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資源管理條例范文

時間:2023-09-06 17:42:5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土地資源管理條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土地管理;土地資源調查;土地資源評價;

前言

土地管理中的土地資源調查大致可以分為土地條件調查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兩種。土地條件調查又可以分為以土地的土壤、植被、地貌、氣象、水文和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為主要對象的土地質量調查和以土地投入產出、收益、交通、位置和社會經濟條件為主要對象的土地經濟因素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主要按土地利用分類,以調查各類用地的分布、面積和利用狀況為主要內容。

土地管理中土地資源評價是在繼土地資源調查,解決了土地資源的類型、數量和分布之后,進而解決土地資源的質量問題。一個地區的土地資源的總量水平不僅取決于該地區的土地資源數量,而且還取決于它所擁有的土地資源的質量。通過土地資源評價,可以確定土地資源的潛力水平、土地資源的適宜性及其所能承載的數量等。

1土地管理中土地資源調查的流程及其目的

1.1土地資源調查的流程。土地資源調查是一項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具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和方法。一般可以分為四個階段:準備工作、外業調查、內業工作、檢查驗收等。

1.2土地資源調查的目的。進行土地資源調查的目的是國家為了系統掌握不同立地條件下土地資源的類型、質量、分布情況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性工作,是土地資源利用、評價、開發、整理、保護等工作的一項前期工作。土地資源調查就是運用土地資源學知識,借助測繪制圖等手段,查清各類土地資源的數量、質量、空間分布狀況,以及它們之間發生的規律和相互關系,為綜合農業區劃、區域土地資源評價、國民經濟發展長遠規劃,以及土地資源的科學管理服務。

2 土地管理中土地資源調查的類型

2.1土地條件調查。土地條件調查是對土地的自然與經濟屬性的影響要素進行的調查,包括土壤、植被、地貌、地形、氣象、水文和水文地質,以及對土地的投入、產出、交通、區位等土地的自然和社會經濟狀況進行的調查。目的是摸清土地分布的地學條件、社會經濟條件和土地的質量分布等,以滿足土地評價、估價及土地利用規劃等土地管理業務對土地質量指標的要求。也稱土地要素調查。主要包括兩方面的調查:一是土地自然條件,二是社會經濟條件調查。主要有土地的位置調查、氣候要素調查、地形與地貌要素的調查、水資源調查、土壤資源調查、生物要素調查、土地類型調查、社會經濟資料調查等內容。

2.2土地利用現狀調查。(1)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按行政范圍分為全國、省(市、自治區)、縣(自治州,自治縣)三級。縣級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一般以縣為單位進行。調查的基本方法是:利用大、中比例尺地形圖或航片、影像地圖,通過外業補測或調繪,將變化的地物界線轉繪到地形圖或影像地圖上,勾繪出土地所有單位和使用單位的界線,并以修繪后的地圖作為底圖,量算出各類土地面積。同時,將土地面積量算的成果,以鄉(或村)為單位,由下而上逐級匯總出各級行政管轄單位的土地總面積及各類土地面積。(2)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程序。①準備階段。包括圖紙資料的收集、儀器準備和人員組織等。其中準備底圖和弄清現有圖紙的利用價值是準備工作的關鍵。②外業階段。主要工作項目包括現場踏勘,航片判讀,調繪或地形圖補測,如標繪各級行政及土地使用單位以及各種土地類型的界線,修正變化的地物界線、實地丈量線狀地物(道路、渠道)的寬度,以及收集、了解近年來土地利用的動態變化等。調繪或補測工作應符合規程的精度要求。③內業階段。主要是將外業補測或航片調繪的內容轉繪到工作底圖上、根據底圖量算面積、編制土地利用現狀圖、編寫土地資源調查報告等。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儀器法、交會法、輻射網絡法、方格法等轉繪方法,按一定的技術要求把航片的調繪成果轉繪到地形圖上。量算面積的工作,在轉繪好的分幅底圖上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圖按行政區編繪,要能正確反映開展土地調查地區的各類土地的數量和分布,以及行政區劃和主要土地使用單位的界線。各類用地要用相應規定的圖式、注記表示。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的主要成果有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面積統計表和土地調查報告等。

3 土地管理中的土地資源評價

3.1土地資源評價的分類。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土地的自然評價。土地的自然評價包括:(1)土地潛力評價。潛力評價是土地用于一定方式或在使用一定管理實踐方面的潛在能力。土地潛力評價是對于一個實際的地塊或一個評價單元的評價,主要以土地自然屬性的限制性作為依據,限制性是指對利用潛力施加不利影響的土地性質。土地潛力評價目前主要以美國土地潛力評價系統為代表。該系統分土地潛力級、土地潛力亞級和土地潛力單元三級;(2)土地適宜性評價。土地適宜性評價是評價土地對特定利用類型的適宜性的過程,是以對特定利用類型的適宜性為依據進行評價、分類和表述的。土地利用的適宜性與限制性是土地利用過程中正反兩個方面。土地適宜性評價以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出版的《土地評價綱要》最具有代表性。FAO土地適宜性評價系統分四級,即土地適宜性綱、土地適宜性級、土地適宜性亞級、土地適宜性單元;二是土地經濟評價。土地經濟評價是運用經濟指標對使用價值或價值進行評定,即依據土地經濟條件評定出土地的等級或價格,或通過對土地投入和產出分析,比較不同土地利用的投入與效益,決定土地利用經濟可行性,從經濟效益方面確定土地的適宜性。

3.2土地資源評價的依據。土地資源評價的主要依據是土地資源生產力的高低,但這個生產力又多是通過土地資源的適宜性和限制性間接表現出來的。(1)土地資源的生產力。土地生產力即土地的生物能力,它是土地資源的基本特性,也是土地資源評價的主要依據;(2)土地的適宜性。土地資源的適宜性就是指土地資源在一定條件下對發展某項生產或作為某種用途所提供的生態環境的適宜程度,這既與土地利用方式有關,又直接決定于生物的特點、更替及產量等。土地資源的適宜性一般又可以分為多宜性、雙宜性、單宜性和暫不適宜等幾種,且多是針對農林牧利用而言;(3)土地資源的限制性。土地資源的限制性又稱土地資源的局限性,它是與適宜性相對而言存在的,是限制土地資源在生產過程中發揮潛力的障礙因素。

結束語

土地是由地球陸地部分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圍內的巖石、礦藏、土壤、水文、大氣和植被等要素構成的自然綜合體。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快速推進,土地資源日趨緊缺,因此加強土地資源的科學管理是我國城市化建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1]周步國.務實創新,開創國土工作新局面[J].金山,2011(7)

[2]曹明德,黃東東.論土地資源生態補償[J].法制與社會發展,2007(3)

篇2

    一、公有房屋租賃管理的范圍

    本意見所稱的公有房屋租賃包括公有居住房屋和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單位分配給職工和解放時收歸國有,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執行的居住房屋。公有非居住房屋包括以行政調配方式出租的非居住房屋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非居住房屋。

    各區縣房地集團公司依法受托管理的代管、經租等房屋的租賃參照公有房屋租賃執行。

    二、公有房屋租賃關系的建立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租賃當事人應當使用市房地資源局制訂的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的期限最高不超過20年。出租人應當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關調配文件后15日內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租賃,應當使用市房地資源局統一印制的《租用公房憑證》。對未發放《租用公房憑證》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補發。對已發放《租用公房憑證》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換發。

    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應當在承租人要求辦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權轉讓、交換、租賃戶名變更手續后15日內發放《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建立租賃關系的合法憑證。承租人憑《租用公房憑證》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籍手續。

    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出具與實際不符的租賃憑證,造成當事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公有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及轉租、公有居住房屋轉租,由租賃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和轉租,應當提交房地產權證或授權委托書、租賃(轉租)合同、租賃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公有居住房屋轉租,應當提交租用公房憑證、轉租合同以及租賃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將公有居住房屋轉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還應提交《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四、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處理

    公有房屋在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出租人應當及時修復,租金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房屋缺陷的范圍和修理期限,按照本意見第八條規定的急修項目和一般修理項目的范圍和期限執行。

    五、公有房屋租賃保證金

    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不得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出租人可以收取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最高不得超過6個月的房屋租金。出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保證金,在房屋租賃期間,不得挪用租賃保證金。租賃關系終止時,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承租人拖欠的租金、損壞房屋的賠償、違約金等合同約定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索。

    六、改變公有房屋用途

    改變房屋用途是指改變房屋原設計用途或改變房屋實際使用狀況。承租人要求改變公有房屋用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二)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三)不影響相鄰房屋使用;

    (四)不影響文物和優秀近代建筑保護。

    有下列改變公有房屋用途行為之一的,必須經房屋所有人、相鄰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業主委員會書面同意,并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批:

    (一)居住房屋改為非居住使用;

    (二)非居住房屋改為居住使用;

    (三)非居住房屋改為其他非居住用途。

    改變房屋用途涉及規劃建設管理的,還須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批。

    七、公有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權的天井、曬臺、園地、灶間、衛生間等部位。承租人對合同部位的使用產生爭議的,出租人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30日內協調處理,并出具書面意見。

    除恃強占用和任意占用合用部位,影響相鄰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予調整外,一般應維持爭議前的使用狀況。原使用部位較大的承租人承租權轉讓、交換等遷出的,出租人可適當調整合用部位的使用。

    八、公有房屋的養護和維修

    除房屋租賃合同另有約定外,公有房屋的養護和維修責任由出租人承擔。

    出租人應當每三至五年進行一次房屋完好狀況檢查;對房屋的結構、水落管、外墻粉刷、避雷裝置以及走廊、扶梯間外門窗每年檢查一次;電梯、水泵(產權屬于自來水公司的除外)應定期保養;下水管道、污水管道應巡回疏通;屋頂水箱每年檢修清洗兩次。

    公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自然損壞的,由出租人按規定的修理范圍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修。出租人對承租人的報修應予登記,并發給報修憑證。公有房屋修理包括急修項目和一般項目,其中急修項目包括:

    (一)房屋結構性損壞而發生危險;

    (二)因室內線路故障而引起的停電和漏電;

    (三)因水箱水泵故障和進水表以內的水管爆裂造成的停水和龍頭嚴重漏水;

    (四)樓地板、扶梯踏步板斷裂和陽臺、曬臺、扶梯等各種扶手欄桿松動、損壞;

    (五)水落管、污水管堵塞和水盤等設備漏水;

    (六)電梯故障,不能正常運行;

    (七)其他屬于危險性急修范圍的項目。

    一般項目包括:

    (一)各類鋼、木門窗損壞;

    (二)水衛設備零件損壞;

    (三)屋面滲漏水;

    (四)發生其它屬于小修養護和便民服務范圍內的損壞。

    其中,房屋急修項目,出租人應在一天內修理;一般修理項目,出租人應在三天內修理;需安排計劃修理的項目,出租人應在一周內派員到現場查勘,約定修理期限。具體報修辦法由市房地資源局另行制定。

    九、承租人欠租,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的法規適用

    2000年7月1日之前,公有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已滿6個月的,不適用《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的規定。2000年7月1日起,公有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滿6個月的,適用《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的規定。

    十、公有房屋的轉租

    公有居住房屋轉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轉租合同前將擬轉租的情況書面告知出租人。承租屈a href=//shici.7139.com/265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詞槊娓嬤鱟餿松米宰獾模鱟餿絲梢越獬飭蘞a href=//fanwen.7139.com/501/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合同。公有居住房屋轉租期間,原享受租金減免的承租人應當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

    承租人將非獨立成套公有居住房屋轉租,不得影響相鄰使用人對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影響相鄰使用人對合用部位正常使用的情形有:

    (一)將承租的房屋部分轉租,增加合用部位使用人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用于集體宿舍,增加合用部位使用人的;

    (三)其他影響相鄰使用人對合用部位正常使用的情形。

    承租人轉租公有居住房屋,影響相鄰使用人對合用部位正常使用的,相鄰使用人可以通過協商的方法要求承租人排除影響。協商不成的,相鄰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2000年7月1日之前,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已經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承租人應當在2000年8月31日前將轉租情況書面告知出租人,承租人未在2000年8月31日前書面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公有非居住房屋轉租,應當事先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未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公有非居住房屋轉租期間,原享受租金減免的承租人應當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公有非居住房屋轉租期間,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收取轉租收益,轉租收益的標準為市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二至九倍。出租人應當與承租人就轉租收益的標準簽訂書面協議。

    十一、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的轉讓和交換

    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未列入可出售范圍內的公有居住房屋,可以進行承租權的轉讓;列入可出售范圍內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進行承租權的轉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進行承租權的轉讓和交換:

    (一)整幢獨用的花園住宅;

    (二)屬部隊、宗教團體所有或者在學校校園內的;

    (三)產權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結清的;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實政策的;

    (六)已列入戶籍凍結范圍的;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八)列入本市危棚簡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計劃的;

    (九)其他依法應當由出租人收回的。

    經租房屋承租權轉讓和交換的,應當征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

    除上述情形外,出租人應當同意承租人進行房屋承租權的轉讓和交換。

    十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戶名的變更

    《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中所稱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系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而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

    承租人戶口遷離本市,其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要求將承租戶名變更為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應予同意。協商不一致的,出租人應當從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順序書面確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要求變更承租戶名的,出租人應予同意。協商不一致的,出租人應當按照上款規定書面確定承租人。

    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處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商一致,要求變更租賃戶名的,出租人應予同意。協商不一致的,出租人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書面確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住房情況);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承租人全家戶口遷離本市、全家出國(境)定居,要求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提出,出租人應當同意。承租人全家出國(境)定居的,應當同時按規定調整租金標準。

    十三、公有居住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安置責任

    公有居住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由出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再按下列情況分別承擔經濟責任:

    (一)因房屋出租人原因造成的,由出租人承擔責任;

    (二)因房屋承租人原因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擔責任;

    (三)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由出租人追究第三人的責任。

    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不為同一人的,房屋所有權人與出租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十四、公有房屋租賃關系終止后承租人騰退房屋

篇3

關鍵詞:油田;土地資源;管理

0引言

就目前形勢來看,一個中型或大型的油田企業,如果希望達到穩步增長或更卓越的發展,就應該更加重視管理土地資源,只有開辟好、管理好土地,才有可能達到更高的目標。現代社會中,土地糾紛問題繁多,而油田企業的土地管理問題也是尤為突出,如果不能很好的解決,就會阻礙油田企業未來的發展。由于土地資源本身的特性被定義為是無形資產,不斷地出現濫用土地或非法占用土地等問題。希望國家能夠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同時地方部門也要加強管理,從根本上幫助解決問題。

1現存油田土地資源管理方面的問題

1.1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差現存的很多

油田都存在利用率差、使用不當等問題,部分油田周圍有大量的荒廢土地,沒有得到合理的利用。專門的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并沒有提高對此問題的重視程度,導致部門工作者大多都缺乏對土地資源的保護意識,不去思考更有效的土地利用方案。而那些復雜油田的開發和使用人員,更是缺乏環保節約意識,為了一片油田的開發而荒廢了周圍很大面積的土地,資源利用十分不合理。忽視那些閑置的土地能創造出的價值,導致土地的整體利用率得不到提高。近年來此類問題層出不窮,如果得不到及時的處理和改正,會對日后的工作造成更多的阻礙。

1.2缺乏針對性管理政策

由于油田企業的生產特點,所以在土地方面有大量需求,加上施工時間較長,工作量大,還需要投入大量專業勞動力,這就避免不了要花費很多資金,去尋找、開采油田。然而開展一系列工作的前提是要臨時去征用很多土地,可是在完成這一前提條件后,油田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并沒有及時地做出下一步的對策,加上整個企業對土地資源管理問題的忽視,多數辦公人員不認真對待此類問題,再加上專業知識和技術的匱乏,很容易造成重大問題。很多油田土地管理部門在人員配備方面也有缺失,崗位不固定、分配不合理、任務不清晰等,導致在日后出現問題時,沒有明確的工作人員出來承擔責任。在國家法律方面,也還沒有出臺更有針對性的管理條例和法案,管理機制得不到完善。崗位變動頻繁,難以做出相對完整的檔案處理庫,又少有出色的處理問題經驗能夠學習,導致很多土地資料丟失。這就需要反復的審查,既降低了辦事的效率,又荒廢浪費了時間和資金,阻礙了油田企業的發展。

1.3辦公人員意見難以統一,合作能力差

油田的開采和利用離不開土地資源,所以,避免不了出現很多相關問題。國土資源局負責記錄和管理的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將重心放在增加業務量上,而不重視對已存檔的土地資源檔案進行整理和歸納。而油田企業需要的資源和該部門的出發點并不相同,目標也不同,這就可能導致意見相互沖突。接下來的勘察或管理工作就無法實現很好的合作,也會衍生更多的問題。比如私自占有農民的土地,清除土地上的農作物,更有甚者會破壞公共交通設施。這會引起巨大的民憤,產生惡劣的影響。這些問題又得不到很好的解決,沒有相關負責人出來化解危機承擔責任,不去做好協調,可能會造成更大的混亂。

2有效解決油田土地管理問題的對策

2.1系統地進行歸檔處理提高工作效率

想要做好土地資源的管理工作,首先要把大量復雜的土地資源檔案進行合理的存放和記錄,這是油田企業想要正確發展的必然基礎。在開采和利用油田的不同階段和不同層次,針對某些特別需要,要做好相應的記錄和歸納。只要掌握了高效的整理方法,不僅能提高辦事效率,還能為日后的工作需要做好基礎。對此,相關部門可以利用現代科技去實現創新。例如,用計算機設計出獨有的資源管理系統,這樣既能方便員工的歸檔整理工作,又能在需要的時候及時查找出相應的資源依據。將固定資產管和無形資產分類整理,使土地資源檔案能夠被更好的保存和利用。有了專門的歸檔系統,就能大幅度的提升員工的辦事效率和質量。從而升高油田企業在土地資源管理方面的水準,使油田企業的發展中表現地更加出色。

2.2對問題分析要透徹把握好

根本任何領域的現代企業想要達到發展好的目標,都離不開可持續發展政策的思想動力和支持。所有企業都要有機地結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去建立健全本公司的發展理念,實施任何工作前都要考慮是否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大目標。油田企業在這個方面就需要去做到對土地的合理利用,盡可能的去考慮節省開發油田用地,合理地安排油田周圍用地,不僅節約了資源又實現了利益的最大化。油田企業在勘察和開發一塊油田時,應該提前做好這塊土地的整體開發計劃,用心思考在日后的工作中有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并做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在完成這些基礎工作后,要時刻跟進開發程度,細心觀察,經常查缺補漏,做好整個工程在土地資源利用方面的管理和分析。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向企業提議研究新的鉆井技術,這樣做不僅能夠使鉆井工作達到更高的效率,還能加強此項工作的機動性。與此同時,還應做到對施工的全面分析,擬定最優施工計劃。盡可能的考慮在土地資源利用方面做到節省和有效地開發,增強土地利用率。

2.3加強員工合作意識和綜合素質

想要徹底地做好油田的開發和利用工作,就要培養辦公人員的協調合作意識和能力。要求員工能夠全面的考慮問題,區分整體和部分,將問題進項分類,同時也要把握好對細枝末節的處理。在油田占有臨時土地資源的環節,要事先與當地的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做好協商,將整體的施工計劃告知,并溝通好需要注意的事項,打好提前量。近年來,在油田占用土地資源時,各個方面的問題層出不窮。所以針對土地資源管理方面的工作就更需要全面、徹底的改善,從最基層做起。培養好辦公人員之間的協調性以及合作能力,他們的工作熱情也極為重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做好相應的鼓勵政策,使員工們盡可能的展現其本身的積極性。做好土地資源檔案的歸檔和整理工作,將所需材料及時地交接給處理部門,避免產生未解決或解決慢等問題。

3結論

綜上所述,目前油田企業在土地資源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諸多的問題。對已經出現的問題進行全方位考量,爭取找出近乎完美的解決策略,及時加以改正,并將經典案例歸檔,以便于員工學習和日后問題的解決。對尚未出現的問題也應有所思考和防備,做好基礎工作。現存問題要求土地資源管理部門的員工不僅要做好本職工作,還要去思考未來的發展方向。積極創新管理方案,培養思維和動手能力,增強自我的綜合素質,腳踏實地完成好油田企業的土地資源管理工作,為油田企業的發展出一份力。

參考文獻:

[1]張大璐.我國土地資源管理體制中的問題與對策探索[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5,19:33~34.

[2]張立.淺析土地資源管理的現狀問題與解決對策[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6,29:164.

篇4

關鍵詞:農村地區;資產管理;資源利用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主要包含資源性資產和非資源性資產兩大類。農村地區資源性資產占絕大部分,主要包括耕地、山、泉、河流等,其中耕地包含家庭承包耕地、專業承包耕地、未發包耕地、廢棄項目占地及坡地等。對農村地區資產的有效管理及高質量利用是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要推動力量,也是管理農村地區的基礎。社會及時代的進步要求必須更高質量地開發與利用農村資源,但當前仍存在土地產權界限不明晰、經營規模不斷減少、監管不到位、資源閑置、資源爭議等問題[1]。文章以此為切入點,針對如何有效加強農村資產管理和資源利用展開討論。

1農村資產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1.1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1.1制度層面當前農村資產管理在制度層面存在疏漏,部分農村資產存在浪費現象。科學且高效的管理制度是集體資產有效管理的基礎,但根據當前集體資產管理狀態而言,需要不斷完善具有約束性的管理制度。不少地方存在資產所有權爭議及使用權爭議,農村建設受到阻礙[2]。此外,一些農村資產當前處于閑置狀態,此類資源持續浪費,必須依靠健全的資產管理制度對閑置資產的歸屬問題進行決斷,終止農民間不必要的矛盾,為構建和諧農村打下基礎。1.1.2人員層面當前農村資產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及專業知識欠缺,且專業人員不足,導致管理落后,缺乏先進的管理經驗及高效的管理措施。當前資產管理中相關管理人員和很多農民對農村資產管理缺乏長遠性認知,更注重當下的利益,部分管理者往往陷入短期利益中,在對資源儲備及資源利用進行判斷時更傾向于短期收益投資,缺乏長期管理的認知[3]。資產管理人員在技能及專業知識方面的欠缺,導致各項資產管理決斷仍處于基礎階段,無法對農村資產作出深層次管理,缺乏長遠眼光,農村資產無法創造更高的價值。1.1.3管理層面管理層面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農村資產底數不清、部分資產嚴重流失,這與長期以來農村資產管理的權限、職責劃分不清有關[4]。少數村干部用集體資產購入電視、電腦等設備,但在離任后并未將此類資產交出,導致日后清算時出現死賬、壞賬,賬面資產臃腫嚴重;不少資產已無法正常使用,甚至損毀或丟失,但仍未履行報廢手續,在資產資金管理及賬目管理方面出現底數不清、賬實不符、資產數額偏大等情況。

1.2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許多農村廢棄項目占地未有效利用。自2001年起,我國為優化農村教育資源配置,全面提升中小學教育投資效益和教育質量,摒棄了傳統“村村辦學”的方式,對鄰近學校進行資源合并,雖改變了許多農村小學班級僅個位數學生的狀況,但使農村小學教育用地閑置、疏于管理,很多地方學校成為了農民的私人“曬谷場”。還有很多農村為響應上級要求,鼓勵農業項目開發,鼓勵有志青年、愛鄉人士回村投資,形成了無承包期限、無上交義務、無承包合同的“三無”土地專業承包格局,甚至由于農村地區回村辦企人士本身與村委會關系交織較深,難以形成制度化管理。1.2.1利用層面相比城市地區,農村地區的土地資源更豐富,但此類資源并未得到充分利用,部分土地資源閑置。除土地資源外,勞動力資源也是當前農村資源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少農村居民進城務工,雖滿足了城市勞動力需求,但農村地區的建設卻逐漸放緩[5]。農村地區有大量的土地資源,但缺乏足夠的人力資源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導致資源浪費。1.2.2監管層面當前對農村資源的監管仍存在疏漏,無法全方位、高質量地監控資源收入。例如上報土地面積時,通常由村級政府根據之前的土地面積進行上報,但對于坑塘、草泊等新增且未納入計算面積的土地未如實上報,而是由村干部自行掌控,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土地資源統計漏洞[6]。上述資源發包大多為村集體自行組織,獲得的資金收入不在資金監管中,而是進入了部分利益獲取者的個人賬戶。1.2.3合同層面當前土地資源管理仍存在發包合同不合法的情況,隨著我國家庭聯產承包制的實施范圍不斷擴大,在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變的政策要求下,部分村級干部在資源管理過程中為謀私利,私自簽訂承包合同,且大多為長期合同,例如70年合同甚至百年合同。這種發包合同并不合法,不僅損害了村集體利益,還可能出現歷史遺留問題,使村集體上訪事件頻發。

2造成農村資產資源管理問題的原因

2.1思想因素

思想因素主要體現在管理者思想偏差、對資產資源的重視度不足。不少村干部在管理農村資產和資源上更傾向于形式管理,缺乏長遠考慮,在短期利益的驅使下忽視了對各類資源的長遠利用[7]。雖然上級已提出了明確要求及相關規定,但思想上的偏差及對資產資源重視程度不足導致實際操作時仍無法合理且長遠地利用資源。自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起,集體資產逐漸減少,而且由于傳統觀念的限制,無法高質量利用自然資源優勢及已擁有的土地資產。因缺乏創新精神,農村經濟發展緩慢,相比資金管理而言,資產管理和資源管理更困難,也更容易被忽視。

2.2監督因素

監督的疏漏是造成部分農村資源資產無法被有效統一管理的重要因素。農村地區集體資產屬于共同財產,是農民辛苦的成果,但一些地方卻缺乏固定的臺賬記錄,在資源管理方面缺乏有效憑證,無法及時反映資源變動狀況及資產實際情況[8]。管理制度疏漏導致部分資產被無償占有,在利益驅使下部分干部任人唯親,擅自出借集體資產,損害了群眾利益。例如在出租廠房、魚塘之類的資產或資源時,由于后期監管不當、合同不完善、連帶關系等因素,監管過程中出現“真空”,導致承租方經營粗放化,無法有效保護資產,甚至在眼前利益驅使下破壞、侵占集體資源資產,對農村的可持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2.3管理因素

當前農村資產管理的公開度及透明度較低,在日常管理中,資源及資產登記并未向村民有效公布,民主理財小組被架空。有限的公開程度及部分農民文化水平限制導致管理不透明。當前我國財政部門在財政制度公開的內容及程序等方面出臺了政策,但在實際實施中由于管理不透明使其無法完全落實[9]。

2.4執行因素

農村地區的資產資源管理效果很大程度與執行力度相關。部分農村地區由于執行力度不足,導致較多資源浪費。例如村民隨意建房,對村民宅基地的發放及審批存在較大主觀性,村干部的權力過大導致占用耕地的現象屢禁不止。一些鄉鎮為了經濟發展隨意規劃土地資源用于鄉鎮企業建設,這種零星規劃使土地資源利用率明顯降低,部分企業甚至在倒閉后仍占用土地資源,造成土地荒廢[10]。國家擁有土地產權,擁有土地征用及售賣的權利,但發放補償款涉及的各利益方會使實際征用過程出現分配不合理情況,侵害農民承包權益。

3農村資產管理及資源利用改進策略

各級政府建設新農村、改變農村精神面貌的側重點需要逐步轉為強化農村的資產管理和資源利用,需要縣鄉地方政府幫助、指導農村開展職能管理,促進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管理向更寬、更高、更新、更全的方向發展。

3.1樹立節約觀念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的資源開發效果顯著,但農村地區人才匱乏、資源觀念滯后,難以適應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因此,落實節約優先的管理思路,成為梳理正確資源觀和資源管理的頭等大事,是使農村資源管理由外延粗放利用向內涵集約化利用轉變的前提條件。地方政府需要使農村地區管理人員認識到資源的稀缺性,從宣傳教育、法制建設、政績考核、財稅體系等多方面貫徹節約資源國策。同時還要控制資源利用總量,發揮規劃和計劃的引導作用,做好雙向調節,通過改變資源利用結構和調整產業結構,根據不同產業的特點和實際情況進行差別化管理。

3.2加強培訓,提升能力

農村各級政府及干部應重視對當前資源資產的合理管理及高質量利用,站在村民集體利益角度,端正思想,以長遠的眼光強化資源資產管理。加強宣傳“三資”管理,利用專欄、廣播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同時開展業務培訓會、動員會等,使“三資”管理的重要性深入人心。在人員培訓方面可采用分級組織培訓的方式,避免走形式主義,村級會計人員、村干部應參加培訓,黨員代表、村民代表按一定人數比例參與會議及培訓,保障農民群眾的監督權、參與權、知情權,真正實現民主化管理。

3.3建立資產評估服務體系

對農村資產進行評估是推進資產管理的關鍵環節。農村地區的自然資產較為豐富,尤其是土地資產。價格是市場的靈魂,在土地資產管理方面必須形成有效的評估服務體系,正確認識農村土地資產的價值。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上,對農村集體土地資產進行深化研究,形成合理的定價機制。當前我國缺乏農村土地價格評估專業人員及專業機構,在未來的土地資源管理中,必須重視該方面的人員培訓。針對當前集體土地資產管理中存在的服務體系薄弱、價格不合理、信息流通不暢等問題,需要在法律援助、資產評估、土地權屬登記等方面建立服務體系。通過合理定價充分體現土地的價值,優化農村土地資源配置。深化稅費改革和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建立生態補償制度及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體現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情況、代償補償及生態價值。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制定更具適應性的土地定級估價規范,培訓專業評估人員,建立農村地價評估機構,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合理確定農村集體土地資產價格,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權益。

3.4盡快進行土地資產核資

要想有效利用農村資產及資源,必須做好資產核資清算工作。無論是地票交易、三權抵押還是農村股份合作,必須科學評估土地資產價值,明確土地資本結構。當前展開農村集體土地資產核資、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權益、顯化農村集體土地資產價值尤為重要。建議政府以第二次土地大調查成果為平臺,依據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成果,創新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資產核資登記可使政府了解各村民委員會的集體土地資產在價值、結構、規模等方面的實際情況,為土地資產管理的各種決策制定提供切實可行的依據,為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及維護農民土地權益打下基礎。

3.5加大資源資產利用程度

隨著進城務工熱度不斷提升,農村地區不少有效勞動力離開農村進城務工,導致農村的有效勞動力資源明顯下滑,對農村資源的價值發揮及閑置資產的高效利用造成影響。閑置資源及資產大量浪費不僅增加了管理者的工作及難度,還導致資源價值發揮受限。因此對于資源的高效率利用,需要徹底清查資產,對于賬面未記錄的資產、死賬、壞賬等根據實際調查結果辦理入賬手續,確保賬能對物;對于已經無法正常使用或實物不存在的資產應根據資產盤虧手續,經規范的流程審批后消減賬面金額,做到賬實相符。根據清算結果,采用合理的方式利用、盤活閑置資源,進一步摸清土地情況,詳細了解土地的質量、位置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按年度、季度及時更新資源臺賬,根據土地承包法,按照招標投標手續清理違法合同,對于不合規的土地發包流程應重新履行手續,確保合理、依法監管土地資源。

4結束語

農村經濟是我國經濟建設中的短板和薄弱環節,做好農村資產管理,使其效益最大化,不僅關乎新農村建設,還是影響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要素。對于強化農村資產管理和資源利用,關鍵在于嚴格的法律法規、有效的監督管理、健全的規章制度、完善的民主服務、明確的權責劃分。只有做到對資產的高質量管理及對資源的高效開發利用,才能保障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促使農村地區發展。

參考文獻:

[1]劉穎,南志標.農地流轉對農地與勞動力資源利用效率的影響———基于甘肅省農戶調查數據的實證研究[J].自然資源學報,2019,34(5):957-974.

[2]許明簫.解析農村資產管理條例提高農村三資管理效率———以廣東省為例[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9(4):96-99.

[3]管兵.農村集體產權的脫嵌治理與雙重嵌入———以珠三角地區40年的經驗為例[J].社會學研究,2019,34(6):164-187,245.

[4]LiuZhenzhong,LiuJin,HeXiaoming.70YearsofChina'sfinance:history,contributionsandprospects[J].ContemporarySocialSciences,2020(5):28-46.

[5]仇葉.集體資產管理的市場化路徑與實踐悖論———兼論集體資產及其管理制度的基本性質[J].農業經濟問題,2018(8):17-27.

[6]蔣,肖濱.重構鄉村治理創新的經濟基礎———廣東農村產權改革的一個理論解釋[J].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4):13-21.

[7]王靜,邱道持,趙梓琰,等.農村土地資產管理改革影響因素分析———基于重慶市忠縣316份農戶調查問卷[J].西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4,36(4):114-119.

[8]陳昕.建設農村三資管理平臺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福建省農村集體三資綜合管理平臺的規劃與思考[J].農業科研經濟管理,2020(4):16-20.

[9]楊人豪,楊慶媛,馮一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基層治理研究———基于扎根理論對成都市郫都區寶華村的案例分析[J].西部論壇,2020,30(5):32-42.

篇5

關鍵詞:旅游 發展 思考

一、旅游產業發展帶來的社會問題

1.引起物價上漲,損傷當地的居民利益.在一般情況下,外來旅游者由于在支付能力和消費能力方面高于當地居民,因此他們能出高價購買行、游、住、吃、娛等無形服務產品和以旅游紀念品為代表的有形物質商品。在大量旅游者經常涌入的情況下,勢必引起旅游接待地的物價上漲,從而損傷當地居民利益。

隨著旅游業的發展,要修建或擴充飯店等旅游設施,致使土地資源呈現出求大于供的矛盾,因此,旅游接待用地土地使用價格的上漲也是件必然的事。而地價的上漲,又必然會提升當地居民的住房成本,從而使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降低。

2、破壞產業結構,危害經濟發展.在產業結構以農業為主的地區,由于旅游從業所得到的個人收入大大高于務農收入,因此大批農業勞動力紛紛拋棄農田改行從事旅游服務。這樣,旅游業發展的結果破壞了原有的產業結構,形成了一種惡性互動:一方面旅游產業大量需求農副產品的供給,而另一方面卻是旅游產業致使田地荒蕪和農副業產出能力的降低,再加上旅游產業引起的農副產品價格的上漲,勢必危害經濟發展,殃及社會秩序。這種惡性互動問題如果出現在經濟不夠發達、旅游產業起步較遲的地區,那么所造成的危害就會更甚。在旅游者隊伍中比重最大的消遣型旅游者的度假旅游具有較強的季節性,一個地區如果過分依賴旅游業發展自己的經濟,那么就會出現旺季旅游設施和服務人員不足而淡季服務人員過剩和旅游設施閑置,從而導致經濟損失和社會問題。

3、干擾居民生活,誘發賓主矛盾。特別是到了旅游旺季,旅游接待地人滿為患的狀況加重了基礎設施的負擔,水、電、能源、交通等的供應因需求量的激增而嚴重不足;當地居民深感自己的生活空間相對縮小,交通堵塞,人口擁擠,又是停電,又是停水……所有這一切都使他們覺得,旅游產業的受益者只是少數經營旅游業的人,而大多數居民卻沒從旅游業的發展中得到真正的利益;自己可愛的家園正逐步演變成外來旅游者及時行樂的場所,一旦游人離去,留給他們的是破壞的環境和骯臟的垃圾,由此產生了對外來旅游者的敵對情緒。

4.污染自然環境,敗壞社會風氣。旅游產業的發展給自然環境帶來的污染主要表現為:旅游交通的頻繁和飛機、汽車、游艇等交通工具廢氣排放量的增加,使旅游接待地的空氣污染、噪音污染和水質污染加劇;各種旅游設施的過度興建,不僅有“三廢”污染的問題,而且破壞了原有自然景觀的布局;旅游者對名勝古跡的觸摸攀爬和亂刻亂畫,使名勝古跡的原始風貌及其存在壽命受到嚴重威脅;旅游者摩育接踵而至,大大地增加了接待地的垃圾處理量,加上一些旅游者隨意丟棄廢物的不良行為,致使當地垃圾成堆,蚊蠅成群,昔日那和諧寧靜、美麗舒適的自然環境已蕩然無存;特別是外來旅游者不適當地狩獵、采集、露營、野炊以及為了尋求刺激而對旅游資源的施暴行為,接待地居民急功近利,不顧后果地開山辟路、大興土木,都可能導致物種滅絕,山火四起,氣候惡化,水土流失,生態平衡受到嚴重破壞。

二、旅游產業發展的法制治理

政策落實需要法律保障。盡管旅游業發展取得長足進步,但一個現實問題仍然存在:旅游資源管理存在多部門重疊現象,旅游規劃體系尚未制度化、法定化,規劃執行缺乏監管或監管不到位。因此,要加強對旅游業發展的法制治理,完善工作機制。

1、要落實旅游業發展政策和“十二五”規劃,實現把旅游業培育成國民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的目標,必須有法律保障。加強旅游規劃,防止過度發展。必須對旅游接待量進行適度控制――在制定旅游規劃時,對旅游產業的發展進行合理布局;在實施旅游規劃時,則應根據情況的變化,對旅游產業的發展進行有效控制;力避因旅游產業的超負荷發展而產生社會問題。

2、旅游立法活動是旅游事業發展的必然產物,其宗旨是制定調整旅游活動關系的一系列法律規范,以保證旅游事業健康發展。旅游業是一個跨部門、牽涉面廣、受制約因素多的產業,具有綜合性強的特點,旅游部門又是一個求人多,管理“硬手段”少的部門,各地旅游質監所處理投訴難度大,再加上地方保護主義和缺少必要的旅游法律可依,因此必須盡快出臺旅游業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促進和保障旅游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實現對旅游業的宏觀調控,協調旅游業與其他行業的關系。目前我國的旅游法律體系主要是國務院的條例如《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國家旅游局的規章及各地方性法規,這些法規在立法層次上遠遠不夠,都沒有從宏觀上對國家發展旅游業的原則和措施作出規定,僅對旅游業的縱向法律關系進行調整;在立法內容上,較多的體現計劃經濟部門割據的行政色彩,較少反映旅游經濟規律及統一市場的產業特征;各地方法規也由于缺乏國家綜合性法律的約束和引導,立法水平參差不齊,實施效果不一,還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地方保護主義,易于造成旅游經濟的地域分割,難以形成統一的旅游市場。同時,多年來的旅游管理實踐表明,僅靠單項法規,不足以調整旅游活動中產生的所有旅游法律關系。 因此,從健全我國旅游法律體系的角度,全面考慮行業立法的整體完善,制定旅游法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迫切的。

3、健全管理體制,重視法制宣傳教育。進行輿論引導,提高承載能力。旅游接待地的政府部門通過輿論傳媒,引導當地居民,不斷提高他們在心理上對當地旅游業發展的承受能力;使其充分認識發展旅游產業給自己帶來的實際利益,以便為發展旅游產業盡心盡力。旅游接待地的政府部門應利用國家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政策法規,對旅游產業的社會弊病予以強行治理和控制。特別是要健全和完善全國性、系統性與旅游產業相關的管理條例和政策法規,建立和強化專門負責治理和控制的執行、監督和管理機構,嚴厲懲罰那些違規犯罪的社會群體或個體,把旅游產業的社會弊病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圍內。與此同時,尤其要重視宣傳教育,強化對旅游產業社會弊病的軟控制。既要對外來旅游者進行宣傳,讓其了解旅游接待地的有關的注意事項和政策法規,以便預防由于無知而發生違規行為;更要對旅游從業者和當地居民進行教育,以便提高其思想認識,增強其思想上的免疫力。

參考文獻

[1]陳清華《試論中國旅游法制定的必要性》旅游科學;2010第五期

篇6

今年 6月25日,國務院公布了《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詳細方案,這個規劃是《國家西部大開發“十一五”規劃》中確定的西部大開發三大重點經濟區之一。包括的范圍地處亞歐大陸橋中心,從生態環境方面講,由渭河上游的天水到渭河下游的渭南,幾乎涵蓋了整個渭河中下游流域,可以說就是一個渭河流域的經濟發展規劃。這個規劃的實施,為渭河的生態環境建設和渭河水資源開發利用創造了新的發展機遇。

在《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中,國務院提出的總體要求是:力爭用10年多一點的時間,把經濟區建設成為全國區域協調發展新的重要增長極,實現經濟繁榮、山川秀美、人民富裕、社會和諧。在發展目標上,對森林覆蓋率、自然濕地保護率、資源消耗、環境污染、渭河干流水質、中心城市市區空氣質量、城鎮污水、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處理等生態環境建設提出了明確的硬性指標。特別是對加快實施渭河流域重點治理工程、加強渭河流域水資源管理等方面更有著直接的明確要求,把渭河中游干支流防洪、渭、洛河下游治理、渭北山地生態屏障建設、渭北和天水等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項目全部列入規劃中的重點工程。把加強西安、寶雞、商洛、天水等秦嶺山地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提高水源涵養能力、加快實施平原綠化、人居生態環境建設等工程列入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生態園林城市、生態示范鄉鎮、環境優美鄉鎮、加快建設宜居區域的建設內容。這些對于渭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渭河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來說,真是遇到了千載難逢的好時機。

今年6月1日,《陜西省渭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辦法》實施,這個辦法對于渭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來說,又給予了一個強大的有力武器。

渭河是黃河的最大支流,自西向東橫貫八百里秦川。流域總面積13.5萬平方公里,涉及陜、甘、寧三省區。其中陜西省境內流域面積6071萬平方公里,占渭河流域總面積的50%。流域內集中了陜西省61%的人口、56%的耕地、72%的灌溉面積和81%的工業總產值。近年來,雖經各方面的努力,渭河流域水質污染、生態環境有所改變,但污染依然嚴重,水資源短缺;生態環境脆弱、生態體系建設尚未全面啟動,森林總量不足,生物種類大幅減少;河床內無序挖沙、水土流失嚴重;河道管理混亂,傾倒垃圾現象嚴重,河水斷流、洪澇災害時有發生。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及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對資源開發利用的需求大量增加,又有進一步惡化的趨勢,渭河生態環境建設和水污染防治、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形勢仍然十分艱巨。盡快對渭河流域實施科學的綜合治理與開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以小流域為單元,各地共同開展綜合治理是一項根本途徑和長期任務

渭河流域生態環境惡化的具體反映首先是嚴重的水土流失。由于水土流失不僅造成土地資源破壞、生態平衡失調、農業生態環境惡化,而且導致渭河下游嚴重淤積、洪澇災害頻繁發生。因此,要從根本上改善生態環境,只有以小流域為治理基礎,在小流域范圍內蓄水保土,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與耕作措施緊密結合,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形成一個較為完整的綜合防護體系,鏟除洪水之源,從根本上遏制水土流失。使流域內水文狀況改善,泥沙得到控制,河流生態系統與水文狀況才能從根本上得到好轉,生態環境才能逐步得到改善。渭河水源既有來自南山秦嶺的黑河、澇河、灃河等,也有來自北山渭北高原的涇河、洛河、千陽河、韋河、漆水河等。這些支流,從寧夏、甘肅到陜西,水土流失嚴重的面積都集中在渭北。這幾年,南山的水不大了,北山的水幾乎斷流了。可見要從根本上改善渭河流域的生態環境,必須從渭河的每一條小支流做起,以小流域治理為基礎,各地一起齊抓共管,從根本上、根源上改變整個渭河流域的生態環境治理。這應該是國務院《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為渭河流域各地方政府發出的動員令。

小流域治理應以退耕還林(草)為主要手段,促進流域生態環境自然修復。退耕還林(草)、人工造林種草,對遏制水土流失可以起到一定作用。渭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積大,范圍廣,實施退耕還林(草),盡快使生態自然修復,盡最大程度發揮大自然繁衍生息能力,加速林草植被的恢復和生態系統的順向演替進程,這項工程從實施“山川秀美工程”以來,已經實施幾年,生態效益十分可觀。我們應該把它繼續的、長期的堅持下去。

要樹立全局觀念,上游下游各地政府相互合作,建立科學完整的綜合治理、管理體系。上游地區可以小流域為單位,按照梁峁坡、溝谷坡、溝道等不同的地貌特征,配置各自適宜的水保治理措施。如梁峁坡多為坡耕地,除緩坡修筑梯田外,其余坡面可推行等高灌木帶、林草間作及保土耕作措施等;溝谷坡侵蝕破碎,坡度在25°以上,實行退耕還林(草),發展以灌木為主的水土保持林;溝道以支毛溝為主,大力發展壩系工程建設,做到支毛溝小壩與骨干壩有機結合;另外,還應在渭河一、二級支流上部署小型水庫、河道整治等工程,治標與治本同步進行,形成節節攔蓄降水,層層開發利用的良好布局,逐步建立起科學完善的綜合防御體系。而下游地區重點要搞好河道管護,如河堤加固、河道疏浚、合理排污、堤岸綠化、減少污染等,使上下游形成相互呼應的、科學完善的綜合防御體系,自覺地共同承擔起渭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2. 以科技為手段,建立渭河流域科學完整的綜合防護體系

在國務院公布的《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方案中指出,關中科教實力雄厚。擁有80多所高等院校、100多個國家級和省級重點科研院所、100多萬科技人才,5個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基地,3個大學科技園區,科教綜合實力居全國前列。是區域發展的重要的優勢條件。

渭河生態環境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水資源開發利用要以科學發展觀,充分利用科技優勢,全面統籌、理順體制,狠抓源頭,建立渭河流域科學治理、科學管理體系,重新塑造健康的生態環境系統。

科學創新無止境,生態環境保護也是永恒的。當前應加大區域水土保持和治理工作力度,統一規劃,大流域和小流域治理相結合,農田建設和小型水利建設相結合,林、草相結合,自然恢復與人工造林相結合,山、水、田、林、路協調-致,全面治理;因地制宜,合理規劃,注重區域內生態水資源的調控;全面推廣有節水效能的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使區域內經濟有發展、用水有節減,讓水于河流,保障渭河流域生態健康平衡;綜合治理,生態、生物措施并舉,提升區域治理水平;以流域內水資源、土地資源、生物資源為基礎,利用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等綜合治理手段,采取生態修復、生態治理、生態保護等方法,建立健康的生態系統結構;制訂各流域的統一考量標準,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長期不斷地加強水質監測、監督,實行區域內解決污染,地區分界處考核交接,使河流的整體達到清潔,健康的生態環境;依法加強河道的整治治理,強制實行污水達標排放,嚴禁向河道傾倒垃圾,建立渭河流域濕地和自然植被生長帶,并在河道堤岸及兩側營造林帶網,充分發揮濕地、自然植被及林帶網的美化、凈化作用,使區域內達到生態系統的平衡和持續的發展。

3.完善管理機制,確保治理成果長期發揮效益

依法治水,在當今實行普法教育、建設法治社會的大氣候下,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目前,除了有關治水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陜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等之外,還有與治水相關的法律如《森林法》、《環境保護法》《水土保持法》等等。從執法環境到法律內容來看,渭河生態環境治理都進入了依法治理的時代。

篇7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我縣村級國土資源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湖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測繪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縣人民政府全面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加強土地資源和資產的管理,實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縣內土地資源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三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認真執行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村級土地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村民委員會(居委會)協同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村級土地資源管理工作。

第二章耕地保護

第四條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耕地耕作層土壤再利用方案的制訂、執行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鄉(鎮)人民政府具體執行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耕地耕作層土壤再利用方案。

第五條嚴格保護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禁止占用基本農田挖魚塘、種樹或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活動,禁止以建設“現代農業園區”或者“設施農業”等名義,占用基本農田變相從事房地產開發。

第六條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拋荒耕地。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護耕地,維護排灌工程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鹽漬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七條實行嚴格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占用耕地的,由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負責開墾、整理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耕地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有關標準繳納耕地開墾費。

第三章建設用地

第八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明確縣城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

第九條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轉讓、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建設。符合規劃的村莊、集鎮、建制鎮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須按程序依法批準。嚴格禁止“以租代征”的非法行為。

第十條村級企業、學校、村部、安置區、敬老院以及其他公共公益設施建設,應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可以利用空閑地、閑置集體建設用地的,決不占用耕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

村級企業、學校、村部、安置區、敬老院以及其他公共公益設施建設,建設單位應當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規劃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選址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先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

第十一條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住宅應節約、集約利用村容空閑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廢棄地。

第十二條農村村民建住宅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建設規劃。嚴格控制占用耕地建住宅,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建住宅。

第十三條農村村民建住宅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村村民建住宅應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由縣人民政府審批。依法經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

第十四條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用地面積不得超過相關法律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予他人,或改變住房用途用于生產經營的,不再批準宅基地。

所在集體經濟組織農業戶口成員,若父母需要建房的,必須依靠一子或一女(女兒出嫁且戶口遷往男方除外)建房。

第十五條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批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或違法建造住宅。

第十六條農村村民新建或原基改建住宅,發放農村村民建房建設用地許可證,住宅修建后應當按規定拆除原有房屋。

第十七條村民宅基地審批過程中,實行“三到場”的管理制度,即:鄉(鎮)人民政府受理宅基地申請后,會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到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宅基地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復審后由縣人民政府批準,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到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的面積、位置和要求使用土地。

村民委員會(居委會)密切配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審查村民建房是否符合條件。

第四章土地權屬管理

第十八條加強集體土地氖權和使用權登記發證,逐步開展農村宅基地和基本農田的登記發證工作。

第十九條鄉(鎮)、村(居委會)農民集體興辦集體企業、修建水利、電力、道路、通訊、村部、文化教育及其他公益設施時應作好土地權屬調查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土地權屬矛盾,不得損害任何集體和個人的權益。

第二十條鄉(鎮)、村(居委會)應對本范圍內因征地拆遷、土地開發整理、集體企事業和公益設施建設、集體資產處置和村民建房發生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進行協調處理。

第二十一條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土地權屬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土地權屬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調查,并形成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處理。

第二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居委會)和測量標志保護人員應當加強對測量標志保護的宣傳教育,并定期進行督促、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測量標志的義務,對損毀、擅自移動測量標志的行為,有權制止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揭發。

第五章礦產管理

第二十三條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保障《全國礦產資源規劃》在全縣貫徹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礦產資源規劃,并對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

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和開采的,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準取得探礦權、開采權,并辦理登記;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

第二十四條禁止以承包方式擅自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

第二十五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礦產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年度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制度,探礦權人、采礦權人應當按照省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年度報告。建立證照頒發管理情況的通報制度,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對證照到期的,要及時通報其他相關部門暫扣有關證照。

第二十六條已經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應按期進行采礦權許可證年審、年檢和交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使用費、采礦權價款。

第二十七條勘查、開采礦產資源不能造成地質環境破壞或引發地質災害,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采礦區的地質環境監督和地質災害預防工作。

發現勘查、開采礦產資源造成地質環境破壞或引發地質災害的,應及時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恢復和治理,防止災害的擴大。

村民委員會(居委會)應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發現險情后,應在半個小時內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應在半小時內同時上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縣人民政府。

第六章土地開發整理

第二十八條農村土地開發整理應按照《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權屬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并符合《長沙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長沙縣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第二十九條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從立項到項目完成過程土地權屬管理的具體工作,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土地權益分配、土地權屬調整和土地變更登記以及由此引發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工作。其中所有權確認和調整,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居委會)應積極開展土地開發整理申報立項;協助、配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和協調處理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各類矛盾糾紛。

第三十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搞好土地開發項目工程管理,按要求對項目施工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工程驗收。

第三十一條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居委會)應加強土地開發資金管理。土地開發費管理使用情況必須納入村務公開內容,接受村民監督,做到專款專用。

第三十二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竣工驗收后,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要求村民委員會(居委會)對農田水利設施、田間道路等設施制定管護措施,明確維護責任,確保各項工程設施正常使用和發揮效益。

第七章征地拆遷

第三十三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嚴格征地拆遷標準、程序、資金管理、矛盾處理等各項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加強對安置工作的領導;與村民委員會(居委會)共同支持、配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作好征地補償工作。

第三十四條自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被征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在征地范圍搶建、搶修建筑物、構筑物及各種設施,搶栽、搶種農作物的,一律不予補償。

第三十五條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征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被征用土地上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還應提供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合法證件。

第三十六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應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期限內拆遷騰地。

第三十七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及時支付屬于被征地農民的有關費用,并將征地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第三十八條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第三十九條征用土地后,需要安置的人員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可以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被安置人員應與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協議。

第四十條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用于征用土地而引起的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不得挪作他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居委會)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八章執法監察

第四十一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履行對全縣國土資源的監督檢查職責。監督檢查的事項有:

(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

(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執行情況;

(三)基本農田及其他耕地面積保護和土地開發復墾的情況;

(四)建設用地的審批、征用和使用情況;

(五)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等情況;

(六)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收益的代收代繳以及征地費、耕地開墾費等資金的收繳和使用情況;

(七)土地登記發證和土地價格評估確認情況;

(八)法律、法規規定應予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二條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實行監察崗位責任制。加強動態巡回檢查,凡是在巡查檢查工作中敷衍了事,對違法用地和非法采礦未發現或發現后未及時報告的,要依法追究巡查人員的責任。

縣人民政府將村級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納入鄉鎮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向鄉(鎮)人民政府下達目標管理責任書,由鄉(鎮)人民政府分解到村民委員會(居委會)實施責任追究和獎懲制度。

第四十三條嚴格土地執法,切實規范用地秩序。各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居委會)要牢固樹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法律知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允許以任何借口出現未批先用等非法用地行為。

第四十四條對當事人收到責令停止土地違法通知書后拒不停止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職有權予以制止;對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下達的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的,報請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予以,拆除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村級建設必須嚴肅查處,無條件拆除建筑物,限期恢復原貌,情節嚴重的,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繳納耕地開墾費而逾期不繳納的,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罰款。

第四十七條未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的,屬違法用地,須先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確需補辦轉用手續的,須附具對違法案件和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落實情況。確屬不能辦理轉用手續的,一律無條件拆除。

第四十八條農村村民凡弄虛作假、制造偽證等手段騙取批準和非法批準的建房許可一律無效,按非法占地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房屋后,未按規定拆除原有房屋的,按非法占地處理。

第五十條以承包、買賣、出租、轉讓等方式擅自將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給他人進行勘察、采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權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

第五十一條已經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不按期進行采礦權許可證的年審、年檢和交納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直至取締或關閉。

第五十二條對證照過期或無證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由當地國土資源所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依法強制執行。

第五十三條凡出現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和擠占土地開發項目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五條被征地方阻撓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遷騰地;逾期不拆遷騰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篇8

【關鍵詞】工程項目;前期管理

中圖分類號:N94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社會對交通運輸需求不斷提高,公路工程建設在地方政府工作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然而一些公路建設項目只憑地方行政領導為求政績而拍腦袋決策,變“可行性研究”為“可批性研究”,不經科學論證或膚淺論證,就倉促上馬,致使在工程建設項目早產,實施過程中一變再變,甚至成為爛尾工程。本文主要就如何做好公路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談一下個人對這些問題的淺見。

一、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概念

項目前期工作包括規劃、機會論證、項目論證、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開工手續等,泛指項目開工前一切準備工作和按照國家規定必須完成的各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手續。

項目前期工作以確保項目投資效益和維護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最終目的,為項目的實施提供了技術和政策支持,在項目管理中占據著至關重要的地位。高質量的前期工作是項目建設的前提,是項目工作的起點。項目前期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工程,涉及學科多、法規多、審批環節多,這就要求項目前期參與人員能對前期各項工作加深了解,隨著國家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項目管理的不斷規范,對項目前期工作要求越來越嚴。當前項目前期工作中主要存在的問題是, 工作周期短,導致項目的科學、合理、經濟、安全性不足,投資和社會效益差。

二、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程序

(一)工程項目前期管理工作內容

工程項目前期管理是指工程建設中的項目決策階段,它包括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階段。

規劃是指項目建設要符合國家、省發改部門或省、市級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同時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用地規劃相互銜接。

項目建議書又叫做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它是由建設單位根據規劃發展要求,結合自身各項資源條件,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的具體項目建設的輪廓設想和書面文件。項目建議書由發改部門審查、批準后,即可列入建設前期工作計劃。解決的是否建設的問題。

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議書的審批(也稱行業審查)通過關系到工程建設項目能否繼續進行,是工程項目建設的前提條件。

可行性研究報告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的進一步深化,收集資料對項目進行進一步論證和定位,綜合評選,確定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先進,條件上具備,實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需要得到行業專家的論證和主管部門的批準。

可行性研究的任務是根據國民經濟長期規劃和地區規劃、行業規劃的要求,對建設項目在技術、工程和經濟上是否合理和可行,進行全面分析、論證,作多方案比較,提出評價,為編制設計文件提供可靠的依據,并可作為下一步工作開展的基礎。

可行性研究報告為外部投資者、決策者、銀行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

設計階段又分為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設計階段是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供的科學依據,擬定修建原則,選定方案;對重大、復雜的技術問題通過科學實驗、專題研究,落實技術方案;確定工程數量,提出文字說明和適應施工需要的圖表資料。

一般來說,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由發改部門審批,施工圖設計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批。各省、直轄市具體審批權限不盡相同,具體項目要根據所在省份(直轄市)政策、道路性質等級、建設規模、線路跨越區域等因素綜合確定審批機關。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前置文件

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前置文件主要有規劃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意見、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節能審查意見或登記備案意見等前置審核文件、以及法律、法規對特定項目和環境要求的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批復、涉河建設方案批復等前置審核文件。

(一)規劃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的選址,不僅對建設項目本身的成敗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且對城市的布局結構和將產生深遠的影響。項目建設的地點與周圍其他建筑之間是否存在互相影響、選址是否影響其他重要保護區和居民生活、選址是否符合城市功能分區、選址是否會影響以后即將建設的其他項目,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的銜接,以及起終點論證都需要在選址階段予以明確。公路建設項目由于是線性構造物,還要考慮對當地經濟的帶動作用。規劃選址意見書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實行同級審批。項目業主要向規劃部門提交:《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建設項目擬選址位置圖;實行審批制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提供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老路利用率低、改線路段較長及新建道路還應提供項目選址研究報告。本項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二)項目土地預審

土地預審的目的:一是用地性質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是出于保護基本農田和耕地的需要;三是核算項目合理用地面積,集約節約保護土地。用地報批方式一般有兩種方式:獨立選址報批和城市批次報批。項目選址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村建設用地規劃范圍以外,采用獨立選址報批方式;項目選址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村建設用地規劃范圍內,采用城市批次報批方式。路網建設項目盡量采用獨立選址的用地報批方式。用地審批主體:用地面積70公頃以下(其中耕地必須35公頃以下)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用地面積70公頃以上(含70公頃)、耕地35公頃以上(含35公頃)或者占用基本農田的項目,由國務院審批。按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2號)的有關要求,還須把土地預審資料制成電子報件上報。用地報批程序分為用地預審、征地報批、劃撥供地、辦理土地證4個步驟,分別取得用地預審意見、省級人民政府建設用地批復、用地劃撥決定書和土地使用證4個批復文件。用地預審、征地報批、劃撥供地、辦理土地證等環節所需申報資料由各直轄市、省(區)國土資源部門規定。在土地預審資料中應包含地質災害評估備案表、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證明材料等內容。本項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三)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污染除了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外,還對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在項目籌建過程中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根本目的是在規劃和項目決策中考慮環境因素,把在建設過程和生產經營過程中潛在的環境影響的可能性減到最小,對于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堅決禁止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大體包括三個階段: 準備階段、正式工作階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寫階段、公眾參與、修改完善和審批階段。一是準備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研究有關文件,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篩選需要重點評價的內容,制定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計劃;二是正式工作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進一步進行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并對擬建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預測、分析和評價;三是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寫階段,主要任務是匯總、分析前一階段工作所取得的各種資料、數據和結論,完成擬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寫工作。四是公布報告書,廣泛聽取公眾和專家的意見。對于不同意見,可以向編制單位和項目業主單位反映。五是根據專家和公眾意見,對方案進行必要的修改。六是主管部門最后審批。水土保持方案是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前置性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批復必須附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中。在本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四)節能審查意見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按照項目建成投產后年能源消費量實行分類管理。

(一)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 500 萬 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 1000 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 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二)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至3000噸標準煤 (不含3000噸,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 200 萬至 500 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500至1000噸,或年天然氣消費量50萬至100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上述條款以外的項目,應填寫節能登記表。本項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由省市發改部門實行同級備案。

(五)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

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在對具體建設工程場址及其周圍地區的地震地質條件、地球物理場環境、地震活動規律、現代地形變及應力場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采用先進的地震危險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風險水平,科學地給出相應的工程規劃或設計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準下的地震動參數(加速度、設計反應譜,地震動時程等)和相應的資料。 國務院323號令《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規定: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安徽省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規定:公路、鐵路干線的特大型橋梁、大型橋梁以及長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本項目審批機關為省級地震主管部門。

(六)涉河建設方案

涉河建設方案主要有防洪評價報告書、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論證研究報告、通航安全評估報告等。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論證研究報告、通航安全評估報告主要針對跨越通航河道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防洪影響評價報告是根據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務與防洪要求,進行綜合分析,科學的提出防洪影響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和措施來規避建設項目對河道防洪、泄洪等方面的不利影響。法定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審批機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

編制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論證研究報告目的是使橋梁建設符合國家規定的通航標準,以適應水運發展需要,確保船舶、排筏的航行安全暢通。設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跨越國家航道的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的審批辦法》。審批權限要求:凡在長江、黑龍江干流和通航3000噸級以上(含3000噸級)海輪的沿海、內河航道上修建橋梁的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由交通部審批;凡在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國家航道上修建橋梁的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交通部授權擬建橋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交通部黑龍江航運管理局審批,報交通部核備。

通航安全評估報告編制目的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水上水下活動對船舶通航的影響,維護通航秩序,保護通航資源,保障通航安全,促進水運經濟的發展。省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通航安全影響論證與評估工作。本項工作設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審批機關為航道主管部門。

(七)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目的是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規定:凡征占面積在1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萬立方米以上的開發建設項目,應當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設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和國家計委、水利部、國家環保局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審批機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

四、土地報批階段專題研究

(一)土地復墾方案。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土地復墾方案由相應資質單位編制。國土資源部門審批。

(二)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五、土地報批辦理

在土地復墾方案、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批復、項目勘測定界完成后,就可以著手準備土地報批組卷。

一、組卷所需材料:

(1)用地單位應提供的資料:建設項目用地申請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復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批準、核準或備案文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建設用地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的情況說明;涉及林地的,提供林業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建設項目用地審查表;涉及規劃調整的,需提供規劃調整實施影響評估報告;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報告書(含界址點坐標成果表)和勘測定界圖;市國土資源局對土地復墾方案審核文件;線型工程平面圖。

(2)勞動保障部門應提供的資料: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說明表。

(3)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提供的資料: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報告;建設用地項目呈報材料“一書四方案”;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新增耕地驗收確認的批復;征地情況調查確認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確認);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告知書及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回證;擬占用土地的1:1萬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用地單位配合);補充耕地位置圖(報國務院審批項目用地)。

二、征地流程

(1)辦理規劃報批手續。依據設計單位出具的項目紅線圖,至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址紅線圖及規劃用地許可證;

(2)根據規劃部門下發的用地紅線圖,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項目勘測定界,出具項目勘測定界報告書。勘測定界成果必須與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進行核對,并經項目所在市國土部門審查確認,確保勘測定界成果準確性。依據項目勘測定界圖至項目所在市(縣)國土資源局繪制擬占用土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及1:1萬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對項目占用林地的,需由項目單位根據勘測定界成果向林業部門申報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3)委托有資質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機構編制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并由國土資源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該報告進行論證,出具專家論證意見;提供項目勘測定界報告,市國土資源局或省國土資源廳出具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證明材料;

(4)落實占用耕地補充工作,實現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用地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縣(區)國土部門申請委托補充耕地,繳納耕地開墾費,獲得省國土廳對補充耕地項目驗收文件及對應的報國土部備案文件;

(5)配合國土資源局進行征地調查;協調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填寫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說明表;

(6)向項目所在地縣(區)國土部門提交建設項目用地申請表及其他所需用地報批材料,督促項目所在地縣(區)國土部門完成征地“一書四方案”(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編制工作。在報件組織完整后,根據征地預存款的規定,開具征地預存款繳納通知單,同時做好電子報盤。項目申報單位完成征地預存款繳納工作并憑銀行轉賬單,將報批材料及電子報盤送至省國土廳政務窗口。省國土廳政務窗口對報批材料審核通過后,將報批材料上報省政府審批。

土地報批批復后,然后進行土地劃撥、辦證。取得土地且施工圖審查批復后,就可以進行征地、拆遷,施工招標,申請質量監督和開工許可。至此,公路建設前期工作基本大功告成,進入項目建設實施階段。

七、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一)在項目前期工作中,專題研究報告眾多,無論采取委托還是招標,都要注意編制單位資質(最好能有成功案例和業績)和工作周期是否符合要求,做到合理適度交叉,縮短前期工作周期。

(二)土地報批工作,涉及人多面廣,專業性較強,宜由國土部門牽頭組建專門隊伍辦理或者委托中介機構辦理。

(三)穿跨越鐵路、高速公路時,要為鐵路、高速公路的發展預留發展空間,設計方案要得到權屬單位認可;橋梁建設的選址和跨徑要與近期河道規劃保持一致。

(四)在電子文件傳輸過程中,注意遵守《保密法》,嚴防泄密事件發生。

篇9

關鍵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

中圖分類號:S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0)-12-0066-2

1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原則

1.1優先安排生態屏障用地

(1)保障自然地貌的連續性,穩定市區域內森林、河流湖泊、灘涂及海岸線等生態網絡體系,保護具有生態功能的耕地、園林、林地、牧草地及水面等生態用地,形成基本生態屏障;(2)生態屏障用地應與生產、生活用地統籌協調、穿插布局,保留當地民俗與休閑用地;(3)規劃市域內重要流域、重大災害與重點污染治理區域,保障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1.2 協調安排基本農田和基礎設施用地

(1)在土地利用潛力、土地供需分析和基本農田調整的基礎上,根據上級下達的耕地和基本農田約束性指標,編制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方案,明確規劃期間耕地增減變化的數量,提出耕地和基本農田布局要求,擬定耕地占補平衡、基本農田保護的實施途徑;(2)市域內已列入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的優質耕地,優先納入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方案;(3)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向有利于保護耕地的方向進行;(4)園林、林地、牧草地和養殖水面等農用地確需擴大的,應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灘地等,除改善生態環境、災毀等用地外,其他均不得占用耕地。

1.3 優化城鎮村用地布局,合理安排重點城鎮用地規模

(1)中心城區、城鎮、村莊及工礦等用地布局,應按照點軸發展規律,形成中心城區緊湊發展、城鎮和農村居民點集聚發展的土地利用格局;(2)城鎮新增用地應在統籌存量土地利用的基礎上,依托城鎮現有基礎設施,少占耕地和水域,盡量避讓基本農田、地質災害危險和重要的生態環境建設用地;(3)工業區必須在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內控制,盡量在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內統籌布局,并與周邊其他用地布局相協調;(4)能源、化工等生產倉儲用地及其他高污染性、危險性用地布局應與居住、商業等人口密集區用地保持安全的距離;(5)農村居民點新增用地應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設,并與舊村整理縮并相掛鉤,控制自然村落的無序擴張,促進農村居民點適度集中;(6)結合城鎮建設用地空間布局安排,按照保護資源與環境優先、有利于集約節約用地的要求,劃定建設用地空間管制邊界。

1.4 各類用地的擴大應以內涵挖潛為主,集約利用,提高土地產出率

各類用地在總體上以及總數之和上是基本不變的,因此,內涵挖潛是根本出路。

1.5 各類用地結構調整和布局安排應符合省級規劃要求,與土地利用調控目標協調一致

這是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必須執行,并按照相關規程嚴格操作和實施。

2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

為了協調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的用地關系,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為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土地條件,根據土地利用目標和土地利用現狀的實際,統籌歸納全市各部門、各行業的用地需求,經綜合平衡分析,確定梅河口市各類用地結構調整方案。

2.1 農用地結構調整

規劃期間,嚴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補充耕地力度,加強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強化耕地質量建設,統籌安排其他農用地,努力提高農用地綜合生產能力和利用效益。

2010年和2020年農用地規模分別調整為183047hm2和182457hm2為宜,較2005年的183487hm2分別減少440hm2和1030hm2。

2.2 建設用地結構調整

規劃期間,有限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合理安排城鎮工礦用地和旅游建設用地,嚴格實施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與農村居民點減少相掛鉤,逐步整合調減農村居民點用地規模。

2005年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為20129hm2,2010年和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可預計分別調整為20631hm2和21772hm2,較2005年分別增加502hm2和1643hm2,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分別由2005年的9.26%分別增加到2010年9.49%和2020年的10.01%。

2.3 其他土地開發

2005年末全市其他土地面積13805hm2,占土地總面積的6.35%,至2010年和2020年可分別調整為13743hm2和13192hm2,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分別為6.32%和6.07%。規劃期間,全市其他土地面積共減少613hm2。

3 土地利用布局調整

土地利用布局主要是圍繞梅河口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排,優化配置各類用地空間布局,滿足城鄉發展建設用地實際需要,確保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得到落實,妥善安排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用地,保障梅河口區域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

3.1 優化農用地布局

3.1.1 耕地和基本農田布局 耕地在全市各地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山城鎮、新合鎮等5個鎮。這些地區地勢平坦,水利設施相對好,排灌能力強,是梅河口市優質耕地分布的區域。

根據梅河口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梅河口市農用地分類定級成果,科學調整基本農田布局。在為山城鎮等重點鄉鎮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用地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間的同時,優化基本農田布局、把質量較好的一般農田優先補劃為基本農田,確保通化市下達的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將低級別、質量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生態脆弱地區水土流失嚴重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范圍內的基本農田調出。

另外,近年來當地政府依托資源優勢,不斷優化種植業結構,合理劃分農產品產業布局,發展效益農業,初步形成了以小楊、曙光、進化、黑山頭等鄉鎮為主的蔬菜生產基地,以姜家街、吉樂、小楊等鄉鎮為主的中藥材生產基地,以新合鎮、杏嶺等鄉鎮為主的葡萄生產基地,以姜家街、吉樂等鄉鎮為主的果樹生產基地,以雙興、康大營、牛心頂鎮為主的優質玉米生產基地。

3.1.2 園地布局 調整改造現有園地,著力調高單產和效益,適當減少園地面積,園地發展應逐步由外延擴擴展轉變到內涵提高上來。規劃期應控制園地發展規模,重點向淺山、丘陵和荒坡地發展,按照適宜性原則適當集中。

3.1.3 林地布局 按照“整體規劃、分區布局、因需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則,以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為目標,管好和用好現有林地,加強低效林地改造。重點加快現有文化遺址的保護和開發,實施一系列林業重點工程。以通化市和加快山水園林城市建設為契機,加快梅河口市生態建設步伐。

3.2 優化城鎮村建設用地布局

3.2.1 城鎮工礦用地布局 規劃建設以梅河口市區為中心,以山城鎮、紅梅鎮和海龍鎮為支點的城鎮體系。引導生產要素向城鎮集聚,2010年城市化水平達到55%,提高城鎮在全市經濟發展中的增長級作用。

(1)做大做強梅河口城區。突出項目拉動、城市帶動、環境推動,以建設吉林省東南部區域性中心城市為目標,拉大城市框架,擴大城區發展空間,2020年城區控制面積增加到32.75km2,城市人口達到35萬。要高起點規劃、高水平設計、高質量建設,塑造精品城市、魅力城市、人文城市、生態園林城市,打造獨具特色的城市品牌;(2)優化城區空間布局。重點發展河東新區、經濟開發區,拓展北部和東部工業區,發展南部商貿物流區,改善中部舊城區。加強輝發河綜合治理,不但要成為集防洪、灌溉、休閑、游樂于一體的生態帶、景觀帶,更要發揮和利用好城區河道的經濟作用,促進招商引資和土地升值,成為梅河口市經濟發展的增長帶;(3)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功能;(4)積極發展重點鎮和小城鎮。壯大山城鎮、紅梅鎮、海龍鎮三個衛星鎮。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工業小區,發展工業和服務業,提高城鎮發展能力和聚集能力。探索實施小城鎮農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吸引農民向小城鎮集中。

3.2.2 農村居民點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農村宅基地,按照“控制增量、盤活存量、減少總量”的原則,嚴格控制農村人均用地面積240m2以內,禁止超標準占地建房,逐步解決現有住宅用地超標準問題;農民新建住宅應優先安排利用村內空閑地、閑置宅基地;引導和規范農村閑置宅基地合理流轉,發展農村宅基地流轉市場,使部分農民建住房需求在閑置宅基地中得以消化,政府還可以組織收購、儲備、整理、置換等方式促進閑置宅基地的有效利用。

3.2.3 合理布局工礦用地 規劃期間,梅河口市以“一區兩業”發展格局推進梅河口工業區及資源加工業、能源工業的發展,主要包括:梅河口油母頁巖開發利用項目、梅河煤礦擴建、鐵及多金屬開發項目、銅、鎳多金屬開發項目、硅藻土開發項目。

3.2.4 旅游項目用地布局 規劃期間,梅河口市依托工業發展,抓住梅河口現有的風景保護區,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優勢,加快龍泉寺風景保護區、雞冠山風景保護區、古生物化石保護區開發建設。

4 小結

梅河口市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對梅河口城市的發展具有戰略性意義,結合梅河口城市總體規劃、發展戰略、經濟特色等進行綜合分析,在實現區域內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變粗放使用土地和系統不健全等不良狀況上都具有現實意義,確定比較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可有效保護耕地和推進農村城鎮化、工業化、市場化進程,加快梅河口市區域性中心城市發展的步伐。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S].1999.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S].1989,12.

[3] 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S].2002.

[4]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查辦法[S].2009,1.

[5] 通化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S].2006-2020.

篇10

泰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三年三月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是泰興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泰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泰興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當事人可以約定采用,或參照示范文本訂立買賣合同。

??二、除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產買賣均可適用本合同。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雙方當事人應按自愿協商、公平的原則訂立合同。房地產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雙方當事人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共有人的權利。房地產權利登記分為獨有和共有,共有指二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簽訂合同時,房地產權證內的共有人應在合同內簽字蓋章。

??原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應在合同附件五相關關系內表示同意出售,并簽字蓋章;因故無法在合同內簽字蓋章的,應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證明。

??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將房地產出售前,應與其配偶協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

??2、定金。買賣合同定金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可就定金數額、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協議內約定。

??3、房屋交接是出賣人按約定的日期和方式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驗收和接受的過程。 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第四條明確交付和驗收日期、選擇交付的方式。

??出賣人將原購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開發公司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一并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享有“兩書”規定的權益。

??4、房屋質量。質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繼續使用的,產權人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

??5、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買受人應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買賣房地產的有關登記(備案)資料,查驗買賣的房地產上是否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權利限制,以維護自身權益。

??6、買賣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買受人購房后應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并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7、買賣已抵押房地產的,出賣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并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同時告知買受人房地產抵押的事實。

??8、房地產買賣后的土地使用權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在合同第三條第(一)項如實填寫。

??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花園住宅出售時,買受人應向市或區縣房地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并選擇合同第三條第(二)項。

??(2)非居住房屋

??該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售時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當事人應選擇合同第三條第(一)項,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如實填寫。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劃撥土地上房地產買賣,買受人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二)項。

??除上述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償使用形式,屬此范圍的,當事人應在第三條第(三)項內約定。

??9、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10、住房戶口遷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

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也會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11、維修基金交割。根據《泰興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內,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并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余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五、為保障買賣雙方自身權益,防范違規的房地產中介對當事人權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托居間介紹、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均應在附件六居間介紹、等中介服務情況中簽字蓋章;其中:委托人應將居間介紹的有關房地產經紀公司及執業經紀人情況在第一條內予以明示,以備與經紀公司、經紀人發生糾紛時作為投訴的依據;

??六、為方便當事人訂立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擬訂下列范例,當事人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范例未經當事人選取,不作為合同內容。

??房地產權利保證條款范例:甲方保證,上述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的權利負擔,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項處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與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注銷他項權利的登記,逾期未注銷的,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在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認并繼受該項權利,并同意辦理變更登記。

??戶口遷移條款范例:甲方承諾自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的??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由于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著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當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訴的,請將合同第十三條劃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購醛?

泰興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

??????????? 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 )】,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二)房地產座落在泰興市?? ????????? 【區】【縣】

??????? 【路】?????【弄】【新村】? ?????【支弄】????號?????? 室。(部位:????????)房屋類型:??????? ;結構:? ?????? ;

??(三)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 ??????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

(???? 幣)計???????? 元。(大寫):??? 仟??? 佰

??? 拾???萬 ?? 千 ?? 百 ?? 拾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 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

??????????????????????????????

????????????????????????????? ?

??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 月?? 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 %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 ?? 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 ????

????????????????????????? ????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

??????????????????????????????

??????????????????????????????

???????????????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泰興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將此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 ??? ?、 ???? ?和 ?????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 充 條 款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四至范圍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設備:

裝飾:

附?件?三

付款協議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幣??????元,作為定金。待支付尾款時抵作房價款。

??乙方于【???年??月??日前】【???????后??日】支付??幣???????元(大寫):??????????? ?。

??乙方于【???年??月??日前】【???????后??日】支付 ? 幣??????元(大寫):???????????? ?。

附?件?四

物業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除下述所列應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外,在【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結算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權利轉移】【權利占有】后,使用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2、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附?件?五

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已購公房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意見: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簽章)??????????

??????(簽章)??????????

??????(簽章)??????????

??????(簽章)??????????

租賃情況:

抵押情況:

相鄰關系:

附?件?六

居間介紹、等中介服務情況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居間介紹】【】的房地產經紀公司:(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姓名: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號:

聯系電話:

居間介紹、內容:

【委托方:??方】

甲方(一):???????? ????

【身份】【???????? ?? 】

證號:????????????? 【居磚?【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

人:??????????????

聯系電話:?????? ???????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

甲方(二):???? ?? ? ????

【身份】【?????????? 】

證號:????????????

【居磚?【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

人:??????????????

聯系電話:???????? ?????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

??? ?年?? 月? ? 日簽于:????? ??

乙方(一):???????? ????

【身份】【???????? ?? 】

證號:????????????? 【居磚?【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

人:??????????????

聯系電話:?????? ???????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

乙方(二):???? ?? ? ????

【身份】【?????????? 】

證號:????????????

【居磚?【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

人:??????????????

聯系電話:???????? ?????

【本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