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治理理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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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財務治理 公司管理 財務治理理論
前言
企業財務治理是指在一定程度上的整體目標下,管理資產的購置、資本的融通、經營中現金流量以及利潤分配既是對于企業的投資、籌資、營運資金進行管理。一個企業中,財務部門并不能創造價值,但是企業的運營和管理卻離不開財務管理。公司的財務治理是公司治理中一個重要的部分,從財務治理的本質上來看,其是一個對于財權配置的合約安排。
在十五世紀末十六世紀初的時候,西方社會正處于資本主義的萌芽時期。在這一時期出現了很多可以由公眾入股的商業組織,這一商業組織的出現促進了商業股份經濟的發展。客觀上來說,這一發展對于企業合理的預測資本需求量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是在這一時期,企業對于資本的需求量還并不大,籌資的渠道和方式也比較單一,企業還沒有形成自己獨立的財務治理系統,其籌資的活動也知識商業經營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這一情況直至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才有了改觀。工業革命的成功促使了企業規模的壯大,生產技術和工商活動也取得了一定的進步。種種跡象都促使了股份公司的發展和壯大,并占有了企業組織形式的主導地位。股份公司的出現使得原有的籌資方式滿足不了擴大的資本需求量,這使得籌資的渠道和方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與此同時,財務管理部門出現在許多公司的眾多管理部門中間,這就是最初的企業財務管理。值得一說的是,在這一研究重點為籌資的時期,美國的一位財務學者格林出版了《公司財務》一書,此書是最早的財務著作之一,同一時期米德所出版《公司財務》為現代財務理論奠定了基礎。
二、現代公司財務治理理論的發展
現代公司財務治理的發展過程中,產生了理論和信息不對稱理論。這兩個理論的產生推動了原有財務理論的發展。
(一)理論
理論是研究關系和解決沖突的理論,其假設人的行為是由私利所推動的,當企業利益最大化和個人的私利行為產生矛盾的時候,就會有問題產生。現代企業的經營發展中,理論具有十分重要的參考價值。理論不但可以正確的處理公司內部的一系列關系、建立起適當的公司治理機制,還能解決企業資本結構的選擇和風險偏好等問題。
(二)信息不對稱理論
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微觀信息經濟學研究中,把如何在不對稱的信息的條件下來找出一種契約和制度以規范當事雙方的經濟行為,稱作是不對稱信息理論。在不對稱信息理論提出之后,不斷的有學者對其進行研究。隨著研究的深入,不對稱信息理論的一些主要概念也開始被引入到財務學界。不久之后,財務學中就形成了以信息不對稱理論為忠心的新資本結構理論。這一理論打破了新古典經濟學的兩個基本假設,對西方財務理論的發展產生了十分重大的影響。
三、現代公司財務治理理論的現狀
現代公司的財務治理是公司治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財務的社會屬性既產權契約關系為出發點,把財權流作為主要邏輯線索來研究如何通過公司內部合理配置的財權來形成一系列相關聯的各個利益主體的各項制度安排,以達到最終維護投資者的根本目的。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就必須解決傳統財務理論的缺陷。需要在理論經濟學支持的基礎上對財務理論研究模式與思路進行不同以往的轉變。現代學者就次提出了以下具有代表性的觀點。
(一)公司財務治理的靜態和動態
公司財務治理需要從靜態和動態兩個角度來理解。所謂靜態既是財權的配置結構和權力分布的狀態;動態是指財權配置中相互制衡的過程和激勵約束機制的形成、債權人和股東的變更等等。總的來說,公司的財務治理就是契約的協調和修正的過程。
(二)公司財務治理中的利益相關者財務論
從利益相關者這一理論基礎出發,引申出了利益相關者財務論。縱觀歷史,公司財務的價值導向已經由股東利益演化成了相關者利益。公司財務治理的最終目標就是使得利益相關者的價值能最大化。
(三)由重視治理主體轉向重視治理客體
公司的財權是一個權力結構系統,由不同層次和權能所購能的。如果想要提高公司財務治理的效果,只有轉變重視治理主題的觀念才能達到。
公司財務治理的核心便是財權配置,如何建立一套激勵與約束相融合的財務制度則是財權配置的核心。其中的激勵與約束這兩種機制缺一不可,只有通過財務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建設才能使得財權配置得到制度上的保障,使其落到實處上,最終達到公司財務治理的目標。
四、總結
作為公司管理中重要的一個部分,公司的財務治理越發收到管理者的重視。越來越多的管理者都投入到了公司財務治理的研究當中,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新的問題也隨之產生并且有些難以得到及時的解決。這就要求學者們能與時俱進,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研究其規律以預測經濟發展中可能存在的會影響公司財務治理的問題。公司的財務治理雖然在發展過程中取得了很多成就并在實際運用中獲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研究的腳步仍在前進,更多的未知還在等待我們去探尋。
參考文獻:
[1]王化成編著,企業財務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2.
篇2
關鍵詞:財務治理;財權;相機治理機制
我國公司制企業的財務治理機制主要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企業并非完整意義上的財務主體,財權的獨立性經常受到侵害,某些企業的財務目標更多的是體現物質資本的利益而忽略了人力資本的意志,體現了權益資本中大股東的利益而忽略了中小股東的意志;債權人、企業職工等相關利益主體對企業財務的相關治理機制尚未建立起來。為了使公司制企業擺脫困境,提高企業的理財水平,我們必須對財務治理機制進行深入的研究。
一、 財務治理的基本理論
近年來,我國財務理論界展開了對財權理論的研究,取得了許多有意義的成果,并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觀點。湯谷良教授認為,企業財務主體所擁有的財權,是原始產權派生又獨立于原始產權的一種財產權,這種財產權與法人制度的結合,即構成法人主體的財權。伍中信教授認為,財權是一種“財力”以及與之相伴隨的“權力”的結合,表現為某一主體對財力所擁有的支配權,包括收益權、投資權、籌資權、財務預決策權等權能。他認為:“財權”=“財力”+(相應的)“權力”,“財力”表現為一種價值,是企業的財務資金或本金,而相應的權力便是支配這一“財力”的所具有的權能。
本文認為,財權即對財力進行支配的權利。財權應分為兩大類:財務收益權和財務控制權,這與企業的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相對應,財務收益權是安排財務控制權的主要依據,而財務控制權則是實現財務收益權的重要保證。財務控制權應分為監督權、決策權和執行權,其中決策權和監督權是主要的權能,而決策權的安排一般居于核心地位。
二、 我國公司制企業財務治理存在的問題
1、股東“剩余財權”安排不當。主要表現在:國有股由全民所有并委托政府代為控制,因此,國有股的剩余財權中剩余財務索取權歸國家所有,而剩余財務控制權由政府或國有法人公司掌握,擁有財務控制權的部門權、責、利不統一,做出的決策不是來自資產保值、增值的利益驅動,而是來自上級的行政命令。
2、董事會缺乏獨立性。董事會缺乏獨立性是指董事會不能代表所有股東的財務利益,它所做出的財務決策不是被大股東所控制就是被經營者所控制。我國公司董事會存在著明顯的不足:一方面是董事會與總經理職位的合二為一,另一方面則是經營管理層占據董事會的大多數席位,形成內部董事占優勢的格局。
3、監事會沒有充分發揮監督作用。現代公司中,監事應由股東大會選舉,但在國有股占絕對優勢時,監事實際上由國有股東指定。這樣,董事會成員與監事會成員都成了國有股東指定的人員,都是代表國有股的股東代表,等于讓自己監督自己,監督標準、效率標準必然擱置一邊,監事會徒有虛名。而且,我國的公司制企業采用的是單層董事會制度,與董事會平行的公司監事會僅有部分監督權,而無控制權和戰略決策權,監事會實際上只是一個受到董事會控制的議事機構。
4、債權人的問題。在公司財權配置中,債權人的保護及其治理效應受到特別關注。我國基于傳統的債權債務理論,所采用的還是傳統的信用控制措施,如限制貸款期限和用途、抵押和擔保、破產清算與重組等。這些保護措施常常是被動的,在極端情況下,債權人權益實際上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解決財務治理問題的對策
1、科學規范內部治理結構。首先應該加強董事會職能。從制度上保證董事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而不是董事長個人行使;理順董事會與經理的關系,建議在我國應明確董事長和總經理不得兼任;加強獨立董事制度,優化董事會結構,對董事也實施激勵和約束。另外還要加強監事會職能,解決目前監事會流于形式的問題。引入外部監事、職工監事,改善監事會人員結構,明確規定監事會中必須有精通業務、財務、法律的人員。
2、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其作用在于:一是獨立董事對控股股東濫用控股權進行制衡,協助董事考慮所有股東的利益,尤其是維護公眾股東的利益,而不是少數大股東或某些集團和個人的利益;二是獨立董事憑借其專業優勢,參與公司發展戰略的制定和執行;三是通過主要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等機構,來決定經理人選,評價經營人員的業績,提出董事和經理的報酬方案,對公司關聯交易的公開、公正、公平性問題發表意見;四是發揮獨立董事對經營者的監督作用,敦促其遵守最佳行為準則。
3、積極倡導股東參與公司財務治理。股東參與財務治理能更好的確保其權益。具體做法是:應明確規定股東對公司重大財務事項具有知情權和參與決策權;制定股東大會議事規則,明確財務決策程序;重大財務決策應公平、透明,時間、地點的選擇應有利于讓盡可能多的股東參加會議。另外,要大力推動機構投資者的發展,鼓勵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公司財務治理。
4、強化債權人相機治理。在相機治理條件下,債權人通過對企業資金收付的監控,可以低成本地獲取有關企業經營狀況的信息,減少信息不對稱。由于有充分、真實的信息來源,債權人可及時、有效地干預企業活動,當發現企業財務狀況惡化時行使相機控制權,即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其財務控制權便向債權人轉移,這樣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本文認為,把債權人的相機治理引人到公司治理結構中,加強我國債權人的財務治理作用,關鍵是規范國有商業銀行的運行機制,即改善公司外部債權融資機制,這需要做到以下幾點:銀行、政府分開,銀行真正成為一個利益主體;銀行、企業借貸產權清清晰,對銀行、企業關系進行正確定位;銀行建立起現代的“相機監控機制”,對公司做事前、事中、事后的財務監督。因此,完善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加強債權人的財務治理,就必須建立適合我國的新型的銀企關系。
參考文獻:
[1]伍中信.現代公司財務治理理論的形成與發展[J] .會計研究,2005(10).
篇3
[關鍵詞] 公司治理結構 財務管理目標 財務層次劃分 財務模式
一、公司治理結構與公司財務層次
公司治理結構(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又譯作法人治理結構。是指用來協調公司制企業內部不同利害關系者之間的利差和行為的一系列法律、文化、習慣和制度的統稱。具體的說就是公司制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人之間所特有的“三會四權”分權制衡的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三會四權”既是公司產權結構,又是公司治理結構。首先,產權結構是治理結構的基礎。有股東會的出資者所有權,才會有其最終控制權;有董事會的法人財產權,才會有其經營決策權;有經理人的法人權,才會有其經營指揮權;有了監事會的出資者監督權,才會實施其監督職能。只有在這種產權結構基礎上才會有公司治理的健康運作。其次,治理結構是產權結構的實現形式。只有在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康運作條件下,“三會四權”才能得以正常發揮功能,產權結構的各項權能才算真正到位。
公司財務(Corporate Finance)在治理結構中處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完善的治理結構下,公司財務會涉及到出資者、經營者和財務經理三個層次。公司財務的這三個層次在整個公司治理結構中各有側重,但最終目標都是實現股東財富(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二、公司治理結構下的財務導向模式比較
我們按公司治理結構中監督主體的不同,以及由此決定的財務導向不同,可將財務模式分為:
1.經營者主導型的財務模式
經營者主導型的財務模式主要適合于以英美為代表的外部監控型公司治理結構。這種治理結構的重要特征是,采取授權資本制和實行二元制的公司治理結構,即治理結構只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組成。所謂經營者主導型財務模式就是以經營者財務為主導地位的財務運作體系。客觀上企業經營者具有對資金運動的直接控制權,這種控制權的獲得就使得企業成為獨立的財務主體,經營者財務在企業財務中處于核心地位。
2.出資者主導型的財務模式
這種模式適應了以日德為代表的內部監控型公司治理結構。其重要特征是嚴格的法定資本制和雙層委員會制,雙重委員會即監事會和董事會,監事會的地位通常高于董事會。一般情況下,公司資產負債率較高,股權相對集中,特別是法人之間相互穩定持股(如銀行、創業家族、基金會和其他組織),以及銀行對公司的持股和干預(如股票托管制度和持股人投票制度),使得股票市場對公司籌資及監控的作用相當有限,從而使立足于企業內部的各相關利益主體監控公司成為可能。在這種治理結構下,公司財務表現出以出資者財務為導向的財務運作體系。這些都充分體現了在內部監控型公司治理結構下,公司財務處處以出資者財務為核心,來進行運作和管理。當然,并不是說這時經營者財務可有可無。
3.業主主導型的財務模式
以東亞、拉美為代表的家族監控型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特征是公司被家族及其伙伴所支配,股權相對集中地控制在家族手中,資產負債率一般較高,市場監控力度較小,監控主要來自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與這種治理結構相適應的財務導向是業主型財務管理模式。業主主導型財務模式容納了出資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的全部內容,使得出資者和經營者之間的成本最小,企業資產運營中實現的經濟效益能最大限度地轉化為股東財富。
4.內部人主導型的財務模式
這種模式產生于以前蘇聯及中東歐轉軌經濟為代表的內部人控制型公司治理結構中。這些國家的共同特點是都存在數量眾多、規模龐大的國有企業需要進行重組,同時又繼承了原有較為混亂的法律體系。在這種治理結構下,由于國有股權主體的缺位和某些制度上的真空,使得公司財務管理活動幾乎全部控制在經營者手中,公司的籌資、投資、運用及分配側重體現為經理層的奮斗目標。這種“超強控制”造成企業財務政策持續性差,財務風險大,資本運營效率低,成本高。
三、我國公司治理結構下的財務發展基本取向
我國現行公司制企業采用的是“一會兩線”的并行構架模式,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總經理是一條管理層次線,股東大會監事會董事會和總經理則是監督層次線,并最終歸于股東大會。這在我國目前企業中國有股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很難保證。外部監控十分薄弱,表現突出的問題有兩個:董事會獨立性不強;監事會的作用有限。這一狀況決定和限制了我國目前公司財務仍然停留在專業財務主導型的對內財務體系上。
面對我國目前內外部監控機制不完善,以及我國企業自身的特點和當前社會經濟環境,無論是外部監控還是內部監控機制,對處于轉軌時期的中國公司制改革都不一定適合。基于這種現狀,發展多方監控主體并存,以內部監控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比較符合我國實際的。因為拋開原有的主管上級行政機關、黨委、工會,單純依靠“三會四權”及不成熟的外部監控體系顯然是行不通的。應改變國有資產的委托關系,變換產權和債權的約束模式,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之間的權責利相互制衡機制,提高董事會和監事會在治理結構中的地位;改變對經理人員的激勵機制,逐步完善市場體系,強化市場機制的監控。
參考文獻:
篇4
本文運用風險管理理念,闡述了建立鑄鍛公司財務預警機制的背景。通過對關鍵預警指標的運行用趨勢圖列示,進行魚骨圖對比,采用定量、定性法分析與評估,并根據風險影響嚴重度進行排序預警,形成預警報告并上報管理層。通過建立財務預警機制,及早識別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潛在的財務風險,以督促公司管理層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應對,避免出現企業損失,幫助企業實現經營目標。
關鍵詞:經濟下行;風險管理;預警;經營目標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9-0-01
一、課題背景
2012年鑄鍛公司經營狀況呈現下降趨勢,上半年銷售毛利率同比下降8.3個百分點,存貨周轉天數同比增加24.7天,但沒有完善的財務預警機制。加強風險預測與分析,建立適合鑄鍛公司現階段發展的財務預警機制,為鑄鍛公司管理者提供決策支持,顯得迫切需要。
二、鑄鍛公司現階段風險成因分析
1.戰略、合規方面
鑄鍛公司業務單一,產品完全服務于集團公司,在企業戰略上跟隨集團發展戰略。在合規方面,法規、基本管理制度與集團保持統一。因此,鑄鍛公司在戰略、合規方面的風險不是關注重點。
2.運營方面
結合集團對鑄鍛公司的運營考核目標,進行分析。今年鑄鍛公司處于整合、搬遷及鑄造二期、鑄造三期上線的發展階段,產能快速提高。但受行業經濟形勢影響,集團產量下滑較大。在這種情況下,產品固定成本會升高,且生產安排、物料與動能的管理等對產品變動成本影響明顯,直接影響利潤率的下降。因此鑄鍛公司在產品制造成本的上升及利潤率下降風險需重點關注。
在企業資產中,具有償債能力的通常是流動資產,鑄鍛公司的流動資產中存貨占比過大,超常儲備的存貨資產不能及時變現。過多儲備導致企業資產的流動性下降,使企業增產不增收;大量資金的沉淀,還會使企業的儲存成本上升、搬運費用上升,影響利潤的減少。同時,庫存的積壓,還會造成存貨的減值,甚至報廢,影響利潤的減少。因此,存貨占用過大是需重點關注的風險。
3.財務方面
今年受行業形勢的影響,外協單位盈利能力也受到下滑沖擊,外協單位資金周轉難,回款變慢。上半年外部應收賬款回款率同比下降15個百分點。公司對外部應收賬款回款慢,尤其是對個別提貨量小的外協單位回款慢,會造成出現呆賬甚至壞賬的風險,外部應收賬款回款率需重點關注。
三、財務預警機制的建立及措施
1.確定預警指標
為監控上述三個關鍵風險,將存貨占用、銷售毛利率、外部應收賬款回款率等易于統計、跟蹤及與主要風險有較高關聯性的三個指標,列為鑄鍛公司的關鍵風險指標KRIs。
存貨的流動性及存貨資金占用量是否合理,促使公司在保證生產經營連續性的同時,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在銷售價格不變的情況下,銷售毛利率受產品單位成本的影響。該指標主要監控產品單位成本變動情況,用于對企業主要產品或主要業務的盈利狀況進行分析,并可以判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變化趨勢。
外部應收賬款回款率反映企業外部應收賬款的回款速度,并發現發生壞賬損失的可能性。可以用于衡量企業的經營能力。
2.建立預警指標數據庫
對確定的三個關鍵風險指標KRIs,整理公司2011年-2012年各期的指標實際完成值,搜集行業指標優秀值,建立預警指標數據庫。
3.確定指標的預警值
根據指標的實際完成值、2012年考核值、行業優秀值,并平衡今年的規模擴張、產銷形勢,確定風險指標的預警值。
4.建立趨勢圖對比、魚骨圖分析模型
結合公司運營目標,運用趨勢圖對比,建立三個指標的趨勢圖對比模型。
針對指標完成趨勢,尤其關注異常點和波動點,采用財務表格分析法和生產流程分析法,考慮數據之間的聯系和例外事項,進行影響因素分析。對復雜的利潤率指標,采用魚骨圖模型列出影響利潤指標波動的具體構成因素,對成本波動因素進行逐次分解,分析影響利潤、成本波動的根源。對存貨占用指標的波動也采用魚骨圖,對各產品的存貨占用進行分解分析。
5.建立風險嚴重度預警模型
根據指標的分析結果,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潛在的影響變化做出預警與評估,根據風險的嚴重度進行預警列示。建立風險嚴重度預警模型。
6.形成預警分析報告模型及反饋機制
根據指標的預警分析、評估和預警結果,編寫預警分析報告,建立報告模型及反饋管理層的機制,并將報告在公司會議室進行目視化。
7.對方案進行檢查,持續改善
查找預警機制在各期的實施過程中,在指標對比、分析、報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對運營狀況的風險預警有效性等進行檢查、驗證。并在后期的預警中總結經驗,持續改進,形成預警機制的循環改善。
四、總結
立足于鑄鍛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公司的經營目標建立預警機制,通過風險的識別、衡量、分析、評價、報告,幫助在公司管理中關注運行質量,并有的放矢地進行控制和防范,將損失降至最低,為企業創造收益,以完成經營目標。
參考文獻:
[1]郭延安.風險管理[M].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02.
[2]中國金融風險經理論壇組委會.風險管理[M].企業管理出版社,2010,5.
[3]朱奕群,厲炎.質量風險管理與質量預警流程[J].中國質量,2012(02).
篇5
【論文關鍵詞】公司治理 財務舞弊 監督機構
一、造成財務舞弊的原因分析
一個管理上億資產的高層管理人員,可能得到的回報僅僅是企業利潤的萬分之一乃至是千萬分之一,龐大的現實利益的差異促使一部分高管人員道德水平下降,帶來如下問題:
(一)逃避責任
企業高管如果占有企業大部分資產收益,那么他應該是整天非常忙碌的工作,不存在偷懶的情況。但如果分配的利益非常少并且企業內部又缺乏監督的情況下,高管就會可能去逃避責任。
(二)利用權力
企業的高管有可能利用自身的權利,給自己定為高薪,來侵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三)掩飾失敗投資
企業高管的薪酬是隨著其規模擴大而增加。企業高管可能為了掩飾因為投資于凈現值為負的項目而擴大企業規模達到求增長自身的報酬的目的,企業高管的這種做法就會使企業產生財務舞弊現象。
二、從公司治理角度應對財務舞弊行為
在我國大股東控制力越強其股權集中度越高,大股東要通過其派出的管理層來進行舞弊就非常容易。董事長與總經理的獨立性對企業的財務舞弊行為在1%的顯著性水平產生影響,說明董事長自身兼任總經理的企業更可能產生舞弊行為。總經理任期對財務舞弊的影響總體表現在:總經理任期越長,舞弊發生的機會就越大。由于總經理任職時間越長,擁有更多的企業控制權越多,會有更多的機會來組織財務舞弊。另一方面在我國尚未形成一股強大力量對失職經理進行訴訟,輿論監督沒有對企業治理發揮作用,在此種情況下,總經理也不會由于企業的舞弊行為而被解雇。
從外部治理機制角度來說,產品市場的競爭可以大大減少財務舞弊的發生。法制環境的完善對舞弊行為會產生積極影響。另外中介機構的成熟也能對舞弊行為產生有效的抑制作用,會計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發展得越來越好,他們對舞弊行為的職業判斷能力就會越來越強,越來越能洞察到企業的違規行為。將企業治理機制看成一個整體,能系統地研究內外部治理機制對財務舞弊的影響,并結合我國的制度背景,市場中介組織發育程度與法律環境對企業的舞弊行為有一定的影響,產品競爭市場程度也能抵制公司的舞弊行為。
對于內部治理因素,與國外的研究結果相矛盾,我國股權集中度較高的企業更容易發生舞弊行為,這是因為一方面我國上市企業中前幾名的大股東通常為國家股股東,股權集中不但不能產生很強的監督效應,相反加劇了內部人控制紊亂的程度,并且會引起管理者的機會主義行為。而少數大股東聯盟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財務舞弊發生的機會。
對于股東身份來說,國家股和流通股比例以及舞弊行為正相關,法人股與管理者持股比例對于財務舞弊行為負相關,但在常規水平上并不顯著,也可以推斷出國家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不能成為監督公司舞弊行為的重要力量。
三、完善監督機構職能
財務舞弊企業與非財務舞弊企業在董事會治理方面和股權結構方面都是顯著不同的,但把行業控制因素考慮進去以后幾乎沒有什么差異。究其原因有2點:一是從企業治理的外部影響因素來看,我國缺乏活躍的公司控制權爭奪市場,由于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普通法國家的法制基礎不一樣,對投資者的保護相對英美等國較差。二是對企業治理的內部因素來說,國有股與法人股比例過大,直接導致外部影響機制與股權結構并沒有對財務舞弊發生顯著的影響作用。我國國有股占絕對優勢,導致我國國有資產剩余索取權缺乏個人爭奪代表,公司中大量的高管人員是由政府任命或者受到行政干預,所以形成了強大的內部小集團控制局面。這此種形勢下,董事會受到大股東或者總經理的擺布,監事會形同虛設,企業內部的監督機制沒辦法起到應有的作用。另外,由于國有上市企業的多種目標,決定了其在企業經營的時候,有可能為了行政的目標而不考慮股東的利益;另外一方面,由于國有上市企業經營的時候存在這種那種的目標,企業高管可能身上可能發生會進行某種個人行為損害股東利益。
如果想要減少財務舞弊事件的發生,要實行政企分開,盡量減少行政干預。企業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如果想從根本上減少財務舞弊事件的發生,必須加強企業自身治理能力的建設,完善企業治理的結構;二要加強法制建設,例如在民法中增加對財務舞弊公司高管成員民事責任的懲罰條例,目前我國還比較缺乏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沒有企業高管因財務舞弊而受到法律的嚴懲。
篇6
【關鍵詞】 財務公司; 企業性質; 發展
我國的財務公司是一種非常獨特的企業,自1987年設立即是在企業集團與金融雙重環境下運行。國際上對財務公司沒有統一的定義,國外一般稱為Finance Service,主要是企業集團為促進產品銷售或為加強資金管理而成立的。本文基于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有關企業性質的理論,對我國財務公司的企業性質進行分析,并對我國財務公司的創新及未來發展進行探討。
一、企業的目的――創造顧客
一般來說,企業的目的是為了創造利潤。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認為企業是資本進行生產的機制,目的是盡可能多地生產剩余價值。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在《管理的實踐》中則從另外的角度,指出企業的目的是創造顧客,企業是為了滿足顧客的需求而產生的,沒有顧客就沒有企業,同時,他認為是顧客決定了企業是什么。
(一)財務公司的顧客是誰
企業的目的是創造顧客,財務公司也不例外。按照銀監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財務公司的顧客主要有三類:企業集團的母公司、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和企業集團產品的消費者。1.在企業集團成立之初,為調節集團子公司之間資金的余缺,設立了財務公司,通過借貸方式實現資金內部融通,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即財務公司為資金充裕的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務,為資金缺乏的子公司提供貸款服務,這時,集團子公司是財務公司的顧客;2.隨著企業集團的發展,加強集團的資金管理成為母公司的重要任務,財務公司為母公司集中資金、監控資金使用提供資金管理服務,這時,集團母公司是財務公司的顧客;3.還有一類財務公司服務于企業集團的產品銷售,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貸,支持消費者購買集團的產品,這時,消費者是財務公司的顧客。
(二)財務公司顧客的特殊性
財務公司的顧客是非常獨特的,均與設立財務公司的企業集團有關。在資金內部融通情況下,子公司是財務公司的顧客,并與財務公司擁有一個共同的上級母公司,兩者的關系是顧客加兄弟;在資金集中管理的情況下,母公司既是財務公司的顧客又是財務公司的股東,是顧客加股東的關系;在消費信貸情況下,消費者是財務公司的顧客,同時又是企業集團的顧客,是顧客加顧客的關系。
財務公司的顧客與企業集團的母公司、子公司、消費者關系相互交叉,在這其中,有兩個方面的利益情況需要特別關注:一個是母公司與其子公司的利益并不總是一致,財務公司在服務于子公司時,有時會遇到母、子公司之間的利益沖突,這時無論財務公司怎樣提高服務水平,作為顧客的子公司總是不滿意的;另一個是財務公司與母公司的特殊代表――財務部門的關系非同一般,財務部門有時既代表母公司下達政策,同時又是某些具體財務事項的參與者,這些財務事項與財務公司密切相關,財務部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其對財務公司的認知往往決定著財務公司作用的發揮。
(三)財務公司的顧客決定了財務公司是什么樣的企業
首先,財務公司是一類顧客被嚴格限定的企業,顧客的范圍不得超出銀監會的規定,同時,財務公司的顧客與企業集團密切相關,這種關系使得財務公司的業務開展牢牢地束縛于企業集團,緊緊地依附于企業集團,實際上是企業集團的寄生體。由于顧客的范圍沒有重疊,同行業財務公司之間完全沒有競爭,所以,嚴格地說財務公司不是市場上自由競爭的市場主體。
其次,財務公司向特定顧客提供特定的金融產品及財務服務,是金融機構,但又不同于銀行,服務的特殊性使得財務公司在業務上既受企業集團的領導,又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財務公司作為金融企業,在實業集團和金融行業間的夾縫中求生存,生存的空間很有限,但財務公司盡力展現生存價值,表現出了較強的生命力。
二、企業的功能――營銷和創新
彼得?德魯克認為“任何企業都有兩個基本功能,而且也只有這兩個基本功能:營銷和創新”。企業通過營銷拓展市場,創造更多的顧客,銷售更多的產品,營銷功能是企業不同于其他組織的重要功能;企業通過創新為顧客提供更多更好的產品及服務,并通過創新,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一)財務公司的營銷
在財務公司的顧客中,母公司本身不需要營銷,子公司執行母公司的政策和命令,是財務公司必然的顧客,也基本不需要營銷;對于消費信貸中的顧客,企業集團已開展產品的營銷,消費者決定購買產品后,才會到財務公司尋求貸款,不準備購買企業集團產品的消費者不會到財務公司來,所以財務公司的貸款服務附屬于集團的產品銷售,不需要、也不可能單獨營銷。如此看來,財務公司是不是就不需要營銷了?當然不是,任何企業都需要營銷,只是財務公司的營銷與眾不同罷了。
財務公司的營銷不應是簡單地向顧客推銷產品和服務,營銷策略應該是依托集團政策,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提供比銀行更好的產品和服務,并在可能的情況下,對利益分配機制進行調整,以解決顧客中的特殊問題。例如,在程序上更加簡便,提高辦事效率;在價格和費用上,利率、手續費盡可能優惠,讓利于子公司;在對銀行關系上,聯合子公司搞好平衡等等。同時,可以考慮創新利益分配機制,在集團政策上作些調整,擴大財務公司的股東范圍,讓集團的子公司亦投資入股,顧客變為股東,子公司也能從財務公司收益中分得一部分利益,這樣通過利益共享,財務公司成為大家的財務公司,支持其業務自然就更加順理成章了。
(二)財務公司的創新
相對于一般企業,財務公司對創新的渴求更加強烈。由于政策的限制,財務公司的生存空間本來已極其有限,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商業銀行開發的資金管理產品可以更好地滿足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的需要,不設立財務公司,企業集團也能集中資金并開展內部資金融通,財務公司有限的生存空間也面臨著進一步被蠶食,財務公司生存的意義受到了嚴重的挑戰,以資金管理為主要服務內容的財務公司,這種挑戰更甚!
那么在現階段財務公司如何創新?財務公司首先還是要緊緊圍繞企業集團的特點,深入研究顧客的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培育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使自己的產品和服務不可替代。對于集團銷售競爭性產品的,要盯住產品的潛在消費者,細化信貸方式方法,千方百計為消費者購買集團產品創造條件;對于壟斷性大型央企,以內部資金服務為主的,則要深入分析集團經營的特點,以集團價值鏈為自己服務的工作內容,仔細分析價值鏈的各個環節,從顧客需求的角度出發,創新業務品種。在向下深入挖掘創新的同時,財務公司還要向上爭取集團的政策支持,在服務職能方面與母公司財務部門搞好協調,進一步明確定位,擴展服務功能,將資金管理擴大到集團的財務管理,除資金管理外,還可以服務于會計、資產、稅務、投資、內控風險等等,集團的很多財務事項可以外包的形式交給財務公司辦理。
三、企業的成長――外部環境及變革
彼得?德魯克指出“企業存在于不斷擴張的經濟中,是經濟成長擴張和改變的具體器官”,“企業能否持續成長,在于能否搭上經濟繁榮或產業興盛的潮流,并乘勢而起”。企業與外界――社會、經濟和技術力量的關系,就是船與大海之間的關系,大海使船航行,但也時有風暴威脅船的安全。
(一)財務公司為什么需要變革
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已經到了十字路口,經濟規模躍居世界第二,經濟結構面臨重大調整,低勞動力成本、高環境代價的發展模式不可持續,作為國家經濟支柱的大型央企等企業集團面臨不斷提高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的改革重壓;同時,金融行業經過幾十年的蓬勃發展,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隨著2009年金融體系的逐步企穩,國際金融監管組織、各主要經濟體監管當局開始改革金融監管體制,修復金融體系根本性缺陷。我國金融行業面臨著如何深入改革,進一步為經濟發展服務的壓力。
外部環境的變化,促使財務公司進行變革,不變革,不順勢而為,財務公司就沒有出路。財務公司作為服務于大型企業集團的金融企業,是經濟大海中的一艘小船,自然要隨著大海潮流而動,其發展也到了關鍵的十字路口,財務公司的未來發展呼喚著財務公司的變革。
(二)財務公司未來的發展在哪里
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狀況及國外財務公司的先進經驗,我國財務公司的未來發展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設想:
一是拓寬財務公司的顧客群。在繼續發展產品銷售買方信貸的同時,也可以向企業上游探索原材料等采購賣方信貸,特別是在同一產業中,生產銷售同一產品,處于上下游生產銷售環節的、分工不同的企業。例如電力產業中的發電、電網、電力檢修、電力工程等企業,完全可以由一家財務公司來提業金融服務,財務公司的組織形式,可以考慮由產業中多家企業共同出資構建。
二是豐富財務公司的業務品種。財務公司業務目前主要涉及存款、貸款、結算、證券投資等,可以根據企業集團的實際情況,發展金融保險、租賃、信托等業務。財務公司綜合發展各項金融服務,拓展、提高以企業集團為顧客的金融服務能力,實際上是產融結合的進一步發展。在產融發展的一定階段,可以考慮將財務公司轉化為商業銀行。
三是財務公司脫離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不再依附于某一集團,不再專門為一個企業集團服務,以其獨具特色、不同于商業銀行的業務,如專業消費信貸、設備租賃等,為更多顧客服務。此類財務公司的成立,可以彌補銀行業金融服務的不足,同時,顧客、業務范圍的變化,使得財務公司不再是企業集團的寄生體,而成為市場上獨立的、相互競爭的真正市場主體。
(三)政策的支持是財務公司變革的前提
我國財務公司監管的政策已經遠遠不能適應財務公司發展的要求,相對于國外財務公司來看,我國目前的監管政策過于嚴格。由于財務公司不面向公眾,經營風險由企業集團承擔,不會帶來社會問題,國外的監管政策普遍比較寬松,而我國的金融監管當局在監管模式上將財務公司視同商業銀行進行監管,做了很多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在具體業務上,監管政策不合理的方面主要有:一是財務公司成立及分支機構的設立控制太嚴,企業集團沒有自;二是對財務公司的日常業務干涉過多,監控指標多達十幾個,資產負債配制等經營自由權利受到較大限制,資金使用效率不能進一步提高;三是利率政策與銀行一致,不能自主調整,同時,要上繳大量存款準備金;四是嚴格限制業務品種和業務范圍,創新受到抑制,財務公司發展受到影響;五是金融、稅收等優惠政策很少,財務公司的發展得不到鼓勵。
政策的嚴格限制使得財務公司絲繭束縛,雖多方尋求變革,但總是碰到政策的銅墻鐵壁,徒勞無功,折戟而返。財務公司的未來發展離不開政策的支持,財務公司要變革,監管政策首先要變革。對于財務公司行業未來的發展,監管當局需要解放思想,放眼長遠,進行宏觀的規劃。科學合理的監管政策是財務公司發展的基石,財務公司行業未來發展如何,關鍵看政策的變革、支持程度如何。隨著我國經濟的繁榮發展、金融體系的不斷完善,更加科學合理的監管政策必將出現,財務公司期待著這一天的到來!誠如此,財務公司必將破繭而出,化蛹成蝶,振翅高飛,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亮麗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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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預算編制;銷售觀起點論模式;利潤觀起點論模式
預算管理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是實現內部控制,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搞好預算管理的關鍵在于確定預算編制的起點。隨著現代公司制度的不斷完善,我國上世紀80年代從西方引入并運用的銷售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在理論和實務上都表現出很大局限性,應通過利潤觀(或每股收益)起點論的預算模式加以改進。
一、銷售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的局限性
以銷售為起點的預算模式是指以銷售預算的結果為起點,分別編制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成本預算、利潤預算、現金預算等的一種預算編制模式。這種模式以市場為導向,以銷售為基點,適應市場狀況,得到普遍采用。然而,這種模式在理論和實務上存在以下致命缺陷,不能達到強化公司內部控制效率,提高公司價值的預算管理目標。
(一)銷售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所依據的假設不具有現實性
銷售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隱含的兩個假設是:(1)預算編制者具有強烈追求無限利潤的動機———其唯一限制是銷售;(2)銷售與利潤的增減變化具有一致性(于增彪,2002)。現代公司制度下的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委托契約、公司利潤內涵都內生地決定了這兩個假設都沒有存在的現實土壤。
現代公司制的主要特征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雙方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所有者關心的是投資的回報,而經營者則關心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如報酬、社會薪金、隱利等),一旦兩者發生沖突,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理性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就有可能發生。在預算編制上,公司所有者處于直接生產經營之外,經營者編制預算并執行;所有者當然追求利潤,而經營者就不一定像所有者那樣在任何情況下都去追求利潤,他往往從自身當前利益出發進行管理決策。或者不計成本和風險,片面追求銷售的增長,不正常擴大市場而導致利潤下降,甚至虧本;或者在可以開拓市場增加利潤時,極端保守,怕冒風險有損當前穩定報酬而對市場機會視而不見。可見,作為預算編制者的經營者具有強烈追求無限利潤的動機的假設是不能成立的。此外,將銷售視為利潤的唯一限制也不合理,至少利潤目標須考慮銷售與成本兩方面因素。
公司利潤的內涵內生地決定了銷售與利潤增減變化并非簡單的一致性關系。從數量上看,利潤=(銷售)收入-成本,收入的增長并不必然導致利潤的增長,須考慮對應的成本變化情況,過分追逐銷售,造成對市場的過度開發,忽視對成本的管理,會因經營風險過大而陷入困境。山東秦池酒廠通過奪得中央電視臺的廣告標王,迅速占領國內白酒市場,但2億元的廣告成本卻壓得它銷聲匿跡。從質量上看,利潤是否會帶來凈現金流量的流入是關鍵,否則,利潤增加往往成為呆賬、壞賬,造成虛假繁榮的陷阱。最后,從利潤與公司戰略關系看,需要考慮不同的戰略類型及其相關影響因素對利潤的影響,如市場競爭程度、規模經濟、政府政策等,不僅僅是銷售的問題。
(二)銷售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所反映的經營觀念的落后性
公司經營觀念經歷了產品經營和市場經營兩個階段,正處于向資產經營轉變的時期。資產經營是指把企業擁有的一切有形和無形資產通過流動、裂變、組合、集中等方式進行有效地運轉,以實現最大限度的資本增值。它強調要考慮資產的機會成本,在社會范圍內優化資產產能配置,使各生產要素及其組合市場化,達到整體資產收益最大化。銷售量決定生產數量的預算編制思路,使得公司內部在是否生產(或外包,公司產能轉移),如何生產,生產多少決策上處于被動地位,不能主動從本部門資產實際產能出發,結合公司目標利潤(或每股收益)進行成本效益考核和模擬市場核算,決定本部門資產收益最優化生產預算。
(三)銷售觀起點論的核算模式可分析的視角具有狹隘性
首先,這種預算模式與公司財務指標體系相分離,僅反映銷售及相關的計劃的執行情況,不能運用財務指標進行經常的預測、反饋、對比分析,為公司的高層管理者提供資產運營、財務狀況的及時信息,提高管理、決策質量。其次,這種預算基本上沒考慮外部信息使用者,既不能通過預算信號向外部信息使用者發出企業現時和未來價值的信息,又不能通過外部相關市場的對管理者經營的施加約束,緩解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委托治理困境。
二、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的優越性
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就是以目標每股收益或利潤水平為起點,分別編制收入預算、成本預算,進行反復平衡,直到實現目標利潤為止的預算編制模式。這種預算模式,不僅有助于提高所有者和經營者對公司計劃和控制能力,改善經營管理來影響公司股價,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而且有利于解決公司委托問題,提高信息披露的有用性。
(一)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將所有者利益與公司的經營活動結合起來,從而將預算與企業的戰略銜接起來追求利潤是公司經營的基本目的之一,公司戰略歸根結底是為了保持或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兩權分離的情況下,所有者的利潤追求不一定是管理當局的目的和方向;而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可以在目標一致的最大可能限度內保障管理當局的經營決策、對公司戰略的設計和實施符合所有者的利益。
(二)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可以強化公司各個層次的經營管理
按照杜邦分析法的思路,每股收益綜合而詳細地反映了公司的經營狀況。實際上,在杜邦分析法下給出的是投資報酬率,增加負債率就可以得到權益資本報酬率,進而得到每股收益數據;反之,從每股收益推出投資報酬率,該指標經過杜邦分析法的層層分解后,各指標所組成的體系就與公司經營的各方面息息相關,通過控制每股收益就可以控制整個公司的經營活動。通過對財務指標體系經常的預測、反饋對比分析,可及時為公司的高層管理者提供資產運營、財務狀況的反饋信息。
(三)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順應資產經營的趨勢
以每股利潤為預算的起點,內在地強調公司經營結果必須達到資產提供者最低投資報酬率(資本的社會機會成本)的要求,否則,所有者就會采取各種形式撤走資本。
(四)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有助于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委托困境
在我國,公司的財務預算由董事會編制,由股東大會批準,由總經理為首的管理當局負責執行。預算管理涉及三方主體,且三方的利益考慮和掌握的信息都不同,管理當局有更大的管理內部信息,董事會次之。如何通過預算管理降低信息不對稱,協調各方利益關系,達到企業價值最大化?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提供了通過每股收益借助市場力量的思路。每股收益是證券市場的一個基礎性的財務指標,它直接影響到上市公司的股票走勢。股票價格的變動直接反映著公司執行預算,加強經營管理的效果,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管理當局的經營行為,對其造成外在的壓力,促使其為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勤勉管理。另一方面,管理當局也有通過每股收益引致股票價格變化表明良好經營的動機,這都有助于緩解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委托困境。
(五)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有利于與財務報告體系銜接,增強信息有用性
隨著所有者對公司經營信息需求的增強,資本市場信息披露的規范,財務預算的披露問題就十分突出。在證監會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做盈利預測披露的情況下,對財務預算的信息需求不迫切;隨著監督規范僅要求在配發、增發、發行可轉債時強制披露盈利預測信息,財務預算的披露就顯得格外突出。因為監管部門要求,凡在股東大會上提及財務預算的,也必須在股東大會決議中披露,這導致只在董事會上討論財務預算成了普遍做法。我們認為,將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公開披露,可以增強財務信息的前瞻性、及時性和明細化,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為外部決策者提供更有用的會計信息。在期初編制的預算報告中的三張預算報表所提供的信息顯然有助于對公司年度經營情況進行預測,從而分析股票價格,決定是否購買或持有。在期中,將定期或適時取得的預算實際進度報告或實際的三張報表與預算比較,確認差異并予以公開披露,為實現預算提供了保障,為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了基于期初預算所做的決策的修正信息,從而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與此同時,這種預算的數據結構與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一致的,每一層次的單位或個人都對應著一定的明確數據,與其權利和責任相聯系,從而使財務報告明細化。
三、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的可行性
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在西方發達國家早已盛行,它給了決策者更大的決策空間和視角,有助于協調管理層和所有者的利益關系,促使公司經營活動與公司價值最大化相一致。在我國,一般是以銷售為預算起點,且大都不太成功。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以利潤為起點的預算模式將更有適用性。實際上,邯鋼經驗就是一種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的成功運用。邯鋼經驗可概括為“模擬市場核算,實行成本否決”,運用到推法確定目標成本,即單位產品目標成本=(市場價格-目標利潤);在市價外在確定前提下,首先確定目標利潤才可確定單位目標成本,在預算編制上實際就是一種利潤觀起點論模式。
利潤觀起點論的預算模式的基本思路是,預算編制從選擇投資報酬率、利潤水平或每股收益開始,且這種選擇由所有者與經營者分別進行,通過既定的程序協調決定,增強其可執行性。經營者依據協調后的指標計算成本總額和產品數量,拓展為包括成本預算在內的利潤預算,與現金預算、資本預算一起構成全面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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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論文摘要:財務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但財務治理并不等同于公司治理,而有其獨特的理論體系。財務治理是一種制衡機制。而財務管理是一種運行機制,二者構成了公司財務的兩個不同的方面。財務治理是對傳統財務管理理論與財務戰略理論的整合,財務戰略是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聯結的紐帶。財務控制偏重價值管理,財務治理則偏重利益調整,財務治理是廣義公司財務制度的一部分。本文就財務治理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探討。
一、財務治理界定
關于公司財務治理(Corporatefinancialgovernance),國內各學者的觀點不一,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伍中信(2001)認為,公司財務治理是一種企業財權的安排機制,通過這種財權安排機制來實現企業內部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同時還指出,企業財務治理作為企業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這種經濟利益沖突。楊淑娥(2002)認為,所謂公司財務治理,是指財權通過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不同配置,從而調整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動態制度安排。張敦力(2002)認為,財務治理是界定與協調各利益相關主體在財權流動和分割中所處地位和作用,最終實現各主體在財權上相互約束,相互制衡關系,促使企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效果的公司治理。衣龍新(2002)認為,財務治理涵義可概括為:財務治理就是基于財務資本結構等制度安排,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在強調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等機制,實現公司財務決策科學化等一系列制度、機制、行為的安排、設計和規范。林鐘高(2003)則認為,財務治理是一組聯系各利益相關主體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結構關系網絡,其根本目的在于通過這種制度安排達到利益相關主體之間權利、責任和利益的均衡,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饒曉秋(2003)認為,財務治理的實質是一種財務權限劃分,從而形成相互制衡關系的財務管理體制。從上面的定義可以看出,國內學術界對于財務治理的定義并無很大分歧,都認為財務治理是以財權合理配置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主要不同在于對財務治理主體的界定不同。筆者認為,只要涉及到財權的配置,均可歸屬于財務治理的研究之中,但是財務治理是否僅僅局限于一種“制度安排”。公司財務治理是指通過財權在企業內部的合理配置,并在各利益相關主體之間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財務約束、財務評價等機制以達到權利、責任和利益的均衡,從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行為和規范。
二、財務治理與相關概念關系辨析
(一)財務治理與公司治理財務治理是從財務的角度來研究公司治理,主要是界定與協調各利益相關主體在財權流動和分割中所處的地位和作用,公司治理主要是界定和協調各利益相關主體之間的相互關系,從某種意義上講,財務治理結構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公司治理的靈魂。財務治理總體上作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其在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方面,必然要遵循、借鑒公司治理理論。應該說公司治理理論對財務治理理論的指導是最為直接的、重要的,公司治理理論的出現是財務治理理論的產生前提,沒有公司治理理論的成熟與發展,就不可能有財務治理理論的產生、發展和成熟,而財務治理理論的不斷充實、發展也必將促進公司治理理論的不斷拓展、完善。如果用財務治理涵蓋公司治理,則夸大了財務治理的范圍和作用,限制了公司治理的范疇。公司治理除包含財務治理內容外,還包括人事、經營等方面的治理。應當說財務治理本質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部分和根本體現形式,公司治理的其他方面治理效果也最終要落實到財務利益上加以體現。如果用公司治理定義、替代財務治理,則更為偏頗,局限了財務治理內涵和外延,除從屬于一般公司治理共性外,財務治理還具有自身獨特的個性。可見,財務治理并不等同于公司治理,兩者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公司治理與財務治理的聯系:一是公司治理是財務治理的基礎,財務治理是公司治理的發展和深化。二是公司治理的模式決定財務治理的模式,財務治理的模式反作用于公司治理的模式。三是公司治理的目標影響財務治理的目標。四是公司治理和財務治理都根源于財產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的分離。五是從公司治理理論的發展角度來看,公司治理與財務治理都隨著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理論的發展而發展,其內容也逐漸由只發生在公司內部所有者、經營者以及相關權利機構之間的狹義的活動擴展到廣義的利益相關者,包括公司股東、債權人、供應商、雇員、政府和社區等。六是公司治理和財務治理不僅僅是一種靜態的管理方式,更應該是一種動態的管理活動,因而不能將公司治理和財務治理僅僅理解為一種制度安排,更應該從治理活動的動態含義來理解。公司治理與財務治理的區別主要有:一是制衡的著眼點不同。二是激勵的側重點不同。三是約束制度的側重點不同。四是機制涉及主體不同。五是保障實施主體不同。六是財務治理
比公司治理更為深化。
(二)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是基于再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而產生的,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與各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財務治理主要是對財務資源和財權的安排機制,以形成利益相關者之間財權的戰略聯盟,提高企業財務運作效率及公司治理效率。由此可見,公司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構成了公司財務的兩個不同的方面,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聯系表現在:一是兩者共同構成了完整的公司財務系統,都是公司財務報告的影響因素。二是兩者對公司的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的處理,具有內在的統一性和一貫性。如財務治理對公司財務戰略的擬定,決定了財務管理的服務與發展方向;財務管理對公司財務的全面調控,決定了財務管理中財務控制的力度和手段;財務治理對公司財務政策的選擇,決定了財務管理中具體財務制度的基調。三是財務治理決定了財務管理的框架和軌道,財務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財務管理的模式特征。如果說財務治理是從財務角度對企業內外部人與人之間利益分配的關系所做的協調和配置,那么財務管理就是這種協調和配置的應用。四是財務治理、財務管理與公司績效之間有著密切的邏輯關系。作為一種制度安排,財務治理狀況的優劣直接影響財務管理,進而對公司績效產生影響,而財務管理和公司績效又受到財務治理的根本性制約。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主要區別為:一是從公司運營角度看,財務管理是公司管理的核心,財務治理則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此,公司治理與管理的區別也就決定了兩者分別屬于不同的范疇。財務治理主要從宏觀上對財務管理中所產生的財務關系進行指導、監督、控制和制衡,保證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一種制衡機制;財務管理則是在財務治理框架下,具體進行財務運作和經營活動,基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是一種運行機制。二是財務治理從制度性層面規定了公司財務運作的基本網絡框架;而公司財務管理則著重研究在這樣的框架下如何通過科學的財務決策實現具體的財務目標,主要集中在“操作性”財務領域,具有鮮明的“技術性”特征。三是財務管理著重于對財務主體的財務行為控制,表現為上層財務主體對下層財務主體的財務行為的一種單向規制活動。財務管理的效率性主要體現為公司財務成本總額的減少,即公司凈資產值的增加;財務治理則著重于財務主體的財務權力、責任和利益的結構性安排,以及財務權力運作方式的優化,表現為財務主體之間財務行為的雙邊或多邊相互協調與控制活動。財務治理的有效性主要體現為公司各層級財務主體的財務權力總成本的降低。四是財務管理是從定量角度論證企業價值,探討企業財富是如何產生的,是財富創造的源泉和動力;而財務治理則是從定性方面研究企業價值,確保這種財富創造能夠合乎各方利益要求的一種制度安排,是企業財富創造的基礎和保障。(三)財務治理與財務戰略財務戰略是戰略理論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應用與延伸,財務戰略的本質既反映其“戰略”的共性,又揭示著其“財務”的個性。財務治理包括財務管理,財務管理包括財務戰略,財務治理是對傳統財務管理理論與財務戰略理論的整合,財務戰略是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聯結的紐帶。財務戰略的制定與執行是公司治理中一項牽涉面甚廣的工作,財務管理部門乃至財務總管或財務副總經理往往是組織而非完全獨立地承擔企業的財務管理任務,這就需要財務治理理論的指導,從制度上保證企業最高決策層有效行使最終決策權,同時其他部門也能按制度積極配合,共同實現財務戰略。任何大類意義上的財務活動,事實上都同時包含著戰略與非戰略的成分,其差異只是何者為主、何者為輔的不同而已,因此財務戰略在財務管理中,進而在財務治理中的突出作用不可小視。
篇9
【關鍵詞】 財務治理;財務管理學;財權配置;財務文化
一、界定內涵: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概念約定
近年來,我國的財務學者們從不同的研究目的出發,對財務治理的內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見解。程宏偉(2002)認為,財務治理是財務治理主體對企業財力的統治和支配,即關于企業財權的安排,它決定財務運營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所采取的財務政策;楊淑娥(2002)則把財務治理理解為通過財權在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不同配置,從而調整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動態制度安排;饒曉秋(2003)提出,財務治理的實質是一種財務權限劃分,從而形成相互制衡關系的財務管理體制;林鐘高(2003)指出,財務治理是一組聯系各利益相關主體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結構關系網絡,其根本目的在于試圖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以達到利益相關主體之間的權利、責任和利益的均衡,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以上這些有關財務治理的定義,雖然都從不同角度對財務治理的內涵進行了闡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認識偏差。他們要么從制度安排的角度將“財務治理”與“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將“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混為一談,或者只強調財權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視其他方面,因而無法全面準確地理解財務治理的內涵。
綜上所述,對于財務治理內涵的理解,筆者比較傾向于衣龍新(2005)的概括,即財務治理就是基于財務資本結構等制度安排,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在強調以股東為主導的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等機制,實現公司財務決策科學化的一系列制度、機制、行為的安排、設計和規范。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財務治理是一種制度安排,又強調了財務治理是對財權的合理配置,同時還突出了財務治理是為了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機制。
我國絕大多數財務管理學教材都認為,財務管理是利用價值形式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的管理,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與各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綜合性管理工作。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財務管理是一項管理活動,其直接對象是企業的資金運動和企業的價值。
從以上對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概念約定可以看出,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區別主要在于,財務治理是一種制衡機制,其目標是協調企業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沖突,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而財務管理則是一種運行機制,其目標在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也就是說,財務治理規定了整個企業財務運作的基本網絡框架,財務管理則是在這個既定的框架下駕馭企業財務奔向目標。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同時也存在許多共同點,那就是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理論基礎具有同源性(都以產權制度和公司治理為基礎);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對象具有同質性(都涉及到財權問題);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具有體系上的統一性(同屬財務范疇且都是企業財務報告的影響因素);財務治理決定了財務管理的框架和軌道,財務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財務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財務管理學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財務治理的考量
“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這一概念特征決定了財務管理學的研究應從財務的二重性:經濟屬性(財務活動)與社會屬性(財務關系)相結合來進行考察。但現實情況是,傳統財務管理學僅從數量層面來對財務的經濟屬性進行分析和論述,而對財務的社會屬性――財務關系的處理這一財務管理的本質問題卻一帶而過。而財務管理作為一種綜合管理,企業內部各種權利的制衡、責任的分擔以及利益的劃分,最終將以財務的形式體現。但這些問題的解決,光靠加強日常財務管理是不夠的,應注重公司各利益相關者財務權利和責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財務行為規范等財務治理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當人們過于注重研究財務管理學的具體內容時,卻忽視了一個對推進公司財務理論發展至關重要的問題,這就是從財務治理的角度把握財務管理學的特征。
從財務治理的角度來觀察,筆者認為,傳統財務管理學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業財務行為視為一種把非經濟動機排除在外的純經濟行為,較少關注制度與財務文化等社會因素對財務行為和財務效率的影響,而是把影響財務行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認同,致使制度無法納入財務行為的解析框架,對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從而使財務管理學的構建日趨保守乃至封閉。第二,沒有進行相關財務治理影響分析,因而產生對“財權配置”問題的輕視及與此相關的“內部人控制財務”,導致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對企業財務監控的弱化及其財務利益的受損,致使理論與實踐相背離。第三,以理性經濟人假設作為理論前提,必然形成對經濟屬性(財務活動)的過度關注而輕視其社會屬性(財務關系),從而加劇財務沖突和財務道德的失落。
三、財務管理學再造:基于財務治理的創新
公司財務理論構建于特定的企業假設基礎之上,企業的不同界定和企業特征的現實變遷都會對公司財務理論產生決定性影響。現有的公司財務理論構建于傳統的企業特性之上,從總體上屬于價值管理理論。誠然,企業作為系列契約的聯結現象是一個客觀事實,但我們同樣不能忽視一個更為重要的事實,即企業的本質特征并不在于這種聯結以及實現這種聯結的契約本身,而是在于形成這種聯結之后的企業財務活動以及在活動中產生的財務關系。隨著公司制企業的出現和現代企業理論對成本、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的研究,由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帶來的公司治理問題便成為當前公司財務理論的主要議題。現實表明,單純從各自的學科出發獨立研究財務管理或財務治理問題,已經不能滿足學科發展和現實經濟的需要。因此,財務管理學需要拓寬研究視野和豐富理論內涵,就必須與財務治理進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財務管理目標的重新界定與企業財權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選擇財務目標,建立和完善財務的導向機制,是保證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高效運行并實施有效對接的前提。近年來,財務管理目標的定位經過了企業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等發展階段。但就我國目前的企業組織形式主流為非上市公司、資本市場的弱勢有效、法治建設處于起步期、商業倫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結構不太完善等現實背景下,新《企業財務通則》將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界定為“企業價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其資源供給者創造財富的受托經濟責任,也是當代財務管理學教材普遍接受的觀點,具有較強的理論邏輯性和實踐有用性。但也應清醒地看到,這些過分強調股東或企業價值的財務管理目標,勢必會將非價值性的社會責任排除在財務管理目標之外。結合我國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東至上”的邏輯和利益相關者的參與權被弱化的現狀,以及企業是在復雜的、充滿競爭的關系網絡中開展經營活動的現實,筆者認為“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均衡”應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的終極目標。這一目標不僅有利于協調各利益相關者的矛盾,而且還使企業的經濟性目標和社會性目標得以有機結合,保證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企業的經濟性目標就是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是由企業的本質所決定的,因此,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并不總是與宏觀社會的要求保持絕對的一致性。于是,國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來強制企業必須履行社會責任。但是,企業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在許多場合無法完全進行硬性規定。這就需要企業的社會性目標,注重企業的社會責任,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優化,這是由企業所處的社會環境決定的。任何企業都不可能獨立于社會而存在,若過分強調企業的經濟性目標而忽視社會性目標,將會失去社會的支持,從而使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舉步維艱。特別是隨著SA8000在全球范圍的推廣和實施,企業重視社會責任、推動社會責任以及落實社會責任便有了最佳保證。這一堅持多邊主義的理財目標,是與公司財務治理的思想和目標相適應的。按照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理論,企業財權配置不能只考慮股東和經理層的利益,每個利益相關者在企業財權配置中都有權享有相應的財務權利,有不同的財務利益訴求。此外,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相機財務治理,也應在財務管理學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視制度因素在財務管理學中的地位
內生于公司財務行為的制度因素可按財務活動的關系分為財務本體性制度和財務關聯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國的財務管理學中,只是企業財務通則、公司法、稅法等財務本體性制度散見于籌資、投資、收益分配和資產重組及清算等財務活動中,而對在性質上并不是財務性的卻會對公司財務行為及利益相關者的財務網絡起約束和限制作用的財務關聯性制度(如產權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倫理道德等)閉口不談,這不僅背離現實而且還會把財務管理學引入歧途。財務管理學的再造,除繼續重視和完善財務本體性制度對公司財務行為的規范約束,還應當重視財務關聯性制度與企業財務行為之間關聯性研究,這是基于我國的基本國情所決定的。引入財務關聯性制度的研究,將有利于擺脫現有財務管理學“就財務論財務”的思維偏差,使財務管理學再造更具動態調整性和環境適應性。
(三)注重激勵和監督機制構建的研究
財務管理學如果只關注具體的資金運動而忽視在這一過程中的激勵與監督問題,勢必會導致資本運營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受損。因此,財務管理學再造就必須注重激勵和監督機制構建的研究。目前的財務管理學中在闡述企業財務活動時,本能地運用了諸如企業財務通則、公司法、會計法等財務本體性制度來約束與制衡管理者,而對于內部控制這一影響企業命運的制度安排卻沒有片言只語,這與企業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本質要求極不相稱。2008年6月28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這為企業內部控制的內容融入財務管理學再造提供了絕好的契機。公司的成本問題,僅僅靠制衡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恰當的激勵機制能夠通過委托人設計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適當的行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來,以財務治理的觀點考察薪酬對公司財務業績的敏感性漸成潮流。因此,許多學者認為,我國上市公司應采用股票期權激勵制度。但股票期權的應用是有條件的,需要有比較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健全的資本市場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的法律框架等,而這些條件我國目前并不完全具備。我們在財務管理學的再造中,對于這些問題的研究必須緊密結合中國的國情,關注中國特殊的文化和社會背景,不能掉進“國際大廚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關注財務文化對解決財務沖突和財務敗德行為的作用
目前的財務管理學較為強調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會責任和道德品質等人類的一些基本價值在現代企業理財中倍受蹂躪而變得支離破碎,企業與其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財務關系也日趨惡化,使企業無法實現全面、健康的可持續發展。財務管理學關注資本、成本、利潤等本是應有之義,但影響和決定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為也不應該忽視,因為這有利于解決財務沖突和財務敗德行為。企業財務文化是一種“內隱文化”,是企業為了實現財務目標而一貫倡導、逐步形成、不斷充實并為全體成員所自覺遵循的理財價值標準、道德規范、工作態度、行為取向和生活觀念,以及由這些因素融會、凝聚而形成的整體財務管理精神風貌。財務準則有形而財務文化無形,但財務文化對企業的影響卻無處不在。鑒于財務文化對企業競爭力所具有的原生性決定作用以及它所蘊涵的更為深刻的企業本質特征,要求人們在財務管理學再造過程中必須高度關注這一問題。財務管理學再造關于企業財務文化研究,其最終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國企業特色、與中國企業協調發展的財務文化發展戰略模式,從而更好地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實踐。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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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上市公司 財務治理 對策
一 我國上市公司財務治理存在的問題
公司財務治理是基于財務收支管理、財務剩余索取、財務監督,以及財務人員配置等結構性問題的制度安排,是現代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產物,其要求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強調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并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實現多層次財務決策科學化等一系列程序、制度和行為設計與規范。由于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時期,不少上市公司由國有企業改制發展而來,公司財務治理尚不完善,具體表現有:第一,部分上市公司“一股獨大”,缺乏多元化股權有效制衡機制。由于我國資本市場是在公有制下產生的,國家擁有高度集中的股權,是公司最大的控股股東,這容易使董事會受大股東委派的董事控制,造成董事會結構不健全、公司財務治理制衡功能失效、“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第二,國有控股公司行政干預過度。表現在分別由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等行使與國有股權密切相關的投資、經營、組織人事、利潤分配等重大決策權。第三,控股股東違規控制上市公司財務。不少上市公司與母公司僅在名義上分開,控股母公司憑借其對上市公司的控制,將上市公司的資金、利潤等轉移至控股公司或下屬企業,造成上市公司財務治理失效。第四,債權人在公司財務治理方面的積極作用未得到充分體現。第五,虛擬財務利潤,會計信息披露失真。會計信息披露是廣大利益相關者了解公司情況,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完善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滿足投資者對經營者的有效監管。第六,缺少職業經理人。第七,企業缺乏風險管理,具體表現有:一是對風險管理認識不全面,風險管理觀念淡薄,表現為重經營輕管理,導致企業風險管理基礎工作薄弱。二是風險管理程序不科學,風險責任不明確。公司權力機構間缺乏有效制衡,缺乏系統化、科學化的風險管理制度,風險管理手段簡單,制度得不到真正或有效地執行。三是缺乏風險管理統一控制標準、資源調劑和資本核算機制,導致風險信息得不到有效利用。四是缺少健全的風險管理組織機構。管理過程中監管缺失,企業風險管理過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勵或嚴格的懲罰。五是風險管理理論研究與應用相對滯后。六是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缺乏。風險管理職能得不到有效發揮,致使企業遭受經濟損失或增加風險成本。
二 完善我國公司財務治理的對策
1.清晰界定財務主體,完善股權結構
公司財務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完善公司財務治理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規范運作的首要任務。企業應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班子等治理機構,制定和完善《公司章程》及相關的工作規則,使其各司其職,建立良好的治理機制,實現財權合理配置并有效制衡。要完善公司財務治理必須清晰界定企業的財務主體。財務主體指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集團,一般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獨立的經營權和財權。要界定清晰的財務主體必須做好以下兩方面:一是政企分開。政府是整個市場經濟的管理者,它通過宏觀調控手段,按照社會福利最大化原則來推進整個經濟的平衡有序運行。二是積極推進股權主體多元化。對上市公司而言,產權改革就是合理配置股權結構的過程。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既要保證出資人到位,又要保持公司經營的獨立性;既要實現全體股東利益,又要防止控股股東的不當干預,避免“內部人控制”、大股東損害小股東利益。
2.科學配置企業財權,促進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
傳統觀點認為,公司財務治理主要是股東和經營者的內部財權配置。但隨著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公司治理理論的發展,企業被認為是一個專用性投資的資產和人員相機治理的集合,公司財務治理中的財權配置不僅僅是股東和經營者的內部財權配置,更擴展到包括所有利益相關者在內的為保證實現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的財權配置的相關治理機制。良好的相機治理機制應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出資者的財務治理。當企業出現經營危機或經理層產生侵害出資者利益的行為時,公司股東可通過監事會加以制止,通過股東會更換管理層,轉移股權或拋售股票退出企業的方式,實現財權配置與財務治理的主導作用。
第二,債權人的財務治理。債權人可對企業財務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的相機治理機制。即:事前與企業簽訂約束性條款,消除企業逆向選擇行為;事中通過中介機構等進行監督,防范經營管理的高風險行為;事后通過破產法庭及接管市場來更換管理層或進行財務和解及清算重組等監督,以確保債權人利益。
第三,政府的財務治理。政府一般通過立法等方式對公司財務行為進行監督和約束,如制定會計法規、準則及財務制度等,加強上市資格審查,增強公司信息披露,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罰等。
第四,員工的財務治理。員工可通過建立員工董事制度和廣大員工積極參與的企業文化控制機制影響財務決策權。
第五,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財務治理。其他利益相關者,如顧客、合作者和社區等的財務治理主要是通過財務監控權的市場分享體系等外部市場來實現,顧客拒絕購買公司產品,合作者中止進一步合作,社區通過法律提出環保要求等,均可以對公司財務治理和企業的發展產生影響。
3.構建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提高職業經理人管理水平
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是公司財務治理的重要內容。公司財務有效激勵的核心是使經營者對個人效用的追求轉化為對企業最大化利潤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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