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法解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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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法解讀

篇1

關鍵詞:京津冀一體化;稅務征管;協同發展

基金項目:2016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項目:“京津冀協同發展稅收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1602020216)階段性成果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6年12月5日

一、京津冀稅收征管協同發展背景和意義

當前,京津冀協同發展已經進入全面推進和重點突破的關鍵時期,在京津冀產業升級、生態環境共建共享、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都需要財稅政策支持。為做好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2014年7月稅務總局成立京津冀協同發展稅收工作領導小組。2015年4月,中央審議通過《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以促進三地間企業流動;同年12月《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中提出要推進跨區域國稅、地稅信息共享、資質互認、征管互助,不斷擴大區域稅收合作范圍。稅務部門這些措施在服務京津冀協同和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同時,也為服務稅收中心工作和優化區域稅收環境提供了保障。

在實現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過程中,市場經濟起到調節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但由于市場失靈的存在,其在調控經濟和要素分配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稅收政策作為政府調節經濟發展和要素分配的重要手段,能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在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方面能發揮重要作用。稅收政策的作用大小在于落實的程度高低,稅收征管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研究當前京津冀稅收征管協同發展問題,改進阻礙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稅收相關政策,有利于推動京津冀健康協同發展。

二、京津冀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稅收征管是指國家稅務征收機關依據稅法、稅收征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稅款征收過程進行的組織、管理、檢查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當前京津冀稅收征管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稅收征管相關法律不健全,執法標準不一。稅收征管涉及一個或者多個稅務機關及不同的納稅人等多個主體,有效處理征管發生的社會關系需要有健全的稅收征管法律體系作為保障。我國1992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建立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稅收征管法律體系,隨后至2015年4月期間共經過三次修正和完善。雖然從立法角度看,我國總的稅收政策是統一的,但是經濟發展迅速,各種各樣新的經濟形式層出不窮,稅法的細節規定是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因此,在總體稅收政策框架規定一致的情況下,各地對于稅收政策的理解以及執行程度是不同的。

在京津冀一體化的過程中,三地稅收征管中執法標準不一的現象是客觀存在的。這主要是由以下兩個方面原因導致的:一是某些稅收法規制定時沒有考慮到實際征管工作的復雜性,規定模糊不夠明確,漏洞較多,變通空間大、規范操作性不強,不利于后續的有效監督,大大增加了征管的難度;二是稅收法律中存在很多稅收自由裁量權。很多具體稅收政策的解讀和執行條件、范圍、幅度等由各省(市)稅務機關自行決定,各地征管所遇到的情況不盡相同,稅收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層次不齊,這也導致了對同一個稅收案件,京津冀三地稅務機關處理結果有所不同的現象。稅收征管執法標準的不一致,會讓跨區域經營企業無所適從,給企業的正常經營發展帶來很多的人為障礙和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二)行政壁壘嚴重,稅收征管協作水平不高。當前我國稅務機構的設置和管理都是依照行政區劃來設置的,按屬地原則行使稅收管轄權。由于合理的稅收利益分享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地方政府及各地稅務機關出于各地經濟利益考慮,往往以行政區域為依托形成各種壁壘,阻礙了稅務部門間的橫向協作。稅務征管盡管是一種依法行使的執法行為,但在實際稅收工作中往往會受到地方行政干預。

針對京津冀三地而言,京津冀一體化逐步推進,三地經濟活動日益頻繁,企業跨區域涉稅行為越來越多。雖然京津冀三地會針對一些稅收征管案件一起查辦,但實際稅務征收管理工作中三地間缺乏相應的稅收管理協作管理制度和一個固定的協調管理機構,協作稅收征管的流程及責任追究方面缺乏法律形式的制度加以約束。各區域稅務征收管理往往缺乏全局意識,而僅僅基于自身地區及部門利益出發,對本地有利的案件往往高度重,對于本地無利或有執法風險的案件就不積極處理。針對存在的這種問題,2015年6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印發《京津冀協同發展產業轉移對接企業稅收收入分享辦法》,對京津冀協同發展中財稅分成、利益分享的相關問題加以明確,并制定了標準和方法。但是,如何將這個政策規定切實貫徹落實,還需要進一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

(三)稅收征管信息溝通不暢。目前,京津冀三地的稅務機關正采取多種方式加強稅收征管方面的溝通協調,努力為京津冀協同發展保駕護航。但在稅收管理工作方面,三地之間的信息溝通對稅收征管是十分重要的,然而京津冀三地稅務征收管理信息不對稱現象仍較為突出。受長期以來形成的行政管理權限約束,京津冀三地稅務局之間的互動十分有限,三地稅務機關之間的稅務征管信息共享程度較低。對于涉及到他方的稅收管理案件往往僅采取協查函的方式進行有限的互動。對于一些要案也只能在國稅總局的推動下才會有程度較高的互動協作。三地稅務局更多時候在征收管理過程中處于一種“自掃門前雪”的狀態。

篇2

一、稅收征納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分析

稅收征納關系是稅收法律關系主體雙方在稅收征納活動中所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下簡稱《稅收征管法》)設定了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稅收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的權利主要有:稅務知情權、要求保密權、申請減免稅權、申請退稅權、陳述申辯權、稅收救濟權、控告檢舉權、請求回避權、取得完稅憑證權、拒絕檢查權、申請延期申報權、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等;納稅人的義務主要有: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依法設置賬簿、正確核算并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按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按時繳納或解繳稅款,自覺接受稅務檢查等。稅務機關的權利主要有:稅收管理權、稅款征收權、稅務檢查權、稅務行政處罰權等;稅務機關的義務主要有:依法征稅、依法減免稅、納稅服務、保守秘密、依法回避、依法進行稅務檢查等。

(二)征納雙方權利與義務相互間的影響分析

對納稅人而言,履行納稅義務是納稅權利產生和實現的基礎,但納稅權利能否得到充分實現,還有賴于稅務機關履行義務的狀況;只有納稅人的權利得到實現和保障,才能激發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的積極性,從而確保充分實現稅收職能,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對于稅務機關而言,法定權利也叫權力,是職責所在,是不能放棄的;行使權力要依法合理不能濫用,否則就會侵犯國家、社會的利益和守法納稅人的權益;依法履行義務不僅是應盡的責任,而且關系到對納稅人權利的保障,影響到納稅人的納稅義務能否順利履行,影響到征納關系的和諧。

(三)稅收征納關系的現狀及實現征納和諧的基本要求

在制度設計上,分配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時,是以假定大多數納稅人能夠準確計算并及時繳納稅款為前提的,稅務機關的任務主要是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進行指導和幫助。就當前狀況來看,雖然稅收征納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稅收征納關系正在趨向和諧,但征納雙方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并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理想狀態,征納雙方之間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不和諧因素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如一些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淡薄,申報準確率不高,偷逃騙欠稅等違法行為還經常發生;一些稅務機關也存在執法不嚴、行政處罰不到位、違規征收“過頭稅”以及納稅服務不到位等現象。

由上述分析可見,征納雙方嚴格履行法律義務,充分行使而不濫用法律權利,達到稅務機關依法誠信征稅、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的狀態是和諧征納關系的基本標準;在征納過程中如何切實保障對方的權利,為對方履行義務提供方便則是實現征納和諧的關鍵。由于稅務機關在征納關系中處于相對強勢地位,因此,首先應要求稅務機關依法行政,正確處理三方的利益關系,積極履行義務,尊重和維護納稅人的權利。

二、構建和諧征納關系的幾點思考

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設定科學合理與執行到位是和諧征納關系的基礎。作為稅務機關,依法合理行使征稅權力,積極履行義務,尊重維護納稅人的權利,致力使征納環境得以改善,無疑是促進征納關系和諧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一)依法合理行使征稅權力

依法治稅、規范執法、嚴格執法、合理執法是法律對稅務機關的基本要求,既有利于樹立稅務機關的良好形象,又有利于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稅收環境,有利于征納雙方境況變好。

1、依法征收,合法行政,嚴禁侵權。

稅務機關堅持依法治稅,規范執法行為,依法應收盡收,不征“過頭稅”,才能保證納稅人的權益不受損害。因此,稅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稅收政策和法定權限與程序行使征稅權,切實維護稅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堅決防止和糾正越權減免稅,既不能人為調節收入進度違規批準緩繳稅款,也不能寅吃卯糧收“過頭稅”,更不能轉引稅款。如果稅務機關違法行政,必然損害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反過來必將對合法征稅起阻礙作用,形成惡性循環,有損征納關系和諧。

2、公正執法,營造法治公平的競爭環境。

稅收利益直接體現為經濟利益,能否公正執法關系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運行。因此,稅務機關要以稅收法律法規為準繩,執法不偏不倚,確保稅負公平。要通過建立健全稅法公告制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責任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增強稅收執法透明度,讓納稅人充分了解稅收政策和辦稅程序,做到定稅公開、征稅公開、變更情況公開、稅務處罰公開、納稅服務公開。對于應當事先告知的事項,如執行告知、處罰告知、義務和權利告知等都要及時按規定送達。堅決杜絕“人情稅”、“關系稅”、“暗箱操作”,讓納稅人繳“明白稅”、“放心稅”、“公平稅”,從而為納稅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促進納稅人心悅誠服地按章納稅。與此同時,要嚴查偷稅、騙稅行為,通過加強重點稽查,開展專項檢查,加大涉稅大要案查處力度,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與公安部門密切協作,嚴厲打擊各種偷、逃、騙、抗稅以及印制倒賣假發票等涉稅違法犯罪活動,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正義。

3、合理執法,不濫用權利。

法律賦予稅務機關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稅務機關可以在職權范圍內確定、選擇征管手段,可以在規定幅度內行使行政處罰權,但稅務機關必須在兼顧三方的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權。選擇征管手段,要客觀、適度、符合理性,使之與所要達到的目的或者目標成適當比例。具體包括:①選擇征管手段的動因應符合征管目的;②征管手段的實施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③征管手段的內容應符合情理。如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有多種,強制程度也輕重不一,實施時應選擇其中最為合理、有效的方式,在順序上應從輕到重,并與納稅人應盡義務成適當比例,爭取以最輕的手段達到目的。行使行政處罰權,要堅持告誡在先,聽取納稅人的陳述、申辯,避免處罰畸輕畸重,對一般稅務違法行為的處罰,應以不損害被執行人的基本權益為原則,不能過分加重納稅人的負擔,更不能完全剝奪其生活生產資料,這樣才符合合理性原則。

(二)積極履行義務,尊重維護納稅人權利

納稅人要實現自己的權利固然有賴于自己履行義務,但更離不開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自身的義務。

1、認真落實和保障納稅人各項權利。

落實好保障好納稅人的各項權利,讓納稅人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加深對履行義務的理解,是征納關系和諧的基礎。因此要加強稅法宣傳,改變以往偏重宣傳納稅人義務和違章處罰規定的狀況,大力宣傳納稅人的貢獻和應享有的權利,提升納稅人的社會地位。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努力擴大稅法宣傳的輻射面和影響力,增強全社會依法誠信納稅意識,以避免因不知法不懂法而給納稅人帶來的納稅風險。在稅收政策咨詢、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中,要積極為納稅人提供及時周到的法律救濟,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為納稅人履行義務創造更好的條件。

提供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的法定義務,文明周到的納稅服務并不導致稅務機關境況變壞,但能夠幫助納稅人理解稅法,引導納稅人提高稅法的遵從度,建立起良好的征納秩序,有效提升稅收管理水平;同時,能夠樹立稅務機關的良好形象,進一步贏得納稅人的信任。稅務機關要增強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意識,做到依法治稅與文明服務的有機統一,通過推行多元化申報及稅款繳納方式,加強稅務網站建設,方便納稅人以多種方式提出稅務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申請,完善12366納稅服務熱線,全面實施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務、首問責任制和限時辦結制,減少審批事項、縮短期限等有效措施,使廣大納稅人能方便、快捷地完成辦稅事宜,真正體會到自己主人翁的地位。

3、加強內部監督制約,確保義務履行到位。

加強內部相互制約、監督,是稅務機關落實“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確保各項義務履行到位的重要手段。加強對稅務人員的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形成嚴密的監控體系和嚴格的責任追究體系,才能防止侵權以及將自己的義務轉嫁給納稅人。因此要積極開展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及時堅決糾正各種違法違規執法行為。深入開展執法效能監察,加大執法效能考核和獎懲力度,健全責任區管理員回訪制度,建立稅務機關向轄區內納稅人述職述廉制度,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和辦稅公開,充分發揮組織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確保稅務機關應盡義務履行到位。

(三)創新服務,為納稅人減負

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并非消極地限制征管權力,也不是抑制征管主體的積極性。只要法律未加禁止的,不直接影響納稅人的具體權利和義務,稅務機關為了強化稅收征管、促進公平稅負,為了增進納稅人或者公共利益而實施的征管手段或服務措施,不是濫用權利,都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則,都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而內容豐富、文明優質的納稅服務,可能增加征稅成本和稅務機關的負擔,但積極實施后,有利于降低納稅成本,使納稅人境況變好,從而改善征納關系的總體境況。

1、樹立新理念,切實做好納稅服務工作,確保征納雙方心理“相融”。稅務機關要立足于建設服務型機關,從納稅人的需求出發,引入人本觀念,在稅收管理過程中多些人文關懷,創新服務形式,優化服務質量。在全面優化納稅服務的基礎上,還要追求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貼近式的服務,探索預約服務、辦稅綠色通道等便民措施。要轉變工作作風,多為納稅人著想,有關涉稅事項盡量事先做到“提示”、“提醒”、“告知”,讓納稅人從稅務機關提供的便捷、優質服務中切實感受自己的權利得到尊重,自己的地位得到提高。

2、建立良性互動機制,緩和化解征納矛盾。稅收涉及利益調整,征納矛盾客觀存在,尤其在利益分化和利益主體多元化的今天,如何處理納稅人的利益表達,對稅務機關是一個新的挑戰,因而形成納稅人利益的制度化表達渠道,形成解決利益沖突的制度化機制,無疑是和諧社會下稅收管理的一個努力方向。

3、拓寬納稅人參與稅收管理的渠道。吸引納稅人參與稅收管理,監督稅務機關依法行政,是促進征納和諧的又一重要措施。一方面,要采取定期召開座談會、聘請監督員、設立意見箱和公開舉報電話等方式,進一步暢通納稅人反映問題和意見的渠道,并通過稅務網站等平臺讓納稅人全方位了解、理解稅務機關的工作,加強征納雙方溝通,降低心理成本,融洽征納關系。另一方面,由于現階段,我國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多種多樣的經營組織和經營方式并存,稅收管理的復雜程度和難度更加顯現,還要積極探索發揮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以及護稅協稅組織的作用,組建納稅人協會或吸收納稅人參加稅務學會以發揮自律作用,借助社會力量包括納稅人的力量綜合治稅。

4、建立稅收政策提醒和培訓制度。稅務機關應結合當地實際,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對納稅人進行稅收政策培訓及解讀,盡量減少納稅人由于對相關稅收政策不熟悉而帶來額外損失,減少征納之間的不必要的糾紛。

(四)科學管理,讓納稅人感到方便

稅務機關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具體手段、措施,不僅會對自身有影響,而且會對納稅人產生影響。稅務機關只有樹立現代稅收管理觀念,依托信息技術手段,人機結合,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才能給納稅人帶來方便,使征納關系和諧有序。

1、更新管理理念。稅務機關在治稅理念上,應由滿足自身的業務需求為主轉向以方便納稅人的納稅需求為主,把尊重納稅人、方便納稅人作為基本出發點和著力點。在制定征管制度、設置管理流程和提供納稅服務等方面,都要做到既有利于稅收征管,又盡可能地方便納稅人辦稅。

2、科學確定稅收征管模式。要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遵循有利于組織收入、有利于稅收征管、有利于納稅服務、有利于提質增效的原則,精簡機構,減少層次,調整征管機構設置和職能分工;簡化優化辦稅流程和手續,簡化合并納稅申報資料,實現納稅信息的一戶式儲存,推廣零散稅收的委托代征,力求使納稅人感到方便。

3、積極推進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在稅收征管領域廣泛運用高科技手段都產生了明顯的效益。盡管在信息化初期需要增加一定的投資,一旦信息化完成后,就會大大節約征納雙方的稅收成本,有利于完善納稅服務,提高社會滿意度。

篇3

關鍵詞:錯位; 越位; 缺位; 歸位

中圖分類號:F27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0)03-0072-05

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中首次對納稅人在納稅過程中所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進行了明確說明。但是,在稅收征納實踐中,納稅人和征稅人常常存在權利義務“錯位”的問題,即權利主體實際享受了過多或過少的權利、義務主體實際承擔了過多或過少的義務。以下以納稅申報環節為例,詳細探究征納雙方權利義務“錯位”的具體表現,并提出推動征納雙方權利義務“歸位”的建議。

一、納稅申報環節征納雙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征納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基本解析

現代稅收理論認為,稅收是納稅人與政府之間的一種互利關系,納稅人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而向政府納稅,政府提供公共產品而向納稅人征稅。因此,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納稅人與征稅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各自享有一定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其權利與義務相對等。進一步說,權利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一是應有權利,即按照平等正義的原則,權利主體在稅收法律關系中應當享有的權利;二是法定權利,即通過法律規定賦予權利主體的權利,這種權利十分明確而具體,具有普遍的約束力;三是實際權利,即權利主體實際享有的權利,它可能大于或小于應有權利和法定權利。同樣,義務也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一是應有義務,即按照平等正義的原則,義務主體在稅收法律關系中應當履行的義務;二是法定義務,即通過法律規定施加于義務主體的義務,這種義務十分明確而具體,義務主體應當嚴格履行;三是實際義務,即義務主體實際所履行的義務,它可能大于或小于應有義務和法定義務。

(二)納稅申報環節征納雙方的應有權利和義務

納稅申報(Tax Declaration)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環節,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是當前我國稅收征管模式的基礎。在納稅申報環節,納稅人和征稅人各自應當享有一定的權利,并承擔一定的義務。

1. 從納稅人角度來看,其在納稅申報環節至少應當享有以下基本權利:(1)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征管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2)延期申報權。《征管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可見,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和延期申報權既是納稅人的應有權利,同時也是法律賦予納稅人的法定權利。(3)納稅申報修正權。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內,發現納稅申報內容有誤的,應當允許其進行更正申報或補充申報。納稅申報修正權屬于納稅人的應有權利,但是尚未得到我國法律的確認,不屬于納稅人的法定權利。

在納稅申報環節,納稅人的基本義務即依法進行納稅申報的義務。《征管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可見,依法進行納稅申報既是納稅人的應有義務,同時也是其法定義務。

2. 從征稅人角度來看,其在納稅申報環節至少應當享有以下基本權利:(1)延期申報核準權。征稅人應當對納稅人提出的延期申報申請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核準,并確定納稅人是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還是按照征稅人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按照核定稅額預繳稅款的,征稅人應當對納稅人的預繳稅款數額進行核定。(2)逾期申報處罰權。《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這兩項權利既是征稅人的應有權利,同時也是其法定權利。

在納稅申報環節,征稅人至少應當履行以下基本義務:(1)為納稅人納稅申報提供基本條件。為納稅人提供直接上門申報、郵寄申報、數據電文申報等多元化納稅申報方式,為納稅人納稅申報提供優質服務。(2)接受納稅人納稅申報并對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形式上的審查。

二、納稅申報環節征納雙方權利義務的“錯位”

(一)征納雙方權利與義務“錯位”的理論分析

應有權利和法定權利并不等同于實際權利,應有義務和法定義務也不等同于實際義務。在稅收征納實踐中,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可能存在“錯位”,權利主體的實際權利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應有權利和法定權利,義務主體的實際義務同樣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應有義務和法定義務。具體來說,在稅收征納實踐中,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錯位”的主要形式有四種:一是權利“越位”,即權利主體實際權利過大,包括實際權利大于應有權利,也包括實際權利大于法定權利;二是權利“缺位”,即權利主體實際權利不足,包括實際權利小于應有權利,也包括實際權利小于法定權利;三是義務“越位”,即義務主體實際履行的義務過多,包括實際義務大于應有義務,也包括實際義務大于法定義務;四是義務“缺位”,即義務主體實際履行的義務不足,包括實際義務小于應有義務,也包括實際義務小于法定義務。

(二)納稅申報環節征納雙方權利義務“錯位”的具體表現

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由于納稅人處于相對弱勢地位,而征稅人處于相對強勢地位,因此按照通常理解,納稅人一般是權利“缺位”和義務“越位”,即納稅人實際享有的權利不足而履行了過多的義務,征稅人一般是權利“越位”和義務“缺位”,即征稅人實際享有的權利過多而履行的義務不足。但是,在稅收征納實踐中,同樣也存在納稅人權利“越位”而征稅人權利“缺位”、納稅人義務“缺位”而征稅人義務“越位”的情況。從納稅申報環節來看,征納雙方權利義務“錯位”的具體表現為:

1. 納稅人權利“缺位”與征稅人權利“越位”,征稅人權利侵犯納稅人權利。從納稅人的角度來分析,包括兩種情況:(1)納稅人法定權利“缺位”。即納稅人的某項應有權利雖然得到了法律的確認而成為其法定權利,但是由于征稅人權利“越位”即征稅人妨礙納稅人行使該項法定權利,從而導致納稅人無法真正享受該項法定權利。如上所述,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既是納稅人的應有權利,也是納稅人的法定權利。但是,在稅收征納實踐中,征稅人常常在某種程度上左右了納稅人對納稅申報方式的選擇,甚至強制納稅人選擇某種特定的納稅申報方式,從而使納稅人無法真正享受自主選擇納稅申報方式的權利。如部分地區稅務機關為了推行網上納稅申報方式,要求距離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很近的納稅人也必須采用網上申報方式,而這些納稅人主觀上更傾向于采用對其更為便捷的直接上門申報方式,這實際上就是征稅人權利對納稅人權利的侵犯。(2)納稅人應有權利“缺位”。即納稅人應當享有某項權利,但該項權利并沒有得到法律的確認,從而納稅人實際上無法享受到該項權利。如上所述,納稅申報修正權是納稅人的應有權利,但是這一權利目前并沒有得到我國法律的確認,從而納稅人無法享受該項權利。

2. 納稅人義務“越位”與征稅人義務“缺位”,征稅人義務轉化為納稅人義務。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納稅人的義務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給付義務,即納稅人向征稅人繳納稅款的義務;二是作為義務,即為實現給付義務所設定的納稅人應當做哪些事和不做哪些事的義務①。從納稅申報環節來看,納稅人的應有義務是依法進行納稅申報,而征稅人的應有義務則是為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提供條件,也就是說,納稅人在納稅申報環節的義務只限于“作為”義務,不應存在任何形式的“給付”義務。但是,在稅收征納實踐中,納稅人在納稅申報環節為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常常需要繳納各種費用,如選擇網上申報方式的納稅人需要向網絡運營商、網上申報軟件開發維護單位繳納一定的費用,納稅人在履行“作為”義務的同時,必須額外履行一定的金錢“給付”義務,才能完成納稅申報的過程。也就是說,由于征稅人義務的“缺位”即征稅人沒有為納稅人納稅申報提供應有的條件,致使納稅人義務“越位”即納稅人必須額外履行繳納一定費用的義務,從而本來應當由征稅人履行的義務轉化為由納稅人來履行。

3. 納稅人權利“越位”與征稅人權利“缺位”,征稅人權利讓位于納稅人權利。延期申報權是納稅人的應有權利和法定權利,同時也是納稅人的實際權利。《征管法》賦予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以延期申報權是法律科學性、嚴肅性與靈活性的體現,但是該項權利可能被納稅人濫用而成為其拖延繳納并占用國家稅款的手段。征稅人在行使延期申報審核權時可能存在兩種“缺位”:一是怠于行使延期申報核準權,對不符合延期申報條件的納稅人也準予其進行延期申報;二是怠于行使預繳稅款核定權,簡單地要求納稅人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預繳稅款,并沒有結合納稅人本期實際經營情況來確定預繳稅額。這樣,當納稅人本期經營情況大為改善、本期應納稅額遠遠大于比照上期稅額的預繳稅款時,納稅人就可以推遲一部分稅款的繳納,而按照現行規定,征稅人對納稅人超過預繳稅款而推遲繳納的這一部分稅款并不加收滯納金,從而延期申報就成為了納稅人拖延繳納稅款的手段,造成國家稅款被占用。這實際上是征稅人怠于行使權利造成納稅人對權利的濫用,征稅人權利讓位于納稅人權利。

4. 納稅人義務“缺位”與征稅人義務“越位”,納稅人義務轉化為征稅人義務。在納稅申報環節,納稅人的義務是依法進行納稅申報,而征稅人的義務則是為納稅人納稅申報提供條件、接受納稅人的納稅申報并對申報進行形式上的審核。在稅收征納實踐中,納稅人義務“缺位”主要表現為納稅人不依法進行納稅申報,尤其是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進行納稅申報。在納稅人不依法按時進行納稅申報的情況下,作為目前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的重要指標,征稅人的申報率必然受到影響,征稅人為了提高申報率,必然出現兩種“越位”:一是催報催繳,即在申報期結束之前,征稅人將大量的精力用在催報催繳上。應當說,提醒納稅人依法按時進行納稅申報也是納稅服務的一項內容,但是如果征稅人將過多的管理資源浪費在催報催繳上,不但會使納稅人產生依賴心理、不利于培養納稅人依法自覺申報納稅的意識,而且必然影響到征稅人其他稅收管理事項的有效性。根據筆者對基層稅務機關的調研,每月稅收管理員用在催報催繳上的時間占其工作時間比重的20%~30%,在當前納稅戶多而稅務機關管理資源緊張的情況下,管理員根本無暇按照《稅收管理員制度》規定的工作職責開展稅收的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管理。二是行為扭曲,即在催報催繳無效的情況下,迫于征管質量考核的壓力,出現了征稅人代替納稅人進行零申報、甚至用自己的資金為納稅人墊付稅款的情況,以提高征稅人申報率指標的考核分值。納稅人義務的“缺位”與征稅人“義務”的越位,致使本該由納稅人履行的納稅申報義務在一定程度上轉化為了征稅人不得不履行的申報納稅提醒義務、甚至導致征稅人的行為扭曲。

三、納稅申報環節征納雙方權利義務的規范與“歸位”

納稅申報環節征納雙方權利義務“錯位”的不同形式帶來了不同的后果。從根本上說,納稅人權利的“缺位”和征稅人權利的“越位”、納稅人義務的“越位”和征稅人義務的“缺位”,都是對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侵犯;而納稅人權利的“越位”和征稅人權利的“缺位”、納稅人義務的“缺位”和征稅人義務的“越位”,則都是對征稅人依法征稅權的挑釁。因此,按照平等、正義、法定的原則,對納稅申報環節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調整,使其各自“歸位”,是規范稅收法律關系、實現征納和諧的重要環節。

(一)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實現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歸位”

現代稅收理論對稅收本質認識的基本立足點是征納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從而其權利和義務也應當是對等的。在稅收征納實踐中,針對征納雙方權利義務的“錯位”,應當切實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從兩個方面加以調整:一是完善稅收立法體系,使法定權利逐步接近于應有權利,法定義務逐步接近于應有義務;二是完善稅收執法體系,使實際權利逐步接近于法定權利,實際義務逐步接近于法定義務。通過這兩方面調整,使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實際權利和實際義務逐步接近于按照平等、正義原則確定的應有權利和應有義務,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得以“歸位”,從而實現征納雙方權利義務的平衡對等和征納關系的和諧運轉。

(二)調整納稅申報環節不利于納稅人的權利義務“錯位”,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一是針對納稅人權利“缺位”與征稅人權利“越位”的問題,應依法嚴格限制征稅人權利,防止征稅人權利侵犯納稅人權利。自主選擇納稅申報方式是納稅人的法定權利,應嚴格限制征稅人對納稅人納稅申報方式自主選擇權的干擾,確保納稅人實際享受到該項法定權利;納稅申報修正權則是納稅人的應有權利,應通過立法將納稅申報修正權確定為納稅人的法定權利,并保證納稅人實際享受到該項權利。二是針對納稅人義務“越位”與征稅人義務“缺位”的問題,應督促征稅人全面履行應有義務,防止征稅人義務轉化為納稅人義務。為納稅人納稅申報提供條件是征稅人在納稅申報環節的應有義務,納稅人的義務只限于依法進行納稅申報,不應附加任何金錢“給付”義務,對于網上申報專用網絡使用費、網上申報軟件的開發維護費等各項費用,應由征稅人支付并免費提供納稅人使用。

(三)調整納稅申報環節不利于征稅人的權利義務“錯位”,捍衛征稅人的依法征稅權

在倡導和諧社會建設、打造服務型政府的大背景下,優化納稅服務、促進征納和諧成為稅務機關的工作重心,納稅人權利“缺位”與征稅人權利“越位”、納稅人義務“越位”和征稅人義務“缺位”等損害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問題日漸得到重視,限制征稅人權利、保障納稅人權利成為處理征納雙方法律關系的主流。但同時應當指出,雖然人們越來越傾向于接受公共財政理論的稅收利益交換說,但是稅收所具有的報償性是一般的、非對等的,其表現形式仍然是對私人財產權利的剝奪,納稅人作為理性的經濟人,主觀上具有逃避履行納稅義務的動機。因此,針對納稅人權利“越位”和征稅人權利“缺位”、納稅人義務“缺位”和征稅人義務“越位”的問題,捍衛征稅人的征稅權、確保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這一主題,即使在倡導優化納稅服務、促進征納和諧的背景下,也永遠不會過時。

具體來說,在納稅申報環節,一是針對納稅人權利“越位”與征稅人權利“缺位”的問題,應確保征稅人依法嚴格行使權利,防止征稅人權利讓位于納稅人權利。征稅人應依法嚴格行使延期申報核準權,防止延期申報成為納稅人拖延繳納稅款、占用國家稅款的手段。當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遠遠大于比照上期稅額的預繳稅款時,征稅人在審核延期申報時,應結合納稅人本期經營情況來確定預繳稅額,對于經營情況變動大的,應合理核定預繳稅額,以維護國家稅收權益。二是針對納稅人義務“缺位”與征稅人義務“越位”的問題,應改進征管質量考核評價方法,防止納稅人義務轉化為征稅人義務。建議取消征管質量考核指標中對于申報率的考核,改為對納稅人逾期申報處罰率的考核,即考核對逾期申報的納稅人是否按規定進行了處罰,既可以督促納稅人依法按時履行納稅申報義務,使納稅人養成依法自覺申報納稅的良好習慣,又能防止征稅人迫于申報率考核的壓力帶來的管理資源浪費和行為扭曲的問題。

注釋:

①馬國強:《中國稅收》,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35頁。

參考文獻:

[1]馬國強.中國稅收[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2]劉劍文.納稅申報與納稅人權利保護――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解讀[J].中國稅務,2007,(2).

[3]王姝君.《論納稅人權利保障與個稅自行納稅申報遇冷[J/OL].省略/show.asp?c_id=24&a_id=6811,

2007-07-24.

[4]王建平.納稅人權利保護與政府征稅權之制約[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7,(4).

[5]吳金春.納稅人權利與征稅人權力間的均衡[J].廣西財政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5,(1).

On the Dislocation and Regulation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Two Parties in the TaxDeclaration

Dong Xiaoyan

(Graduate School, Northeast Finance University, Dalian 116025, China)

篇4

當前,我國各個公共管理部門都建立了自己相對獨立、比較完善和準確的信息系統,如工商、公安、供電、銀行、海關、質檢、車輛、房管那* 穿越小說網 言情小說網 免費小說網、國地稅等。全社會信息化的普及為稅務部門提供了大量可供利用的第三方信息資源。隨著稅務部門稅收分析、監控、評估、稽查“四聯動”體制的運作成熟,第三方信息作用和地位日漸突出。

一直以來,稅務部門運用第三方信息較多的單位是稽查部門,其舉報信息,已經成為稅務部門查處大案、要案一個重要的線索來源。基層工作中,我們運用稅收分析這個稅源管理的眼睛,比對納稅人報送稅務部門、銀行系統和政府統計部門財務信息,發現三者常常差異很大。通過第三方提供的片言只語,經過分析加工可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稅源,如果管理到位,那就變成國家的稅收收入。

第三方信息涉及的面很寬泛,只要是能反映納稅人經濟利益的一個面或點的外在的信息,不管是關系人或非關系人提供的都可稱為第三方信息。

納稅人是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參與者,處于信息源地位,擁有信息優勢,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往往隱匿真實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以少繳或不繳稅款;稅務部門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難以完全掌控納稅人的稅源信息。所以稅務部門加強稅源分析,必須充分提高挖掘第三方信息資源的能力,改善信息不對稱局面。

第一,確定稅源數據收集內容并合理分類。數據收集是稅源分析的基礎和前提,數據收集的質和量在根本上決定了稅源分析質量和水平。要重視采集參與者交易信息,直接參與交易者包括與納稅人發生交易的另一方經濟主體或個人消費者,他們參與了納稅人的某一次或某一項涉稅活動,處于信息源地位,與納稅人的信息狀況完全對稱。稅務部門如能全面準確地獲取他們手中的信息,就能達到應收盡收的目的。同時在收集數據源時,應將稅源信息分為以下幾類:戶籍數據,財務經營數據,申報納稅數據,發票稅控及舉報數據,綜合治稅數據等。近年來,隨著稅務部門推廣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稅收收款機等稅控裝置,利用現代化設施以掌握納稅人的購產銷等涉稅信息;通過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的調查核查以采集涉稅信息;通過社會綜合治稅實行部門間的信息共享以獲取納稅人的涉稅信息。這些監控信息的獲取為我們進行稅收分析提供了可能。“一戶式”共享和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的推出,也要求稅務部門盡可能的扭轉征納雙方對信息的不對稱的現狀。 第三,精心加工,提高信息增值利用價值。第三方信息只是為增加稅源提供了一種可能,如何讓這種信息資源,變成實實在在的稅收收入,這就要通過分析發揮增值作用。信息質量反映信息價值,沒有質量的信息也就沒有價值,錯誤或垃圾信息會使分析人員的投入的精力失去作用,甚至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我們必須對第三方信息進行加工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稅源數據加工分析是稅源管理信息系統的中心環節,其作用是將收集到的原始數據經過組織、整理、加工、分析轉化為有價值的稅源信息,加工應用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1)直接比對分析,實現當期堵漏增收。如戶籍信息,可與工商、質監等部門的登記類信息進行直接比對,以便發現新開業納稅人和漏征漏管戶;發票信息,通過發票系統和稅控裝置,直接比對發現發票使用情況與申報情況之間的差異。這一層次的加工應用主要面向稅源管理的操作層。

(2)綜合邏輯分析,實現事后深層全面監督。從各稅種計稅原理出發.依據審計學、財務分析、統計學等原理,設計和篩選涉稅指標,運用財務分析、數理分析等方法,綜合加工處理稅源信息,對某一行業、規模、經濟性質、區域、時間段、稅種、具體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分析判斷,

大爭之世 網游之復活 煉寶專家 混在三國當軍閥 重生之官道發現稅收疑點,由納稅評估部門進行約談或實地核查,并將核實后的信息進行反饋,總結制定具有針對性、規律性的稅源管理措施。這一層次的加工應用主要面向管理層和操作層。

(3)深度挖掘利用,建立行業數據模型。在積累大量底層數據的基礎上,面向行業,匯集所有稅源信息和外部經濟信息等各類數據,應用數據挖掘、展現等技術加以深度加工和增值利那* 穿越小說網 言情小說網 免費小說網用,建立數據模型。同時開展稅收風險、納稅遵從、征管質效分析,提供宏觀稅收分析、稅收預測、稅收政策評價,增強對稅源管理狀態、規律的信息化解讀和挖掘能力。

第三方信息對稅源分析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國稅收征管法規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涉稅信息,要求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這些規定有利于我們建立科學的稅收分析觀,有利于我們構建第三方信息資源報告制度,為稅源管理和分析提供切實可行的數據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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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稅源管理,完善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四位一體”的稅源管理機制,不斷提高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稅源監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提高認識,切實重視稅源監控工作

稅源監控是一項通過對涉稅經濟活動和行為中有關信息和數據的掌握,全面了解經濟活動的發展變化,規范涉稅行為,為稅收收入的組織管理和稅收政策提供決策支持的稅收管理活動。稅源監控是與稅收管理各項內容均密切相關的一項基礎性管理工作,它貫穿于稅款征繳入庫的各個環節,是政策調整和稅制建設的信息源,是規范稅收行為的必要管理手段。因此,加強稅源監控對加強和完善稅收管理各項活動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各級國稅機關要高度重視稅源監控工作,要通過對課稅對象的精細化管理,最大程度地解決征納雙方涉稅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最大限度地使應征稅收接近法定稅收;要針對稅源監控工作中發現的典型性和規律性問題,深入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操作性強的改進意見和建議,形成強化管理的長效機制,推進稅源監控工作向縱深方向發展。

二、明確目標,準確把握稅源監控任務

稅源監控的目的是在規范稅收行為的基礎上,為組織收入、稅收征管、稅收政策執行提供信息服務和決策支持。稅源監控的性質具有兩重性,即規范稅收行為和提供決策信息。規范稅收行為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監控納稅人納稅行為,觀察納稅人是否做到如實核算、申報涉稅信息;二是監控稅務機關的征收行為,了解稅務機關征管工作質量和政策執行情況。提供決策信息,即通過對數據信息的處理和分析,全面掌握納稅人的稅基形成及納稅情況,為組織收入、強化稅收征管、完善和規范稅收政策提供參考信息。

根據對稅源監控目的的認識,確定稅源監控的主要任務是:

(一)全面了解和掌握納稅人涉稅經濟活動和涉稅行為的相關信息和數據。這要求稅源監控要通過各種渠道和手段盡可能多地掌握納稅人的涉稅信息,包括各類納稅人的組織形式、注冊情況、生產經營活動、財務核算及資產狀況、債務情況乃至信譽等級。

(二)解讀納稅人涉稅經濟活動和涉稅行為的相關信息和數據,從中發現納稅人涉稅經濟活動的真實性、納稅行為的規范性以及這些活動和行為的發展變化趨勢。

(三)綜合納稅人涉稅信息,整理涉稅經濟活動和行為的典型性和規律性問題,為稅務稽查等后續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對依法科學組織收入、加強稅收征管、規范和完善稅收政策執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劃分范圍,實現稅源分級監控

稅源監控范圍是指稅源監控的覆蓋面。從監控的稅種、監控對象、監控主體和監控的指標考慮,分別包括以下內容:

在監控稅種上,涵蓋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五個主要稅種。

在監控對象上,涵蓋國稅機關管轄范圍內的所有納稅人,包括一般納稅人、小規模企業和個體經營戶;行業監控包括綜合征管軟件內置的96個行業的全部納稅人。

在監控主體上,依據效率原則和可操作原則,稅源監控應堅持分級管理、多層監控、逐級細化的方式。省局負責監控:1.經營收入標準: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在上年度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2.稅金標準:上年度國內增值稅、消費稅“兩稅”或企業所得稅(包括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下同)入庫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市局負責監控:1.經營收入標準: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在上年度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2.稅金標準:上年度國內增值稅、消費稅“兩稅”或企業所得稅入庫超過100萬元的企業。如上述監控范圍內企業提供的稅收占全市稅收總量的比重達不到80%,各市需要根據本地稅源實際擴展監控企業標準和范圍。基層負責監控:本轄區內的全部納稅人。

在監控指標上,稅源監控的基本指標應包括企業基本信息、企業稅收財務信息和企業貨物勞務納稅信息。1.企業基本信息。即企業的注冊登記情況、隸屬關系、稅款繳納方式等信息。具體包括:企業組織形式代碼、企業名稱、國民經濟行業類別代碼、企業工商登記注冊類型代碼、行政隸屬關系、主管部門、國稅稅務登記證前六位號碼、地稅稅務登記證前六位號碼、企業財務核算方式及報表期、增值稅繳納方式、消費稅繳納方式、企業所得稅繳納方式、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形式、企業所得稅國地稅征收隸屬關系、增值稅出口退稅方式、集團公司情況、企業職工人數、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監管級次、主管稅務機關等。企業基本信息表的信息應于每年年初重新核實,并整理修訂一次。2.企業稅收財務信息。即反映獨立納稅人的稅收繳納信息和財務核算的信息。企業稅收繳納信息源于企業納稅申報表及附列資料數據,數據源為稅收綜合征管系統中企業納稅申報表及附列資料數據的對應科目;企業財務核算信息源于企業財務報表數據,數據源為“一戶式”綜合稅收管理系統中企業財務報表的對應科目。3.企業貨物勞務納稅信息。即以企業生產經營的貨物和勞務為對象的稅收繳納信息,數據源于企業納稅申報表數據,可利用稅收綜合征管系統中企業納稅申報表數據的對應科目通過數據處理轉換生成。

各級國稅機關要制定各類數據采集規范,明確各類數據采集崗位責任,逐步實現稅收數據的電子化采集,嚴把數據采集質量關;依托省局信息化運行維護管理規定,建立各大應用軟件集中運維機制,完善運行管理的各項制度,加強軟件操作培訓,減少和避免操作失誤;加大對系統基礎數據的檢測、通報、整改工作力度,將數據正確率和及時修改率納入征管質量考核范圍。以精細化的工作為保障,確保稅源監控質量,提高稅源監控水平。

四、分類管理,突出稅源監控重點

(一)對重點稅源企業重點管理。市、縣國稅機關要依照省局有關規定,分別根據納稅人生產經營及納稅規模確定重點稅源企業。選派業務素質高、管理經驗豐富的稅收管理員管理重點稅源企業。一是全面掌握稅源情況。了解同行業信息和市場動態,加強對納稅人稅源信息的收集,加強對納稅人日常生產經營情況的巡查,加強對納稅人銀行賬戶的監控,全面掌握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資金流轉以及原材料、產成品購銷情況等各類信息。二是深入開展企業稅源分析。掌握納稅人生產工藝、能耗物耗、財務比率等信息,分析納稅人申報的準確性,不斷提高稅源分析的質量和層次。三是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在履行管理職責的同時,及時宣傳送達稅收政策,開展納稅輔導,幫助企業加強財務核算,準確進行應繳稅款申報,融洽征納關系。

(二)對特殊行業企業突出個性管理。根據特殊行業特點及稅源分布、經營規模、征納方式等要素,制定和完善行業稅收分類管理辦法,加強監控。一是對享受減免退稅行業,特別是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飼料生產企業、利用廢舊物資和以農產品為原料并抵扣稅款的企業以及區域性特色行業企業,要根據工商注冊信息、實際生產能力和生產要素分析測定銷售收入、增值額、實現利潤以及稅負情況。二是完善重點應稅消費品的稅基控管,規范白酒、卷煙、汽車等行業消費稅計稅依據和適用稅率的核定管理,結合日常管理掌握的信息,測算應稅消費品的最低計稅價格,防止納稅人通過關聯交易降低消費稅稅負。三是加強房地產行業所得稅管理,注重收集、掌握房地產企業的土地投資、建筑面積、項目成本、銷售收入等信息,加強稅源跟蹤和評估,實行預售收入按率預征、開發產品完工后確認調整的企業所得稅征收方法。四是強化非居民所得稅管理,監控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防止非居民所得稅流失。

(三)對個體工商戶注重核定管理。完善個體“電腦定稅”系統,嚴格參數指標采集,公開定稅稅額、公開調整定額,統一稅負標準,不斷提高定額核定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對達到建賬標準的要實行查賬征收,對定期定額戶要求其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和進銷貨登記簿。稅收管理員要加大對建帳戶和定期定額戶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時掌握經營戶的發票使用情況,了解經營戶的生產、經營變化情況,實施動態控管。

五、落實制度,實現全過程監控

(一)戶籍管理制度。一是落實登記管理制度。認真貫徹新《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稅務登記管理的各項規定,實行戶籍巡查制度,定期組織漏征漏管戶清理,摸清戶籍底數。建立與工商、地稅、統計等部門登記信息交換渠道,定期交換和比對登記信息,分析差異,切實解決與其他部門登記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注意與民政、編委等部門的協調,做好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稅務登記工作。加強與街道、市場、房產管理部門的聯系,掌握納稅人的經營特點和規律,管住戶籍增量,逐步理清戶籍存量。二是加強認定管理。對納稅人申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各類增值稅減免退稅資格認定、享受所得稅優惠資格認定和出口退稅資格認定等,在認真審查報送資料的基礎上,要實地調查納稅人報送資料的真實性。要加強信息比對和部門協調,認真審核把關,從源頭上夯實稅源管理工作基礎。三是嚴格停歇業、非正常戶和注銷戶管理。按月公示停歇業登記和非正常戶認定情況,要通過綜合征管軟件掌握并監督納稅人停歇業登記、非正常戶認定和注銷登記情況,并按不低于20%的比例進行實地抽查。一經發現假停業、假注銷的行為,要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于改組、改制、關停、空殼等企業,主管國稅機關要重點監控,重點管理,防止納稅人利用企業經營方式變更等逃避納稅義務,堵塞稅收管理漏洞。

(二)賬簿管理制度。一是落實財務備案制度。嚴格按照征管法要求,督促納稅人按規定設置賬簿,并要求其按時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等報送主管國稅機關備案。二是提高賬證質量。針對部分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賬簿設置不規范、賬證不全,核算收入或成本、費用不真實、虛報虧損的現象,主管國稅機關要加強對企業財會人員的培訓,強化會計核算基礎工作,提高建帳質量,督促納稅人據實記賬,降低因賬證混亂或不真而給國稅征管工作帶來的難度。三是加強個體建賬管理。凡是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必須建帳,對應建帳不建帳的,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從高核定定額;對已建賬的要加強建賬后的稅務檢查,提高建帳質量,鞏固工作成果。

(三)發票管理制度。一是加強發票信息審核。將所有發票納入綜合征管軟件管理,加強對納稅人領購發票的驗舊供新管理,認真核查發票開具金額及使用情況,對納稅人申報情況嚴格進行票表(卡)比對。稅收管理員對所管轄納稅人的發票開具情況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查詢,各基層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發票開具金額與申報納稅情況的查詢比對,強化監控分析。加大對代開發票的管理力度,防止利用代開發票轉引、買賣稅款。二是推行有獎發票。建立發票獎勵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深入開展發票有獎使用、有獎舉報、違章處罰的“兩獎一罰”活動,提高消費者依法索票、納稅人依法開票的自覺性,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監督發票管理。同時,加大對發票開具不規范,大頭小尾、虛開、代開、借用發票的處罰力度。三是積極推行稅控收款機。按照總局要求,盡快推動政府及有關部門完成招標選型工作,有計劃、分步驟地推廣稅控收款機。

(四)申報征收制度。一是加強異常申報管理。對連續零、負申報以及申報明顯異常的企業要進行重點分析。建立按季分析比對制度,重點對納稅人申報信息、發票驗舊供新信息、代開發票信息、開業、注銷稅務登記信息、減免稅資格信息、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信息等進行關聯性分析,找出企業異常申報的原因,發現和解決問題。降低異常申報率,切實提高申報質量。二是規范延期申報和延期納稅管理。依法規范延期申報程序,對申請延期申報的納稅人要求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預繳稅款;嚴格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手續,對緩繳到期的稅款,要及時催繳入庫,杜絕新欠發生。三是大力清理欠稅,嚴格執行滯納金加收制度。認真執行總局欠繳稅金核算管理辦法,對欠稅企業逐戶下發核查信息,逐戶核實欠稅情況,分類掌握欠稅結構,詳細分析欠稅成因。要依法、綜合運用欠稅公告、以票控欠、以欠抵退以及強制執行權力,加大清欠力度。堅持以核查促清欠、以清欠促管理,不斷提高稅源監管水平。與此同時,要嚴格執行加收滯納金制度,嚴肅查處擅自減免滯納金的單位和個人。

六、界定職責,實現稅源立體監控

稅源監控工作職責根據各級工作側重點的不同,有所區別。

(一)省、市級稅務機關稅源監控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國稅機關稅源管理工作要求,負責對下級機關重點稅源監控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協調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建立本級重點稅源監管企業信息庫,按時匯總、審核稅源監管企業信息;

3.及時將上級國稅機關下發的行業稅負標準轉發下級國稅機關;

4.定期測算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的稅負情況,并根據上級機關下發的行業稅負標準和預警區間,及時對本級監管的重點稅源戶進行篩選,查尋稅負異常企業并將有關情況及時轉交同級納稅評估管理部門;

5.定期對本單位所監控的重點稅源企業的財務信息、收入情況、發展趨勢、總體稅負水平及變動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二)基層稅務機關和稅收管理員稅源監控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國稅機關重點稅源管理工作任務,負責監管企業信息的采集、整理、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

2.監控企業應交稅金的核算和繳納情況,追蹤未繳稅款的管理工作,及時向征收部門通報未繳稅款大戶的情況;

3.定期深入企業進行實地調研,及時了解和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稅源變化情況,及時對企業的收入進行分析和預測;

4.定期測算監控企業的稅負情況,并根據上級國稅機關下發的行業稅負標準,對納入本級監管的稅源戶進行篩選,排查稅負異常企業。

七、注重考核,提高稅源監控效率

有效的獎懲激勵是落實稅源監控工作機制,提高稅源監控工作質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證。各級國稅機關根據稅源監控工作流程,推行全方位稅收質量管理方式,充分調動稅源監控人員的積極性。

(一)制定稅源監控工作規范。要從戶籍管理、發票管理、賬簿管理、申報監控、信息采集、審核審批、稅收業務檔案、稅源分析、重點稅源監控管理、稅負預警效果、稅負異常排查等方面細化規范內容,并與崗責體系配套銜接,進一步明確工作考核標準,體現考核導向,做到稅源監控工作目標明確,重點突出。

篇6

關鍵詞:重點行業;季度稅收;工業增值稅;消費稅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3)11-0079-07

一、引 言

國民經濟重點行業是經濟稅源的重中之重。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石油、電力、金融和房地產等重點行業稅收收入大幅增加,對全國稅收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國家稅務總局曾多次發文要求各級稅務部門加強對重點行業的稅收監管。由于稅收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討論重點行業稅收問題,對把握國民經濟重點稅源的基本狀況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是,長期以來,我們所看到的稅收統計分析基本是建立在年度數據基礎上的,關于季度稅收的研究并不多見,涉及對重點行業的稅收分析就更少。相對而言,季度數據較年度數據具有更強的時效性,基于季度資料的討論、分析與研究,能夠更加及時反映稅收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協調變化情況,從而為科學稅收管理,加強宏觀決策提供參考。從數據的量上看,季度數據提供了相當于年度數據4倍的觀測值,增加了信息內涵,更有利于運用數量分析技術。

《中國稅收季度報告》(簡稱《季度報告》)給出了重點行業的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商業增值稅、營業稅和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季度收入資料,為稅收分析提供了可靠基礎。重點行業包括卷煙、煤炭、原油、成品油、電力、化工產品、金融保險、交通運輸、服務業和房地產等。

根據《季度報告》,2001—2010年重點行業所貢獻的流轉稅占全國流轉稅的90%以上,所得稅占全國所得稅的70%以上。重點行業的主要稅種稅收收入,包括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商業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2001年的8 469.100億元上升到2010年的58 227.100億元,年均增長23.900%。重點行業的主要稅種收入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比重,自2005年以后均在75%以上,由此可見重點行業“舉足輕重”的稅收地位,如表1所示。

二、重點行業主要稅種收入額的特征分析

(一)季節調整前的收入趨勢擬合

《季度報告》給出了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的行業稅收數據,據此可以計算出各季度的稅收收入。先看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由于《季度報告》給出的是兩稅合并統計數,考慮到影響合并收入的因素比較復雜,我們從稅收序列本身著手,以時間T為自變量做初步擬合,即考察隨時間推移,稅收的動態變化趨勢,經過SPSS軟件運行,得到以下一些相對較優的模型。

以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為因變量,時間T為自變量的二次多項式模型和指數模型:

從運行結果看,經過季節調整后的模型的各項統計參數較調整前有了很大的改進,F值擴大了2—3倍,剩余標準誤差則縮小了1—2倍以上,由此可見剔出季節性因素影響之后,模型擬合優度的提高效應。

季節調整還可以得到稅收序列的季節指數,它是一種以相對數表示的季節變動衡量指標,描述了序列資料不同季節的變動規律。由輸出結果看,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的季度指數:第一季度為104.100%,第二季度為105.100%,第三季度為97.600%,第四季度為93.300%。說明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季度收入序列雖有些波動但相對均衡,高點在第二季度,比平均水平高出5.100個百分點,低點在第四季度,比平均水平低6.700個百分點。類似地,商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收入的高點在第一季度,季節指數分別為110.010%和109.810%,低點在第三季度,季節指數分別為93.260%和93.030%。各稅種的季節指數差異,體現了各稅種隨季節變化的收入波動既與相應的經濟指標波動有關,也與各稅種的相關征管法規有關。運用季節指數,可以對稅收季度收入進行預測,也可以結合季度序列模型進行預測。

1.行業季度稅收增長率的統計描述

從平均值來看,除了電力行業以外,各行業的增長率均為兩位數。表明近些年來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為重點行業稅收奠定了深厚的稅源基礎,這是行業稅收快速增長的源動力。這期間增長率比較突出的是成品油行業,季度平均增長率高達89.310%。主要原因:一是自2009年成品油消費稅稅額的提高擴大了稅基,成品油量價齊升使增值稅累計收入快速增長;二是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2008年的各季度均為負增長,收入基數較小,造成2009年前三季度400%以上的高增長[1],拉大了整個期間的增長率均值。煤炭和交通運輸設備行業季度平均增長29.590% 和29.55%。煤炭行業稅收增長與國家調整煤炭等資源類稅額標準有較大關聯。2003年以來,國家先后對16個省(區)的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進行了較大調整,調整后的稅額標準是調整前的2—7倍[2],政策措施是帶動行業稅收增長的重要原因。機械運輸設備行業稅收較快增長,主要是由于近些年在基礎設施投資快速增長的帶動下,行業增加值的增長較快(近20%的增長)。此外,卷煙、建材產品和電信設備行業,2006—2010年期間的季度平均增長率也均為20%以上的兩位數。其中卷煙行業主要源于消費稅的高速增長,帶來高速穩定增長;建材產品稅收的高增長則得益于近些年來房地產行業的較快增長。偏度系數最大的是成品油行業,系數值為1.858;其次是煤炭和電信設備,分別為1.816和1.026;最小的是建材產品為0.138。峰度系數最大的行業是煤炭、電信設備和成品油,系數值分別為4.573、2.891和2.176;其余行業的系數值則相對較小。從整體上看,偏度、峰度系數體現了重點行業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的季度稅收增長的分布差異狀態,總體上相對均衡沒有特別異常點,各行業的季度稅收增長波動體現出不同行業的各自特點。 2.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增長率的季節指數根據各重點行業的季度稅收增長率,不難計算出各重點行業主要稅種增長率的季節指數。表3給出重點行業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增長率的季節指數,可以幫助我們透視重點行業季度稅收增長的波動特點,以此作為季度預測的參考依據。從表3可以看出,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增長率方面,季節指數波動幅度較大的行業有原油(從63.100到148.600)、電力(從78.800到134.100)、電信設備(從69.400到148.600);季節指數波動幅度較小的行業有卷煙、化工產品、交通運輸設備和建材產品;煤炭和成品油行業介于兩者之間。類似于前文解釋,重點行業增長率季節指數波動幅度越大的行業越應引起我們的關注,一定程度上它也體現了重點行業經濟稅源的增長及衰減變化情況,即所謂稅收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實際預測中,也可以將趨勢模型與季節指數結合起來,預測效果會更好一些。

1.營業稅季度增長率的統計描述

從平均值來看,營業稅增長率靠前的行業是金融保險業和房地產業,2006—2010年行業季度平均增長率分別為26.000%和31.600%。其次建筑安裝業和交通運輸業也達到兩位數增長,平均值分別為21.400%和14.900%。從離散程度來看,波動性最大的行業是服務業,離散系數達到2.786,其次是房地產業離散系數值為1.252。而金融保險、交通運輸和建筑安裝業的增長率波動幅度相對平穩,離散系數分別為0.679、0.668和0.395。偏度系數最大的是電信行業,系數值為0.837;最小是建筑安裝業,系數值為0.048。峰度系數最大的是金融保險業達0.879,最小的服務業系數值為-0.329。

2006—2010年期間,金融保險、房地產和建筑三行業,營業稅年均增收額分別達226.430億元、308.660億元和435.000億元,年均增長率分別為25.820%、21.200%和27.280%,絕對指標、相對指標均位居行業前列。以金融保險業為例,雖然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營業稅率政策調整以及股票證券市場行情起落波動的影響,但金融保險業營業稅收入始終保持上升勢頭,各年度各季度持續呈正向增長。同樣,房地產業相關稅收的較快增長,與房地產開發投資的高位運行有密切關系。2007年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31.800%,商品房銷售額增長48.700%,推動房地產業營業稅快速增長。若再加上相關的建筑安裝行業,三個行業合計額占營業稅總增收額的74%。2008年受國家宏觀調控措施的影響,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下降19.700%,商品房銷售額同比下降19.500%[3],造成房地產業營業稅增速的大幅回落,季度增長率均值降低為-2.580%。但在剛性需求以及通脹預期等因素的影響下,2009年國家加大了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房地產市場持續回暖,成交量迅速放大,帶動營業稅收入同比增長38.600%,平均季度增長36.100%。截至2010年,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契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五項合計比2009年增長35.700%[4],房地產業營業稅的季度增長率保持了平均41.870%的高增長勢頭,為這期間的全國稅收增長作出了較大貢獻。而服務業營業稅增長率的波動,主要是受金融危機影響,2008年消費者觀望情緒加重,行業季度增速大幅下滑(最低為-43.800%);2009年消費服務回升,但2008年增長基數很低,導致季度增幅過大(最高為46.700%)。近些年的資料顯示,在批發零售、餐飲住宿和交通運輸郵電等傳統服務業繼續發展的基礎上,以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等為代表的新興服務業得到不斷發展壯大,服務業的營業稅貢獻將呈現穩定增長態勢。

2.營業稅增長率的季節指數

重點行業營業稅增長率的季節指數波動幅度較大的行業是房地產業(從67.700%到133.000%)和服務業(從57.200%到150.000%),季節指數波動幅度較小的行業是交通運輸業(從92.100%到104.600%),其它行業的季度增長率波動狀況一般。各稅種季節指數之間的差異,反映了隨季節變化的數據規律,與相關稅收征管政策及規定也有一定的關系。相對于季節增長率波動,季節指數更能反映出時間序列的規律性特征。掌握了季節變動規律,就可以利用它來對帶有季節性特征的數據序列進行納稅估算與趨勢預測,如表5所示。

2006—2010年,我國企業所得稅年度增長率分別為28.500%、36.600%、27.300%、3.210%和11.300%。所得稅比重明顯提高,占總體稅收的比重為26.200%,比“十五”期間提高了3個百分點[5],對優化行業稅收結構起到了積極作用。企業所得稅的稅基是企業利潤總額,“十一五”期間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與預繳企業所得稅雙雙實現高增長,年增長率均在30%以上;金融保險業、房地產業等重點行業整體效益大幅提高,帶動企業所得稅呈快速增長之勢。從政策方面來看,新稅法將外資企業稅率提高到25%,取消了新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也給這期間企業所得稅的快速增長帶來了利好。

1.企業所得稅增長狀況的基本分析

從季度平均增長率來看,電信業位居行業第一,達88.700%。主要是由于該行業2007年各季度的超大幅度增長所致。2006年后由于信息化融合,移動互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等新的增長點出現,電信行業進入規模爆發增長階段。統計顯示,2007年電信業務總量比2006年增長27.100%,基礎電信企業增值業務收入增長34.000%;而且,電信業營業稅稅率低、稅負輕,企業所得稅增幅自然要大一些。但絕對量仍明顯低于金融保險業和房地產業。

金融保險業所得稅季度平均增長率為56.900%,居第二位,但季度所得稅平均收入為590.500億元,遠超其他行業。2006年,商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革、重組,資產質量和財務狀況明顯改善,企業利潤增長較快,所得稅增加近300億元。2007年改制重組效應依然,全年金融保險行業所得稅季度增長率達59.800%,其中清繳所得稅500多億元,增長63.500%。2008—2009年由于受金融危機影響,金融行業所得稅增長出現波動。2008年前兩個季度延續之前的高增長態勢,第一、二季度所得稅增長率分別為96.700%和84.500%,下半年陸續實施的多項優惠政策帶來的減收效應明顯,第四季度所得稅收入出現同比負增長。2009年上半年企業利潤普遍下滑,企業所得稅收入大幅減少。但是金融保險業利潤的持續高速增長使得企業所得稅收入增幅較大,前三季度累計較2008年同期增長25.700%,2009年比2008年同比增長25.000%。至2010年,雖然重點行業企業所得稅整體上保持平穩增長,比2009年增長19.700%,金融保險行業營業稅2010年上半年及全年累計均出現負增長,增長率分別為-6.400%和-10.500%。加之季度同比基數影響,使得金融保險業的季度所得稅增長出現較大波動。再看房地產業,2009在政策支持、信貸寬松、剛性需求以及通脹預期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下,房地產市場強勢回暖,房地產開發利潤和企業所得稅增加明顯。以國稅總局重點稅源監控的7 301戶企業為例,2009年企業凈資產合計增長17.800%;營業收入增長21.300%,利潤總額增長20.500%,實現各項稅收增長39.500%,其中營業稅收入增長53.400%,企業所得稅收入增長21.700%[6]。2010年房地產業銷售額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加之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等征管措施、調整房地產企業所得稅預征率等,房地產所得稅持續平穩增長,企業所得稅同比增長50%。房地產業及相關的建筑業的所得稅增長均居較高水平,2006年和2010年期間的季度增長率平均值分別達到31.700%和35.000%。

從離散程度來看,波動性比較大的行業也是金融保險業和房地產業,離散系數分別為0.931和0.533,其次是電信業、交通運輸、建筑業和服務業。偏度系數較大的是金融保險業、房地產業和交通運輸。峰度系數比較大的也是這三個行業,可作波動分析時參考。

2.企業所得稅的模型擬合

3.企業所得稅增長率的季節指數

表6給出重點行業企業所得稅增長率的季節指數,可以看出,季節指數波動幅度較大的行業是金融保險業(從48.300%到168.600%)、電信業(從66.000%到142.500%)和交通運輸業(從65.600%到122.400%)。季節指數波動幅度相對較小的行業有服務業、房地產和建筑業。掌握了季節變動規律,就可以利用它來對帶有季節性特征的數據序列進行趨勢預測。對2007—2010年期間的整體企業所得稅收入,可得其季節指數為85.700%、160.400%、83.800%和70.100%,波動性明顯高于其他稅種收入,給企業所得稅預測帶來一定難度,這與企業所得稅的征納特征有關。

四、結 語

通過實證分析,得到以下幾點認識:

第一,重點行業稅收決定全國稅收形勢。

重點行業主體稅種,包括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商業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占全國國內稅收收入的近80%,因此,根據重點行業稅收態勢的發展變化,不僅可以基本判斷全國稅收收入的形勢和趨向,而且對于了解國民經濟重點稅源的基本狀況,把握國民經濟宏觀形勢也是可行的。通過對重點行業的稅收分布和構成進行分析,尤其是重點行業的季度稅收分析,可以及時把握重點行業的稅收變動狀況,解析稅收增長因素,發現稅收源泉所在,為組織稅收收入,加強稅收征管提供重要依據,對把握稅收整體大局也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第二,稅收序列分析體現稅收內在變化。

時間序列分析的基本根據是“客觀事物發展的連續規律性”,即通過歷史數據揭示現象隨時間變化的規律,并將這種規律延伸到未來并做出預測。稅收具有嚴格的計劃性特征,數據本身存在著密切聯系,完全具備“連續規律性”。如同一般的時間序列資料,稅收序列的每個觀察值也是序列變化的趨勢、周期和隨機因素等共同作用的綜合結果。劃分解讀因素的影響效應,有利于認識稅收收入構成,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稅收序列分析對于短、近期預測比較顯著,延伸到更遠的將來則可能存在局限。

第三,稅收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

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反作用于經濟。事實上,重點行業稅收與重點經濟稅源具有很強的一致性。主要稅種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征收的直接依據,就是工業增加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企業業務收入、經營利潤總額等宏觀和微觀經濟指標,尤其在整體上稅收收入的變化趨勢與宏觀國民經濟發展態勢基本是一致的,即所謂“稅收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為此,研究重點行業稅收問題,對于把握國民經濟重點稅源以及宏觀經濟形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稅收也可以分析行業經營的波動特征,因為主營業務收入、經營利潤總額與計征營業稅、預繳所得稅等也具有密切的聯系。

第四,進一步加強重點行業稅收研究。

利用重點行業分稅種、分行業、分注冊類型和分地區的各項數據,可以將影響稅收收入的各種因素從不同角度展開,充分展示稅收的各種規律和特征,加強重點行業稅源管理,認識稅收與經濟的細微聯系,把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滲透到稅收工作的每一個領域和環節。比如,行業稅負分析,可以測算各個行業的稅負水平以及各納稅人圍繞這一水平所表現出的各種特征[7]。擬定行業稅負客觀標準,建立起統一的重點稅源預警體系,按季節行業稅收預警報告,摸清存量稅源、增量稅源和潛在稅源,及時掌握收入進度和稅源增減因素等,揭示征管漏洞和薄弱環節,指導基層納稅評估工作。由于剔除了經濟結構和政策影響,行業稅負更多地體現了征管因素的影響,有利于考核評價不同地區的征收力度。

四、結 語

通過實證分析,得到以下幾點認識:

第一,重點行業稅收決定全國稅收形勢。

重點行業主體稅種,包括工業增值稅及消費稅、商業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占全國國內稅收收入的近80%,因此,根據重點行業稅收態勢的發展變化,不僅可以基本判斷全國稅收收入的形勢和趨向,而且對于了解國民經濟重點稅源的基本狀況,把握國民經濟宏觀形勢也是可行的。通過對重點行業的稅收分布和構成進行分析,尤其是重點行業的季度稅收分析,可以及時把握重點行業的稅收變動狀況,解析稅收增長因素,發現稅收源泉所在,為組織稅收收入,加強稅收征管提供重要依據,對把握稅收整體大局也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第二,稅收序列分析體現稅收內在變化。

時間序列分析的基本根據是“客觀事物發展的連續規律性”,即通過歷史數據揭示現象隨時間變化的規律,并將這種規律延伸到未來并做出預測。稅收具有嚴格的計劃性特征,數據本身存在著密切聯系,完全具備“連續規律性”。如同一般的時間序列資料,稅收序列的每個觀察值也是序列變化的趨勢、周期和隨機因素等共同作用的綜合結果。劃分解讀因素的影響效應,有利于認識稅收收入構成,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稅收序列分析對于短、近期預測比較顯著,延伸到更遠的將來則可能存在局限。

第三,稅收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

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反作用于經濟。事實上,重點行業稅收與重點經濟稅源具有很強的一致性。主要稅種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征收的直接依據,就是工業增加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企業業務收入、經營利潤總額等宏觀和微觀經濟指標,尤其在整體上稅收收入的變化趨勢與宏觀國民經濟發展態勢基本是一致的,即所謂“稅收是經濟發展的晴雨表”。為此,研究重點行業稅收問題,對于把握國民經濟重點稅源以及宏觀經濟形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稅收也可以分析行業經營的波動特征,因為主營業務收入、經營利潤總額與計征營業稅、預繳所得稅等也具有密切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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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 發展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2(b)-0244-02

中小企業是中國經濟中最活躍和最具有生命力的一部分,正是眾多中小企業的崛起讓中國充滿了創業的激情和腳踏實地的奮斗精神,使中國經濟沖力十足。中小企業在促進我國科技進步、增進就業、擴大出口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人們提升幸福感、享受快樂生活、體現自我價值的重要途徑。在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的社會大背景下,每一個中小企業的興衰沉浮真實演繹著追求國富民強夢想實現的過程。

1.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

在總體規模上,呈現出數量多、經濟貢獻多、吸納就業多的特點。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全國工商注冊登記的中小企業占全部注冊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實現利稅分別占總量的60%、57%和40%;流通領域中小企業占全國零售網點的90%以上。中小企業大約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近年來的出口總額中有60%以上是中小企業提供的;在發展方式上,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呈現出集約化、集群化、園區化發展步伐加快的特點。圍繞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我國中小企業經濟結構和區域布局優化步伐在逐步加快,中小企業發展趨向集聚,集約化、集群化、園區化開始顯現,已發展起一批具有一定規模和較好發展基礎的中小企業集群和區域優勢特色產業帶。;在產業結構上,呈現出第三產業企業數量和比重增長加快的特點。第三產業中小企業數量比重由2008年的73.1%上升到2011年的78.1%。

中小企業作為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在確保經濟適度增長、緩解就業壓力、優化經濟結構等方面,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中小企業存在資本存量水平低,資信程度不高,籌措資金相對困難等缺點,生產規模擴張緩慢,技術創新能力弱,在花色品種、質量、標準文化程度和技術含量方面都難以與大型企業相比,生產規模相對較小。企業發展規模小又使得人均勞動生產率低,相關統計數據表明我國中小企業人均勞動生產力僅為發達國家的1/20至1/10,大部分中小企業還處于低水平。這種高成本的經營狀態,難以形成規模效益。整體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還有待提高。

2.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2.1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中小企業具有規模小、經營風險大、信用能力低等特點,同大型企業相比,在資金、人才、技術等各種生產要素上面均不占優勢,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發展中面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1)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我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啟動相對緩慢,針對中小企業的專門信貸機制尚待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深層次問題沒有解決,資金短缺仍然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最大外部阻礙因素。其中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有以下兩點:一是我國中小企業大多是私營企業,發展時間短、自有資產少、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而且資信水平較低,財務制度不健全、運作不規范,難以達到金融機構貸款要求,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惜貸”;二是我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和金融支持系統不健全。一方面,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以中小企業為受保主體的擔保機構不多,另一方面,直接融資體系發展嚴重滯后,在發行股票和債券方面,中小企業大部分受規模小、知名度不高、信用等級較低等條件的限制,難以達到上市條件,導致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很大程度上依賴銀行貸款。

(2)相關政策落實比較困難

近年來,我國相關部門雖然相繼出臺了鼓勵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優惠政策,但受部門利益驅動,優惠政策在個別地方落實沒有完全到位。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實過程中,部門之間缺乏有機的銜接機制,互相推諉,導致政策懸空,無法落實,沒有積極地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條件、解決問題。

(3)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健全

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離不開社會的全方位服務,包括政府政策引導、資金融通、技術服務、信息支持、人才交流、市場運作、管理指導等。目前雖有為數眾多的行業協會組織,但大部分是自上而下建立的,其服務理念和能提供的服務項目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要求,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4)企業自身問題解決困難

當前很多的中小企業管理體制比較落后,很多中小企業的管理模式依然沒有擺脫家族式的管理。整體規模分散、產權結構不合理、產權不明晰、經營水平低,缺乏科學合理的企業治理結構,整體競爭力不強;經營機制缺乏創新。在經營決策方面,不少企業重產品經營,輕品牌經營;重實物經營,輕資本經營;經營約束機制老套,激勵措施隨意性較大,同時由于對產品研發投入不足導致企業自身創新能力差。企業管理與技術人才缺乏。全國中小企業業主文化素質偏低,自我提升的內在動力不足,沒有長遠的企業發展規劃和思路,缺乏高科技知識和現代管理能力。同時中小企業經濟增長方式仍以粗放型為主,技術創新、管理創新以及市場開拓能力較弱,企業難以迅速做強、做大。

(5)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

一些地區和部門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戰略地位缺乏應有認識,沒有把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真正作為一項戰略任務來抓,中央和地方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沒有得到充分落實,中小企業的社會負擔較重,全社會扶持中小企業的氛圍尚未形成。

2.2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問題的原因剖析

(1)企業經營管理手段落后

中小企業戰略管理意識模糊,只注重生產技術層面的管理,對經營理念,經營戰略等缺乏重視,沒有長遠打算和擴張動力。管理活動范圍狹窄,主要面向國內市場,沒有機會接觸和吸收外國的先進技術。管理人員素質不高,全國大型企業每百名員工中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為10.46,小企業僅為2.96人,僅為前者的28%。而且在經營方式上,脫離于現代化的經營理念,使中小企業難以可持續發展。

(2)企業科技創新能力較弱

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由于我國市場很大程度上屬于機會主義市場;很多產業處于發展初期,消費者選擇機會少;企業之間的競爭力水平和競爭層次低。因此很多企業在沒有核心競爭力的情況下仍可以發展,但隨著經濟的發展,整體科技水平的進步這些中小企業難以避免的遇到了發展的瓶頸。創新能力弱、創新意識差、創新相對困難成了中小企業面臨的共性問題。引發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中小企業的自身經營觀念落后,其次是中小企業科技水平和研發能力不足,另外一個重要因素,是國家對中小企業特別是“技術類”和“制造類”企業的支持不完善。巨大的研發費用讓中小企業力不從心,缺少政府的研發支持,更是讓中小企業的研發之路寸步難行。

(3)中小企業產業結構矛盾突出

由于中小企業是在就業壓力和國內市場需求旺盛的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又由于我國的整體技術水品相對落后,所以中小企業的發展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產業上。近年來《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勞動成本上升,中小企業低成本優勢被削弱,此外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又進一步使得以制造業為主的我省中小企業面臨重重打擊。在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增加,物價上升的經濟狀況下,我國中小企業結構不均衡的矛盾問題愈加突出。

3.促進中小企業迅速發展的對策

(1)創新融資方式,健全金融服務體系

一是要加強對企業內部融資方式創新。民營中小企業走出資金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生產出有市場的產品,為此強化企業內部管理,把有限的資金用活用好,用出效益,這樣才既有內源資金的支撐,又有外源資金的支持;二是要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創新和完善銀行的經營機制,建立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疏通中小企業貸款的準入瓶頸,探索靈活的抵押擔保方式。也可以尋找其他的方法融資,如債券融資、股權融資、基金融資、融資性票據等進行融資;三是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銀行。根據民營中小企業的特點,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的小金融機構。對現有的非國有金融機構存在的違規經營等方面的問題,應當逐步規范,加強監督,促進其發展。同時,允許企業進入金融部門,創建民營銀行;四是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信用保證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難的有效方式,在許多國家,都建立了基金,通常由政府給以財務支持,有些是由政府參與出資辦的,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問題。

(2)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近些年,盡管各級政府在加強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服務。但是,服務體系不健全、服務功能不完善等問題依然存在。為此,各級政府必須進一步加大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力度。積極培育各級中小企業綜合服務機構,發揮工商聯以及行業協會(商會)和綜合服務機構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財政補助機制,支持服務機構開展信息、培訓、技術、創業、質量檢驗、企業管理等服務。通過引導社會投資、財政資金支持等多種方式,重點支持和建設一批產品研發、檢驗檢測、技術推廣等公共服務平臺。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改善中小企業創業和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絡,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政策解讀、技術推廣、人才交流、業務培訓和市場營銷等信息服務。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

(3)大力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各級政府要把中小企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繼續實施“大企業大集團戰略”的同時,積極實施“中小企業發展戰略”。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認真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時清理不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規章制度。完善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有關制度,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執收行為,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及各種攤派行為。嚴格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嚴禁違規向中小企業提前征稅或者攤派稅款,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進一步加大指導協調力度,及時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大力支持民貿縣申報工作,促進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逐步建立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制度,健全企業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的作用,保護中小企業及其職工的合法權益。

(4)提高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科學管理,努力打造創新型企業

應加大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其著眼點應更多地放到有利于降低中小企業創業與創新的風險上來,重點支持處于初創期的中小企業,支持開展初期的技術創新。進一步制定增強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政策措施,鼓勵中小企業以委托開發等多種形式,與大學、科技院所開展技術合作,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體系。鼓勵中小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大力推進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品牌創新。

企業未來的市場競爭主要是人才的競爭,中小企業必須做到能吸引留住人才,才能生存和發展。企業必須按照內外并重的思路,大力引進優秀人才,建立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引導企業由家族式的經營管理向現代企業管理轉變,打破家族人員一統企業的格局。進一步加大產品研發投入,引進高新技術和現代化管理體制,使企業逐漸向創新型企業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