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體制的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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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非正式制度變遷;市場經濟;經濟體制改革
[中圖分類號]F1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3)28-0048-02
在30多年的市場化進程中,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在實踐上取得了重大進展。與此同時,在非正式制度領域,卻出現了許多令人擔憂的現象:經濟信用的嚴重失常,急功近利的短期市場行為,各種各樣的尋租等現象,這些在市場化體制變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僅帶來了嚴重的社會問題,而且越來越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穩固和完善。為此,筆者針對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際,著眼于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非正式制度變遷的角度提出一些自己淺薄的看法。
1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變遷滯后的表現市場化制度變遷中的正式制度主要是以求強求富為目標取向,通過自上而下的人為選擇過程而導入的,而初始的制度框架中延續的非正式制度卻更多地表現為以適應傳統的自然經濟和計劃經濟為特征的意識形態和風俗習慣體系。在制度變遷過程中兩種不同層次的制度之間產生了強烈的摩擦、震蕩和沖突。相對于市場化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變遷滯后,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社會信用的缺失
我國正處于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之中,信用缺失現象還相當普遍。例如:商業交易中大量的欺詐行騙、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屢禁不止;資本市場中欺騙瞞報、虛假信息披露和惡意炒作不乏其例。信用缺失已對社會經濟生活造成嚴重危害,不僅嚴重破壞了市場秩序,而且大大提高了市場交易成本。
12行為方式的非理性
所謂行為方式的非理性,就是指人們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行為決策缺乏可靠的基礎,主要受情緒的支配。例如在投資領域,當投資者情緒樂觀時,樂觀的預期導致投資激增,經濟擴張,反之,投資萎縮,經濟衰退。在當前表現尤為突出的是一些盲目的從眾行為,人們的行為普遍缺乏理性思考和冷靜分析,這與市場經濟文化中“經濟人”的理性預期和理性經濟行為是相違背的,這種情況不僅導致了支撐市場經濟的文化基礎的缺失,還導致了因重復建設和從眾決策而產生的低水平、低技術含量的產品嚴重過剩和產業結構的嚴重趨同,最終影響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配置資源功能的正常發揮。
13價值目標偏向,價值判斷失衡
目前,由于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成熟性和計劃經濟體制的慣性。造成了一些人價值取向的混亂、偏離和失衡。如誠實勞動和守法經營未能蔚然成風。而過度投機和一夜暴富的心態卻有著廣泛的社會基礎。傳統關系社會的影響依舊普遍存在,凡事均通過關系來加以解決。這說明社會價值觀念和社會心態已被嚴重扭曲,社會經濟運行的文化基礎離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公平、公開、公正等觀念和秩序相去甚遠。
2導致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變遷滯后的原因導致我國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程中非正式制度變遷嚴重滯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非正式制度變遷自身具有的自發性、漸進性等特點導致的原因,也有傳統文化的歷史積淀、道德規范缺位和政策實施力度不足等原因。
21非正式制度變遷受其內在的傳統根性和歷史積淀的影響傳統道德文化經歷了兩千多年的思想傳播和滲透。已深深積淀在人們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中,形成了種種陳舊的價值觀念、生活習俗等。這些因素必然以各種各樣的表現形式阻礙和遲滯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首先,傳統道德文化中“重義輕利”的價值觀,在經濟生活中的直接危害就是造成人們商品經濟觀念淡薄、時效觀念較差、平均主義嚴重。其次,對和諧與謙讓人生態度的過度崇尚,是導致市場經濟所要求的競爭精神和開拓精神消減的原因。再次,德智傳統的盛行和法治傳統的缺失,導致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必須堅持的法制原則難以落到實處。最后,重群體輕個體,抑制了個人的自主精神和創造精神的發揮,使市場經濟的發展缺乏足夠的原始推動力。
22道德規范缺位是我國非正式制度變遷滯后的主要原因在轉軌過程中,與舊的經濟形態相適應的那一套價值觀和道德規范體系,由于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從而開始消解,并逐漸喪失了對人們社會行為的調控功能,而新的價值觀體系和道德規范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從而造成了社會道德領域的真空狀態。長期以來,以小農經濟和產品經濟為主要特征的經濟形態所出現的種種弊端,迫使我們不得不打破這種經濟結構模式和經濟運行方式,而引入新的經濟運作方式和結構模式。以多種所有制經濟結構、大工業經濟、市場經濟等為主要特征的新的經濟形態,本質上需要一套與之相適應的價值取向和道德規范體系,然而,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新道德的傳播及其為人們普遍接受并發揮作用是一個緩慢漸進的過程。在舊的道德規范體系被批判和否定,而新的道德規范體系又無法馬上建立的這段時間里,由于缺乏統一的價值評判標準和行為規范,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必然是盲目而混亂的,表現出對新舊道德規范的困惑和迷茫。在這種困惑中。不可避免就有很多人超越于舊的倫理規范之上來行事,并出現大量的越軌行為。
23正式制度的不完善制約了非正式制度變遷的進程
正如任何正式制度作用的有效發揮,都離不開一定的非正式制度的輔助作用一樣,任何非正式制度作用有效發揮,也依賴于正式制度的支撐。以當前誠信危機為例,除涉及上述原因外,法律制度建設中的滯后就是一個尤為重要的原因。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導致當前我國社會中產生誠信危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①我國缺乏一套統一的健全的誠信法律體系。②我國市場經濟關系的產權不夠明晰,產權制度建設滯后?,F代誠信的核心是尊重其他經濟主體和公共的產權邊界,存在理性的激勵,而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是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脫胎而來,在我國原有的體制下,缺乏經濟主體獨立產權的概念,不能給守信者以激勵,相反卻產生了大量不道德競爭等違反誠信原則的商業行為。
3對深化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變遷的幾點思考3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科學發展觀所謂“以人為本”,就是指發展要體現對人的關懷,滿足人的基本權利和需求,以實現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為基本目標。社會主義制度是把人的全面發展當做社會最高發展目標的社會制度。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目標就是要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而達到這個目標的辦法就是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這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最有效途徑。因此,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沿著“以人為本”的目標推進。推進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既要考慮現在,又要考慮未來。以人為本中的“人”,既是自己身邊的人,又是全社會的人;既是現在已經存在著的人,也是將來要出現的人。想問題,做事情,搞改革,謀發展,即要在單個人身上體現以人為本。
32以誠信為基礎,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信用體系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市場經濟越發達越要求誠實守信,這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現代文明的基石。針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誠信缺失問題,借鑒國際經驗和一些發達地區的成功做法,分步實施,有序推進。首先必須凈化恪守信用的社會環境。當務之急是要大力普及信用文化,努力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文化環境。一是通過各種宣傳、教育方式,利用學校、企業、社區、行業協會等組織機構廣泛開展行之有效的信用道德培養和教育。二是提高社會主體的守信意識和維權知識,并能自覺參與監督和抵制失信行為。三是引導和培養市場主體重視自身信用程度的社會評價,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級。其次必須加強恪守信用的法制建設,建立市場經濟的誠信機制客觀上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法律支持體系。為此,要健全法律體系,對各種非誠信行為有明確的法律規范、限制和懲處,做到有法可依。最后,必須規范恪守信用的企業行為。鑒于當前的實際情況,加快企業信用建設要結合企業制度創新來進行。要通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使企業盡快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產權清晰、責權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市場主體。避免產權不清、司法公正性欠缺和透明度不夠等給企業失信創造機會。要著力完善企業內部信用管理機制,特別是企業內部有效的授信管理和嚴格的獲信管理,加強企業控制自身信用風險的能力,以促進企業不斷拓寬市場、最大限度地降低財務費用開支。培養企業品牌意識、形象意識,樹立信譽就是市場、信譽就是客戶的觀念,不斷增強企業維護自身信用的自覺性。要重視企業文化的創建,用先進的文化理念武裝企業,使依法治企和依德治企得以很好地落實。
參考文獻:
篇2
信用原則是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影響著我國市場經濟能夠健康發展的關鍵。本文首先對民商法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進行探究,并討論了誠實信用原則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影響,最后針對我國民商法信用原則存在的不足之處,給出了幾點從信用原則方面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策略和建議。
關鍵詞
民商法信用原則;市場經濟體制;誠實信用原則
民法和商法是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和商法共同調整著商品經濟關系,確保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正常運營。民商法的信用原則,是民商法體系中具有雙重調整性、普遍規范性和較強伸縮性,具有法律調整和道德調整的雙重作用,因此其對民商法的完善和發展有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民商法中的信用原則,在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完善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如何應用民商法的信用原則,進一步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已然成為左右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民商法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
(一)信用原則的內涵及應用領域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規范的行為標準。我國的法律體系,是基于我國社會的公序良俗和道德規范,參考蘇聯和西方的立法體系設立的,因此誠實守信原則在我國民法和商法中占據著重要地位。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和完善,加之全球經濟一體化對我國社會和經濟的影響逐漸加大,誠實守信原則已經成為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中的重要基礎。只有保證我國民法和商法的誠實信用原則適用,才能有效的促進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發展,才能進一步在現有的民商法基礎上,根據社會對民商法的需要,對民法和商法進一步的完善。信用原則作為傳統道德和現代法律的基礎原則,其不僅沒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淘汰,反而其作用越來越明顯,甚至已經成為市場經濟發展和建設的重要因素。在《合同法》中更是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庇纱宋覀兛梢钥闯鲂庞迷瓌t在民商法中的重要地位。換言講,誠實信用原則已經成為貫徹民商法的基礎原則之一,影響著民商法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并影響著民法和商法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作用。這是因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中,誠實守信原則是平衡參與經濟活動雙方利益的重要工具,并能夠發揮著平衡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重要作用。誠實守信原則不僅是社會道德的一部分,還具有法律特有的強制性特征。從社會道德方面來說,如果一個人或一個企業不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那么其必然會陷入無人交往的境地,必然會導致個人或企業無法參與到正常的社會活動中。
(二)誠實信用原則應用的領域誠實信用原則在民法和商法中的應用是比較常見的,并且體現在物權法和債權法中的諸多方面。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民法和商法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在市場經濟建設中的應用,將會直接影響到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發展。在物權法中,誠實信用原則作為重要原則之一,是構建物權秩序與交易規則的基本工具,其具體的體現就是公示和公信。誠實守信原則在物權法中的另外一個應用就是相鄰權,在這項權利的行使中,誠實守信原則是衡量權利是否被侵害的重要依據。還有一項對所有權的應用就是善意取得制度,該制度根據誠實守信原則,轉讓給他人的財產能夠使第三方合法擁有使用和處置的權利。在債權法中,誠實守信原則可以表現為情更原則、歸責原則兩方面。情更原則主要應用于合同變更和解除時,具體指合同生效后,在合同關系的基礎情事中由于不規則當事人的因素,預防當事人蒙受不合理的損失,。還能夠使另外一合法當事人獲得意外的收益。債權法中的歸責原則,主要是指無過錯責任、公平等原則,該原則一直作為判斷事實行為的標準,對于維護良好的公共秩序和提高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義。
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重要影響
在市場經濟帶領下,市場交易原則的樹立也越來越多,交換是市場經濟發展動力的基本形式,在人與人交往過程中,彼此的信任度是非常重要的。在市場經濟中,誠信更是眾多市場準則中的重中之重。誠實信用是作為市場經濟交換的基礎保證,其行為得以進行的基本倫理前提是誠實守信,即使交換各方有任何一方不相信另一方,則這種交換行為則難以進行。市場經濟領域中的信用,主要指的是參與市場經濟的各方在長期的經濟交往而形成的信任關系和信譽評價。這種信用關系和評價是市場交換的前提,同時,市場經濟的交換必然建立在信任基礎之上,它是信用的結果。由此來看,信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不僅是市場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更是支持市場經濟前進的動力。在無形的經濟發展建設中,城市信用的原則一定要落實到實處,促使市場競爭的良性發展,從而共同推進經濟建設的發展。信用作為市場經濟的倫理原則,同時還是市場經濟效率的資本(這種資本既可以被視為社會資本,也可以被視為道德資本,但它對市場經濟的促進作用是確定的)。綜合來說,在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下,誠實信用原則可以產生經濟效率的資本。雖然其是經濟發展中的外部條件,屬于無形產物,不能夠進行直接的買賣,在技術層次上也不可替代,但是“誠實信用”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確有著重要的意義及作用。盡管在經濟學家眼中,信任和類似的價值觀被看作是經濟活動中的“外部事物”,但是確能夠促進經濟效率的,有利于提升經濟行為中的交換數量和質量。在一定意義上,信用可以被納入產生經濟效果的重要資源之一,市場經濟中的商業信用、銀行信用、國家信用、產品信用、消費信用、國際信用以及政策信用、法律信用、司法信用等都是重要的社會資本或道德資本,信用不僅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更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資本或資源。
三、民商法信用原則中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內涵與概念界定不清盡管誠實信用原則在民商法中的應用比較普遍,并且很多案件或事件中都會應用到信用原則,但我國民商法理論體系中,卻缺乏對誠實信用原則和內涵的統一認定。在諸多的民商法誠實信用原則理論中,包含條款說、立法意志說、雙重功能說等很多不同的理論派別,雖然這些理論派別均從某一方面對誠信原則在民商法中應用的理論基礎進行了具體的論證,并對其內涵進行了解釋,但由于這些說法均有其合理性,因此現如今的信用原則在民商法中沒有確切的內涵和定義,這直接導致我國民法和商法在涉及到誠信原則的應用時,缺乏足夠的標準型和理論支持。
(二)誠實信用原則缺乏具體的法律保障雖然誠實信用原則被寫入民法和商法中,但由于誠實信用原則根本沒有準確的理論界定,因而導致誠信原則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混亂。我國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意味著我國的社會體制仍然在不斷建設和完善中,也也導致我國市場經濟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由于歷史的原因,信用體系建設的并不完善,或許這也正是我國法律理論研究體系中對于誠信原則無法準確定義的原因之所在。由于誠實信用原則缺乏具體的法律保障,較低的違規成本和帶來的較大的收益預期,必然會導致有些個人和企業鋌而走險,導致市場經濟運行的比較混亂,矛盾和信用問題不斷出現。
(三)與其他原則相比,誠實守信原則的序位相對滯后誠信原則應該作為民事立法的根本原則和主要價值追求之一,只有使民法和商法能夠為保護誠信的市場行為的有效工具,才能發揮民法和商法在市場經濟建設和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然而我國的民商法法律體系中,雖然對誠信原則反復強調,并將其應用于民法和商法中,但卻將誠信原則放置于各項民事法律的末位。這導致我國社會的發展中,對誠信原則毫不重視,最終導致整個社會對誠信守信存在誤解,認為誠實守信在社會公德中本來就處于末位,導致我國社會上的信任危機嚴重,造成了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畸形,并直接影響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甚至影響到了境外資金參與到境內投資的積極性。
四、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策略
(一)明確信用原則的價值內涵能夠更好的實施一個法律條款,首先要把握好其核心內涵,雖然信用原則的法律概念存在分歧,但信用原則作為社會公德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法律中的核心內涵是確定的。為了更好的應用誠實信用原則,就要求我們在使用信用原則相關條款時,對信用原則有一個比較全面、深入的了解。如果交易主體能夠明確信用原則的核心內涵,那么在交易活動中就會以誠實信用原則作為開展交易的基礎,從而在交易活動發生之時正確的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消費者如果在交易活動中明確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能夠利用好法律工具,保證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從而降低在交易活動中受到損失的幾率。法律工作者把握好誠實信用原則,當遇到相關案件時就能對案件更準確的分析和審理,從根本上提升法律的公信力。
(二)加強信用原則的執行力度我國民法和商法體系中,對信用原則沒有統一的定義,對違背信用原則的事件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予以制裁。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由于對誠實信用原則沒有立法保護,導致部分個人和企業在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后,根本沒有相應的機制予以處罰,而只能靠市場的自我調節機制,來降低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事件發生的概率,但這個過程是比較緩慢的,不符合我國現階段較快的社會發展速度。這就要求我國法律應該加強信用原則的執行力度,對信用原則的執行進行明確細致的規定,并出臺相應的行政處罰機制,讓信用問題能夠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而從根本上實現對信用原則的保護,降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信用問題出現的幾率。
(三)加強政府引導的同時加強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我國現階段的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種不完全的市場經濟,這是我國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決定的。我國在未來一段時間甚至很長時間內,都會是發展中國家,因而政府的引導和市場調控仍然是必要的。鑒于我國市場經濟體系中近年來信用矛盾和危機頻發的現狀,政府機構應該積極引導誠實信用原則在市場機制中發揮作用,彌補市場經濟自我調節機制的不足。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國市場經濟的建設和發展速度,并縮短政府參與市場宏觀調控的時間,還要加強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只有市場主體的信用建設成功,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中所面臨的信用問題,才能有效促進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良性、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民商法中信用原則的應用,是民商法完善和發展的基礎之一。由于我國民商法將信用原則的位次后置,以及受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現狀的影響,我國信用原則一直存在問題。要想有效的解決這一問題,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兩性發展,就必須了解信用原則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內涵,并加強信用執行力度和政府干預效率。
參考文獻:
[1]趙大為.淺談我國民商法制度的完善與發展.法制與經濟.2012(14).
[2]蘇楠.論民商法的信用原則與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現代商業.2012(3).
篇3
關鍵詞:民商法信用原則;市場經濟體制;誠實信用原則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發展態勢下,許多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問題暴露出來,對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產生不小的阻礙。信用原則在民商法中一直都占據著重要地位,學者關于信用原則的研究工作一直沒有終止過。誠實信用原則具有維護民商事交易、定義交易規則等功能。筆者首先闡述民商法中信用原則的內涵,依據我國當今的市場經濟現狀提出了一些策略。
一、信用原則的含義
信用原則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時期,那時具體表現為善意的規則。在我國傳統道德體系里,我們也能很輕松地找到并了解到它最初形態勢和發展歷程。從古至今,誠實信用就被普通人乃至商人們當作是自身應該具備的品德,并且他們認為只有講誠實信用,周圍的人才肯和自己做生意以及購買自己的商品。眾所皆知,信用原則是我國的傳統道德原則,對中國歷史發展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于是這一原則被民商法吸收進來作為相當于帝王準則的法律原則。商事交易主體在進行民事行為時應該講信用和一諾千金,按照雙方的合意履行自己應該完成的義務。通過平衡主體之間以及主體和社會之前的利益關系,從而實現公平交易的價值。信用原則作為傳統道德和現代法律的基礎原則,其不僅沒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淘汰,反而其作用越來越明顯,甚至已經成為市場經濟發展和建設的重要因素。[1]
二、民商法信用原則遇到的問題
信用原則如果要想真正有效地在市場經濟中發揮它的作用,得依靠立法和司法工作的強制力。然而我國的相關法律中,雖然將信用原則擺在了至高無上的地位上,但是《民法通則》里的對信用原則的規范覆蓋面很廣,比較寬泛和粗糙。法官在面對具體的案件時很難直接應用信用原則,以至于這時信用原則難以給法律人提供具體可行的意見和建議。除此之外,訴訟環節的信用缺失現象,也對于法律精神的落實造成不利影響。[2]
三、促進市場經濟體制完善的方法
首先,應該弄明白信用原則的實質內容。如果要在具體民商事法律問題上應用好誠實信用原則,就要求我們在使用信用原則相關法律條文時,對信用原則有比較具體而深刻的認知。如果要實施一個法律條款,首先要把握好其核心內涵,雖然信用原則的法律概念存在歧義,沒有得到統一適用,但信用原則作為龐大的經濟生活體系的重要一環,其在法律中的核心內涵是明確的。當對信用原則很清晰時,我們所遇到的問題難度就會降低很多。比如,如果交易主體能夠明確信用原則的核心內涵,則在具體的交易活動中就會以此原則作為開展交易的基礎,從而在交易活動發生之時正確的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避免了不必要的糾紛。消費者如果在為民商事行為時認識到信用原則,就能夠將信用原則應用自如,維護民商事活動的安全和信用,從而使消費者以更小的成本來解決棘手的經濟糾紛,實現了自身和社會的雙贏。法律人利用好誠實信用原則,每次處理相關問題時就可以對案件更專業地處理,從這一方面上提高法律的威望。通過這些事例,深入淺出的闡明,懂得誠信原則會給生活帶來極大的便利。其次,提高執行信用原則的力度是法治建設中的重要措施。前面中筆者提到的關于執行力度的內容,在我國民商法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里面,把信用原則都進行了重點安排和闡述。然而筆者也就這些問題認為,在規定誠實信用原則時沒有確定好范圍,也沒有進行具體而詳細的闡述。只是帶有指導色彩的內容,并沒有給法律人提供具體可行的方針策略。因此政府在應對市場上層出不窮的信任原則失效的混亂現象要加大力度進行打擊,決不手軟和妥協。讓信用問題能夠迅速地得到注意、受理和解決,絕對不能執行不力和視而不見。這需要我國的法律部門對信用原則進行進一步的規范,制定出詳細的規章制度,才能不斷的提高我們維護誠實信用道德體系的執行力。最后,我們在強調政府行政力量的同時不能過多干預市場,而是促進市場經濟自身修補和恢復信用體系。因而,考慮到我國市場經濟體系中近年來信用問題和危機頻仍的局面,政府更應該組織、規劃好誠信原則的普及教育活動,去修復市場經濟自我調節機制的短板。這樣我們是為了盡可能地減少市場受行政干預的次數,這樣才能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這樣才能有效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自我完善和修補,讓我國的經濟結構偏向理性。
四、小結
綜上所述,民商法誠實信用原則、市場經濟體制和市場監管體系這三者將很大程度上對人民的生活產生很大的影響。在實踐中發現,信用原則能夠維持市場經濟的平衡運行。[3]貫徹好建設信用體系的方針,在立法和司法工作中注意維護信用原則的價值,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無疑有極大的裨益。
[參考文獻]
[1]郭斯宇.民商法的信用原則與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J].法制博覽,2016,03:203+202.
[2]郭龍.解析民商法信用原則與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J].法制與社會,2016,03:19-20.
篇4
【摘要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關鍵詞】社會主義制度/市場經濟體制/市場化
一、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相結合的問題是當代世界最為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由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是當代主流經濟學面臨的一個嶄新問題(Grosfeld,1990)。盡管現代主流經濟學是一門比較成熟的關于市場運行和資源配置的學說,但從總體上來說,現代西方主流經濟學并沒有一套現成的“過渡”理論或“轉軌”理論用來指導經濟體制國家改革的重大實踐。這意味著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僅是對現代市場經濟理論的重大創新,而且這個實踐本身就是對理論的重大發展和貢獻。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的結合。那么,什么是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呢?按照馬克思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就是整個社會的共產(共同占有和共同生產)、整個社會的自由聯合勞動、商品生產和競爭的消除、階級的消滅等等。顯然,這樣的基本制度與市場經濟形式是不能結合的。但是這里所說的社會主義是馬克思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中的科學社會主義,即共(論文庫)產主義而言的。而當代實踐中的社會主義與馬克思所說的由發達資本主義脫胎的科學社會主義(共(論文庫)產主義)是兩種不同歷史形態的社會主義。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正是基于當代實踐的社會主義而不是科學社會主義最高形態共(論文庫)產主義。就實踐中的社會主義而言,我們的基本定位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對我國現階段社會性質的根本定位。關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十三大報告做了科學的界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是泛指任何國家進入社會主義都會經歷的起始階段,而是特指我國生產力落后、商品經濟不發達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必然要經歷的特定階段。確切地說,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是“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4]。一些學者在討論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問題中,總是把社會主義同科學社會主義的最高形態的特征同市場經濟的要求聯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僅僅歸結為公有制和按勞分配,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會主義,較低生產力水平意義上的按勞分配實際上必然導致平均分配。這樣來理解社會主義實質上降低了社會主義的標準,模糊了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中(論文庫)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所說的“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是當代實踐中的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是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種歷史形態的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這種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著私有制在內的多種所有制形式、多元的產權關系、包含著商品生產和市場經濟存在的條件。在現實的社會主義制度下,多元產權主體的存在提供了市場經濟生成與發展的社會環境。
市場經濟體制與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藕合有其客觀依據和歷史必然性。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發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得以共同存在的一個前提。從歷史上看,商品經濟的生成確實是同私有制聯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并沒有演化為以市場為中心在社會范圍的配置資源的市場經濟,這說明市場經濟的存在是以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發展到一定水平為前提的,而分工越發達,單個私人資本容納社會生產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會分工與社會生產力這一矛盾的解決,一是通過建立生產資料的公有制度,實現生產資料占有、使用的社會化,二是通過生產要素組織方式的變革實現財產占有與運作的社會化來解決的。從社會制度的角度來看,我們選擇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國家則是通過選擇了股份公司等企業組織形式來解決這一矛盾的。但問題的關鍵是,建立生產資料公有制沒有消除市場經濟在社會主義社會存在的必然性,資本主義國家也沒有因財產一定形式的社會化運作而使其經濟體制演變為計劃經濟體制,因此筆者認為把市場經濟區分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是不科學的。市場作為一種資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聯系的或調節的對象是生產要素或財產的組織單位——企業,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場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樣的生產要素或財產組織形式使企業既能適應財產社會化運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場價格信號組織生產和經營的經濟主體。歷史上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法人產權獨立于所有權,所有權與法人產權分離與制衡機制的創立,曾使資本主義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適應社會化生產要求,在社會范圍內組織生產。社會主義國家完全可以通過對公有制財產組織方式的創新和所有制社會結構的調整,為市場經濟的運行創造條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僅與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的社會性質的相藕合,也與計劃經濟體制所造成的經濟低效率直接相關。本來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是以社會成員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為前提的,全部社會生產都要有組織地進行,社會對全部勞動和資源都要有計劃地配置和調節,商品也就隨之自動消失了。從理論上來說,計劃經濟同科學社會主義意義上的共(論文庫)產主義是相同的。從計劃經濟的現實來看,當代社會主義國家實踐中的計劃經濟,共同特點都是排斥商品生產和價值規律,其運行機制是通過國家的統一計劃和行政手段來調節,計劃經濟運行的基礎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質是支配與強制,即國家對社會經濟實行全面壟斷和政(論文庫)府的超經濟強制,因而是一種“統制經濟”、“命令經濟”,把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單純理解為一種配置資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確的。市場經濟有三個最為基本的特征:私有財產制度、自由經濟制度、市場配置資源。這與計劃經濟的基礎和本質是根本對立的,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借以產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礎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上改良出市場經濟。事實上無論是理論意義上的計劃經濟還是實踐意義上的“統制經濟”都是同市場經濟相根本對立的。如果不是這樣來理解,那么就意味著不進行徹底的產權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這種模煳認識是非常有害的。作為一種經濟制度,真正的計劃經濟只有在市場經濟的歷史任務完成之后才會出現,而“統制經濟”實際上是超越客觀實際、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制度選擇。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還有著一種與市場經濟本質要求相適應的世界性背景和意義。市場經濟在本質上是沒有國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場經濟的這種屬性必然要求打破國家或地域的限制,從而在世界范圍內進行生產和經營,跨國公司的出現正是市場經濟這種本質屬性的外在表現。因此,世界經濟國際化、一體化的趨勢,無疑使中國經濟隔離于世界市場的“經濟魯賓遜”式的設計最終歸于夢想。世界需要中國,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個側面,如同一枚硬幣有正反面一樣,問題的另一面是:中國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行為主體是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企業,而不是政(論文庫)府。因此,我國高度集中體制下的傳統的經濟模式中,政(論文庫)府作為一個超級的“經濟托拉斯”來與國外企業發生經濟利益關系和競爭,不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導致經濟的X非效率。因此中國建立與世界上市場經濟國家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相接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便有了理論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據。我們把對市場經濟體制的選擇置于國際大背景的坐標之中,就會看到市場經濟體制也是我們在市場經濟的總體氛圍的條件下的現實選擇?;谶@樣一種認識,我們可以說,中國加入WTO的實質是同市場經濟制度接軌。
二、市場化及其標準
自1978年以來,改革開放一直是中國社會的主流,特別是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后,市場化改革就成為中國社會的共識和價值取向。自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不少學者也對改革的市場化進程和改革的績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對于我國市場化進程的基本判斷,中(論文庫)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我國已經進入由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時期。這就提出了一個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即市場化及其判斷標準問題。
筆者認為,對這個問題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場化;二是市場化有無標準;三是市場化的研究方法問題。
市場化是一個與市場經濟直接相聯系的范疇。國內學者和研究機構對市場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國家計委市場與價格研究所課題組認為,市場化是指資源配置方式由政(論文庫)府行政配置向市場調節的轉化,具體說,就是“取消或放松國家對商品生產要素供求數量及價格的管制”。而較早系統研究我國市場化進程的學者陳宗勝教授認為,市場化進程是市場機制在一個經濟中對資源配置發揮的作用持續地增大,對市場機制依賴程度的不斷加深和增強的演變過程。市場機制包括供求、競爭、價格、風險、利益機制等,是市場化理論含義的延伸[3]。把市場經濟看做是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作用持續地增大的過程這個定義非常符合新古典經濟學的正統規范,但是忽略了市場經濟中作為市場主體的人的博弈行為和博弈過程,見物不見人。從經濟思想史的角度來看,自從19世紀末新古典主義的創始人馬歇爾等分析供給與需求以來,資源配置問題就成為經濟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經濟學沒有分析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供給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為市場主體的行為,因此現代經濟學把市場過程更多地理解為市場主體的博弈行為和博弈過程。另外把市場化單純理解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過程會偏離市場化的本質。已如前述,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是:私有財產制度、自由經濟制度、市場配置資源。把市場經濟理解為市場機制調節配置資源的過程,是有一定的理論假設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個完全競爭和市場化已經完成的經濟中,在私有財產和經濟自由已成為既定前提的條件下,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場配置資源了,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市場經濟才被稱為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經濟制度或經濟形式。經濟市場化就其本質來說,首先是經濟主體的經濟自由權利的確立、實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過程。經濟自由權既包括個人的財產所有權,也包括勞動力的個人所有權。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市場化的實質就是經濟自由化。市場主體在明確的產權關系和平等互利的條件下,自主從事交易活動,交易雙方不僅能夠從中獲得利,而且還能夠創造合作剩余,這樣就使原來我們認為并不增加社會財富的交易活動具有了生產性,市場的激勵和約束作用也因此凸現出來。
第二個問題,關于市場化有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問題,專家學者們也是有不同的觀點。多數研究者認為市場化進程有絕對的標準。這種觀點最有代表性的學者陳宗勝教授認為,要判斷和評價體制改革是否達到目標,就必須對測度市場化程度的標準作出界定,盡管這是一個難以統一的復雜問題,但是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就不可能作出統一的結論。所以,他認為,應以100%作為完全的市場化的標準,以0%作為完全計劃化的標準。其理由是由于各個市場經濟國家中政(論文庫)府干預經濟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個國家對不同領域的干預、在不同時期的干預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來界定完全的市場化(盡管還沒有一個國家的市場化程度達到100%),而以某一個市場發達國家的市場化程度作為對比的基礎或參照系,那么,不同國家的比較就失去統一的標準,同一個國家的不同領域或不同時期的比較也會發生困難。當然,也有一些學者認為,市場化沒有絕對的標準,只有相對意義[8]。持這種觀點的專家學者認為,計算或測度市場化程度的絕對值不是一個科學的方法,也不能從絕對值的意義上去理解市場化程度。說一個國家的市場化達到一個百分數,會給人一個錯覺,好像世界上存在一個100%市場化的國家,而這樣的國家并不存在;即使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在市場調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別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市場化的內涵也相應改變,所以,不存在一個靜態不變的市場經濟標準。因此,對市場化進程的絕對評價是無意義的,而只能進行不同地區之間進程快慢的相對比較,即以名次之類的順序尺度進行衡量。
筆者認為,市場化不僅在性質上是可以定性的,市場化的過程在本質上可以看做是經濟自由化的過程,而且在標準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說市場化的含義是雙重的,既包含過程,也是指一定的標準,嚴格來說它是指市場經濟發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從過程的角度來看,假設一個國家的市場化水平是從5%向10%過渡,我們就不能認為這個國家或地區是市場化了。這就意味著市場化不能單純是指過程而言的。其次對于標準來說,它是從靜態的角度對市場化的程度的一個限定,即規定了市場化的最低標準,比如說5%就不能說是市場化了。至于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經濟交易越來越突破一個國家和地區的范圍而在全球范圍組織經濟活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以及對不同地區之間的市場化程度只能進行相對比較等觀點,并不能說明市場化本身是不能測定的,而只是說明市場化的測度的研究方法問題。
關于市場化程度的判斷標準,一般認為,市場化程度在15%以下可稱為非市場經濟或墳墓經濟,市場化程度在80%以上可稱為成熟或標準的市場經濟,市場化程度在60%—70%之間可稱為準市場經濟,市場化程度在40%—50%可稱為轉軌中經濟,市場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稱之為接近準市場經濟或轉軌中經濟。國內學者對我國目前市場化程度的判斷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斷,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種估計,高位估計是65%,中位估計是55%—60%,低位估計是60%[7]。正是基于我國市場化程度已經基本達到或已經接近60%的判斷,中(論文庫)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五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指出:我們已經初步建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新世紀5—10年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時期。我認為關于我國市場化程度的判斷基本上是比較準確的,國外的研究機構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說明這一點,據世界遺產基金會與《華爾街日報》利用50多個經濟指標對世界150個國家的經濟自由化程度的評價結果,中國市場化程度大致相當于美國的50%,考慮到可存在的人為的偏差,中國經濟市場化的程度估計至多達到美國的60%—65%,處于這樣的水平,我們可以認為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對于十五期間,要在5—10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卻有相當的難度。從西方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英國、美國和日本來看,英國大體上用了250年使英國成為標準的市場經濟國家;美國用了100年左右的時間成為典型的市場經濟國家;我國封建制度幾千年,計劃經濟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是一場深刻的長期的社會革命,對此,我們還面臨著十分艱巨的任務,如生產要素市場化問題、市民社會的建構問題等等,對此我們應當有科學的判斷和充分的思想準備。
市場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斷,需要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和研究方法。國內學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標體系主要有:江曉薇、宋紅旭[5]提出的測算指標是:(1)企業自主度:包括企業的14項自,即生產經營權、產品勞務定價權、產品銷售權、物資采購權、進口權、投資決策權、稅后利潤分配權、資產處置權、聯營兼并權、勞動用工權、人事管理權、工資資金分配權、內部機構設置權、拒絕攤派權;(2)市場國內開放度:包括農業生產、工業生產、物資流通、商業流通、價格調節、投資管理;(3)市場對外開放度:包括進口依存序、非關稅壁壘,直接投資實際額;(4)宏觀調控度:包括稅收負擔、政(論文庫)府補貼、貿易管理、社會消費、信貸管理;國家計委課題組[6]是從商品市場(包括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的市場化和要素市場(包括勞動力市場和資金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入手進行測算的。商品市場和要素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實際上就是國家已經放開、主要由市場進行調節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場的比重。顧海兵[7]則是從要素市場化方面進行研究。他提出的測度指標包括:(1)勞動力市場化,包括農村勞動力市場、城鎮勞動力市場、城鄉分割的戶口管理體制及城鎮、城鄉的戶口封閉體制;(2)資金市場化,包括資金市場的主體結構、資金結構、利率結構;(3)生產市場化,包括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產三產業;(4)價格市場化,包括重要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和公用事業價格、房地產價格、醫療價格。陳宗勝[3]認為,對經濟體制市場化進程的測度,最好按經濟體制自身的構成,即企業、政(論文庫)府、市場三方面展開分析。徐明華[8]則從8個方面進行了測算,這8個方面包括:(1)所有制結構:包括工業總產值中非公有制經濟的比重、非公有制從業人員占全部從業人員的比重等5項具體指標;(2)政(論文庫)府職能轉變和政(論文庫)府效率:包括GDP與政(論文庫)府消費之比、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從業人員占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等6項具體指標;(3)投資的市場化:包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非公有經濟投資的比重、基建投資中非國家預算內資金的比重等3項指標;(4)商品市場發育:包括出口總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比重、商品銷售額與工農業產值之比等3項指標;(5)要素市場發育:包括合同制職工占全部職工的比重、每萬人職業介紹機構數等5項指標;(6)對外開放:包括外貿依存度和人均實際利用外資2項指標;(7)經濟活動頻度:包括每萬人商業網點數、每萬人工業企業單位數等3項指標;(8)人的觀念:包括每萬人個體戶數、每萬人私營企業投資者數等4項指標。筆者認為,運用不同的指標體系來探索研究市場化的程度判斷本身就是非常有意義的,事實上每個指標體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實地反映市場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運用不同指標體系判斷市場化程度的差異,而是對市場化進程的基本趨勢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筆者認為應當結合借鑒美國遺產基金會的研究方法,該基金會的經濟學家首先把經濟自由化定義為“對于政(論文庫)府在生產、分配、消費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們對經濟自由化指數的測量也是針對政(論文庫)府對于經濟所施加的束縛程度進行考察,因此這種考察的具體對象主要是政(論文庫)府的相關政策。這種考察是對影響經濟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產出”方進行考察;該機構共設置50項變量或指標,采用分值測度的方法進行“打分”和評估。這種方法的實質是考察制度因素對經濟自由化的影響及影響程度。當然影響一個和地區的市場化程度的差異還有人口素質、技術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慮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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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會計法治 會計法制 市場經濟體制
經濟社會水平越高,會計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就越重要。會計作為市場經濟的一個信息系統,在經濟轉軌和法制化進程中將呈現全方位的變化?!稌嫹ā返男抻喓腿遮呁晟?,標志著我國會計法制化已初具形態,為會計法治提供了基礎環境和手段,為逐步實現從會計法制化到會計法治的過渡創造了條件。同時,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和發展,市場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和管理工具必須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會計信息,以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一、會計法制與會計法治
1.會計法治的內涵
所謂會計法治,就是把會計法規作為會計行為的絕對標準加以確定,實現會計立法、司法、執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現代化,最終達到理想的會計工作秩序和穩定的會計社會狀態。會計法治是社會法治在會計領域的體現,會計法治不能脫離社會法治,阻礙社會法治進程的因素同樣阻礙會計法治建設。在社會法治條件尚不具備時,會計法治同樣無法真正實現。不能簡單的將會計法規視為會計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這個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會計法律至上,絕不存在會計“法外特權”的法律秩序。會計法治的對立面是“會計人治”,就是在會計治理中否定會計法律至上的原則,企圖將個人意志凌駕于會計法律之上而達到理想的會計工作秩序和穩定的狀態。會計人治也是社會人治在會計領域的反映,當前在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社會大背景下,我們應堅定不移的反對和消除會計人治色彩,堅持會計法治。
2.會計法制與會計法治的關系
會計法制是指國家的會計法律和制度,屬于制度的范疇。會計法制是指以《會計法》為核心的會計法規體系,包括會計法律、會計法規、會計規章等。會計法制化意味著:第一,會計要通過法制予以體現和保障,為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必須加強會計法制,必須使會計法制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變而改變;第二,會計要納入法制軌道,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接受相應的會計監督。
會計法治是指規范會計的理論、原則、體制和實施方法,屬于方法的范疇。兩個概念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會計法制為會計法治提供了基礎和手段,使對會計行為的調整上升到法制層次,它改變了會計無法可依和會計法制的不完備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難依的局面。會計法治標志著我國管理會計工作和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及理財方式發生了重大轉變。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會計法治
1.會計法制與市場經濟體制
會計法制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市場經濟是由若干利益主體和游戲規則構成的權責系統。會計法制通過對會計行為權利義務的設定,實現對會計關系的調整,從而為市場經濟秩序的穩定和有序發揮作用。
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作為獨立的利益實體,承擔著資產所有者的受托責任,基于多方利益主體的要求,企業必須規范會計行為,加強內外部的會計監督。會計法制的發展經歷了從無法可依到有法難依,從制度約束到法律化,從長官意志到依法理財,會計工作也從無序到有序,逐步實現會計法制的現代化并最終實現會計從會計法制化到會計法治。
會計法制化需要以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利益高度集中和單一化的體制架構下,是無法構筑會計法制體系的,會計行為是基于會計主體相伴而生的,國家作為所有者和經營者合一所形成的體制實施會計法制化,無異于運動員和裁判員合一的體制下,難以達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從會計法制到會計法治的變遷
會計作為反映資金運動的過程與結果,是生產經營者管理自己的經濟活動的手段,是資金所有人對自有資金的運用進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從會計發展的過程來看,在相當的一段時間內,如何計量、記錄經濟活動是特定主體自己的事情,只是隨著經濟復雜程度加深及從經濟安全的角度出發,才使會計發展成一套行為規則,即制度。長期以來會計規制的目標一直是“會計法制化”。但是隨著我國經濟和政治背景制度的變化,我們認為會計規制的目標狀態由“會計法制”轉為“會計法治”應屬必然。
現階段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法制建設,是經濟落后國家制度變遷的達標。會計作為聯結宏觀和微觀經濟的紐帶,在產權歸屬問題上起著重要作用,會計法制在特定時期特定的歷史情況下的確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這一制度規則不能從根本上,具體地解決會計規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問題,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國會計信息質量差、相關性低,嚴重失真的事實。所以我們必須借助另一制度安排——“會計法治”。
3.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會計法治
會計法治是希望通過對會計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從而維護社會關系和經濟秩序以及微觀經濟利益與宏觀經濟利益及其統一。改革使利益主體變得模糊,政策傾向不明顯,宏觀經濟體制的轉型與會計法制及最終的會計法治之間形成出現瓶頸,導致我國會計信息市場的混亂,國家作為會計信息使用者和國家宏觀調控者的雙重身份,在體制的轉變中受到極大的損失,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制度變遷”過程中成本過大。會計法制向會計法治的制度變遷尚未成功是一個原因,由于會計法制解決的是會計工作無法可依狀態,而會計法治更多的是對既定經濟體制下的會計行為的認可與安排。會計法治狀態下,由于對會計行為的約束上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水平,所以就能在總體上控制會計信息被濫用的道德風險。
經濟體制改革以產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的現代企業制度。產權清晰包括兩個層面上的涵義:第一個層面是產權數量的清晰。利用會計上的方法對產權界定、變更、維護過程中所產生的資金運動及其相關內容進行核算和管理。包括產權數量的確認、計量、記錄以及確認標準、計量記錄方式、核算規則等,實質上就是一個會計過程。第二個層面是產權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為一個產權主體出現,擁有對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能,包括主體條件和程序條件,產權量的大小,其精確程度如何細化和量化,需要在“會計法治”框架內予以完成的,這牽涉到會計工作的道德狀態問題。這些都是會計法治所要解決的問題。
因而,無論是在宏觀上還是在微觀上,真實、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權益,將生產經營過程中保值增值的情況恰當地反映出來,有賴于會計人員是否在會計法治的理念下,正當的使用會計的技術調整性特征。
三、我國會計法治的現狀
如果把我國同西方國家的會計法規做一個橫向對比就會發現,我國的會計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國家少,立法機關單獨制定《會計法》的并不多見,許多國家沒有專門的會計法,而將這些內容寫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見我國政府對會計工作的重視。但是,我國的會計秩序較之西方差也是事實,會計信息失真,社會上對會計造假行為人人喊打,可是,會計造假行為屢禁不絕的現象令我們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會計法律本身缺陷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國的會計法律制度沒有得到徹底貫徹,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說明我國會計法治工作還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應包括兩重含義: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義合理性。將會計法治分為兩部分分析,其一為會計法治實質內容,即會計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為會計法治形式,即會計法律本身的正義合理性。
1.會計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權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獲得普遍的服從”就無從談起,法律本身的權威性、可依賴性和可預見性就會受到動搖。因此,在市場經濟中,為了保證法治的實現,政府只能擔負三種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敵入侵和保障個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濟和社會福利;③“經濟警察”,征稅、預算,維護市場秩序和自由公平競爭的環境。政府的這三種角色體現在會計領域的主要表現是:
(1)各級立法機關制定和修改與會計相關的法律法規。
(2)財政、審計、稅務、證券監管等部門對會計信息進行監督檢查。
篇6
論文關鍵詞:市場經濟體制;公平;效率
1 公平與效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表現,從一個管理學定律談起
管理學范疇有一個著名的80/20定律,即通常一個企業80%的利潤來自它20%的項目。將這個概念延伸到企業的經營上,也可以解釋為一個企業80%的利潤來自它20%的客戶。因此企業都會把更多的資源放在為這20%的客戶服務上面,例如現在銀行每年都要征收小額賬戶管理費。這些小額度賬戶的持有者大都是中、低階層收入者。在按照市場經濟體制運行,追求最大利潤的企業本身就有一種擺脫掉自己所應負有的社會職責的沖動。由此可見,如果擁有資本數量不同的企業和個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可能會享受到不同的待遇,富人會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待遇,而窮人則有可能被排除在這些服務以外。因此加強政府提供社會公共物品的力度,如加大對教育、醫療、居民養老保險的財政支持力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縮小這種差距。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范圍和種類也應該逐漸加大,特別是為窮人子女提供更多的職業發展所需要的各種資源,如職業教育,創業貸款等,盡量縮短富人和窮人子女在競爭起點上的差距。
在這里私人機構根據利潤最大化原則,采取各種措施為富人提供各種個性化的服務就是追求效率的體現;而政府機構加大公共服務力度,就是注重社會公平的體現。
2 公平和效率之間的矛盾在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下最易激化
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體制下,消費者處于買方市場,可以根據自身需要作出抉擇,可以選擇的余地是最大的,而且此時整個社會的福利是最高的。當這個市場是壟斷市場時,市場上的需求大于供給,消費者需要支付更高的價格,廠商則可以憑借壟斷地位獲得更多的利潤,此時即是典型的效率優先。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廠商自身的理性行為肯定是逐利的,其原則也是以效率為先。下面以我國房地產市場為例進行說明,由于我國人多地少,且正處于快速的城市化進程階段,有大量的農村人口需要轉移到城市中來,房地產市場剛性需求旺盛,房價居高不下。因此如果從社會公平爭議的角度出發,政府不應該允許發展大型豪華別墅和豪華墓地。雖然開發豪華別墅和豪華公墓可以幫助開發商更快更多的創造利潤,卻以變相的減少了市場供給,推高了房價為代價,將大量的中低階層收入者擋在了房地產市場大門外。當房價不斷高漲時,商品房已經成為最有價值的投資產品,因此先富起來的人完全可以通過囤房、炒房來實現保值、增值。在此過程中,房價上漲的成本主要轉嫁給了擁有剛性需求的中低階層收入者。在房價不斷高漲期間,資本獲得了太多的利益。在這個過程中,先富不僅沒有帶動后富,反而是在剝削后富,而這個過程就是一個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過程?,F在房價的歧高已經對我國經濟的運行產生了嚴重的危害,持續攀高的房價很容易積累起大量的泡沫,給我國實體經濟帶來極大的危害。
房地產商對利潤的追逐對應著效率,而提供符合中低收入者支付能力的房源則對應著公平。很顯然,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市場中突出的顯示了效率的含義,而忽略了公平。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的房地產市場都是由保障房或者廉租房市場和商品房市場共同構成的。只有在商品房市場,才能完全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遵循價高者得的市場經濟規律。在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市場中,保障房和廉租房處于極度短缺的狀態,使得大多數中低收入者也不得不進入房地產市場,進一步推高了房價。因此從公平角度出發,我們就應對房地產市場的發展重新作出一個更加全面的規劃,大力發展保障房和廉租房,使房地產市場成為一個多層次的市場。
我們發展經濟的目的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不論是計劃經濟體制還是市場經濟體制,這都是最根本的出發點。但是僅僅依靠市場經濟本身的機制并不能到達這樣的效果,在不加以制度規范的前提下市場經濟是“一切向錢看”的,一切以利潤為導向的,一切以實現利潤的多少為評價標準的。
3 現階段如何處理公平和效率之間的關系
我們在前三十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就是過于重視效率而忽略了公平,從而導致了社會收入差距越來越大,而且已經達到了社會所能容忍的極限。經濟總量的急劇膨脹往往帶來收入差距拉大和貧富分化,類似的情景在幾乎所有經歷過快速增長的國家的歷史上都發生過,人們處置的方法不同,結果也不同。有一些國家成了當今世界上的“成功國家”,另一些要么墜入了動蕩不寧的泥淖,要么重新回到了貧困的深淵。
我國在公平與效率問題上,根據當前的社會形勢與客觀國情,作出了新的調整。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边@表明我國政府已將宏觀管理與調控的操作重心從效率轉向公平,為我國今后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中,如何正確認識效率與公平的辯證關系指明了方向。
注重效率是我國經濟社會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勢頭的關鍵所在。公平起著穩定社會情緒,為經濟社會的后續發展提供源源不斷地后續力量的作用。因此我們不應只看到效率和公平之間的矛盾關系還應該看到公平和效率之間的相互依存的關系。我們不能只追求公平而犧牲了效率,這是我們早就丟棄了的“平均主義”;我們也不能只追求效率而不顧公平,這樣只會引起社會貧富嚴重分化,整個社會動蕩不安,一旦失去和諧安定的發展環境,更無效率可言。因此我們應該追求的是公平和效率的和諧共存。
效率將整個社會的發展引領到更高的層面上去,公平使得整個社會的發展更加健康,為社會的后續良性發展奠定一個穩固的基礎。
4 如何實現公平與效率的和諧共存
(1)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和指導,促進公平競爭和充分競爭,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促進公平和效率的統一。
以中國藥品市場為例進行說明。中國目前藥品市場上部分藥品在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后,部分藥企會因為利潤微薄而逐漸停止生產這些藥物。在市場經濟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機制下,藥企做出上述決定是很正常的反應,但是對整個社會而言則是一種損失。利潤微薄并不等于沒有利潤,僅就制藥企業出現的這種情況,主要還是由于藥品市場競爭的不充分所造成的。公平被迫讓位于效率。為此國家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降低醫藥企業進入門檻,力促市場競爭,或者出臺相應的強制性政策,對參與競標的藥企要求其必須信守承諾,并給予一定的優惠。但是從長遠來看,最有效的仍然是成立以非盈利或微利為目的的國有大型藥企,完善社會公共藥品的供給體系。
(2)政府在促進社會公平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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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市場經濟 產權制度 改革 完善
一、產權與產權制度的經濟學分析
產權的涵義,經濟學中的產權(Property??Rights)概念,在著名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的解釋是“一種通過社會強制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品的多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p>
現代經濟學的產權理論的要點是:產權是對經濟品的權利,包括使用、獲得收益、處置的權利,經濟品的交換,即商品或生產要素的交換是一組權利的交換;產權具有排他性,同時可分離、可分割,從而可有不同的產權制度安排,同時它還受規則和國家的約束;產權制度是經濟運行的根本,產權制度決定組織的類型、形式及經濟效率高低;產權制度對技術進步產生重要影響,同時技術進步也是引起產權制度變遷的基本原因;私有產權與政府干預都是可供選擇的產權制度;通過建立在交易費用比較基礎上的產權交易,私有產權制度會產生復雜、合作效率極高的組織,如現代大企業;企業本質上是投資者、經營者、職工、債權債務人等各種利益相關者產權交易和“不完全合約”的組合及產物;企業的“不完全合約”性質及信息不對稱,使企業的委托問題成為企業制度設計的關鍵問題。
比較研究表明,制度經濟學的產權概念和馬克思所說的生產關系的概念十分接近。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說:“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系,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這些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筑樹立其上并有一定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敝贫冉洕鷮W的著名學者E?G?Furubotn & S?pejovich說:“產權不是指人與物之間的關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關于它們的使用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規范?!a權制度可以描述為,它是一系列用來確定每個人相對于稀缺資源使用時的地位的經濟和社會關系?!保ㄒ娚虾H摃闞?科斯、A?阿爾欽、D?諾斯等編《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1995年)。
二、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產權制度的意義
我國要加快經濟發展,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建立與此適應的產權制度。
首先,產權制度是決定資源配置的基本制度。所以需要產權制度,是因為資源有稀缺性,必需合理有效配置資源。因此決定資源生產、使用和交易關系的產權制度就成了事關資源配置機制和效率的基本問題和必要條件。
其次,我們選擇了主要靠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市場經濟體制,因此必須建立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市場體制要求的產權制度和傳統計劃體制要求的產權制度不同,市場主體必須有資源交易的選擇權和決定權,否則它就不是市場主體,無法擔任資源配置的主角。
第三,改革和發展的實踐證明,按市場經濟原則確立的產權制度,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已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是市場化的過程,就是獨立的個人和法人取得資源支配權和交易權的過程。
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產權制度的特點
1.應覆蓋所有經濟資源的產權制度。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應覆蓋所有經濟價值的獲得需付出成本的經濟資源,各種形式的經濟資源都應“物有所歸”。適應經濟關系的多樣化,存在與多種產權關系相對應的財產權利的法律形式。
諸多財產權利之中,最基本的是物權和債權。物權是最基本的財產權,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之權利。物權可分為所有權(自物權)與他物權,包括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債權指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為一定給付(含作為與不作為)的權利。股東權是在股份制公司出現后產生的一種特別物權。和股東權對應的是企業財產權,盡管這種支配最終將受到全體或多數股東的股東權的約束,因而其獨立性有限。
無形資產財產權是有關商標、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財產權利。隨著技術進步,它的價值日益提升。對一些科技型公司,知識產權已成為它最重要的戰略和組織資源。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物權制度是最基本的產權制度,不明確物為誰所有,所有者有何權利,就不可能有明確的市場經濟主體;債權亦是最基本的財產權利,對它的有效保護是市場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因為它是市場交換可靠有效進行的必需前提;與現代大公司制度發展和科技進步、知識積累密切相關的公司產權和股東權、無形財產產權,已成為市場經濟產權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但這些產權的有效性仍依賴基本物權、債權體系的完善,同時自身也要不斷完善。
2.各種產權主體地位應平等,但作用有所不同。
經濟資源是有價值、要獲得必須有成本的資源。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資源的產權主體,即產權的擁有者有個人、法人和國家。個人、法人和國家的產權對象可以相同,都可以是企業、不動產和貨幣,亦有不同的特點。個人產權對象包括和人身不可分的人力資本,而法人和國家只能通過一定的交易和承諾獲得人力資本的使用權。國家產權對象的獲得可源于一般的交易,亦可以源于國家根據法律的征收。法人產權對象所及的范圍寬,但它和人力資本只能有交換關系,亦不可能像國家那樣直接用強制手段獲得資源。國家和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獲得企業的全部產權,而企業對國家和個人只能有部分產權(如債權)。
個人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基本的產權主體,除非有法定的基于公益理由等的限制和對他人有不當的影響外(如有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必須承認和保護個人產權,即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及個人合法(或不違法)從事各種商事活動的權益。這是因為包括個人消費、個人投資和儲蓄、個人工商活動、個人作為受雇者的服務在內的個人經濟活動,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經濟活動,而個人產權是個人進行經濟活動的前提條件;個人產權及其交易是法人產權的基礎,是現代大公司成長和發展的基礎條件,現代大公司是個人產權主體通過成本收益比較競爭選擇的結果,個人投資及其人(機構投資者)的監督和選擇是大公司持續融資繼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充分承認個人的人力資本價值及其相應權利,是科技進步和知識積累的前提,隨著競爭壓力加大、創新速度加快,人們日益認識到企業組織知識積累過程是人的“隱形知識”向“顯形知識”持續轉化的過程,這一過程的效率和結果與“人力資本”制度是否健全密切相關;在事實及法律(包括憲法)上我國都已承認的并承諾要充分保護個人財產權利,支持私有經濟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是“發展生產”和“共同富?!薄3姓J和尊重每個人,包括勞動者個人的產權主體地位及其產權,有利于“發展生產”和“共同富?!保徒ㄔO全面小康社會目標一致。
法人是法定的團體。法人的經濟活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最重要的經濟活動,因為比較利益和規模經濟使法人組織成了商品和勞務最主要的最有優勢供應者,同時也是最主要的需求者。因此法人成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最主要產權主體。法人產權制度是與法人有關的產權制度,它離不開個人產權(如股東權、個人基于合同獲得的權利),但有別于個人產權。完備的法人產權制度是現代市場經濟產權制度中最重要的關鍵性的制度,是現代產權制度與“羅馬法”時代和資本主義初期產權制度最重要的區別所在。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法人組織,特別是大公司的產權關系十分復雜,能出現有效率的大公司,既要求個人產權制度比較完善,更要求有較健全的法人組織制度,首先是法人相關者產權關系的協調機制和較好的制度安排,這只能是市場經濟比較成熟、水平較高及市場經濟產權制度比較完備的成果;投資基金、養老基金等機構法人組織是將個人產權與資本市場及大公司產權相聯系具有公有特點的重要工具,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作用將日益重要(按德魯克(Drucker)的說法,機構投資者獲得股權是一場無聲的“社會主義革命”);中國將通過大企業主體成長及其作用發揮的過程,完善中國的產權制度,并從而進一步促進大公司的成長。
國家,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重大的產權主體。國家產權所涉及的對象中,最重要的是國有企業及國家對企業的投資,以及國家擁有的金融資產和自然資源。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長遠地看,國家產權的主要作用是充當經濟發展的保障和支撐。因此國家產權作為實現公共利益目標所需的公權手段,除在國家必須控制的少數領域及特定時期外,主要用于解決單靠市場機制不能解決的“市場失效”問題,一般不直接充當創造價值的主體。盡管通過國有企業,國家產權也間接參與經濟價值的創造。
市場經濟下的各種產權主體,作用不盡相同,但其地位平等。地位平等的含義是,除非國家有明確的法律限制,各主體在民事及商事活動中的經濟權利和法律地位平等,一視同仁。
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產權制度要不斷完善。
從歷史上看,先有物權,以后由于交換出現引出債權。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取代封建經濟體制,出現了新的公司組織和相應的公司財產權利,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財產權利也日益重要。包括公司產權在內的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從19世紀初到20世紀上半葉,歷經百余年其基本構架已基本確立。以后由于科技進步,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迅猛發展,產權制度在已有框架的基礎上又有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
四、推進社會主義產權制度改革的措施與對策
1.理順不同產權和主體的關系。
首先要理順個人與法人(企業)、與國家的關系。這方面目前主要的問題是,對個人的權益,包括個人產權保護不夠。
理順個人與國家的關系,主要涉及理順個人產權與國家公權,及個人產權與國家(國有)產權兩個方面。市場經濟體制亦公認“公權優先于私權”。關鍵是必須明確界定公權和個人產權,個人產權不能對抗公權,公權亦不能無償占有個人產權。理順公權和個人產權關系,必須明確界定公權和個人產權的邊界;確定公權的存在范圍,我國的主要問題是公權力過大,政府介入了許多它不應也不必介入之事,但同時很多該做之事并無精力去做;公權只能按法定程序行使,不能隨意侵犯個人產權;當行使公權會帶來個人(及法人)的財產損失時,國家應予以補償。
理順個人產權和國有產權關系的重點,一是界定個人產權和國有產權的范圍,要根據中央已明確的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調整的方針,適當縮小國有經濟及相應的國有產權的控制范圍,允許個人產權進入更廣泛的領域,并給予保護和尊重;二是在允許個人產權進入的領域,明確個人產權主體和國有產權主體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目前既有國有產權主體利用其與政府的特殊關系侵犯個人產權主體的問題,亦有個人產權主體利用國有產權主體責任不清侵犯國有資產的問題。
2.通過建立合理的企業產權制度,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產權制度建設。
在產權制度建設中,要突出企業及法人的產權制度建設。首先是因為企業法人是市場經濟的主體,而我國目前又特別關注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制度建設。企業產權制度健全離不開個人產權制度的健全,但其產權結構,尤其是大公司的產權結構為與其復雜的功能相適應,通常涉及很多人的產權,遠比一般的個人產權結構要復雜。突出企業及法人的產權制度建設,既有利于直接推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而且有利于促進個人產權制度的完善。
為搞好企業產權制度建設,還必須重視法人產權制度建設。企業不僅要與個人和企業交易、合作,還要和政府機構、大學、社會團體、職工持股機構等各種法人和團體合作,并且這種合作日益重要。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產權制度的研究是一個重大課題,只有通過不斷的改革與完善,革除那些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束縛市場經濟活力的產權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型的產權制度,充分調動各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才能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健康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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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展,郵政業務在迅猛發展,因而郵政的業務開發、經營管理、網路改造、體制改革等方面也遇到了新的問題,舊的經驗對此難以提供圓滿的解決辦法,因而這幾年展開了一些郵政理論研究,氣氛比較活躍。相信這些研究會促進郵政的改革。不過,郵政數十年來是接受計劃經濟管理辦法來進行組織建設和進行管理的,在這些工作中形成許多理論概念和認識、思維方法等,難免融人種種計劃經濟理論思想,若不加區別地用以研究今天的改革問題,勢必會影響研究的深人。因而要求我們在理論研究中注意克服這類影響,重視觀念更新。
一、體制改革與相關理論概念的變革
從制度經濟理論看來,經濟體制是一定社會組織經濟活動的一種方式方法。而它是以一定的理論體系作支持的,因此,體制改革也必然伴隨著相應的經濟理論改革。雖然,因郵政管理體制過去同電信合在一起,郵政組織管理中許多制度、規則、方法多基于實踐經驗,因而郵政還未能形成一種完整的體制理論。但是,郵政這樣一個大系統的組織建設和管理改進等等,必然有一系列潛在的理論概念、理論思想起著指導作用。這種概念、思想卻都是在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中形成和匯集起來的,恰恰沒有形成理論體系,反而使我們難以感覺到它的存在,往往在不自覺情況下影響著我們的研究工作。舉企業改革為例子。這些年來,很多人議論,盼望郵政能仿效一般工商企業一樣,通過向企業放權,達到搞活企業,轉換經營機制。但是他們往往忽視了郵政“企業”同一般工商企業的區別,實際也是忽視了“企業”一詞概念的涵義,在體制改革中已發生了變革。在計劃經濟理論中,凡是能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就是經濟實體,就是企業。這種解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是適用的。因計劃經濟體制將經營決策權集中于統一的計劃部門,企業既無權支配自己的財產,也無權對企業的生產、銷售進行決策。它不是一個完整的利益主體,也缺乏為改善企業經營效果所必需的行為能力。其作用,只相當于一個生產單位。所以可用生產上能否獨立核算來界定這生產單位的責任,名之謂“企業”。在計劃經濟管理上是可以運作的。這種核算,實質是按計劃價格統計物質產品生產的勞動耗費,主要是作為編制計劃中求得平衡的一項依據。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中,企業是一個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主體,它的責任不只是組織生產而是組織經營活動,要利用好它擁有的資財和人員,采用一切合法的手段求得企業的發展,財產增值。所以它是一個具有自主行為能力的有機系統。這是“企業”一詞概念的內涵,顯然起了變化;當年以生產上“是否能獨立核算”作為標準來區分是否能建立企業,自然也不合適了。郵政部門設置的多觸企業,其營運特點本來與一般工商企業不同—郵政是社會基礎設施,它要向社會提供公用服務;更由于生產上全程全網聯合作業的特點,因而它營運的效果,主要應從它的整體效應及對社會的作用來體現。過去郵電部門按著計劃經濟管理制度的要求,將一些郵政局所和生產部門作為企業。這些企業基本上都是郵政網中的一個生產單位,它們不可能單獨提供完整的郵政服務,根據郵政的生產特點和郵電合營等情況,很難進行真正的獨立核算。但為了貫徹計劃管理的要求,就設計采用了“企業產品”這一概念,將它們生產完成的作業量轉換成為“企業產品”量,并制定了產品價格……,憑借這些措施使它們可以獨立核算,一些生產單位也具有建立“企業”的條件。這樣一些企業,在計劃經濟體制的管理中,還可以仿效工商企業的辦法,對之進行經濟管理。因為當時對工商企業的管理也類同于對生產單位的管理。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就不同了;一般工商企業有了自主行為能力后,就可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對之施加影響。而郵政所謂“企業產品”并不是商品,它不受市場機制的作用,多數企業又不能提供完整的郵政服務,難以形成完整的主體利益,故多數郵政企業不可能具備完全的自主行為能力。如果只仿效一般工商企業的辦法對原來的郵政“企業”放權,并不能達到相同的效果。甚至會出現各“企業”之間,“企業”與全網之間的矛盾,所以我們的研究工作必須辨明某些模糊的理論概念。辨明這些理論概念有助于我們去認識改革的實質和郵政如何結合自己的特點去改革。從對“企業”一詞理論概念的驗證,就可理解到企業體制改革要有兩方面的變革:一是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各個行為主體利益關系的變革;二是對組織經濟運作方式的變革—因社會化大生產的發達而造成細密的分工后,各單位、個人為了使自己的勞動能獲得有利的報酬,就必須實行交換(在制度經濟理論中即稱為交易)。因而交換中就體現了各種行為主體的利益關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負責按計劃生產產品,而產品也由國家的計劃來交換,因此只能有單一的利益關系。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各種行為主體均有獨立的利益,它們都要通過各種商品交換來實現價值,獲得利益。隨著復雜的商品交換形成了相互間復雜的利益關系。由此,政府管理經濟的運作方式也要改變,由原來憑藉行政的指令性計劃對經濟運作指揮調節,轉變為運用法制和經濟政策、法規等手段,對各主體的利益施加作用影響,藉此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控制調節。法制在這里起極其重要的作用,它替代了計劃經濟管理中的行政命令,以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來規范各種利益主體的行為。首先是由法律來界定各類主體的權力(責任與權力對稱,權力包含利益,即我們一般稱責權利統一);其次,在此基礎上制訂各種交易規則(法規)規范各主體的行為。沒有這些法規規范,政策也難起作用。因此,有人稱市場經濟為法制經濟,企業在這些法制規范與經濟政策的影響下,選擇它的經營方向和交易方式。按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認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組織交換并不限于市場組織,還有科層組織和待合組織。所謂科層組織(Haieraehi。),即在統一組織中以分層、分科作分工授權,在統一監督下組織交換,也就是企業形式。因為交易行為有不同構成特點,包括這類交易的數量、頻次、距離、專業性等等。如數量相當、距離分布廣、頻次較多,由市場交易可提高效益;反之如頻次不多、專業性又強、只有很少單位從事這項生產,那么應納人企業內部,避免造成被動,有利提高效益。兩者組織方式不同,但憑藉法制、界定權力,制定行為規范等原理則是值得采取的,郵政按它的企業性質和生產特點,應該采用科層組織這類體制方式。但郵政服務也有市場,它的網路終端部門就會感受到市場機制的作用。這些作用需在科層組織的營運中迅速得到反映、象我們這樣一個國土遼闊,地區經濟發展又不平衡的國家,對反映的情況處理也會因地而異。因而我們的郵政體改將采用綜合組織體制,應按此情況,用法制經濟原理來建立“企業”,劃分權力等等。需要說明,本文并不是要討論郵政體改方向,只是借此說明在理論研究中辨明相關理論概念的必要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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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發展;經濟管理;現狀及對策
前言
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傳統管理模式已經呈現出嚴重疲態,經濟管理現狀不容樂觀。為了更好的改善其管理中的弊端,對其現狀進行分析,探究更好的發展措施就顯得非常重要。因此,相關領域必須對此問題予以高度重視,針對企業經濟管理進行深入研究,堅持與時俱進地進行經濟管理模式的改進,讓企業的發展更好,為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占據優勢提供優越條件。
一、企業經濟管理發展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領導者就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如今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形成,這為國有企業、私有企業以及其他性質的企業提供了寬松的發展氛圍,大大小小的企業如同雨后春筍一般,蓬勃發展起來,為中國市場經濟的欣欣向榮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我國企業發展水平參差不齊,除了一些有雄厚資金支持的國有企業能夠蓬勃發展以外,部分私企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被吞噬,一些投資者甚至是血本無歸。據國家工商總局的內資企業生存時間分析報告顯示,截止到2016年年末,我國企業數量總規模超過2310萬戶,其中存活時間不超過5年的企業超過812萬戶,也正是在這樣嚴峻的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經濟管理理念被提上日程,成為人們所關系和關注的重要問題,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所需要考慮的重要內容。
二、我國企業經濟管理中的不足之處
(一)經濟管理理念較為陳舊
早在建國初期,國家為了營造穩定的經濟發展環境,推行了計劃經濟體制。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但是,由于長時期受早期計劃經濟體制的束縛,目前不少國內企業都始終奉行著陳舊的經濟管理理念。雖然傳統的經濟管理理念并不是絲毫無可取之處,但是其裙帶關系明顯,企業內部的高層人員往往由企業領導層的家屬所擔任,帶有濃重的傳統家族管理理念,嚴重打亂了企業內部正常的競爭機制。
(二)企業財務管理機制不健全
贏得利潤是企業生產的核心目標,對于現代企業更是如此。企業為了實現現代化的管理方式,完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關鍵環節。全面的、科學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方可實現現代企業的穩定經營以及可持續發展。但是,筆者通過部分企業的調查發現,尤其是位于我國西部的企業,其財務管理機制尚且是企業發展的缺口。企業在實際運營中,一心只注重商品的生產和銷售,但是,卻對財務管理放松了警惕,沒有對企業運營收支做出細致的記錄,資金支出嚴重不合理,導致資金周轉不靈。
(三)激勵機制不足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背景下,我國形成了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要素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現代企業內部要始終堅持按勞分配的分配制度,并且在此基礎上,建立起激勵企業員工發展的價值要素政策,比如鼓勵員工開展技術發明創造,并對此類人才給予特殊的關懷和照顧,同時也為其他員工樹立起良好的榜樣。但是,根據目前我國企業內部的用人機制來看,卻始終透露著一種企業員工“干多干少一個樣”的隱形機制,激勵機制不足,導致企業員工對于企業的歸屬感不足,自然難以為企業貢獻更多力量。
三、現代企業經濟管理優化對策
(一)改善經濟管理理念
改善經濟管理理念,樹立起現代化的管理理念,是優化現代企業經濟管理的基礎和前提。改善經濟管理理念,首先要擺脫任人唯親的裙帶式的用人模式,推行并且落實公開、公正以及透明的招聘制度,為企業內部營造出一個公平的競爭氛圍,也為那些出身貧窮的大學生實現個人人生理想以及社會價值提供透明的渠道;其次,要打造現代企業的文化軟實力,營造出和諧、平等的企業氛圍,用來不斷更新企業的經濟管理理念,使得科學、有效的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另外,改善企業的經濟管理理念,也要從管理模式入手,實現由粗放式管理模式向現代集約型管理模式的過渡,不斷研發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新材料,減去不必要的生產流程,提升企業的運營效率。
(二)健全企業財務機制
資金是企業實現安全、穩定以及有序的生產程序、確保企業周轉安全的必備物質基礎,因此,需要企業不斷健全企業財務機制,確保機制的與時俱進。對于企業財務的管理,是實現現代企業管理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妥善處理。現代企業要想健全企業財務機制,首先要清晰的了解到企業財務機制涉及那些方面的內容,并進行明晰劃分;其次,要設置專門的財務管理部門,并使這一部T具備獨立的權利;另外,要任用和儲備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保障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的專門化以及規范化;除此之外,現代企業高層管理者要不斷學習國內外企業成功的企業財務機制,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為我所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企業財務機制的正常運行,需要相關的監督體系來維持,因此,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才能充分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功能。
(三)強化績效考核,優化激勵機制
企業人員是企業正常運營的重要分子,因此,企業要注重企業員工,給予人員高度的人文關懷。首先,企業內部崗位分配,職責明確,并且禁止相關高層人員任用一些并無真才實干的人員,要給予人才一定的發展空間;其次,要設立出明確的企業人員競爭機制,這樣,企業員工才能心中有數,朝著自己的職業理想不斷奮進,極大的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另外,企業內部要強化績效考核,確立起明確的獎懲機制,激發企業工作人員對工作的熱情,員工在企業付出多少努力,便可以收獲多少成功,讓員工在企業中感受自身的重要性,增強對企業的奉獻力,真正讓員工與企業融為一體。
四、結語
企業經濟管理并不是單一的、局部的概念,其所輻射的范圍較廣,所產生的效應也極為嚴重。因此,相關人員要對此問題予以高度重視,從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探索更好的應對策略,給予企業源源不斷的活力,讓企業的發展越來越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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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工程造價;現狀;改革措施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和改革的不斷深化,工程造價領域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斷地加快,原有的工程造價管理體制已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之后,這種體制已不適應參與國際工程咨詢市場的經營和競爭。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管理的需要,合理確定和有效調控建設工程造價,提高工程造價編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實際造價,已經是我們工程造價專業工作者面前的一項十分重大的課題。
一、工程造價管理的現狀和問題
1、市場供求關系失衡,造成市場競爭不規范,影響了合理定價。近幾年來,在宏觀政策調控下,固定資產的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同時從事建筑施工的隊伍卻以更大幅度增加,供不應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場競爭更趨激烈。一些施工企業為爭得施工任務不得不面對難以接受的招標條件,面對這些不規范的市場交易,施工企業只有壓低價格承包工程,長此下去,企業缺少更新改造的勁頭,沖擊了正常的工程造價管理,而現行的政策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這樣也就更加助長了建筑市場競爭中的不規范行為[1]。
2、造價管理觀念落后,政府過分干預。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在造價管理與控制上,存在觀念陳舊,思想落后,對建筑工程造價缺乏整體概念和認識的問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國家對材料市場價格的監管,已經由計劃經濟時期的政府控制,轉為市場調節,市場現行材料價格隨市場的波動而波動,市場起主要的調節作用,但是市場具有盲目性和滯后性的特點,其自身調節機制不是萬能的,完全依靠市場不可能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這就要求政府在關系國民經濟發展的建筑行業的價格調整上,改變落后的觀念和思想,發揮政府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杠桿作用對工程造價進行合理干預,這是防止建筑工程造價市場混亂的必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受計劃經濟的影響,一些地方的市場觀念淡薄,當地政府市場價格過多采取行政手段進行干預,對建筑工程的造價上沿用老套的方法,嚴重阻礙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工程肢解發包,行業壟斷嚴重。由于建筑市場缺乏規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設單位在工程發包中不是從工程的整體利益出發,而是肢解工程多方發包。也有某些行業依靠特權壟斷發包。造成現場的總包單位無法協調安排進度和對現場的統一管理,造成施工中的浪費。工程肢解發包和行業壟斷增加了中間環節,抬高了工程造價,影響了市場的公平競爭。
4、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國在對建筑工程造價的管理上,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條款,對建筑行業的工程造價問題進行規范。但事實上出于各種原因,已經制定的法律法規在許多方面還不能應對市場經濟下復雜多變的建筑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許多法律法規條款沒有涉及到影響建筑工程造價方面的內容,出現法律法規盲區,在實際操作中出現無法可依的現象。此外在法律法規的執行上,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法制的不完善嚴重地影響了建筑工程造價的真實、合理、有效。
5、對造價中介組織管理力度不夠。近年來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標底編制等工作的中介組織發展很快,而相應的管理制度卻不配套,各種中介組織的資格認定和審批未能嚴格執行,造成從業人員素質不一。某些中介組織不按規定辦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組織對承擔的咨詢服務不負經濟責任,也沒有完善的賠償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別是標底編制中,錯算、漏算時有發生,影響了招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深化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舉措
1、加強宏觀調控,完善法制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更應加強法制建設,要健全法制、完善法規,逐步建立起一個以《建筑法》為核心的建筑法律體系,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走向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的法制軌道;要繼續完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招投標法、施工合同法、質量管理法等法規制度;要明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必須堅持政府的宏觀調控,法制建設要結合實際,便于操作,對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都要有相應的約束機制。
2、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建筑工程基本建設程序是建筑工程客觀存在的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所決定的。它不僅是優質、高速完成建設任務,獲得較好的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工程建設的科學管理方法,也是合理確定造價的科學依據。大型建筑工程項目,由于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人財物消耗大,并考慮到投入使用后的經濟效益等因素,一旦決策失誤,將造成無可挽回的巨大經濟損失。為了合理確定造價,必須在建設全過程進行多次性計價,即按基本建設程序合理確定不同階段的造價,以充分體現造價的合理性。
3、建立約束機制,規范業主行為。在建設工程的全過程中,業主貫穿于建設全過程的始終,建設過程的各個階段離不開業主的參與。因此,業主的行為對工程建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門應對業主在建設階段的行為依法加以規范和約束,要強化施工總承包職能??偝邪鼏挝挥心芰唾Y質的,嚴禁建設單位強行分包工程任務。
4、規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價咨詢市場。成立有形市場后,由于工程結算審核要進入該市場,政府代表的監管力度和范圍將進一步擴大,從而形成一種全新的監管機制;企業如不自律,政府可繩之以法,從而更充分的發揮政府對工程造價的宏觀調控職能,真正起到維護造價咨詢工作嚴肅、公平、公正性的作用,確保實現高質量的工程造價控制。有形市場的建立不僅能為所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提供一個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2]。
5、規范中介服務,提高競爭能力。第一,對中介機構進行清理、整頓,不合格的要清除。第二,應實行回避制度,咨詢實體應與行業主管部門脫鉤,避免利用行業特權承攬標底。標底編制實行市場競爭、信譽取勝的原則,對中介機構要實行資質年檢、標底抽查,懲罰結合的制度。第三,積極開展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咨詢服務單位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專業技術資質等級,要求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第四,制定咨詢服務機構的行為規范,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進工程造價咨詢業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以優質的服務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共同搞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三、結束語
深化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舉措在建設工程造價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過程中,無論是體制上還是思想觀念、人員素質上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舊的習慣勢力的影響。因此,在深化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進程中,既要肯定計劃經濟體制下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作用,又要認真分析它不適應市場經濟形勢發展的弊端,要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運用價值規律的原則,適應市場經濟競爭的需要去健全和完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制。
參考文獻:
[1]蔣傳輝,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
[2]劉志.建筑工程造價管理及控制分析[J].科技信息,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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