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志愿服務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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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志愿服務;社區需求;長效機制
中國的志愿服務是時展與傳統美德相結合的公益性行動。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及政府職能向服務型轉變,志愿服務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志愿服務的精神理念也逐漸深入人心。依托大學周邊社區開展志愿服務是近年來高校組織志愿服務活動的重要途徑。目前,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初具規模并形成一定特色,但相比于國外,我國的社區志愿服務起步較晚、理論滯后、實踐不足。因此,進一步認清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的現狀和問題、建立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長效機制尤顯必要和緊迫。
學院路街道志愿服務與社區需求融合現狀分析
筆者對學院路街道4所高校大學生(共200名)發放“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活動調查問卷”,并對學院路街道下轄7個社區居民(共200名)發放“居民對社區志愿服務活動滿意度調查問卷”,問卷有效率達83.4%,數據分析如下:
1.志愿服務活動范圍大、種類多,但供求失衡
目前,學院路街道附近高校面向社區開展的志愿服務項目十分豐富,主要包括安全維穩、精神文娛、文教知識普及、扶老助殘、衛生清潔等類別。在被調查的社區居民中,82.3%的人接受過大學生志愿服務,67.8%的人至少每月接受1次~2次志愿服務,接受頻率較高。但目前安全維穩類和衛生清潔類比重近半,而文教知識普及類和扶老助殘類相對較少,約占14%,不同類別志愿服務供求失衡。
2.志愿者角色定位不準確,志愿服務水平參差不齊
在高校層面,社區志愿服務僅作為大學生志愿服務的重要補充,并未被大多數高校作為品牌項目打造。由此導致參與社區志愿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流動性大,缺乏系統培訓,志愿者服務水平與專業志愿者還存在差距。調查顯示,只有32.5%的志愿者“接受過相關培訓”,而其中只有約40.7%的志愿者認為“培訓的內容對參加志愿服務有用”。在訪談中,社區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表示,現有的志愿服務活動大多是高校團委組織的,很多學生在志愿服務過程中也是“沖著完成課程要求而來”,服務活動往往“敷衍了事”。從志愿者本身來說,部分大學生自愿提供志愿服務的意識比較淡薄,約有42%的學生參加志愿服務的原因是“學校硬性規定或課程要求”,真正因個人興趣愛好自愿參加的僅占19%。根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調查,有83.76%的大學生參加志愿行動是團委統一組織的,自發參加比例為11.62%,[1]這也從側面反映出當前大學生志愿者角色定位不足,志愿服務意識淡薄。
3.志愿服務活動缺乏長期性、固定性,管理運行機制不夠健全
學院路街道高校分布密集,在我國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相對較早,許多高校在志愿者組織建設、志愿者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志愿服務活動認證、考核和激勵機制建設方面都有所建樹,但與國外相比仍存在制度化建設相對滯后、缺乏長效運作機制等問題。在被調查的社區志愿服務活動中,僅有15%為長期項目,“擁有固定活動開展時間,持續時長在一年以上”的固定項目更是屈指可數,85%以上為臨時性活動。高校與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之間仍缺乏有效溝通和協調,信息和資源難以共享,在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的組織管理、培訓保障、考核激勵、項目策劃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缺陷,未能形成切實有效的項目管理機制、招募培訓機制、考核激勵機制和綜合保障機制。
探索構建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長效機制
1.一個平臺―構建統一的志愿服務活動組織管理和信息交互平臺
推動志愿服務事業高效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在于構建一套科學的管理機制。高校不同于專業從事志愿服務事業的團體,在管理上較為粗放。高校與社區在志愿服務組織管理方面各自為政,缺乏資源交流共享,在實現志愿者與需求者之間的對接方面存在大量交叉、重復或遺漏現象。同時,缺乏細致統一的管理還將帶來志愿服務認證和考評的困難,也不利于志愿服務的項目跟蹤和監督調節。因此,亟需構建一套適合學院路街道實際情況的志愿服務管理體系,建立統一的志愿服務活動組織管理和信息交互平臺,解決政府部門、共青團組織、社區服務組織多頭管理的局面。定期開展聯席會議、學院路地區志愿服務組織聯合會等,加強溝通協調,整體上提高社區志愿服務的制度化、規范化、一體化。
2.兩方聯動―打造高校與社區兩大行政主體的志愿服務合力
行政力量是推動志愿服務工作穩步發展和走向成熟的重要力量。在當前志愿服務作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徑的背景下,高校及社區團委仍需在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領域發揮主導作用,合作建立志愿者資源信息庫與志愿服務登記記錄制度,在整合志愿者的招募登記、指導培訓、服務記錄、反饋激勵等功能的基礎上加強溝通信息共享,實現全程管理。高校與社區擁有廣泛的宣傳資源,可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志愿精神宣傳,加強社會動員,擴大志愿服務信息覆蓋范圍,鼓勵多種方式參與志愿服務。引導志愿服務活動在高校團委和社區團委聯合推動下有序發展,適當保持志愿者組織的獨立性和自治力,充分尊重和保護其內在需求和價值表達,實現高校與社區合力推動。
3.三級架構―實現“團委―青年志愿者協會―志愿者服務隊”三級管理統籌
建立有效的志愿服務宣傳動員與統籌管理體系是構建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長效機制的重要途徑。針對學院路街道的實際情況,在統一的志愿服務活動組織管理和信息交互平臺之下,仍需形成“團委-青年志愿者協會-志愿者服務隊”多級管理統籌體系,并發揮其重要作用。首先,高校及社區團委在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工作中應著力于建設好志愿者檔案,為志愿者培訓挖掘外部資源,組織實施志愿者的考核與評優表彰,給青年志愿者協會、志愿者服務隊提供法律權益、資金等方面的保障;其次,高校各級青年志愿者協會應著力于加強志愿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形成線上線下多層次、立體化的宣傳體系,統一組織志愿者的招募考核,開展志愿服務項目管理、評估及物資管理;最后,高校各志愿者服務隊作為志愿者管理與服務的基層組織,還肩負著組織志愿者培訓和選拔培養優秀志愿者的重要任務。
4.四階遞進―建立健全志愿服務管理機制
在組織方面,建立志愿服務項目管理機制。實行項目公開化,設定專項專人對接負責,引進項目管理方法,在建設志愿服務項目前開展項目評估,重點考察項目需求、項目可行性和項目積極影響,增強志愿服務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建立健全志愿服務項目運作管理辦法,實現“前有計劃、中有監督、后有考評”,推動志愿服務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在培訓方面,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訓機制。高校建立結構完善的培訓系統是促使大學生獲得志愿服務能力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志愿者服務水平的重要手段。[2]根據志愿者的能力特長和志愿服務意向,建立覆蓋專業培訓隊伍指導、志愿者交流共享、聯合社會公益力量的立體化培訓機制。
在激勵方面,建立志愿者考核激勵機制。根據不同種類的志愿服務活動,設計全面系統可量化的考核指標,對志愿服務效果進行考核,并將志愿服務考核結果與志愿者工時認證、評優表彰掛鉤。建立“志愿服務基金”,一方面實現志愿服務利他性的社會義務和責任;另一方面實現志愿服務主體的自我滿足與價值。
在保障方面,建立志愿者綜合保障機制。高校應制定《大學生社區志愿者服務管理辦法》,充分保障志愿者權益。針對青年志愿者協會等組織,高校及社區應尋求企業、公益性基金會等社會力量的資金支持,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務知識,增進社區群眾對志愿服務的了解和認識,為志愿服務爭取更多的社會支持。
參考文獻:
[1]任園園,眭國榮.中外志愿服務法律保障制度對比分析[J].吉林省教育學院學報,2012(7):112-114.
篇2
關鍵詞:圖書館志愿者;公共圖書館;公共文化服務
基金項目:本文系2014年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民生調研專項課題(編號:201401821),課題組成員:張燕、楊靖、劉蕾、常燕燕、關朝明、董磊、馮佳潔;河北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編號:SQ141140);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編號:201401913)研究階段成果
中圖分類號:G25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0月17日
一、圖書館志愿者
志愿者又稱“義工”,其英文“volunteer”來源于拉丁文中的“voluntas”,意為“意愿”。志愿者這一名稱正式提出的時間不長,但志愿者服務卻由來已久。其起源于19世紀初西方國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務,在二戰后得到普及和規范化。我國志愿者組織起步于1994年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的成立,1996年福建省圖書館建立了圖書館志愿者組織,由此開始了我國圖書館志愿者的活動與研究。
圖書館志愿者是不以利益、金錢、揚名為目的,志愿為了知識信息的自由、平等、廣泛有序傳播而參與圖書館服務或活動并進而奉獻社會的個人或團體。圖書館志愿服務是圖書館服務行為和志愿服務行為的有機融合,其在無償、公益、利他這個基本原則上,與圖書館服務精神和志愿者精神的高度契合。而這些契合表明圖書館之所以吸引志愿者,是因為圖書館有使志愿精神發揚光大的優勢和環境。同時是圖書館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圖書館開放自己、拓展其社會職能的標志,更為重要的是向全社會倡導和弘揚志愿服務精神,形成一種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圖書館事業,提高志愿者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的社會氛圍。
二、圖書館志愿者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對志愿者統一的管理和健全的制度。目前,許多公共圖書館都沒有設置專門的志愿者管理機構。每次有活動時由各部門分別招募志愿者,重復花費人力、物力和時間,久而久之,有的志愿者就不愿意來了。有的志愿者因為沒有老師或組織監管,工作馬虎不認真、遲到早退,甚至招來投訴或與讀者起沖突。
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志愿者或志愿服務的國家法律或部門法規,省一級的地方性法規僅有廣東、山東等省份通過的有關青年志愿服務的條例。因此,大部分公共圖書館的志愿者服務操作不規范、隨意性強,最終導致圖書館難以吸引和留住志愿者,特別是高素質的志愿者,志愿者服務也就難以深入開展下去。
(二)志愿者素質參差不齊,工作效果差強人意。由于公共圖書館招募來的志愿者是來自各行各業,專業水平、知識技能等參差不齊,即使他們所服務的崗位任務簡單,也經過了簡單的培訓,但是由于他們對圖書館這個領域比較陌生,這就造成了對工作的認識程度不一的局面,導致服務效果不盡如人意。
(三)志愿者培訓工作不到位,崗位設置單調。對志愿者上崗前的培訓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許多公共圖書館志愿者的培訓工作主要是針對某一崗位的培訓,很少有綜合系統的培訓。這樣,無法讓志愿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圖書館具體的服務范圍與技能,更無法提高志愿者的素質以及其工作能力。
公共圖書館對志愿者的崗位設置往往是從圖書館淺層次需求出發,志愿者們被安排的大多數工作僅限于讀者服務方面。主要是閱覽室的圖書整理、書庫排架、上架、打掃衛生、外借服務、讀者辦證咨詢、文明巡視等相對簡單、機械的工作內容,忽略了志愿者的個人能力鍛煉和發展需要,導致志愿者不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和特長,這會造成人才浪費,也會影響志愿者的工作熱情,從而影響其服務效果。
三、完善圖書館志愿者服務管理幾點建議
(一)建立有效的志愿者服務保障機制。公共圖書館志愿者的保障機制包括組織保障、經費保障以及制度保障。組織保障是指,圖書館志愿者服務活動必須有專門人員負責,設立專門的辦公室負責協調,同時納入公共圖書館的領導和組織機制;經費保障是指,圖書館應確保志愿者服務活動的費用,包括培訓及其他經費;制度保障是指,要專門制定公共圖書館志愿者管理辦法及服務守則,規范志愿者服務工作的管理和運作,建立起管理志愿者服務工作的長效機制。同時,志愿者也可以自發成立“圖書館志愿者協會”,其職能是協調志愿者活動。
(二)建立有效的志愿者招募和培訓機制?!爸驹刚哒心肌笔枪矆D書館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起點??梢酝ㄟ^圖書館的網站、志愿者網站、QQ群、微信、直接聯系志愿者管理部門、論壇、報紙、廣告等多種途徑招募信息。圖書館對于志愿者應采取開放而從簡的管理方式,即只要有參加志愿活動的意愿,并具備基本的活動條件,都接納為志愿者。在具體招募中堅持規范化,采取登記管理制度,志愿者可通過團體或個人自愿報名參加。在招募過程中,要求志愿者填報詳細信息或網上注冊管理系統。圖書館要建立志愿者檔案,分別按年齡、專長、學歷、職業等信息存儲到信息庫中,以待圖書館留檔備查。有效的招募可以為后續培訓和實際工作打下基礎。
培訓工作是志愿者做好服務的重要環節。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普及圖書館基本知識:圖書館的組織結構、員工構成、圖書館參觀路線等,也包括對志愿者個人安全意識、緊急情況處置等方面的培訓。首先要培訓志愿者圖書分類、圖書排架、電子資源檢索與利用等基本技能。同時,還要加強禮儀、語言、人際交往等方面的培訓。此外,對于深層次的服務,如信息服務、參考咨詢等,圖書館還必須設計精細培訓課程。對于志愿者來說,必須參加所有相關培訓課程,并按時出席每月例會,以確保志愿者培訓與發展有序進行。培訓的目的就是使志愿者盡快適應環境、熟悉工作,能夠較為獨立地開展服務活動。
(三)拓寬志愿者服務范圍。公共圖書館招募的志愿者來自各行各業,有著各自不同的知識背景和社會工作經驗,圖書館應根據需要因人而異,可結合館情、志愿者人員情況,創造性地開辟新的服務項目,形成特色,既充分利用了志愿者本身資源,又使志愿者在無私奉獻的同時,增長了知識和能力;既吸引讀者,又為志愿者提供一種寓學習于服務的模式,達到雙贏結果。
(四)完善志愿者服務的監督、激勵機制。適當的監督可以確保高質量的工作,同時也要給志愿者一些引導和激勵。不同的圖書館,對志愿者的激勵措施應有所不同。志愿者服務具有自愿性、無償性和動機的多元性等特點,因此采取的激勵措施必須是多樣的、綜合的、立體的。可以通過倡導志愿者文化,用社會的認同感使其感到自身價值;還可以通過頒發證書,通報表彰等方式來讓志愿者在服務過程中得到理解、受到尊重,產生長期服務,奉獻社會的意愿;更為重要的是圖書館應該提供充分的個人鍛煉和發展的機會,讓志愿者在“愛心奉獻、助人自助”中,實現自我價值的提升。
主要參考文獻:
[1]汪海波,胡昌平.近年來我國圖書館志愿者研究綜述[J].圖書館,2012.2.
[2]徐恩元,黃黃.我國圖書館志愿者研究綜述[J].圖書館論壇,2011.6.
[3]洪文梅.公共圖書館志愿者服務管理的探討[J].圖書館論壇,2010.2.
篇3
近年來,全省各級政法綜治部門在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創新社會治理引領平安建設,以平安建設承載社會治理創新,取得了顯著成效,我省綜治工作績效和公眾安全感連續多年位居全國前列。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隨著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社會治理面臨著許多新課題、新挑戰。作為東部沿海發展較快的地區,我省社會治理領域遇到的問題比較早、比較多。近年來,受國內外各種復雜因素的影響,我省維護政治安全壓力不斷加大,反恐怖斗爭形勢嚴峻復雜,社會矛盾糾紛持續易發多發,治安要素管控難度明顯上升,網絡空間安全隱患更加凸顯。必須著力創新,切實解決上述諸多難題,深化平安江蘇建設。
黨的十以來,對創新社會治理、深化平安中國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委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歸納起來說,根本目標就是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制機制,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防范各類社會風險,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重點工作包括健全社會治理格局、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完善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機制、構建立體化信息化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安全生產體系建設、加強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完善信息網絡管理等。把中央和省委的上述部署要求落到實處,必須轉變社會治理理念,做到“七個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創新引領,把創新作為推動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的第一動力,大力推進工作理念提升和體制機制、方法手段創新,用創新的思路、改革的辦法解決問題、化解風險、應對挑戰。更加注重主動防范,增強工作預見性、前瞻性,從末端處理中發現前端治理中的普遍性、趨勢性問題,由側重解決顯性問題向著力解決深層次問題轉變,由被動處置向主動預測預警預防轉變。更加注重開放共治,有效動員社會各方積極投身社會治理實踐,激發起社會自治、自主、能動力量,推動社會管理體制向黨政主導、社會共治的社會治理體制轉變。更加注重資源整合,進一步整合社會治理力量資源、服務資源、政策資源、信息資源,提高工作要素集成度和綜合利用率,推進社會治理由單項突破走向整體推進、由分散建設走向融合發展、由局部見效走向全面提升。更加注重科技支撐,主動適應“大數據”、云計算時代的新形勢,加強整體規劃,推動社會治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實戰應用,努力把信息化建設成果轉化為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的核心戰斗力。更加注重法治保障,善于從法治層面謀劃工作思路,善于通過法治方式預防化解矛盾,善于運用法律手段防范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善于建立健全法規制度規范社會治理各項工作。更加注重基層基礎,強化基礎性設施、基礎性平臺、基礎性機制建設,使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有足夠的力量、有實體的平臺、有管用的機制,筑牢平安建設的根基。在具體措施上應著力推進五個方面工作創新:
創新升級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堅持高起點謀劃推進,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納入黨委政府的民生工程、實事工程,逐級認真研究制定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特別是高標準研究制定技防城建設、技防小區建設、重點部位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等專項建設規劃。推動科技應用創新,以技防城建設為抓手,加快提檔升級步伐,著力推動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工作,大力推進大數據指揮服務中心建設,完善“視頻+N”實戰應用機制。強化網絡社會服務管理,強化網上網下一體化防管措施,完善依法處理、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三同步”機制。深化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整治,堅持層層掛牌督辦制度,堅決扭轉少數地區治安混亂現象,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創新發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有關部門負責、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的工作格局。促進多元化解方式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工作,拓展司法調解范圍,促進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探索協商、中立評估、第三方調處等矛盾化解方式的運用,確保各類矛盾糾紛有適合的途徑得到及時有效預防和化解。搭建多元化解方式對接平臺,進一步推進縣鄉兩級調處中心規范化建設,加強訴調、檢調、公調、訪調對接以及專業性矛盾糾紛化解平臺建設,不斷增強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完善多元化解工作制度,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機制,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分析研判的水平,真正做到對社會矛盾糾紛的及時發現、有效處置。
創新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措施。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辦法,健全流動人口信息社會化采集機制,全面落實“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等措施。創新特殊人群服務管理,認真抓好近年來中央和我省出臺的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實,切實發揮政策的引導效應;完善特殊人群分類服務管理措施,以分級分類管控為基礎,區分不同類別、根據各自特點,分類施策、分級管控,促進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工作更加精細化、科學化;加強特殊人群服務管理隊伍建設,以專業化服務、社會化幫扶為支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途徑,培育、引導社會組織為特殊人群提供針對性、綜合。
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進一步提升綜治中心規范化水平,認真落實中央綜治辦等部門下發的《綜治中心建設與管理規范》,堅持硬件建設標準化、組織機構實戰化、運行機制高效化、服務管理精細化、保障措施長效化,充分發揮綜治中心統籌力量、整合資源、協調指揮的作用。不斷提升網格化服務管理水平,充分整合網格內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等各類服務管理力量,明確網格員服務管理職責,切實提高服務管理效能。著力提升平安志愿服務社會化水平,通過建立平安志愿者聯合會、協會和分會等組織網絡,構建縱向覆蓋市縣鎮村四級,橫向拓展到城管、環保、教育、交通、住建、物業等行業的平安志愿者隊伍,最廣泛地動員組織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平安建設。
篇4
【關鍵詞】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
【作 者】孫魯毅,中央民族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生,廣西民族大學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主任。南寧,530006
【中圖分類號】D63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54X(2016)06-0025-007
一、問題的提出
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隨著國家農村生產方式的變革、戶籍制度的改革和城市的經濟、教育和醫療等優勢,中國農村剩余勞動力開始凸顯并開始自由流動,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增長加快。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中國流動人口規模是2.21億人,占全國總人口的16.58%,其中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約為1600多萬人,占全國總流動人口的 6.34%,占少數民族總人口的14.29%。歷次人口普查統計顯示,從1990年到2000年這十年間,漢族流動人口的年均增加15.61%,略高于少數民族流動人口14.9%的年均增幅。而從2000年到2010年10年間,漢族流動人口的年均增長率6.03%低于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年均增長率7.21%。①這些數據表明,中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增長速度在明顯提高,而且還有較大的流動空間。
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進入城市,在享受就業、子女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服務時遇到較多障礙,同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對城市生活的融入性較差,與城市社會生活幾乎處于隔離狀態。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快速增加,及其給城市的社會管理工作帶來的新挑戰,引起政府和學術界的高度關注。目前,國家民委已先后分四批在全國選取28個城市開展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并起草《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管理辦法》等文件,積極探索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措施辦法,積累分類指導的經驗,對加強和創新民族事務服務與管理體制機制建設。在學術界,學者們從不同角度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建設性的建議。李俊清 [1 ]分析了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融入困難及其原因,主要表現在經濟融入困難、社會融入困難、城市認同困難、公共服務困難、公共文化困難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困難五方面。 李吉和、盧時秀[2 ]等研究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體制機制建設,通過在浙江、南寧等地開展試點,建議形成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共同作用的服務主體,并將專業社會工作、公共服務機制、法律保障機制等嵌入到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鼓舞管理體系內。陳曉娟 [3 ]、劉立祥 [4 ]等研究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模式的創新工作,將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管理作為城市社會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針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管理中存在服務主體單一、服務能力有限、服務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提出城市管理工作必須充分考慮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風俗習慣、和實際需求,采取靈活、有效的服務模式。
根據2015年全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數據統計,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省內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占全國少數民族省內流動人口的17.88%,跨省流出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國少數民族跨省流動人口的15.96%,廣西壯族自治區作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流出地和流入地都位居全國第一位 [5 ]。作為全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最多和比例最高的城市之一,創新南寧“13456” 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對其他地區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二、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特點及服務現狀
(一)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特點
1.人口數量多、民族成分多
南寧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首府。至2014年末,全市戶籍人口729.66萬,其中少數民族人口420多萬,占總人口的59%左右,壯族人口占全市總人口超過55%,少數民族人口總數居全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首府之首。2012年末,南寧市的登記在注冊流動人口達到了131.9萬人,其中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所占比例超過了四成,高達53萬人,其中西北地區流入的少數民族每年就高達3000多人,回族、維吾爾族等流動人口以每年20%的速度遞增,由此,南寧市也成為全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最多和比例最高的城市之一,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數量多、民族成分多成了該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特點之一。
2.居住分散
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服務中心下設的10個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服務站主要依據少數民族流動人群的聚居地區和活動集中區域來選址,分布在全市東、西、南、北、中各個區域。調研組走訪了西鄉塘區中華中路社區和良慶區大沙田街道銀海社區,這兩個社區處在不同市區,相距較遠。服務站的分布范圍反映了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員居住分散的特點。
3.受教育程度低
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員主要來自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落后地區,其中來自西北地區的占了很大比例。大部分少數民族流動人員受教育程度偏低,多數從事務工和經營本民族特色飲食、手工藝品、土特產等文化水平和科技含量要求較低的行業??傮w上看,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在來源地、文化水平、就業方式等方面上都呈現出較為落后的特點。
(二)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現狀
為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結合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特點,針對在實際生活中少數民族流動人員遇到的問題,南寧市建立了“13456”民族事務服務體系。該服務體系模式被國家民委確定為“南寧模式”,與北京牛街模式、上海模式、廣東模式、武漢模式并列為中國五大民族事務服務體系。通過對南寧市西鄉塘區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服務中心、西鄉塘區中華中路社區和良慶區大沙田街道銀海社區的實地走訪,我們了解到南寧市主要為來邕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提供六大服務,分別是:勞動就業服務、文化體育服務、衛生健康服務、法律援助服務、臨時困難補助服務以及清真食品服務。
1.勞動就業服務
服務中心利用各轄區街道勞動保障機構平臺,定期更新用工信息,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員介紹職業、提供勞動政策咨詢、提供房屋商鋪租賃信息、協助解決勞動糾紛等。在轄區街道建立創業街,實行統一管理,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提供商鋪、攤位等創業場所,實現其就業。目前,服務中心在南寧市西鄉塘區的大同二里、翠堤灣、石巷口、中草藥行建立了創業街,優先考慮外來少數民族流動人員入街入市。目前已有上百戶少數民族流動人員在創業街擺攤做生意,其中,中草藥行創業街共有少數民族經營戶27戶,占整個中草藥行經營戶的51%;翠堤灣創業街共有20戶經營戶,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經營戶占整個經營戶的56%,主要經營水果、蔬菜、早餐等。對經營中有困難的經營戶,每年還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服務中心在個體工商戶中建立了少數民族創業孵化站點,讓少數民族流動人員在創業孵化站里既能解決基本生活費用問題,又能學習到實用技能技術,為今后創業打下基礎。此外,服務中心還與轄區內的職業技術學校等相關機構合作,向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提供無償或低償的勞動技能培訓以及舉辦科技知識講座等,以提高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的職業技能,為他們實現更好的就業打下基礎。
2.文化體育服務
服務中心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來活躍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的業余生活。一是舉辦專場文藝晚會,中心專程邀請專業藝術團隊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獻上文藝演出;二是組織專場電影晚會,開展了“情系少數民族――優秀電影進社區”公益放映活動;三是開展讀書活動,服務中心利用轄區職工書屋、社區文化室等文化設施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提供文化服務;四是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員免費提供活動場所、體育器械、健身器材等,方便他們進行活動。此外,在回族、藏族、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節日期間開展走訪慰問活動,定期開展座談會、漢(英)語角、講座等交流活動。文化體育服務豐富了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的精神文化生活,讓他們體會到了服務中心的貼心關懷,使他們更好地融入社區的生活,從心理上認同所居住的環境。
3.衛生健康服務
服務中心著眼增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的身體素質,開展衛生健康服務。一是開展醫療保健服務,服務中心依托轄區醫療診所,對少數民族特困流動人員實行免上門服務費、免健康咨詢費、免掛號門診費、每年免費進行一次體檢、免費建立個人醫療檔案、酌減藥費等“五免一減”服務。定期或不定期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提供免費體檢、康檢、婦檢;二是關注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生理健康,加強健康知識的宣傳和普及,通過制作健康宣傳板報,邀請專家開展知識講座,提供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等形式宣傳和普及健康知識。
4.法律援助服務
服務中心成立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法律援助站,協調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提供免費的政策法規咨詢、無償或低償的法律援助。該項服務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開展法律普及宣傳活動,提高流動人員的守法、用法維權意識;二是提供法律援助活動,通過城區法律援助中心、街道司法所等機構,為遭受不幸的困難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提供無償或低償的法律援助。
5.臨時困難援助服務
服務中心以少數民族人員需求為導向,將少數民族弱勢群體作為重點服務幫扶對象,幫他們出謀獻策,排憂解難,渡過難關。一是開展聯系幫扶活動。開展領導干部“聯一幫十”結對共建活動,定期聯系定期走訪,及時幫助解決結隊少數民族人員的實際問題和生活困難。二是制作服務聯系卡。聯系卡上公布有中心服務內容和熱線電話號碼,使少數民族群眾的問題通過便民聯系渠道得到及時發現,困難得到及時幫助,憂愁得到及時關心。三是協調解決困難補助。為幫助特困母親、特困兒童、特困家庭的少數民族流動群眾而發動社會各界捐款捐物;幫助特困家庭的子女上學提供困難慰問和補助;為特困家庭成員的死亡提供殯葬費用;協調教育部門,為入學困難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員適齡兒童提供受教育機會,對于那些新考入中學、大學的困難少數民族家庭子女,向上級部門爭取金額不等的助學救助,以緩解這些家庭的負擔。同時,對遭受意外傷害、突發重大疾病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提供搶救費用墊付,幫助他們及時應對困難和渡過難關。
6.清真食品服務
為了尊重和維護回族、維吾爾族等穆斯林民族流動人員的飲食習慣,服務中心為他們提供清真食品標志牌申請,清真肉類供應點以及清真飲食店鋪地點的指導,協調超市采購清真食品等服務。該項服務尊重了穆斯林流動人員的宗教、民族風俗習慣,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三、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南寧市“13456”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具有相當多的優勢,在推動南寧市的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維護民族團結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但是在實地調研中我們也發現該體系本身還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影響了體系的更加良好地運轉和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質量的進一步提高。
(一)輿論引導不到位,宣傳渠道不廣且力度不足
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必須置于相互幫助、和睦相處、真誠合作的良好社會輿論引導下。一直以來各級政府部門雖然十分重視民族工作,但對于做好服務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的開展仍單靠南寧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推動,未在社會上形成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的輿論引導。調研人群中,69%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對“13456”服務體系了解不全面。在了解“13456”服務體系的人群中,70%的人是通過社區的工作人員和與他們關系比較親密的親人、朋友或同事等得知如何獲得服務,只有少數人是通過網絡、報刊和宣傳單的等途徑獲知。
(二)服務體制不完善,服務主體能力有限
受多種條件約束,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的主體部門未能提供良好的服務。第一,服務中心職權不對稱,人員短缺。服務中心的服務內容涵蓋了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協調部門包括體制內的社區、街道和學校,體制外的私營業主和社會團體。服務中心所處理的事務均由上級部門決定,其自身沒有決策權,這就造成服務中心事務缺乏統籌協調、調度指揮的功能。加之目前服務中心專職人員少,進一步阻礙了服務中心事務處理能力的發揮。第二,社區服務專業性不強,服務能力有限?;鶎由鐓^除了要完成其本職工作外,還承擔了“13456”服務體系中大部分的基層事務。社區的工作人員數量少且受教育水平有限,缺少民族工作的專業能力,語言不通、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不了解,都降低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的有效性。第三,創業孵化站和民族聯誼會沒有形成成熟穩定的運行機制。由于創業孵化站和民族聯誼會缺乏由有效的運行機制,參與服務的民營企業家和少數民族社會團體數量少,提供的志愿服務有限,僅僅依靠這些民營企業家和少數民族志愿團體成員的熱情,造成日常的服務和培訓活動缺乏持續性和穩定性。第四,少數民族技能培訓基地的課程設置不科學。學校的課程設置與少數民族同胞的生產經營關系不緊密,培訓時間與工作時間有沖突,培訓基地提供的各類培訓項目受歡迎程度反差較大,如市場營銷和月嫂等培訓課程受歡迎的程度很高,法律知識等一些培訓課程很少有人參加。
(三)基本公共服務不足,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不足,影響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的開展。一方面,目前針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偏少,滿足不了他們的需求。據對100名南寧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調查統計,他們最需要解決的問題集中在就業、子女教育、住房支持和困難補助五個方面,但他們進城后接受的相應服務卻遠遠低于他們的需求(見表3)。另一方面,現有的基本公共服務不到位,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在就業方面,服務中心網站和社區所提供的就業和政策信息少且更新慢,也未能搭建好平臺,造成企事業單位的勞務需求與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勞務供給相脫節。同時,服務中心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就業所需的職業指導和技能培訓大多流于形式,未真正發揮作用。在衛生服務方面,南寧市未建立流動人口衛生服務網絡,未將流動人口的預防保健工作納入當地的衛生服務范圍。調查者中有45%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沒有接受過任何形式的公共衛生服務。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傳染病預防、婦女兒童免費體檢等項目在流動人口中缺失,流動人口到醫院看病難、異地報銷難等問題加劇,這一系列問題都為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生活和工作埋下隱患。在生活居住方面,未能有效地改善流動人口的居住條件。調研發現,幾乎所有進城務工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沒有固定居所?;竟卜盏娜笔槌鞘猩贁得褡辶鲃尤丝诘纳姘l展帶來極大的障礙。
(四)政策法規不健全,服務維權缺少依據
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政策法規不健全,使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維權行為和服務主體的管理工作缺少依據。由于政策法規定義過于抽象,管理工作缺乏具體的政策依據。對于流動人口的管理,南寧市主要依據2012年出臺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是對整個廣西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宏觀指導,在具體操作時缺少力度和效度,缺乏配套的政策法規細則,更未涉及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工作,難以解決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面臨的實質性問題。
四、提高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水平的建議
南寧市是目前在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中,唯一獲得國家認可服務模式的民族地區城市。通過調研,我們針對南寧市“13456”服務模式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對策和建議,以期更好地完善該模式,并向其他民族地區城市進行推廣,以便更好地推動民族工作的開展,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一)加強輿論引導,加大宣傳力度
首先,通過媒體、網絡多種渠道,加強輿論引導,提高社會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關注和服務意識。在社會輿論引導上,通過制作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相關的訪談類電視節目、建立流動人口服務微博和微信公眾號、播放公益廣告和發放宣傳冊等方式,讓公眾了解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的意義,使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隨時獲取服務信息,在全社會營造各民族互相包容、互相幫助的良好氛圍。[6 ]在相關行政部門輿論引導上,通過定期的培訓班、多種形式的學習、服務模范的宣講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的宣傳工作,加強服務人員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的重視。
其次,結合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特點和需求,加大宣傳力度,突出社區在宣傳中的重要作用。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大多數受教育程度不高,主要靠勞動力或手工藝掙錢,進城務工時,一般會分批次、同地域的進行,他們社會資源和交往范圍相對有限,其交往對象常限于同一區域內的同鄉同民族的人。進入城市,他們比較依賴的就是社區組織及其工作人員。針對這些特點,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的宣傳工作要以社區為切入點,通過社區的網格化管理等模式,及時掌握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狀況和服務需求,使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大部分地服務工作能夠在社區中得到有效提供。
(二)建立合理分工機制,提高服務主體的服務能力
首先,明確各服務主體的關系和責任,通過多種措施,實現服務主體的多元化。根據南寧市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主體的責任和義務,對現有工作和人、財、物進行合理、明確的分工和分配,避免出現工作職能的重復疊加或將工作全部積壓到社區和服務中心的局面。同時,放寬并加大相關的政策支持,引入非營利組織和市場機制,將政府、市場主體、非營利組織和公民個人的力量激發起來,形成一個互動、多樣的社會網絡組織,更加有效地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提供服務,實現真正的多元化服務格局。[7 ]
其次,了解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需求,提高服務的有效性。為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提供服務的項目、開展的培訓項目,要適合服務對象的時間、適應服務對象的需求和習慣。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中心、社區等組織可以在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初次來登記的時候,通過問卷和訪談形式,了解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真正的需求,并及時進行匯總、進行數據分析,有針對性的為其提供服務,不僅能夠更為直接有效,且能夠避免資源浪費。
再次,提升社區工作人員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使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困難在基層得到有效解決。在進行民族工作的時候,社區工作者不僅要注意維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權益,還要協調好社區固定居民和少數民族流動居民之間的關系。日常工作中,社區工作人員也要真正走入少數民族流動人群,及時了解他們的困難并給予幫助。[8 ]在管理方法上,社區工作者可以動員有影響力和號召力的流動少數民族居民參與社區管理,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群與社區的融合,提高其自身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完善公共服務功能,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首先,提高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就業率。一是多渠道提供就業信息,如:建立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就業信息平臺,包括報紙、電視、站牌廣告、網絡等平臺,定期向社會轄區勞動力供求變動情況。二是提高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就業技能,如:通過提供免費或低價的就業培訓服務,增強流動人口的就業能力;成立免費學習普通話的培訓機構或學校,掃除語言障礙。三是設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發展資金,鼓勵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開展創新創業,在提高就業率的同時,也為城市的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其次,提供平等的公共衛生服務。一是建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將流動人口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納入社區衛生服務范圍,小病在社區得到解決。社區也要積極幫助協調衛生部門和醫院,解決其看病難問題。二是疾控中心、基層衛生服務機構要加強流動人口疾病預防控制,在流動人口聚居地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有效預防重大傳染病發生。三是積極主動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通過提供免費的基本衛生服務,提高少數民族流動人群的健康水平。
再次,多種渠道改善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居住條件。一是相關管理機構需要高度重視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的居住問題,積極開展對特殊困難人群的救助工作,加強對流動人口常住的賓館飯店、旅館、出租房屋等地的管理,改善流動人口的居住條件。二是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強化出租房屋居住人口登記和管理制度。依據相關的政策法規,明確轄區私營房主、房屋租賃公司、物業公司等實體的權利和義務,積極配合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
(四)健全政策法規,維護流動人口權益
首先,細化流動人口管理政策法規內容。根據服務工作需求,將現有的政策法規具體化,豐富政策法規的內容,健全服務管理辦法。流動人口的政策法規,需對服務體系中各服務主體的職權進行限定,將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和服務評價規范化,指導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工作。[9 ]如對流動人口提供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規中,具體化不同情況的援助方式、方法、內容、尺度和標準等。
其次,加強維護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執法力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隊伍的建設,完善日常巡視檢查制度和責任制度,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加大對招收外來務工人員流動性大的企業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用人單位損害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權益的違法行為。對有拖欠、克扣少數民族流動人員工資報酬等不良記錄的企業,列入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在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許可等方面進行制約。
再次,健全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維權舉報投訴制度。認真受理并及時調查處理流動人口舉報投訴,積極探索和推廣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充分發揮工會等組織對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監督作用。加強和改進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建立健全基層調解組織,簡化流動人口的申訴程序,加快案件審理。對涉及勞動報酬和工傷待遇的要優先審理,并視情況免收、減收或緩收案件仲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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