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監管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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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金融監管政策

篇1

關鍵詞: 金融監管 改革 監管模式

2007年4月2日,美國第二大次級抵押貸款公司新世紀金融申請破產保護,拉開了美國次貸危機的序幕。次年九月,美國政府宣布接管兩大住房抵押貸款融資機構“房利美”和“房地美”。緊隨其后,美國主要的投資銀行、大的保險公司和眾多銀行紛紛破產、重組和倒閉。美國金融危機順著全球金融一體化的經濟鏈條,進一步演化成為全球性的金融海嘯。面對國內外的指責和質疑,2008年3月,布什政府出臺了金融監管改革的“藍圖”。2009年6月17日,奧巴馬政府正式公布金融監管改革白皮書《金融監管改革:一個全新的基礎》。2010年7月2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正式簽署經過一年多修正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使這個被認為是自大蕭條以來最嚴厲、最全面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成為法律。

一、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的內容和監管模式的發展

2007年爆發的次貸危機演變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充分暴露了全球金融監管框架的缺陷和不足。各國均開始反思本國金融監管體系,力求完善以避免危機的再次降臨。作為危機發源國的經濟大國-美國,在全球和本國各個層面的壓力之下,重新審視本國金融監管框架,吸取金融危機的教訓,提出金融監管改革法案。

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大的方面:第一,成立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負責監測和處理威脅國家金融穩定的系統性風險。第二,在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下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第三,將之前缺乏監管的場外衍生品市場納入監管視野。大部分衍生品須在交易所內通過第三方清算進行交易。第四,限制銀行自營業務及高風險的衍生品交易。第五,設立新的破產清算機制,由聯邦儲蓄保險公司負責,責令大型金融機構提前做出自己的風險撥備,以防止金融機構倒閉再度拖累納稅人救助。第六,美聯儲被賦予更大的監管職責,但其自身也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美國國會下屬政府問責局將對美聯儲向銀行發放的緊急貸款、低息貸款以及為執行利率政策進行的公開交易市場等行為進行審計和監督。第七,美聯儲將對企業高管薪酬進行監督,確保高管薪酬制度不會導致對風險的過度追求。

眾所周知,自1999年通過《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之后,美國正式確立了獨特的傘形功能型監管模式。美聯儲是金融市場的總監管者,維護市場穩定。同時,又根據功能的不同來劃分不同監管者的監管職能。由于歷史的原因,美國的金融監管體制又實行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負責的分業監管,即所謂的雙線多頭。此外,《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通過后,賦予美聯儲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權,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實行的是銀行、證券和保險的混業經營。因此,美國的金融監管實際上還是混業經營下的分業監管。《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的出臺,并沒有完全否定之前的金融監管模式,而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予以完善。增設了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和消費者金融保護局,主張關注系統性風險,做到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的有機結合,保護消費者利益,將監管范圍拓寬到包括衍生品在內的所有金融產品。并在一定程度上摒棄了原有的功能型監管理念,轉向目標型監管。目標型金融監管是將監管目標作為標準,將金融產品的監管劃分給相關部門。彌補了功能型監管可能造成監管漏洞的不足,目標型金融監管具有長期的穩定性。“因為無論金融產品的功能如何復雜,其監管目標都是不變的,即以降低系統性風險為目標的審慎性監管和以降低非系統風險為目標的合規性監管”,這將大大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除此之外,美聯儲被賦予了更大的監管權限,成為集貨幣政策制定與金融市場監管權限于一身的超級監管機構。美聯儲能夠更加及時準確的了解市場信息,并據此更好的制定貨幣政策,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因為政策的滯后造成危機爆發和深化的可能性。并且在金融監管權限上與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相互制約,避免美聯儲權利過大。基于這些優勢,筆者認為,美國在較長一段時間內都將維持這種目標型監管為主的新型傘形監管模式。

二、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對全球金融監管的影響

美國作為全球第一經濟大國,任何改革舉措都必將牽動全球。正所謂,“美國一感冒,全球都要打個噴嚏”。該金融改革法案還未通過便已受到全球矚目,再加上美國利用其霸主地位極力主張全世界都與它同步提高監管標準。因此,法案必將對全球金融監管產生重大影響。

1.注重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的有機結合。宏觀審慎監管的缺失被認為是本次危機發生的重要原因。法案提出不僅要完善微觀審慎監管,同時應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并將二者有機結合。宏觀審慎監管是一種新型的金融監管模式,它是將眾多金融機構看成一個整體,從整體上評估金融體系的風險,以此作為基礎來制定健全金融市場的政策。宏觀審慎監管的重點在于逆周期性政策的引入。歷次危機表明,金融系統中的親周期性因素使得市場盲目樂觀,并推動資產泡沫的形成和系統性風險的累積。法案稱將成立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對系統性風險實施監管,并且,擴大美聯儲的監管權限,使這個“超級警察”能夠更好的把握金融系統中的親周期性和貨幣政策的逆周期性。法案中這種宏觀和微觀的有機結合的理念,將對全球金融監管造成深遠影響。

2.加強資本監管和流動性監管,金融監管標準全面提高。金融危機的全面爆發以及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是長期以來放松金融監管,盲目崇尚新自由主義種下的苦果。法案規則的細化和實施都將在幾年以后,避免過快的高標準影響金融機構的競爭力,阻礙經濟復蘇的步伐。法案也指出,成立的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有權認定哪些金融機構可能對市場產生系統性沖擊,從而在資本金和流動性方面對這些機構提出更加嚴格的監管要求。此外,美國也勢必利用其在多個全球性組織中的領導地位督促國際監管標準同步提高,以防止本國銀行單邊失去吸引力。可見,在美國金融監管改革中,資本監管和流動性監管置于重要位置,新標準將全面提高,用以控制金融機構風險。于此同時,全球監管標準也將得到提高。

3.金融監管范圍將會更加全面。法案被認為是大蕭條以來最全面的,無論是危機爆發的起因-衍生品,還是危機蔓延和深化的推手-金融評級機構等都被納入監管范圍。實行全面審慎監管,填補以往金融監管中的漏洞,能夠使監管體系趨于完善。當然,各國國情和經濟環境存在差異,在衍生品的嚴格監管的程度上也必然不盡相同。新興經濟體衍生品市場本就不甚發達,過于嚴格監管恐會影響市場活力。但是,作為危機引發的重大原因-金融衍生品,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將得到金融監管體系的不同程度的關注。

三、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對我國的啟示

發達國家一系列加強金融監管的舉措將降低本國的銀行業競爭力,從某種程度上將給新興經濟體帶來機遇。 吸取金融危機教訓出臺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在很多方面值得我們借鑒。但不同的是,美國是經濟發達大國,國情的不同也必然在金融改革的實施上應存在差異。作為經濟霸主,美國必定會要求全球與它一樣實施嚴格監管,以免本國銀行失去競爭力。但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一定要爭取話語權,表明新興市場與發達市場的金融監管不應當實行統一標準的態度。當然,法案中也有部分條款為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完善提供了啟示,避免我國重蹈覆轍。

1. 應當加強對國有商業銀行的監管。法案中限制大型金融機構的冒險行為,防止“大而不倒”。對于我國而言,同樣應加強對大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監管。原因在于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占比大,對經濟的影響舉足輕重。經過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十余年的努力,銀行不良資產已大大降低。隨著農業銀行2010年7月宣布上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經過資產剝離后成功轉型,全部上市。我們應當看到銀行業改革的成就,銀行競爭力大大提升。同樣也不能忽視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后面臨的更大挑戰,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不確定,下行風險仍然存在。此外,由于我國銀行退出機制不完善,國有商業銀行又有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影響,道德風險極易滋生。因此,應當加大對國有商業銀行的監管,督促其建立和完善內控機制,加強抗風險能力,提高銀行經營效率。并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防止銀行為了盈利從事高風險業務,損害公眾利益。

2. 注重保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者是金融市場能夠得以發展的強大動力,維護發展動力的利益也必然會推動金融市場的發展。法案提出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對提供信用卡、抵押貸款和其他貸款等消費者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以此保護消費者利益。在我國,金融服務產品虛假宣傳的實例并不鮮見,由于信息不對稱,消費者對于金融機構償付能力不甚了解,一旦這些機構出現問題,消費者的利益也將受到損害。因此,應當加大對金融服務產品的監管,提高透明度,填補信息缺口。于此同時,消費者也應提高自身辨別力,不要盲目購買,切實保護自身利益。

3. 在不影響金融創新活力的同時注重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金融危機的爆發很大程度上源于美國金融監管當局對于衍生品的自由放任。不同的是,我國一直以來都對金融創新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過度監管,防止衍生品影響金融穩定。但是,要想取得市場的發展,過度求穩并非上策。因此,我們要吸取金融危機的教訓,注重衍生品的監管,拓寬監管范圍。但是同時也要掌握度,不能為此影響金融創新的活力,進而影響本就不甚發達的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最行之有效的對策應是提高監管部門的監管效率,控制銀行杠桿率,完善風險預警機制,使監管的步伐能夠跟上金融創新,不讓衍生品有可乘之機。

四、結語

此次金融危機無疑給全世界沉痛一擊,使得各國猛然覺醒,意識到金融監管體系的不足。各國都吸取教訓,反思本國金融監管框架,實行金融監管改革,全球監管趨于嚴厲。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們應當根據本國國情,吸取金融危機的教訓,借鑒美國和其它國家金融監管改革的有用經驗,逐步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促使經濟得到更大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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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后危機時代;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次貸經濟危機對我國金融監管體制以及運營敲響了警鐘,我國后危機時代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勢在必行。在構建完善的金融監管組織體系戰略思想下,首先要明確金融監管的目標,只有切合實際的改革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明確金融監管目標

目前,全球經濟增長明顯放緩,我國的經濟增速持續呈下行態勢,新一屆政府上臺后側重國內經濟格局的調整,穩增長作為全年經濟工作指導方針,力圖保障經濟健康穩定運行。

(一)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金融監管的根本宗旨在于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監管當局通過一系列監管措施來達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作用,以此實現我國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金融行業作為一個高風險以及連帶性的行業,很容易出現負面的“多米諾骨牌效應”,造成風險的連帶反應,危及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同時,隨著金融業的不斷發展和金融投資等交易的多樣化,使得金融監管缺陷和漏洞不斷被放大,增加了金融系統運行的復雜性。

而隨著目前經濟的不斷擴張,金融行業的認知風險的能力正在逐步下降的同時,導致資產負債表過度膨脹而使金融系統失衡,而我國特有的國有制銀行,通過國家宏觀經濟調控來引導金融業的走向,必將使金融監管職能減弱,但是在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方面則是國際統一的監管目標。

(二)保證金融機構審慎經營

金融機構為達到自身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在金融危機沖擊下的生存,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則成為金融也加強風險監管的發展潮流,在確保我國金融機構在全球變幻莫測的格局下有效生存和發展,必將金融機構審慎經營作為金融監管的重要目標,降低不良資產占有率,將金融風險控制在源頭。

(三)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

金融消費者,作為金融市場資金的提供者,是保持金融市場信心的關鍵群體,隨著金融市場存在不規范操作,損害金融消費者利益的現象有所上升的趨勢,這些都是不利于我國金融業的穩定發展的因素。為此,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不僅有利于金融業長久繁榮和安全穩定發展的必要條件,我們還需要采取具體措施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讓其上升為金融監管目標的高度。

二、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國際金融危機過后,各國先后推出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對我國而言,由于我國金融體系的開放性不足,外部危機的波及性被降低,同時銀行高儲蓄金率政策保證了充足的資金來源,使得全球化金融危機在我國被降到最低。

隨著金融體系全球化聯動性的加強,必將給我金融市場帶來更加活躍的氛圍,同時更多的金融機構也將拓展其國際業務,不斷沖擊國內金融市場與世界經濟體趨同趨勢。因此,在立足我國金融發展實踐的現狀基礎下,緊密結合國際監管動態,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改革措施,完善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

(一)構建宏觀審慎監管框架,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

在我國,隨著金融機構的綜合化和金融體系的進一步對外開放,金融系統風險性也在不斷增強,并且逐漸與世界接軌,經濟形勢與歐美國家趨于同變化。因此,我國應完善審慎監管體制,建立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和防范系統性風險,并且盡快提上改革日程。在我國目前分業監管的格局下,可考慮在國家層面上建立針對系統性風險的跨部門委員會,設立監管協調機構,同時可參照歐美機構設置做法,組成的金融穩定委員會,監測和評估我國金融業的系統性風險,分析、決策信息公開化與同步化,針對各監管機構信息共享化,加強宏觀審慎監管政策與貨幣政策,以達到有效防范系統風險的目的。

(二)鼓勵金融創新,合理把握監管過度與監管不足

金融危機爆發的原因之一是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監管機構對貸款等形式的金融創新產生的金融衍生品監管缺失,直接引起房產泡沫而持續殃及歐美經濟體。在我國則呈現相反的情形,國家銀行宏觀管控下,金融市場發展緩慢,金融產品以及配套服務供給缺失,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難以滿足金融市場需求,削弱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和競爭力。因此,我國可適當的鼓勵金融創新,注重高風險產品的審慎發展,對一些金融產品、業務的監管限制放松,使金融體系更加充滿活力。

(三)切實加強金融消費者利益保護。

金融消費者,作為處于弱勢地位的市場微觀主體,在本輪金融監管改革中,各國均把金融消費者的利益保護作為改革的重要內容。對金融消費者增強合法合理性的保護,不僅有利于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和健康發展,也有助于增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和參與熱情。因此,我國可加強消費者在金融產品消費過程中的充分知情權以及信息對等性,同時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充分保證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結語

隨著美國次貸危機的終結,全球經濟復蘇的時機下,金融市場將會更加活躍,更多的金融機構拓展國際業務,這必將加強我國金融體系與全球金融體系的聯動性,因此,現有監管體制的改革是必然的,這也將為我國監管體制的完善提供好的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篇3

一、金融監管現狀及對文創產業的影響

我國金融監管原先存在的矛盾進一步擴大,新的矛盾也會在新的時代和政策背景下逐漸顯現。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三業雄踞,各司其職,各中相互關聯,再加上外匯行業的興起,雖然國家不會將其作為一個獨立的金融行業另辟板塊,但是將其與證券業相容和,勢必在金融監管上將會出現更大的監管漏洞。無論是國際結算還是國家宏觀調控都將出現困難。美國福匯作為最大的外匯商,日前受到美國監管,其做市商的罪名已被證實,并且被嘉盛收購,股市代碼也有所改變,但是嘉盛具有同樣的性質,只是其在法律性質中寫明其做市商的前提,兩者的結局就大相徑庭,可見外匯行業的金融監管的難點以及法律方面角色和占位的缺失。我國近年來外匯事業有所涌現,國家將其納入證券業只是用其進行宏觀調控,對沖風險。美國新總統特朗普上臺,局勢動蕩,金融行業的起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美國總統能否實現他重貿易,弱美元的計劃,國家的外匯存在風險,很多灰色經紀商也處于難以監管的范圍,我國的金融監管困難重重。金融監管同時也要防范金融風險,防控金融風險不完全是傳統意義上的房地產風險或企業債務風險,也包括金融領域內部加杠桿、影子銀行和表外業務的風險,近年來銀行信用風險加大,去產能、去庫存力度加大,“僵尸”企業的出清給銀行信用風險帶來壓力。我給金融監管現狀慘淡,不作為與放任不管屢見不鮮,導致的各行各業的資金壓力和資金風險也在加大,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不能成為只提不實行的空話,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任重而道遠。金融行業難以得到有效監管,金融監管投資沒有得到有效改革,金融就不可能很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作為實體經濟中新興發展的文化創意產業,對于資金的需求和資金成本的敏感度較高,金融監管體制出現漏洞,則對于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很難實現真正的推動作用。2017年2月期末投資者數量達到11911.03萬,新增投資者達到21.92萬;期末投資者數量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雖然文化創意產業近年被提上發展重點,并且財政部2016年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專項撥款達到44.2億,但是相對于金融體制內的大量資金閑置和錯配,文化創意產業任重而道遠,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迫在眉睫。相當多的金融機構在部分投資領域大力加杠桿,期限錯配嚴重,而今年貨幣政策變化將對其造成影響,與此同時金融機構創新步伐加快,混業經營愈發明顯,銀行、證券、保險等領域風險的交叉傳染可能性加大,新興金融領域尤其是互聯網金融,外匯投資領域等存在監管真空地帶,填補欠缺漏洞要在源頭解決,其潛在風險需要進一步關注。文化創意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涵蓋廣播影視、動漫、音像、傳媒、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工藝與設計、雕塑、環境藝術、廣告裝潢、服裝設計、軟件和計算機服務等各個方面,為經濟增長做出重要貢獻,與此同時,國家有意扶持,并且希望借其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以其為依托實現國民經濟的新的增長點,兩者各取所需,實現經濟新增長。而金融本身存在的矛盾加劇,高泡沫,高杠桿沒有得到很好的緩解,資本利用效率不高,金融監管漏洞大,監管各個環節相對薄弱,文化創意產業融資來源匱乏,銀行融資貸款門檻較高,政府或者園區背書之外,初創型文化創意產業要實現新一輪的融資可謂難上加難,那么該如何實現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與金融業發展的結合?除了各自的規劃發展與監管到位以外,供給側改革在實現兩者協調配合發展方面肩負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二、供給側改革給文化創意產業帶來了什么

供給側改革從供給層面實現去產能,去杠桿,通過政策的實施來實現供需錯配問題的緩解,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健康發展。從供給側層面看金融,我們不難發現,改善金融供給與實體經濟需求的供求關系,通過加大金融供給側改革力度,提升金融配置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滿足實體經濟融資需求,有助于實現金融、實體雙發展。暢通金融為實體經濟輸送資本和活力的渠道,文化創意產業如果可以依托金融,實現融資簡單化,并且政策層面通過稅收優惠,土地減免,辦公場所階段性免費等措施,那么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道路將顯得異常開闊,我們需要給文化創意產業注入新的活力和堅實的背景基礎。供給側改革帶來的政策層面的支持對于文化創意產業來說是一個新的發展契機,也是發現新興經濟增長點,實現經濟穩步發展的重要選擇;供給側改革下的文化創意產業將有更好的政策和基礎背景實現與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協調配合。供給側改革作為政策層面的強力支持,對文化創意產業來說是支撐的來源,也是文化創意產業之所以被提上重點的一個重要原因,文化創意產業享受供給側改革的蔭蔽,也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供給側改革的正確導向性。

三、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動能

(一)加大金融供給側改革力度,提升金融配置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滿足實體經濟融資需求。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深化金融體制供給側改革,調節杠桿,繼續推進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優化金融市場體系,改革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在保持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的基礎上,暢通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傳導機制,對于初創型文化創意企業,實行資金融通和基礎設施配備支持,包括文化創意產業園的工作場地和設備的支持,適當的融資推介會等;對于成長性文化創意企業,通過其贏利點,為其提供特快融資渠道,實現融資對接,避免資金周轉問題帶來的企業發展青黃不接的窘境,與此同時,成長性文化創意產業對于市場需求和前景發展敏感度較高,市場的擴大需要良好的資金運作,資金渠道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金融供給側改革將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帶來市場保障前提。(二)防范外匯風險,促進文化創意產品的內銷與出口。美聯儲加息周期啟動以后,全球流動性整體收緊,給中國人民幣匯率、外匯占款投放帶來壓力,國內流動性壓力加大,外匯風險加劇。再加上美國總統換屆,特朗普上臺,他計劃重視美國的對外貿易,對中國存在一定的抵觸心理,弱化美元的,中國的美國國債勢必受到影響,如果特朗普真正落實其計劃的政策,那么美元空頭即將來臨,我國面臨的的外匯風險將會加劇,防范外匯風險,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也是迫在眉睫。但是單從出口層面來看,對文化創意產品的出口在一定程度上有促進作用,但是作為政策調控方來說,確實一個挑戰,所以在促進文化創意產品出口的同時,要擴大內需,促進內銷,實現經濟真正拉動。在規避外匯風險的基礎上真正實現文化創意產業的市場擴大,不宜以犧牲外匯資本自由度和政策自由度換取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因小失大。(三)提升內生動力,實現新的贏利點。文化創意產業的興起最初是通過政策層面的導向開始的,逐步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新創業的改革點逐步顯現,而文化創意產業作為一個門檻相對較低的行業,同時,相比于其他實體經濟初創型文化創意企業資金需求量相對較少,借此吸引了大批有想法,有計劃的青年通過不斷的創新,以及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深刻理解,將自己的創新理念融入文化,文化創意產業的新發展出現了新的契機。實現新的經濟增長點,不能僅僅依靠政策層面的支持,政府背書,政策背書,文化創意產業本身的發展動力才是真正促進文化創意產業新發展的依靠點。不斷提升自身特色,促進產品的特色化,提升內生增長動力,得以實現新的盈利點。(四)擴大市場渠道,以特點吸引。文化創意產業作為一個一直存在但是近年來才被重視的產業,其市場前景良好,潛在消費人數增長快,消費增速快,所以,擴大市場渠道,開發潛在市場和潛在需求客戶日益重要。通過不斷的探索和實地調查,總結地域特色和特殊需求,制定不同的區域產品規劃方案和地域特色銷售方案。同時在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所創造的金融條件下,利用資金優勢和成本優勢,依托區位優勢和產品特色開辟新的市場,并且根據不同市場的消費人群的消費層次和消費偏好,預測市場容量和潛在消費人群,制定不同的銷售策略,不斷使得消費者數量接近預計值。(五)國內資本與外資相結合加之政策細則落實。國內資本與外資相結合,實現互利共贏,國內外資本將結合對于金融監管體制的要求更大,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日益凸顯,在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基礎之上,依托不同的市場和區域,加上政策細則的逐步落實,文化創意產業可以依托政策背景和各種優惠政策,以文化創新點為基石,逐步發展壯大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國民經濟穩定發展。

總而言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和供給側改革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既是機遇又是挑戰,金融行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各個行業受到良好的監管,減少灰色監管地帶,減少不必要的冗余和效率低下;政府切實落實供給側改革,讓供給側改革不在只是一個名詞和一個框架,從政策框架逐步落實為實施細則,實現“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切實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為國民經濟提供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實現社會經濟穩定健康發展。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推動供給側改革下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當然,前提在于金融監管體制得到有效改革,供給側改革下的文化創意產業有內在的發展動能。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勢必在資本成本及資金供給等方面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供給側改革也使得文化創意產業有了政府背書和政策背書,文化創意產業依托資金和政策獲得了發展的必要條件;與此同時,供給側改革下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所面臨的問題以及亟待解決的問題也影響著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使得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步伐進一步加快,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會以更有利于實體經濟發展為導向之一,兩者相輔相成,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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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金融監管;改革;啟示

引言

在2007年,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危機全面爆發。這場危機不僅給金融市場造成嚴重的傷害,而且還嚴重的影響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加速了世界經濟的衰竭。為防止危機的再次出現,2010年7月21日,美國通過了《多德一弗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

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理清金融監管的理論依據,對于在經濟轉軌中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中國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將采用比較的手法,在了解美國金融監管模式的改革的基礎上,介紹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的主要內容并作出簡要的評價,具體探討我國監管模式在實踐中所面臨的問題,結合美國金融監管模式變革的環境與歷程來提出針對性的建議。

一、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的主要內容及簡要評價

2009年6月17日,美國政府公布了金融監管改革方案。這項改革會對美國的金融體系產生難以預計的沖擊,同時也會對全球金融監管走向產生重大影響。該方案提到,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將對大型金融機構及其附屬機構進行監管,并且只有在通過美國財政部的批準之后,美聯儲才能行使緊急授權或者援助陷入困境的銀行。此外美國將設立個人消費者金融保護署,來維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一)金融監管方案的主要內容

1、加強對金融機構監管

由于美國市場的過度自由,市場監管的自由,我門可以在美國金融監管的改革方案中看到,政府要對那些可能給金融市場監管帶來嚴重阻力的金融組織和機構給予嚴厲的監管措施。

2、建立全面的針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體系

在金融市場中,往往會出現一些系統性的危機,還有一些大型的金融機構的往往會對市場造成不利的影響,所以美國出臺了《白皮書》。在《白皮書》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美國政府正在加強對資產證券化市場的監管,其中包括對信用評級機構和市場的透明度監管力度的加強,也包括對所有在柜臺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進行全方位的監督管理,并在監管中實行集中清算制度,還包括要求發行人和創設人在貸款證券化過程中保留應有的財務利益等等,并將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監管權限賦予了美聯儲。

3、使消費者和投資者免受不當金融行為損害

金融消費者容易受到不公正的和欺詐性的金融交易的損害,因此白皮書建議在美聯儲內設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以此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的權益;同時在美國證監會內部設立投資者保護辦公室,以此來保護金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在金融市場中,由于市場信息的不對稱,金融消費者在市場中明顯處于劣勢地位,因此注重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對于營造一個良好的金融環境具有非常大的作用。

4、向政府提供應對金融危機的政策工具

在金融市場中,政府必須擁有絕對的權力,能夠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來防止融危機的發生。因此,我們在《白皮書》中可以看到,為了避免一些大型金融機構在倒閉風險中飄搖從而影響到金融市場的穩定,政府應當遏制住苗頭,對這類風險提前處理。政府可以在緊急情況下賦予美聯儲一些權力,比如說能提供應急貸款的權力。于此同時必須加強美聯儲在應對金融風險方面的職責,從而加強監督與管理。

5、提高國際監管的標準并改善國際間的合作

《白皮書》中提到,在金融市場中,必須對企業資本的框架進行改革。在國際金融市場中,要不斷加強對國際金融市場的監管,從而提高國際金融監管市場的標準。還要對加強跨國企業之間的監管的合作。

(二)對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的評價

1、創新之處

(1)促使金融機構穩健經營

雖然新的《監管法案》在金融監管的力度方面有所增強,但是金融行業的基本利益格局并沒有產生變化,金融行業產生利益的方式沒有發生改變,并且由于此次改革涉及的范圍十分廣泛,一些具體的措施需要市場進行相當長的時間去適應,在短時間內我們很難看到新的《監管法案》帶來的影響,但是從長遠的角度看,新的《監管法案》將使美國的金融機構在更為健康的軌道發展,這條道路可能是非常嚴厲和規范的。甚至在以后的金融市場遇到風險的金融機構可能被強行分拆,一些金融機構在市場中對于嚴厲的規范不得不作出調整,將迫使金融機構減少過多的投機行為,市場得到優化。

(2)有利于金融市場的穩定

新法案監管的范圍比較廣泛,包括系統性風險防范衍生品交易和金融業高管薪酬,有利于市場政策的穩定性,浙江是對交易的透明度的增加,這將會使短期的金融冒險的行徑得到控制,減少了金融的水分,促進了市場的健康發展。

2、不足之處

改革方案中存在著過度改革與顧此失彼的現象。美國的改革方案是授權給聯儲局來負責的,但是法案中又規定了在聯儲局給予幫助之前又必須要得到財政部的書面批準,這種做法不經很大程度上干擾了聯儲局的正常的決斷,而且對聯儲局的權力進行了削弱。另外,如此大規模的改革方案,其實際效果還不確定,需要經過實際的驗證和時間的等待,這也是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同時一個方案的制定也可能出現相反的結果,比如說嚴格的金融監管必將帶來市場創新方面的減少,市場靈活性不足等不利因素。

二、美國的金融監管模式對中國的啟示

(一)我國金融監管模式的現狀及面臨的問題

篇5

[關鍵詞]金融消費者; 金融安全;金融監管

肇始于美國的這場金融危機在對全球金融市場、實體經濟產生巨大沖擊的同時,也對人們的思想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美國的金融監管理念及相關法律制度一向是各國尤其是新興市場國家學習和效仿的對象,我國當然也不例外。對于那些有著深厚“唯‘美’”情節的國家和地區來說,本次金融危機,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發展路徑的迷失。

金融消費者,并不是一個新鮮的詞匯,卻在本次危機爆發之后,被反復提及。人們深刻認識到,保護金融消費者,不僅直接關涉消費者微觀利益,更關乎整個金融體系安全與穩定。關于未來,我們需要的不是向金融體系中注入資金,制造一切照舊的假象,我們需要的是一種新的范例,一種具有不同價值的不同模式,而這種模式應從保護消費者和規范市場開始。[1]美國等多個國家已著手醞釀金融消費者保護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對美國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方面所進行的種種監管改革和反思細為省察,結合我國金融監管所暴露出來的問題,為今后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和法律安排提供鏡鑒,無疑甚為重要。

一、 金融消費者在金融危機中受損嚴重

“如果身為一位消費者,你奉行及時行樂,對消費的貸款失去節制,給個人和家庭帶來高負債率,導致整個國家儲蓄率過低――美國聯儲局今年4月份公布的資料,美國的信用卡欠賬已經高達9517億美元。那么,你不是金融危機的受害者,而是首要的元兇。”這是2008年10月份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將美國消費者列為金融危機十大罪魁之首的理由。[2]然而,隨著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在全球擴散及對金融危機爆發原因的反思的深入進行,人們逐漸意識到,包括美國消費者在內的全球消費者都在承受危機帶來的惡果,他們并非金融危機爆發的罪魁禍首,恰恰相反,他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無論是在次貸危機的形成過程中還是其所帶來的一系列后果,金融消費者都為之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就危機形成過程而言,金融機構針對公眾的過度信用創造使得金融系統積聚了大量信用風險,后者又成為危機爆發的直接誘因――美國住房貸款市場上次級抵押貸款的發放遠遠超出了公眾的還款能力,寬松管制政策下的無風險套利誘惑又導致貸款經紀人的掠奪性貸款泛濫。[3]在信用卡市場上,金融機構濫發信用卡同樣嚴重,美國公眾的信用總額從1990年時的2386億美元飆升至2008年9月底時的9770億美元,而信用卡壞賬率增加了18%;房價持續走低,原來高價購進房產的許多家庭陷入負資產狀態,住房抵押貸款無以為繼,房產面臨充公危險;股市暴跌,巨額財富瞬間蒸發。受累于房產和股票價格下跌,2008年四季度美國家庭凈資產比前一季度跌9%,為1951年開始此項統計以來的最大季度降幅。2008年,美國家庭資產凈值縮水幅度超過20%。[4]經濟惡化的覆蓋面不止股市和房市,大批企業關門倒閉,失業率屢創新高,消費者朝不保夕的恐慌日益蔓延……

時至今日,在檢討本次金融危機爆發原因時,有一點已形成共識: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力是導致金融危機爆發的重要原因之一。金融監管當局在放松管制的同時,忽視了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結果縱容了金融機構的市場濫用行為,最終引發了金融危機。痛定思痛,美國在危機發生后的金融監管系統性改革中,除了強調對金融加強監管的傳統思路外,最重要的當屬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署,致力于向消費者提供透明、簡明扼要和公平的交易信息。

二、 危機前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之反思

經歷了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危機后,主要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紛紛走上金融監管之路。無論是以美國為代表的“雙重多頭”監管模式、以澳大利亞為代表的“雙峰”監管模式,還是以英國為代表的單一監管模式,其金融監管的立法目標除了強調維護貨幣體系穩定、促進金融機構謹慎經營;建立高效率、富于競爭性的金融體制以外,皆將保護存款人、投資者在內的各類金融消費者權益納入到立法宗旨當中。回顧美國消費者保護的發展歷程, 20世紀60年代以后,隨著經濟發展和信用消費等消費新形式的普及,美國消費者保護立法的重心即轉移至對信用交易中消費者的保護。[5](4-5)20世紀末,伴隨著金融混業經營的發展,金融服務界線日益模糊,使原先針對不同服務對象如存款人、保險人等的保護制度趨向融合,以美國為代表的一些國外發達市場正式提出了金融消費者的概念,并開始構建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相關制度,陸續制定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等一系列與金融消費者保護相關的法律。

人們不禁心生疑問,美國金融監管當局很早就有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意識,并將其納入監管宗旨當中;對該問題著手早、相關法律數量巨大、種類繁多,歷來是眾多國家和地區在金融消費者保護領域效仿的榜樣。多年來,怎么會在看起來已做得非常好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問題上陷入如此深重的一個困局,并最終引發這場金融危機?

筆者認為,考察危機前數十年的美國金融監管及相關立法,盡管金融消費者保護立法門類繁多、數量巨大,但漏洞與空白叢生,傾斜保護力度不足;更為嚴重的是,盡管金融消費者保護被納入了監管立法宗旨,但實踐中卻被監管者追求效率的理念所消弭甚至取代,造成很大程度上金融消費者保護處于口惠而實不至的狀態。

(一)金融消費者保護立法弊端叢生

考察既有的美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方面的立法,主要存在以下兩大方面弊端:

1分散立法存在大量漏洞與空白。盡管存在為數眾多的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法律,但缺乏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統一立法,這些分散的立法存在大量漏洞與空白,并不能使得法律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系統、全面地覆蓋所有金融市場活動。例如,美國《房屋所有權保護法》雖然嚴格限制貸款機構不公平交易行為,但是,該法并不適用于次級抵押貸款等創新型的消費信貸產品,這使得大部分次級抵押貸款業務游離于該法強制性規范的調整范圍之外。該法只適用于那些貸款利率超過美國國債利率8%―10%,或者利息額超過貸款額8%或4000美元以上的住房抵押貸款業務。在實踐中,次級抵押貸款機構往往通過在利息以外收取其他各類名目的費用來補貼名義上的低利率,從而有效地規避了該法的約束。[6]除此之外,分散的立法存在大量其它保護漏洞,結果令五花八門的掠奪性貸款行為在美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上暢行無阻:包括未要求貸款人披露貸款的實際成本、未明確禁止貸款人收取不當超額費用、未規定貸款人應當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提供貸款、未就貸款的欺詐和虛假陳述行為規定法律責任、未禁止預付罰金、未禁止大額尾付貸款業務等不公平貸款。[7]

2未能充分認識金融消費的特殊性,對金融消費者傾斜保護意識不足。由于立法未能對金融消費的特殊性進行科學分析,使得部分法律的適用性不強,不能有效緩解金融消費者困境。面對實力強大的金融機構和專業性極強的金融商品,受信息獲取、專業知識與技能、經濟實力等方面的限制,公眾在享受金融服務、購買金融商品時弱勢地位明顯,這就要求相關立法從消費者保護法保護弱者的立法宗旨出發,對金融消費者予以傾斜保護,適當提高對金融機構的要求,以在事實上矯正二者之間的不平等,但是,美國既有的相關立法來看,對金融消費者的傾斜保護意識明顯不強,結果大大削弱了其保護力度。例如,雖然《貸款真實法案》等法律對貸款機構規定了信息披露義務,但是并沒有考慮到借款人其實缺乏足夠的專業知識去理解那些復雜的貸款條件,未從消費者的理解水平出發規定所披露信息的相關內容;雖然《平等信貸機會法》和《公平住宅法》等法律禁止貸款機構的交易歧視行為,但是對于貸款機構是否存在違規行為的證明責任卻要由無法了解內部放貸標準的借款人來承擔;雖然《房屋所有權保護法》等法律嚴格限制貸款利率水平以保護借款人,但是要求借款人能夠自己判斷貸款機構是否存在違反規定收受高額費率的情形。[8](1-16)

(二) 監管理念上片面追求金融效率忽視消費者保護

金融危機是“形”,決定這場危機的是“神”(思想),是人們的某一種思想以及在這種思想支配下的決策和選擇。從形及神,我們方能找到改善世界的長期選擇。金融消費者保護疏漏嚴重的思想根源,乃是美國金融監管者對金融監管基礎價值的判斷和認識及基于此種認識的指引所進行的金融監管。金融監管當局視效率為金融監管的首要基礎價值,忽略了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重要性,客觀上推動和加劇了市場失靈,為金融危機的孕育和最終爆發提供了最適宜的土壤。

市場經濟條件下,本質上,政府對于金融市場監管的必要性源于市場失效――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等。因為,市場對金融體系的調整是有限的,市場“看不見的手”的失靈,迫切需要政府“看得見的手”的監督管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乃各國金融監管當局所追求的共同目標,但何謂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有效性如何測度?則各持己見。數十年來,美國金融監管者堅信,本國金融市場競爭力之高低,乃測度金融監管有效性之最核心指標,換言之,金融監管的諸多目標中排在首位的乃是本國的金融效率,借以提高其國家的金融競爭力。關于金融競爭力之測度標準,在美國,也并沒有取得一致意見,概括而言,主要有“金融市場份額論”①和“市場主體競爭有效論”②兩派觀點。盡管二者側重點有所不同,但是,該兩派觀點在追求金融市場的效率這一點上是一致的。并且,為達到效率目標的實現,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放松監管”或“不予監管”被奉為屢試不爽之法寶。

危機爆發前的數年來,金融監管者基于“市場機制是最有效率”的基本判斷,過于信賴新型金融機構自身的風險評估模型和管理能力,放任金融創新的過度發展。此間,美國金融界“制造”了市值高達數千億美元的次貸及其衍生金融產品,國內金融市場一派欣欣向榮;與此同時,美國在全球金融市場份額不斷提升,以花旗、四大投行等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在世界范圍內影響力與日俱增,美國的金融霸權地位看似已牢不可破。所有這些,被美國的金融監管者視為放松監管、鼓勵創新帶來了市場效率提高的明證,更強化了其醉心于追求效率而忽略消費者保護等金融監管其它基礎價值的監管理念。

更進一步地,監管者為迎合金融市場的功利趨向,甚至不惜踐踏道德和公平,以放松和忽略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來成全所謂的金融效率。例如,1995年底,美國國會通過了《證券私人訴訟改革法案》(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對集團訴訟中的原告資格規定了一套全新的、更為嚴格的標準,同時為公司的“前瞻性披露中的欺詐行為”(forward-looking frauds)創建了一套安全港規則,限制了原告提起集團訴訟的能力,嚴格了因果關系的法律認定,并對此類訴訟的個別責任和連帶責任的適用,規定了更為嚴格的條件。1998年,國會進而通過了《證券訴訟統一標準法案》(Securities Litigation Uniform Standards Act,),取消了各州證券集團訴訟的做法,而轉由聯邦制定統一的規則。在PSLRA和SLUSA的雙重作用之下,關于證券欺詐行為的處罰和執行機制都大打折扣。[9]具有諷刺意義的是,本次金融危機重創了美國金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整個實體經濟,且大大降低了美國與其它國家競爭的實力,整個國家為所謂的金融效率付出了慘重代價。

本次金融危機,正是放松管制出現過度,特別是金融活動缺乏充分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理念和行之有效的法律規則的約束,從而走到另一個極端的真實寫照。危機之后的美國學術界已初步達成共識:提升美國在全球的市場份額和競爭地位,只是金融監管的一項目標,它不應當犧牲金融監管的一些基礎價值,首要的即是保護公眾投資者、存款人等消費者的權益。[10]

三、金融消費者保護乃現代金融監管首要基礎價值

追求過度自由和效率且具有踐踏道德的功利趨向是自由市場經濟所與生俱來的劣根性,政府對于金融市場監管的必要性源于市場失效,政府外部監管,就像市場自由競爭一樣,對于現代金融體系的有效運作與健康發展,必不可少,在這次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中暴露出來的美國監管體系的諸多問題、缺陷或弊端的共同之處就在于,它們沒能及時發現和制止或扭轉市場的失效,反而在某種程度上順應甚至加劇了市場失效。所以,金融監管必須進行改革。但是,就像市場絕不是完美的一樣,監管也不可能是萬能的,人們必須對監管所能達到的目標有合理切實的期望。對于并非萬能的監管來說,堅定秉持一些對現代金融監管來說至關重要、任何時候都不能松懈的基礎價值理念,顯得至關重要。

筆者認為,現代金融監管的首要基礎價值即在于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因為,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不僅直接關涉消費者的微觀利益、人權保護、公平正義,更關乎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一) 金融消費者保護事關公平正義

金融消費如今已深入社會的各個領域,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乃至整個社會正常運轉的基礎。但與此同時,面對實力強大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較高的專業壁壘,公眾在享受金融服務時往往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這種弱勢地位又直接影響到其實際權利的享有,使其權益面臨種種威脅與侵害。

在金融消費領域,信息不對稱是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的主要原因。[11]金融產品,是專業性極強的特殊產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往往不但包含了承諾的因素,還涉及風險收益形式、費用及利潤結構、提前退出的懲罰機制、稅收負擔等等,正確地理解這些內容要求消費者對相關專業知識有相當的了解,而這顯然是不現實的,這就使得消費者在與金融機構訂立合同的過程中處于相當劣勢的地位。通過適當的外部約束力量,保證產品特性的透明化以方便消費者的信息選擇,有一個合理的價格競爭機制以及有效地進行資源配置;很多具有專業背景知識的金融咨詢人員應運而生,通過適當監督,保證他們切實從客戶利益角度出發來提供中肯的咨詢建議。這里的外部力量,最主要的,無疑是該國的金融監管當局。

傳統上,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合同關系被視為平等主體之間的“私法關系”,強調的是當事人意思自治和契約的自由,并竭力排除政府公權力的干預。而如今,金融監管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目標的追求則應著眼于消費者與經營者實質交易地位“不平等”,通過公權力“扶弱抑強”,達到對實質正義的追求。

(二)金融消費者保護事關金融安全與社會穩定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而消費者信心則是整個金融行業的基石所在。金融機構與消費者在市場經濟中是供求關系,金融機構離不開消費者,沒有消費者就無法生存,更談不上發展。通過立法和相關監管措施來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可以改變消費者對金融機構的態度,使潛在消費者愿意與金融機構打交道,促進社會公眾增加對金融業的信心,良性循環的形成,可以為金融業發展營造更好的外部環境。同時,市場經濟條件下,微觀金融組織機構總是傾向于生產更多的金融商品以謀求利潤最大化,這種單個機構的理在無約束的條件下,可能導致單純市場調節的失效和金融乃至整個經濟系統的危機,事實證明,微觀金融機構在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兼顧金融消費者的利益,從長期來看,是確保自身乃至整個行業處于健康、理性發展軌道的一個重要約束條件,而整個行業的健康理性發展無疑攸關金融安全之大局。

金融消費者是金融交易的資金來源,且一個個獨立個體散布于社會的各個角落,如果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受損的不但是消費者自身,金融業乃至整個社會將為之付出慘重代價。關于這一點,本次美國的金融危機無異于一個最生動的注腳。反思本次金融危機,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力的缺漏及危害隨處可見:正是銀行等金融機構超出消費者承受能力的掠奪性貸款的大量發放,導致消費者債臺高筑,加劇了房地產泡沫,并最終動搖了整個金融系統;信息的不透明不對稱,導致普通金融消費者根本無法了解復雜的結構性產品,只能轉而依賴信用評級機構,但信用評級機構運用建立在歷史數據之上的計量模型來得出的評級結論,并不能告訴投資者假設條件發生驟變的情況下會發生什么,最終,投資者為華爾街生產的大量“有毒”金融資產付出了慘重代價,巨額財富化為烏有;而危機發生后,整個經濟搖搖欲墜,社會動蕩不安,向金融系統緊急注入流動性、求助困境中的重點機構,成為美國政府緊急應對危機的無奈之舉,全體納稅人為政府的慷慨救助行為埋單。③不難看出,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有效維護,是金融安全、社會穩定的根基所在。

四、 對我國金融監管價值理念重構的一點認識

“借美國一塹,長中國一智”,美國金融監管部門和學界對本次金融危機的深刻反思,以及正在為整合并重建現有監管體系所付出的種種努力,對我國金融監管的法律與政策帶來的思考與啟示是多元的,首當其沖的,無疑是對金融消費者保護問題的重視和相關改革措施。

一直以來,我國的行政式金融監管不可謂不嚴,但并不能稱得上有效。我國的銀行、證券與保險業歷史上也曾千瘡百孔,曾經歷過技術上的破產與慢性的金融危機;更主要是,金融監管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基礎價值被監管者的很多行為所大大消解,尤其是保護金融消費者的目標往往讓位于做大市場規模的目標,為整個金融市場的安全埋下了隱患。以證券市場為例,我們的監管者很大程度上陷入了“發展與規范孰先孰后”的迷思,日常監管行為變成了運動式執法。在某段時間,尤其是市場低迷的時候,它往往會通過一系列政策舉措來刺激市場,以盡可能提振市場信心,且同樣出于維護信心的考慮,極少會做出對市場違規主體的處罰決定;但在市場活躍的時候,它又會通過種種懲戒措施,來給市場澆點冷水。更為值得一提的是,在做大市場與保護投資者之間,監管者也更多傾向于做大市場,例如,數據顯示,短短幾年時間,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總市值上漲了數倍,快速向資本大國邁進,其融資規模增速令世界咂舌,但與此同時,證券市場“老鼠倉”等違規行為卻甚囂塵上。背負著發展與調控市場雙重職責的金融監管者,本身也因其角色定位游移不定而頭痛不已。

在目前全球都在反思“后危機時代”金融監管的大背景之下,金融監管部門應信守監管本位的制度和資源環境,認清保護投資者、培植市場公信力,正猶如引擎之機、橋墩之于橋梁,發揮著基礎性的作用。決不能為保全“做大市場”之訴求而對其有所偏離。[10]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機一再表明:疏于管理的過度自由和踐踏道德的功利趨向最終一定會把人類引上歧路;面對貪婪與狡詐而監管層無所作為的市場,無論做得多大,都只能是空中樓閣。

注 釋:

①該觀點認為,應當統計注冊于美國或總部設于美國的金融機構所占據的全球市場份額,并將其與其它國家進行比較分析。

②該觀點并不注重美國在全球金融市場中所占的份額,而更關注美國金融市場與富于競爭力的理想模式之間的差距。

③2009年10月3日是美國財政部推出7000億美元“問題資產救助計劃”一周年,據香港《文匯報》引述外電報道,專家估計納稅人將因這個計劃而損失1000億至2000億美元。見,最后訪問日期:2010年3月17日.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the Primary Basic Value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Reflections on US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Dilemma

Yu ChunMin

篇6

【關鍵詞】歐美;金融;改革;啟示

美國、歐洲是全球主要金融中心集中的地方,每天都有大量的金融交易,金融創新程度十分發達,金融監管水平也相對較高。但是,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國際金融危機卻使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在這次金融危機中損失慘重。痛定思痛,這些國家對金融監管進行了反思,并提出了一系列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雖然我國金融業在這次金融危機中沒有受到嚴重的沖擊,但是,歐美國家正在進行的金融監管改革對我國依然具有借鑒意義。

一、美國金融改革方案

美國是多頭金融監管體制的典型代表,其特點是多元化的雙軌體制:聯邦一級的監管機構是多元化的、聯邦與各州實行兩級監管。但是這種多元化的雙軌體制現在卻飽受非議,普遍認為這種機制監管成本過高,且效率低下,容易形成監管重疊或監管缺失,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次貸危機上正是由于這種監管不到位導致的,因此,進行金融監管改革的呼聲很高。

2009年6月17日,美國政府公布了《金融監管改革白皮書》,拉開了美國自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來最大規模的金融體系改革序幕。《金融監管改革白皮書》涉及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產品、投資者和消費者等多個方面。

首先,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這些改革措施主要強調加強對系統性風險的監管、促進跨部門合作、擴大監管范圍、提高監管標準。美國準備創建金融服務監管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Oversight Council),以監視系統性風險,同時促進跨部門協調合作,金融服務監管委員會由財政部長領導,還將包括聯邦銀行監管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聯邦住房金融局(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以及國家信貸聯盟署(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這些機構都具有投票權。此外,還包括不具備投票權的國家保險和國家銀行監管機構。金融服務監管委員會負責監管金融市場,統一監管標準,促進金融穩定,減少系統性風險。美聯儲監管的范圍也有可能擴大,以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務為主的規模較大且關聯程度較深的金融控股公司,對沖基金、保險公司等也將被納入美聯儲的監管范圍。美聯儲將對所有可能對金融穩定造成威脅的企業進行監管,這意味著美聯儲將有可能會成為金融改革后的系統風險監管者。但是,美聯儲的權力也會受到一定的約束,美聯儲必須通過金融服務監管委員會獲得美國財政部的書面許可,才可以行使其系統風險監管權力。此外,還有其他的一些改革措施來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如:對金融企業設立更嚴格的資本金和其他標準,大型、關聯性強的企業將被設置更高標準、成立全國銀行監管機構,以監管所有擁有聯邦執照的銀行、撤銷儲蓄管理局及其他可能導致監管漏洞的機構,避免部分吸儲機構借此規避監管、對沖基金和其他私募資本機構需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等等。

第二,強調全方位的監管。監管的缺位是次貸危機爆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這次改革強調全方位的監管。改革方案涉及強化證券化市場的監管,包括增加市場透明度,強化對信用評級機構管理,創設和發行方需在相關信貸證券化產品中承擔一定風險責任。方案也強調場外場內市場監管的全覆蓋,全面監管金融衍生品的場外交易,不留監管盲區。此外,還賦予美聯儲監督金融市場支付、結算和清算系統的權力。

第三,創建更為完善的投資者和消費者保護機制,保護投資者和消費者不受不當金融行為的損害。次貸危機的爆發體現出了對投資者與消費者保護的不足,因此,美國國會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批準創建新消費者金融保護署(Consumer Finance Protection Agency),以保護消費者不受金融系統中不公平、欺詐行為損害。這是一家專門負責消費者金融保護的聯邦機構,對消費者和投資者金融產品及服務強化監管,促進這些產品透明、公平、合理,像信用卡、抵押貸款、個人儲蓄等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金融產品與服務都將受其監管。

第四,賦予政府在危機處理中的自。在這次金融危機中,美國政府難以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來維持金融穩定,阻止危機的蔓延。因此,改革方案賦予了美國政府處理危機所必需的政策工具,以避免政府為是否應救助困難企業或讓其破產而左右為難。改革方案賦予美國政府處理發生危機的并可能帶來系統風險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自。

篇7

關鍵詞:金融監管;制度;現狀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117(2012)03-0353-01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在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更廣和更深的參與到了世界經濟體系中,金融業也將進一步融入國際金融體系中,但我國現行金融監管體制

并不能及時的和世界金融監管完全接軌,我國金融監管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因此,要使監管有效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和穩定性,我們必須正視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金融監管制度的現狀

(一)缺乏有效的監管協調機制。從金融監管機構的設置來看,我國基本上屬于分業監管模式,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三家監管機構組成。但是,這些部門的職責缺乏嚴格的界定,相互間缺乏協調,在金融業務增多和相關業務相互交叉的時候,造成了監管混亂,常常導致監管過程脫節。

(二)我國監管理念存在滯后的問題。我國金融監管的理念相對比較滯后,還停留在降低金融機構風險,維護金融機構安全的認識上,但是,與普通消費者相比,金融機構其實是處于更強勢地位的,更需要保護的卻應該是普通消費者。更何況,金融業本身的目的是為消費者服務,那么金融監管的最終目的也應該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效服務于整個經濟體系。金融監管的相關規定,固然需要將風險最小化,但是其前提是不應該損失消費者的利益,應該是能更好的保護消費者,為消費者服務,如果其結果是損害了其“上帝”,那么再嚴密的金融監管體系,也沒有任何的意義。另外,有些人還認為控制金融風險只是金融業內部的問題,金融監管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責任全部歸于監管機構,而事實上,監管機構更多思考的是整個金融系統的情況和問題,主要職責是制定金融機構穩健運行的行為準則,督促金融機構加強自身內部控制和管理。

(三)金融監管信息透明度不夠。判斷一家上市公司好與壞的標準不是簡單的績優與績差,而是透明與否,同時,資本市場的透明,也需要監管部門的透明。但目前我國的三家監督機構相對比較獨立,不能有效的將信息進行分享,而且有時出現信息和實際完全不符的情況,損害了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也給參與者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

(四)金融監管人員業務水平不高。金融行業的快遞發展也給監管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素質的監管人員也是開展金融監管質量、提高監管效率、落實監管政策的基本保障。但我們目前金融機構的監管人員卻存在水平參差不齊的現象,一些監管人員在知識水平、工作能力、知識機構和對金融市場的快速反應并不能滿足金融監管目標的高要求和高標準。

二、針對我國金融監管行業所存在的問題,筆者認識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水平

1、明確金融監管目標。我國金融監管的目標,就是要依法維護金融市場公開、公平、有序競爭,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廣大金融市場參與者的利益。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金融監管機構必須通過依法、審慎監管。

2、金融監管手段和方式要實現多元化。通過以往的經驗表明,外部監管手段在金融監管中只是作為一個有益的補充手段,主要的手段還是依靠金融企業的內控制度。在世界發生的金融案例中,如巴林銀行的倒閉等,其實都是可以避免的,但前提是制定了嚴格的內部監管制度,而且還要認真執行。在重視內部監管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略外部監管的積極作用。目前我國資本結構和公司治理的缺陷,造成國有銀行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乏善可陳,內部控制缺乏必要的利益約束。因此,在相當一段時期,外部監督管理仍然是有效的監管形式,要加大以現場監管檢查為主的外部監管頻率與強度,要加大對內部管理不善、違規操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以彌補內部控制不力的缺陷。監管方式要由過去的單一化走向多元化,在監管中充分運用行政、法律和經濟三種手段同時也要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確保金融行業的穩定。

3、完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金融機構作為一個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參與競爭,遵循優勝劣汰的競爭規則,經營失敗時應該通過破產機制退出市場,這是符合市場規律的。金融機構的破產規定,明確了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改變了以前銀行經營虧損全部由國家買單的做法。破產法的貫徹執行將使金融機構存在較大的競爭壓力,迫使他們不斷提升自己的競爭力,能夠更有效的配置社會資源。但現實由于缺乏市場化退出機制,現在只要成立了金融機構,就很難退出市場。它退不出市場,迫于社會穩定的壓力,國家就必須救助,這必然扭曲了金融資源的配置,對金融穩定構成了隱患。不僅如此,政府在救助過程中過多地運用行政手段而非市場手段,這樣導致政府成為金融機構風險損失的最后承擔者。金融機構的債權人和債務人實質上都等于買了國家保險單,均不承擔損失。

4、完善金融監管的法律體系。要根據國際金融業的發展需求和我國現狀,及時對金融監管方面的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使金融監管法制建設能夠跟上形勢的需要,以使金融監管有法可依。

(二)轉變金融監督管理觀念

金融監管部門應轉變傳統的合規性監管的方法與理念,充分發揮監管的導向作用,積極音帶和督促中資銀行風險管理體制與機制的建設,促使監管與合規產生有效的互動。要明確重點,將監管重點轉向外部督促和外部評價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的建設狀況,引導銀行積極的參與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的建設。而且,以往的金融監管理念以經濟學原理為基礎,而忽略了法學理論,因此難以實現金融監管目標。為此,我們有必要重新塑造和構建現代金融監管的理念。

(三)提高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

完善的金融監管體制離不開高素質、高文化水平的專業工作人員,搞好證券市場的監管工作,既要靠現代管理體制的建立, 又要靠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更要靠有一支高素質的監管隊伍。要對監管人員進行全方位的業務培訓,不僅要更新培訓內容,學習國際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新技術、新理論的運用,也要采取多種培訓方式,加大對監管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監管人員的專業能力,

作者單位:西北民族大學經濟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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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監管 金融監管趨勢 監管改革措施

金融監管是金融類監督與管理的統稱。是政府通過特定金融機構對金融交易的主體進行的某種規定與限制。金融監管本質上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和特征的政府規范行為。

一、國外金融監管發展趨勢

(一)監管目標由單一安全向兼顧效率過渡

在1970年,金融監督管理的舉措關注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方面。各國已經建立了安全有效的金融網,在很多方面施加嚴格的利率限制、市場準入規則、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在20世紀70年代到20世紀80年代后期,規避管制的金融創新導致了一些限制性措施就已經名存實亡了,不再具有效力。同時,所有國家開始進行改革,采取具有靈活的應變能力的金融工具和金融監管的政策。美國在20世紀90年代,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目的為了促進金融業的效率的提升和競爭力的增強;日本的金融監管改革,他們的首要任務是設立新的金融服務機構,以確保金融體系的活力、公正和效率、安全性。

(二)監管體制由分業監管向混業監管過渡

近年來,隨著各國金融監管的國際化和自由化不斷加深,金融制度“趨同化”的特征越來越明顯,各國逐漸認識到金融監管體系對監管效率、監管成本和監管責任的水平分工的重大影響,金融監管體制逐漸從分業監管走向統一監管的道路。目前,許多國家監管體系進行了對自己國家的有效改革,但總的趨勢從一些混業監管分業監管或完全混合與行業監管模式的轉變。

(三)金融監管方式的改變

金融監管方式較為單一的合規性轉化為監督并舉的監管方法,側重于事后的處罰、賠償,容易導致被監管者的抵觸情緒,特別是隨著金融業務的不斷擴大,使得監管當局變得越來越力不從心,于是出現了監管的標準化模式。

(四)國際間合作不斷加強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自1975年對外公布《對國外銀行機構監督的原則》,到1997年的《銀行業有效監管核心原則》,及至1999年6月關于《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征求意見稿的,都可以顯示該委員會對銀行監管業務的重視。雖然這些協議在原則上在世界范圍內不具備很強的,但是由于其適應全球銀行監管的實際需要,已經被廣泛的接受和采用,國際銀行業和國家的監管當局都有所采用。

二、中國金融監管問題

(一)忽視系統性風險監管

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實施的是合規性金融監管,往往以犧牲效率為代價去追求安全性和穩定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風險監管的內容不全面,傳統的銀行監管重復存貸業務,對其他金融創新的業務不重視,風險監管中偏重于信用風險而對銀行經營中的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重視卻不夠,強調監管流動性資產與資產充足率及其他方面,重點評估銀行經營的結果,而忽視銀行的盈利能力,管理能力與發展前景,以結合客戶及其他指標進行考核;二是銀行監管當局過度關心銀行風險狀況,卻對銀行的風險管理的辦法與能力監管不充分。

(二)忽視對金融服務消費者的保護

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一般都是被放松管制的機構,同時,忽略了強大的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最終加速了一系列金融危機,金融危機后的金融監管改革。具體表現在:第一,立法方面缺乏對消費者權益保護這一監管方式的具體設置;第二,在金融監管機構內部進行處理消費者權益損害的解決機制的相對缺失;第三,金融業自律組織沒有對消費者保護問題給予充分的關注,我國的銀行業協會、證券業協會和保險行業協會雖然已經成立多年,但是由于制度、機制監管不健全等方面因素,這些自律性組織的功能并沒有得到良性發揮,在消費者保護問題上的作為也很有限。

(三)缺乏金融創新

由于歷史和文化的影響,在我國目前特定的社會制度背景下,我國的監管模式還是剛性的、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與一些西方發達國家金融監管模式相比,片面地強調加強監管,限制了金融市場創新,特別是缺乏原始創新的能力,這是很難滿足日益多樣化的金融需求,也導致金融產品服務高度同質化等問題。國內金融監管機構更多地采取對立和壓制的形式,給一些金融機構粗陋地貼上違規經營的標簽就可以了。監管者對金融創新和違規經營的區分不清晰。

(四)金融監管的法規尚不完善

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監管法規不夠健全,有是還含糊不清、重復,差距問題依然明顯,監管當局的一系列繁瑣的工作程序,嚴重損害其營運效率,提高金融機構實施的成本。在一些發達國家,盡管風險控制責任和監管部門轉移到金融機構自身的監督,但中國作為一個市場經濟國家在過渡時期,該系統尚未發育完全過渡到直接監察風險監管是不太現實的,但我們要逐漸淡出調控的行政色彩,改進金融監管和法律支持體系,盡快過渡到使用標準化比率是指依法監督。

我國金融業需要克服目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積極實現金融結構的優化升級,提升自身的綜合競爭力。伴隨全球金融市場快速發展,新的金融產品不斷涌現,衍生產品的產業鏈,隱藏于金融風險新形勢下預防和監督金融危機是越來越難了。我們應該認識到,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是一個艱難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應該堅信監管部門的能力已經得到了大幅提高,防范風險和處理危機的不斷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和監管經驗日益豐富,中國應該抓住機遇,加快推進中國金融業的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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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隨著金融業的發展,金融創新的地位日益上升,成為深化金融產業的突破口。金融監管作為一種管制手段,對金融創新具有促進與抑制的雙向作用。不同類型的金融創新對金融監管有不同的要求,如何實現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和諧發展,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

關鍵詞 金融創新 金融監管 和諧發展

一、前言

2008年次貸危機引發了美國的金融危機,強烈的沖擊著全球的金融秩序。金融危機的背后,充斥著的是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明顯失調。20世紀70年代,新產品、新技術層出不窮,生產工具不斷創新,市場與交易方式也發生著劇烈的變革,服務創新和制度創新更是不斷涌現,這極大的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提高了金融改革的效率。

二、金融創新的基本理論

1.金融創新的概念

創新的概念是由美籍奧地利經濟家約瑟夫?熊彼特首次提出的。熊彼特用“創新”來定義產品、工藝、制度和方法的產生。20世紀70年代,金融領域發生了深刻的變革,人們將金融領域的變化稱之為金融創新。80年代,金融創新開始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成為人們研究的對象。今天,金融創新已經發展成為一個普遍接受并廣泛使用的概念。

2.金融創新的基本理論

(1)金融深化理論

金融深化理論是由20世紀70年代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愛德華 肖提出來的,他根據發展中國家的二元金融結構和金融體制效率低下等問題指出金融在所有國家的經濟發展中都占據重要作用。肖從經濟發展角度對金融創新進行了系統的論述,認為金融機制可以促使被抑制的經濟擺脫徘徊不前的局面,促進經濟發展;但當金融領域本身被抑制或被扭曲時,則會阻礙經濟的發展。因此,要想實現經濟發展,就必須采用金融先行的政策。

(2)理性預期理論

理性預期的思想最早是由是美國經濟學家約翰 穆斯提出來的,但真正提出理性預期理論的人是盧卡。理性預期理論核心是人們對即將發生變化的現實,從自身利益出發作出的合理反應,而這些合理的反應能夠阻礙政府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取得預期效果。因此,政府的責任在于確立一種有利于公眾進行理性預期的規則,反對政府的干預,減少經濟的不確定性,建立有效的市場機制。理性預期理論與金融創新的要求相吻合。

(3)利率平價理論

利率平價理論是1923年凱恩斯在其著作《貨幣改革論》中提出的。利率平價理論認為由于各國在利率方面存在差異,投資方為了獲取利益,會將資產從利率低的國家向利率高的國家轉移。如果甲國的利率水平比乙國高,投資者必然會將資金從乙國調出,同時,為了避免匯率風險,投資者會將在甲國的收益變成乙國的貨幣,在對收益進行比較的基礎上,確定投資方向。兩國之間投資收益差異,使得資本之間得以流動,當兩國之間通過利率的調整使得收益相等時,國際間的資本流動停止。利率平價理論推動了金融創新理論的發展,成為國際金融創新的重要理論依據。

3.金融創新存在的問題

隨著改革的深入發展,我國的金融創新取得長足發展,但是由于受到技術、政策、體制機制和市場需求的制約,目前我國的金融創新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

(1)金融監管嚴格,金融創新缺乏動力

改革的深入使得我國金融管制得以放松,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金融管制依然比較嚴格,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金融創新的發展空間。我國的商業銀行,受到體制、政策的制約,遠遠沒有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優勝劣汰的機制依然沒有形成。外在壓力的缺乏使得金融創新缺乏動力,阻礙了金融業的發展。

(2)金融創新的規模小、品種少

我國金融創新的規模小、品種少,金融業在消費信貸、個人理財和網上銀行等方面只是少量開辦,依然處在探索階段。投資銀行、國際金融、商業銀行等方面尚處在發展階段。從已開辦的新業務水平看,由于受到環境、機制的約束,創新業務發展的規模小,在整體業務中占的比重低,在調整、優化總體資產負債結構方面的作用發揮小,難以形成規模效應。

(3)金融創新的監管不完善

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在創新監管方面不到位,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其自我約束力非常差,經常出現違規現象。我國有關金融的法律、法規依然不健全,金融創新的監管手段落后,尚未將金融創新納入正常軌道。所以,加強金融監管的法制建設,改善監管手段是加強和改進金融創新的重要任務。

三、金融監管的基本理論

1.金融監管的概念

金融監管指的是政府制定的機構對金融交易主體的限制,其本質是一種具有特定內涵的政府規范行為。

2.金融監管的基本理論

從市場失靈的角度看市場機制不是萬能的,市場存在外部性問題和壟斷等失靈狀況。外部性問題有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兩種情況,正外部性比如私人陽臺上種的花對心情的愉悅作用,負外部性比如大氣污染。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政府應該發揮其在調解市場方面的作用。

從金融業的特征上來講,金融業同其他經濟部門相比,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金融業的“公共性”、金融業的“高負債”性以及金融業的傳染性。金融業的資金來源于社會公眾的存貯,資金的運用又面向社會公眾,因此金融業的整個循環過程是直接面向公眾的。金融業在運行中面臨著諸多風險,并且任何一項風險都會對金融業經營的成敗產生重大影響,但是為了追求高額利潤,往往還是盲目擴張,致使資產惡化。此外,金融業具有非常強的傳染性,一家或幾家銀行儲蓄危機就會危機到其他銀行,進而擴散,形成整個金融業的危機。

3.金融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1)金融監管體系“真空”

雖然我國金融監管取得長足進步,但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依然不健全,整個金融監管體系還是處于計劃管理的狀態。我國現行金融監管體制的基本特點是分業監管,四大金融監管機構各有分工,但相互之間卻權責不清、相互沖突,存在監管上的“真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金融監管的效率。

(2)金融監管理念滯后

有效的金融監管必須有穩健的經濟政策、市場約束和基礎設施等的保證,我國金融監管中普遍存在對金融體系在穩定上的作用認識不足,對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在管理中的責任認識不清等問題,使得金融監管的理念跟不上改革發展的步伐。

(3)監管者壟斷性風險大

由于金融監管的壟斷性地位,造成監管實施過程中缺乏約束性與競爭性,“政府失靈”的現象時有發生。此外,由于監管者往往具有強大的法律權限,他們站在壟斷的立場上對被監管者實行法律監控,成為了“法定的壟斷者”,造成監管的效力降低。

四、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

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天生是一對矛盾統一體,金融創新給市場帶來了新風險,對監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戰,降低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但金融創新又促進了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促進金融監管的結構創新,金融監管引導著金融創新的健康發展。沒有金融監管的金融創新必然會面臨不幸與災難,沒有金融創新的金融監管必然會導致市場活力的缺乏。金融監管對金融創新是鼓勵與監管并重,從金融創新到金融風險到金融監管再到金融的再創新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金融創新會打破原有的均衡狀態,產生風險,使原有的監管失效,但正是由于金融創新使得金融監管不斷改制與創新,通過新的措施來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定。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是一個動態的博弈過程,金融發展即需要創新做動力也需要監管來維穩。總之,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共同促進者金融改革的深化發展,兩者相互依偎、相互促進。

五、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和諧發展

正確處理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在促進金融創新的同時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大幅度提高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具體對策如下。

1.加強信息披露與金融信息系統建設。高效的金融監管系統必須具備資源共享、標準統一、方便檢索和滿足消費者需求等特征,要滿足金融創新主體對信息資源的共享;要不斷完善非現場監管,完善在線監管,打破監管的時空局限,提高監管的透明度,科學分析金融機構的經營動態,有效控制金融創新帶來的風險;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場的約束力。同時,建立權威性的金融評估機構,對金融機構的風險進行評定,以規避風險,促進金融和諧發展。

2.其次,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有助于改變金融機構在創新中盲目追求經濟利益,有助于完善金融市場。首先,當前我國的金融市場發展不成熟,內部制約機制薄弱,分業監管是目前我國金融監管的最佳選擇,在進行監管的過程中要根據產品進行分類,而不是部門職能,要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金融監管。其次,要建立金融監管的預警系統,建立連續性的防范業務風險措施,監管部門要對金融創新可能帶來的風險進行準確的預測,建立完善的監管預警系統,提高金融監管的前瞻性與有效性。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及各分支機構要對風險進行科學評估,引導金融業的健康發展。

3.完善金融監管操作。第一,建立健全金融監管的激勵約束機制,落實責任,通過制度與嚴厲懲處金融機構的違規操作行為來約束金融市場,通過制度操作程序、建立監管機制等落實責任。同時,要注意提高監管的創新性,通過獎勵有效監管促進監管人員工資的積極性。第二,完善監管部門對具體創新產品的監管,對于創新型的金融產品,監管當局應提前介入,嚴格程序,審慎經營,保證監管工作的有效性。第三,建立完善的金融機構內控機制,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和信息資料保全機制,進行準確有效的風險預警,并出臺應急措施,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結合的運行框架。

4.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速,我國的金融國際化程度也日益加深,金融業務活動日益向全球范圍擴展,金融業面臨更加復雜的市場競爭和風險挑戰,在這種形勢下,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勢在必行。因此我們要借鑒國際上的先進監管方式,采取國際上通行德爾監管方法,結合我過的國際環境,推行更加一致性與系統性的跨國合作,建立國際社會一直認可的高標準監管框架,放松對金融機構的直接管制,促進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齊頭并進。

參考文獻:

[1]周映伶,彭麗里.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述評.重慶社會科學.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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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宏觀審慎監管:系統性風險:金融穩定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11)02-0045-03

一、國際社會推動宏觀審慎監管改革主要內容

(一)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監管體系

G20峰會成為推動國際宏觀審慎監管改革的重要平臺,負責確定金融改革方向和進展時間表:推動成立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并授權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承擔監督國際金融體系發展、與BIS、BCBS、全球金融體系委員會(CGFS)、IMF及其他國際標準制定機構研究制定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和工具,并評估成員國實施金融監管國家標準等職責,G20峰會負責審定由上述國際組織制定的監管改革政策和工具。

(二)國際金融監管體系全方位深化改革

國際金融體系監管取得了重要進展,一是推動金融機構改革,提高風險抵御能力,強化穩健經營水平。如巴塞爾協議III修改資本定義,擴大了資本對風險的吸收能力,對金融機構資本結構、資本數量,特別是對系統性金融機構、交易業務、資產證券化資本提出更高要求,建立新的資本、流動性、杠桿率、動態撥備監管標準,提高對系統性金融機構的監管要求,消除系統性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提高了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實施穩健薪酬制度監管標準等。二是推動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加強對外部評級機構監管,降低對外部評級機構的依賴程度:推動場外衍生產品(OTC)改革,推動衍生產品交易的標準化,并通過中央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擴大監管范圍,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監管。三是凸顯對宏觀審慎監管的高度重視,加強了對宏觀審慎監管制度安排,建立逆周期監管的制度框架,加強對系統性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工具的監管,加強信息披露,加強股東和債務人對金融機構經營失敗的風險承擔程度等手段,強化市場約束。四是推動國際監管合作,加強對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的母國和東道國監管機構的國際監管協調。

(三)建立逆周期的風險監管制度

巴塞爾委員會提出新的資本和流動性標準,銀行業資本的質量、數量、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如提高核心資本中股權資本比率(從2%提高到4%)、增加緩沖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提高資本對損失的吸收能力,加強流動性管理,引入新的流動性監管標準(流動性覆蓋率、凈穩定融資比率),建立前瞻性的動態撥備制度,減緩銀行業的順周期波動風險,提高支持經濟發展的長效動力。FSB、BCBS、BIS、IMF對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新資本和流動性標準對宏觀經濟的長期和短期影響進行了評估,肯定了新資本和流動性標準對宏觀經濟的長期、積極作用。

(四)加強國際監管合作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許多國家的大型金融機構都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擁有大量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由于每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程度不同,金融市場的發育水平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從而使得新興地區和國家的金融監管存在不同程度的監管空白,使得大型金融機構可以逃避東道國的金融監管。由于每個國家的金融法規、監管機構的監管理念、對存款人和投資者的保護原則存在差異,增加了跨國金融監管的難度。G20提議以各國現有監管架構為基礎,建立聯合監管機制。該機制由全球性金融機構的母國監管者、相關東道國監管者組成,旨在制定共同的監管規則和制度,協調各國監管者之間的行動,加強監管者之問的監管信息共享機制,避免因各國不同的監管要求而產生的金融風險。

(五)推進國際會計標準一體化發展

G20授權FSB加強與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協調工作,推進同際會計標準的一體化趨勢,減少監管標準與會計標準的差異。監管報告、資本要求等監管工作需要以會計數據為基礎,以會計準則為指導。同時,進行市場約束也依賴于會計準則。因此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是互相促進、互相影響的,監管部門與會計部門問的有效溝通、協作是監管任務重要的組成部分。

二、主要經濟體宏觀審慎監管改革情況

2010年以來,主要經濟體相繼推出了各具特色的金融監管建議和監管框架改革方案,這些方案大都將加強宏觀審慎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其主要內容包括:改革金融監管的組織架構,建立宏觀審慎監管機構,強化宏觀審慎監管,建立宏觀審慎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和合作協調機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避免監管套利:建立宏觀審慎導向的微觀審慎監管制度:高度重視中央銀行在宏觀審慎監管中的作用:擴大金融臨管范圍,將“影子銀行”納入監管范圍,提高跨市場、跨行業的風險管理;為了緩解銀行體系順周期效應和提高銀行的資本質量,引人逆周期資本監管方案,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建立監督金融監管機構的機制,彌補金融監管機構監管缺陷:加強國際監管合作,特別是對全球系統性重要機構的國際監管合作,維護全球金融穩定:加強對外部評級機構的監管。

(一)加強中央銀行在宏觀審慎監管中的作用

與單個金融機構的風險相比,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是不可以轉移和分散的。系統性風險產生的途徑非常復雜,對整個金融體系有非常強大的破壞作用,系統性風險的突然爆發會對實體經濟的產出發生很大的沖擊,因此,主要經濟體將提高系統性風險防范能力作為金融改革建議和方案的基本內容之一。美國、英國、歐盟等主要經濟體金融監管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金融監管部門、中央銀行和管理當局從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視角,加強系統性風險的識別、監測、評估,設計適當的宏觀審慎工具,采取行動防止系統性風險的累積:宏觀審慎監管從加強系統重要性機構監管人手,解決“大而不能倒”問題,加強系統性重要金融市場監管,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支付、清算系統、證券結算平臺、中央交易對手平臺建設:充分發揮中央銀行在宏觀審慎監管中的作用。中央銀行在宏觀審慎分析、貨幣政策工具使用、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具有相關職能和優勢,國際社會普遍強調發揮中央銀行在宏觀審慎監管中的作用。如美聯儲負責監管系統性重要機構,英格蘭銀行內設金融政策委員會(FPC)負責宏觀審慎監管工作,在歐盟歐洲系統性風險委員會(ESRB)中歐洲央行將發揮領導作用。

(二)擴大監管范圍,加強跨市場、跨行業監管

從美國次貸危機爆發,雷曼兄弟、美國國際集團(AIG)等大型金融機構的破產、陷入困境,對全球經濟金融的深刻影響,使得國際社會認識到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工具之間的替代性、關聯性以及規模對系統性風險的重要影響。美國、英國、歐盟出臺了

一系列監管制度,從提高金融機構資本要求、流動性、杠桿率、公司治理、薪酬管理、風險管理、降低系統性重要機構道德風險等方面強化對系統性重要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工具的監管力度。一是美國、英國、歐盟出臺的金融改革法案中均強調對“影子銀行”加強監管,如美國要求對沖基金要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注冊,對沖基金向監管機構提供對沖基金交易、投資組合等信息:二是提高對衍生產品業務、復雜結構化證券產品等表外工具的風險權重和資本要求,在美國,限制銀行從事衍生產品交易范圍,銀行僅可從事利率、匯率、黃金、白銀的掉期交易,并提高對相關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保證金要求、標準化產品在第三方交易所和清算中心進行交易和清算要求等。三是加強信用評級機構監管,從法律、規章制度上消除對信用評級機構的依賴,鼓勵銀行、機構投資者、市場參與者做出獨立信用判斷,選擇合適的信用評級標準替代評級公司,減少對信用評級機構的依賴。

(三)加強監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與協同監管

美國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由財政部、美聯儲以及其他主要金融監管機構負責人構成,包括聯儲(FED)、國民銀行監管局(NBS)、消費者金融保護局(BCFP)、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等機構負責人,該委員會與成員機構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有效性。英國金融政策委員會成員由財政部、英格蘭銀行、金融服務局負責人組成,建立諒解備忘錄,加強信息共享,英格蘭銀行將成立機構審慎監管局(PRA)負責機構監管。歐洲系統風險委員會(ESRB)成員由歐洲央行、歐洲監管當局以及各成員國的中央銀行和監管部門的負責人組成,負責宏觀審慎監管,監控和評估在宏觀經濟發展以及整個金融體系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威脅金融穩定的各種風險。如果ESRB識別到系統性風險或影響整體金融穩定的問題時,將有權提出建議和向成員國(包括其監管部門)和歐洲監管部門進行預警。為便于整體識別評估歐洲金融體系風險,ESRB應有權向各監管機構要求提供相關微觀監管信息,特別是大型跨境金融機構信息,并有權直接要求成員國監管機構和市場主體配合專項調查。同時,歐委會也將提議成員國監管機構向新組建的歐洲監管機構提交必要監管信息。宏觀審慎監管機構與其他監管機構的信息共享與協同監管建立在各機構有清晰的監管邊界、信息收集、傳遞規則、宏觀審慎監管機構尊重其他監管機構的基礎之上。

(四)加強消費者保護

美國在美聯儲之下創建消費者金融保護局(Bureau of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BCFP).對向消費者提供信用卡、按揭貸款等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監管。BCFP將擁有檢查所有抵押貸款相關業務并對其實施監管的權力,大型非銀行金融機構及資產規模超過100億美元的銀行或者信貸機構均將在其管轄范圍之內。此外,BCFP將下設金融知識辦公室(Office of Finan-cial Literacy)加強對公眾的金融知識教育。《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還禁止銀行濫用抵押貸款和信用卡,并要求金融機構為投資者提供簡單的“普通香草型金融產品”(Dlain vanillaoroducts),提高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降低消費者面臨的道德風險。英國成立了消費者保護和市場管理局(CPMA),主要職能是保護消費者利益,維持市場信心。

三、對我國宏觀審慎監管的啟示

結合我國金融市場的發育狀況和我國是轉型經濟體的特殊國情,在危機后的金融監管改革最新趨勢下,加強宏觀審慎蛉管,對支持國民經濟平穩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完善宏觀導向的審慎監管,加強對金融機構監管力度

強化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繼續推動金融機構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對金融機構董事定期培訓和后評價制度,通過良好公司治理推動董事會、高管層勤勉盡責。履行股東的信托責任。加強董事會薪酬管理政策的監督,將薪酬制度與金融機構的風險偏好與投資者回報結合起來。

加強對金融機構的跨境、跨行業監管。金融機構跨境、跨行業發展,必須與金融機構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控水平、信息管理系統、人員素質等相匹配。嚴格管理金融機構的跨境、跨行業經營,對跨境、跨行業的金融機構制定更為嚴格的監管措施,加強對相關機構的監測、評估、市場退出管理。

加強對金融機構業務監管,嚴格限制商業銀行從事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業務,嚴格管理銀行設計的結構化衍生產品,并對結構化衍生產品提出更高的風險留存、資本、撥備要求,對銷售機構的管理系統、內控制度、人員提出更高要求;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業務,提出嚴格的資本、流動性、撥備要求。要求商業銀行建立防火墻制度,防止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風險傳播。

(二)完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金融市場監管

繼續完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支付、清算、結算體系建設,擴大監管范圍,將國內私募股權基金、股權轉讓市場等新型市場納入全國統一監管框架,建立電子交易平臺,集中清算場外衍生產品交易,并建立場外衍生產品的定向報告制度。

(三)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協調機制建設

完善人民銀行與金融監管部門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門的協調機制,建立宏觀審慎監管的制度化機制,設立宏觀審慎監管機構,負責從成員機構收集信息,對經濟金融運行進行監測,識別影響金融穩定的潛在風險:促進成員機構信息共享,識別成員監管制度的差異和沖突:關注成員之間交叉業務、交叉產品等存在交集部分的監管標準,推動成員建立統一的監管標準;定期評估監管結構,減少重復監管,降低監管復雜性,防止監管套利:向成員提出監管事項和建議;識別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工具,對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金融機構、金融活動提出限制性措施,對成員執行宏觀審慎監管建議的情況進行評估,協調成員對系統性重要機構的清收處置,參與國際監管組織宏觀審慎監管制度建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