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范文
時間:2023-07-12 17: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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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管理
中圖分類號:C29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政府采購法》對采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和詢價采購等非招標方式的采購活動僅作了原則性規定,對非招標采購方式的適用范圍、采購程序、成交供應商的確定等各方面缺乏全國統一的具體程序制度規范。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一定程度上填補了此方面的制度空白,對規范非招標方式采購行為具有重要意義。但《辦法》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權威部門出臺相關條規解釋予以明確。
1、政府采購的意義
我國《政府采購法》中明確的規定了政府采購的含義,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團體組織利用財政性資金,對依法制定的采購限額標準以上及集中采購項目以內的工程、貨物、服務的采購行為。《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三條提出了政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的概念,對政府采購合同的法律做出了規定,明確了供應商和采購人間的義務和權利,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以合同的方式進行約定。第四十四條中還規定政府采購合同要以書面形式為準。在采購的過程中,采購人還可以對采購機構進行委托,代表采購人和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合同中要以采購人名義簽署,并提交采購人的授權委托書,作為合同附件。簽訂合同后,各方要依法履行合同,不能擅自對合同進行更改,或中止、終止合同,對于過錯方,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雙方均有過錯時,則要按照過錯的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政府采購的方法和條件
根據《政府采購法》中的第二十六條規定,我國政府采購的方式主要包括詢價、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單一來源采購、競爭性談判五種形式,并對各級政府的采購條件進行了限制。招標的主要形式就是公開招標,以招標公告的形式來邀請供應商參加投標,采購人根據標準選取合適的供應商,同中標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根據《政府采購法》中數額標準的規定,只要政府采購符合規定限額即可進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指的是采購人參考不同供應商的業績和資信,選取若干供應商,發出投標邀請,經過被邀請供應商間的競爭,選取中標者,條件是只能從有限范圍內選取。
3、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方式
3.1、分散采購管理
科學確定分散采購范圍。分散采購范圍的確定應根據各級政府采購總量規模情況而定,對江北區而言,因采購總量不大,可縮小分散采購范圍,甚至嘗試取消分散采購目錄,將所有采購項目統一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操作,對于集中采購機構尚無能力或滿足不了時間要求的項目再委托中介機構操作,有助于政府采購工作的強行入軌。
出臺分散采購管理辦法。根據《政府采購法》等上位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江北區采購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制度,對分散采購的程序、方式、采購活動組織、合同簽訂、資金支付、投訴處理、責任追究等事項進行明確,從而使分散采購能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著力做好采購文件備案審查、開評標現場監督、合同驗收等主要環節的監管工作。采購文件合規性審查及開評標現場監督是采購項目監管中工作量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兩項工作。對于采購文件的審查,可嘗試對一些區域內采購量較大的項目分門別類地進行采購文件標準化研究,主要是擬訂采購文件中投標人資格條件、評分標準等核心條款的參考標準,并通過專家認證會等方式對參考標準進行認證,以達到科學監管目的;對于開評標現場監督,采購監管部門應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看待,可探索利用電子監察系統進行遠程監督以減少工作量,對金額較大或影響較大的項目,必須進行現場監督,必要時可邀請監察、審計等部門進行全程跟蹤,以保證采購結果的公正性。同時要著力解決項目合同驗收這一短板,明確采購人為責任單位,可規定統一由采購監管部門牽頭,根據項目情況選擇采用委托國家檢測機構檢測或專家驗收小組驗收的方式,驗收中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既定的懲戒措施處罰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以解決當前實際供貨與投標承諾及合同條款不一致這一突出問題。
3.2、供應商庫建設
在各地的政府采購制度中,很多地方已經建立了供應商庫。但各地的做法并不一樣。《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規定了供應商庫建設的基本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可以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加入供應商庫。財政部門不得對供應商申請入庫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利用供應商庫進行地區和行業封鎖。”其中,允許“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加入供應商庫”尤為重要,這意味著各地的供應商庫應當是開放的,任何時候都應當允許加入。如果供應商庫入庫的時間是有限制的,如一年加入一次,這意味著加入供應商庫有一個行政許可程序,沒有經過這一程序就無法參加政府采購的競爭。而行政許可必須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為依據,而我國現在沒有、以后也不會有這樣一項行政許可。如果不把進入供應商庫作為一項行政許可事項,當然,也不可能對供應商申請入庫收取費用,不可能利用供應商庫進行地區和行業封鎖。總之,供應商庫的建設對于非招標采購具有重要的意義。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盡快按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供應商庫。
3.3、網絡采購模式
3.3.1、網絡采購適用范圍。
政府采購目錄內不能形成批量集中采購的物品;政府采購目錄以外限額以上的特定物品;采購機構難以按一般程序進行采購的特殊物品;經批準已明確采購品名型號的物品;正常采購程序難以滿足用戶緊急需求的物品;6.其他適合采用網絡采購方式的物品。
3.3.2、適用網絡采購物品類別和特點
適用網絡采購方式的物品有:標準統一、貨源充足的產品,例如,家用電器、數碼產品、辦公設備、服裝家紡、裝修材料等;規格型號特定、貨源短缺的物品,如配套維修用的零部件、生產研發用的專用物品等;種類零散需要打包采購的物品,例如,教學用品、部分食品等。
3.3.3、網絡采購程序
擬訂采購方案。采購人根據自身采購需求開展擬采購物品市場調研,建議到大型商場、超市、專賣店等實體店了解擬采購物品的品牌、型號、配置、參數及價格等情況,確定網絡采購方式。履行審批程序,填寫《政府采購審批表》、《網絡采購方式申請表》,經區財政局、區政府采購中心批準后,方可進行網絡采購。網絡商家比選,采購人在網絡電子交易平臺中選擇不少于3個符合采購要求的商家對擬采購物品從買家好評度、月成交量、全國聯保、退換貨保障等方面進行綜合比較。將比選商家按照綜合價格高低排出順序,初步確定供貨方,填寫《網絡采購備案表》報區政府采購中心審核備案。下單支付平臺,網絡采購下單后,原則上選擇公務卡關聯的支付寶、易支付等有保障的第三方預支付平臺支付,謹慎選擇直接支付、銀行匯款等有風險的支付方式,建議選擇貨到付款。
3.4、優化制度建設,實行采購驗收
要加強政府采購的驗收工作,縣級政府采購部門要指定專人或者聘請專業人員對采購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最后的驗收,保證采購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把好最后環節,避免給國家造成損失。
3.5、建立監管機制,嚴格監督管理
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各部門采購行為的監管力度,對不通過政府采購部門自行采購的單位,要加大處理和處罰的力度。政府及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全程監督,使政府采購行為實現程序合法,公開公正,真正實現縣級政府全方位的政府采購。
3.6、優化制度建設,實行采購驗收
要加強政府采購的驗收工作,縣級政府采購部門要指定專人或者聘請專業人員對采購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最后的驗收,保證采購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把好最后環節,避免給國家造成損失。
3.7、建立監管機制,嚴格監督管理
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各部門采購行為的監管力度,對不通過政府采購部門自行采購的單位,要加大處理和處罰的力度。政府及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全程監督,使政府采購行為實現程序合法,公開公正,真正實現縣級政府全方位的政府采購。
4、結語
《辦法》的出臺從多個方面完善了我國的政府采購制度,細化了操作規則,為規范非招標方式采購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正如文中所述,《辦法》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可能還存在某些問題需要監管部門盡快予以進一步明確,以及早統一和規范采購行為。
參考文獻
[1]龔云峰.淺議《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J].中國政府采購,2014,05: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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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有出版企業;財務管理;影響;辦法
中圖分類號:F234.3;F235.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17-0125-02
過去,我國主要依賴需求側管理的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擴大需求、刺激消費從而拉動經濟增長。這一方式雖然可短期內快速拉動中國經濟,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國經濟結構失衡。當前,我國GDP增速放緩、經濟下行壓力前所未有、總需求低迷與產能過剩并存等問題日益凸顯。在這一嚴峻形勢下,三駕馬車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已日漸疲乏,難以實質性扭轉當前中國經濟出現的困境。這表明中國經濟中的矛盾已經不僅僅是短期的、周期性的、外部的打擊,而且是中長期的、結構性的、內生性的問題[1]。我國政府研判國外形勢,結合當前國內經濟現實情況,在2015年11月10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上審時度勢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理念,為中國經濟轉型指明了方向。
新理念,即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益,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推動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實現整體躍升。在經濟學領域,供給側與需求側兩個概念對應存在。供給側強調從供給端、生產端切入,通過一系列減稅賦、降成本、促投資等改革措施提高企業創新力和積極性,引導資源向創新領域、新興領域集聚,促使企業探索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利潤增長點,從而使企業對自身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自主調整,使之靈活適應市場需求變化,達到生產要素最優配置的目的,進而最大限度釋放生產力,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提升企業中長期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數量。通過改革換血,提高生產效率,淘汰落后產能,最終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國家根據國情實事求是提出的宏觀經濟政策,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改革將在全國范圍內自上而下穩步推進。國有出版企業作為國內市場經濟體系的一分子,正真切的感受到改革對國內經濟環境的影響。對此,國有出版企業應做出改變,實質性響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國有出版企業作為國民經濟中的微觀構成部分,首先必須認清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自身發展的影響,分析利弊,才能在改革中謀求發展機遇,更好適應市場需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國有出版企業產生影響。
國家層面上,相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將陸續出臺,國有出版企業運營成本有望降低。為順利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家勢必出臺相應貨幣政策、稅收政策、社會保障政策等政策工具為企業改革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目前,上海市、天津市、黑龍江省等地已陸續出臺供給側改革意見,并從用地成本、稅費、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等多方面降低企業制度易成本,減輕企業運營負擔,為企業轉型提供保障。
適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要求,企業內原有經營理念、思維方式需作出相應調整。目前,國內市場原有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都面臨轉型升級問題。對國有出版企業來說,原有中低檔圖書市場日漸飽和,收藏級圖書、精品圖書市場卻是大片空白。由于產品結構不合理,大量簡裝圖書、內容同質化圖書出現明顯滯銷,而打價格戰、利用低價競爭來鞏固市場的方式已不合時宜。國有出版企業必須理清經營現狀,轉換思路,了解市場,真正對企業發展規劃進行調整。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國有出版企業技術創新、產品升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簡單來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核心任務是最大程度優化生產要素配置,從而提升企業競爭力。人是生產活動主體,只有提高員工生產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其進行技術創新,才能提高企業整體的生產效率。當前,圖書銷售早已進入薄利時代。利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契機,一方面,可以通過技術革新,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利潤空間;另一方面,可以加大文創產品生產及技術投入,尋求產品創新,提高利潤附加值,探索新的利潤增長點。通過二者相結合,國有出版企業的產業結構和產業水平都將得到優化,技術、智力對企業利潤的貢獻率將由此提高。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清理“僵尸”企業成為必然選擇。“僵尸企業”是指一些經濟效益不佳,長期扭虧無望,主要依靠銀行信貸和政府補貼維持生存,且難以順利從產業內退出的瀕臨死亡的企業[2]。“僵尸企業”的存在,占用了企業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大大降低了國有出版企業的資源配置和運行效率,加大了企業的經營難度,對國有出版企業調整自身產業結構造成阻礙,拖累了企業整體發展。另外,“僵尸企業”依賴于銀行信貸和政府補貼,加劇了國有出版企業的債務風險。因此,國有出版企業必須適時予以清理,甩掉包袱,輕裝前進。
合理利用投融資工具,防控經營風險。在經濟新常態下,隨著供給側改革的逐步深入,大批企業將進入改革的陣痛期,短期內出現盈利水平下降的情況。在這一背景下,如何利用投融資工具盤活企業的資產并保持企業低風險運營,是國有出版企業必須考慮的問題。
可以預測,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從多方面影響國有出版企業的發展。認清實際,解決問題,將改革落到實處,才能真正使國有出版企業化挑戰為機遇為自身發展獲取先機。而這一切都少不了財務部門的一步步配合。
依據上文可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從多方面影響國有出版企業經營。財務管理工作作為企業管理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管理范圍貫穿了企業經營活動始終。國有出版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更應在改革中有所作為,積極調整自身工作重點,輔助企業平穩運行、健康發展。
財務管理部門應從思想上提高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認識。財務管理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政治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基本知識的學習,同時,提高對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關注度,了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去杠桿、去庫存、降成本等一系列相關知識,注意比較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種經濟環境下財務工作側重點的不同,從思想層面上深刻理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國有出版企業發展的影響和重要性,從而真正將相關知識在實際工作中融會貫通。
財務管理部門應重點強化對成本的把控,實行精細化成本管理。我國國有出版企業產品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勞動生產率低、原材料利用率低、能源消耗大、損失浪費大、企業整體管理水平低[3]。這些問題抬高了國有出版企業生產成本,無形中折損了國有資產,減少了企業盈利。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下,對生產成本必然進行精細化管理,財務管理部門需做好相關監管工作。因此,應從傳統的以生產過程成本控制為核心內容的成本管理向上游延伸[4]。財務管理人員應提高自身業務能力和知識儲備,以業務源頭為起點,在保證有效投入和產出的前提下,科學設定各流程成本目標區間,將成本監管工作貫穿全程。其次,利用互聯網技術,加快數據庫建設,實現企業內部財務信息與企業業務信息的高效整合,消除信息的不對等性,提高信息數據的實時性,實現企業內部資源配置平臺透明化。此外,國家推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然會推出配套政策,這就要求財務管理部門要活用財稅政策,合理統籌規劃,積極爭取相關政府部門支持,在保證企業、員工的利益下,合理避稅,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財務管理部門應重點做好“僵尸企業”排查及后續清理工作,為國有出版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掃清障礙。目前,國有出版企業下屬公司依然存在“僵尸企業”。財務部門應按照技術、能耗、盈利等相關指標,對下屬單位逐一排查,了解“僵尸企業”的數量并進行評估,分析是否有拯救價值,分情況對待。對于有拯救價值的單位,積極協商謀求發展,利用自身輸血、人才輸送等方式,盡力挽救。對于沒有挽救價值的單位,應利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契機,加速清理,使之退出市場,以便為健康企業提供更多發展機會。財務部門應做好相關企業的注銷、破產清算工作,或通過兼并重組的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提高企業經營效率。另外,對失業人員需要進行安撫,提供直接或間接的經濟補償和技能學習培訓,幫助其再就業。
財務管理部門應完善獎勵激勵措施,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鼓勵企業創新,調動員工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強化自主研發能力,實現內生增長,從而優化企業自身的產業結構是提高國有出版企業全要素生產率的可行辦法。因此,財務部門必須完善原有激勵獎勵制度。一方面,對有技術創造能力的員工予以相關榮譽稱號等精神獎勵,提高其對企業的認可度和忠誠度;另一方面,通過物質獎勵的方式,從績效考核入手,提高技術占比,提升技術創新員工的薪酬福利。對有突出技術貢獻的員工,可以以智力股的形式給予股權,保證智力股得到應有的尊重。財務管理部門,必須做好獎勵激勵制度的調整工作,充分發揮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助力國有出版企業發展。
活用杠桿,合理投融資,規避經營風險。財務部門要根據企業發展實際,合理控制企業負債,防止經營杠桿系數不斷上升加劇經營風險;要控制固定資產擴大化投資,合理處置閑置固定資產,對固定性費用支出要酌情降低;要在充分考慮企業中長期經營風險承受的能力下,加大對技術的投入,加快對行業內新興領域的探索,但要嚴防低效無效投資。財務管理人員應及時掌握利率變化,了解貸款形勢,根據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的時間差異,減少資金使用成本。此外,要加快兼并重組步伐,活用資本市場融資渠道,實現多元融資,多方籌措資金,維護國有出版企業發展根基。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環境下,對國有出版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財務管理部門應分清工作重點,把握主要矛盾,適應新情況,做出新改變,發揮基礎作用,成為國有出版企業穩定發展的基石。
綜上,筆者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入手,分析了改革的原因和其內涵,從而推斷出改革將對國有出版企業產生哪些影響,進而從財務管理部門角度提出具體工作做法,為國有出版企業的發展提出一些淺顯的參考。財務管理工作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效發揮財務管理部門的作用將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環境下為國有出版企業贏得更大的發展機遇。
參考文獻:
[1] 曹紅輝,熊文.如何認識供給側改革的基本內涵[J].人民論壇,2015,(36):25
[2] 佚名.財務人員如何利用“互聯網+”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J].中國總會計師,2016,(3):143.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省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為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縣委縣政府成立了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并于去年6月份按照統一監管、集中交易、資源共享、強化監督、規范運行的原則新設立了縣招標投標中心,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縣級招標投標監管辦公室。我們監管辦主要職能是:負責全縣招標投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日常監督。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本縣建設工程、土地使用權、國有產權交易和政府采購等相關管理實施辦法,負責全縣政府采購、各類工程交易、產權交易、土地交易全程監督和綜合管理,受理招標投標舉報和投訴,協調處理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爭議和糾紛。今,縣招標投標中心在新址隆重掛牌,預示著我縣招標投標工作將步入更加規范的軌道,在此我代表縣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表示熱烈祝賀!同時代表縣監管辦作如下表態:
一、加強協調、理順關系。招標投標監管辦公室的議事方式是有關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形式。我們將加強與有關專業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和溝通,按照縣委發[]55號文件的精神,明確監管辦與專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按照各自的職能履行職責。同時做好監管力量的整合,把各專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業務科室的監管人員整合到監管辦相關的專業監管室當中,實現資源共享,組成一支優勢互補協調高效的招標投標監管隊伍。
二、建章立制、強化監管。盡快會同有關單位出《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縣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縣土地交易管理實施辦法》和《縣國有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等一整套與招投標活動相配套的規范性文件。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制訂出招投標中介組織的考核管理辦法,同時為凈化招投標市場秩序,制訂出《縣招標投標市場準入與清出辦法》,從制度上規范我縣招投標活動。
三、突出重點、關口前移。在做好招投標監管工作時,突出抓好標底預算、招標文件的備案審查、評標專家抽取及現場監管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在此基礎上,監管關口向兩頭延伸,一方面加強對項目審批,土地使用審批,項目資金落實等情況進行審查,把好中心入口關,另一方面強化標后管理,發揮發改、審計、建設規劃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合同執行、工程量增減、工程結算等監管,嚴格執行縣政府50號令的有關規定。
篇4
[關鍵詞]政府采購;政府采購效率;穩健財政政策
一、政府采購制度運行現狀
我國從1996年開始政府采購工作試點,到現在已經經歷了9個年頭,經過不斷的實踐和探索,我國政府采購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首先是采購的規模范圍不斷擴大。全國政府采購規模從1999年的130億元擴大到2003年的1659億元,采購規模分別占當年財政支出和gdp的6.7%和1.4%,2004年1-9月政府采購規模已經達到1300億元,發展速度迅猛。在范圍上,政府采購項目從貨物逐步拓展到工程、服務。2003年工程和服務項目采購規模分別為658.3億元和103.8億元,占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的比重分別為39.3%和6.3%,分別比上年增長115%和34.3%.其次是政府采購效益明顯。一方面政府采購大幅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每年采購資金節約率都在10%以上,另一方面政府采購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依法采購的思想觀念和工作作風正在形成;具體操作日益規范,隨意干預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逐步減少,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促進了廉政建設。第三,政府采購制度建設逐步完善。以2003年實施《政府采購法》為標志,我國的政府采購工作逐步實現法制化, 陸續頒布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等。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制定了本地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第四,政府采購機構設置更為合理。政府采購“采管分離”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逐步實現管理職能與操作職能分離,形成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監管工作機制。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與采購人以及集中采購機構三者之間的工作職責日趨合理。最后,政府采購規范化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隨著《政府采購法》的頒布實施,政府采購信息披露、操作規程、監督檢查、專家評審等均有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逐步貫徹。
二、政府采購制度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幾年來政府采購制度產生了很好的效果,但還存在很多問題,需要在實踐和發展中不斷完善。具體而言,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政府采購機構設置不規范、不科學
統一、有效、規范的政府采購管理機構是實行政府采購的有力保證。但我國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政府采購組織管理模式,政府采購機構的性質、體制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
首先是政府采購機構設置不規范。目前,財政部是我國政府采購的主管機構,中央以下政府采購主管機構是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政府采購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政府采購機關是政府采購的執行機構,負責各項政府采購活動的組織與實施。但是由于各地情況不同,又沒有全國性的統一規范設立政府采購機構的相應規定,導致各地負責政府采購的具體機構差異很大。稱謂上,各地設立的政府采購機構極不規范,“政府采購辦公室”、“政府采購(服務)中心”等五花八門;編制上,有的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行政性事業單位,有的是參照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還有的是參照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管理機構有的是單設在財政部門的一個獨立的職能部門,有的是與財政部門內部的行財部門合署辦公,有的同控購合并,有的掛靠預算科、股,這些定位與歸屬的區別導致政府采購機構的具體職能、任務相差很大。
其次是“采管分離”不規范、不徹底。雖然2004年各地大力推進“采管分離”工作,但由于沒有較為規范的模式,具體執行依然比較混亂。管理機關定位為財政部門,但執行機構有的剝離到政府部門,有的實行政府采購管理委員會,下設政府采購執行機構,有的仍由財政部門代管等等。政府采購執行機構級別與內部機構設置無統一的定位,有的設為副廳級單位,有的設為縣處級單位,內部因職能不同機構設置差異很大。目前“采管分離”主要還是局限在中央和省級層面,作為政府采購重要一環的市縣層面,采管不分的現象依舊存在。
再次是政府采購機構間職責劃分不清,協調機制欠缺。根據《政府采購法》管理職能與執行職能分離的原則,實行管理、采購、支付三分離。但《政府采購法》對政府采購所涉及的采購方、管理機構、執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的職責僅僅做出概念上的界定,導致各個主體間責、權、利不明,互相扯皮,串位、缺位、越位現象并存,給政府采購工作帶來許多摩擦。
政府采購機構設置不規范、制度不統一、管理方法不一致、職能劃分不清晰,造成社會和有關單位對政府采購實踐、認識上的混亂,以及各個地區之間形成較大的政府采購制度障礙,致使下級機構得不到上級機構在業務上的具體指導和約束,各級政府采購機構之間不存在轉移支付業務,業務開展的方式和內容也不盡相同,基本上是各自為營、各行其是。這嚴重影響了我國政府采購協調的管理體制的建立和運行機制的順暢,影響政府采購工作的推動,降低了政府采購的效率。
(二)政府采購依舊存在采購效率不高的問題
政府采購效率往往用資金節約率來衡量,但由于資金節約率所體現的資金效率僅僅是政府采購效率的一個方面,資金節約率高并不能說明我國政府采購的整體效率達到較高的水平。相反,如果從規模效率、市場效率、行政效率、技術效率等方面綜合評價,我國政府采購效率亟待改善仍是不爭的事實。
首先,政府采購規模效率低下。一方面,我國政府采購整體規模偏小,嚴重影響政府采購效率。西方國家每年的政府采購支出相當于gdp的10%-20%和財政支出的30%.而我國2003年的政府采購規模僅占gdp的1.4%和財政支出的6.7%左右,與國際一般水平還相差甚遠。另一方面,單次采購規模偏小。由于政府采購的地區分割和行業分割,各地往往各自為政,地區之間缺乏必要的聯系和整合,致使不少地區在同一時段內進行同樣項目的采購,采購批量小,相應的單位采購金額的成本大幅增加,沒有充分發揮集中采購的規模效益,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采購資源的浪費,同時也增加了供應商不必要的工作量和開支。
其次,市場效率難以實現。市場效率實現的前提是政府采購建立在統一高效的全國性市場的基礎上。但我國各地區和行業之間在政府采購執行中往往首要考慮自身的既得利益,人為進行地區封鎖和行業限制,導致全國性政府采購市場難以形成,阻礙政府采購市場效率的實現。市場的分割一方面體現在各地政府采購信息的地域性,很多地方的采購信息僅僅在當地媒體,供應商獲取信息的渠道極少,成本很高,造成本地企業在信息獲取方面的競爭優勢;另一方面也體現在供應商評判標準的不一致,很多地方針對本地企業的優勢確定準入標準,有些地方甚至依照本地特定企業的產品規格設立招標文件。這些限制都導致競爭的缺失,使政府采購效率賴以生存的土壤受到侵蝕。
再次,行政效率低下。目前我國政府采購的行政效率依舊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是在政府采購程序和審批環節上的繁瑣和復雜導致采購效率低下。二是政府采購執行過程尚不規范。政府采購預算計劃性差,采購預算編制滯后,采購的組織實施過程中采購的時間、資金、規格等均存在較大隨意性, 且編制不夠詳細,采購項目的具體規格、型號等的配置參數均不出現。政府采購信息的也很不規范。信息不對稱導致政府采購工作難以順暢運行,其間交易成本居高不下限制效率的提高。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也存在缺失。目前并未有一套針對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指標體系。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在具體操作中,由于采購程序或技術等方面的客觀條件限制,很難有效監督采購。三是人員素質整體水平不高。我國現有的政府采購人員多來自于原財政部門,這部分人對市場并不是很熟悉;同時,政府采購人員缺乏經常性專業培訓,不適應采購工作的發展要求。評審專家庫的專家也很難適應政府采購的需求。
最后,技術效率低下。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并未廣泛采取可以降低采購成本的技術手段。最為典型的是網上采購推行的滯后。一是制度建設上沒有為網上采購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政府采購法》并未對網上采購的效力和規范作出界定,導致實施網上采購產生糾紛和利益損失的風險增大。二是對網上采購安全保障措施的研究非常滯后,既沒有主體對防治網絡犯罪及信息泄露的技術措施進行研究,也沒有相關法律對維護網上采購的權益和對違法違規行為作出相應規定。三是網上支付手段缺乏保障。這主要是我國網絡建設及信用體系建設滯后所導致的。
(三)現行政府采購制度難以適應加入wto后面臨的挑戰
加入wto意味著我國的政府采購市場面對一個更為開放的環境,尤其是在美國、歐盟等的要求下,我國已成為《政府采購協議》(gpa)的觀察員,并會盡快開展有關加入gpa的談判。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存在難以適應加入wto后進一步加入gpa挑戰的因素。
第一,政府采購制度規范上有許多和gpa及國際通行做法不相符的地方。比如我國《政府采購法》在界定采購主體時,明確運用了“使用財政資金”這一概念,這與gpa規定的國家機關的采購不應受到財政性資金的限制相沖突。另外,我國財政對國有企業撥付的各項資金數額較大,對于國有企業使用財政資金采購問題,我國在制度上并未有明確規定,具體執行也無法與國際通行做法比較。這些無法與國際接軌的規定必須予以調整。
第二,具體操作執行中的規范性問題。正如上文所言,我國在政府采購具體執行時的機構設置、審批程序、預算編制、信息、評標、監督等均存在大量的不規范、不合理操作。加入gpa,我國面對的是政府采購制度發展較為完善的國家和習慣于在規范條件下進行競爭的國際企業。如果不盡快規范操作執行細節,必將引起較多爭端,影響我國的形象,造成效率損失。
第三,政府采購環境建設問題。一方面是我國政府采購市場人為割裂的態勢無法滿足加入gpa的要求。面對國際化采購,來自國家間的監督的約束力將導致一國內部地方保護措施無法實施,長期處在保護之下的國內企業必定會處于劣勢。另一方面作為采購市場重要組成部分的政府采購中介機構在我國尚未有效成型。如果不盡快發展建立中介市場,在gpa框架要求下,很多采購業務將開展困難,難以形成效率。
第四,國內企業和產業保護問題。我國企業競爭力不強,很多產業均大幅落后于國外,如果不盡快研究國內企業和產業的保護問題,必將導致參與國際化采購后我國利益的損失。gpa中有很多可以用來保護國內企業和產業的相關條款,也可以采取漸進的措施逐步開放市場,但我國目前對此的研究僅僅局限在學術討論范疇。要想充分利用好這些條款,并不失去加入gpa的對等利益,必須有相關的規劃出臺,以便在發展中不斷增強應對能力。
第五,我國政府采購人員素質無法適應gpa的要求。我國目前尚未擁有一支系統、完整的政府采購隊伍,現有采購人員對政府采購制度的了解、執行尚存在較大問題。面對國際化采購的挑戰,對國外采購慣例、國際市場規則、國外企業評判、國際信用衡量以及國際爭端解決等問題,我國的采購人員均無法勝任。
(四)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發揮不完全,難以適應穩健財政政策的要求
2005年我國實施7年的積極財政政策轉為穩健的財政政策,這是我國財政政策的重要轉變,各種財政的政策工具也要隨之進行調整。政府采購屬于購買性支出,在社會總需求中占重要地位,具有明顯的乘數效應,是財政政策執行的重要工具。穩健財政政策包括控制赤字、調整結構、推進改革、增收節支四方面內容,決定了政府采購政策要向此方向進行轉變。但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政策功能發揮不完全,難以適應穩健財政政策要求。
首先,我國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不大,嚴重制約了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發揮。政府采購之所以能夠成為財政政策的重要工具,正是因為它占整個財政支出的比例大,絕對支出數額大,采購的范圍涉及生產的方方面面,能對經濟產生重要影響。但正如上文所言,我國政府采購的規模較小,范圍較為單一,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尤其是具有較大乘數效應的工程采購在政府采購中規定不明確,比重不大,更是嚴重影響了政府采購政策效應的發揮。
其次,政府采購政策目標同宏觀經濟政策符合度低。所謂政府采購的宏觀調控功能,是指政府利用政府采購的資源優勢,在滿足采購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實現一些政府的經濟與社會宏觀調控目標。穩健財政政策由總量調控為主轉向結構調控為主,注重解決經濟社會不協調、城鄉不協調、區域不協調等深層次結構問題。《政府采購法》確立的政府采購政策目標在總體上并未體現出服務于穩健財政政策目標的意圖。這主要表現在政府采購政策目標設定過于狹窄、產業結構調整、扶持農業發展、加強社會保障、促進就業、促進公共衛生和教育科研等重要方面并未體現。
最后,在具體操作中,實現政府采購政策目標缺乏有效方式。新公布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是對政府采購政策目標實現的方式和方法的有效探索,但是其他政策目標領域的具體實現方式和方法仍然處于空白。環保產品的成本、中小企業產品的質量和信譽度、不發達地區產品的成本和質量等等在市場中都缺乏競爭優勢,那么在各個采購主體追求自身利益、努力降低采購成本、提高資金節約率的情況下,沒有詳細的制度性、強制性規定,政府采購政策目標很難實現。
三、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
(一)調整和規范機構設置,做到責權利明確,監督到位
針對我國政府采購機構設置不規范、不合理的狀況,應當在整體上按照“統一政策、分級實施”的原則加以調整和規范。所謂統一政策,就是在政府采購機構設置的規范和職責劃分方面實行全國統一。所謂分級實施,就是在統一政策的前提下,實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級實施,按照自身的情況分別制定相關細則。
首先要統一全國機構設置的方法,打破混亂局面。要明確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執行機構的性質、隸屬、稱謂等。按照國際慣例,應當在財政部門設立專門的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而不是掛靠在某個部門之下,各級政府則應當參照財政部的方法,設立相關處室。這樣有利于在全國范圍內形成統一的管理體系,貫徹實施中央政府的政策規定,也有利于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的指導和監管,打破地域封鎖的桎梏。政府采購執行機構不同于管理機構,應當明確其事業單位的性質,筆者認為界定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更為合理,一方面可以盡可能的縮小行政權力對政府采購商業化運作的不利影響,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其競爭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采購效率。對于市、縣級政府采購機構的設立條件,應當在制度上盡早予以規范:如果設立采購機構,一定要符合全國統一的規范,如果沒有資格設立,則要盡快完成對其政府采購業務應當如何開展的制度規定。
其次要加大政府采購“采管分離”工作的力度,尤其是增強對已經設立政府采購機構的市、縣級政府的指導和督促。應當把實施市、縣政府采購機構的“采管分離”工作,同全國采購機構統一、規范的工作結合起來。在實施中,爭取做到規范一部分,取消一部分,合并一部分。
最后要從制度上明確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檢查機構的職責劃分。一方面要通過盡快完善具體的政府采購相關細則,明確財政部門的管理職責、執行機構的行為權限和監督檢查機構的監管途徑。關鍵是要對具體操作環節,財政部門如何行使管理職能,如何通過制定政策法規、嚴格采購預算管理以及供應商資格審查準入等手段,對政府采購實施宏觀管理。避免各類采購機構之間職權劃分出現重疊和空白。另一方面要建立相關的機制對各類采購機構的工作進行協調,理順政府采購的運作,尤其要注意財政部門的采購管理機構和審計、監察等監督檢查機構的協作與配合。
(二)擴大規模、細化制度、力求規范化操作,提高采購效率
第一,擴大政府采購范圍,保證政府采購規模實現較快增長。我國政府采購規模偏小,但也意味著有很大的增長空間。應當認真研究我國政府采購現狀,按照科學的標準制定政府采購中長期發展規劃,對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的增長做出定量的要求,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使有條件參加政府采購的項目全部納入政府采購的范圍,尤其是要提高工程采購在政府采購中的比重,努力擴大政府采購的總體規模。同時也應當對各地區、各行業的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協調和整合,加大集中采購的力度,提高單次采購的規模。
第二,遏制地方保護主義,建立全國性的政府采購市場。地方保護主義和既得利益集團是建設全國性政府采購市場的主要阻礙,要通過規范的制度建設和機構設置逐步消除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改變利益分配格局。首先要建立起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管理體系,在管理機制上便于上級對下級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其次要設置全國性的政府采購信息渠道,對各個地方的采購信息加以整合,降低供貨商獲取信息的難度和成本。第三要規范供貨商的準入機制,盡快制定詳細的準入標準,并加強上級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對各種政府采購具體供貨商資格審查的監督力度,杜絕歧視性準入障礙的出現。最后要加強對各地招標文件的審核和對整個招投標過程的監管,避免影響公平參與競爭的針對性招標要求的出現,減少評標過程中權力因素的影響。
第三,加強機構間的協調,細化采購制度,提高人員素質,增強政府采購的行政效率。首先要加強對各個政府采購管理、監督、執行機構的協調,盡快減少政府采購不必要的審批環節,統一不規范手續。可以考慮整合政府的管理資源,設立各種審批機構流程化辦公的“政府采購大廳”,提供一站式服務。其次要對政府采購具體操作過程加以規范,盡快出臺政府采購實施細則。一是要嚴格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細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相應規定,用預算的法律效力規范采購行為。二是要規范政府采購信息,建立具體規定信息內容和要求的制度,改變目前信息中重要信息模糊、隨意性大的問題。三是要建立供貨商信息庫,便于政府采購機構便捷地了解供貨商的產品、信用、業績等方面的信息。四是要細化監督檢查辦法,建立起一整套用以評價采購行為合理性、合規性、效益等的途徑和指標體系。最后要提高政府采購人員的素質。一方面加強對政府采購執行人員的專業化培訓,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另一方面加強專家庫建設工作,建立起對專家資格、工作能力、職業道德、專業水平等的具體評判辦法,不斷吸收擁有專業知識的相關專家充實專家庫。
第四,積極研究新技術,尤其是網絡技術在政府采購中的應用,提高政府采購技術效率。首先應完善法律法規在網上采購方面的缺失,為網上采購提供法律保障。可以考慮出臺相關的辦法對網上采購加以規范,在網上采購的法律效力、程序、合同規范、評審方式、支付模式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其次應組織技術力量對網上采購的安全問題進行研究攻關,在信息保密、身份確認、交易可信度等方面提供技術支持,建立起安全的網絡平臺。
(三)認真研究國際相關條款,積極應對政府采購國際化的挑戰
加入wto和參加gpa的談判對我國政府采購而言,既是機遇又是挑戰,為了能夠在未來的國際化采購中充分發揮我國的比較優勢,保護我國的產業,必須盡快完善我國政府采購制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研究國際采購慣例和相關條款。
第一,完善政府采購制度,為政府采購市場開放提供制度基礎。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體系。應按照參與國際采購的要求進一步調整我國現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中同國際慣例相沖突的地方,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購的其他配套法律法規。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購管理機制。要根據國際慣例調整和設置我國的政府采購管理體系,在機構設置上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要建立政府采購審查與仲裁機構,加強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和政府采購過程中爭議的解決,確保政府采購市場的公平競爭。最后要著力培養我國政府采購中介機構,使之形成較為完善的市場模式,參與政府采購執行的競爭。
第二,規范具體采購行為,細化相關條款,建立起公平的競爭環境。要研究和了解國際采購的一般操作規程,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設立我國政府采購的各個環節,并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逐步改變我國政府采購行為中諸如信息不規范、審批手續繁雜等問題。同時也要盡快打破我國政府采購市場地域封鎖的現狀,建立起有利于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培養我國企業的競爭意識。
第三,實行逐步、適度的政府采購市場開放政策。我國政府采購市場的開放應根據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與各行業的發展狀況,科學地確定政府采購市場的開放次序與程度,逐步、適度地開放政府采購市場。一是在國外供應商進入方面,實行逐步準入原則。二是在市場開放結構方面,根據我國政府采購市場的結構特點與各市場開放的風險系數,實行結構性開放策略,以提供政策上的緩沖期,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與國際政府采購市場接軌。
第四,充分研究和利用gpa有關條款控制開放程度。gpa的貿易自由化要求不是很高,各國政府可以自主地決定相關領域的開放程序。要充分研究和利用本國政府對gpa的義務的控制性,控制我國政府采購市場的開放程度。一是對列入我國政府附件1的采購實體進行仔細斟酌,以確定我國何種實體的采購行為可以面對國際市場。二是對于非中央政府的采購的開放領域,根據各個地區不同的優勢和特點進行確定,在gpa談判中獲得利益。三是由于gpa不實行最惠國待遇原則,相應的對外開放領域只取決于兩國政府的雙邊談判,我國可以有選擇地決定對相關國家開放比較優勢的產業領域。四是充分考慮gpa中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方面的例外,維護我國國家主權,控制采購市場開放程度。五是要仔細研究gpa對于發展中國家規定的相應優惠措施。
第五,認真研究gpa關于采購國貨的一些慣例和做法,優先購買國內產品,保護國內企業。政府采購制度是一種非關稅貿易壁壘,一直是各國保護本國產業的有效手段。因此,我國在加入gpa后,可以根據該協議的例外條款和關于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及技術援助規定,對國內產品實行優先的政府購買政策,從而有效地保護和促進國內產業的發展。可以采用規定國際采購的本地含量、價格優惠、優先購買本國產品、禁止購買外國產品和貿易補償等措施,對國內企業和產業進行保護。
(四)配合穩健財政政策,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效能
首先,擴大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為政府采購政策效能的發揮提供基礎條件。擴大規模的問題上文已有論述,而采購范圍則是政策功能得以發揮的另一個重要條件。目前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對工程采購問題作出制度性的規定,要明確什么類型、什么規模的工程要參加政府采購,要嚴格監管在實際操作中常常出現的“化整為零”,規避參加政府采購的現象。同時也要注意非工程類采購的覆蓋面,要不斷完善和充實目前的采購目錄,適時降低采購的門檻。
其次,按照穩健財政政策的政策目標,重新定位和細化政府采購的政策目標。應當充分把握穩健財政政策中結構調整和推進改革兩項內容的內涵,把協調經濟社會的發展、協調城鄉發展、協調區域發展等財政政策目標進一步細化,確立政府采購的政策目標。要使政府采購服務于協調經濟社會的發展, 確立以下政府采購政策目標:支持產業結構升級,優先購買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扶持的產業的產品;支持農業發展,優先購買有利于農業生產增長的產品;支持就業和社會保障,傾向性購買有利于就業增長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支持教育和公共衛生發展,增大服務于教育和公共衛生的產品的采購規模;支持環境保護,優先購買低能耗、低污染的產品等等。要使政府采購服務于協調城鄉發展和區域發展,確立以下目標: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優先購買中小企業生產的產品;支持促進農村經濟的鄉鎮企業的發展,優先購買鄉鎮企業的產品;支持縮小城鄉間公共服務提供的采購,優先安排農村地區的政府采購工作;支持縮小區域差距的采購,優先購買不發達地區生產的產品等等。
最后,制定實現政策目標的具體實施辦法,使政策目標的實現擁有有效的途徑。應參照《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盡快制定可以促進政府采購政策目標的實施辦法,尤其是對一些傾向性、支持性的采購,要強制實施。如在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和鄉鎮企業發展的目標下,可以規定在某一采購數額之下政府采購,應當購買中小企業或鄉鎮企業的產品;如在協調區域發展的目標下,可以專門列出部分產品目錄,強制其必須在經濟不發達省份的企業中實施招標;如在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的目標下,可以將采用某種新型技術作為供應商準入的資格等等。總之,政府采購政策目標體系確立之后,必須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促使政策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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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一)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
以下項目必須按規定由各級預算單位委托區招標投標中心組織采購:
1.貨物
(1)機動車輛(除摩托車外);
(2)機動船艇;
(3)臺式、便攜式計算機(協議供貨);
(4)服務器、工作站、磁盤陣列、路由器、網絡交換機(協議供貨);
(5)多功能一體機(協議供貨);
(6)打印機、復印機、投影機(含視頻展示臺)(協議供貨);
(7)掛壁式、立式空調器(協議供貨);
(8)中央空調設備;
(9)電梯;
(10)鍋爐;
(11)復印紙、膠版印刷紙、辦公用再生紙制品(定點采購);
(12)藥品;
(13)單項(個、件、套)預算金額超過5萬元或年批量預算金額超過20萬元的醫療器械設備;
(14)其他單項(個、件、套)預算金額超過10萬元或年批量預算金額超過50萬元的各類貨物。
2.工程
(1)預算金額超過30萬元的各類建設工程;
(2)預算金額超過30萬元的市政工程;
(3)預算金額超過30萬元的環保、園林綠化工程;
(4)預算金額超過30萬元的河道整治疏浚、農田水利工程;
(5)其他預算金額超過30萬元的各類工程。
(注:以上項目均需實行政府采購定點中介機構監理、審價)
3.服務
(1)使用財政性資金的票據、證照、報表和其他資料的印刷或制作(定點采購);
(2)國內(國際)公務考察(定點采購);
(3)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房建、市政、綠化、水利項目的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審核),國有(集體)資產評估,環境影響評估,土地出讓評估及房屋交易征稅估價及其他專業咨詢(定點采購);
(4)公務車輛的維修、保險(定點采購);
(5)預算金額超過50萬元的物業管理;
(6)預算金額超過30萬元的信息應用系統的設計、開發、集成及維護;
(7)預算金額超過30萬元的市容、環衛、綠化養護等服務;
(8)預算金額超過30萬元的工程設計及其他專業咨詢;
(9)預算金額超過50萬元的信息管理或智能化系統(包括設備、辦公、通信、消防、安保等)項目;
(二)部門(采購人)集中采購項目
以下項目由一級預算單位(采購人)負責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項目進行歸并并組織采購,也可以委托具有政府采購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采購,無論采取上述何種形式均需進入區招投標中心采購平臺按政府采購程序規范操作,實施進場公開運作(如需委托機構的,采購活動前必須依法與相關機構簽訂委托協議,依法確定委托事項,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1、貨物
(1)摩托車;
(2)不間斷電源(UPS)、硬件防火墻、加密設備;
(3)繪圖機、照相機、攝像機、編輯設備;
(4)預算金額批量超過30萬元的辦公、教學用家具及辦公用品;
(5)專用教學和科研實驗設備、體育設備、農用機械設備、專用檢測儀器;
(6)司法及行政執法部門制服;
(7)計算機通用軟件(指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中間件軟件、辦公軟件、防病毒軟件)。
2、服務
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的服務項目外,其他預算金額超過30萬的服務。
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采購機構按納入《目錄》的采購項目和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達到以下采購限額標準的由各單位分散采購,采購過程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注:預算資金未達限額標準下限的項目均為非政府采購項目)
貨物:單項(個、件、套)預算金額超過5萬元不足10萬元或年批量預算超過30萬元不足50萬元的各類貨物;單項(個、件、套)預算金額超過3萬元不足5萬元或年批量預算金額超過10萬元不足20萬元的醫療設備;
工程:預算金額超過10萬元不足30萬元的工程項目;
服務:預算金額超過10萬元不足30萬元的服務項目。
三、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達到以下數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貨物:預算金額超過50萬元的各類貨物;
工程:預算金額超過200萬元的各類工程;
服務:預算金額超過50萬元的各類服務。
上述項目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區人民政府的批準。
四、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政府采購的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基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二)關于集中采購機構。根據區人民政府《關于建立集中招標投標管理體制的意見》的精神,區招標投標中心為本區設立的法定集中采購機構,負責組織本區政府采購項目集中采購活動,并根據采購人的委托辦理采購事項或接受采購人聯系,辦理部門組織的集中采購事項和單位組織的分散采購事項。凡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必須委托區招標投標中心采購。采購人因特殊需要改變采購形式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的批準。
(三)關于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不論由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還是由采購人組織實施部門集中采購與單位的分散采購,采購當事人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操作。部門集中采購活動由區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監督,由區招投標中心進行業務咨詢并提供服務、確認后,由區財政局審核撥付預算資金。
區財政局、區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依法履行對本區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四)關于政府采購目錄和限額。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是采購人編制和執行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的依據,也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監督和檢查的內容。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后,因特殊情況需要修改、補充的,由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另行公布。
篇6
在農歷牛年即將過去、虎年將要來臨之際,我們今天榮幸地邀請到了省級全部七位政府采購督察員,齊聚一堂共同商討我省政府采購工作,感到十分高興,在此我首先代表省財政廳向大家的到來,以及在這一年來對政府采購工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表示衷心的感謝!借此機會,由我先向大家簡要匯報一下我省20__年的政府采購工作情況及明年的幾項重點工作,請各位督察員批評指正:
一、20__年我省政府采購工作情況
20__年,省財政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監察廳、審計廳的大力支持下,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兩創”總戰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依法治稅、為民理財、務實創新、廉潔高效”的財政總體工作思路,深化“實、穩、優”三字訣,認真做好保增長、抓轉型、重民生、促穩定等各項工作,積極推動我省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向前發展,政府采購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
(一)穩步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
20__年,我省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要求,堅持“依法采購、應采盡采”工作思路,!不斷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一是結合浙江實際,統一制定全省集中采購目錄,首次將計算機等25大類通用性較高的項目列入全省統一的集中采購目錄;二是將省公安廳等6個省級部門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試點,對工程建設項目試編采購預算、采購文件備案和建設資金的國庫集中支付,探索將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納入政府采購規范化管理的有效機制;三是擴大協議定點采購范圍,在原有協議定點項目基礎上,將9個品目的辦公設備耗材納入定點采購管理。
據統計,20__年全省政府采購預算金額553.11億元,實際采購合同金額483.40億元,比預算節約資金69.71億元,資金節約率達12.6%;其中省級采購合同金額61.59億元(政府集中采購為26.29億元)。全省采購合同金額占財政一般預算支出的比重達到18.21%,高于全國平均8個多百分點。
(二)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
拓展和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是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也是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我省經濟轉型升級的應有之舉。為此,我廳積極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政府采購支持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的政策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我省自主創新和節能環保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力度,由各級財政部門牽頭,會同發改、科技、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我省企事業單位研制、生產的自主創新和節能環保產品進行調查,充分發掘我省境內的自主創新和節能環保產品及潛在的供應商,支持其相關產品列入國家的政府采購目錄清單。并制定出臺《浙江省政府采購招標文件范本(試行)》,在評審方法的參考標準中,規定了對該類產品的加分或價格扣除辦法,以體現政府采購對上述產品的支持。
同時,組織召開了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座談會,分析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情況,以及如何通過政府采購手段支持中小企業共渡時艱進行討論。結合“服務企業、服務基層”為宗旨的雙服務活動,認真解答省內企業提出的有關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的政策問題,宣講政府采購政策,為省級企業積極利用政府采購政策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出謀劃策。
另外,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厲行節約要求,我們對車輛購置、維修保險、會議培訓等項目實行政府采購協議定點管理,并加強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管理和采購程序監控,嚴控上述一般性行政支出,壓縮行政成本,并取得明顯成效。
(三)加強政府采購制度建設和法制宣傳
20__年,我廳先后制訂出臺了浙江省《政府采購檔案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辦法》、《政府采購招標文件范本(試行)》、《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辦法》、《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和實施方案》、《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保密工作實施細則》等制度辦法,有力地促進了政府采購的規范化、制度化。同時根據省政府20__年立法計劃,成立了以我為組長的《浙江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起草小組,正式啟動浙江省政府采購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并針對當前政府采購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組織起草小組成員到溫州、衢州等地及省本級省農科院、浙江傳媒學院、浙江圖書館等單位進行了調研,初步完成了《浙江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
法(初稿)》。
20__年,也是我省實施政府采購制度的第十個周年,為此,我們以慶祝浙江政府采購改革十周年之機,我廳聯合省采購中心、浙江財稅與會計、浙江日報合作,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紀念宣傳活動,積極向社會普及政府采購法律知識,大力宣傳“依法采購、科學采購、廉潔采購、和諧采購”理念,爭取社會各界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關心與支持。一是在全省開展浙江政府采購十周年知識競賽;二是面向全國開展浙江政府采購十周年主題征文活動,征集與浙江政府采購成長發展有關的文章;三是在《浙江財稅與會計》、《浙江日報》設立紀念專刊,總結我省政府采購發展歷程和經驗成果。通過十周年系列宣傳活動,起到了宣傳政府采購政策法規和我省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成果,鼓勵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和社會各界學法懂法的良好效果。
(四)加快推進全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
根據省政府浙政發[20__]2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20__]35號文件精神,統一規劃和建設全省的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制定出臺了《浙江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和實施方案》和《浙江省20__-20__年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推廣計劃》,對嘉興、東陽等18個市縣列入第一批“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包括內網和外網兩個系統)試點單位,全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工作由省級逐步向市縣全面推進。同時,會同省政府采購中心完成“浙江政府采購網站”的改版和升級,豐富了網站功能和內容;以政府采購網站為平臺,制定出臺了《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辦法》,加快建設全省統一、共享的供應商庫、專家庫和商品信息庫,強化對供應商誠信管理和評審專家評價考核,推動全省一體的政府采購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并積極為下一步的全省政府采購的集中交易管理和一體化運行創造條件。
(五)強化政府采購監管,化解政府采購矛盾
20__年,我廳會同省監察廳等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采購監督管理職能,對金額較大、社會關注度高、技術復雜或有舉報、質疑的項目進行跟蹤監督。共對省教育廳中小學計算器招標、省司法廳執法專用車采購、省高速交警總隊電子抓拍儀器招標等數十個省本級重大政府采購項目進行了現場監督和跟蹤問效,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0__年12月,在與省監察廳聯合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浙江省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辦法》,為20__年在全省全面開展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時,依法受理和處理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人民來信或舉報案件。在處理投訴過程中,我們始終貫徹“和諧采購”理念,創新投訴處理工作思路,積極引入調解程序,探索化解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的有效途徑。一種以“傾聽、解釋、和解、服務”為核心的供應商投訴處理模式已初具雛形并顯現實效。截止20__年底,共受理供應商投訴案件16起,已辦結15件,處理各類舉報和人民來信27件,大部分案件都通過投訴人撤訴或按撤訴處理結案,在維護法律尊嚴和保證投訴人滿意的前提下,經過正當程序改變了原錯誤結果,既維護了供應商權益和政府采購市場秩序,也最大程度避免了行政法律風險,有效地化解采供矛盾。
(六)全面開展我省加入gpa談判研究工作(略)
(七)抓好政府采購機構隊伍建設
隨著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深入,面對加入gpa談判的新形勢,對政府采購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__年,我廳以財稅文化建設為抓手,采取培訓班、專題講座和業務研討等多種形式,加強對財政政府采購管理人員、集中采購機構工作人員、中介采購機構從業人員和評審專家的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年度累計培訓1000多人次,積極營造“勤學、善思、慎言”的學習氛圍和“高效、節儉、廉潔、人本”的效能文化,努力提升政府采購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和采購效率。同時,持續深化和有效落實具有財稅特色的懲防體系建設,加大從源頭上治理腐敗工作力度,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業務精通、廉潔高效的政府采購人才隊伍。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我省政府采購工作也面臨著不少問題。突出的是:不少建設工程和分散采購項目沒有納入到政府采購管理中來,政府采購規模仍然偏小;政府采購違規操作、供應商惡意串通,以及個別行業部門干預政府采購活動等現象還時有發生,政府采購制度建設滯后和貫徹執行不力的問題也尚未得到有效改變;政府采購結果與采購單位的期望還有較大差距,價格高、時間長,質量差的問題在個別項目中還有出現;集中采購機構和財政監管部門人員配備不足,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隨著我國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談判的啟動,政府制度改革進度與社會可承受能力的矛盾將更加突出,財政部門和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將面臨著更大的挑戰,這些都要求我們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實加以改進和完善。
二、20__年我省政府采購工作重點
20__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后一年,是我省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鞏固和發展經濟回升向好勢頭的關鍵一年,也是為“十二五”發展打好基礎的重要一年。我廳將繼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依法治稅、為民理財、務實創新、廉潔高效”的財政總體工作思路,念好“實、穩、優”三字訣,牢固樹立“依法采購、廉政采購、科學采購、和諧采購”的理念,以“規范、高效、創新、服務”為目標,圍繞“深化國內改革”和“應對國際(gpa)談判”兩大任務,著重做好六項工作。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明年要圍繞國務院可能出臺的《政府采購實施條例》,繼續深入開展《浙江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省政府規章)的調研工作,并研究制定政府采購合同履約監管、中介機構考核管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等制度辦法。同時在依法規范的前提下,創新管理方法和手段,簡化采購流程,在省級政府采購系統全面推行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項目負責制等制度,完善內部操作流程,強化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優化服務,切實提高采購效率和采購質量。
二是推進信息化建設。除按計劃完成今年28個市縣“政府采購信息系統”的推廣應用外,將會同省政府采購中心,重點加快以浙江政府采購網、評審專家庫、供應商庫和商品價格信息庫為主要內容的“一網三庫”建設,同時要抓緊啟動以網上招標采購
和全省集中交易為內容政府采購信息系統“二期建設項目”,盡早建立形成全省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資源共享的區域性網上政府采購市場,實現科學采購。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沒有檢查就沒有規范。20__年,我廳將結合建設工程領域專項治理工作,在省紀委監察廳的領導下,牽頭開展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領域的物資采購專項檢查工作。同時針對個別項目采購價格虛高、規避監管等突出問題,要重點查處、曝光一批虛抬價格、串通采購和不誠信經營的供應商,并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出臺《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建立依法采購的長效機制。同時根據《浙江省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在20__年上半年,集中時間開展一次對全省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工作,對全省集中采購工作進行一次客觀評價,獎優懲后,以此促進我省集中采購工作良性、快速發展。
四是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優先強制采購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制度的通知》精神,制訂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確保政府優先采購、強制采購、首購訂購等政策制度在浙江省全面得到貫徹落實。重點是要加大對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等產品的支持力度,以及對浙江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扶持,利用政府采購的規模優勢和導向作用,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在我省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科學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使政府采購真正“為我所用”。
五是做好gpa談判應對工作。(略)
六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業人才隊伍,是順利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保障。20__年要繼續以深化財稅文化建設為抓手,以學習沈浩等先進人物事跡為契機,探索建立以“采購當事人”為中心的采購服務理念,積極培育廣大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愛崗敬業、務實創新、清廉有為”的工作氛圍,以高度的責任心和無私奉獻精神,做好各項政府采購工作。同時,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培訓辦法,建立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分類、分級培訓和管理制度。結合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加強對政府采購信息化專業人才的培訓,培養一批懂技術、精業務的復合型人才,為全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提供人才儲備。
三、建議督察的幾項重點工作
20__年我省政府采購工作的任務十分繁重,但我們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各位督察員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夠圓滿完成各項任務。同時真誠歡迎各位督察員能參與、督察以下工作:
(一)參與《浙江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調研
政府采購法于20__年出臺后,實施條例制訂一直滯后。20__年1月,《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已正式由國務院法制辦向全國公開征求意見,預計年內將頒布。為與之相銜接,我省《政府采購法》實施辦法繼續列入省政府20__年的二類規章計劃。根據安排,我廳擬于今年7-8月份,會同省法制辦等部門深入開展對該辦法的調研,并結合浙江實際,希望我省的立法,在《政府采購法》缺失的縣級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分散采購管理、非招標采購方式和程序規范和電子化采購管理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創新,在此,也真誠希望各位督察員參與我省的政府采購立法調研和辦法起草工作,并發表真知酌見,積極諫言獻策。
(二)參與對全省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考核
根據《浙江省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暫行辦法》的要求,計劃在今年4-5月,我廳將會同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等部門開展對全省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這是我省實施政府采購法以來的第一次依法對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進行全面考核,因此我廳已將該項工作列為今年我省政府采購的重中之重工作。希望通過考核,既能檢查發現目前我省集中采購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或存在的問題不足,也能客觀評價集中采購機構的工作成效和服務水平,并將考核結果在全省公布,獎先促后,逐步建立一個“重服務、精業務、強素質、健機制”的政府集中采購管理體系。因此,迫切希望此項工作能有我們督察員的參與和監督,給社會一個更加客觀、信服的考核結果。
(三)參與對全省協議定點聯動采購項目的現場監督
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現場監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督察手段之一。為探索建立“跨區委托、錯位、做專做強”的集中采購新機制,從20__年底開始,我廳已將計算機、打印機、空調、服務器、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等19類協議定點項目,統一委托省市11家集中采購機構分別組織實施采購,并實行省市縣三級聯動,以節約采購成本,共享采購結果,共擔監管職責。這次全省聯支采購,不僅是對現有協議供貨管理模式的完善,更是對我省集中采購機制的一次大膽探索和創新,并對下一步推行協議定點項目的全省集中交易提供體制基礎,意義深遠。為此,我們省市財政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已多次協溝通商,建立了工作小組,擬定工作方案,進行任務分工,目前各項目招標工作已陸續展開,并初步定于今年3月下旬依次進行開標、評標,屆時,我們將邀請各位督察員蒞臨指導,并對開評標現場進行全程監督。同時,也真誠歡迎各位督察員隨時、隨地對其他涉及民生或社會關注度高的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督察、指導。
篇7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政府采購,是指本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本規定所稱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專項資金、納入財政管理的事業單位收入及其他資金。
第三條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招標投標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工程的其他采購活動依照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政府采購規定辦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區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本級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政府采購的具體日常管理事務由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負責。
第五條區政府成立區政府招標采購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區采購工作,研究處理采購過程中遇到的重大、特殊情況和問題。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審批需特別處理的各類采購招標事項;
領導小組下設采購管理辦公室,職責合并在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采購辦),機構設在區財政局。
區采購辦履行以下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活動、協調和受理政府采購中的投訴事項以及其他政府采購相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購形式
第六條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
第七條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執行同期市集中采購目錄及其限額標準。
第八條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采購人應當委托具備政府采購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具體組織實施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規定限額標準以上的,實行分散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采購人應通過集體研究決定等形式自行采購,或自行委托政府采購機構采購。
大宗貨物政府采購的具體實施辦法根據市財政局、監察局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采購方式
第九條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第十條公開招標應當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政府采購貨物或者服務的數額達到規定標準的,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財政部門的批準。
第十一條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在一個預算年度內,本部門系統(含下屬單位)零星采購未達到限額標準(納入大宗貨物采購范圍的除外),但采購總量達到公開招標標準的同類型貨物、服務項目,由主管單位匯總,報區采購辦審批后實施捆綁進行公開招標采購;個別因特殊情況或遺漏未能捆綁公開招標采購的貨物、服務項目,應經區采購辦審批后進行采購。
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采購人在一個預算年度內未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重復采購同一品種的貨物或者服務項目,資金總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視為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但依法經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除外。
第十二條政府采購應優先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鼓勵本市誠信企業、地方優質產品生產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第五章采購流程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一般流程為:
(一)采購人年初提出年度采購項目預算。
(二)區財政局匯編、上報、下達年度政府采購預算。
對未列入當年預算的臨時性政府采購項目,應先送區財政局按財政資金審批權限落實資金來源后,方能按本規定納入政府采購計劃。
(三)采購人領取、填報采購計劃表。
應填報政府采購計劃表報批的品目:符合大宗貨物政府采購政策的項目;采購預算達到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采購項目。
(四)區財政局業務科室審核資金來源。
(五)采購人委托政府采購機構按批復的采購方式實施政府采購。
(六)采購文件編制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采用公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采購文件需送區財政局備案。招標文件備案結束后,方可在財政部門要求的媒體上采購信息公告;區財政局對不符合規定的采購文件,應責成報備人修改,重新上報;政府采購機構對已發出的政府采購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須將澄清或修改的內容報區財政局備案。
(七)采購人確定采購結果。
(八)政府采購結果報備區采購辦。
(九)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組織驗收。
(十)采購人自行支付或向區國庫支付中心申請支付款項。
政府采購資金支付時,憑政府采購計劃表、中標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發票、以及有關文件(如檢測機構證明、驗收報告、供應商的開戶銀行和賬號等)辦理。
(十一)采購活動結束后,采購人、采購機構應當依照規定整理、保管政府采購項目文件。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工程類項目,應按規定納入財政資金審核程序。
(一)采購預算在15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由采購人按照公開、透明的原則,由采購人集體研究后實施采購;
(二)采購預算達15萬元以上(含15萬元)3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結算報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依審核結論辦理決算;
(三)采購預算達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工程項目在實施前應由區財政審核中心出具控制價,結算報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依審核結論辦理決算。
第十五條政府采購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得增項、增支。
項目招標采購后,實施過程中,因特殊情況需增項、增支的應在實施前按程序報批,增項金額超過原中標金額的政府采購及工程項目審批程序: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區財政審核中心審核,10萬元以下的,報區采購辦審批;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100萬以下的,報區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批;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經區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應當建立政府采購機構考核指標體系,對政府采購機構的采購價格、節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事項進行考核,并在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定期公布考核結果。經考核不合格的,在6個月內不得參加本區政府采購活動。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依法進行檢查時,政府采購當事人和其他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人員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情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出具政府采購監督意見書,提出具體監督意見。
第十八條區審計局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的審計監督,區監察局應當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行政監察。
第十九條增項、增支未獲批準,增支金額超過原采購預算10%以上的采購人,由區政府辦、監察局給予全區通報批評;增項金額超過原采購預算金額20%以上的,除給予通報外,還將追究采購人第一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根據有關規定,采購人、采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對采購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處分,并予通報;對采購機構,由財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政府采購業務,并建議有關部門依法取消其政府采購機構資格:
(一)未按規定在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政府采購信息的;
(二)對應當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未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
(三)未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執行計劃的;
(四)未經批準,擅自改變政府采購方式的;
(五)未按規定選擇確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
(六)強迫中標、成交供應商分包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或者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惡意串通分包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未按規定妥善保管政府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的;
(八)對供應商的質疑逾期未作處理的。
第二十一條根據有關規定,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情節嚴重的,在1至3年內禁止參加本區政府采購活動,并依法予以處罰:
(一)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
(二)捏造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虛假、惡意投訴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根據有關規定,財政部門和依法對政府采購活動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采購機構未依法進行考核,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
(二)對投訴事項未在規定時限內做出處理決定,或者依法應當對違法行為的投訴事項進行查處而未予以查處的;
(三)在實施政府采購監管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其他,,行為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對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十四條區財政局作為區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宣傳、解釋和貫徹工作。
篇8
關鍵詞:地鐵工程項目;物資設備管理;創新
中圖分類號:U231+.1文獻標識碼:A
一、前言
物資設備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工工程進度、保證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由于材料費占工程成本比重較大,因此加強材料管理的工作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主要工作任務是保質、保量、按期準備好各種相關材料物資供應,滿足現場施工生產需要,使施工生產按計劃順利進行。主要工作流程是計劃、采購、保管、使用調配。杜絕出現“只供不管、盲目儲備、優材劣用、劣材充優”等現象發生。地鐵施工都在城市中施工,所以設備的選型、采購、運輸、安裝使用、設備保養、設備安全對施工進度也是十分重要的而且避免出現設備利用率較低、出現設備安全事故等現象發生。文章以深圳地鐵7號線為依托系統的介紹地鐵施工現場物資設備管理經驗,闡述了豐富創新物資設備材料的管理思路,有效解決了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管理的一些難題,為今后類似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管理積累了經驗。
二、材料篇
1、施工現場材料物資組織管理內容
為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施工現場材料物資管理必須有組織,有目標有次序,分階段實施:其主要管理內容如下:(1)現場材料物資的平面布置規劃,做好場地、倉庫、道路等設施的合理布置。(2)履行供應合同,保證施工需要,合理安排材料進場,對現場材料進行驗收。(3)掌握施工進度變化,及時調整物資材料配套供應計劃。(4)加強現場材料物資保管、減少損失和浪費,防止材料丟失,并做好物資材料出入庫記錄。(5)做好廢舊物資處理工作。
2、材料的采購管理
工程開工前,物資部應做好當地市場調研,形成市場參考價格清單。價格清單應定期更新,保持其實用性、可參考性。對大宗物資采購前要認真關注媒體,利用媒體手段時刻了解市場動向和行情,工程部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提出項目所需的大宗施工材料總計劃。物資部根據項目部所需要的材料,按照局經理部主材施工過程的要求和規定,對主要材料進行考察和資質申報。需求計劃時,須注明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技術要求及交貨期等詳細內容,物資部按照工程部提交的施工需求計劃實施采購計劃。物資部實施采購前根據需求計劃匯總及庫存情況,合理調配,及時形成物資采購計劃,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采購計劃中應注明物資質量要求、市場參考價格、數量及到貨時間。采購中對材料的價格比選中,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進行貨比三家,選擇價格較低的供貨商,在進行價格比對的時候要考慮運輸成本,原則上是價格同等的條件下就近購料,選擇最經濟 的運輸方法來降低運輸成本。同時要合理確定進貨的批次和批量,考慮資金使用的時間價值,確定經濟合理批量。
3、材料的存放管理
地鐵施工的文明施工要求非常高,所以材料的合理存放是非常重要的,施工現場所用的物資品種、規格較多所以各種材料要按品種、規格有序的進行存儲,各種物資材料要做好標識,做好消耗臺帳。當然材料的存儲要避免受潮,防止生銹。城市施工場地較小所以材料的存儲要根據現場的場地進行合理的安排,避免減少二次搬運。
4、物資材料的發放
物資材料的發放要遵循“先進先出、推陳儲新”的原則,物資材料的發放要結合施工進度,與消耗定額,嚴格執行限額發料。物資材料要按計劃發放,對于比較貴重和用量較大的材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隨時用隨時發,做到即使發放。對于易損壞的材料在發放前要對使用部門做交底。
三、設備篇
由于地鐵施工多在城市所以場地很狹小,所以在施工前一定要對場地做到心里有數,根據場地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施工設備,盡量選擇占地面積小,靈活方便的施工設備。城市施工設備進場是非常重要的,在進場前選擇可靠的運輸單位,提前考察路線,從起運開始跟蹤一直到設備安全進場。設備進場前一定要檢查好設備,保證設備可以有效使用,設備必須刷漆翻新。
設備進場后,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安裝調試,然后上報監理單位進行設備報驗,所有設備均附帶設備出場合格證,特種設備需要特種設備檢驗報告,操作收需要國家頒發的設備操作證,以上手續要提前準備,這樣設備進場后就可以工作,避免耽誤施工進度。
由于地鐵施工多為市中心,而設備維修大多在郊區,一旦設備損壞維修時間較長,所以設備的保養尤為重要,所有設備需要每天必須填寫工作日志,按時對設備進行保養,設備進場后對操作手要進行安全交底。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設備的利用率,減少設備維修費用和加強設備的安全性。對于設備的易損件要有備用件。尤其是關鍵設備必須有專人來負責。例如皇崗村站地連墻施工,需要用風配合施工,空壓機的保養和操作就非常關鍵,如果空壓機一旦損壞將面臨全面停工。履帶吊的日常檢查保養也非常關鍵,如果一旦出現故障也鋼筋籠下設和澆注都會受到很大影響,所以這樣關鍵設備必須要做到未雨綢繆。
四、成本管理篇
根據工程項目施工總體要求,施工前期有計劃的做好材料物資成本控制預算目標,施工過程中依據成本預算目標實施。施工控制有以下幾點:
1、健全的成本控制制度
樹立“先算后用、節約有獎、浪費受罰”的良好風氣。健全成本控制制度,例如限額領料制度:余料回收獎勵制度;合理化建設節約激勵制度;強化現場工程材料預算、計劃、和進場驗收制度:對商品砼、鋼材、水泥等大宗材料,建立專門采購收料制度;常用工具和廢舊料管理制度;所有材料的統計分析制度。
2、材料物資限量控制
地鐵工程材料費用一般占工程項目總成本的60%左右,顯然材料物資成本控制是項目成本控制的主要源頭。材料控制只要靠改進材料的采購、運輸、收發、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減少各個環節的損耗,節約采購費用,采用精細的管理制度,合理的堆放現場材料,避免二次搬運的費用,對材料的發放做好有效的控制避免浪費。 堅持按定額確定材料的消耗量,試行限額領料制度,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的限額來領取材料,如果超出限額及時分析原因,尋找糾正措施,改進施工方法,推廣使用降低材料消耗輛的各種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3、主材控制
1.加強商品砼的數量控制,目前商品砼的數量不足有兩種情況:一是商品砼的供應商提供數量不足,二是由于施工班組作業時控制的不好造成浪費,針對第一種情況,建議簽訂合同時候可以按圖紙進行結算,如果不行則必須對每車砼進場前進行檢查,出場前要保證車內所有砼使用完。第二種情況則必須加強班組工藝業務培訓及技術交底工作。控制好澆注量,減少浪費。
2.加強鋼材使用管理,從鋼材的采購就需要采購員及時的了解鋼材的價格趨勢,合理的安排鋼材的采購時間,例如皇崗村站7月份提前囤積了500t鋼材,比同期鋼材價格少500元/噸。鋼材的管理是項目材料管理的重點,在開工前對鋼筋班需要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技術員要細致的研究施工圖紙,找到鋼材損耗最低的配料單。合理的利用鋼筋的各種性能,可以利用螺紋鋼套筒和焊接對鋼筋進行搭接使用降低損耗。
4、渣土泥漿外運管理
城市施工渣土泥漿外運也是項目成本的重要部分,原則上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根據理論方量進行結算,但是目前較多的都是按實際方量進行結算,所以在方量的驗收是關鍵。目前渣土泥漿外運的難點為一是運輸時間較短,城市道路限行,這中情況大多為晚上運輸,簽訂運輸單位要有較強的運輸實力,在監理備案車輛要充足當天的渣土要及時運走避免耽誤施工進度,二是渣土含水率較高運輸難度較大,目前很多單位采用生石灰固化含水率較高的渣土,這種辦法成本較高,黃崗站采用泥漿凈化器將泥漿過濾后再采用泥漿壓濾機進行脫水,這樣減少渣土泥漿的含水率。三是方量的驗收,這個是控制的主要源頭,在運輸前必須對每輛車輛的內車箱進行測量,計算出每輛車的實際運輸方量,另外每一車渣土出場后要開據驗收單,驗收單一式兩聯,運輸單位根據驗收單進行結算,另外建議在棄土場安裝攝像頭這樣可以監督每一車的方量和每天的棄土車數。
5、大型設備租賃
在地鐵施工中關于設備租賃的管理也很重要。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信息收集:在開工前需要做的是收集信息包括租賃信息、價格信息、供需信息、建立動態信息渠道,并搜集、整理、分析、對比成本來制定租賃單價,合理的租賃單價是設備能否租賃的關鍵。
(2)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簽訂前,項目部應調查對方的合法代表身份,有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租賃合同中主要內容有設備名稱、型號、數量;機械的運輸安裝調式,場地道路的清理和準備;隨帶操作維修人員的數量、待遇、勞保福利、食宿安排;機械保管、保養、修理以及動力、消耗材料供應的分工;安全責任、質量保證、保險以及發生損壞事故的處里;租賃期限、起止日期、合同簽訂點、停等實施辦法、糾紛仲裁辦法;租金計算和支付辦法以及進出場費用。
其中簽訂租賃合同重點應該注意:首先租賃機械設備有保養時間無修理時間,一旦發生機械設備損壞不能工作則扣除當日租賃費,這樣促使租賃方定時保養設備,以及最快時間內維修設備。其次:租賃設備的進出場費用,如果租賃方提前想解除合同承租方不承擔租賃方設備進出場費用,這樣減少頻繁的更換租賃設備。最后租賃方設備必須購買保險,設備的操作者必須有操作證件持證上崗,防止意外發生,合同中要注明保險費用以及風險的承擔者。
(3)設備管理。機械設備租賃期間的關鍵工作是跟蹤管理、維修、檢查,使設備始終處于被管理中,在設備進場時,要對設備進行清點,清點后雙方簽字留檔,承租方在施工期間凡購買非一次性消耗物資時應到物資部備案。凡是無備案的物資明設備退場時一律不許帶出施工現場。對于租賃機械設備實行單機單車核算,每周定期收集材料、油耗及完成工程量記錄,分析實際與計劃成本的差距。
6、輔助材料管理
輔助材料指工程主體以外的消耗材料,這方面的材料大多為自購材料,材料管理根據班組進行管理,在工程前期應該根據工程需求測算出每個班組的合理定額,根據定額對班組進行限額發料,開工前與班組簽訂工具保管制度,對于節約的班組進行激勵措施。
輔助材料的采購,需要根據施工進度合理的計劃采購量,避免盲采購,實行比價采購制度為核心的物資采購管理是當前工程項目物資采購的主流模式。比價采購,指的是在采購物資過程中實行的一種以綜合比對為主要手段的物資采購管理制度,其中,物資的供應質量和價格、采購的中間費用、售后服務、供貨商的信譽及貨款的承付方式等是采購對比的要素。簡單而言,就是“同種物資比質量,同等質量比價格,同樣價格比服務,同等服務比信譽,先比后買”,其實質就是通過對各要素進行綜合比對,實現“物美價廉”的目標。這樣可以從根本上解決盲目采購、無計劃采購、多頭采購等問題,可以最大限度地改善項目成本支出狀況,這種物資采購管理模式必將在實踐中更加完善。
篇9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darianchiu”為你整理了這篇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根據象審財報〔2019〕30號象山縣大徐鎮2018年度財政決算審計報告及審計要求。現將相關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預算執行情況的問題
1、預算執行存在偏差。2018年度大徐鎮收支預算與執行結果存在偏差。
整改情況:將公司資金不再列入財政預決算,提早了解上級財政資金安排情況,縮小預算編制和執行存在的差異,各項收支按人代會預算執行。
2、結余未納入下一年預算。2018年底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余387.55萬元,未納入2019年度預算。
整改情況:2020年我已將按照審計提出的要求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將財政專戶結余資金納入下一年預算進行管理。
3、報送鎮人大預算草案不夠細化。
整改情況:今后加以規范。2020年度已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細化預算草案,做到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其功能分類編列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基本支出編列到款。
二、財政支出的問題
1、擴大誤工補貼發放范圍。2018年向村干部等有固定收入的代表發放誤工補貼。
整改情況:我鎮2018年后已經停止對村干部等有固定收入的代表發放誤工補貼。2018年初對換屆后村干部發放的誤工補貼已全部收回。
2、退休干部活動經費管理不規范。
整改情況:2018年起將退休干部活動經費撥付給鎮退管會,由鎮退管會管理資金,用于退休干部各項活動支出。
3、臨聘人員未按規定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
整改情況:我鎮已根據要求調整公積金繳納基數。
三、部分工程直接發包給村集體的問題
整改情況:由于面臨美麗集鎮驗收考慮時間緊、任務重、政策處理難,將部分項目委托村實施。鎮黨政主要領導已強調除應急工程外要嚴格按照縣政府招投標有關制度和《大徐鎮小型工程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四、資產管理的問題
1、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
整改情況:我鎮修訂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已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完善了采購管理流程,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審批和備案制度。
篇10
一、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自參加工作以來,為盡快適應會計工作崗位,我考入市電大金融會計班進行為期三年和學習,系統扎實地學習了金融、財務會計、財政、稅務等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后又考入河南大學金融投資專業學習進修本科。通過學習,使我熟悉掌握了會計財務、支付結算、國庫等專業知識,通曉《人民銀行法》、《票據法》等與會計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會計財務制度,了解國內外會計工作現狀、發展趨勢和國際會計準則。任會計師期間,執筆起草了銀行崗位職責、內控制度、業務操作規程、會計檢查報告、整改措施、業務實施方案、業務系統需求書等30余份約25萬字材料。工作期間,我撰寫發表了《理論與實踐》、〈〈金融會計》、“淺析帳戶管理與信用信息相結合的模式與意義”《金融理論與實踐》《跨世紀》“商業銀行會計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等多篇論文。通過不斷的自身學習,使自己的會計知識、工作技能得到了明顯提高,適應新形勢的工作能力與日增強。
二、加強財務管理,增強自我約束力,切實防范和化解財務資金風險
(一)從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入手,提高會計基礎工作水平
擔任會計財務科科長以來,嚴格貫徹執行上級行會計財務工作精神,組織全轄會計人員認真學習和深入貫徹執行各項財經法律、法規,不斷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設。首先,從加強會計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著手,夯實會計基礎工作。抽調年輕人員充實到會計部門,優化會計隊伍結構;利用會計人員年度繼續教育、舉辦會計基礎知識、財經法律法規等各種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升會計人員素質。另一方面,對會計人員嚴格要求,從財務憑證的要素,到財務賬務處理、憑證裝訂等基礎規范抓起,使全轄會計基礎工作水平逐步得到規范和提高。
(二)強化內控建設,切實防范財務資金安全
我任會計財務科科長以來,始終把資金安全作為新形勢下加強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從管理要求、財務審批程序、審批權限、日常費用的核算內容等進行規范;同時本著從嚴控制、規范管理、厲行節約的原則通過制訂和完善財務核算業務操作流程,明確內部授權事項,促使財務資金報銷流程制度化、規范化。結合轄區會計財務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機關財務費用支出管理補充辦法》、《會計工作內控制度實施細則》及《中國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規范全轄的會計工作。通過建立會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事后監督情況通報制度等,強化會計管理工作。加強對財務集中報賬工作的指導,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財務費用集中報賬制實施辦法》,在轄內全面推行財務集中報賬制度,準確核算各項費用支出,規范費用開支行為。實行財權、事權分離,建立和完善了費用審批程序,明確費用審批權限,嚴格控制費用開支,為確保財務制度的貫徹落實,建立層層把關制度,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規范審批范圍。在制度的約束下,消除了財務資金的風險隱患,確保財務資金安全。
(三)加強財務管理,增強自我約束能力
為適應部門預算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轄內財務管理,修訂各項內部管理辦法,加強費用開支簽報審批管理及合規性審查,調整和優化各項費用的支出結構。響應黨委提出的“建設節約型機關”的號召,按照“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機制,各項費用開支預算事先必須經過審批,大額開支必須經行長辦公工集體研究,從而約束了費用支出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減少了不必要的開支,將人民銀行“艱苦奮斗、勤儉建行”的財務工作方針落到實處。
二、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一)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及時入賬核算
擔任會計財務科科長以來,認識到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不僅是會計財務部門一個部門的工作,涉及到科技、后勤以及固定資產購置需求的各個部門,是一項需要全行動員的系統工程,會計財務部門作為固定資產綜合管理部門,在做好固定資產價值核算、處置審批、信息反映等綜合管理工作的同時,應強化固定資產管理的責任,協調好與各相關部門的關系,并將責任細化落實,突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提高固定資產管理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嚴格按照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規定,分類管理,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賬簿相符。同時,加強完善資產入賬管理制度操作,財務部門在付款時,要求財產管理部門及時對實物財產進行入庫登記,會計部門登記賬簿核算,確保賬實相符。
(二)搞好清查工作,防止固定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完整
按照固定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規定,每年與內審部門配合財產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編制報廢、提前報廢、盤盈、盤虧情況表,并向行長辦公會提交清查報告,向上級行上報清查情況報告,并做好處置資產賬務核算。
20**年,按照總行統一布置,組織全轄進行了一次全面固定資產清查。成立了由行長任組長,分管會計財力部門、財產管理部門的副行長和紀律書記任副組長,會計、后勤、科技、內審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清查小組,并在會計財務部門設立了清查辦公室,抽調20余名同志組成清查小組,制定了清查方案和清查計劃。本次清查共調取清查登記簿記錄1784條,核對實物1757件,登記工作底稿1757條,清查工作結束后,針對清查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等資產進行了處置;將未納入賬內核算的資產,無論資產來源,全部納入賬內核算;針對產權不清,無產權證資產,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辦理產權手續,并在清查報告中積極向上級行反映,積極解決問題;針對清查中資產卡片不清、資產名稱不規范、不統一等問題積極進行改正。
通過每年清查工作和專項清查工作,確保了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加強和規范了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了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防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確保了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由于管理規范,科室連續三年在上級行年度考評中獲得固定資產管理先進集體。
三、規范集中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益
(一)完善采購制度,規范采購程序
為加強集中采購管理,先后制訂了《中國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購管理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購操作規程》和《中國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購評審人員庫管理暫行辦法》。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洛陽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購管理委員會,加強對集中采購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從單位公開選聘了集中采購項目評審人員,規范了集中采購操作程序,規范了集中采購項目的評審工作,使集中采購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和程序化,進一步提高了集中采購工作效率,提高了財務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了廉政建設的發展。
(二)堅持“三公和效益”原則,集中采購的作用得到體現
近年來,我對集中采購工作加強管理,嚴格遵循“三公開”和效益的原則,堅持“陽光操作”,防止“暗箱操作”,防止了集中采購中腐敗行為的發生。采購小組能夠結合實際需求,對詢價采購堅持貨比三家,多方詢價,在質量和價格之間進行平衡,集體確定供貨廠商;對招標(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采購,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隨機抽取評標專家,公開評標,評標結束后向管委會推薦成交供應商,由管委會確定中標人;對競爭性談判采購,堅持多輪談判,多次報價競價,最后由談判小組對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分別評分排序,向管委會推薦成交供應商,由管委會最終確定成交供應商。
(三)加大集中采購力度,提高財務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