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財務制度范文
時間:2023-08-30 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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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使財務管理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系統化,特編制此制度。(注:本制度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執行)
此制度適用范圍:
公司體系下所屬各部門、學校、店面。
一、期間費用管理及報銷流程
1、日常費用管理原則
1.1費用開支直接影響經營利潤,必須嚴格控制,本規定所指費用為營業費用和管理費用。
1.2費用開支實行預算管理。財務部門為費用監督部門,負責費用審核及分析,監督費用預算的執行。
2、費用借款管理
2.1除金額較大外,原則上不允許日常零星開支借款。副總裁以下級別出差借款每次限額2000.00元人民幣。
2.2費用借款實行“前帳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則。對于前帳未清者,一律不予借款,因此造成工作不便或損失由本人承擔。
2.3對于借款期限超過1個月的欠款,直接從借款者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額度以其月工資總額為上限,總扣除額度以欠款總額為限。財務部門應該每三個月對借款進行清理,發現借款存在風險的情況需要立即匯報給公司主管負責人和總部財務經理。
2.4費用借款流程:由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請,如為工程借款或其他大額費用借款,需要提交必要的項目合同或相關證明。由部門領導、公司分管副總裁以上審批同意后,到財務部門進行賬務查詢,根據查詢情況,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支付款項。
3、費用報銷及流程管理:
3.1費用報銷應當在業務發生后由當事人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交報銷審批流程,嚴禁由其他人代報費用。
3.2費用報銷的時間規定:總部每周二、四下午1點到5點為統一的費用報銷日期,分校每周一或周二發費用報銷郵件到主管會計及財務經理郵箱。
3.3當月費用原則上需要在當月處理完畢,25號以后產生的費用可以延遲到下月報銷。不允許將幾個月費用合并在一起報銷,財務需要核實費用報銷的時間,防止重復報銷。
3.4報銷審批流程需在一個星期內完成,財務部門將報銷款項轉入到員工工資卡,特殊情況財務部門當事人應向費用報銷人說明。
3.5原始票據必須是合法/真實/稅務部門認定的正本,不得涂改。信用卡對賬單不可報銷;無費用明細單的住宿費用不可報銷;虛假發票不可報銷。如發現票據弄虛作假,財務部門應重新審核報銷人以前所有報銷單據,除虛報金額不許報銷外,另處以1-2倍罰款和行政處分,甚至開除處理,情況嚴重者需交司法部門處理。
3.6個人丟失票據不可報銷,原則上不準許替票。
3.7財務人員審核報銷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審核票據的合法性。費用報銷時只有相應的財務審批和業務審批通過之后才可以報銷,若發現財務違規情況將對相應審核的財務人員給予處罰。
3.8分子公司、學校每月的費用開支實行費用預算制,財務人員要嚴格控制預算外支出。如公司財務發現不合理支出,有權提出意見,并上報。
3.9費用報銷流程:申請人填寫相應的費用報銷單和支出明細表,注明對應的人和事件及原因,和活動的證明文件(如會議通知等),簽名及日期;同時應分類粘貼原始票據,分類計算金額。根據報銷人部門負責人部門總監財務部人員分管副總以上的流程對票據簽批后,報銷費用。
注釋:
1、各簽字人審核權限及責任:
A.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是否本部門合理必要支出,是否預算內,支出價格是否符合市場價格及公司的要求。
B.總監——確認部門負責人是否簽字,支出款項是否在公司整體運營支出范圍內,復核是否預算內,支出價格是否符合市場價格及公司的要求。
C.財務負責人——確認部門負責人及總監是否簽字,審核票據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財稅法規規定,是否符合公司財務制度規定,復核是否預算內,支出價格是否符合市場價格及公司的要求,根據公司財務資金狀況給出是否同意支付建議。
D.副總裁以上——確認各級審核人是否審核簽字,是否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及運營要求,復核是否預算內,支出價格是否符合市場價格及公司的要求,根據公司財務負責人給出的建議最終決定是否支付。
E.出納——確認各級審核人是否審核簽字,復核票據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財稅法規規定,是否符合公司財務制度規定,復核是否預算內,支出價格是否符合市場價格及公司的要求。進行支付。
2、各級審核人簽字確認為對支出承擔責任,即為:責任人。
二、差旅費報銷制度
為完善公司管理,加強財務監督與控制,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辦理程序
1.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及用款計劃,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公司分管副總裁以上批準后方可出差。
1.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表”,填寫“借款單”,經財務負責人審核,主管副總裁以上級別審批后方可借款。
1.3出差人員回工作所在部門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報銷,并填寫出差報告到相關負責人,差旅費報銷時需提供各支出明細表,出差申請表,報銷項目對應的正式發票,各項費用分開列明,超標及超范圍費用不予報銷。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1.4出差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復印、購買辦公用品、宴請送禮、小型會議費等)不屬差旅費報銷范疇,需另行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1.5
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辦理,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所屬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2、費用標準及報銷辦法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按章支出,超支不補”。
2.1住宿標準
:
人員\地區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董事長
實報實銷
總裁、總監、高級講師
210
180
150
130
120
經理、講師
180
160
140
120
100
其他員工
150
130
110
100
80
詳細說明:
A、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報銷時需提供住宿水單。
B、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安排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C、
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主管副總裁以上級別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際需要報銷。
D、
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總裁、總監、高級講師出差,可單獨住宿。
2.2伙食補助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董事長
實報實銷
總裁、總監、高級講師
60
60
50
40
40
經理、講師
50
50
40
30
30
其他員工
40
40
30
25
25
A、
中午12時前離開工作屬地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工作屬地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工作屬地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工作屬地按全天補助。
B、
出差人員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總經理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際需要報銷。
2.3交通費
工具/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董事長
實報實銷
總裁、總監、高級講師
預申請
硬臥硬座
二等艙
實報
根據需要核報
經理、講師
預申請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實報
根據需要核報
其他員工
預申請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實報
預申請
A、
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B、
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裁以上級別同意)。
C、
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裁以上級別同意后方可報銷。
D、
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裁以上級別同意后方可報銷。
E、
各分校校長、部門經理及經理以下職務員工,出差交通工具中,若需用高鐵、軟臥、飛機時,需提前提交書面申請(填寫交通工具申請表),經行政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裁審批同意后,由行政及人力資源部發申請人、申請人領導、財務主管會計郵箱確認,之后申請人可以乘坐申請的交通工具,否則公司一律按差旅標準予以報銷,不再負擔因乘坐不合規定的交通工具而額外增加的費用。
2.4通訊費
出差人員(外出學習的除外),每天補助5元通訊費(報銷時與餐補寫在同一欄),特殊情況需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2.5其他
2.5.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的,應事先征得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裁以上級別同意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5.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補充規定
1、二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裁以上級別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差補標準執行。
2、出差到各分校人員,無餐補。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按規定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公司委派外出學習人員,期間住宿交通由行政部按實際情況安排,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
三、本制度自之日起執行,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
—
篇2
公司財務制度管理的建議
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保證公司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潛力競爭力、抵御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一、認識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應在國家統一會計規范和有關法規的指導和約束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符合會計核算要求的內部會計制度。在公司內部懷集制度中:會計估計等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導公司會計實踐;保證會計共組規范運行。適用范圍專一、內容條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確和實踐造作方便等特點。有利于加強日常會計工作,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資金管理
1、資金的預算管理
資金的預算管理由資金預算收入、資金預算支出兩大主體內容構成。其中資金預算的收入最核心的內容是公司通過經營活動帶來的現金凈增加額。通過公司有預見性的編制次月的資金預算計劃。以及當月所接工程量所需投入的資金計劃。針對具體單項工程所需投入資金的控制,資金運作的重點。便于公司日常資金控制,節約公司的出資成本,避免盲目貸款和不合理存款情況的發生。
2、資金的風險管理
公司的資金風險主要有使用風險,在無風險和或有風險,投資風險它是一種事先可控制的風險。公司對此類風險加強事先控制。
3、資金的日常管理
主要指資金的使用過程中得審批管理、報表管理和跟蹤管理。通過日常的報表了接全面情況,又通過專項檢檢查管理資金預算執行過程中得深層次問題。特別是合同應收賬款日常開支支出賬款、備用金使用賬款。必須在首次借支備用金清帳完畢采礦再次支取備用金。以及其他應收賬往來賬目應逐筆實行跟蹤管理。
4、實際操作與建議
在加強預算管理方面,財務部門應在每個月錢編制下二個月的自己預算,加強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調查論證。 項目評審做到科學化、專業化。盡量把預見風險發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在同城業各中主要以“貨證憑證”、“轉賬支票”為結算手段。在資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應定期、不定期的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工程款及時收回,用出去的錢每一分在刀刃上。把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集中核算與控制
1、各分區、各班組在每月的二十五日應將各項開支經各主管負責人審核、確認,上報公司財務。財務部分每月應將公司簽訂的合同總價、每月已收回款項、個單項成本、開支、外部欠款等應打成表格給各相關負責人,協同監督各負責人同各相關單位、班組結算收款。
2、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內部職能部門、各相關工作人員之間,在外處理經濟業務過程中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一種管理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證公司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可以防止、發現并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貫穿、融匯于跨級制度與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的各方面。公司只要存在經濟業務事項,就需要有相應的控制制度給予制約。
3、實際操作方法與建議:內部控制制只要做到三點.①首先要確定公司內部行政領導和各職能部門擁有的職權和相應承擔的責任,以及據以確定他們在外處理經濟業務是所處的地位作用。②要明確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程序和手續。③要明確處理每一項經濟業務的人員之間相互制約方式,相互之間能否形成制約關系。每個人員是否置于他人的監督之下。
總之,財務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的規程,公司財務制度編制需從公司的實際出發,結合公司各項業務外理程序;體現成本掛歷內部要求等。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一、財務要加強對資金、資產、現金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的運用,提高效益
二、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的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支、轉賬及套現。
三、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對外泄露。
四、銀行賬戶往來應筆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每筆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五、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扣用途,非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或人。
六、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報零星日常開支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七、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批準。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必須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八、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紙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清。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月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庫存數額相符。
九、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其他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日常開支。必須有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分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十一、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接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過滯賠償責任。
十二、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財務資料。
十三、幾級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資金的籌措活動盡量使合同應付資金的回收率。
十四、配合公司業務部分和工程施工班組對項目工程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合同管理
為了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正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存在極重要的意義。各級管理人員、法人委托人級其他相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相關人員必須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談判須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去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訂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接對方當時人的情況,如是個人直接不是單位簽訂合同,必須有簽訂人的身份證號碼。
六、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七、合同簽訂應注意事項。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及地點。
2、正文部分。報管工程的范圍、施工工期、大小、孔數、單價、材質,工程造價,技術資料的交付,材料的供應,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及工程量的確認文件,違約責任,風險承擔。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用章,原則為不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限期。
八、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的宗旨;絕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胞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九、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式可能收到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簽訂后,既其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及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時間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一、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百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手續為準。
十二、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及有關負責人應及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三、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制度及班組管理制度。
十四、公司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分為財務部副總經理。
十五、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財務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由總經理或其書面授權人簽署。
十六、財務部合同有關部門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賬。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4、做好單項合同的成本核算。
人員生活費的管理
一、本公司規定每人每天的生活費元的標準,計入工資內,生活費由班組長經主管經理簽字在賬支取該班組生活費,安排班組內專人掌管并計餐數,每月結算餐數級支出生活費相符,領取下月生活費。余額在下月領取時扣減。
二、夜宵費按加班的時間次數每人按元補貼。由二人以上證明人簽字,財務發放到人。不再財務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
結合本公司時間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抱著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是指:汽車、火車、飛機。
2、膳宿費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別費是指:因公支付郵電費或招待費。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至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批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時間出差日期、起始底單、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是對沖銷預支數。
三、差旅費按業務需要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業務洽談,宿費上限元/月
2、主要負責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費元/月
3、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宿費元/月
4、主要負責人的生活費標準元/月
5、公司人員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是,須報總經理核準,依票據據實報銷。
設備、機具的管理
根據時間工作需要,公司按每臺鉆機配齊所需工具。由庫房管理人員統一登記領取。由班組長簽字統一保管,如因班組管理不善丟失,將從班組每個人工資中扣除。如因損壞須重新購置,必須將損壞后的舊件或工具交倉庫領取新的配件或工具。否則不予報銷。
班組長承包的辦法
為了公司的發展,調整每一個人的積極性,從參與公司的管理特制制定如下辦法:
一、經濟責任承包
1、班長拿基本工資,年薪加純利潤按提成。
2、每班人員工資公司負責基本工資,班組長利潤提成中給予不同崗位及工作技術性好,工作態度好、能吃苦耐勞的工人的獎勵及加薪,所有費用由班組承包人自己負責。班組承包人對工人工資的發放不得低于公司制定的工資標準。年終由承包人造表,公司發到每個人的工資。
二、設備、機具的管理
1、每臺設備由公司在設備運行正常時交付給承包人,由承包人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維護、檢查,對設備造作人員進行培訓技術交底,由承包人操作不當,不定期保養、維護,開機前不檢查,對設備的故障沒有預測所造成設備的損壞,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2、所有工具及各種器材及公司的一切公司材料,承包人管理部善造成丟失及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三、材料的節約、保管
1、公司負責主材及輔材的供應
①主材的量不得低于每個單位工程的從甲方結算的量度,如不符從承包人工資及提成中扣除。
②輔材:承包人應安排到負責人管理,避免浪費和丟失。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算工作,促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條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處理及時。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搜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公司廠內內勞務、產成品、半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半成品、產成品正確計價和銷售。
第七條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第八條負責對全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九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第一條對公司廠內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根據廠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第一條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令政策、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第二條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負責。
第三條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第四條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第五條對國家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第六條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第七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未能及時對本部門方針目標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附則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第一條本處理準則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為便于零星支付起見,可設備用金,采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出納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等業務,要嚴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序。
第四條除提取備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后出納方能支付。
第五條凡一次支付未超過1,000元者徑由公司備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銀行轉賬支付。
第六條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財務經理核準。
第七條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合法、合規的發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八條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簽署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章及經手人戳記。第九條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審核:1.國內采購、工程發包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設備的驗收單并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經理簽章證明及核準,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票或匯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相關協議文件,由經辦人員填具借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由經辦人員填具付款憑證,經有關部門主管簽章證明及公司核準,送交財務部門開具付款。
(二)會計憑證的核準:1.會計應負責審核原始憑證的各項經濟內容,對不能確定的事項報財務經理審核。
2.會計審核傳票時,應先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收法律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財務經理,及總經理核準后,送交會計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條有關貨物運費及外匯結售匯款、發樣,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借款單"或"支款憑證",附發票、許可證影印件,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前述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但必須于支付后7日內向會計辦理沖轉手續。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國內采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準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達財務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并經核準者為限。
(三)薪金工資的付款:1.工資:全體員工工資均于每月15日前轉賬支付。
2.過節費和補貼:過節費在節日前一周內,補貼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財務經理轉呈總經理批準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條出納支付款項若有扣繳事釷保劭釹鈑詿臥?0日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傳票后,凡有扣繳稅款及免扣繳應申報事項者,出納應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憑單向稽征機關申報,并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三條薪金工資的支付,應由行政部根據考勤表會同財務部編制"工資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內送交出納。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于收到貨款后,應將其中所收貨款如數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并據以編制傳票。銷售部門收到匯款通知時,也要及時送交出納,以便及早落實回款來源。
第十五條為便于辦理薪資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起見,公司員工應于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申報表",由出納收執,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出納應就每一員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于"各類收入所得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后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六條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保險費的滯繳事項,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經辦人員及其直屬部門負責人賠償。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篇4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__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篇5
第二條 申購物品須事先填制物品申購單,經部門經理、辦公室簽字后交財務部,物品單價在300元以上(含300元)須總經理審核簽字,未經審批,擅自購買者不得報銷。財務人員審核時應對照已收到的申購單。購買物品原則上由辦公室辦理,專業用品自行購買后至辦公室辦理登記后財務核報。
第三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的,可憑發票每人每餐報銷10元。外出聯系工作,應乘坐公交車輛,按實報銷,若有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事先同意方可乘坐出租車輛,報銷時須在發票上寫明出發地、目的地。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或贈送禮品,費用在1000元以上者應事先填制特批單,報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人員審核時應對照已收到的特批單。員工因工作需要所支付的業務招待費在報銷時須向部門經理、審核人員主動說明,并由經辦人及部門經理在該張發票背后簽字。
第五條 市外差旅費:員工因公赴外省、市出差,路程超過六小時及需要過夜的可購買硬臥火車票,輪船票不超過三等艙位;遇有急事需乘飛機的,必須事先填制特批單,經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人員審核報銷時須對照已收到的特批單。住宿費每日標準為150元,伙食補貼每日80元,上述兩項費用可累計使用。
第六條 員工參加有關于本職工作的進修需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同意,并至管理部登記備案,所發生培訓費用按公司制定有關規定予以報銷。
第七條 員工因病就診發生的費用按公司有關醫療費用報銷規定執行。
篇6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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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xx年xx月xxx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工商企業制度的...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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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xx年xx月xxx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本3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 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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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C集團屬于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體制為主體的多層次、多法人的聯合體。目前已構建了運輸、工業、旅游、貿易、房地產和金融六大支柱產業;集團總公司擁有下屬公司21家,其中20家全資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
近幾年來,C集團進行了一系列管理改革及產業結構調整,企業經濟效益有了一定提高。但是,由于國有企業的產權缺位、歷史遺留問題較多,作為以建筑業為主業的C集團面臨著許多問題及困難。
二、 C集團財務管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與會計職能不分,機構設置不規范
財務從會計中分離出來對企業的發展,尤其是企業集團的發展十分必要。從理論上講,財務是指企業有計劃地形成使用和分配資金的管理活動,及其所體現的資金各方的經濟關系;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對企業的經濟業務進行核算和監督的管理活動。二者雖然聯系密切,但它們的工作性質、職能、內容、地位等并不完全相同。財務從會計中分離出來是產權管理的需要。產權管理主要是處理產權資本關系,組織產權資本運營,是在企業之外由所有者行使的一種管理職能。它是一種垂直的縱向管理,是出資人所有權的體現。而設立專門的財務機構,則既為所有者對企業產權管理提供了充分的組織和手段保證,又可加強財務監督,保障所有者的權益不受侵害,防止片面強調企業法人財產權而忽視出資者所有權,導致出現“內部人控制”現象。
(二)財權配置不合理
C集團在財權分配中,沒有區分“重要財權”與“一般財權”的標準,沒有充分估計影響財權分配的因素及條件,財權配置政策、方式滯后于集團發展和各種環境的改變,表現出許多不合理、不協調的地方:
集團各成員企業擁有過大的財權,包括資金使用權、籌資、投資和收益分配權等,從而架空了母公司的財權,造成在集團內形成了多個投融資中心,母公司對子公司無法實施有效的產權制約和在整個集團中無法實施統一的財務戰略,不能很好地控制與掌握子公司的財務狀況,發揮總部的管理協同優勢。
在財權實施過程中,集團對其成員的財權使用“監而不管”或“管而不嚴”,集團成員越權使用財權或規避財權使用限制。
(三)資金管理松弛,資金利用率低
C集團的資金結算中心,自2000年成立,運作至今將近5個年頭,但目前僅發揮了其資金結算功能,資金計劃、管理和運作等資金控制功能都未充分發揮,有待改善。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結算中心實力有限,成為制約結算中心發展與規范的主要障礙
(1)C集團自1993年以來就實施“負債經營”的超常規發展,各子公司和母公司“債臺高筑”,同時母公司也因與子公司相互擔保而背上巨額的“或有負債”,融資能力大為削弱。
(2)各子公司設置獨立的財會機構,都開有自己的銀行賬戶,因此都占用一定的閑散資金,體外循環嚴重,使集團中原本有限的資金分散、沉淀和閑置,達不到相對合理的配置。另一方面,由于工程項目點多面廣,資金分散于數十個賬戶,無法形成集團資金的整體優勢。
(3)資金管理制度松弛,造成有限資金在使用環節上的浪費,一部分資金被非正常使用。如個別企業領導或財會人員將資金挪用或拆借他人使用,更有一些人員利用管理上的問題,大量貪污資金,造成資金的損失。
2、行政干預較多,貸款管理職能削弱
資金結算中心不同于商業銀行,它作為集團的直屬職能部門受制于集團領導,結算中心放貸由集團領導決定,常常沒有考慮貸款者的資產狀況,貸款用途和效益回報,既不用擔保,也不用抵押。
3、利息拖欠嚴重,貸出資金難以收回
由于放貸的隨意性以及沒有相應的機制保證,加上子公司“資源大鍋飯”和“免費午餐”思想嚴重,貸出的資金很難收回。而當有的子公司確實需要資金時,母公司又無法提供,于是對子公司自籌資金的行為母公司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幾乎不加干涉。
(四)母公司分權過度,財務控制薄弱
C集團雖然從2000年開始按集團化運作,明確了母公司的出資人地位,但這基本停留在形式上。母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分權過度,造成在整個集團內無法實施統一的財務戰略,對子公司無法實施有效的產權制約,無法統一協調其財務行為,財務控制薄弱。
預算控制是企業集團財務控制的關鍵環節。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對一個企業集團來說更是如此。C集團雖然有預算員,但預算管理仍然十分薄弱,沒能做到對經營活動全過程的可控、在控。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集團本身由于受計劃經濟的影響,沒有設置預算管理的專門機構,往往以“計劃”代替“預算”,在成員企業之間預算與下達計劃相沖突時,往往是“預算”讓“計劃”,造成有的企業干脆放棄自己的預算。
對預算管理存在認識上的誤區。認為預算是財務行為,應由財務部門負責預算的制定和控制,甚至把預算理解為是財務部門控制資金支出的計劃和措施。
三、C集團新型財務控制體制的構建
如前所述,組織的設計、體制的構建都是為了實現集團的戰略目標,集團的財務體制當然必須支持集團戰略目標的實現和推進。因此,C集團財務管理體制目標模式的構建思路是:
(一)設置規范的財務管理組織機構,明確各方職能
根據C集團母公司“承擔國有資本運營、資產經營和對集團經濟運行調控職能”的定位,母公司是整個集團的權力中心,在財務管理方面起著對整個集團資金的籌集、運用、收回與分配等的戰略決策和統一管理。為了實現對集團財務的全面統一管理,首先要對母公司財務和會計機構合二為一的現狀進行改革,將目前的“財務部”一分為二,設立“會計處”和“財務處”,并明確各自職能。同時要特別注意財務與會計的交叉部分,避免管理和核算的盲區。
會計處:參與測算制定集團內部資產經營責任制;審批各子公司的財務決算,編報合并會計報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負責對下屬成員企業的會計核算進行監督管理等。集團會計處還可根據業務的性質,在內部成立核算組和報表組,以切實保證會計對外報告的質量及有效滿足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
財務處:制定集團內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為集團負責籌措和調度資金;對成員企業擬訂、審查經營責任書,并貫徹、檢查、考核經營責任的完成情況;參與母公司的投資、對外簽約等重大經濟活動的調研、論證、分析、決策等工作;負責擬定集團財務目標、利潤分配方案;負責財務分析工作等。集團財務處根據業務需要,在內部成立“預算管理中心”、“資金結算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形成C集團以財務預算為前提,以資金管理和成本管理為中心,各部門分工與協作的集權基礎上適度分權的財務管理體制。
(二)設立預算管理中心,做好事前預測的規劃工作
預算管理是西方流行的集權管理方式之一,母公司通過對分支機構及子公司的分項預算和總預算,明晰各自的權限空間和責任區域,細化落實集團總部的財務目標,對分支機構和子公司進行有效控制。C集團設立預算管理中心,以提高預算管理的地位,充分發揮預算管理的作用,帶動C集團各項財務工作水平的提高。
預算管理組織機構是各項預算管理職能的執行主體,要將預算管理工作落到實處,C集團首先應設立由集團主要領導牽頭的預算管理中心,由總經理直接領導,財務經理親自負責,使預算管理具有極強的權威性與嚴肅性。預算管理中心是集團預算管理和控制的中樞。其次應劃分預算管理責任部門,明確各子公司、部門在預算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
(三)加強資金結算中心功能建設,提高資金利用率
資金是維持企業生命的血液,是企業賴以生存的根本。針對C集團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資金結算中心的功能建設。
加強結算中心的融資功能,資金管理功能,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切實加強結算中心的實力。資金結算中心發揮其職能的前提是集團所有成員企業的資金流動都“經手”結算中心,實現資金統一調度,減少資金占用,利用沉淀資金進行資金運作,以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母公司可按照誰的款進誰的賬戶,有償使用,支付利息的原則,通過結算中心賬戶對資金進行劃轉。如對項目部的資金管理,母公司結算中心可要求各子公司在項目所在地指定的銀行中就地分別開設收款賬戶和付款賬戶。收款賬戶“只收不支”,一切營業收入按時存入賬戶,并定期解往結算中心賬戶;付款賬戶“只支不收”,主要用于支付公司經營中需要的款項。
加強結算中心的內部信貸職能,控制貸款規模,實行風險管理。資金結算中心應根據資金需求,劃分輕重緩急,努力降低資金成本消耗和不必要的資金占用,對內部資金進行合理分配,以調動各成員企業加強資金管理的積極性。
(四)圍繞集團目標利潤,建立成本管理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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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成都**資產經營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的治理,確保子公司規范、高效、有序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治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市屬監管企業財務治理的通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子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全資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為×××%)、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超過××%)及相對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對該子公司擁有實質控制權)。
第三條總公司各職能部門應依照本辦法及相關內控制度,及時、有效地對子公司做好治理、指導、監督等工作。總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治理人員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
第四條各子公司可遵循本辦法規定,制定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及治理要求的財務治理實施細則,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備案后實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應參照本辦法的要求逐層建立對其控股子公司的財務治理制度,并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第二章財務治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公司實行“統一治理、分級核算、層層負責”的內部財務治理體制。建立以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為中心,對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進行業務治理及指導,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在本單位總經理領導下依法對財務治理及會計核算進行有序治理的財務治理體系。
第六條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由總公司派駐治理,對其實行雙重考核,即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考核其綜合業務工作能力,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關領導了解其工作表現,二者相結合得出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其具體考核辦法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實行輪崗制,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輪崗意見。
第七條每月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子公司財務負責人需向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經理述職,述職內容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規定。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定期召開公司財務工作會議,以指導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第三章會計制度
第八條公司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
第四章資金治理
第九條庫存現金治理
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日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坐支和以白條抵庫。現金支取必須依照合法票據并通過公司審批程序,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應通過銀行劃轉。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條銀行存款治理
(一)子公司銀行賬戶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開設和使用,且僅供本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二)公司所有銀行賬戶的開立與撤消必須經總公司批準,本辦法執行前已經開立的需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資金計劃治理
(一)公司實行資金使用計劃治理,總公司根據各子公司具體經營特點及治理要求,下達各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子公司預算內資金的使用由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簽批,預算外開支及超出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的資金使用,須經過總公司審批后方可執行。
(二)子公司月度資金使用計劃須結合當月財務預算在年度預算范圍內按部門和項目編制,子公司財務部匯總平衡上報總公司審核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十二條應收款項治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適合本單位財務特點及治理要求的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內部治理制度,并將其報總公司備案。
(二)企業發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賬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籌資治理
第十三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籌資項目是年度資本項目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慮自身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并編制下年度籌資預算及籌資方案(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上報總公司。總公司對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總體平衡后,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六章對外投資治理
第十四條子公司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國有企業投資治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各項對外投資治理。
第十五條總公司實行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制度,子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事項,按照總公司相關制度執行。公司對外投資行為統一由總公司戰略投資部負責,對外投資必須事前進行可行性論證,投資申請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總公司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七章對外擔保行為治理
第十六條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市國資委的相關規定,經總公司審查并報市國資委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貸款擔保是企業的潛在負債,預期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風險,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第十八條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建立對外擔保登記、跟蹤檢查制度,定期對子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核查,并跟蹤其發展變化。各子公司財務部應建立本單位擔保項目明細檔案,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章財務預算治理
第十九條財務預算治理體系
公司實行全面預算治理(具體內容見總公司相關文件),總公司預算治理委員會負責審查批準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協調預算的執行、調整、檢查、考核工作,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負責預算治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財務部為本單位預算治理部門。
第二十條子公司預算內容和編制要求
(一)子公司預算內容
子公司預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預算體系包括業務預算、籌資預算、資本預算及財務預算(利潤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二)子公司年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編報下一年度預算草案;
×、總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確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標利潤、資產負債率、資產回報率、壞賬損失率和投資收益率等預算指標,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總公司批復的各項預算指標,對預算草案修訂后,于××月××日前上報總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預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總公司編報月份預算草案;
×、總公司預算治理委員會在每月××日召開預算審核會議,確定各子公司預算月份指標,并在每月××日下達。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與考核
(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子公司財務部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季度進行分析,對當期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存在的差異,不論是有利還是不利,都要認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寫明擬采取的改進措施。
(二)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總公司預算治理委員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包括預算完成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具體考核辦法總公司另行下發。
第九章資產治理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每年應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財產清冊和債權債務清單。總公司對子公司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的小額物資及辦公用品在核定預算內自行購買,但必須雙人經辦。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治理必須辦理出、入庫手續,建立治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存貨及固定資產治理辦法,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包括壞賬損失、存貨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擔保(抵押)等損失,應及時予以核實,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現行財務制度做好賬務處理工作,并報總公司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總公司審批的具備資產核銷條件的資產,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章中介機構聘用治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聘用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提供咨詢及法律服務等,統一按照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治理委員會《中介機構聘用治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經營治理中的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合并、分立、轉讓、注冊資本變動、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固定資產處置、工資總量及分配原則、財務預算、利潤分配等),報總公司審核確認后,再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批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由于關聯交易行為不存在市場競爭性的自由交易條件,其交易可能帶來較大的財務風險,故各子公司在關聯交易發生前須專項報告總公司,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章利潤分配治理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依法審定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各下屬子公司須定期向總公司進行財務匯報,其具體要求如下:
(一)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編表說明。會計報表應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編表說明應對表列項目顯示的重要和重大變動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權益結構比例的主要項目做出明確注釋。對于資產抵押、擔保、訴訟、票據貼現等或有事項作表外事項隨同會計報表一同報送。
(二)子公司會計報表應包括如下幾種:
×、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利潤表(年、季、月)
×、現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銷售利潤明細表(年、季,商業企業填報)
×、主要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工業及服務型企業填報)
×、企業資金運用月報表(年、季、月)
×、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
(三)會計報表月報必須在月度終了××日內上報,季度終了后××日內上報,半年報、年報在半年度、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四)各子公司財務部在季度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須編制相應的財務分析報總公司。季度財務分析應隨同財務報表同時上報,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第十四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相關經營治理人員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罰則見總公司相關考評制度文件。涉及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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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規范深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使公司的會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處理會計事項,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維護股東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我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及公司對會計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章會計核算體制
第四條財會組織體系及機構設置
1、公司負責人對公司財務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以及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在董事會領導下由總經理組織實施,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
2、公司設立會計機構負責人崗位,負責和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按規定的任職條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設置財務部,專門辦理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事項,財務部配備與工作相適應、具有會計專業知識的會計人員。財務部根據會計業務設置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務處理等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崗位責任6j3k*d9P#~!k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制,以滿足會計業務需要。
4、財務部經理是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
5、公司有權對下屬控股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予以推薦,并依照規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條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辦理會計業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熟悉本單位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方法,改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規定提供會計信息。
第六條賬簿設置。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使用會計科目、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賬。
第七條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使會計管理工作滲透到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以利于改善管理。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包含:
1、內部牽制制度。必須組織分工、錢賬分離、賬物分離,出納和會計分離。為保障企業資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資金不相容的職責分由不同的人員擔任,形成嚴格的內部牽制制度,并實行交易分開、賬物管理分開、錢賬管理分開,內部稽核、定期輪崗。
2、內部稽核制度。明確會計稽核的職責、權限、程序和方法。
3、內部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建立規范的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規定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簽署、傳遞、匯集、審核、管理原始記錄。
4、內部定額管理制度。制定原輔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額、考核方法、獎懲措施,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5、內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財產,保證賬實相符。內部財務收支審批,按財務收支審批權限、范圍、程序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6、內部財務會計分析制度。制定財務指標分析方法,定期檢查財務指標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原因。
第八條會計工作交接。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管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章主要會計政策
第九條根據財政部財會(2006)3號文的規定,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
第十條會計年度:公司采用公歷年度,即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記賬本位幣: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二條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本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經濟業務發生時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第十三條外幣業務核算方法
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采用固定匯率進行折算,報告期末按期末匯率進行調整,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或予以資本化,在建工程外幣借款的匯兌差額在該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計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條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現金等價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己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五條金融資產的確認、計量和轉移的核算方法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
1、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分為: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確認條件:
(1)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②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③屬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才可以在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②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X;G#c-T%b!R3、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終止確認: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2)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4、金融資產后續計量
(1)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f4K3M;p0i;qc(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
①持有期間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別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②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③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4)應收款項
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企業收回或處置應收款項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該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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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集團公司,財務, 內部控制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之間的競爭日益加劇,內控制度已成為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有效管理工具。對于一個大型集團公司而言,在嚴格遵守國家《會計法》、《會計準則》等各項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建立集團公司內部“法律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建立財務內控制度的必要性
財務活動包括資金的籌集、投放、耗費、回收和分配五個方面。資金的籌集制約著企業的規模和發展;資金的投放決定著企業的發展方向和潛力;資金的耗費關系著企業的生產成本和競爭能力;資金的回收影響企業的償債信譽和資金周轉;資金的分配決定企業的消費和積累以及投資者、經營者、員工等各方利益。由此可見,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有效的財務內控制度是企業內控制度的核心,是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不僅能提高會計的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促使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勞動生產率,而且能防范企業內部和外部的欺詐行為。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今社會,企業要生存、發展離不開財務內控制度。一個企業財務內控的有效與否,直接關系著一個企業的興衰成敗。因此,對于一個大型的集團公司來講,建立有效的財務內控制度十分必要。
內蒙古廣播電視網絡集團公司屬于國有獨資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公司屬于一級獨立法人治理公司。主要經營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集團公司除本部外,擁有全區十三個盟市一級分公司,八十二個旗縣二級分公司,同時下設三個子公司。除三個子公司屬于法人單位外,其他兩級分公司均屬于非法人制的負責人制單位。集團公司對各級分、子公司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和統一運營四統一原則。在此基礎上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框架確定為四個統一,即統一會計科目、會計報表(包括內部報表)、統一核算標準、統一審批程序和統一劃撥資金。各級分、子公司財務核算及管理必須在集團公司四統一原則下從事財務活動。為使四統一原則能落實,集團公司根據財務核算及管理的實際要求,在嚴格遵守國家各項財務法規的前提下,特制定了若干項財務內控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對集團公司財務核算及管理起到了明顯的作用。
二、內蒙古廣電集團公司財務內控制度
內蒙古廣電集團公司財務內控制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基礎核算
主要對各級分、子公司會計科目的設置、填制會計報表進行了統一要求。本規定要求各級分、子公司會計科目設置(包括二級、三級明細科目)必須按集團公司財務部規定設置,各級分、子公司不得擅自增設會計科目,如業務需要增設會計科目,分公司必須向集團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增設。會計報表(特別是集團公司設計的內部報表,如各項收入、各項費用支出明細表等)各分、子公司必須按集團公司財務部要求填報,各級分、子公司無權對填報項目進行調整,如需增加項目,如同增設會計科目一樣走申報程序。此規定規范了各級分、子公司基礎核算口徑,便于集團公司財務部匯總,便于集團公司財務部對各級分、子公司同類收入、費用等進行對比、分析。
集團公司根據財務基礎核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了內部往來對賬制度。因為各級分、子公司所有收入、支出均通過銀行存款和內部往來科目反映,集團公司對各級分、子公司上劃的收入,下撥的各項支出也通過內部往來科目反映。因此,內部往來記錄的準確與否,直接影響集團公司與各級分、子公司的資金走向。本規定要求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內部往來會計人員每月初必須與各級分、子公司負責內部往來核算對賬,必須做到集團公司與各分、子公司余額一致,防止出現上下級之間因會計記錄不準確產生的矛盾。
2.資金管理
對資金主要實施收支兩條線和全面預算管理。收支兩條線制度規定:(1)各級分、子公司必須在集團公司指定的銀行開設收入和支出兩個基本賬戶,分別反映各級分、子公司所有收入和支出業務,不準多頭開戶。(2)各級分、子公司必須在規定時間將所有收入上劃集團財務,不得延期(每周五為上劃日)。(3)各級分、子公司不得坐支現金,坐支現金在考核制度中列為一票否決指標。(4)各級分、子公司不允許以任何方式搞資金貸款活動。(5) 集團公司必須按規定時間下撥各級分、子公司各項支出(每月5日、25日為撥款日)。
全面預算管理主要包括預算編制原則、要求、程序、跟蹤、監督、執行以及經濟責任狀的簽訂和考核制度。因此,預算從編制到經濟責任狀簽訂以及對目標責任的考核,也是一個管理體系。通過對資金實現收支兩條線、全面預算管理,能夠做到“統一計劃、統一調度、統一結算、統一借貸”四原則要求,對內部單位資金的統一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范金融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
3.物資管理
主要對物資出入庫手續、工程部與財務部對工程項目使用材料的流程,固定資產盤點及調撥流程以及不屬于一次性消耗的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建輔助賬明細反映等作了明確規定。對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起到了積極作用。
4.報銷標準、審批程序、權限責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