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10-12 17:17:1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信用管理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全市物業服務行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和物業服務企業誠信經營、健康發展,不斷提升全市物業服務工作水平,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98號)、《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房〔2017〕75號)、《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長沙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經理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長物辦〔2018〕4號)、《瀏陽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8年工作要點及責任分工》(瀏信發〔201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物業服務行業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承攬物業服務項目、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本地或異地注冊登記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我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
第三條 市物業管理部門會同各街道(鄉鎮)、市直相關單位負責指導全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是指物業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規定,對物業服務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形成的信用信息進行采集、記分、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的活動。
信用評價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合法和審慎的原則,依據《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價評分標準》(附件1),確保信用評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充分發揮企業信用評價在規范物業服務中的作用。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形成的能夠用以評價其信用情況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
第六條 信用信息的采集,是指對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征集、分類、記錄、存儲,形成反映、評價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情況的信用信息記錄的活動。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物業服務企業自行申報;市物業管理部門、各街道(鄉鎮)、市直相關單位主動采集;各社區(村)居委會、各小區業主委員會(非住宅項目管理方、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業主提供。
第七條 信用信息的采集、錄入應當遵守下列原則:
(一)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如實、及時申報信用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二)信用信息采集應當客觀、公正、嚴謹、及時,保守國家秘密、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八條 信用信息的采集按以下規定進行:
(一)基本信用信息
基本信用信息由物業服務企業采集申報,主要包括:
1.物業服務企業信息:物業服務企業應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15日內申報企業名稱、企業地址、企業性質、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主要發起人、企業人數、成立日期、營業期限、營業范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其他有關信息。
2.物業從業人員信息: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15日內申報物業從業人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工作崗位、職務、學歷、執業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聯系電話及其他有關信息。
3.物業服務項目信息: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15日內申報物業服務項目名稱、項目地址、項目類型、項目戶數、項目面積、車位數、項目主管、合同期限、收費標準及其他相關信息。
(二)良好信用信息
良好信用信息由物業服務企業采集申報,主要包括:
1.納入守信紅名單管理的文件;
2.市物業管理部門、各街道(鄉鎮)和市直相關單位的表彰文件、榮譽證書、獎牌;
3.取得突出管理業績的證明材料;
4.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承攬住宅小區項目的物業服務合同;
5.其他證明材料。
(三)不良信用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由市物業管理部門、各街道(鄉鎮)、市直相關單位主動采集,主要包括:
1.納入失信黑名單管理的文件;
2.市物業管理部門、各街道(鄉鎮)和市直相關單位下發的行政執法檢查書面通報、整改通知文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
3.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出具的物業服務企業需承擔責任的已生效判決書、裁決書等法律文書;
4.經查證屬物業服務企業主要或全部責任,且未妥善解決的投訴舉報、新聞媒體曝光等問題;
5.其他違法違規以及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行為。
第九條 市物業管理部門記錄物業服務企業不良信用信息的,應當通過書面通知或郵寄等方式告知相關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對不良信用信息記錄有異議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據,逾期視為認可。
物業管理部門應在收到書面異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不成立的,維持原記錄;經核查異議成立的,及時更正原記錄。核查結果應當書面反饋相關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條 信用信息采集按規定記入檔案后,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規定程序審批,不得擅自修改、增減、刪除。
第十一條 本市注冊物業服務企業在外地經營或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的,其在外地的信用信息不記入本市信用信息記錄。異地注冊物業服務企業來本市經營或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的,限采集其在本市的信用信息記錄。
第三章 信用等級評定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采取即時評價和定期評定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分級評定、動態管理。
(一)即時評價。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月底按時申報企業良好信用信息。市物業管理部門應當每月主動牽頭采集企業不良信用信息,并將確認后的企業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記入檔案。
(二)定期評定。由各街道(鄉鎮)、市物業管理部門分別牽頭組織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季度和年度考核。并于每年7月初評定上半年全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排名,每年1月初評定上年度全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
1.季度考核。每季度末,由各街道(鄉鎮)牽頭,各社區(村)居委會組織各小區業主委員會(或非住宅項目管理方、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召開業主代表座談會、征詢業主意見和接受業主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對各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附件2)以街道(鄉鎮)為單位報送市物業管理部門匯總。
2.年度考核。由市物業管理部門牽頭,聯合各街道(鄉鎮)、市直相關單位組成考核組,每半年組織一次對我市從事物業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信用評價考核,年度組織進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
3.考核標準。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均應按照《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價評分標準》(附件1),對各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分。具體評分比例為:季度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
第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采取信用分值綜合評分制,信用基準分值為100分。并實行加減分制,按照年度得分評定信用等級。信用分值=信用基準分值-不良信用分值+良好信用分值。記分周期為12個月,從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記分周期屆滿,次年重新記分。
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分值評定按照《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價評分標準》(附件1)執行。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企業年度信用等級根據已記錄、確認的企業信用信息確定,并按照各自得分高低進行排名。信用等級劃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個等級,分別表示企業的信用程度,具體標準如下:
信用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以及被納入守信紅名單管理的,為優秀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為A;
信用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100分以下的,為良好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為B;
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的,為合格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為C;
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以及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管理的,為不合格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為D。
第十五條 基本信用信息超過15日未申報,或基本信用信息發生變更超過15日未申報變更的,在企業信用分中扣分。
良好信用信息當年度未申報的,不得轉入下年度追加記分。
不良信用信息減分采用當年的數據,原記分記錄作為歷史數據保存在企業信用信息檔案中備查。物業服務企業對已記錄不良信用信息進行整改后,可向市物業管理部門提出撤銷記錄的書面申請。物業管理部門經考察驗收后,對已完成整改的,可撤銷記錄。對未完成整改的,在當年信用等級評定時予以信用扣分。當年沒有完成整改的扣分事項轉入下一年度予以信用扣分。
第十六條 各街道(鄉鎮)在季度考核中,發現物業服務企業服務完全不到位、管理嚴重缺失、與業主矛盾突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可書面報送市物業管理部門。經核查屬實后由物業管理部門出具《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信用扣分。
第十七條 市物業管理部門在主動采集物業服務企業不良信用信息時,應當征求各街道(鄉鎮)及市直相關單位的意見。各街道(鄉鎮)及市直相關單位對物業服務企業的依法查處或通報情況,由市物業管理部門按規定進行信用扣分。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企業被納入守信紅名單管理后,處于有效期且有效期超過半年以上的,當年度信用等級直接評定為優秀(A)級。
物業服務企業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管理后,處于有效期且有效期超過半年以上的,當年度信用等級直接評定為不合格(D)級。
第四章 信用等級管理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年度信用等級評定后,市物業管理部門應發放企業年度信用等級證書(附件3),由企業在企業或項目所在地顯著位置上墻公示。
第二十條 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結果作為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服務項目參與評先評優、招投標等活動的重要依據。根據物業服務企業不同信用等級,實行差異化分類管理,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
第二十一條 對于信用等級為優秀(A)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在信用等級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一)優先向市社會信用管理、政府采購管理、項目招投標管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物價收費審批、人民銀行、人民法院等部門和各街道(鄉鎮)進行推薦;
(二)參加物業服務項目招投標的,在評標總分基礎上加4分;
(三)在省、長沙市、瀏陽市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評審總分基礎上加4分;
(四)對企業申報的信用信息材料實行隨機抽查;
(五)優先推薦評定為省、長沙市、瀏陽市優秀物業服務企業;
(六)優先推薦納入地方政府扶持企業名錄;
(七)國家和地方有相關優惠扶持政策或者創先評優活動的,予以優先考慮。
第二十二條 對于信用等級為良好(B)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在信用等級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一)可向市社會信用管理、政府采購管理、項目招投標管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物價收費審批、人民銀行、人民法院等部門和各街道(鄉鎮)進行推薦;
(二)參加物業服務項目招投標的,在評標總分基礎上加2分;
(三)在省、長沙市、瀏陽市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評審總分基礎上加2分;
(四)對企業申報的信用信息材料實行隨機抽查;
(五)可推薦評定為省、長沙市、瀏陽市優秀物業服務企業;
(六)可考慮推薦納入地方政府扶持企業名錄;
(七)國家和地方有相關優惠扶持政策或者創先評優活動的,予以考慮。
第二十三條 對于信用等級為合格(C)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在信用等級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實行以下引導措施:
市物業管理部門加強對其業務指導監督,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專業化、規范化管理,進一步強化誠信意識,改進服務,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水平。
第二十四條 對于信用等級為不合格(D)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在信用等級公布之日起一年內采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實行約談警示制度。市物業管理部門約談物業服務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營負責人,責令限期整改,并通報市社會信用管理、政府采購管理、項目招投標管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物價收費審批、人民銀行、人民法院等部門和各街道(鄉鎮);
(二)列入行業重點監管對象,增加對該企業的“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頻次;
(三)對企業申報的信用信息材料實行全面檢查;
(四)取消參與行業各類評先評優和獎勵資格;
(五)開具企業信用證明時注明上年度信用等級。
第二十五條 對于信用等級為不合格(D)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在根據本辦法第二十四條進行懲戒的同時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一)企業存在違法違規情形,被吊銷工商營業執照的,應在吊銷之日起15日內退出所接管的全部物業服務項目并辦理相關移交手續。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員的有關情況,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主要管理人員不良信用檔案,存留期為五年。
第五章 信用信息檔案管理
第二十六條 市物業管理部門通過官網、微信公眾號或縣(市)級以上新聞媒體、“信用長沙”網站等平臺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市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評價排名和年度信用等級評定結果情況,提高社會公眾知曉度。
第二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記錄按下列規定的期限保存:
(一)物業服務企業未注銷前,基本信用信息長期保存;
(二)良好信用信息自記錄之日起保存3年;
(三)不良信用信息自記錄之日起保存5年。
第二十八條 符合下列規定的,信用信息保存期限可以調整:
(一)縮短保存期限。物業服務企業已經履行生效的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有關單位行政處罰決定,糾正了違法違規或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的行為,且保存期間未發生新的不良行為記錄的,可向市物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縮短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但最短不得少于6個月。
(二)延長保存期限。物業服務企業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有關單位行政處罰決定的,或違法違規、違反物業服務合同行為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以及在保存期限內再次發生不良行為記錄的,市物業管理部門可以延長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10年。
第二十九條 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有關單位行政處罰決定變更或撤銷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向市物業管理部門提出變更或者撤除該不良記錄的申請。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市物業管理部門從事信用評價管理的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三十一條 物業服務企業弄虛作假、偽造更改企業信用信息,影響半年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排名和年度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結果的,經查實,取消相關排名和信用等級評定結果,并納入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失信黑名單管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附件:1、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價評分標準
2、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季度考核表
3、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年度信用等級證書
附件1:
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價評分標準
項目
信 用 信 息(分值項號)
計分標準(分)
備注
基本
信用
信息
基準分值
及時完成信用信息采集上報(1)
100
?
經歷分
經營時間(2)
10年及以上得3分;6-9年得2分,2-5年得1分,2年以下不得分。
?
業績分
物業服務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ISO)等體系認證的(3)
+4
物業項目管理總面積(4)
+3/30萬㎡
累次
加分
老舊小區(2000年1月1日前建成使用)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面積(5)
+1/5萬㎡
管理3種以上類型物業(如多層住宅、高層住宅、別墅、辦公樓、商業、酒店、工業廠房等)(6)
+1
良好
信用
信息
加分
住宅小區管理
每承攬一個住宅小區服務項目(7)
+1/個
累次
加分
社會公益行為
慈善救助捐贈(8)
+1/10萬元
社會公益捐贈(9)
其他公益行為(10)
企業或負責人當年獲得榮譽稱號
國家級表彰(11)
企業榮譽+10,負責人榮譽+8
按項目數量累計加分,同一項目同一獎項按最高榮譽計算一次
住建部、省級表彰(12)
企榮譽業+6,負責人榮譽+5
省住建廳、長沙市級表彰(13)
企業榮譽+4,負責人榮譽+3
良好
信用
信息
加分
企業或負責人當年獲得榮譽稱號
長沙市住建委、瀏陽市級表彰(14)
企業榮譽+2,負責人榮譽+1
市物業管理部門、市直相關單位、各街道(鄉鎮)表彰(15)
企業榮譽+1,負責人榮譽+0.5
項目當年獲得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大廈、綜合)
國家級表彰(16)
+10
住建部、省級表彰(17)
+6
省住建廳、長沙市級表彰(18)
+4
長沙市住建委、瀏陽市級表彰(19)
+2
市物業管理部門、市直相關單位、各街道(鄉鎮)表彰(20)
+1
先進
典型
企業先進典型當年被國家級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對物業行業發展具有正面、積極意義的(21)
+4
(可按宣傳報道次數累計加分,但同一先進典型被各級新聞媒體宣傳報道的,以最高等級加分,不重復累計)
企業先進典型當年被省級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對物業行業發展具有正面、積極意義的(22)
+3
企業先進典型當年被長沙市級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對物業行業發展具有正面、積極意義的(23)
+2
企業先進典型當年被縣(市)級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對物業行業發展具有正面、積極意義的(24)
+1
業主
表揚
當年受到5名以上業主表揚的(以表揚信、錦旗等形式)(25)
+0.5
不同項目可累次加分
當年受到10名以上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表揚的(以表揚信、錦旗等形式)(26)
+1
交流
互動
當年組織業主開展社區文化體育活動累計達三次以上的(27)
+2
業主年度測評滿意度達到80%以上的(28)
+6
良好
信用
信息
加分
創新
發展
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創新物業服務模式,有智慧物業管理項目(29)
+1
智慧物業管理總面積超過5萬㎡的,超出部分每增加5萬平方米加0.5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5分
不良信用信息減分
違法
違規
行為
因物業服務企業原因造成10人以上集體上訪(30)
-3/次
不同行為
可累次扣分
業主有效投訴,不及時處理投訴(31)
有效投訴-0.5/次;
不及時處理-1/5天
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的(32)
-3
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進行利用經營的(33)
-2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申請、支付、使用程序不規范的(34)
-4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未專款專用的(35)
-6
未能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降低物業服務質量和標準的(36)
-2/項
未按規定切實履行前期物業承接查驗義務的(37)
-4
未按規定辦理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手續的(38)
-1/次
未經業主同意,物業服務費預收期限超過六個月的(39)
-1
對業主或者使用人的違法違規行為未予以勸阻、制止或未及時報告有關行政執法管理部門的(40)
-2/次
未依法依約履行物業公共秩序維護義務,導致群發性失竊事件、治安事件等發生,致使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41)
-6/次
不良
信用
信息
減分
違法
違規
行為
企業相關崗位管理人員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或者滿3年未參加繼續教育的(42)
-2
未按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依據和標準的(43)
-2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益未按規定單獨建賬并定期公布收支情況的(44)
-2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有關資料的(45)
-4
不同行為
可累次扣分
被解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拒不退出或延遲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46)
-3/5天
管理服務規章不健全,未制定安全防范應急預案或雖建立預案但未進行定期演練和落實的(47)
-2
采取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方式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專業服務的(48)
-1/次
對各類因業主需要為業主提供配送、搬家、維修等服務進入住宅小區臨時停放的車輛未超過半小時的車輛收取停車費的(49)
-1/次
未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未將裝飾裝修禁止行為明確告知當事人的(50)
-2
未定期巡查裝飾裝修現場的(51)
-2
未按規定建立、保存在物業服務活動中形成的技術資料及保養記錄的(52)
-3
允許大型車輛、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住宅小區的(53)
-2/次
未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維修和養護電梯、鍋爐等特種設備,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的(54)
-6
電梯運行中因故障引起人員被關時,物業公司電梯管理人員或委托的電梯維修專業單位未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的(55)
-4/次
電梯、鍋爐等管理人員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證書的(56)
-2
未在電梯轎廂內張貼有效的電梯檢驗標志、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使用管理單位名稱、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救援電話的(57)
-3
不良
信用
信息
減分
違法
違規
行為
未與電梯維保單位約定,建立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工作制度,影響電梯質量和正常運行的(58)
-3
未按規定組織消防宣傳、教育、演練和檢查的(59)
-2
未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維修和養護消防設施的(60)
-4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負責人、主要股東因執行企業職務行為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61)
-5
未經同意,泄漏、披露、使用應當保守的業主或使用人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62)
-3
發生安全事故時,未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或未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的(63)
-4
存在侵占綠地、違法搭建建筑物等行為的(64)
-4
企業受到各級行政部門處罰的(以處罰決定書認定)(65)
-5/件
不同行為
可累次扣分
企業受到各級行政部門通報批評的(以文件認定)(66)
-4/件
拒不執行或拖延執行各級行政部門作出的生效行政處罰決定的(67)
拒不執行的,-10/件;拖延執行的,-5/件•月
拒不執行或拖延執行生效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68)
拒不執行的,-10/件;拖延執行的,-5/件•月
與業主、物業使用人發生言語、肢體等沖突,引起不良影響的(69)
-3/次
不良現象被媒體曝光,或者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查證屬實的不良行為,逾期未整改的(70)
-2/件
物業從業人員和物業服務項目基本信息超過15日未申報的(71)
-2/5天
勞動用工行為不規范,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未及時妥善處理的(72)
-4/件
保潔不到位,存在衛生死角的(73)
-2/次
落實文明創建及垃圾分類工作不到位的(74)
-2/項
不良
信用
信息
減分
違法
違規
行為
未按規定建立、保存在物業服務活動中形成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75)
-3
干涉、阻擾、操縱業主籌備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的(76)
-5/次
市物業管理部門檢查時,項目主管連續兩次不在崗的(77)
-1/2次
未按要求及時報送物業統計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的(78)
-0.5/天(最高不超過5分)
未報送物業統計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的(79)
-2/次
虛報、瞞報、錯報、漏報統計報表數據信息的(80)
-2/次
不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調查或者開展其他工作的(81)
-2/次
不按規定參加市物業管理部門、街道(鄉鎮)或市直相關單位組織的會議、學習或其它活動的(82)
-1/次
經認定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83)
-2/件
附件2:
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季度考核表
( 年 季度)
序號
物業服務企業
服務小區數
建議加分項
加分值(匯總數)
建議扣分項
扣分值(匯總數)
總得分
注:建議加扣分項為《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價評分標準》(附件1)中第15、20、25-28、30-37、39-41、44-52、54、61-64、69、73-76、82項可由小區業主委員會(或非住宅項目管理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掌握的信用信息項。
街道(鄉鎮)(蓋章): 負責人簽字:
附件3:
瀏陽市物業服務企業 年度信用等級證書
編號:
企業名稱:
企業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經營負責人:
信用等級: ( )級
瀏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年 月 日
篇2
上海近日起正式實施《上海市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
該“辦法”提醒市民:今后在上海必須注重自己的信用度,一旦想貸款而曾因“不良記錄”進入過征信機構“黑名單”,很可能在上海各家銀行都寸步難行。但同時每個人大可放心,個人資料不會被隨意披露。
針對市民關心的“不良信用信息”問題,該“辦法”也作出了全新的詮釋,即指惡意拖欠數額較大款項的信息。而具體何為“較大款項”將由市征信辦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后公布。
該辦法明確規定了征信機構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時,應當征得被征信個人的同意,但征信機構采集有關個人在信貸、賒購、繳費等活動中形成的不良信用等信息除外;對征信服務的提供、禁止披露的信息作了嚴格限制,即使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貸款工作中也不能隨意獲取個人信用信息。
法律界人士認為:此前,中國關于“信用”問題僅僅在《民法通則》、《票據法》等法律中簡單提及,尚無一部完整系統的規范社會信用活動的專門法律。上海在全國率先實施“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將使得個人信用信息被采集的同時享有更多的權益保障,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也將更為規范。
篇3
科技工作流程化管理辦法
為完善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科技管理制度,規范操作流程,特制訂科技工作流程化管理辦法。
一、線路管理:
線路的標準為強弱電分開,能穿槽必須穿入線槽,由于特殊原因保衛允許不用穿槽的,線路達到或超過三根必須用纏繞帶纏好,保持線路整齊。
1、各網點機房線路裝修完畢后,應聯系科技部及安全保衛部共同驗收,線路驗收合格后,機房線路歸網點負責人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共同負責。
2、各網點辦公終端或計算機線路由網點指定的信貸員或柜員負責。
3、各網點ATM間、值班室、庫房及各宿舍線路由網點指定具體人員負責。
4、網點生產網主備線、辦公網線路和外網線路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負責查看通斷,如果發現網絡不通,及時聯系運維商并通知科技部。
二、計算機設備管理:
本辦法所指的設備包括:計算機(包括主機、顯示器及其配套設備)、終端、打印機、UPS電源、網絡通訊設備、數據存儲設備、發電機等。
1、各網點應該建立計算機設備的固定資產臺賬,并明確每臺設備的使用責任人,此項工作由網點負責人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共同負責落實。
2、各種業務系統使用的計算機設備,應由總行統一配備安裝,嚴禁擅自更換和非工作范圍使用設備,由網點負責人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共同負責。
3、各網點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負責對計算機設備的使用進行統一安排,并負責指導、監督操作人員正確使用設備和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
4、計算機設備發生故障時,各網點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及時上報科技部排除,送修設備時要填寫相關登記簿,設備修好后簽字領回。
5、各網點操作人員應嚴格按要求使用計算機設備,愛護設備,不得在設備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非系統內人員不得使用計算機設備。
6、UPS電源要按規定進行充放電,并登記相關登記簿,嚴禁將捆鈔機、飲水機、電風扇、臺燈等其他非計算機設備接入UPS電源上。
7、計算機設備的各項參數,由科技部統一進行設置,未經科技部同意,其他操作人員不得進行更改。
8、在未關閉電源的情況下,嚴禁插拔設備線纜,嚴禁在計算機設備通電運行過程中挪動設備。
9、嚴禁在各種計算機設備表面放置大頭針、回形針、磁鐵等金屬物品以及水杯、紙片等雜物,保持計算機設備及其外部環境的安全、清潔。
10、計算機設備報廢時要上報科技部,對有涉密數據的計算機設備進行集中處理。
三、網絡安全管理:
本辦法網絡指的是生產網網絡、辦公網網絡和互聯網網絡。
1、接入生產網、辦公網和互聯網的計算機設備都要安裝有正版的殺毒軟件,嚴禁計算機設備不安裝殺毒軟件接入網絡,本工作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和使用計算機設備的人員共同負責。
2、計算機設備嚴禁生產網、辦公網和互聯網混連,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要妥善管理各網絡的IP地址,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更改IP地址及網絡設置。
3、生產網、辦公網的計算機設備要做好數據保密工作,嚴禁差U盤,防止數據泄露,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員和使用計算機設備的人員共同負責。
4、各種系統的賬號及密碼信息,要做到定期更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篇4
【關鍵詞】 班組管理 系統 信息化 電力
隨著電網技術的發展和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做好電力企業班組基礎管理對于建設智能化電網,保障電網安全生產和加強企業員工隊伍建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種大環境下,傳統的班組管理模式已不能適應國網公司建設智能電網和信息化建設的要求,存在資料人工錄入,效率低下,資料不易保存,不利于班組星級評定工作開展等諸多弊端,因此,班組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建設是十分必要的。
一、班組信息化管理系統設計
1.1班組信息化管理系統總體設計
班組信息化管理系統平臺(簡稱SG―TM)采用基礎平臺/應用系統模式,滿足班組信息化管理系統用戶需求不斷變化的現狀。
系統功能主要版塊設計
SG-TM系統應全方位集成班組管理A2標準、班組星級評定、班組日常工作等班組相關的工作,具體由以下功能子系統組成:
(SG-TM)班組管理A2標準系統;
(SG-TM)班組星級評定系統;
(SG-TM)班組日常工作平臺;
(SG-TM)班組信息提醒平臺;
(SG-TM)班組文化建設信息平臺;
(SG-TM)班組互動平臺;
(SG-TM)數據維護和系統管理平臺;
功能結構圖如圖1。
1.2子系統功能詳細設計
(1)A2標準
A2標準系統功能模塊分為兩個主要部分:
a、標準目錄管理:提供班組管理A2標準錄入功能,用戶可根據班組的具體標準進行班組資料目錄管理,系統提供添加、刪除、編輯等修改功能,目錄編碼、結構調整方便,以適用于班組管理資料的變更或A2標準的修訂。
b、班組管理:提供班組管理資料與目錄的對應錄入功能,用戶可根據班組標準目錄對應將班組管理資料進行編碼、錄入等;同時系統提供自動統計(如按年、月統計顯示)、資料在線修改、查詢、下載、上傳、模板編制等各項功能。
(2)班組星級評定系統
班組星級評定功能模塊分為以下幾個主要部分:
a、考核項目管理:由具體班組根據星級評定檢查標準進行初始建標,建標內容包括考核大項、分類小項、標準分、扣分細則等,建標內容可根據考核內容的改變方便修改。
b、班組考核自評:該子模塊主要供具體班組使用,班組員工在該模塊下對考核項目逐一進行打分,系統自動根據扣分合計算出最終得分。
c、部門審查:該子模塊主要供部門負責人進行星級評定審查使用。部分負責人對班組自評打分細則、打分依據、評定總分等進行審查。若審查通過,則提交到工會部門,若不通過,則可退回班組重新打分。
d、工會審查:該子模塊主要供電業局工會部門進行星級評定審查使用。工會通過該模塊,對各部門提交的班組星級評定材料進行審查,若審查通過,則承認班組自評打分的合法性,根據分數對應星級范圍給予評定。
e、省級審查:該子模塊主要供四川省電力公司工會部門進行星級評定審查使用。省公司工會通過該模塊,對各電業局上報的五星級班組名單及對應班組資料進行審查,看其是否真正具備五星級班組資格。
f、班組星級統計:該子模塊主要供工會部門進行星級評定審查使用。其中,電業局工會部門通過該模塊初步查看電業局所屬班組的自評打分所對應的各星級水平的班組數量、名稱、所屬部門等;在工會通過“工會審查”模塊對部門上報的班組進行審查之后,可根據審查后的得分查看本單位內各星級水平的班組數量、名稱、所屬部門等,其中,對于五星級班組的統計則分為電業局評定和省公司工會部門審查評定兩個范圍。
(3)班組日常工作平臺
該功能模塊主要作用是將班組日常與班組管理A2標準資料緊密結合,A2標準資料的常態完善貼近班組日常工作。該模塊下的子模塊不固定,系統提供根據班組具體日常工作模塊定制功能。在班組日常工作中,常用的記錄、資料在此類模塊下添加、修改,同時按A2標準目錄進行規檔保存。該模塊下常用的子模塊分為兩大類:
a、工作安排:班組員工在此子模塊下填寫班組工作計劃、總結等。
b、工作記錄:班組員工在此子模塊下填寫班組各種工作記錄、安全學習記錄、政治學習記錄等,各種記錄的模板文件可根據班組具體工作、專業不同來定制、上傳、修改。
(4)班組信息提醒平臺
班組信息提醒平臺主要分為以下兩個部分:
a、例行提醒:根據班組工作安排的長期計劃,如月度工作計劃等制定的常態工作,通過該平臺進行例行工作的提醒,提醒設置可無限制增加提醒事項、事項提醒時間段、提醒范圍等。
b、臨時提醒:根據班組的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臨時工作等,通過該平臺進行提醒,提醒設置自定義、操作簡便、提醒內容醒目。
(5)班組文化建設信息平臺
班組文化建設信息平臺主要是通過網頁和網站的形式,展示班組的文化建設,主要分為以下兩個部分:
a、班組管理網站:該模塊主要子模塊由班組管理動態、班組相關公告、班組基層動態、形象展示、政策法規宣傳等構成,以網站的形式統一。
b、班組主頁:該模塊主要子模塊由班組簡介、班組成員介紹、班組崗位職責、班組基層動態、班組作業流程、班組遠景等構成,以主頁的形式統一。
(6)班組互動平臺
班組互動平臺主要是以論壇形式提供一個班組員工、企業員工開展技術討論、經驗交流、疑問解答等內容的互動平臺。平臺運行模式為:用戶注冊―用戶登錄―按問題分類提問―解答問題―對問題答案評分,互動平臺結構簡單、內容豐富。
(7)數據維護和系統管理平臺
數據維護和系統管理平臺主要供系統管理員進行系統數據維護和管理功能,主要分為以下四個部分:
a、機構維護:對實際工作中電業局部門及所屬班組的調整進行動態管理。
b、權限設置:根據系統功能設置和網絡流程控制需要,進行權限設置,如班組員工只有修改本班組資料的權限,部門領導可瀏覽本部門所屬班組資料,工會人員、其他管理職能部門及局領導可瀏覽所有班組資料。
c、用戶管理:用戶管理又分為用戶組管理和單一用戶管理,其管理與自身權限結合,同時適應實際調整的需要。
d、功能模塊管理:現有各項功能模塊及所轄子模塊可根據系統實際使用過程中的需要進行調整。
二、班組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應用
目前在四川省電力公司范圍內,尚無具備統一平臺的班組管理的業務系統,系統的開發與應用正好彌補這片空白。
該系統已在巴中直屬二級機構和三縣一區供電公司廣泛推廣應用,是應該系統的班組有150個左右,實現了“班組管理有網站,每個班組有主頁,管理標準和考評體系由系統集成”一體化系統平臺,成為提升管理水平支持手段,取得實效。
圖2 班組信息化管理系統界面
三、結束語
通過班組信息化創新研究,全面實現班組管理相關工作的信息化、無紙化和網絡化,在切實為班組減負的同時,顯著提升班組管理工作效率和現代化管理水平。通過創新成果的推廣應用,將徹底改變傳統班組管理基于人工操作的落后模式,在班組管理領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參 考 文 獻
[1] 李寧.企業文化的價值[J].山東經濟,2012(1).
[2]朱廣平,朱廣武.績效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常州:江蘇技術師范學院學報,2009.
[3]李平斌,王玲.績效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研究.武漢:武漢理工大學學報,2009.
[4]馮少麗.管理信息系統在企業中的應用現狀及存在問題淺析.華章,2009.1
[5]鄭東升.淺談企業文化與企業文化建設.大眾科技.2008(12).
篇5
高校班級管理網絡易班思政教育隨著科技的迅猛發展,網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融入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網絡在帶給大學生學習生活等方面便利的同時也使高校的思政教育工作和班級管理工作面臨新的挑戰。因此,對網絡時代的高校思政工作進行研究探討,就成為新時代的重要課題。
一、高校班級管理的重要性
高校的擴展帶來了大學生質量的下滑,班級人數的增加,班級管理難度加大等問題,高校的班級管理面臨新的挑戰。而班級是高校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學生學習、生活、工作及各種活動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學生思想活動和思想交流所依賴的場所。從某種意義上講,班級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反應了一個學校的管理水平。處于青年期的大學生普遍表現出思想活躍、從眾樂觀、是非觀念不強等特點。在學習工作中難免犯錯。如果在日常班級管理中把他們的言行、行為及能量引導到其自身健康發展上來,同時引導他們努力適應學校、班級的生活,必將為他們來走向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二、網絡對班級管理的影響
隨著網絡的快速發展,網絡文化洶涌而至,網絡信息有著巨大的速度優勢,通常被人們稱為信息高速公路。同時網絡對高校的班級管理帶來了全新的理念和難得的發展機遇。網絡開闊了學生們的視野,帶了學習、生活上的便利和樂趣,使他們在娛樂、人際交往等方面變得豐富多彩。隨著高校網絡建設的完善,學生中擁有電腦率的提高,網絡在班級管理中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對高校班級管理工作也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首先,網絡的虛擬性給了學生自由的空間,讓他們能盡情發揮想象力和創造力,給了他們真實表達自己想法和需求的平臺。其次,通過網絡平臺,高校職能部門可以在網上各種信息通知,學生們則可以及時在網上查詢各行政部門的相關文件,下載相關資料。學生還可以通過網絡進行選課、考試成績的查詢、畢業生離校手續的辦理等,這些都提高了信息傳播速度,顯示了其強大的生命力。筆者認為,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對大學生產生了各種影響,作為輔導員的我們應該認真研究校園網絡的現狀,研討網絡的育人功能,并就利用網絡開展思政教育工作的新路徑、學生班級管理新模式做出新的思考。
三、正確把握當代大學生群體特點
1.個性突出,表現自我,協作意識不夠
“90后”的一代在社會快速發展的環境中成長起來。他們個性張揚,性情直爽,思想活躍,喜歡追求新奇、個性、時尚的事物;在穿著、語言、愛好方面彰顯個人色彩,喜歡標新立異,表現自我。這些都體現出傳統觀念中的“個性夸張、與眾不同、叛逆”等特點。
2.對網絡依賴性強
網絡是一把雙刃劍,遨游網絡世界是“90后”交流和獲取信息的主要方式,給從小接受紅色文化教育的他們帶來便利和資源共享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困惑和負面影響。受網絡文化為代表的多元化思想沖擊,網絡悄悄的在改變“90后”學生的人生觀、世界觀,并影響著他們的價值取向,使一些人消極、悲觀,沉迷于虛擬世界而不能自拔。在網絡中,他們的需求或愿望能夠得到滿足,但這種虛擬的滿足從形式上脫離了現實。長期下去他們人際關系疏遠,逐漸陷入一個孤獨沒有人際接觸的環境,勢必造成學生班級、集體觀念的淡化。
3.高校大眾化教育模式下學生競爭壓力大
隨著社會競爭加大和高等教育大眾化后,“90后”學生幾乎從進入大學那一天開始就在為個人前途、就業做準備。優異的成績意味著大四有更多的就業、升學和發展機會,而考試的不及格將面臨補考、重修、甚至退學的學籍處分。其次“90后”的他們成長于多元導向培養機制和素質教育大力提倡的年代,社會對綜合型、創新型人才需求的增大,越來越多的家長把孩子送到興趣藝術班學習,使得“90后”大學生從小就多才多藝,學有一技之長。
四、依托易班網絡加強高校班級管理
1.易班網絡新載體的引入
易班網絡是上海市教委在高校中推進的網絡文化建設項目,涵蓋了班級論壇、個人博客、校友錄、校友動態、班級動態、SNS社區、博客、微博等各類互聯網應用。根據師生需求,易班研發了話題、日程表等基于班級的特色應用,集成了大量優質教育資源,提供了開放平臺,學校能根據各自需求開發易班插件,讓學生在網絡上充分享受現實校園生活的樂趣。
2.把握教育契機,易班成為網絡班級管理新陣地
我國教育管理模式從小學開始就以班級為單位,班集體的概念從小學起就深深地扎根在學生心中,組織與集體便是班集體的化身,這個概念是其他任何的組織無法代替的。班級是高校思政工作所依托的有效載體,我們要努力把握一切的教育的契機教育,充分利用易班網絡新載體在思想、學習和生活中引導學生。學生在哪里,我們的學生工作就應該延伸到哪里。在易班建設過程中,我們的學生通過易班建設了積極健康、豐富多彩的班級文化,通過易班表達思想、交流情感、獲取知識,開闊視野,在易班的話題討論中自我教育、自我成長。易班也使輔導員轉變了學生思政工作觀念,教育意識增強,許多輔導員開始撰寫個人博文、微博,有意識地塑造自身網絡形象,增強自身魅力和吸引力。輔導員的個人主頁成為學生關注的對象,輔導員的個人主頁成為學生們關注的對象,的博客和微博對學生產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思政教育、班級管理正以學生樂于接受的方式開展,起到了潤物細無聲的效果。
3.暢通交流渠道,易班開辟班級管理新渠道
易班網絡在高校班級管理中最大好處在于為師生們提供了一個新的交流、互動的平臺。利用學生對網絡充滿喜愛之情,易班在網站上開辟班級論壇、易班活動、易班名師工作室等各類論壇45個,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例如,在班級論壇中,輔導員作為班級的管理員可以將自己的管理理念、管理要求發在班級帖子里。同學們可以跟帖、發帖、暢所欲言。當在某同學們發起一個話題后,其他人包括輔導員在內可以發表各自的觀點和見解,表達出自己對班級的想法。根據學生的言論輔導員發揮主導作用,引領輿論導向,把握思想動態,因勢利導,引導他們明辨是非,正確對待事物。
4.通過易班建立健全班級管理結構和監督機制
每個學生都是班級的一員,都是班級的主人,每位學生都能在班上找到適合自己的角色和位置。班委是班級管理的組織者和執行者,在進行易班網絡管理后對班委的力量要求更加強大,班委成員的責任義務和表現水平更具有透明度,班級學生軍可以通過易班網絡對班委表現發表看法與意見。班委按照學校要求、制定班級目標、班級規劃、擬定具體的管理措施,協助輔導員搞好班級管理工作。班上其他同學對班委有監督的責任,發現班級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就及時反映,并協助輔導員和班委糾正班級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問題較大、反映強烈或不稱職的班委進行免職,在易班網絡上民主投票換選合適人選成立新的班委。因此,建立好的班委管理機構是搞好班級管理的基礎。
5.通過易班提高班級凝聚力
易班讓學生事務管理有了更便捷的辦公系統。利用易班開展班級事務管理,通知公告和就業信息,提供各類班級管理網盤文件,在班級主頁上進行推優入黨、獎助學金評定、學生活動競賽等各類網上通知公示。學生則在班級網頁上發表自己的意見想法,實現老師、學生之間的互動交流,雙方互動所最終確定的班規、達成的意向具有公平公正性,能更好地提高班級整體凝聚力。漸漸地學生養成在易班上關心班級的習慣,隨時看看學校有什么通知、輔導員有什么安排、班上有什么需要談論的事情,這些都直接地對現實中班級建設產生積極而深遠影響,使學生在學習生活中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
參考文獻:
[1]安仲森.試論網絡文化對高校學生工作的影響與對策[J].高等師范教育研究,2002,(05):73-75.
[2]姜麗紅,馬先明.“90后”大學生特點及教育對策探究[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2,(11):177-178.
[3]易立峰.論網絡環境下高校的班級管理工作[J].內蒙古師范大學學報,2005,18(7):89-91.
[4]朱文良,劉景軍.易班網絡在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的應用[J].教育管理,2011,(12):18-20.
篇6
主要內容
嚴格信用卡業務市場準入管理
《辦法》對中資銀行、合作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等相關機構開辦發卡或收單業務、設立信用卡中心等專營機構、市場退出等事項實施審批制;對新增信用卡產品種類、增加信用卡功能、增設信用卡受理渠道或接受委托,作為發卡業務服務機構和收單業務服務機構開辦相關業務等實施報告制。根據《辦法》,商業銀行申請開辦信用卡發卡或收單業務之前,應當根據需要就擬申請的業務與監管部門溝通,說明擬申請的信用卡業務運營模式、各環節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流程設計、業務系統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并根據溝通情況,對有關業務環節進行調整和完善。針對信用卡業務退出機制缺失的問題,
《辦法》明確要求商業銀行應采取提請審批、提前公告、有效處置問題、避免突然中止服務等措施,充分保護持卡人合法權益。
切實保護客戶知情權
根據《辦法》,與客戶權利義務密切相關的“重要提示”應當在信用卡申請材料中以醒目方式列示,至少包括申請信用卡的基本條件、所需基本申請資料、計息結息規則、年費/滯納金/超限費收取方式、閱讀領用合同(協議)并簽字的提示、申請人信息的安全保密提示、非法使用信用卡行為相關的法律責任和處理措施的提示、對申請人信用和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其他內容等信息。在通過信用卡領用合同(協議)或書面協議對通知方式進行約定的前提下,發卡銀行應當提前45天以上采用明確、簡潔、易懂的語言將信用卡章程、產品服務等即將發生變更的事項通知持卡人。
規范信用卡營銷管理
《辦法》從營銷材料、人員管理、面談面簽、信息披露和保密義務、資料保存備查5個方面明確了監管要求,對單一采用發卡量計件提成的考核方式、片面介紹業務信息、隱瞞重要信息、未經客戶授權進行交叉銷售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并規定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費用(持卡人以書面、客服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持卡人和發卡銀行雙方均認可的方式單獨授權扣收的費用以及換卡時已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除外)。
加強學生信用卡管理
《辦法》禁止對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卡(附屬卡除外),向符合條件的同一申請人核發學生信用卡的發卡銀行不得超過兩家(附屬卡除外)。《辦法》強調在發放學生信用卡之前,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并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在提高學生信用卡額度之前,必須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表示同意并愿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辦法》還從初始額度、調整額度、充分告知、用卡教育等方面加強對年輕消費者和學生信用卡持卡人的管理。
強化信用額度管理
一是信用卡授信額度動態管理。發卡銀行應當根據持卡人資信狀況、用卡情況和風險信息對信用卡授信額度進行動態管理,并及時按照約定方式通知持卡人,必要時可以要求持卡人落實第二還款來源或要求其提供擔保。
二是信用卡授信額度合并管理。發卡銀行應當對持卡人名下的多個信用卡賬戶授信額度、分期付款總體授信額度、附屬卡授信額度、現金提取授信額度等合并管理,設定總授信額度上限。
三是信用卡授信額度調減管理。在事先約定的情況下,發卡銀行可以對超過6個月未發生交易的信用卡調減授信額度。當持卡人身份證件被盜用、家庭財務狀況惡化、還款能力下降、預留聯系方式失效、資信狀況惡化、有非正常用卡行為等風險信息時,發卡銀行有權立即停止上調額度、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授權、分期業務授權等可能擴大信用風險的操作,并視情況采取提高交易監測力度、調減授信額度、止付、凍結或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等風險管理措施。
四是信用卡超授信額度管理。發卡銀行提供超限額用卡服務、收取超限費等必須以持卡人開通此項服務為前提。在持卡人開通超限額用卡服務之前,應明確告知持卡人關于超限費收費形式、計算方式、關閉此項服務的權利等信息,一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提供一次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在一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收取一次超限費。
明確持卡人欠款償還順序
《辦法》根據信用卡賬戶欠款的逾期天數的不同,規定了不同的還款順序: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后本金的順序進行沖還;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的順序進行沖還。
完善催收管理
《辦法》對發卡銀行處理持卡人因特殊原因導致償還能力下降的情況作出了創新性安排,允許發卡銀行針對特定情況與持卡人平等協商,共同設計個性化還款協議,并對個性化還款協議的催收行為和后續處理予以規范,禁止不當催收行為,以保護具備還款意愿的持卡人權益。
強調特約商戶資質審核管理
《辦法》規定,收單銀行應當加強對特約商戶資質的審核,實行商戶實名制,不得設定虛假商戶,不得因與特約商戶有其他業務往來而降低資質審核標準和檢查要求,對批發類、咨詢類、投資類、中介類、公益類、低扣率商戶或可能出現高風險的商戶應當從嚴審核。對從事網上交易的商戶,應當進行嚴格的審核和評估,以技術手段確保數據安全和資金安全。
注重收單銀行對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監督管理
《辦法》要求收單銀行應當按照外包管理要求對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監督管理,并有責任對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簽約的商戶進行不定期的資質審核或交易行為抽查,以確保為從事合法業務的商戶提供服務。
重視特約商戶風險管理
根據《辦法》,對特約商戶交易量突增、頻繁出現大額交易、整數金額交易、交易額與經營狀況明顯不符、爭議款項過高、退款交易過多、退款額過高、拖欠退款額過高、出現退款欺詐、非法交易、商戶經營內容與商戶類別碼不符或收到發卡銀行風險提示等情況,收單銀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出現收單業務損失的風險。對確認已出現虛假申請、信用卡套現、測錄客戶數據資料、泄露賬戶和交易信息、惡意倒閉等欺詐行為的特約商戶,收單銀行應當及時采取撤除受理終端、妥善留存交易記錄等相關證據并提交公安機關處理、列入黑名單、錄入銀行卡風險信息系統、與相關銀行卡組織共享風險信息等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
明確信用卡業務外包的禁止性規定
根據《辦法》,發卡銀行不得將信用卡發卡營銷、領用合同(協議)簽約、授信審批、交易授權、交易監測、資金結算
等核心業務外包給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收單銀行不得將特約商戶審核和簽約、資金結算、后續檢查和抽查、受理終端密鑰管理和密鑰下載工作外包給收單業務服務機構。
規范信用卡風險資產分類管理
《辦法》明確商業銀行應當對信用卡風險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標準如下:(1)正常類:持卡人能夠按照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前(含)足額償還應付款項。(2)關注類: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在1~90天(含)。(3)次級類: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為91~120天(含)。(4)可疑類: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在121~180天(含)。(5)損失類: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超過180天。《辦法》鼓勵商業銀行采用更為審慎的信用卡資產分類標準,持續關注和定期比對與之相關的準備金計提、風險資產計量等環節的重要風險管理指標,并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加強對客戶隱私的保護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嚴格遵守對客戶資料保密的原則,不得泄露客戶信息,在不同業務中使用客戶信息必須事先獲得客戶授權。商業銀行應當確保對收單業務受理終端所有打印憑條上的信用卡號碼進行部分屏蔽,并確保業務系統只能存儲用于交易清分、資金結算、差錯處理所必需的最基本的賬戶信息,不得超過業務需求存儲信用卡相關信息。
《辦法》局限性分析
信用卡“逾期”概念仍需明確
《辦法》在“持卡人還款順序”以及“信用卡風險資產分類管理”中出現了“逾期”概念,例如,發卡銀行收到持卡人還款時,按照以下順序對其信用卡賬戶的各項欠款進行沖還: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后本金的順序進行沖還;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的順序進行沖還。又如,持卡人未按事先約定的還款規則在到期還款日足額償還應付款項,逾期天數在1~90天(含)為關注類風險資產……。上述規定并未對“逾期”進行界定,“逾期”是指持卡人因未償還“最低還款額”形成的“逾期”還是指持卡人因未償還“全部應付款項”形成的“逾期”。實踐中,商業銀行普遍將未償還“最低還款額”視為“逾期”。為避免商業銀行對“逾期”概念理解的偏差,監管部門還需對此進一步細化。
商務差旅卡規定需要進一步完善
《辦法》對商務采購卡的規定較為詳細,如商務采購卡不得提取現金;銷戶時,賬戶余額應當轉回其對應的單位結算賬戶。《辦法》對商務差旅卡是否可以提現以及銷戶時賬戶余額是否應轉回其對應的單位結算賬戶并沒有明確規定。1999年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存入,不得存取現金;銷戶時,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應當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根據《辦法》,《辦法》頒布之前制定的相關信用卡管理規定與《辦法》不一致的,以《辦法》為準。在《辦法》對商務差旅卡是否可以提現以及銷戶時賬戶余額是否應轉回其對應的單位結算賬戶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是視為《辦法》放開了對商務差旅卡的上述限制,還是商務差旅卡還應按照《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提現及銷戶事宜,需要監管部門對此進一步明確與完善。
部分條款規定仍需在實務中不斷細化
《辦法》對信用卡業務風險管理作出了若干原則性規定,如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信用卡業務操作風險的防控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科學合理的風險監測指標,適時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合理確定本行學生信用卡的首次授信額度和根據用卡情況調整后的最高授信額度。但上述要求尚缺乏明確的執行措施。例如,商業銀行針對操作風險可以采取何種防控措施,應急預案應包括哪些基本內容。又如,“風險監測指標”應該包括哪些指標,如何判斷風險監測指標“科學合理”,“合理”確定本行學生信用卡的首次授信額度和根據用卡情況調整后的最高授信額度的標準是什么,《辦法》也未作具體規定,需要商業銀行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探索。
商業銀行需要注意的問題
注意遵守相關禁止性規定
《辦法》新增了不少商業銀行開展信用卡業務過程中的禁止性規定,如“禁止營銷人員從事本行以外的信用卡營銷活動,不得在未征得信用卡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將申請人資料用于其他產品和服務的交叉銷售”;“不得對營銷人員采用單一以發卡數量計件提成的考核方式,不得對催收人員采用單一以欠款回收金額提成的考核方式”;“信用卡未經持卡人申請并開通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收超限費”等。商業銀行應注意遵守監管機關的禁止性規定,及時對本行內部制度進行修改完善,確保信用卡發展業務依法合規。
充分履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的義務
商業銀行充分履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義務是金融消費者“責任自擔”的前提。針對實踐中部分商業銀行信息披露不規范和風險揭示不到位的問題,《辦法》中對此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在信用卡業務開展的過程中應注意遵守《辦法》相關規定,切實保護客戶的知情權,對與客戶權利義務密切相關的“重要提示”應在信用卡申請材料中以醒目方式列示,對產品的銷售不得有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不得有夸大或片面的宣傳,避免金融消費者對產品產生重大誤解等。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特約商戶的管理
特約商戶和商業銀行更多體現為合作伙伴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主要通過合同進行約定。《辦法》明確規定了商業銀行對特約商戶的資質審核、評估、檢查、監督管理等義務以及違反義務可能導致的法律責任。商業銀行應注意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履行對特約商戶的管理責任,強化特約商戶的風險意識,降低因特約商戶違規操作引發的風險,切實做到將信用卡風險防控關口前移,有效防范相關風險。
篇7
關于新形勢下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意見
為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近年來,利用通訊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持續高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關聯犯罪不斷蔓延。此類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嚴重干擾電信網絡秩序,嚴重破壞社會誠信,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和社會和諧穩定,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要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的特點,堅持全鏈條全方位打擊,堅持依法從嚴從快懲處,堅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贓挽損,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堅決有效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二、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6.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8.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9.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10.利用“釣魚網站”鏈接、“木馬”程序鏈接、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三)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詐騙數額接近“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具有前述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上述規定的“接近”,一般應掌握在相應數額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騙得財物的,以詐騙罪(既遂)定罪處罰。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1.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聯網上詐騙信息,頁面瀏覽量累計五千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數量達到相應標準十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上述“撥打詐騙電話”,包括撥出詐騙電話和接聽被害人回撥電話。反復撥打、接聽同一電話號碼,以及反復向同一被害人發送詐騙信息的,撥打、接聽電話次數、發送信息條數累計計算。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匿、毀滅證據等原因,致撥打電話次數、發送信息條數的證據難以收集的,可以根據經查證屬實的日撥打人次數、日發送信息條數,結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關證據,綜合予以認定。
(五)電信網絡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
(六)對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被告人裁量刑罰,在確定量刑起點、基準刑時,一般應就高選擇。確定宣告刑時,應當綜合全案事實情節,準確把握從重、從輕量刑情節的調節幅度,保證罪責刑相適應。
(七)對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被告人,應當嚴格控制適用緩刑的范圍,嚴格掌握適用緩刑的條件。
(八)對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被告人,應當更加注重依法適用財產刑,加大經濟上的懲罰力度,最大限度剝奪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三、全面懲處關聯犯罪
(一)在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中,非法使用“偽基站”“黑廣播”,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的,以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詐騙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為,構成數罪的,應當依法予以并罰。
(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同時構成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四)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沒有證據證明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轉賬、套現、取現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1.通過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刷卡套現等非法途徑,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2.幫助他人將巨額現金散存于多個銀行賬戶,或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頻繁劃轉的;
3.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個非本人身份證明開設的信用卡、資金支付結算賬戶或者多次采用遮蔽攝像頭、偽裝等異常手段,幫助他人轉賬、套現、取現的;
4.為他人提供非本人身份證明開設的信用卡、資金支付結算賬戶后,又幫助他人轉賬、套現、取現的;
5.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通過手機充值、交易游戲點卡等方式套現的。
實施上述行為,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實施上述行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或案件尚未依法裁判,但現有證據足以證明該犯罪行為確實存在的,不影響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認定。
實施上述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詐騙信息大量傳播,或者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的規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詐騙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七)實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之行為,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同時構成詐騙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八)金融機構、網絡服務提供者、電信業務經營者等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被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利用,使他人遭受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準確認定共同犯罪與主觀故意
(一)三人以上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應依法認定為詐騙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犯罪集團中組織、指揮、策劃者和骨干分子依法從嚴懲處。
對犯罪集團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的從犯,特別是在規定期限內投案自首、積極協助抓獲主犯、積極協助追贓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對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全部犯罪包括能夠查明具體詐騙數額的事實和能夠查明發送詐騙信息條數、撥打詐騙電話人次數、詐騙信息網頁瀏覽次數的事實。
(二)多人共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對其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實施的全部詐騙行為承擔責任。在其所參與的犯罪環節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認定為主犯;起次要作用的,可以認定為從犯。
上述規定的“參與期間”,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著手實施詐騙行為開始起算。
(三)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1.提供信用卡、資金支付結算賬戶、手機卡、通訊工具的;
2.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3.制作、銷售、提供“木馬”程序和“釣魚軟件”等惡意程序的;
4.提供“偽基站”設備或相關服務的;
5.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的;
6.在提供改號軟件、通話線路等技術服務時,發現主叫號碼被修改為國內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公共服務部門號碼,或者境外用戶改為境內號碼,仍提供服務的;
7.提供資金、場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幫助的;
8.幫助轉移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套現、取現的。
上述規定的“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應當結合被告人的認知能力,既往經歷,行為次數和手段,與他人關系,獲利情況,是否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處罰,是否故意規避調查等主客觀因素進行綜合分析認定。
(四)負責招募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或者制作、提供詐騙方案、術語清單、語音包、信息等的,以詐騙共同犯罪論處。
(五)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但不影響對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定的,可以依法先行追究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五、依法確定案件管轄
(一)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網站服務器所在地,網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詐騙電話、短信息、電子郵件等的撥打地、發送地、到達地、接受地,以及詐騙行為持續發生的實施地、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
“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騙時所在地,以及詐騙所得財物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等。
(二)電信網絡詐騙最初發現地公安機關偵辦的案件,詐騙數額當時未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后續累計達到“數額較大”標準,可由最初發現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公安機關可以在其職責范圍內并案偵查:
1.一人犯數罪的;
2.共同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還實施其他犯罪的;
4.多個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存在直接關聯,并案處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實的。
(四)對因網絡交易、技術支持、資金支付結算等關系形成多層級鏈條、跨區域的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案件,可由共同上級公安機關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實、有利于訴訟的原則,指定有關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五)多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立案偵查的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有爭議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實、有利于訴訟的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共同上級公安機關指定有關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六)在境外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案件,可由公安部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實、有利于訴訟的原則,指定有關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七)公安機關立案、并案偵查,或因有爭議,由共同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立案偵查的案件,需要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和境外案件,公安機關應在指定立案偵查前,向同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通報。
(八)已確定管轄的電信詐騙共同犯罪案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歸案后,一般由原管轄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管轄。
六、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判斷
(一)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確因被害人人數眾多等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陳述的,可以結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陳述,以及經查證屬實的銀行賬戶交易記錄、第三方支付結算賬戶交易記錄、通話記錄、電子數據等證據,綜合認定被害人人數及詐騙資金數額等犯罪事實。
(二)公安機關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證明材料,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批準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法律文書和所收集的證據材料,并對其來源等作出書面說明。
(三)依照國際條約、刑事司法協助、互助協議或平等互助原則,請求證據材料所在地司法機關收集,或通過國際警務合作機制、國際刑警組織啟動合作取證程序收集的境外證據材料,經查證屬實,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公安機關應對其來源、提取人、提取時間或者提供人、提供時間以及保管移交的過程等作出說明。
對其他來自境外的證據材料,應當對其來源、提供人、提供時間以及提取人、提取時間進行審查。能夠證明案件事實且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七、涉案財物的處理
(一)公安機關偵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應當隨案移送涉案贓款贓物,并附清單。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應一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同時就涉案贓款贓物的處理提出意見。
(二)涉案銀行賬戶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賬戶內的款項,對權屬明確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查實全部被害人,但有證據證明該賬戶系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且被告人無法說明款項合法來源的,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應認定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三)被告人已將詐騙財物用于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1.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
2.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的;
3.對方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的;
篇8
為促進綠色發展,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起草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暫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6年12月29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管理,規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發展,提升行業發展水平,依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暫行)(以下簡稱《行業規范條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
第三條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及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符合《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相關行業協會負責協助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請和核實
第四條申請公告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的要求;(三)符合《行業規范條件》中有關規定的要求;(四)企業建設項目相關手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建設項目管理程序要求;(五)企業生產及產品銷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節能環保要求;(六)安全生產條件符合有關標準、規定,依法履行各項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手續。
第五條符合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條件的現有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可自愿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公告申請,如實填報《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規范企業公告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及相關報表(附后)。《申請書》應對申請企業是否符合《行業規范條件》中企業布局、生產規模和管理、資源綜合利用和能源消耗、工藝與裝備、環境保護、產品質量與職業教育、安全生產等方面要求做出詳細說明。
第六條同一個企業法人擁有多個位于不同地址的廠區或生產車間的,每個廠區或生產車間需要單獨填寫《申請書》,并在申請規范企業審查時同時提交。
第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照第四條有關要求,對申請公告企業的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具體審核意見,于每年4月30日前將符合《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申請材料和審核意見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第三章禿擻牘告
第八條收到申請材料后,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相關行業協會和專家,依據第四條有關要求,對各地報送的企業材料及審核意見進行復審和現場核實,確定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企業名單。同一個企業法人擁有多個位于不同地址的廠區或生產車間,申請列入符合《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名單的,應當都達到第四條有關要求。
第九條經復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企業,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企業,將組織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對無異議的企業,以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方式予以。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條進入公告名單的企業要嚴格按照《行業規范條件》的要求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相關行業協會,對公告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于每年4月30日前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第十一條歡迎和鼓勵社會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申請公告企業或已公告企業有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可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4有關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業,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其公告:
(一)不能保持《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二)填報相關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三)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四)發生較大生產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環境違法行為的;(五)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因前款規定被撤銷公告的企業,經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規范企業公告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撤銷企業公告的,應提前告知有關企業,聽取其陳述和申辯。
第五章附則
篇9
關鍵詞:臨床藥師參與;心臟機械瓣膜置換術;華法林抗凝管理;作用分析
中圖分類號:R65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6-1959(2017)13-0079-02
Abstract:Objective To study the clinical pharmacists involved in mechanical heart valve replacement after th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f the method of warfarin anticoagulation management and effect.Methods 66 for mechanical heart valve replacement patients in our hospital in February 2014~ February 2016 were followed in this group of patients to the hospita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rder of the average divided into two groups,33 cases in each group be patient.Clinical pharmacists in warfarin anticoagulation management of patients for the experimental group,control group without the participation of clinical pharmacists in the patients,finally on anticoagulant effect of the two groups.Result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wo groups of patients,patients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 the success rate of INR and INR before discharge compliance rate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INR for the first time,the standard time is significantly short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the bleeding rate compared with the reference group were significantly lower,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after statistical significant.Conclusion When the patients underwent mechanical heart valve replacement,the clinical pharmacists participated in anticoagulation management,and the effect was ideal,and it has clinical value.
Key words:Clinical pharmacist participation;Cardiac mechanical valve replacement;Warfarin anticoagulant management;Role analysis
在心臟病疾病中,最為常見的為風濕性心臟病,該疾病會對心臟瓣膜造成影響,同時致使瓣膜功能出現異常[1]。從目前的治療方法來看,臨床常采用瓣膜修復法和人工瓣膜置換手術,雖然上述治療手段可以使患者的心功能得以改善,但是患者手術后較易出現血栓,因此,對于該類患者需要予以抗凝治療。從抗凝藥物來看,香豆素應用較為廣泛,近年來,華法林抗凝廣泛應用于臨床[2]。為此,本次研究為探究臨床藥師參與華法林抗凝的臨床效果,選擇我院2014年2月~2016年2月收治的行心臟機械瓣膜置換術患者66例,現將研究結果進行如下敘述。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本次研究活動的調查對象選擇我院2014年2月~2016年2月收治的行心臟機械瓣膜置換術患者66例,其后按照患者來院先后順序平均分為實驗和參照兩組,每組手術患者比例為33例。實驗組33例患者中,男性患者24例,女性患者9例,年齡38~75歲,平均年齡(48.6±7.2)歲。參照組33例患者中,男性患者25例,女性患者8例,年齡39~77歲,平均年齡(49.1±7.7)歲。統計學軟件分析兩組手術患者的基本資料,統計結果并無顯著性差異,可進一步分析。
1.2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接受抗凝治療,且待完成手術24 h或是48 h,給予患者華法林,首次使用┝課3.0 mg~4.5 mg,1次/d,第2 d使用該藥物時,利用凝固法對患者的PT-INR值進行檢測。而后依據低強度抗凝標準,對患者的生物瓣膜置換和主動脈瓣機械瓣置換的INR值控制在適宜的范圍內,即1.6~2.2,而患者的二尖瓣機械置換和主動脈瓣機械置換的INR控制在適宜的范圍內,即1.8~2.5。其后實驗組患者在抗凝治療中有臨床藥師參與,詳情內容包括:首先,臨床藥師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的普及,并詳細講解抗凝治療的重要意義,尤其是監測指標和方法,華法林藥物的使用劑量,藥物和患者自身疾病對抗凝效果的影響,同時將治療期間的注意事項進行告知。其后,對患者進行集中培訓,并結合個體教育,為患者播放視頻,同時可以組織講座,在宣教期間,臨床藥師需為患者發放手冊,即華法林抗凝治療教育手冊,并對其知識進行簡單介紹,同時為患者發放記錄本,讓其進行詳細記錄,這樣一來,可以對患者INR監測進行充分了解,其使用情況也可以充分體現。參照組患者在治療期間臨床藥師未參與。
1.3指標觀察
對兩組患者的INR達標率、出院前INR達標率、INR首次達標時間以及出血情況進行統計。
1.4統計學分析
選擇軟件包(SPSS21.0)對兩組數據結果進行整理,INR達標率、出院前INR達標率和出血發生率以(%)表示,INR首次達標時間以(x±s)表示,組間統計分別選擇χ2和t檢驗,統計結果P
2 結果
實驗組INR達標率和出院前INR達標率較比參照組明顯較高,INR首次達標時間較比參照組明顯較短,出血率同參照組進行比對明顯較低,見表1。
3討論
患者行心臟瓣膜手術后,會提高血栓的發生幾率[3]。因此,對于該類患者而言,在手術完成后需要進行抗凝治療,從而為其臨床預后工作奠定良好基礎。據相關統計顯示,華法林若抗凝效果不佳,其出血發生率會較比術后發生率更高,且占比高達75%[4]。也有學者研究后指出,患者在抗凝期間,臨床藥師參與會使患者術后并發癥發生率得以明顯降低[5-7]。一般而言,使用華法林進行抗凝時,其影響因素相對較多,與此同時,患者對抗凝的認知以及依從性是否較好,對抗凝效果均有影響。近年來,臨床藥師對該類情況加以重視,并參與其中,且取得了較為理想的效果。
據相關文獻報道,華法林抗凝治療的要點主要包括:①抗凝指標的確定:一般臨床上在華法林抗凝效果測定時以INR標示的凝血酶原時間作為監測指標并將抗凝指標定為INR2.0~3.0,我院將出院患者的INR控制在1.5~2.5并將其作為我院參考標準,此項舉措可顯著減少患者出現栓塞以及出血的幾率;②華法林用藥劑量以及密切監測:首次給藥華法林鈉片時需將藥量控制在每天2.5 mg并在連續服用3 d后測量INR值,同時參考我院參考標準調整其用藥劑量,在整個住院期間需要給予患者隔天測INR值操作并在出院后2個月內給予患者隔2 w測INR值操作,在患者出院后3個月至4個月時給予患者隔2 w測INR值操作并按照加減四分之一片(0.625 mg)劑量給予患者用藥劑量調整,當患者出現加量后INR值偏高但是不加量INR值偏低的情況需要給予患者交替服藥,即交替維持原劑量以及加量四分之一片方法并在治療1 w后測患者INR值。以上操作較為復雜,部分醫師無法獨立完成,因此臨床上提出了將臨床藥師參與心臟機械瓣膜置換術后華法林抗凝治療管理的方法,經過大量實踐研究證明,臨床藥師在抗凝治療中作用較為重要,可為醫師提供相關藥學信息并為醫師提供藥學建議,臨床醫師還可以為患者提供相應的用藥教育和用藥指導,以口頭講解方法進行健康知識宣教以及利用發放出院材料、定期隨訪的方式有效改善患者預后。
結合本次實驗數據可以看出,實驗組患者在抗凝治療期間有臨床藥師參與,參照組患者在抗凝治療期間,臨床藥師未參與,對比結果顯示:實驗組患者的INR達標率和出院前INR達標率較比參照組明顯較高,INR首次達標時間較比參照組明顯較短,出血率同參照組進行比對明顯較低,組間統計后差異顯著。
綜上所述,心臟機械瓣膜置換術患者在抗凝治療期間,有臨床藥師參與,其效果理想,具有臨床應用價值。
參考文獻:
[1]余靚平,陳文嬋,宋洪濤,等.臨床藥師參與華法林抗凝治療的探討[J].海峽藥學,2014(7):175-177.
[2]沈為勤,劉俊.臨床藥師參與肝功能異常華法林個體化抗凝治療一例[J].中國藥物與臨床,2015,15(9):1358-1360.
[3]吳曉麗,周玲.1例心臟病術后患者華法林抗凝治療的用藥分析[J].藥學與臨床研究,2015(6):587-589.
[4]屈清榮,凡中霞,李穎穎,等.心臟機械瓣膜置換術后患者華法林抗凝并發癥的發生率及其影因素分析[J].護士進修雜志,2014(6):518-521.
[5]屈清榮,凡中霞,李穎穎,等.心臟機械瓣膜置換術后患者早期華法林抗凝的并發癥及其影響因素[J].中國老年學雜志,2014(22):6274-6276.
篇10
我國加入WTO之后,經濟、金融全球化使我國經濟發展環境更加復雜,國內信用缺失現象非常嚴重,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構成了嚴峻挑戰。因此,我們必須認真研究我國加入WTO后的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問題。
一、我國信用缺失現狀及危害
目前我國信用缺失現象嚴重,大量企業任意逃廢銀行債務,企業之間相互拖欠“三角債”,證券市場各種違規現象層出不窮,消費領域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信用缺失對市場經濟和整個社會生活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和危害。
第一,信用缺失增加了社會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率,造成資源極大浪費。由于整個社會信用環境的惡化,信用缺失現象的普遍存在,信用作為支付手段的功能受到了很大限制,甚至一些企業為防范風險,寧愿放棄大量訂單和客戶,也不愿采用信用結算方式。
第二,信用缺失加大了我國的金融風險,制約了企業的發展。信用缺失導致的信用風險在金融體系中不斷積累,特別是向國有銀行集中,加大了我國的金融風險。信用缺失還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生產成本和投資風險,提高了投資預期的不確定性,使企業的投資和銀行的貸款趨于謹慎和收縮,制約了企業的發展。
第三,信用缺失阻礙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進程。近20年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一直在穩健地推行,但一些企業借改制、破產之名大肆逃廢銀行債務,企業之間相互拖欠三角債,極大地影響了企業改革、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進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造假更是觸目驚心,嚴重影響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影響了我國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
第四,信用缺失導致中國經濟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下降。由于信用缺失現象的普遍存在,我國企業和產品參與國際競爭的成本將加大,參與國際市場的難度將增加,將不得不在價格等多方面做出較大犧牲。信用缺失還會引起外國投資者對投資環境的擔心,加大我們吸引外資的成本。
二、我國建設社會信用管理體系的必要性
(一)建設社會信用管理體系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信用是市場經濟運行與發展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市場經濟在一定意義上就是信用經濟。良好的社會信用秩序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前提與助推器,是支撐現代市場經濟高效運轉的基礎和必要的安全裝置。社會信用秩序混亂則會阻礙和破壞國民經濟的正常發展。
(二)建設社會信用管理體系是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要求。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及經濟總量的擴大,市場競爭將日益激烈。為了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各行各業將廣泛運用信用手段促進經濟增長。只有建立健全社會信用管理體系,才能保證以信用交易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才能更好地拉動內需,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
(三)建設社會信用管理體系是我國加入WTO之后、堅持對外開放政策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國經濟與國際經濟接軌,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將逐步連通為一體,如何更有力地參與國際競爭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課題。在國際貿易中講信用、注意自身信譽是國際慣例的首要信條。守信用的企業將會得到長遠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業將會被淘汰。完備的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將有利于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四)建設社會信用管理體系是新經濟順利發展的要求。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的新經濟必須以社會成員之間高度的信用依賴和信用確信為基礎,網上各項業務的發展都離不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的支持和保障。在社會大規模的信用規范未建立的背景下,無法談什么電子商務,網絡再安全也難以得到真正發展。
三、建設我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
(一)建立系統、完善的信用法律體系。
我國現有的《刑法》、《民法通則》、《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票據法》、《商業銀行法》、《企業破產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等法規和行政管理規定對部分信用問題作了規范,但這些法規的目的、管理內容以及約束的問題并非專門針對信用,對社會上各信用主體的信用行為沒有建立起相應的法律準則與約束體系。因此,我們必須借鑒國際經驗,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制定信用方面的專門法律。立法條件尚未成熟時,應出臺相關的法規或部門規章,同時盡快完善上述與之相關的現有法律。
立法過程中應注意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1.信用公告制度與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矛盾;2.借鑒國際經驗,建立失信懲罰機制,對失信行為進行法律界定,并制定處罰措施;3.立法過程中應盡量避免凸顯部門利益,避免引起部門間的利益爭奪,否則不利于整個行業的管理和發展。
(二)明確政府監管部門,發揮政府的積極作用。
在我國現行體制下,與信用管理有關的政府各部門如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大多從本部門的工作職能需要出發,制定相關管理規定,管理相應的信用活動,但是沒有一個統一管理全國信用活動的綜合管理部門。因此,當務之急是明確政府各部門在整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其信用管理的目標與內容,并明確一個部門作為主管部門,承擔綜合管理和監管職責。
政府在建設社會信用管理體系過程中應發揮積極作用。從西方國家的實踐看,在推進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的初期,需要政府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與配合。第一,應加強各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聯通,實現資源共享,打破目前各自為政的狀態,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第二,政府應主持制定一些基礎性、關鍵性的技術標準和服務標準,以規范信用管理行業的發展。信用管理行業的標準化建設對于提高社會經濟效率、規避系統建設風險具有重要意義。第三,政府部門不直接經營信用中介機構,也不直接干預信用中介機構的日常經營活動,否則就失去了信用管理的中立、公正性質。政府應扶持和監督信用行業的發展,創造一個寬松、公平的環境,讓信用中介機構按照市場的原則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從歐美和亞洲地區著名的信用中介機構來看,絕大多數公司一直都采取民營方式。因為民營公司是中性的,無偏見的,是市場經濟中除客戶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它們為客戶提供信用報告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它們在市場上的生存問題。第四,積極培育信用產品的市場需求。信用市場的需求是推動信用管理行業發展的根本動力,市場需求不足將嚴重制約整個行業的發展。美國政府很注重為信用產品的應用創造市場需求,利用多種手段引導市場交易者進行信用評級或者利用信用評級。目前,我國的企業和個人在經濟活動中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信息的意識,信用市場需求嚴重不足。因此,政府應從多方面、多渠道采取措施,鼓勵和引導企業和個人使用信用信息產品,增強企業和個人的信用需求。第五,政府應大力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建立失信懲罰機制,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治力度,創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另外,應該特別強調的是,地方政府在建設信用管理體系中也應發揮積極作用。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地方政府對于自己在建設信用管理體系過程中的地位與作用沒有深刻的認識,存在一哄而上的現象,出現了盲目建設和重復建設的情況,這是對有限的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
(三)發展信用中介機構。
近十余年來,我國的信用管理行業逐步發展。我國現有征信機構人體可以分為3類:一是民營征信機構,如新華信公司、華夏國際和上海中商等;二是外資、合資征信機構,如鄧白氏公司等;三是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推動建立的有關中介機構。客觀上,我國的征信公司尚處于起步階段,專業化程度和社會影響也不盡理想,其作用與功效尚未得到充分發揮。我們應該積極培育獨立的征信機構,以市場化、商業化方式管理企業或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
目前,我國的專業資信評估機構有幾十家,但資信評估市場規模小,可供評估品種少,市場供需嚴重失衡,資信評估機構權威性與專業化程度一直沒有得到社會公認。我們應學習和借鑒西方國家先進經驗,奉行“超脫、公正、獨立”的原則,高起點、高標準地扶持、培育專業的資信評估機構;完善信用評估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評估準則、方法和管理辦法。
規范的信用管理服務是整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可或缺。在西方國家,系統的、深層次的且具有一定規模的信用管理服務,是信用經營機構的后勤保障。目前我國信用管理服務行業發展很不平衡,商賬追收行業基本上是空白,信用保險和國際保理等行業剛剛起步,國家應該鼓勵發展這些機構與有關業務,進一步發展和健全社會信用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