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計要點范文

時間:2023-06-08 17:45:3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財務審計要點,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自營、租賃、聯營方面的關注點

(一)自營方面

商管公司自己采購和銷售的方式,審計時需要關注自營的存貨進銷存情況,并且對自營的經營情況進行分析。自營專柜的銷售人員從法律關系上,應隸屬商管公司工作人員,工薪成本應做考慮。自營專柜的水電成本,均應納入審計自營經營情況范疇。

(二)租賃方面

租賃就不需要商管公司自己采購和銷售產品,商管公司每月對其進行租金收取就可以。并且租賃的水電費,應由商管公司收取,但這部分費用只是代收,不能納入公司收入。

(三)聯營方面

商管公司聯營方式是采用比較普遍的,商管公司和商戶聯營,由商戶自己采購,商戶委托商管公司代為招聘人員進行銷售,商管公司代為管理并收取聯營扣點。這個扣點一般都有合同約定,審計時需要查看具體的約定。另外,聯營的銷售產品成本,不屬于商管公司成本范圍,銷售產品收入,只有扣點數為商管公司的收入,其他不能納入。這里的人員工資是商管公司從收入中扣減,給銷售人員,并且水電成本均還屬于商戶自己。

二、場地租賃方面的關注點

場地租賃可能會產生小金庫的現象,每次金額較小,但是次數較多。場地租賃主要指商場外的廣場和商場內的公共場地,例如外廣場的臨時帳篷展位、場內的隔斷展位、場內的長期展臺、兒童電動玩具和體重稱等,這類情況需要現場去檢查了解。對于前期已經租賃過的,建議對人員進行走訪,甚至調閱各個時間段的監控視頻以確定存在性。

已場地租賃柜臺方式,主要是存在于商場內部的公共區域,商場的公共區域閑置面積較大,并且租賃后不會對商場內部環境造成影響的部分。租賃一般是長期的,這種一般都會簽訂租賃協議,對于該部分的租賃同樣需要審計人員現場去考察,實地查看公共區域租賃有幾家,并且面積一般多大。比對協議內容,比較之間的差異,避免漏收入或租賃不合理的情況。

三、停車場收入方面的關注點

停車場收入主要是需要確定存在性,如果未有開票情況,那停車場收入就可能存在未全面納入計算。這方面的核實,可能只有依靠停車場收費系統來確定了,收費員按系統提示收費并抬桿放行,對進出車輛進行數據分析處理。審計時需要對系統進行測試,了解系統的操作原理和實際使用正確性,并對可修改系統權限人進行甄別,降低該方面的風險發生。

商管自有車輛一般在停車場是免費的,那么需要了解自有車輛的車牌號,核對系統免費信息。對于商管工作人員的車輛需要參考公司規定,確定是否免費,并做記錄。

四、廣告租賃方面的關注點

廣告租賃也是商管公司的一項重要收入,存在兩種形式的,一種為把廣告位和大屏幕直接租賃給廣告公司運營,另一種是自己擁有廣告經營許可,由商管公司自行經營。兩種方式,不論哪種均會有業務收入存在。也是商管公司財務審計中需要格外關注的方面,可能存在收入的不完整性。針對該種情況,建議查看具體的廣告租賃合同,并且現場查看廣告位和大屏幕廣告視頻,核實廣告的具體情況。另外大屏幕廣告的電費因根據廣告租賃合同的約定,確定具體屬于哪方的成本。

五、大量現金方面的關注點

商管公司存在集中收銀的情況存在,對大量庫存現金有要求,主要是為了商戶的找零使用的。每天對聯營的可能會存在收銀箱封存和現金繳納銀行的情況,需要重點關注該方面。除現金進行突擊盤點外,對于現金的記賬錄入情況建議比對具體操作流程核對和觀察,可能存在隱藏收入的情況。

現金方面除聯營、自營外,現金納入公司管理的情況。還有一類屬于商戶租賃換零錢的情況,這類情況需要進行控制,非商戶租賃不允許來換零錢。商管公司的大額現金是到當地銀行備案過的,目前大多數企業的操作方式,銀行請保安公司每天運送存款。零錢是有限額的,不得提供給非商管經營范圍的企業。另外,換零錢的窗口需要進行查看,是否符合現金管理規定,人員進出是否登記,監控視頻是否齊全,對于窗口內的現金存儲金額限制是多少,都需要審計人員進行勘察。

篇2

【關鍵詞】高校 資金安全 財務管理 創新

一、科學編制財務計劃

資金管理工作在開展之前,應充分考慮該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時效性及可行性。財務計劃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保障財務工作科學、有序和高效運行。在編制財務計劃時,須明確具體財務目標,合理選擇財務重點,注重提高財務成果的質量和水平。有效利用財務資源,發揮財務監督作用。在規劃資金管理工作的規模、性質和時間時,應準確把握財務對象的業務性質及其財務運作的信息,選取適當的專業人員,統籌協調,合理安排財務任務。財務計劃應具有指導性,明確列出法律依據、確定財務目標、制定對財務目標有重要影響的財務步驟和方法、明確財務的意義水平以及評估財務所具有的風險水平。另外,所指定的財務計劃還應當緊密結合設計工作的目標來規范工作的具體范圍、相關內容、合理安排工作起止時間、妥善組織財務小組成員及恰當分工。財務標準必須客觀,以現行法律作為基礎,并參考可比性的績效指標及國際專業標準、財務對象的業務特性及管理模式等各類元素。

資金管理工作由高校財務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報財務領導批準,并下達到具體承擔財務任務的高校財務小組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遇到重大事實,包括財務范圍受到限制及人員變化等,除特殊緊急情況外,須先經財務部門批準,才可調整財務計劃,并須記錄具體情況。財務部門管理者須審核財務目標的制定是否恰當。會計師或財務小組負責人除須審核財務目標的可行性、財務范圍和重點外,還須審核財務內容的適當性、財務步驟和方法的可操作性、重要性水平確定和財務風險評估,以及時間安排的合理性、財務工作分工的合適性。設計小組的工作人員在財務前必須對相關財務信息進行真實性與完備性的檢驗,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合理用好財務數據

高校財務人員應當按照財務實施方案來對各項的財務要點進行確定,并且在實施財務的過程中有目的性的來對各項要點與數據加以收集這些形式包括文字資料、實物資料、音頻或視頻資料、口頭資料、財務記錄等多種形式。所收集到的財務數據需要滿足下列三個特性,也即非主觀性、相關性及合規性。在進行財務工作時,財務小組有權獲得財務對象的合作,而財務對象須遵守向財務小組提供其執行職務所需的信息、文件及其他資料的義務。

財務工作人員對于資料的收集,需要關注那些能夠對財務各項事務加以證明的原始數據、財務檔案等。如果在獲取資料過程中,對于原始數據的獲取具有相當的難度,財務人員也可以將相關的文字筆錄、資料的復印件等作為財務工作的數據資料。在收集實物數據資料的過程中,應當在相應的地方將所收集資料的所有者、數量及存放相關環節的內容進行詳細記錄,而對于所收集到的音頻或視頻等電子化的財務資料,應當對于這些電子資料的制作人員、制作方式與保存運行環境進行有效的記錄。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財務人員也可將各種電子類資料進行實物資料的轉換。

如果遇到對財務目標的實現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財務要項,在現有的財務步驟與方式均難以有效實施這些要項,或者在實施之后很難獲得完備的財務資料的情況下,財務人員可以采用追加或者其他財務方法來進行處理。財務工作人員需要對各種財務資料進行綜合性的分析與鑒別,從而確定相應的財務要項能否給予所作出的財務結論以強有力的支持。而這一過程中,財務小組的主管人員也需要對財務人員的作業程序、財務數據的收集于應用等工作進行有效的管控。財務小組負責人若發現財務人員未完成或不適當使用財務工作步驟和方法,導致收集的財務數據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嚴格要求財務工作人員進行行為糾正,并進一步加強數據獲取工作。在進行財務的過程中,財務工作人員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所使用的財務數據具有較高的完備性,杜絕對各項財務資料進行藏匿與毀壞的行為發生。

三、強化內部財務審計

為有效貫徹財務審計質量監控,確保財務審計工作按既定程序有效完成,高校財務部門除了嚴格執行項目管理程序,更應建立了獨立的內部財務審計小組,對財務審計工作進行內部財務審計。內部財務審計小組必須保持其組織上和業務上的獨立性,客觀公正地進行財務審計,加強財務審計質量的監控。內部財務審計小組在資金管理工作完成后,審查財務審計風險管理、項目管理、財務審計工作及工作底稿,以報告形式進行總結、評價,并向財務審計長匯報。在完成財務審計報告后,內部財務審計小組通過檢查財務審計檔案的方式進行內部財務審計,對財務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檔案、資料等證明材料,包括:設立及執行財務審計程序的情況;執行各項財務審計準則的情況;執行監督及復核工作的情況;工作底稿與財務審計數據的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其他有關財務審計質量的事項。

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可采用三種方式:由財務審計小組與受差者磋商以決定何時及如何執行財務審計人員提出的建議;受查者自行決定采取行動;財務審計人員于財務審計工作完成后過一段時間之后,再回過頭來檢視受查者是否已采取改正行動,或管理階層和董事會愿意擔負不采取改正行動的責任。有些財務審計人員主張追蹤工作應由高校管理小組來執行。因為若由財務審計人員直接追蹤,則近于參與決策,對受查者在執行建議時,也會造成不當的壓力。決定適當的追蹤程序時,應考慮的因素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發現的重大性;改正報導的情況所需努力及成本的程度;萬一改正行動失敗時可能發生的風險;改正行動的復雜性;所涉及的期間。

參考文獻

篇3

一、民營企業內部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目標定位不準確

目前,民營企業還沒有隨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起普遍重視,很多民營企業對內部審計的目標定位不準確,企業主潛意識里認為企業只需要外部審計,即按規定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不需要進行內部審計。有些企業雖然認識到了內部審計的重要性,但是為了降低企業成本,往往不會實行內部審計。

(二)審計范圍過于狹窄

現代內部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內部財務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分別以財務活動和經營管理活動為對象。在民營企業實施內部審計的過程中,往往局限于內部財務審計而忽略經濟效益審計,以至于不能通過內部審計發現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制約企業的發展。[1]其次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局限于事后審計,事前或事中審計很少涉及,導致不能從源頭控制風險。

(三)內部審計手段落后

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一般缺乏專門的指導,內部審計手段相對落后。存在系統抽樣技術運用較少、抽取的樣本缺乏代表性和科學依據等問題,導致無法有效控制審計風險。一些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依舊使用傳統手工查賬的方式,審計難度大、準確性差、效率低,影響了內部審計的質量。

(四)審計人員配備不足,素質不高

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很多來自財會部門,專業知識結構不合理,又缺乏專業的培訓,很多審計人員還停留在以財務審計為主的初級審計階段,無法適應新的審計內容和項目,導致無法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一些民營企業內部審計人員配備也不足,如娃哈哈集團2012年營業收入、利稅等數據龐大,但僅僅配置了七名審計人員,且都是財務出身。

(五)審計程序操作不規范

由于缺乏明確的規定,民企的內部審計機構的隸屬模式和操作程序不是很規范,阻礙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展開,導致企業實施內部審計的初衷難以實現,審計人員在工作時存在不規范、方法不合適和態度隨意等現象。

(六)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

民營企業的特性決定了企業管理的高度扁平化,企業所有權歸少數人或家族所有,股權高度集中,職業經理人在民營企業中很難發揮作用。民營企業業主是企業的所有者又是企業的經營者,企業的決策通常是由業主決定,導致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且業主審計顧率較多,會影響審計事實的真實反映。

二、民營企業實施內部審計的要點

民營企業內部審計過程中存在很多的問題,導致問題存在的原因很多,如企業主對內部審計缺乏正確認識、審計人員的素質低等,民營企業要想實施好內部審計,企業內部尤其治理層應高度重視審計工作環境、人員素質、工作內容等要點,具體內容如下:

(一)企業主要正確認識并加強內部審計建設

要加強內部審計,企業主要正確認識內部審計,明確內部審計的性質和定位,并采取措施加強內部審計建設。內部審計工作是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實現企業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企業主應當給予高速重視,并加強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化建設,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降低家族管理模式對內部審計工作造成的不利影響。內部審計部門也要不斷向企業主報告審計情況,盡可能得到企業主的支持和理解。

(二)促進民營企業產權結構多元化

我國民營企業的所有權掌握在少數人或家族手中,產權結構單一、封閉,這會破壞民企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因此要促進民營企業結構多元化。首先可通過發行新股和產權調換等方式增加企業的投資者,或者將產權在家庭成員內部進行分散。[2]其次可引入股票期權激勵制度,把人力資本納入企業產權結構中,既能分散產權,又能使企業形成良性競爭。還可以在企業設立獨立董事,促進產權結構多元化,可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脫離家庭企業的全權控制,促進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發展。

(三)改進內部審計的方法和方式

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普及和應用水平的提高,民營企業應當中唉企業內部建立一個功能完善的信息化審計系統和審計操作平臺,國內常見的審計軟件有普審計管理平臺、審計之星、企審通等,也可以在已投入使用的ERP軟件中開發審計查詢功能,高效監控和評價企業內部的財務信息系統及會計工作,及時了解企業的資產流向情況。改變傳統以傳統手工作業為主、計算機為輔的審計模式,提高企業審計監督和評價的能力。

(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

民營企業要根據企業自身所處的發展階段、企業業務領域和內部審計發展需要等選擇內部審計人員,建立選拔機制和培養機制。現代審計對審計工作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企業要拓寬審計人才的選拔渠道,注重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審計人員的專業構成要多元化,除了具備傳統會計和審計知識的人才外,還要適當增加一些經濟和法律專業的人才,以改善內部審計隊伍知識結構。

(五)拓寬內部審計的范圍和領域

民營企業要促進以檢查和評價為主要內容的內部財務審計轉變為以改善企業運行狀況和推動改革委主要內容的管理審計。[3]企業的審計部門要發現并解決問題,站在管理控制的角度不斷完善企業內部審計,積極推動企業內部控制、機構改革、風險管理和業務創新等工作。企業可以選擇規模較小、涉及面較窄、操作較容易進行管理審計試點,在實踐的過程中逐漸完善和創新,拓寬內部審計的領域和范圍,可開展任期管理責任審計評價。

篇4

一、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重要意義與必要性

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人們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越來越大。在發達國家,每年都要拿出超過國民生產總值1.5%以上的資金作為環境保護的投入。在我國,用于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也逐年增加,20__-20__年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分別為1106.6億元、1367.2億元、1627.7億元、1909.8億元、2388.0億元、2566.0億元,占當年gdp的比重分別為1.01%、1.14%、1.20%、1.19%、1.30%、1.22%。然而,環境問題并沒有隨著人們的重視及越來越大的投入而得到顯著改善,一系列的環境問題仍然令人觸目驚心。這說明,環境問題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必須展開全面系統的環境管理,其中,環境績效審計是一個重要環節。

我國的環境審計大多局限于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績效審計相對很少,這與國際環境審計的發展是相脫節的。劉家義審計長曾在計算機國際審計研討會上指出:“今后我國的績效審計將沿著公共資源使用效能和環境資源效益兩條線有重點地進行。”因此,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理論與實務研究更具現實意義。

1、開展環境績效審計順應了社會公眾的需求。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注重環境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呼聲日益高漲。環境問題的外部經濟性危害了社會公眾的利益,政府作為社會公眾人必然要履行相應的職責,環境管理構成了政府公共受托責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保護和改善環境成為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并且廣泛開展環境審計(包括環境績效審計),能夠拓寬審計領域,促進現代審計向更廣闊領域和更高層次發展。

2、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是完善環境管理的需要。環境問題的解決,需要采取科技的、社會的、經濟的、行政的綜合方法和措施,從其與社會發展的聯系中全面著力,這就要開展全面系統的環境管理,而環境審計是環境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環境管理的進一步完善,必然要求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研究,以便充分發揮環境績效審計的作用。

3、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是提高環保工作效率的需要。面對仍然嚴峻的環境形勢,增大環保投入只是一方面,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和環境政策的適當性更是政府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而開展環境績效審計則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途徑。然而,由于環境審計發展時間不長,人們對這一領域的認識還很模糊,對于作為環境審計重要內容和發展方向的環境績效審計更是缺乏了解,因此,開展對環境績效審計的研究工作很有必要。

4、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研究是更好地進行審計實踐的需要。長期以來,對環境績效審計的研究工作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無論是研究的廣度還是深度,都還遠遠落后于指導審計實踐的需要。審計工作者在進行有關環境的績效審計實踐時,很多時候是摸著石頭過河,缺少應有的理論指導。所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審計實踐經驗,在現有理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大力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研究,可以更好地滿足審計實踐的需要。

5、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研究是發展審計理論的需要。隨著環境問題的出現,特別是環境管理的需要,受托經濟責任迅速擴展到環境領域,形成受托環境責任,而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為了確保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的有效運行,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可見,環境績效審計是隨著受托經濟責任的擴展而形成的審計新領域,并且積極加強該領域的系統化和深入化研究工作,是完善現有審計理論,發展新審計理論的一個重要思路。

二、環境績效審計的基本理論研究

㈠、環境績效審計的定義和要點

按照受托責任觀對審計的理解思路,我們將環境績效審計定義為:環境績效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或民間審計組織執行的,對受托環境績效責任承擔者履行其職責的情況進行綜合系統地審查、分析,并對照一定的標準評定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的履行現狀和潛力,提出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建議,促進其更全面有效地履行受托環境績效責任、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的一種特殊的審計控制。

根據這一環境績效審計的定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1、環境績效審計的本質是一種控制,是保證受托環境績效責任全面有效履行的一種特殊的控制機制。

2、環境績效審計的主體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民間審計組織三類。非審計機構或非審計人員所進行的審查或經濟分析活動,即使其審查的目的、內容、方法、等和環境績效審計相似,也不能認為是環境績效審計。

3、環境績效審計的對象:從本質上講是受托環境績效責任。審計的本質對象是受托經濟責任,受托經濟責任在環境領域的擴展推動環境績效審計等新型審計的形成,因此,環境績效審計的本質對象就是受托環境績效責任。

4、環境績效審計的本質目的是保證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提高環境管理績效。環境審計是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環境績效審計的主要作用就是完善環境管理,提高環境管理的績效。

5、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建設性審計。環境績效審計使環境審計從公證性、防護性發展到建設性,它綜合系統地審查分析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的履行現狀和潛力,提出建議性的審計意見,使審計人員成為了被審計者的良師益友。這是環境績效審計得以快速發展的一個原因,這對審計人員提出了的更高的要求。

㈡、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

總的說來,由國家審計機關進行的環境績效審計屬宏觀層次,主要對政府制訂的環境政策執行效果進行評價,看環境政策是否促進了環境和生態的改善,審查環境項目的實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環境污染,調查環保專項資金的投入使用情況,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標等。政府環境績效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政府環境政策的績效審計。該審計主要是對政府制訂的環境政策,包括對環境經濟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進行評價,評價時只需考慮政策的執行情況及效果,而非過多針對政策本身。對政府環境政策的績效進行評價,應遵循兩條原則:一是環境政策的實施能否達到預期目標;二是在達到目標的前提下,政策的實施費用能否最小。

2、政府環境保護資金的績效審計。該審計主要是對其撥付使用情況和效果的監督,具體應審查:各級 財政及主管部門是否及時將環保資金撥付給使用單位,有無少撥、不撥,或延遲撥付的現象;撥付后,使用單位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并對此后的環境效益進行評價,分析環保資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發揮了應有作用。

3、政府環境項目的效益審計。實施該項審計首先要了解項目本身,如果項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區、階段實施,還要了解項目分解情況。在了解項目之后,還應清楚其目標,在審計能力有限時,應以是否實現目標為重點:如未實現目標,則審查其原因;如達到目標,則審查成本是否超過預算,從而實現使用最少成本取得最大的項目效益。

三、環境績效審計的應用理論研究

㈠、環境績效審計的準則

1、環境績效審計準則的含義

審計標準對任何審計活動都很重要,沒有審計標準,審計活動就無法進行,環境績效審計也不例外,環境績效審計的標準就是環境績效審計準則,它既是環境績效審計原則的具體化,又是相關實踐經驗的理論化;它既是指導和保證開展環境績效審計實務的具體標準和規范,也是對環境績效審計主體自身素質和工作質量的要求和保障。因此,環境績效審計準則可以簡單定義為:環境績效審計準則是由權威機構制定或認可的,用以明確環境績效審計主體資格、指導環境績效審計人員工作和評價其工作質量的專業規范。

2、環境績效審計準則在審計準則體系中的定位

現有的審計準則體系已發展到較為完備的程度,《審計法》、《獨立審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常規審計提供了較為完善的規范。尤其是獨立審計,形成了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實務公告及執業規范指南在內的一整套準則體系,為審計實踐提供了有力保證。從環境績效審計與環境審計、環境審計與常規審計的關系來看,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審計的一部分,而環境審計作為傳統審計的新領域,仍然是審計的一個分支。所以,環境審計準則應放置于常規審計準則之下,作為一個實務公告來處理,而環境績效審計準則是環境審計準則的重要組成部分。

3、環境績效審計準則的內容

環境績效審計準則作為環境審計實務公告的一部分,應具體規定環境績效審計特有的一些內容,而環境績效審計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審計實施過程和審計報告過程中,所以環境績效審計準則主要應對環境績效審計的實施過程和報告過程進行規范。

環境績效審計準則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以下五個因素:

⑴、審計計劃。與常規審計工作相比,環境績效審計工作更具復雜性,因而在環境績效審計準則中規范審計計劃,能為計劃的制定提供標準和指南。在環境績效審計計劃中,要重點考慮審計標準的選用問題,特別是對環境績效的計量方法,盡可能選用被審單位能接受的審計標準,以便降低審計風險。

⑵、內部控制評價。環境績效審計的內控制度,是指被審單位對環境管理績效有影響的各種理念、制度和程序。環境管理的績效受多種可控或不可控因素影響,在研評被審單位的內控時,要仔細分析各項關鍵內控制度對哪些環境績效影響因素產生了作用,其作用的大小如何等情況,進而確定環境績效審計的重點和程序。

⑶、審計證據及其獲取。環境績效審計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它著眼于對環境績效改善的建設性,因此在環境績效審計中,審計證據不僅應具有充分性和適當性,以適用于常規審計的取證程序,而且需要對原有程序的內涵加以豐富,并相應增加其他程序。所以,如何充分規范合理地利用分析性程序獲取證據將構成環境績效審計準則不可缺少的內容。

⑷、重要性與審計風險。在環境績效審計中,環境問題的復雜性無疑又加大了審計風險。同時,審計風險評估和重要性水平是密切聯系的,為使審計人員合理運用重要性和審計風險概念,應在環境績效審計準則中加以規范,尤其要使審計人員特別關注由環境問題所帶來的風險。

⑸、審計意見及其表達。環境績效審計報告是環境績效審計意見的載體,環境績效審計意見的表達應具公允性,包括環境績效審計意見本身的公允,也包括公允地表達了環境績效審計意見。在環境績效審計準則中對審計報告進行規范時,還應注意不應規定的過細過死,要鼓勵多給審計一些靈活處理的空間,充分發揮環境績效審計的作用,以適應因環境績效的表現形式及相應的評價標準和審計程序的多種多樣。

㈡、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的特殊性

環境績效審計雖具有績效審計的共性,可運用績效審計的一般方法,但環境績效審計畢竟是一個特殊的領域,在應用績效審計的一般方法是也有自己的一些特殊性。這些特殊性包括:

1、環境績效的范圍廣。“環境績效”是一個較寬泛的概念,一般是指進行資源開發與利用、環境保護與治理所取得的有形與無形收益,既包括經濟效益、環境效益,也包括社會效益。所以,在評價環境績效時,范圍的界定就應該盡量的寬廣一些,以便將所有的環境績效都包括進來。例如,對一個防護林工程說,環境績效既包括木材提供、農田增產等經濟效益,也包括空氣優化、水上保持等環境效益,還應該包括人們因環境的改善對生活滿意程度的提高。這些效益的顯現都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2、環境績效的評價困難。盡管許多與環境有關的問題可采用績效審計的方式方法收集證據,但畢竟相當一些的環境問題不僅涉及范圍廣,而且因為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從而造成評價困難。例如空氣質量等級的提高,人們身體健康狀況的改善等,不能以貨幣衡量而只能采用某種技術的或實物的計量手段去衡量,甚至于有些情況下連任何量化都不易做到。加之對環境績效而言,內在的因果關系特別復雜,很難分析,例如人們健康狀況的改善,既可能源于空氣質量的改善,也可能由于體育活動的開展。因此,運用非貨幣和定性方法,仔細地分析環境績效的內在因果關系,恰當地進行評價,是環境績效審計的關鍵環節。

3、審計方法的選擇風險大。環境績效審計是一個新領域,審計方法的選用,還沒有統一的標準。然而,審計方法的選用對審計結果卻有重要的影響,不同的審計方法可能會導致審計結果的重大差異,所以,在選擇審計方法時,存在巨大的風險。為了降低審計風險,減少在審計方法選用上可能存在的爭議,在選用審計方法時,要多與被審計單位進行協調與溝通,盡量達成一致,以體現環境績效審計建設性的特點。

㈢、環境績效審計報告的特點

1、報告的內容是綜合性的。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以考核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管理活動為對象的綜合性審計。一方面,包括環境資金流轉的管理活動,保證環境資金得以高效使用;另一方面,由于影響環境管理績效審計因素是多種多樣的,所以還包括非環境資金的環境管理活動,如環境規劃、政策的制定執行情況等。

2、尚未形成一套規范的寫法,反映的內容也各不相同。環境績效審計是一個新領域,審計報告的格式和內容缺乏統一的規范,需要進一 步研究和規范,以形成審計部門和審計報告使用者均接受的報告格式。

3、審計報告更側重于建設性。審計報告通常包括成績、問題、評價和建議等內容。審計人員在對環境績效進行評價的同時,更注重對提高環境績效提出必要的建議,以幫助被審計單位改善工作,是環境績效審計報告更具有建設性。

4、審計結論的強制程度較低。由于環境績效審計著眼于經濟、效率和效果等方面,評價標準也較為靈活,加之影響環境績效的因素很多,因此環境績效審計一般不作出決定,審計人員通常以討論、說服的語言來發表意見、提出審計建議和各種可供選擇的方案,供被審計單位和主管部門采納。

四、與環境績效審計相關的其他問題研究

㈠、環境績效審計在環境審計中的地位

1、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

環境審計包括財務審計、合規性審計和績效審計三部分。環境財務審計側重于審查財務報表或環境報告中披露的環境信息的公允性和可靠性,環境合規性審計側重于檢查國內外各種環境法規制度的遵守情況,而環境績效審計則側重于考察和分析各種環境管理活動的績效狀況,提出改進環境管理績效的建設性意見。可見,環境財務審計、環境合規性審計和環境績效審計從不同的側面執行著環境審計的監督、鑒證和評價職能,組成了完整的環境審計。

2、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審計的難點

一方面,環境績效審計是以環境財務審計和環境合規性審計為基礎的,只有在保證了環境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和環境管理活動的合法性的基礎上才有必要、有可能探討環境管理的績效問題;另一方面,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建設性的審計,它旨在分析評價影響環境管理績效的各種因素,幫助環境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提高環境管理的績效,因此,審計人員只有擁有了豐富的環境管理專業知識,才能勝任環境績效審計工作。或許正是因為環境績效審計的這種困難性,環境績效審計的發展才相對于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顯得較為緩慢。

3、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審計的發展方向

面對這樣嚴峻的環境形勢,除了繼續增加對環保的投入外,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環境政策的適當性就成為政府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而開展環境績效審計則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方法之一。由此可見,環境績效審計正逐步成為政府環境審計的發展重點和發展方向。

㈡、當前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障礙及對策

1、對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必要性認識不足。目前,加強環境管理的重要性己經得到共識,但對于如何加強環境管理以及環境審計在環境管理中的作用等問題,認識的普遍不夠深入。一般認為,要搞好環境管理,只要增加環境投入和嚴格執行現有法規就行了。對于環境審計在環境管理中的作用,認為主要是保證環境資金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對于開展環境績效審計,認為沒有必要或必要性不大。在這種認識的指導下,環境績效審計處于一片空白的狀態就不足為奇了。因此,要推進環境績效審計,首要的任務是提高人們的認識水平,讓環境績效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得到普遍認同。

2、環境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發展不充分。環境績效審計是一種高層次的綜合性審計,它需要以環境財務審計和環境合規性審計為基礎。目前,在我國的環境管理中,環境信息弄虛作假,甚至違法亂紀的現象層出不窮,這說明我國的環境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做得還很不夠,需要大力加強。在環境財務信息不真實和環境管理時常違規的條件下,開展環境績效審計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大力開展環境財務審計和環境合規性審計,保證環境信息的真實性和環境工作的規范性,是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的必要前提。

篇5

(2006年1月10日)

月  份工作要點

一月1、認真搞好年終報帳、結帳及收益分配、財務資產年報工作;2、搞好三村聯創的統計上報工作;3、抓好秋季壓欠及泄水河工程款的籌收工作;4、抓好農經外欠資金的清收工作;5、多方籌集資金,搞農經年終分配工作;6、搞好農村條線及農經條線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月1、抓好農村財務的建新帳工作;2、抓好村級財務報結帳工作3、搞好農村財務的民主理財工作,明確對張居、臺許、左堡、虹橋等4個村的重點審計;4、集中農經人員對全鎮19個村居現金庫存的盤查,重點對農民歷年稅費尾欠未進入內部往來帳的村實行全面核實;5、抓好村欠鎮稅費帳務的對接換據工作;6、制定2006年農經線年度崗位責任制,形成考核細則;7、制定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各項辦公經費的報支標準、報支手續、審核規定;8、搞好三村聯創材料整理和上報工作,同時加強對曹壩村爭創小康示范村的全面調查。

三月1、布置各村搞好2006年農民負擔方案的面積、人口、勞動力核實工作;2、搞好農村財務的電算錄入工作;3、抓好農村財務公開公示工作;4、組織對各村財務清理和公開公示工作的檢查驗收;5、搞好農民負擔方案的預算,做好層層審批工作;6、集中搞好方案的計算機歸戶操作;7、抓好農經外欠資金的清收分工,落實各人的年度清收目標任務。8、籌集資金抓好單位職工第一季度的分配工作。

四月1、搞好村級財務一季度報結帳工作;2、抓好農民負擔歸戶方案的到戶蓋章確認工作;3、繼續搞好重點村的財務審計工作,形成審計專題報告,上報縣農工辦;4、組織各村專職人員進行負擔監督卡的集中填寫工作;5、搞好各村全年財務收支計劃編制工作;6、配合抓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資金的籌收及管理工作。

五月1、抓好農民負擔監督卡的到戶發放工作;2、搞好農民負擔方案的公開公示;3、進行農民負擔工作的專項檢查;4、搞好全鎮統籌規費的測算工作,擬定對村級夏季規費收取及上交的考核獎勵意見;5、加強對各村現金庫存的盤查。

六月1、集中全力抓好農村規費的清收,重點抓好鎮統籌款的收繳工作;2、明確專人搞好夏季清收工作進度的統計;3、抓好農經村帳鎮代管資金的收取工作。

七月1、搞好村級財務二季度報結記帳工作;2、全面核實村級農民歷年上交尾欠情況;3、抓好村級各類專業承包合同的收集整理工作,建全合同管理臺帳;4、根據各村上半年財務收支情況,形成與計劃收支對照表,并及時報各村負責人;5、配合農村條線搞好上半縣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6、組織資金,搞好站內第二季度的分配工作。

八月1、搞好農村土地調查,建立農民承包面積檔案;2、配合財政部門搞好水稻直補資金面積的核實工作,并搞好到戶發放;3、抓好農村財務電腦記帳工作。

九月1、搞好秋季壓欠的各項資料準備工作;2、搞好村級財務二季度報結記帳工作;3、突擊10天組織站內人員進行外欠資金的清收工作。

十月1、認真組織資金,搞好站內第三季度的分配工作;2、組織站內人員繼續進行外欠資金的清收工作;3、抓好農村秋季壓欠工作。

十一月1、繼續抓好農村秋季壓欠工作;2、繼續組織站內人員繼續進行外欠資金的清收工作;3、搞好小康示范村創建調查工作;4、抓好農村財務電腦記帳工作;5、抓好農村財務公開公示工作;6、組織農經線進行村級債務、債權的調查核實工作。

十二月1、搞好年終財務報結記帳工作;2、搞好農村收益分配及財務資產年報工作;3、繼續抓好農村秋季壓欠工作;4、繼續組織站內人員繼續進行外欠資金的清收工作;5、配合農村線搞好縣全年條線考核的各項指標數據的搜集統計工作;6、抓好三村聯創工作的指標調查、資料整理、匯總及上報等工作;7、做好單位年終分配資金的籌借工作;8、搞好全年單位工作總結并擬定來年工作計劃。

篇6

瑞典全稱瑞典國(Kingdom of the Sweden)。是北歐的經濟強國。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其經濟均未遭受太大損失。二戰后,瑞典經濟增長速度一直不穩定,40年代未,60年代和80年代屬于經濟增長相對較快的時期,50年代、70年代經濟增長緩慢。進入90年代,瑞典經濟保持了一定的增長,1997年其國民生產總值實際增長率為1.8%。瑞士是世界上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較高的國家,1997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25932美元,居第十位。

瑞典的經濟是一種混合經濟。國有在公用事業、運輸和工礦業中均占有較大的比重。瑞典是西方國家中福利水平最高的國家之一,由于社會福利的不斷擴大,即使政府財政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越來越大。

瑞典是實行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國王是國家之首。其政府組織形式采取議會內閣制,議會是最高立法機關,其議員通過競選產生。議會的主要職責是:制定,決定稅收和公共資金的使用,監督政府行為和國家行政。內閣是行政機關,由首相和若干內閣大臣組成,首相由議會提名,經議會批準后任命。內閣由議會委托管理國家,并對議會負責。全國設立平行的且相互獨立的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兩大系統,均屬司法機關。

二、 瑞典政府審計的起源和

早在1539年,瑞典就成立了皇家審計廳,負責皇家的財政及審計與控制工作。以后瑞典政府審計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革,直到1920年,瑞典成立了中央政府的審計機構,后經改組稱為瑞典國家審計局,一直延用至今。瑞典國家審計局負責國家審計工作,同時負責政府和政府管理工作。進入20世紀,瑞典向福利國家邁進,國家直接干預人們的日常生活,例如,、衛生、醫療、老年保險等。在這個過程中,政府一方面增加稅收,一方面擴大支出,因此瑞典國家審計到80年代的工作重點一直放在對政府各項撥款與支出的審計上,以保證政府福利國家目標的實現。

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是瑞典國家審計發展的重要時期,標志有兩個:一是了《瑞典國家審計局法》,使國家審計有了法律依據,同時也有了審計行為的基本規范。二是開始發展績效審計。60年代,國家審計組織就已經開始實施績效審計,到80年代,績效審計已成為國家審計普遍實施的主要之一。

三、 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

(一) 政府審計機構

瑞典的政府審計是由下列人員和部門來進行的。

1. 議會審計師

議會審計師由國會從國會議員中選出,每年選舉12人,任期一年。國會審計師負責對國會和內閣各部的審計工作,其常設機構是秘書處,成員為國會審計師的助手。

2. 國家審計局

國家審計局是政府所屬機構,向政府負責并報告工作,它不負責內閣審計,只對政府下屬機構進行審計。國家審計局除進行審計工作外,還從事政府會計管理工作。因此,它不但具有監督機關的性質,還具有管理機構的某些特點。

3. 地方審計機關

瑞典地方審計機關與國家審計局在各自政府級別中的地位和隸屬關系不同。國家審計局是中央政府行政部門的組成部分,而地方政府審計機關則獨立于地方政府行政部門,直接受地方立法部門負責并向其報告工作。瑞典地方審計機關分兩個層次,一是省級,二是市級。兩級地方審計機關負責對各自政府行政部門的財政及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瑞典國家審計局與兩級地方審計機關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適用于國家審計局審計的法律是《瑞典國家審計局法》,而適用于地方兩級審計機關的法律是《地方政府審計:指導原則》,前者由議會制定,后者由地方議會制定。

(二)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機構設置

瑞典政府審計活動主要由瑞典國家審計局來進行,故本文以下涉及瑞典政府審計的內容均以國家審計局為背景。

瑞典國家審計局是瑞典國家最高審計機關,也是政府會計的管理機關。它從屬于內閣,向內閣負責并報告工作。

國家審計局的領導機構是領導委員會,成員包括:審計長(領導委員會主席)、瑞典政府開發部部長(領導委員會副主席)和其他不少于6名的成員。領導委員會的所有成員均由政府任命。審計長任期6年,可無限延期。其他委員會任期4年。

領導委員會有權決定下列:

1. 國家審計局工作范圍內有關計劃與執行等重大事項。

2. 有關立法的重大事項。

3. 有關的重要組織事務、內部工作方式或工作制度。

4. 國家審計局向國會提出預算申請和其他重要問題。

5. 職員的健康檢查、懲處(包括開除)、起訴、外遷及離職等事宜。

6. 由審計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審計局設有五個處,分別是秘書處、行政管理處、財務管理和處、財務審計處、績效審計處,各處下設若干個部門,此外,政府設立一個委托審計局代管的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會主席由審計長兼任,另有一名政府部長。其他成員由政府任命。通常若干名國會議員為咨詢委員,以便國會更好地了解國家審計局的工作情況。

瑞典政府審計在機構設置上有下述特點:

1. 議會和政府分別設主審計人員和審計機構,且分別有各自的工作范圍。這一做法無論是與“立法模式”的英、美等國,還是與“司法模式”和“獨立模式”的法國、西班牙、德國、日本等均差異較大。當然這與瑞典審計局的地位有關。

2. 建立了獨特的“行政模式”的政府審計制度。瑞典的這一模式與前述提到的美、英、法、西班牙、德、日等國均存在較大的差異,它們的最高政府審計機構或者獨立于議會,或者隸屬于議會,但都獨立于政府,瑞典的國家審計局則是一個純粹的內閣機構。因而,其地位相對較低,其審計的獨立性亦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

3. 采用集體領導的方式。與美、英、加拿大等國不同,瑞典國家審計局不是采用個人領導,而是采用集體領導,其最高領導機構是領導委員會。瑞典的這一做法與日本會計檢查院相同。

4. 按業務設置審計部門。瑞典按照審計的業務內容設置了財務審計處和績效審計處,這種機構設置,與前所述及的美、英、加、日等國大相徑庭,它們的內部機構都是按行業或部門設置的。瑞典國家審計局的這一做法,易于按審計類型實施審計,易于審計人員掌握某類審計的,從而更有效、深入地開展審計。但也存在著明顯的缺陷:(1)不利于對被審單位進行系統的審計;(2)容易浪費審計資源;(3)不利于全面培養審計人員。

(三) 人員配備

瑞典國家審計局除設審計長外,還設副審計長一人、審計長助理若干人,處長5人,其他審計、會計及辦公人員300余人,大部分從事審計工作。從絕對數來看瑞典審計局的工作人員并不算多,但就相對數而言,瑞典則是審計人員比較多的國家。

進行審計人員培訓是瑞典國家審計局的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其工作人員一般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良好培訓,但培訓時間較短。

四、 工作職責與審計范圍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審計職責是《瑞典國家審計局法》賦予的。瑞典國家審計局有以下三方面職責:

1. 會計管理方面

(1) 開發政府部門計劃管理、會議管理的方法,并確定相應的管理標準。

(2) 確保政府會計制度的有效性。

(3) 為政府會計頒布規章制度。

(4) 管理中央政府公共會計,審定會計報表和預算報告。

(5) 檢查中央政府在瑞典銀行中的帳戶。

(6) 進行財務統計。

2. 預測管理方面

(1) 預測下一財政年度國家收入,用于編制國家預算。

(2) 預測本財政年度國家支出情況,預測經修訂的下一財政年度國家收入情況,用于補充國家預算。

(3) 向政府和國會審計師提交年度報告。

(4) 向政府提交國家決算及帳目摘要。

3. 審計方面

(1) 檢查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工作。

(2) 檢查接受國家資助的單位對資助金的使用情況。

(3) 檢查中央政府行政管理的費用情況。

(4) 檢查中央政府采購部門的采購活動。

(5) 監督政府經辦機構內部審計活動。

(6) 監督中央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內部審計活動。

(7) 監督其他政府機構行使頒布重要規章條例權力的情況。

4. 國家審計局在審計、會計和有關方面幫助中央政府培訓有關人員。

從瑞典國家審計局的職責范圍可以看出,它和美國的總署和英國的國家審計署一樣同時肩負審計職責和其他職責的國家,但瑞典國家審計局的其他職責無論是從廣度和深度都是英、美所望塵莫及的,它不僅進行會計管理,而且參加預算管理。這雖不能說是絕無僅有,但也是鳳毛麟角。一般而言,審計部門是有多種職責,不免要分散精力,甚至相互干擾,但瑞典的立法者們對此卻有著獨到的見解,他們認為,會計和內部控制所采用的標準是提高財務質量的先決條件,正因如此,他們才把會計管理和預算管理的部分職責劃歸了國家審計局。

從審計來看,長期以來瑞典國家審計局主要開展財務審計,自60年代以來,績效審計日益受到重視,80年代以來,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比翼齊飛,共同構成瑞典國家審計局審計工作的主旋律。瑞典審計局與美、英、澳、日等國一道共同推動世界范圍內政府績效審計的。

五、 績效審計

瑞典中央和地方審計機構都開展績效審計,其家審計局開展績效審計已有20多年的。80年代以來,瑞典的績效審計成果顯著并積累了豐富經驗,已經成為一種比較規范的審計方式。隨著規定的日益完善和績效審計的日趨成熟,績效審計在瑞典已經取得了與財務審計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國家審計局的工作中,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財政管理已形成了三分天下的局面。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績效審計主要包括兩個階段,調查階段和深入調查階段。

1. 調查階段

在調查階段,審計師的主要任務是找出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從而形成自己對以下問題的看法:

(1) 被審計單位的活動目標是什么?是否有與目標相適應的業務活動。

(2) 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中是否存在問題或薄弱環節。

(3) 被審計單位有無建立保證業務活動正常進行的管理制度。

為此,在這一階段,審計師主要做以下三項工作:

(1) 目標。在作目標分析時,審計師要評價被審計單位是否了解領會了議會或政府為其業務活動規定的目標,被審計單位業務活動方向是否與目標相一致;業務活動進展中環境變化因素對達到規定目標的;工作結果是否達到了規定的目標。

(2) 業務活動分析。業務活動是指資源通過生產轉換而形成成果的過程。這里所說的生產過程即指制造產品過程,也指行政管理過程,國家審計局進行的業務活動分析主要是指行政管理過程。

對業務活動分析時,審計師要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工作效率和生產率的高低;工作或生產效果是否達到了計劃規定的目標。

(3) 管理制度分析。管理制度的分析重點是要確定被審單位的管理制度能否提供作為管理決策依據的信息和,被審單位的組織結構能否適應組織目標的實現。

在作管理制度分析時,審計師要評價被審計單位是否建立并不斷完善發展了應有的或行政管理制度;外部的各種規范對被審計單位履行職責的影響程度;被審計單位的組織結構、人事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等。

2. 深入調查階段

如果在調查階段發現了需要進一步分析的問題,審計師就要進行深入調查。否則,審計即于調查階段結束。深入調查階段的工作一般限于在調查階段就目標分析、業務活動分析和管理制度分析中發現的問題,而且在哪些方面發現問題,就深入調查分析哪些問題,而不必再重復全部事項分析。深入調查階段的工作具有下述幾種共性:①核實調查階段發現的問題。②結合效果、效益對所核實的問題做出解釋。③提出糾正或改進的建議。

近些年來,國家審計局在績效審計方面優先考慮的審計事項包括:

(1) 政府管理控制系統。

(2) 需要改進組織管理、控制管理、提高資源利用率的政府活動。

(3) 需要進一步明確作用和任務的經辦機構。

(4) 政府采購部門的工作效率。

(5) 政府部門使用電算系統的效率。

根據上述瑞典國家審計局績效審計的程序和內容可以看出,瑞典國家審計局的績效審計與英、澳、日等國家的績效審計及美國“三E”審計的內容是基本相近的,但它們有自己的側重點,主要強調業務活動的效果性、效率性和組織、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合理性。從效果性而言,比美國“三E”審計中對效果性的界定要寬,美國“三E”審計中的效果性僅據計劃項目效果,而瑞典績效審計的效果性則涵蓋了生產活動的效果性和行政管理過程的效果性。

在績效審計上,瑞典國家審計局與英、美等國的最高政府審計機關一樣,廣泛運用調查的方法,在績效審計程序上,瑞典國家審計局注重后續檢查。為了確定被審計單位是否采取了相應的改進措施,國家審計局還要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后續檢查。審計局一般要求被審計單位在6個月內向其匯報落實審計建議和采取措施的情況。如果對被審計單位的落實情況不滿意,或被審計單位對落實未有動作,審計局還可實施一個專門的落實計劃,或通知政府采取適當行動。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這一做法與英、澳、日等國的最高政府審計機關的做法相同,為充分發揮績效審計的作用提供了重要保證。

與財務審計相比,績效審計不是年度定期性檢查,不是固定在財務報表所列示的財務信息,不是運用固定、單一的方法。因此,對審查內容與方法以及何時進行審計完全由國家審計局決定。

六、 審計程序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財務審計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驟:

1. 制定審計工作計劃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審計工作計劃包括:

(1) 認真分配全部審計工作,系統地把此項工作分成若干部分,并應將審計的資產分成幾個部分,并說明當務之急應做的事項。

(2) 為每一部分訂出審計項目,為每一個審計步驟預定時間,并為全部審計項目分配審計人員以及適合的咨詢人員。

(3) 通知被審計機構內部的人員,由審計人員占用的時間、意料外的事項不列為審計程序的要點。

2. 評價內部控制

審計人員對現行的內部控制系統必須進行檢查,以便評價其可靠性和為確定其他審計程序的范圍及目的提供論據。

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可使審計人員判斷某項存在有意或無意的錯誤。在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的機構,審計人員在很大程序上可能依靠這個系統,以便保證會計記錄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并且相應地限于他檢查個別的會計事項。對內部控制系統較差的機構,審計人員必須在很大程序上進行檢查,以便對會計記錄的可靠性作出正確的判斷。

3. 評價與證明文件

審計人員的結論必須取決原始工作文書和得到的憑證。還須清楚表明該工作文書已經審計人員考查。憑證應該是充分的、相關的和確鑿的。

完整性表明,憑證必須是全面的,不必認為審計人員所作的結論已經基于這一點或代表一些事實。

相關性表明,審計人員必須把作為其結論基礎的憑證合乎邏輯地列入結論中。

確鑿性意味著,就審計人員所作結論的重要性而論,倘若憑證失去查詢的有效期,則該憑證應受批判性檢查。

4. 形成審計報告,報告審計結果

審計人員在取得充分、相關和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形成審計結論,編寫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屬于公共文件,它一般送給:

(1) 議會。

(2) 行政部門的主管部門。

(3) 行政部門的經辦機構通常是被審計單位。

(4) 新聞媒介(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財務審計程序與英、美、澳、日等國的最高政府審計機構的審計程序相比,雖然在階段劃分上存在不同,但就其基本內容而言,還是大體相同的。這些國家在審計程序上的一個明顯的特征,是都十分重視審計計劃,這對審計工作計劃實施是不可殘缺的。與作為司法模式的法國的司法性審計的審計程序相比,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表現在:法國的審計法院有裁決程序,而瑞典國家審計局則無此程序。

就審計報告的報告對象而論,瑞典有其獨特之處。美、英等“立法模式”的國家和法國西班牙等“司法模式”的國家其審計報告的報送對象是議會或國會,作為法、日等獨立模式的國家審計報告一般向議會和政府同時報送。而瑞典國家審計局除需報送議會、行政部門的主管部門之外,還同時報送被審單位,這可以說是瑞典國家審計局報送程序上的一大物色。這一做法利于被審單位及時了解國家審計部門對其的評價,以及所發現的,及就此提出的改進建議,利于被審單位及時予以改進。

七、 審計報告

瑞典是通過多種途徑促使審計報告充分發揮作用的國家之一,它象美、德、日等國一樣。注重發揮立法部門的監督和新聞媒介的輿論監督的作用。議會把國家審計局提交的審計報告有選擇地在報刊或政府公報上公布,并根據議員和公眾的反映,對被審單位的負責人或當事人進行處理。瑞典在發揮立法部門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同時,積極發揮行政監督的作用,向被審單位的主管部門報送審計報告,以加強其對被審單位的監督。另外,在績效審計家審計局利用了后續檢查程序來保證審計建議的落實,由此可見,瑞典國家審計局的審計報告雖不及法國審計法院的審計報告那樣具有司法效力,但仍具有相當的強制性。

八、 與民間審計、內部審計的關系

瑞典民間審計由皇家貿易委員會確認資格的特許師進行,也可由較低等級的注冊審計師進行,它與瑞典國家審計局之間不存在聯系,各自獨立地開展工作。

瑞典與其他西方國家一樣,在政府內部設有內部審計機構,大型公司亦開展內部審計活動。政府內部審計機構不歸國家審計機構,與國家審計局之間也沒有組織上的關系,但業務上可以協調工作。

九、 與評析

瑞典是北歐強國,上實行君主立憲制,采取“三權”分立的組織形式。由于其政治、經濟、國家及傳統等諸方因素的形成了獨特的政府審計制度模式———“行政模式”、這一模式的典型的特點是最高政府審計機構隸屬于政府,受其領導,并對其負責,與“立法模式”、“獨立模式”和“司法模式”下的政府審計機構相比,地位偏低,其活動明顯帶有政府影響的烙印。但由于瑞典國家審計局的審計對象是政府各部門的經辦機構和公共機構等,故其獨立性并不會受到太大干擾。瑞典所代表的“行政模式”的政府審計制度與“立法模式”、“司法模式”、“獨立模式”。共同構成世界政府審計制度的四大模式。前蘇聯和我國均屬于這種模式。

瑞典政府審計制度與其他國家審計制度另一個迥異之處,是它在國會設有國會審計師,負責國會和內閣各部的審計,這一設置與瑞典國家審計局的地位較低有關,并在一定程序上彌補了這一欠缺,毋庸置疑,在政府審計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瑞典國家審計局。

瑞典國家審計局在機構設置上具有兩個明顯的特點:一是重視集體領導的作用,它的最高領導機構是領導委員會:二是按業務類型放置業務部門,此法易于按業務類別開展審計工作,但不利于對某個單位系統開展審計和對審計人員的全面培養。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工作職責非常廣泛,既包括審計工作,也包括會計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如此廣泛的職責,在世界各國的政府審計機構中是極為罕見的。過寬的審計職責容易分散精力和出現工作間的相互干擾。就審計范圍而言,無論是從審計對象來說,還是從審計來看,與美國、加、澳、日等國一樣,都是屬于范圍廣泛的國家。

績效審計是瑞典國家審計局積極倡導的一種審計類型,就其內容而言與前述大部分國家的績效審計及美國的“三E”審計基本相同,但它更強調效果性、效率性審計,以及組織、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審計。從審計程序上,注重后續檢查,這對于充分發揮績效審計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保證。

瑞典國家審計局的審計程序雖與英、美、澳、加、德、日等國的審計程序基本相似,但仍有差別,主要表現在報送對象上,它除了要向議會、政府主管部門報送審計報告之外,而要向被審單位報送,這在其他國家中是極為少見的。

篇7

1.當今的世界審計處于以績效審計為中心的審計階段。

考世界審計,績效審計出現于20世紀40年代中期,于20世紀70-80年代,完成傳統財務審計向績效審計為中心的轉變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情。

在這個發展階段,財務審計仍大量存在,績效審計則越來越多。我們以幾組量化數字來說明這一變化趨勢,諸如:美國國家審計總署兩類審計比重為:績效審計占 85%以上,財務審計占10-14%;加拿大審計長公署和英國審計署,每年審計項目計劃中,績效審計大致占總審計數額的40%;而且它們和西歐一些國家審計機關還實施績效審計機構、資金、計劃單列。事實告訴人們,在21 世紀,這種發展趨勢日益增強。

2.績效審計本質乃是資金運行效益審計。

考世界主要國家和地位所實施的績效審計,其審計對象載體眾多(包括價值形態和實物形態),但究其內涵的本質,是審查預期目標與完成其目標所投入資金之間的關系,最佳投入產出關系是以最少的投入完成即定目標,或以最少的資金取得最大產出。實物形態的投入,最終仍要用貨幣衡量。績效審計的作用在于通過審計促進被審單位實現最佳投入產出關系,實現其資金運行的現實效益和潛在效益。

至今,績效審計沒有單一定義,許多國際組織和績效審計領先國家均對績效審計有著不同定義。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稱績效審計 (性、效率和效益)是現金價值審計、經營審計、管理審計的同義詞。根據該組織的審計標準,它包括:(l)審計被審單位管理活動的經濟性;(2)審計被審單位的人力、財務及其它資源的利用效率;(3)審計其業績效益,并根據預期,審計其活動的真實影響。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關于績效審計定義,詞語及標準,對各國績效審計雖沒有約束力,但具有一定影響力和指導作用。

3.績效審計成為世界審計主流的原因。

第一,西方市場經濟經過200多年的發展,已進入了一個更為現實的新。在這個新時代,市場經濟運行規則趨于完善,財務活動也日愈規范化,故此, 財務活動中的違紀違規現象也日趨減少,那么,傳統合規性財務審計減少了,因此,不斷擴大審計職能作用范圍,向績效審計延伸,成為審計自身發展的要求;第二,20世紀40年代中期,西方國家經濟處于低迷狀態,矛盾激化,因此,人們對提高公營部門資金支出效果和明確支出的經濟責任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同時,它導源于這樣一種嚴重壓力,即政府可以利用的資源越來越少,而政府所承擔的社會和經濟義務卻日趨擴大,這即是績效審計在世界范圍內興起和發展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4.績效審計發展引起審計的重大變化。

其一,審計形態呈多元化趨勢。審計領域出現了諸如:經營審計、管理審計等派生審計形態,西方審計學者把上述派生審計形態均視為績效審計的同義詞。

其二,審計職能范圍擴大了,包括經濟的、的、軍事的、文化的、社會的、生態環境的等領域,從而推動審計向縱深發展。

其三,政府審計注入了績效審計,從而增加了活力。政府審計注入績效審計內容,主要是對財政性資金使用效果的審計,比如,對有國家財政支出或資助的投資項目的資金節約度進行監督。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動態,西方審計學者認為,在政府審計史上,績效審計的實施,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催化劑,能否不失時機地選擇并接受績效審計,是衡量一個國家的政府審計是否具有活力的標志之一。這種認識與當前或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世界范圍內政府審計發展潮流是一致的。

其四,以績效審計為重要內容的內部審計得到蓬勃發展。

一是內部審計的發展,二是政府各部門內部審計的發展。三是經營審計的發展,其中,唱主角者是經營審計。當今的內部審計與管理部門更加融為一體,參與實際的解決、舞弊的發現及管理咨詢,以推動管理部門或企業改進未來的經濟效益,實現其潛在利益。

5.績效審計目標和范圍。

世界主要國家審計機關實施績效審計所確立的目標和范圍,由于國情不同而各不相同,但比較一致的是開展專題審計,其做法是對政府的各部門同一主題進行審計,諸如:采購、旅行、人力資源管理和現金管理等。通過上面專題審計,弄清被審單位所花費的公共資金是否獲得了效益。

同時,還有一些國家和地區審計機關實行對財政資金和資助資金預算支出建議的事前績效審計,比如德國聯邦審計院對政府各部所提出的支出建議進行績效審計,使績效審計的作用,在預算過程中得到發揮。

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為了指導和推動績效審計發展,對其目標和范圍有過一個規定,現抄錄如下:

目標:(1)為公營部門改善一切資源管理奠定基礎;(2)力求決策者、立法者和公眾所利用的公營部門管理成果的信息質量得到提高;(3)促使公營部門管理人員采用一定程序對績效審計提出報告;(4)確定較為適當的經濟責任。

范圍:它取決于每個最高審計機關的使命和特定環境。在決定審計范圍時, 尤其是制定的審計政策存在著某些敏感性,應對制定決策所需資料和決策目標進行和判斷。

上述規定,對世界各國績效審計起到一定規范和積極推動作用。

6.績效審計基本經驗。

(1)最高審計機關不受政府干予;

(2)建立明確的績效審計條文;

(3) 審計師獲得很有競爭力的回報,從而避免代價高昂的人力外流;

(4)仔細招聘不同專業的高質量審計師;

(5)每個最高審計機關均有自己的培訓設施和審計培訓計劃;

(6) 制定績效審計的條件,并輔之以培訓;

(7)審計結果即發展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

(8)提交的績效審計報告,必須簡捷而令人感興趣;

(9)績效審計報告集中于少數重要問題;

(10)建立質量保證和控制機制;

(11)通過傳媒引起社會對績效審計的重視。

7.績效審計發展的不平衡性。

績效審計同任何事物一樣,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不平衡性,總體上,實施績效審計較早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處于領先行列,諸如:北美、西歐和北歐的加拿大、美國、瑞典、英國等。加拿大是第一采用效益審計的國家,創立了綜合審計(把績效審計與常規審計結合)典型經驗;美國則是最早將績效審計注入政府審計的國家,它于20世紀70年代頒布的《政府的機制、計劃項目、活動和職責的審計標準》(亦稱“黃皮書”),其中明確規定應實施3E審計,即經濟性、效率和效果審計,得到國際審計界的普遍認可和采用。

瑞典是第一個正式采用效果審計的北歐國家。英國開展績效審計是根據議會所屬的公共賬目委員會要求而作出的立法響應,20世紀80年代中期頒布的《國家審計法》,明確授權主計審計長有權調查各政府部門如何使用它的資源, 主計審計長向公共賬目委員會匯報工作,這些權力使他對績效審計提出確認意見,并說明公共經費是否按下議院要求使用。他每年計劃并完成60個績效審計項目, 正式報送議會并公布于社會。

上述各國最高審計機關都用績效審計來謀求資金節約,回答政策制定者的詢問并保證政府工作者的效率和效益。

績效審計走在前列的最高審計機關,還有歐洲審計法院、荷蘭審計院、德國聯邦審計院、澳大利亞聯邦審計署、新西蘭審計署等。

亞洲地域最高審計機關實施績效審計取得較好成效者,根據記載有: 印度、巴基斯坦、的香港、新加坡、日本。被列為有限經驗的最高審計機關是不丹、中國、印尼、馬來西亞、尼泊爾、斯里蘭卡和泰國,其績效審計尚未完全實施,沒有績效審計經驗的最高審計機關如:孟加拉、柬埔寨、老撾和越南。

8.績效審計走向國際聯合發展趨勢。

20世紀70年代以來,由于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區域集團化交織發展,使審計信息的使用者認識到了解各國不同審計制度、審計實務并促使國際協調化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在促進審計工作國際化方面,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等國際審計組織起了重要作用。它們的宗旨分別為:“經驗分享,全球共惠”、“經驗分享,攜手共進”、“用統一標準來發展和加強會計職業的全球協作”。

在推進績效審計國際聯合方面,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多次召開會議并做出若干決議和規范性條文,在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推動下,西方一些國家最高審計機關多次進行聯合,諸如:瑞典、英國、荷蘭的最高審計機關曾對援助項目進行聯合審計,英國、德國、意大利和西班牙最高審計組織曾對歐洲戰斗機計劃,進行了聯合審計,也稱謂跨政府審計,通過聯合審計,搞清了被審計單位所花費的公共資金效益好壞問題。事實表明,聯合審計呈不斷上升趨勢。

9.績效審計面臨的新挑戰。

當今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最高審計機關在進行績效審計過程中,所遇到的挑戰,主要包括:

(1)難以確定績效審計的目標和識別經濟責任的界限;

(2)在一些國家,缺乏法律條文,得不到需要的資料;

(3)未具備適合的審計技術,缺少適當審計標準及合格的審計人員和經費。

上述問題是今后世界績效審計實踐中亟待要解決的事情。

績效審計在中國

20世紀80年代初,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誕生,歐風東漸,績效審計開始走近中國。

1.績效審計實踐的三個階段。

(1)審計署成立初期至80年代末。

審計機關積極開展了績效審計和試點工作,提出:“從財務審計入手,加以分析,落腳到經濟效益。”據1984年審計資料記載,當時,全國有22 個省、市、自治區的270個縣以上審計局,對1263個部門和被審計單位進行了試審,試審中充分注意到經濟效益問題,諸如:天津鐵廠經濟效益審計報告、湖北省兩戶紡織企業效益審計報告、遼寧卷煙廠效益審計報告、山西小氮肥行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鞍鋼和山東審計局關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報告,都是當時比較典型的經濟效益審計實例。

當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出各類問題總金額 30692萬元,其中屬于經濟效益差的是9195萬元,通過試審,對改善企業經營管理, 提高經濟效益,增收節支起了積極作用。20世紀80年中期以后, 績效審計基本處于停滯狀態。

(2)20世紀90年代。

審計學界對績效審計進行了一些研究,本人在《試論審計學的產生和發展》一文中,率先提出:“傳統的合規性審計向經濟效益審計延伸,成為審計實踐發展的一種趨勢”而審計職能“日益向解決經濟過程中的管理和決策方面延伸。”(1990年5期《經濟研究》)。上述見解在學術界和審計實際工作者中引起了反響。

1991年初,全國審計工作會議要求:“各級審計機關都要確定一批大中型進行經常審計,既要審計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又要逐步向檢查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和效益方面延伸,并作出適當的審計評價,推動經濟效益的提高。”

自提出兩個延伸后,全國地方一些審計機關繼續實施了經濟效益審計試點。當時,試點工作較有成效的省,諸如:湖北、山東、天津、遼寧等省、市審計機關。據不完全統計,在審計署成立后十幾年的經濟效益審計中,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使企業經濟效益增加約211億元。

1994年初,審計代表團出席了在印度召開的中印績效審計研討會。本人在提交的會議論文《中國的宏觀經濟效益審計》一文中,根據中國國情,提出應開展宏觀經濟效益審計試點,其重點審計領域是財政、、投資等部門,通過績效審計,提高資金運行的有效性。對信貸資金績效審計,應“從信貸項目的經濟效益和金融機構的內部效益兩個方面進行。”對投資績效審計,提出四項標準,其基本點是通過審計投入與產出關系,能否為整個國民經濟提供最大的效用。

上述觀點在中印績效審計研討會上受到與會代表的重視,同時,也引起國內審計工作者的反響,(見1995年3期《管理世界》)。

在這個時期,我國審計機關還結合宏觀經濟財務收入審計,開展了一些事后來看帶有宏觀經濟效益審計性質的經濟監督活動。比如:全國審計機關同時開展了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共審計20000多個項目,總投資額105815億元, 審計后對716個不具備開工條件的建設項目,提出了意見,壓縮建設規模的總資金達1285 億元。

同時,還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對165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審計,共審計項目總投資2007億元,查出有資金106.5億元,經審計處理后,為國家節省投資38億元。

同時,國家審計機關開展的行業審計,對五省市公路養路費審計等都帶有宏觀經濟效益審計性質,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帶有普遍問題,從宏觀上提出加強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了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審計在改善宏觀經濟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促進了被審單位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入世后的績效審計情況。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審計工作者思考一個共同問題,即中國如何開展績效審計,與國際接軌問題,并如何付諸實施。近幾年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對績效審計工作都明確提出任務和要求。在專項資金投資項目審計方面,開始注入了績效審計,如進行了績效調查審計,在外資審計領域,明確提出其審計目標是提高外資使用效益。不少地方審計機關積極制定計劃,在投資項目和專項資金等財政投入較多的部門,實施績效審計,取得一定成效,向審計化邁出可喜一步。

2.中國績效審計特點。

績效審計走近中國二十年,研究和實踐活動,盡管時斷時續,然而, 它必竟在走著并留下了它特有軌跡。

其一,根據中國不成文和成文(《審計法》)條文關于“真實、合規、效益”的規定,把績效審計與財務審計結合起來,或更嚴格意義上說,績效審計寓于財務審計之中。

其二,主要以國有企業為審計對象,即是微觀經濟領域的效益審計,且較多地集中在其財務成果的上,對經濟活動審計評價的深度和廣度都需要進一步開拓。

其三,績效審計主要由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國家審計機關盡管試驗性地實施了一些績效審計,但與內審機構比要少。

其四,事后審計多,事前審計尚不多見,而事中審計,即對經濟活動過程中的控制和調節,以推動被審單位改善未來經濟效益,實現其潛在利益則更為少見。

3.績效審計的初步成效。

其一,通過對國有企業績效審計或調查,初步摸清了被審單位資金運行的效益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其二,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的經濟效益的提高;

其三,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被審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

其四,一定意義上開拓了政府審計領域。

其五,專項資金審計或審計調查、基建項目審計或審計調查對未來績效審計,具有典型意義。

加拿大前審計長埃尼斯M.戴伊在《亞洲發展中國家和化國家的績效審計》調查報告中,對亞洲發展中國家績效審計排行榜上把中國排在有限經驗國家,大概是符合實際的,我以為,盡管經驗是有限的,但,是重要的。

4.績效審計面臨的挑戰。

績效審計在中國實踐取得的進展是重要的,但,是有限的,它面臨著新的挑戰主要如下:

其一,國家審計機關對在中國條件下,如何實施績效審計,缺乏一個戰略性認識,缺乏一個系統、完整的具有戰略性、宏觀性的思路,缺乏一部戰略性發展規劃。

其二,缺乏具體的立法條文支持,沒有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績效審計標準的國家標準,對引進國外經驗,似乎不太注意,相關資料也較少。

其三,績效審計方面有組織的理論探討、人才培訓很是欠缺。

以上都是亟待要解決的問題。

中國發展績效審計的戰略思考

1.符合中國國情的戰略目光,重新認識績效審計在中國審計的地位。

我們講的中國國情,是中國審計直面的國民經濟活動,要點有二: 一是國民經濟發展中長期存在的高速度低效益且重速度輕效益問題;二是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大量嚴重違紀違規、經濟犯罪問題,這兩個問題給國民經濟所造成的后果和危害是一樣的,如同黨的路線中的左和右給黨帶來的后果和危害一樣道理。長時間來,人們對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低效益,甚至不講效益, 不認識,甚至熟視無睹。

在中國發展績效審計,可以說是為解決國民經濟發展低效益、輕視效益問題,找到其中一條出路。人們稱審計者是經濟醫生,我希望經濟醫生把績效審計作為中醫藥方,對中國國民經濟低效益采用既治標又治本的中醫療法, 而把財務審計作為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應緊應急的西醫藥方,對經濟活動中的違紀違規、經濟犯罪,采用西醫療法。只要盡我所能,定有成效。

2.破壞迷信,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努力創造中國特色的績效審計模式。

這是如何發展績效審計要解決的對績效審計自身認識問題,它既不是可有可無,也不是高不可攀。本人對績效審計問題的研究始于1988年主編《審計學辭典》,在我撰寫的十萬字詞條中,給予績效審計應有的地位,不僅給它下了定義而且根據中國國情,把績效審計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大類。1994年出版了《經濟效益審計》專著,成為中國社科基金項目中的唯一;在多次參加的中印、中英績效審計高層論談、參加接待加拿大前審計長埃尼斯,共同討論他的《亞洲發展中國家和工業化國家的績效審計》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收在我主編的《最新國外績效審計》,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在出訪美國,出訪法國、德國等西歐六國和俄羅斯等國時,都充分注意到對這些國家績效審計的考察。

上述活動過程,是本人破除迷信,積極探索,不斷推出績效審計科研成果的過程。希望有志于探索和實踐績效審計理論和實際工作者,走出認識誤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造績效審計的輝煌。

3.堅持審計發展的階段論與不斷發展論的觀點,指導我國績效審計工作,正確處理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的關系。

1997年本人在《中國審計的昨天。今天。明天》研究報告中提出:當今中國審計處于以財務審計為主,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同時并存共同發展階段,完成財務審計向以績效審計為主的轉變,大約要用50年左右的時間,即到2050年,那時,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成熟,中國審計制度和運行機制也達到完善和成熟,實現了中國審計現代化,完成轉變之日,就是審計現代化實現之時,全面達到國際審計先進水平,一個中國式的審計制度呈現在世人面前。這就是中國審計發展的戰略目標,也是中國績效審計發展的戰略目標。當然,我提出用50年時間完成轉變,不是坐等50年,而是努力創造條件, 爭取早日實現轉變。今天,重申上述觀點是有意義的。

在這里,還有個現代審計與審計現代化問題,本人以為,這是兩個概念,前者是分期問題,后者是發展目標問題。現代審計顧名思義,就是現或當代審計,按其性質,中國現階段的審計可稱為發展中審計。至于審計現代化, 它要用復雜的綜合指標來衡量,達到現代化的時間,應當與整個國家實現現代化時間相一致。

4.宏觀績效審計范圍和重點。

宏觀績效審計涉及其整個國民經濟,內容非常廣泛,根據國際經驗和我國實際情況及審計力量,建議選擇如下重點項目:

(1) 財政預算支出計劃審計。通過審計弄清有無因支出范圍和用途計劃不當而可能造成損失浪費現象,這種事前審計是把其作用在預算過程中,從源頭上提高財政資金的節約度。

(2) 財政決算審計。通過對財政預算執行結果的審計,弄清被審單位所花費的財政資金是否獲得了效益,這種事后績效審計的作用在于幫助被審單位經驗,挽回效益方面損失,從而促進財政資金運行的有效性,或潛在效益。

(3)投資項目審計。是對國家投入的建設資金經過投資活動取得的有用效果進行審核和評價。投資項目效益審計標準是:①是否以最低的消耗、最少的投資、最好的質量和最快的速度形成最大的綜合生產能力;②能否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降低投產后的生產成本和提高產品質量,加快投資回收;③能否為國家提供最大效益,這是杜絕我國民經濟發展低效益最重要之渠道。

(4)金融審計,即主要對信貸項目計劃執行及其結果的審計,在我國金融行業, 貸款項目沒效益甚至副效益“打水漂”問題十分驚人,審計機關除著力審計其違紀違規、內外勾結的經濟犯罪案件外,勢必要把對貸款項目效益審計提到日程,這也是解決經濟發展低效益的非實行不可的舉措。

(5)稅收審計。通過績效審計弄清稅源流失所造成的損失,以提高稅收率。

(6)專項資金審計。國家專項資金繁多,審計機關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帶有典型主義的資金項目,通過績效審計,提高其資金使用效果。

5.微觀績效審計范圍和重點。

這是對單個企業經濟活動效益和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其目的在于推動企業挖掘潛力,更合理地利用資源,以盡可能少的費用,取得盡可能大的效用。

對其績效審計范圍主要是:①評價企業效益的指標狀況,諸如對活勞動的經濟效益指標(包括生產率與工資利潤率),物化勞動的經濟效益指標(包括單位產品原材料消耗率和單位設備產品率),勞動占用量和勞動消耗量的綜合效益指標 (資金利潤率和成本利潤率)等的評價;②經濟效益指標體系計劃管理情況;③經濟活動分析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通過績效審計,確保企業潛在經濟效益的實現。

6.加強績效審計立法。

我國已有的《審計法》是實施績效審計法律的根據,但,是不夠的,不具有操作指南作用,必須制定暫行績效審計條例,作為實施績效審計的具體法律依據。

7.加快績效審計人才培訓。

一個有效的績效審計工作者,必須具備宏觀經濟知識和意識;具備宏觀透視能力和較強的信息意識;具備高度敬業精神和社會責任感;具備專業競爭能力和判斷力。這些應當是績效審計人才培訓要實現的目標,也是績效審計工作者為之奮斗的目標。

8.和借鑒西方先進績效審計經驗。

如前所述,績效審計走近中國20年,但到,還沒有得到認可的理論體系;也還沒有創造出一套適合中國國情和行之有效的實務操作指南,只能依靠自己在總結經驗教訓之基礎上繼續實踐和創新。

篇8

【關鍵詞】審計實驗 手工審計模擬實驗 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

眾所周知,審計工作實務性比較強,和會計工作相比,審計工作需要審計人員更多的職業判斷,審計學課程教會了學生掌握審計的具體技術和方法,但學生學完以后更多的疑惑是到底該怎么審計?這也是為什么在專業課中審計最難學,也最難教的原因。在傳統的課堂講授方式中,教師照本宣科“滿堂灌”,學生被動地聽,這種單純的課堂講授很難讓學生對如何審計產生感性認識,更不可能鍛煉學生的職業判斷能力。所以在審計教學中需要實施審計實驗教學。

一、審計實驗教學模式的種類

(一)案例教學模式

有的老師為了改變審計的枯燥或鍛煉學生的職業判斷能力,使用案例教學。其中很多案例是采用上市公司的實際案件供學生討論和學習,這樣學生就能感性地認識審計。但這些案例多是根據實際發生的審計失敗案件編寫,主要傾向于啟發學生分析審計失敗原因,關于實際操作整個審計過程、審計程序、審計測試的案例卻相當匱乏,知識點分散,很難從總體上把握審計工作的要點。

(二)畢業實踐模式

有的高校通過畢業實踐使學生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但畢業實踐很多流于形式。有的學生為了考研不實習,有的實習進入的是就業的工作單位,和審計根本沒有多大的關系,有的只是找些單位蓋個章敷衍,所以不能依靠于畢業實踐來進行審計實驗。

(三)傳統手工審計模擬實驗

在進行傳統手工審計模擬實驗中,可以以團隊合作的方式來模擬審計的全過程。4~5人成立一個審計小組,從初步業務活動、編制審計計劃到具體的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及最后出具審計報告,形成審計檔案,完整地模擬審計業務的全過程,使學生身臨其境,促使學生將理論知識因地制宜地予以再創造和深化,有效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增強其職業判斷力。但審計中所需要的資料準備是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審計,作為一種高層次的監督,實驗資料準備的時間跨度較大,而且審查的資料除了正常的憑證、賬簿和報表資料外,還應該包括其他與經濟業務相關的資料以及根據審計實務的特點設置的審計陷阱。

(四)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

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是基于計算機的工具與技術,它可以使審計人員和審計機構在搜集審計證據時利用計算機的功能與速度提高工作效率。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是利用計算機審計軟件輔助審計模擬實驗。學生通過應用軟件來采集數據,并進行數據分析,通過模擬的具體審計環境,學生自己就是執行審計項目的審計師,利用在審計學課程中學到的專業理論知識,親身進行審計實務的具體操作,如確定審計目標、選擇審計程序、收集審計證據等,通過其職業判斷來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但審計軟件只是輔助審計的工具,不能完全依賴審計軟件來進行審計實驗,重要的是通過審計軟件的數據處理能力提高學生的判斷能力。

(五)“雙平臺”審計實驗模式

“雙平臺”審計實驗模式即是傳統手工審計模擬實驗和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的結合。可以在不同學期開設這兩門實驗課程,先開設手工審計模擬實驗,再開設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為了讓學生產生直觀的比較,應該使用“一套背景資料、兩個實驗平臺”的教學模式,這樣一個集手工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于一體的“雙平臺”工作界面,把傳統手工審計與計算機輔助審計有機地相結合,學生可直接感受到這兩者在審計線索、審計流程、審計方法以及審計效率、效果等方面的區別。

在審計實務中,審計人員要根據具體的環境設計審計計劃,選擇審計程序等,這種職業判斷能力對審計人員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培養和鍛煉學生的職業判斷能力應該成為審計課程教學的重中之重。五種審計模式相比較而言,審計案例教學多是失敗的經驗,大部分是單個的審計案件。畢業實踐實際效果并不是很理想。而審計實驗并不是單個的審計案件,對審計環境的模擬來源于實際的審計工作,從正面營造具體的審計環境,幫助學生鞏固學到的理論知識。所以在審計實驗教學中多是采用后面三種模式。

二、傳統手工審計模擬實驗教學實施分析

傳統手工審計模擬實驗教學通過營造一個仿真的、動態的審計環境,讓學生進行自主的實戰性演練,使相關學科分散的知識點有機地鏈接成一張聯動的知識網,增強學生融會貫通的綜合應用能力,鍛煉和培養學生溝通、組織、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對審計的認知及感悟水平。在具體實施手工審計模擬實驗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審計模擬對象的選擇

在選擇審計模擬對象時,建議大家選擇一個完整的審計模擬對象。為方便學生處理,可以選擇小企業作為審計模擬對象。但在進行報表審計時,審計模擬對象應包括:被審計單位某年全年的財務資料(最好包含三年的財務資料);進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所必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如模擬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組織機構設置與崗位分工、主要的管理制度、驗資報告及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等。

(二)先修課程

會計學原理、中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財務管理、管理學、審計學原理、內部控制、企業財務審計。可以在大三的時候開設這門實驗課,在此之前,學生已經學習過前述課程,為審計實驗所需要的知識做好了鋪墊。

(三)傳統手工審計模擬實驗的組織和實施

在組織和實施手工審計模擬實驗時,需要考慮到以下問題:

1.指導老師的作用。指導老師在審計模擬實驗中扮演多重角色,起著多重作用。指導老師需要組織、指導學生學習實驗內容、目的、組織、操作步驟以及要求,指導各審計小組進行分工,對學生碰到的各種問題采取集中指導或個別指導的方式予以解決,引導學生按計劃完成審計工作;做好審計工作中的協調工作;對不同的審計小組要設計不同內容的回函、不同的監盤結果、管理層對審計差異調整的不同態度,以促進各小組能根據具體不同的情形作出不同的判斷與選擇。

2.采用團隊合作方式。審計實驗模擬實際審計工作,4-5個學生成立一個審計小組,選擇協調、溝通和組織能力強的學生作為項目負責人,和被審計單位、客戶進行有效的良好溝通,組織、分配、協調小組成員的工作。指導老師可以選定一個審計小組扮演被審計單位的角色,接受各審計小組的調查與詢問,并提供審計人員所需的各種資料;一個審計小組扮演客戶、供應商的角色,負責回復各審計小組的詢證函,可以針對不同實驗項目、不同審計小組出具不同的回函結果。

3.準備實物資產。在審計中,實物資產需要進行監盤,而審計實驗中,因為條件的限制不可能準備真實的實物資產,現金、存貨、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要采用一定的方式進行替代。監盤用的現金可以用代金券或練鈔券替代;監盤用的存貨可以用標有相應存貨名稱、數量的卡片替代或制造相應模型;觀察或監盤用的固定資產:以標有相應固定資產名稱、數量的卡片替代或制造相應模型。實物資產的替代只要學生能夠確認資產的數量,實現監盤實物資產的目的即可。

(四)財務審計手工綜合模擬實習結果的評價

對手工審計模擬實驗結果的評價更注重學生在審計過程中的表現,如何編制審計計劃,如何選取審計證據,如何實施審計程序,小組之間分工合作如何等。

三、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教學實施分析

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可以使學生利用審計軟件、excel幫助整理數據,分析數據,提高數據處理的效率,掌握信息化環境下如何利用計算機技術輔助審計,培養適應社會經濟需要的審計信息化人才,但審計軟件僅僅是計算機輔助工具,不能代替審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仍是判斷審計人員水平高低的真正標準。

(一)教學所用軟件

在國外,比較典型的通用審計軟件包括ACL for Windows、IDEA、Audit Excel等。在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通用審計軟件則包括用友審易、中審審易、博科審計之星、鼎信諾等,有代表性的審計教學軟件則包括上述通用審計軟件的教育版、網中網審計實訓教學平臺等。

(二)先修課程

會計學原理、中級財務會計、成本會計、財務管理、管理學、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學原理、財務審計、財務審計手工模擬實習、計算機應用基礎。建議單獨開設《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課程,作為高等學校會計學本科的一門專業必修課或指定選修課,而不是作為《審計學》課程的課內實驗課。有條件的高校可建立“手工仿真模擬實驗+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的實驗模式,且手工仿真模擬實驗在前,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在后,比較合適。

(三)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

1.實驗教學組織方式――團隊小組PK。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教學不同于電算化會計,應類似于實際審計工作,成立審計項目小組,以項目組為單位進行模擬對抗競賽。一般4至5人成立一個審計項目小組,建議學生男女搭配、班干和非班干、專業扎實的同學和薄弱些的同學組合,這樣能更好的保證實驗效果。然后各組推選一名學習成績較好、善于溝通、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學生作為本項目負責人,負責分派、指導、監督、復核審計小組成員的審計工作。由于每一個審計小組內不同的學生擔當不同的角色,就需要各自熟悉自己所承擔角色在實務中應該做到的與審計有關的事項。這就要求他們很好的了解企業經營環境(包括宏觀環境和微觀環境)和相關審計知識,并且融會貫通,這樣既能拓寬學生的知識面,也能激發其求知欲。

2.實驗項目安排――分階段實驗。審計實驗可以按照審計過程分為三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終結階段。準備階段又可劃分為審計計劃階段和風險評估階段。實施階段可以按照業務循環進行劃分。準備階段和終結階段的實驗內容基本相同,實施階段中不可能要求學生做完所有的循環審計,一般銷售與收款循環審計是要求每一組必須要做的循環審計,其他循環審計可以按照課程時間要求學生選做一個或兩個實驗。為了實現內容的差異性,選做的實驗可以由指導老師指定或由學生抽簽決定。審計小組未選做的業務循環默認為不存在問題。在每一階段實驗完成后,需要學生以審計小組為單位提交作業。因為在實施階段中所做的循環審計內容不同,選用的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編制的審計計劃、發現的審計差異和出具的審計報告不同,不同的審計小組提交的作業也是不同的,避免學生之間的抄襲。

3.實驗成績評價標準――小組總體表現為主。每一階段實驗完成后,指導老師把關質量,凡上交的審計工作底稿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指導老師要求退回修改或重做,符合要求的小組按各小組上交審計工作底稿的先后順序排名。最先完成的小組為100分,第二名為95分,以此類推,90、85……,課程結束將每次的分數加總,得到小組排名。期末小組總分前2名的小組成員為優95分,組長100分;后2名的小組成員為及格65分,組長60分;剩下對半分,前半部分成員為良好80分,組長85分;后半部分成員為中等75分,組長為70分。

四、“雙平臺”審計實驗教學實施分析

“雙平臺”審計實驗教學的實施可以參照手工審計模擬實驗和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的實施,注意手工審計模擬實驗在前,而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在后。手工審計模擬實驗應提供一到兩年的整套典型手工財務數據,還應提供一套電子財務數據,以便把手工模擬實驗與計算機審計實驗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使其成為一個有機整體。對經濟業務進行“審計陷阱”設計時,可以通過改變發生時間、改變金額單位、改變利潤操縱方式后重新編制出幾套不同的賬簿和會計報表,以供不同的實驗小組使用。高校在設計手工模擬實驗資料時可以考慮利用會計實驗的資料,但需要注意“審計陷阱”的設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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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鄒照菊.完善計算機輔助審計實驗教學的若干建議.商業會計,2010;12:73~75

篇9

破產管理工作日漸升溫,注冊會計師要想把破產管理人這個角色“演”到位,就要對破產管理人工作有清楚的認識和正確的解讀。

破產管理人工作將在磨合中前進

今年10月份出臺的《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在解決債務矛盾、保障各方權利、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完善破產清算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健全破產管理人制度;探索建立關聯企業合并破產制度。因此,開展破產管理人工作恰逢其時,也注定要在實踐中不斷磨合前進。

我國《破產法》自2007年實施以來,關聯企業破產頻繁發生。但因我國現行《破產法》的制度設計只針對單一企業破產,對關聯企業破產沒有任何涉及,所以,司法實務部門嘗試以源于美國的實質合并規則作為解決關聯企業破產問題的一種方法。然而,這些做法既沒有法律依據,方法也不盡一致。

目前,我國還沒有具體調整關聯企業實質合并的規范性文件,理論和司法實務界對如何適用關聯企業實質合并破產規則的認識也不統一。這也是破產管理人業務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的方面。

破產管理應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專業優勢

注冊會計師在企業破產程序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擔任破產管理人也有先天的優勢。

首先,會計師事務所擁有高效的業務團隊。注冊會計師行業傳統的審計等業務均需要團隊合作才能完成。相對其他中介機構而言,注冊會計師行業傳統業務的性質打造了會計師事務所高效的團隊運作機制。

其次,注冊會計師具有較高而全面的專業技能。會計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各類企業法人,日常中的企業財務審計、管理咨詢等工作都是注冊會計師經常開展的業務。另外,在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中,除了有對會計、財務管理、審計等方面的知識考查外,也包括了經濟法、稅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識要求。

再次,《破產法》引進破產管理人制度的設計目標,就是改變過去清算工作主要由非專業人士和政府部門主導的模式,引入既懂企業經營管理和法律,又精通財務的專業人士來擔任,而注冊會計師恰恰符合這一要求。

最后,注冊會計師在破產管理人具體工作中占據優勢。注冊會計師在企業接管、債權審核、債權催收、企業財產的清理和估值等工作中具有自己的獨特優勢。例如,破產管理人行使職權過程中,首先需全面接管企業的財產、賬簿記錄、印章和其他文獻資料等。注冊會計師因具備專業的審計能力,可將盤點和賬簿檢查方面的專業知識靈活運用到資產接管過程中,以有效發現債務人隱匿財產、印章、重要合同等行為,從而規避相關風險。

資產調查為破產管理工作打好“地基”

進行破產企業資產調查,有利于掌握破產企業的財產狀況,為破產企業的財產管理提供依據;有利于了解破產企業的相關經濟行為,確認破產程序中的各項實體權利;有利于對債務人財產進行準確把握和有效追收,以保障破產程序合法、順利進行,保障債權人得到最高的權利和受償。

進行破產企業資產調查必須明確幾個要點。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注冊會計師擔任破產管理人進行的資產調查,與注冊會計師接受破產管理人的委托進行審計所做的資產調查深度是不同的。當注冊會計擔任破產管理人進行資產調查時,除了充分運用審計程序和方法進行調查以外,還應結合《破產法》對破產管理人履行職責的要求,盡可能利用各種途徑和方法,以有效識別、調查和保護債務人財產。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注冊會計師擔任破產管理人進行資產調查時采用的審計程序和方法,與常規的年報審計和專項審計是不同的。當注冊會計師擔任破產管理人進行資產調查時,應采用詳查方法,而非進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應對破產企業的賬面資產進行逐項審查,以盡可能獲取破產企業完整的財務信息。

篇10

【關鍵詞】 委托審計; 審計風險; 示范文本

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迅速發展,各高校均加大了基本建設投資,擴大學校規模,有效改善了學校辦學條件,滿足了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需要。但由于高校內審工作起步較晚,內審人員主要以財務審計為主,這與繁重的高校基建工程結算審計工作之間的矛盾愈發突出。《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第七十五條規定: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由內部審計機構獨立實施,也可由內部審計機構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實施。據此,各高校對大中型基建項目普遍采用委托審計的方法,成了解決當前矛盾的有效途徑,但在委托審計的實踐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需要采取相應措施,從而保證高校審計工作健康有序地發展,使審計更好地服務于高教事業,以推動高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一、高校基建工程結算審計的現狀

教育部2004年并執行的《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提出了各高校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的要求,因而各高校相繼都設立了以財務審計為主的審計機構。由于高校基建工程結算審計是近幾年隨著高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從原來的大后勤逐漸延伸的一個新的部門職能,因此當前高校內部審計機構中從事工程審計的人員比例相對較少。根據對蘇北地區各高校審計部門的人員結構調查后作出的統計結果,除少數開設有土木工程及相關專業的工科院校審計部門審計力量較強,人員達3—4名外,大部分高校內審部門配備的工程審計人員僅為1—2名。這樣的人員結構很難承擔起當前高校復雜的基建工程審計任務,基于這樣的現狀,目前高校通行的做法是修繕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的結算審計由高校內審部門獨立完成,而相對投資額較大的基建項目則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完成審計任務。專業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涉及的審計業務范圍廣,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強,審核經驗豐富,由他們參與基建工程結算審計緩解了內審人員數量及技術上的不足與不斷增長的內審工作量之間的矛盾,同時對控制工程造價、提高高校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規避內審機構和內審人員的審計風險都有積極的作用。

二、高校基建工程結算委托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委托審計工作在我國發展較晚,目前還沒有一套可執行的法規體系,在委托審計過程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影響著審計質量:

1.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均為企業性質的中介服務機構,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審計人員流動性強,臨時聘用人員較多,而這些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著審計質量,因此,選擇信譽好的咨詢機構及業務能力強、素質高的工程師尤為重要。

2.內審部門在簽訂委托審計合同后對審計事項不管不問,結算中的所有問題都交由咨詢機構解決,造成了委托審計的權力相對集中,審計質量過分依賴委托審計人員的技術水平和思想素質,加劇了審計風險。

3.在基建工程前期準備和施工過程中,多數高校均由基建部門管理,審計部門則參與較少,因此,審計部門掌握不到施工中的一手詳細資料,審計人員只能對報送的審計資料中的數據發表意見,然而這些數據本身的真實性不能保證,更不能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

4.工程施工方平時不注重資料的收集,竣工驗收后又急于結算,工程管理部門在接受資料后也只是充當二傳手,對變更、簽證等資料把關不嚴,導致報送到審計部門的結算資料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實際情況,審計過程中還出現邊審計邊補資料的現象,嚴重影響著審計質量。

三、提高基建工程委托審計質量的措施

在委托審計中存在諸多可能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為規避風險、提高審計質量,應該建立嚴格的委托審計制度和規范的審計程序,并相應加強對委托審計全過程的監督。

(一)實行委托審計招標制度

內部審計部門在招標前應做好社會調研,對當地的造價咨詢市場有全面了解,從而制定切實可行的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視調研的咨詢機構的市場情況確定采用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中的一種。招標文件分技術標和經濟標兩個部分,技術標的內容主要包括咨詢機構必須具備的資質、近幾年主要業績、信譽、業務開展范圍、咨詢機構擬派出的審計小組成員,尤其是主審的從業年限、近幾年的審計業績及業主評價等必須有強制標準,因為小組成員的職業素質、執業水平直接影響到審計結果的公平、公正。經濟標主要是指咨詢機構投標時的審計費用報價。評標時應將各投標單位經濟標和技術標中的各項重要指標按事先確定的標準和比例量化,最后得分最高者確定為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即評標采用的是綜合評估法,而不是最低投標價法。在委托審計招標中,堅決杜絕不顧審計質量,只追求經濟效益的最低投標價法。通過招標方式確定資質高、信譽好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是工程委托審計的第一步,也是做好委托審計工作的前提。

(二)加強委托審計合同管理與制度建設

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了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后,對選中的造價咨詢機構應實行合同管理。當前通用的做法是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示范文本中對審計事項、審計要求、委托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等均有約定,但內審部門在簽訂合同時絕不僅僅是套用示范文本,還必須對審計項目內審負責人、受委托方主審、審計進度、報酬及付款方式等在專用條款中有明確約定。為保證審計質量,在合同中還可以約定復審時的核減率不得超過的比率以及相應的獎懲措施。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內審負責人應及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一旦發現有與合同不符的必須及時指出,嚴重違反合同的應采取相應措施。在重視合同管理的同時,內審部門還應加強制度建設。制度是各項工作規范化、系統化的基礎,內審部門在全面把握教育部、審計署及各級地方對委托審計的規定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制定一套完整、規范的委托審計管理制度,以明確內審部門的管理職責范圍,委托審計的工作流程以及咨詢機構審計人員在審計各主要環節的要求,如《委托審計工作職責》、《隱蔽工程驗收要點》、《工程變更審核要點》、《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流程》等。

(三)重視委托審計的過程監督

委托審計是審計主體將其審計范圍內的審計事項委托給另一審計機構辦理的行為。它不同于授權審計,受托的咨詢機構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出具審計報告和作出審計決定,所有委托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都由委托方來承擔,即最后承擔責任的還是委托方。現階段,高校基建工程委托審計推行的大多是全過程跟蹤審計,因此,內審部門必須加強受托方在全過程審計中的協調、監督與管理。內審部門應在合同中約定每個工程的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從合同簽訂到最后提交審計報告的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委托審計合同簽訂后,內審人員應檢查咨詢機構的審計人員是否到位,是否按合同派駐進場人員,是否對設計文件、招標文件、施工合同進行認真審核,施工過程中是否按照制度及流程中的要求參與隱蔽工程驗收、確認材料及設備價格、審查設計變更及施工簽證,同時還要對工程進度款、索賠費用進行認真審核,防止審計過程中受托方審計人員缺位或越位的情況。內審人員也應深入施工一線,定期召開例會,及時了解并掌握工程建設情況,召集由學校基建、財務、設備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會辦會,解決工程結算中的重要問題。

(四)規范竣工結算審計資料

真實、完善的結算資料是審計結果準確、公正的前提,也是審計人員進行科學審計的重要依據。首先,完整的結算資料應包括從項目前期的施工圖紙、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投標書、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協議書、圖紙會審,施工過程中的各項設計變更、會議紀要、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暫估價的材料價格簽證、甲供材料清單到工程竣工驗收后的工程竣工圖、竣工驗收報告、文明施工措施費核定單、工程類別核定單及施工單位報送結算書等所有的資料。其次,工程結算資料交接應履行必要的書面手續,所有結算資料必須從基建部門收取,資料接收后將其編號,這樣做既便于資料管理,也有利于以后的資料歸檔。咨詢機構的審計人員不得從施工方直接收取任何資料,已完成交接手續后仍需補充的資料,必須經基建部門認可。最后,所有的結算資料都必須是原件,復印件、掃描件等都不能作為審計的依據,如果有原件缺失,必須由基建部門確認并簽署具體意見后方可作為審計依據。

(五)建立審計報告復核制度

審計報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價款結算依據,因此在受托方出具審計報告前內審部門應對審計報告進行嚴格復核。首先檢查審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審計依據是否確鑿充分,審計資料是否真實可靠,重點檢查綜合單價較高的清單中的定額子目套用是否合理,特殊材料的簽證價格是否與市場接軌;其次要對審計報告中的單方造價指標進行比較分析,如單位工程的單方造價,分部工程的單方造價如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給排水及采暖工程、電氣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也可細分到具體材料的單方造價,如單方鋼材造價、單方混凝土造價等,與同期同類別工程的相應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出入較大的應由咨詢機構給出合理解釋,不能給出理由的要退回重新審計,情節嚴重的可委托其他咨詢機構進行復審,并按合同有關約定給予原咨詢單位相應處罰。

四、結束語

當然,提高委托審計的質量還離不開高校各級領導的重視以及其他部門的密切配合,同時內審部門人員的綜合素質也直接影響著審計質量。所以,高校審計工作人員還必須做好審計工作的上下協調,呼請領導關心關注審計,促使其他部門配合審計,更要不斷學習探索,提高自身的審計工作能力。相信通過委托審計各方主體的共同努力,做到“依法、程序、質量、文明”的,委托審計一定能達到其控制造價、高效使用建設資金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S].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