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社會體制比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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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了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工作,財政部于2007年12月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決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該制度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政部頒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執行)共同構成了我國農村會計制度體系。本文就兩個會計制度的主要差異進行比較研究。
一、資產的比較研究
1.資產組成內容的比較。《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將合作社的資產分為流動資產、農業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則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分為流動資產、農業資產、長期投資和固定資產。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關于資產分類具有以下特點:(1)將農民專業合作的所有投資統一為對外投資,不區分為短期和長期投資;(2)增加了無形資產的相關內容。
2.存貨的比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關于存貨的核算有以下兩點不同:(1)存貨核算范圍擴大了,增加諸如受托代銷商品、受托代購商品、委托代銷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資等內容的核算;(2)僅對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會計處理做出規定,即將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價值計入其他支出,而對存貨盤盈未規定其處理方法。
3.對外投資的比較。關于對外投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分為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并分別規定其會計核算方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未將對外投資進行短期和長期之分。
4.固定資產的比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關于固定資產的核算主要有兩項變化:(1)增加了接受捐贈舊固定資產的計價內容,即接受捐贈的舊固定資產,按照經過批準的評估價值或雙方確認的價值計價。(2)未對盤盈固定資產確認、計量和記錄做出規定。
5.無形資產的比較。《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無形資產的內容,并對無形資產計價、攤銷方法、轉讓無形資產的處理等均做出明確的規定,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未有相應的規定。
二、所有者權益的比較研究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者權益包括資本、公積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合作社的所有者權益包括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等。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關于所有者權益有以下不同:(1)部分項目的稱謂不同,如收到投入資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稱為“資本”,《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則稱為“股金”;(2)《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增加了“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的核算;(3)部分核算內容更為細化,如接受捐贈資產,《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計入公積公益金,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則單獨計入專項基金。
三、收入和收益(盈余)的比較研究
(一)收入的比較
收入內容的比較。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入主要包括: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的收入主要包括經營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兩個制度關于各項收入確認、計量、記錄及報告方法差異不大。
(二)收益(盈余)的比較
1.稱謂不同。作為反映和考核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成果的綜合性財務指標,《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稱為“收益”;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則稱為“盈余”。
2.構成不同。雖然兩個制度均將收益(盈余)區分了經營活動和非經營活動產生的收益(盈余),但其構成確不同。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確定:
收益總額=經營收益+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經營收益=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
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本年盈余=經營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經營收益=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
3.收益分配核算內容不同。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分配方案,對其當年可供分配的收益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1)提取公積公益金;(2)提取應付福利費;(3)外來投資分利;(4)農戶分配;(5)其他分配等,其核算內容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按規定提取公積公益金、提取應付福利費、外來投資分利和進行農戶分配等內容。
四、會計報表的比較研究
(一)會計報表組成的比較
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中間(即月份或季度)和年度終了應當提供的會計報表種類有所不同:
1.年度中間: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中間(即月份或季度),應當提供兩張會計報表——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其中。科目余額表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月或按季度編制,用以反映月末或季度末會計科目余額的會計報表;收支明細表是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各月或各季發生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情況的會計報表。
2.年度終了: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終了,應當提供兩張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其中:資產負債表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狀況。收益分配表反映村集體經濟組織年度內收益實現及其分配的實際情況。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合作社應編制資產負債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員權益變動表、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財務狀況說明書等。其中資產負債表、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性質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的資產負債表、科目余額表和收支明細表性質、結構等內容基本相同。與《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不同的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增加了成員權益變動表和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會計報表結構和內容的比較
1.資產負債表的比較。由于兩個制度關于資產、所有者權益組成內容的差異,進而影響了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部分的結構以及所有者權益項目的內容。《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將資產負債表資產部分分為流動資產、農業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四部分、所有者權益分為資本、公積公益金、未分配收益三項內容;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社會計制度(試行)》則將資產負債表資產部分分為流動資產、長期資產和其他資產三部分,所有者權益分為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五個項目。
2.收益(盈余)及收益(盈余)分配表的比較。反映合作社一定期間內實現盈余及其分配實際情況的會計報表,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稱為“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而《農民專業合作財務社會計制度(試行)》則稱為“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不僅稱謂不同,其結構也不同: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采用的是報告式結構,其上端為收益的形成,分為經營收入、經營收益和本年收益三個層次,下端則為收益分配,包括本年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和年末未分配收益部分。
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則采用賬戶式結構,左邊為“本年盈余”,右邊則為“盈余分配”。每一方分為若干具體項目,左邊項目是依據“本年盈余=經營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的依存關系排列,而右邊“盈余分配”則是根據“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轉入-提取盈余公積-盈余返還-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的依存關系排列。
3.成員權益變動表的比較。為了使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都得到明晰界定和有效保護,反映成員權益變動情況是合作社會計報表應提供的重要信息之一。
篇2
問題與難點
初步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一方面,計劃經濟體制下存在的一些深層問題沒有完全解決;另一方面,一些新建立的重大制度仍是框架性的,尚不穩固,還有不少漏洞。這兩方面問題具體表現為:
一、政府職能還不能適應新的需要。目前,政府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加政策透明度和統一性、減少行政審批和微觀事務干預、正確行使對經濟和社會的公共管理職能等方面還有不小差距。社會公共管理部門的職能明顯薄弱,應對突發事件的預警、組織協調和危機處理等方面的機制很不健全。
二、國有大企業改革難度加大。國有大企業機制不合理、社會負擔重、創新能力弱等問題仍然比較嚴重,尚未脫困的大企業尤為突出。壟斷行業的大企業缺乏優勝劣汰的壓力。深化國有經濟改革,仍然是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中最關鍵的環節和最繁重的任務。
三、投融資體制改革進展緩慢。投融資活動中的行政干預仍然過多。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的投融資領域仍然欠缺風險約束機制和競爭機制,導致資金流失和投資效率低下。非公有經濟面對的投資審批過于繁瑣,制約著國內民間投資的進一步擴大。
四、金融資源配置效率較低。國有金融企業尤其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構和經營機制不健全。直接融資發展不足,證券市場的制度設計缺陷突出。金融體系不適應多種所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迅速發展的需要。金融業不良資產比例較高,金融監管比較薄弱。
五、社會信用嚴重缺損。政府、企業、個人的信用體系殘缺不全,已經成為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大障礙。國家整頓市場秩序的努力,往往受到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行為的干擾,規范市場秩序的法律制度和執法監督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
六、社會保障制度漏洞較多。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的新機制不完善,突出問題是:繳費率過高而影響覆蓋面擴大;資金來源的可持續性不牢固,國家、單位和個人負擔的比例不夠合理;制度設計過于復雜且不統一,管理成本過高。
此外,城鄉分割的體制仍然比較嚴重。
當前我國深化改革的難點主要是:
一、我國正處于經濟結構劇烈變化的經濟發展階段,改革的復雜性和艱巨性日益突出。目前,我國淺層次的、容易改的改革任務基本上都已完成,改革進入更深層次的攻堅階段。一方面,政府職能轉換勢必精簡機構、人員,削弱一些部門的權力和利益,國有企業深化改革也必然打破一些行業及其主管部門的壟斷地位。另一方面,市場化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不可避免地導致失業增加,并引起國有企業職工身份變化。因此,深化改革面臨的難度和阻力無疑也會加大。我們既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又要注意使大多數人受益。
二、部門自我改革很難徹底,容易引起改革偏離正軌。目前的行政審批制改革,主要依靠政府部門自我申報、自我清理,往往出現避重就輕、避實就虛的問題。壟斷行業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法規,也主要由該行業和主管部門自己制定,難以超脫部門利益、集團利益。由于缺乏利益相關方(企業、行業協會、消費者)和利益超脫方(專家、社會公眾、輿論媒介)的公共參與和評議,部門自我改革可能流于形式,甚至被既得利益集團扭曲。
三、非經濟因素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制約越來越明顯。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來越觸及民主政治、政權建設、干部制度、黨的領導方式等非經濟領域。如果政治體制和上層建筑領域的改革進程跟不上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勢必導致經濟領域的一些重大改革難以推開,甚至產生局部逆轉。
四、計劃經濟下形成的傳統觀念和行為方式仍然有較強的慣性。一些部門習慣于依賴行政手段對經濟生活出現的問題實行禁和堵(如對年年出現的棉花市場波動和漲價現象),不善于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加以調節。
五、缺乏前瞻性或單純依賴經驗,容易導致某些改革不到位。漸進式改革道路產生了一些成功經驗,但在改革的指導上可能受到原有經驗和知識背景的局限。此外,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機制還不健全,也容易影響改革方案的科學性。
目標與重點
今后的主要任務,是對初步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加以完善。到2010年,力爭建成較為健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內涵是:深層體制矛盾得到解決,新體制的基本制度和機制穩固確立,經濟生活中的重要關系基本理順,市場在資源配置和經濟運行中的基礎性作用制度化、穩定化,具有可持續性。
近期改革的重點有三。第一,解決計劃經濟時期遺留下來、至今仍未得到根本性解決的深層體制矛盾。一是要進一步對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與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建設和運行相配合,將有限的國有資產特別是國有資產的增量部分,主要配置到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領域。二是加快至今尚未實質性轉軌的大型國有企業的改制,建立規范的公司制度,形成有效的內部治理結構。三是促進國有企業職工就業機制的轉換,完善職工社會保障體系,為國有企業的改制、改組、改造提供支持。四是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與創新,大幅度降低金融風險隱患。五是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換,全面理順政府、企業、消費者、中介組織等市場經濟相關主體的基本關系,將著力點放到創造和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上來,提高決策的科學民主化。
篇3
關鍵詞:社會保障 社會問題 政治體制 改革
一、社會保障需要宏觀制度環境的改善
在當代,經過幾十年的經濟高速發展,中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但是也造成了很多的社會問題,如貧富分化問題、腐敗問題、通貨膨脹問題等等。為解決這些問題,有人呼吁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有人認為非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不可,長期爭執不下。到底該怎么辦?需要對社會問題性質與社會保障和政治體制的關系作具體的分析。
社會保障是一項系統的工程,涉及到的是整個的文化傳統、社會結構與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效果也必然受它們的影響,特別是政治制度的影響。社會保障的功能發揮通常并不取決于社會保障制度本身,而是取決于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者和執行者。不同的政治制度下即使社會保障設計理念和目標相同,但是由于執行差別太大,結果可能大相徑庭。從實踐來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是伴隨著民主制度的成長而發展起來的,凡是社會保障制度比較發達的國家,往往都是民主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因為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不僅是對工業化社會帶來各種風險的一種技術性修復,更是公民意志表達的結果,因此深深地植根于民主制度之中。而當代中國諸多問題,最終莫不與政治體制相關。因此僅進行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而忽視政治體制建設,被許多人認為并非治本良方。
二、當代中國幾大社會問題對社會保障與政治體制改革的雙重要求
當前中國社會問題繁多,但就其成因來說可以分為有兩種性質類型:一種是制度性問題,是制度弊端引起,這種問題非制度改革所不能解決,比如改革開放前中國無論是政治制度還是經濟制度都存在問題。通過經濟體制改革,逐步廢除計劃經濟體制,并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經濟制度的問題基本解決,但是政治制度的問題還在,并通過市場化造成社會不公,激化了社會矛盾。政治體制改革于是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另一種是技術性問題,是在社會基本制度沒有大的問題的情況下或社會結構比較合理的情況下的局部性或暫時性問題,只需要在制度的框架內進行技術性的調整就能修復。這類問題多半是由于“市場失靈”造成的,不需要改變基本制度,只是通過技術性的調整就可以很好地解決,比如當代大學生的就業問題,通過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可以解決。是否建立民主制度屬于政治制度的核心問題,社會保障問題雖然被許多國家納入制度建設的范疇,但是相對于更大政治制度建設而言,社會保障制度只不過是一種技術性的手段而已。
篇4
【關鍵詞】新形勢;農村經濟;問題;對策
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標志性特點是農村地區幅員遼闊,而且農村基數龐大。現階段,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正處于重要階段,工作的重點是推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與繁榮昌盛,力保實現我國農村經濟的健康、穩定、可持續性發展。
1我國農村經濟管理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1.1管理體制不健全
基于市場經濟環境下,市場中已經形成了新的經營理念與管理體制。但是農村關于新的市場理念與管理體制并不是很敏感,無法適應市場經濟體系,而且在管理體制方面存在著比較明顯的出入,以致于農村經濟的發展緩步不前。目前,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社會結構也出現了“質”的變化,農村居民的利益結構也變得越來越復雜,農村居民經濟收入也變得多元化,針對這些問題就需要加大農村經濟管理力度,利用有效措施協調與解決問題。除此之外,在農民切身利益關系的協調方面、糾紛調解方面等,管理體制起著關鍵性作用,若是管理體制不健全,那么勢必會對農村經濟的管理與發展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1.2農村土地制度仍需進一步完善
當前,我國許多農村地區建立的土地制度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著一些突出性問題,或者是不足之處。比如,土地產權模糊、土地使用權有期限規定、土地流轉經營權有失市場機制。而農村地區土地承包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農村居民對土地產生了抵觸心理,無法在根本上徹底處理土地經營短期問題。
1.3城鄉居民的經濟收入差別大
近些年來,我國出臺了許多強農惠農的政策與規定,對農村經濟的發展給予了政策層面的支持。但是,因為城鄉居民的經濟收入存在著比較大的差別,所以這就成為了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與經濟有效管理的影響要素。大多比較有知識、有文化、有技能的農村,受薪資待遇的吸引而走向城市謀求生存,從而導致農村地區的大量優質人才過度流失,嚴重影響農村經濟管理工作效率與質量。因此,縮小城鄉居民經濟收入差距,對農村經濟的穩定、可持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2新形勢下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管理的有效對策
2.1優化與創新農村行政管理體制
政府部門必須進一步優化與創新農村地區的自主治理制度,加大農村地區基層民主法制的總體建設力度。積極實行象征機構變革,有條不紊的制定與優化市場經濟體系背景下的農村經濟管理工作新體制。始終落實與貫徹“小政府”與“大社會”的基本原則,及時轉換政府職能,科學精簡各機構與工作人員,實現農村經濟發展的標準化與規范化管理。比如,具有經營性的鄉鎮站、所,應該與行政管理體制與財政供養模式相脫離,然后遵循市場經濟發展競爭實現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2.2完善城鄉經濟與社會管理體制
政府部門應該高度重視制度層面的創新,逐步制定成熟、健全、城鄉一體化的管理體制,制定與城鄉相適應的勞動力市場與公平、公開競爭的就業機制,進一步放寬農村居民進城就業與定居的有關政策條件,實現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等方面朝向農村進軍、延伸,實現農村地區社會保障體系的大面積覆蓋,持續優化、創新農村經濟與社會經濟管理有關制度[2]。比如,農村土地制度的深化變革,需要保證在聯產承包體制的前提下,實現土地承包制的有效完善與優化,從而為農村居民外出打工提供堅實后盾與強有力保障。與此同時,制定城鄉統一、科學有效的就業管理機制,嚴格落實規范化、標準化的城鄉一體就業與失業登記體制,取消或者是修改農村居民進城就業的有關歧視性規定,切實維護農村居民的根本性權益,制定完善、成熟的農村居民進城就業有關服務保障機制。
2.3拓寬路徑籌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探索融資新路徑,積極貫徹與落實融資,優化與招商引資有關的優惠政策,通過政策、行政以及社會秩序等方面構建利于經濟發展的優質外部環境。結合市場經濟資本發展特點與規律,借助于市場措施遵循投資主體利益化基本要求,從不同層面創造有利條件,把供水、供熱、路橋等有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推向市場,嚴格落實“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基本準則,有效引入社會資金、民間資金等,構建多樣性的主體結構。關于土地收入、財政收入、銀行貸款與社會捐助等路徑的資金,必須要展開嚴格的社會監督,實現資金的最大化、最有效利用,謀求最佳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針對有條件的地區,要實行政府特許專營的模式,或者是其他金融投資模式,擺脫傳統體制的束縛,構建與地方特色相符的穩定、健康、可持續性發展道路,推進新農村建設。
篇5
關鍵詞:第二次轉型期; 群眾體育; 運行模式; 群眾體育運行
中圖分類號:G81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315(2013)1-169-001
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在回顧中國改革開放30年的歷程后指出: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和趨勢來看,至少應包括兩次大的轉型與改革:第一次是1978年開啟的經濟體制改革,其主線是經濟體制轉軌,目標是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和做大經濟總量;第二次轉型的主線是發展方式轉變,目標是形成公平與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走向富民強國。這關系到未來幾十年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局。在這個大背景下,“十二五”將是中國發展方式歷史轉折的關節點,也是第二次轉型與改革的歷史起點。[1]
群眾體育是體育的重要部分,它與社會發展息息相關,它依托社會的發展而發展,社會的分化、社會的變革,促進社會的不斷發展,也促進了群眾體育的不斷發展。同時它又對社會的發展起促進作用。
一、相關概念
1.群眾體育運行
是指群眾體育自身的運動、變化和發展,其運行大體包括縱向和橫向兩個方面,縱向運行是指群眾體育自身的變化、發展,橫向運行指群眾體育發展的某一階段上,群眾體育諸要素、系統與社會諸系統的交互作用。
2.群眾體育運行模式
是指國家運用行政的、法律的或社會的等手段對群眾體育的運行進行調節和控制的方式。
3.第二次轉型期
為區別以1978年開啟的,其主線是經濟體制轉軌的經濟體制改革,本文所指的第二次轉型期是指以“十二五”為歷史起點的,以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為主線的經濟體制改革。
二、其他國家群眾體育運行模式比較
1.以社會指導和市場調節為主的運行模式
這種模式主要以美國、巴西、德國為代表。這種模式不是運用行政手段予以干預,而是通過法律、法規等手段進行宏觀調控,從總體上規定群眾體育運行的方向,建立運行框架和基本準則。它運用經濟政策改變群眾體育市場運行條件來誘導群眾體育符合宏觀計劃目標。
2.以政府行政干預為主的運行模式
這種模式典型的國家有加拿大等。這是一種比較集中的群眾體育管理模式,國家集權行政直接干預群眾體育的運行,社會組織和市場只起到輔助調控作用。
3.以政府行政干預與社會組織干預相結合的運行模式
這種模式的典型國家有法國、日本和韓國等。群眾體育在政府和社會兩股力量的調控下,在既集權又社會化的中間狀態下運行。
三、第二次轉型期之前的群眾體育運行模式分析
1.改革開放前計劃經濟時期群眾體育運行模式分析
計劃經濟時代,我國的體育發展主要強調國家的需要和一元化管理,體育事業曾長期被當作上層建筑、意識形態領域的內容列入政府工作計劃。采用由國家對體育統一計劃、統一管理、統一撥款、統一發展的運行模式,這種模式是傳統國家行政垂直管理模式,是在當時生產力低下,經濟極其落后的情況下集國家有限的人力、財力、物力來最大限度地發展體育事業,這種集中力量辦體育拿金牌的以競技體育為中心的體育運行模式與我國當時的國情基本相符。
2.經濟體制轉軌時期群眾體育運行模式分析
改革開放初期1980年至1986年間,國家體委確定的體育改革的重點依然是發展競技體育,當然這與所處的歷史有關。1986年的《國家體委關于體育體制改革的決定(草案)》提出推進體育社會化的改革,但是在“現行的領導體制基本上是可行的”前提下提出的,突出體委系統的主要行政領導地位,即強調國家的行政干預,倡導體育是全民的事業,各行各業體育工作應由其主管部門負責。
四、群眾體育運行模式選擇依據
1.社會經濟基礎條件
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基礎制約著群眾體育的發展。當一個國家社會經濟基礎低下,國民溫飽尚待解決時,社會是無法也無力發展群眾體育時,政府就成為群眾體育運行的主要承擔者和支持者。當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到相當水平,國民富裕,具備群眾體育運行的經濟和物質環境時,才能談得上群眾體育社會化。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從國家政府到老百姓個人,對體育健身的重視程度逐步加強。為群眾體育的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群眾體育工作正逐步走向社會化,但也存在不同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群眾體育發展不平衡。經濟發達地區、城市的群眾體育開展廣泛、社會性強,產業化、市場化程度較高,而有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特別是農村的群眾體育發展緩慢。
2.群眾體育自身的社會基礎狀況
群眾體育的自身社會基礎狀況包括群眾體育自身的性質與發展程度。群眾體育的自身性質是群眾體育的社會功能和對國民和國家的影響,群眾體育自身的性質對其運行模式的選擇是關鍵性的。
五、第二次轉型期群眾體育運行模式選擇建議
綜上所述,第二次轉型期中國群眾體育運行模式是政府干預為主的模式,逐步向以政府行政干預與社會組織干預相結合的運行模式發展,并將最終走向以社會指導和市場調節為主的運行模式的道路。由于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群眾體育的社會化不可能一步到位,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因此,我國群眾體育運行模式的選擇不能一概而論,應具有多元性,對于社會經濟基礎好,群眾體育自身社會基礎好,群眾體育開展廣泛,社會化、市場化較高的地區、城市,可采用社會投資,社會指導和市場調節的運行模式。對于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群眾體育發展落后地區、農村,可采用政府投資和行政干預的運行模式。
參考文獻:
[1]楊軍.經濟發展方式如何轉變——專訪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J]南風窗,2010,(21):31-33
篇6
關鍵詞:養老保險制度完全積累個人帳戶公營管理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上許多國家紛紛進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90年代以后各轉軌國家也各自推出了新的養老保險制度。這些改革措施或思路都借鑒了現代經濟學的新的發展成果,大多數在本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它們的經驗無疑對于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
國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要點
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20世紀的一大社會進步。然而,經過幾十年的運行,這一制度暴露出不少問題,主要體現在對本國經濟增長的負面作用和社保機構自身的財務危機上。20世紀70年代,各國已經開始醞釀要改革這一制度。
(一)智利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智利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具體的行動可以認為始于1981年的智利改革。當時智利的社會保障制度以現收現付制為基礎,廣泛地覆蓋了養老金、撫恤金、疾病補助和津貼。隨著人口老齡化階段的到來,加上原有體制存在的不公平所導致的效率低下,社保機構的財務狀況呈不斷惡化之勢,到20世紀70年代已經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政府決心對原有制度進行徹底改革。經過政府的努力,1980年智利通過改革法案,1981年新體制正式實施。其具體內容包括:政府強制性規定公私單位的所有雇員都必須參加養老保險,每人每月將不少于工資10%的資金存入自己的個人帳戶,形成養老基金;政府的養老基金監管局只負責規范與監督基金的管理,而不具體參與實際管理事務。私營性質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AFP)是法定的經營管理者。基金所有者有權選擇和更換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這迫使各個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在價格和服務方面展開競爭。政府對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標準、財務狀況、資產結構進行監管,并要求其交納風險準備金;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嚴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獨立化的原則來進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購買政府債券、企業證券和民營化的公共設施;基金所有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可以從自己選擇繳費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領取養老金,或者將積累的養老金連本帶利轉向人壽保險公司以支取年金。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功。
(二)轉軌國家養老金改革方案實施
許多轉軌國家認為,智利的完全基金化的強制性定額繳款體制對于它們并不合適,因為這一體制存在兩個缺陷:該體制沒有真正分散風險,比如,一旦出現持續的惡性通貨膨脹,或者資本市場出現大的波動,完全積累的基金制將可能破產。更何況轉軌國家的資本市場還不完善;由于存在轉軌成本,智利模式難以在具有龐大的現收現付體制的國家內實施。
1994年,世界銀行關于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提出了一個“三支柱”方案。這一方案對于轉軌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的重建產生了決定性影響。該方案的主要內容是養老金的來源應該多元化,具體來說就是要通過現收現付支柱、強制性基金化支柱和自愿的輔支柱(即個人的商業保險部分)這三個支柱來保障個人未來得到穩定的養老金。贊成該方案的人士認為,由于該體系的每一個支柱分別是通過勞動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來組織和運行,因此是暴露在不同類型的風險之下,這樣,體系內總的風險得到了有效的分散。
從1998年開始,轉軌國家開始紛紛按照三支柱方案來設計本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盡管各國在具體的操作方案和制度的側重點上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別。這些轉軌國家養老金改革方案的基本特征是引入基金化支柱,該支柱將與經過改革的現收現付支柱并存。它們力求形成一種包含了代際聯系的優點和強制性長期個人儲蓄的優點的混合制度。
我國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緊迫性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緊迫性來自以下方面:我國人口老齡化階段的迅速來到。由于我國從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特殊的人口政策,2030年我國的退休人員將達到高峰期,根據估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將比世界上其他大國來得都要快;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加速發展期,城市人口的增加在今后的一段時期內會非常迅速,而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主要覆蓋的是城市人口,這意味著加入到這一制度中的人口會越來越多;經濟體制轉軌的需要。目前許多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障還多少依賴于原來所在的國有企業,這加重了國有企業的負擔,不利于下一步國有企業的徹底改革;宏觀經濟發展的需要。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向
本文以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和養老基金的管理方式兩個方面討論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取向
(一)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
對于我國養老資金的財務機制,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存在三種觀點:主張實行完全的現收現付制,認為該制度管理成本低,互濟色彩鮮明;主張部分積累制,實際就是統帳結合,該制度與世界銀行的“三支柱”方案本質上是相同的;主張完全積累制,即社會統籌的部分也要進入到個人帳戶。對于第一種觀點,除了前面講到的人口老齡化和城市化原因使之不可行外,還有一個微觀層面的問題,即如果提高繳費率來緩解支付壓力的話,無疑要增加企業的成本,最終導致國內企業的虧損面大大提高。
目前,比較主流的觀點是部分積累制,根據這一觀點,社會統籌部分通過現收現付制來提供最低養老保障,而個人帳戶方面通過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基金積累則既有利于提高社會儲蓄率,又有利于激勵個人的工作積極性。因此,該觀點似乎最為合理。但是,國內外學者中對此都有不同看法。費爾德斯坦認為,考慮到我國目前實際上資本的邊際產出大于工資總額的增長率,因此,將現收現付制部分改為基金制,將大大降低政府的財政負擔。郭樹清則是國內強烈主張完全積累制的代表人物,其理由是:完全的個人帳戶制使得養老保險的享用與貢獻完全掛鉤,可以徹底打破“福利大鍋飯”;完整的個人帳戶打消了人們的其他幻想,有利于繳費的順利進行;政府難以擠占;制度透明度高,管理成本低;可以取得最好的積累和增值效果;由于城市化進程加速,不搞個人帳戶,政府的養老保險負債會越背越大。他認為,為了體現基本養老金的互濟性,可以拿出統籌部分繳費的30%-50%平均化后再記入個人帳戶。筆者認為,完全積累制應該是兼顧公正與效率的最好制度。特別是,轉軌國家所擔心的完全積累制不能分散風險的擔憂,可以通過現代金融工程來設計收益和風險水平固定的金融產品來化解。
(二)養老基金的管理方式
不管是部分積累制還是完全積累制,都面臨個人帳戶中積累的資金如何管理的問題。世界上實行個人帳戶制的國家在資金管理方面存在兩種方式,一是前面講過的智利的私營管理模式,一是新加坡的公營管理模式。對于智利的私營管理模式的具體運做方式及優點,前文已經提及,但是,斯蒂格利茨對私人管理個人帳戶提出了兩點疑慮:私人管理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發展水平要求較高,而許多國家都滿足不了這一條件,即使資本市場狀況良好,也會存在管理成本過高的問題;不能為個人提供充分的保險以避免通貨膨脹這種風險,而定額給付制可能更好。
新加坡的公營管理模式具體為:所有雇員和雇主每月按雇員薪金的一定比例繳納公積金到中央公積金局設立的個人帳戶,基金由中央公積金局統一管理;中央公積金局按政府規定的利率付給利息,基本上相當于其國內主要銀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略高。長期以來,新加坡的個人公積金管理一直非常成功。但是對于這一公營模式也存在詬病,包括:中央公積金局將該筆巨額資金交給新加坡財政部,由財政部進行投資,政府投資難免會降低投資效率;政府掌握這筆資金的使用權進行公共項目投資,這有悖于自由市場經濟的原則。
客觀地講,兩種模式的優劣很難區別,筆者認為,考慮到我國目前資本市場尚不完善,而且私人投資管理水平和私人信用尚有欠缺,因此,至少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選擇公營模式可能更符合國內的情形。當然,對于具體負責運營的公共投資管理機構,政府應該通過立法來保證其經營的獨立性,同時對于其權限和責任,包括投資領域給予明確化。
除了養老保險制度本身的改革之外,配套政策的實施也是非常重要的。簡言之,這些政策應該包括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同步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改革、修改公司法和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條款,以及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立法。
關于體制轉軌而發生的隱性債務問題,最重要的一點是政府已經明確表示愿意承擔其補償問題的解決。總體上看,減持國有股權和出售其他國有資產,或者直接劃撥國有股權應該是進行債務補償的最有效的、也是最合理的籌資渠道。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發展,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期。通過借鑒國外的改革經驗和考慮國內的實際情況,本文認為,我國應該建立完全積累型的個人帳戶制,社會統籌和企業與個人繳納的資金都應該進入到個人帳戶,同時,現階段應該選擇公營管理模式來對積累的資金進行投資管理。當然,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同時,相關配套政策的實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兼顧公正與效率的養老保險制度對于我國在今后20年的戰略機遇期內實現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一定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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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經濟體制;經濟發展方式;自主創新
中圖分類號 F120.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801(2009)02-0057-05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在我國是通過政治程序確立的新提法,有別于以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提法,其全部內容和體系結構尚待研究。從中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理論探索與實踐演進歷程看。能否有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與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密切相關。隨著我國經濟由起飛階段邁入發展升級階段,我國迫切需要建立一整套與經濟發展升級相適應的制度安排。
一、影響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制障礙及形成機理
早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許多經濟學家就已提出了“把外延的擴大再生產轉變為內涵的擴大再生產”,但中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卻始終沒有取得實質性突破,反而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在新世紀初期變得更加突出,并引發一些深層次的新問題,以至于進一步提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相當數量的學者把最主要的原因歸咎于體制問題。重視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制度性因素,是因為,經濟制度是一種有效的資源,可以為人們提供有價值的服務。一方面,制度使人類的經濟交換行為在一系列共享的社會規范制約下成為穩定的和可預期的,從而減少了非規范經濟行為中的不確定性風險。另一方面,制度作為一種交易各方共享的社會規范,促進了人們之間的相互信任與合作,使經濟行為變成一種超越個體的集體行動,由此形成的規模經濟和外部效果將大大降低交易成本。
已有文獻對影響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制障礙的分析從論證層次看可分為兩類。一類文獻著眼于分析影響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具體體制障礙,認為由于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中還存在許多不完善的體制因素,這些因素構成了影響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體制障礙。例如,有觀點認為,市場體系還很不健全,要素市場發展滯后,資源要素價格扭曲,市場主體特別是企業行為還不規范,財稅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還不到位是影響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體制癥結。另一類文獻往往著眼于更深層次,從計劃經濟體制存在誘導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的內生激勵機制人手,論證通過繼續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要性。早在20世紀90年代,許多理論家就認識到了計劃經濟體制與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市場經濟體制與集約型經濟增長方式之間內在的邏輯聯系并對此展開了深入分析。有觀點認為,計劃經濟體制一方面因為生產單位的非企業化運行管理方式產生軟預算。使其更容易把精力集中于一些非經濟目標,另一方面因為非貨幣化的行政交易規則、信息不對稱、價格虛置所引發的激勵機制缺乏。人為地造成社會供求失衡,加劇了資源浪費和配置失衡,從而存在誘導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的內在邏輯。與此相對應,市場經濟機制,以其在節約信息成本、強化價格調整機制、利益驅動、競爭機制等方面相對于計劃經濟體制有明顯的優勢,因而存在促進經濟增長方式向集約型轉變的內在動力。因此,把經濟增長方式轉變落實到實處,必須推動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由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在不斷完善,制約經濟集約型增長的體制障礙還未消除。因此,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為核心的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仍然需要在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前提下尋找出路。
從已有文獻對影響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制障礙分析的邏輯展開機理看,有的學者從利益驅動機制的角度進行分析,認為生產要素及資源的定價制度、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稅收制度和干部政績考核制度中存在導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利益驅動機制缺失的體制性因素。由于政府掌握著重要經濟資源配置權并控制著重要生產要素的價格。環境監管也不到位,使得稀缺生產要素升值和資源環境的壓力大多隔離在了政府層面,沒有充分轉變為價格信號和更加嚴格的環境執法,從而使地方政府與企業缺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經濟驅動力。有的學者側重于從對問題的辨析中去說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深層原因在于體制。例如,劉世錦通過對“是否需要發展重工業”問題的辨析,得出發展方式或發展模式與發展何種產業之間并無必然聯系的結論。由于在不同類型的行業中都能找到好的和不好的發展模式,因此發展方式或者發展模式問題在本質上是一個體制、機制和政策問題。
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制改革難點與突破口
已有文獻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制難點的分析,主要是圍繞經濟體制基本框架的四個關鍵環節(政府管理體制、財稅體制、價格體制和企業體制)展開的。
從政府管理體制看,我國在社會主義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市場經濟發展道路,決定了政府在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制度創新方面扮演最重要角色有明顯的比較優勢,然而,這些比較優勢卻由于政府缺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在激勵沒有落實到位。主要原因集中于以下三方面:一是政府職能錯位。政府通過控制國企、批租土地、項目審批、價格管制、行政壟斷、地區保護等仍掌握著過多的資源配置權,在一些重要領域排斥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同時。政府介入微觀經濟領域,使自己在“市場參與者”和“市場監督者”之間很難有一個準確的定位,削弱了政府對市場活動合規性監管的職能。政府對一些重要資源價格的行政管制造成價格不能正確反映資源稀缺程度。二是地方官員的選拔標準、任期長短和政績考評體系的不科學導致過分追求短期利益與GDP增長指標。三是基于利益驅動、政績考核與橫向攀比等原因導致一些地方運用政府的動員能力,不惜以很大的資源、環境代價和扭曲性政策實現GDP的高增長,表現出強烈的追求短期經濟增長的傾向。
從財稅體制看,以建設財政和經濟財政為主要特征的財政支出結構是造成三次產業結構扭曲、創新能力不足以及生態環境惡化等一系列問題的重要原因㈣。稅制設計不合理也導致經濟發展方式難以真正扭轉。例如,目前以增值稅和流轉稅為主的稅收體系,刺激了各個地方拼命追求GDP的高速發展和發展重化工業以獲得更多稅收,客觀上刺激了粗放式擴張,不利于GDP的穩步健康增長。資源稅征收范圍過窄導致一些自然資源被廉價甚至無償使用,資源稅稅率低、沒有考慮資源開采回采率的差別、從量計征的定額稅等不合理的資源稅稅率沒
有起到調節資源開采和使用行為,資源稅稅目的設置無法體現公平以及資源稅的計稅依據無法遏制資源浪費,也是影響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體制障礙。
從價格體制看,價格機制改革不到位,也是較為公認的影響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原因。主要有兩類:一是資源性要素價格形成機制不健全,價格水平沒能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及全部成本。包括資源開采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和污染等外部成本,從而使得加工企業的生產成本低估、資源浪費嚴重,成為難以從機制上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一個重要原因。二是重要生產要素,如土地、石油和天然氣價格的市場化程度較低,導致資源配置嚴重失當。
從企業改革的角度看,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有許多學者認識到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缺乏體制改革的內驅力是經濟增長方式難于轉變的重要原因。這個根本性的體制障礙在新時期仍然值得重點關注。本文把理論界與決策層的觀點主要歸納如下:基于政企尚未徹底分開、許多企業初步形成的現代企業制度框架離規范的要求還差很遠、企業軟預算約束明顯等主要體制因素造成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的主體意識與競爭觀念仍然不到位,使得企業對國家的各項產業發展政策及其變化、市場價格及其變化所體現的資源稀缺程度與配置效率,難以正確理解并對相關變化作出及時而有效的反映。在這樣的背景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當然難以奏效。
針對體制,理論界與決策層從各自的角度提出了推動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從已有文獻的研究看,提及較多或有新意的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觀點:第一,認為有利于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各項體制改革是新時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中心環節。第二,把適當放緩經濟增速作為遏制攀比之風,摒棄多年來拼資源、拼能源、先污染后治理,一味粗放擴張的手段。第三,強調把節能減排工作真正放在經濟工作的首位,用節能減排等約束性指標制約各級政府盲目攀比GDP的行為;認為重視和抓好節能降耗減排工作,就抓住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第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環節是提高地方政府的執行力。
到目前為止,“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要體制障礙及其改革突破口研究,主要還是側重于對我國經濟發展的重大現實問題的研討,從理論上系統地對其進行深度研究的文獻還比較欠缺。
三、以關鍵領域體制改革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具體對策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了新時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基本思路,即實現“三個轉變”。當務之急是為落實好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各項舉措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理論界與決策層圍繞影響實現經濟發展方式“三個轉變”的關鍵領域的體制,結合新世紀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在強調進一步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中,從操作層面提出了許多有針對性的具體對策建議。本文以經濟體制的四大關鍵環節為主線,對已有文獻所提出的較有共性或有新意的一些具體對策建議歸納如下:
首先,在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核心是政府改革,代表性觀點有:一是強化政府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快公共服務體制的建設,通過均等化公共服務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大致相當的基礎教育、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等促進注重經濟總量向注重人的發展和經濟質量轉變,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更為廣泛的社會動力。二是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使其從各種形式的市場參與者角色中淡出,重點轉向再分配關系、城鄉和區域平衡等市場顧及不到的領域,或者公共產品的提供、社會保障體制的建立等市場失靈的領域,或者如土地、資源、環境、安全等有內部效益,但可能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領域以及如基礎教育、公共衛生、部分基礎設施等外部效益大于內部效益的領域。三是在完善政府績效考核體系方面,把節能、降耗、減排等指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中,放在與GDP或人均GDP的增長率同等重要的地位。四是通過規范垂直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協調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事權與財權關系,建立地方政府的績效評估制度和問責制度等以提高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執行力。五是通過科學劃分中央與地方事權與財權,削弱基層政府為獲得財政收入過分追求GDP的動機。
其次,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方面,主要是為解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些關鍵環節所遇到的難題提供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在財政支出結構的優化方面,強調降低政府對一般競爭性領域投入,強化關鍵領域和重要產業投入,特別是強化對文教衛等部門的投入,加大財政支出對創新體系和發展循環經濟的支持力度,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有的學者建議通過加大用于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糧食直補的實施力度,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長遠發展,通過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和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辦法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旨在促進資源有效利用的財稅政策的較普遍建議包括:以節能降耗、保護環境、實施綠色經營為重點,一是取消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出口退稅政策,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的出口;二是由從量征稅改為從價征稅,將稅收與資源市場價格直接掛鉤,提高資源使用成本;三是開征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新的稅種,進一步將耕地資源、灘涂資源、地熱資源等不可再生資源或者再生周期較長、再生難度較大的資源,或者將河流、湖泊、地下水、人工水庫等我國較為稀缺的再生資源納入征稅范圍,或者將草原資源、森林資源、海洋資源等供給缺乏,不宜大量消耗的綠色資源產品納入征稅范圍。在促進城鄉、區域經濟平衡發展方面的一些觀點有,增加對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用于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補償的財政轉移支付,逐步建立與主體功能區管理相適應的財稅體制;較大幅度地增加基礎教育特別是中西部落后地區的基礎教育投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以及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等。在縮小收入差距、調節收入水平以提高消費能力方面,強調通過進一步落實減免稅費、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職業培訓補貼等促進就業的財稅政策;按照CPI變動調整社會保障對象和低收入者補貼,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再次,在價格改革方面,主要的思路是繼續改革和完善資源性要素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被壓低和扭曲的資源價格體系,從根本上解決導致資源浪費的機制和制度性因素。主要的一些改革建議包括:積極穩妥地推進石油、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通過征收特別收益金、資源級差收入,較大幅度地提高資源稅率,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物業稅、燃油稅等新的消費稅等手段促進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促使經濟發展方式轉變㈣。完善資本、土地、勞動力等要素市場,加強激勵性、限制性和懲罰性制度建設,也是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和環境質量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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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全球化時代.我國經濟開始全面融人世界經濟發展進程中。經濟全球化愈味著競爭全球化和市場全球化,為此我國政府將面臨巨大的挑戰。我國當前正處在經濟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傳統的行政管理體制已成為經濟發展的瓶頸,行政管理體制創新已變得非常迫切。
一是建立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雷要。經濟全球化是各國經濟活動從國內走向全球的過程,是生產活動在全球范圍內實現社會化的過程,是市場經濟走向全球的過程.面對經濟全球化,面對巨大的社會孺求,面對我國原有行政管理體制中存在的種種缺陷,中國政府要發展經濟,要建立現代市場經濟體制,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進行行政管理體制創新。自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我國一直按照改革與開放的進展,不斷調整政府職能,推進市場改革,初步確立了市場經濟的框架,但國內體制改革滯后于對外開放,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滯后于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進展,政府職能的轉變滯后于政府機構改革。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行政管理體制創新變得更為迫切。
二是兌現加入WTO的承諾的雷要.中國加人WTO,就開放市場及接受規則做出了廣泛而深刻的承諾,所涉及的內容包括降低關稅、取消非關稅壁壘、放開貿易經營權、開放服務貿易市場、對外資施行國民待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等。按以市場經濟為墓礎的WTO原則,進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質是完普該國市場經濟基礎的過程,是與各成員國之間形成共同語言和平等關系的過程。中國承諾要保證對外經濟貿易政策在國內的統一實施,這就要求加快國內統一市場的建立.否則市場機制難以真正發揮作用。但現行體制與WTO規則尚有較大的差距,因此必須進行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創新,下大力氣建立公平競爭的體制環境,建立國內統一的大市場,才能減級與WTO規則的各種矛盾與沖突.履行所承諾的開放市場時間表.
三是滿足全球化與市場化雙重要求的雷要。在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下,一個國家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取勝的惟一辦法.是創造一個富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吸引全世界的人才、資金、信息等生產要素匯聚,從而發揮本國的比較優勢.推動經濟的快速發展。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均是市場經濟國家.是為了滿足經濟全球化的要求.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是一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國家,雖然市場經濟的總體框架初步建立,但比較而言,市場化改革滯后,體制方面的差距更大,因此要加快市場的開放,盡快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這就客觀上要求政府在市場開放過程中統籌規劃.順利完成市場開放帶來的結構性調整.通過建立一個高效率的市場,充分發揮本國的比較優勢,使本國投資環境更具競爭力.我國行政管理體制的創新,搖要同時滿足經濟全球化與市場化的雙重要求.加人WTO愈味著中國更深人地融人經濟全球化進程之中,中國經濟將面臨更為激烈的國際競爭,為了從根本上提高中國的國際競爭力,中國必須全面提升體制的競爭力,而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則居于核心地位。因此,全面推動政府行政管理變得更迫切。
二、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我國行政管理體制的創新
(一)轉變政府的行政管理理念。經濟全球化是以市場經濟為原則發起的,反映在政府的行政管理理念上,就是服務的意識.轉變行政管理體制模式,創立以服務為中心的政府行政管理機制。在傳統體制下,我國政府始終以管理者和經營者的身份直接干預和參與經濟生活.現在部分政府官員還未完全擺脫傳統的計劃經濟“管”的意識,造成政府低效和腐敗等問題.新世紀的我國行政管理體制創新應先從政府行政管理理念的轉變開始,盡快實現管理理念向服務理念的轉變,加強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的理念,將政府切實轉變成一個為公眾、社會提供公共產品,發展公益事業的公共服務機構,最大限度地滿足全體國民的公共需要.
(二)改革傳統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行政管理體制需要深化政府行政機構改革,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行政府行政機構改革.我國傳統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所存在的低效、低能、腐敗等問題日益成為經濟全球化進程中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瓶頸。不改革傳統政府行政管理體制,不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與服務的效率,中國就很難在全球化背景下越來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發揮大國市場的規模經濟及低廉的勞動力和土地的比較優勢。中國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要精干、高效、廉潔,要從行政干頂、直接管理、徽觀控制轉變為法律主治、間接管理、宏觀調控。
(三)規范、監管市場扶序,完善市場機制。以往,一國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大多是針對國內市場的,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市場范圍擴展到全世界,政府行政管理也要有所改變。經濟全球化是市場經濟模式在全球的傳播和擴張,培育并維護一個有效率的市場環境是政府的主要任務。國際市場的競爭,本質上是各國市場機制是否有效的競爭.是市場環境是否完善的競爭,進而反映出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的有效性。部門林立、條塊分割,政府又掌管資源配t權力,使得市場的基礎作用很難發揮,市場競爭不充分。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創新就是要按照建立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國內市場的要求,大力整治、規范、監管市場秩序,完替市場機制,保證國內市場的統一與完整,保護和促進市場競爭.
(四)減少政府直接干預,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發展中國家便于利用全球資源發展本國經濟,而利用的前提是要創造與維護一個有效率的市場,這就要求中國政府在行政管理上應當從對資源配t的直接干預轉向使市場起作用,通過市場力t提高資源配工的效率,充分利用全球資源,增強本國經濟的競爭力.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客觀上要求政府進一步放棄對微觀經濟生活的干預權力,因此在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政府要減少對徽觀經濟特別是國有企業的直接干預,形成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五)加快法治化進程,完善法律法挽體系.WTO要求其成員國按照WTO規則修訂其本國貿易法律與規定,凡違背WTO規則或者與加人WTO的承諾不相符的,都應進行修改和完善,國際組織的規則日益成為各國法律與政策的依據。中國加人WTO.市場對外開放程度進一步提高,雖然目前中國在制定有關市場主體、市場行為和宏觀調控的法律法規方面已經取得長足進展,但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某些方面還不到位,執法效果住往不理想,要使市場經濟在我國高效率地運行.迫切需要加快法治化進程,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篇9
[關鍵詞]行為外部性;體制改革;政府失靈;職能轉變
[中圖分類號]D03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21-0052-02
1分析政府失靈的相關要素和機理
市場經濟的特性決定了其自發運行必然會產生自身難以克服的內在缺陷(市場失靈),需要政府出面干預。政府為糾正市場失靈而制定公共政策、行使公共服務職能時,自身行為也會產生新的外部性。
所謂外部性是某一經濟主體對另一經濟主體產生的外部影響。20世紀60年代以來,經濟學家們將市場外部性的理論運用于政治領域和政府行為分析,逐漸形成了政府行為外部性理論。政府行為外部性分兩種:一種是正外部性,指政府供給的公共物品糾正或彌補了市場缺陷,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一種是負外部性,指政府供給的公共物品產生了負作用(政府失靈),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干擾和阻滯,增加了社會成本。一般來說,這種負作用通常是政府事先沒有預料到的。
政府行為外部性主要發生在公共物品供給過程中。公共物品的自然屬性比較單一,屬于有機會享受到或依賴它的一切生命。如陽光、空氣等。它的產生和消亡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更不靠市場機制生產和消費。公共物品的社會屬性比較復雜,主要指國家機器、經濟秩序、社會秩序、民族精神、科學藝術、社會保障、社會基礎設施等。公共物品的生產和維護同樣需要成本,這種成本卻無法從公共物品的使用者身上收回,公共物品生產成本的外部性特征為“搭便車”,即不付費而享受公共物品。所以,公共物品的生產和消費不能靠市場經濟的方式來運作,公共物品的消費也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從經濟的角度看,由于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特性,不可能通過市場運作為社會供給無利可圖的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供給只能由政府承擔。從行政的角度看,政府擁有任何機構和個人所沒有的公共資源和依法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職能和手段。這種特殊的地位和性質,壟斷了公共物品的供給。而且,公共物品供給的成本與效果一般存在滯后性,現實時間、空間難以評判,這必然導致政府行為缺乏責任、缺乏約束和工作效率低下。
雖然政府是公共物品供給的決策主體和實施主體,但政府及政府官員生活在現實社會中,必然有尋求自身利益的沖動和出于自利目的的各類活動,這決定了政府公共決策的出發點不一定是公共利益,而可能是政府或政府官員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說,一方面,政府是代表與實現公共利益的;另一方面,政府或政府官員還有著自己的利益。從政府的職責出發,政府必須根據公共需要而不是某些人或局部利益公平地供給公共物品,優先實現公共利益。但現實生活中當兩種利益碰撞時,作為自利主體的政府,常常從自身利益出發,會重點考慮本屆政府的政績和形象。甚至不惜動用政治壟斷權力、行政強制權力和自由裁量權力,優先投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公共物品,不考慮項目在未來時間、空間產生的外部性。由政府及其官員的特殊利益結構所導致的公共物品供給行為的負外部性,往往會造成巨大的損失。
2把握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幾個理念
政府行為外部性理論第一次將人們對外部性的認識從經濟領域引向政治領域;使人們注意到不僅市場行為能產生外部性,政府行為也能產生外部性。從研究市場失靈到關注政府失靈,人們對政府和市場作用及其相互關系的認識越來越深刻,為探討行政體制改革提供了理論基礎。
改革的指導思想必須把握。改革開放36年來,我國從一個幾將崩潰的窮國,一躍成為超過日本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在這一過程中,政府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也確實暴露出現行行政管理體制的一些問題。為了更好地適應發展過程中的新情況,應對更加復雜的新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決議講得非常明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是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的,建設更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體制。目的是加強和完善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鮮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性質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原則和方向。
改革的思維方式必須轉變。一談到行政體制改革,馬上聯想到“機構改革”,這是典型的“路徑依賴”。機構是職能的載體,如果職能不轉變,光是調整機構,很難達到改革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強調:轉變政府職能必須“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也就是說,轉變政府職能是改革的核心與關鍵。目的是促進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的轉變,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切實把公共物品供給和公共服務放在優先的位置。把政務公開、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作為加強政府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打造生產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務,滿足社會公共需求的行政組織體系和管理制度,讓人民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政府公共服務,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
改革的內容重點必須明晰。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與市場經濟體制對應的行政管理體制,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不斷得到加強。但仍然存在著一些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由“無限責任政府”向“有限責任政府”的轉變遠沒有完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多元主體公平競爭的經濟,它要求政府必須從那些不該管的事務中退出來。要有所為,有所不為,該管的事管住管好,不該管的要放開。行政體制改革要按照建立有限政府的理念,從全能政府轉變為有限政府,變傳統的單純控制取向為服務取向,不斷消除影響經濟發展的思想障礙和體制障礙,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3注意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中的幾個誤區
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經過了多輪改革,雖然積累了不少成功的經驗,但也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既要吸取以往的經驗教訓,又要研究應對今后的發展問題,為確保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取得更好的成效,需要注意幾個容易被誤導的問題。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不是弱化政府職能。轉變政府職能不是要弱化和淡化政府的管理職能,而是指不適應、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管理職能要弱化、淡化。相反,那些適應和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管理職能還要強化,以前沒有的要健全,以前弱了的要強起來,一弱、一強同等重要。若認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就應當是小政府、弱政府,轉變政府職能就是削弱政府職能,政府少管或不管最好,那是非常片面的認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采取什么樣的政府,政府的大小怎樣,這要由該國的經濟情況、國情特點、社會制度、歷史沿革、傳統文化等多種因素決定。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面對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經濟市場、風云變幻的國際國內形勢、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突如其來的各種困難和風險,政府的作用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必須堅強有力。以往改革的教訓也告訴我們,在需要保留、加強的職能得到明顯強化的同時,需要弱化、淡化的職能一定要得到實際的調減,不能只注重增量的擴張,而忽略了存量的壓縮。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有觀念問題,有實際問題,有思想認識問題,有既得利益問題,有自身動力問題,有組織領導問題,還有經濟、文化、社會、政治、國際等外部掣肘因素,改革是一項錯綜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奢求一蹴而就。改革越是深化就越會觸動以前深埋的矛盾,改得過快或過猛,有可能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必須從思想認識入手,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使思想觀念首先發生轉變。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社會可承受的程度有機結合起來,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使改革的連續性與階段性統一起來,既有長遠的謀劃和長期的準備,也要不等不靠,成熟一步走一步。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一項循序漸進,沒有終點的常態化工作,當經濟領域或社會發展方式發生新的變化時,作為上層建筑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也必須做出相應調整。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不是只為了經濟發展。市場經濟的基本價值觀是追求個人私利最大化和強化價值主體的自我意識。受其影響所滋生的拜金主義、個人利己主義和享樂主義價值觀,對我國原有的價值觀和價值標準產生了劇烈的沖擊。市場經濟是一把“雙刃劍”。當市場經濟的競爭和資源配置優勢與我國政治制度優勢相結合時,會產生巨大的制度效用,創造出經濟發展的“中國奇跡”。當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與我國政治體制的不足相結合時,也會產生巨大的災難。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體制機制,既要發揮市場經濟的競爭優勢和資源配置優勢,又要考慮能夠抑制、控制市場經濟負面效應被放大,把市場經濟這種社會動力機制放置在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框架之內,用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引導、駕馭市場經濟的走向和動力發揮,逐步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體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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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政府職能、投資體制、投資主體、資金結構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848-2008(03)-0010-09
影響投資體制形成的因素很多,包括政府職能、發展階段、發展戰略、經濟結構等等,其中政府職能尤為關鍵。隨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和十七大提出的“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等目標的確立,未來我國政府職能范圍將發生重大變化。政府傳統的經濟建設職能將逐步淡出,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社會建設的職能將得到不斷加強①。與之相應,投資體制應該也必然會發生重大變化。事實上,盡管投資體制在國民經濟運行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我國投資體制領域的改革一直相對滯后,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中更是明確提出要加快投資體制改革。如何加快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要求,已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共同面臨的新挑戰。
投資體制涉及范圍很廣,但大致可以劃分為投資主體、籌資結構、投資調控和投資管理等幾個方面。本文將從上述幾個方面入手,在對有關國家進行國際比較的基礎上,梳理分析政府職能及其他因素對投資體制的影響機制,以期為我國投資體制改革的深化總結一些可資借鑒的規律。
一、投資主體結構的國際比較
投資本身的內涵和外延非常廣泛,本文的投資,從宏觀上講,主要指固定資產投資等形成實物資本的行為和過程;從微觀上講,則是具有價值創造特征的直接投資行為。至于證券投資、理財等意義上的投資,其本質只是微觀主體的一種財務安排。這種財務安排在宏觀上可以看作是儲蓄轉換為投資的各種具體途徑和機制。基于此,本文的投資主體是指在上述投資活動中具備獨立決策權、享有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的主體,包括各類法人或自然人。更確切地說,可以稱為投資活動的決策主體①。
投資的決策主體主要是企業和政府。就兩類投資決策主體在整個投資中所占的比重(或結構)來講,各國之間有所不同。一般來講,在市場化程度越高的國家中,企業作為投資決策主體所占的比重應越大,在整個投融資體系中占據基礎性地位;而政府作為投資決策主體,其份額相對較小。上述判斷是否正確還需要實際數據的支撐。有關企業和政府投資份額的數據很難直接獲得,但是通過國民收入核算及財政支出的相關數據,可以大體推算出政府投資占投資的比重,具體如下:(1)收集固定資產投資占GDP比重、財政支出占GDP比重、政府消費占GDP比重這三個數據;(2)將“財政支出占GDP比重”減去“政府消費占GDP比重”,大體可以得出“政府投資占GDP比重”②;(3)將 “政府投資占GDP比重”除以“固定資產投資占GDP比重”,便能大體推算出政府投資在總投資中的比重③。
從表1可以看出,各國在投資的決策主體結構似乎并沒有呈現前述局面。具體來說表現為以下幾點:(1)各國政府投資比重基本都呈不斷上升的趨勢;(2)無論是北歐及中歐(含德國)等民主社會國家,還是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典型市場國家,甚至是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國家和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等轉型經濟體,政府投資比重都處于較高水平,政府投資似乎與經濟發展程度呈正比;(3)以政府主導為特征的韓國、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等亞洲新興市場國家以及中國、印度,政府投資比重明顯偏低。
上述現狀出現可能有以下幾方面原因:(1)從經濟社會發展角度來看,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市場失靈領域和范圍在不斷擴大,因此需要政府進行干預和主導的事務也日益增多,政府的邊界也因此而不斷拓展。政府投資領域和比重也隨之增加;(2)發達國家的市場體系更為成熟和完善,其出現失靈和缺陷的領域也已逐步為政府和公共財政所覆蓋,公共投資范圍相對增大;(3)東亞國家的政府主導與政府直接參與并不完全等同,強勢的政府可以引導企業的投資行為,但在統計上并不表現為政府投資;(4)發達經濟體與新興市場經濟體本身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發達經濟體的投資占GDP比重相比新興市場經濟體要低(見表2),這樣就愈發提高了發達經濟體政府投資占總投資的比重①。此外,各國政府投資方面的統計口徑也會存在一定差異。
盡管從表1的數據對比中得出的結果似乎與我們觀念上的判斷有所差異,但無論是典型市場國家還是新興市場國家,企業在各國投資決策都是最為重要的主體。這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政府投資的領域相對企業來說更為局限,大多集中于非市場競爭性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科學技術、教育等公共服務領域①。另一方面,既便是對這些領域的參與,政府也會引入私人企業、采取市場運作的方式。因此,政府從某種意義上說只是此類領域投資的共同決策主體。
二、資金來源結構的國際比較
投資的資金來源包括財政資金、銀行間接融資、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等三種基本渠道。各國的資金來源結構受到投資主體結構、金融體系等因素的影響而不盡相同。
(一)財政資金相對規模的橫向比較
各國財政投資資金相對規模既可以通過“政府投資占GDP比重”來反映②。這樣,結合表1、表2的相關數據,我們可以整理出反映財政投資資金相對規模的表3。
表3反映的情況與前面表1有些類似,大體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1)包括中國、日本、韓國、印度以及其他東南亞國家在內的亞洲經濟體,政府投資占GDP比重普遍較低;(2)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自由市場國家政府投資占GDP比重也處于較低水平;(3)北歐各國政府在公共事務領域的涉足范圍較廣,政府投資比重普遍較高;(4)法國、德國、英國、意大利等西歐傳統資本主義強國的政府投資比重也處于較高水平;(5)前蘇聯地區和東歐各國等轉軌經濟體政府投資相對規模存在較大差別,且總體呈不斷下降趨勢。
(二)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相對規模的橫向比較
根據能夠獲取的數據,我們選擇“股票交易總額占GDP的比例”和“由銀行提供的國內信貸占GDP的比例”這兩個指標來衡量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相對規模①。有關數據整理如下表4。
根據表4所列數據,就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的相對規模,我們大致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點:(1)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相對規模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的發達程度,而金融發達程度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完善程度又直接相關;(2)不同經濟體制下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相對規模差別很大。對比前蘇聯東歐各國和其他歐美國家的情況可以看出,前蘇聯和東歐各國直接融資、間接融資比重較低可能與這些國家轉型過程中實行“休克式療法”有關;(3)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相對規模還受一國經濟傳統和經濟結構的影響。對比法、德、意等歐洲大陸強國、東亞各國及美英等自由市場國家的情況可以看出,奉行自由市場傳統的國家其資本市場及直接融資相對規模要明顯高于國家主導型經濟體;(4)根據各國1992年以來在數據上顯示的趨勢,直接融資的相對規模隨著經濟發展將不斷擴大。
(三)資金結構與政府職能
進一步分析各國在籌資結構方面存在的差異可以發現,一國資金來源相對結構的形成與其政府職能范圍密切相關。
一是預算資金的相對規模和比重與政府職能范圍直接相關。在第一部分分析主體結構特征時我們已有較為詳細的說明。二是金融體系結構與政府干預程度也密切關聯。政府對商業銀行等間接融資機構的影響力和控制力一般要強于對資本市場①。當政府在經濟方面的職能范圍更為寬泛、更為直接時,從政府角度來講,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體系結構更有利于職能的履行。從東南亞各國、法、德等政府主導和干預傳統較強的經濟體,以及政府職能更為廣泛的北歐諸國來看,間接融資的相對規模通常遠高于直接融資相對規模。而對比奉行自由市場原則的美、英、加、澳等國,這些經濟體中間接融資規模就沒有絕對優勢②。
三、投資調控和管理的國際比較
投資的宏觀調控和政府投資管理確切地說屬于政府的兩項不同職能。前者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社會管理者職責的具體體現;而后者則是政府相關部門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率而采取的各種具體的管理手段。幾個具有代表性經濟體的投資調控、投資管理主要特征整理如下表5。
從表5我們可以看出,各國政府在投資調控、投資管理方面采取的具體措施同樣與各國經濟傳統、發展階段、經濟結構、政府職能等因素密切相關,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政府職能范圍
政府職能可以說是一國投資調控和管理方式最直接的決定因素。一方面,政府對投資的調控屬于宏觀調控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調控的目標、干預的方式、具體的政策工具和手段則由政府職能所決定;另一方面,在投資管理方面,政府的介入程度取決于政府投資范圍,而政府投資范圍從根本上說也是由政府職能所決定,政府投資的范圍越廣,投資管理涉及的事務就越多,可能采取的管理手段也會更豐富。
(二)經濟發展階段和發展模式
發展階段和發展模式對投資調控和管理的影響主要在于,不同的發展階段和發展模式下,政府在經濟方面的職能范圍會有所不同。通常欠發達國家在經濟起飛的初期會采取趕超發展戰略,而這種戰略下政府對于經濟領域尤其是投資領域的介入很深。政府實施的投資調控和管理都是圍繞實現既定發展戰略目標而進行的,而且在具體的方式、手段方面可能會不拘一格。相比之下,在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自由市場經濟體中,政府的角色定位為 “市場的守夜人”,這樣一來,政府職能也就非常有限,政府對投資領域的介入也就比較間接。
(三)經濟傳統和經濟結構
除了發展階段和發展模式以外,政府職能在很大程度上也會受一國經濟傳統和現實經濟結構的影響。這種影響傳導到投資領域,就表現為各國調控目標、調控手段及管理方式的差異。例如,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日本的發展階段和發達程度在全球無疑處于前列,但國家干預的傳統使得日本與美英等國的投資調控和管理同樣存在很大差別。另外一個典型就是法國。在西歐傳統資本主義強國中,法國的投資調控和管理完全是另類。這主要是因為在法國經濟結構中國有企業占據很重要的比重,而且在法國的經濟傳統中,自然壟斷性行業應由國有企業經營。
四、政府職能等因素與投資體制的關系
(一)政府職能與投資體制形成
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無論是投資主體結構、投資的資金來源結構還是投資的宏觀調控及投資管理,都與一國政府職能有著密切的聯系。
首先,政府職能范圍的大小直接影響到投資決策主體的結構。投資決策主體結構是由私人投資和政府投資的相對比重決定的。政府職能范圍較廣的經濟體,通過政府投資來完成和實現的職能通常也更多,最終反映為政府投資比重的提高。
其次,政府職能影響政府投資范圍的同時也影響了財政預算中用于投資方面的支出規模。而投資資金結構恰恰是由財政預算資金、直接融資資金、間接融資資金等構成的。此外,政府為實現特定職能還可以通過影響政策性金融機構進而影響間接融資的相對規模。如各國的政策性銀行,其融資性質屬于間接融資,但其融資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服從政府安排、服務于政府特定職能的實現。
此外,投資調控和投資管理更是與政府職能范圍密切相關。
(二)影響投資體制的其他因素
除了政府職能外還包括經濟發展階段、采取發展模式、奉行的發展原則、歷史傳統以及現行的經濟結構等等。上述因素中,有的也是政府職能范圍的決定因素,并通過對政府職能范圍的影響來進一步影響投資體制的形成。
當然,有些因素本身對投資體制也會產生直接影響,如現行經濟結構。一方面,現行經濟結構直接影響政府投資調控和投資管理的方式和具體手段。當經濟結構中國有企業比重較大時,投資調控會偏重于計劃等直接調控的方式和手段,在投資管理方面更多地體現為政府對投資活動的直接控制;而當經濟結構中私人企業占絕對主導時,投資調控則主要依靠各種間接調控方式和手段,在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上也通常會引入市場機制和私人企業。另一方面,在特定的經濟發展階段,一國的經濟結構往往也會對政府職能范圍產生影響。例如,當產業結構表現出明顯失衡時,政府便可能將實施產業政策、優化產業結構納入其職能范圍,并因此對整個投資體制產生影響。
(三)投資體制相關因素間相互作用機制分析
經濟體所處的特定發展階段、秉承的經濟傳統、采取的發展模式、現行的經濟結構以及政府職能范圍都是投資體制形成的影響因素,但其作用機制又有所區別,具體來說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1)政府職能范圍的大小影響著投資體制的每個方面;(2)發展階段、經濟傳統、發展模式和經濟結構對政府職能范圍的確定有著直接影響,并進而間接影響投資體制的形成;(3)發展階段、經濟傳統、發展模式和經濟結構之間也存在著一定的因果關系,主要是發展階段和經濟傳統對于發展模式的選擇和現行經濟結構的形成有著很大的影響;(4)經濟傳統、發展模式及經濟結構對于投資體制的不同方面也有著直接影響;(5)投資體制中,投資主體結構、資金來源結構和投資的調控管理直接也存在著相互影響和作用。例如,投資決策主體的結構能夠影響預算資金在資金結構中的比重,而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的發達程度也會對投資中介機構、融資機構的組成結構產生影響。
投資體制的形成和確立對于經濟增長和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體所處的發展階段、現行的經濟結構都會發生變化,未來選擇的發展模式也會有所調整。這樣,上述因素在長期動態中就形成了一個相互作用的循環鏈條,如下圖1所示。
五、未來投資體制演變趨勢分析
根據前面對投資體制各方面的橫向比較及投資體制影響因素的分析,對投資體制的演變及未來的發展趨勢,我們大致可以總結出以下幾點。
(一)政府作為投資決策主體參與投資的領域將越來越集中于公共事務領域(包括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這一趨勢是由政府職能范圍的發展趨勢所決定的。隨著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市場機制將得到的不斷完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效率優勢也將不斷顯現。政府職能將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并致力于市場缺失和失靈的公共事務領域。
(二)即使在由政府主導的公共投資領域,市場機制也將被逐步引入到投資項目的具體運作中。這主要可以歸結為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政府對其投資項目通常會面臨資金不足的問題,引入市場機制意味著私人企業和民間資本的介入,可以有效緩解資金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引入市場機制有利于提高投資項目資金使用效率。
(三)政府在投資的宏觀調控方面將主要采用間接調控的方式。間接調控重在運用經濟杠桿調節市場主體的行為,是符合市場規則的調控方式,也體現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有限干預的原則。
(四)在投資的融資結構中,以資本市場為依托的直接融資的相對規模將不斷提高,以商業銀行體系為依托的間接融資的相對規模將出現下降。這主要是因為,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變化取決于金融體系的變化,而未來資本市場的日益繁榮和傳統商業銀行的日漸式微基本是大勢所趨。
(五)財政預算資金相對規模則可能呈倒U形變化。這是因為,財政預算資金相對規模主要取決于政府職能及其投資范圍。而在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的過程中,政府職能范圍可能出現縮小和擴大兩種趨勢。一方面隨著政府對競爭性領域的退出,政府職能范圍將不斷縮減;另一方面,經濟發展帶來的分工的不斷細化將產生許多新的公共事務,從而拓寬了政府職能及政府投資的范圍。
(六)投資中介機構在投資體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將越來越大。隨著經濟規模不斷擴大,整個經濟系統變得越來越復雜,投資項目涉及到的事務也越來越多,客觀上需要由一些專門的機構獨立出來承擔一些投資服務的功能。與此同時,市場的不斷完善,也為這些機構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這也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分工越來越細化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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