管理,在這些過程中,要與合作伙伴和承包人進行多個合同的簽署。所以,將合同進行嚴格的管理是至關重要的。
一、施工總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一般的工程施工中,總承包模式中的合同管理都會有計劃控制與進度、計量支付、工程的變更以及延期索賠等幾個方面。要圍繞這幾個部分的需要,總承包與監理工程師在設計工作程序與細則時應該按照項目的特點進行制定,將合同的管理工作盡可能的程序化與規范化,讓合同管理中的爭端降到最低,處理合通問題的速度加快,也能讓工程的進度得到保證。
1.1對于計量支付的管理
1.1.1關于計量支付的方法和原則
第一,在計量和支付方面必須要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實行;第二,要對工程置清單里的各支付項目里所有的工作內容進行了解。如果工程量清單里沒有的支付項目被當成包含在與其相鄰的項目中,不需要單獨計量;第三,在計量中,必須是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和公開檢驗合格后的工程才能被記錄;第四,對變更的管理要進行加強,將工程的變更程序進行完善的制定;第五,要對計量支付建立相對健全的臺賬,來防止漏計和重計。
1.1.2在計量支付中的程序
在進行總承包的管理模式時,要對兩個階段的計量支付管理方法進行嚴格實施:第一,承包人可根據監理完成簽認的間質量檢驗單填對“工程中間計量單”進行填寫,給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提出申請計量,然后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就會對分包人申請計量的項目開始檢查,其中所包含的內容有各種記錄、圖紙查閱、實地調查以及原始憑證的調查。對于承包人,將提供相關資料來對申請計量的項目情況(質量和數量)進行情況證明;第二,承包人要按照總承包任命的代表與駐地監理所簽認的工程計量單以及中間檢驗單,按規定進行月進度支付報表的編制,在經過駐地監理的簽認審查后再把項目報給總承包項目部進行審核與匯總。第三,總承包要把所有匯總的月支付報表和所有的原始資料送到業主與監理處審查,監理進行支付證書的簽發,最后業主要在合同的規定時限內給予總承包人進行付款;第四,總承包也要按照被批復的月支付證書來對承包人的支付證書進行編制,也要在合同的規定時限內給予承包人進行付款;第五,計量的支付臺賬。總承包人和承包人應該將計算機的計量支付進行數據庫建立,以便對計量進行管理,來防止漏計和重計的情況發生。
1.2對工程變更的處理原則
在工程的變更中,應該把優化設計、對原設計的使用要求不予降低、對工程成本盡量降低作為基本原則。在變更工程中主要是工程數量增減、新增工程項目以及結構尺寸改變等等。
1.3對管理程序的變更
1.3.1應由總承包或者承包人對變更提出申請,總承包人或者承包人應該在調查現場之后對變更方案進行提出,業主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考察然后確立方案,最后監理工程師按照審查后的工程數量,再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3.2應由監理或者業主提出變更要求,再由監理對變更通知進行下發,要附帶變更工程設計圖。然后,承包人再按照設計圖進行施工,將現場復稠計算的工程數量上交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后,按照權限對工程變更令進行下達。
1.4對計劃進度的管理
在工程中,工程進度是其三大目標之一。總承包人要對計劃進度進行兩個方面的控制:對常保人工程計劃進行審查和落實與監督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1.4.1對施工計劃進行審查批復
要考慮對施工進度的審查:工期時間安排是否合理、在動員階段施工準備方面是否可靠、施工能力和計劃目標能否相適應。再詳細具體的對調整過程、備種計劃上報時間以及編制辦法進行安排,給工程提供一個有計劃、有組織的保障。
1.4.2對工程進度進行有計劃的管理
第一,要對進度控制人員進行落實,任命專人負責,再對任務進行具體細化,明確責任,對工程的進度進行隨時的了解;第二,對進度協調組織進行建立,其中要包括業主、總承包人、監理、承包人以及當地政府的代表,將施工的協調工作做好;第三,設立明確的獎懲措施。
1.4.3對延期索賠的處理
在處理延期索賠的這件事情上,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在處理延期索賠的事件出現后,應該對現場進行及時的調查,將事件的發生原因做詳細的了解,對事件性質定性后,再進行風險的歸屬;第二,在事件發生時,要和關各方積極協調配合,對引起理延期索賠的原因進行解決,將損失降到最低;第三,事件發生過程中,要對承包人對細節的記錄進行監督,再由駐地工程師進行簽認;第四,要按照合同上的有關規定進行索賠,積極的和業主、監理進行溝通協商,最終達成一致的意見。
二、在總承包模式的管理下的合同風險
在程總承包管理模式中,合同風險包括:施工風險、設計風險、物價風險、意外風險以及工程變更等。
2.1施工的風險。
建筑的施工過程中,基礎工程和軟基處理都是對于投資突破來說的主要項目;如果實際的地形和設計不符,就會造成樁基的變化、軟基處理上設計的厚度與范圍不能被滿足等情況發生,這些問題即使是很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一定料到的。
2.2設計風險。
在設計風險中包括的的內容有很多,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重大變更允許與總價調整之外,在設計文件上的錯漏、設計不周與失誤都要又總承包單位進行負責,其中設計和施工的年限差距以及設計單位資質信譽都是設計風險的主要因素。
2.3物價風險。
為保證施工的質量,業主要向總承包人與承包人提供組要的材料。比如,水泥、瀝青、鋼筋等,這時物價的不確定上漲因素就會出現,不過早我國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下,此類情況越來越少。
2.4工程的而變更。
在地方遠期的發展要求上看,地方政府會積極的對新增工程項目進行引進,或者對單項工程標準進行提高,這方面的增加費用就要根據合同上的約定分別給予承擔。在施工的總承包模式中,合同文件就是處理問題的基本準則,對于合同中的規范性必須要進行規范;如果發生事故,一定要注意以事實與依據為主,調查之后進行及時解決;總承包也要經常與各個方面進行溝通,保證工程順利的進行。
總結:
綜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中對總承包管理進行利用就是為了能夠讓工程可以更快、更安全的進行,來滿足現在建筑工程的需求。所以,總承包管理制度也是未來建筑行業的一大發展趨勢。在實行總承包模式的同時,也要結合建筑工程,不斷地對合同管理進行總結和探究,提出新的創新模式適應建筑行業為的現代化發展,也為建筑行業的發展帶來一些新鮮的血液。
參考文獻:
[1]文良.施工方總承包模式合同管理方式分析[J].山東交通科技,2013(3):87-88
[2]郭新生.馮鷹.淺談施工企業對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J].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學報,2013(3):8-9.
篇3
【關鍵詞】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contra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erformance, alteration or termination of planning and control on the process.
【key words】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的重要內容之一。施工合同管理是對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進行籌劃和控制的過程。其主要內容有:根據項目特點和要求確定施工承發包模式和合同結構、選擇合同文本、確定合同計價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與反索賠等。
1. 施工承發包模式的選擇
1.1平行承發包
1.1.1含義。平行承發包又稱分別承發包,是指發包方根據建設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項目的進展情況和控制目標和要求等因素,將建設工程項目按一定的原則分解,將其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各個施工單位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發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圖設計完成——施工招投標——施工——完工驗收。一般情況下,發包人在選擇施工承包單位時通常根據施工圖設計進行施工招標,即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每個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實行總價合同。
1.1.3平行承發包的合同管理
(1)業主要負責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
(2)業主要負責對多個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蹤管理,工作量較大。
1.2施工總承包
1.2.1含義。施工總承包是指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施工總承包單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務。當然,經發包人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他符合資質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業主只需要進行一次招標,與一個施工總承包單位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減少,對業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實踐中,業主為了早日開工,在未完成施工圖設計的情況下就進行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采用所謂的“費率招標”,實際上是開工合同,對業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資管制不利。
1.3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義。業主與某個具有豐富經驗的單位或者由多個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或合作體簽訂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一般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一般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不參與具體工程的施工,而具體工程的施工需要再進行分包單位的招標與發包。
1.3.2合同關系。施工總承包的合同關系有兩種,即業主與分包單位直接簽訂合同或者由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1.3.3合同價格。施工總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確定總承包管理費,而不需要事先確定建安工程總造價,這是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標可以不依賴于設計圖紙出齊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價,由于是在該部分施工圖出齊后再進行分包的招標,因此采用實價,即單價或總價合同。
1.3.4合同管理 一般情況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標、合同談判、簽約工作由業主負責,業主方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對分包單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為總價承包管理單位支付和業主直接支付兩種形式。前者對于加大總承包管理單位對分包單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 合同類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體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發包的責任與義務。
2.1.2進度控制的主要條款與內容。有合同工期的約定;進度計劃;工程師對進度計劃的檢查和監督;暫停施工
(1)工程師要求暫停施工。
(2)因發包人違約導致承包人主動暫停施工。
(3)意外事件導致的暫停施工;竣工驗收。
2.1.3質量控制。施工過程中,承包人要隨時接受工程師對材料、設備、中間部件、隱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質量檢查,驗收和監督。
2.1.4費用控制。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變更價款的確定、竣工結算,質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資采購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
2.2.1建材采購。
(1)標的;
(2)數量;
(3)包裝;
(4)交付及運輸方式;
(5)驗收;
(6)交貨期限;
(7)價格
(8)結算;
(9)違約責任。
2.2.2設備采購:
(1)設備價格與支付;
(2)設備數量;
(3)技術標準;
(4)現場服務;
(5)驗收和保修。
2.3施工單價合同、總價合同與成本加酬金合同。單價合同特點:單價優先,可分為固定單價和變動單價合同兩種;總價合同特點:總價優先,最終按總價結算。可分為固定總價和變動總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費用合同;
(3)成本加獎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3. 施工合同執行過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方和承包方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內容和標準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義務的行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都有應盡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合同簽訂以后,當事人必須認真分析合同條款,向參與項目實施的有關責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跟蹤和控制,并加強合同的變更管理,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
4. 施工合同的索賠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業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賠,承包商也可以向業主提出索賠,即合同雙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時,被索賠方應采取適當的反駁應對和防范措施,這稱為反索賠。
索賠過程中必須要注意:
(1)索賠成立的依據;
(2)證據;
(3)條件。
反索賠包括兩個方面內容:
(1)防止對方提出索賠;
(2)反擊或反駁對方的索賠要求。
5. 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議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還是薄弱環節
5.1.1不少項目簽訂的合同十分簡單,不符合標準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簽訂合同,仍是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
5.1.2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執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5.1.3合同產生糾紛時,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決,而大多數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上述種種情況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難的原因,為了加強合同管理,我建議:
5.2.1轉變觀念,樹立市場經濟思想,認真貫徹國家制定的招投標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價管理納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軌道。
篇4
關鍵詞:工程總承包;項目成本;合同管理;
通常來講,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的中最重要組成部分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須融合于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必須對整個項目、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項目的所有工程活動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沒有合同意識,則工程項目整體目標不明;沒有合同管理,則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難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喪失殆盡。沒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則不可能有有效的工程項目管理,當然就不可能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加強合同管理使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當今市場競爭激烈,投資結構多元化,使工程建設合同利潤逐漸減少,合同風險增大,合同條件日趨苛刻。由于長期的計劃經濟的慣性,真正體現市場尚未有效形成。如何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做好合同管理,本人從以下四個方面談談體會: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也是企業為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有序地進行,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一)做好合同交底,注意分解合同責任,實行有效的目標管理。企業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具體項目的實施是項目部人員。項目部從項目經理到項目成員,各部門管理人員,都應該掌握合同各條款,對合同進行分析、分解。項目主要負責人要向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存在的風險作出解釋和說明,“合同交底”是實行目標管理的有效手段,大家只有在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及要求、管理程序的同時,才能了解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工程范圍以及法律責任。在傳統的工程項目管理中,要克服人們注重“圖紙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的問題。合同交底工作做好了,通過“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少出差錯。
(二)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企業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通常較多。如何協調好個方面關系,真正使得總承包合同實施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按預期計劃和質量保證體系完成任務。一方面建立并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制度,另一方面,對于一些經常性的工作按程序化正常開展工作,只要有章可循,管理人員也就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督促。
(三)文檔管理系統非常重要。每一項目都要設立合同管理專門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不要怕繁瑣,怕花費時間和精力。一個項目中工程的原始資料都是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產生的,通常是由業主、分包商及項目的管理人員提供。建立文檔并有效管理對以后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著極其重要意義。
(四)建立健全報告和行文制度。工程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成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內容包括:定期工程實施報告,工作量報表;工程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及其處理的書面文件,如工程環境的突然變化、不可預測的地質條件以及其他情況等等,這些都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及總承包方的簽署和認可。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有依有據。
二、合同實施過程必須嚴格控制
對工程項目的有效管理真正最好的手段就是合同管理,而合同實施控制是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合同實行控制的重要環節。
(一) 實施工程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費用控制。對工程目標進行強有力的控制,整個工程建設的總目標在總承包合同中已經定義,實施合同就是將這個目標經分解后落實到各個環節,并形成目標體系。分解后的目標是圍繞總目標進行的,分解后的目標實現與否及其落實的質量,直接關系到總目標的實現與否及其質量,這就是它們的辯證關系。控制這些目標就是為了保證工程實施按預定的計劃進行,順利地實現預定的目標。
對一個合同的控制要根據其本質特性,在合同的實施過程經常會受到外界的干擾,這就需要及時發現,并加以調整。合同如果本身發生了變化,總承包商的合同控制,在總承包模式不盡完善的情況下,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包括與總承包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在合同控制中更須加強各種關系的溝通和協調。
(二) 實施合同跟蹤監管。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千變萬化,如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發生偏離時,必須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不斷找出偏差,加強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調整與控制。
總承包商對分包合同以及采購合同的實施更須有效的控制,對其進行跟蹤和監督,以確保總承包合同的實施。總承包商還有責任對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進行統籌協調,以保證總目標的實現。
(三)合同實施過程信息動態管理。隨著工程項目規模擴大與分散,施工難度與質量要求不斷提高,而利潤空間縮小,工程管理難度也越來越大。加之工程項目信息量不斷擴大,信息及時有效交流難度增加,工程管理對信息動態管理的要求提高。信息化管理是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對信息的處理還基于紙介質進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要充分利用通信和互聯網等先進的信息傳遞方式與工具。對總承包商來說,一是由于項目自身的管理水準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響。
因此,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動態管理,必須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明確信息流通的路徑;二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傳播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三是加強對業主、監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對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有對方的簽字,對對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時處理。
三、重視合同變更管理
通常來說合同內容的頻繁變更是工程合同控制管理的弊端。在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變更中,分包合同的變更比總承包合同變更加頻繁。這是因為總承包合同往往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分包合同采用的形式多樣,有單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等等。如裝飾裝修工程建設中,總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合同絕對不僅僅是數以十計。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變更都可以作為合同變更的。如我項目部承建的某政府投資工程的合同中明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國家規定的動態造價指數上漲……則對項目的投資總額進行調整”;“對于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響,甲方和乙方將協商確定對工程價款和合同工期的調整”;對合同范圍的變更,更是有專門的章節描述,對范圍變更的定義、范圍變更程序、價格的支付等等問題都有明確的條款。
合同頻繁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所占的工程索賠份額也較大。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并體現出來。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是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據。
四、加強合同實施的索賠與反索賠管理
合同索賠對總承包商來說,同樣有兩個方面,一是總承包商與業主關系,二是與分包商的關系。合同管理貫穿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層面,而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施工索賠。施工索賠亦同時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層面。一方面要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總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索賠的要求,減少工程損失;另一方面總承包商利用分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進行合理合法的分析,減少分包商提出的索賠。如果因分包商自身原因拖延工期、和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及安全責任事故要按合同罰則進行反索賠。同時堅持公平對待各方利益與誰之過、誰賠償的原則。在索賠與反索賠過程中要注重客觀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時,還要注意在索賠管理中,避免惡意壓低報價,過分期望索賠彌補等現象。
篇5
如何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做好合同管理?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是為了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有序地進行,使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具體的執行者是項目部人員。項目部從項目經理、項目班子成員、項目中層到項目各部門管理人員,都應該認真學習合同各條款,對合同進行分析、分解。項目經理、主管經理要向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存在的風險作出解釋和說明,項目各部門負責人要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較詳細的“合同交底”,實行目標管理。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工程范圍以及法律責任。在傳統的工程項目管理中,人們往往十分注重“圖紙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合同交底更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少出偏差。
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很多。要協調好個方面關系,使總承包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一方面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制度,另一方面,對于一些經常性的工作應訂立工作程序,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使管理人員有章可循,也就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
第三,要建立文檔系統。項目上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這些工作非常繁瑣,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工程的原始資料都是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產生的,是由業主、分包商及項目的管理人員提供的。建立這些文檔與對這些文檔進行管理對日后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著重要的意義。
第四,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這些內容包括:定期的工程實施報告,如每月的工作量報表;在工程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及其處理的書面文件,如工程環境的突然變化、不可預測的地質條件以及其他情況等等,這些都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及總承包方的簽署和認可。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二、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合同實施控制是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合同實行控制的重要環節。
第一,對工程目標進行強有力的控制。總承包合同定義整個工程建設的總目標,這個目標經分解后落實到各個分包商等,這樣就形成了目標體系。分解后的目標是圍繞總目標進行的,分解后的目標實現與否及其落實的質量,直接關系到總目標的實現與否及其質量,這就是它們的辯證關系。控制這些目標就是為了保證工程實施按預定的計劃進行,順利地實現預定的目標。工程實施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費用控制。
合同控制有著它的特殊性,其最大的特點是動態性,一方面在合同的實施過程經常會受到外界的干擾,是呈波動狀向合同目標靠攏,這就需要及時發現,并加以調整。另一方面,合同本身也在不斷變化,絕對不變的合同是不存在的,尤其像電源建設工程這種龐大而復雜的工程。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與總承包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盡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這之間關系變得尤為重要。
第二,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和監督。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千變萬化,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發生偏離,這就需要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要不斷找出偏差,調整合同實施。
作為總承包商對分包合同以及采購合同的實施要進行有效的控制,要對其進行跟蹤和監督,以保證總承包合同的實施。此外,作為總承包商有責任對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進行統籌協調,以保證總目標的實現。
第三,對合同實施過程加強信息管理。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難度與質量要求不斷提高,而利潤含量卻不斷降低,工程管理的復雜程度和難度也越來越大。因此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度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是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對信息的處理還基于紙介質進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對總承包商來說,一方面這是由于項目自身的管理水準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響。
因此,要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明確信息流通的路徑;二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三是加強對業主、監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對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有對方的簽字,對對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時處理。 三、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內容的頻繁變更是工程合同的特點之一。一般是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變更。分包合同的變更比總承包合同變更更頻繁。這是因為總承包合同往往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分包合同采用的形式多樣,有單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等等。如電源工程建設中,總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合同聯系單是數百上千。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變更都可以作為合同變更的。如我項目部承建的某電廠合同中明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國家規定的動態造價指數上漲……則對項目的投資總額進行調整”:“對于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響,甲方和乙方將協商確定對工程價款和合同工期的調整”;對合同范圍的變更,更是有專門的章節描述,對范圍變更的定義、范圍變更程序、價格的支付等等問題都有明確的條款。
合同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并體現出來。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這些變更最終都是通過各分包商體現出來。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是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據。
四、合同實施的索賠與反索賠管理
對總承包商來說,合同索賠同樣有兩個方面,一是與業主關系,一是與分包商的關系。合同管理貫穿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層面,而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施工索賠。施工索賠亦同時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層面。總承包商一方面要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向業主提出索賠的要求,減少工程損失;另一方面利用分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進行合理合法的分析,可能地減少分包商提出的索賠。對由于分包商自身原因拖延工期、和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及安全責任事故要按合同罰則進行反索賠。同時要按合同原則公平對待各方利益,堅持誰之過,誰賠償。在索賠與反索賠過程中要注重客觀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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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EPC;合同;管理
引言
在復雜而多元的建設工程承包市場中,EPC項目多集中在技術復雜領域,這些領域項目具有投資額大、技術復雜、管理難度大、建設周期長等特點。管理項目需要大批專業技術人員外,還需要一大批有豐富管理經驗的技術人員。所以EPC工程總承包己形成具有很強吸引力的市場。但是,由于工程項目實施周期長、外界環境多變、技術復雜等特點,在EPC總承包合同簽訂時,很難明確所有的功能、技術、施工標準、以及建設風險因素等,也必然會在工程實施階段發生工期、費用的變化。因此,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合同風險和變更不可避免,這是EPC承包商遇到的主要風險之一。相比較傳統其他承包模式,EPC合同風險和工程變更具有更大的復雜性和風險性[1][2]。
1 EPC總承包的特點
EPC總承包合同模式下,業主僅對工程進行整體的、原則的、目標的管理和控制;總承包商則需組織工程實施并進行全過程控制。通常情況下,EPC總承包合同的合同模式采取固定總價的合同模式(除非合同范圍發生變化或發生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否則不予調整合同價格和工期。因此,EPC合同模式下,從項目業主的角度來說,經濟風險和不能按期完成項目建設的風險都轉嫁給了總承包商。對于原以工程設計為主業的EPC總承包商來說,承擔EPC合同模式下的工程項目是對自身管理水平的一項挑戰,充滿了高風險,同時也帶來獲得高收益的機遇。為了確保工程質量,EPC項目經理部不僅從宏觀框架上嚴格執行公司項目管理體系文件,而且根據管道施工的特點,出具了大量的作業文件,對施工的關鍵質量控制點、工序搭接、設計變更等方面書面成冊,以指導施工單位施工。實踐證明,這些嚴格的程序和作業文件,對工程質量提供了可靠的程序保證。
2 EPC項目合同管理
根據國際工程管理實踐經驗。為了突出強調合同管理的地位,如圖l所示將合同管理放在了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地位。采購、施工為一體。項目管理中就會發生設計、采購、施工及運輸等多種合同,對于任何一份合同,都必須提出明確的質量要求、工期要求、費用及支付辦法、安全指標等,這就共同構成合同目標。如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應明確提出工程質量等級要求,比如應達到國優或省優的標準;工程工期節點或工程總目標在何時完工等;工程造價(費用)控制在多少內;不發生安全事故等。合同管理是質量、工期、費用與安全控制所必須具備的手段,各方人員都是通過合同管理來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實施上述合同內容,實現合同目標。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方人員,必須事先簽訂合同,明確各方的責、權、利關系。無論是項目的業主、咨詢公司.還是設計人員、施工人員、材料設備供應商,都是通過合同的關系,把各自的利益與項目管理的成功緊密聯系在一起。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中,任何人都必須重合同講信譽,一切從合同出發,才能順利實現質量、進度、費用、安全等各項指標,確保項目建設成功。
3 加強EPC項目合同管理
3.1 重視合同管理職能
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它作為其它工作的指南,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控制和保證作用。現代工程中,沒有合同意識則項目整體目標不明;沒有合同管理,則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難以有高效率,項目目標不可能實現。在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個較新的管理職能,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國外許多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咨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業都十分重視合同管理職能。
3.2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質量、進度進行深度監督和管理
在組建EPC項目經理部時對各站現場各崗位進行了壓縮與合并,采用多崗一人的方式組建了該項目部,項目經理和HSE總監,劃區管理,保證偏遠的站有人蹲點,近處的站可以巡視檢查,這就要求我們的管理人員必須獨當一面、實踐經驗豐富、專業知識淵博、管理能力強,溝通能力強,否則不能單獨作業。
3.3 強化精細管理,打造平安工程
1)各站施工方現場管理制度、人員配備、安全防護要到位;2)各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安全、技術管理員是否符合要求,并確認是否進行現場管理。當合同約定(含投標文件中的承諾)管理人員發生變化時應報總承包單位批準,調整人員執行資格和能力不得低于合同約定。3)現場施工人員應與施工分包商簽訂勞動合同,取得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證書,有針對性安全培訓并做好記錄。特種工種人員應持證上崗,專業技術工種施工人員應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技術評定證書。
3.4 重視合同評審
對重大合同進行三階段評審。評審由企業相關高層領導主持,相關部門參加,以會議形式進行。在投標階段,由合同管理部門會同招投標部門、項目管理、設計、物資采購、施工管理、財務部門,對招投標文件進行全面評審,以決定是否招投標,分析中標后的合同風險和難點,形成書面材料,經過相關部門會簽,相應領導簽字批準認可。在合同簽訂階段。由合同管理部門會同上述相關部門,再次對合同文本進行評審。重點是圍繞合同文本反復推敲,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論證,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3.5 注重合同簽訂質量
EPC總承包項目相關的合同f包括總承包合同,設計、采購、施工分包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為完成工程項目.對工程建設過程將要發生的權利、義務、責任協商一致而簽訂的協議。項目本身具有的復雜性要求合同當事人各方在訂立合同前必須充分考慮項目工期、質量要求、資金安排、施工環境、氣候等問題。
3.6 加強合同履行階段的監督審核
建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監督審核制度。監督審核工作以合同管理部門為主,項目相關管理部門參加。組成內審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審核。
3.7 確定合同管理的重點
(1)確定重要的合同;(2)確定重要的合同管理部門和歸屬管理單位;(3)確定合同管理的重要階段;(4)注意合同索賠。
4 結語
隨著我國加入WTO,工程建設市場的全面開放以及國際工程建設市場的全球化,使得EPC工程總承包模式逐步發展為勘察設計企業新的發展方向及主要創收來源。而如何防范風險,降低項目成本,是值得每個承包商認真思考研究的。設計院作為EPC工程承包商,不僅應明確“創造效益靠設計、防范風險靠合同”的意識,還要具備完善的合同管理經驗、豐富的現場施工經驗、敏銳的成本概念以及準確把握合同條款細節的能力,切忌在合同談判時為達目的忽視風險。只有不斷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完善合同評審制度,才能避免失誤,有效地降低、規避、轉移風險,將各類風險消化于無形,從而在根本上降低項目的成本,創造利潤,維護承包商的合法權益[3][4]。
參考文獻
[1]胡德銀.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要點[J].有色冶金設計與研究,2004:1
[2]宿清華.對外承包工程面臨難得發展機遇[J].中國工業新聞,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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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項目合同審計
Abstract: From 2007 to2012 railway construction had hitherto unknown development opportunity. With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market is progressively and open,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market is by extensive model to intensive, standardization direction change. 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industry invite public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2007,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nine cases fifty-sixth" standard construction bidding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e standard,2010Ministry of Railways for the railroad industry characteristic released" standard construction bidding documents supplement the text" of railway construction, special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position grow with each passing day. But in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problems gradually exposed, railway audit department was identified during the audi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exists many problems, therefore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management project practi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udit conclusion and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attention points, thus fundamentally chang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reduce the contract contradictions and errors, improve our country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合同定義及分類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指雙方(或數方)當事人關于建設項目事宜依法訂立的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協議。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分為施工合同、服務合同、物資采購合同,施工合同又分為施工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又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服務合同包含合同,可研合同,勘察設計合同,審圖合同,監理合同,咨詢合同,各種檢測合同等。物資采購合同分為材料供應合同和設備供應合同。建設項目合同中內容最復雜、標的最大的要數與施工相關的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和材料設備合同,故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和材料設備合同審計將是建設項目審計中的重點,下面從審計角度談談鐵路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材料設備合同管理問題,以引起項目合同管理決策者的重視。
2.鐵路施工標準合同文本出臺背景
2007年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號《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對施工合同本文進行了規范,2010年鐵道部針對鐵路行業特點了《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補充文本》,合同主要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除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期、質量標準、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辦法等,還應對工程價款進行約定,工程價款的約定包括內容有: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間及抵扣方式;工程計量與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方式、數額及時間;工程價款的調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時間;索賠于現場簽證的程序、金額確認與支付時間; 發生工程價款爭議的解決方法及時間;承擔風險的內容、范圍以及超出約定內容、范圍的調整方法;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編制與核對、支付及時間;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間;工程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
專業分包合同作為施工合同的附合同,主要采用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專業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其內容包括《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作為施工合同另一個附合同,材料設備采購合同,2010年鐵道部針對鐵路行業特點了《標準鐵路物資招標文件》,里面對物資合同作了詳細的規定。下面我們主要看看從審計角度如何把控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及材料設備合同。
3.合同審計要點
3.1施工合同審計要點
(1)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的合法性主要包括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該合同的法定權利和行為能力,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事項、權限等;合同的內容及所確定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有無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2)合同重要要素是否約定清楚。主要包括合同中是否明確質量標準及工期,質量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工期目標能否實現; 承包范圍是否與招標范圍一致,隱蔽工程驗收的內容和程序是否完整,工程變更條款內容是否清晰、完整,程序是否合理,確定材料價格的條款內容是否表達清楚,定價原則是否合理;合同價與中標價是否一致,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質量保證期是否符合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工程財務方面的約定。主要包括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條款是否完整,付款辦法及支付時間是否合理,對不合理的付款提出改進意見;索賠條款內容是否完整,索賠事件及程序是否與有關規定相符;工程結算方式是否與招標文件所確定的方式是否一致;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合同是否符合《鐵路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有關規定。
3.2專業分包合同審計要點
(1)合同的合法性。主要包括專業資質是否與所委托的專業項目要求相符,合同簽訂的主體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合同的內容及所確定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有無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價款與中標價是否一致,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得在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承包人在專業分包人簽訂專業分包合同時,專業分包合同不得與總承包合同有實質性沖突或矛盾,如有沖突矛盾,應以總承包合同為準。
(2)合同重要要素是否約定清楚。 合同中是否明確質量標準及工期,質量標準及工期應滿足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承包人對于專業分包的管理、服務、配合和協調的責任及義務是否清楚,是否與總承包合同一致;
(3)合同財務方面的約定。專業分包人應交納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等規費應在合同中約定是否由總包代扣代繳還是分包給總包提供完稅證明。專業分包合同中應約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承包人不得無正當理由扣留或拒付專業分包人應得的工程價款,承包人扣除分包工程款應得到監理單位、發包人的認可。
3.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審計要點
(1)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該合同的法定權利和行為能力,材料、設備供應商的能力應滿足本次采購的要求;
(2)合同重要要素的約定。主要包括合同中應明確采購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方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時間,交貨時間應滿足總承包人總體進度的要求,采購數量應按工程量清單與定額消耗量計算,超出的數量應由總承包單位承擔。合同中應約定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材料、設備供應商應提前通知發包人,發包人將通知承包人與監理人赴交貨地點共同進行驗收,材料、設備供應商應向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相關證明文件。材料、設備供應商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驗收后,由承包人負責接收、運輸和保管。材料、設備供應商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材料、設別供應商原因發生交貨日期延誤,材料、設備供應商應承擔此增加的費用。
四、結束語
目前,鐵路市場的放開,各施工企業全面進軍鐵路市場,鐵路建設單位也在逐步規范合同管理,而作為進軍鐵路市場的各施工單位也應調整思路,加強合同管理,做好并加強合同前審查、合同中動態管理以及合同后評估。作為每一個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者要從審計角度去提前把關合同,避免設計風險,真正做到未雨綢繆,把問題想在前面,逐步規范合同,把合同管理真正作為整個項目管理的排頭兵。
參考文獻:
[1]何伯森. 國際工程合同與合同管理[M].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6.
[2]郝杰忠.建筑工程施工項目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招標投標分冊[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7.
[3]劉伊生.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修訂本[M].北京: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2002.
[4]胡季英,關柯.我國建設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蘇州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2):25-27.
[5]任宏,工程管理概論[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7.
[6]孫書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實務[M].鄭州:黃河水利出版社,2006.
[7]余立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M].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5.
[8]李三喜,李玲主編.建設項目審計精要與案例分析.北京:中國市場出版社,2006
篇8
【關鍵詞】建筑工程;雙方合同;三方合同;區別
引言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地位十分重要,其管理職能已包括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管理及信息管理等。現今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多數通過合同委托完成的,這種趨勢決定了合同的獨特作用。由于社會生產分工需要,工程中會存在多個參與單位,那么在實施過程中必然出現不少工程合同。工程合同中雙方合同居多,也存在部分的三方合同,并且后者的數量和重要性有著明顯的上升趨勢。
1 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的特點
1.1 合同一次性
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總體來說都是一次性的,這是工程項目最顯著的特點,這使合同的簽訂存在不確定性,實施過程也存在著風險,合同的簽訂和實施得不到可靠的參照。
1.2 合同標的物
建筑工程對象系統具有復雜性、個性化特點。建筑工程體積大,而且涉及較多的專業門類,建筑工程一般由硬件和軟件結合,科技含量高。
1.3 合同價格和工期的不確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的價格和工期先經過招標投標進行確定,再進行工程設計、供應和施工程序。但是在工程招標和投標階段,對合同標的物,也即工程對象系統的描述一般是不完整的,因而雙方的理解會不一致。因此,承包商也難準確落實到工程的合同價格和工期,這也會造成工程合同出現矛盾。
1.4 合同標的物的實施過程風險大
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具有一次性、復雜性、重要性以及項目投資金額巨大的特點,使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風險性大,因此,業主往往要參與項目的實施過程,掌握項目實施的主動權。
2 三方合同的起源及其類型
2.1 三方合同的起源及其關系
建筑工程項目是一個十分復雜的過程,需要經歷:(1)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工程施工、運行階段等;(2)實施建筑、土建、水電機械設備及通訊等專業設計及其施工活動;(3)施工要做好各種材料、設備、資金和勞動力的準備。建筑工程的參與單位之間形成各種不同的經濟關系,合同也是多樣性。
此外,由于現代建筑工程各方面的實施壓力大,業主有必要尋求第三方協助。三方合同的關系包括:(1)業主選擇平行發包,其中一方承包商由其他承包商進行協助;(2)聯合投標來承包某項建筑工程;(3)大項目為防止腐敗,為節省投資,投資人、項目管理公司及使用方會形成相關合同。
2.2 三方合同的常見類型
2.2.1 建筑工程實施合同
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業主選擇平行發包,那么常會出現三方合同。當業主把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和內隔墻進行平行發包時,在施工過程中,內隔墻就需要使用土建單位的機械,并要受到土建單位管理,這樣會存在一個三方合同。
2.2.2 建筑工程聯營承包合同
在現代一些較大型工程中,聯營承包比較常用。聯營承包合同是指兩家或以上的承包商,一般有設計單位、設備供應商及工程施工承包商等,共同簽訂聯營承包合同,成為聯營體進行聯合投標,并與業主簽訂總承包合同。
2.2.3 建筑工程三方代建合同
三方代建合同模式在北京、武漢和浙江有進行試用。三方代建合同一般由政府投資管理部門、代建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簽訂。這種方式除了規定代建單位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外,對政府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也有一定的規定。
3 建筑工程雙方合同與三方合同的對比
3.1 建筑工程合同標的的區別
3.1.1 合同標的相同之處
合同標的的定義: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合同標的物定義:指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指向的對象。(舉例: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業主和租賃者關系,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標的和標的物不是的。工程合同標的是必須,標的物則是非必須的。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雙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共性:(1)標的物在性質和范圍上沒差別;(2)工程對象系統可以相同;(3)合同工作內容上相同,都是全壽命周期范圍內的工作。所以,雙方合同和三方合同可適用于相同的標的物。
3.1.2 合同標的不同之處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法律關系的雙方合同。雙方合同的主體只有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合同的好處:(1)有利于權利和義務劃分、糾紛的解決;(2)有利于標準化和格式化;(3)有利于研究合同和推廣標準合同。在工程雙方合同中,雙方合同標的的特點是雙向的、對等的。
相對,在三方合同中,其合同標的的特點:(1)權力和義務相關聯,只有在三方共同制約的條件下,權利和義務才能達到平衡狀態;(2)三方的權力、義務、責任及知情權等相互制約。這是建筑工程雙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最大區別。此外,在建筑工程三方聯營承包合同中,聯營組合中的每個參與單位,除具有聯營合同規定自己的工程范圍責任外,還跟業主有合同法律關系。這種雙重合同關系在三方合同中比較特殊,雙方合同不具備這種特點。
3.2 建筑工程合同性質區別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雙方合同中承包合同的目的大多數是工程成果和報酬的交換性質,這是雙方合同較常見的,其合同關系適用于合同法調整范圍。
三方合同比雙方合同復雜,三方合同既是一種合同模式,也是一種社會契約。三方合同的聯營承包合同中,其目的是合同各方為了共同的經濟目的和利益而聯合投標,因此,這種模式是一種社會契約。聯營承包帶有團體性特點,性質上跟合資公司又有區別。所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一般公司的法律原則,都不適用于聯營承包合同模式,聯營承包合同的法律基礎是民法中關于聯營的法律條文。
此外,三方代建合同比聯營承包合同更復雜。代建合同的法律制度設計和現行的法律環境還存在矛盾,兩者的矛盾在于:代建關系是一種民事委托關系,也是行政委托關系,導致代建行為的法律關系分不清,由于代建制度不是一項法定制度,通過委托代建,雖然建設單位的民事責任風險轉移了,但行政責任風險并沒有轉移。我國目前相關的配套政策還不完善,導致代建機構的法律地位還不明確。而三方代建合同的目主要是合同各方為了共同的經濟目的和利益而聯合組成的,這可作為一種社會契約。聯營承包和代建合同,兩者的范圍都超出了合同法的調整范圍,而擔保合同也可能出現同樣情況。可見,雙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在性質上區別較大。
3.3 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區別
建筑工程合同一經簽訂就生效成為合法合同,屬于一個法律文件。簽訂合同的雙方要根據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權力和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合同雙方中,如果一方失職不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必須接受法律懲罰,給予另一方經濟賠償。工程項目除了特殊原因不能實施之外,合同雙方沒權擺脫這種法律責任,這是建筑工程雙方合同的效力特點,這種特點也適用于三方合同。
在三方合同的聯營承包合同模式中,雙方合同法律約束力的特點不存在。由于聯營承包合同在工程承包合同投標前進行簽訂,它只是工程承包合同的一個附件。聯營體在資格預審時,業主會將其視為一個總體單位進行審核,但也要分別考察各方的資質和業績等方面。業主在評標時,要研究聯營承包方、聯營合同、聯營體的運作情況等,并考慮相關風險,當業主的總承包合同簽訂后,聯營承包合同正式生效;總承包合同結束,聯營承包方才能解體。由此可見,三方合同中聯營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有條件限制的,受總承包合同的簽訂條件限制,否則失去效力。這跟雙方合同有著根本的區別。而雙方合同在單方毀約的情況下便以結束告終。三方合同除了業主其他單方合同毀約也能繼續履行。在三方合同的聯營承包合同中,若單一個聯營成員退出,那么其權利義務則由其他聯營成員分擔,聯營體繼續施工直至工程完成為止。
4 結語
建筑工程合同是制約合同雙方經濟行為的一種手段,是工程建設中參與單位的紐帶,是施工中合同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我國現代建筑行業要求和復雜性逐漸加大,加強合同管理能夠確保工程的順利建設。在我國的工程實踐中,三方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雙方合同的不足之處,但不足的是,三方合同具有復雜性,在法律主體上還存在矛盾和爭議,并且要求更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因此,三方合同是實施,更要開拓思路,從不同角度考慮,靈活運用三方合同的法律關系,維護好各方參與單位的關系并明確責任,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1]周建華.建筑工程三方合同的比較研究[J].經濟師,2009,(08).
[2]王宏亮.FIDIC合同條件下的一個三方合同問題的案例[J].四川水力發電,2005,(02).
[3]林基礎,成虎.現代工程項目三方合同系統研究[J].中國工程科學,2008,(11).
篇9
一、總承包項目費用控制概述
1、費用控制的基礎工作
項目控制的第一個步驟是用工作分解結構(Work Breakdown Structure,簡稱WBS),將項目的工作任務分解成若干基本單元,并給每個基本單元規定各自的賬戶編碼,以此來劃分項目的工作范圍。而費用控制的首要工作就是對應WBS將總承包項目里的各個單元、每個單元里的各個專業與批準的基礎設計概算相對應,把概算投資分解為多級的控制工作包。按照設備費、材料費、施工費(含建筑工程費)對WBS逐級賦值,將工程費用細化,細分到各單元、各專業、各分部分項工程,對于靜置設備、機械設備要對應到位號。
費用控制人員應認真研讀總承包合同,明確總承包合同的組成,對總承包合同的合同額、合同范圍、支付條件、支付形式等做到了如指掌,并根據合同約定按時向業主提交付款申請。此外,尤其要重視總承包合同中關于索賠等條款,將在工程進行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如業主要求變更、進度嚴重滯后等,及時反饋給控制經理等領導層。
2、在設計過程中的費用控制
對于設計人員提交的請購文件,費用控制人員要在批準的基礎設計概算中找出請購文件中設備材料明細對應的金額,比較請購文件與基礎設計的工程量、材質以及型號規格的差異,對于可能引起投資顯著增加的差異及時上報控制經理,并與設計人員進行溝通,分析費用增加的原因。以基礎設計概算為主要依據,結合現行市場行情,制定主要設備、材料的限額單價指標,以便采購部門進行限額采購。整理設計變更通知單,對每一份設計變更做出相應的預算或概算文件,明確其費用,對其中屬于業主要求變更的內容,列入索賠范圍,單獨向業主提交付款申請。
3、在采購工作中的費用控制
對于石化工程項目來說,設備材料費占工程費的70%左右。因此,設備材料采購階段的費用控制是整個費用控制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費用控制人員應參與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的合同談判,配合采購部門的工作,提供設備、材料采購限額,通過公平、公正的評標,選出質量可靠、報價合理的供貨廠商。對于合同價格超出采購限額,甚至超過批準的基礎設計概算的設備材料,要及時提交超概報告,分析超概原因。
4、在施工過程中的費用控制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費用控制工程師應整理各施工分包商提交的工程簽證單、工程聯絡單,并及時編制相應的概算或預算,明確費用情況,作為竣工結算的基礎和依據。除此之外,費用控制工程師還要根據工程進展情況,編制資金使用計劃,按月上報業主;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申請設計費、建設單位管理費等二三類費用;項目中間交接后,與業主及施工分包商進行結算;對項目所有費用匯總分析,協助業主完成固定資產移交工作等。
二、關于完善工程總承包費用控制的幾點建議
1、重視前期工作及設計階段的費用控制
通常總承包項目的合同價款多以批復的基礎設計概算為基礎,由業主與總包方商議確定,而基礎設計概算又受制于批復的可研投資。因此,前期工作對項目的投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方案或可行性研究階段,盡可能的完善設計方案,做出合理的投資估算尤為重要。常見的估算方法有規模指數法、系數估算法、工程量法等等,為保證估算的準確性,建議在可研階段盡可能采用工程量法進行投資估算。
設計階段是奠定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的縮寫)總承包經濟效益的決定性階段,是費用控制的關鍵階段。一般而言,設計階段對項目費用具有75%以上的決定權,因此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在基礎設計階段,為確保設計質量,重要的設備、材料應選擇供貨廠商進行詢價。基礎設計階段常常會發生為力保總投資不超額,調整壓低概算投資的現象。這種為了調減投資,盲目壓低價格、修改工程量的行為,將為以后的工作埋下許多隱患和麻煩。在詳細設計階段,各專業應在滿足總承包合同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嚴格按限額進行設計工作,所有參與項目的設計人員都要有投資控制的理念,從源頭開始對設備、材料選用、標準、數量等進行控制。通過優化設計、預詢價等方法,在限定的金額之內,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質量要求,要盡量避免選用高于基礎設計標準的設備和材料。在基礎設計審查階段,會對工程項目的工藝流程、裝置占地、標準、規范的選用、設備選型、主要材料選用等對工程費用影響較大的技術問題進行專業評審,詳細設計時不應隨意更改評審結果。在實際工作中,對于設備、材料的材質、標準、數量確實超出限額設計的要求,引起投資顯著增加的情況,費用控制工程師應及時做出分析,明確原因,上報控制經理。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變更是總包方的責任,因此總包方應盡量避免此類損失,嚴格控制設計變更,除業主提出的設計變更以及如不進行設計變更工程就無法繼續進行的情況外,盡量避免其他的設計變更。這就要求在設計階段,盡可能地完善設計文件,避免漏項。同時對于業主要求的設計變更,應做好明細臺帳,完善業主簽署,計算變更增加的費用,作為與業主結算的依據。
2、重視基礎工作及采購階段的費用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應根據批復的基礎設計,及時完成費用分解的工作,將所有單元、專業所對應的設備材料費、施工費、相應取費以及總包降點等內容體現在費用分解之中。花費時間和精力完善基礎數據,會給今后的工作帶來巨大的便利,還可作為編制采購限額、申報結算工程進度款的基礎。
采購是取得EPC總承包經濟效益的重要環節,是費用控制的重要領域,做好采購階段的費用控制工作,對于降低項目成本意義重大。在采購工作中,應根據請購文件組織設備、材料招標工作,貫徹適質、適量、適時、適地、適廠的采購原則,以公平、公正并且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的招標、評標和定標方式,實施限額采購。在總部采購時,對于長周期設備以及大批量設備、材料,通常應邀請三家及以上的制造廠商參加招投標工作,對于制造廠商的投標文件,應通過技術和商務的比選,并綜合考慮制造廠商的資質、信譽等各方面因素,選擇可滿足技術條件、保證產品質量并且報價相對合理的制造廠商。若最低報價也超出采購限額時,可組織新一輪的報價,甚至新一輪的招標。對于超出限額價的設備、材料,應由訂貨工程師提交采購費用超限報告單,報知控制經理、項目經理。在現場采購時,所采購的部分設備、材料大都是施工急需的,為了保證施工進度,有些材料甚至要求采用空運的運輸方式,從而造成費用的增加。造成設備、材料費超出總承包額的主要原因除了運費的增加、材料漲價、設計量增加等原因,還有可能是采購工作中的失誤造成的,這種情況應通過規范化的管理避免。在采購合同付款時,原則上資金流出不能大于資金流入。對于三方合同,應直接按照合同要求申請業主付款;對于兩方合同,要先根據合同內容向業主申請相應的總包價格,再根據合同約定支付供貨廠商。但由于業主往往付款滯后,造成部分合同不能及時到款,以致于個別供貨廠商以尚未付款為理由拒絕提供及時的現場服務。這時應多與業主溝通,督促其盡快付款,同時對供貨廠商也應做到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順利進行。
3、施工階段的費用控制
施工階段是力保總承包項目經濟效益的最后環節,在施工過程中,費用控制工作的難度較大,需要各方面協作配合。同時應規范化、科學化的進行施工招標、評標、定標,預留利潤,盡可能地回避風險。在簽訂施工分包合同時,應盡量簽訂閉口價的施工合同,避免因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增加而導致的施工費增加,并通過簽證管理工作程序,嚴格控制現場簽證。
在施工過程中,一般會把注意力放在施工質量和進度上,有時會出現為確保進度而忽視費用的情況。在現場簽署的工程簽證單往往由于時間緊迫,不能當場準確定量,過后又不及時補充定量。因此,有關施工管理人員必須認真研讀合同,掌握施工分包商的工作范圍和責任義務,對施工分包商提出的合同內工作量的工程簽證,應拒絕簽字;對所有的工程簽證單,應仔細核對其工作內容及人工、機具用量;現場簽證應由費用控制人員及時處理,明確每份簽證的費用,為施工結算做好準備工作。在現場施工過程中,也會出現施工單位丟失、損壞設備、材料需重新采購的問題,所有丟失、損壞的設備、材料應從施工單位的施工費中扣除,及時形成備忘錄,并對施工單位加強管理,避免再次出現此類問題。在上報申請工程進度款時,要以WBS的施工費為依據,根據施工現場的進展情況,將施工進度量化為施工費以及所占百分比,以體現工程完成情況。在支付施工分包商工程款時,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和付款規定支付進度款、結算工程款。
4、加強對項目運行成本的控制
通常所說的費用控制,往往是針對工程項目而言的,考慮的大多是與業主、供貨廠商、施工分包方之間的費用。總承包項目應獨立核算,盡量降低項目運行成本,包括完成設計工作的成本、設備材料的采購技術服務費和項目管理費。項目組還應綜合考慮現場所需的設計人員、控制人員、施工管理人員、行政人員的人工成本、差旅費等各項支出,避免不必要的開支。
5、加強專業技能和溝通交流能力的提升
費用控制工作與材料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是密不可分的。材料控制中設備材料工程量的多少,必然影響到費用;進度控制要及時確認工程進展,費用控制則根據工程進度情況確定與其所對應的施工費用;合同管理需確定和履行合同中有關量、價、額的計量和支付條款,費用控制則按照合同約定體現相應的資金流動。費用控制與設計、采購、施工工作也是息息相關的,費用控制人員需要與各個部門、各級人員加強溝通,確保信息共享,完善規范程序文件,增加核對,減少出錯,保證對外數據一致,提高工作效率。
綜上,費用控制工程師應及時了解并掌握項目的資金運作情況,項目組全體成員都要加強費用意識,在滿足合同質量、進度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地降低項目成本,節約開支,以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
篇10
關鍵詞:合同管理;問題;解決對策
1 我國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和復雜性。目前中國的建筑市場的發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為的建設是尚未標準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著許多矛盾,突出的問題是:部分合同不規范,不詳細,不真實的,達標率不高等,沒有充分發揮約束簽約雙方行為的作用,是造成當前建筑市場混亂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簽訂中的問題
我國目前建設市場是買方市場,在供大于求的情況下,承、發包雙方的地位難以對等。業主(發包方)在簽訂合同時居主導地位,是強勢一方;施工單位處于被動地位,是弱勢群體。不少發包方不顧施工現場的客觀實際,主觀臆斷地決定合同條件。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將風險轉嫁給施工單位,要求其接受條件苛刻的合同條款,這樣的合同有失公平。“不平等契約”和“霸王條款”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隱患。另外,部分地區的施工企業,為了應對發包方的強勢和壓力,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在工程投標中進行圍標串標、低價搶標或者與發包方簽訂陰陽合同等。
(二)合同履約中的問題
1、合同流于形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與關系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往來時,只是將簽訂合同當作一種形式。比如,有的企業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先實施,在需要付款時再后補合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就很難將雙方的責、權、利劃分清楚,給項目的實施帶來麻煩。
2、承包方轉包工程,出借資質一些承包商中標后違反合同約定,將工程轉包給資質比較低或沒有資質的小企業和勞務隊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義,倒手轉包、轉賣工程,從中牟利。有的承包商甚至將工程層層轉包,給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留下了隱患。從當前建筑行業的現狀看,大型施工企業大多都掛靠著眾多的中小企業,造成實際上的超越資質承包。這種現象相當普遍。
3、發包方不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不按期辦理竣工結算
4、承包商惡意索賠有的承包商針對低價中標的原則,利用我國目前索賠法規不完善和發包方不甚懂得索賠業務的特點,采取低價搶標、高價索賠的謀略,投標時低報價,設下暗井,得標后,在執行時惡意索賠。受建筑市場主體自身和客觀條件的阻礙,施工企業惡意索賠和建設單位不準索賠的現象同時存在。
(三)合同管理問題
由于合同管理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一般規定,合同管理不規范,導致合同執行糾紛,合同糾紛的使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資源浪費。
1、合同意識普遍缺乏。不重視合同管理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后就將其柬之高閣,不去認真研究合同條款和內容,直到發生爭執和索賠才將合同找出來。
2、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規范大多數合同簽訂方尚未制訂出一套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乏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檔管理混亂,合同管理水平遠未達到專業化管理的程度。
3、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由于對合同管理人員要求不嚴,培訓力度不夠,造成合同管理人員法律觀念不強,合同管理知識缺乏,素質有待提高。合同的約定粗糙,合同條款和現場實際情況脫節,也是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扯皮、互相推諉、乃至引發爭議的重要原因。本次調研的問卷顯示,雖然大部分企業都設立了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但對合同條款的熟悉程度并不高。
4、把罰款作為執法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建筑市場監管中,常常把罰款作為執法的主要手段之一,有的執法機構甚至把罰款作為創收的渠道,失去執法者的公正,損害了執法者的形象。
5、合同糾紛逐年增加近年來,建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已由過去局部的單一層面向綜合型和大型層面擴展,涉及的工程量大,關乎的問題層面也隨之擴大。
(四)合同文本問題
目前使用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是1999年頒發的,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全面推行,原來的合同文本越來越不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由此產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
1、示范文本的內容不能滿足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現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在通用條款中只對參與工程項目管理的各方的分工和相互之間關系、工程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的工作要求和分工做了相應的規定,但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缺少相應的約定。國外的合同示范文本用相當大的篇幅把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以及處理的幾種意見都在文本或文本補充條款中有明確表述。
2.對示范文本的使用缺乏強制性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國家規定為指導性的。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合同的項目比例并不高,約為50%-70%。相當一部分已簽工程合同采用了發包方起草的合同文件,而這種合同文件很不規范。還有一些國內投資工程項目的發包方,聘請國外的咨詢公司進行合同管理,他們不是按照國內有關合同管理的文件和相關法規執行,而是按照西方的管理理念,采用國外的工程合同文本,甚至斷章取義的套用菲迪克的條款,這種情況在我國南方地區較為多見。
3、示范文本適用范圍窄我國目前的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包括1999年由建設部:國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示范文本》、《監理合同示范文本》,這三種合同文本涵蓋了施工、勘察設計及監理三方面,只能支持一般的施工承包合同,僅適用于采用傳統項目管理模式的工程項目。隨著工程總承包模式在我國的發展,出現了對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等合同的示范文本的需求,因而存在簽訂總承包合同缺乏依據,總、分包合同各行其是的問題。
2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風險及防范措施
建筑安裝工程一般具有投資大,持續時間長。項目發包方和承包方實施的過程中,最初僅僅依靠在圖紙上,從圖紙的建設和安裝的產品來實現,不僅取決于施工質量,各單位的工作,而且還與建筑材料的質量、設備、工藝選擇、施工和安裝人員技術水平的利弊之間有直接的關系。建造和安裝的過程中面臨著許多風險:前不可預知,不可抗力,政策或造成的經濟風險,合同風險管理的條款,技術風險造成的價格上漲所帶來的風險的風險。如何預防和控制損失的風險,是在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控制損失的風險,注意風險因素的風險概率分析,并及時采取措施,在項目實施階段。一、要加強執行合同的成本控制,經常使用的統計和評估的建造和安裝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并注意風險的發生和發展所提出的損失預測的風險跡象;二、我們應該密切關注在政治和經濟變化的形式和業主支付能力和信譽,熟悉合同和保險法規條款,聲稱要控制虧損;第三、我們必須充分考慮到風險離開了成本的一定比例,以減輕風險;第四分散的合同風險,形式由聯合體或分包商簽約,以分散風險,另一個是由一些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投保。實施建設和安裝合同,業主和承包商合同風險分擔的監管的共同努力下,減少合同風險,注意風險,并采取預防措施,并在合同管理,實施各方面的不同階段有效的風險控制,提升的主要當事方的責任和抗風險意識,以確保建筑和安裝工程的順利實施。
3 發揮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原建設部制定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配套相關文件已經實施十年了,對規范建筑市場承發包雙方交易行為起到了制度性作用,對我國建筑市場的穩定發展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隨著市場的發展,示范文本應更加突出國際性、系統性、科學性,更好地體現示范文本應具有的完備性、平等性、合法性、協商性,為形成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作出更大貢獻。
3.1 盡快完善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體系應在現有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做好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專用條款的制定工作。應吸收借鑒國際工程合同范本中適應我國國情的內容,女HFIDIC合同條件,將工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形成“補充條款”,讓簽約雙方確認其中的解決辦法,以便承、發包雙方有所遵循,減少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隨意性和出現糾紛后各執一詞,不知如何處理的問題發生。增加和細化索賠條款。把雙方索賠作為合同執行條件發生變化時調整總價的正常手段。
3.2 建立適合不同合同參與方的合同體系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為基礎和依據的。然而,目前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文本。應根據合同締約方的不同,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較系統和完整的合同體系,包括:業主一工程師;總承包商一分包商;承包商一材料或設備供應商等合同文本。
3.3 建立適合不同項目管理模式的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近年來,工程建設實行工程總承包的越來越多,這樣做,既有利于建筑產品成本低,質量好,又能夠簡化建筑產品購買的組織管理,使建筑業能提供更廣泛的服務。如國際上實行的EPC、PM、POT等合同模式。我國地域廣大,自然環境、經濟體制等方面影響因素很多,各地區、各部門的實際情況也不同,迫切需要根據工程總承包的特點,加速建立各種不同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制定相應的合同文本,以適應建筑市場的要求。
3.4 提高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實用性和權威性修改、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時,應明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提高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實用性、可操作性才能提高它的權威性,才能充分發揮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價值。
4 積極完善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的解決渠道
根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特點,在政府的指導下,建立合同糾紛調解制度,成立調解機構,加強對合同糾紛的解決力度。
4.1 借鑒國外經驗,倡導大型項目采用爭端裁決委員會的爭議解決方式
爭端裁決委員會的出現是工程建設領域長期實踐的結果,它彌補了傳統工程解決方式的不足,具有有效性、預防性、現場性、保密性等特點,有利于解決工程糾紛,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爭端裁決委員會適用于合同金額較大、施工期限較長的大型或特大型工程項目,大力倡導爭端裁決委員會的爭議解決方式,確立其在糾紛解決中的地位和價值,有助于推動我國工程承包企業健康、規范、有效地發展。
4.2 建立合同糾紛調解制度
調解是解決合同糾紛的主要方式,其效率高、成本低,應大力推廣和采用。我國應鼓勵行業協會等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工程糾紛調解業務。為保證調解質量,調解員采用上崗證制度,由經過培訓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等方面的人員擔任。為保證調解制度的盡快開展,應將其納入仲裁或訴訟前的必經程序。對調解機構和調解員的選擇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加以明確。
4.3 完善仲裁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由于其標的物的特殊性,具有涉及面廣、履約時間長、技術復雜等特性,其糾紛的解決有很強的技術性。因此,各地市仲裁機構應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聯合有關協會等,吸收業內高級管理人才,建立建筑工程專業仲裁委員分會,提高仲裁業務能力,加強合同糾紛解決力度。
5 結束語
隨著建筑業的發展,建設市場風險繼續增加,并逐步完善建筑市場管理體系,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建筑安裝工程的風險意識,在這種新形勢下,合同管理成為施工和項目管理的核心,項目管理各方面的工作應集中開展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實現建筑安裝工程的科學管理已經越來越重要。因此,要高度重視建筑安裝合同管理,深刻理解其重要的地位,在項目管理,探索和總結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技能,尋找新的辦法來解決新問題,在實踐中的基礎,促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并認真履行合同條款,從而降低了施工風險和安裝工程合同,以保護各方的利益,以確保建筑和安裝工程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中國安裝協會,完善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的政策建議,2009(10)
[2]中國安裝協會,我國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的成就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2009(9)
[3]劉軍,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前期管理要點[J],建筑工人,2006(5):29-32
[4]張耀元,劉德勛,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與發展[J]城市建設,201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