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審計的特點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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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概述
1.財政審計大格局的內涵
財政審計大格局提出的依據是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理論,是在對原有的審計項目進行拓寬的基礎上依法進行的權力約束和監督。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提出,不僅滿足了當前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也更加符合全國審計工作的實際發展情況。財政審計大格局是以維護財政安全為目標,以全部政府性資金為紐帶,以揭示和防范財政分纖維著力點,統籌整合各類審計資源,有機結合不同審計類型,全面整合審計信息,形成目標統一、內容銜接、層次清晰的財政審計工作體系。
2.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特點
同傳統的財政審計相比,財政審計大格局在實踐中有著更多的特點。主要體現在組織的協調性上,財政大格局的組織協調形式更加統一,也就是有著統一的方案和組織實施形式,同時在培訓和進點上也實現了統一。還有就是財政審計大格局有效地避免了跨年度報告現象的出現,極大的提高了審計的時效性。此外財政審計大格局是在審計的“免疫系統”理論指導下開展的,有效的實現了在審計上的資源優化配置。與此同時財政審計大格局有著更加明確的年度目標,將一切工作都安排到圍繞“兩個報告”的年度審計工作中去,在“兩個報告”的要求下不斷開展財政審計工作,探索財政審計和專項審計的高效結合,為加快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財政審計模式奠定基礎。最后財政審計大格局有著更加集中的審計范圍和更加明顯的整體性特征。大格局下審計工作在明確財政審計目標的基礎上,將審計范圍集中到了對預算執行的審計情況方面,在增加了各個審計項目之間聯系的同時也有效的提高了他們同總體審計目標之間的緊密度。
3.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意義
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既能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要求,又能深化財政審計工作,是對審計工作五年規劃的堅定貫徹和落實,也是解決當前財政審計資源分散和力度缺失等問題的重要措施。能夠最大限度的發揮出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對促進我國財政審計體系的健全有著重要的意義,此外也大力推進了我國財政體制的改革以及為實現財政安全和提高財政績效水平都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通過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實現財政審計工作的統一和整體性,有利于將全部政府性資金納入到審計監督的范圍中,保證了統籌安排部門預算和民生資金,以及政府擴大內需資金等各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的合理合法,更加快了高效統一的工作體系的建立,更能夠充分的發揮出審計監督公共財政的職能作用。
二、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措施
1.樹立財政審計新理念
要做好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工作,首先就需要樹立審計工作的新理念,做好財政審計職能的發揮。新形式下提出的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其目標是要提高政府財政收支和相關財政活動的管理水平以及績效水平,因此關注的不僅是預算以內的資金,還要對沒有納入到預算管理中的資金進行審計。要轉變原有的審計工作思路,要站到國家審計的高度上開展工作,把財政審計工作同其他的審計工作進行融合,加快聯網審計的發展進程,同時還要提高規避風險的能力,及時發現財政運行中的不穩定因素,對重大違規違法行為進行嚴肅的查處,必須要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使用和優化配置。
2.健全財政審計法制
要做好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工作,還需要對財政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不斷地健全和完善。在我國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因此啊哦做好財政審計工作必須有完善的法律做后盾。但是當前財政工作無論在政策的實施還是管理的法律依據方面都存在嚴重的缺失,即便是已經存在的法規大都也已經無法滿足當前審計工作的需求,因此財政審計工作在實際運行中經常會出現無法可依的現象。因此就需要更加重視對財政審計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做好法律保障。
3.創新財政審計方法
要做好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工作,也需要通過科學的整合審計資源,實現對財政審計方式方法的創新。不同于傳統的審計工作,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要根據審計項目的實際情況,采用科學合理的組織方式,既可以使用“大兵團作戰”的工作形式,在對組織和方案進行統一的基礎上實現對審計自愿的集中調配,特別適用于審計任務繁重而且時間短的綜合性審計項目。也可以采用“分兵作戰”的方式,也就是在明確審計目標的基礎上,根據審計專業的不同進行科學的分工合作,在最后實現對審計成果的共同分享。這種方式針對的是漢高領域廣泛且審計次數較多的審計項目。最后還有一種審計方法就是“獨立作戰”,這種審計方法適合那些審計任務相對簡單的項目,同時也能用于對政府的階段性中心服務工作進行審計的實踐中。
4.加強財政審計整改
要做好財政審計大格局的構建工作,最后還需要加強對財政審計的整改力度,促進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健全。在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的進程中,必須要堅持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重視對審計整改情況的后續檢查工作,重點是要檢查審計單位在制定審計結果和處理審計事項等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還要健全審計整改的問責機制,對于那些審計整改效率不高工作不力的要采取相應的追責問詢處理。要在依靠人大和政府資源的基礎上,保障通報制度的暢通無阻。要將財政審計整改的具體情況進行定期的分類整理,加大對整改單位的施壓力度,要從根本上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更好地維護財政的安全和優化配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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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雷愛華.新形勢下加強財政審計的幾點建議[J].審計與理財2014.
篇2
強化政府的公共責任是推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國的關鍵。政府責任監督是政府責任機制的組成部分。政府審計是政府責任監督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國家憲法的規定,建立的和不斷完善的我國政府審計制度,在維護和監督公共財政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定性和權威性。
一、公共財政的責任與公共財政審計
財政經濟理論告訴我們,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是一種資源配置系統,是一種有效率的運行機制,但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不是萬能的,它有其本身固有的缺陷;政府也是一種資源配置系統,財政是一種政府的經濟活動行為;由于存在“市場失靈”和“市場缺陷”,為政府對公共活動的介入和干預,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據。
財政作為政府行使職能和進行社會公共活動的一種財力保障,代表國家支配和管理公共經濟資源。在此過程中,國家的經濟責任也轉移到財政部門的預算行為和公共資金的分配使用;在現行體制下,財政活動主要應定位于彌補市場經濟的缺陷,滿足社會對公共物品的需求,建立相應的公共財政政策和制度,引導和不斷規范用財財政行為,維護國家公共資源的合理和有效使用。
財政部門和政府其他的預算執行部門,作為公共資源的管理者,執行著國家的各項財政收支計劃,其對公共資源行政作為的有效性,直接體現了政府的公共經濟責任的履行。由此而言,公共財政的執行部門,不僅需要按照政府的公共職能使用財政資金,謀求社會的公共利益,而且,還有責任對公共財政資金進行有效的管理。
社會公共資源是有限的,有限資源的分配和使用,如何才能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以增加公共的益,這就產生了外部的評價問題。公共財政的支出,責任在于效率和效益,其根據就在這里。從這個意義上講,增強公共財政的責任行為,提高公共財政支出的使用效益,是公共財政支出的核心問題。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堅定不移地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將為國家公共財政的體制發展,提供更加明確的導向,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共財政的框架,是現階段及今后一個時期財政體制改革與發展的目標。財政改革的重點應轉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增強公共物品的投資建設,完善財政管理制度的職能。使財政行為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增強社會公共有效供給,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財政的社會公共屬性將更加明確。
公共財政的改革和發展,也給公共財政的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財政審計是以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對政府財政及其他預算執行部門分配、管理和使用公共資源,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等履行公共經濟責任的行為,進行監督、評價和報告的獨立控制活動,是與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相聯系的一種財政審計形式。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公共財政的改革和發展,正促使審計機關進一步更新思想觀念,調整審計理念,關注體制變化,從宏觀的、全局的、辯證的、跨專業的角度,去研究和思考公共財政審計的發展問題。根據政府財政的工作重點和資金流向,更加突出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更加關注財政公共資金的使用與績效,更加顧及社會發展目標和民生的公共利益,即財政審計需要樹立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工作理念。
二、關于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實踐與討論
關注科學發展,關注公共財政的走向,審計機關應重視對財政審計一體化的認識和目標把握。財政審計一體化在一般意義上可理解為:集中配置審計資源,對公共財政資金從收入組織、預算編制、撥付執行、管理使用等過程環節的審計;對公共財政資金的運動過程進行審計監督,并對其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最終以審計報告和審計信息的形式反映審計成果,影響和提供對政府公共財政行為的決策評價。
財政審計一體化與傳統的財政審計相比,在認識上更為深入,定位上更為靈活,組織上應更為周密。
首先認識上,傳統的財政審計是針對本級財政(或者說對財政部門)的年度預算收支審計,側重于預算審查、數據核審、批復程序、內部控制等環節的審查;而財政審計一體化更關注年度預算執行的一個系統性,從預算的編制、收入的組織,資金的撥付,預算的執行,使用的績效加以檢查和評價,沿著財政資金的走向進行重點沿伸和審計,因此,對公共財政資金運行一體化的認識和評價更加深入、更加全面。
其次,在定位上,傳統財政審計的目標定位,主要側重于收入的真實性和合規性。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取向目標,更應注重公共財政支出的合規性和效益性;在資金的界定上,不僅要看財政預算資金,而且應該關注其他非稅性資金和國有資產的運行;在審計項目上,不僅要看本級預算執行,而且應該關注財政性投資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主要預算部門預算執行的情況。在一個大的公共財政資金和資產運行框架內,來審視本地區財政綜合經濟的運行質量和存在的問題,反映和揭示宏觀層面的情況,結合黨委政府科學執政的方向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來提升審計的運用成果。
其三,在組織上,財政審計一體化是審計機關在現有的審計對象、人員配備、裝備手段、審計組織程度條件下,對審計資源的一種整合和配置,以求在規定的時期內,能最大效能地實現審計目標,提升審計成果。這種資源整合,不僅有審計對象的配置,還有審計力量的配置,包括社會審計力量、內部審計力量的配合。在審計對象、審計力量、審計信息、審計資源共享的條件下,審計一體化的價值取向十分清晰,審計職能的履行具有高度的統一性和針對性,這對審計組織者來講,是一種考驗,需要一種宏觀的跨學科的駕馭意識,以便能生產出更好的“審計產品”。
有學者提出:“國家審計的產品就是審計信息”,這個觀點十分形象和恰當,如果審計最終產品-審計報告和審計信息,最終只是會計數據的確認和羅列,而不能經常地適時地從財政經濟一體化的角度提示分析,為黨委政府的科學執政的領導和公共財政的分配導向,提供有益的審計評價和監督,審計的公共性監督和評價的職能必將弱化。
近幾年來,在浙江省審計廳和杭州市審計局的領導下,杭州市下城區審計局在推進財政審計一體化方面作了如下的審計實踐:
實踐A:以預算執行審計為主線,以促進預算管理的規范性,提高財政資金的效益性為目標,在指導思想上樹立為黨委政府決策管理和人大常委會財經監督服務,推進公共財政審計制度的深入。連續三年來,審計機關對本地區財政預算執行進行客觀反映和提示問題的同時,對預算執行中16項重要事項提出審計建議,引起了黨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視,財政部門和有關政府部門有效執行審計意見,落實審計結論,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隨之形成一批政策性的規定,極大的豐富了財政審計的內涵,使審計成果得到有效的轉化。
實踐B:區審計機關連續二年推行了六個預算執行部門的決算審計,圍繞預算執行,從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預算執行的嚴肅性、預算收支的合規性進行檢查,拓寬和增強了區級預算執行審計的深度和廣度,使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工作,從預算編制的源頭和預算執行的過程中統一起來,為人大常委會加強預算執行監督提供了審計依據。
實踐C:圍繞黨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結合部門決算、財政績效、專項資金、轉移支付、政府采購等關聯問題,拓展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內容,探索對財政重要的專項資金的跟蹤監督,在本地區已建立了對工業技改、商貿發展、農業開發、科技進步、外貿支助等五項政府貼息資金的年度定期審計制度,開始形成主管部門立項、財政部門分配、審計部門監督的工作運行機制,有效地促進了財政資金使用管理部門的責任意識,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的績效性。
實踐D:根據近年來,財政公共性建設投入增多的特點,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區落實和建立國家建設投資項目的審計制度,推進國家建設項目的必審制,審計機關全面介入國家建設投資的審計監督,并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控制流程,二年半來,先后實施投資審計項目202個,核減和節約財政性建設投資5584萬,為提高財政投資的績效,筑起一條新的監督防線。
實踐E:按照公共財政體制下,財政資金、國有資產一體化運營的特點,在財政審計一體化中加大對國有資產的監督和關注,二年來,審計機關組織了對八個部門(街鎮)的國有資產資金審計,取得巨大的監督成效。為政府掌握本地區重要的公共資源、國有資金、土地存量、公有房產、或有債務提供了審計依據,使公共財政在資金和資產二種形態上的資源配置基礎更加清晰,為黨委政府對公共資源的統一調控和運營奠定了決策基礎。
浙江審計廳根據全省的審計實踐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及公共財政審計體制發展的趨勢,對財政審計一體化已經作出新的定位,提出:財政審計一體化,除有關原有財政審計內容為基礎外,還應包括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公司的審計、其它財政收支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上級審計機關對財政審計一體化范圍和內容的涵蓋,結合審計的實踐來認識,我們認為具有很大的針對性,帶來很大的啟示,是一個切合實際的導向,值得引起我們在工作中深入研究和思考。
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科學發展理念的更新,標志著我們正步入構建公共財政建設新框架的階段,公共財政體制的改革,也必然會激發審計環境和審計觀念的全方位變革。在審計資源一定的情況下,解決問題的關鍵,要靠審計工作理念的轉變,審計監督職能的調整,并善于把握工作的取舍,以從更高的層次上認識財政審計工作的發展和創新,更好地把握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工作內涵。
三、推進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對策思考
實現財政審計一體化,要樹立財政審計“一盤棋”的觀念,充分發揮審計各專業部門的優勢,形成合力,統籌規劃,突出重點,使審計機關的整體效能大于分兵出擊,最終為社會公眾和黨委政府提供更加豐富的審計產品,使審計的成果得到有效的提升和利用。
(一)重視審前計劃提高組織管理
審計一體化可以看作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面廣點多,需要加強審計項目立項和審計計劃編制的思考,做好審前調查方案的形成,按照財政資金的走向和資金運動的規律,確定本地區的計劃目標。審計一體化工作,既是一個系統,就具備一定的網絡和層次,具備一定的時段和對應。審計的組織需要跨越時空和項目的單一觀察,從年度審計的重點和關注的傾向性問題,進行串聯和分析,分而不亂,合而為一,以提高年度財政審計項目的組織化程度。財政審計一體化,對審計機關內部來講,首先要做到審計項目組織管理的一體化,提高項目指揮協調、項目質量控制、項目問題綜合、項目成果提煉的一體化。
(二)綜合審計內容做到“六個結合”
審計機關內部各職能部門有著自己的特性和優勢,在財政審計一體化的目標下,各專業審計都承擔著為終極目標提供服務的責任。局部項目與整體工作目標是一個統一體,局部的問題不能局部看,應連貫看,綜合看。從中得出公共財政資金運行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加強各單項審計項目的綜合性、宏觀性。
因此,在財政審計一體化中,應努力做到“六個結合”:(1)加強專業審計目標與財政審計目標的結合;(2)加強一般部門單位審計與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的結合;(3)加強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財政績效審計的結合;(4)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審計的結合;(5)加強專項審計調查與財政審計的結合;(6)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與財政審計的結合。
(三)整合信息資源構筑信息平臺
我們說,從本質上講,財政作為一個經濟范疇,可以說是以國家(或政府)為主體的分配活動。財政收支體現了政府與其它經濟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財政審計一體化的實施,使這種“分配活動”和“利益關系”在一個新的統一體方面得到觀察和思考。比如說一筆“財政專項資金”在預算執行審查中,觀察的要點是程序和合規。但在審計一體化的組織中,將沿著資金的流向,一直跟蹤到受益單位(企業)使用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得到的信息又反饋出該項財政支出的績效性和必要性。
因此,在財政審計一體化條件下,各類審計資源的整合尤為必要。這既包括審計機關內部的審計資源整合,也包括外部的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資源的整合。這些縱橫交錯的審計信息,同置于一個公共的審計信息平臺,通過各審計組信息的共享,使財政審計信息得到更好的開發利用。客觀上,審計信息的一體化,信息的完備性,傳導的流暢性,在財政審計一體化的項目管理中具有決定性的意義。特別在審計計算機管理系統(OA)和審計計算機輔助審計系統(AO)條件下,使信息的搜索、傳遞、處理和反饋機制成為可能,審計信息的共享機制,將有助于財政審計一體化項目的有效推行。
(四)確定終極目標提高審計成效
推行審計一體化,其最終的目標,應該是不斷深化財政審計的內涵,提升財政審計的質量,綜合反映財政經濟的情況和問題,形成具有價值的“兩個報告”,為政府公共財政的發展提供評價,為人大常委員會審議財政的預算執行提供依據,使審計成果得到有效的利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審計機關年度財政預算執行的審計報告,要求立意高、力度強、容量大,具備全局性和宏觀性,這是審計機關審計成果反映的最重要的載體,需要認真的把握。
由于財政審計一體化帶來審計項目的多樣化,也帶來審計目標的多元化,在年度審計任務執行中,各審計組應按財政資金運動的不同環節,財政資金使用的不同成效,對審計項目提出不同的評價,提供分項的審計報告。客觀上來講,審計的信息或審計成果是豐沛的,但同時,對“兩個報告”的綜合整理難度也在相應提高。
篇3
關鍵詞: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策略研究
國家分撥一筆資金給政府作為財政專項資金。這筆資金用于城市的建設、居民的保障,以及項目的成本投入等。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模式向來是專款專用,有明確的管理要求。在使用過程中,考察模式十分嚴格,對使用去向的審計工作也有著一定的要求。例如,事業保障專項資金就專門用于事業人員的工作保障,基礎設施維修專項資金專門用于設施保養維修。以上說明,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廣泛,用途管理嚴格,審計工作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對加強審計策略方式進行分析。
一、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的行為規范
財政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的過程中,注意對審計環節進行規范。設立審計目標,制定詳細審計計劃,按照審計計劃循序漸進地從事財政專項資金審計工作。在進行財政審計的過程中,需要保證整個審計流程公開、透明,嚴格按照程序執行。保證審計工作的準確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才能達到審計的初期目標,離最終目標還有一段距離。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審計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需要用開闊性的思維對審計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審計工作中不合理的地方進行規范。這需要長時間的磨合與探索,穩扎穩打,不斷進行策略分析。進行財政審計時,最終目的是對財政專項資金的去向進行監管,對資金的流動性、高效性、效果性進行考察,保證專項資金在流動過程中合理合法,專款專用。
二、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設計的特點
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審計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1)使用原則。財政專項資金數量有限,所以專項資金在使用的過程中合理分配至關重要,要讓有限的資金發揮出更大的價值。保證專項資金的公平使用是績效審計的原則,績效審計的效率決定了審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2)結合目前的財政資金調配方式以及績效審計狀況建立工作體制。對專項資金進行科學應用,對調配地點進行實地考察,準確核算出所需資金數量。對于專項績效資金的使用進行有效的控制,保證每筆資金的流向合理。
(3)將專款專用的思想貫穿于整個績效設計工作中,保證專項資金的合理使用,并達到預期效果。在使用時,貫徹嚴格管理、公平使用的管理方針。
(4)使用范圍。將建設項目進行等級評定,針對優質項目,調配專項財政資金進行建設。在審計的過程中對審計內容按等級劃分,設計通過后將審計績效劃入考核范圍。
(5)審計工作的變通方式。進行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時,需要注意對審計工作的變通。工作模式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保證審計效果的前提下,需要對工作環節進行完善、優化。
三、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資金績效目標模糊
針對財政專項資金開展績效審計工作,了解專項資金特點,是進行該項工作的基本要求。但在實際審計過程中,政府專項資金審計部門與單位沒有形成良好的溝通模式,信息交流閉塞,影響了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部分地區使用專項資金的操作程序不合理,對資金的使用范圍沒有進行嚴格的規范。設計過程中對審計環節和審計目的的理解出現偏離。專項資金的使用是為了達到更高的建設目標和使用效果。在對資金的審計過程中,整個設計流程將審計工作重心放在資金使用的合法性上,而忽略了對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審計要求。
2、設計標準不統一
執行審計工作過程中,對審計標準沒有進行嚴格的規范。設計模式的不規范容易造成管理漏洞,影響審計工作的正常運行。財政審計部門是一個重要的部門,有嚴格的審計要求和審計執行標準。但在實際工作的過程中,審計模式缺乏客觀性和規范性,各項資金的指標沒有進行恰當的管理,這就對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約,嚴重時造成審計結果出現偏差。
3、審計評價指標不明確
專項資金的審計需要明確設計指標,從而防止產生資金挪用現象。財政專項資金的最大特點就是專款專用。但一些地區在使用專項資金的過程中,沒有真正落實相關規定,存在違法挪用現象。這就造成專款得不到專用,影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
四、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策略
1、建立統一的財政專項資金制度
對于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審計,建立統一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財政審計部門與當地政府部門進行合理的溝通,用科學的人員進行科學的管理。對財政專項資金進行準確的審計考核,制定明確的資金調配模式和審計研究標準,保證審計過程中的審計績效和審計工作質量。制定完善的審計計劃,有針對性地解決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審計工作過程進行整理規劃,研究分析審計數據,及時解決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專項資金的審計數據調研
對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結果進行調研,可以有效地彌補審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審計目標,設計程序以及評判標準,對審計的組織結構進行明確劃分,合理把握審計力度。在對財政專項資金進行管理的過程中,使用合理的財務管理手段,采用高效的資金使用方式,并對審計結果進行相關反饋。要對財政專項資金創造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進行審計評定。根據公眾滿意度考核審計工作和審計結果。
五、結束語
政府部門對財政專項資金的調配工作愈來愈重視,績效審計工作也在有條不紊地進行。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對審計策略進行研究分析,提高重視程度和工作水平,會對今后的財政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工作起更好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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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一、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資金審計的意義
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資金審計,就是依據財政支出決算功能分類科目表,將預算執行審計與專項資金審計有機結合,對支出科目下的所有專項資金的預算決算、資金撥付、管理使用、資金績效以及相關政策執行情況開展審計。
(一)有利于對政府受托經濟責任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 受托經濟責任關系是審計產生的基礎,審計就是評價、確認和證明受托經營管理者是否履行了其所負的經濟責任,對其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獨立的監督。監督政府的受托經濟責任,主要是政府以及所屬部門的職能活動,如履行組織國家經濟活動、管理社會責任等的履行情況。政府的職能活動在財政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中得到具體明確。支出功能分類的類、款、項科目主要根據政府職能,按由大到小、由粗到細分層次設置,說明政府在“做什么”。 類級科目反映政府主要職能,如教育、節能環保等;款級科目反映政府履行某項職能所從事的主要活動,如教育類下的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等;項級科目反映這些活動下的具體事項,如普通教育下的小學教育、高等教育等。由于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是政府具體職能的經濟表現形式,對某一類、某一款或某一項的科目資金進行審計,能夠直接反映政府某項具體職能的履行情況,從而實現對政府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
(二)有利于提高財政審計能力,發揮國家審計“免疫系統”功能和作用 國家審計是國家治理大系統中內生的一個具有預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統”。財政審計是國家審計永恒的主題,是完善國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對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資金的審計,涵蓋了預算分配、決算編報、資金撥付、管理使用、資金績效、政策執行等多個方面,審計對象不僅僅是財政部門,還包括財政資金涉及的具體業務主管部門、具體使用人,從而能夠有效約束和監督公共財力的分配權和各個部門的行為職權,維護法制秩序,預防腐敗。由于一款科目下往往涵蓋多個專項資金,因此從科目的角度對財政資金進行績效審計,能夠完整的、全面的揭示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能夠系統的、宏觀的分析科目資金所對應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剖析原因、提出建議,服務政府決策,從而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運行和科學發展。
(三)有利于提高公共財政的民主化程度 公共財政的本質是社會公眾的財政,財政民主是公共財政的一個重要特征,公眾能夠參與財政決策、監督財政收支行為。實現財政民主化的基礎就是要及時全面準確的披露財政信息。按照我國現行的財政信息公開相關法規,主動向社會公開的財政信息主要是預算、決算表,以及收入分類和支出功能分類編列到款的科目,這與公共財政、“陽光財政”、“透明財政”有較大距離。由于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資金審計是對資金的全過程跟蹤,逐級確認科目資金在中央、地方各級財政的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涵蓋財政資金的撥付、流轉和使用情況。合理運用審計公告制度,可以將科目資金使用的最末梢完整的呈現在公眾面前,使群眾能夠參與到財政的決策和監督之中。
二、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資金審計實踐情況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央財政本級和轉移支付給18個省的三個款級支出科目資金進行了審計,并于2013年6月了審計結果公告,這是開展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審計的首次實踐。
(一)審計的主要特點 (1)審計的支出科目的社會高度關注度高。審計的三個支出科目資金分別是節能環保類下的能源節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三個款級科目資金,這三個款級科目下共有30多項財政專項資金,有涉及群眾日常生活的空調、熱水器等節能家電補貼資金,北方采暖區供熱改造資金;有涉及工業生產的節能技術改造資金,淘汰落后產能資金;還有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資金。這些專項資金與人民群眾生活,社會工業生產息息相關,關注度高,同時也是政府運用財政補貼、獎勵等經濟手段調節市場、引導節能環保發展,履行政府節能環保職能的主要方式。
(2)審計抽查的項目多,資金覆蓋面廣,有效的監督政府節能環保履職情況。2011年和2012年,中央財政預算共安排本級和轉移支付給18個省三款科目資金共計818.83億元,涉及8328個項目,審計延伸項目共計5044個,涉及資金621.09億元,分別占項目總數和資金總額的60.57%,75.85%。審計工作通過詳實的數據、具有說服力的抽查數量和覆蓋中央、省、市、縣、項目單位五級的抽查面,實現對政府節能環保履職情況的有效監督,對財政資金引導、促進節能環保政策的效益和效果做出了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評價。
(3)審計結果公開透明,給政府決策提供了有力依據。審計結果公告將348個存在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資金的項目單位全部公開,改變過去審計結果公告中簡單舉例、點名等不透明的公告方式。在審計結果公告長達34頁的附表中,詳細列出單位名稱、承擔項目的內容、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問題金額、整改情況等內容。審計公告引起社會公眾對節能環保中的部分專項資金的效果和作用展開討論,如節能家電補貼政策在幫助行業度過難關、樹立消費者對節能家電的購買意識后,該項資金的政策效益逐漸減小,并帶來了保護落后技術產品,誘發家電企業騙補等負面效果。政府在2013年5月底停止了部分節能產品補貼項目,這一舉措得到廣泛的認可。
(二)審計的主要內容和做法 審計署組織的這次科目資金審計是財政審計大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對三款科目資金的預算安排、資金撥付、管理使用、項目建設以及決算真實完整五個方面內容開展審計工作,在審計工作中強調從資金政策設計、規劃制定、項目實施等方面,分級次、分部門、分環節發現每款資金存在的問題并分析成因。
(1)審計的主要內容。一是預算安排,包括三款科目資金投入的總量、專項資金種類、支出結構和方向、增減變動情況,專項資金的設置依據、分配標準、分配程序以及績效情況;財政部門和其他政府職能部門三款科目資金預算安排、預算下達、預算調整、預算編制情況。重點分析專項資金設置的科學性,揭示分配制度不配套、不完善,資金分配不合理、不合規等問題。二是資金撥付,包括三款科目資金的下達、結余、結轉情況,中央、省、市、縣各級財政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資金撥付使用的范圍等。重點揭示滯撥、截留、改變資金用途,影響資金效益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包括使用三款科目資金的項目單位的申報、獲批、資金配套和管理使用等情況,有關部門對項目的審核、批復、驗收等情況。重點審查申報的真實性、資金管理使用的合規性,揭示違規審批、騙取資金、擠占挪用、重復申報等問題。四是項目建設與政策目標,包括三款科目資金項目建設的數量、類別、資金以及財政資金的拉動效應,檢查能源節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目標的實現情況,重點揭示項目未按期開工、建設遲緩、建成后未達標等問題。五是決算真實完整,包括核實三款科目資金涉及報表的編制是否合規,確認的收支數字是否真實,報表編制是否完整,預算調整是否合法等。
(2)審計的主要作法。一是采取統一指揮、上下聯動、相互配合的聯合審計方式。審計署設立專門的科目資金領導小組,組織審計署相關業務司、駐部委的派出局、駐地方的特派辦實施聯合審計,各部門密切配合,實現對三款科目資金從中央、省、市、縣、項目單位的全過程審計。二是采取統一目標、方案、標準開展審計工作。科目資金審計的審計組遍布三款科目資金涉及的中央各部門,以及全國18個省,但各審計組審計目標、審計工作方案、審計調查報表、審計調查的內容范圍和數據指標都是統一的,科目資金領導小組制作了三款科目資金的審計操作指南,確保參審人員實施審計、匯總結果、問題處理等方面的統一性。三是采取計算機審計技術。在三款科目資金預算管理、資金撥付審計環節,將財政部門預算執行管理數據與國庫集中支付數據進行關聯分析,鎖定財政資金停留在中央、還是在省、市或縣,通過計算每個地區的資金規模和項目個數,統計每個項目獲取的財政資金補助種類,提高審計效率。在節能汽車、節能家電推廣補貼資金審計中,充分利用被審計單位的產品推廣電子數據庫,通過與相關外部數據進行關聯和比對,運用計算機審查套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的問題。
(三)存在的主要困難 (1)審計抽查工作量大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本次科目資金審計的現場審計工作約4個月,延伸審計項目5044個,月均延伸1261個項目,每個特派辦平均延伸280個。每個特派辦投入約30人,但科目資金涉及的項目點多、面廣、相距甚遠,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非常突出。
(2)審計人員缺乏節能環保領域專業知識。本次科目資金審計涉及大量節能環保方面的專業知識,如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涉及到節能量的計算,金太陽示范工程和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涉及到的光伏知識,這些知識是審計人員所不具備的。審計人員在缺乏專業知識的前提下難以對項目的政策目標實現情況進行確認,難以精細化的評價專項資金的政策目標效果。
(3)對資金預算分配環節決策者的追責難度大。本次科目資金審計涉及的專項資金,按照公共財政支出的受益范圍來分類,均屬于特殊利益支出,這些支出所提供的效益被一部分特定的部門、公司享有。由于我國財政決策的民主化程度不高,擁有財政決策權的管理者在預算決策過程容易出現根據部門利益、個人利益出發做出決策的情況,導致人情經費、權利尋租的發生。三款科目資金審計中揭示了專項資金存在的虛報冒領問題,但查證問題表象背后的決策程序、利益關系時,面臨取證等諸多困難,削弱了審計監督對預算分配決策人的追責力度。
三、結論
當前國家審計以支出功能類科目資金作為切入點,對相關科目進行審計,是我國國家職能向社會管理職能轉變,國家公共財政建設,國家審計服務于國家治理職責的內在需要。為更好的開展科目資金審計,還需加強研究分析、創新審計組織模式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對科目資金審計的基礎性研究分析 加強對財政支出項目的分析,明確該科目對應的政府職能,分析科目支出的增減變化和預算決算,科目對應專項資金的種類和特點,專項資金存在的財政風險因素等,為科目資金具體審計科目的確定提供科學參考。加強財政信息化條件下的計算機審計研究,創建審計部門與財政管理部門在財政管理數據的互聯和互通,充分發揮計算機審計的作用。研究每款科目相關財政資金預算分配的決策過程,研究財政績效指標體系等等。
(二)提升對科目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研究分析水平 科目資金審計的內容和范圍相對于某一項專項資金審計而言,更加系統和全面,審計發現的問題呈現多樣性,有地區性的問題、有部門性的問題、有項目自身性問題。審計在問題的研究分析中,要重點分析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查找問題成因。但單個專項資金的問題提升到整款科目資金的功能層面,探尋政策缺陷,在更高層次上發揮審計工作服務宏觀決策的作用。
(三)創新科目資金審計的組織模式 在審計的時間上,向前“延長”,審計機關在當年預算執行審計之前確定需要開展審計的支出科目,提前開展科目資金審計。在審計組織上,在集中審計署審計力量的基礎上,進一步聯合省、市、縣審計機關的力量,將部分項目交由地方審計機關按照審計署的統一要求開展就地審計。在專業知識上,審計人員在加強專業知識學習的同時,積極聘期相關行業和技術的專家,取得外部支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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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地方政府; 債務風險; 會計防范
2009年以來,歐美等國相繼爆發了嚴重的政府債務危機,引起了人們對政府債務特別是地方政府債務潛在風險的關注。所謂地方政府債務,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預算單位舉借或合法擔保以及在特定條件下形成的,需由地方政府償還的內外債務。主要表現為:地方財政應支、應撥、應補而未支、未撥、未補的義務;超越地方政府正常權限發生的擔保或允諾形成的債務;國有企業、國有政策性投融資機構由于地方政府直接干預而形成的債務等。可見,政府債務不僅包括政府會計主體本身形成的債務,也包括由于政府干預特定會計主體行為而形成的責任債務;它既包括現實負債,也包括或有負債。然而,按照我國現行政府會計制度,或有負債、承諾事項等信息未能進入會計核算系統,政府會計報表無法反映和披露全面、充分的政府債務信息。
一、地方政府債務現狀
據審計署2011年對地方政府債務審計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合計2.79萬億元;截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已達10.7萬億元,其中有78個市級和99個縣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高于100%,有22個市級政府和20個縣級政府的借新還舊率超過20%;截至2010年底,全國只有54個縣級政府沒有舉借政府性債務。該統計報告還顯示,2011、2012年分別有24.49%和17.17%的地方債務集中到期,而2012至2013年需要償還的政府負有償還或擔保責任債務的比例則超過2010年底所有待償還債務的53%。這些地方債務的共同特點是對土地財政依賴過重,對銀行信貸依賴過大,而投資項目的收益性較差。也就是說,償還地方政府債務的未來現金流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二、地方政府巨額債務形成的原因
(一)財政管理體制方面的原因
我國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的劃分、財權與事權的統一方面尚存在不協調問題。地方政府要處理大量復雜的地方公共事務和社會問題,并為此承擔巨額的財政支出,但是,政府財政收入的大部卻留在了中央政府,由此形成了“財權重心上移、事權重心下壓”不協調的矛盾。這是造成地方政府財政赤字的重要原因。盡管我國《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不允許編制赤字預算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是,地方政府為了促進地方社會經濟發展,履行政府職能,在財力不足的情況下,必然會赤字運行。
(二)投融資體制方面的原因
目前我國地方政府缺乏正規的融資渠道,為了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支出壓力,只能通過非正規渠道進行變相舉債,而這種不規范的舉債更具有隱蔽性和不可控性,也加大了政府財政的潛在風險。2008年底,為了應對全球金融危機,中國政府宣布實施4萬億元的刺激經濟發展計劃,隨后,各地方政府紛紛上馬建設項目,結果投資總額遠遠超出了4萬億的規模。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投資項目的資金不是靠地方政府自身財力,也不是發行國債,而是由數千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向銀行借款。按照現行政府會計制度,這類債務并不反映在政府會計的資產負債表中,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有用性和相關性,潛伏著巨大的債務風險。
(三)政府債務管理方面的原因
21世紀以來,赤字財政理論開始影響我國的財政政策,但是,地方政府對債務管理和債務風險尚缺乏足夠的認識。他們把精力主要放在資金的投入和建設上,忽略了債務管理監督體系建設,對可能產生的政府債務危機也沒有一套有效的應對措施。現實中,一些地方政府重融資輕管理,只考慮短期利益,忽視未來償債能力的預測分析和風險防范,許多債務資金的使用部門認為債務由政府兜底,對債務資金的投向和運營缺乏科學的評價、論證,造成舉債的隨意性和債務約束軟化,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債務規模的不斷膨脹。
(四)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方面的原因
目前,我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還很不完善,這就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不重視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而是追求政績,不惜舉債投資“形象工程”,不顧自身財力超前建設、重復建設時有發生。這樣,雖然在短期內增加了政府可支配收入,但卻加大了未來更大的還本付息壓力和潛在的財務危機。
另外,政府行政管理效率不佳,行政成本居高不下也是各級政府普遍存在的問題。由于財政支出的剛性較強,為彌補資金缺口,地方政府不得不舉債運行。
三、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會計防范
政府會計目標是向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有助于他們進行經濟決策的會計信息,諸如反映政府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政府財政決策的相關信息,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需要的會計信息等。然而,我國現行政府會計核算體系在實現會計目標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改革政府會計核算基礎,充分發揮會計反映和監督職能,對于防范政府債務危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改革政府會計核算基礎
我國現行政府會計是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按照收付實現制,會計核算只確認當期的顯性負債,而隱性負債和或有負債并不在政府會計報表中反映,造成會計信息(尤其是負債)不完整、不全面,影響了會計信息的有用性和相關性。從表面上看,政府資產負債率并不高,從而夸大了政府當期的可支配財政資源,掩蓋了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
所以,改革政府會計核算體系,逐步引入權責發生制會計核算基礎勢在必行。權責發生制強調會計事項的經濟實質,負債確認的關鍵條件不是會計事項的法律形式,而是負債風險是否轉移的實質性條件。與收付實現制相比,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會計核算能夠保證會計信息與客觀經濟事實相符,客觀反映政府的隱性負債和或有負債,充分披露政府債務的相關信息和潛在風險,滿足各類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二)完善政府會計信息披露制度
會計信息是一種商業語言,是市場經濟決策的重要依據。因此會計信息質量對于決策者至關重要。信息披露雖然是會計信息生成過程的最后環節,但是對于會計信息質量有重大影響。會計信息披露實質上是借助于制度規范,強制要求會計系統充分揭示報表使用者決策有用的重要會計信息,以保證會計報告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我國現行政府會計報告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完善,政府會計報告提供的信息實質上是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匯報,會計信息不充分、不完整,尤其是沒有提供充分的負債信息,無法滿足各類報表使用者的需要。完善的會計報告體系既要滿足評價政府公共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需要,也要為分析判斷政府財務基礎的穩健性和財務風險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既要滿足政府對會計信息的需要,也要滿足其他利益相關者的需要。
因此,我國現行政府會計系統應在預算會計報告的基礎上,設置新的會計科目,以特定項目的債務資金為主體編制基金報告,全面體現債務項目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在基金資產負債表中充分反映政府債務狀況,并且根據債務編制基金報告,動態反映和監督債務資金來源、償還方式、債務增減變動等信息。政府債務資金的使用效果則在基金損益表中反映。同時,不斷規范、充實報表附注中披露的分析性、解釋性信息及非財務信息,尤其是或有負債和其他承諾事項等信息,以及資產負債率、利息支出率和債務率三項指標,便于報表使用者對政府財務狀況、債務風險作出合理分析評價,對債務總量實施有效控制。
(三)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的審計監督
政府財政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首要問題。政府財政審計的重要任務就是維護財政資金的安全。顯然,政府債務風險審計應該構成財政審計的必要內容。我國目前政府財政審計主要是以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為基礎的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債務風險和債務資金使用效益并未引起關注。因此,政府財政審計應在合規合法性、效益性審計的基礎上,增加財政風險審計,將或有負債、政府承諾事項等負債項目作為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債務審計應該包括債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債務風險是否可控、債務資金的使用是否合規,以及債務資金使用效益等內容。
另外,政府應大力推行政府審計公開制度。依據審計法的有關規定將年度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結果向社會公布,將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提高政府財政管理的規范性和效益性,促進政府財政運行的安全性,實現社會經濟穩定、有序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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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青島市編辦: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標的落實。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制度,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和區(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12月底前向社會公布。進一步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由國家、省設定的非許可事項,清理后上報有關部門;我市自行設立的年內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設。堅持邊清理邊規范,做好制度創新。制定印發《青島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規定》和《青島市行政審批批后監督管理辦法》,規范網上辦理、門戶網站與部門網站統一管理程序,做好對審批事項的全流程規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化服務指南,提高審批服務質量。
三是抓好工作創新。建立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制度、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投資領域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企業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制度、政府服務清單制度等“五項清單”制度。精簡和規范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8月底前編制我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淄博市編辦:一是優化流程,推進行政審批規范化。按照“應進必進、充分授權”的要求,加強政府督查,督促各區縣全面完成“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加強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公開、高效、規范、可問責的工作機制和標準體系,做到審批行為、辦件質量、檔案管理、收費監管的標準化。提高行政審批服務便捷水平。逐項編制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圖并向社會公開。清理行政審批申報材料,無法定依據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壓縮審批時限,力爭將審批事項辦理時限在現有基礎上壓縮30%以上。規范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通過梳理裁量依據、明確裁量標準、強化裁量監督,進一步縮減自由裁量空間。
二是創新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深化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在市、區縣實行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市、區縣縱向聯動審批機制,重點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和“項目主審全程代辦”的“柔性管理”模式,開發應用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系統和遠程視頻聯動系統,大幅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推行網上審批。加快網上審批系統建設,實現申報材料電子數據化,盡快實現市、區縣、鎮辦三級行政審批服務系統的聯網,推動政務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
三是放開市場,提高中介機構服務水平。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堅持“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允許具備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進入市場,盡快建立起充滿活力且有序競爭的中介服務市場。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定期市場招標,將服務優、效率高、收費低的中介服務機構納入信息平臺,統一向社會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機構評價機制。制定行政審批中介機構服務評價標準,對中介機構服務質量、服務時限和服務收費進行全面評價,并建立健全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
四是健全體系,強化行政審批監督檢查。探索行政審批事后監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監管服務的意見,從注重事前審批為主向事前、事中與事后管理為主轉變,加強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后續監管。重點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對行政審批效能監督引入第三方評估,開展社會滿意度調查。建立行政審批網上舉報投訴平臺,健全行政審批網上投訴受理、處理和結果反饋制度。強化對審批權力的制約監督。健全部門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加強作風效能建設,著力解決庸懶散、吃拿卡要等問題。進一步強化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強化對服務窗口、審批事項、審批單位和責任崗位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
日照市編辦:一是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下步將各部門上報的審批事項列出審核清單,清單將部門審批事項分為行政許可、非許可、非審批事項和初審類事項四類,其中對屬審批事項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暫停、調整管理方式提出相應的處理方式,將審核清單書面通知部門,征求部門的意見后,對保留和整合的審批事項,形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按程序公示并報請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及時向省編辦備案。市級目錄公布后,對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進行增加、取消和調整。同時,指導區縣完成編制縣級審批事項目錄工作。
二是承接落實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根據咨詢委委員提出的意見修改后,將承接和落實目錄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時向社會公布。下一步,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項目及時承接落實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結合市級審批事項目錄編制,在與部門溝通一致的基礎上,年內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審批事項。加大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力度,從清理上報情況看,我市沒有自行設立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市編辦將適時會同監察局等部門進行專項檢查,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四是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市級目錄保留的審批事項,在嚴格審批的基礎上,監督指導部門負責對組織實施的審批事項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并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取消審批后需加強監管的事項,督促指導部門制定具體措施、完善監測體系、加強后續監管;對下放到區縣的審批事項,督促區縣編辦制定監管措施。市編辦會同監察局等部門加強對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情況的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五是進一步規范優化審批流程。按照市級審批事項目錄,逐項編制審批流程圖,制定具體的服務標準和辦理時限;探索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積極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鞏固企業注冊“多證聯辦”成果,探索建立各類證照聯辦機制;對各審批環節進行監督,開展行政許可案卷評查;鼓勵政務服務創新,組織開展政務服務創新獎評選活動。
菏澤市編辦:一是建立行政審批目錄動態管理機制。根據上級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時調整目錄。
二是發揮牽頭作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推行網上審批。督促并會同相關部門完善行政審批電子政務建設,按照“部門全覆蓋、事項全覆蓋、流程全覆蓋”要求,開發聯合審批辦理平臺和網上辦事平臺,逐步實行審批事項全公開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取消審批后需加強監管的事項,根據事項的性質、內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續監管制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防止監管“缺位”。對保留的審批事項,依法依規實施審批。加強對審批服務的監督管理。建立跟蹤投訴處理機制,暢通投訴建議渠道。加強投訴數據整理分析,及時對審批事項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和動態調整。強化電子監察,市級審批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入網率、系統使用率達到100%,筑牢審批權力“陽光”運行的技術防線。強化立法機關監督、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司法機關監督以及社會力量監督等傳統監督方式,也要開辟新的監督途徑,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進行網絡輿論監督,利用電子政務平臺對行政審批工作人員建立網絡電子檔案,行政審批相對人可匿名對其進行評價、監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對審批服務履行情況考核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考核細則。
三是加強指導考核,促工作平衡開展。加強對縣區的指導,強化日常調度和平時考核,既交任務又教方法。市編辦從自身工作抓起,高標準,嚴要求,靠示范引領推動縣區審改工作和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全面開展。將市級改革形成的文件資料匯編成冊,供各縣區參考使用。建立網絡統一公示平臺,確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濰坊市編辦:一是嚴格抓好清單事項的清理審核工作。依據省政府文件要求,調整權力事項分類,擴充工作內容,規范事項格式,堅持做到“三個對照”,即將清理成果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對照,確保權力合法;將清理成果與工作實際對照,力求簡單明了、客觀真實、信息全面、方便監督;將清理結果與上級主管部門對照,保證職權名稱統一。
二是統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工作。研究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方案。做好部門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權力事項、以及事業單位承擔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摸底工作,優化職能配置。成立行政審批制度咨詢委員會,暢通社會參與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機制,推進簡政放權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優化行政權力運行。結合工作實際,對需上級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提出調整建議。對保留的各類權力和服務事項,進一步明確實施部門、實施依據和收費標準,編制工作流程圖,落實權力事項全公開制度,固化權力運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聯審批、聯合辦理和模擬審批辦法,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強化行政權力監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積極協調推進“一庫四平臺”建設,加快形成規范、高效、有序的權力運行動態管理體系。建立權力事項動態管理機制,按照法律、法規修訂要求,對權力事項進行及時調整,今后,未納入清單的權力事項,一律不得實施。探索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落實部門主體責任,促進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轉變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
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
泰安市編辦: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復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擬于9月10日前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安排各項改革任務。
二是嚴格時限節點推進。市編辦充分發揮改革牽頭作用,周密安排,積極推進,同時,加強與紀檢、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限節點推進。改革動員部署后,1個月內完成涉及機構整合或職能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制定工作。職能變動小的部門,以編委文件予以明確。
三是推進縣市區改革。強化對縣市區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導,確保9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改革方案,經審核后報省編辦備案。待市委、市政府審批后,督促各縣市區抓緊鋪開,確保全市各項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萊蕪市編辦:一是積極推進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市級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立即制定萊蕪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適時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會議,安排部署各項改革任務。改革方案批復后,1個月內完成涉及機構整合或職責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充分發揮改革牽頭作用,周密安排,積極推進,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二是統籌推進各區機構改革。督促各區盡快制定改革方案,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政策指導和培訓,9月底前報市編委審核并報省編辦備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準實施。
三是同步推進政府權力清單工作。按照統一標準、分級負責、梯次推進的要求,全市統一部署、分階段組織實施。9月份啟動召開全市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會議,11月底前完成審核確認,2015年一季度市、區政府公布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
聊城市編辦:一是一體化推進市縣政府機構改革。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及時制定市級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全市機構改革工作。各縣(市、區)上報改革實施方案后,報市編委審核并經省編辦備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時批復。
二是完善部門“三定”規定。凡明確職責調整的,必須按上級要求不折不扣調整理順;凡明確人員編制調整的,必須按“人隨職責走、編制隨人走”的原則及時劃轉;凡涉及機構規格、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核定的,必須嚴格按照核定標準規范操作。對新組建的部門及需要完善職責的部門,認真制定“三定”規定,理順職責。為徹底杜絕明合暗分現象,將掛牌機構的內設機構整合設置、徹底融合,避免出現新的限額外獨立運行的機構。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完善“三定”規定,促進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
三是統籌推進權力清單工作。根據統一標準、分級負責、市縣同步推進的原則,全市統一部署、分階段組織實施,明確領導責任、安排專職人員集中辦公,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2月底前,公布本級政府行政權力清單和運行流程,并在政府門戶網站、機構編制部門網站、各有關部門網站上公開。
四是完善工商登記制度,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繼續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寬進嚴管”、“先照后證”,完善企業注冊“四證一章聯辦”制度,進一步減少前置審批,整合申報材料,繼續推進服務業許可聯審聯辦,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推廣網上審批、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繼續完善管理制度,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進管理方式,出臺有效措施,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明確事中事后監管部門,完善制度措施,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
德州市編辦:一是加快推進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市級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出臺市級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力爭方案批復1個月內,完成發改、國土、衛計、農業、文廣新、工商、質監等機構職責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實到位。
二是抓好縣級政府機構改革督導。加強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的督促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培訓,跟進政策指導,9月底前完成縣級方案審核報批。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強督導,督促各縣市區將改革方案落到實處,特別是規范政府機構設置、整合職責機構、劃轉人員編制等事項,堅決杜絕改革、運行“兩張皮”的問題。
三是積極穩妥地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將全市交通安全管理體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政府分級管理,落實政府對地方金融組織金融活動的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職責,9月底前完成調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將方案落實到位。
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
體制改革試點
棗莊市編辦:一是持續擴權放權。對試點鎮的賦權實質上就是賦予其部分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權,這點要從立法上予以明確。縣級政府應按照權責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則,持續向試點鎮放權,并多下放有實際業務、含金量高的權限,尤其是項目審批、執法監察、社會管理等試點鎮迫切需要的權限。同時,可探索規劃權限下移,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方面賦予試點鎮一定權限,確保長效發展。
二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適應試點鎮發展需要的財政管理體制,提高相關稅費返還比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切實增強試點鎮的財力。省、市、縣有關部門應加大專項資金整合力度,適度向試點鎮傾斜,并對試點鎮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列入各級重點項目,在資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會管理。鄉鎮政府是直接面對百姓的“一線”政府,應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完善公共服務制度,大力發展社會事業;發揮便民服務的示范效應,拓寬服務內容,改進服務方式;完善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等提供形式,形成養事不養人的公益服務提供機制。
四是優化組織結構。圍繞提升試點鎮黨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干部管理方面給予更大政策空間,為試點鎮配強班子、招才引智等創造條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進濱湖鎮“大部制”改革,并將搶抓滕州市被確定為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城市的機遇,醞釀相關改革措施,進一步優化濱湖鎮政府架構,完善政府職能。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監管
濟南市編辦:一是做好事業單位分類的收尾工作。對個別暫未分類的單位,進一步調研溝通,研究確定類別,做到應分盡分。對個別與省里相對應的機構,待省里有明確分類意見后,參照省里作相應調整。將分類意見按程序提請有關會議研究并審議通過后,發文明確事業單位類別。
二是研究制定分類改革配套政策。發揮好牽頭部門的作用,認真學習研究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結合濟南實際,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為推進改革的政策依據。
三是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對已報經省編辦備案列入行政類的事業單位,按照“能轉職能不轉機構”的原則,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政府機構改革,通盤考慮解決,逐步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歸行政機關。對列入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轉企條件成熟的先行推進轉企,并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對不具備轉企條件的單位,通過整合或鎖定管理、人員只出不進等方式,逐步消化。對公益類單位,區分不同類別,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加大清理規范力度,盤活機構編制資源,激發事業單位活力。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新途徑,進一步提高公益服務水平。
東營市編辦:一是待省備案批復行政類事業單位后,及時按程序研究批復市和縣區各部門事業單位分類方案,確保按時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工作。根據上級改革配套政策,與東營實際和原有改革政策相銜接,制定完善我市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政策,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據。
二是結合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和簡政放權,全力推進行政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進事業單位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行業協會學會與主辦機關分離工作,使事業單位回歸社會公益屬性。
三是加大事業單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縣區檢驗檢測機構和民生熱線資源的基礎上,今年將進一步整合市直涉農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和部門單位民生熱線資源。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細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進一步擴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廣度和深度。
四是加強事業單位監管。完善事業單位設立后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通過績效考核、信用評級、加強法人監管等多種方式,切實履行機構編制部門事業單位監管職責,推動事業單位健康快速發展。
濟寧市編辦:一是全面推行公益類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組織召開全市績效考核動員大會,部署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考核工作機制,避免重復考核、多頭考核,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與全市年度考核統一部署,同步開展,共性指標考核、個性指標考核與年度考核統籌實施。強化市事考委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齊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確定范圍分類實施。市直公益類事業單位共有160多個,今年納入120個,并按類別劃分為綜合、教育等6大類進行分類考核,另外40多個單位將按照事業單位改革政策進行調整規范。完善細化指標體系。調整共性指標與個性指標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績效份量。充實調整指標內容,細化、完善標準,組建評審專家庫。加大對縣(市、區)的督導。建立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及時督導縣(市、區)工作。同時,通過召開工作現場會、舉辦業務培訓班等方式,及時推廣先進經驗,提升人員素質,確保縣(市、區)績效考核快速推進。
二是探索多種監管方式有機結合。績效考核與專項檢查有機結合。在績效考核的實施過程中同時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探索專項監督檢查與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措施,達到考核與監督檢查相互促進的目的。績效考核與年度報告有機結合。將績效考核共性指標的絕大部分內容通過年度報告書反映出來,使考核工作更具針對性。統籌年度報告與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是健全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監管機制。擬訂我市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管理辦法,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權利、義務、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將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內容列入管理辦法,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加強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監管。
威海市編辦:一是改進服務,努力營造良好環境。通過拓寬新聞媒體宣傳渠道、編印發放宣傳材料、強化法人業務培訓等措施,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高服務對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更好發揮服務窗口作用,優化服務平臺建設,提高電子登記監管效率和檔案管理標準化水平。強化工作督導檢查和年度考核,跟蹤抓好各項目標落實。
二是查漏補缺,穩步提升登記水平。堅持依法登記,加大市、縣兩級登記機關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層事業單位為重點,制定有效措施,穩步提高登記率,逐步掃除登記監管“死角”和“盲區”。
三是強化措施,全面推行績效考核。根據事業單位不同特點,加強對個性指標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以公益類單位為重點,建立健全日常監督管理臺賬,按照自評申報、考核預告、現場檢查、社會評價、專業評審、確定等次、公示備案等程序開展考核工作,兌現獎優懲劣辦法,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能力。
四是積極探索,推進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加大探索創新力度,結合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小學、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適時在圖書館、博物館、公立醫院、中小學等公益單位和山東船舶技術研究院等有條件的單位探索推進試點。
加強和創新機構編制管理
煙臺市編辦:一是健全機構編制總量調控機制。嚴控行政機構編制增量。在本輪政府機構改革期間,除中央、省有明確規定的外,一律暫停受理和審批黨政群部門新設行政機構、機構升格、增加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機構改革結束后,對確需調整的,在現有總量內統籌研究,確保有增有減,增減平衡。從嚴審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以后,一律不再審批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和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嚴格控制經費自理事業編制轉為財政撥款或財政補貼事業編制。確需設立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堅持機構撤一建一、人員編制內部調劑。對按照機構編制標準核編后出現增編的,將一律在本地總量內調劑。對于公立醫院等確因事業發展需要增編但暫無編制資源調劑的單位,將實行一次性核編,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編制優化配置機制。著眼于用好盤活現有編制資源,實行“三個一批”:結合改革收回一批編制。對已被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從嚴控制,空余編制逐步收回;對職能弱化、工作任務不飽滿、人浮于事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實行重點管理,原則上只減不增,空余編制予以收回;對撤銷和轉企改制的事業單位,編制全部收回;對編制實行專項管理,相關部門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編制,要在該干部退休或調出接收單位時,將所用編制予以收回。清理規范一批編制。加強對機關事業單位提前離崗、“吃空餉”等問題的研究,積極穩妥地改變現行提前離崗做法,徹底清查“吃空餉”人員,對相關人員所占編制進行全面的規范和清理。調劑用好一批編制。對精簡壓縮收回的編制,將統籌掌握、動態管理,重點用于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點工作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行業。精簡壓縮編制后的超編單位,人員只出不進,超編人員隨自然減員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點工作提前介入、跟蹤服務機制。深入分析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走勢,突出優勢產業,體現區域特色,超前提出重點區域的體制調整、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配備的意見辦法。及時跟蹤了解重點領域機構設置、職能履行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調整、加強建議。
四是健全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機制。加強日常監督。堅持每年在全市開展一次專題性的機構編制例行檢查,對各部門(單位)是否按規定設置機構、按職數配備干部、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等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協作監督。與人力資源、財政等部門協調配合,無論是考錄、調整人員,還是核撥經費、辦理保險,都要以編制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為依據。繼續開展糾錯監督。完善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發現問題,嚴肅查糾。探索評估監督。定期對部門履職情況和機構編制資源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引入社會監督。
臨沂市編辦:一是加強實名制建設,提升機構編制管理精細化水平。積極做好省市縣三級聯網的相關準備工作,同時加大對信息平臺建設的探索力度,總結目前與組織、財政部門信息共享的經驗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名制數據庫管理辦法,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探索完善數據庫信息更新與機構編制使用核準等業務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夯實機構編制管理基礎。
二是強化剛性約束,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對精簡壓縮后收回的編制實行專項管理,壓縮后超編滿編的機關事業單位,不再下達用編進人計劃,人員只出不進。扎實開展政府部門和重點行業系統機構編制評估工作,積極探索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預防機制,從源頭上防止違規行為的發生。結合各類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活動,提升剛性約束的合力。
三是堅持動態調整,盤活用好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將改革思維貫穿到每個工作領域,統籌考慮各重點行業的發展實際,加強對體制機制創新的研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職能普遍弱化的行業領域進行專題研究,積極做好機構編制“減”的文章。探索完善機構編制資源分配辦法,綜合考慮人口、面積、公共財政收入、現有編制數等各種因素,制定科學的量化指標,作為分配依據。
濱州市編辦:一是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借助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試點工作的有力支撐,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三項重點工作納入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推動全市機構編制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探索建立機構編制工作責任審計制度。探索會同紀委、組織部、審計局、監察局聯合實施機構編制工作領導干部責任審計制度,把各縣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市直及縣區機關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納入機構編制責任審計范圍,明確審計的主要內容和相關要求,將機構編制審計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同步進行,機構編制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干部教育管理和選拔任用的依據。
三是建立和完善領導職數審核備案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職數審核備案管理制度,規范領導職數審核程序和辦法,有效防止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等問題的發生,準確掌握市直各部門領導職數的使用動態。
篇7
(一)加強審計發展戰略研究,重點關注審計環境的變化,新時期審計發展的方向和目標,審計在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與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的戰略地位與作用。
(二)突出開展效益審計的研究,圍繞效益審計的基本理論、程序與技術方法和評價進行廣泛深入的研究,為建立具有我國特色的效益審計模式提供理論支持。
(三)進一步加強審計實務研究,不斷總結審計工作的經驗,研究審計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改進和深化財政審計、金融審計和國有企業審計的新途徑和新方法,積極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環境審計的理論研究,推進其進一步深化和發展。
(四)加強審計管理研究,增強系統性和時效性,整合研究成果,深化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與質量控制、審計資源管理、審計質量監督以及審計公告等重點課的研究,初步形成與審計工作特點相適應的審計管理理論體系。
(五)深化和發展對審計技術方法的研究。借鑒國外經驗和其他學科的研究成果,重點研究信息化條件下審計先進技術的運用等課題,豐富和完善我國審計技術方法體系。
二、把握住今年的工作方向
(一)選擇好課題研究項目。今年課題研究的主攻方向和重點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配合中國審計學會《中國審計發展戰略》課題研究工作,對信息化條件下審計技術方法的應用開展深入研究,二是開展審計環境對審計工作的制約及對策研究,把握了審計環境可以保證審計工作的有效性,使審計工作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既不超前,也不落后。三是對審計機關的績效管理進行廣泛深入的研究,這既有利于推進審計項目成本管理制度的完善,也符合開展績效審計的要求,同時也可以解決當前審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四是加強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的研究,審計署對專項審計調查制定了規程,但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很多具體問題,審計調查的作業流程還不很規范,這在某種程度上制約和影響了專項審計調查的質量。因此,對專項審計調查做深入細致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五是開展對審計處理的法律問題進行研究,當前,審計機關在審計實踐中發現,很多項目審計處理中存在諸多法律問題,審計處理(訴訟)的風險不斷加大,這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間存在摩擦、不完善有關,對此,如何防范和控制審計處理(訴訟)風險,亟需研究新的思路和途徑,六是對審計效能的釋放和充分發揮進行研究。提高審計執行能力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看審計監督效能是不是得到了全面極大的釋放,社會、政府、民眾的滿意度如何,這是擺在我們面前應該認真研究解決的問題。
(二)圍繞審計工作中心,積極開展學術研討,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形勢的發展變化,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面臨著如何進一步深化、發展以及如何更好地發揮作用的問題。今年學會與審計廳財政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及其他有關審計處室聯合對本級預算執行審計面臨的問題和發展對策等開展深入的研討,必要時還可邀請有關大專院校的學者、教授參加指導交流。“三農”與環境問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點問題。近幾年,我省各級政府投入解決“三農”問題和環境治理保護的資金大量增加,這些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效果如何,直接關系到三農,政策的落實,關系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的順利實現,為此,今年學會應與審計廳農業資源環保審計處和相關處室以及內審、社審和大專院校的專家、學者聯合召開農業環保資金效益審計專題學研討會,針對農業環保資金效益審計的目標、內容和方式方法等問題開展深入的研討。
(三)積極參加審計署的課題招標工作。審計署、中國審計學會關于政府審計發展若干問題研究課題中確定了今年的招標研究項目有三個:一是政府審計環境與未來發展問題研究;二是深化地方預算執行審計研究;三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法研究。我們要根據招標要求,認真組織和準備好投標工作。
三、加強調查研究,提高科研質量和工作水平
首先要制定出針對性強、切實可行的調研方案,明確調查目標,突出調點。把那些帶有全局性、方向性、突出性問題和黨政領導關心、社會的重大問題以及具有各設區市特色的新鮮經驗和典型案例作為調查分析的主攻任務。其次要將調查融入到課題研究之中,提高課題研究的質量,增強課題研究成果的實用性、指導性和有效性,就必須將調查分析與課題研究有機地融合起來。第三要注意采用靈活多樣、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強組織協調,務求實效,例如可以依靠學會自身力量開展調查研究,也可以發揮學會人才薈萃的優勢,整合審計科研人員、審計實務人員、社會上的專家學者等各方力量開展調查研究。
四、增進聯系交流,相互學習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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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階段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新要求
1、審計工作總體目標的新要求
劉家義審計長在2013年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指出:“要科學安排審計計劃。各級審計機關要圍繞審計監督全覆蓋的要求,堅持‘滾動計劃、有效整合、區別對待、循序漸進’的原則,全面摸清審計對象的底數,實行分類管理,制定5年審計項目總體規劃和分領域審計項目滾動計劃,做好年度審計計劃與長遠規劃的銜接,加強年度計劃的統籌和整合。”按照上述要求,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就不能只是簡單的制定計劃,而是應該不斷提高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創新審計項目生成的途徑和方法,保障審計工作緊扣黨和政府中心工作、社會熱點,實現審計“充分發揮國家利益捍衛者、經濟發展‘安全員’、公共資金守護者、權力運行‘緊箍咒’、反腐敗利劍和深化改革‘催化劑’的作用,為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的總體目標。
2、國家審計準則的新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審計署令第8號,以下簡稱新《準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與審計署原來的《審計機關審計計劃管理辦法》相比,新《準則》對審計項目計劃的編制作出了更加全面、細致的規定,包括編制審計項目計劃的步驟、調查審計需求的方向、進行可行性研究重點調查的內容、符合專項審計調查的情形、審計項目計劃應反映的內容等,同時還明確了工作分工:調查審計需求、進行可行性研究和確定備選審計項目,以業務部門或者派出機構為主實施;備選審計項目排序、配置審計資源和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草案,以計劃管理部門為主實施。
二、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1、缺乏“一盤棋”理念,未達到審計監督全覆蓋要求
(1)不重視審計項目計劃計劃的龍頭作用,缺乏系統性。新《準則》明確的計劃編制工作分工,有利于計劃管理部門對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綜合統籌。但是,由于部分審計機關在編制計劃前,未自上而下地確定下一年度的審計工作思路、審計重點領域和總體目標,計劃管理部門只是機械地將上級審計機關下達的任務以及業務部門提出的備選項目進行匯總,往往造成年度計劃零散且非系統。此外,部分審計機關的業務部門之間的工作是有一定交叉的,如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往往并非由某個部門獨立完成。在提出備選項目時,僅僅由財政審計部門、經濟責任審計部門分別提出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備選項目,再由計劃管理部門統一協調后分配給各個業務部門,存在不熟悉審計對象的問題。
(2)不重視審計信息化技術的應用,審計監督全覆蓋缺乏技術保障。近年來,審計機關的審計信息化建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審計信息化技術在審計項目計劃管理中的應用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一是部分審計機關未建立審計對象的基礎數據庫,未能對審計對象進行分類管理和規劃,審計項目計劃的重點領域、重點問題不突出。二是部分審計機關未搭建財政資金聯網審計平臺,未能利用計算機對財政資金重點支出存在問題的分析作為編制項目計劃的依據,審計監督全覆蓋缺乏技術保障。
2、頻繁調整,嚴肅性難以得到保證
新《準則》規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審計項目組織和實施單位應當確保完成,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調整,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批。但是,審計項目計劃在執行過程中,往往由于各種突況而發生調整,其嚴肅性難以得到保證。審計項目計劃的頻繁調整,一定程度上是由審計工作所處的客觀環境決定的。
(1)下級審計機關與上級審計機關的計劃年度不一致。如某市審計機關的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自1月至12月期間實施,但其上級審計機關的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自8月至次年7月期間實施。計劃年度不一致,導致上級審計機關下達新的審計項目計劃時,下級審計機關已將審計項目計劃報同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并印發實施。其結果是,下級審計機關每年都要通過調整審計項目計劃來完成上級審計機關下達的統一組織實施項目。
(2)黨和政府臨時交辦任務較多。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期望值很高,特別是黨和政府相信審計機關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地調查某些棘手問題或突發問題,因此臨時交辦一些審計或調查項目。由于交辦項目具有不確定性,勢必會占用一定的審計資源,加劇審計機關力量不足的矛盾,從而影響正常的審計項目開展,妨礙審計項目計劃的推進。
3、機構設置及人員素質不適應審計實踐要求
目前,還有相當一部分審計機關未設立專職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機構,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由辦公室或法規處承擔,部分基層審計機關甚至沒有配備專職的計劃管理人員。一些審計機關雖然配備了計劃管理人員,但這些人員存在缺乏審計實踐經驗、宏觀意識薄弱、專業不對口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計項目計劃管理作用和效能的發揮。
4、對審計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價力度不夠
有的審計機關在計劃執行中缺乏檢查與控制,領導和計劃管理部門對計劃執行情況掌握得不充分,跟蹤督促和指導落實工作做得不實。有的審計機關對計劃執行情況的總結不夠認真,未有分析造成未按時完成年度計劃項目的原因,對年度計劃項目的執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評價機制,考核和獎懲不到位,影響了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應有作用的發揮。
三、提高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效果對策研究
1、形成計劃“一盤棋”的思路,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
(1)圍繞黨和政府工作中心,統一審計思路。制定審計項目計劃是整個審計工作的開端,其作用舉足輕重。審計項目計劃的統籌過程,可先由計劃管理部門根據審計機關制定的長期工作規劃,圍繞黨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關領域的總體情況,提出下一年度的審計工作思路、審計重點領域、審計總體目標,報經審計機關業務會議討論確定。計劃管理部門應將政府經濟工作中心內容及對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上級審計機關安排或者授權審計事項、群眾舉報或公眾關注事項、近年已審計單位名單等,提供給業務部門,由其開展審計需求調查,提出備選項目。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備選項目先由各業務部門提出,再分別由財政審計部門、經濟責任審計部門甄選調整,然后報至計劃管理部門。這種做法,可以減少計劃的零散性和非系統性,提高針對性,既考慮重點部門、重點領域和重點資金,抓住影響大、風險高、資金總量大的項目進行審計,也從維護財經秩序角度出發,抓好一定層面,一定周期項目的審計,克服審計死角。
(2)建立審計對象的基礎數據庫。2014年5月,廣東省審計廳藍佛安廳長在各市審計局局長座談會提出:“要摸清審計對象的數量、結構和特點,做到對本級審計管轄對象心中有數,在此基礎上對審計對象進行分類管理和規劃,堅持全面審計與重點審計相結合,制定滾動項目計劃。”這就強調了審計對象基礎數據庫的重要性。計劃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本級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財務數據、業務資料、審計情況等進行調查,建立并完善審計對象數據庫,逐步實現對審計對象的動態管理;要定期到政府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及時掌握不斷變化的情況。
(3)將審計信息化技術作為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的技術支持。廣州市審計局積極探索聯網審計,在2011年完成了財政聯網審計系統的建設,實現了對財政預算管理、國庫支付、總預算會計等大部分業務的審計監督。同年,下轄黃埔區也建立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聯網審計平臺,審計人員可以隨時訪問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導出數據進行分析。目前,廣州市審計局正著手研究,在編制審計項目計劃時,利用聯網系統對重點財政資金支出情況進行分析,選取可疑對象作為重點審計對象,確保重點審計對象每年審計一次、一般審計對象五年至少審計一次。
2、預留審計力量減少計劃調整
為避免審計項目計劃的頻繁調整,保持其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持靈活性原則,預留一定審計力量是必要的。計劃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以前年度黨和政府臨時交辦的工作量,評估自身的審計資源,預留一定比例的審計力量。年度終結時,再將臨時增加的審計任務,按照原審批程序報批。
3、完善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組織架構
針對計劃機構設置及人員素質不適應審計實踐要求的問題,應加強計劃管理體制及組織機構的建設:一要明確管理機構,保證相關機構以主要力量認真做好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二要強化管理職能,特別是注重計劃管理的統籌功能,發揮其總攬全局、指導全程的作用,使其在計劃的制定、執行、評估環節發揮應有的作用;三要提高人員素質,挑選具有良好的財經知識背景、審計實踐經驗豐富、宏觀意識強的人員充實到計劃管理工作崗位,不斷提高其綜合能力和素質,使之適應計劃管理工作的需要。
4、加大對審計項目計劃執行情況檢查和評價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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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從內審工作現狀及開展情況,內審面臨的問題和困難,2014 年內審工作計劃,內部審計工作意見和建議四方面闡述了內審工作的情況。
關鍵詞 :江蘇省醫學會 內審 問題 計劃 建議
2013 年,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建立內部審計工作信息報告制度的有關指示精神,結合學會年初制定的審計工作目標和計劃,江蘇省醫學會內審積極開展工作,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堵塞管理漏洞、強化內部控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內審工作中注意積極擴大審計覆蓋面,認真做好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加大專項資金、零星修建和物資采購的審計監督力度,加強預算執行、經濟合同的管理,針對“三公經費”,選取公務用車情況對車輛運行費進行審計,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一些不規范的現象,針對出現的現象立即開始整改,積極補充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長效機制。現將內審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內審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學習
內審人員認真學習審計法律法規,全面履行《江蘇省醫學會稽核制度》和《江蘇省醫學會內部控制制度》《江蘇省醫學會內部審計工作實施細則》,認真貫徹執行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踏踏實實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規范審計程序,加大審計力度,提高了審計工作水平和質量。通過學習,政治思想覺悟進一步提高。在審計工作中敢于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恪守審計人員應有的職業道德,做到了秉公審計、廉政審計。
(二)財務收支審計
江蘇省醫學會主要業務為實施政府受托項目即醫學學術交流、繼續醫學教育、醫學科技項目評價、評審和醫學科學技術決策論證、評選和獎勵優秀醫學科技成果(包括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等)、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推動醫學科研成果轉化和應用等,財務收支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項目以繼續醫學教育收費為主,項目支出特點主要表現為以現金方式支付專家、學者的講課勞務費,人力成本比例較高。內審部門未單獨成立科室,但工作由財務科專人負責。各類學術會務均有財務科派員參加,負責收費與結算,內部審計對會務收支全過程實施監督,確保收入全部入賬,支出合規合法,結合各類學術會議的預決算,積極建言獻策,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議,進一步規范財務收支行為。
(三)招投標工作
積極參與學會各項招投標工作,結合本部門工作特點,提出規范招投標工作意見和建議,嚴格按照規定進行采購,根據我會組織管理的特點,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的模式,積極完成年度預算采購任務,凡列入政府采購范圍目錄內的項目,一律實行集中采購。一年來,共參與項目招標、考察、談判和驗收二十多項,參與大宗物資的采購會審,參與儀器設備采購招標、議標、競爭性談判等多次。工作中始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充分發揮了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的監督作用,并認真和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和協調,把這些意見和建議落到實處,節約了財政資金,有效的維護了單位的經濟利益。
(四)加強經濟合同管理
進一步加強單位經濟合同管理,對學會涉及的所有協議、合同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把關,2013 年共審核審簽經濟合同60 多份,無違約合同發生,有效的規避了風險。
(五)積極開展專項審計工作
按照有關內審工作部署與要求,針對社會熱點“三公經費”的支出情況,內審部門對學會車輛運行維護費用進行了專項審計。內審小組制定了專項審計流程,確定審計方案后,隨機抽取了一輛公務用車進行審計,審計內容為2013 全年該車發生的全部費用,具體包括發生時間、憑證號、任務內容、事項發生地、具體事項等,具體事項又分為汽油、過路停車費、維修保養、保險、司機誤餐、安全獎公里數等,經認真統計和查詢,比對和實地核查,審計結論與建議如下:
審計結論:
1、汽車加油存在不規范的行為。
2、汽車維修沒在省政府招標定點單位維修。
3、部分汽車維修沒有附維修清單 。
審計建議:
1、建立車輛臺賬,實行定點加油一車一卡制度,并加強考核。
2、車輛維修前需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管理部門,注明車輛故障情況及估計維修費用。
3、報銷費用時應附維修清單,更換部件要交回單位。
4、登記公里數,核算佰公里油耗,加強考核。
二、內審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2014 年,江蘇省醫學會的各種開支將明顯增加,審計任務也將更加繁重,內審工作的覆蓋面還需進一步擴展,人手少、任務重、時間緊是我們面臨的問題和困難,所以我們的內審工作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有序開展,以“三公經費”為內審抓手,進一步加強審計力度,要以規范預算管理、推動財政體制改革、保障財產安全、提高單位管理水平,為學會的整體發展戰略,做好審計工作。
三、2014 年內審工作計劃
2014 年我們將進一步貫徹執行《江蘇省醫學會內部審計工作實施細則》,緊緊圍繞2014 年醫學會整體發展戰略,進一步強化內部審計職能,加強審計工作的基礎性建設,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突出管理質量效益,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在審計力量有限的情況下,確保把工作重心放在管理薄弱的環節,切實認真制定2014 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兼顧審計工作的覆蓋面。
2014 年,審計工作將面臨更加繁重的任務和更高的要求,我們不僅要全面做好學會的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同時計劃對印刷費進行專項審計,進一步加大財政專項資金、零星修建和物資采購和“三公經費”的審計力度,創新內審工作機制,加強對一些項目跟蹤審計、完善內控制度、招標投標、合同履行、材料與設備采購、會議預結算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項目跟蹤審計的效率和效果,進一步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內部審計工作意見和建議
(一)建議內部審計協會定期舉辦審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以提高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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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握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的重點
(一)內部控制環節
重點審計社會保險基金的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各級主管部門和經辦機構是否按規定分別單獨核算各項社保基金;對應建立個人賬戶管理的基金,是否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收支情況是否清楚;出納人員、記賬人員和審批人員、經辦人員的職責權限是否明確。
(二)基金征繳環節
審計重點:一是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及征收機構是否按法定的項目和標準及時、足額征收社保基金;二是是否按規定將基金存入財政專戶,有無搞多頭開戶、賬外存儲等問題;三是基金的投資收益和利息收入是否及時入賬;四是征繳管理基礎工作是否完備;五是參保單位是否按規定繳納社保基金。
(三)基金管理環節
審計重點:一是基金管理部門上繳的基金是否全部及時納入財政社保基金專戶管理;二是財政補助的資金是否到位;三是財政部門是否嚴格審核經辦機構提出的用款計劃,及時批復經辦機構的預決算;四是基金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規,基金結余的營運、投資是否符合國家規定;五是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社保經辦機構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有無違反規定擠占挪用社保基金,用于投資、放貸、經營、搞基本建設等。
(四)基金支付環節
審計重點:一是經辦機構是否按規定的范圍使用基金,二是經辦機構是否按規定的標準支付基金,三是經辦機構是否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基金,四是基金的支出是否按規定編制計劃。
(五)政策法規執行環節
從主管部門和經辦機構自身履行管理職責方面尋找突破口,檢查有關政策法規的落實情況、適用實效、范圍與效果。重點審計是否存在地方出臺政策與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相符的問題;是否存在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人員、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老工傷”人員、被征地農民等群體未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范圍等問題。
二、不斷改進社保基金審計的方式方法
(一)審計與審計調查和其他專業審計相結合
對社保基金進行有效監督,應該注重與財政審計的結合,從總體上了解和掌握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掌握本級預算執行中對社保資金的投入力度、增減變化情況、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以及資金的支撐能力,為深入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奠定基礎;注重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合,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同有關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注重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審計調查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和宏觀性,不被固定的審計程序所拘束,簡便易行,尤其是對涉及單位較多、范圍較廣、政策性較強的社保審計項目,更應采取審計與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只有將審計與審計調查和其他審計相結合,才能全面把握社保基金狀況,完整地反映和揭示社保基金運作過程中存在的弊端以及制度缺陷。
(二)實施計算機審計,實現實時監控
社會保險基金自身運行存在著資金量大、環節多、管理的重復性、時效性強等特點,決定了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依賴性。與此同時,社會保險會計信息系統也在迅速發展,使審計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傳統的審計技術方法已不能滿足信息化高速發展的要求。全面利用審計通用軟件和社會保險基金專業軟件對被審計對象的會計信息系統進行處理、分析,并運用計算機審計技術,審查輸入、輸出數據庫的真實性、可靠性,測試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審查計算機舞弊,評價數據的保密性和系統防錯控制,審查和評價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效率性、效果性,是社會保障審計發展的目標。
(三)微觀審計基礎上加強宏觀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