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經費管理范文

時間:2023-05-31 15: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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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經費管理

篇1

關鍵詞:科技項目 經費支出 措施

科技項目的開發利用離不開資金的支持,項目經費支出管理受到普遍的重視,相關部門也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的管理辦法。文章擬從科技項目經費管理的現狀與問題出發,探討改善科技項目經費支出管理的措施,以便加強國家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政府科技項目支出的規模與結構

(一)政府科技項目支出的規模

從絕對量上看,我國科技項目經費支出不斷擴大。2004年國家科技項目經費支出為1000億元,到2009年到2010年僅一年時間經費支出由3000億增加到4000億,科技項目經費支出的絕對數目增量巨大,增速較快。科技項目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在2010年超過了1%。按照國際標準,科技項目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在1%-2%之間,屬于科技發展小有成就的國家,對我國來說這是質的突破。但是與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相比,我國科技項目經費支出仍然處于低水平,我國要建設創新型的國家,全面實現現代化,增加科技投入是必然選擇。

(二)政府科技項目支出的結構

科技項目通常分為基礎研究項目、應用研究項目和實驗發展項目三類。三類項目之間y有密切聯系,存在合適的比例。我國各微觀主體目前普遍重視實驗發展項目,由于基礎研究項目短時間內難以產生經濟效益,企業在基礎研究方面的投入也較少,形成了實驗發展項目經費支出最高,應用研究項目經費支出居中,基礎研究項目經費支出最少的結構。據統計,企業用于基礎項目和應用項目的經費支出不到總經費支出的10%,而高校則把應用項目作為重點,應用項目的經費支出占據總支出的50%以上,基礎項目的經費支出仍然是最少的。

二、政府科技項目支出存在的問題

(一)科技項目經費支出相對不足,生產與研發創新不平衡

我國要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科技項目經費支出必不可少。當前科技項目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相對較低,與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之間還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仍有部分地區對科技投入不重視,部分領導仍以舊的思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過度重視基礎設施硬件建設和投資,忽視了經濟發展后備支撐力量的培育。部分企業重視產品的生產和營銷,而忽略了產品的技術開發和創新,導致產品的經濟價值較低,在很多高技術產品上充當了加工商。以液晶顯示屏為例,由于缺少技術產權,我國的企業只能分享不到30%的利潤,卻占據了主要的生產能力,最后只能“為他人做嫁衣裳”。企業生產和研發創新不平衡,政府的科技經費支出也缺乏對研發具體細節的約束,導致研發后備力量不足。

(二)科技項目經費結構不合理

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結構不合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過分強調其中一項,而忽視了整體的比例結構。目前企業過分重視實驗發展項目的經費投入,對于基礎和應用研究的經費支出非常少;科研機構情況相對較好,但是基礎項目的經費支出仍然較低,因為科研機構是研發的專業機構,專業機構對基礎研究的投入都不足,更何況是企業?!高等學校相對來說對基礎研究項目的經費支出較大,但是仍然以應用研究為主。整體上看,我國科技項目經費支出的市場化導向較為明顯,基礎研究項目經費支出不足,不利于國家科技的長遠發展。

(三)經費支出管理不善,經費使用效率不高

經費使用效率低也較為明顯。首先,支出管理不善,資金損失浪費嚴重。奢侈擺闊、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現象仍較嚴重。部分項目建設盲目,項目半途而廢,給經費帶來巨大的損失。某些單位事業機構重復設置、設備重復購置、資源配置不夠合理,導致投入產出效率低下。其次,科技經費支出管理方法落后,經費支出缺乏必要的預算管理。經費支出管理方法仍然采用計劃經濟時期的方法和經驗方法,沒有引入預算管理的科學方法。經費支出管理過于粗放,缺少宏觀性調控,沒有相應的監督管理機制,導致管理效率低下。第三,科技經費支出方法原始,產學研配合不協調,科技經費支出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科技經費采用政府財政直接補貼,導致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為項目經費而合作,經費到手分離,經費支出卻沒有成果。

(四)項目經費需求壓力大,審批機制不科學

國家科技經費支出總量是不斷增長的,這是國家整體策略的必然選擇。但是各微觀主體的推動作用導致項目經費的分配面臨巨大的壓力。申請項目經費的原因有主動性和被動型兩種。一部分單位是因為項目的需要而被動向國家申請,另一部分單位是為得到項目經費而設立項目向國家申請。前者一般能夠產生真正的科研成果,而后者卻是以獲取項目資金為目的的。科技經費總量既定,而項目眾多,在這種情況下,項目經費必須通過申請審批的程序獲得,各微觀單位為獲得項目經費,不得不“跑”項目。但是我國的審批機制不健全,項目的評估制度方法缺乏合理性,往往會造成分配不合理,真正需要經費的項目沒有申請到,而為項目經費而設項目的單位,通過鉆制度空子獲得了經費。

三、改善政府科技項目支出管理的措施

(一)加大科技項目經費支出

增加科技項目經費支出是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必然選擇,政府需要加大對科研項目的經費支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技的發展不是靠等待和空想,靠的是研究實干。縱觀發達國家的發展歷史不難發現,科技在經濟增長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發達國家科技項目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相對較高,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提高。政府應該逐步加大對科研項目的支持力度,提高科研項目經費的預算額度,提高科研經費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縮小與發達國家以及新興經濟體的差距,滿足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科研經費需要。

(二)優化科技經費支出結構

各微觀主體應該用戰略眼光看待科技項目,提高決策的宏觀性和可持續性,不能只把目光放在當前的經濟利益上。基礎研究項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國之所以在物理化學等理科方面沒有研究突破,很大的原因在于基礎研究不強,過分注重技術的實用性和經濟利益,導致核心技術缺乏,只能獲得較小部分的利潤。一方面國家應該加強科技項目經費支出的宏觀調控,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在項目的審批上進行控制,在經費預算中根據申請主體合理確定基礎項目、應用項目和試驗發展項目的總額比例。另一方面,各個微觀主體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比例。高校和科研機構應該加大基礎研究項目經費的投入,企業可以適當提高基礎項目經費的額度,使其能夠與市場相銜接,避免在高新技術領域受制于人。

(三)實施預算管理,加強科技經費支出審計

各微觀主體應該更新管理理念,改變過去陳舊的經費管理思想,實施預算管理,提高科技經費管理的科學性和預見性。申請科技項目時要做好預算,細化項目的執行與資金的使用,科技項目通過審批后,嚴格按照預算使用資金,防止鋪張浪費現象和重復建設。應該建立完善的經費使用管理制度,并且健全審計監督機制,提高經費使用的可控性。同時要發揮審計的作用,加強科研經費使用過程的監督和事后的審計。

(四)優化科技經費支出手段

相關部門應該加強科技經費支出的管理,優化科技經費支出手段,是科技經費發揮應有的作用,防止出現經費申請和使用不一致的現象。科技經費若采用傳統直接財政補貼的方法,部分單位會為項目經費的補貼而合作,經費下發后分離,項目會出現無果而終或者應付的情況。經費支出可以采用國家部門審批,地方主管部門控制的模式管理。項目由具體單位向國家相關部門申請,通過審批后將科技項目經費交由相關部門的地方派出機構,項目經費的使用采用墊付報銷的方法,這樣可以控制項目經費支出的細節,提高經費使用的可控性。

(五)健全項目經費審批機制

雖然國家科技經費支出總量是不斷增長的,但是由于項目眾多,無法滿足所有項目的經費使用需求,而健全項目評估審批機制是提高經費使用效率的必然選擇。科技經費只有用到能夠產生科技成果的項目上,才能保證經費的高效率。為此相關部門必須建立整套評估審批體系,提高申請項目的甄別能力,應該使資金的審批部門和支付部分相互分離,杜絕權力尋租以及靠關系拿項目經費的情況。另外應該建立項目評估委員會,防止評估權力極端化,提高項目評估的科學性。

參考文獻:

[1]孫曉峰.研究與開發活動中財政支持[J].經濟學家,2005

[2]財政部,科技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R],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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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科研經費 科研項目績效 改進措施

中圖分類號:G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8-069-02

科研經費是指各種用于發展科學技術事業而支出的費用。科研經費通常由政府、基金會、民間組織或企業等通過委托或者評估篩選等方式來分配,用于解決特定的科學和技術問題。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對科技工作的重視程度的提高,科研經費的投入愈來愈大。科研經費是高校提高科技水平、培養創新人才、促進學科發展、提升高校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增強高校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保障。如何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績效是科研和財務管理面臨的重要課題,也是國家、社會和項目管理部門十分關注和亟待解決的難點問題。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不健全,預算不科學。許多高校還沒有將科研經費管理納入經濟責任制范圍,沒有明確界定科研部門、財務部門、其他相關部門以及項目負責人在科研經費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也沒有設置專門崗位負責科研經費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項目決算工作,對不同層次、不同來源渠道的科研經費,沒有針對性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對科研經費使用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缺乏應有的規范。財會人員對科研經費管理工作的積極性不高。科研經費預算大多是由項目負責人憑經驗編制,沒有財務人員的參與,對成本要素考慮不周,預算不科學、不準確,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獲得預期成果所需的成本。

2.科研經費管理機制不靈活,溝通、協調失衡。科研項目的可行性分析、經濟效益估測、預算計劃編制、中期項目評估和項目結題決算等各個環節,都缺乏財會人員的專業指導。從科研項目申請、立項到經費入賬、中期評估以及項目結題結賬的整個過程內高校科研部門與財務部門溝通、協調不足,信息、資料反饋不及時,從科研經費管理機制上難以使有限的科研經費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普遍缺乏共同督促項目組按項目進程合理使用經費的理念,沒有時間管理、成本管理和質量管理的意識。

3.會計基礎工作不扎實,經費管理混亂。多層次、多渠道的科研經費收入現狀對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能力和經費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沒有及時對財會人員進行國家科技政策、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及財經制度等相關知識的培訓。財務部門內部控制管理不嚴格,未設置專門崗位管理科研經費,崗位職責不明確,長期不輪崗。到賬科研經費不及時入賬。財務部門不按照經費來源對不同項目單獨建賬或分類設賬,將同一項目負責人的不同渠道、不同項目周期的項目經費打包處理,或者對不同經費來源的科研項目采用一樣的管理辦法,造成科研經費預算管理混亂,無法監控各個項目的財務進展情況,更談不上項目決算。財會人員在科研經費支出核算時,對政策把握不準,業務能力有限或責任心不強,審核不嚴格,不能夠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項目經費預算控制經費支出,造成科研項目經費支出賬目混亂。

4.科研經費使用效益低下,績效評價體系缺失。由于普遍實行科研項目組負責制,科研經費開支主要由項目組長安排、審批。項目組往往自行計劃開支,為了便于本項目的實施,不可避免地會購買所需要的儀器設備,造成大量儀器設備重復購置,學校難以做到固定資產合理配制和資源共享,導致科研經費使用效益不高。對于已結題的科研項目,驗收時關注的主要是論文、專利、標準等技術層面的成果等,很少開展經費使用的績效評價。

5.科研成果的價值觀念淡薄,科研經費形成的資產流失嚴重。科研成果包括專利權、著作版權、軟件等,高校對上述知識產權的價值觀念淡薄,大多停留在知識產權登記和檔案管理層面,沒有納入學校財務的無形資產的管理體系。項目組購置的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和辦公用品大多由項目組自行保管使用,發生校內工作調動和崗位調動時,一般不辦理資產移交手續,物隨人走。個別科研人員擅自將專利權、著作版權、軟件等與外單位進行項目合作和成果轉化,造成科研經費形成的資產流失嚴重。

6.對科研經費監督審計不夠,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違規違紀現象時有發生。學校監察、審計部門對科研經費管理乏力,科研課題的預算與實際使用情況存在較大差距。不少科研人員開支科研經費的隨意性大、主觀性強,將科研經費用于旅游、福利、私人消費和與課題研究無關的活動,或者以協作費、測試費等名義轉撥科研經費和違反有關規定將科研任務外包等行為,或者違反規定自行調整預算和擠占挪用科研項目經費。許多報銷票據名不符實,旅差費中有許多“探親旅游費”,會務費中有不少“禮品費”和“招待費”,辦公費中有“日常生活品費”等。甚至張冠李戴,巧立名目套取現金,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違規違紀現象時有發生。

二、改進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主要措施

1.轉變和更新觀念,樹立對科研經費使用的正確認識,自覺遵守科研經費管理規定。改變個別項目負責人存在的“項目是我申請爭取得來的,經費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錯誤思想,改變有些科研經費支出存在無序性和隨意性的狀態。樹立“不同渠道項目資金來源的科研經費均為學校收入,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正確觀念。通過舉辦講座、發放手冊等形式,宣傳有關政策和制度,使科研人員充分認識到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重要意義,提高合理使用科研經費的意識,增強遵守財務制度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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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研;經費;管理

中圖分類號:[F287.6]文獻標識碼:A

1 前言

科技項目管理是集成創新技術及推廣應用新技術的重要環節,對于推進科技與經濟結合,實現產業的升級和結構調整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據現代項目管理理論,科技項目管理一般要經歷項目可行性論證、規劃計劃、實施與控制、收尾和驗收等幾個階段,所涉及管理技術包括項目范圍管理、進度管理、資金管理、質量管理、風險管理、項目隊伍管理、設備采購管理、溝通管理和項目整體管理等。因此科技項目管理通常指通過協調與科技項目相關的各種關系,有效地利用人、財、物等科技資源,以促進項目目標實現的動態活動。由于科技活動是一種創造和創新的活動,無論時間進度、成本預算以及質量都很難把握的,所以說科技項目管理也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管理學科。

2006年出臺的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若干意見》中, 對財政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提出了新辦法。

完善科技資源配置的統籌協調和決策機制。優化中央財政科技投入結構。總體要求是財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等公共科技活動; 要體現出“五個結合”。健全科研項目立項及預算評審評估制度,實現科學立項、規范立項; 建立科研項目數據庫,加強對項目的預算評審評估。強化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針對經費分包、經費外轉、亂提人員經費和管理費、結余資金管理不善等諸多情況, 強調開支范圍與開支標準, 重點規范人員費、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協作研究費的支出管理。

2 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科技經費投入明顯不足, 政府財政科技投入尚未形成穩定增長機制。“十五”以來, 盡管財政科技投入逐年增加, 科技實力不斷增強, 但與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實際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科技資金使用仍很分散, 重大專項、科技創新項目實施力度不夠。科學事業費主要還是保證預算單位的基本支出, 沒有更多地用于條件建設。

2) 科技投入管理與調控缺乏有效的機制。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建立的以政府部門研究機構為主體, 以縱向直接管理為特色的科技管理體制, 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比, 仍有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政府各部門之間缺乏溝通, 協調不夠, 再加上部門利益等因素, 科技計劃重復列項和支持不足同在, 投入不足與浪費低效并存。科技投入資金管理較為粗放, 績效考評和問責機制薄弱。

3) 科技投入結構不夠合理。地方財政科技投入支持的范圍過大, 對本應由市場配置資源的領域介入程度較深。一方面, 財政科技投入向經營性、競爭性領域投資較多, 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 且管理漏洞多, 資金使用效率不高; 另一方面, 應由政府承擔的基礎性、公益性科技事業和科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財政投入相對較少, 不利于政府職能的轉換, 不利于整體科技水平的提高。

3 加強科研經費管理的對策

1)加強各單位對科研經費管理的認識。各單位領導及項目負責人應充分認識到規范科研經費管理的重要性,充分發揮自身在科研領域的作用,樹立全局觀念,努力提高科研能力和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自覺接受各級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2)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責任制。要進一步明確本單位科研、財務等部門及項目負責人在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責任制。科研部門負責科研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經費管理的有關工作。財務部門負責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指導項目負責人編制項目經費預算,監督、指導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立項書或合同約定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在其權限范圍內使用科研經費。項目負責人應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科研項目結題及結賬手續,并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真實性、有效性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科研部門、財務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

3)科研經費管理既要重視立項也要重視預算。預算不僅僅是為了申請到項目,特別是在目前許多縱向課題經費的撥付、使用采用國庫集中支付的情況下,課題經費的開支直接與預算相掛鉤,所以項目的預算編制絕不能馬馬虎虎。項目申請時,課題負責人負責項目預算的編制,財務部門給予協助,以保證其科學、合理、詳細、明確、切合實際。項目經費到位后,科研部門要和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密切配合,根據項目進展請款,以項目預算為依據,共同監督經費支出情況,發現不合理的支出及時糾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和科研成果水平。

4)加強科研經費轉撥管理。各單位必須嚴格規范科研經費轉撥行為,所有轉撥的科研經費,必須由科技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審批。申請轉撥經費的項目負責人應向單位科研、財務部門提供科研批復、項目合同和其他資料,否則不予批準。經費轉撥業務必須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辦理,財務部門依據經費轉撥批件、項目合同書、協作單位的合法有效憑據辦理轉撥手續,不得將款項轉入非協作單位或個人的銀行賬戶。

5)加強科研項目結余經費管理。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限定本單位科研經費結算管理辦法,明確結賬時間和結余經費的用途。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原則上,項目負責人應在六個月內根據單位制定的科研經費管理辦理結賬手續。

6)逐步建立科研經費績效考核制度。要逐步建立科研經費使用的績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項目的績效考評機制,對科研項目所取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考核和評價,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

參考文獻:

[1]沈菲.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若干問題的思考[J].當代經濟,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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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研項目經費管理 財務核算 問題 對策 

此前,我國科研經費一直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但是與其他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有差異。因此,我國在科研項目經費上推出了優惠政策,最大程度地調動企業積極展開研究,促進我國企業得到進一步創新。企業科研項目在財務核算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一部分,影響著整個科研項目的進度、質量。因此,企業應當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幫助科研項目順利進行。 

一、企業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中的常見問題 

(一)科研經費預算不合理 

在對科研經費進行編制時,由于沒有編制科研經費預算的一套完整管理體系,導致預算當中問題較多,預算結果不合理,時常出現支出與預算具有差異的情況,另外,某些項目還出現預算計劃被決算代替的情況,導致項目完成之后的數額與預算之間的數據存在較大的差異,并且由于沒有對預算支出的結構進行合理的規劃,還會出現任意調整預算的支出結構的現象。 

(二)研發項目的立項管理薄弱 

科研者在研發過程中并沒有按照實際要求展開工作,立項管理較為薄弱,科研項目管理辦法不健全,對立項管理意識淡薄,缺少相應的激勵與考核制度。由于項目缺少專業技術人員,導致財務部門在科研經費上不能準確進行核算。由于企業對立項管理沒有進行有效的管理,造成企業科研出現經費大量流失,管理不完善,設備使用率低下的情況。 

(三)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在企業科研實際工作中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相對落后,部門與部門之間沒有過多的溝通與配合,未能結合實際需求細化、完善管理制度,沒有及時做到共同合作,造成經費使用和管理混亂。近年來,我國雖然加強了對經費管理制度的調整,但是沒有結合實際情況,過于籠統,缺乏自主靈活性,導致可操作性欠佳,可用性不大,執行力度不強,從而造成科研項目在實際工作中得不到有效的應用。 

(四)企業研發項目缺乏有效的過程監控 

當前,在科研項目實踐中,一般情況下企業研發項目的過程監控是由企業的相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行。但是,由于相關管理部門缺乏對研發部門的制約和控制,從而使得相關管理部門對研發項目的監控過程無法得到研發部門以及研發人員的支持與配合,導致整個研發項目部門的監控過程只限于表面上的形式而已,并沒有真正的貫徹落實。 

二.企業科研項目中財務核算中的常見問題 

(一)科研項目經費核算體系不規范 

由于企業對經費核算體系沒有全面的認知,企業科研部門對經費的管理制度研究不透徹,認識不足,導致在科研經費核算中漏洞頗多,簡單的核算也變得較為復雜化。如此一來,財務部門根本無法正常跟進科研項目,也無法界定經費的支出,只需要提供憑證,即可辦理報銷。因此,經費使用范圍擴大化,造成超標超范圍的支出,資金使用效益整體拉低。 

(二)研發經費的范圍難以界定 

由于部門之前缺少溝通性,企業研發部門人員與財務人員對研發經費的范圍認識還不夠全面,財務人員的認識對研發經費開支上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細致的操作。另外,企業科研經費管理缺乏規范性,統一性,導致企業科研人員沒有參考標準。 

(三)企業領導對科研項目財務核算不重視 

企業上層領導沒有重視其相關問題,目前,從我國趨勢來看,研發已成為企業的主體,但是還有很多領導不了解其重要性。部門之間嚴重缺乏溝通性,相關工作人員在申請經費時,研發部門認為申請經費統計是財務部的事,而財務部只看依據憑證進行核算,研發部沒有在相關系統中進行準確核算,又說是研發部門的事。這樣一來兩者之間不協調,導致經費統計難以實行。 

三、企業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以及財務核算的對策與措施 

(一)財務核算方面的改進 

第一,完善企業研發項目經費核算的管理制度,更好地認識科研經費的概念,使科研經費得到科學合理的統計與核算。由于科研項目的特殊性,使得其與其他生產項目具有差異性。因此,需要明確科研項目發生的費用,并對其進行正確的核算。促進企業科研項目的展開,推動企業進一步發展。 

第二,為進一步改進科研核算方法,需要合理有效地加強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宣傳力度,不斷提升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與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溝通,了解其部門對科研經費支出的范圍以及核算的實際情況,做出合理完善的核算方法,使其能單獨完成相關工作內容。 

第三,為加強科研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的溝通,科研部門在科研工作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最終都要體現在一張原始憑證上。然而,財務部門不懂專業知識,只有依靠科研部門提供的憑證進行歸類入賬。如果科研部門提供的數據或憑證不準確,就會使得財務部門研發經費核算不準確,無法正確入賬。因此,科研部門與財務部門對接的環節至關重要,不僅要規范,還要能協調運作,讓兩個部門減少信息溝通的障礙。 

第四,企業對研發經費的核算,必須符合財政部、當地財政部門的規定。首先,企業應當明確研發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并按照研發項目或者承擔研發任務的單位,設立臺賬歸集核算研發費用。其次,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單個企業難以獨立承擔的研發項目,或者研發力量集中在集團公司、由其統籌管理集團研發活動的,企業可以在所屬全資及控股企業范圍內集中使用研發費用。再次,企業可以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及資金需求,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要。最后,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披露研發費用相關財務信息,包括研發費用支出規模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發費用情況等。根據以上規定,進一步加強企業對研發經費的正確核算。

(二)科研經費管理的改進 

第一,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做好項目預算編制工作,并詳細安排各項項目費用的支出,確保經費的合理性與科學性。對于科學技術研究人員應詳細報銷設備,并羅列出不同設備的型號、數量、種類,所需材料等,最后再經過采購部門以及財務部門相互合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費用預算。 

第二,在編制過程中,需要提供科研項目的內容、周期、參與人員以及科研項目所要用到的相關設備、經費預算等,為企業科研項目提供更好的經費預算依據,保證科研項目啟動后產生的一系列費用,能正確預算。 

第三,企業實施科研項目時,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如要享受稅前扣除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必須符合國稅總局《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以及當地財稅部門的有關規定,稅前扣除是一項稅收優惠政策,其目的在于鼓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規范企業研究開發行為以及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高新企業必需符合科技部財政部國稅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可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否則無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從而促使企業加強科研經費的管理。 

第四,在進行科研項目時,如果科研經費預算做出重大的調整,企業相關人員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科研管理部門提交匯報。完善相關制度,讓科研工作人員明確經費管理中的責任權利。企業相關人員凡是涉及到資金管理、資金核算等方面的問題,都應當積極處理各方面的問題,使其得到溝通和協調。另外,對科研項目經費的合理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的檢查與監督,避免浪費情況的出現。這樣一來,上級部門既可以及時了解科研項目的進展情況,又能進一步的在檢查監督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四、結束語 

在企業研發管理中,科研項目管理與財務核算管理是企業最重要的一個內容,在實際科研工作中存在著許多問題,針對此問題,提出相應的措施與對策。企業應當加強團隊意識,強化各職能部門對科研項目經費支出預算、成本核算以及經費結算的管理起到監督作用,使科研項目能更進一步規范化,為企業科研工作順利展開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參考文獻: 

[1]李  [h: 0px" />

[2]陳卓.淺談企業國撥科研項目經費的財務核算與管理[J].財經界,2013,(4):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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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我市科技事業的發展,根據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我市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加快推進我市經濟轉型升級若干政策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結合我市當前科技經費管理實際,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由市財政核撥的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

第三條科技專項經費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創新環境與條件建設、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農業與社會發展、科技合作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公正透明、科學評估、擇優支持、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二章科技專項經費支持方向和重點

第五條遵循公共財政支出原則,根據公共科技的要求,市科技專項經費的支持方向是共性技術、關鍵技術、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產業化,科技基礎設施、科技創新體系以及科技條件和環境建設,用于扶持各級科技型企業,用于支持對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科技工程等。

(一)以高新技術領域的創新性研究為重點,以解決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問題為主要目標的重大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項目。

(二)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與攻關項目、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創新項目。

(三)高新技術應用及產業化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以及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四)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孵化器)、高新特色產業基地、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等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項目。

(五)全市科技信息網絡、科技基礎數據庫等科技基礎設施和條件建設項目。

(六)其他新啟動的科技工作(活動),以及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需應急安排的科技專項、科技工程建設等各類科技項目。

(七)上級科技計劃項目的資金配套和補助。

第三章科技專項經費開支范圍

第六條市科技專項經費開支范圍主要包括科技計劃管理費、科技計劃項目經費補助、科技創新條件與環境建設經費補助、科技型企業獎勵,及其他符合科技專項資金管理要求的政府獎勵、扶持支出。

(一)科技計劃管理費。指由科技行政部門為管理科技計劃及經費而支出的費用,包括項目受理、數據庫建立、項目評審、評估、招標、跟蹤檢查、驗收及績效考評等工作發生的費用。

(二)科技計劃項目經費補助。指經科技行政部門立項批準的科技項目在實施該項目時所發生的技術研發費補助。研發費用是指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按《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規定,主要包括: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4、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5、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6、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費等費用。

7、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8、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三)科技創新條件與環境建設經費。包括: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專用設備購置、人才培養費、對外開放服務的測試費、能源材料消耗費等;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和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建設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對外開展服務所必需的條件建設,包括儀器、設備、少量的基本建設補助經費,服務過程中發生的能源材料消耗費、房屋設備租賃補助費及信息費等;行業專業和區域創新平臺建設資助經費,主要用于提高平臺整體創新服務水平有關的關鍵儀器設備、軟件等的添置。

第四章科技專項經費預算管理

第七條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是市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部門。

(一)市科技局主要負責編制年度市科技專項經費總預算,審核、編制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經費預算,檢查、監督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編制年度科技專項經費匯總決算。

(二)市財政局負責審核下達市科技專項經費年度總預算和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經費預算,檢查、監督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審批年度科技專項經費匯總決算。

第八條項目承擔單位負責編制項目經費預算,管理和使用項目經費,負責編制項目經費決算,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市科技局主要根據全市科技工作重點和財政局預算編制的要求,圍繞全市科技計劃體系編制年度科技專項經費總預算,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經費預算,明確各類計劃的預算比例和支持重點,細化預算項目。

第十條根據項目的重要性以及計劃與項目的分類,明確經費資助強度。市科技專項經費的資助標準按《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我市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海政發〔2011〕50號)及其《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一條根據不同項目的特點,建立健全專家咨詢、政府決策的立項機制,以及科技項目預算的編制與績效評審制度,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提高科技項目立項及預算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科技專項經費預算申請、審核、審批、撥付的基本程序:

(一)申請。申請單位在申報項目時,編制項目經費預算。

1、項目預算的編制應符合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

目標相關性。項目預算應以項目的任務目標為依據,預算的各項支出應與項目任務緊密相關,預算的總量、強度與結構等應符合研究任務的規律和特點。

政策相符性。項目預算應符合國家、省、市的財政政策和財會制度,符合國家、省市科技計劃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預算科目的開支范圍、開支標準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經濟合理性。項目預算應參照同類研究開發活動合理的支出水平,根據項目承擔的基礎和實際情況,在考慮技術創新風險和不影響完成項目任務的前提下,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2、項目預算的編制時應當編制來源預算與支出預算。來源預算包括申請科技專項經費、自籌經費。支出預算應當對各項支出的用途和測算理由等進行詳細說明。

(二)審核。市科技局進行立項審核和經費預算合理性審核。對審核工作,不斷完善專家參與科研項目管理的機制,建立評審專家庫,完善評審專家的遴選、回避、信用和問責等工作制度。

(三)審批。市科技局匯總項目經費預算,重大項目經費的預算會同市財政局共同確定。根據批準的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總預算,結合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申請額度、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狀況、重大科技工程的需求,提出科技項目經費安排方案,經市財政局審核會簽,由市財政局和市科技局聯合行文下達經費文件。

(四)撥付。采用科技合同制管理的項目由申請單位與市科技局簽訂科技項目合同書,市科技局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及時將科技專項經費足額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立項時撥付50%,項目完成驗收后撥付50%(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市科技局根據我市急需確定的項目,可以簡化經費預算評審程序,但經費預算須報市財政局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科技專項經費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經批準的項目經費預算必須嚴格執行,一般不作調整。但由于主要研究內容和目標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對項目預算造成較大影響時,可以進行調整,但須按原程序上報審批。

第十四條科技專項經費的開支范圍必須按本辦法第三章第六條的規定執行,不得超范圍使用,必須執行科技項目合同書確定的經費預算。

第十五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經費使用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健全科技項目經費內部管理制度。項目經費要單獨列帳、核算,專款專用,項目結束后,應當進行財務決算。

第十六條項目完成后所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按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或根據科技項目合同約定辦理。

第六章監督與檢查

第十七條市財政局和市科技局加強對市科技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以保證科技專項經費的專款專用,并不斷完善各項管理辦法,全面、規范、高效地推動我市科技事業發展。

第十八條項目管理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項目經費等違反財政紀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視情節輕重,可以采取通報批評、停止撥款、終止項目、追回已撥經費、取消項目資助資格等措施。

第十九條逐步建立科技專項經費的績效評價制度。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單位和個人今后申請立項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附則

篇6

一、科技計劃項目財務驗收的組織實施程序

科技部條財司2010年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財務驗收工作的通知》中,對財務驗收工作的組織實施程序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課題結束后,課題承擔單位向科技部提出財務驗收申請;專項經費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下,在提交財務驗收申請的同時提交課題相應的審計報告,1000萬元以上的課題在提交財務驗收報告后,接受科技部指定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結題財務審計;專家組或中介機構進駐被驗收單位,提出財務驗收意見,并反饋給課題承擔單位;需要整改的課題,課題承擔單位應于接到驗收意見后15日內完成。如圖1所示:

此處,要區分兩個不同的概念: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財務審計是指課題承擔單位在清理賬目、編制經費決算報表的基礎上,接受科技部指定的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驗收是以批復的項目預算文件和項目合同書中確定的經費預算為依據,對預算執行情況、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考核和評價。可見,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財務驗收是財務審計最終指向。

二、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財務驗收存在的問題

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的財務驗收涵蓋面廣、 內容眾多,在驗收操作環節,專家組一般參照六個方面的指標,相應的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課題財務驗收意見表》中有詳細列示(見表1)。

根據考核指標,結合考核內容,財務驗收最終形成三種結果,分別為:通過驗收、存在問題需要整改和不通過驗收。嚴格執行預算,經費使用合理的,通過驗收;經費使用中存在不規范行為,但經整改后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按存在問題需要整改處理;存在違反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規定不得通過財務驗收行為的,按不通過驗收處理。在具體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項目負責人規范使用專項資金的意識淡薄 不少課題負責人認為課題是自己爭取的,使用權、自也應該在自己手上,這種錯誤觀念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科研經費使用的不規范。在經費報銷過程中出現了個人招待費、家庭電話費、私家車運行費等消費類和生活用品類的票據,這些支出將直接影響課題的檢查驗收。同時還存在一種思想,認為經費使用是否合理、規范不是自己負責,只要財務部門認可就萬事大吉。對此,《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項目負責人不僅是科研經費的使用者,更是責任者,并對科研經費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單位財務部門主要負責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很明顯,項目負責人是項目經費的使用者、管理者和責任者,只有加強項目負責人對經費規范使用的意識,才能在源頭上改善經費的管理,從而提高專項資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財務驗收申請報告資料不完整 在項目承擔單位提供的財務驗收申請報告中,最常見問題就是資料不完整,缺少附件。缺失的附件主要包括:外撥經費工作協議、外撥經費銀行匯款單復印件、設備明細賬(單價5萬元以上)、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發放簽收單復印件,自籌經費銀行進賬單復印件等原始憑證。相關附件是證明經濟業務真實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的重要憑據,財務驗收專家無法在缺少附件的情況下對經濟活動做出正確、合理的判斷。

(三)會計核算不規范,專項經費未單獨核算 專項經費的單獨核算是《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文件的主要原則,同時也是對項目承擔單位經費使用基本要求。項目承擔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主要體現在未設置專門的項目或會計科目對專項經費進行單獨核算,因此無法在賬務中區分項目的資金活動與單位的其他經濟活動,未能實現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規定的八項不得通過驗收行為的第二項,即未對專項經費進行單獨核算。

(四)經費開支范圍、標準隨意與支出未執行預算書 專項經費開支范圍中的各項支出必須與課題研究任務相關,同時,各項支出應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開支標準,如出國人員費用、會議費、差旅費、專家咨詢費等,超標準支出不予確認。但有些項目卻出現了課題經費支出與研究項目不相關,開支標準過高等不合理問題。課題開支范圍未履行預算書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集中體現在:(1)勞務費。《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明確,勞務費的支付對象為課題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校研究生)和課題組臨時聘用人員的費用。以勞務費名義發放課題組人員費用的情況比較普遍。(2)設備購置費。《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專項經費要嚴格控制設備購置費支出,鼓勵共享、試制、租賃儀器設備。財務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購置存在的問題主要有:未按合同書約定增添設備,用專項經費購買生產性設備,或者列支實驗室維護改造費;在國家嚴格控制設備購置的規定下,超預算增添設備,并且未履行報批手續等。

(五)預算調整未履行規定程序 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下達的課題預算執行,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核批。項目驗收過程中,支出科目在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且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未由課題承擔單位提出調整意見并經項目組織單位審核后報科技部批準的項目,勢必直接影響到財務驗收。

(六)自籌經費配套不到位 自籌配套經費是項目經費的重要資金來源,其到位及使用情況是關系項目能否全面完成的關鍵。在財務驗收過程中,我們發現相當一部分項目承擔單位沒有以自有貨幣資金或者其他貨幣資金作為自籌經費,而是歸納、統計出單位財務賬目中和本課題研究相關的支出作為籌資的一種形式,這同樣視為自籌經費配套不足。根據《專項經費管理辦法》, “虛假承諾、自籌經費不到位”是財務驗收不通過的行為之一。

(七)課題承擔單位無法監管課題合作單位的經費使用 項目研究是一個整體,包含承擔單位和合作單位的共同勞動,經費執行同樣如此。項目合作方經費使用出現問題就會直接影響整個項目經費的執行效果。在項目研發過程中,一些項目承擔單位經費使用規范合理,但項目合作單位出現了一些不合規的情況,如未單獨核算、未按規定的范圍和標準開支費用、預算調整不履行規定的程序等,這些都將直接影響整個項目財務驗收工作的順利通過。

(八)結余資金與應付未付資金概念混淆 結余經費在項目驗收工作結束后,按原渠道上繳科技部。財務驗收認定的應付未付資金和預計支出,不屬于凈結余經費,可以留在研究單位繼續使用。常見屬于應付未付和預計支出的內容包括:購買設備或材料但尚未支付的貨款或質保金,測試化驗加工結果已被采用但尚未支付的費用,項目驗收的相關支出,已簽訂出版合同的專著、文章的出版費等。一些項目承擔單位甚至承擔財務審計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常常混淆結余資金和應付未付款,將課題結存的應付未付款誤認為專項經費的結余資金,帶來的嚴重后果是本應留在課題繼續按計劃使用的費用,卻要按規定原渠道上繳科技部。

三、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財務驗收完善措施

(一)嚴格執行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政策 “十一五”期間,為不斷改進和加強財政科技經費的管理和監督,財政部和科技部相繼出臺和完善了財政科技經費管理政策和制度。其中有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等,各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法要求,加強與科技計劃項目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的學習,提高科研管理的水平和經費使用的效益,確保科研工作健康、持續地發展。

(二)規范科技計劃項目的預算執行 (1)掌握項目經費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的支出要嚴格按預算書和項目進度執行預算,專項經費的支出應執行國家經費管理辦法的開支范圍和標準。(2)嚴格履行預算規定的調整程序。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下達的課題預算執行,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核批:課題間預算調整,應當報科技部審核,財政部批準;課題合作單位之間預算調整,應當由課題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經項目組織單位審核后報科技部批準;支出預算科目中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一般不予調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或超過10%但調整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由課題承擔單位根據研究需要調整執行,在超過10%且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由課題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經項目組織單位審核后報科技部批準。

(三)完善科研專項經費的財務管理 (1)建立專項經費財務管理辦法。根據《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結合項目承擔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科學和切合實際的內部控制制度,例如經費審批權限制度、招投標管理制度、合同會簽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等,提高專項經費使用的合法性。(2)加強專項經費的會計核算。課題承擔單位的財務部門應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設立單獨項目統一管理,設置規范的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采取項目負責人和經手人雙簽、財務人員審核的模式,課題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按項目批復的預算執行,相關會計資料保存完善。

(四)強化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 建立包括審計、財政、科技等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在內的項目經費監督體系,重視對項目的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監督和控制體系,做到對項目經費的全過程管理。強化項目中期檢查實效,中期檢查中不僅要重視項目完成的科研成果,也要重視項目經費的執行情況和支出科目預決算完成情況。加強對合作單位課題經費使用的監督,考慮通過按執行進度分期撥款、強化項目事中檢查、嚴格項目課題負責人重大經濟事項一支筆制度等。建立項目經費的績效評價制度。明確科研項目的目標,對其執行過程與結果進行績效評價。

(五)加強結余資金的管理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按合同約定核撥課題合作單位經費,不能截留、挪用專項經費。同時必須提供經費工作協議、外撥經費銀行匯款單復印件作為財務驗收報告的附件。課題結余經費的管理按《經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課題承擔單位應當根據課題實施的實際需要申請預算,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減少資金的結存結余,提高課題預算的行效率。課題結余經費應當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不得轉移結余經費,由科技部或相關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部關于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文獻:

[1]財政部:《科技部》,財教[2006]160號。

[2]財政部:《科技部》,財教[2006]219號。

篇7

關鍵詞:科研經費;預算;使用風險

近年來,國家持續增加科技經費的投入,2010年國家科技經費的投入達到6980億元,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越來越引起中央和社會的關注。

“十一五”期間,各項科技投入持續增加。全社會5年R&D投入達到24111億元,2010年全社會R&D占GDP的比例達到1.75%。我國近年科研經費增長情況如圖1所示。

隨著財政科技投入的快速增長,科研機構的財政收入也將保持持續增長的態勢,特別是科技項目經費將不斷的增加,如何有效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降低使用風險,保障科研產出,是科研費用管理的重點。

一、科研經費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案例分析

1.存在的問題

據中國科協統計顯示,科研經費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經費大量流失的問題,科研經費只有大概40%用于項目本身。科研項目普遍通過不按科研經費使用辦法及其他管理制度規定使用經費,不嚴格按預算執行和調整經費項目,不通過政府采購購買設備,不規范經費審計制度等手段套取或濫用科研經費,使國家科技投入遭受損失,沒能真正發揮作用。

經費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1)編制虛假預算套取課題經費;(2)違反規定自行調整課題經費預算;(3)提供虛假配套承諾或不及時足額提供配套資金;(4)超額提取管理費或違規在課題成本中分攤管理費;(5)截留項目或課題資金;(6)課題經費自行用于獎勵支出;(7)擠占挪用課題經費,超預算范圍開支或對外投資;(8)已完項目或課題的專項資金結余不按規定程序上繳;(9)課題結題不結賬,長期掛賬報銷費用;(10)課題經費脫離單位財務部門監管,形成小金庫;(11)用假發票套取課題經費;(12)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會計信息失真。

2.違規案例及分析

2007年5月,北京市某高校教師肖某拿到了一家部級單位的翻譯研究項目,并擔任該項目負責人,項目經費15萬元。2008年4月,肖某從所在學院辦公室工作人員那里拿到28名學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后,從2008年5月至12月以這28名學生的名義分7次領取勞務費共計82400元。而事實上,根據下達項目的這家部級單位對項目經費使用的規定,項目的勞務費只能支付給課題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校研究生)和臨時聘用人員,而作為學校教師,肖某無權領取勞務費。因他人舉報,肖某冒領勞務費由此案發。海淀區檢察院于2011年7月對肖某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審判。

通過該案例可以看出,雖然科研人員整體素質較高,但仍有少部分人經不住金錢誘惑,鋌而走險,挪用、貪污科研資金,走上犯罪之路。另外,該科研單位的管理不到位,項口負責人將課題的經費交于助理掌管,并不對已經報銷的經費進行檢查,這樣就使得大量科研資金的監管薄弱,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二、科研經費預算及執行管理

為了解決目前我國科研經費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本文從科研經費預算管理、預算執行管理注意事項、項目審計重點三個方面闡述如何規范科研經費管理,提高科研經費利用率。

1.科研項目全面預算管理

全面的科研經費預算管理如圖2所示,具體步驟包括指南、提交預算、預算評審、批準預算、預算執行、監督檢查等。

編制科研項目預算時應遵循以下原則:(1)各項支出不得簡單按比例編列;(2)根據課題研究開發任務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客觀、真實、準確地編制課題經費預算;(3)預算編制要符合政策相關性、目標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原則;(4)除間接費用之外,其他科目均無比例限制。

科研經費開支范圍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經費是直接面向研究人員的科研補助,只限用于與研究相關的事宜,如物品費、差旅費以及其它費用。間接費用實行總額控制,按照不超過課題(項目)經費中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2.科研經費預算執行注意事項

(1)實物資產管理

對于實物管理要嚴格購置審批程序,加強采購的過程管理;執行國家的政府采購政策;建立實物資產核算管理體系;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加強設備和材料的進出庫、領用審批管理,不能列支后疏于監管,形成賬外資產;注意執行周期,不能突擊花錢。

(2)勞務費、咨詢費管理

有工資性收入的課題組固定人員不得開支人員費、勞務費和咨詢費;勞務費、咨詢費的發放人員范圍要與課題研究直接相關,不得超標準發放;具體發放時,要有發放事由、人員名單、身份證號、受款人領用簽字;不得直接計提,由單位統一管理發放或由課題負責人統一支用,形成小金庫;勞務費、咨詢費預算嚴格控制,一般不予調增。

(3)間接費用

課題間接費實行總額控制,根據專項經費預算按超額累退比例法計算;第一承擔單位、合作協作單位間接費累計不得突破核定總額;間接費可由單位在核定預算內直接計提;間接費計提后,承擔單位和課題組不得再變相在課題內列支和攤銷各項費用,包括:課題所在單位和實驗室日常運行支出,如大量的辦公用品支出、水電氣暖、汽油費、電話費、餐費等。間接費用(含績效支出)由所在單位統籌管理和使用。

(4)結余經費管理

計劃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項目合同執行期結束后三個月內完成課題和項目驗收。如需延期的,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課題審計要對課題執行周期內各項支出(包括應付未付款項和后期預計發生數)進行確認,據以計算反映結余經費情況;經財務驗收確認的結余經費,按照制度規定應原渠道返還;項目驗收后一個月課題要辦理結賬。

3.項目審計重點

對于科研項目的審計重點在于是否經費管理辦法不允許支出的范圍(包括罰款、捐款、贊助及國家禁止的其它支出);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的發放情況及其依據;管理費是否超標準提取;是否有屬于管理費支出范圍的其他支出;材料費的支出:采購合同、材料管理(入庫出庫手續)、與課題研究的相關性、經濟合理性。

三、結束語

對于科研經費的管理要實現三個轉變:實現從對“物”的支持到更加注重對“人”的支持的轉變;實現從單純支持單個單位或項目到更加注重支持科技資源優化配置、集成共享的轉變;實現從單純增加投入到更加注重對投入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轉變。要建立科技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互相監督的運行機制,切實加強科技經費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在增加投入的同時,更要用好投入。對科技經費的使用,要充分評估論證,加強監督管理。每一個科技項目、每一筆科技投入,都要精打細算,科學管理,確保發揮最大效用。

參考文獻

[1]柯翠英.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現狀及對策[J].經濟師,2007(9).

篇8

[關鍵詞] 轉制科研機構;科研項目經費

[中圖分類號] G647 [文獻標識碼] A

1 引言

近年來,河南省財政科技支出規模不斷擴大。財政年度決算公布數字顯示,全省科學技術支出2008年為30.4億元, 2012年達到70.7億元,年均增長22.96%,隨著國家財政對科技事業投入的不斷加大,如何加強科技項目經費的使用與管理,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根據科研活動規律,為了更好落實財政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的管理要求,進一步規范管理我省的科技項目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遵照國家相關部門關于科技計劃專項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科技廳了《河南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豫財教[2012]434號)。筆者認為,相關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的轉制科研機構除需認真研究制定必要的科技項目內部具體執行責任辦法外,還應從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方面加強科技項目經費的管理工作。

科技項目經費的會計核算與賬務處理是否規范與完善,是科技專項資金規范使用和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礎。項目經費的預算執行、監督檢查、財務驗收與績效考核需要會計信息加以反映。因此,規范會計核算是為了更好地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也是監督檢查、績效考核的重要環節和重要手段。

本文在分析轉制科研機構科技項目經費的會計核算現狀基礎上,提出了完善轉制科研科技機構科技項目經費會計核算的部分設想。

2 轉制科研機構科技項目經費會計核算現狀

2.1 科技項目經費賬務處理執行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不統一

根據國家財政部的規定,目前在轉制科研機構中,有的單位選擇執行2006年頒布的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有的單位仍在執行2001年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制度》,也有少數單位2013年起開始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所以對科技項目經費的核算就有了不同的方法。

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轉制科研機構,收到科技項目經費在“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但在使用經費時,有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在“專項應付款”的借方核算,年末或結題時余額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也有些轉制科研機構的經費支出使用了“專項成本”科目進行核算,年末或結題時將“專項成本”借方發生額全部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同時按“專項成本”借方發生額,從“專項應付款”的貸方結轉至“主營業務收入”,然后再分別將“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收入”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逐步結轉至“本年利潤”和“利潤分配”等科目。對于科技項目已完成但仍有經費結余或項目未完成的經費結余均在“專項應付款”科目的貸方結轉至下年繼續使用。

2.2 科技項目經費支出中形成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不統一

一種是在資產購置發生時,直接計入費用開支,沒有進行資產的相關賬務處理,盡管實際上已納入單位資產的統一管理,但在財務會計賬務處理上沒有反映出來資產的購置,容易造成資產的流失。另一種是在資產購置時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計入費用的同時,同時增加固定資產和資本公積——撥款轉入。

2.3 科技項目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是否計提折舊也不一致

對于科技項目經費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是否計提折舊及何時計提,尚未明確規定,所以,目前轉制科研機構,有的單位計提了,有的單位沒有計提。

2.4 科技項目研發過程中形成的無形資產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技術資產的擁有量也在逐年增加。但項目經費形成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至今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致使轉制科研機構的技術資產不僅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甚至連登記入賬、資產管理工作都很少有人關心。通過對省25家轉制科研機構的調查統計,2006至2011年科技項目經費支出合計27 256.98萬元,六年累計通過鑒定的科技成果823項,這些融大量資金投入與智慧結晶于一體的技術資產在轉制科研機構的財務賬面上并無反映,沒有進行相應的確認、計量與賬務處理,對這部分資產的管理幾乎處于失控狀態。本屬國家投資形成的技術資產,有的成為私人資產,有的被私自轉讓,謀取私利,直接影響著國有技術資產的完整和增值。

3 完善轉制科研科技機構科技項目經費會計核算設想

3.1 根據企業的性質、規模與管理要求合理確定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抑或是《企業會計準則》(含《小企業會計準則》)

2006年2月財政部財會[2006]3號印發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與38項具體會計準則,要求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執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該會計準則的企業不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或《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為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2012年2月財政部又以財會[2011]17號印發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國小企業范圍內施行,另外,財政部于2001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仍可在部分企業中繼續貫徹執行。

根據財政部的上述要求,轉制科研機構必須明確選擇是繼續執行2001年財政部的《企業會計制度》,還是選擇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或是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但在選定一種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后則不應隨意轉換,以保證執行制度或準則的連續性、一致性和可比性。

3.2 關于承擔科技項目經費性質的確認

不管是企業會計準則還是小企業會計準則或是企業會計制度,國家對轉制科研機構投入的科技項目經費,均確認為政府補助。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政府補助的主要形式有: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等。

目前我省財政資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專項、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公益項目、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科技人才創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開放合作專項、國際合作、基礎研究、軟科學及2013年新設的科技惠民計劃和科技金融結合15個科技計劃項目均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3.3 關于轉制科研機構科技項目經費會計核算的會計科目與賬戶、賬簿的設置轉制科研機構在會計核算中使用的一級科目可依據使用不同的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準則的不同分別選擇使用,諸如“專項應付款”、“遞延收益”、“研發支出”等;二級科目應根據承擔科技項目的名稱確定;三級細目名稱應按照省財政廳、科技廳對科技項目經費管理要求,依據經費支出項目設置如下:設備設施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其他支出、間接費用。

至于會計核算中的賬戶設置,由于財政部門對科技項目經費的管理要求是按科技項目進行單獨核算,所以一級賬戶(總賬)應分別按“專項應付款”、“遞延收益”與“研發支出”等科目名稱設置,二級賬戶分別按科技項目名稱設置,三級賬戶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單位在“專項應付款”總賬賬戶下,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單位,在“研發支出”總賬賬戶下,按二級賬戶規范的科技項目,依據經費支出名稱設置明細賬戶。

有關賬簿的使用,一、二級賬戶應統一使用三欄式,三級賬戶使用多欄式;賬戶余額,“專項應付款”與“遞延收益”在貸方;“研發支出”及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在“專項應付款”下設費用支出的二、三級賬戶余額在借方。

3.4 關于國家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項目形成無形資產的賬務處理

承擔科技項目企業在國家財政資金的支持下,依法取得相應的專利權或非專利技術,研發過程中發生的研發費用已直接計入企業當期損益。

對于依法取得無形資產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記入相關賬戶。

3.5 關于科技項目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賬務處理

對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項目形成的固定資產在項目研發期內不計提折舊,項目結題后納入承擔轉制科研機構生產經營活動使用的,或與社會資源共享的,應按規定在該固定資產剩余使用壽命期內計提折舊。

3.6 轉制科研機構科技項目經費的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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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科研經費;管理

高校是我國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籌措的科研經費均呈現大幅增長趨勢,據相關數據顯示,2007年高校科研經費支出已占全部支出的30%,科研經費來源也日趨多元化。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是否有效,事關科研項目能否按期高質量的完成和國家科技創新能力能否進一步提升。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現狀

(一)科研項目管理與經費管理脫節

高校科研活動的管理包括兩方面:科研項目管理和科研經費管理,科研部門負責科研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財務部門負責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但很多高校的科研部門不向財務部門提供完整的項目資料與信息,不跟蹤、評價經費的使用情況,把經費管理的責任全部推給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也沒有及時向科研部門反饋經費開支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導致科研經費的項目管理與會計核算各成一體,缺乏部門之間信息的溝通與配合。

(二)經費開支不合理

很多高校沒有制定專門的科研經費財務管理辦法,或者管理辦法不具體,缺乏操作性,在實際的報銷工作中,經常引發科研人員和財務人員的矛盾。一些高校在科研經費支出中控制審核不嚴,導致科研經費開支中招待費、勞務費等支出比重偏大;結題項目不進行財務結算現象普遍,導致資金的閑置與浪費;所購電腦、儀器等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缺乏監管,遺失、報廢也不辦理相應的手續。

(三)存在管理過寬和過嚴并存的現象

目前高校科研經費主要分為縱向科研經費和橫向科研經費兩種類型。對縱向課題,因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教育部等項目管理單位審查較嚴,高校都加強了監管,但也有些過頭,如不少高校規定,調研差旅費必須有來回程票才可以報銷,只有單程票不允許報銷。而對于橫向課題,由于沒有人審查經費的使用情況,所以,使用比較隨意,管理較松,高校財務部門對經費的用途沒有太多的限定,只要是發票都可以報銷。這樣做存在一些風險,一旦項目不能按期完成,或委托方不滿意,學校就會承擔責任甚至面臨法律訴訟。

(四)獎勵措施不夠

既然經費的使用事關國家創新能力的提高,那么,獎勵科研經費的合理使用,就有助于創新性成果的出現,有助于科研水平的提高。目前,各高校對拿到科研項目有獎勵,但是對科研經費的合理使用無獎勵,顯得不配套,導致只注重拿項目,不注重項目的過程管理,這不利于高校履行其科技創新方面的職責。

(五)審計力度不夠

長期以來,高校對科研經費的審計重視不夠,內部審計的重點大多放在財務收支、基建、經濟責任等方面,國家審計機關對高校的審計也主要關注這些方面。有些高校雖然也開展了科研經費的審計,但實施審計的隨意性較大,沒有納入常規的審計工作計劃。

二、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科研項目管理聯動機制

高校須從宏觀和協調發展的角度出發,在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之間建立起聯動機制。科研管理部門在科研項目承接后,應及時向財務部門傳遞相關的信息,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經費管理的有關工作;財務部門在進行日常的科研經費報銷過程中也應及時向科研管理部門反饋信息。科研項目管理和科研經費管理應密切配合、相互促進,最好能建立起一個雙方能共享的信息系統,便于適時跟蹤管理。

(二)制定科學合理的科研經費財務管理辦法

高校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應共同研究制定專門、具體的科研經費財務管理辦法,嚴格核定科研經費的開支項目、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特別是對縱向科研項目中的勞務費、招待費等制訂嚴格的開支比例,嚴格控制與課題不相關的費用支出。資產管理部門也應對科研經費購買的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防止資產的流失。另外,要加強科研經費結題管理。科研項目結束或通過驗收后,高校科研管理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已結題課題的相關信息,財務部門應及時敦促項目負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結賬手續,避免長期掛賬,及時處理科研結余經費,防止科研資金的浪費與流失。

(三)實行科研項目的分類管理

縱向科研經費、橫向科研經費來源不同、性質不同,使用范圍也有所不同,在財務管理上應有所區別。縱向科研經費必須嚴格用于科研項目的研究過程,要按照國家自然基金委員會等項目管理單位的相關要求,嚴格控制經費的開支。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能過于僵化、刻板,只要是用于本項目的開支,可以在不違反財經紀律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而對于橫向科研經費,在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等方面,可以相對寬松。

(四)逐步完善科研項目獎勵機制

高校科研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門、人事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建立有效的科研項目獎懲機制。高校應鼓勵用科研經費購置電腦、實驗室儀器設備等,鼓勵節約,對經費結余實行獎勵,鼓勵用科研結余經費來解決自主課題經費短缺問題。學校應對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給予工作量等方面的獎勵,或作為年度考核加分的考慮因素,與其獎金收入掛鉤,從而提高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五)加大對科研經費的審計力度

在科研經費的使用過程中應加強審計監督,充分發揮各級審計部門的作用。審計部門要從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角度對科研經費從立項到結題的全過程進行科學、客觀的評價,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或建議。國家審計機關和項目管理部門要不定期地對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規定及經費收支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尤其是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也應加強學校內部審計監督,學校內部審計部門要將科研經費審計項目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實行定期檢查和抽查來監督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

【主要參考文獻】

[1] 姜清奎,王貫中.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J].科技與管理,2007(1).

[2] 孫幼飛,石天明.高校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J].事業財會,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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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山西省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以下簡稱科技研發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和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技研發資金為省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由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共同管理,省科技廳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條科技研發資金的支持對象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優先支持具有較強自主研究開發能力的科研機構(包括轉制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其中用于軟科學研究計劃的科技研發資金支持對象還包括政府管理部門及社會團體。

第四條科技研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集中資金、突出重點、合理安排、講求效益的原則,并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專家在管理與決策過程中的評議和咨詢作用。

第五條科技計劃管理部門要按照財政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建立項目庫,加強對科技研發資金的管理。

第二章支持方向

第六條科技研發資金是山西省財政為支持科技創新與發展,加強科技與經濟的結合,促進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而設立的專項資金。主要支持方向是:

(一)科技攻關計劃。緊密結合山西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通過支持重大共性、關鍵性、公益性技術的研究、開發及應用,形成和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為產業結構調整、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及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基礎研究計劃。包括自然科學基金計劃和青年科技研究基金計劃,以解決經濟、社會、國家安全以及科學自身發展中的重大的基礎性技術理論為主導,突出國家發展目標與科學發展目標的有機結合,促進科學的原始性創新和集成性創新,培養和造就優秀的科技人才。

(三)科學技術產業化環境建設計劃。圍繞科技產業化環境建設,通過支持科技產業化基地技術創新能力建設、科技產業化示范項目研究與開發及相關培訓等,推進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包括星火計劃、火炬計劃、科技成果推廣(含新產品)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

星火計劃。主要支持農業科技產業化示范項目的開發和應用,支持鄉鎮企業的技術創新,以及農村區域和城鎮科技發展的技術推廣、服務平臺建設和相關科技培訓。

火炬計劃。主要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項目的開發和應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培育和發展,以及高新技術產業化技術服務平臺建設。

科技成果推廣(含新產品)計劃。主要支持重大共性和社會公益性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建設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服務體系;支持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對行業技術進步與發展有較大帶動作用的新產品的研究開發。

科技成果轉化計劃。主要用于支持技術上具有先進性、成熟性,經濟上具有一定效益,對產業發展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科研成果轉化項目,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撐體系建設。

(四)軟科學研究計劃。支持科技發展與改革中戰略性、政策性問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重大問題研究,省內重大工程前期技術經濟環境問題研究,全省科技、經濟、社會發展的前瞻性問題研究,為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提供服務。

(五)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計劃。圍繞解決山西省經濟、社會以及科學自身發展中的問題,密切跟蹤國際科技發展趨勢,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吸引海外專家,開展國內外科技人員交流和國際科技合作研究與開發,建立聯合研發中心或基地,推進山西與國際的科技交流。

(六)其他。支持除上述科技計劃之外,經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確定予以支持的科技研究與開發方面的其他計劃或項目。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七條科技研發資金管理各方的職責與權限:

(一)省財政廳

1.負責核批年度科技研發資金總預算及各科技計劃年度經費預算;

2.負責核批計劃管理費預算;

3.會同省科技廳審定并下達項目年度經費預算;

4.參與配合科技管理部門做好重大科技研發項目的評估和評審。

5.監督檢查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二)省科技廳

1.負責提出年度科技研發資金總預算建議和各科技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建議;

2.負責組織項目預算的申報和評審(評估);

3.負責編制計劃管理費預算;

4.負責審核安排項目年度經費預算并會同省財政廳下達預算;

5.會同省財政廳監督檢查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項目組織單位

1.負責對項目申報單位編報的項目任務書及預算進行初審;

2.組織項目承擔單位按項目實施進度執行預算,監督落實項目約定支付的匹配經費及其他配套條件;

3.按照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的要求匯總報送項目預算執行情況;

4.受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委托,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項目承擔單位

1.負責編報項目任務書及預算;

2.落實項目約定支付的匹配經費及其它配套條件;

3.負責項目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4.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科技研發資金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按要求提供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有關財務資料。

第四章開支范圍

第八條科技研發資金的開支范圍包括項目費和計劃管理費。

第九條項目費是指科技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差旅費、會議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人員的工資性費用。項目組成員所在單位人員工資由財政支付的不得在資助項目經費中重復列支。

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設備試制費。

能源材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等費用。

試驗外協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托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差旅費,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項目研究開發而進行國內外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所發生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管理費,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占項目經費總預算的比例一般為5%。

其他相關費,指除上述費用之外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其他費用。

鑒于科技成果轉化計劃的科技研發資金在資金性質、用途、操作方式上的特殊性,對于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可以采取入股和債權投資等資助方式支持企業,探索科技風險投資的有效方式。

計劃管理費,是指科技研發資金計劃管理部門負責

管理和使用的,為組織科技計劃和開展相關的全程管理工作所發生的費用。計劃管理費由省科技廳負責具體管理和使用。

科技計劃管理費的支出是在計劃管理過程中開展規劃與指南、項目調研、信息收集、項目評審、評估、招標、合作交流、監督檢查、驗收及績效考評等工作發生的費用。一般包括:

專家咨詢費,指計劃管理過程中支付給有關評審專家的咨詢費用。

國際科技合作交流費,指計劃管理過程中管理人員出國及國外專家來晉考察、相互交流等支付的費用。

信息管理費,指計劃管理過程中書籍購買、資料印刷、文獻檢索、網絡維護、信息交流、業務培訓等支出的費用,以及各項管理信息建設所發生的費用。

評審評估費,指計劃管理過程中委托中介機構開展審計、評審、評估、招標、重大專項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設備購置費,指計劃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用于計劃管理工作必需的辦公設備等購置費用。

能源材料費,指計劃管理過程中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等的費用。

差旅費,指計劃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外出支付的住宿費和交通費。

會議費,指計劃管理中直接組織的工作會、專題會和各類項目評審或評估會、招標會、驗收會等以及參加的與計劃管理工作有關的會議所支付的費用。

勞務補助費,指計劃管理工作中支付的加班費、勞務費等。

其他相關費,指除上述各項費用之外發生的與計劃管理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十條計劃管理費年度結余,納入下一年度預算計劃,繼續按規定用途使用。

第五章項目預算的申報、審批和執行

第十一條各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時,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按要求編報項目預算,并提供相關資料。項目預算要求同時編制經費來源預算和經費支出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經費來源預算包括用于同一項目的各種不同渠道的經費,經費支出預算包括與項目研究有關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第十二條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市科技局等項目組織單位,負責項目預算的初步審查,按統一要求匯總后報省科技廳。

第十三條省科技廳組織有關專家或擇優遴選有關科技評估機構,對申報的科技研發資金項目進行評審或評估。需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及其預算的,按國家科研計劃課題招投標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省科技廳根據評審或評估意見,綜合平衡后,確定年度科技研發資金項目計劃,經省財政廳審核后,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科技廳下達預算。經批準的項目經費預算一般不作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按項目預算審批程序重新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報批。

第十五條科技研發資金根據項目類型、課題規模及管理工作的需要,對項目按照成本補償式和定額補助式兩種方式給予不同額度的資助。

第十六條科技研發資金項目經費的撥付按財政預算資金撥付的有關要求辦理。

第十七條科技研發資金項目由省科技廳和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各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項目任務書的要求落實匹配資金,并嚴格執行項目預算。分年度執行的項目經費預算,應當按照要求進行中期檢查或評估,中期檢查或評估結論作為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調整項目預算的參考依據。

第十八條科技研發資金形成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知識產權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未完成項目的年度結余經費,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已完成并通過驗收的項目的結余經費,用于補助單位科研事業發展支出。

第二十條項目因故終止,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項目管理的有關程序報經省科技廳批準后,將剩余經費歸還原渠道,剩余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

第六章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一條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和項目任務書的要求,加強對項目經費的監督和管理,并對項目經費實行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項目組織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報送年度經費使用情況及項目完成情況的總結報告,并由省科技廳匯總報送省財政廳。

第二十三條項目完成后,應當按照要求進行項目驗收或鑒定(評審)。在項目驗收或鑒定(評審)時,項目承擔單位除提供有關驗收或鑒定(評審)報告外,還需提供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的總結報告和項目完工決算表。項目驗收委員會成員中應包括財務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