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總結范文

時間:2023-05-04 1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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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總結

篇1

一、農業保險情況

我鎮農業保險工作涉及面廣、量大、任務艱巨。現階段農業保險的主要對象,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農作物,今年種植業繼續保險玉米、小麥、葵花三個品種。玉米47045畝,小麥41492畝,葵花115467畝。

二、農業保險的工作總結

(一)政府積極引導,廣泛宣傳,提高農民風險意識。在完全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保不起、保險公司賠不起。為了發展好農業保險,關鍵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統籌政府、保險公司與農民的利益,發揮好政府的引導作用。隨著農業政策的出臺,財政補貼等手段的推行,農民可以實現低投保、高保障,切實保證惠農利民。然而,農民思想守舊、風險意識淡薄,使得國家的惠民政策在實施環節上困難重重。我鎮根據實際情況,在宣傳動員上狠下功夫,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村通過組織宣講會、動員會等措施,進一步引導群眾參保的積極性,增強群眾的風險意識和市場意識,讓更多的群眾自愿、積極參保,進一步提高農業保險的參保率。讓農民群眾享受到惠農政策,增強抗災害能力,減輕災害損失,保障經濟收入。

(二)加強領導協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糧食安全關系到社會安定團結,實施好農業保險政策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有力保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農業保險工作領導組,建立系統完整的工作機制,形成了“由分管領導抓政策、包村干部抓實施、村委干部抓落實”的層層責任制。鎮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民政部門負責農業災害預測、預警、防災減損和災情評估工作;財政部門負責保險征收和任務統計工作;其它有關部門會同保險機構做好宣傳、咨詢、承保、查勘、定損、理賠等保險服務。同時,加大對各村的任務和責任落實,鼓勵其創新思路,增添措施,確保任務的完成。

(三)明確考核機制,嚴明獎懲。一方面,引入激勵機制,鎮政府將農業保險列入全年目標考核,根據工作完成的總量和進度情況,給予差量獎勵,形成競爭氛圍,以激發各村干部的工作熱情,確保農業保險工作的順利完成。另一方面,嚴明紀律要求。鎮政府在工作會議上著重強調,要把維護好農民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農民積極投保。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在強有力的領導和各村干部的努力下,我鎮農業保險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新突破,在總結成功經驗的同時,也意識到仍存在某些不足。由于農業保險工作起步晚,還處于探尋和摸索階段,需要不斷的總結問題和不足,更好地完善機制。結合我鎮實際,當前存在有以下問題:一是農民風險意識淡薄,配合情緒不高;二是少數干部主體意識不強,遇到阻力輕易退縮。

在以后的工作中,應拓展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廣大干部的主體意識培養,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激勵獎勵制度;堅持從實際情況出發,細化村級任務分配準則,制定更具執行力的村級保險任務;加強政企交流與合作,密切聯系與監督保險機構出險、理賠等中間環節,全心合意為農民謀實惠。

篇2

隨著農村改革不斷深入,農村社會經濟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必然衍生一些需要保險參與解決的社會問題。通過發揮保險的功能來解決這些社會問題,體現了保險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過程。目前,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農業保險在穩定農民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災后恢復再生產能力和農業防災減災方面的作用逐步發揮;農村醫療保險工作提高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運行效率,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和地方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服務,不僅減輕了政府管理強度和費用壓力,較好防止了養老基金虧空問題,而且使征地農民得到了持續性的生活和養老保障。

大力發展“三農”保險是中國保險業做大做強的必由之路。只有讓農業、農村、農民保險發展起來,中國保險業才能真正做大做強。從保險需求角度看,“三農”保險需求市場潛力巨大,主要包括農業保險、農村農民醫療保險、農村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民工養老和意外傷害保險。只要將以上四個方面的潛在保險需求逐步轉化為有效需求,必將推動整個保險業的發展。因此,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在服務“三農”的同時合理開發農村巨大的保險市場,對保險業來說既是一個機遇,也是一個挑戰。

一是要高度重視,循序漸進。要高度重視“三農”保險,切實增強發展“三農”保險的信心,把發展“三農”保險當作一件大事。既要積極推動,又不能急于求成;既要通盤考慮其它業務,又要科學規劃“三農”業務。發展“三農”保險是一項系統工程,要保持清醒頭腦,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先起步、后完善,先試點、后推廣,精心謀劃,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向前推進。

二是總結經驗,因地制宜。要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經驗,鞏固試點成果;積極探索以農業產業化為紐帶、以龍頭企業為依托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鼓勵和指導保險公司積極發展“三農”財產保險,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開發銷售相關涉農保險產品。同時要因地制宜地選擇適合的組織形式,逐步建立多層次體系、多渠道支持、多主體經營的農業保險制度框架。

篇3

    保監會有關人士在北京透露,保監會將繼續與稅收、財政、金融等部門加強溝通協商,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政策扶持力度;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農業保險的法規、規章,積極推動《農業保險法》的立法工作等。

    據悉,關于強制推行煤礦雇主責任險和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提案,也正在全力落實。

    統計顯示,2004年保監會共接到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等61件,目前已全部辦理完畢。其中,關于制定保險資金以各種方式直接投資資本市場有關規定的提案建議已基本落實。這些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主要集中在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出臺農業保險法,成立農業保險公司,規避農民種養殖業風險,完善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大力支持西部保險業發展,引進中外保險機構。

國際金融報

篇4

這次全市農業保險工作會議是市政府決定召開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全省農業保險工作視頻會議精神,認真總結全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經驗,安排部署今年試點工作任務,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推進全市農業保險工作健康有序向前發展。按照會議安排,下面,我講三個方面的意見。

一、總結試點經驗,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全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

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較全省其它地區開展的較早。2011年,省、市政府在舒蘭、樺甸兩市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2007年,我市5個縣(市)全部開展農業保險試點。三年來,全市種植業參保面積達39.34萬公頃,其中玉米26.82萬公頃,水稻8.7萬公頃,大豆3.82萬公頃。參保農戶近50萬戶次,占農村總戶數的45.2%,保費總金額達11662萬元,為參保農戶提供風險保障金額126億元。按照《條款》規定的保險責任,經省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復勘確定,全市共獲得賠款6168萬元,是農民自籌保費的2.4倍。同時,全市還有效地開展了能繁母豬和奶牛等養殖業保險。總體來看,各縣(市)區政府和農業、牧業等代辦部門對農業保險工作比較重視,保險各經辦機構積極主動、密切配合,在承保、現場查勘、理賠等環節均按照省領導小組的要求開展工作,切實維護了農民的利益。

我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農民參保意識較弱。有的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意義、作用及保險知識缺乏必要的了解,對農業保險是降低農業風險、維護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徑缺乏應有的認識。二是農業保險業務風險大、責任范圍難界定。農業受自然界影響因素比較大,如洪澇、干旱、風雹災害等每年都在一定范圍內發生,給當地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賠付率也很高。從目前農業保險理賠案件中反映的問題看,受災方與賠償方在損失范圍、損失程度上很難達成一致意見,特別是農業的災害損失程度界定比較難。三是農業保險法律不完善。我國農業保險體系缺乏立法支持,至今尚無一套完整的法律對種植業甚至整個農業保險的運作及國家扶持政策做出明確規定。由于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政府在農業保險中的職能和作用,致使政府支持農業保險的隨意性很大。四是地方財政補貼存在一定困難。針對這些問題,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保險公司一定要站在服務“三農”的高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密切合作,把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作為推動新農村建設、惠農利農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三年來的試點實踐證明,建立農業保險制度,發展農業保險,有利于發揮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專業優勢,降低農業風險隱患,分擔政府部門在防災、救災方面的負荷,輔助政府部門做好農村的風險管理;有利于農民在市場機制下防范、轉移和分散農業生產中的災害風險,有效保障在受災之年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的穩定,消除農民的后顧之憂;有利于調動農民增加農業投入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新技術的推廣,提高我市農產品的競爭力;有利于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建設,防范農村金融風險,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是金融支農的具體舉措和機制創新。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發展農業保險在推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加強對農業保險工作的領導,切實增強做好農業保險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促進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二、明確目標任務,加大承保力度,積極推進全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開展

今年,省政府根據2012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加快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擴大試點范圍的要求,按照“低保障、廣覆蓋”的原則,確定進一步擴大試點的范圍,使農業保險覆蓋全省所有縣(市)區,包括城區鄉鎮。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市政府研究決定,今年,在全市9個縣(市)區全面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以滿足廣大農民參加農業保險的愿望。

按照全省農業保險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做好今年全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總的要求是:穩定政策,完善機制,鞏固成果,強化措施,采取地方政府與安華農業保險經辦機構聯辦模式,扎實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

總的原則是:“堅持一個不變,實行雙向選擇”,就是參加試點的原保險部門承包范圍不變,保持連續性;新開展農業保險的4個城區,采取自愿的原則,當地政府與保險機構之間實行雙向選擇,開展保險試點工作。

目標任務是:9個縣(市)區參保的作物為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和葵花籽五大作物,5個縣(市)參保面積要達到本縣(市)二輪承包面積的65%以上;新開辦的4個城區參保面積要達到本區二輪承包面積的50%以上。

總的時間要求,沒有按省領導小組要求完成申報工作的城區,要在5月15日前完成申報工作,5月17日前完成工作部署,6月5日前完成投保工作。

為實現上述目標任務,要突出抓好五項工作:

一是搞好宣傳發動,使農業保險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農業保險工作能否取得預期的效果,宣傳發動是關鍵。各縣(市)區要加強對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教育和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各種新聞媒體,通過舉辦各種類型的培訓班、印發實用手冊以及群眾喜聞樂見的有效形式搞好農業保險政策、保險知識和氣象災害知識的宣傳,通過與廣大農民算帳對比,讓廣大農民深入了解農業保險的作用,了解相關政策,掌握操作程序,明確應得利益,維護自身權益,充分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自愿參加農業保險。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為承保工作奠定良好基礎。承保工作是整個農業保險工作的基礎。承保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以后的查勘、理賠。因此,各縣(市)區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抓緊搞好業務培訓,使鄉鎮農險代辦員、村級營銷員都能熟知《條款》、《承保操作指導》和《理賠操作指導》,確保農業保險工作的規范運行。

三是強化組織措施,全面搞好農業保險的投保工作。今年由于中央財政對種植業保險補貼規定下發的較晚,省里的會議較去年晚近一個月召開,承保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市)區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嚴把“三關”,強化“三項監督”,做到“五個不準”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安排,切實把投保工作抓實抓好。特別是市、縣兩級經管部門、保險機構要深入基層,進村入戶進行面對面的指導,確保各種承保單證填寫規范,防止保險糾紛案件發生。要根據承保工作開展的情況,適時召開調度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確保6月5日前完成投保任務。

四是積極籌措資金,及時上劃農民自籌保費和縣級補貼保費。今年,中央財政對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比例由去年的35%,提高到40%。省級財政繼續保持去年的水平。考慮到縣(市、區)級財政比較困難,承擔農業保險補貼能力較弱。因此,省里決定將中央財政提高的5%保費補貼,用于抵頂縣級財政補貼比例,相應將縣級財政保費補貼比例由去年的20%,降低到15%。參保農戶繼續承擔20%的保費。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保費承擔比例,積極籌措保費補貼資金,在農民自籌保費上劃后,按省領導小組的要求及時足額上劃縣級保費補貼。

五是規范查勘定損程序,切實維護參保農民合法權益。要認真抓好報損、定損兩個重要環節。進一步規范查勘定損程序,嚴格執行各項工作制度,做到層層把關,責任到人。同時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積極采用氣象測量資料和產量變化因素,科學確定受災程度和災害損失,努力提高查勘定損精確度,堅決杜絕虛假報災、報損的行為。要認真抓好理賠兌付這個關鍵環節,積極應用電算化軟件系統,通過系統完成理算工作,提高工作進度和準確程度。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及時對理算結果進行公示,暢通反映問題渠道,確保群眾監督有效運行。同時要加強監管,堅決打擊和查處截留、挪用理賠資金和騙取保險賠償的違法違紀行為,切實維護參保農民合法權益。

三、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切實保障全市農業保險工作任務的完成

農業保險事關農村千家萬戶,事關國家新的惠農政策體系建設。各縣(市)區要切實把農業保險擺上重要位置,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全力抓好落實,確保全市農業保險工作順利推進。

一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開展農業保險是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縣(市)區要把這項工作擺上位置,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負總責;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抓。要經常深入實際,深入基層,聽取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意見,及時掌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正確指導農業保險工作有效運行。要積極配合保險公司做好保險試點的基礎性工作和發生災害損失時的核損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市、縣兩級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負起責任,定期研究和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切實把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謀劃好、開展好、落實好。

二是要進一步提高保險機構的服務質量。保險機構要切實轉變觀念,牢固樹立服務“三農”的宗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切實維護參保農民利益,讓參保農民滿意,讓社會各界認可。要始終堅持“靠質量樹品牌、靠信譽謀發展、靠服務拓市場”的經營理念,制定完善的服務質量標準,為廣大農民提供便捷、高效、規范和誠信的保險服務。要積極參與、配合、協調和組織農村各種防災減損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發生機率,降低風險損失。要切實加強農業保險系統軟件和硬件建設,積極開展業務人員培訓,加快應用先進技術和設備,使查勘理賠更加方便快捷。

三是要不斷強化部門工作合力。政策性農業保險是一項全新的事業,與各級財政、農業、金融、保監、氣象部門和經辦機構密切相關。各相關單位一定要在當地政府,尤其是各級農業保險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努力營造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試點工作中,遇有特殊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各級領導小組匯報,避免各自為政,政出多門。

篇5

為進一步加大支農力度,今年,省委、省政府確定在去年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試點工作范圍,我縣被列為新增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縣。為抓好工作落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做好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認識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直接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大力推動實施農業保險,是落實中央惠農工作方針,扶持農業發展的一項具體措施,有利于減輕農民的后顧之憂,防止因災致貧,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切實保護農民利益;有利于調動和保護廣大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糧食生產,確保糧食供應,保障民生,保持社會穩定。開展農業保險試點,進一步探索建立新型農業防災減災機制,可以有效改善農業生產保障方式,分散農業風險,提高政府社會管理效率,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我縣是農業大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維護農民利益、保護經濟安全、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進一步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三農”為宗旨,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扶持政策,健全保障服務體系,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提供自然災害風險保障。

三、任務安排

(一)保險險種。*年我縣保險險種為玉米、棉花等。各鄉鎮要在農民自愿前提下,按照上級要求,認真落實承保面積。

(二)時間進度。8月8日召開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會議;8月9日各鄉鎮召開動員會議,做好宣傳發動;8月10日至15日為投保面積核實上報階段;8月16日至20日為承保公司與農戶簽約階段;8月21日至玉米、棉花收獲為成災核實理賠階段;11月份為工作總結階段。

(三)承保公司。按照省市安排,*縣政策性農業保險由中華聯合財產保險濟寧分公司負責承保。

四、主要措施

(一)扶持政策。1.對投保農戶給予保費補貼。根據魯政辦發〔*〕38號文件要求,我縣對玉米、棉花保險的保費,按照80%的比例給予補貼,其余20%由農戶負擔。補貼資金由中央、省、市、縣按比例分擔。*縣為30個經濟欠發達縣,中央、省級財政承擔70%,市級財政和縣級財政承擔10%(市級財政和縣級財政各承擔5%),投保農戶承擔20%(即玉米每畝保額500元,保費為10元,投保農戶承擔2元;棉花每畝保額800元,保費為24元,投保農戶承擔4.8元)。

2.建立農業巨災風險準備金。巨災風險準備金主要用于對大災之年超出保險公司賠付責任之外的超賠部分給予適當補貼。巨災風險準備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照當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預算。承保公司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風險準備金。

3.落實國家對農業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等稅收政策。

(二)保險運作。承保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承擔農業保險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正常年景下,承保公司按照保險合同履行賠付責任;當出現農業巨災損失時,經縣政府研究后報省市政府同意,賠付總額實行3倍封頂,即最高賠償總額按承保公司當年全省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3倍封頂。承保公司要積極利用再保險等市場化機制分散經營風險,提高抗風險能力。

(三)服務保障。承保公司要從服務“三農”的全局出發,堅持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本,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充分發揮網絡、人才、管理、服務等專業優勢,為農戶提供全方位服務。要加強業務宣傳和培訓,使農戶了解保費補貼政策、保險條款等內容。要按照“預防為主、防賠結合”的方針,幫助農戶防災防損。要以農民群眾滿意為標準,以提高理賠服務質量為核心,按照“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做到投保程序簡潔化、業務操作規范化、報險出險快捷化、賠付標準合理化,準確及時地做好理賠服務工作,確保受災農戶及時得到賠款。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承保公司服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欺瞞、誤導和出險后惜賠、少賠、拖延不賠等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防止涉農發生。

五、組織領導

(一)完善組織領導。縣里建立*縣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縣農業、發改、財政及承保保險公司等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具體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綜合協調。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順利開展。

篇6

一、提高認識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面向農村家庭提供的人身保險產品,主要針對農民最迫切的意外身故,疾病身體故和意外醫療風險開展的保險業務。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具有保費低廉,保障適度,保單通俗,參保理賠手續簡單等特點。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有利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防范和化解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和農村發展的風險,是“新農合”和“新農保”的有力補充,有利于完善農村的災害救助體系,保護農民積累的財富免受自然災害沖擊,萬一發生事故后,財務風險能得以轉移,有利于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

二、實施時間

每年一次。2016年集中收費時間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保險期限為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三、參保原則、保險費、保險期間、對象、險種、保險金額和方式

(一)參保原則。堅持政府主導,公司運作,群眾自愿的原則。

(二)保險費和保險期限。按戶收取2-5人,每戶100元,6人以上每戶200元。(如一戶只有一人的情況,需由當地村委會出具證明);61歲-90周歲按人收取,每人每年50元(每人購一份,多投無效)。

(三)參保對象。戶籍在我鎮出生滿30天至90周歲身體健康的農村村民或居民。

(四)參保險種。參保險種為國壽農村小額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國壽農村小額團體定期壽險《a型》和國壽附加農村小額意外費用補償團體醫療保險三種險種。

(五)保險金額及理賠。保險金額共計為89000元,其中意外死亡40000元;疾病死亡6000元;意外殘疾40000元《安殘疾比例進行給付》;意外醫療3000元,保險金額按每戶參保人數進行均衡。

61-90周歲最高保險金額為57300元,其中乘坐合法交通工具(機動車、火車、輪船、飛機)意外身故或殘疾(根據殘疾程度比例賠付)保額為50000元(80歲以上25000元),其他意外死亡和殘疾(根據殘疾程度比例賠付)保額為5000元(80歲以上2500元);疾病身故500元(80歲以上250元);意外住院津貼保險金額最高為1800元(住院期間,按每天30元標準給付,最多給付60天)。

由中國人壽縣支公司專設理賠綠色通道,高效快捷提供理賠服務。

(六)參保方式。三種險種均以產品組合和團體方式參保。以鎮為單位。

四、實施步驟

全鎮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每年開展一次,實施步驟主要分宣傳動員,收費承保,總結表彰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6年2月1日-2月29日

1.組織召開一年一度的全鎮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動員部署會。

2.各鎮組織召開本村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動員會。為精減會議,提高效率各村農村小額保險工作可與當年度其他保險工作同步安排實施。同時,鎮對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每周通報。

(二)集中收費承保階段:2016年2月1日-2月29日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收費工作由各村指定的小額保險服務專員收費,村上交至鄉鎮服務專員,并由鎮服務專員將保險費同意劃賬至中國人壽縣支公司指定賬戶,同時,以鎮為單位將參保人員統一造冊后報中國人壽縣支公司,公司依據承保條件復核參保人員名單,并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篇7

1.1諸城農戶面臨的主要農業災害及風險情況經調查發現,諸城農民所面臨的主要農業風險為洪澇、干旱、冰雹、臺風、冰雹、霜凍、病害、蟲害這七種,其分布情況詳見圖2-1,因為諸城地處山東半島,受季風氣候影響較大,近幾年遭遇的主要災害為洪澇、干旱及病蟲害,這四種風險給農業生產帶來的損失最大。因此,諸城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的重點險種是農作物洪災保險、旱災保險及病蟲害保險。

1.2被調查農戶的自身信息情況(1)被調查農戶戶主的年齡情況。被調查對象大多集中在25-54歲之間,共計172人,約占總數的78%,具體分布圖詳見圖2-2,處于這個年齡階段的中國農民,大多已成家立業,對家庭的詳細情況比較了解,這樣使得這次調查數據有一定的準確性與可靠性。(2)被調查農戶的受教育狀況。根據調查資料,被調查農戶的受教育程度較低,普遍只有小學和初中文化,具體分布詳見圖2-3,這也是當前中國農民普遍的文化水平。但就本次調查者大部分是一些能表達自己行為的農民,他們回答問題的真實性與可靠性對本次調查研究是有所幫助的。(3)被調查農戶的收入狀況。因諸城經濟發展較好,通過所得數據發現農戶的收入較高,詳見圖2-4。

1.3被調查農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認知程度表2-4表明農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認知程度雖有所提高,但還不夠,應繼續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宣傳。

1.4農戶對保險購買意愿(1)購買分布情況。通過對調查資料的分析,農戶對保險的購買意愿依次為養老保險、農業保險、健康保險、子女教育保險、家庭財產保險,詳見表2-2。農戶對農業保險的購買意愿還是比較強的,這是由于在諸城政策性農業保險開展的較好,再加上有國家的保費補貼,農民只需很少的保費就參加保險。(2)在農業保險中農戶對不同種類的作物、不同類別的險種的投保意愿。從調查資料分析,在政策性農業保險中農戶對不同風險保險的需求意愿有所喜好,農戶對的洪澇、干旱災害、病害、蟲害險種的需求意愿明顯高于其他險種。結果見表2-3。由此可見,農戶在糧食作物上的投保意愿更多地注重在旱災和澇災上,而對于經濟作物農戶更注重病災和蟲災的投保,這也為政策性農業保險提供了優先突破和發展的險種。

1.5農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支付水平農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投入反映敏感,愿意支付的保費水平較低。表2-4表明在農民目前的收入水平下,他們對農業保險保費的支付能力和水平不高,如果沒有政府的財政補貼,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難度將會很大。

1.6農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供給形式的態度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組織形式和實現形式有很多種,可以由政府組織,也可以由國營保險公司經營等。通過對調查資料分析,選擇由政府經營組織的占42.25%,國營保險公司組織經營的占40.6%,農民互助保險公司形式的占14.9%,民營保險公司經營組織的占2.22%,具體見表2-5。可見,農民目前還是比較相信政府和國營保險公司,這也說明,政府在推動農業保險發展的過程有舉足輕重的作用。2.3.7農戶不愿意購買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愿意分析我們對不愿意購買農業保險的原因進行了調查,如表2-6所示,主要有如下幾方面。第一,農業風險對有些農戶帶來的影響不大。被調查的農戶中有一部分農戶近幾年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不大,使得他們的農業生產與農業收入都相對穩定,因此他們就認為無需購買農業保險來保護農業生產,這樣他們對農業風險的管理意識就不強,認為農業風險的影響不大,不需要購買農業保險。第二,采取其他化解風險的方式。實際生活中農民都已經利用各種方法來化解風險,農民的收入并不是只來自于農業,他們還會通過外出打工從事各行各業來增加非農業收入,即使對農業生產他們也會采取自己方式來分散風險,如自己灌溉、自己研究多樣化種植,這也是世世代代農民流傳下來的生活方式。第三,農業收入低無所謂。通過調查可發現,有一部分農戶不在乎農業收入的多少,這是因為他們不是以農業收入作為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通過調查知道,這是由于諸城地區的工業比較發達,在諸城農村有很多農民都會選擇進工廠當工人來增加家庭收入,并且還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這樣一來農戶進行農業生產所得收入在他們的家庭收入中只是占有比較小的比例,他們不在乎農業生產是否會受到風險的影響。這樣一來,農民就沒有了購買農業保險的動機,他們購買農業保險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第四,農民對農業保險不了解或不相信。農業保險對農民來說是一個新鮮事物,認為保險就是騙人的,這樣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知度和信譽度就會很低了,因此就不會購買農業保險。由表2-6可以看出,現在農民對農業保險的不了解和對保險公司的不相信還有農民所面臨的風險不大是他們不愿意購買農業保險主要的原因。因此,政府和相關保險公司要加強農業保險的宣傳教育,讓農民認識到農業保險對農業生產的作用;再就是保險公司要提高信譽度;還有要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化,增加農戶抗農業風險能力。

2.農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需求意愿現狀總結

篇8

商業保險公司與政府機構在農業保險模式順利開展方面缺一不可。然而,在信息化時代的沖擊下,政府與商業公司的根本追求逐漸出現偏差,“道德風險”的沖擊致使原本的協同合作關系面臨覆滅。本文構建農業保險制度中的委托模型,通過模型具體化的數學關系分析商業保險公司的激勵問題,從而制定得出農業保險制度下的商業保險公司激勵舉措。

關鍵詞:

農業保險制度;商業保險公司;委托模型;激勵措施

政府在農業保險制度中始終處于高層支配的地位,商業保險公司作為被支配的對象,同時承擔輔助保證農業保險順利展開等職能。換句話來說,農業保險是遵循政府通過相關政策的發放展現的宏觀調控,委任商業保險公司為,是讓它來處理具體保險事務的。禁錮于現存的依存關系,為幫助身為“”的商業保險公司為“委托人”政府獲得最大化的收益,使抽象的經濟學理論關系具象化,本人引入委托模型對研究問題進行擬合。

一、建立農業保險制度中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委托—模型

1.模型假設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在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目標分歧和利益沖突。將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均視為理性經濟人,且商業保險公司是否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不收政府的影響。遵照“委托人—”的關系模式。政府作為“委托人”關注在于農業保險業務帶給政府的效用,而“”商業保險公司的目標價值在于開展業務獲取的公司效益。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規模程度與商業保險公司的相對賣力度呈現嚴格正相關,且商業保險公司工作越賣力,業務規模越龐大的同時,政府收貨的總效用越多。

2.模型建立為方便使用委托模型,在模型的構建過程中可令政府為委托人,商業保險公司為人。在此條件之下:令a表示人工作的相對賣力度,A為具有可行性的行為集合,a∈A;令η表示無農業災害的可能性(用百分比表示),它的改變與政府以及商業保險公司均毫無關系,并令η只能在Q內變化,且在Q上η的分布符合g(h);令函數c(a)表示人業務開展的成本消耗,且隨著a的增加而增加,隨著a的減少而減少;令π(a,h)函數表示委托人的收益,由假設可得它是a的遞增凹函數,也是η的嚴格增函數。委托人任用人的開展工作的根本追求是自身盡可能多地獲取期望效用,但這并不為委托人個人的意志所支配,相反將遭受到人參與以及激勵方面的限制,參照假設以及對于實際狀況的分析。以上四式共同組成了立足于委托模型,擬合構造而成的在農業保險制度中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博弈模型框架,系后來構建激勵建議的根基。

二、農業保險制度中商業保險公司激勵建議

根據以上得出的模型基本框架分析運算可以得到,人,也就是商業保險公司為獲取最大化地效用,只能致力于拓展農業保險業務規模。并且由于最有激勵意義的調控方案也就是努力降低人的工作消耗c(a)。綜上所述,可設計農業保險制度中商業保險公司的激勵建議如下:

1.高層監管部門應當為商業保險公司提供農業保險業務開展的津貼援助經過模型框架的分析,減少c(a)是改善的有效舉措。然而,投入成本的多少直接決定了業務規模的大小。為了保證農業保險業務展開規模與政府收獲的總效用,只有對商業保險公司進行津貼援助。至于援助津貼的具體數額,考慮到我國至今尚無向任何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公司或企業直接給予津貼,沒有此方面的參考經驗。故可參考在經濟援助方面政策健全的發達國家比如德國、英國的做法。同時,為適應實際,援助津貼的多少也應根據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業務的規模大小靈活變化,為展開業務規模相對較大的商業保險公司提高相對較多的資助。

2.降低在農業保險制度中的商業保險公司的應繳稅款為了進一步降低在農業保險制度中的商業保險公司開展業務過程中的消耗及支出,考慮到商業保險公司在從事保險業務過程中取得的保險費收入為計稅營業額,并且除此之外,商業保險公司在運營過程中還需繳納一定比例的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等諸多稅款。為減少c(a),同時保證行業的規范性,可在收繳農業保險制度中的商業保險公司營業稅時,特許其預留部分保險費收入作為激勵基金,僅需繳納剩余收入對應的營業稅款即可。

3.規范建設農業保險相關標準及制度為進一步實現對于農業保險行業切實可行的宏觀調控,充分幫助商業保險公司減少c(a)的投入消耗,為企業注入活力,我國相關部門應當結合當下國民生活情況、市場經濟特征,制定符合國情特點的農業保險收費標準、商業保險公司津貼援助細則等等,充分調動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事業的熱情,提高商業保險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利潤產出。同時,在保險數據的搜集和管理方面,相關管理部門要積極優化行業的信息收集標準,努力提升農業保險行業的規范程度,并主動采取措施,力求掃清行業發展的一切阻礙,保障行業始終健康、蓬勃、發展。

三、總結

為順應我國目前的國情特點,農業保險模式堅持貫徹“政府主導,商業運作”的指導方針。然而,雖然政府為了業務的展開提供了大量的經濟支持以及政策援助,過度依靠政府來經營農業保險業務會形成“高支出,低收益”的局勢。商業保險公司在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上有著堅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大量實踐經驗。因此,充分激勵農業保險制度中商業保險公司的參與度,積極促進他們努力經營農業保險業務具有極高的實踐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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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彤.巨災保險機制的國際經驗和對中國的啟示[J].開放導報,2011,01:109-112.

篇9

最近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前三季度,農業保險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322.01億元,占財產險公司業務的比例為5.14%,較上年同期增加了0.17個百分點。

雖然保費收入增加,但綜合成本率居高不下。國泰君安的數據顯示,中國農險的綜合成本接近90%,承保盈利情況并不樂觀。在這樣的背景下,一直受到政策引導的農業保險如何在商業化與政策性上取得平衡是當前各保險機構的普遍困境。

但這樣的困境對于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元保險”)來說并不是什么難題。自2008年建立至今,國元保險已經連續8年實現盈利。國元保險董事長張子良透露,國元保險2015年利潤總額預計將會超過5億元,主要來自商業性保險業務和投資收益。 不惜賠、不拖賠、不亂賠,為農戶打造“承保地圖”

“廣覆蓋、低保障”是中國農險的特點。根據現有政策,農險保費一般由中央財政負擔40%,省一級政府負擔25%,市縣政府負擔15%,農民只負擔20%。在這種情況下,農險覆蓋面直接與地方政府財力相關。此外,農險保障程度原則上是以補償承保對象的直接物化成本為主,以保障農民災后恢復再生產為出發點,實行低保額的初始成本保險,保障水平較低,保險金額普遍低于實際成本。

在這種情況下,受災情況查勘定損一直是農險工作中的一大難題。張子良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農業保險查勘定損不能照搬商業保險的做法,對此張子良有自己獨特的見解,這就是國元保險一直秉承的“三不方針”,即不惜賠、不拖賠、不亂賠。

“只要農民有損失,即使災害不大,可賠可不賠的我們一定賠;時間上一定快賠,不拖不欠;對待投保農戶沒有好惡之分,不因為風險高低而有區別,不允許選擇性承保。”張子良表示,賠付是農業保險最好的宣傳方式,只有讓農民真正享受到農業保險的好處,才有利于農險工作的開展。據了解,國元保險一直采取通過財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把理賠款打卡發放到戶,有效提高了理賠速度,防范了挪用截留等違法違規風險。8年來,累計支付賠款超過70億元,3000多萬次農戶受益。

在農險工作中,查勘定損是世界性難題。一方面,由于查勘定損存在主觀因素,因此常常容易和農民存在分歧;另一方面,農作物的受災情況復雜多樣,缺乏相應的定損標準。為了保證查勘定損的公允,取得農民的信任,國元保險在查勘定損中引入第三方農業技術人員查勘,讓農技人員和鄉鎮人員都參與到查勘定損工作中。此外,國元保險還和農業專家制定了全國第一個農作物定損技術規范,自創了GIS地理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來減少人工投入的成本。 國元保險董事長張子良(中)與安徽省保監局局長張輝燁(左一)在基層調研小麥生長情況。

2015年,國元保險還成功加入了國際農業保險聯合會(AIAG),是該組織在中國唯一的會員單位,通過加強與國際同業的交流合作,提高查勘定損技術水平。

GIS地理信息系統是由國元保險自主開發的運用3S技術(地理信息技術、全球定位技術和遙感術)的綜合服務平臺。在遇到自然災害時,該系統可以通過運用無人機、雷達、遙感等手段采集和監測到的基礎數據來對農業保險標的物生長過程致災因子和孕災環境進行多維分析,建立災害評估模型,從而為快速有效開展查勘定損和理賠提供科學依據。

與此同時,國元保險還創立了電子檔案模式來管控虛假承保理賠風險。據了解,國元保險為安徽省內的上千萬農戶建立了電子檔案,里面有姓名、身份證號碼、農戶代碼、直補卡號、糧補面積、投保面積、種植品種、保費金額等信息。這個電子檔案就相當于國元的農戶承保地圖,對騙保行為形成了有力制約,除此外,也讓國元對農戶的服務有了信息基礎,提升了服務效率。據了解,在近年來財政部專員辦、保監會、審計署對安徽農險工作檢查中,沒有發現大的違規違紀問題。 到村里設服務點,每個員工“腳底下都必須踩踩泥”

據了解,成立8年來,國元保險累計承保大宗農作物7億畝、森林1億畝,承保能繁母豬、奶牛1000多萬頭,累計提供的風險保障達到2600多億。同時,國元保險還承辦了全省70%市縣的“新農合”大病保險,服務農民群眾3000多萬人。

目前,國元保險在安徽省農業保險市場占有率第一,而安徽也是全國第一個大宗農作物基本實現保險全覆蓋的試點省份,承保率達到90%以上,居全國首位。2015年,國元保險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保監會評為全國保險系統“先進集體”,張子良榮獲“2014中國保險年度人物”。同時國元保險連續7年被安徽省政府授予“全省金融工作一等獎”,還獲得了“中國價值成長性十佳財險公司”、“2015年度最具成長性保險公司”等多項榮譽。

“中國是人口大國,農業主要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散戶為主要形式。”張子良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一般的農險公司為了節省布局網點的費用,往往集中設立在比較大的縣城內。但是事實上農民是分散在不同的鄉鎮里,很少會專程跑到縣城里去投保。”為了做好對安徽省農民的承保、收費、查勘等服務,國元保險從2009年就開始全省啟動鄉鎮三農保險服務站和行政村服務點建設。

據了解,國元保險自2010年開始,在部分耕地面積5萬畝以上的鄉鎮發展專職協保員,在部分10萬畝以上的鄉鎮設立保險營銷服務部。國元保險還聘請了當地的農技人員和村干部來擔任兼職協保員。截至目前,全省協保員總數達到1.8萬人。

同時,國元保險還創新實施了駐點員制度。到2013年,安徽全省44個農業大縣的每個鄉鎮至少有一名駐點員,其他業務規模較小的縣,平均每兩個鄉鎮配備一名駐點員,目前全省駐點員近1000人。 國元保險進村入戶向村民宣傳有關農業保險方面的知識。

“公司內大概有70%以上都是涉農工作人員。”張子良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國元保險要求每一個員工“腳底下都必須踩踩泥”,“如果不了解農民,不了解農業,怎么能做好農業保險呢?” 張子良說。

通過這種方法,國元保險建立了以協保員為紐帶,以鄉鎮三農保險服務站為中心,連接每個行政村、覆蓋全省的市縣鄉村四級服務網絡。張子良表示,只有真正走進農民,了解農民需要的是什么,才能更好地提供農民需要的保險服務。 保險推陳出新,以農民需求為出發點

“總結、摸索、創新、完善”,這8個字是張子良對國元保險在產品創新方面所做工作的總結。

農險產品多樣化是國元保險的一大特色。據了解,目前國元保險有蔬菜、水果、茶葉、家禽、淡水養殖等50多個特色農業保險產品以及農房、農機、農民健康等涉農保險產品,風險保障從農林牧副漁向農村財產、農民人身等方面不斷延伸。張子良自豪地說:“很多農險產品都是我們國元最先做的。”在他看來,產品創新是農業保險發展的驅動力,“只有創新才能實現農業保險的不斷升級。”

據張子良介紹,每次研發新產品前,研發人員都要到農戶那里看。了解農民承受能力、意愿,各個地方的風險特點,然后再根據農民的意愿開發相應的保險產品。2009年,國元保險首次在國內獨立開發了皖北小麥種植天氣指數產品 (包含干旱指數、倒春寒指數、干熱風指數和連陰雨指數),以及雜交水稻高溫熱害天氣指數產品。此外,圍繞農業產業鏈延伸,國元保險還開發了農機具保險、農業設施保險、“農家福”等農村家庭財產和農民人身意外綜合保險。

篇10

論文題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現狀、問題與對策

一、文獻綜述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狀研究述評

國外對農業保險從農業經濟方面的理論研究自上世紀30代就已經開始。Wright和Hewitt(1994)發現,歷史上嘗試使用私人來承擔農業保險多重險的嘗試無一幸存。對于農業一切險和多重險的保險,基本上都由政府來直接或間接經營。1970年以后,運用經濟理論在解釋為什么會出現私人多重險和一切險保險市場的失靈問題時,理論界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討論,首先,由于農業風險具有系統性風險的性質,其覆蓋面和災害深度較為嚴重,因此,保險很難克服這方面的困難。其次是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而討論較多的主要是由于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所引起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KnightandCoble1997)。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表現在農業保險的參與率問題上,國外有很多的實證和計量經濟學方面的成果,也存在很多爭論。Calvin與Quiggin(1999)發現,農民參與聯邦農業保險項目的原因中,風險規避僅僅是一個很小的因素,而主要是為了得到政府的補貼。一些模擬研究結果顯示MPCI收益會隨著農場位置、作物和區域有顯著的差異。其中一些研究表明,MPCI主要是對于所有沒有保險的農場或者對于那些風險厭惡的農場主。另外有些研究表明由于MPCI所提供的收益比較小而放棄農業保險。計量經濟學分析表明,那些對于保險能夠帶來的期望收益比較高的農戶傾向于購買保險,說明MPCI存在著逆向選擇。其他在計量經濟學方面研究的方向主要是隨著農場規模的增大,農業保險的參與率增加、農場在各種作物和牲畜的管理上分散風險的能力越強,其從MPCI中得到的益處越少,而越傾向于不購買MPCI。隨著保險費率的增高,那些農場自然風險或者收入風險變化顯著的單位傾向于購買農業保險。1989年美國農業部作了一項全國調查,對沒有參加聯邦農作物保險的農民,分析了他們之所以不參加保險的原因,并進行排序(WrightandHewitt,1994),調查發現,前五位原因分別是保障太低、保費太高、更愿意自己承擔風險、農場是分散化經營的、擁有其他農作物保險,前五位原因占到總量百分比的84.9%2017屆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2017屆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可見,國外對于農業保險市場的需求問題主要是從逆向選擇這個角度進行分析的。也有Serra和Goodwin等(2003)在對農業保險需求的實證研究中發現,對于美國農民,隨著其初始財富到達一定程度以后的增加,其風險規避減弱,因而購買農業保險的動機降低。

由于美國等發達國家農民在生產規模和結構,以及財富存量等方面與中國有著非常大的差異,因此,對于美國農業保險需求問題的研究結果并不完全適合分析中國的實際情況,在這個前提下,中國經濟學家在解釋農業保險市場失靈以及農業保險需求較低問題上也做了較為系統的理論研究。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問題及對策研究述評

我國對農村保險的理論研究起始于1935年的農業保險理論研究,以王世穎(1935)、黃公安(1936)為代表的農業經濟學家對當時國外農業保險的運作制度進行了研究,并結合當時中國的具體情況,對中國農業保險的實施意義及模式等方面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開始了農業保險研究的先河。然而,農業保險在1980年代以前的研究由于各種原因而進展緩慢,直到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重新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之后,以郭曉航(1982,1983,1984a,1984b等)、庹國柱(2002等)、李軍(1996等)為代表的農業經濟學家又開始對農業保險進行系統的研究和分析。國內學者對農業保險的討論主要集中于農業風險以及理賠的復雜性(龍文霞、姜俊臣等2003等)、農業發展水平低下以及保險費率高昂與農民收入低下的矛盾(丁少群、庹國柱1994、劉寬1999等)、庹國柱、王國軍(2002)從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角度分析,指出大多數農業保險產品尤其是多風險或一切險,不具有私人物品的特征,而具有大部分公共物品的特征;陳潞(2004)從公共經濟學角度指出,農業保險是混合產品中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產品,是具有正外部性的產品。另外,李軍(1996)、陳潞(2004)在分析農業保險特殊屬性的基礎上,從供給和需求的正外部性兩方面闡述了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原因;外部性三方面的制度供給提出自己的看法;吳曉慧、張巍、劉虹(2006)從“三農”保險市場全局出發,分析了“三農”保險發展的現狀和危機,以及由此要導致的政策性保險(郭曉航1986、庹國柱和王國軍2002、皮立波、李軍2003、楊世法、王蔭祥、劉國禎1990、史建民、孟昭智2003、胡亦琴2003等)。

歸納起來,農業保險市場失靈以及農業保險需求不旺盛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1)保險費率過高,農民難以承受;由于農業風險的復雜性以及高成災率,農業保險費率一般都比較高(比如山西、陜西);(2)險種設置不能滿足農戶要求,高端保險產品供過于求,相當多投資型保險在農村保險市場上缺少購買力,而中、低端保險產品的供給又十分短缺(景緯,2006);(3)認為農戶的僥幸心理嚴重,購買保險的意識不強;(4)農業保險消費過程中的正外部性作用,以至相對于社會最優化的需求不足;(5)在經濟發達地區,由于農民收入中源于種植業和養殖業收入的下降,在保障水平不高(低于70%)的情況下,由于這種補償收入的預期很小,農民沒有動力進行保險。這與國外的一些研究成果類似。同時,庹國柱(2002)和劉京生(2000)也分析了農民還可以通過其他傳統的風險分散途徑,例如,中國農民土地規模的分散化以及種植的多樣化等因素,客觀上產生了一種內在風險調節和分擔機制,同時,農民還可以采取多樣化種植及民間借貸等方式分散風險,從而他們對于農業保險的需求將會降低!。

然而對于中國農業保險福利增進問題和農業保險失靈現狀進行規范的實證分析的研究目前還較為少見,尤其是從農村保險產品的高、中、低端三個層次對農險的類型進行研究更為少見。本文將在對歷史文獻分析的基礎上,對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做系統的理論分析,并提出治理我國農險市場的“雙軌式”發展模式。

3.研究方法和預期目標

前期主要搜集相關文獻資料,包括學術專著、學術論文以及有關機構的相關資料。利用規范分析與實證分析相結合,利用保險學、金融學、制度經濟學、法學、信息經濟學、博弈論、經濟學方法論、計量經濟學、管理學等相關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并有機結合起來,發揮自己的學科優勢,力爭做到多而全、專而廣。并結合我國農村保險機構的具體數據進行分析論證。強調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堅持理論指導實踐的整體方向,使理論最終服務于實踐。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角度,從制度、社會、公司、個人四大層面把靜態分析和動態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恰當地運用于研究之中。

預期可以得出,我國農村保險需求的癥結在于農村保險的需求不足、供給更不足,導致了最終的萎縮。從農村保險需求與供給規律找到我國發展農村保險的激勵方法與手段,為我國發展農村保險的決策提供理論支持。農村保險,尤其是現代意義上的農村保險制度則是管控農村風險的有力、也是最為有效的手段和方式,而且也符合國際通行的“綠箱”政策。構建現代農村保險制度必須基于政府、保險公司、農戶三方行為主體進行考察,三者缺一不可。而農村保險必須努力構建其激勵機制,保險公司、政府供給、農戶需求。與農險約束機制共同構成供需雙方共有的動力機制,切實為我國農村保險的發展和構建提供智力支持。

本課題追求理論創新,體現研究成果的“實、深、新”三個特點。在農村保險研究領域構建一個新的平臺,并為農村保險的實際運行建策建言,尋求農村保險發展的“瓶頸”問題解決之道2017屆本科畢業論文開題報告論文。

二、選題背景和選題意義

中國有十三億多人口,其中近九億在農村,只有讓農村保險發展起來,中國保險業才能真正做大做強。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加大工業反哺農村、城市支持農村的力度,并把探索和發展農村保險,改善農村金融服務,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內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保險發展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保險業要主動承擔起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任,積極貢獻自己的力量。保險業要為不同收入層次的農民開展服務,為生產生活提供保險保障,同時也要不斷加強對保險理論研究的創新,更好地發揮農村保險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穩定器”和“助推器”作用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三農”問題的復雜性,以及保險經營風險防范的特殊性,農村保險的發展面臨著眾多困難特別是農村保險的發展更是日趨低糜,使其成為保險業發展中的“釘子工程”。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農村面貌雖然有所變化,農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然而由于自然災害的困擾,農民的利益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另外,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已經十分明顯,農村人口的養老、失業、教育等方面的經濟補償問題也突現出來,因此,發展農業保險特別是農村保險,建立起穩固的后備保障基金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前提,也是保險扶持農村、安定農民和穩定農村的長效機制。

縱上綜述,國內外農村保險理論研究都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但大多偏重于基本的理論分析,尚未有學者專門對農村保險的福利增進和供求主體進行系統研究,更談不上深入。而農村保險的發展的根源因素正是基于此的框架設計異常欠缺,最終導致我國農村保險發展舉步維艱。我國農村保險制度的構建必須以此為基礎,對農村保險供求主體進行系統研究,總結農村保險供求規律及其特征,分析制約農村保險供給的因素分析,并對農村保險市場的治理模式進行系統分析。

三、初步擬定的論文提綱

農村保險與農村保險市場治理芻議

一、農村保險與農業保險

二、發展農業保險對農村生活福利化的影響

(一)農業保險優化和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推動農村產業化發展

(二)農業保險是促進農民增收,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措施

(三)農業保險有利于農村綜合支持保護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農業保險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三、我國農村保險市場失靈分析

(一)農村保險產品供需不平衡是導致農村保險市場失靈的直接原因

1.農村保險市場對中、低端保險產品的需求十分強烈

2.高端保險產品供過于求,中、低端保險產品的供給十分短缺

(二)農村保險“準公共產品”的性質與農村保險的市場失靈

(三)農村保險經營中的道德風險與逆選擇

四、我國農村保險市場治理模式選擇

(一)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增加農村保險市場上中、低端保險產品的有效供給

(二)堅持市場原則,調整我國對農民救濟政策,提高農村保險的風險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