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放射性物質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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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核醫學;醫護人員職業風險;職業風險防范
核醫學主要是利用非密封放射性核素進行診斷和治療,因具有安全、可靠、快速、靈敏及有一定程度的特異性等優點而在臨床得到普遍應用[1-2]。但是由于在核醫學診斷、治療中使用的放射性藥物、用后廢棄的醫療材料及患者的排泄物等均是非密封源,如果處理不當極易擴散,對醫護人員危害極大[3]。為探討防范措施,筆者開展如下研究,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在2007年1月~2009年12月期間開展調查,調查本市9所醫院核醫學科室的環境,并對278例醫護人員開展問卷調查,其中男167例,女111例,年齡24~52歲,平均(32.17±4.06)歲。
1.2 研究方法:調查前,調查者與本市各醫院核醫學科室管理人員取得聯系,得到同意后下到科室進行檢測,并發放問卷,填寫完畢當場收回。共發出278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249份,回收率為89.57%。
1.3 統計學方法:采用Excel建立數據庫,運用SPSS 13.0統計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2 結果
2.1 核醫學科及周圍環境測量:見表1。
表1 核醫學科及周圍環境測量結果
測量位置空氣比釋動能率范圍(μGy/h)平均值(μGy/h)放射源庫0.12~0.27 0.19分裝室0.09~0.16 0.13分裝室操作位置3.09~4.04 3.62治療室0.10~0.15 0.13給藥室0.11~0.26 0.18ECT室0.10~0.88 0.23骨密度室0.10~0.21 0.15放免室0.09~0.15 0.132.2 核醫學科表面污染監測:見表2。
表2 核醫學病房表面污染監測
測量位置活度濃度(Bq/cm2)平均值(Bq/cm2)放射源庫0.34~0.42 0.37分裝室0.17~0.26 0.24操作者手0.21~0.24 0.23治療室0.12~0.21 0.18給藥室0.12~0.24 0.18ECT室0.16~0.19 0.17放免室0.14~0.21 0.16
2.3 職業人員個人劑量調查:對調查人員進行檢測,其個人受照有效劑量范圍(mSv)在0.05~2.22之間,平均0.28 mSv。
2.4 醫護人員防護中存在問題:見表3。
表3 核醫學科室醫護人員防護中存在問題
防護情況例數構成比(%)防護物品不足3111.15 醫護人員意識不高269.35 制度執行情況不佳4114.75 廢棄物處理不當217.55 藥品存放、使用方法不正確3512.59 3 討論
醫護人員的職業暴露及自我防護已受到當今社會普遍的關注,為減少醫護人員的身心健康,減少各種危害因素,根據放射防護三原則:實踐的正當性、防護的最優化和個人劑量限值,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采取措施。
3.1 制定防護管理制度,確保制度落實:根據醫院情況,制定相應的放射管理制度以及防護制度,并實施配套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差錯事故登記制度》,對不良反應的緊急處理和放射性污染的緊急處理做出相應規定,使相關科室能夠協同處理較復雜的突發事件,一旦遇到重大事故能夠及時上報,處理較妥善。安排人員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察,使醫院中形成良好的防護管理氛圍,確保人員安全。
3.2 提高醫護人員職業防護意識:醫護人員對職業危險的認識程度對其主動、自覺采取防護有直接影響。在定期開展職業防護要教育的同時,要指定專人進行管理與監督,督促醫護人員自覺、自愿進行職業防護。操作時,醫護人員應做好放射防護,穿戴工作服、帽、鉛衣、手套及防護眼鏡等個人防護用品。醫護人員工作時應佩戴劑量儀,同時防止放射性物質經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膚傷口進入體內,要定期體檢,為其建立健康檔案。
3.3 加強醫護人員防護培訓,規范操作過程:每位核醫學醫務人員在正式工作前接受職業風險防護培訓,在熟悉放射防護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之后才能持證上崗,而且必須嚴格按照既定的輻射安全規程操作。在操作前,醫護人員無放射源的情況下充分作好準備工作。用藥時應在有屏蔽的鉛玻璃進行。對于輻射強的射線,最好在玻璃罩上加一層薄的鉛防護層,而且要做好韌致輻射的防護[4]。吸藥時要戴口罩、手套、防護用具,嚴格無菌技術操作。注射時最好使用注射器防護套。一旦放射性藥濺到皮膚,應立即用清水反復沖洗,以減少放射性照射損害程度。如果工作臺或地面有發生放射性藥物外溢,應及時用紗布抹洗干凈并將紗布裝入專用、內襯塑料袋的放射性廢物容器中,按放射性廢物規定處理。用過的棉簽和一次性醫用手套不可隨處亂扔,也應放置上述在專用放射性廢物容器中,集中處理。廢物容器表面顯著位置應標有核素種類、廢物類型、和存放日期,放射性廢物應有專職人員負責收集、存放和處理,該人員應熟悉管理原則,掌握劑量檢測技術,設存儲登記卡,處理過程要記錄備檔[5]。結束后,醫護人員最好在離開放射源一段時間后再進行其他整理工作[6]。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醫護人員要盡可能縮短與放射源的接觸時間,增加與放射源之間的距離。而且嚴禁在活性區內吸煙、飲水及進食。
3.4 合理布局及增加防護設施:首先應通過合理布局減少核醫學病房環境的污染。應按放射性活性區與非活性區將工作場所分開,采取清潔區、活性區的三區制原則布置,并按照放射性水平的高低依次序排列[7]。將清潔區包括辦公室、會議室、值班室等,分配在常年的上風向,保證無放射性物質污染。低度活性區如病房走廊、治療室等,一般是不直接操作放射性物質,但有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或輻射的區域[6]。高活性區如分碘房、操作室等,直接操作放射性物質,通常設在病房末端。醫院必須保證核醫學工作室人員防護設施和物品的齊全,同時,有條件的醫院可以核醫學病房內配備可視對講機,醫護人員可以在既不直接接觸患者、又不影響工作、且可以觀察到患者的病情變化的情況下,通過可視對講機與患者溝通。
3.5 加強給藥后的患者管理:患者口服或注射放射性藥物后,要囑咐 患者在病房休息,要求其在5個半衰期內不要隨意離開自己的病房,同時避免與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的接觸,以盡量減少患者帶來的照射[6]。而且患者住院期間,其使用的衛生器具應要沖洗徹底、單獨存放。
4 參考文獻
[1] 李傳瓊,崔邦平,代文莉,等.核醫學科護士職業風險防范措施的探討[J].中國醫學論壇,2005,25(5):373.
[2] 馬慶杰,羅云霄.核醫學[M].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6.
[3] 黃善珠,韋瓊蘭.供應室護士的職業危害認知調查及自我防護對策[J].廣西醫學,2009,31(2):263.
[4] 朱壽彭.放射毒力學[M].蘇州:蘇州大學出版社,2004:5.
[5] 張丹楓,趙蘭才.輻射防護技術與管理[M].南寧:廣西民族出版社,2003:101.
篇2
作為擔負醫療護理工作任務的醫護人員,在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健康服務的過程中,面臨著許多職業性危害。主要有:①生物性損傷:如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結核病等。② 物理性損傷:包括針頭及其他銳器刺傷、輻射損傷、負重傷及噪音的影響等。③化學性損傷:各種化學消毒劑、麻醉劑、抗腫瘤藥物等引起局部或全身的損害。④ 心理、社會性損傷。
2 職業暴露危害性
2.1 生物性職業暴露危害性 近100年來,醫學文獻中證實至少有30種不同的病原體或疾病可經皮膚刺傷傳播,包括細菌、病毒和寄生蟲等。
2.2 化學性職業暴露危害性 醫務人員在診療(消毒、治療、換藥)等操作過程中頻繁接觸各種消毒劑、清潔劑、藥物窮而后工物質等容易引起各種各樣的疾病
常見的抗腫瘤藥物:目前使用的抗腫瘤藥物大多數是細胞毒制劑,具有致突變、致癌和致畸性。
我國有學者對5個醫院590名護士的715次妊娠做了分析,結果發現抗腫瘤藥物接觸組護士自然流產率為13.5%,明顯高于對照組自然流產率8.6%。
麻醉劑:有學者報道美國手術室麻醉護士因慢性麻醉氣體氟烷、氧化亞氮致流產率高達28%,而一般護士為9%,女麻醉師的自然流產率為38%,一般醫師為10%。英國、芬蘭、丹麥等亦發現女麻醉師中流產率增高。還有研究發現接觸麻醉劑的醫務人員有肝病、腎臟病等。
物理性職業暴露危害性:醫務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接觸放射線、激光和銳器等各種物理因素引起的疾病常見的有:①輻射:有報道從事放射性診斷和治療的醫務人員因接觸放射線而致惡性腫瘤、白血病、不良妊娠及放射病者比例較高;②銳器傷:針刺傷與銳器傷是醫務人員最常見的職業,不僅會引起皮膚粘膜損傷,更危險的是感染血源性疾病。
2.3心理、社會性損傷 心理、社會性損傷主要是指職業性睡眠障礙、工作疲勞感、心理疲勞等。護士職業的心理社會危害主要指工作壓力。主要壓力源是專業及工作本身,護士的最大壓力是護-患關系壓力 。在工作中受到攻擊事件的發生也會使護士出現心理障礙。
3 職業防護現狀堪憂
3.1自我防護意識薄弱,防護措施不到位 醫護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是確保其在職業活動中自覺采取防護措施,降低職業危險性的重要保證。但國內許多研究表明,醫護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普遍薄弱,防護措施不到位,主要表現為:在可能接觸到患者的血液、體液或分泌物可能濺到面部或眼內時,戴防護眼罩的極少;未按要求擱乙肝疫苗;在使用抗腫瘤藥物的操作中,穿防護服、戴護目鏡的極少,能正確戴手套、符合防護要求的也很少,不少護士接觸抗腫瘤藥物時從不戴手套;徒手掰折安瓿;被銳器刺傷后,有的護士只是采取一般的消毒處理;還有的醫務人員認為自己不可能接觸到艾滋患者或乙肝患者感染者。例如2003年我國SARS流行期間,曾發生過為搶救1例SARS患者而導致數10名醫務人員被感染。正是由于醫護人員的僥幸心理和不設防的態度,在工作中防護措施不到位,因此受到職業性傷害的風險大為增加。
3.2防護知識缺乏 防護知識缺乏是影響醫護人員形成自我防護意識的重要因素之一。研究表明,醫護人員的職業防護知識掌握不夠,如對經血液傳播疾病的相關知識掌握不足,有的護士認識不到戴手套降低感染的重要性,有的護士不知道墻壁,地面等年血漬的正面處理方法,有的護士不知道如何處理細胞毒性藥物外溢等。有的護士在使用抗腫瘤藥物過程中,不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具;有的放射科醫生、護士不使用防護服等。
3.3醫療單位職業安全管理向度不健全,防護設施不完善 有的醫院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護設施并不完善,安全注射用具在臨床使用,有的醫院不具備密閉式銳物集科室對使用后的針頭不做任何處理而直接扔進垃圾箱,有的醫院未配有針頭毀形器,未使用帶有安全保護裝置的注射、輸液、采血針具,也沒有醫護人員職業暴露后的緊急處理流程。
4 職業防護措施
4.1醫院應健全職業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醫護人員的職業防護,醫院應建立健全防護機制與保障體系,通過相應的組織督促和制度約束,使醫護人員的職業安全得到重視。制度的約束能強化醫護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規范職業行為,減少職業暴露事故的發生。
醫院應建立醫護人員職業暴露報告制度,以使醫護人員在意外暴露后能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得到及時的咨詢和處理。同時收集這些數據,可定期分析發生職業暴露的原因,從而尋求有效的預防措施,減少醫護人員職業感染的危險性。
4.2增強防護意識,加強職業防護培訓 許多研究證明,醫護人員自我防護意識淡漠,防護知識缺乏是導致各種職業性損傷發生的主要因素。因此,醫護應加強對醫護人員的職業防護培訓,特別是對新上崗的醫務人員,目的是提高醫護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糾正醫護人員的不安全行為。
醫護人員要嚴格遵照操作流程,使用防護屏障,如使用手套、防護圍裙、防護眼鏡等,能有效減少職業暴露引發的危險。醫護人員應按照標準預防原則,接觸所有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時均應戴手套,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護人員面部時,應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有可能污染醫護人員的身體時,應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圍裙;醫護手部皮膚有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患者血液、體液的診療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4.3改善醫療操作環境 安全的醫療環境和完善的防護設施是減少醫護人員職業暴露的基礎。盡力改善工作環境,配備必要的設施,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醫院腫瘤科化療藥物應由靜脈輸液配制中心集中配制,配備層流生物安全柜,必要時戴雙層手套操作。治療室和處置室應安裝空氣凈化裝置或排氣扇,以減少空氣中細胞毒性氣溶膠的儲量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降低空氣中消毒劑微粒的濃度。
安全的操作環境能有效減少醫護人員銳器刺傷的次數,如采用安全針頭注射器、提供便于丟棄尖銳物品的容器等。
針對放射性損傷,醫院應配備足量的防護設備,操作時醫護人員應使用防護服。放射工作人員作為特殊的工作人群,應定期進行檢查,安排休假等。
4.4醫院職業暴露報告系統 醫院應職業暴露報告系統,以便醫護人員在針刺意外或接觸患者血液等職業暴露后能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得到及時的咨詢和處理。有關部門應分析發生職業暴露的原因,從而尋求有效的預防措施,以減少醫護人員的職業感染的危險。
4.5意外暴露后及時正確處理 當醫務人員被有傳染性疾病患者的血液、體液或人體組織污染后,應及時向相關部門請示,啟動緊急的處理流程,及時采取防護措施,如進行相應的檢查、治療和用藥,并進行追蹤。
4.6醫療廢物集中管理,專人回收 醫療廢物要嚴格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分門別類放置、專人回收。醫院設置有專門的容器,一般的放一層包裝袋,如為感染性廢物應放2層包裝袋,并分層包扎;每天由專人在醫務人員的非工作時間從病區收走,2~3次/d。設有雙向登記本,雙方簽字。醫院要對保潔員、被服中心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避免二次污染和交叉感染的發生。
篇3
據2010年8月美國中情局間諜Plame wilson撰文透露,該局在偵辦“9·11”事件中,發現本·拉登在發動襲擊前幾天,曾秘密會見巴基斯坦一頂級核科學家,請求援助制造核彈。核恐隨即成為美國反恐頭等大事。奧巴馬認為核恐與核擴散的威脅甚于核大戰。10年來,核恐雖未得逞,但美國官員認為,當前對制造核彈投入的力量不次于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戰斗。
竊核案件頻發
美國科學界估計,現在約有210萬公斤核原料分布在50多個國家,其中濃縮鈾(HEU)150多萬公斤,分離的钚50多萬公斤,大部分處于管理不善狀態。各國130座研究型反應堆,安全漏洞尤為明顯。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統計,截至20lO年共發生25起核原料被竊或丟失案件,占到秘密核黑市交易量的10%~30%,可制造核彈2~5枚。1992年,俄一核工程師在波杜斯克市火車站兜售1.5公斤HEU,當場被捕。2007年11月,有兩股匪徒襲擊南非彼靈達巴市存儲數萬公斤HEU的核設施,闖入控制室,槍擊一名保安員,活動40分鐘后逃逸,此案背景與結果迄今諱莫如深。2007年3月,格魯吉亞警察破獲一出售HEU的黑市,這是該國2000年以來破獲的第八起販核案件。
核原料可輕易地變成蘑菇云
從現在核工藝水平來看,只要有45公斤的核原料,花上200萬美元購置現成的民用設備,在民用核能研究機構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就可以制造這種簡裝的核裝置。它同由導彈發射的核彈頭完全不同,沒有對重量、體積、形狀、烈度、引爆速度等方面的精尖技術要求。只要在大城市引爆,就能造成數十萬人傷亡,足以滿足制造混亂和壯大自己聲勢的愿望。還可以在制造的常規炸彈中添加少許核原料或核廢料,成為“臟彈”,引爆后產生的輻射作用,同樣可造成轟動效應。“臟彈”也可以利用從醫院垃圾中的報廢伽馬刀和老式X光機收集放射性物質來制造。
美國統領反核恐事務的國家核安全局(NNSA)助理副局長AndrewBieniaski,每周五聽一次1小時的有關情況匯報。他說:“這是我一周中心情最壞的一天,會后總是提心吊膽,因為威脅確確實實存在著。”美國國會防恐大規模摧毀式武器委員會成員、前國防部助理部長GrahamAllison甚至認為,“2014年在美國某城市引爆一枚核彈是完全可能的”。奧巴馬為了加強核安全,于2011財年增加有關經費67%,達5.6億美元。
核原料安全的基本保障
各國主要采取以下三個方面的措施。
(一)研發偵控技術。要對核原料的存放、移動、運輸、利用、引爆各個環節進行全面跟蹤,不得疏漏。意大利的聯合研究中心將核原料制成條形,上加封印。封印是隱形縫隙,內置在移動時發出信號的裝置。這一技術已被羅馬尼亞和巴基斯坦采用。德國漢堡大學研發的氪(Krypton)傳感器可跟蹤數百公里以外運輸中的核廢料放射源。美國計劃在全球1400個碼頭設置中子和伽馬射線偵測網絡,同時,還研發了介子偵測器和偵測容器內核原料質量和數量的激光偵測器,所獲信息各國可共享。但該計劃由于經費不足和有關技術不夠成熟,短期內難以實現。運輸環節軟肋就在美國本身。美國每天進口10萬只集裝箱,而制造一枚核彈所需要的45公斤HEU用一只鞋盒足以容納,如將微量核原料與其他放射性物質混放,很易蒙混過關。現在發射核彈頭可以實時被偵測到,但以卡車運載核裝置和在車上引爆,卻不易被識破。一旦發生核爆炸,美國可從對現場殘片的分析發現核原料的性質、數量及其來源。另外,美國還提出,把核原料制成大薄片形,則無法用于制造核彈。
(二)加強核原料管理制度。單靠在核設施增加警衛和架設鐵絲網,無助于提高核安全度。從已偵破的竊核案件來看,大部分是內部員工做的手腳。這種情況同所在國家的政局和政府工作效率有很大關系。目前大部分國家尚未制訂核安全的標準,他們必須在核原料安全的各個環節有嚴格的管理和核查制度。但這屬于一國內政,外部干涉很難奏效,這是一大要害。
篇4
關鍵詞: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醫療器械是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獲得市場準入,和醫療機構在醫療活動中相關的儀器、設備、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lll。醫療器械不良事件(Medical Device Adverse Event,MDA)是指獲準上市的、質量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或可能導致人體傷害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使用效果無關的有害事件。通過加強醫療器械上市后的監測和管理,控制醫療器械的潛在風險,保證醫療器械安全有效地使用。我院自2011年以來,逐步提高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風險的認識,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斷提高對此類風險的控制及管理水平,為保障醫患安全、減少醫患傷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產生的原因
醫療器械作為醫療、科研、教學等活動的物質基礎,已廣泛應用于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和康復過程。由于醫療器械上市前的研究和臨床試驗,受醫學倫理、社會條件、經濟條件等因素制約,存在研究時間短、試用例數少、對象范圍窄、人群選擇偏倚等問題,導致醫療器械的潛在問題只有在產品投入市場、大量人群長期使用后才可能被發現l引。目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產生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1.1產品固有風險 由于科技水平、認知能力和制作工藝等因素的限制,醫療器械研發過程存在目的單純、考慮單一、設計與臨床實際不匹配、應用定位模糊等問題,造成設計缺陷;由于制造原材料存在生物相容性、放射性、微生物污染、化學物質殘留、降解等潛在問題,存在人體使用安全性問題;部分醫療器械在使用過程復雜,需與其他醫療器械協同使用,醫生對新的醫療器械熟悉程度等造成的臨床應用風險。
1.2產品性能故障或功能喪失 醫療器械使用者按照產品性能規范要求下使用時,醫療器械發生故障或損壞,不能按照預期的意愿達到所期望的功能。
1.3產品標簽或說明書錯誤 生產企業提供的醫療器械標簽、使用說明書存在錯誤或缺陷,產品標志或說明書不明確導致臨床使用者錯誤操作,造成不良事件的發生。
2.我院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為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2000年國務院頒布《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08年國家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國食藥監械[2008]766號),2014年國務院第39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進一步加強了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的法律地位和責任。醫療機構是患者集中就醫和設備使用頻次最高的地點,也是開展我國藥械安全性監測工作發展的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我院在醫院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對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完成發現、報告、評價和控制。
2.1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 按JCI認證要求,我院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由醫院質控辦牽頭成立了院級不良事件工作委員會,建立了醫院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統,共涉及14種不良事件,包括:醫療器械、醫療事件、藥品事件、護理事件、輸血事件、院感事件、行政及其他、公共設施、治安消防、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工程安全、職業暴露、生物安全。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工作組由設備處負責,職能院長、設備處處長和物資科科長主管。①制度完善:制定《醫院醫學裝備委員會工作制度》、《醫療設備,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制度》、《醫療設備,器械召回管理制度》、《醫療耗材管理制度》、《高值耗材管理制度》、《t療耗材索證、查證制度》等相關制度。②建立覆蓋全院的監測體系:不良事件工作委員會定期對所有員工進行不良事件培訓,醫院不良事件網絡報告系統對全院員工開放,每位員工均能通過登錄個人OA,填報所有類型的不良事件。③激勵機制:對不良事件的上報行為采用只獎勵不處罰的機制,上報不良事件的報告人按填報例數進行經濟獎勵,每例50元,提供重大改進方案或被醫院采納者實行一次性1000元獎勵。
2.2不良事件報告流程 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遵循可疑即報原則和瀕臨事件原則。臨床醫務人員發現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首先停止使用該器械,盡快對受傷者進行治療救治,保留、封存不良事件產品;病情穩定后,登陸醫院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統,以時間為線索陳述事件過程,完善相關資料;該報告自動流轉到科室主任和護士長,經審核無誤后自動流轉到我院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工作組;由設備處組織不良事件處理專家組對不良事件進行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同時告知供應商和生產廠家,要求工程師到臨床收集資料,對問題器械進行檢測、分析,并將分析報告及整改措施以書面形式回復到我院不良事件工作組;根據專家評估意見、廠家分析報告,我院對發生問題的器械采取暫停使用、觀察使用、換批次使用、更換品牌四種院內處置方案;如需重新進入臨床使用,須經國家、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復后方可使用;我院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工作組將本事件的所有資料上報國家不良事件監測系統,見圖1。
2.3不良事件的評價和控制 將日本管理大師石川馨先生發明的魚骨圖分析法應用于我院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分析。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發生經常由多個因素引發,使用魚骨圖分析法有助于明確問題的實質內容,關注產生不良事件的各種原因;通過根因分析,發現目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高全面的防范控制措施,不斷提高患者的滿意度。我院定期對上季度侔度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進行總結,對發生率較高的不良事件運用魚骨頭分析法進行調查,發現根本問題,找出改進方法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為我院醫療安全管理和質量控制發揮重要作用。
3.工作過程遇到問題及提升
3.1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培訓 按照現有醫療器械分類規則,我國醫療器械分43個大類、259個亞類,涉及化學、物理、機械、材料等相關學科交叉應用,技術水平高、技術領域廣,致使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發生原因復雜、分析評價工作難。我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起步晚、基礎薄弱,專業技術人員相對缺乏,專業的系統培訓及風險控制理念的推廣相對較少。雖然國家已建立不良事件上報系統,但由大數據帶來的預警機制尚未體現。因此,我們將繼續加強不良事件監測培訓工作,加大監測信息的搜集,擴大監測工作的影響力,提高對醫療器械風險的認識,滿足公眾和相關工作者的信息需求。
3.2關注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對兒童特殊群體的傷害 我院作為三級甲等兒科專科醫院,兒童是我院就診服務對象。由于兒童沒有判斷力,病情變化快,其不能準確或完全表達身體的不適,在診療過程需要醫護人員擁有敏銳的觀察力,及時發現不良事件的發生。因此,我院醫務處、護理部和設備處三部門多次聯合開展新耗材和耗材使用技術培訓會,切實提高醫療器械和耗材的操作能力,降低耗材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差錯和風險。
加強小兒用醫療器械的合理使用與監管。由于小兒具有體型小、好動,身體結構和功能隨年齡增長變化較大,器械長期應用等特殊性,成人醫療器械可能不適用于兒科對象,或者需要對成人器械進行特別的設計改進和/或增加特殊的標簽才能用于兒科對象。如嬰兒培養箱、保暖臺、小兒用呼吸機等小兒群體專用醫療器械,必須符合我國醫療設備安全專用標準;如生理電刺激儀、醫用脈搏血氧儀、輸液泵、注射泵、小兒用植入類醫療器械、無創自動測量血壓計等小兒群體應用條件的醫療器械,其上市提交的臨床資料未對小兒群體進行驗證,出廠參數范圍較廣、不適用于小兒的參數精度,屬于高風險治療類產品,使用時要求生產企業結合小兒的特點,制定單獨的安全標準和使用說明書;如x射線、CT、MRI等其他診斷和監護類醫療器械,使用時要考慮小兒診斷時輻射劑量和特定吸收率。
篇5
關鍵詞:醫院;火災事故;安全隱患;預防措施;安全工作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R719 文章編號:1009-2374(2015)22-0069-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2.034
近年來,火災事故頻繁發生,事故給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給人們的生命安全帶來了威脅,2014年哈爾濱一場火災就奪走了5位年輕消防戰士的生命。隨著醫學模式的轉變和社會經濟建設的發展,我國的醫療水平及醫院設施有了巨大的發展。隨著醫院規模的擴大,醫療隊伍及患者人數日益增多,醫院設施越來越多,用電的儀器越來越多,這給醫院的安全工作帶來了很大挑戰。新形式下,安全重于泰山,醫院安全工作是醫院里最重要的一項工作,醫院應該強化安全員的責任心,加大醫院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經驗分享,提高醫院員工的安全意識,及時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治理措施,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醫院的安全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盡可能地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1 醫院常見的火災隱患
有人故意放火;手術室內有容易燃燒或爆炸的物質,例如各類麻醉劑,一些用電的手術設備也容易引發火災;放射性機房內的X線機用到高壓線路,因為X射線是由高能量的電子轉化而來的,轉化過程中產生大量的能量,所以常常會出現線路故障,如短路、斷路等,膠片室里所用的很多材料都具有可燃性,稍有不慎就會導致火災;經常用的紅外線、頻譜等設備在加熱過程中會有較高溫度,如果離室內可燃物較近的話,很容易引起火災;高壓氧艙是醫院里一個重要的設備,對于缺氧患者的治療具有很好的療效,艙內氣壓較高,含氧量也很高,如果艙內有一些可燃物的話,往往會導致自燃而發生火災,火災具有燃燒猛烈、蔓延速度快等特點,艙內人員很難得救,危害性大;藥庫、藥房內物品種類復雜,往往存有很多可燃燒、易爆炸的物品,容易出現火災,并且不能很好地控制火災;醫院內有大量的化學試劑或化學藥品,它們大多在生化實驗室內,實驗時經常會用到酒精燈、煤氣燈等明火,使用過程中極其容易造成火災。
2 醫院火災安全隱患、事故出現的原因
2.1 廣大職工缺乏安全意識
日常工作中,患者較多,醫務人員忙于工作,常常忽略安全細節,例如滅火器安全卡不能定期檢查、日常QHSE檢查工作疏漏或簡單應付。之所以有如此表現,主要是因為,職工在潛意識里沒有重視日常安全工作,認為基本不可能出現火災、爆炸等事故。
2.2 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
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是確保各項安全管理條理或相關制度落實到工作實際的關鍵,是確保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不斷完善的關鍵,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完善管理制度,及時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良性循環,使各項安全工作都能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讓職工主動參與安全管理、主動發現隱患,不斷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安全敏感性,相互監督、檢查,時刻保持安全的警覺性。
3 針對常見火災隱患所采取的措施
3.1 加強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工作是一個系統性、長期性、艱巨性的工作,既是當前急需,又是長遠任務。醫院領導非常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作為保障醫院安全運行的重要措施。為了不斷提高醫院職工的安全意識,首先,要加強職工安全知識培訓,科室負責安全的領導和醫院安全部門工作人員牽頭,由人力資源部門具體實施培訓。其次,安全培訓的形式應該多樣化,如利用職工大會、技術課等形式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職工大會上強調安全的重要性;課堂上學會如何才能安全工作;生活中告知職工在電起火和液化氣起火時,怎樣選用和使用滅火器材以及怎樣逃生等常識;安全員通過幾項事故案例分析、應急預案的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內容進行系統講解,舉例發生火災,如何組織好所有人員迅速脫離險境的應急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內容緊貼實際實用性強;通過學習可以進一步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增強職工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
3.2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為了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以其他曾經發生的火災事故為警惕,認真分析火災原因、火災經過等,舉一反三,在醫院內部開展定期安全大檢查或不定期安全抽查,重點檢查醫院手術室、重癥監護病房、急診搶救室等特殊區域、重要部位和空氣凈化器等設施、設備,并開展針對性的消防模擬演練,提升火災應急能力。針對目前重點區域缺乏火災應急處置經驗這個問題,安全管理人員充分借鑒國內國際一些鮮明的例子,在醫院手術室、ICU等特殊區域制定合理的制度規范和進行不定期實際消防演練。同時,將積極研究醫院特殊部位消防演練的操作性辦法,既不影響醫院正常運行,又為火災等突發事件做好準備,從源頭上健全防范機制,切實維護患者的生命安全。
3.3 針對重點區域進行重點防范
3.3.1 病房通道是病人和醫生的公共場所,也是逃生和急救通道,日常工作中,走廊通道應該保持暢通,不得堆放雜物,更重要的是在走廊的疏散通道里配備齊全的照明設備,以便火災發生時能夠進行快速的疏散和撲救。
3.3.2 氧氣瓶是醫院的常用設備,很多急救或病危患者經常要進行輸氧,氧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比較多,首先要豎立固定,同時應提醒病人家屬一些注意事項,氧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使用有油污的手和抹布觸摸。如果醫院內的輸氧設備是管道輸送,對于氧氣室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不能馬虎,嚴禁存放任何可燃物質,室內應保持清潔衛生;加強管理,輸氧系統不能出現漏氣現象,各種開關和閥門要靈活并且嚴密,無人使用時要關緊閥門。
3.3.3 患者在輸氧氣時,病房內嚴禁出現各類明火,禁止在室內吸煙,禁止家屬在病房內使用各種電器或加熱設備。
3.3.4 患者不能在病房內私自使用各類電器,如電爐、電茶壺等,保證病房內用電不超負荷,這樣就可以保證醫院內不會出現短路等故障,保證急救設備的工作正常。
4 結語
醫院里火災隱患多,火災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需要重點防范的工作之一,火災一旦發生,會給醫院帶來毀滅性打擊,造成的火災范圍廣、影響深、損失慘,因此,必須引起醫院的高度重視和防范。相信在廣大醫院領導的重視下,安全管理部門不斷增強安全責任心,購買大量先進的滅火設備,日常工作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安全知識宣傳和培訓,就一定能夠最大程度上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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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感染科;護士;職業防護
感染科是收治各類傳染病患者的專科病房,感染科護士工作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不可避免地接觸患者的各種體液、化學消毒劑和濃度較高的有毒氣體、噪音、放射線等多種有害因子,使得感染科的護士成為高危群體。隨著醫學的不斷發展,出現了大量新的化學物質和潛在的職業危害,職業危害因素逐漸呈現隱匿性和多元化的特點,其危害也向以遠期作用、慢性作用、多發病為主轉變。所以,感染科護士的職業防護問題越來越受到國內外同行的關注。現就感染科護士常見的職業危害與防護進行論述。
1 危害因素
1.1 生物因素
近年來,由于AIDS的蔓延、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的患病率明顯提高,經常接觸患者血液、體液和各種分泌物的感染科護士被感染的危險性加大。特別是遇到危重病人時,感染科護士往往在患者沒有明確診斷的情況下就投入搶救,在時間上不允許護士先進行自我保護。
1.2 化學因素
1.2.1 環氧乙烷
感染科使用的一次性無菌物品大多經環氧乙烷消毒滅菌。它是一種強烷化劑,在殺滅微生物的同時,消毒滅菌物品上殘留的環氧乙烷也會給人體帶來一定程度的毒害(環氧乙烷本身的毒性、滅菌后二次生成物的毒性)。研究表明,環氧乙烷不僅具有急性毒性,還具有致突變和致癌變作用[1]。還有報道認為,長期低濃度接觸環氧乙烷能損害人的識別能力[2]。
1.2.2 水銀、戴奧辛
水銀和戴奧辛是醫院常見且易被忽視的毒性垃圾。來自于體溫計、血壓計、熒光燈以及電池等醫療用品的水銀具有一定的神經和腎毒性,而輸液器、輸血器、輸血袋等占醫院25%的衛生材料是PVC產品,含有戴奧辛,研究認為它與子宮內膜異位、內分泌失調及癌癥有關[3]。
1.2.3 其他化學因素
感染科護士工作中要頻繁接觸各種消毒劑、固定劑和紫外線照射產生的臭氧。通過呼吸道和皮膚的接觸,對人體的皮膚、神經系統、胃腸道及呼吸道都有一定的不良影響。
1.3 物理因素
1.3.1 X線
感染科危重患者經常需床邊攝片,因此,護士工作在X射線的環境中。眾所周知,X射線是對人體傷害較大的放射性物質,長期過量照射會使人產生疲乏無力、記憶力減退、睡眠障礙、頭暈、惡心等癥狀,血液檢測發現白細胞有不同程度下降,機體免疫力明顯降低,嚴重時可引起內分泌紊亂和造血功能損害,甚至致癌。也有報道說,由于人眼的晶狀體囊上皮細胞對電離損害最為敏感,長期接觸放射線,易產生放射性白內障[4];長期小劑量的慢性輻射對心血管的影響在心電圖上主要表現為竇性心動過緩和竇性心律不齊[5]。
1.3.2 職業性腰背痛
有研究表明:護士的職業性腰背痛大約有2/3是在搬抬患者時發生的[6]。而危重患者轉科、外出檢查搬抬患者是護士的常規工作,因此,感染科護士較易發生職業性腰背痛。在搬抬過程中若協助不當,則會導致危險性增加。
1.3.3 噪音
先進的醫療儀器和設備,如:生命監護儀、呼吸機等各種搶救設備,噪音主要來源于這些設備。另外,個別醫護人員不規范行為,如:大聲說話、砰然關門、電話鈴聲等也是噪音的來源。有報道,噪音可引起醫護人員心理緊張,從而出現心率加快、血壓升高等改變,還可出現煩躁、注意力不集中、工作中易出錯等現象[7]。
1.4 社會心理因素
1.4.1 身心危害
護士這一職業主要是女性承擔,女性特殊的生理心理狀況、家庭的重擔、工作壓力等是護士職業危險因素中的社會心理因素。尤其是在感染科工作的護士,世人的懼怕、家人的不理解,給護理人員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壓力。另外,隨著新發傳染病的層出不窮,護士經常是在應急的情況下完成各項搶救工作的,需無條件的全身心投入,工作持續緊張和刺激,并且面臨新的挑戰,會出現精神不穩定、心煩意亂。國內外有研究顯示[8]:長期在感染科工作的護士心里健康程度普遍下降,甚至出現抑郁。
1.4.2 領導的重視程度、管理力度不夠
教育滯后,使得防護制度不健全,措施難以付諸實施,加之多年來對護理人員強調奉獻精神和不怕臟的教育,自我防護問題沒有擺在應有的位置,致使護士自我防護意識淡薄。
2 防護措施
2.1 生物因素的防護
入室前認真查閱患者資料,對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及其他傳染病者要做好防護工作,嚴格終末消毒處理。完善相關的檢查項目,減少醫護人員院內感染的發生。操作中若不慎受傷,則必須立即用消毒水沖洗傷口,由傷口處擠出少許血液后再用碘酒、酒精消毒,包扎。事后進行血生化檢查確定是否感染。
2.2 化學因素的防護
①環氧乙烷的危害是可以避免的。實驗證明,環氧乙烷隨溫度升高,解析作用加快[9]。產品上殘留環氧乙烷量隨放置時間延長而下降,14天下降99%,30天下降99.9%[10]。根據以上報道,護士在使用經環氧乙烷消毒滅菌的物品時,要注意生產批號、消毒日期。如果日期很近,可將物品在高溫、通風、干燥的環境中放置半個月后使用,使環氧乙烷對人體的毒性損害降到最低程度。②配置各種消毒液前先戴好口罩、帽子、手套,配置時選擇寬敞通風的地方,劑量要準確,配置動作要熟練,取用戊二醛浸泡的物品時動作要迅速。
2.3 物理因素的防護
①做好X射線的防護,減少輻射損傷。利用現有防護用品減少不必要的過量照射。照射前盡量將各項護理工作完成,充分利用活動屏蔽裝置。②掌握正確的搬抬患者的方法,協調用力,防止腰扭傷。對已發生的腰背痛要防止再度受傷,并積極治療。③規范醫護人員的言行,嚴格科室管理制度。接聽電話注意規范,同時要求做到“四輕”(即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關門輕)。將各種儀器的報警音量調至適宜的分貝。
2.4 社會心理因素的防護
①正確認識感染科工作的特殊性,不斷加強新業務、新技術的學習,提高自身的專科理論和專科技術水平。加強和家人溝通,注意心理調節,增強心理承受能力。在工作之余,合理安排休息與休假,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勞逸結合,加強營養,減少生理、心理疲勞,促進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②建立完善的防護管理體系,制定一套包括組織、技術及醫學措施的防護方案。感染科護士服務于整個人類社會,她們的健康狀況和管理應受到重視,如改善護理工作環境,定期組織有關職業損傷的防護培訓,提高護士自我防護能力,定期體檢,如條件允許,可定期做短期療養,使護士感到領導的關心和尊重,有利于平衡心態,恢復體力和培養對工作的熱愛。
綜上所述,感染科護士除要求受過嚴格的專業訓練、有豐富的臨床經驗,更應有良好的心理狀態和健康的體魄,才能更好地勝任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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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人民醫院自改制以來本著“誠信、優質、敬業、創新”的經營理念,嚴格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診療科目,依法執業;設置公司董事會領導下的院務管理委員會,分設辦公室、醫務科、護理部、感染科、藥劑科、信息策劃科、財務科、設備后勤科、客服部、市場部等等,實行在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領導組織實施上級行政及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指示、文件和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建立了院、科兩級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并實行制度上墻,全部裝訂成冊。
醫院現有職工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人,其中主任及副主任醫師35人,中級職稱68人,初級職稱58人,衛生技術人員占全院職工總數的78%以上,行管、后勤、財會等共45人,占22%,上報床位106張,目前實際開放床位83張,醫護人員比例及床位開放符合國家規定的總體框架。并誠聘武漢同濟醫院、協和醫院、省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等資深專家為學科帶頭人,建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梯隊建設制度、繼續教育制度及專業技術檔案,使醫院形成一種各科有學科帶頭人把關,由中青年醫師骨干挑大梁的良性人力資源發展格局,為醫院的長足發展奠定了堅石的基礎。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醫院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醫療質量、護理質量、藥事管理、院感、輸血、院百分比考核、傳染病管理、計劃生育、急救領導小組等管理領導組織及其工作制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急、危、重病人搶救應急預案,并組織實際操作演練;建立“海納”醫療收費網、農合網、醫保網等等,能夠較系統地、及時、準確地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饋有關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費用和績效的信息;建立健全醫療設備采購、保養、維修與更新制度等等。醫療建筑布局及設施分布體現“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力爭做到接診、檢查、發藥、治療、收費“一條龍一站式”的服務,滿足病人方便快捷的診療需求。定期組織全體醫務人員進行《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切實把好衛生技術人員資質準入關,針對新入職的醫務人員有些無執業資質的情況,人力資源部和醫務科召開專門會議,對新入職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明確其工作職責和范圍,不允許獨立執業,并規定取得執業證的年限為二年,否則將調離崗位或解聘。
二、很抓質量建設,確保醫療安全。
醫療質量是醫院的生命,也是醫院管理的核心,更是醫院生存發展的根本。近年來醫院一直把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作為管理的重中之重,除不斷加強醫療隊伍建設、引進前沿高科技檢測設備外,重點很抓制度管理,建立健全院、科兩級質量管理,認真實施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13個核心制度。同時加強對重點科室和重要崗位的督導和監控,如急、危、重病人的診治、搶救和管理,手術病人及產科病人的重點管理;手術室、急診科、院感、輸血、藥事及醫技科室的質量控制;并制訂了防范醫療安全32條,定期進行“三基”訓練和考試,實現“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人人達標;重點落實首診醫生負責制,以及住院醫師24小時負責制,狠抓三級醫師查房制、實行百分比質量考核制、科內科外會診制、急危重病人和重大手術術前討論制,有效地保障了醫療安全,杜絕了醫療事故和重大醫療差錯的發生。起到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因醫療質量和安全隱患的潛在風險。
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及醫技水平的同時,醫院很抓護理管理,實行院長領導下的護理部主任(總護士長)負責制,倡導以病人為中心的責任制護理,建立健全護理管理制度及各級人員職責;制定并落實護理質量考核標準、考核辦法和持續改進方案,及重癥監護病房質量管理等等。
醫院還加強了醫療服務、建筑、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全方面的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樹立全員醫療服務安全意識;定期對供電、供氣、供水系統進行安檢;定期開展醫療質量和醫療服務安全分析;制定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防范預案;制定防范非醫療因素引起的意外傷害事件的措施,以及保護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的措施等,爭創平安醫院。
三、注重內涵建設,打造優質服務。
在確保醫療質量與安全的同時,醫院始終把“維護患者合法權益”、“醫德醫風教育”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常抓不懈。確立了“以病人為中心”的三性化(人性化、個性化、親情化)服務理念。首家實行無掛號醫院、實行“全程導醫”服務、“便捷診療”服務,開通24小時熱線咨詢服務,免專家掛號費等等。醫院還通過多種渠道推行溫馨服務舉措,如:開設溫馨病房;對來院生產的孕婦,免費贈送一枝鮮花,一碗雞蛋,一張照片,一個屬相;對市區的孕婦免費接送;對中午仍在門診輸液病人免費提供午餐;對出院病人跟蹤回訪,回訪率達95%;對科室環境進行美化,開辟“健康小貼示”櫥窗,等等,為來院病人營造了一個便捷、溫馨、舒適、和諧的新型醫療平臺。
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注重保護患者的隱私權、知情權、知曉權,建立并落實醫患溝通制度。公開醫院投訴電話,設立意見箱,客服部每天深入門診病房主動爭求意見,及時、妥善處理和反饋患者的投訴;制定了《優質服務、醫德醫風考核標準》并和醫護人員簽訂了《廉潔行醫責任承諾書》,建立了醫德醫風獎懲制度,經常性對醫務人員進行廉潔行醫,文明服務職業道德規范的教育,并多次在全院范圍內開展演講比賽,開展“假如我是一個病人”的討論,開展群眾信得過的好醫生和星級護士評比活動,杜絕了索要、吃請、收受患者紅包、物品、有價證券等以醫謀私的行業不正之風,提升了醫院在社會上的信譽度。醫院還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作為工作的突破口,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用材。為了讓患者明明白白消費,實行醫院信息公開,在醫院門診大廳向社會公開藥品價格、收費項目標準,完善價格公示制、查詢制、費用一日清單制,提高收費透明度,讓患者安安心心看病,明明白白消費。
四、履行社會責任,提高兩個效益。
在醫療服務過程中,醫院本著立足社會,回報社會的原則,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一是積極參加社會公益醫療服務。每年堅持在“三八”婦女節為婦女免費體檢,“五一”勞動節為勞動模范免費體檢,不定期深入社區、鄉鎮義診,送醫送藥,為特困戶提供醫療援助金和生活用品,為肢體殘疾人捐贈輪椅,扶助貧困學子上學,向遭受水災、雪災、旱災、震災地區捐款、捐藥等等。二是積極承擔衛生防疫工作。在襄城區率先成立了VCT自愿咨詢與檢測門診,為襄城區的相關人群提供規范的艾滋病咨詢、檢測、關懷等服務平臺;積極開展健康教育、科普宣傳,普及防病知識,每年12月1日艾滋病防治日組織專家進行義診,宣傳艾滋病防治相關知識,不斷提高市民健康意識,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得到了社會的廣泛好評。
2007年,全院醫療收入萬元,藥品收入占總收入的%;藥品支出占總收入的%。
醫院年門診人次、人均每人次消費元,其中醫療消費83元,占人均消費的%;藥品消費49元,占人均消費的%。全年住院收入萬元,出院人數1358人,出院病人占用總床日11305天,人均住院日8天,人均消費1330元,其中住院消費974元,占人均消費的73.2%,藥品消費元,占人均消費的%。住院開放總床日天,病床周轉次數27次/每年,床位使用率為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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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行為規范是醫院加強醫療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廣大職工素養,體現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
第二條 本行為規范是醫院各類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行為準則。
第二章 各類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第三條 盡職盡責,愛崗敬業。秉承大醫精誠的中醫精神,始終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以病人為中心。
第四條 文明行醫,依法行醫,嚴格執行各項醫療規章制度,堅持在法律、制度、規范允許行為內執業。
第五條 禮貌用語,儀表端莊,舉止大方,言語、舉止和行為與從事的工作相適應。
第六條 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樂于奉獻,不謀私利,嚴禁收受紅包和回扣。
第七條 尊重病人的人格,保護患者的權益,保守病人的秘密,實行保護性醫療。
第八條 互尊互學,團結協作,互相支持,維護醫院和行業的社會形象。
第九條 勤求古訓,博采眾長,精心鉆研醫術,對工作精益求精。
第十條 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重大活動中按要求著裝,并佩帶院徽。
第十一條 恪盡職守,遵時守責,準時到崗服務。
第十二條 厲行節約,嚴格遵守節約型醫院的各項要求。
第三章 醫師行為規范
第十三條 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各級醫師認真履行規定的職責,盡職盡責為病人服務,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問題,方便病人就醫。
第十四條 關心、愛護、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隱私,自覺維護病人的合法權利。熱情接待病人,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態度誠懇、一視同仁,急病人之所急,幫助病人排憂解難。不得冷漠敷衍、刁難訓斥病人。
第十五條 刻苦鉆研,虛心好學,精益求精,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第十六條 科室之間、同志之間應團結協作,互學互幫,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不貶低別人,不在病人面前議論其他科室或醫務人員短處和過失。
第十七條 嚴格依法執業,遵守各項技術操作規范,積極預防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對已經發生的醫療差錯事故,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
第十八條 認真執行首診負責制,及時搶救急、危重病人。落實三級醫師負責制,各負其責,把好醫療服務質量關,做到及時準確地記錄病歷等醫療文件。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第十九條 在診療過程中,使用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除正當診斷治療外,不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
第二十條 在避免對病人產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實向病人及其家屬介紹病情。未經醫院批準并征得病人或者家屬同意,不對病人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
第二十一條 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病人涉嫌傷害以及非正常死亡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實事求是地出具醫學證明文件。
第二十二條 遵守醫師職業道德,不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病人財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當利益。不陽奉陰違、弄虛作假,不做有損國格人格之事。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不以職便謀私利,不準向病人索要紅包禮物,謝絕病人請吃和饋贈,不準個人收受回扣,不準私自將病人介紹到家中診治或收禮,不準私自將病人介紹到其他醫療機構收受介紹。
第四章 護理人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三條 忠于護理事業,盡心盡責地履行護理職責,熱情、細心護理每一位病人,為病人排憂解難,按照整體護理的要求,切實做好基礎護理、心理護理和分級護理。
第二十四條 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風俗習慣,對病人一視同仁,維護病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五條 刻苦鉆研業務,對技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護理知識,學習新技術,提高護理業務水平。
第二十六條 醫護密切合作,認真執行醫囑,按時巡視病人,細致觀察病情。協助醫師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釋、說明工作,消除病人顧慮,使病人配合治療。
第二十七條 遵守各項護理操作規程,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防止護理差錯事故發生。一旦發生差錯事故,要按規定及時報告。
第二十八條 主動向病人宣傳衛生保健科普知識,對病人進行健康教育,幫助病人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積極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為病人創造整潔、寧靜、溫馨的診療環境。
第二十九條 在護理活動中,堅持做到儀表端莊,舉止穩重,語言文明,熱情耐心。
第五章 醫技人員行為規范
第三十條 樹立為臨床服務的觀念,面向臨床,主動配合臨床各科室,為臨床診療提供科學依據。
第三十一條 熱情服務,病人至上,尊重科學,實事求是,及時出具檢查報告,縮短病人診療時間。
第三十二條 作風嚴謹,一絲不茍,認真履行職責。檢查前向病人詳細交待檢查注意事項;檢查時細心檢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錯;檢查后認真登記檢查結果,及時發送檢查報告。
第三十三條 努力鉆研業務,積極開展技術創新,開發診斷、治療新項目,滿足臨床醫療發展的需要。
第三十四條 建立技術檔案,管好醫療設備,認真做好醫療器械的供應、保養和檢修工作。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藥品采購、保管、銷售制度和制劑操作規程,保證藥品和制劑質量,管好麻醉、劇毒和貴重藥品。
第三十六條 廉潔行醫,自覺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不以醫謀私,不開人情方、人情假、假證明、不“搭車”開藥,拒收紅包。
第三十七條 認真執行三級醫師負責制,上級醫師即要指導業務傳授技術,又應抓醫德、抓作風、抓思想。同級醫師要緊密配合,互相幫助,共同提高。下級醫師要尊重上級醫師,虛心學習。
第三十八條 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作風,發揚學術民主,教學、科研不應損害病人健康,不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不嫉賢妒能。
第三十九條 認真、及時準確書寫病案,不準涂改、偽造隱匿和銷毀病案及各種原始資料。在診治過程中,嚴格執行診療、技術操作常規,積極預防差錯事故,一旦發生要及時挽救,嚴格執行報告制度,不準隱瞞和私自了結。
第六章 后勤人員行為規范
第四十條 熱愛后勤工作,努力學習有關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本職業務技能,主動為臨床第一線及醫院各部門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做到下收、下送、下修,保證水、電、氣正常供應。
第四十一條 厲行節約,堵塞漏洞,嚴防浪費。認真做好設備和物資的計劃、審核、采購、驗收、入庫、保管、發放、報廢、清點、回收等工作,為醫院當好家、理好財。
第四十二條 愛護公物,搞好環境衛生,嚴格執行污水污物處理規定,保持醫院環境清潔整齊優美。
第四十三條 做好防火、防盜、防毒等安全保衛工作。
第四十四條 刻苦學習,鉆研技術,熟練掌握本職業務技能,為醫療第一線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第四十五條 遵守院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各項工作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認真做好設備和物資的計劃、審核、采購、驗收、入庫、保管發放、報廢、清點、回收等工作,當好家,理好財。
第四十六條 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嚴格執行財務、物質管理制度,做到帳目、帳物相符,杜絕侵占、貪污公共財務行為。
第四十七條 勤儉節約,愛護公物。嚴格執行污水、污物處理規定,保持醫院清潔整齊及良好的院容院貌。
第七章 行政管理人員行為規范
第四十八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帶頭遵紀守法和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為醫療第一線服務的思想,帶領職工做好各項工作。
第四十九條 作風正派,廉潔奉公,以身作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辦事公道,帶頭抵制和糾正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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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防止食用農產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食用農產品,是指種植、養殖而形成的,未經加工或者經初級加工的,可供人類食用的產品,包括蔬菜、瓜果、牛奶、畜禽及其產品和水產品等。
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監管,是指政府有關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及其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
第三條管理原則
食用農產品的生產,應當以推進農業標準化為導向,通過改善生產基地環境,加強技術指導,強化農用生產資料使用管理,在食用農產品生產的全過程推行安全衛生質量監督。
食用農產品的經營,應當以市場為引導,建立市場約束和行業自律機制,重點監控加工流通環節,完善各類市場內部安全衛生質量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經營食用農產品的行為。
第四條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
本市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應當開展有關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知識的宣傳,提高市民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意識,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部門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并對違法生產、經營食用農產品的行為進行舉報。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五條政府職責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
**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與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相關的政策,確定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的重點領域和事項,協調有關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的執法工作,處理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的其他重大事宜。
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條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規劃和組織建設,種子種畜、種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畜禽及其產品防疫、檢疫的監督,先進農業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食用農產品商業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家畜產品屠宰加工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水產品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并協同有關部門進行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副產品集貿市場的監督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食用農產品國家和行業標準的組織實施,地方標準的制定和監督實施。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食用農產品加工和流通領域安全衛生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食用農產品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環境狀況的指導和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進出口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相關部門職責
本市規劃、土地、財政、交通、公安等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做好食用農產品的安全監管工作。
第八條部門執法的協調和聯合
市農委、市商委、市質量技監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農林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各司其職,加強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執法的協調和溝通,并在重點領域組織聯合執法。
第九條管理體系的建立
本市建立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標準體系,實施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制定和實施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的地方標準;建立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技術推廣體系,為生產者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建立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檢測體系,完善政府對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的監督檢測,扶持建立從事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檢測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在生產經營重要環節設立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檢測點;建立安全衛生優質食用農產品認可體系,推介安全衛生優質的食用農產品;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體系,為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和消費提供信息服務。
第十條行業協會
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行業協會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協助政府部門進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
鼓勵和支持相關的行業協會制定并推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行業規范,為會員提供信息和技術方面的指導和服務,敦促會員依法從事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中介服務機構
政府鼓勵并扶持設立有關中介服務機構,為食用農產品生產和經營活動提供管理咨詢、技術服務、產品檢測和標準化指導等各類服務。
第三章食用農產品生產的安全監管
第十二條生產基地的規劃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的自然條件、土地利用規劃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特點,制定符合安全衛生質量標準的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規劃,并在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
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規劃選址,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
第十三條生產基地的建設
市農委、市商委、市環保局、市農林局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進行指導和監督。
畜禽飼養場、貯存場所、屠宰場、水產養殖水域應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建設和管理,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的規定。
第十四條生產基地、場所的環境保護
禁止向食用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和其他生產場所排放重金屬、硝酸鹽、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液、放射性廢水和未經處理的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傾倒、填埋有害的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條食用農產品生產活動的要求
在蔬菜、瓜果的生產過程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合理使用肥料、農藥。鼓勵科學使用有機肥、微生物肥料、生物農藥和可降解地膜等生產技術。
在畜禽、牛奶、水產品生產過程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合理使用有關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第十六條生產基地安全衛生質量跟蹤制度
本市建立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跟蹤制度。
生產基地在生產活動中,應當建立質量記錄規程,記載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以及防疫、檢疫等情況,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
非生產基地應當參照生產基地的管理方式,記錄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生產資料的使用情況。
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跟蹤制度的實施方案,由市農委、市商委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并分別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生產基地安全衛生質量合格檢驗證明制度
本市建立生產基地的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合格檢驗制度。
生產基地應當對其生產的食用農產品實行安全衛生質量檢驗,并提品合格證明。經初級加工、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在產品包裝物上標注其產品的加工單位和原生產基地。
第十八條生產者安全衛生質量承諾制度
本市實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者安全衛生質量承諾制度。
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應當就其產品的安全衛生質量狀況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和經營者作出承諾;其他生產者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應當就其產品的安全衛生質量狀況向經營者作出承諾。
食用農產品生產者安全衛生質量承諾制度,由市農委、市商委按照各自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優質農產品認可制度
本市實行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優質產品認可制度。
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按照有關規定,在向授權的認可機構申請安全衛生優質產品認可并通過核準后,可以在食用農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安全衛生優質的標志。
第二十條畜禽疫病的預防和檢疫
本市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畜禽實行計劃免疫,對嚴重危害人體和養殖業生產的畜禽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飼養和流通環節的畜禽及其產品的疫病監測。
本市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對畜禽及其產品進行檢疫。經檢疫合格的畜禽及其產品,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對畜禽產品還應當同時加蓋或者加封驗訖標志。
第二十一條生產環節的無害化處理
畜禽飼養場、屠宰場、養殖場發現經檢疫不合格或者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疫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疫畜禽的排泄物,應當主動送交指定的化制場所進行無害化處理。
其他生產場所發現有前款情形的,生產者應當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送交指定的化制場所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二條生產活動中禁止的情形
食用農產品生產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二使用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孔雀石綠等禁止使用的物質作為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三使用假、劣獸藥、將人用藥品作為獸藥使用或者違反規定使用獸藥;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食用農產品經營的安全監管
第二十三條批發市場的規劃控制和設立條件
設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符合發展規劃和設立條件。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發展規劃和設立條件,由市商委會同市農委、市工商局和市衛生局等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有關政府部門在制定食用農產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設立條件時,應當征詢食用農產品相關行業協會的意見。
第二十四條批發市場的設立
各類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按照國家企業設立的法律規定和批發市場的設立條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后,方可從事批發經營活動。
第二十五條批發市場安全衛生質量責任告知承諾制度
本市實行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安全衛生質量責任告知與承諾制度。
衛生、畜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以書面形式,向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開辦者告知其應當遵守的相關法律規定、行為規則和其他責任。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就其經營產品的安全衛生質量責任,向衛生、畜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承諾,保證達到安全衛生質量責任制的要求,并就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實行先行賠償。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安全衛生質量責任告知與承諾制度實施方案,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衛生、畜牧和商業等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市場開辦者安全衛生質量責任制度
本市實行食用農產品市場開辦者安全衛生質量責任制度。
各類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的開辦者對進入本市場的經營者的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狀況,負有管理的責任,并達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安全衛生質量制度,配備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建立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流通檔案;
三開展食用農產品檢驗,按規定索取產品及原料檢驗合格證明;
四組織有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各類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的開辦者可以通過與經營者簽訂安全衛生質量協議方式,明確安全衛生質量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經營活動場內公示制度
本市實行食用農產品經營活動場內公示制度。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的開辦者應當在場內的顯著位置設立公示牌,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設立。
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市場內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經銷者在公示牌上進行公示,并對市場經營管理中應當注意的事項進行必要的提示。
第二十八條優質食用農產品的推介制度
本市實行優質食用農產品推介制度。
鼓勵行業協會向社會推薦優質的食用農產品,并推行優質優價。
鼓勵行業協會引導超市、連鎖商業企業等優先選擇優質食用農產品。
第二十九條市場檢測
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完善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的監督檢測機構,為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活動提供專業檢測數據。
本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配送中心和大型食品加工企業應當配置安全衛生質量檢測設施,配備專業檢測人員,并建立相應的檢測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本市其他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可以自行進行產品檢測,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安全衛生質量檢測機構進行產品檢測。
市場檢測發現不合格農產品的,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開辦者、經銷者、超市配送中心、食品加工企業或者其他食用農產品的經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止其出售和轉移,并及時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家畜屠宰場的設置管理
設置家畜屠宰場,應當按照確定的定點規劃,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有關專業技術規范;大中型家畜屠宰場還應當通過有關專業質量體系認證。
本市家畜屠宰場的定點規劃由市商委會同市農委、市環保局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商委組織實施。
本市定點屠宰場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家畜屠宰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
第三十一條家畜產品的批發交易管理
除超市連鎖配送等直銷掛鉤的情形外,本市家畜產品批發交易應當在符合條件的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中進行。
家畜產品進入批發市場交易前,批發市場的開辦者應當查驗檢疫合格證明后,方可允許家畜產品進場交易。
家畜產品零售經銷者應當從依法設立的批發市場包括定點屠宰場購入家畜產品。
第三十二條進入本市畜禽及其產品的監督
畜禽及其產品進入本市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隨車攜帶產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明,并在指定的市境道口運入,接受防疫監督。
本市動物防疫監督部門、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進入本市的畜禽及其產品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經營環節的無害化處理
對經營過程中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的無害化處理,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生產環節產品無害化處理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的
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針對食用農產品市場中安全衛生質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通過各種渠道予以公布,提示消費者采取相應的識別措施。
第三十五條禁止銷售的情形
禁止銷售施用過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蔬菜、瓜果產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產品,以及法律、法規、規章禁止銷售和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其他食用農產品。
第三十六條單位集團采購
本市飯店、賓館、醫院、學校、機關和其他企事業等集體用餐單位應當優先從信譽好、無安全質量不良記錄的食用農產品經營企業采購食用農產品,優先采購經推介的優質食用農產品。
舉辦重大公共活動、重要會議采購食用農產品的,具體承辦單位應當將食用農產品送交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食用農產品生產的安全監管的行政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向食用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和其他生產場所排放重金屬、硝酸鹽、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液、放射性廢水和未經處理的含病原體的污水,傾倒、填埋有害的廢棄物和生活垃圾的,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按照《**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罰,或者由農業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和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在畜禽、牛奶、水產品生產過程中,未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合理使用有關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綠等有害物質作為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或者使用假、劣獸藥,將人用藥品作為獸藥使用或者違反規定使用獸藥的,由獸藥飼料監督部門責令停止使用,并根據情節,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生產基地在生產活動中未建立、未按照規定建立質量記錄規程或者假造質量記錄規程,致使無法追溯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生產資料的使用情況的,由農藥肥料或者獸藥飼料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經初級加工、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未在產品包裝物上標注其產品的加工單位和原生產基地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警告,并責令改正。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規定,未依法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理。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在食用農產品生產活動中,使用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八條違反食用農產品經營的安全監管規定的行政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未配置安全衛生質量檢測設施,配備專業檢測人員,并建立相應的檢測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對市場檢測發現不合格農產品的,未制止其出售和轉移,或者未及時報告工商或者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的,由工商或者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給予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設置家畜屠宰場,達不到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有關專業技術規范的,由市商委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達不到要求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未在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中進行家畜產品批發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批發市場開辦者未查驗檢疫合格證明即允許進場交易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家畜產品零售經銷者未在批發市場購入家畜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在指定的市境道口運入的,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對運輸活動中的承運人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銷售施用過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蔬菜、瓜果產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禽畜產品,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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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由于相關部門對醫療垃圾管理不嚴、處理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社會問題,使得人們對醫療垃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醫療垃圾被列為“《國家危險廢物名錄》HW01號危險廢物”,其對環境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因此,醫療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受到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自20世紀60年代起,一些歐美發達國家相繼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醫療垃圾管理、處理法律制度。而我國對醫療垃圾的研究及系統管理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國家先后頒發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示規定》《醫療廢物行政處罰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使我國的醫療垃圾進入法制管理的軌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們也應當認識到,我國的醫療垃圾管理仍然存在著相關法律規定滯后、管理執法不嚴、監督體系不完善以及公眾環保意識薄弱等問題,我國對醫療垃圾處置技術的研究投入也與發達國家有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國醫療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既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也具有現實意義,可以為我國醫療垃圾科學、無害化處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對醫療垃圾的界定
(一)醫療垃圾的定義及特點
醫療垃圾亦稱醫療廢物或醫療廢棄物,目前,在世界各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此尚未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世界衛生組織認為,衛生保健廢物是指衛生保健機構、研究機構和實驗室產生的所有廢物及各個分散點(如家庭衛生保健所)產生的廢物,并將衛生保健廢物分為一般性廢物和危險性廢物,而危險性廢物又包括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組織、體液)、鋒利物、藥物性廢物等[1]。美國環保局采用醫療廢物的稱謂,將其定義為在診斷治療病人和動物及相關研究、生物實驗及研究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廢物[2]。在日本則采用感染性廢物的稱謂,其在法律上是指醫院、診所、動物醫院、研究機構等醫療機構產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體的廢物,包括血液、手術后廢棄的病理廢物、殘留血液的銳利物等,及病原微生物實驗用培養物、器具、殘留血液的手套等[3]。我國采用了醫療廢物的稱謂,在2003年頒布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將醫療廢物定義為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俗稱“醫療垃圾”。它主要包括傳染性廢物、病理廢物、利器廢物、制藥廢物、基因污染物、化學品廢物、放射性廢物等。與一般的生活垃圾相比,醫療垃圾的環境污染風險更大,一旦出現問題,不僅會導致環境受到污染,還會形成危險的疾病傳播源。醫療垃圾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高度傳染性。醫療垃圾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蟲卵及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具有極強的傳染性,在收集、貯存、運輸等環節若稍有不慎,這些醫療垃圾就會成為傳染病傳播、流傳的重要源頭。二是生物毒性。醫療垃圾含有多種病原菌和各種有機、無機化學成分,這些都可能通過人體的呼吸系統、消化系統、傷口、黏膜、體液等途徑進入人體,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多樣性。醫療垃圾數量巨大,種類繁多,包括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等,各分類中又包含多種小的類別,體系紛繁復雜。四是二次污染性。由于技術、資金限制,在醫療垃圾的處理上存在著諸多問題,致使一部分細菌殘留而產生新的危害性物質,這都在一定程度上給環境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用于處理醫療垃圾的消毒物質清理不干凈也會造成環境污染。
(二)加強醫療垃圾管理的必要性
醫療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以及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在很多情況下都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非法利益的驅動。例如:由于我國醫療垃圾管理工作起步比較晚,管理理念相對落后,管理體制方面也存在諸多不足,導致一些具有高度傳染性的醫療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之中,這對環境的污染相當嚴重。由于利益的驅使,很多人從事醫療垃圾的非法買賣活動,更有一些黑心商販將經過簡單消毒或者未經消毒的醫療垃圾再次利用并以成品的形式流入市場,對群眾的身體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規范醫療垃圾的處理中,既需要先進的技術支持,更重要的是通過嚴格的管理制度、科學的管理體制以及良好的法治環境,來預防其對環境造成污染,這是防止醫療垃圾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的基礎。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產生的醫療垃圾量逐年增多,2010年我國產生的醫療垃圾已達100萬噸以上,如不加強管理,任其流散到人們的生活環境中,就會污染環境、傳播疾病,嚴重危害人們的身心健康。因此,無論是從環境保護的角度,還是從衛生防疫的角度,加強對醫療垃圾的科學管理都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國醫療垃圾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先后出臺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行政處罰辦法》等多項法律法規以規范醫療垃圾的管理工作,并建設了大量的醫療垃圾處置設施。但在實際中,醫療垃圾管理現狀堪憂,醫療垃圾污染環境、傳播疾病的報道和投訴頻繁出現在各大媒體的報道中,醫療垃圾非法買賣在有些城市甚至成為公開的商業活動[4]。由此可見,我國在醫療垃圾的管理、法律體系和監管體系的完善、環保意識的增強等方面,還存在著很多缺陷。
(一)醫療垃圾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不能滿足醫療垃圾全過程管理處置的要求,還存在許多法律上的漏洞和不足。盡管我國先后出臺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來規范醫療垃圾的管理工作,對醫療垃圾的產生、運輸、儲存、處置等過程做了相應規定,但是這些規定都過于寬泛,缺乏實施的細則。《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垃圾的分類過于籠統,對不同性質的醫療垃圾的分類過于模糊。例如:國內因胎盤、死胎是否為醫療垃圾而引起的糾紛已見諸報道[5];醫療衛生機構(疾控機構)產生的污水目前沒有列入醫療廢物的分類目錄中;現行有效的GB18466-2001《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中尚無疾控、檢驗等相應機構的污水排放標準及化學性醫療廢物處置或排放標準[6]。此外,對于醫療垃圾管理處置過程中的登記制度,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缺乏嚴格的執法力度。醫療垃圾的登記制度應當包括對產生醫療垃圾的醫療機構的登記、醫療垃圾的登記以及處置產業資質的申報登記。現階段我國法律對此都有相應的規定,各省、市也對登記制度頒布了相應的政策和辦法,但還未對這些登記形成有效的監督,存在不少漏登、錯登的現象。例如:很多個體診所未申報登記醫療垃圾處理,而將產生的醫療垃圾私自處理或混入生活垃圾之中;一些不具有醫療垃圾處置資質的企業逃避申報登記。對于這些違反登記制度的行為,法律并未有相應的制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這些不法行為。此外,在相關配套法律制度上,缺乏對醫療垃圾處理程序的相應技術規范,如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醫療垃圾處理處置者的任職要求沒有明確的限制、對醫療垃圾的正確處理也沒有明確的標準等問題,這些都是我國醫療垃圾法律體系中亟待完善的問題。
(二)醫療垃圾的管理主體職責不明確
1.醫療垃圾行政管理主體職權劃分不合理醫療垃圾的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環境、社會公眾利益、經濟和技術等多種因素,涉及的權、責、利的行政部門有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34、35條規定了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垃圾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可見,各部門之間職責不夠明確,存在著執法交叉沖突的現象,這是一般環境行政執法中經常遇到的老、大、難問題。由于政出多門,使得醫療垃圾的監管工作更趨復雜、效率更加低下。2.醫療機構管理者消極行使管理職權一些大型醫療機構的醫療垃圾處理制度相對比較完善,而大部分中小醫院和鄉鎮醫院、個體診所以及鄉村衛生所的醫療垃圾處理問題比較突出。一般情況下,部分醫療機構只重視醫療質量和經濟效益,忽視了對醫療垃圾的處理。醫療機構的領導往往由于處理醫療垃圾的成本太高,而政府又無相應的貼補政策,導致其對醫療垃圾的管理抱有消極的態度,使醫療垃圾管理處置制度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實。此外,各類人員缺乏專業知識,導致醫療垃圾分類混亂,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偏遠地區的醫療機構,醫療垃圾常常與普通生活垃圾混雜在一起,有的醫療機構把醫療垃圾承包給缺乏處置能力的個人或者其他單位處置,醫療機構的相關管理者消極地行使其管理權。
(三)醫療垃圾處理收費標準不統一
在我國,醫療垃圾的收集和處理都是有償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31條明確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的處置費用,可以納入醫療成本。但是法律卻未規定一個明確的收費標準,導致各地醫療垃圾處理的收費標準不統一。目前我國絕大多數醫院是按照實際床位數或實際占用的床位數收取醫療垃圾的處置費用的,例如,杭州、湖州、深圳、珠海、廣州、西安等醫院,大約按每床1.7~2.5元收取[7]。有的醫院則按產生的醫療垃圾的重量來收取,例如北京等地,收購1kg的垃圾應向處理中心繳納3元的處理費用[8]。收費標準的不統一增加了醫療垃圾的管理處置難度,不合理的醫療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重了醫院的負擔,若盲目地將醫療垃圾的處置費用納入醫療成本,也可能導致醫患關系緊張。
(四)缺乏科學有效的經濟效益刺激機制
醫療垃圾是一種高度危險的廢物,它的收集、運輸、處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醫療垃圾處置產業屬于公益事業。公益事業是政府的一攬子工程,從投資到建設、運營以及監管都由政府承擔,這樣的處理模式存在低效率、高成本的缺陷。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相對薄弱,在醫療垃圾處理方面的資金投入不足,各地醫療垃圾處理發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中小城市的醫療機構雖然建立了醫療垃圾的焚燒設備,但由于資金有限,設備大多簡單、粗陋,很難達到《醫療垃圾焚燒環境衛生標準》的要求,一些地方醫療機構甚至并未建立專門的回收處理機構。資金投入較少也使得我國在醫療垃圾處置的科研力量培養和技術成果研究等方面相對落后,嚴重滯后于人們對醫療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迫切需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政府正在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融資機制,以調動全社會投資醫療垃圾處置產業的積極性,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多元化投資格局。其中,政府應該扮演什么角色,并為醫療企業提供哪些優惠條件等成為有效處理醫療垃圾問題的關鍵。現階段,各地醫療垃圾收費標準不統一,使得一些醫療垃圾處置產業出現一定程度的虧損,有的難以繼續經營,現行的法律法規或地方政策也未對這些處置產業有相應的扶持,大大降低了企業的投資熱情。同時,一次性醫療器具二次利用過程中的高額利潤使得許多處置產業不惜鋌而走險。缺乏科學、有效的經濟激勵機制,醫療垃圾處置產業就難有健康的市場環境。
(五)缺乏健全的監督機制
目前,我國醫療垃圾處理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但醫療垃圾處理的監督機制還未健全,醫療垃圾的產生機構、監督管理機構、處置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之間的分工不夠明確,法律責任不夠清晰,導致監督管理機構缺少對醫療垃圾處理的有效監督措施。此外,設施建設完工試運行管理程序以及相應監測的可靠性、驗收程序的可操作性還存在一些問題;醫療垃圾處置設施運行監督管理還缺乏足夠的依據,缺乏完整的執法監督體系,缺乏持續的、全面的、嚴格的、規程性的監督管理手段,難以保證有效的監督管理[9]。一旦監督機制出現漏洞,醫療垃圾的收集、貯存、運輸體系就會相繼出現問題,致使醫療垃圾不能得到科學無害的處理,反而流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甚至為不法商家回收利用,成為傳播病毒和細菌的重要污染源。同時,我國大部分公眾對醫療垃圾的危害性認識不夠,醫療垃圾的管理缺乏群眾參與和主動監督。雖然我國在2003年頒布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但是根據某地的調查資料顯示,公眾對一次性醫療廢棄物管理的認知、了解程度為:4%完全了解、30%基本了解、39%了解一點、27%完全不了解[10]。因此,公眾遇到某些醫院不合理處理醫療垃圾的情況時,往往不能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或者采取事不關己、漠不關心的態度,在接觸有醫療垃圾的環境時不能進行有效的自我防護,致使自身健康或日常生活環境受到醫療垃圾污染。
三、完善我國醫療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健全醫療垃圾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1.完善各項法律法規,制訂相關的實施細則醫療垃圾立法既屬于環境立法范疇,也涉及產業立法領域,要通過立法來促進醫療垃圾的合理、科學化管理及其處置產業的發展。醫療垃圾的管理體制、技術標準以及相關部門的責任與義務等都應當通過法律的規定使之明確化,完善醫療垃圾管理的法律體系,使醫療垃圾處理做到有法可依。例如:德國在1972年通過了第一版《廢棄物法》,提出了建設無害化的處理設施,隨后在1986年通過了第四版《廢棄物法》,首次提出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在1994年再次對該法進行了修改,提出要遵循物質閉合循環的廢棄物管理,實在不能利用的,則要采用環境無害化的方法處置[11]。此外,還應當對相關規定進行細化,如醫療垃圾的分類應當更加明確、具體,將醫療廢水、死胎、胎盤等納入醫療垃圾范疇中,明確規定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醫療垃圾;制訂詳細的《醫療垃圾處置標準》及實施細則,保證醫療垃圾的科學化、無害化處理;制訂《醫療垃圾處置技術規范》,將環境保護制度中的“三同時”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納入其中,對醫療垃圾處理設施的標準和程序、醫療垃圾處理者的資質認證都應有詳細的規定。2.明確醫療垃圾管理處置過程中的法律責任醫療垃圾管理處置過程中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不僅涉及行政部門,還涉及產生醫療垃圾的醫療機構、醫療垃圾處置企業以及一些個體商戶等。任何一個機構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有關醫療垃圾的法律法規,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例如:醫療機構違規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行政部門在監督過程中放縱違法行為,導致環境污染事故的;一些個體商販違法倒賣一次性醫療器具的,應根據主體的性質、違法行為的性質、造成危害的后果等,確定其應承擔的責任,違法主體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國《環境保護法》第41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個人賠償損失。可見我國環境法中對污染環境的行為人采取無過錯責任的原則,這項原則同樣適用于醫療垃圾的管理處置過程。明確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既有事前的警示和預防作用,又有事后的懲罰和補救作用,可避免由醫療垃圾處理不當而引起的事故或災害。
(二)加強對醫療垃圾的規范化行政管理
1.對醫療垃圾的管理堅持減量化、集中處理化、無害化原則醫療垃圾處理的最終目的是達到減量化、集中處理化和無害化的效果,許多國家的醫療垃圾處理已經達到這個標準,他們建立了科學合理的管理機制,并且開發了相應的處置裝置和技術。歐共體在醫療垃圾的處理問題上設立了特別委員會,提出了歐共體各國共同遵守的規定,如:確定醫療垃圾包括切除的人體臟器、血液、體液、排泄物及實驗動物尸體等;床位在100個以上的醫院設立專職的管理人員;將醫療垃圾分類為安全的和危險的兩類,危險醫療垃圾要完全消毒焚燒,并對焚燒爐的構造和使用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對醫療垃圾的分類、收集、貯存、運輸以及有關的技術等程序都制訂了詳細的規章制度[12]。我國更應該在醫療垃圾的管理與處置過程中堅持減量化、集中處理化、無害化原則,并將這些原則貫徹始終。可以借鑒國外先進的醫療垃圾管理模式,逐步改善我國醫療垃圾管理落后的局面,形成國家立法指導、專業公司社會化服務、行政部門監管的醫療垃圾管理新模式[13]。同時,還要加強技術研發,引進先進的處理技術,確保做到無害化處理,并集中處理,節約資源,有計劃地建立相應的規模化的處理中心。2.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合作與監督《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出臺,使得醫療垃圾的管理更加規范化,相關行政部門除了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還要明確各自的職責,在職責范圍內做好醫療垃圾處置的管理工作。筆者認為,可由衛生防疫行政部門負責醫療垃圾產生的管理工作,由環衛部門負責醫療垃圾的貯存、運輸、處置過程的管理工作,由環保行政機構負責全過程的監督工作,定期抽查、檢查等。同時,各級部門間的行政關系也要明確。市、縣級的相關行政部門負責當地醫療垃圾的管理處置工作,省級相關行政部門應該加強協調、組織工作。各部門之間責任明確,分工細致,就可以避免出現管理混亂的局面。3.完善醫療垃圾處理的登記制度和收費制度針對醫療垃圾登記制度存在的問題,管理部門應當制訂詳細的登記規則,相關的行政機構應嚴格把好登記關,由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各醫療垃圾產生者的登記工作,包括私人診所、鄉村醫院等,由環保部門做好醫療垃圾處置企業的申報登記工作,而醫療垃圾的暫時貯存則由醫院的專門部門做好每天的登記工作。還要不定期地抽查登記記錄,有錯登、漏登現象的要及時更正和補充。醫療垃圾的收費應當有一個明確、統一的標準。可采取按床位計費為主、按重量計費為輔的方式收取醫療垃圾處理費用。按照醫院的規模、級別確定交費方式,如大型醫院、傳染病醫院等產生醫療垃圾量多的就采取按床位收費,一些個體小診所、精神病院等無床位或者產生醫療垃圾少的就按重量收費。具體的收費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而定。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大型醫院為逃脫高額的處置費用而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同時,環境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負責收取醫療垃圾處置費用,并將大部分費用交給處置單位,其中一部分費用用于醫療機構分類收集和暫時貯存醫療垃圾的工作,例如用于購買裝醫療垃圾的特殊垃圾袋、桶,建設符合標準的暫時貯存點,對負責收集、貯存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培訓等。這樣既能保證處置產業的運行成本,又能減輕醫院的經濟負擔。4.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保證資金投入,支持醫療垃圾處理技術改革醫療垃圾的處置設施、技術等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除了處置單位應當加大投資以外,政府也應給予一定的補貼,并且利用行政手段保證資金的順利到位。醫療垃圾的處置涉及的不僅僅是醫療機構與相關行政部門,還關系到我們生存環境的質量和廣大群眾的健康。因此,醫療垃圾的處置屬于社會公益事業,政府應當發揮政府職能,保證該項事業的順利開展。此外,政府還可以通過爭取一些國際合作的機會,引進國外的先進處理技術,并采取一些獎勵性措施,鼓勵關于醫療垃圾的科研項目,鼓勵開發、使用新技術,從而減少處理過程中對環境的二次污染,也可以實現一些可回收醫療垃圾的再利用,減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
(三)建立科學規范的經濟運行機制
目前,我國醫療垃圾的處理模式基本是政府監管、醫療垃圾處置企業負責運輸和集中處置,這種模式也是最為可行的。但是醫療垃圾處置產業屬于公益事業,具有投資大、回報小、風險高、技術要求高等特點,倘若沒有一個科學合理的經濟運行機制,投資者便會缺乏熱情,處置單位則為了節約成本、提高利潤而不愿意改進技術,使得醫療垃圾不能得到有效的處置。經濟運行機制的建立是推進醫療垃圾可持續管理的必要支撐手段。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圍繞工程建設、設施運營環境等實際需求出發,通過商業化協作、財政補貼、減少稅收、低息貸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勵投資者對醫療垃圾處置產業的投資,并且將回收利用權交給處置產業,增加企業的利潤回收率,從而提高企業的投資熱情,同時減小企業對技術投入的壓力。具體的經濟運行模式如下可知,將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垃圾交由處置產業,處置產業嚴格做好分類,將可回收利用的醫療垃圾予以回收利用,由此獲得的經濟收益成為其利潤的一部分;對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就直接處理掉。醫療機構所繳納的醫療垃圾處理費,則由行政部門(環衛部門)收取,收取后將大部分費用劃撥給處置產業,剩余部分用于醫療機構分類收集和暫時貯存工作。同時,政府制訂相關的財政補貼、減少稅收、低息貸款等政策,提高處置產業的投資熱情,相關行政部門予以監督。這樣的運行機制,既減輕了醫療機構和處置產業工作者的負擔,減少了醫療垃圾的流失,并保證了醫療垃圾集中處置單位得以正常運轉,同時又可獲得可觀的利潤,政府也能在此過程中充分地發揮監督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