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上調方案范文

時間:2023-05-06 18: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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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上調方案

篇1

吉林省20xx年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目前辦理資格認證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在長春市領取待遇且在本市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至現住址所屬社區進行認證;

2. 在長春市領取待遇且在異地或國外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按照規定向市社保局郵寄相關證明;

3. 在外地領取待遇且在長春市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號)辦理異地協助認證。

特別提醒,在長春市居住且正在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離退休人員檔案信息卡、愛心聯系卡至現住址所屬社區通過(指紋+人臉)認證系統進行初次認證信息采集,其中由單位統一辦理退休申報手續的職工,可持身份證直接到住址所屬社區進行辦理

養老金上調漲工資注意以下幾點:

關注一:調整標準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0xx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0xx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退休人員本人20xx年底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照1%的比例計算。

關注二: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xx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后,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后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20xx養老金調整相關問題:

問:20xx年企業人員的退休金還會調整嗎?

答:目前20xx年退休職工調整養老金政策方案具體細則仍未出臺。

問:20xx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出來沒有?

答:20xx年養老金上漲約6.5%,各地正在制定相關方案細則,請耐心等待。

養老金發放標準及領取要求《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簡單來說,參保人員在在職繳費期間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那么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這充分體現了個人享受的權利與其應盡的義務成正比。即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20xx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這項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20xx年。

有分析指出,如果養老金第十二年上調,將使超過8000萬的退休人員受益,但客觀上也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性形成了不可小覷的壓力。加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向前推進,部分地區滾存資金池枯竭,個別縣市出現當期嚴重收不抵支的狀況,地方財政面臨來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壓力,嚴重者不吃不喝才夠用財政資金彌補社保缺口。

在省級統籌的背景下,地區間負擔比的差異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余缺的差異。人口年齡結構老化且勞動力流出的地區的負擔比高,導致這些地區養老金存在缺口。

例如,20xx年黑龍江省養老保險基金總支出為939億元,而當期的收入為834億元,當期的養老金缺口為105億元,累積結余只剩270億元。遼寧、吉林、海南、廣西、江西等地也基本處于當期收支相抵的狀況。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 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xx年至20xx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xx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篇2

20xx年黑龍江最新養老金調整方案近日,隨著江蘇、安徽、廣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臺,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了31個省市養老金調整情況,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12個省份公布上調養老金,同時又很多地區的養老金總體水平超過6.5%。

據統計,已公布方案的省份多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對于企業退休人員來講,單就定額調整,遼寧省每人每月調整金額相對最高,增加90元,云南省定額調整數額相對較少,增加30元每月。定額調整之后再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進行掛鉤調整,體現出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xx年1月1日起,為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xx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20xx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xx年12月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0.5%。

(三)傾斜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參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3、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增加30元/月;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增加40元/月。

4、對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傾斜:一類地區每人增加5元/月,二類地區每人增加10元/月,三類地區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的,調整到平均水平。

一般的養老金的普遍算法:

篇3

山東退休養老金上調通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20xx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魯人社發〔20xx〕33號),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xx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xx〕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從20xx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一、調整范圍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xx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山東省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是怎樣的29日上午,山東省人民政府召開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新聞會。省人力資源保障廳副廳長房波表示,本次改革改革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改革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待遇確定機制,改革了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調整機制,改革了養老保障的體系結構。

改革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

房波指出,這次改革實現了單位養老向社會養老方式的改變,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不再單純依賴單位,而是納入社會保障的大盤子。同時,改變了籌集養老費用渠道,即由各級財政或單位籌集資金,轉變為由單位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形成養老保險基金后,用于發放養老金,有效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改革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待遇確定機制

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根據在職時的繳費情況計算,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這種計算辦法能夠準確體現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與企業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相統一,體現了基本規則的公平。

改革了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調整機制

今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調整,不再與在職職工工資增長掛鉤,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安排。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工資增長等因素,由省政府統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正常調整機制。

改革了養老保障的體系結構

房波表示,在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從而將原來單純依靠退休費保障的制度,改變為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結構,從而均衡各方負擔,更好地改善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

戴力靄:截至6月下旬,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地方已陸續開始兌現增加的工資。由于各地具體情況不一,工作進展不平衡,全國范圍內將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29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濟南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已調整到位。

公務員工資漲幅因人而異

今年1月,國務院公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配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也著手同步調整。

今年6月上旬,山東省人社廳召開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各市工作部署會議及省直單位工作部署會議,要求各地區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本部門調資方案,按要求報批并組織實施。29日,記者從濟南市相關部門獲悉,濟南目前已完成調整工作。

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是否印證了此前網傳的公務員漲薪?對此,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于已經落實了工資調整的省份,公務員工資并不都是上漲,省內某城市部分公務員工資還出現了下降。目前來看,濟南和省直機關單位公務員的工資是上漲的,但漲幅受多種因素影響,各有不同。該人士透露。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稱,由于各地工資收入水平存在差異,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也相應存在差異,而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不同人員扣除個人繳費后實際增加的工資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論上會存在少數人員調資按統一標準增加工資較少、而按規定的基數個人繳費較多的情況。

試用期工資、離退休費提高

從相關方面獲悉,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構成包括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調整后,按照國家部署,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別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相應提高。

篇4

關鍵詞:養老保險 離退休人員 河北省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口的結構變化,人們的工資水平也得到相應的提高,而養老保險制度為了適應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趨勢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的核心險種,其主要是為老年人完全退出社會勞動以后,利用社會保險的途徑來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為老年人提供一個穩定的生活來源。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歷經了很大的改革過程,尤其是改革開放之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逐步與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使退休人員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同時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并且推動了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一.我國對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的調整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在經濟體制下建立,是以《勞動保險條例(1953)》為依據,將離人員的養老金按照基本工資的數額發放,并且與受益人本身的工齡相關。此種養老制度表示如果員工退休,那么其所得的養老金會與其退休前的個人工資相關,一旦確定就不會出現變更。在當時社會,每種物品的定價都會由政府給予嚴格規定,離退休人員所獲得的養老金完全可以維持較為穩定的生活。不過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持續發展,政府逐步放開了對于物價的控制,由市場來自行調節供求關系。因而其所帶來了物價變動就與一成不變的養老金產生了矛盾。當商品價格不斷上漲甚至出到通貨膨脹的時候,會對離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假若依然實施原有的養老保險制度,那么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就會大幅下降,甚至不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國家為了使離退休人員最基本的生活得到保障,實施了一系列的補貼措施,不過依然沒有沒有得到明顯的改善。

1978年,我國重新明確了企業干部職工的退休制度,職工的養老金在標準工資的60%~90%之間,并且對困難退休人員給予了最低的保證養老金。在1991年,我國頒布并實施了《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了養老保險由國家、企業以及個人三方共同承擔。1993年,提出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1995年,頒布了《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其提出為了使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基本退休金可以按照當地職工前一年度的平均工資增長率的比例給予整合,詳細的方法可以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由省人民政府來確定。1997年正式確立了養老保險統籌的統一制度,1998年確立實行行業統籌移交。這些對于制度的改進與改革都明確了表明了我國對養老金要與經濟制度相適應而進行調整的重視程度。國家在1978年到1992年期間,對離退休人員給予了七次生活補貼,對養老金進行調整,在實施普遍調整的過程中,同時還給予特殊群體以更好的待遇:增加最低保證數;增加特殊貢獻人員的退休待遇;對建國前的老工人給予額外的生活補貼。

2005年到2013年,我國已經連續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爭取憑借退休金的正確整合來保證企業離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在養老保險的整個改革的同時,我國累積了豐富的經驗,而且也獲得了不小的成功。

二.河北省國營大型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的分析

河北省的初期養老保險制度是根據我國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進行到市場經濟后,由于物價的持續上漲,河北省依照國家的規定,對企業退休人員給予了適當的補貼。而《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正式確立了養老保險的改革。之后河北省逐步修正養老保險制度,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納入全市城鎮集體企業的社會統籌。同時,河北省開始逐步加大養老保險的普及范圍,并且調整職工繳費基數和各項標準,使河北省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制度得到進一步的完善。

從2006年,河北省政府就開始實施《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調整了退休金的計算方法和個人賬戶的模式,使制度更為公平,效率也得到了提升。

由于我國物價的不斷上漲,而且具有上漲速度快、幅度大的特征,特別是一些基本的食品,因此,對于大只能拿到退休金的離退休人員來說,生活水平則會明顯受到影響。在2013年開始,河北省制定了最新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的發放標準,并且把標準進行上調。依照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在2013年的調整方案中,可以看出河北省的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上漲幅度大約在10%左右。河北省擬定從2013年1月1日開始,全部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給予上調,調整幅度為10%左右,此向制度在3月得到了國家人社部和內政部的批準。這是河北省從2005年以來連續9年以比較大的幅度對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進行上調,使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生活能夠達到基本生活水平。

雖然河北省的養老金待遇在不斷的進行完善,不過在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等方面依然存在問題。養老金的調整幅度與工資、CPI增長率并沒有完全實現等比例的調整,缺乏合理性。要解決這一難題,可以建立健全養老保險政策,將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統一化,建立養老金指數化的調整機制以及對養老金的調整政策進行規范化管理。

參考文獻:

[1]吳連霞.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變遷機制研究[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2.

[2]陳佳. 中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D].南開大學,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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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6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6)04-150-02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各種不適應時代的政策也面臨著修改和完善的需要。在人口老齡化造成的保險費用劇增以及經濟形勢的沖擊下,國家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了制定符合社會發展現狀的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決議。這對于國家養老金制度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要充分的認識到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必要性,分析政策制定的原則和條件,客觀分析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對勞動力結構與就業、收入分配、經濟增長、養老金收支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眾社會預期與社會穩定的影響。

一、退休年齡延遲政策的出臺背景和必要性

中國當前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超過65歲的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達到了7%以上。這個比例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增大。據統計,到二十一世紀四十年代,我國的人口老齡化比例將達到21%。人口老齡化比重過高帶來的直接負面影響就是勞動力銳減,而其連鎖反應也將使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產生利空效應。

當前正在實施的政策源于上世紀五十年代計劃經濟時期。其時期人口壽命較低,所以設定的退休年齡較小。截至2014年,我國城鎮人口壽命已達到78歲。未來可以預計的時間段內,國人平均壽命隨著醫療水平和生活品質的提升也將提升。勞動力過早退休將對服務業、工業等產業的勞力供給、養老金平衡以及社會財富分配造成較大的困擾。

近年來,由于退休人員養老金連年上調,部分地區甚至出現養老金高于在職人員工資的“倒掛”現象。勞動者出現提前退休,未老先退的情況,這將導致養老保險基金提前出現缺口。

二、我國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必須遵循的原則

(一)利益兼顧的原則

人們的退休年齡長期以來變動幅度很小,其調整將會影響到社會各個層面。要在統籌兼顧國家和個人雙方利益的情況下,盡量降低因退休年齡延遲導致的各種社會問題,使這項政策的合理性和優越性發揮到最大程度,實現國家、社會和個人利益在最高層面的統一。作為國家公民,也要認識到當自身利益與國家利益發生沖突時,要以國家利益為重,適當的放棄自身的利益,來保護國家和社會的利益。目前,中國的人口老齡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國內勞動就業人口的結構正在逐漸失衡,所以要根據勞動者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制定退休政策的同時,鼓勵職工自主選擇,具有繼續為國家奉獻力量的公民可以適當的延遲退休年齡,使其個人利益能夠與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相一致。

(二)實際恰當原則

要實施延遲退休政策,必須要挑選最為合適的時機,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政策指定的預期效果。這就要求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要先期做好深入的調查和研究,選擇合適的時機,逐步、穩妥的實施相關政策,在政策正式實施前,還應該給政策的推行設定一段時間的準備期或者緩沖期,提前告知社會公民,使其有一個接受和做出相應改變的時間。

(三)差異化、彈性退休的原則

彈性退休也就是漸進式退休,他的內涵就是要求國內勞動者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滿足了國家最低退休年齡的條件之后,認真考慮自身的身體、心理以及生活條件等各方面的因素之后,自由選擇退休時間。他的政策靈活性取決于已經完成了強制性的國家工作年限,這是受退休政策的制定和養老金方案的收支影響。同時,退休年齡延遲還要充分的體現出差異性,因為個人的自身情況各不相同,同時參與的工作類型也多種多樣,所以就無法按照一種完全一致的方案進行退休福利的領取,要充分的體現出政策的靈活性和實用性,可以按照工作的性質、工作的行業以及工作的地區進行分類,充分體現了制度的人性化,彈性退休可以更好的兼顧各類勞動群體的利益,有利于最終目標的實現。

(四)公平性原則

延遲退休政策的公平性也就是性別方面的平等對待。目前來說,國內領導干部和普通女員工的退休年齡相差達到五歲。也就是說女工繳納的社會養老金比女干部少,這就導致女工人在退休后領取不到較多的退休金。同時,因為女工人的退休年齡比男工人早,但是女性的平均壽命又高于男性,并且這種趨勢正在逐漸的提升,女性的退休年齡最多可比男性的退體年齡小10歲,現行的退休政策不但會減少女性的升遷機會,還會損害女性的經濟利益,造成男女享受權利的不公平。

三、我國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方案支持條件

(一)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要與養老金改革相配套

費基費率、繳費年限和退休年齡三者的平衡是繳費養老金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科學的,合理的設計費基費率、繳費年限和退休年齡標準,才能使養老保險制度公平持續的運轉。其中費基與費率的設定更是關乎于制度可持續運作的關鍵。經過多次改革,我國的工資制度結構相對復雜,其中計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部分相對有限,而且繳費者都有選擇較少繳費的動機行為。繳費率與繳費者的經濟負擔能力相關,在費率確定的情況下,低收入者當期所受的影響程度遠遠大于高收入者,所以,在制定費率的情況下考慮低收入繳費者的經濟負擔能力迫在眉睫。

繳費年限同時也影響著繳費水平的變化,在確定繳費年限和繳費費率的情況下,如果繳費年限有限,那么較高的費率就會影響繳費者當期的生活水平。而如果繳費年限延長,費率降低,就相當于把繳費負擔分攤到不同時期,就會對繳費者當期的生活造成較少的影響。

所以為了使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順利的實施,在養老金機制中合理設計,降低費率、延長繳費年限是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重要支持條件。

(二)建立約束和激勵機制

退休年齡是指勞動者結束在職勞動,退休后開始享受社會福利及養老金的臨界值,它既有應滿足工作年限的剛性需求,又有最高退休年齡的彈性反應。最低退休年齡具有政策剛性,是勞動者若想享受退休待遇必須履行的義務,應加強約束在這一標準下,對提前退休者的資格進行嚴格的甄別。最高退休年齡指標應加以激勵制度,對仍有工作能力并自愿延遲退休的勞動者在養老金的發放中給予獎勵。

四、 中國漸進式退休年齡政策的思路與建議

中國漸進式退休年齡政策制定的背景,既包含了當前世界范圍內社會福利制度的改革,又結合了當下國內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社會轉型進入到瓶頸期、國內經濟社會環境發生深刻變革的現實情況。漸進式退休年齡政策一旦出臺,將給整個社會的勞動力供給、社會福利制度的完善和養老金的收支平衡以及社會穩定等各方面產生深刻的影響。所以說,只有通過客觀的研究和分析,科學的制定延遲退休政策,并在充分考慮上述因素的前提下,實現延遲退休年齡政策與社會福利及養老金制度的多管齊下、協同推進,才能夠真正將好的政策落到實處,從而達到政策制定時的期望效果。

(一)制定延遲領取養老金的鼓勵政策

首先,對于延遲領取養老金的行為,政府應該提倡增加相關的福利待遇,構建合理機制,適當減少提前領取人員的養老金金額,緩解政府緊張的財政壓力,在體現出“多繳多得”政策的基礎上,加大對于延遲領取退休金人員的獎勵幅度,提升人民對于響應政策的積極性。其次,要確保工資增長率高于養老金增長率。形成工資增長大于養老金增長的合理機制,清理倒掛效應造成的勞動力積極退休的畸形現象,理順工作和退休的關系,適當增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二)鼓勵和支持大齡勞動者就業

勞動人口的勞動能力隨著年齡增長而逐漸降低,大齡勞動者往往出現就業困難的情況。而社會上對于大齡勞動者的工作能力懷有質疑輕視的態度,加大了大齡勞動者獲取工作的難度,政府應該采取必要措施,給大齡勞動者提供靈活的就業崗位,進一步推動兼職工作的規范和發展,引導企業返聘大齡勞動者,更多的利用大齡工作者豐富的工作經驗而不是從事一般的體力勞動工作,給予他們更多的就業機會。

(三)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障體系

首先,國家要進一步的統一稅費,有計劃的降低企業的保險繳納基數,并且提升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形成公平公正的繳費體系,增加養老保險的收入。其次,要根據各類職工和不同地區居民人均預期壽命情況,規定領取全額基礎養老金年齡,按照漸進延遲全額基礎養老金領取年齡方案設計,逐漸提高全額基礎養老金領取年齡。

(四)建立健全養老保障的法律法規

政府通過法律規定了勞動者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從而對公民領取養老金的時間進行有效的調控。盡快完善養老金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科學合理的設計,逐步提高公民領取養老金的退休年齡,做好推廣宣傳,普及相關知識,使公民了解其中的厲害關系,確保政策的順利實施;同時,針對原有不適應時展的規章制度,要進行相應的清理和淘汰。

(五)積極開展老齡化社會教育

篇6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為保障農民老年基本生活而實施的一項重要社會政策,也是國家的一項社會安全政策。由于國家財力有限,農村人口眾多,地區發展不平衡,農民收入水平相對較低等諸多因素制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滯后于其他社會保障制度,成為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后一片空白地。2009年9月1日,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以下稱《指導意見》)正式,這標志著中國農民開始進入制度性養老的全新階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范圍從2009年的10%增加到2010年的23%,2011年還將擴大到40%的地區。各地試點雖然積累了有益的實踐經驗,但也存在著亟待解決的問題,試點地區的農民中,對新農保還持有觀望態度的人數也不少,農民對農保的未來發展抱有疑慮,因而在試點階段,應該明確農保的未來發展方向,讓農民真正了解農保,自愿參保。

社會養老保險應具備的基本功能

新農保被定性為社會養老保險,在探討新農保改革方向的時候,首先要明確社會養老保險應具備的基本功能。世界各國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具備的基本功能已經達成共識。第一,社會養老保險應該是全覆蓋。社會養老保險應該是覆蓋所有人群,而全覆蓋的最好辦法是強制性參保,以此來達到互助共濟的效果。強制性要通過法律來推行。凡屬于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成員同社會保險機構之間就建立了社會保險關系,不必事先訂立契約認可。強制性計劃可以使社會成員在遇到風險的時候比較容易得到保護,通過強制性計劃可以減少隨機和偶然性波動帶來的影響。第二,擁有收入再分配和互助共濟功能。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通過收入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均衡經濟上的差距。具體來說,就是讓相對富裕的人群承擔更多保費,貧困人群承擔較低保費,富裕人群所承擔保費的一部分用于支付貧困人群的養老金。另外,用政府的財政稅收來普遍支付養老金也是一種收入再分配。通常針對富裕人群采取累進稅政策,讓其繳納更多稅金,可在一定程度上縮小整個社會的經濟差距,這將有助于社會穩定。同時,互助共濟既有同代之間的,也有代際之間的。第三,給付條件中,應包括殘疾養老金和遺屬養老金。導致失去收入來源的因素不僅僅是年老,還有由于身體殘疾,這些人員的收入低于常人,甚至完全沒有收入。此外,由于家庭的主要勞動力身故,其遺屬至少短期內也會出現生活困難。殘疾人和遺屬這一人群,從全社會來看也有相當數量。因此,探討建立獨立的社會保障政策也不失為一種方法。不過,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目的即確保人們步入老年后有一定收入,這和確保殘疾人或遺屬有一定收入,兩者并不矛盾,可以說,在同一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內,殘疾和遺屬的風險同樣由全體參保人員來分擔是一種理想的做法,效率也更高。因此,給付條件中應包括殘疾和遺屬,并設立殘疾養老金和遺屬養老金。第四,給付確定并終身給付。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保證人們步入老齡、沒有收入來源時,提供生活所需的相當一部分費用。一般來說,社會養老金標準的確定通常是按照在職人員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的。通常也要考慮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的家庭結構和維持家計的必要額度,制訂一個適當的給付水平。相應的繳費額度也是按照能夠長期維持上述給付標準來制定的。給付確定型這種制度設計方式注重向參保人員發放相當一部分晚年生活所需費用(包括殘疾和遺屬養老金費用),是一種理想的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設計方式。反之,如果采取繳費確定型的制度設計,首先需要制訂長期的繳費計劃,如果出現工資和物價上漲,導致原定養老金數量相對低于當時的生活水平,必須首先從繳費計劃著手調整,其效果的顯現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難以調整已經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數量。在發放養老金的條件中,只有殘疾養老金和遺屬養老金,因可能出現殘疾狀況減輕,或者已無繼續支付遺屬養老金的需要,會有終止發放的情況。作為抵御年老而設定的養老保險,是老人的養命錢,是老年后的基本收入保障,其原則是終身給付,這也是與商業養老保險的根本區別所在。第五,能保值,有自動調節機制。如果公共養老保險制度是常見的給付確定型,多數情況下其給付標準設定在占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啟領時,其實際領取到的數量應高于最低生活水平并能維持一定生活水平。但隨著時間推移,工資和物價上漲,之前確定的養老金數量會逐漸貶值。如果不根據不同時期的經濟水平同步上調養老金給付標準,對于那些沒有收入來源,靠養老金生活的人來說,其生活水平勢必會逐漸下降。因此,為了確保公共養老金的實際價值,必須針對工資、物價上漲,上調給付金額,使領取者能分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

新農保制度中社會保險基本功能缺失分析

第一,現行制度難以實現全覆蓋。根據新農保的《指導意見》,我們可以看出,新農保采取自愿參保,試點先行。到2010年為止,盡管在24%的縣實施了新農保試點,但由于是自愿參保,在試點地區也沒有實現新農保的全覆蓋。據調查,試點地區中沒有加入新農保的困難人群有三部分①。第一部分是40歲至59歲的農民,他們年齡較大,繳費期限短。雖然政策規定可以延長退休年齡,延長繳費年限,或者補繳到15年,但由于他們青壯年時沒有積累,到了中年想要在短期內繳納一大筆保險費,是很難做到的。第二部分是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民。這些地區的農民總體收入比較低,而且實物收入多,現金收入少,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能力。從吉林省調查數據來看,繳費能力在100元以下的占20.5%。第三部分是體弱病殘沒有勞動能力的農民。他們雖然沒有達到60歲,但由于沒有勞動能力,沒有收入,需要提前領取養老金。而現行農保制度中,沒有殘疾養老金和遺屬養老金。新農保制度中,由于是自愿參保,也會存在一部分人有能力參保卻不參保的現象。這部分人就是16歲至45歲的青年農民。對他們來說,如果不是因為父母享受養老金的捆綁制約,他們都會持觀望態度。尤其那些20歲左右的青年農民,他們的父母還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其不參保并不影響家人的待遇。另有一小部分農民,因為與父母關系不好,同時自己又不太富裕,就不參保,導致父母到了60歲,也無法領取養老金。農民不參保的主要原因是新農保制度對他們沒有什么吸引力。55元基礎養老金實際上是一種老齡補貼。由于額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沒有制度魅力,農民缺乏積極性。同時,帶有“捆綁”的領取條件,讓農民覺得自愿原則不真實,使農民對制度的信任度大打折扣。第二,收入再分配功能效率低下。新農保制度中,能夠體現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地方有兩點。一是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東部地區中央財政只負擔50%)的基礎養老金,另一個是地方政府對個人賬戶的補貼(規定不低于30元)。然而,這兩部分的再分配功能效率都不高。首先,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定得過低,比低保還低2元,保障能力偏低,農民沒有參保積極性。另外,對所有農民都補貼,也是一種沒有效率的公平。公共財政應該是向低收入者傾斜的,對那些富裕的農民,沒有必要支付基礎養老金。其次,地方政府對個人賬戶繳費補貼的激勵效果不足,致使農民基本上選擇100元或200元的低繳費檔次。當然,農民選擇低檔次繳費,還是對制度持有疑慮,但激勵機制不足也是一個主要原因。在不考慮任何外界條件變化的條件下,地方政府每年30元的財政補貼為農村居民帶來了3.24元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在養老金中所占份額非常低。當然,這一補貼從感性上可以調動農民參保積極性,但激勵功能不大,激勵效果需要重新審視。如果不論選擇100元檔次還是500元檔次,補貼額度一樣的話,農民只能選擇100元檔次繳費。然而,如果補貼額提高,但激勵機制不恰當,也會造成不公平。地方政府的補貼,只是對已參保(或有能力繳費)的一部分人進行補貼,對未參保人沒有任何好處,這從社會公平的角度看很值得商榷。公共支出如果只給那些有能力參保的人,就會增加貧富差距,有悖公共支出的基本原則。所以說,地方政府的補貼額度應該控制在繳費額的10%左右,最高不能超過20%,否則會造成拉大貧富差距的后果。另外,個人賬戶是完全積累模式,沒有體現參保者互助共濟功能。第三,新農保的保障能力偏低,保值增值能力較弱。《實施意見》設立了年繳費標準從100元至500元五個檔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從目前試點地區繳費結構看,絕大多數參保農民選擇了最低的100元繳費檔次。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假設一人從16歲開始以此標準繳費,政府每年補貼30元,銀行存款利率不變,設定為2.25%,養老金計發年限139個月,年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增長率假定為2.04%,到60歲時他每月能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131元,再加上基礎養老金55元,每月能領取養老金186元,但是考慮到通貨膨脹的因素,以43年后通貨膨脹率為5%計算,它將變成20元的現值。如果以最高檔次的每年交500元,其他條件不變,則60歲時能領取585元。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現值也不到65元②。養老金的價值到底有多大值得懷疑。而且,新農保在制度設計上并沒有將未來的養老金支付與通貨膨脹、物價等因素掛鉤,導致農民實際的保障水平過低。另外,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經達到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只能享受55元基礎養老金,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水平更低。第四,制度設計中存在諸多不公平現象。首先,正常的養老保險制度應該有老年、殘疾和遺屬養老金,而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只有老年養老金,而且還附加各種領取條件。例如,新農保政策規定,6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參保繳費。這實際上是把老人的養老金權益建立在其子女是否參保的條件之上,有悖于社會保障的基本原則。另外,新農保規定,年滿60歲的農民不需繳費就可以領取全額財政撥款的55元基礎養老金。這就造成了兩種不公平③:一是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60歲以上老人之間的不公;另一個是試點地區中未滿60歲老人和60歲以上老人之間的不公平。第五,個人賬戶缺乏可持續發展機制。個人賬戶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余額除以139,說明個人賬戶的使用壽命為12年,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72歲就花完了個人賬戶的全部額度。如果還健在,以后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都要政府負擔。可是,隨著平均壽命的延長,政府的負擔會越來遠大,這部分資金會給政府造成很大財政負擔,如何解決至今還沒有結論。新農保計發系數代表發放的月數,具體的計發系數應該經過精算之后確認。計發系數越大,個人賬戶本金所能支付的時間越短。相反,系數越小,個人賬戶所能計發的時間越長。所以,選擇計發系數時有一個價值判斷問題,如果只考慮要有一定數額的養老金,不考慮平均余命去設定計發系數,即使個人賬戶里的錢不夠了,也會由政府財政兜底。這樣的話,政府就要考慮養老金的負債狀況以及財政負擔能力,這樣的個人賬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個人賬戶。然而,如果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儲蓄,沒有互助共濟功能的話,它作為真正的個人賬戶,就要考慮使用年限,并精確計算。同時,個人賬戶用完后就應該中止養老金的發放。而我國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用完后,都由政府買單。這種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制度有失公平,應該改進和完善。可以說,我國的新農保制度是沒有精算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沒有自然增長機制和可持續發展機制。

篇7

關鍵詞:城鎮;養老制度;公平性。

公平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和核心。解決社會的不公平,創造并維護社會的公平,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安排的基本出發點,同時也是社會保障政策實踐的最終歸宿。社會保障本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求并彌補初次分配造成的不公平的一種制度安排,但在我國社會保障政策中仍然存在著某些不公平,有些地方不公平還比較嚴重,致使社會保障維護社會公平的職責和功能的效力都大大降低。本文從城鎮養老制度角度來探析社會保障存在的不公平問題。

一、機關、事業、企業從業人員間的養老不公平。

城鎮基本養老制度大致可分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兩種制度在建立之初待遇基本相同。但伴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數十年的改革,加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原地踏步,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養老差距不斷擴大,日益侵蝕著社會公平。目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資金籌集大多仍由國家財政撥款,個人無需繳費。而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則需要繳納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記入個人賬戶。但在養老待遇上,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平均替代率連年保持在 90%左右,而企業盡管已連續八年上調養老金,但 2011 年中國企業養老金平均替代率為 42.9%,遠低于制度預期的 58.5%,更是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二分之一都不足。[1]這意味著企業職工在辛辛苦苦繳納了大筆的養老費后,其獲得的養老金卻遠低于不繳費的一類人群。這種情況使企業職工普遍感受到強烈的不公平感及被剝奪感,使這一群體在感受經濟發展帶來的文明成果時幸福感嚴重下降。去年的“兩會”上,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提高企業養老待遇的呼聲也用另外一種方式表達著人們對現存的這種不公平的強烈不滿。

二、行業間與企業間的養老不公平。

目前,企業職工的養老待遇中除了基本養老保險,有些有能力效益好的企業還為職工建立了企業年金這種補充性養老保險制度。石油、電力、通信等壟斷行業職工收入遠高于普通企業職工。這樣按比例進入個人賬戶與企業年金的部分也就非常可觀。同時,這兩部分的收益還享受國家免稅和貼息的紅利,這更加加劇了行業間職工養老待遇的不公平性。

在不同性質的企業之間,也存在著養老待遇不公平的現象。雖然經歷了改革開放,計劃經濟轉化為了市場經濟,大多數的企業都開始了自負盈虧,但實質上仍有國企的存在,國有企業與國家之間是一種軟約束的關系,企業的盈余會有一部分直接上繳給國家,一旦企業虧損國家就會出面在財政上給予補貼。所以雖名為社會保障,但最后也有國家保障在其后面。企業職工在養老待遇上還是比較穩定的,有一定標準的。而作為獨立經濟實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養老保險為企業自身事務,列入成本。于是,在效益好與效益差的企業之間,在新企業與老企業之間存在著養老負擔輕重不一的情況。特別是一些老企業退休職工多、負擔重,養老風險無法分散出去。

三、基于性別不同造成的養老不公平。

我國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對男女退休年齡的規定是不同的。規定男職工年滿 60 周歲,女干部年滿 55 周歲,女工人年滿 50 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 10 年;特殊工種的,男性年滿 55 周歲,女性年滿 45 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 10 年。如此明顯的不同性別不同退休時間的區別對待,使得勞動者在工作權利上就沒有獲得公正的對待。同時,在我國目前領取養老金多少與繳費年限相掛鉤的情況下,較早退休的女職工所領取的養老金必然低于較晚退休的男職工。這無疑會降低女職工退休后的晚年生活的質量,是對女性職工的不公平對待,也是養老不公平的一種體現。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的退休年齡問題研究報告顯示,對于男女工人同齡退休,有平均 58.1%的人持同意的態度。[2]大多數的普通勞動者,養老保險金是其退休后生活的主要來源,如果這一制度不能確保分配的公平正義,對社會整體公平將是一種巨大的損害。

四、代際不公平。

代際不公平指代與代之間的人在利用各類資源滿足自身利益,謀求生存與發展時的權利的不均等。此處即為代與代之間在養老保險上的責任與義務的不公平。無論哪個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都必然經歷從無到有再不斷發展的過程。在制度初建時期,退休人口少繳費人數多,制度的贍養率比較低,因此制度早期階段的幾代人是真正的受益者。隨著制度的不斷發展,逐步走出人口紅利時期,人口年齡結構不斷趨于老化,制度贍養率提高,養老金支付壓力日益增大。政府試圖降低養老待遇,但養老金待遇存在只能升不能降的剛性特征,所以只能通過擴大覆蓋面的方式解決養老金的支付壓力。對退休一代的養老待遇以犧牲在職一代勞動者的利益為代價。此為代際不公平的一個方面表現。另一方面,按照 1994 年世界銀行《防止老齡危機———保護老年人及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的報告,我國于 1997 年正式建立了統賬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度的轉軌過程中,政府本應承擔轉制成本,因為“老人”、“中人”已經在工作期間以低工資的方式承擔了“繳費”義務,但政府對此并無明確作為,所以致使當代勞動者除了要為自己的養老積累“個人賬戶”外,還必須承擔上一代人的養老責任。這些都造成了當代勞動者嚴重的負擔且易引發代際間的矛盾,是對他們極大的不公平。假使在未來人口老齡化的沖擊下使這種制度破產,那么這將是對這代人最大的不公平。

五、提升我國城鎮養老制度公平性的對策建議。

(一)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養老制度的雙軌制已經引發了人們的強烈不滿。所以為構建和諧社會,確保養老公平,在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三大群體的養老方案設計中,應建立城鎮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籌資與給付,模式與管理相統一,結束目前雙軌并存的局面,以現存的企業職工的統賬結合為改革目標。并在此基礎上,單獨設計上述人員各自的補充養老保險方案,實現新舊制度的銜接和平穩過渡。

(二)提高社會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

目前,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尚處于省級統籌,還未實現全國統籌,社會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比較低,這直接關系到基金的風險程度,并與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擴大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建立多層次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等問題相關聯。

按照大數法則,統籌層次越高風險越小、保障程度越高。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是以縣、市統籌為主的,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最終實現全國統籌,以適應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化要求,這是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方向。

大數法則理論、社會公平理論和收入再分配理論為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的提高提供了理論基礎。統籌層次較低限制了大范圍籌集、使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可能性,基金只能在一個小范圍內自我周轉,調劑性大大降低。提高社會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能夠使參保人員數量極大化,充分發揮養老保險基金統籌調劑的功能,使財富在富人和窮人之間、年輕人和老年人之間、富裕地區和貧困地區之間合理地轉移,從而保障國民基本生活需求,實現社會公平目標。

(三)逐步延長退休年齡,解決性別間的不公平問題。

我國現行的退休年齡規定早已不適應目前社會經濟發展、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延長和社會保障制度轉軌的現實。因此,應小步漸進地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齡,用一段時間將我國職工退休年齡推遲到 65 歲,且男女同齡,這樣就接近了世界職工退休年齡的平均水平。但就我國目前的現實來看,由于就業壓力、收入差距、單位職能、工作性質等方面的影響,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必須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的影響,適當的時候出臺方案,分人群(如先女后男)、分步驟(如制定時間表)、分職業、可選擇(有彈性)地進行。

(四)拓寬籌資渠道,加快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我國政府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只有做實個人賬戶,才能真正實現由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模式的轉變。可通過變現國有資產、發行長期國債、擴大彩票發行量,公開拍賣國有土地使用權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用以支付養老制度的轉制成本。同時,根據全國社保基金的成功經驗:成立 10 年來累計收益額達到 2 772.60 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為 9.17%。

[3]這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提供了經驗。隨著資本市場的成熟和監管體制的完善,迫切需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相關職能部門合作制定一個逐步放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戰略方案,例如發行特種國債和選擇低風險金融產品投資等。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以應對日益嚴重的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支付壓力,將代際不公平和福利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參考文獻:

[1] 韓宇明 . 養老金“ 雙軌制 ”兩端漸行漸遠 [n]. 新京報,2012- 9- 14(a18)。

[2]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退休年齡問題報告[j/ol].新華網,2011- 3- 29。

[3]陳瑩瑩。 社保基金十年來年均投資收益率 9.17%[n].中國證券報,2011- 5- 19(a01)。

[4]文太林。當今養老保險中誰受益,誰受損[j].現代經濟探討,2009,(6):27- 30。

[5]張明麗、王亞萍、張閃閃。國外社保整合對我國碎片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經驗和啟示 [j]. 改革與戰略,2012,(7):118- 121。

篇8

35歲的張玲在一家外企擔任部門經理。在承受巨大工作壓力的同時,她也享受著年薪30萬元帶來的品質生活。

盡管每月有不菲的收入,但上有老人需要贍養,下有子女需要撫養,名牌服飾、演出門票、出國旅行,加之心急地希望盡快償還房貸,張玲也成了“月光族”。不但沒有大額的存款,更無法顧及自己的養老計劃了。

鄰居是一位48歲的私立醫院醫生。一次聊天,鄰居向她透露了他最近的財務擔憂。因為女兒要去美國留學,動用了家里幾乎所有的存款,他開始為自己的養老犯愁了。鄰居還提醒張玲,養老計劃一定要及早著手。

提前儲備養老金

張玲來這家單位已經5年了,此前她是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不參加企業或者事業養老保險,賬戶上累積的社會養老保險金為零。入職時,她就和人力資源總監探討過養老保險的問題,總監告訴她,她的薪酬體系中只有3000元是基本工資,其余按照獎金形式發放。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基數也是按照3000元計算的。

聽了鄰居的建議,張玲上網計算了自己未來的養老金。即便考慮個人工資增長率為3%,55歲時后能拿到的退休金每月也只有2212.89元。丈夫在事業單位工作,退休金不可能太高。這樣的保障讓張玲不敢想象退休后會過上怎樣窘迫的生活。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理財養老是一個漫長的系統。通貨膨脹也會讓日后的養老費用聽來猶如天文數字,一二百萬并不是無稽之談。舉個例子,如今一年的生活費用如果是5萬元,通貨膨脹率3%,那么30年后如要保持現在的生活品質,一年的生活費用就會變成12.14萬元。如果退休后生活25年,總共就需要300萬元。

理財養老涉及的金額如此龐大,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細水長流。在投資理財中,一個重要因素往往被忽視,即“時間的復利”。

如果對比兩個目標一致的理財方案,就不難發現其中的奧妙。一種是從20歲開始,每年存款10000元,共存10年;一種是從30歲開始,每年存款10000元,共存30年;分別在60歲時取出作為養老金。在年理財收益率為7%的情況下,前者可以拿到70多萬元,而后者最后能拿到的只有60多萬元。不難發現,越早開始規劃養老,未來會越輕松。

籌措養老金的時間應該是使用養老金的時間的1.5倍以上。以60歲退休,75歲身亡為例,40歲左右就必須開始為自己的退休生活“儲蓄”了。如果考慮到女性的退休年齡是55歲,再考慮到支出不菲的醫療費,35歲的中青年就該考慮自己的養老問題了。

擠出來的退休保障

張玲是典型的“夾心層”。上有老,下有小,孩子的養育和教育、長輩的養老和醫療、清償房貸,“三座大山”已經將張玲和丈夫壓得喘不過氣來,到哪里去節省出養老的投資呢?

雖說子女、父母、房子和養老這四項支出都是剛性需求,但仔細分析,在正常情況下其中還是有輕重緩急的。

最重最急的自然是房貸。雖說欠下的房貸必須每月足額返還,但是也并非沒有調節余地,完全可以通過多次置業來降低負債收入比,減輕自己的財務風險和壓力。還好,張玲的房貸還有兩年就還清了。但原先計劃在還完房貸后立即“換房”的計劃就只有推遲幾年了。

其次是贍養父母。雖然自己的養老同樣重要,但父母的養老問題更加迫切。每月向父母支付贍養費并不會對財務狀況產生多大的壓力,但醫療費確是時刻需要動用的。張玲和丈夫的存折里一直有5萬元作為“父母醫療費”,不敢隨便動用。為了節省出自己的養老保險,他們用3萬元分別為自己兩位健在的父母購買了重大疾病險,剩余的兩萬元投資到自己的養老中。好在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贍養父母的壓力還可以與兄弟姐妹們分擔。

接下來需要考慮的就是子女教育和自己的養老問題。孩子剛讀小學二年級,教育花銷將會逐年上漲。張玲覺得不能再像原來那樣,把所有支出混在一起了,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投。否則一旦家庭財務狀況出現混亂,往往就只顧眼前不顧將來,犧牲的總是看似最遙遠的自己的退休金。盡管同絕大多數父母一樣,張玲也會為子女教育傾盡全力,但是不考慮承受能力地在孩子教育上花錢,而放棄自己的養老保障計劃,看來大可不必了。

定制個人養老計劃書

經過對家庭重大開支的重新布局,再加上平時對日常消費的壓縮,張玲夫婦近期每個月可以拿出2000元進行養老投資。

市場上的商業養老保險險種五花八門。越是覺得樣樣都好,張玲越是覺得不踏實。如何才能選定一份合適自己的商業養老保險呢?

定額,即確定自己大概需要投保多少的商業養老保險。

張玲設定自己55歲退休,每月的生活費需求為9000元,扣除丈夫每月3500元退休金,缺口為5500元。不計算利息與通貨膨脹因素,活到80歲時,至少需要165萬元(5500×12個月×25年)的養老金。

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商業養老保險提供的養老額度,占全部養老保障需求的25%~50%為宜,所以張女士投保42萬至83萬元的商業養老保險是合適的。其他缺口資金可再通過銀行儲蓄、固定資產投資(如房租)等實現。

根據另外一種口徑計算,張玲的社會基本養老金為每月3000元,則還有75萬元(1650000-3000×12個月×25年)的缺口。兩種口徑分別計算,張玲決定投保退休后25年回報80萬元左右的商業保險。

定型,即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產品。

目前,個人商業養老保險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固定利率的傳統型養老保險,目前預定利率最高為2.5%;另一種是分紅型的養老保險,即養老險金的多少和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有一定關系。分紅型的養老保險讓投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紅利分配方式,分享公司的經營成果,這是在傳統養老險中享受不到的利益。當利率上調時,保險公司投資收益增加,紅利自然也隨著水漲船高。所以說,分紅型養老保險是購買個人養老保險的首選。

定式,即確定領取年齡、領取方式以及領取年限。

領取年齡在投保時可與保險公司約定,一般限定50歲、55歲、60歲、65歲幾個年齡段;領取方式分一次性領、年領和月領,有的保險公司要求在投保時就確定且不能更改,有的則可以在領取年齡時確定,投保時應該予以關注。領取年限,有的規定20年,有的規定領到100歲,有的規定領至身故,年金領取一般都會保證客戶領滿10年或20年。

張玲最后為自己制定的養老計劃是,從今年開始購買分紅型個人養老保險,20年期交,每年交納保費2萬元,20年共交納40萬元,約定55周歲開始以年金方式領取養老金。

篇9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參保者;政府補貼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簡稱《意見》),決定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1]新農保和城居保的合并打破了城鄉二元化的格局。2011年7月,山東省寧陽縣被選為國家試點縣。2014年,寧陽縣結合《意見》和《泰安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實施方案》逐步建立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2]但是,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因此,本文以山東省寧陽縣為研究對象,通過到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查,走訪部分鄉鎮、村進行實證研究,以期提高制度的運行效率,同時為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統一提供理論參考和經驗借鑒。

一、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狀況

寧陽縣是山東省泰安市的一個下轄縣,位于山東省中部,總面積1125平方公里,轄2街道9鎮2鄉,即文廟街道、八仙橋街道、泗店鎮、東疏鎮、伏山鎮、罡城鎮、蔣集鎮、磁窯鎮、華豐鎮、葛石鎮、東莊鎮、鶴山鄉、鄉飲鄉。(一)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狀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1.個人繳費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了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2個繳費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者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及對年老后預期收益選擇不同繳費檔次。政府不強制推行而是采取靈活性的政策,賦予參保者自主選擇的權利,滿足了不同參保者的需求。[3]從表1可以看出,寧陽縣2012年參保人數為13.31萬人,2013年參保人數上升到16.14萬人,比2012年增多2.83萬人,增長率為21.26%[4];2014年參加城鄉保的人數為18.24萬人,比上一年增加了2.1萬人,增長率為13.01%;2013年個人繳費金額4340.28萬元,比2012年的個人繳費總額超過18倍;2014年個人繳費金額5936.52萬元,比2013年凈增1596.24萬元,增長率為36.78%。表12012-2014年城鄉養老保險繳納情況年份繳費人數(萬人)個人繳費(萬元)201213.31230.76201316.144340.28201418.245936.52資料來源:依據寧陽縣人社局提供的相關資料整理而成。2.集體補貼有條件的村(居)集體對本村(居)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居)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的資助額之和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由表2所示,在各參保單位的繳費總額中,個人繳費比例均在77%以上,而集體補貼占總繳費額的比例基本在0.06%~12%之間,大部分籌資比例未超過3%。集體補貼中文廟、八仙橋、開發區所占比例相對較高,文廟最高,占11.68%;八仙橋次之,占7.85%;開發區占3.99%。關于政府補貼比例,基本在10.55%~13.18%之間。3.政府補貼政府補貼由中央財政補貼和地方財政補貼構成。各級政府對基礎養老金的補貼以省級補貼為主,縣級補貼為輔。政府補貼是循序漸進的[5]。從表3可以看出,省級政府對基礎養老金的補貼從2012年每人44元/月到2015年提高到68元/月,省級政府承擔了基礎養老金補貼的80%。地方財政補貼分為兩部分:一是縣政府對基礎養老金按月補貼,占基礎養老金的20%;二是對不同繳費檔次的參保者每人補貼30元/年,繳費即補。另外,對繳費困難的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按照每年100元的標準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2012年1月,寧陽縣基礎養老金按國家規定的最低55元標準進行補貼,2015年1月,上調至85元/月。基礎養老金增長后的每一階段與上一階段相比,增幅分別為5元、10元、5元、10元,增長率依次為9.09%、16.67%、7.14%、13.3%。(二)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組織管理狀況1.經辦機構及人員情況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縣級經辦機構為縣農保處,共有3名經辦人員,均為正式編制,通過多年系統的培訓學習,提高了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全縣共13個鄉鎮(街道),1個經濟開發區,鄉鎮級經辦機構為鄉鎮人社所,平均每個人社所有3名經辦人員。每村有1名村干部負責城鄉保經辦工作,全縣共有624名村級協辦員。目前縣、鄉鎮兩級均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條件比較好的村居也有單獨的辦公室用于辦理業務、存放檔案等。2.信息化建設情況電腦、電話、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用品在鄉鎮級別以上配備比較齊全。全縣已建立統一的參保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參保人員的數據全部納入山東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統一管理,此系統在部分條件好的村已聯網,鄉鎮級別以上達到全覆蓋[6]。(三)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狀況寧陽縣的新農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為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暫由縣級政府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單獨記賬、獨立核算。如表4所示,2014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單獨管理,當年基金總收入3億元,本年收入合計17812.03萬元。本年收入包括個人繳費收入、集體補助收入、利息收入、政府補貼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政府補貼收入最高,占61.59%。本年支出包括基礎養老金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其他支出,其中基礎養老金支出最高,占本年支出的97.02%。2014年各項目總支出3億元,收支平衡。(四)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發放狀況寧陽縣農保處積極加強與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嚴格審核待參保者是否具有領取資格,以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對于待遇領取人死亡,自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相關人員辦理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后,一次性發給600元喪葬補助金。對于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年滿55周歲可提前5年領取養老金。通過實地調研發現,寧陽縣選擇300元繳費標準的參保者占絕大多數,選擇4000元、5000元繳費標準的人很少。如果參保者按300元的低檔次繳費標準進行不間斷投保,以2015年基礎養老金為標準,累計繳費15年,則個人賬戶養老金為36元,每月領取養老金為121元,全年能獲取1452元。選擇300~5000檔次的參保者月領取養老金分別121元、142元、153元、175元、196元、250元、304元、358元、412元、520元、628元,分別比上一繳費檔次增長22.22%、17.36%、7.75%、14.40%、12.00%、27.55%、21.60%、17.76%、15.08%、26.21%、20.77%。具體不同繳費檔次待遇預算情況詳見表5。

二、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問題

(一)籌資結構不夠合理目前籌資結構中,個人繳費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集體補貼和政府補貼為輔。寧陽縣集體經濟發展較弱,集體經濟的籌資比例基本未超過3%,在各鄉鎮的發展參差不齊,一些鎮、鄉相對缺失,尚未足夠的經濟能力補貼參保者[7]。政府補貼占籌資總額的比重相對均衡。當前的籌資結構制約了城鄉居民參保的積極性,使來年征繳工作的效率降低,不利于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快速向前發展。(二)繳費水平低由于基礎養老金補貼低、縣政府對不同繳費檔次的參保者補貼均為30元,使得居民參加高繳費檔次的動力不足,普遍選擇財政補貼比率高的低繳費檔次,尤其是農村居民。另外,農村居民的繳費能力相對城鎮居民低,以及對政策缺乏了解,這也是不愿多繳的原因。參保者選擇低繳費檔次,或許短時間內能減輕財政壓力,但從長遠看,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按照目前經濟發展水平,將無法滿足基本的養老需求,影響社會的穩定。(三)經辦機構人員不足縣農保處負責全縣的參保繳費、養老金發放等工作,工作人員只有3名,但服務對象卻是全縣幾十萬人,工作壓力很大。各鄉鎮人社所工作人員平均是3名,不僅要承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工作內容,還要承擔整個鄉鎮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工作,工作量很大。村級協管員一般由村會計兼任,需要入村入戶進行參保繳費、養老金發放等工作,卻沒有專門的經費補助,從而造成協管員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嚴重影響了工作效率。(四)設施較差及信息化滯后除了個別條件比較好的村,村級一般都沒有設立單獨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公室。而且,雖然大部分村配備了電腦,但能熟練操作電腦的人員不多。此外,一方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網速慢,在鄉鎮一級有時會出現聯不上網的情況;另一方面目前信息系統只覆蓋到鄉鎮一級,絕大多數村還未聯網,參保者只能通過紙質版匯總表和公示信息欄查詢日常繳費信息,或者到鄉鎮人社所查詢,極不方便。(五)待遇保障水平偏低根據寧陽縣養老金待遇預算,參保人若按最低繳費標準300元繳納養老金,累計繳費15年,則全年領取養老金1452元。然而,2014年泰安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9713元,食品消費支出6216元,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7158元,食品消費支出2634元,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仍無法滿足參保人的消費支出。對于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縣政府按每年100元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但不得超過15年,按待遇預算,月領取金額為99元。對于生活自理能力差、需政府大力扶持的人群來說,目前的補貼是微乎其微的。

三、完善寧陽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對策建議

(一)調整基金籌集結構,增強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一是優化籌資結構。結合寧陽縣經濟發展狀況,雖然財政收入在泰安市仍處在中等左右水平,但在各級政府的鼓勵和支持下,近幾年經濟增長方式取得突破性的進展,財政實力提高。相比較個人繳費而言,政府的經濟實力在個人、集體、政府三者的籌資結構中所占比例最高,因此,可以進一步提升政府的籌資比例。而某些集體經濟相對不足的鄉鎮,縣級政府可以給予適當財政補貼。二是促進基金保值增值。一方面可以選擇多種投資渠道。將養老金進行多元化投資運營,如:進資本市場、投資開放式基金、購買企業債券等,或許會帶來頗豐的收益[8];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基金管理統籌層次。基金管理由縣級上升到市級、省級,參與大公司投資運營。(二)加大宣傳面力度,提高參保者的繳費水平一是加強宣傳力度。可以開辟多元化的宣傳方式,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紙、開例會等形式使參保者全面了解政策,鼓勵城鄉居民多繳費,增加制度的透明度。二是實行比例補貼制。即按繳費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政府補貼與繳費數額呈正相關,收益具有累進性,體現多繳多得[9]。這一舉措能夠調動城鄉居民參保的積極性,激發參保者選擇較高的繳費檔次。(三)加大經辦人員隊伍建設一是增加經辦人員數量。在現有工作人員的基礎上,通過編制考試、任用三支一扶人員和村官充實城鄉保經辦人員隊伍。二是加大工作人員培訓力度。寧陽縣各級經辦機構定期開展城鄉養老保險的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增強服務意識,培養成高素質、業務精的人員更好的為參保者服務。(四)加強基層服務設施和信息化建設一是推進村級服務場所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村居建設專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服務場所,并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二是加強信息化建設[10]。信息化覆蓋到參保登記、繳納保費、信息查詢、待遇領取等各個環節,保障鄉鎮級網絡暢通,逐步將有條件的村居納入信息化系統中,實現縣、鄉、村三級信息資源共享,使參保者享受信息化帶來的便利。

作者:陳晨 方金 單位:山東農業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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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瓊,汪慧.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籌資機制構建研究[J].甘肅社會科學,2015(2):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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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鄭秉文.“城居保”和“新農保”制度類似[J].農業科技與信息,2014(5):10.

[8]惠恩才.多元化投資運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出路[J].農業經濟問題,2015(9):32-38.

篇10

――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指出,爭創新業績,最核心的問題是抓落實

以平和之心對待“名”,以淡泊之心對待“位”,以知足之心對待“利”,以進取之心對待“事”。做到有功勞的時候不伸手,有苦勞的時候不計較,有疲勞的時候不抱怨。

――黑龍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徐澤洲

對企業應該正確評價,不管是民企、國企,公眾的批評應該是要促進其提升,而不是把它們罵倒。光罵不能解決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國資委前主任李榮融

見死不救現象仍然存在,連見死不救都沒解決,誰都沒有資格說中國醫改成功。

――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專家劉遠立

腐敗就像臭豆腐一樣,聞著臭吃著很香,人人都恨腐敗,但是一邊恨腐敗,一邊卻在腐敗。

――上海市委黨校黨史黨建部副主任周敬青

廉與德、能、勤、績的關系就好比“0”與“1”、“2”、“3”、“4”相乘的關系。

――2月16日,河南省委原書記徐光春在《求是》雜志上撰文指出,對于一個領導干部來說,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秉公執法、廉潔正直,黨就會信任你、器重你,人民就會愛戴你、擁護你;一旦清廉出了問題,一切都是徒勞

假如我們看到的都是今天倒了這個市委書記,明天倒了那個市長,多悲哀啊?那證明我們的機制出問題了。就像我們的食品一樣,我不想看到這個,我的承受力太差了。

――廣東省人大代表鐘課枝

《北京晨報》

北京“十二五”期間最低工資標準將達社會平均工資40%

北京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將適度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力爭在“十二五”期間,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的40%左右,與國際水平接軌。2012年提高的最低工資標準,增幅設定在8.6%。

《新華月報》

河北非公醫療機構納入醫保

河北省石家莊市近日印發《通知》規定,非公立醫療機構凡執行政府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符合醫保定點相關規定的,相關部門可以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將其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社會保障的定點服務范圍,簽訂服務協議進行管理,并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報銷政策。

《經濟觀察網》

2036年每個勞動力將撫養一個老人

全國老齡辦副主任閻青春近日表示,我國農村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壓力遠大于城市,根據調查獲得的數據,目前我國農村4個勞動力撫養一個老人,而到2036年農村將面臨1個勞動力撫養1個老人的嚴峻形勢。

《新京報》

60歲以上僧尼每月可領120元養老金

今年,僧尼可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面向僧尼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擴大覆蓋面,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農保處處長多吉朗杰說:“從今年開始,年齡60歲以上的僧尼,每人每月可領到基礎養老金120元,每季度發一次。”

老年僧人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得益于從今年初開始實施的《自治區寺廟僧尼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凡年滿18周歲的僧尼,不受戶籍限制,本著自愿的原則,可在寺廟所在地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年齡不滿60歲的僧尼,在連續繳費不少于15年后,從60歲起領取養老金。

《南方日報》

浙江溫州規范居家養老服務

為推行“居家養老”服務,近日溫州下發了《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草案)》并全面征求社會意見。根據這個方案,“居家養老”的形式主要分兩種:一種是由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開展照料服務;另一種是在社區創辦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務。

《新華月報》

重慶新規明確杜絕“蘿卜招聘”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公布的《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基本涵蓋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全過程。

針對個別的“蘿卜招聘”現象,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中規定了“不準隨意設置限制性條件,防止‘因人畫像’、‘量身定做’,確保應聘人員不因民族、性別或者身體殘疾而受歧視”。

《青海日報》

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圓滿解決

青海省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工作自2011年1月1日啟動,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省已將4.91萬名未參保的原早期離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人員以及“五七工”“家屬工”納入青海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據了解,目前已有4.5萬人經審批核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后,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有0.41萬人尚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參保繳費。享受養老金待遇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每月450元,加上冬季取暖補助費人均每年1464元,這些人員實際養老金水平平均每月572元,年平均6864元。2011年共發放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費)1.5億元。

《長城網》

河北實施碘鹽新標 首供孕婦等人群“專用鹽”

今后河北省居民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由原來的35mg/kg下降為25mg/kg,同時首次為孕婦、哺乳期婦女等特殊人群提供“專用鹽”,碘含量為30mg/kg碘鹽。這一新標準從2012年3月15日起開始實施。

據了解,自3月15日起,河北省所有鹽業生產企業均按新標準(18~33 mg/kg)生產碘鹽,2012年3月15日前生產的碘鹽(20~50 mg/kg),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未標注保質期的可銷售至生產日期之后三年。

《人民日報》

干部“家庭失德”將入檔

江西于都縣出臺了《領導干部履行贍(撫)養義務不良誠信信息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將依法通過維權熱線、群眾反映等渠道,采集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家庭失德”行為信息。將對領導干部不贍養老人、不撫養孩子等“家庭失德”行為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作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

《江西日報》

江西試點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實名制

今年,江西將重點探索建立高校離校未就業大學生實名制,通過對高校畢業生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掌握畢業生離校時的就業、失業狀態,對家庭困難的畢業生開展針對性幫扶和指導;啟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啟航工程”,重點實施宣傳引領、崗位對接、能力提升、專項服務、信息平臺五項計劃;選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2200名,逐步提高其生活補貼標準。

《證券時報》

成都上調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2年度成都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上調,其中繳存基數下限調整為960元,上限調整為13284元。調整后,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將相應增加,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或者還貸都將享受到更多實惠。

據介紹,相關政策調整的目標是“強覆蓋、廣受益、惠民生”,按照調整后的繳存基數標準,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額將提高23.4%,最高繳存額將提高14.8%。月繳存額提高后,可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就會相應地提高。

《大河報》

河南發放全國首批居民健康卡

3月1日,全國首批居民健康卡在河南省、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遼寧錦州市、廣東佛山市同步舉行發卡儀式,河南省是唯一的省級試點地區。

隨著首發儀式的舉行,各家醫院各自發放的診療卡將逐步統一為居民健康卡。就診時,醫生一刷卡,就可看到患者以往的就診記錄。未來,還將實現全國就醫“一卡通”,為跨地域、跨省域看病帶來便捷。

《新疆都市報》

新疆出臺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意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近日出臺,首次對新疆保障房從建設到使用及管理等各層面進行全方位的指導和規范。并在分配運營等問題上進行了細化,明確要求了責任制的落實,出現差錯后的追責等條款。今后,新疆對提供虛假資料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經查實,立即責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內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房資格。

《京華時報》

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海口市國土資源局近日發出通知,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借用“租賃”、“合作開發”、“作價入股”、“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業用地之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規建設“小產權房”。該局負責人表示:“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遼寧日報》

政務信息不公開可追究法律責任

剛剛施行的《遼寧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明確,公民、法人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務公開義務可以投訴;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新華網》

江蘇以“陽光監督”保障“陽光換屆”

江蘇在換屆和今后日常干部選拔中,將開展以推行全程監督、擴大群眾監督、強化正面監督為核心的“陽光監督”,確保選人用人在陽光下運行。

擴大群眾監督,重在落實干部工作“四權”,即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其中,知情是基礎環節和前提條件。江蘇提出將規范信息公開辦法,把選人用人的政策、標準、程序、方法、結果都告訴群眾,并通過搭建干部比選平臺、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強化網絡輿情應對等提高群眾參與監督的質量。

江蘇已著手改進考察預告制、任前公示制,并加大風氣監督員的作用發揮,做好、電話、網絡、手機等平臺舉報工作。目前,省、市、縣三級已分別選聘了120名、783名、2945名選人用人風氣監督員,在新聞媒體公布12380舉報電話,并增加了12380舉報網站鏈接。

高油價倒逼中國社會向綠色節能轉型

經過3月20日的油價調整,油價已經全面“破8”。專家指出,廉價能源時代可能一去不復返,持續高油價將倒逼社會向綠色節能轉型。

數據顯示,我國在此前11年間,成品油消費量已經從1.1億噸猛增到2.43億噸,翻了一倍多;石油對外依存度也從30%上升到56%。

“不僅是原油,我國粗鋼、水泥、煤炭產量分別占全球的45.4%、50%和45.6%,但GDP只占全球的9.5%,完全不成比例。”華東師大教授余南平認為,“油價上漲實際上也是一種調控的經濟杠桿,倒逼工業轉型,必須把能耗降下來,否則沒出路。”

除了工業,高油價的“殺傷力”還直接指向了交通。專家指出,油價上漲倒逼社會轉型,首先要政策先行。“一方面大力發展城市公交系統,讓便捷綠色的公交出行能夠對目前私車出行方式形成吸引力;另一方面要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即加大高耗能企業稅收,用于補貼公交建設。”

從國內現實分析,追求機動車消費的趨勢依然在延續,高油價或許對私車出行有抑制作用,但不能根本改變。“也許高油價正是推動國內新能源、純電動車發展的驅動因素。”上汽集團新能源汽車事業部總經理干頻說,“油價快速上漲,新能源汽車雖然購置成本高,但油耗低,如果新能源車在經濟賬上顯示出優勢,大范圍推廣就水到渠成。”

上海女性婚姻家庭糾紛下降

去年,上海婚姻家庭類問題主要集中在家庭暴力、夫妻一方有外遇、爭奪子女撫養權問題等糾紛上。同比上升較明顯的是財產權益類咨詢和勞動及社會保障類咨詢,兩者分別有3692件次和1948件次,共占來信來訪總數的23%。其中,財產權益類咨詢投訴主要集中在繼承權和住房拆遷問題上。

數據顯示,外來媳等特殊群體成了投訴咨詢的主要群體。戶籍問題是她們前來求助的主要內容。

《京華時報》

中國許可日本購650億國債 人民幣首成發達國家外儲

日方日前公布了擬購入中國國債的具體額度――650億人民幣。這將是人民幣首次成為發達國家的外匯儲備。

日本決定歷史性地購入中國國債,至少有兩方面考慮:首先,僅從投資角度來考慮,由于日元匯率被高估,目前是用日元投資人民幣債券的最佳時點。其次,日本金融當局不少人都看好人民幣國際化前景,并認為日本積極參與到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是雙贏之舉。

作為儲備貨幣后備選項的人民幣,正受到更多國家的關注和青睞。目前,馬來西亞、韓國、柬埔寨、菲律賓等國已將人民幣作為外匯儲備的一部分。

《京華時報》

廣東千億養老金交由社保投資運營

3月20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準,社保基金理事會受廣東省政府委托,投資運營廣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存資金1000億元。此舉在全國尚屬首次。

據悉,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和廣東省政府于3月19日在北京簽訂了委托投資協議,資金將分批到位,委托投資期限暫定兩年。

社保基金理事會稱,將堅持更為審慎的方針,新增資金將更多配置到固定收益類產品中,確保實現基金保值增值。

《人民日報?海外版》

美國選戰中的“雷人雷語”

4年一次的美國總統選舉好戲連臺,候選人像走馬燈一樣“你方唱罷我登場”。盡管美國每次大選候選人面孔不盡相同,但他們總是表現出如下幾個共同特點:

其一是無知敢言。那些口若懸河的候選人,說起國內政治還算靠譜,但一談起國際問題就露出其無知短板。以2008年為例,一位做了近30年參議員的候選人(麥凱恩)在前往伊拉克表示支持戰爭時,竟然宣稱是伊朗所支持的什葉派的分支(實為遜尼派)。日前一位候選人(桑托羅姆)更指稱:荷蘭安樂死的人數占到死亡人口的10%,其中半數是非自愿被強行致死的。這樣信口開河的指責讓荷蘭人頗為義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