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管理評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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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管理評估

篇1

[關鍵詞]知識產權;專利資產;評估方法

中圖分類號:F2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7-0363-01

0 引言

知識產權交易過程中,專利資產評估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其技術性、理論性、政策性以及時間性相對較強,其學術研究范圍涵蓋了法學、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計算機科學等多門學科,其應用領域涵蓋了工農業與服務業等眾多產業。因此,通過對知識產權交易時專利資產評估研究的現狀進行把握,并根據實踐過程中的組織與計劃、協調、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評估方法的選擇和鑒別、評估效果的反饋與評價、評估制度的激勵與控制等等評估功能間的相互組合、實現,如此可完成專利資產的交易、完善專利資產的評估理論、加強專利資產配置效率等。

1 專利資產評估方法

1.1 收益現值法

專利資產評估過程中,收益現值法的本質其實是折現,就是計算專利資產帶給組織的全部預期收益的現值,并據此對專利資產的價值進行初步確定,用過如下評估公式進行:P=∑[Ri/(1+r)i](n=1,…,i)。其中,P代表專利權的重置成本,Ri代表每年新增的凈收益,r 代表折現率,n代表專利權的有效年限,i 代表年度序號。

1.2 市場價值法

部分資產評估專家認為,在知識產權評估方面可以采用2種以市場為依據的措施,包括:可比使用費率法以及可比市場價值法。對于市場價值法來說,若想運用,所交易資產的市場一定要較為活躍,具備一定的可比較的對象。部分專家認為,市場法在專利資產評估中的應用,首先要保證資產交易市場充分活躍、公平,可以收集到參照物的所有資料,但是由于專利自身具備的特性,還有專利管理制度所形成的約束,僅就目前形勢來看,專利資產交易市場還不屬于充分競爭的市場。因此,需要結合市場價值法以及其他方法。但隨專利資產交易日趨活躍,還有交易的手段、交易方式等等的變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可比較問題。

1.3 成本法

基于替代經濟原則,形成了成本法。即對于成本法的處理方式包括兩種:重置成本以及歷史成本。重置成本指在現實條件下,對某項專利進行重新購置或者是申請相同的專利所耗費的成本;歷史成本法的核心之處是找出開發某項專利過程中所耗費的成本。選擇歷史成本法相對比較簡單,只需查閱專利創造時的財務數據及其相關資料便可達成目的;但是選擇重置成本法,便要對購置、創造兩種不同的情形進行考慮。(1)對完全購置情形進行考慮,P=C+a∑Ri/(1+r)i(1+r)i](n=1,…,i)。其中,P 代表專利權重置成本,C 代表專利的外購成本,a 代表專利資產的貢獻率,Ri為代表每年新增加凈收益,r 代表折現率,n代表專利權的有效年限,i 代表年度序號;(2)對完全創造情形進行考慮,P=(C+B1)(1-B3)/(1-B2)+ a∑Ri/(1+r)i。其中,P 代表專利權重置成本,C代表研發專利所耗費的物化勞動,a代表研發專利耗費的活勞動,B1代表研究專利人員創造性勞動的倍加系數,B2代表研發專利的平均風險系數,B3代表專利權價值損失率,Ri代表專利權每年的新增凈收益,n 代表專利權的有效年限,i代表年度序號。由于發明專利具有明顯的“唯一性”,自行創造的難度較大,可購置的參照對象也無法找到。所以,在專利資產的重置成本分析過程中,完全購置以及完全創造在一定程度上還屬于理論假設,需要有機結合完全購置與完全創造的評估思路。

1.4 比例法

比例法是將有形資產作為參照,對無形資產價值進行估算的一種方式。大部分專利權交易時,并不僅僅是專利權的交易,還有其他方面比如專利權的載體以及相關配套設備、配套設施等交易。所以,交易雙方可以在明確總資產的價值時,依據當中專利資產的比例對專利資產的價值進行確定。若不明確總資產價值時,需預先評估有形資產,再進行專利資產價值的推算。

2 專利資產評估方法的未來研究趨勢

依據國內外的研究現狀,不難看出,知識產權交易過程中關于專利資產價值評估研究方面,包括了不同傳統專利資產評估方法的適用性研究、新專利資產評估方法的開發性研究、專利資產交易特點與內在機理等的研究等不同方面,研究深度與研究廣度均有較大提高,但是需要改進的問題還有很多,主要涵蓋如下幾方面:

2.1 專利資產交易評估方法的內在機理研究

首先,目前的研究多數是以靜態角度,從成本與收益的觀點出發,靜止評估專利資產,并沒有涉及到動態指標,也沒有給出明確的選擇標準以及選擇方法,從而降低已開發評估方法對于實踐的動態指導意義;其次,與知識產權交易特點相關,評估方法內在機理方面的研究相對較少,尤其是專利資產存在差異、專利資產交易信息不對稱、交易主體地位不對等以及專利產品市場有差異時,依據目前來看,很少有研究提到上述的情形,也很難看到上述條件下研究專利資產評估方法的內在機理相關文章,因為缺少對內在原理的討論,所以,評估者只能知道是怎么回事,究其原因,可能連自己也不知道,如此是無法有效選擇專利資產評估的方法。

2.2 傳統專利資產評估方法的適用性研究

目前的研究主要是“嫁接技術”。就是直接將成熟的有形資產評估方法嫁接至專利資產評估實踐當中,沒有對專利資產本身的特殊性進行充分考慮;與此同時,嫁接過程中,沒有深入研究各個有形資產評估方法在專利資產評估中的應用條件與范圍、設置關鍵變量等內容;還有,因為沒有深入研究適用性等問題,尤其是對“嫁接“過程中的利弊分析等的比較分析較為淺薄,因此,評估者在優化選擇多數專利資產評估方法過程中,沒有統一的選擇標準。

2.3 新專利資產評估方法的開發性研究

因為沒有深入研究專利資產和有形資產間的區別,從而導致多數的研究均采用了“嫁接技術”,在專利資產評估的理論以及實踐過程中直接使用有形資產評估方法,而基于專利資產特征進行的科學性以及實用性的評估方法研究遲遲沒有結果,幾乎停滯。例如:基于專利資產生命周期內的價值評估方法的創新研究,專利資產的交易主體與交易環境的評估理論及評估技術的研究等方面。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資產評估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加強經濟核算,達到資產保值及增值,確保資產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等。在資產評估過程中,資產產權的當事人、評估依據、評估主體、評估目的、評估程序、評估原則、評估方式以及評估目標等關鍵的因素都要考慮到,這就要求我們在選擇相關評估方法過程中,要保持較為務實、彈性的態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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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篇2

關鍵詞:知識產權貿易;價值評估;問題

全球化經濟背景下,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作為重要交易對象份額逐年增加,涉及知識產權的國際貿易產品與服務比比皆是,知識產權作為一種在世界范圍內流動的重要產品,在價值評估領域遭遇到了諸多問題,加強國際知識產權貿易中價值評估方法與對策研究,對于國內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國際貿易、企業市場競爭與生存有重要價值。下面對國際知識產權貿易中的價值評估問題做簡要探究。

1.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價值評估特點、意義與原則

知識產權評估本身屬于資產評估范疇,是對知識產權本身在不同時期的價值做出正確判斷,是當前知識經濟時代的一種典型表現,知識產權評估強調其未來可能帶來的利益,因此評估看重產權本身的最具潛力的價值,而單單并非當前的使用效益,所以知識產權的評估本身要注意與其相聯系的各種權利、利用方式的應用。國際知識產權評估本身具有針對性、估價性、時效性與參考咨詢性。針對性主要是指其同資產評估一樣圍繞特定產權、特定目的開展評估活動,比如為企業股份制改革、上市收購、產權轉移等提供服務。估價性是知識產權評估在特定交易條件下以科學的評估方法與邏輯突出其在某段時間內的價值。時效性是指知識產權本身在保護期或者權力時效期之外價值受到影響。參考咨詢性是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結果只作為重要參考意見存在,而并非最終的決定性結果。國際知識產權評估有利于加強貿易雙方對產權價值的正確認識,為產權司法保護提供切實依據;產權評估為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產權保護提供支持,可有效避免貴重資產流失;產權評估有助于企業轉變經營機制,加快現代企業制度的應用與實踐;產權評估可為國際貿易投資與企業決策提供重要參考意見;產權評估適應了國際貿易市場規范化發展需求,有助于加強產權保護,完善評估方法、促進市場交易規范化。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要遵循相應原則,以確保評估活動的科學化與規范化,確保評估結果的可用性。知識產權評估原則主要以替代性原則、變化性原則、預期收益原則、一致性原則為主,在遵循這些原則的基礎上,價值評估活動才能夠更加公平、合法,保證結果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與可用性,有助于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交易與管理。

2.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價值評估影響因素

國際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主要對象以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為主,由于知識產權本身不同于其他市場資源的特殊性,在評估方面所要考慮的影響因素也較多,總體而言主要以經濟成本、技術的生命周期、法律狀態(法律保護狀況、法制環境等)三大要素為主。經濟成本代表了知識產權開發與應用過程中所需要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成本,知識產權的開發與應用有重要影響,是做價值評估時必須納入考量的關鍵要素、知識產權的技術生命周期代表著知識產權的使用期限與價值高低,比如商標權、專利權等這類對時間期限要求較高的知識產權,一旦超過期間產權本身價值將會發生極大變化,這是做價值評估時必須予以考慮的關鍵因素。法律狀態主要是指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時所處環境的法律保護狀態,這對于產權本身的法律效力與保護期限有直接影響,世界各國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環境與條文有較大差異,直接決定了國際知識產權貿易中價值評估的多元化,比如我國與美國、歐盟等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狀態就存在較大差異,在做國際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時必須綜合考慮到雙方法制環境,以便提升評估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與準確性。除了上述三大要素之外,國際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還受到多種因素影響,比如市場機制、評估主體因素、產權風險、價值規律等,評估主體本身對知識產權的需求層次直接影響評估結果,參與評估者本身的心理狀態對于結果也有一定影響,不同市場機制條件下對產權評估的方法與目的也會有所差異,這對于結果有一定影響,另外評估過程與市場所承受的風險也會影響評估主體與價值評估結果。考慮到國際市場本身的特殊性,知識產權貿易在市場中作為特殊商品也受到市場波動、價值規律等制約與影響,尤其是決策、投資等經濟活動中這種風險與影響力會被進一步擴大,對于評估結果的影響也表現為多元化傾向。

3.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方法的利弊

當前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方法主要以成本法、市場法與收益法為主,這三種方法各自擁有不同優勢與局限性。成本法是在現實條件下重新購置一個全新的知識產權評估對象,以全部成本減去實體、功能性、經濟性成就貶值獲得評估價值,是一種重置成本評估法。市場法作為簡單且直接的評估方法,是對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進行調查,估算評估對象的價格,對市場交易參照物價格較為重視,但是該評估結果本身需要一個公平、活躍且公開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由此才能夠保證市場上參考價格的可比性,提升最后結果的客觀性與準確性。收益法也叫做收益折現法,主要對評估知識產權的剩余年限及未來收益利用適用的折現率進行評估。述三種方法各自具有不同優勢,但同時不可避免的也存在局限性。比如成本法本身若成本資料不健全,且每年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進行維護或者研究,產權成本價值則要進行單獨核算,若缺乏這些相應資料,評估結果必然受影響,同時原始成本的無據可查也制約了成本法的應用。另外,像是商標權這種排他性較強的產權因為較難重置,所以利用成本法進行評估與計量難度較大。市場法操作簡單且適用范圍廣,驗證性較佳,在反映資產價值水平方面具有顯著優勢,但是其余市場本身聯系過于密切,若是知識產權市場發育不完善則很難獲得完整且可靠的產權資料,科學性、真實性必然受到影響,像商標權、核心技術等強烈的排他性質,也使得較難找到市場參照比價物,另外像是商業秘密或者知識產權交易對保密性要求較高,市場法需要公開必然會對交易產生影響。收益法在評估有形資產方面優勢顯著,知識產權評估除了一些依托于實體資產存在的產權之外,還有更多如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無形資產,關于這些知識產權的預期收益在分割與量化方面難度較大,同時評估過程中由于要收集大量影響產權價格的參數資料才能夠為未來收益評估提供支持,這無疑也增加了評估的難度。另外,知識產權本身的獨占性也使得擁有方本身具有超額收益,導致使用價值背離評估價值,同時產權折現率的確定難度也較大,這些都影響了產權價值評估工作的開展。

4.完善我國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建議

國際貿易知識產權評估面臨著諸多難題,對于我國而言,要積極完善自身知識產權評估體系、提升產權評估意識,為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完善、規范化管理提供支持。目前我國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工作已建立了相應的規章制度,評估知識產權的價值也已有相應的準則,但是在實際應用還存在不少問題,隨著國家、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對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資產評估需求越來越迫切,完善知識產權評估制度成為必然選擇。當下我國市場經濟繁榮發展,對外貿易的增多更使得知識產權貿易、摩擦頻頻出現,對于國內市場而言,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活動非常重要,它不僅涉及我國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管理和使用的全過程以及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也涉及到與其他國家的經濟交流與合作的大問題。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工作對于知識產權侵權、濫用、盜用案件、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重要性顯而易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要以知識產權評估為基礎。國內要加強知識產權研發催生更多專利服務市場發展,并建立完善的專利流程制度服務價值評估工作的開展。為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企業要積極探索完整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和轉化體系,利用專利管理委員會、知識產權與品牌經營管理委員等做好決策,由法律和知識產權部具體進行職能管理,從營銷、品牌傳播、工程研究院、信息技術部、下屬公司和控股公司等多個受益角色入手完善法律與知識產權評估服務。要積極研究并拓寬知識產權價值實現的渠道,如知識產權轉讓、融資、質押等,采取多種措施不斷提升知識產權質量、增加授權率,以提升核心領域產權競爭能力。要做到有的放矢加強專利布局,通過建立龐大的知識產權數據庫指導產權研發與市場評估,在做好知識產權保護的同時,更加從容的應對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市場的競爭。

5.結束語

綜上所述,國際知識產權貿易中的價值評估是一個較為復雜的問題,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易受多種因素影響,評估方法本身也各有利弊,要在明晰不同方法利弊的基礎上積極完善我國當前知識產權評估體系,提升國內知識產權保護與價值評估水平,為國際市場知識產權貿易中競爭實力的增強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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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馬玉珍,張國華.知識產權價值管理問題的研究[J].商業研究,2006(4).

篇3

關鍵詞:知識產權質押 風險 防范措施

引言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指知識產權權屬人將其合法擁有的有效專利權、注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進行質押,從而在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融資方式。此項信貸業務是國家推動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優化產業結構升級、加快經濟建設發展的重要舉措。2008年以來,國家為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先后在全國20多個地區開展試點,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統計數據可知,至2011年,全國專利權質押融資貸款額逾90億元,扶持中小企業近千余家,許多企業由此邁上了擴大經營規模、增強創新能力康莊大道。然而,由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方式在我國尚處起步階段,在業務規模逐步擴大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

針對這種情況,本文進一步探究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風險因素:法律風險、知識產權價值風險、權屬風險及質押物處置風險,提出行之有效的策略,對幫助銀行正確面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有效規避、分擔融資風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全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現狀

作為無形資產之一的知識產權,不同于銀行慣常的有形抵押物,具有無形性、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和較高的風險性,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風險主要來自法律、估值和處置三方面,具體涉及知識產權權屬認定、技術替代風險、產權侵范風險、價值穩定程度、變現能力大小等諸多法律和技術問題。由于我國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度還不完善,知識產權的權屬爭議和權利的不穩定性還普遍存在;知識產權評估制度尚不健全,權威評估機制鳳毛麟角,不能精準有效地對知識產權價值進行合理評估;相對于不動產市場,知識產權轉讓市場小,存在著交易市場不健全、處置成本高的問題。2011年我國獲得實施許可的專利項目共計21665項,而成功辦理了質押融資貸款的只有1953項,僅僅占獲許可的專利項目的9%。

由此可見,盡管政府主管理部門及人民銀行開展了大量工作,但商業銀行面對眾多科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申請卻顯得謹小慎微,亦步亦趨,其主要原因是與有形資產相比,許多銀行在面對無形資產之一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時,對質押物的估值風險、處置風險等的駕馭能力不足,風險防范能力差,出于規避風險的考慮,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均持謹慎觀望態度,質押融資貸款業務發展緩慢。

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析

(一)知識產權質押的法律風險

目前,國家為進一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科技部、證監會相繼出臺了相關政策和文件,對知識產權市場化運作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然而,由于現行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擔保法》和《物權法》中的相關法律問題尚不完善,部分制度存在瑕疵,知識產權作為融資貸款的質押品之一,其權屬關系比較復雜,使得當遇到權屬問題、處置問題等糾紛需要解決時,容易陷入執行難、審判難的境地;其次,專利、著作、商標權間交叉問題的適用法律亦不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在實踐過程中仍存在法律盲區;再者,在立法時,即應保障質權人利益,又應考慮出質人贏利需求,就必須尋求知識產權質押過程安全性和價值性的平衡點,實現兩方利益的雙贏。因此,設定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典,把不同性質的問題納入不同版塊,明確知識產權的權屬認定機制、價值評估機制及質押物處置機制是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市場法律法規體系的關鍵。

(二)知識產權質押的估值風險

由于對無形資產價值規律的認識慣性,知識產權價值的不確定性被銀行傳統信息思維固化,對于同一知識產權,由于評估機構采用的評估方法不盡相同,其評估結果可能大相徑庭,這些本應由知識產權交易市場自發完成的任務和主動承擔的風險統統轉嫁于銀行。同時,由于知識產權評估實踐研究,特別是估值方法的實踐應用研究尚處起步階段,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方法、參數使用等問題尚未得到準確定論,雖然在評估過程中可使用成本法、市場法或收益法等多種方法,但無論哪種方法均受到參數選擇、市場信息獲取及評估人員能力等因素制約,成為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技術障礙。因此,評估機構專業性、評估結果的公信力等知識產權估值風險成為質押融資時橫亙在企業與銀行間的最大障礙。

(三)知識產權質押的權利風險

知識產權在質押期內,其所有權應屬金融機構,但由于知識產權權屬存在不確定因素,若知識產權在質押期內出現權利糾紛或因未繳納年費導致失效,而金融機構不能及時獲得相關信息并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則其信貸風險將不斷攀升;再者,在高新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知識產權被替代風險也同樣存在,若無知識產權審查部門及時提供有效信息,金融機構難以在短期內對出質物有效性和保值度進行科學判斷,從而難以合理規避新技術替代風險。

(四)知識產權質押的處置風險

對銀行來說,無論有形資產還是無形資產,一旦風險發生,將質押物盡快進行交易變現是防范風險的直接渠道,而質押物的變現能力則是銀行關注的重點?,F代科學技術發展迅猛,許多知識產權具有一定時效性,其現時價值是否貶損成為銀行的憂慮之一;同時,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由于交易市場尚不成熟,交易渠道尚不暢通,交易信息相對閉塞,交易手續耗時費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出質物的變現能力;而知識產權變現時間長短、變現價值高低是銀行信貸風險的決定因素。因此,只有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轉化機制,探索知識產權許可、拍賣、出資入股等多元化價值實現機制,構建成熟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促進金融機構與評估機構、擔保機構、法律機構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出質物處置變現機制,才能真正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的蓬勃發展。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防范

(一)完善出質物質押的相關立法,降低估值風險

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人類智力創造和創作成果的財產權力與精神權利,其種類亦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增加。因此,在完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這三大類傳統知識產權出質物質押融資制度的同時,還應關注商號權、商業秘密等新興知識產權出質物的質押,完善知識產權出質物的類型。其次,依據《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知識產權具有財產性和可轉讓性,故對可轉讓知識產權權屬性的理解應進一步擴大,并將出質物納入可質押融資的知識產權體系。再者,相關法律應進一步明晰出質物評估人員的法律責任,從而保證出質物評估工作的科學性與公正性,合法保障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當事人的權益。

(二)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管理體系,降低管理過程風險

各有關部門應依據《有關加強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管理的意見》,設置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具有知識產權價值評價能力的評估機構,對已申請質押的各類知識產權進行科學、合理、有效的評估;要在無形資產價值評估準則的指導下,針對知識產權的類型,有的放矢地制定針對性的資產評估指導意見,逐步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準則體系,如專利技術與著作權可以從有效性的角度評估其價值,而商標權、商業秘密則應從其商品在市場的盈利能力角度進行價值評估;要加強知識產權評估業務準則的建設,就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成長性指標等方面進行評估指標體系建設,將知識產權價值評估與企業業績和發展潛力結合,得出客觀估值;要加大企業知識產權自我監管、自我約束的機制建設,規范資產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行為,加快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數據服務系統建設,為評估的準確化、高效化提供數據支持;要指導商業銀行、融資擔保機構等充分關注評估報告披露事項,按約定合理使用評估報告;要加大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業務的培訓力度,進一步提升注冊資產評估師專業勝任能力,加強技術交易市場的建立,以促進知識產權的轉移和流通。

(三)完善質押期風險預警系統,強化質權人的風險防范能力

我國擔保法明確了知識產權質押合同生效前須進行登記,這就使建立知識產權質押風險預警系統,有效防范知識產權歸屬權及替代性的風險成為可能。因此,建立全國聯網的知識產權動態數據庫,及時已質押知識產權的相關狀態信息,實現資源共享,按其發展形勢及時調整知識產權風險級別,及時標注知識產權的替代信息,可幫助質權人通過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出質的知識產權進行有效監督,提升其對出質物的駕馭能力及風險防范能力。

(四)完善出質期管理制度,降低質權人的出質風險

為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效益,保障科技企業及金融機制的經濟利益,要進一步構建已出質知識產權的使用機制,充分擴大出質人對已出質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以便出質人在知識產權出質期內仍能利用其獲得的贏利,當然出質人應就其使用情況及獲利所得主動向質權人進行報告,并通過協商決議盈利資金是否需要提存;要構建出質知識產權出質補償機制;當已出質知識產權價值出現下降,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增加保值擔保物,若出質人拒絕,則質權人有權對出質物進行變賣、拍賣等處置,并通過與出質人協商將處置所得提前清償或繼續提存,以保證金融機制利益不受損害。

(五)完善知識產權變現市場,降低擔保機構的出質風險

在知識產權融資意識薄弱、交易市場尚不成熟的中國,政府應成為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的主要助推者,通過制定政策、行政指導、撥付資金等方式支持、資助知識產權的交易與變現;加強對交易市場的主體協調,組建適應市場需求的綜合交易平臺;加強對交易市場的支撐協調,組建由相關部門牽頭,其他職能部門參與的市場管理和監督機構,推動知識產權交易的深入;加強對交易市場的資本協調,設立市場發展基金,培養專業人才,建立交易補償機制,調動知識產權交易的積極性。當出質人無法按期償還貸款時,將出質物及時變現是銀行降低自身風險的首選途徑,因此,還應構建質押物處置的風險共擔機制,采用多方參與、協同工作的模式,由知識產權交易機構、擔保公司、資產評估公司、銀行等共同承擔質押風險,在企業逾期還款現象發生時,上述各方能充分利用自身資源積極參與、推進質押物處置、變現工作,有效拓寬質權人質權變現渠道,有效解決由銀行獨自承擔風險而導致貸款工作步履維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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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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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障礙

與大型企業相比,科技型中小企業存在組織架構不健全、經營管理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放貸信心。同時,科技型中小企業擁有的不動產較少,其資產核心主要為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權、專項技術等。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針對科技型企業自身的發展特點,有效地緩解了其資金不足、融資困難問題,同時還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對增強企業綜合競爭力,推動企業發展意義重大。然而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實行中出現了以下問題:

1.1 缺乏統一的知識產權評估規范,知識產權估值不準確 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直接關系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設定以及其質押的最終實現。而知識產權本身具有無形性特點,它無法像有形資產那樣進行評估,評估難度較大,且知識產權涉及面較廣,其價值評估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因此,要想準確評估出知識產權的價值必須采用先進的評估技術,并由掌握專業評估知識的技術人員進行評估。目前,我國已制定了無形資產評估標準,但其操作性不強,同時也沒有制定商標、專利技術和版權等各種知識產權相對獨立的評估細則,使得評估過程隨意性較大,評估結果準確度不高。

1.2 質押登記法律體系不完善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備的知識產權擔保方面的相關法律,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機構分布不集中,各登記機關的登記程序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同時其登記期限和所需費用也有不同,這就加大了質押設立的成本,影響了質押設立的效率,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質押融資的實現。

1.3 容易引發知識產權貶值風險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知識產權具有一定的保護年限,一旦超出年限則不予保護。然而由于知識產權的不穩定性,隨著外部經濟的發展和市場需求的發展變化,知識產權很容易在法律保護期內產生價值波動,甚至出現貶值,經濟價值降低。而商業銀行很難對知識產權做到有效防控。因此,大多數銀行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望而卻步。

2 破解融資困局對策

2.1 完善價值評估機制 第一,完善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準則體系;第二,重視培養和考核知識產權評估人才,提高評估人員執業素質,加強建設專家庫、重視產學研合作;第三,加大資產評估機構的發展和規范,對非營利評估機構的發展給予鼓勵和支持;第四,建設知識產權評估案例庫和數據庫。另外,要加強知識產權評估的理論研究,創新更多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方法。

2.2 統一和完善質押登記程序和規則 就當前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工作分散在不同的部門,且手續較為復雜的問題,建議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登記公示系統,合理制定收費標準,簡化程序,統一規則,確保合法有效的質押登記,與此同時,提高登記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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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研項目;知識產權管理;全流程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33-0143-03

1 概述

2008年,國家出臺了《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以提升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意在通過自主創新提升我國科學技術水平,提高國家的綜合競爭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知識產權工作已經提升為國家戰略,與科教興國戰略、人才興國戰略一道,成為我國三大戰略之一。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強調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為一體的綜合能力提升,唯有知識產權綜合能力提升,才能有效提高科研水平,提高知識產權成果的轉化,促進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眾多企業、科研機構,承擔我國絕大部分的科研項目,這些科研項目的實施,成為了我國知識產權創造的最主要途徑,成為推動科技進步的主要動力。但是,很多企業、科研機構的科研項目所開展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都還僅僅局限在知識產權的創造和保護方面,沒有有效地運用和管理知識產權,使很多知識產權成果無法得到充分利用和轉化,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阻礙了我國科學技術整體水平的進步。因此,確保科研項目全過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有效開展,對于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提升科技水平至關重要。

2 科研項目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的意義及科研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是指將科技查新、知識產權信息的利用、科技成果保護方式的選擇,發明創造的保護、專利分析、專利預警、專利布局以及專利轉化等融入到科研項目的立項、實施、結題和轉化過程中。實施科研項目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對于避免重復研究、規避投資風險、提高企業科研項目的研發起點、充分利用現有技術資源、提高科研成果的產出率和轉化率及最大程度地實現項目的投資價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國內許多大型企業在科研項目的管理中沒有融入知識產權管理,使得許多科研成果并未轉化為知識產權成果。在科研項目的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如科技查新不到位,專利信息的利用能力不足,導致一些項目重復研究,浪費研究成本;沒有建立起自己的專利數據庫,對于本企業相關領域的技術發展跟蹤能力不強,對于技術發展趨勢把握得不夠好;在科研中對于知識產權成果的保護缺乏統一的規劃,研發人員對于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企業專利管理人員的管理工作沒有涉及到科研項目全流程管理工作中來。

3 大型企業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設計與研究

3.1 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設計

針對大型企業科研項目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本文設計了如下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該體系將知識產權管理融入到科研項目的立項階段、實施階段、結題階段和轉化階段。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設計架構如圖1所示。

3.2 科研項目立項階段

立項階段包括項目的形成與科研項目的審核通過,在這兩個流程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都起到極大的幫助

作用。

3.2.1 科技查新報告。在國內許多企事業單位,科研項目的立項審核都需要提交有科技查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科技查新報告,科技查新報告可以評估科研項目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甚至可行性的依據。

3.2.2 知識產權信息跟蹤??蒲许椖苛㈨棔r,對科研項目可能涉及的知識產權信息進行跟蹤預警,并將這些有關知識產權信息建立成為科研項目專用的數據庫,在科研項目實施階段同樣可以使用。

3.2.3 專利信息利用。專利信息利用對科研項目的立項和實施都具有巨大輔助作用,在立項階段,通過專利信息利用,可以幫助研發人員了解技術發展的現狀及可能的發展趨勢,從而幫助科研項目確定研發方向,節約研發成本和時間。

3.2.4 知識產權成果目標與規劃??蒲许椖苛㈨楇A段,通過科技查新、專利信息利用等流程,對科研項目可能取得的成果有初步的評估,因此,根據科研項目的類型和特點,制定科研項目可能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權或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成果的目標,并根據科研項目的進度表規劃知識產權成果的產出規劃。

3.2.5 合同簽署與知識產權成果歸屬。對于很多科研項目,往往不是一個單位主導完成的,也不一定是自己完成的,往往是多個單位合作完成或委托他人完成的,盡管目前相關法律已經對這類科研項目的合作和成果歸屬進行了規定,但不盡人意之處比比皆是。因此,在科研項目立項階段,就應該簽訂技術開發合同,并約定權利歸屬和使用權的問題。

3.2.6 設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與機構。在科研項目立項階段,就應該建立與科研項目類型和特點相匹配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并根據制度,設立科研項目配套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對整個科研項目知識產權全流程進行管理,并設置專人對科研項目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

3.2.7 科研人員知識產權意識培養??蒲腥藛T的知識產權意識培養主要包括保密意識的培養和對知識產權的認識,關系到知識產權的創造和保護,應該在科研項目立項時就開展此項工作。

3.2.8 設立知識產權專門經費??蒲许椖砍晒闹R產權保護,是科研項目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中花費最多的部分,包括專利的申請、版權登記、商標申請等,除此之外,還有科研人員的獎勵等項目。因此,設立科研項目知識產權專門經費,對于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3.2.9 設立專家庫。目前的科研項目立項審查主要是通過專家庫和同行評議的形式,但是并不是每一個項目的審核都能找到合適的專家或同行來進行審核。因此有必要通過專利信息的利用來建立常用的專家庫。這些專家也可以在科研項目的結題驗收階段參與。

3.3 科研項目實施階段

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中實施階段的管理包括如下內容:

3.3.1 知識產權信息動態跟蹤預警。在科研項目立項階段,設立了知識產權數據庫,用于跟蹤和預警與項目有關的知識產權的動態信息,并及時預警。這么做可以幫助科研項目及時調整研發方向,防止侵犯到他人的權利,規避風險。

目前的研究沒有或很少有人提出科研項目如何“動態”跟蹤專利信息,也沒有或很少有研究探索科研項目知識產權預警的模式。

3.3.2 專利信息利用。專利信息利用在立項和項目實施階段的作用差不多,都是通過對相關專利的微觀分析,對科研項目研發做出指導,時刻關注行業的發展趨勢,以便及時挑戰研發方向,不做重復研發,不做無用研發。

3.3.3 知識產權申報登記管理。知識產權申報登記是科研項目成果得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環節,也是知識產權創造的核心環節。在這一流程,應該處理好發表學術論文與申請專利的關系,處理好技術秘密保護與專利保護的關系。并且,還要根據企業的戰略,布局專利申請。同時要處理好知識產權申報登記的時機選擇,確保企業的優勢地位。

3.3.4 人事檔案的記錄與階段性激勵。在科研項目實施階段,應該做好知識產權人事檔案記錄,并使用知識產權專項費用對知識產權創造人員進行獎勵。研發項目組和企業可以根據詳細的人事檔案記錄,對研發人員做出評價,挖掘和培養優秀的研發人才。

3.3.5 階段性評估。在科研計劃項目中期檢查或者其他階段性評估評審時,由知識產權專員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項目研制過程中知識產權借鑒情況進行說明,對產生的發明創造和獲得的知識產權情況梳理、總結,對重要創新技術進行成果檢索和對比分析,并提出知識產權保護

方案。

3.3.6 協調與處理。知識產權專員定期將項目研制過程中申請或取得的知識產權向項目主管部門或科研計劃主管部門報告;在發生知識產權侵權或糾紛時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或科研計劃主管部門報告。

3.4 科研項目結題階段

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中結題階段的管理包括如下內容:

3.4.1 科研成果質量評估驗收。將科研項目取得的知識產權成果進行專利分析,評估科研項目取得的知識產權成果新穎性、創造性,評估其價值,從而對科研成果質量進行評估;與立項階段對比,評估項目的預期與實際的

差異。

3.4.2 知識產權再挖掘。項目結題階段,應該組織科研人員和專利人員對項目實施階段的成果再次進行分析和研究,挖掘出可能存在的專利,從而增加科研項目的投入產出比。

3.4.3 知識產權成果清單整理與轉化規劃。由知識產權專員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梳理和總結項目知識產權成果,在項目驗收時提交知識產權清單,包括申請和獲得的知識產權數量、名稱、類型、法律狀態、實施轉讓情況等,并在《驗收報告》中對相關內容做出說明和分析;對具有潛在應用前景的知識產權進行實施轉化前景和實施許可方式分析;對特定目標專利進行侵權風險分析。

3.4.4 績效評估與獎勵。根據科研成果的質量評估,計算科研項目的投入產出比,評估科研項目實施的績效水平;并結合項目實施階段的人員檔案記錄,對研發人員和研發團隊進行評估和獎勵。

3.5 科研項目轉化階段

科研項目產生的知識產權成果,必須通過轉化才能體現它的價值。轉化的方式很多,但離不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對其的運營。因此,作為“后”科研項目階段,知識產權轉化管理不可或缺。

對于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成果,企業知識產權部門應對成果進行評級分類,做好知識產權成果應用規劃,實現知識產權成果的最大化利用。對于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可采取以下三種模式:

3.5.1 自主模式。自主模式即企業將知識產權成果自行實施,將其產業化、商品化,以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市場主動性,使核心知識產權完全掌握在本企業手中。

3.5.2 合作模式。合作模式即企業利用其擁有的知識產權成果,與擁有相應資源的其他企業合作,共同實現知識產權成果的產業化和商品化。此模式可以快速將知識產權成果產業化和商品化。

3.5.3 許可模式。許可模式即企業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成果轉讓或有償許可給其他企業,通過此方式實現企業知識產權成果的產業化和商品化。此模式可以使企業快速收回研發成本和獲得盈利,為企業開展新一輪創新研發提供便利。

4 結語

在知識經濟的當下,將知識產權管理融入到科研項目管理全流程中來,是現代科研項目管理的必然發展趨勢。大型企業實施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是響應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促進企業知識產權發展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舉措。本文針對大型企業在科研項目管理中存在的知識產權問題,設計了科研項目全流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利于大型企業提升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運用和管理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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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役青,胡春,姜盛芬.科研項目管理中的知識產權保護[J].科技管理研究,2002,33(8):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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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 知識產權融資 融資風險 風險控制

根據最新統計,2011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發明專利申請52.6萬件,同比增長34.5%,同比增速達到我國入世10年以來最高水平。①隨著知識產權的進一步發展,知識產權融資能力也愈發受到中小企業的重視,利用知識產權融資逐漸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新路徑。然而,知識產權交易參與者、流程、形式等都具有復雜性。②筆者試圖以中小企業為背景,從經濟管理風險的概念入手,探究知識產權交易風險類型及應對措施。

融資風險的內涵及特征

狹義的企業融資風險是指企業融資對未來的股權資本收益率造成不確定性或者風險,主要表現在企業負債增加、企業價值降低、企業破產風險增加等方面。廣義的融資風險不僅包括狹義的風險,還包括影響融資的政治因素、法律因素、政策因素以及融資結構等因素所帶來的風險等。本文所指主要是廣義的融資風險。一般認為,風險具有客觀性、偶然性、損害性、可變性等特征。

客觀性是指風險的發生不以企業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獨立于企業意志之外的客觀存在。偶然性是指在事物變化、發展的過程中可能出現也可能不出現,可以這樣發生也可以那樣發生的情況,因此風險的發生難以預計,不便于掌控。損害性則是指風險存在會造成生產力的破壞、社會財富的損失和經濟價值的減少??勺冃允侵冈谝欢l件下,風險具有可轉化的特征,任何一個變化都可能導致風險發生變化。

我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融資風險的類型

知識產權權利瑕疵風險。知識產權本身的無形性是知識產權與其他財產權利的根本區別,而其他法律特征譬如獨占性、時間性、地域性等等都是由此特性派生而成。③知識產權自身固有的無形性及其派生特性使其在權利產生、權利保護方面產生風險,形成對知識產權融資的約束。一是權利取得風險。在企業知識產權融資過程中,知識產權權利的有效性是融資者必須面對的第一個風險。二是權利持續性風險。已經取得的知識產權可能因法定原因、市場原因而消失或喪失價值,相對于前面提到的權利取得風險,權利持續性風險是可以通過企業的努力控制和避免的。

知識產權融資的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企業在知識產權融資進程中由于法律缺失、法律沖突等導致企業無法可依而產生的風險。一方面,知識產權融資無法可依。雖然我國《專利法》、《商標法》等法律規定知識產權應有明確的權利人,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均不得以經營為目的使用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但是我國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在權利人確認方面仍然存在規定不全的問題。另一方面,現有法律法規相沖突。目前關于知識產權融資法制建設的不足,也是企業在進行知識產權融資時必須要面對的風險。

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風險。企業須聘請專業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對知識產權進行合理價值評估后,才可能進行融資評價和決策。但由于知識產權具有無形性、法定性、專有性、時間性和地域性等特點,加之知識產權評估缺乏統一的參考標準和對象,評估者的主觀判斷、評估機構與企業信息不對稱等因素都會影響其評估價值。因此存在著同一知識產權由不同的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其評估結果差異極大的可能,難免和企業預期價值形成巨大反差,也難以得到公眾和投資者的信任,給企業融資帶來障礙。

知識產權保值增值風險。實物資產的價值是由其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在短期甚至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都是相對穩定的,而知識產權的產生“沒有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概念”④,也就難以用傳統價值理論來計算知識產權的價值。一般認為,知識產權的價值是由其預期經濟收益的大小來決定的,因而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另外,知識產權的價值受到技術水平、生產質量、信譽、市場運作機制、行業及國家等內外因素的影響,企業疏于對知識產權進行維護和管理,也會導致知識產權的價值存在極大的不穩定性。因此,知識產權價值的實現所面臨的由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也是影響知識產權融資效率的重要原因。

知識產權變現的風險。企業之所以能夠利用知識產權進行融資,是因為投資者相信即使企業本身還貸能力下降,也能依靠市場將知識產權轉手而獲得對價受償。然而,從知識產權的特性以及我國知識產權交易的現狀來看,要使知識產權在交易市場上順利實現其價值具有一定難度。首先,知識產權的實際運用需要專業技術人員和客觀環境的支持,受到技術和地域的雙重限制。其次,知識產權變現需要評估,離不開復雜的轉讓、登記手續且需要付出一定的管理成本。最后,知識產權交易平臺有限,信息不夠公開、透明,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知識產權變現的能力。

我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融資風險控制的對策建議

知識產權本身風險防范。雖然知識產權權利持續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風險,但是通??赏ㄟ^權利持有人的努力加以避免。筆者認為,企業應主要從市場角度以及權利取得要求等方面去防范權利持續性風險。首先,企業在投資知識產品領域時應當確保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屬于新型技術并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其次,企業在對知識產權進行權利登記時要詳細了解相似產品的技術相似性,盡量避免知識產權矛盾。最后,企業要時刻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熟悉知識產權申請步驟,按照國家政策方針的要求開展創新性活動,提高知識產權權利屬性變化時的應對能力。

健全法律法規。僅僅依靠企業的努力不能彌補法律的漏洞,這不但將影響融資行為的秩序,同時也將降低投資者的信心,阻礙知識產權融資和轉化的發展。因此,從知識產權價值的確定、設定擔保權利的法律要件以及程序,進而到關于公示等影響權利人順位、融資者其它避險渠道的開放與規范等種種問題,都有賴于一個完整法制規范的建立與導引。

防范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風險。首先,企業要選擇信譽良好且專業從事評估的第三方機構,使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更具科學化、規范化、準確化,盡可能讓評估機構了解知識產權所蘊含的市場價值。其次,由于知識產權具有無形、專有等不同于其他有形財產權的特性,因而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應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根據知識產權自身特點確立評估參數。最后,政府應當對評估人員資格做出相應規定,建立健全評估機構以及評估人員的評價和考核機制,強化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結果的公信力和權威。

防范知識產權保值增值風險。一方面,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組織機構部門,提高知識產權和員工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另一方面要切實履行知識產權管理職責,逐步摸索出切實可行,適合企業和知識產權特點的保護方法,防范知識產權價值下降。另外,企業可以引入擔保機構,在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擔保的同時,也有利于實現第三方對企業的運營、知識產權管理等進行檢查和監督,使知識產權的價值獲得更高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為中小企業順利利用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貸款掃除了障礙。⑥

知識產權變現風險應對。首先,企業在平時生產經營中對知識產權應當進行有效的保護和經營,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的價值和知名度。其次,國家應該推進建立聯合產權交易所或者產權交易共同市場,逐步發展區域性資本市場。最后,應當完善國家知識產權融資擔保制度。知識產權融資風險分散的嘗試包括保證資產收購價格機制、聯合擔保機制、知識產權質押反擔保機制,⑦鑒于每種機制都有弊端,因此,政府應當進一步完善融資擔保制度,建立政府支持的科技擔保公司,由政府牽頭,為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提供擔保,而中小企業則把知識產權產品作為反擔保給擔保公司,這樣,知識產權融資的風險在一定程度在擔保公司得到了分散和轉移,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有助于促進知識產權融資的開展。

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融資風險防范的研究,對于促進企業技術革新和進步、提高對知識產權的利用,推進我國由傳統產業向知識經濟時代轉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作者分別為重慶第二師范學院經管系講師,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注釋】

①規劃:“我國發明專利申請年度受理量超過50萬件”,《中國發明與專利》,2012年第2期。

②吳潔侖,王智源:“知識產權交易形式解析與風險控制問題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第10期,第147~150頁。

③苑澤明,《知識產權融資的風險、估價與對策—拓寬創新型企業資金瓶頸》,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48頁。

⑤楊延超:《知識產權資本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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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及鄰接權、商標權、地理標志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各種權利;狹義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及鄰接權和工業產權。知識產權(無形財產權)在一定時期內為權利人所獨占,并為法律所保護,但權利人有義務向公眾公開,因而它有獨占性、時間性、地域性等特征。

知識產權評估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一是知識產權轉讓定價和授權經營需要。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知識產權可以進行分割和轉移,以實現價值增值,由此創造的利潤由授權人和受權人分享。

二是知識產權經濟損失司法認定的需要。占有了知識產權就意味著利潤,不法分子時常會以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生產有知識產權的產品謀取暴利,由此引發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侵犯知識產權經濟損失的司法認定問題。

具體發揮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為知識產權交易服務。

近年來,各類產權市場、技術市場和技術產權市場發展較快,交易品種不斷增加,交易額逐年上升,特別是知識產權交易量大幅增長,對推動各類資產流動,加快知識產權順暢交易,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功能,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促進企業優化重組和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2)為風險投資服務。

資產評估機構介入創業投資,其主要包括資產評估(有形和無形)、出具資產證明等。尤其是權威性的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的評估機構,由于在這些方面可以提高社會認知的可信性而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此外,在風險資本退出中,無論是風險企業的公開發行、兼并和收購,還是企業回購,必須依據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才能有效順利地進行。

(3)為知識產權侵權提供損失賠償服務。

根據近些年的司法實踐反映,知識產權審判有強調加大賠償力度、加大裁量幅度和力度、注重公平和維護公共利益等趨勢,這對知識產權侵權賠償評估提出了需求。在美國,資產評估機構的意見如果令人信服,都會被法院接受,而我國急需資產評估師提高業務技能,應對這方面的業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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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評估方興未艾,但是現實中知識產權評估并沒有如火如荼。究竟是什么因素在制約知識產權評估的發展呢?我認為有以下因素:

(1)經濟發展。

資產評估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它具有發現價值的功能。為了交易目的或者損失賠償等目的,需要對賬面有(無)價的資產進行重估(初次估值)。當市場交易活躍時,資產評估的業務也相應繁忙,同時可能出現經濟糾紛也多,這時候也會出現評估的需要。

江西省的產業優勢決定了江西省知識產權評估的業務方向。除了江西農業,進入新世紀以來,江西大力實施以新型工業化為核心的發展戰略,汽車航空及精密制造、特色冶金和金屬制品、中成藥和生物制藥、電子信息和現代家電產業、食品工業、精細化工及新型建材等六大支柱產業有了較好的基礎。另外光電、高精銅材、精密機械、生物醫藥等產業呈現了良好的發展勢頭。

(2)知識產權交易活躍程度。

知識產權評估處于知識產權活動的管理環節。知識產權創造出來后,為了實現經濟效益,可能用來出資、轉讓等活動,就會產生關于知識產權的中介活動。

(3) 實務操作難度。

知識產權評估主要從三個方面著手:需要對知識產權進行價值創造分析,了解知識產權能帶來價值的源泉所在;需要收集足夠的數據,去粗求精,選取有助于評估的信息;需要掌握評估的技術手段。

但在實物操作中還是有很大的難度,包括評估風險的把握、評估預測技術的運用、信息來源渠道的匱乏等等。

①對知識產權評估的初步風險評價難。

承接評估業務之前需要對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包括客戶有無預先設定評估值要求、自身有無時間、專業力量,對知識產權所處行業的了解程度,等等。

②財務數據難取得。

對于專利,部分會是并沒有投入生產,而且有些也會是新興企業,并沒有財務數據可以參考。此外專利千變萬化,無跡可循。

③預測技術的操作難。

對知識產權評估主要是從收益角度操作。像其他資產用收益法評估一樣,對知識產權也要從收益額、貼現率、壽命期方面進行判定取值。而國外學者還提出知識產權的收益預測有趨勢外推法、生命周期分析法、蒙特卡羅分析法等方法;知識產權的貼現率主要是根據資產定價模型、套利定價模型來計算;知識產權壽命則根據法定壽命、合同的有限期限、經濟壽命等方法來判斷確認。但是在具體操作中還有很大難度。

④交易信息匱乏。

知識產權交易是產權交易的一部分,評估師需要求助于產權交易信息的公開,同時業內交流少也阻礙知識產權評估的發展。

(4)知識產權觀念。

①公民和企業對知識產權的認識。

近年來,國家對企業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日益增加,我國公民對知識產權了解程度提升,但理解程度不高;公眾的創新興趣和能力不足,知識產權自我保護意思較強,但對保護措施的運用不熟練。

②涉及知識產權評估的收費。

最近,國家出臺了資產評估收費標準,但是未對無形資產評估收費進行規定,而無形資產評估不存在現場勘察評估程序,更多是無形資產的價值分析、數據收集等,這需要較大的工作量;而且無形資產大多無賬面價值,無標的價值,收費低將影響知識產權評估的開展。

(5)政府配套服務。

隨著新一輪行政改革,各級政府朝服務型轉變。圍繞自主創新的知識產權管理活動,主要在鼓勵創新,提供資金支持,因此相關部門還需要在政策上傾斜,切實支持知識產權的發展,比方說如何消除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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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于此,我認為知識產權評估的重點還是在內外部環境建設,縮成一句話就是“三培”,即觀念培養、市場培育、人才培養。而人才培養又有“三建”,即數據庫建設、專家庫建設、評估團隊建設。

(1)觀念培養。

①企業重視知識產權。

目前江西省有11家試點單位都建立了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一些單位已經開展了專利戰略的研究和運用,使專利戰略研究直接服務于單位的研發、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如:昌河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了直升機制造技術知識產權戰略研究;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知識產權近五年(2007~2011)戰略規劃;景德鎮陶瓷學院根據學校特點及行業優勢制定了《景德鎮陶瓷產業專利戰略研究》等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顯現,需要更多的企業重視知識產權管理。

②個人的知識產權觀包括交易形成。

江西宜春市袁州區下浦鄉的農民易仕林設計出“葉輪式活塞抽水機”、萬能關鼠籠、“微水發電機”改進、“多功能青飼料鉸磨機”,他及時申請了專利并獲得了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明顯增加,而且這一群體范圍正在進一步拓展。

總之,企業和個人的知識產權意識構成了知識產權評估外部環境的優劣。

(2)市場培育。

針對產權交易市場存在的問題,為促進知識產權交易市場規范發展,構建多層次知識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對部分省市產權交易市場調研的基礎上,按照國務院要求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精神,聯合制定了《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

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建立和運行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圍繞市場培育的主題,需要政府、中介、交易雙方的努力,解決知識產權交易中出現的問題,促其有序發展。

(3)人員培訓。

①評估團隊建設。

評估屬于智力服務型行業,評估師接觸的每個知識產權領域都有很深的知識,從業人員可以采取專業細分的方式,各顧專業深入研究,整個團隊走學習型組織道路,這樣才能有的放矢,不至于出現面對具體知識產權茫然無措的尷尬局面。

②專家庫建設。

由于知識產權涉及各個領域,評估師不可能對各行業都熟悉,除了采取上述專業細分、知識積累方式外,還有必要建立專家庫,解決評估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③數據庫建設。

評估就要估值,以數據說話,但是沒有原始數據,評估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此建立行業乃至評估公司的數據庫至關重要。

(4)整合服務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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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產權質押相關概念界定

(一)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它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兩部分。

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廠商名稱等的獨占權利。版權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其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享有的署名、發表、使用以及許可他人使用和獲得報酬等的權利。具體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方面作品的著作權及其鄰接權組成。文化產業中的知識產權主要是著作權和商標權。

(二)知識產權質押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財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以其作為債權擔保的擔保方式。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知識產權質押是權利質押的一種形式,即知識產權質押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注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為質押標的物作為債務的擔保,經評估作價后向銀行等融資機構獲取資金,并按期償還資金本息的一種融資行為。

文化產業的發展可以采用發行股票、債券或者進行社會集資等直接的融資方式,也可以采用流動資產貸款、固定資產貸款等間接的融資方式,以解決資本的短缺問題。但是,保定市的文化企業基本上是一些新創的中小型企業,還有一些是以前的文藝院團、影劇院、市屬媒體等單位剛剛轉企改制成立的,他們投資金額有限、規模較小,不滿足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的條件。加上產業特性,通常土地或廠房等都是以租賃為主,流動資產不多,缺乏用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向銀行擔保貸款的條件。但是文化產業擁有廣大的自主知識產權,通過商業銀行開辦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可以為那些缺乏實物資產作擔保貸款、自有資金不足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型文化企業解決融資困境。

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在保定市文化產業融資中的應用

(一)知識產權質押在保定市文化產業融資中的應用現狀

2006年9月,世界銀行、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內部分商業銀行、擔保公司和評估機構齊聚湘潭召開了“全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研討會”,正式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2010年4月12日,河北省出臺了《河北省專利權質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并選擇了石家莊、邯鄲、廊坊、保定、唐山5市和石家莊高新區啟動了專利權質押貸款試點工作。被選為試點城市以來,保定市科技局積極落實國家和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試點工作的相關精神,深入到各個企業進行政策宣傳和調查研究,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經營業績突出和具有良好信用等級的優秀企業推薦給商業銀行、融資性擔保機構,并于2011年成功促成保定市首筆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的投放。保定中藥制藥有限公司以3項合法有效的專利技術從保定建行獲專利權質押貸款200萬元,開創了保定市企業依靠專利權質押獲貸的先河。

但就文化產業來說,目前保定市文化產業的資金問題主要是通過政府撥款、借力社會資本來解決,企業運用自己的知識產權向銀行質押貸款的方式還沒有。由于受知識產權自身特點及風險控制難的限制,銀行對文化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文化企業的貸款發放顧慮重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還未能成為一種普遍使用的融資手段。

(二)知識產權質押在保定市文化產業融資中的發展瓶頸

第一,知識產權價值不易確定。知識產權質押最重要的環節是知識產權的評估,但由于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資產,評估起來有一定難度。目前我國雖然制訂了《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但操作起來有很大困難。它規定了無形資產可以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三種評估方法來做,其中成本法偏重歷史成本,評估結果可能與現實脫節,而且與無形資產的超額獲利性相違背,不能體現無形資產的內在價值;市場法與現實最接近,但過分依賴于充分活躍的公開市場,而且需要找到與被估對象相似的交易案例,國內市場尚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收益法最能體現無形資產價值,但該法計算時各個指標主觀因素太強,導致出現偏差的可能性過大,三種方法都不能完全滿足實踐中知識產權評估的需要。

此外,保定市的知識產權評估人才稀缺,沒有權威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評估市場混亂等。這些都制約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開展。

第二,知識產權變現不易。相對不動產抵押物而言,知識產權的流動性差,處分相應困難。而且現階段國內的知識產權意識并不高,知識產權轉讓市場也很小,一旦債務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就涉及到知識產權變現的問題??紤]到知識產權變現的難度,大部分商業銀行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采取了謹慎的操作態度。

第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風險大。首先,知識產權質押是以知識產權未來的現金流入作為還款擔保的,這讓銀行感到較大的不穩定性,風險不易控制。其次,銀行本身對知識產權價值鑒定不熟悉,缺乏專業的評價人才。資產評價本身即是高度技術性的工作,而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評價則尤為困難。知識產權的價值借助于營銷管理,運用于產品的生產與銷售才能體現出來。然而以該知識產權為基礎所制造的產品,未來在市場上銷售情況如何,很難事先預料,這也影響了對知識產權價值的認定。因此,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較少,更缺少具體的操作辦法。

三、知識產權質押在保定市文化產業融資中的運作策略

(一)培育知識產權專業評估機構,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度

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是知識產權質押的關鍵環節,評估結果是銀行提供貸款的重要依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發展迫切需要組建一批權威、專業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為知識產權評估提供專業服務。評估機構的組建,初期可以在駐保高校中選一所在該領域科研實力雄厚的高等院校頭,聘任知識產權領域的專家、資產評估師、會計師、律師及相關管理機構人員共同組成評估組來從事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發展成熟以后,可由資產評估師、律師組成專業的評估機構。同時,在開展知識產權評估業務過程中,評估人員要注意數據資料的積累,建立一個動態的基礎資料數據庫,逐步構建知識產權評估標準體系以及案例信息系統。

(二)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平臺

以政府的公信力作為支撐,創建專門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降低知識產權的交易成本,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轉化。此外,充分利用現代化市場營銷手段及網絡技術,建立文化產業知識產權網絡交易平臺,實現全國聯網,進行網上交易,也是解決知識產權變現難的一個有效方法。

(三)政府出資成立公益信托擔?;?/p>

為鼓勵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推廣,降低銀行承擔的風險,從保定市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拿出一部分設立政府公益信托擔保基金,委托信托機構進行管理,專門為文化企業以知識產權作質押獲得銀行貸款提供有償擔保。在確認貸款無法償還或者無法全部償還時,彌補銀行的部分損失,這樣就解除了銀行的后顧之憂,有利于提高銀行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積極性。同時擔保的收入可以用于支付信托費用,剩余的劃入公益信托擔?;稹?/p>

當然,設立政府公益信托擔保基金,為文化企業提供融資保證,只是針對我市文化產業發展初期而言。政府的扶持不能是無限期的,政府的初始扶持基金到某一階段要實現自我循環,不能再依賴財政的持續支持。因此,有必要在我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逐步市場化、走向成熟時尋求政府公益信托擔保的退出機制。

此外,商業銀行應充分認識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本質,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推廣的可行性進行詳細的分析與研究,制訂更為符合實際、符合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特點的審貸程序,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發放力度。

四、知識產權質押在保定市文化產業融資中的運作模式

本文結合我國發達地區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成功經驗,結合目前保定市的具體情況,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在我市的運作模式作了如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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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發展

所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就是指貸款方以其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融資。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出現旨在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然而,與一般的信貸風險相比,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存在法律風險、估值風險、經營風險、處置風險,這導致金融機構不愿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直接制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在中小企業中廣泛推廣。

二、目前國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三種模式

(一)三種模式的形成

整體而言,從國內各地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運作模式來看,主要三種模式:(1)“銀行+知識產權權質押”的直接質押融資模式;(2)“銀行+政府基金+知識產權反擔保”的間接質押模式;(3)“銀行+擔保公司+知識產權反擔保”的混合模式。

這幾種模式主要涉及到銀行、企業、專業服務機構、政府、擔保公司等多方主體角色。

(二)三種模式的角色功能定位

1、政府

模式一,政府發揮了引導、協調、扶持和服務功能。模式二,政府主導,充當了“擔保主體+評估主體+貼息支持”等多重角色。即由政府專職機構負責對申請知識產權貸款的企業采用知識產權簡易評估,然后提供企業貸款擔保,企業以其擁有的知識產權作為反擔保質押給政府專職機構,然后由銀行向企業提供貸款,并與銀行約定承擔大部分的貸款風險。模式三,知識產權與財政局共同發揮“服務型政府”的相關職能,負責引導、扶持和監管。

2、銀行

模式一,銀行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專門推出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產品,充當了主動參與的“創新者”角色。模式二,銀行承擔風險為一般不超過20%,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方面持非常謹慎的態度,認為控制風險最重要,在發放貸款方面比較被動。模式三,由于擔保公司承擔風險,銀行實際只是發生擔保貸款業務,并非真正意義上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3、服務機構

模式一,律師所、評估公司、擔保公司等中介機構分別或共同參與提供專業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各自按責任約定承擔一定的風險,其中律師所主要承擔的是法律責任風險,評估公司承擔評估責任風險,擔保公司則提供保證責任,正是因為這些專業中介機構的參與,基本上解決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中的一系列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可以順利開展。模式二,政府職能延伸承擔大部分的風險,沒有引入專業中介機構參與運作。模式三,服務機構主要是擔保公司,也包括一些政府擔保公司。

(三)三種模式的進展和成效

1、模式一是一種以銀行創新為主導的市場化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已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60多億元,200多家中小企業從中受益。主要集中在環保節能、生物醫藥、IT技術、新材料及影視文化版權等行業。參與到其中的北京經緯律師事務所表示,這標志著知識產權在銀行質押貸款是完全可行的,風險是可控的。

2、模式二是一種以政府推動為主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上海浦東區至2011年底,已有344家企業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5.64億元。

3、模式三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有開展,其中武漢、成都等地的政府科技擔保公司做的比較積極。

(四)三種模式的個性和共性問題

就個性問題而言:模式一:門檻高,貸款客戶群主要集中在處于成長期、有一定規模和還款能力的中型企業,基本上將小型和微型企業排除在外;模式二:政府承擔著主要風險,一旦產生壞帳則主要由政府買單,所以從長遠來看,這種做法并不可取。模式三:銀行認為直接質押貸款風險過大,難以控制和操作,較為依賴擔保公司,非真正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同時,三種模式在運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的風險問題,具體為:

1、法律風險。在目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框架下,知識產權本身存在較大的權利不穩定性以及權利人的權屬與權益的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權屬爭議。法律風險的核心風險是確權風險,它決定了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否有意義、質押能否成立,以及當出現風險時能否順利變現。

2、估值風險。市場上雖有大量知識產權交易個案發生,但囿于交易登記主管部門的信息公開程度不足,沒有形成全國性的交易信息平臺,以及知識產權本身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和唯一性,導致評估時難以找到市場參照,只能個案分析知識產權在市場化過程中創造的真實價值,或者分析知識產權被禁止運用時對企業可能造成的損失,其價值評估與傳統意義上的有形資產估值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評估立場、技術、方法、模型、參數的選擇直接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并且尚需大量的項目評估案例來驗證和完善。估值風險主要是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風險。

3、經營風險。知識產權依附于企業載體,缺乏完全意義上的獨立價值,企業作為權利人,其自身經營管理與資源配置決定了知識產權能否創造應有的市場價值,即是否能夠給企業帶來穩定的現金流,也就是銀行判斷借款企業的第一還款來源。

三、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解模式,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

要想讓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得以推進,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使金融機構的借貸資金能夠安全回收。對此,政府、銀行、服務機構、企業等應采取相應舉措,創新風險分解模式,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

(一)企業要把知識產權納入資產管理

知識產權是一項法律賦予的權利,權利人取得該項權利即可據以實施、許可或禁止其他人使用,所以知識產權的核心價值是使企業獲得市場壟斷的地位,從而幫助企業獲取壟斷利潤。

谷歌與蘋果陣營對北電公司6000多項專利展開爭奪,最后蘋果陣營以45億美元成交的例子,就充分體現了知識產權的市場壟斷價值,而北電的其它資產才賣了十幾億美元,可見知識產權已成為企業的核心資產。

(二)服務機構運用專業能力使信用增級

由于知識產權的非獨立性和不穩定性,以其作為資產質押時,除非一些成熟的商標品牌、已有穩定收益的版權或在行業里明顯處于技術領先的專利保護,一般來說,銀行缺乏理解知識產權價值的能力,可能需要服務機構發揮本身的專業分析、評估及信用等能力資源,針對不同銀行的風險控制要求,制定不同的風險分解方案。服務機構優化組合多種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產品,滿足不同銀行的風險喜好,又體現知識產權價值,更幫助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符合各方利益。

通過服務機構增信的風險分解模式包括:

1、第三方擔保機制

擔保公司:對銀行來說,最容易接受的是采用擔保公司來進行增信,可能是企業質押知識產權的基礎上再加上擔保公司的保函,或者擔保公司直接為企業作擔保,而企業的知識產權作反擔保物質押給擔保公司。

2、資產管理機制

(1)知識產權運營公司:融資企業可以與專業的知識產權投資運營公司合作,通過運營公司對知識產權的托管運營,產生真正或可預期的現金流,從而得到銀行的認可。例如上海盛知華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他們管理運營的專利的海外授權許可每年可產生數千萬元的收益,那么通過他們管理運營而推薦的項目就更容易獲得銀行的授信。(2)基金管理公司:融資企業還可以與基金管理公司合作,以知識產權加股權的形式質押,獲得基金公司的增信,從而獲取銀行融資。國內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目前都在研究業務增長點,這或許是個契機。

3、保險機制

(1)商業保險:分專業機構職業保險和信用履約險。(2)政策性保險:國家扶持政策性貸款保險,類似中信保。(3)再保險:商業保險的再保險,是風險的再分解。

(三)銀行要承擔業務創新的責任

銀行是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主體承擔者,銀行不進行業務創新就無法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隨著社會經濟結構升級轉型,社會金融資源必然會向以科技、品牌為主導的優質企業傾斜,對優質項目的爭奪將是銀行同業無法回避的問題,銀行不進行業務創新,也難以對接優質企業項目。招商銀行力推的“千鷹展翼計劃”就是對接新興優質企業的戰略部署,全國范圍來說,招商銀行是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最為積極的其中一家銀行。上海也成立了硅谷銀行來支持科技型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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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小企業的融資難的問題一直困擾著整個社會的發展,而小企業的信用擔保差,有形資產少,嚴重影響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其貸款的數額和期限。而知識產權的興起使得中小企業有了新的希望,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由于信用評級的復雜性和風險變現的困難性以及不健全的法律制度都影響其整個的發展。建立完善的信用評級機制,填補立法的空白,改革現有的知識產權的交易平臺等等,本文就此情況提出相關的建議和探討。

論文關鍵詞 知識產權 融資擔保 法律障礙

一、知識產權融資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識產權融資是債務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識產權出質,向債權人做出擔保債權實現,獲得貸款的融資方式。我國對于知識產權的法律依據見于:《擔保法》第75條第3款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質押,并簽訂合同,相關本門登記自登記起生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在歐美發達國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國則處于起步階段,《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明確指出要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商品化、產業化,引導企業采取知識產權轉讓、許可、質押等方式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

我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的融資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資產少,無形資產價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銀行和中介金融機構的經營理念傳統的負面影響,知識產權的未來使用費的風險大,貶值高成為了其擔保的障礙和觀念的誤區,并且法律的相關漏洞使融資得不到保障。在我國,中小企業擁有的專利占總量的65%,新產品占80%,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占GDP(國民生產總值)60%,上繳稅收占稅收總額53%。所以知識產權的融資的市場和機會很多。并且加強知識產權的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經營管理的能力,減少政府的負擔,符合我國科教興國的戰略,提高整體對外的競爭力和適應力,有利于經濟的發展和國家創新能力的增強。

二、我國現存知識產權融資法律規定所存在的問題

(一)知識產權的法律規范不清,權利界定過于籠統

我國雖然有相關的《擔保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的出臺,但是對如《擔保法》:

第七十九條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條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權利出質后,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人所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規定過于籠統,對于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其操作的復雜性和風險性并不能完全涵蓋。但對于專利、商標、著作權之間的交叉問題應適用何種法律也沒有完整的規定,質押融資事件中面對復雜問題更無所適從。并且其規范的范圍過于狹窄,沒有商業秘密權,商號權,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并沒有包括在內,也沒有專門或集合立法,導致很多權利的真空和爭議侵權的產生。還有擔保法與物權法的銜接性較差。如《擔保法》第79條對知識產權質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而《物權法》第227條則規定: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從嚴格的語義角度解讀,設立與生效是兩個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兩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適用。

(二)知識產權融資的評估不完善

知識產權的資產評估的是整個融資擔保的核心和關鍵,知識產權評估的內容包括:所含權利及限制、知識產權的價值、確定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是否明確和規范三個方面,但是由于我國的評估水平較低,標準的不統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權威性和穩定性,又沒有使用不同類型的評估,使得評估并不科學風險的不確定性加大。

(三)知識產權的市場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識產權的擔保價值主要是它的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而知識產權本身的變現的難度大,風險和貶值的可能性高,而公開的市場交易規則不規范,其融資成本高。并且專利的時效性使得很多專利可能瀕臨浪費和報銷,而且沒有市場的交易的統一規范,是知識產權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亂,風險上升。還有就是知識產權難以轉化,或轉化條件高,例如專利權很可能依靠大的機器和設備進行,使得成果轉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識產權融資的中小企業和銀行的信息不對稱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自身內控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不健全,使得銀行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級很低,很多的銀行不敢把錢貸給中小企業,而又缺乏相關的調查和咨詢,雙方的溝通和聯系并不緊密。銀行為了降低風險,會提高融資的門檻和費用,并且對于其的流動性和用途進行細致而有限定性規定,大大影響了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

(五)我國的知識產權的登記制度混亂

我國的知識產權的登記程序十分復雜,難度極大,有數十個部門進行監管,而且權力過大,費用過高,有些擔保重復,而有些擔保沒有,不允許未來財產和數量浮動的財產作為擔保物,使得登記的難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識產權種類,如專利和商標進行雙重的質押,其流程和所經和部門就更難以操作。加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著作權因交易而移轉或設定質權時,因缺乏公示機制。使情況更加復雜。

(六)知識產權的擔保形式單一

對于專利的有較強的時間性和實用性來說,專利的質押不利于整個專利的使用和專利的升級,其的價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識產權擔保物的擔保價值不完全基于擔保物的轉讓,更多地基于知識產權的預期現金流量;知識產權擔保價值更接近于抵押價值,而非轉讓價值。因此,知識產權質押是值得質疑的。三、對于知識產權融資解決方法和對策

(一)對于政府未來完善知識產權融資擔保的建議

本文導航 1、首頁2、權利界限明細

1.制定詳細全面的法律規范和權利界限明細

首先體現在,對于一些其他的知識產權的抵押擔保,我國也應做出相應規定和規范,例如《商號權抵押登記的暫行管理辦法》、《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擔保條例》。并且統一相關的法律規范和理念確定消除法律之間的不一致和邏輯的不統一。銀監會要盡早制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規章,規定相應監管標準、專門的質量管理要求,設定特定風險容忍度,出臺特別操作規范、明確免責范圍的規定,為銀行貸款提供參考。以及《信托法》對于著作權擔保是否要求登記和私募基金的限制做出新規定。對于地方的試點進行相應的推廣,推出特有的地方模式

對于我國的地方模式,上海,北京,和廣州等地已經對于科技型小企業的融資做出表率,例如展業通將融資限額做出規定,并且鼓勵私募基金和風險投資的加入,政府并且對于企業的資質和相關的資本金做出相關的規定,規定其的用途和貸款的期限,并且鼓勵和接受混合的質押,要求知識產權要有一定比例,使得即使是壞賬,也還有一部分的資產可以得到清償和拍賣。政府政策輔助促進金融機構職能轉變

政府可以成立相關的知識產權的信用管理部門,專門對于知識產權的交易進行處理。對于知識產權進行擔保和風險的分攤,對于銀行可以以一部分的資金進行先期一定比例的擔保,使得銀行沒有后顧之憂,提高銀行的承貸的積極性,政府成為最后的追償人,對于知識產權權利人進行追償和訴訟。對于無形資產的登記制度進行簡化,加強電子公示

建立統一的登記制度,去除多個行政部門的登記,效率是融資登記的主要追求的價值,減少多單位的登記也可以減少權力尋租和可能性,對于多個知識產權打包質押于一個單位,減少社會資源浪費。通過電子公示的方式來進行登記的公示,既方便又廉價,可以銀行可以通過電腦就可以進行擔保和相關的查詢,可以提高整體的效率。

(二)對于金融機構的未來改進和完善的建議

1.建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規范和推出鼓勵科技型企業融資的辦法

大力推廣知識產權的證券化的建設,破產隔離制度很好的減少了一部分風險,減少ABS發行的相關費用,對于提高信用評級水平,政府進行擔保和支持,對于SPV,要其資本金要求進行降低,加強對于SPV的監管的控制,發揮知識產權的融資杠桿的作用,提高融資效率,運用公共保險為其未來的使用費作擔保,提高其的信用等級,并且創設獨立知識產權板的方便其上市發行。尤其是倡導知識產權的債劵融資一方面可以減少稅基,有稅盾的功效,與股權相比,不會降低對于公司控制的影響,稀釋股權。制定多層次的估價標準,估價定位科學性

落實國家《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的通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要加強相關評估業務的準則建設和自律監管,促進資產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規范執業,進行建立統一而又規范的資產價值評估標準,使銀行敢于向中小企業進行融資,而對于不同的知識產權我們要根據其特點,類型,條件進行不同的評判,不能籠統的歸為一類。做出一手的數據,整理出相關的數據庫,進行數據的資源共享,要對相關的知識產權的評估機構進行管理,頒發相關的資質的證明,構建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師資源管理信息庫可以讓金融機構和權利人清楚明晰的做出選擇。鼓勵多方金融機構的參與,加強風險防范的措施

在鼓勵中小企業融資的同時,還有大力加強保險業的配合和發展,因為知識產權的自身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導致侵權的發生等情況,保險人為被保險人提供訴訟費用和因此耽誤的損失,這也是一種風險分攤的機制,有利于整個的運作。還可以加強仲裁庭等高效的方式解決。

(三)未來對于國際的借鑒和接軌的建議

1.借鑒國外模式,加強無形資產融資管理

國外有100多個國家承認應收賬款的信貸,并且國外的知識產權擔保已經十分傳統,而對于知識產權的界定已經十分明晰,學習國外的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機制來,從而也好和國際接軌,與英美法系的公司學習先進的信用評級、管理理念、設立信托、證券承銷、信用增強、證券管理的方法,以及知識產權的信托和保險等等。例如引進美國業界發展出知識產權融資保證資產收購價格機制和美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主要分為兩大類:知識產權執行保險和知識產權侵權保險。加強國際合作,積極加入國際合約,融入世界

對于國際知識產權的擔保,要認真學習《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公約上相關的條約的規定以及對于trips是關于國際貿易有關的規定,要學會用規則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的利益,對于外國的侵權的現象,要聯系國際知識產權局加以制止,對于同一締約國加以管制和賠償。鼓勵國外的投資公司和基金公司進入,實現資本國際化,從而方便未來企業走向世界,提高企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