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位鑒定意見范文

時間:2023-03-20 12:12:0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工作單位鑒定意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工作單位鑒定意見

篇1

關鍵詞:事業單位 固定資產 基礎工作 改進措施

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管好用好這些固定資產尤為重要,它是各項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的保證,還可以推動和促進整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不斷深化,其意義深遠而重大。因此,應從基礎工作抓起,對固定資產進行嚴密的核算和監督,做到既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利用,避免閑置、浪費和損失,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安全完整。本文針對當前事業單位特別是普通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基礎工作的現狀,提出以下管理建議。

一、強化固定資產管理觀念

樹立收、支、管并重,以支促收、以管減支的觀念。把管錢和管物放在同樣重要的位置上,克服重資金使用輕實物管理的傾向。廣泛開展資產管理政策、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各級管理人員的思想認識。

二、加強對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其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資產管理人員是固定資產的直接管理者,對資產的管理負有重要的責任。目前,有的單位資產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工作生澀,不能熟練掌握和運用資產管理方面的業務知識,對資產信息的統計、分析總結能力較低。如:固定資產明細核算不規范,給對賬和清查工作帶來困難;閑置與報廢界定不清,將閑置的固定資產做報廢處理;有的高校對教學設備與行政辦公設備不能等同管理,只重視教學設備管理而忽視行政辦公設備的管理;資產清查方法運用不當等等。這種狀況與固定資產管理的專業性要求相距甚遠,使固定資產管理的許多工作無法真正落到實處,資產缺乏監管力度。

可以通過培訓工作,使其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政策法規,不斷更新業務知識,從而提高管理水平及對資產管理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資產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培訓內容應以強化業務知識為主,包括國有資產管理、基礎會計、財務管理和法律法規等內容的學習。另外,對會計人員也應作好培訓工作,提高管理意識和業務水平,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及時、準確、詳實地提供固定資產明細賬。

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有的單位對固定資產管理缺乏嚴格的驗收、使用和保管制度,責任不落實,造成財產損壞、丟失無人追究。如:工作人員隨意將數碼相機等設備帶到家中。工作期間使用的設備在退休前沒有收回,造成資產損失;各部門擅自處置固定資產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低價變賣、擅自贈送,有的變為私人財產。有的單位后勤部門將已毀損的風機、電機等設備自行變賣;對報廢固定資產不能進行嚴格的鑒定,使得部分可用資產因其價值較低或者因該部門已不需用而將其報廢,調劑使用、維修維護工作做的不好;對報廢固定資產缺乏統一管理,由各部門隨意堆放,使得部分資產不知去向,殘值流失。目前,各單位雖制定了內部資產管理制度,但執行不夠嚴格。制度本身并不能完成管理工作任務,只能為管理工作提供方向,只有嚴格按章辦事,才能規范資產管理行為。特別是要加強資產處置的審核和用于經營資產的管理。另外,筆者建議,建立工作人員離崗資產審查制度,主要是對待離崗人員所使用和直接保管范圍內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和交接,對借入、借出、損壞和短缺的固定資產,應說明原因,明確責任。通過該制度的執行,理順管理關系,防止資產流失。建立資產帶出校外審批制度,即:對因工作需要必須將某固定資產帶出校外的,進行嚴格審批。通過該制度的執行,防止固定資產隨意移出校外,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建立內部資產調劑制度,是對各部門不需用及利用率較低的固定資產上報有關部門,由單位在其他部門進行統一調劑使用或實行共享。通過該制度的執行,防止因某部門不需用而進行處置或長期閑置現象,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

四、建立健全管理機構

各普通高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由財務部門及設立的資產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基礎工作,正確處理好資產管理和資產使用的關系,還應成立固定資產技術鑒定小組、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固定資產采購論證小組。固定資產技術鑒定小組,由單位領導牽頭,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建立崗位責任制,負責報廢固定資產的技術鑒定工作。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設在各部門,由各部門負責人牽頭,明確管理責任,要把資產管理、使用列為各部門負責人的任期考核內容,落實領導責任。固定資產采購論證小組,由單位領導牽頭,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對各部門上報的購置申請進行科學地認證,提高購入資產的使用率。

參考文獻:

[1]《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講座》編寫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講座》,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

篇2

1、根據規定組織放射工作人員參加專業技術、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

2、放射工作人員,工作時佩戴個人劑量元件并按規定參加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體檢。

3、按規定對放射診療場所和診療設備進行防護與狀態檢測。

4、嚴禁對妊娠婦女進行X線檢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婦女。

5、對兒童進行X線檢查時,應盡量采用X線攝影檢查,照射野面積一般不超過膠片面積的10%,并采用短時間曝光的攝影技術。

6、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后放射診療設備,請取得資質印證的服務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業務技術和射線防護知識,正確掌握適用范圍,合理使用X線診斷。

8、在不影響診斷的前提下,應盡可能采用“高電壓、低電流、后過濾”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員在使用X線攝影時,應嚴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調節照射野使有用線束限制在臨床需要的范圍內并與成像器件相匹配。

10、施行X線檢查時注意受檢者防護,對受檢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攝影中除受檢者,其他人員應在機房外等候,對受檢者需要扶攜時,對扶攜者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11、進行X線攝影檢查時,合理選用膠片以及膠片與增感屏的組合,熟練掌握暗室的操作技術。

X射線影像診斷質量保證方案

1、根據規定組織放射工作人員參加專業技術、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

2、放射工作人員,工作時佩戴個人劑量元件并按規定參加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體檢。

3、按規定對放射診療場所和診療設備進行防護與狀態檢測。

4、嚴禁對妊娠婦女進行X線檢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婦女。

5、對兒童進行X線檢查時,應盡量采用X線攝影檢查,照射野面積一般不超過膠片面積的10%,并采用短時間曝光的攝影技術。

6、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后放射診療設備,請取得資質印證的服務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業務技術和射線防護知識,正確掌握適用范圍,合理使用X線診斷。

8、在不影響診斷的前提下,應盡可能采用“高電壓、低電流、后過濾”和小照射野工作。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標準的,方可參加相應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單位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標準的人員從事放射工作。

二、放射工作單位應當組織上崗后的放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兩次檢查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2年,必要時可增加臨時性檢查。

三、放射工作人員脫離放射工作崗位時,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對其進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

四、對參加應急處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員,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及時組織健康檢查或者醫療救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醫學隨訪觀察。

五、從事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六、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自體檢工作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將職業健康檢查報告送達放射工作單位;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出具的職業健康檢查報告應當客觀、真實,并對職業健康檢查報告負責。

七、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發現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導致健康損害的,應當通知放射工作單位,并及時告知放射工作人員本人;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發現疑似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病人應當通知放射工作人員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單位,并按規定向放射工作單位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八、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在收到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7日內,如實告知放射工作人員,并將檢查結論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

放射工作單位對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不宜繼續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調離放射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需要復查和醫學隨訪觀察的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及時予以安排。

九、放射工作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婦女參與應急處理和有可能造成職業性內照射的工作。

哺乳期婦女在其哺乳期間應當避免接受職業性內照射。

十、放射工作單位應當為放射工作人員建立并終生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照射接觸史;

(2)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評價處理意見;

(3)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療、醫學隨訪觀察等健康資料。

十一、放射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復印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

十二、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的診斷、鑒定、醫療救治和醫學隨訪觀察的費用,由其所在單位承擔。

十三、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的診斷鑒定工作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十四、放射工作人員的保健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五、在國家統一規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員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

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員不再享受保健休假。從事放射工作滿20年的在崗放射工作人員,可以由所在單位利用休假時間安排健康療養。

醫院個人劑量監測制度

一、醫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安排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個人劑量監測,并遵守下列規定:

(1)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一般為30天,最長不應超過90天;內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周期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2)建立并終生保存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3)允許放射工作人員查閱、復印本人的個人劑量監測檔案。

二、個人劑量監測檔案應當包括:

1、常規監測的方法和結果等相關資料;

2、應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劑量和調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將個人劑量監測結果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

三、放射工作人員進入放射工作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正確佩戴個人劑量計;

2、操作結束離開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時,按要求進行個人體表、衣物及防護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監測,發現污染要及時處理,做好記錄并存檔;

3、進入輻照裝置、工業探傷、放射治療等強輻射工作場所時,除佩戴常規個人劑量計外,還應當攜帶報警式劑量計。

四、個人劑量監測工作應當由具備資質的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部組織實施;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和衛生部有關規定執行。

五、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技術規范開展監測工作,參加質量控制和技術培訓;

個人劑量監測報告應當在每個監測周期結束后1個月內送達放射工作單位,同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六、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規定時間和格式,將本行政區域內的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數據逐級上報到衛生部。

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部擬定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審定程序和標準,組織實施全國個人劑量監測的質量控制和技術培訓,匯總分析全國個人劑量監測數據。

篇3

    罪犯:和希格,男,現年45歲,蒙古族,科左后旗人。捕前系內蒙古大學蒙古史研究所講師,因犯罪經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85年10月31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在內蒙古第二監獄服刑。

    和希格服刑已經6年8個月,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表現較好。在獄中擔任犯人教員時,也認真負責,完成任務。

    和希格為我國首屆女真語言文字專業研究生畢業,是我國首批文學碩士學位的獲得者,被捕前發表過10余萬字的學術論文,他本人被吸收為中國民族古文字研究會會員。該犯投入勞改后,除完成監所交給的各項任務之外,潛心研究我國女真語言文字、滿文和女真史,幾年來共撰寫學術論文100余篇(110余萬字)。經送交中國社會科學院進行學術鑒定,以著名學者劉風翥先生為首的中國社會科學院鑒定小組的鑒定評語為:“和希格在女真語言文字學科的幾個領域內取得了突破性的具有重大進展的研究成果,填補了我國八十年代后期在這一學科的研究空白,代表了這一時期我國在這一學科的學術水平。”鑒定評語還介紹說:“我國女真文字專門研究者在世的僅有三人,即金啟琮先生和他的兩個學生道爾吉與和希格。現在金先生年事已高,且患有高血壓、肺氣腫等慢性病,近年他已不發表女真文字的文章了。道爾吉已長期出國,和希格又入獄。因而自1984年以來,我國一直沒有關于女真文字的研究性文章發表。”

    「審判

    內蒙古第二監獄以罪犯和希格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并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為理由,提出假釋意見,于1991年9月2日報請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核。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審核。經審核查明:罪犯和希格在服刑期間認罪服法,服從管教,遵守監規,完成了分配的各項任務,在女真語言文字學科的研究上取得成果,確有悔改表現。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于1992年6月23日作出裁定:對罪犯和希格準予假釋,假釋考驗期至1998年4月5日止。

篇4

人:____的權限為:代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保全;起訴立案;申請證人出庭;申請證據保全;申請調查取證;出庭、陳述事實;代為承認、反駁、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反訴、上訴;申請追加當事人、第三人;申請鑒定、重新鑒定和申請評估;申請訴訟中止;申請撤訴;代收法律文書;______________。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聘請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本委托書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二: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需到_________________局辦理業務,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為辦理。

受托人一的權限為:代為提交相關文件、材料,代為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和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二的權限為:同上,或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乙方提供出的資料只用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嚴禁用著其他用途;甲方若將此信息資料用著非法其他用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依據河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核準的洛陽市產權交易費標準,按《關于公開處置破產企業有關問題的意見》的要求,甲方按收費標準的1/3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聲明:受托人在前述權限內所從事的有關行為均視為委托人自己的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委托人簽名及蓋章: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負責人簽名、企業公章)

就中關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組(以下簡稱“中關村證券清理組”)個人債權人申報登記債權的事宜,委托人對受托人授權如下:

5.辦理產權登記、過戶、抵押、變更登記等手續,并簽署、遞送和收取有關的各類法律文件、申請書、憑證及房產證等權屬文件;

篇5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嬰幼兒保健等母嬰保健服務及其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是母嬰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母嬰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母嬰保健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立母嬰保健監督員,負責所轄區域母嬰保健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醫療保健機構開展母嬰保健業務的,應當符合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的要求。

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查合格的,發給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一)從事終止妊娠手術、結扎手術、助產技術服務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證;

(二)從事婚前醫學檢查服務的,由所在地市級以上(不含縣級市,下同)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證;

(三)從事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涉外婚前醫學檢查、人工授精技術服務的,由省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發證。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到期由原發證部門重新審查發證。

第六條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醫務人員,按照下列規定經考核合格的,發給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

(一)從事終止妊娠手術、結扎手術、助產技術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考核發證;

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和鄉村婦幼保健人員合格證書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考核發證;

(二)從事婚前醫學檢查的,由所在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考核發證;

(三)從事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技術、人工授精技術的,由省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考核發證。

第七條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在申請結婚登記前,持本人下列證件到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一方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醫療保健機構接受婚前醫學檢查:

(一)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二)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男女雙方或一方為外籍公民、華僑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到承擔涉外婚前醫學檢查的醫療保健機構接受檢查。

經婚前醫學檢查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第八條從事婚前保健工作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提高服務質量,

方便群眾,在邊遠山區應當開展巡回婚前保健服務。

第九條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暫緩結婚的醫學意見。

凡診斷有下列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之一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采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扎手術:

(一)雙方為遺傳性中度智力障礙或者一方為遺傳性嚴重智力障礙;

(二)患其他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

接受婚前醫學檢查的當事人對檢查結果有異議,可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申請醫學技術鑒定,取得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證明。

婚前醫學檢查證明與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證明不一致的,以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證明為準。

第十條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將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者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依據,經婚前醫學檢查認為應當暫緩結婚的暫緩辦理結婚登記;認為不宜生育的,應當采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扎手術后,方可辦理結婚登記。

第十一條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必須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對邊遠貧困地區或者交費確有困難的人員,婚前醫學檢查的費用給予減免。

第十二條孕產婦應當在懷孕十二周內到醫療保健機構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定期接受產前檢查、孕產期保健教育和醫學指導。

在本省暫住的外來人員中的孕產婦,應當到居住地的醫療保健機構登記,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

凡篩查出的高危孕產婦必須轉到有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監護。

第十三條經產前檢查,孕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產前診斷:

(一)羊水過多或過少的;

(二)胎兒發育異常或胎兒可能有畸形的;

(三)孕早期接觸過可能導致胎兒先天性缺陷的物質的;

(四)曾經分娩過嚴重缺陷兒的;

(五)年齡超過三十五歲的;

(六)夫婦雙方患有地中海貧血病的;

(七)省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孕婦經產前診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師應當提出終止妊娠醫學意見,經本人簽字同意(本人無行為能力的經其監護人簽字意)后,醫療保健機構可為其施行終止妊娠手術:

(一)胎兒患嚴重遺傳疾病的;

(二)胎兒有嚴重缺陷的;

(三)因患嚴重疾病,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或者嚴危害孕婦健康的。

第十四條依照(母嬰保健法》和本條例實行終止妊娠或結扎。術的,按照國家的規定享受休假和免費服務。

第十五條嚴禁采用技術手段對胎兒進行性別鑒定。醫學上確有需要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必須到有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專項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簽署醫學意見,經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孕婦應當住院分娩。高危孕婦必須到有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

在交通不便的鄉村,沒有條件住院分娩的正常產婦,應當由持有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人員助產。

鄉(鎮)在離醫療機構五公里以內區域、縣城鎮和城市不得設立集體或個體接生站。

第十七條醫療保健機構依據助產人員簽署的出生醫學記錄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家庭接生的,憑接生員簽署的出生醫學記錄,由鄉(鎮)衛生院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在途中出生的,由產婦戶口所在地醫療保健機構查實后,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戶籍登記機關必須依法查驗出生醫學證明,方可辦理新生兒戶籍登記。

出生醫學證明由國家統一印制,逐級發放到各醫療保健機構。

第十八條全社會都要保護和支持母乳喂養。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建立母乳喂養制度。各單位應當為婦女哺乳提供必要條件。

第十九條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為嬰幼兒提供以下保健服務:

(一)科學育兒的醫學指導和咨詢;

(二)嬰幼兒的定期體格檢查和生長發育監測;

(三)小兒常見病、多發病防治;

(四)體弱、傷殘、弱智兒的康復保健服務;

(五)計劃免疫;

(六)省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項目。

第二十條全省實行新生兒疾病篩查制度。

承擔新生兒疾病篩查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認真做好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癥、地中海貧血等疾病的篩查,其他醫療保健機構應當配合做好樣本采集和送檢工作。

第二十一條新生兒出生后三十日內,應當到其母親戶籍所在地的醫療保健機構登記,建立兒童保健手冊,接受嬰幼兒保健系統管理。

在本省暫住的外來流動人員中的嬰幼兒,應當到居住地的醫療保健機構登記辦理兒童保健手冊,接受嬰幼兒保健系統管理。

第二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對托兒所、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進行監督管理。醫療保健機構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的業務指導和監測。

開辦托兒所、幼兒園應當符合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衛生保健標準,并取得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保健合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兒童入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到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憑兒童人托兒所、幼兒園健康檢查表、兒童保健手冊和兒童預防接種證,方可辦理入托、入園手續。

托兒所、幼兒園工作人員和家庭看護嬰幼兒的保姆每年必須到單位或家庭所在地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患有國家規定傳染病、滴蟲性及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炎、精神病等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兒童看護、保教工作。

第二十四條對《母嬰保健法》規定的指定傳染病、嚴重遺傳性疾病、有關精神病和本條例規定的疾病實行首診報告制度。

全省實行孕婦產婦、嬰兒生命和新生兒出生缺陷報告制度,建立孕產婦、圍產兒死亡評審制度。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組織(以下簡稱鑒定組織),其成員由衛生行政部門提名,報同級人民政府聘任。鑒定組織的日常工作由衛生行政部門承擔。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對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和產前診斷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診斷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鑒定組織申請鑒定。

鑒定組織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時間,但最多不得超過六十日。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仍有異議的,可以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鑒定組織申請重新鑒定,鑒定組織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省級鑒定為最終鑒定。

第二十七條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應當遵紀

守法,秉公執法。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從事母嬰保健服務的醫務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文明服務,為當事人保守秘密。凡違反本條例,出具虛假的醫學證明或違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由所在的醫療保健機構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取消其執業資

格:

(一)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或違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經制止仍沒有

改正的;

(二)出具虛假醫學證明給當事人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違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給當事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的。

第二十九條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而從事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醫學技術鑒定、終止妊娠手術,以及出具本條例的有關醫學證明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制止,并給予以下處罰:

(一)警告

(二)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經制止仍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篇6

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問:河北唐山市肖廣源

――我退休后發病,被診斷為職業病。請問,我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適用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3〕34號

答:

文件規定:“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后被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自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一)辦理退休手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

(二)勞動或聘用合同期滿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

“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前款第(一)項人員符合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條件的,按就高原則以本人退休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或者確診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計發。前款第(二)項人員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按《條例》規定應以本人工資作為基數享受相關待遇的,按本人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前12 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發。” W

用人單位有義務提供

職業病診斷材料嗎

問:湖南岳陽市譚曉松

――我想申請職業病診斷,但手里的材料不全,請問單位有義務提供材料嗎?

適用文件:《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

衛生部令第91號

答:

文件規定:“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提供其掌握的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資料,用人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的十日內如實提供。”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要資料的,職業病診斷機構可以依法提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督促用人單位提供。”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有異議,或者因勞動者的用人單位解散、破產,無用人單位提供上述資料的,職業病診斷機構應當依法提請用人單位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

“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督促,用人單位仍不提供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或者提供資料不全的,職業病診斷機構應當結合勞動者的臨床表現、輔助檢查結果和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并參考勞動者自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日常監督檢查信息等,作出職業病診斷結論。仍不能作出職業病診斷的,應當提出相關醫學意見或者建議。”

因此,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相關材料。

非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單位

經濟補償時

工作時間是否連續計算

問:遼寧沈陽市潘越

――我被原單位安排到新的工作單位,現在要解除勞動合同。請問,算經濟補償時工作時間是否連續計算?

適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法釋〔2013〕4號

答:

文件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于‘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三)因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軍人退役時配偶暫未就業的

其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

問:吉林吉林市袁寶國

――我是一名未就業的隨軍配偶,愛人退役時我還沒有找到工作。請問,我的養老保險關系該如何轉移?

適用文件:人社部、財政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未就業隨軍配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后聯〔2011〕3號

篇7

應當寫一份民事起訴狀,將車主和開車的人為被告,要求兩人承擔連地賠償責任。具體格式為:

民事起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按手印)

××××年×月×日

附:1.本訴狀副本×份(按被告人數確定);

2.證據××份;

3.其他材料××份。

交通事故起訴狀(一)

起訴狀原告:張×,男,漢族,生于 年 3 月25 日,原在××有限公司工作

住址:××路××花苑41號101室,電話:×××××

被告:胡×,男,漢族,××有限公司駕駛員

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 路**號

郵編:200030

電話: ××××

訴訟請求:

一、賠償原告截止起訴前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用具費、復印費、鑒定費、鑒證費等合計59494.62元;;(附清單)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 20000元;

三、賠償原告助動車損失費: 5000 元;

四、律師費0000元由被告承擔;

五、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3年4月 1日下午1:15 ,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助動車正常行經××路、××路路口時,遭遇被告胡×駕駛的小客車(牌號為滬A*×××××)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助動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市六人民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顱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壓痛、耳聾等。后經××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1)。原告又于2003年12月18日,經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 “路交通事故致顱底骨折,遺留頭痛、頭暈,左耳偉導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 (見證據2)。又于2004年7月30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臚腦受傷,市六人民醫院于2003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書,要求原告應住院手術檢查,但由于住院手術檢查費用高達1萬余元,且當時原告經濟窘迫而被告拒絕作任何賠償的情況下,原告不得不放棄了住院手術治療的機會(見證據4)。現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遺癥,經常頭痛、頭暈、耳鳴等,不得不被原單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動車損壞嚴重,至今仍在被告處。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繕和歸還義務,現已造成助動車報廢,使原告經濟損失5000元。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簽名)

2009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起訴狀(二)

原告:張##,男,19##年3月26日出生,漢族

住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小區#樓##號

電話:138########

被告:林##,男,37歲,漢族

住址:北京市海淀區##條##號

電話:138########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元,二次手術費##萬元,殘疾器具費##元,護理費##元,伙食補助費##元,交通費##7元,營養費##元;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以上1~2項共計1#####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05年#月#日#時##分,原告與被告在北京市西城區###街4#號門前人行橫道處發生交通事故。原告當時依法在人行橫道內由北向南橫過道路,被告則駕駛小型客車(車牌號:京H####)由東向西行駛并將原告撞倒,造成原告受傷,受傷后被送往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進行搶救。原告被診斷為“##骨折、右鎖骨骨折、頭皮裂傷”,住院##天,出院后一周突然出現言語含混,多睡并難以喚醒,原告家屬急送原告到中國總醫院救治。經診斷為“1、左額頂慢性硬膜下血腫;2、右鎖骨骨折及左雙踝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后”,住院##天。期間,被告支付過3000元后,就不再負擔原告因傷所發生的費用。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隊作出的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被告對此次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

由于被告的過錯發生了此次交通事故,給無辜的原告帶來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判 原告的上列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區人民法院

篇8

由于很多涉及會計職業的專業判斷,大大超出了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法官的專業勝任范圍,同時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大量增加,使得需要進行司法會計鑒定的任務非常繁重。在這種情況下,198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大連召開了全國檢察系統刑事技術工作座談會,通過了《關于檢查機關刑事技術工作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在省、市兩級人民檢察院中設置司法會計崗位,并且把它納入檢察機關刑事技術工作。1990年10月15日,吉林省長春市建立了中國第一家司法會計鑒定所———長春市司法會計鑒定所,它的建立標志著“法務會計”在中國的世紀誕生。

二、法務會計在訴訟領域研究的現狀

(一)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的內涵和領域

訴訟支持是對正在進行的或懸而未決的法律案件中具有會計性質的問題進行確認、分析,并提供專家意見的一種法律服務。在訴訟日益增多的年代,會計師事務所咨詢領域的訴訟支持業務也迅速增長。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主要與訴訟程序相關聯,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步發展起來的一個新會計服務領域,它是通過對特定經濟犯罪、經濟過失和經濟糾紛案件進行會計計量與反映,對特定的經濟事項或案件提供會計分析,從而為法庭對有關經濟案件最終裁決提供重要的依據,它是為法庭和訴訟當事人提供的一種專門服務。也就是說,法務會計是對正在進行的或懸而未決的法律案件中具有會計性質的問題進行確認、分析,并提供專家意見的一種法律服務。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的領域非常廣泛,最初階段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提供的服務和建議主要用于經濟損失量化的問題,現在已經發展到進行復雜的調查和分析,甚至建立訴訟戰略等層面。常見的需要法務會計提供訴訟支持的領域包括:舞弊的民事補救、股東糾紛、商業估值、保險索賠、婚姻糾紛、人身傷害索賠、違約、產品責任、建筑索賠、版權事物、法庭任命、損失判決、所得稅糾紛、不正當或正當的解雇等。

(二)法務會計在我國訴訟領域內的研究現狀

法務會計在訴訟實踐中的應用方式與一國的訴訟模式密切相關。我國等大陸法系國家實行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相應設立了處理財會專門問題的會計鑒定人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法務會計人員充當會計鑒定人(類似于英美法系的會計專家證人),被視為法官的助手,以其專業特長彌補法官知識的不足。因此,大陸法系的鑒定人由法官依職權或經當事人申請而指派或聘請,處于中立地位(即獨立于當事人各方),其提供的專家意見稱為鑒定意見或結論,一般視為一種獨立的訴訟證據。鑒定人通常應出庭宣讀和說明鑒定意見或結論,并接受法官、各方當事人或其人的質疑,但一般沒有質證權。

三、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中的應用

法務會計在不同訴訟中所提供的支持是不同的,在同一訴訟的不同階段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法務會計在我國訴訟中的具體應用可以分為在刑事訴訟中的應用和在民事(行政)訴訟中的應用兩個大的方面。

(一)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中證據收集的應用

在我國,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以當事人為主的證據收集模式,但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人收集證據的權利及其程序保障則未設專門規定。我們在收集證據時必須注意以下問題:1.客觀性問題。不管采取那種方法收集證據,都要以客觀性為前提,千萬不能篡改、偽造證據。2.必要性問題。所謂收集證據的必要性,就是舉證責任的問題。3.及時性問題。及時性就是說收集證據一定要講求時效,早比晚好。如果收集證據不及時,當事人就可能因舉證時限和訴訟時效的規定而敗訴。

(二)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審判中證據認定的應用

法務會計是一項會計咨詢服務,為案件審理提供重要的依據,所得結論可作為訴訟證據使用。當前我國法務會計的主要任務:1.為認定犯罪事實提供科學依據。在一些犯罪中,如貪污罪,虛報注冊資本罪,走私罪等,需要對涉案的會計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做出科學鑒定結論,為司法訴訟、審判認定被告的犯罪事實,以及定罪和量刑提供科學證據。2.為解決經濟糾紛提供科學依據。在一些經濟糾紛中,需要法務會計對會計事項進行分析鑒定,做出科學的鑒定結論,為司法機關正確處理經濟糾紛提供科學依據。3.為維護企事業單位自身權益提供有力保護。企事業單位在做出重大決策時,有相關法務會計人員參與,就會了解哪些行為合法、哪些行為違法,以避免風險,最大限度維護企事業單位利益。

(三)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的應用

法務會計人員在收集證據時由于我國尚無專門的證據法,根據現行的相關規定,法務會計人員可以以鑒定人、專家輔助人的身份提供訴訟支持。1.鑒定人。鑒定人的產生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二是由雙方協商確定;三是如果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鑒定人依法出具的鑒定結論是我國民事訴訟證據之一,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2.專家輔助人。專家輔助人制度是我國民事訴訟證據制度的一個重大突破。專家證人的主要權利有兩個:一是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并接受審判人員的詢問;二是對鑒定人進行詢問。鑒定人作出的鑒定結論是結論性意見,除足以反駁外,人民法院應當采信。與鑒定人不同的是專家輔助人的作用僅是闡釋和說明,幫助委托人弄清專業問題,找出鑒定結論存在的問題,與對方專家或當事人質證,最終目的是使法官在審判過程中達到對專業知識的厘清,形成有利于委托人的判斷。

四、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中的不足與改進

(一)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中的不足

1.在我國對于民事案件主要采取不告不理原則,只有當事人到法院,法院針對那些符合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不符合條件的案件法院不受理且不主動受理。而絕大多數的會計師事務所很少涉及法務會計服務領域,其業務還停留在審計、驗資等傳統業務領域和少量的稅務籌劃等業務中,僅有少數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在相關機構的授權下初步開展了司法會計鑒定工作。有些會計師事務所雖然從事了相關業務,但由于公信力原因,不僅業務量少,權威性也受質疑,并且業務范圍過窄,注冊會計師普遍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影響了所獲證據的針對性和判斷結果的準確性。2.法務會計準則、資格認證制度、鑒定制度、訴訟支持制度、業務操作規范和標準等基本空白,傳統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對法務會計還沒有涉及,對于如何認定信息的虛假問題、故意與過失行為的判定、幫助當事人計算賠償范圍與損失以及對當事人遵守法律法規情況的認定等既沒有相關的鑒定標準,也沒有具體的行為準則作為指導,難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3.我國民事訴訟成本制度既缺乏系統的理論研究,也沒有確立基本的遵循原則,現有的一些規定和作法基本建立在自發的傳統習慣之上,已遠遠背離了社會發展現實的需要,給司法實踐帶來不良影響,主要表現在:公民的訴權得不到有效保障,正當權利未能得到有效保護;部分訴訟當事人利用訴訟成本制度的缺陷惡意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利益,浪費司法資源,增加了全社會的訴訟成本總量;申請執行案件增加,執行程序耗費的社會成本急劇上升;正常的社會秩序未得到有效保護,司法機關形象受損。

(二)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支持中的改進

篇9

關鍵詞:畢業生 推薦就業工作

目前國家對大中專畢業生的分配政策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在這個體制的轉型時期,許多家長、畢業生都存在不適應。作為學校,我們有責任為家長分憂,有責任為畢業生就業提供盡可能多的幫助。

一、轉變畢業生的就業觀念

就業觀念的偏差,直接影響推薦工作的成敗,一個對聘用單位不滿意的學生很難接受推薦和應聘,因此,改變學生就業觀念是搞好畢業推薦的前提。我們要教育學生轉變就業觀念,以昂揚的姿態走入市場,接受社會挑選,針對目前學生中出現的不正確的就業觀念,我們應教育學生:要放棄依賴思想。樹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就業意識。市場經濟的根本特征就是資源由市場配置,人才資源也只能由市場配置,不論是大中專職業學院畢業生,還是企事業下崗分流人員,都不能指望由國家安排工作,只能自主擇業,只能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

要破除“鐵飯碗”觀念,樹立風險意識。“鐵飯碗’的傳統,使大家過慣了四平八穩,安于現狀的生活。家長們也時時希望子女能過上這樣的生活。于是,千方百計想國營,找國營,殊不知,那個時代已經過去,“鐵飯碗”已逐漸被打破。無論是哪個單位,只要不努力工作。不遵守紀律,就有可能考核不合格,就會下崗,不論是國有和非國有單位,只要生產不景氣,都將會被關、停、并、轉,況且國有與非國有間的界線已逐漸被打破,企業的性質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企業生產狀況及發展前景。

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許多畢業生應聘時先問工資,再問住房。如果不滿意,面試也不參加。利益當然要考慮,但不應作為首要條件。要考慮當時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要考慮企業的生產現狀及前景。要教育培養學生“會做人,會做事、會學習”,“先就業、再擇業”,“先基層后發展”等觀念,注重克服學生中普遍存在的“眼高手低”的通病,使畢業生在就業指導思想、就業觀念、就業定位上先勝一籌。

要破除工作單位終身制觀念,樹立流動就業意識。工作單位終身不變,工作崗位終身不變,是過時了的就業觀念。隨著企業的生產狀況的改變,勞動者的崗位也會改變。市場是無情的,優勝劣汰,我們要有就業――待業――二次就業――三次就業的意識。從一而終的就業觀將扼殺自己的才智,將扼殺處危應變的能力。要破除戶籍的觀念,樹立一證走天下的意識。國家已經開始調整戶籍管理制度,放寬政策。目前許多用人單位已不接收糧食,戶口關系,他們不會因為沒有當地戶口就不錄用你。只要有身份證,到哪工作都不成問題。

二、立足行業,建立牢固的就業網絡

就業觀念的轉變是基礎,實質的問題是要給每個畢業生找到就業崗位,這才是學生最關心的也是家長最滿意的事情。

我們學校和別的職業學校一樣,它的成立是為依托石油企業培養技術工人。盡管市場經濟的建立,使我們的行業優勢有所減弱,但長期以來形成的合作關系不可能馬上消失。因此,要推薦畢業生,首先要立足本行業。因此,我們必須與油田生產企業建立一種友好的合作關系,使企業發展有人才后勁,使學校畢業生有企業接收。

市場經濟時代,企業有完全的用人自。如何與用人單位搞好關系,培養感情,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在此基礎上建立較為牢固的就業網絡,確保畢業生有企業接收,這是學校推薦工作成敗的關鍵。我們要利用一個“情”字作基礎,擺正自己的位置,廣泛地與企業的各級領導,工人師傅密切聯系。

要把實習與就業結合起來。實習是把課堂知識運用到生產實踐的過程,是培養學生勞動觀念,價值觀念,效益觀念,質量觀念的過程,更是企業考查考核選用畢業生的過程。我們在聯系實習單位的時候,應把有用人意各的企業優先考慮。如果實習的時候就知道70%畢業生將有接收單位,那么余下的30%畢業生的就業推薦,困難就會減少。按這樣推算,每年90%左右的畢業生推薦率是可以完成的。因此,尋找實習單位應該是尋找用人單位的過程,應該是全面開花,重點落實。

要經常下廠與企業領導交談。傾聽他們對學校辦學,專業設置,課程設置的意見;他們對實習生品行,生產能力的意見,以此表達我們真摯的感情,懇切的求助,這樣廠校交流有了感情的基礎,有了合作的基礎。

要加強實習管理和教育。要制訂一套比較詳盡的易于操作的實習生管理辦法及帶隊老師管理辦法,在下廠前進行一周的教育、動員。有條件的拿回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有針對地教育學生。實習管理不能停留在為完成教學任務上,而是把它看作是提高學生操作技能,培養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的品質,為推薦就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要搞好與行業主管部門的關系。盡管行業主管部門無法象過去那樣命令企業接收畢業生,但是他們掌握各企業生產經營的信息。使我們尋找用人單位更便捷。信息也是財富。

三、加強跟蹤管理

在目前情況下,能為學生找一份比較滿意的工作,已經是很不錯的了。但是由于學生思想,心理素質的幼稚,或由于企業用工辦法的欠妥。就業后的學生會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出現。因此,很有必要對剛就業的學生進行跟蹤教育。如果是學生違紀違規被辭退,我們要尊重廠方決定,如果是因廠方違反《勞動法》,用工時間過長或克扣工資等,應與廠方協商解決,提出我們的意見,維護學生利益。如果是學生怕苦怕累,工作懶散要及時找其談話。指出錯誤之處,告訴他糾正的辦法,如果學生遇到困難,又不便向廠方提出,要幫助協調解決。

跟蹤教育就是使學生再一次受到就業觀念教育,思想教育,使學生穩定工作情緒,把握就業機會,使用人單位感受學校對學生的良苦用心,從而提高學校的信譽。

四、幫助學生通過技能考核關

篇10

為高標準做好2017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政治考核工作,根據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原總后勤部、原總裝備部《中國院校招生工作條例》(政干〔2007〕389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原總政治部干部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政干發〔2008〕19號),教育部、原總政治部《關于嚴格規范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考核對象

政治考核對象為志愿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基本條件:①考生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②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至2017年8月31日);③未婚。

二、考核依據

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參照公安部、原總參謀部、原總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政保〔2014〕5號)組織實施。

三、時間安排

考核時間從6月9日開始,至6月27日結束。

四、任務區分

(一)軍分區(警備區)、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軍分區(警備區)負責指導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組織政治考核工作;印制《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簡稱《政治考核表》,電子版在全軍政工網網盤0711665106下載),并發至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和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配合軍分區(警備區)開展政治考核工作,并指導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完成相關工作。

(二)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會同本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安部門組成政治考核組,由1名人武部領導擔任考核組組長,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考生政治考核工作。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等不在同一區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配合。

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配合本級人民武裝部開展政治考核工作;負責向本轄區各普通中學發放《政治考核表》,指導各普通中學按照規定要求完成有關考核。

(三)普通中學

各普通中學負責領取并向考生發放《政治考核表》,組織本校志愿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考核考生在校表現情況。

五、組織程序

1. 高考結束后,志愿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下載(A4紙,雙面打印)或到所在中學、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領取《政治考核表》,完成個人信息欄目填寫。

2. 考生所在中學組織對考生在校表現做出鑒定,在《政治考核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報送至縣(市、區)人民武裝部。

3. 縣(市、區)人民武裝部依托本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參照征兵政治考核組織實施方法,將考生名單及時通報所屬基層人民武裝部。基層人民武裝部會同轄區公安派出所,組織村(居)委會、學校、村(社區)警務室或者片區民警等有關人員組成若干走訪調查組,采取走訪、座談等形式,對考生家庭情況、社會關系和現實表現等進行考查,并在《政治考核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

4. 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據走訪調查情況及掌握的其他有關情況,對考生本人、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系等作進一步考查后,在《政治考核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5. 政治考核組匯總考生所在中學鑒定意見、基層單位走訪調查意見、轄區派出所考查意見,客觀公正地對考生做出考核結論,在《政治考核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由考核組組長簽字負責,并加蓋政治考核專用章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公章。

6. 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將考生政治考核結論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并將轄區考生政治考核情況匯總上報軍分區(警備區)。考核結論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體檢。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應當組織復議。

7. 政治考核合格考生的《政治考核表》,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密封后,交給考生本人。考生在參加面試、體檢時,交給省軍區招生辦工作人員。

8. 軍分區(警備區)匯總本轄區參加政治考核考生名單(姓名、考號、性別、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證號、畢業中學、聯系電話、考核結論、不合格原因),于6月28日前上報省軍區招生辦。

六、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