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移交協議范文

時間:2023-04-27 08:28:3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資產移交協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資產移交協議

篇1

a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在的國有企業,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b市人民政府(下簡稱“b市政府”),其地址在:____省b市。

c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下簡稱“c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

d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實體單稱時稱為“一方”,合稱時稱為“雙方”或“各方”。

鑒于:

1.經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號文批準,a公司實施股份制改造;

2.c公司系a公司的惟一出資人;

3.根據c公司及a公司之間的股份制改造方案,a公司解散,c公司以a公司清算后的凈資產作為出資,與d公司共同組建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新公司”);a公司的非經營性資產不進入新公司,而是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或由c公司接收;

4.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與b市政府將委托新公司經營或管理其從a公司接收的部分非經營性資產;

故此,各方約定如下:

第一條 非經營性資產的范圍

1.1 本協議項下非經營性資產的范圍包括:(1)學校(包括a公司子弟小學、中學);(2)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3)a公司工人文化宮;(4)a公司職工醫院;(5)a公司職工住宅。

1.2 各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的非經營性資產的移交和接收包括對該資產所對應的人員的接收。

第二條 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

2.1 學校

2.1.1 a公司將其所屬的a公司子弟小學、中學(下合稱“學校”)所對應的資產(包括校舍、土地和教學設備等)及其工作人員(約78人)一次性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

2.1.2 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____年內,a公司每年向學校撥付辦學經費人民幣______萬元,b市政府同時亦每年向a公司所在地區中小學教育社區化管理委員會足額撥付上述學校的辦學經費,并做到專款專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____年后,學校的全部辦學經費均由b市政府承擔,a公司不再承擔學校的辦學經費。

2.1.3 學校在移交前所負債務,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仍由a公司負責償還。

2.2 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

2.2.1 a公司解散后,其下屬的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的產權由c公司接收。

2.2.2 c公司將其持有的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的產權從a公司清算后的凈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2.3 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將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委托給新公司經營。委托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2.4 新公司成立后,如a公司后勤服務公司向其或其員工提供服務,則雙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2.3 a公司工人文化宮

2.3.1 a公司解散后,其下屬的工人文化宮的資產及工作人員由c公司接收。

2.3.2 c公司將工人文化宮的資產從a公司清算后的凈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3.3 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將工人文化宮委托給新公司經營。委托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3.4 新公司成立后,如需工人文化宮向其或其員工提供服務,則各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協議。

2.4 職工醫院

2.4.1 a公司所屬的職工醫院所對應的資產和工作人員一次性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

2.4.2 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b市政府將該醫院委托給新公司經營。委托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4.3 新公司將把職工醫院逐步建設成面向社會、獨立運作、自負盈虧的醫療康復中心。

2.4.4 新公司成立后,如需職工醫院向其員工提供服務,則雙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2.5 職工住宅

2.5.1 a公司解散后,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宅全部由c公司接收。

2.5.2 c公司將職工住宅從a公司清算后的凈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5.3 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將上述職工住宅委托給新公司經營。新公司將上述住宅租賃給新公司職工使用,并遵照公平交易準則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5.4 新公司將一定比例的租金上繳b市政府,上述租金分配比例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 權利、義務的承繼與順延

3.1 各方同意,新公司成立后,a公司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新公司承繼,新公司屆時自動成為本協議當事人。

3.2 各方同意,d公司系本協議的利害關系人。如c公司或b市政府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或由于c公司或b市政府的原因導致新公司或d公司遭受任何損失,d公司有權作為一方當事人就新公司或d公司所遭受的損失向c公司或b市政府進行索賠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各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索賠、處罰、訴訟、仲裁、費用、義務和/或責任,違約方須向其他方做出全面賠償。

4.2 上述第4.1條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后____年內依然有效。

第五條 效力與期限

5.1 本協議在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第六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6.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適用中國法律。

6.2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爭議各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其他

7.1 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7.2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一式六份,a公司、b市政府、c公司、d公司各執一份,另二份供備案或報批之用。

本協議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公司  b市人民政府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交易資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對房屋交易資金實行代收代付,三方約定如下: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證號_______________,房屋交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委托丙方查詢(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證書工本費及測繪費,如需繳納應一并委托代收代付。

3.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后,乙方將首付款________元,申請銀行貸款________元,印花稅________元,契稅________元,轉讓手續費_______元,登記費_______元,土地出讓金及土地證書工本費、測繪費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丙方代收。

4.乙方于簽訂本協議之日起5日內,將首付款、印花稅、契稅、轉讓手續費、登記費、土地出讓金、土地證書工本費及測繪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一次存入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設立的專用帳戶。

5.當貸款銀行核定的貸款額度降低時,買房人應調增首付款數額,并一次性補齊,委托交易資金總額不變。

6.乙方簽訂借款合同時,應委托貸款銀行將貸款資金全部劃入丙方在________銀行設立的專用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

7.甲方確認委托交易價款________元,扣除印花稅________元,轉讓手續費________元,非住房所有權登記費________元,應收的委托交易資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參照銀行活期利息的有關規定,計算委托期間的資金補償,并與委托交易資金一并向甲方支付。

8.甲方提供收取委托交易資金的個人一般結算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乙方將協議第4條規定的資金存入丙方專用帳戶后,簽訂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甲乙雙方及抵押權人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

10.丙方應自登記機關產權轉移登記及抵押登記審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委托交易資金劃入甲方收款帳戶。

11.有下列情形的,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將乙方已存入丙方專用帳戶的委托交易資金退還乙方。由此引起的糾紛與丙方無關

(1)甲乙雙方約定解除該房地產買賣協議的;

(2)甲乙雙方提出撤回轉移登記申請,經登記機關同意退件的;

(3)乙方未在協議規定期限內將委托交易資金存入丙方專用帳戶的;

(4)該房地產轉移登記未被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的;

(5)其他造成丙方不能有效實施委托交易資金代收代付的情形。

12.甲乙雙方簽訂《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后,單方提出解除協議的,丙方應中止本協議的執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生效判決或仲裁后,丙方按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

13.甲乙雙方授權丙方,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規定時限內,乙方貸款不能及時劃入丙方專用帳戶,由丙方通知登記機關暫緩或撤銷登記。

14.本協議自乙方將第四條規定的資金解交專用帳戶之日起生效。

15.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16.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17.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身份證/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

為了切實減輕國有企業的社會負擔,國家從19**年以來先后實施了一系列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的政策。按照國務院部署,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工作,經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等3戶企業試點之后,第二批74戶企業巳從2005年1月1日開始全面進行。為了做好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規范企業財務行為,現就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企業按照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統一規定,經批準分離所辦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學以及公安、檢察、法院等職能單位(以下通稱“政策性分離”),適用本通知的規定。

企業自行與地方人民政府協商,分離所辦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學以外的教育機構以及醫院、市政機構、消防機構、社區管理、生活服務等單位(以下通稱“自行分離”),按照本通知執行。

企業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政策涉及分離辦社會職能機構的,按照國家有關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規定執行。

二、企業政策性分離移交資產的財務處理

企業經批準實施政策性分離,實行資產無償劃轉辦法,即將分離辦社會職能機構占有、使用的資產無償移交所在地(市)或縣級人民政府管理,并按照協議約定的移交日的賬面金額,編制移交資產清單,辦理資產調出和接收的交接驗收手續。

企業分離的辦社會職能機構,屬于獨立核算的,應當成建制劃轉該機構占有、使用的全部資產;屬于非獨立核算的,應當移交該機構占有、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車輛及其他交通工具、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低值易耗品、應收款項及結存資金等。移交的房產、土地使用權、車輛等資產涉及權屬變更的,應當辦理有關證照等資產權屬變更手續。

企業無償移交資產時,根據主管財政機關會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文件和與接收資產的地方人民政府簽定的協議,核銷有關資產,調整相關賬務,并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和實收資本。

企業集團公司對所屬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沖減的國有權益,相應核減對該企業的股權投資,同時依次核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和實收資本。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已經實行公司制改建的,企業集團公司應當按照持有股權的比例計算確認核減的國有權益。

經營資質條件對凈資產有明確要求的企業,因無償移交資產核減權益,可以現有經營資質所需凈資產為限,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不足沖減部分暫作待核銷資本損失,以未來期間實現的凈利潤彌補。

三、企業自行分離移交資產的財務處理

(一)企業自行分離的資產,與地方人民政府協商確定實行無償移交的,按照政策性分離的規定處理。無償移交事項應由企業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報主管財政機關、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二)企業自行分離醫院、不屬于義務教育范圍的教育機構、生活服務單位等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資產,可以通過市場化改革,實現由福利型向經營型轉變,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企業通過實行公司制改建方式分離的資產,應當按照財政部印發的《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財企〔2002〕313號)及其補充規定,辦理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債務處理等事項,由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分離后作價投資。

2、企業通過租賃經營、承包經營方式分離的資產,由企業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審定分離經營的資產價值,與承租方、承包方簽定協議。國家對辦醫、辦學等具有資格、條件限制的,企業選擇的承租方、承包方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企業通過出售方式分離的資產,分離前屬于獨立核算單位的,應當按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及相關規定執行;分離前不屬于獨立核算單位的,企業按照固定資產清理等單項資產處置辦法進行財務處理。

四、企業分離資產相關債務及擔保的處理

(一)企業政策性分離資產在移交前發生的與金融機構及主辦單位的債務,應當由企業繼續承擔,不隨資產移交地方人民政府。

(二)企業自行分離資產在分離前發生的相關債務,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自行分離的資產分離前屬于獨立核算的,相關債務隨資產一起整體移交。未整體移交的債務,應當在有關協議中規定償債責任,并征得債權人同意。

2、自行分離的資產分離前尚未獨立核算的,相關債務償還的責任,由交接雙方協商,并在有關協議中約定。相關債務隨資產移交的,應當征得債權人同意。

(三)企業分離資產涉及的未到期擔保,屬于政策性分離的,由企業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屬于自行分離的,企業應當按照債務處理原則妥善落實擔保責任,做好相關銜接工作。

五、企業自行分離資產作價投資有關財務處理

企業自行分離辦社會職能機構的各項資產、負債,在清查核實和重新分類的基礎上,經過評估確認的凈資產轉作企業投資的,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凈資產多于被投資企業注冊資本所需的部分,轉作資本公積金管理;在其他新增股東沒有按照同等比例出資的情況下,企業應予收回,也可以出租方式由新單位有償使用或者予以公開轉讓。

(二)凈資產少于被投資企業注冊資本所需的差額,企業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變更出資比例或注冊資本。

六、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經費補助的財務處理

(一)企業實施政策性分離以后,應當按照主管財政機關會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文件和與接收資產的地方人民政府簽定的協議,承擔移交機構過渡期間的經費補助。

(二)企業以無償移交或者實行公司制改建方式自行分離辦社會職能后,經協商可以采取定額補貼或者逐年遞減辦法,給予一定年限過渡期間經費補助,并在協議中約定。過渡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每年補助的經費不得超過分離前一年實際經費補助支出的水平。

(三)企業按規定承擔的過渡期間經費補助,列營業外支出處理。收到經費補助的單位,相應列其他收入(行政事業單位)或者營業外收入(企業單位)處理。

七、資產損失的處理

企業移交的資產在協議約定的移交日后發生的損失,由接收方承擔,但屬于在辦理移交手續前發生的,仍由原企業承擔,計入當期損益處理。

企業自行分離資產實行公司制改建或者出售、承包或者租賃經營而清查出來的資產損失,按程序報經批準后,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公益金、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和實收資本。

企業分離移交的資產發生損失,按照財政部印發的《企業資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財企〔2003〕233號)有關規定清查核實和報批處理。

八、企業移交相關人員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工福利的財務處理

(一)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移交的相關人員,經地方人民政府審定,其勞動關系、社會保險、人事關系納入地方管理后,企業提取的工資總額基數應當相應扣減,并不再為移交地方管理的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停止承擔其醫療費、北方地區冬季取暖費等職工福利費用。

(二)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移交的相關人員尚未納入地方管理的,除由企業繼續管理的以外,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與企業變更勞動合同后,由新辦單位管理的,企業不再承擔其工資、獎勵、福利(包括住房、醫療和北方地區冬季取暖)、社會保險等費用,由新辦單位給予接續勞動、人事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

2、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由個人自謀職業的,企業按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轉入未分配利潤,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彌補,不足彌補的差額用以后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彌補;醫療、住房公積金、北方地區冬季取暖以及社會保險等費用,由個人自行解決。

(三)企業自行向社會保障機構移交分離辦社會職能相關人員按規定應當一次性繳納其所需社會保險費的,可以從國有資本中支付,依次沖減末分配利潤、公益金、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和實收資本;北方地區冬季取暖等費用按照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的原則執行,并應在移交協議中予以約定。

企業移交分離辦社會職能以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應當予以清償。

(四)企業分離移交辦社會職能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后,接受地方接收單位或者移交機構的委托,繼續提供有關服務的,應當按照市場化原則,對委托機構、人員實行有償服務。

(五)企業巳出售住房物業管理費,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企〔2000〕878號)的規定,由個人負擔。仍未出售的住房應當按照市場化原則向承租人實行租賃經營,收取的租金及所需物業管理費作為其他業務收入及支出處理;移交人員所需提租補貼,應當轉由接收單位負擔,并在移交協議中予以約定。

九、企業所屬事業單位實行企業轉制有關財務處理

企業分離所屬培訓、醫療等事業單位按照公司制改建,經過清查財產,核實債權、債務后,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各項資產、負債重新分類建賬,做好以下相關財務工作:

(一)根據內部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首次計提的各項準備金,沖減凈資產;

(二)原固定資產改作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屬于已經使用應予攤銷的價值部分,沖減凈資產;

(三)原賬面結余的修購基金轉增凈資產,并按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費用,不再提取修購基金;

(四)原賬面結余的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轉增凈資產,職工住房補貼以及職工基本醫療、基本養老等社會保險費用,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財務的統一規定執行;

(五)設備購置費用屬于收益性支出的,列作當期費用,屬于資本性支出的,按照固定資產購置處理;

(六)財政繼續撥補的事業經費,列作營業外收入核算。

十、企業分離資產有關檔案、資料的管理

企業分離資產有關會計檔案、資料,區別以下情況處理,并

(一)分離前屬于獨立法人的,由被移交的獨立法人單位繼續按照有關規定保管、處理;

(二)分離前不屬于獨立法人的,繼續由企業按照有關規定

(三)企業分離資產移交之后,交接雙方對有關會計檔案、資料具有正當理由借用的,保管方應當給予協助。

在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過程中,分離的機構應當維護分離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不得突擊發放現金、實物,不得侵占、私分、企業辦社會職能相關資產分離移交以后,有關接收單位應當將接收資產納入占有、管理的國有資產總量照章管理。

本通知自之日起執行。

篇4

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在風光如畫的海南島,一片片光禿禿的工地、一座座藏污納垢的樓基和一幢幢著鋼筋水泥骨架的“爛尾樓”樓房幾乎已成為這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自1999年啟動的整治“爛尾樓”工程正在悄悄地改變著城市的面貌。

據海南省建設廳介紹,1999年8月海口、三亞、瓊山分別成立積壓房地產處置辦公室之后,海南省十年前遺留的“爛尾樓”工程目前已處置了三分之一,積壓商品房也消化過半。然而,在總建筑面積為1600多萬平方米的全部“爛尾樓工程”中,仍有2/3的樓房還在黑暗中等待,其中多數涉及法院、銀行等多重權益,矛盾錯綜復雜,按照業內人的說法,堪稱“爛尾”中的“爛尾”。這正是即將成立的海南省資產管理公司要接管的遺產。

按照國務院于2002年12月底批復海南省所提交的處置積壓房地產補充方案,海南省即將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公司,接管積壓房地產,并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償還資金,這個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業務范圍包括:承接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積壓房地產,追索債務,置換、轉讓和銷售資產,重組債務,債權轉股權以及階段性持股等。

海南省處置房地產泡沫遺產迎來了終局,盡管可能是漫長的終局。

從“炸樓”開始

無論當年曾遭遇多少非議,海南省處置“爛尾樓”工作的突破是從2001年三亞市宣布“炸樓”開始的。過去千呼萬喚、踏破鐵靴未能尋到蹤影的“爛尾樓”業主,在炸樓聲中紛紛浮出水面,從而邁出了登記產權進而協商處置方案的第一步。

現在,你可以將“炸樓”視做一個威脅,但這是一個極其有效的威脅――三年之后盤點,三亞是海南三個城市中處置得最好的城市。三亞市規劃局副局長王國平介紹說,三亞市共有116宗“爛尾樓”樓,建筑框架面積102萬平方米。從2000年開始啟動整治“爛尾樓”工程,目前已基本處置完畢。現只剩下最難處置的環亞大酒店、大眾商廈等八個項目。

或許只有身為海南人才可以理解當地政府處置“爛尾樓”的無情與無奈。20世紀90年代初房地產泡沫時代的這筆“遺產”原報建筑面積1600多萬平方米,積壓空置商品房700多萬平方米,閑置土地18000多公頃,沉淀資金800億元人民幣。這些“爛尾樓”工程95%集中在海口、三亞、瓊山三市,70%以上都是靠銀行貸款興建,占據著城市的中心位置,但成本高、產權不清,絕大多數開發商都無力續建,十年來嚴重制約著海南經濟的發展,成為海南當政者的一塊心病。

為了盡快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經國務院批準,海南省于1999年8月開始了大規模的處置積壓房地產的試點工作。海南省、海口市和三亞市均成立了專門的處置積壓房地產的辦公室,以拍賣“爛尾樓”樓房為突破口,加快處置停緩建工程。

據海南省建設廳介紹,目前海南房地產發展的格局是以處置積壓房地產為主,開發新的商品房為輔,協調平衡發展。而處置積壓房地產,過去數年間的主要做法為將空置房、積壓商品房轉為經濟適用房的“轉化房”。

整個海南省的“爛尾樓”處置工作初見成效。截至2002年底,海南全省共有444宗“爛尾樓”工程申報了處置方案,涉及原報建面積1339萬平方米,占“爛尾樓”工程總量的83%;已有214宗、592.74萬平方米的工程復工續建,占總量的36.8%,其中81.4萬平方米已竣工。

“先處置、后確權”流產

初戰告捷之后,海南省的“爛尾樓”工作很快遭遇了瓶頸。

海南省處置“爛尾樓”工程,大多經歷了登記確權、纏清產權關系、申報處置方案、辦理拍賣和轉讓手續、復工續建和銷售消化樓房等幾道工序,越進行到后面就越是艱難。而且由于處置一開始就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剩下三分之二的“爛尾樓”工程涉及多方權益人的利益,矛盾錯綜復雜,處置工作漸行漸緩。

業內人士介紹說,目前海南處置積壓房地產面臨著四道難關。

其一是復雜的法律糾葛。不少“爛尾樓”工程仍被司法部門查封中,且查封的時間過長,完成司法裁決程序繁復漫長,尤其是異地法院查封的更難以協調,部分積壓房地產根本無法進入處置程序。

而且,法院在對查封的“爛尾樓”樓進行評估抵債時,仍按當時的報建面積標準進行評估,將空中樓閣也計算在內,造成項目現存價值與評估價值不符,既增加了處置費用,又產生糾紛。另外不少積壓房地產項目土地和房產分別是被不同法院查封的,也成為遺留的難題。

第二道難關來自金融部門。海南省“爛尾樓”樓房多數屬金融資產,而金融部門是一級法人多級管理的單位,無論是申報處置方案,還是拍賣轉讓協議都要逐級審批;而且現行政策只允許金融機構拍賣轉讓積壓房地產,沒有投資續建的權力,造成金融機構積壓房地產追債確權和消化處置工作受到影響。

涉稅問題則是處置工作遭遇的第三道難關。為鼓勵海南處置“爛尾樓”樓房,國家規定2002年12月31日前海南處置停緩建工程和消化空置商品房免征營業稅和契稅,但按目前進度,在這個期限前海南是不可能全部處置完積壓房地產的。為了使積壓商品房轉化為經濟適用房,中央曾給予海南4億元樓房差價財政補貼,這筆資金業已告罄。

配套政策的滯后亦是一個難題。海南處置“爛尾樓”工程是經常會與現行政策形成抵觸,處置工作常常是邊處置邊出臺配套政策。

海南省副省長吳昌元表示,海南自1999年開始處置積壓房地產以來,目前行政確權、建設用地處置、停緩建工程、積壓商品房消化等工作基本完成、或有突破性的進展。但資不抵債、涉及多方權益、法院查封等積壓房地產處置艱難,尤其是涉及產權問題,外省市法院對海南政府規章認同不一,處置難度更大。此類問題的“攻堅”急需法律支持。

海南省去年曾提出由政府指定機構采取“先處置、后確權、再分配”的方式處置。然而,由于事涉產權人的權益和處置的合法性,海南省政府提交的《海南省加快處置停緩建工程的規定》未能在2002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至今仍束之高閣。

補充方案出臺

針對海南省處置積壓房地產工作出現的新問題,海南省向國務院提交了新的處置補充方案,國務院已于2002年12月批復同意海南省施行。該方案是在1999年國務院《關于處置海南省積壓房地產試點方案》的基礎上制定的,涉及處置機構設置、協議移交范圍、協議移交與處置方式、處置期限及資金償還辦法及國家政策支持等方面。

海南省建設廳副廳長林克昌近日接受作者專訪時透露說:“新的辦法和措施,將加大處置積壓房地產的力度,爭取在五年內全部解決海南‘爛尾樓’問題。”

林克昌表示,目前當務之急是海南省將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公司接管積壓房地產,并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償還資金,這個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業務范圍包括:承接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積壓房地產,追索債務,置換、轉讓和銷售資產,重組債務,債權轉股權以及階段性持股等。

據悉,在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方式上,海南省目前有三個思路:一是在原海南金城資產管理公司的基礎上增資組建新的資產管理公司;二是由海南省地方財政出資成立新的資產管理公司;三是由海南省政府出部分資金,在社會廣泛籌股建立股份制的資產有限責任公司。到底采取何種方案,近期海南省政府將拍板作出決定。

資產公司成立后,將分批接管國有銀行和社會各界的積壓的房地產。林克昌稱,積壓房地產協議移交范圍包括: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追索債務取得并已確權的積壓房地產(包括閑置土地、積壓商品房和停緩建工程),以及1998年12月31日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海南省發放的房地產貸款和直接投資所形成的積壓房地產,均協議移交給省資產公司處置。

另外,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已經剝離給信達、華融、長城、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在海南省的積壓房地產,也可以協議移交給省資產公司處置。

為了要準確地界定協議移交的資產價值。林克昌稱,海南省資產公司和有關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將共同委托具有二級以上房地產估價資格或B級以上土地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對協議移交的積壓房地產進行市場價格評估。并成立由有關專家組成的海南積壓房地產估價糾紛鑒定委員會,對積壓房地產處置中涉及估價方面的糾紛進行仲裁。

確權和未確權的積壓房地產,根據不同區域、不同市縣,按積壓商品房、閑置土地和停緩建工程三種類型,分別確定協議移交價值比例。積壓房地產的協議移交價值以現時可銷售市場價值乘以協議移交價值比例確定。比如,海口市已初步提出積壓商品房、閑置土地和停緩建工程三種類型移交價值比例分別為85%、80%和60%。

根據補充方案的要求,海南省資產管理公司承接處置積壓房地產的期限原則為五年。林克昌稱,處置期限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協議移交給省資產公司的資產不計利息。償還采取逐年結算、次年支付的方式。對未能按協議移交價值拍賣處置的積壓房地產,經省鑒定委員會重新評估,確定新的評估價值后再進行處置,處置成交價值扣除有關處置成本的余額為償還價值。

對已處置的積壓房地產,海南省政府應督促省資產公司按期將當年處置積壓房地產所得收益中應償還給有關債權人的部分進行償還。凡當年省資產公司處置積壓房地產所得收益中應償還給有關債權人的部分未償還的,由海南省地方財政注入資金償還或由中央扣減海南省稅收返還的方式償還,確保每年還款及時到位。

篇5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結清以下款項:

a) 月份工資:共計¥ 元

b) 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 元

c) 經濟補償金:共計¥ 元

d) 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 元;

e) 其它:共計¥ 元;

f) 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 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 年 月 日

4.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 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 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以勞動合同中“甲方”名稱填寫并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 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5、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 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 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8、 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 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篇6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經批準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擬通過資產重組,增加主營,實現企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優化,提高經濟效益。

2.乙方為支持甲方發展,并進一步調整乙方產品結構,愿意將下屬置換給甲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置換標的

甲方擬置換_________公司的及在公司中所持權益。

乙方擬置換_________資產為其下屬。

二、置換的范圍和方式

1.甲方本次資產置換的范圍為上述企業,乙方本次資產置換的范圍為上述置換標的的凈資產。詳細范圍見資產評估報告出具后所附清單。

2.甲乙雙方聘請資產評估機構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資產置換評估基準日對置換標的進行評估,甲方置換標的凈資產值經評估為_________元,乙方置換標的凈資產值經評估為_________元。本次資產置換以評估結果為依據作價。本次資產置換差額部分_________元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現金。

三、置換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資產置換已獲甲方董事會及乙方上級單位批準,尚待甲方股東大會通過。

四、置換的生效

1.本次資產置換的資產評估基準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置換的生效日期為本協議約定置換經甲方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置換自置換的生效日期起正式生效。雖然置換行為在本協議簽署后才實施,置換的生效有追溯性。

2.本協議所述甲乙方置換資產及相關負債,自置換生效日期起,按本協議的規定,歸對方所有。除非本協議第六條另有規定外,歸入對方的資產及相關負債,于生效日期以后所發生的變化,以及其相關業務所帶來的盈利虧損,由對方擁有和承擔。

五、保證和承諾

1.雙方保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截至置換生效日期止,甲乙雙方以正常的方法管理置換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雙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以后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置換實施前,雙方置換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雙方保證在置換實施前,置換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雙方保證其移交給對方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置換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對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置換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接受和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篇7

一、BOT項目的特點

BOT項目的特點主要包括:(1)BOT項目實質是一種融資項目。政府利用在公共設施建設亡的壟斷經營權籌集資金,投資者只考慮項目的現金流和收益是否可以抵償投入資金,投資者收益取決于項目本身的效益;(2)BOT項目是一種特許權項目。BOT投資的標的或項目一般屬于應由政府部門承擔建設和經營的特定基礎設施,如港口、機場、鐵路、公路、橋梁、隧道、電力等。如果沒有政府特許,投資者不可能涉足這些公共設施政府專營壟斷領域。因此,政府以特許協議的方式授予投資者特許權,實際是將原本只屬于政府的一部分社會管理職能暫時轉讓給BOT項目投資者經營,但政府擁有終極所有權;(3)特許權期限屆滿,BOT項目無償移交給政府。由于在特許權期限內,投資者已回收投資并賺得利潤。所以,BOT項目終結時不需要進行清算,而是由政府直接收回特許權,并全部無償地收回整個項目,包括該項目約定移交涉及的全部硬件設施;(4)目前我國BOT項目的特許權合同基本上都是行政合同,并且定價、經營形式等企業沒有完全的自,在項目的特許權合同中,大多對項目建成后的收費都有明確的規定,而且還規定了項目的特許權期限,有的還規定了項目的經營方式。

二、BOT項目的資產屬性分析

目前對該業務的資產屬性定性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1)作為長期投資處理。此觀點認為BOT項目是一項投資行為,是企業讓渡某項資產以換取另一項資產,企業在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享有經營和收益權,對項目具有控制能力;(2)作為長期應收款(債權)處理。此觀點認為投資者在BOT項目上的投入視為對政府的債權,需要用項目營運期間的收益來抵償;(3)作為固定資產處理。此觀點認為項目設施是項目運營的主體,BOT項目設施本身是有實物形態的,應作為固定資產核算;(4)作為無形資產處理。此觀點認為特許經營權是無實物形態的,按其特許經營權的本質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這些爭議的存在,造成了實務處理的混亂,影響了會計信息質量,因此,有必要對BOT項目的資產屬性形成共識。從BOT項目的實質和特點來看,筆者認為將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更能反映BOT項目的本質。原因是:

(1)基本滿足無形資產的定義。這是因為:第一,企業能夠擁有或控制的只是特許經營的權力。BOT項目所涉及的有形資產通常可使用年限很長,而特許經營期則相對較短,并且在特許經營期滿需無償移交政府,因此,企業實際上能夠擁有或控制的只是特許經營期間的權力,而并不是有形資產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第二,BOT項目的實質是沒有實物形態的特許經營權,從表面看,BOT項目實體部分是具有實物形態的有形資產,而實際上,對具有實物形態的設施的投資是為了取得特許經營權,即有形資產是取得無形權力的必要條件,也就是為取得無形的特許經營權所付出的必要成本。這恰好反應了無形資產的一個重要特征:不能與特定企業或企業的有形資產分離,它的存在及其價值一般是以與有形資產相結合為前提。因此,BOT項目實質的因果關系是投資一定的有形資產為了取得相應的特許權利,第三,BOT項月的特許經營權具有可辨認性。BOT項目的核心――特許經營權源自投資者與政府簽訂的特定合同,投資者實際獲得的是政府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而這種特許經營權的可辨認性正是源于與其相關的、合同規定的、期滿應移交的有形資產。

(2)符合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這是因為:第一,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由于BOT項目的目的是通過引入社會資本進行基礎設施建設,解決大型建設項目資金緊張的矛盾,同時也使投資者獲取合理回報。因此,在特許經營權期間,只要投資者的經營是在政府的監督和調控之下,通常可以認為與該特許權有關的收入是比較可能流入投資者的。第二,與特許經營權有關的經濟利益流入的概率和數量具有不確定性。首先,按照合同規定,BOT項目投資者投入的資金一般占該項目的大部分乃至絕大部分。如果按照持股比例,應該對該項目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然而,BOT項目受行政影響較大,即使在特許經營權期間,項目的控制權始終由政府掌握,其特許權經營也有諸多限制,尤其是在定價和經營方式上,這勢必會增加“有關經濟利益流入”的不確定性。其次,基于公共設施服務的壟斷經營性質,政府會在國民利益和投資者合理收益之間尋求平衡點;并且可能在特殊時期采用特殊方法進行干預。因此,特許權經營收入的數量受市場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共同影響,收入的數量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這些都說明了無形資產的另一個重要特征:預期未來經濟效益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第三,BOT項目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雖然BOT項目的實質是無形的特許經營權,但是它的成本仍然是能夠可靠計量的。其成本不是投資者投入的所有資金,而是與特許經營權有關的、緊密聯系的投入。這些成本通常參考合同規定的移交范圍來確定,因為這些投入與特許經營權密切相關,沒有特許經營權,投資者也許不會或不可能進行這樣的投資,并且,特許經營期滿后;這些資產必須無償移交政府。

三、BOT項目的會計核算

BOT項目包括成立專門的項目公司經營和非專門項目公司經營兩種經營方式。對于非專門項目公司經營的會計核算主要涉及:(1)初始計量。BOT項目在建設期主要有兩種建設方式:自行施工和外包施工。自行施工可歸入“在建工程”核算,建成后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從“在建工程”轉入“無形資產”;外包施工可按建造合同處理,竣工驗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從“在建工程”轉入“無形資產”。要注意的是,須考慮合同規定的移交范圍來確定應計入無形資產的成本。屬于移交范圍的設施及其不可分割、或分割后無獨立價值的附屬物均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不屬于移交范圍,能與移交設施分離,且分離后具有獨立價值的設施可計入長期待攤費用核算。(2)后續計量。非專門項目公司的經營方式中BOT項目可以是“主營業務”也可以是“其他業務”,相應的收入和支出應相應計人“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中核算。此外,BOT項目在運營期可能會增減一些設備,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不屬于BOT項目設備或其附屬設備,而屬于與營運有關的設備,即不屬于移交范圍設施;另乙類是屬于BOT項目設備或其附屬設備,即屬于移交范圍設施。第一類設備的增減應視同公司自有資產的增減,按各自的資產屬性:遵循“存貨”、“固定資產”核算。第二類設備的增減,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BOT設施中有些設備的使用壽命短于特許經營期,如果這些設備報廢造成了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減少,可以通過“無形資產減值”進行核算。而對原有設備更新、維修,或增加設備以維持該項目經營的支出涉及到該項資產的價值,最終要無償移交,并且經營公司吏關注的是投資的收回,所以這些支出只能在剩余的特許經營期內攤銷。因此,這些支出可以看作是“為維持特許經營權而發生的必要支出”,如果發生的金額不大可以直接費用化,如果發生數額較大,可考慮列入“長期待攤費用”,在剩余的特許經營期內合理分攤。(3)攤銷,BOT項目攤銷時應考慮實際情況和投入資金的收回。攤銷年限應以特許權經營期為限,一般不應長于特許經營期。由于“無形資產”的攤銷不需要考慮凈殘值,所以特許經營期滿將BOT項目無償移交時,不存在殘值與無償移交的沖突。(4)BOT項目的移交。由于在特許經營期已經將列入“無形資產”的移交設施進行分期攤銷且殘值為零,因而只要進行實務移交即可,不需作會計處理。

篇8

轉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經營失誤,造成企業無法經營運作,現經全體股東討論決議,擬對該公司進行注銷,并把公司的全部財產( 包括客戶資源、設備設施、辦公用具及原甲方公司的有關權力等)進行轉讓,各股東全權委托 _____________辦理有關轉讓手續。乙方為擴大經營規模,自愿受讓,現雙方本著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則,經 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協議書。

一、甲方轉讓財產范圍為______________。有形資產由甲方造具詳實清冊,經乙方簽字認可。雙方約定于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清冊和帳面實物核實正式移交乙方,交接時所有設備要求能夠正常運轉,能生產出原有產品并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___年___月_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試生產。雙方移交完畢,財產所有權即轉讓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按約定價格受讓財產后,設立一家____________生產企業。

三、轉讓成交價及付款期限

1.經雙方商定,該企業財產轉讓成交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2.付款期限:乙方應在公告期滿后,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即全部轉讓價的______%(包括銀行貸款本金部分轉戶及墊付的應付款),其余部分甲方允許乙方在公告期滿后______天內,約____年___月____日付清剩余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四、債權債務處置方式

1.甲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含應收、應付款及對外擔保)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處理,與乙方無關;

2.甲方以財產、設備抵押及擔保的銀行貸款________萬元債務,自本協議達成生效后在總價范圍內由乙方為其 墊付,解除抵押等手續,乙方在支付財產轉讓總價金額內扣除。

3.甲方必須依法妥善地處理好鼎力公司自身的債權債務,不得影響乙方財產受讓后在該場地上的正常生產 、經營管理。如發生因催討甲方債務等原因導致乙方合法利益受到損害的,甲方同意乙方在緩付款中扣除相應 的損失費用。

五、該財產轉讓后,乙方在該地塊上發展造紙生產,由甲方協助并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文件資料,乙方自行申 請辦理,其辦理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供水問題:原取水井保持原狀不變,由乙方長期使用。

2.出入道路:車輛出入道路必須按原狀范圍暢通無阻。

3.甲方企業目前用地性質為集體土地,但正在按工業用地出讓審批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應 向乙方提交有關該地塊相關手續的前期審批資料、文件,由乙方繼續辦理。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申請富陽市公證處公證,雙方必須嚴格信守,認真履行,任何一方違約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當地鎮人民政府各執一份備案,副本若干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補充協議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資產轉讓協議作如下補充:

一、應付帳款處理

1.應付帳款由甲方列出應付款明細帳單并通過法律程序刊登公告確認。

2.應付帳款不超過資產轉讓總價的,乙方根據甲方所列的清單給予墊付(付后在轉讓款中扣除),應付帳款超 過轉讓總價時由甲方自行處理支付。

3.應付帳款超過轉讓總價金額較大,甲方不能妥善處理時,乙方拒絕受讓(即原協議不成立)。

二、資產交接與產權登記過戶的辦理

1.協議簽訂,經過三個月公告確認后,雙方按甲方所列乙方確認的資產清單辦理移交。

2.土地產權因甲方在轉讓時尚未辦理好產權證,但已辦部分手續,轉讓時甲方必須提供向村里征用土地的協議 ,已付清土地款的有關書面資料、已辦理的相關資料,及在辦理過程中必須的與村里相關的書面資料。

3.房屋產權及其它資產產權,由甲方提供必須的資料,乙方自行辦理登記。

三、投資入股與補助

1.乙方同意原甲方股東王錫良把轉讓款支付應付款后剩余的資金投入乙方作股金,具體金額以實際剩余資金為 準,另立憑據(投資額不超過壹佰伍拾萬元人民幣)。

2._____投入資金為無風險投資,不參與經營、股本金不變值,只提投資回報。乙方按年回報率___%支付給___ ,支付時間每年年底(不到___個月時折算為月計算)。

3.________在中途需拆資時,乙方應予以同意,但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乙方資產受讓后每年給王錫良補助____萬元人民幣,補助款共支付____年,即累計_____萬元人民幣。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與原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____

篇9

轉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經營失誤,造成企業無法經營運作,現經全體股東討論決議,擬對該公司進行注銷,并把公司的全部財產( 包括客戶資源、設備設施、辦公用具及原甲方公司的有關權力等)進行轉讓,各股東全權委托 _____________辦理有關轉讓手續。乙方為擴大經營規模,自愿受讓,現雙方本著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則,經 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協議書。

一、甲方轉讓財產范圍為______________。有形資產由甲方造具詳實清冊,經乙方簽字認可。雙方約定于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清冊和帳面實物核實正式移交乙方,交接時所有設備要求能夠正常運轉,能生產出原有產品并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___年___月_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試生產。雙方移交完畢,財產所有權即轉讓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按約定價格受讓財產后,設立一家____________生產企業。

三、轉讓成交價及付款期限

1.經雙方商定,該企業財產轉讓成交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2.付款期限:乙方應在公告期滿后,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即全部轉讓價的______%(包括銀行貸款本金部分轉戶及墊付的應付款),其余部分甲方允許乙方在公告期滿后______天內,約____年___月____日付清剩余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四、債權債務處置方式

1.甲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含應收、應付款及對外擔保)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處理,與乙方無關;

2.甲方以財產、設備抵押及擔保的銀行貸款________萬元債務,自本協議達成生效后在總價范圍內由乙方為其 墊付,解除抵押等手續,乙方在支付財產轉讓總價金額內扣除。

3.甲方必須依法妥善地處理好鼎力公司自身的債權債務,不得影響乙方財產受讓后在該場地上的正常生產 、經營管理。如發生因催討甲方債務等原因導致乙方合法利益受到損害的,甲方同意乙方在緩付款中扣除相應 的損失費用。

五、該財產轉讓后,乙方在該地塊上發展造紙生產,由甲方協助并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文件資料,乙方自行申 請辦理,其辦理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供水問題:原取水井保持原狀不變,由乙方長期使用。

2.出入道路:車輛出入道路必須按原狀范圍暢通無阻。

3.甲方企業目前用地性質為集體土地,但正在按工業用地出讓審批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應 向乙方提交有關該地塊相關手續的前期審批資料、文件,由乙方繼續辦理。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申請富陽市公證處公證,雙方必須嚴格信守,認真履行,任何一方違約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當地鎮人民政府各執一份備案,副本若干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補充協議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資產轉讓協議作如下補充:

一、應付帳款處理

1.應付帳款由甲方列出應付款明細帳單并通過法律程序刊登公告確認。

2.應付帳款不超過資產轉讓總價的,乙方根據甲方所列的清單給予墊付(付后在轉讓款中扣除),應付帳款超 過轉讓總價時由甲方自行處理支付。

3.應付帳款超過轉讓總價金額較大,甲方不能妥善處理時,乙方拒絕受讓(即原協議不成立)。

二、資產交接與產權登記過戶的辦理

1.協議簽訂,經過三個月公告確認后,雙方按甲方所列乙方確認的資產清單辦理移交。

2.土地產權因甲方在轉讓時尚未辦理好產權證,但已辦部分手續,轉讓時甲方必須提供向村里征用土地的協議 ,已付清土地款的有關書面資料、已辦理的相關資料,及在辦理過程中必須的與村里相關的書面資料。

3.房屋產權及其它資產產權,由甲方提供必須的資料,乙方自行辦理登記。

三、投資入股與補助

1.乙方同意原甲方股東王錫良把轉讓款支付應付款后剩余的資金投入乙方作股金,具體金額以實際剩余資金為 準,另立憑據(投資額不超過壹佰伍拾萬元人民幣)。

2._____投入資金為無風險投資,不參與經營、股本金不變值,只提投資回報。乙方按年回報率___%支付給___ ,支付時間每年年底(不到___個月時折算為月計算)。

3.________在中途需拆資時,乙方應予以同意,但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乙方資產受讓后每年給王錫良補助____萬元人民幣,補助款共支付____年,即累計_____萬元人民幣。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與原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____

篇10

轉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經營失誤,造成企業無法經營運作,現經全體股東討論決議,擬對該公司進行注銷,并把公司的全部財產( 包括客戶資源、設備設施、辦公用具及原甲方公司的有關權力等)進行轉讓,各股東全權委托 _____________辦理有關轉讓手續。乙方為擴大經營規模,自愿受讓,現雙方本著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則,經 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協議書。

一、甲方轉讓財產范圍為______________。有形資產由甲方造具詳實清冊,經乙方簽字認可。雙方約定于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清冊和帳面實物核實正式移交乙方,交接時所有設備要求能夠正常運轉,能生產出原有產品并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___年___月_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試生產。雙方移交完畢,財產所有權即轉讓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按約定價格受讓財產后,設立一家____________生產企業。

三、轉讓成交價及付款期限

1.經雙方商定,該企業財產轉讓成交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2.付款期限:乙方應在公告期滿后,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即全部轉讓價的______%(包括銀行貸款本金部分轉戶及墊付的應付款),其余部分甲方允許乙方在公告期滿后______天內,約____年___月____日付清剩余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四、債權債務處置方式

1.甲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含應收、應付款及對外擔保)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處理,與乙方無關;

2.甲方以財產、設備抵押及擔保的銀行貸款________萬元債務,自本協議達成生效后在總價范圍內由乙方為其 墊付,解除抵押等手續,乙方在支付財產轉讓總價金額內扣除。

3.甲方必須依法妥善地處理好鼎力公司自身的債權債務,不得影響乙方財產受讓后在該場地上的正常生產 、經營管理。如發生因催討甲方債務等原因導致乙方合法利益受到損害的,甲方同意乙方在緩付款中扣除相應 的損失費用。

五、該財產轉讓后,乙方在該地塊上發展造紙生產,由甲方協助并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文件資料,乙方自行申 請辦理,其辦理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供水問題:原取水井保持原狀不變,由乙方長期使用。

2.出入道路:車輛出入道路必須按原狀范圍暢通無阻。

3.甲方企業目前用地性質為集體土地,但正在按工業用地出讓審批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應 向乙方提交有關該地塊相關手續的前期審批資料、文件,由乙方繼續辦理。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申請富陽市公證處公證,雙方必須嚴格信守,認真履行,任何一方違約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當地鎮人民政府各執一份備案,副本若干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補充協議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資產轉讓協議作如下補充:

一、應付帳款處理

1.應付帳款由甲方列出應付款明細帳單并通過法律程序刊登公告確認。

2.應付帳款不超過資產轉讓總價的,乙方根據甲方所列的清單給予墊付(付后在轉讓款中扣除),應付帳款超 過轉讓總價時由甲方自行處理支付。

3.應付帳款超過轉讓總價金額較大,甲方不能妥善處理時,乙方拒絕受讓(即原協議不成立)。

二、資產交接與產權登記過戶的辦理

1.協議簽訂,經過三個月公告確認后,雙方按甲方所列乙方確認的資產清單辦理移交。

2.土地產權因甲方在轉讓時尚未辦理好產權證,但已辦部分手續,轉讓時甲方必須提供向村里征用土地的協議 ,已付清土地款的有關書面資料、已辦理的相關資料,及在辦理過程中必須的與村里相關的書面資料。

3.房屋產權及其它資產產權,由甲方提供必須的資料,乙方自行辦理登記。

三、投資入股與補助

1.乙方同意原甲方股東王錫良把轉讓款支付應付款后剩余的資金投入乙方作股金,具體金額以實際剩余資金為 準,另立憑據(投資額不超過壹佰伍拾萬元人民幣)。

2._____投入資金為無風險投資,不參與經營、股本金不變值,只提投資回報。乙方按年回報率___%支付給___ ,支付時間每年年底(不到___個月時折算為月計算)。

3.________在中途需拆資時,乙方應予以同意,但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乙方資產受讓后每年給王錫良補助____萬元人民幣,補助款共支付____年,即累計_____萬元人民幣。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與原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