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內部審計工作計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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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篇1

文?I標識碼: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09.045

1引言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到來,市場的競爭日益加劇,各方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導致企業面臨的系統風險也在不斷增加。合理保證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風險管理也應運而生。內部控制審計作為一種保障企業有效完成組織目標,落實內部控制體系的企業內在機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企業為了在市場競爭中得以生存發展,開展以風險為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成為必然。內部審計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進入了以風險為導向的全新內審領域,其基于企業的全面風險評估報告確定審計方向和審計重點,將風險分析滲透到審計的整個流程中。將風險概念融入審計中,加速了內部審計的發展。

風險導向的內控審計體系建設已經得到西方發達國家的普遍重視和廣發的發展與運用,相比較而言我國企業在這方面的建設依然處于探索階段。我國企業雖然已經開始意識到管控風險對于企業生存發展的重要性,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大多數企業仍然只停留在事后審計,并沒有針對性的存在一套行之有效的內控審計體系,同時,學術界對于內控審計的研究也沒有可觀的成果。因此,基于前沿的理論基礎,并結合相關的具體實際工作經驗,構建一套科學完整的以風險導向的內控審計體系是我國企業當前面臨的重要課題。這不僅可以提升企業的價值,同時也能夠推動我國內部控制審計的發展。

2內控審計體系建設的發展歷程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作為近幾年新發展起來的一種審計模式,已經引起了西方發達國家的普遍重視,并在現實實踐當中得到廣泛應用。與之相對應的審計理論體系和審計方法也得到了理論界和實務界的高度重視,引起國內外學者對風險導向審計展開了更為深入的探討與研究。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IIA公布的“基于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的新定義”以及“內部審計職業準則新框架”中著重突出了內部審計是通過系統規范的方法以達到完善公司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公司治理,進而達到實現企業價值提升的最終目標。隨后,其又多次對《內部審計實務標準》的具體內容做出修訂和完善,而多次修改中仍然強調風險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奠定以風險為導向的內審基礎,使得其成為了審計發展的總體趨勢。

我國的內部控制體系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來說,起步略晚。王光遠于1994年首次在《論管理審計概念》中建議中國審計的發展模式應該轉變向以管制為導向的審計,之后,在相關文章中具體講述了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具體發展模式,同時,也介紹了內部審計通過什么途徑達到抵御企業風險的目標。

2008年,我國五部委頒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明確提出了對作為內部控制要素之一的風險評估的具體要求,隨后也在18個與內部控制相關的應用指南中強調了應該關注風險。這也可以看出風險管理在內部控制中的核心位置。2009年,郝素利具體分析了以風險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的步驟以及方法。

直到現在,雖然有許多大型的中國企業先后實行了以風險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但身為中國內部控制審計的未來趨勢的以風險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依舊止于初步階段,仍需要不斷地成長與完善。

3關于以風險為導向的內控審計體系建設的相關構想

綜上,當前企業內控審計的發展趨勢是以風險為導向,我國企業逐步開展以風險為導向的內控審計體系建設以成為必然。但是,企業究竟該如何構建一個合理完善、符合企業發展現狀和需求的內控審計體系?在我國還缺乏深入的探討和研究。筆者認為,這個問題的本質涵蓋了如下兩層含義:一是應該構建什么樣的風險導向內控審計模式,即回答以風險為導向的內控審計體系包含哪些內容;二是如何構建并持續完善以風險為導向的內控審計體系,即回答如何合理有效的發揮風險導向內控審計體系的作用,實現其企業價值。

3.1內控審計體系的基本要素和主要內容

筆者認為要推行風險導向的內控審計模式,企業首先應構建一個合理完善符合企業發展現狀和需求的內控審計體系,該體系的基本內容應涵蓋在風險導向的理念下內控審計的目標并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對象相對應。筆者參考了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理論方面現有的研究成果并結合個人在實務中的一些體會和相關經驗,總結了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框架體系內容應至少包含以下5個基本要素:戰略布局、業務流程、組織結構、技術要素、人員要素。涉及的具體內容如下:

戰略布局:戰略布局指明確審計工作的戰略定位和戰略目標。戰略定位即制定風險導向的內控審計工作實施的具體方案和流程。戰略目標即確定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的范圍、對象、職能、方式,關鍵在于基于風險管理對內部審計的業務范圍進行重新審視和規劃。

業務流程:業務流程由對現有流程進行檢測和流程變革兩部分構成。對現有流進行程檢測主要是分析現行的審計業務的具體流程及其運行中存在哪些問題;而流程變革則在流程檢測的基礎上說明哪些審計業務流程需要變革及如何實現變革,從而實現整個業務流程的優化及升級。

組織結構:組織結構由對現行組織結構進行檢測和組織結構變革兩部分構成。對現行組織結構進行檢測主要是分析先行的審計組織結構及其運行中存在哪些問題;組織結構變革則主要說明審計組織結構的哪些部分需要變革及如何實現變革。

技術要素:技術要素由技術檢測和技術變革兩個部分構成。對企業現有技術進行檢測主要是分析企業目前采用的審計方法及其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技術變革則主要說明哪些審計技術需要變革及怎樣實現變革。

人員要素:人員要素由對現有的人員構成進行檢測和人員變革兩部分構成。對現有人員的構成進行檢測主要是分析目前的人員構成情況及其存在的問題;人員變革則主要說明審哪些人員需要變革及如何實現變革。

戰略布局為整個內部審計工作指明了方向,而戰略布局正是通過具體的業務流程來實現的。因此,業務流程的變革是實現戰略計劃的關鍵。首先,它進一步推動企業的組織變革,企業的組織結構是業務流程得以實施的具體環境和保障。其次,要實現業務流程的變革,就得具備相應的人員和技術。總之,體系中的5個基本要素相輔相成,互不可缺。

3.2如何有效推行風險導向的內控審計體系建設若干經驗體會

3.2.1預先識別風險節點,正確把握審計方向

以往的審計項目經常會存在由于缺乏對審前的調查而出現較大盲目性的問題,事實上企業首先需根據審計工作前的相關準備工作特別是風險評估工作為基礎,把握風險節點,明確審計方向,在整體審計工作計劃和方案的指導下明確后續各個審計工作階段的具體程序和步驟,從而確保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這就需要廣泛征求意見,收集相關信息,通過各種途徑預先識別審計風險,明確審計的范圍,在識別主要風險后,分析形成?風險的原因,并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審計工作計劃和具體方案,這樣才能正確把握審計的方向,合理有效利用審計資源。

3.2.2重新梳理審計流程,縱向厘清審計思路

根據制定的內部審計整體戰略規劃,重新梳理審計工作實施的各個流程和環節,把握審計思路。可以通過規范內部審計工作并實現精細化管理來實現這一目的。為此,還需建立與風險導向的內控審計體系相適應的一套內控審計管理制度。其中應包括具體的實施章程、相關業務準則、操作流程指引及后續的考核和歸檔安排等;以此來規范企業的內控審計工作,使得審計人員熟悉并掌握具體的審計操作流程,從而順利開展相關的審計工作。

3.2.3充分借助信息系統,全面提升審計效率

隨著經濟社會信息化進程加快,信息系統的運用促進了審計行業與具體技術的進一步發展。現代企業和相關機構等相關業務操作的電子化和網絡化,迫切需要企業完善相關的技術支撐,通過信息系統優勢,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如實現對業務的在線監控,使得監控作業可以實現動態化、持續化;通過信息系統的運用還可以實現對數據的智能分析并通過事前建立的風險預警系統及時發出預警,有助于企業對相關的風險的由事中和事后控制向事前控制轉變。信息系統也可以實現一些非審計現場技術方法的強化,從而提高具體的現場審計業務效率,縮短審計時間,最終實現審計成本的節約。

3.2.4詳盡設計審計程序,嚴格確保程序到位

審計程序是否細化詳盡,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內部控制審計的效果。以往的審計程序往往存在可操作性差,隨意性大等問題,為了使審計程序能夠更具可操作性和可檢查性,企業應該詳盡設計審計程序。

首先需根據審計工作前的相關準備工作,把握風險節點,明確審計方向,在整體審計工作計劃和方案的指導下明確后續各個審計工作階段的具體程序和步驟,包括確定審計抽樣的數量、審計樣本名稱等等,同時,在具體審計工作實施的過程中要詳細地記錄實施過程、抽取樣本情況以及相關的結論,以增強審計程序的可檢查性,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降低審計人員隨意操作的可能性,明確相關責任歸屬情況,確保程序執行到位。

3.2.5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有效達成審計目標

內部審計的質量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就是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判斷。在選取內部審計人員時應該制定較高的準入條件和嚴格的選拔程序,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具備一定的學歷、工齡,并在某專業領域有著豐富的實戰經驗。與此同時企業要注重對審計人才的培養,如制定定期的培訓及考核、跟組學習積累實踐經驗等;總之,以人為本,合理使用人力資源,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是提升內部審計質量的根本,也是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開展的條件之一。

篇2

隨著會計信息化的發展,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挑戰,內部審計工作的環境、內容、對象、范圍、線索、標準以及審計的方法和程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傳統審計手段已經無法滿足信息化條件下的審計需求,本問以T集團為案例,介紹內部審計信息化在企業集團內的發展。

【關鍵詞】

企業集團;內部審計;信息化

0 引言

對于現代企業而言,計算機信息化技術的影響日益深入,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已經離不開電腦和網絡的幫助。企業規模日益擴大,業務量成幾何倍數增加,產生的信息量也達到了史無前例的級別,傳統審計技術已經無法處理由此帶來海量級別的信息,信息化已經是內部審計發現的必然趨勢。為了適應這一變化,順利開展審計工作,完成審計計劃任務,審計人員必須與時俱進,不僅需要了解信息化規則,更需要掌握這些規則,才能讓審計工作的監督作用更加有力。從而提升自身工作的技術水平,優化企業內控風險管理,為企業的健康發現獻計獻策。

計算機、網絡等新型審計方法的使用,使得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在有限的人力、物力限制下,積極開展事前預防、事中審計和事后整改,擴大審計覆蓋面,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優化審計流程,加快審計文書、底稿的流轉、簽批、回復速度,節約審計人員時間,使其將精力更多的放在風險管理、內部控制中,從而使內部審計快速適應經濟發展的需求,實現內部審計全面轉型。

民營企業是我過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經濟發展歷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克服了先天不足和基礎薄弱的劣勢,快速發展成為國民經濟中最為活躍的經濟增長點。企業數量不斷增長,資金規模不斷擴大,自主創新成果顯著,對外投資業績斐然,吸納就業持續提升,稅收效益不斷增加。隨著民營企業在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中所占比例不斷增加,個體規模也不斷擴張,企業結構更加多元化,經營環境也更加復雜。企業管理者的治理水平和管控能力直接影響企業的效益水平。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健康發展、增強內生動力、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已經被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所重視。

1 T集團簡介

T集團始創于1983年,是一家集鑄造、水泥、旅游、煤電鋁、礦業、商貿物流等產業為一體的綜合性民營企業集團。2012年底集團總資產近500億元,實現銷售收入225億元,員工16000多人,是省內重點支持的百戶工業企業之一。

T集團審計部門共有員工13人,劃分為財務績效、內部控制、工程核算三個處室。除工程核算處使用外購工程計量軟件外,其余涉及財務審計人員沒有單獨工作平臺,賬務審計時與財務系統共用一個平臺。對審計信息的保密性,審計資料的收集多有不便。且相對審計方面功能單一,即僅能對當前會計設置好的賬項進行查看、統計。審計人員系統權限較低,與普通財務人員相同。集團現有正常經營分子公司50余個,并在不斷兼并收購中,涉及鑄造、鋁業、水泥、旅游、煤電、物流商貿及礦產等7個方面。審計任務繁重,覆蓋面廣泛,僅2012年就實施審計項目近70個,下發報告100余份,業務涵蓋財務收支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期末績效審計、工程預結算審計以及監察舞弊審計等審計業務類型,其總量占到了民營企業開展內部審計業務類型。除此之外,還需對年度預算進行全面預算審計;對重要崗位離任審計以及一些專項工作審計等。

內部審計人員少,任務重成為制約審計效率的一大難題,T集團在不斷招聘內部審計人才的同時也意識到當前的工作環境已經不能適應企業集團的不斷發展壯大,以往每年一輪的財務收支審計和年終績效審計能否完成都面臨巨大的挑戰。

2 T集團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過程

為適應T集團的不斷發展壯大,以及對內部信息化建設的更高要求。 T集團在2013年初投資2000萬元,對當前信息化系統進行重新定制,主要項目模塊有:辦公OA、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系統管理、供應鏈管理、采購系統、供應鏈管理、銷售系統、庫存倉儲系統管理、資金項目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審計信息化系統等。

T集團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預計項目實施流程如下:

項目啟動了解需求研發階段培訓階段試點上線正式上線后續維護

其中審計系統主要分為四部分:(1)決策指揮系統,各級領導可以及時、準確地獲取決策、管理和評價所需要的支持信息,主要包括審計計劃、審計報告、項目檔案、全員工作量等查詢內容,以及審計人才信息統計表、審計計劃信息統計表等;(2)在線審計作業系統,細化項目管理過程,指導審計作業工作,規范審計行為,控制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主要包括審計類型管理、審計階段管理以及各種審計工具;(3)數據分析及預警系統,關鍵風險點全面受控,利用各種審計作業工具,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提升審計人員業務水平,主要包括財務數據分析、ERP審計、審計分析、同行業數據分析等,監控預警包括審計方法預警、指標體系預警、指標分析模型等;(4)審計管理系統,合理安排審計計劃,有效掌控審計項目,持續提升審計工作質量,集中管理審計檔案,高效協同辦公,主要為各種系統設置及權限分配等。

審計信息化系統上線之后,審計工作模式發生了重大改變。首先,在計劃方面,原來的計劃對各分子公司平等對待,現在對分子公司按規模、產能等生產經營指標劃分為A、B、C三類,對A類企業重點審計,并對其不定期進行專項審計;對B類企業只進行常規的財務收支、經營績效等方面的審計;對C類企業則可以減少審計次數,甚至采用網上監控等方式進行審計,以減少審計成本。其次,在審計現場工作中,由以往耗費人力物力的普查、全面盤查改為計算機抽樣、對比,由翻憑證的賬表審計轉為計算機篩查過濾之后再由審計人員對疑點進行分析。以系統導向審計為主,輔以分析性程序和實質性測試。最后,在后續審計程序上,由計算機對所有底稿進行匯總、統計并自動生成審計報告的草稿,大大減少了審計人員的重復勞動。

系統上線后,達到了如下效果:

(1)整合利用各種審計資源,便于經驗共享、規范標準,統一調度

(2)對關鍵風險點進行全面監控預警,增強風險的預見和防范能力

(3)通過計劃的創建、分解、變更、審批等,加強審計工作計劃性

(4)通過流程化的復核、審批及方案控制,有效控制審計工作質量

(5)利用查詢、分析、計算、報表等工具,快速提升審計工作效率

(6)通過對審計問題整改設定、提醒、反饋等,有效跟蹤審計整改

(7)通過客觀、量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有效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8)利用總裁桌面、預警報告等直觀手段,有效輔助領導科學決策

3 結論與建議

審計信息化以傳統審計為基礎,充分利用計算機和網絡快速、準確的優點,使得內部審計的效率和質量都有了大的提高,使全面、系統、數字化的審計成為可能,讓內部審計在企業集團的建設中取得了更大的成就。但在此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現階段審計信息化建設的不足之處。內部審計信息化經過了近幾年的發展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與會計的信息化程度相比依然不能完全滿足審計人員的需求。審計人員相對于普通會計人員其工作內容更加復雜多變,因而難以將其工作程序化,審計軟件的開發難度也就更大,而目前的審計軟件多是在審計方法上幫助審計人員,不能從根本上簡化審計工作。同時,審計信息化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更高,經驗豐富的人員往往對現代化審計手段的應用不足,而精通計算機和網絡的人員又往往審計經驗不足,需要兩者緊密配合,才能更有效的提高信息化在審計過程中的應用,使內部審計的信息化建設能夠跟上企業發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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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內部審計風險是企業內部審計組織或人員對具有重要影響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結論的可能性。隨著內部審計所面臨的審計環境、審計內容、審計目標、審計方法的轉變,很有必要重新審視內部審計風險。

1.內部審計法規體系的滯后性。政府審計和民間審計分別有《審計法》和《注冊會計師法》以及相應的審計準則和辦法作為法律依據,而內部審計的法律體系不健全,審計的法律依據不充分,缺乏具體的運作規程和審計標準。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管理審計時,只能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部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因而增大了內部審計風險。

2.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由于企業管理活動遍布了整個企業及其所有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環節和領域,因此,內部審計的內容也涉及企業內部控制的各個方面、環節和領域。如果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層面不高,未能設在董事會或董事會所設的審計委員會之下,會對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構成一定程度的威脅,難以實現內部審計的目標。

3.內部管理控制的松弛性。現階段,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普遍實行制度基礎審計模式,內部管理控制不但是內部審計程序的重要環節,而且是審計的重要內容。如果企業內部缺乏良好的管理分工控制,管理人員同時擔任了不相容職務,這就增加了舞弊和掩蓋差錯的可能性,也使內部審計人員難以發現問題而形成審計風險。

4.內部審計內容的廣泛性。企業發展戰略和管理決策、投資效益、市場狀況、物資采購、生產工藝、產品推銷(包括廣告促銷效果)、研究與開發、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設計與運行、環境污染等都是內部審計的內容。凡是對企業利益和持續經營有影響的管理因素都是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這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做出正確結論的難度也就越大,內部審計風險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

5.內部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對象逐步發展為企業集團、股份公司和連鎖經營店。企業內部管理層次增加,所進行的交易日趨復雜,企業與外部某些企業的關系是母子公司關系或聯營公司關系。同時,由于企業的資產重組必然涉及兼并和收購、改制和重組、聯合和剝離等問題,為審計對象開拓了新領域。內部審計事項的復雜性和隱蔽性往往會增加內部審計難度,使內部審計人員難以做出正確判斷。

6.內部審計方法的局限性。一是制度基礎審計模式的應用。隨著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環境不斷復雜化,這種審計模式的弊端日漸突出,因為它過分依賴于對企業內部管理控制的測試,本身就蘊藏巨大的風險。二是統計抽樣方法和分析性審核方法的采用。傳統的詳細審計方法成本很高,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才被采用。近年來則大量采用統計抽樣方法。由于抽樣審計本身是以樣本的審查結果來推斷總體的特征,因此,樣本和總體之間必然會產生一定的誤差,形成審計的抽樣風險。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機制

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應當重視對內部審計自身特點與規律的分析,不僅要對具體審計項目實施風險管理,更要對內部審計的各種環境因素進行綜合風險控制,形成內部審計風險防范機制。

1.組織保障機制。建立在董事會領導下的審計委員會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避內部審計風險的合理選擇。按照我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設置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由具有會計專業知識的獨立董事擔任審計委員會主席,審計委員會制定內部審計方針,決定內部審計項目,審核批準內部審計報告,協調企業各部門關系,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擁有在董事會發表意見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本人認為,不僅只是上市公司,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的所有企業,都應當逐步建立審計委員會,使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具有可靠的組織保障。

2.項目協調機制。制定審計項目協調管理機制,是為了規范審計作業程序,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證審計項目計劃的落實和審計目標的實現。任何一個審計項目都是一個系統,包括若干環節,在審計時必須認真組織,及時協調。所以,從審計項目的立項到實施,審計組長和審計成員的確定,專項審計項目和重點審計項目的安排,以及在審計過程中如何進行組織與協調,都應有具體要求。這樣可使審計部門全面了解審計作業情況,及時掌握審計動態,協調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3.風險評估機制。審計人員協助企業管理者進行風險控制和管理,建立風險評估機制是降低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風險評估就是結合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在預期的可能狀態下,對實施方案結果風險的評價。風險評估注重向管理者提示企業所面臨風險的性質及其強弱,以期管理者采取相應對策,回避或降低風險。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內部審計人員首先要就企業的經營環境、決策目標、戰略規劃和未來經營狀況的變化,與管理者充分交流,對風險性質及大小取得共識,并以此確定審計范圍、重點審計對象及審計方法。其次要收集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相關審計資料,明確每一審計項目的風險概況,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并提交審計委員會審批。最后在具體實施審計項目階段,要評價實際產生的風險及控制風險的效果,提出有關風險控制的建議。

4.交互審計機制。為適應企業組織結構中的內部經營關系、財務關系和審計監督關系,需要建立多級內部審計制度。在整個企業中形成自審、互審、抽審的交互審計機制,有利于調動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增強各級企業組織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意識,降低內部審計風險。

5.質量控制機制。質量控制制度應從全面質量管理和單個項目質量管理兩個方面構建。全面質量管理應著重從職業道德要求、專業勝任能力、工作委派、分級督導制度和對全面質量控制政策與審計全過程監控等方面入手,建立控制程序,以保證審計質量。把風險水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單個項目質量管理應建立主審負責、審計底稿三級復核、審計部門主管巡視、審計項目質量考核、優秀審計項目評比等方面的制度,把好審計項目質量關。

6.激勵約束機制。在企業中應結合自身特點制定一套審計工作質量考核標準和獎懲機制。包括審計工作效率、審計程序規范、審計風險管理、審計效果、審計職業道德與獎懲辦法等。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積極性,規范審計行為,降低審計風險。

三、內部審計風險的應對策略

1.健全內部審計法規體系,開發審計標準。審計標準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事項進行評價的依據。離開了審計標準,審計人員就無法對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客觀的評價和監督。由于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內部審計機構可以自行開發適合本企業情況的審計標準。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在建立了一整套適合本企業的管理評價體系之后,才可對被審計事項進行評價,使內部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2.保障內部審計機構組織上的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與其在組織中的地位有著密切的關系。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越高,越能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越有利于開展審計工作。從實施管理審計的要求上看,內部審讓機構由董事會或其下設的審計委員會領導為最佳選擇。當然,這只是形式上的客觀要求,最關鍵的一點是,不論內部審計人員在組織系統中處于什么地位,他們應具有聲譽、地位和得到最高權力當局的支持,使他們能夠在企業中隨時取得審計報告所需的信息。

3.對內部管理控制保持清醒的認識。內部審計人員在確定內部管理控制的可信賴程度時,應當保持高度的職業謹慎,充分關注其在實踐中所固有的局限性。如:內部管理控制的設計和運行受成本效益原則的制約;內部管理控制可能因有關人員相互勾結或而失效;發生未預料事項或非常規事項,使現有的控制程序不適用:內部管理控制可能會因管理環境或業務性質的改變而發生削弱或失效;執行人員的粗心大意、判斷失誤以及對指令的誤解而失效。

篇4

關鍵詞:審計風險;防范;控制

企業的審計風險必須加以重點防范和控制,因為現代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就必須進行自我監督和自我約束,而企業進行審計就是自我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必然需求。由于企業的審計人員在實際的審計過程中還存在著各種失誤的可能性,從而導致了審計工作中肯定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此外,隨著我國對外開放力度的不斷加大,企業經營風險也在不斷加大,從而導致了審計風險的不斷加大。

一、影響審計風險的因素

(一)主觀因素

1、審計人員的素質達不到審計發展的需求。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的責任心,另一方面是指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水平,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審計人員應該保持高度的職業道德和責任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審計風險,由于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為了個人利益,缺乏謹慎的工作態度和高度責任心,盲目接受委托、未嚴格按照《獨立審計準則》執行公務、擅自縮小審計范圍、簡化審計程序、提供虛假的審計資料或故意放棄對重大問題的追查,導致審計結論的錯誤。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不高是產生審計風險的主要原因,隨著審計工作的發展,對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審計活動是一種技術性很強的活動,它不僅要求審計人員具有扎實的會計、審計、稅務、法律知識和審計基本技能,還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準確的判斷能力和相關的政策理論水平。如果審計人員達不到這樣的素質,就很難對會計資料反映的經濟活動作出科學的判斷,審計風險也就在所難免了。但是現有的審計人員主要是財務會計人員轉化而來,綜合素質較低,對于企業的經營業務不能進行有效的風險判定,缺乏對會計信息系統的足夠了解,審計工作帶來了較大的風險。

2、審計方法本身存在的缺陷。現代審計是建立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基礎之上的抽樣審計,所奉行的是成本效益相結合的原則,而這兩點本身就是允許一定審計風險存在為前提的。在抽樣審計中,審計人員往往為了用有限的成本達到較高預期的效益,放棄相當一部分的樣本資料,這就更加大了作出正確審計結論的難度,審計結果存在的誤差就不足為奇。

(二)客觀因素

1、法律環境不斷變化。法律在賦予審計職業專門的鑒證權力的同時,其也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審計人員在審計活動中因發生違約、失察等行為而提供了虛假的審計信息,并因此損害了國家、委托人、受托人或其他第三者的利益,那么上述任何一方都可以依照法律追究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2、審計范圍的拓展。審計范圍的擴大遠遠超出了傳統的財務審計,不僅要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運作效率進行研究與評價,而且還要就企業未來持續經營能力作出報告。有關這方面的信息不確定性很大,風險很高,審計人員作出正確的審計結論難度增加。

3、審計責任的擴大和期望差距的存在增加了審計風險。所謂期望差距是指審計職業界對本身的認識與社會公眾對審計職業界認識上的差距。長期以來,審計職業界一直認為,只要按照審計準則去執行審計業務就是履行了其應盡的職責,并把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區分開來,認為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保證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社會公眾對審計的期望不僅僅是審計人員依據審計準則就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提出審計意見,而且還要求審計人員能夠查出被審計單位的舞弊和錯誤。審計職業界和社會公眾對于審計責任的理解不同產生了期望差距,這主要表現在對檢查舞弊責任的認識上。

二、企業審計風險的控制及對策

企業審計中風險的形成原因既有客觀因素,又有主觀因素,因此經過審計人員的積極努力,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可以把審計風險控制在一個較低的范圍內。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控制審計風險:

(一)嚴格遵循審計工作準則

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循審計規范,來制定嚴密的審計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認真進行審計工作準備,實施中把握審計工作質量。在審計過程中對審計工作各程序進行嚴格控制,做到審計程序合法合規、內容完整、方法恰當。如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除對企業會計六要素財務上的正常審計外,還需考慮企業的核算體系、生產流程、銷售、倉庫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的調查,以確保審計程序和內容上的完整性。

(二)建立各級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配套的質量控制措施,實行工作職能分工和牽制,對審計項目質量實行三級負責制,即主審負責制、復核制、集體審理會議審定制,以有效控制審計過程中容易引起風險的環節。特別要把好審計證據質量關,突出證據的有效性。作為項目主審,需對助審人員的取證材料、底稿進行審核、確認,專職復審人員對審計報告初稿進行復核,審理會議對重大審計事項集體“會診”,確保證據充分有效,必要時可進行二次取證。

(三)選擇正確恰當的審計方法

審計人員要善于選擇科學、嚴謹的審計工作方法,對一些企業內控管理薄弱、資產流動性較強或所有權難以確定、企業經濟狀況不佳、經營業務繁雜等風險高的審計事項,要引起足夠的重視,適當增加樣本量,擴大審計覆蓋面,運用多種審計方法和靈活的審計手段,進一步提高審計證據的質量。

(四)建立融洽協調的工作關系

實踐經驗說明,只有通過審計多次與被審單位接觸,審計人員放下架子,碰到問題要多協商,建立融洽的工作關系,才能得到被審單位的積極配合,才能了解到實際情況。在審計實施前,要對被審單位全面了解,平時注意收集被審單位經濟動態等有關資料;審計中要多方面聽取情況,詳細詢問,審計簽證時,本著實事求是原則,公平對話;審計結束,及時反饋審計意見,與被審單位對問題進行協商和探討,以征求意見的態度出現。

(五)要區分會計與審計責任

在實施審計中,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非常重要。如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提供的資料,應有資料接收清單,并要求被審單位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做出承諾,明確各自承擔的責任。又如被審計單位拒絕、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拒絕、妨礙檢查,轉移隱匿有關資料、資產,這是被審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審計部門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單位責任。對于上述情況,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法》等有關規定,在審計報告中如實反映有關情況或對報告反映內容進行限制,以避免被轉嫁的審計風險。只有責任分清,才能避免審計中帶來不必要的風險。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在其財務管理中有著較大的影響,是企業能否實現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秩序的重要因素,更是制約企業資金有效運用的關鍵,在審計方法上,可以引進目前最先進的以風險為導向的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以風險的分析與控制為出發點,以保證審計質量為前提,統籌運用各測試方法,綜合各種審計證據,以控制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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