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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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右江區、礦產資源、規劃
中圖分類號: D922.6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形勢分析
(一)客觀形勢變化分析
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深入實施,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立進程的加快,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深入開展,“兩廊一圈”建設及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等新形勢、新機遇,百色市右江區經濟社會獲得了持續、快速的發展。2012年,右江區預計完成生產總值165.58億元,同比增長11.6%;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151億元,同比增長22.4%;財政收入完成7.5億元,同比增長25%;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9500元,同比增長15.2%;農民人均純收入完成6405元,同比增長18.5%。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的規劃,百色市將建設成為中國乃至亞洲重要的鋁工業基地,同時百色火力發電廠等大型工業項目正在建設或已建成投產。這些工業項目的建設,為我區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并將有效帶動右江區相關產業鏈的發展。同時對資源保障,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尤其是煤炭等礦產原料的供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現狀分析
2011年底止,右江區有效探礦權14個,勘查面積達251.36平方公里,其中,勘查礦種有:煤、錳、金、石英巖、鈦鐵砂礦、輝綠巖及多金屬礦等。達到勘探程度的礦權有1個,占普查工作程度以上礦區總數的7.1%;達到詳查程度的礦權有12個,占普查工作程度以上礦區總數的85.7%;達到普查程度的礦權有1個,占普查工作程度以上礦區總數的7.1%。礦產資源保有資源儲量,除錫、銻有所減少外,其余礦產保有資源儲量均有明顯增長,可供性顯著提高。
2011年底止,右江區有效采礦權34個,比2007年39個減少了12.8%,礦山布局得到了優化調整,開采已具有一定規模的礦產有煤礦、金礦、建筑石料用灰巖、磚瓦頁巖等,生產能力相對穩定。開采總量增長適度,主要礦種穩步增長,基本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右江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空間布局趨于合理。礦業結構調整雖然難度較大,但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經過加大力度,實現了礦山總數控制在41座以下的目標和任務。礦產資源利用率得到進一步提高,地下開采平均回采率達到90%,露天開采平均回采率達到90%。
(三)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基本適應形勢發展變化的要求
近年來,我區經濟增長較快,對礦產品的需求迅速上升,尤其是煤礦最為突出,在整個規劃期內,百色市及時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相應調整了需求量大的礦產資源開發力度,并增加煤炭產量,保證礦產原料基本滿足需要。
二規劃目標與任務實現程度評估
(一)規劃目標實現程度評估
《右江區礦規》經過幾年的實施,礦產資源開發總量有較大發展,礦產勘查得到加強,重要礦產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做到開發與保護協調發展;礦山生態環境有所改善,監督管理得到有力加強;礦山秩序根本好轉;礦業結構調整逐步到位,優勢礦產充分發展。
至2011年底,右江區礦產資源開發總量比規劃基期(2008年)的開發總量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煤礦、錳礦、金礦等重要礦產地質勘查得到加強;對社會經濟有重大影響的煤礦資源得到了有效保護;對規模小、資源利用率低、對環境影響大的礦山企業進行了有效整合,從總體上提高了資源利用水平,基本做到了礦產資源有序勘查、有序開發;優勢礦產煤礦開采量超額完成了《右江區礦規》的總體目標。
(二)規劃任務完成情況
1、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目標
礦規實施期間,右江區內探礦權勘查程度有了一定提高,煤礦、錳礦、鈦鐵礦新增資源量均達到了規劃目標,為右江區建設煤、錳等礦產開發利用基地提供了充足的資源保障。實現了《右江區礦規》的礦產勘查目標。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目標
通過調整擴大煤礦生產規模,加強了銅礦和建材非金屬礦等礦產資源開發力度。對規模小、效益差、資源浪費大、對環境污染大的礦山通過重組、合并等方式進行整合,促使礦山企業向規模化、集約化生產經營方向轉變。到2011年底,右江區生產礦山數量為34個。達到了采礦權總數控制在41個以內的總體目標。
3、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有效利用
通過新工藝、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移植等措施,提高采選水平。到2010年底主要金屬礦產包括金礦和錳礦的選礦回收率達到75%以上,煤礦和其它非金屬礦產采礦回收率達到85%以上。整體提高了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4、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
到2011年底,全市開采礦山34個,實現達標排放污染物的礦山34個,占總數的100%,復墾和植被恢復率達到了100 %以上。達到了《右江區礦規》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
三規劃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評估
(一)規劃管理制度建設執行情況
在規劃實施期間,百色市國土資源局右江分局按《右江區礦規》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規劃管理制度,主要有:采礦權審批的規劃審查制度、采礦權審批會審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廉政制度和自檢制度等。
嚴格執行采礦權審批的規劃審查制度,凡屬市縣(區)級審批發證權限內的采礦權審請,必須經規劃審查,不符合《右江區礦規》的不得批準和頒發采礦許可證;屬于國土資源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審批、發證的探礦權、采礦權和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的申請,百色市國土資源局和百色市國土資源局右江分局都按要求提出是否符合《百色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右江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意見。至2011年底,右江區沒有出現違反《右江區礦規》審批探礦權、采礦權的行為。
采礦權會審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廉政制度,規范了國土資源局領導及工作人員依法按照《右江區礦規》管理礦產資源的行為,杜絕了瀆職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的行為。這些制度的落實,進一步規范了采礦權市場,使采礦權的設置更符合《右江區礦規》要求;責任追究制度使《右江區礦規》實施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增強了責任感,使管理工作能自覺開展,提高了工作效能。至2011年底,上述制度執行情況良好。
(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開發利用遵循規劃的情況
1、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
《右江區礦規》規劃了9個勘查分區,其中2個鼓勵勘查區、3個限制勘查區、4個禁止勘查區。分別汪甸鄉金礦鼓勵勘查區、龍川金礦鼓勵勘查區、龍川錳礦限制勘查區、那排煤礦限制勘查區、煤田煤礦限制勘查區、百色水庫區禁止勘查區、澄碧湖庫區禁止勘查區、大王嶺自然保護區禁止勘查區、百東河水源林禁止勘查區。登記勘查區與規劃勘查區基本吻合。多數登記勘查礦區在規劃勘查區內,也有相當一部分在規劃勘查區外,但多為新發現礦產地,探礦權的設置基本符合規劃要求。
篇2
關鍵詞:采礦用地;制度;改革
目前,內蒙古依托資源與區位優勢,圍繞“保發展、保資源、保民生”,進一步轉變觀念,創新機制,推進改革、以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礦業用地作為銜接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國土資源管理重要內容,加快礦業用地制度改革,對于保障內蒙古能源資源安全和有效供給、滿足工業化發展對土地資源需求、保障農牧民權益,促進內蒙古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 內蒙古礦業用地特點
內蒙古地域遼闊,東西直線距離2400多公里,南北跨距1700多公里,其礦產資源賦存條件、開采方式影響,采礦用地的使用方式、用地類型、使用期限及可復墾程度都不同,使得采礦用地具有占地面積大、用地條件差異大(蒙東經濟區、呼包鄂經濟區和內蒙古西部區)、采礦占地類型單一(草地和未利用地占采礦用地的50%以上)、用地情況復雜(內蒙古礦種較多,開采特點不同,用地情況也不一樣,按生產工藝有露天礦、井工礦;按礦產種類有煤礦、銅、鉛、鋅、鎢、錫等金屬礦、芒硝、高嶺土、湖鹽等非金屬礦)、交通條件差等特點,具體表現在:
1.1 露天采礦比重大,占地類型以草地為主
內蒙古煤礦開采以露天開采為主。截至2012年,全區露天剝離采場面積達6.44萬公頃,占到采礦用地總面積的40.79%;已批復土地復墾方案中確定的損毀和擬損毀土地面積總規模為2.07萬公頃,其中草地0.7萬公頃,占已損毀和擬損毀土地34%,交通用地最少,占已損毀和擬損毀土地4.02%。
1.2 采礦用地類型復雜
內蒙古現已發現的礦種種類繁多,開采方式也存在較大差異,對土地的利用程度和影響也不同。根據礦產資源開發的作業程序要求,采礦用地可以分為不同使用類型。一般情況,礦山企業用地涉及工業廣場、生活區、采區、廢棄物堆放地、倉儲和加工等用地,其中露天開采的采礦用地包括露天剝離采場用地、尾礦庫用地和排土場用地;地下開采的采礦用地包括鉆井生產用地、井場用地、矸石場、管線及道路用地、工業場地用地。
不同采礦用地類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利用強度、對土地破壞程度、影響范圍及對原土地權利人的權利限制等都存在較大差異。
1.3 采礦用地占地規模大
內蒙古礦藏豐富,儲量較大。2012年,全區采礦用地總規模15.81萬公頃,占內蒙古建設用地總量10.23%。全國開采的5大露天煤礦中,內蒙古境內就有4個,即霍林河、伊敏河、元寶山、準格爾。以內蒙古勝利露天礦為例,其含煤面積達342平方公里,如果按照《土地管理法》實行征轉手續,建設用地指標嚴重不足的問題。
1.4 采礦用地的使用期限由開采服務年限決定
采礦用地的利用方式和使用期限是由礦產資源自身的特點決定的。適合礦產資源開采的礦產資源,其采礦用地的使用周期可能僅有4年至35年不等,有的甚至更短;需進行地下開采的井工礦用地,由于受地下礦產資源的分布條件限制,其使用期限可能遠遠超過50年。
1.5 采礦用地一般地處立地條件較差區域,復墾后土地利用效益不高
根據已勘查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情況,內蒙古的礦產資源主要集中分布于西部和北部。從內蒙古區域經濟發展現狀和生態環境特點,西部地區蘊藏有礦產資源的土地一般都在城市以外較為偏遠的環境條件較差的土地,有的礦山企業遠離村莊,處于環境惡劣地區,礦業用地在使用完畢后,回填整平,投入量較大,復墾成本較高,產出效益低于治理成本。復墾后的土地利用價值較小、經濟效益差。
2. 采礦用地存在的問題
2.1 采礦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2.1.1 采礦用地需求量大
內蒙古采礦用地占新增建設用地比重較大。2012年采礦用地規模已達15.78萬公頃,而2009年第二次土地調查采礦用地為14.27萬公頃,采礦用地年均增長0.50萬公頃,占年均增長建設用地總量(2.97萬公頃)的18%以上。
2.1.2 采礦用地規模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總量控制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年~2020年)》確定內蒙古2020年城鎮工礦用地規模為42萬公頃,而2012年城鎮工礦用地現狀規模為50.74萬公頃,已超規劃目標8.74萬公頃。
2.1.3 采礦用地報批受用地計劃指標控制
受年度計劃指標的限制,各地農用地轉用總量受控,采礦用地需求難以得到滿足。2009年至2012年,雖然采礦用地申請用地呈遞減趨勢,但采礦用地往往由于占地面積較大,導致采礦用地審批困難。
2.2 采礦用地制度存在的問題
2.2.1 采礦用地土地使用權與采礦權分離
采礦用地離不開采礦權,采礦權與土地使用權相互依存,隨著礦山開采完后,采礦用地對于采礦權人也就失去了意義。礦產用地年限由礦產資源可供開采年限決定,采礦完畢,土地承載用途即完成。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取得礦業權并不意味著取得行使礦產資源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同樣擁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也不意味著擁有其土地范圍內的礦產資源所有權或礦業權,這樣,在現行法律設置上,二者之間便產生了矛盾。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除興辦鄉鎮企業、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或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當礦業權產生在集體土地上時,就得動用“征用”這一方式先把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后再出讓給礦業權人。
2.2.2 采礦用地的取得方式單一
采礦用地中很大一部分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而目前的礦業用地制度是先將集體的土地收歸國有,再將該土地使用權出讓給礦業用地企業。
但采礦用地明顯區別于工業用地和倉儲用地,一方面,它對土地利用方式不同于一般工業用地和倉儲用地,它不是為了建造永久建筑物或構造物,而是要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或措施獲取地下礦產資源;另一方面,采礦用地不論開采年限,都是按工業用地使用權50年出讓的,但采礦用地實際開采年限是由其儲量決定的,從1年到100年不等。但目前都是按《土地管理法》建設用地規定執行,并沒有因采礦用地特殊性而做具體有別于工業用地和倉儲用地的供地方式,導致采礦用地取得方式缺乏靈活性。
2.2.3 采礦用地審批程序復雜
采礦用地離不開礦業權和土地使用權,因此,礦業用地審批涉及礦業權審批和土地使用權審批兩方面內容。內蒙古礦業權審批申報材料包括18個方面內容,辦理時間27天。土地使用權審批先取得建設用地預審批復,再辦理建設用地報批手續。目前,內蒙古供地模式導致了采礦企業申請難,土地管理部門審批難,政府有效管理難,礦區農民復耕難等弊端,造成了不同利益主體的集體行動困境。
2.2.4 采礦年限一般低于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而內蒙古級礦山企業用地服務年限一般在4到35開采完畢后,企業往往不再使用土地,導致采礦用地閑置。
2.3 礦產規劃與土地規劃不能銜接
由于礦業權和土地使用權分離,礦業用地同時受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約。目前不論是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還是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受不同時間和不同編制部門限制,都不能很好地相互協調。一方面,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時,按照劃定的礦產資源勘查區和開采區設立勘查項目實施地質勘查和設立礦山企業,進行采礦活動,根據礦區地質條件和資源賦存條件等因素的限制,在有利于煤炭資源的開采的地區設置工業廣場,造成用礦區范圍內的采礦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采礦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農田,又必須經國務院批準以及征用土地指標緊張等多方面的原因,影響礦山企業辦理用地手續,這是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間不相協調情況之一。另一方面,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受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對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考慮較多,不能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很好的銜接。
2.4 存在采礦違法用地
采礦用地指標不足,辦理用地手續繁雜,導致小型礦山違法租賃農村土地,有的擅自占用耕地、林地、草地,有的隨意堆放礦渣,排放污水,有的違法侵占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造成土地侵權或權屬糾紛問題。一些小型礦山企業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而是與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協商,在尚未取得探礦證、采礦證的前提下,通過給予當地村集體組織和農牧民一定的補償后直接取得土地使用權,造成違法用地。此外,礦權界限與林地使用權、草場使用權、荒山承包權的界限不明,造成以探代采、超越勘探范圍開采,造成違法用地產生。
3. 完善礦業用地管理的政策建議
3.1 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銜接
在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二規劃要互為依托,互為借鑒,做好銜接,避免沖突。一是在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時,要充分考慮土地資源與礦產資源的價值問題,看哪個價值更大,更有利用于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更要看該礦種在國內市場甚至是國際市場上的緊缺程度。如該礦種是當地民用建筑(建筑用石材)所必需的建筑材料,應按人口居住區域范圍和建筑所需用量進行規劃,劃出開采區域及礦山的數量;如是國內緊缺的礦種應適量開采,以提高該礦種的經濟價值,確保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如是國際市場緊缺的礦種,應限量開采,以做好戰略儲備,避免資源儲備不足而受制于人。二是在編制土地利用規劃時,要充分考慮礦產資源賦存區域未來開采的實際情況,將礦產資源賦存區域調整為有利于促進礦業經濟發展的采礦用地即建設用地,避免礦山建設時現調整土地利用規劃而帶來的不便,影響礦山建設周期。
3.2 明確礦業用地征地范圍
現礦業用地在征地問題上,存在征用土地面積大,征地手續繁雜等問題。我們知道,征地權是國家的強制性行政權力,它應用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礦業用地因此,一定要準確界定公益性用地項目的范圍,只有公益性項目用地,才能由政府組織征地。其它非公益性項目用地,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依法出租、入股、租賃等有償方式取得,并保留集體土地所有權性質,讓農民以土地權利分享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成果。
3.3 積極探索礦業用地制度改革方式
一是探索“只征不轉”的用地政策。礦業用地“征用”制度,實際上是對礦山開采使用的土地實行“只征不轉”的用地制度。企業使用礦業用地需根據法定權限收為國有,礦山企業以規定的期限內開采復墾完畢后,在不改變其原有用途的前提下,可不占用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
二是采用臨時用地模式,有效解決采礦用地需求與建設用地指標緊張、采礦用地收儲與礦區農民復耕的矛盾,促進土地利用良性循環。
參考文獻:
[1] 張蜀榆.礦業用地退出機制研究[D].中國地質大學.2012.
[2] 佟寶全,阿榮.內蒙古牧區礦產開發模式選擇的思路探討[J].地理科學進展.2012,31(12):1693-1699.
篇3
[關鍵字]礦產資源規劃 環境影響評價 評價重點 評價方法
[中圖分類號] F062.1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4-104-2
0引言
云浮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對行政區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以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等在時間和空間上作了的總體安排和布局。是市、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的重要依據。對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評價規劃要素的合理性,提出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協調規劃實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之間的關系。有利于推行云浮市“生態礦業、綠色礦業”的科學理念,在開發礦業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好生態環境和各種自然資源。
1礦產資源規劃概況
1.1 礦產資源特點分析
云浮市礦產資源豐富,截止2007年,共發現金屬、非金屬和能源礦產274處,優勢礦產主要是水泥灰巖、硫鐵礦等非金屬礦。礦產資源的開采,對水、大氣、聲以及生態環境均會產生一定影響。礦產資源規劃涉及面廣、影響范圍大、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具有累積效應,同時礦產資源作為一種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分布不均勻和環境影響復雜等特點。
①礦產資源的不可再生性。礦產資源是在上千萬年乃至上億年的漫長地質年代中形成和富集的,相對于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而言,礦產資源是不可再生的[1]。但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科學技術的飛速進步,找礦方法和手段的更新,過去無法探測或者開發利用的礦產資源,伴隨著先進技術和設備的投入能夠得予利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廣度和深度得到不斷加強。
②礦產資源分布廣泛且不均勻。在云浮轄區范圍內,各縣(市)鄉鎮均有不同的礦產產出,資源豐富、種類繁多。由于礦產資源分布不均勻,在進行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時,無法像其它專項環境影響評價一樣,用單一的環境指標來限定和評價礦產資源規劃,再加上涉及面廣還可能疊加了其它工農業污染源。因此有效的評價方法就是在開發利用現狀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對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評價。
③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影響比較復雜。由于礦產資源種類繁多,不同的礦種開采方式各不相同,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也各不相同。例如云浮市水泥用灰巖、花崗巖等非金屬礦露天開采,如果環保措施不當,爆破過程會產生大量的粉塵、噪聲,又因為采取地表層層剝離的方式開采,對地形地貌、自然景觀和植被生態等破壞明顯,同時還會產生大量的廢石堆積;云浮硫鐵礦露天或尾礦石堆放場受雨水和地下水流經淋浸而產生酸性水污染附近的地表和地下水體,加上開采時間較長還造成了大面積的地表或大量的尾礦堆積,對地表生態的影響明顯。金屬礦產的地下挖掘、選礦或者尾礦廢水涉及到重金屬的排放,對地表和地下水系均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另外,由于礦產資源開采周期一般較長,對水體、土壤的污染具有累積效應,尤其是云浮大型硫鐵礦山和金屬礦山的開采涉及到重金屬的排放,對環境影響的累積效應不可忽視。
1.2礦產資源規劃內容概述
礦產資源規劃也稱為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涉及的內容包括礦產資源現狀與形勢、規劃指導思想和目標、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規劃實施保障措施。還包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圖、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規劃圖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等圖件。
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是規劃目標可達性分析和規劃方案環境可行性研究。另外,規劃圖件是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對礦產資源規劃圖與上級規劃、環境保護相關規劃的圖件進行疊圖分析。
2礦產資源規劃環評的重點
根據云浮市典型開采礦山的自然環境概況、礦產開采涉及的環境敏感問題、區域的主要環境制約因素等環境現狀調查與分析,針對礦產資源規劃時間跨度大、生態、景觀和社會經濟影響大的特點,總結提出四個重點評價內容。
①確定合理的環境目標和評價指標。包括識別環境功能及環境敏感區、識別規劃實施的環境影響因素,并根據國家、廣東省的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為各個指標設置相應的評價目標,建立評價指標體系。結合云浮市礦產資源規劃的總體特點,主要考慮以下六類環境因子:水資源與水環境、大氣環境、生態與土地、水土、地質和社會經濟,針對每一類環境因子選擇具體的評價指標。
②規劃符合性與協調性分析。包括與上一級規劃的協調性分析、與環境保護規劃的協調性分析、與同層其他規劃的協調性分析。
③規劃的環境合理性綜合論證。分析規劃目標(指標)的合理性、開發利用總量及結構的環境合理性、開發利用布局的環境合理性,規劃保障措施的環境合理性以及環境目標可達性。
規劃目標的合理性分析,分析采礦權設置、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等目標是否符合相關政策和上層規劃;分析礦產品產量與產值目標、礦業結構調整是否適應當地礦業經濟發展需求;分析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率等目標能否實現,是否符合云浮市礦產資源開發現狀,且有利于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以及生態環境保護。
開發利用總量及結構的合理性分析,分析規劃提出的開發利用總量調控指標,能否滿足資源環境承載力的要求。規劃開采規模結構的調整是否有利于提高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促進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否有利于采用先進高效的抑塵技術,從而有效減少粉塵對周圍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規劃要求調整技術結構,能否有效控制礦山水土流失、降低地質災害風險,有利于生產礦山的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
開發利用布局的環境合理性論證,分析勘查規劃和開采規劃分區及采礦權投放是否綜合考慮了當地的社會經濟條件和礦產資源現狀,對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是否在可接受范圍內,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是否具有促進作用,規劃實施是否有助于實現禁止區內關停、限制區內收縮、鼓勵區內集聚的優化開采布局目標[2]。
環境保護目標的可達性分析,通過對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環境影響承載力和環境容量的分析,并結合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論述環境保護目標能否實現。
④環境影響預測。分析、預測規劃實施后對水、大氣、土壤和聲環境的影響,分析、預測對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影響,分析、預測不同開發強度對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區和重點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另外還要預測規劃實施后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源;明確各種影響的范圍和程度,評價規劃布局的生態適宜性、規劃實施后區域環境質量能否滿足相應功能區和各保護區的保護要求。并提出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推薦環境可行的規劃方案以及替代方案。
3礦產資源規劃環評的主要方法
規劃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云浮市享有“硫都”的盛譽、素有“石鄉”之稱,是典型的礦業城市,礦業產值在全市工業產值中占有較高比重,經濟社會的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開發有一定依賴性。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變動,礦產資源規劃的產業結構、規模、布局會有所調整,因此,規劃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單一的評價方法難以滿足礦產資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實際工作中必須綜合利用多種評價方法。
從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來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方法中的核查表法、矩陣法等簡單易懂的方法,仍然可以運用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但由于規劃基礎條件的不確定性和規劃具體方案的不確定性,在運用這些方法時應考慮其適用性和可行性。
目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主流方法可歸納為4類。①政策和措施分析方法。如設立可持續目標和環境目標、加權比較法、環境承載力預測等。②稍加改動的傳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方法。如資料收集與分析法、現場調查與監測法,核查表法、強度分析和情景分析等。③現代信息技術方法。由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涉及信息量大,利用地理信息系統、遙感技術、MAPGIS等信息技術方法對礦產資源規劃涉及的影響區域和環境背景進行識別,對環境變化進行預測和監測。④其它的一些專業性評價方法,包括模糊評判、層次分析法等數學模型和景觀指數法等。
4 結論
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可以從根本上、從發展的源頭上注重環境影響、控制污染、保護生態環境、及時采取措施,減少后患,使很多的環境問題從源頭上得到根治。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是預防和減輕規劃實施后可能造成不利環境影響的有效工具,能為規劃編制和環境管理提供決策依據。對于云浮這個礦業城市尤其重要,有利于推行“生態礦業、綠色礦業”的科學理念,實現礦業開發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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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二、繼續抓好新擬41個保留煤礦啟動整改工作。全面抓好整改工作,及時追繳礦產資源補償費、預交臨時用地規費和簽訂守界開采承諾書,要一環扣一環,環環抓落實,扎扎實實地把新擬41個煤礦啟動整改工作做好、做細。
三、繼續加大力度對砂礫開采和臨時用地清理整治工作。以《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衡陽市《全市礦產資源開采秩序執法監察工作實施方案》(衡國土資字[*5]28號)文件為指導,以規范我市砂礫開采以及臨時用地秩序為內容,全面清理,嚴厲查處非法開采礦礫及非法占地行為,從而實現治標到治本的轉變。同時,要搞好征地補償費的清理工作,作好第四季度建設用地報批工作,爭取更多項目進入衡陽市*8年計劃。
四、土地管理。切實加強耕地保護,開展一次基本農田保護執法大檢查。10月底前完成新增標志牌的布設和標志牌的維修工作,加快土地開發整理實施進度。在年前完成本市自補項目,做好基本農田數據庫驗收工作,確保“占補平衡”的實現。進一步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管好二級市場,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清理整頓,盤活存量土地,對經營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掛牌方式出讓,發揮土地資產的最大效益。加強土地儲備工作,做好武廣客運專線耒陽站至城區街道兩側開發用地土地儲備。認真抓好落實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五、礦產資源管理。嚴格實施礦權出讓計劃,力爭到年底出讓礦權不少于10宗。集中精力準備上涼沖煤礦拍賣工作,切實為上級主管部門及競買者服好務。深化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頓,堅決打擊非法采礦,及時遏制持證礦超深越界和易位開采現象,推進礦產資源管理全面到位,并全面完成采礦許可證延續登記工作。
篇5
一、海西州礦產資源開發基本現狀
海西州是青海省最主要的礦產資源富集區,建國以來。國家在海西地區開展了大量的地質勘查工作,先后發現了39大類84種礦產,礦產地1050余處,其中探明儲量的礦產有57種,占全省探明儲量礦產105種的54%,探明的主要礦產資源有石油、天然氣、煤、鉀鹽、鎂鹽、湖鹽、芒硝、石棉、石灰巖、硼、鋰、鉛、鋅、金、銀、鐵、硅灰石等,這些礦產的儲量占全省礦產總儲量的80%以上,各類礦產資源保有儲量潛在價值在16萬億元以上,占全省礦產資源潛在價值總量的95%。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全面實施,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全州各族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我州礦業經濟的發展突飛猛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礦產資源開發已成為拉動海西經濟增長的一個主力點。
二、礦產資源開發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總體趨勢是好的,但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一是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低,大部分礦山企業企業規模小、效益低、管理落后,基本上還處于粗放經營狀態,資源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偏低,資源浪費嚴重。二是礦產資源勘查程度低,雖然建國以來國家在我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地質勘查工作,發現了一大批可供開采的礦床(點),但是由于地質工作程度相對較低,遠不能滿足大規模開發對資源開發的需求。三是礦業結構不盡合理,我州礦產資源開發大型企業少,小型企業多,經濟發展不平衡,缺乏穩定性和持續性,經濟發展對礦產資源依賴性較大,因此海西要發展就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礦產資源只有節約和循環使用,才能得以永續利用。
三、發展礦產資源循環經濟的基本思路
發展礦產資源循環經濟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深化認識、積極行動、協同配合、形成機制。一是要深入持久地開展礦產資源循環經濟宣傳活動。增強政府、企業和社會公眾發展循環經濟的意識,加大社會公眾的參與力度,動員他們科學消費、保護環境、支持廢棄物綜合利用。二是盡快建立發展礦產資源循環經濟的規章制度,確立循環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保障循環經濟順利發展。三是要借助于科學技術的發展提高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我州礦業經濟的發展仍帶有明顯的粗放型特征,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率、低利用率和不協調的問題一直存在,礦業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科學技術的支撐。四是建立卓有成效的激勵機制,大力支持有利于發展礦產資源循環經濟的科學研究和發明創造。五是統一和提高做好國土資源管理的思想認識,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建設的總體要求,把思想認識集中統一到循環經濟試驗區建設的要求來,認真貫徹“資源開發和節約并舉,把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正確把握工作方向,樹立高效的服務觀、務實的政績觀,全面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加大資源保障力度,以高度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為海西的現代化建設服務。
四、具體工作打算
針對海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海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應抓緊編制發展循環經濟的總體規劃,著力構建節約型、循環型的消費模式,認真做好已有礦產資源規劃的實施與監督,嚴格按規劃要求,分區域、分礦種、分階段有序開采,堅決控制生態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環境脆弱區的礦產開發,引導和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利用水平,具體做法是:
1.加大優勢資源的開發綜合力度。海西礦產資源的開發要進一步加大優勢資源的開發力度,適當壓縮小礦山,興建新興產業,發展具有一定規模的礦業公司,堅持走礦產品深加工、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之路,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礦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以礦產資源規劃為依據,合理配置資源。2003年9月州政府實施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以《規劃》為龍頭,今后礦產資源配置,除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外,還必須符合州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規劃中限制勘查開發區和限制開采的礦種原則上不予勘查開發,也就是說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不予批準立項和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從粗放型到集約型轉變。
3.以市場為導向,合理配置資源。大力推行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依法調控資源開發利用總量,合理配置資源,優化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和布局,迫使企業加大礦業生產結構調整,采用先進的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延長產業鏈,實現礦產資源可持續發展。
4.加大規模結構調整。礦產資源的開采要與礦床資源儲量規模相適應,嚴禁大礦小開,一礦多開,采富棄貧、亂采濫挖。在扶持科技型小礦山企業發展的同時,對開采規模過小的已建礦山限期整改聯合,走規模化開采之路,要求達到省、州兩級礦產資源規劃確定的最低開采規模。對有市場前景,并能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分散零星礦點,在不影響環保的前提下,允許開發,但必須形成分散開采,集中選礦的開發格局,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效益。對有一定規模的礦床(區)的開發利用形成集團化開發格局:石油、天然氣、煤炭和鹽湖資源的開發要組建工業集團公司,進行規模化經營;有色金屬開發要加大冶煉規模,形成采選冶聯合集團公司:巖金開發要組建金礦集團公司,逐步實現優勢資源的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提高礦山企業的競爭力。
5.做好產品結構的調整。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優勢資源為依托,以礦產品精深加工為目標,大力發展市場急需、礦產品附加值高、競爭力強的精深加工礦產品。
石油天然氣方面:在加大油氣勘探力度,增加油、氣資源儲量的同時,努力發展油氣化工及有機化工工業,加快啟動油氣、鹽化工一體化項目。提高格爾木原油加工的柴汽比和汽油質量,建設燃氣電站、乙炔、聚氯乙烯、甲醇、甲醛、多聚甲醛、二甲醚、甲烷氯化物、合成氨、尿素等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煤炭方面:要重點抓好木里、大煤溝、魚卡等礦區擴能改造項目,提高煤炭生產規模,同時積極發展煤炭加工企業,興建焦化廠等,提高煤炭資源的深加工水平。
鹽湖資源方面:在擴大鉀肥產量,提高鋰肥質量的基基礎上,積極發展以金屬鎂為主的鎂系列產品,發展碳酸鋰、碳酸鍶、硫酸鍶、硼酸、氫氧化硼等產品的生產和加工;積極發展純堿、燒堿、無堿玻璃池窯拉絲、氫氧化鉀、碳酸鉀等項目:逐步開發鈉系列、鎂系列、鍶系列、鋰系列等深加工產品,使鹽湖資源的開發形成從采礦到加工的產業鏈。
金屬及貴金屬方面:在加大錫鐵山礦區及深部勘探的同時,逐步實珊采、選、冶、加工聯合,重點發展鉛、鋅等有色金屬生產,加大礦產品的深加工力度,積極開發系列延伸加工產業。
篇6
第二條凡在我縣境內進行探礦、采礦生產和經營需占用土地的,均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探礦、采礦用地是指依法獲得探礦權、采礦權的探礦權人、采礦權人,在實施探礦和采礦過程中的井口作業面、露天開采作業面、進場道路、堆放礦產品、棄渣及廠房倉庫等需要占用的土地。
第四條探礦、采礦用地需占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對被占用的土地進行征收或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有。
第五條探礦、采礦用地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第六條探礦、采礦權人應根據開發利用方案做好開采用地規劃,盡量縮小附屬工程占地范圍,節約用地,盡量避免占用耕地或少占耕地。
第七條探礦、采礦所需的井口作業面、場區道路及廠房倉庫等用地(工業廣場)應辦理征收手續并以出讓方式供地;露天開采作業面、臨時堆料、棄渣、進場道路所占用的土地可以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第八條臨時用地期滿,不能恢復土地原用途的,由臨時用地者辦理土地征收或征用手續,對有利用價值的進場道路等,可按臨時用地協議(合同)的約定直接交還土地,不需辦理土地征收或征用手續。
第九條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需辦理征收手續的探礦、采礦用地,按下列程序辦理用地手續:
1、探礦、采礦權人持許可證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申請;
2、受縣國土資源局的委托鄉鎮國土資源所或有勘查資質的單位現場勘查,繪制用地勘界圖;
3、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辦理土地預審,不符合規劃但不占用基本農田的調整規劃報批后,辦理土地預審。
4、縣國土資源局與被征占單位簽訂征收土地協議書,擬定征地方案、安置補助方案、供地方案;
5、國土資源局根據用地單位或個人的要求,收集用地相關報批材料,確定征收土地事宜,由縣國土資源局報經州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6、省政府批準征收后,由縣國土資源局以出讓方式向用地單位或個人辦理供地手續。
第十條辦理探礦、采礦用地征地手續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探(采)礦權人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3、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報告;
4、征地勘界圖和現狀位置圖;
5、探礦、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6、涉及占用林地的應出具占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一條礦產資源開采堆料、棄渣等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的應提供下列材料,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1、探(采)礦權人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探(采)礦權人與被占地農戶和所在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臨時用地協議(合同);
3、臨時用地勘界圖;
4、探礦、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二條探礦、采礦用地單位或個人與被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和農戶簽定的臨時用地協議(合同)應載明以下內容:
1、協議的甲、乙雙方全稱及住所;
2、擬占用土地的位置、四界范圍、土地類型、土地面積;
3、擬占土地的占用時間;
4、補償標準和補償金額。不需恢復土地原用途的約定條件,不能恢復土地原用途的,補辦土地征收或征用手續應追加的補償標準及金額;
5、付款方式和期限;
6、被占土地的恢復條件(土層厚度、坡度、位置等);
7、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探(采)礦權人臨時占用耕地、園地的,應在探(采)礦前按征收同類耕地土地補償費的一倍繳納耕地復墾費。
臨時用地期滿恢復后,由原批準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等對恢復的土地檢查驗收。
驗收達不到標準,限期整改,整改仍達不到標準的,給被占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個人適當補償后,異地占補恢復。
篇7
【關鍵詞】烏魯木齊市礦產資源信息管理系統 礦業管理 應用
1、引言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迅速發展,國土資源管理也逐漸信息化、系統化。礦產資源作為國土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信息化建設的需求更加緊迫。針對烏魯木齊市礦業權資料格式不統一,使用效率低的問題,我們根據用戶需求,制作了烏魯木齊市礦業權規劃影像專題系列工程項目。本文結合工作實踐,詳細闡述了烏魯木齊市礦業權影像專題系列工程的項目背景、成果、技術特點及在礦業管理中的應用。2、項目背景
從外部因素來講,《國土資源信息化十二五規劃》要求持續推進土地調查評價監測信息化和加快以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為基礎的核心數據庫建設;從內部自身來說,市國土資源局需要為了更好的滿足烏魯木齊市礦產資源管理“先上圖、后審批”的管理要求,需要將原數字化測繪升級為信息化測繪,從而統一國土資源管理的底板數據,實現實時更新。烏市原有礦產管理資料格式不統一,沒有全局性,數據混亂、應用效率低;原有的紙質及表格的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從而阻礙礦產資源的規劃和管理效率。 為了解決礦管部門辦公手段落后、效率低、精度差、信息化水平低的問題,就很需要有統一格式的電子資料及一套礦產管理的軟件來提升管理手段,我們應市局要求,制作完成烏魯木齊市礦業權規劃影像專題系列工程。
3、項目成果
烏魯木齊市礦業權規劃影像專題系列工程的主要成果有:
1) 整理烏魯木齊市已有礦業權資料,整理歷年來烏魯木齊市已有礦權界線1045宗,形成同一坐標系下的電子資料,按礦業權類型整理538宗,形成《烏魯木齊市已有采礦權一覽表》、《烏魯木齊市已有探礦權一覽表》、《烏魯木齊市擬設采礦權一覽表》、《烏魯木齊市擬設探礦權一覽表》等電子表格;
2) 整理烏魯木齊市原有礦產管理資料,結合地籍、現狀、規劃資料,建設烏魯木齊市信息化礦產管理系統,實現礦產資源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查詢和更新;
3) 依據用戶要求,制作烏魯木齊市礦業權系列掛圖,包括影像掛圖、現狀掛圖和規劃掛圖。同時根據管理和日常使用需要,還需制作全市范圍及各區轄區范圍的專題掛圖;
4) 為烏魯木齊市年度礦產衛片執法檢查提供圖形數據訪問接口,同時滿足省廳驗收要求。
4、項目技術特點
4.1 礦業權資料的標準化
該項目形成了統一坐標系下的電子資料,主要資料包括:烏魯木齊市款也全分布示意圖(shp格式)、烏魯木齊市礦業權一覽表、烏魯木齊市礦產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及烏魯木齊市歷年礦產衛片執法檢查資料(shp格式)等。
4.2 礦業權管理圖屬一體化管理
該項目通過調研、整理和技術開發,完成了烏魯木齊市礦產資源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該系統主要功能有:數據更新、屬性查詢、數據應用、數據導出、數據服務接口及成果報送。
4.3 實時動態化更新,保證了數據現勢性
該系統實現了增量模式的要素級更新,由于礦業資料的更新速度和周期較長,一般采取按區按季度更新的方式。如果遇到同一時期礦業資料較多的情況也可以直接提取更新區域進行增量更新,保證數據現勢性。
5、應用
5.1各類數據集合,實現可定制化
該項目成果集合現狀、影像、規劃及礦業權信息,可以根據采礦、探礦、擬設采礦、擬設探礦、砂場、煤礦、攪拌站等種類以及實際需要,定制使用分類信息,制作各類專題成果。
主要表現在:
(1)烏魯木齊市礦業權系列掛圖,如煤炭礦區影像掛圖、全轄區礦業權分布圖以及根據項目需要制作的井溝石灰巖礦區影像圖和混凝土攪拌站和砂場分布圖等;
(2)由于坐標系的統一性,可以疊加已有的線狀、影像、規劃圖,快速制作相應的專題草圖,進行數據分析和輔助作業。
5.2 移動辦公系統
基于整理的各類數據,為了達到資源利用最大化,我們將礦產資源資料加載到以平板電腦為數據終端的烏魯木齊市國土資源移動辦公系統,實現了礦產管理移動辦公。實際工作中我們會根據項目需要,選擇數據圖層,在野外進行場景切換,外業核查、標注以及內業的整理與檢查。
烏魯木齊市國土資源移動辦公系統提供數據包括宗地權屬、農用地報批、建設用地預審、供地信息、土地利用現狀等10類數據,基本能夠滿足礦產資源移動辦公和決策需要。系統輔助決策分析計算量大、展現空間大,不僅對硬件要求較高,還需保證用戶訪問效率,故依據業務類型、使用頻率、顯示效果,將數據按一層或多層組合成不同的場景,共設9個場景,供使用人員及時方便的獲取所需結果。
系統提供了據涵蓋了國土行業的主要業務數據,目前主要提供三類服務,一類是電子地圖服務,包括矢量綜合電子地圖服務、影像電子地圖服務,這些地圖服務均以OGC服務標準提供切片地圖服務,有助于提高地圖瀏覽速度;一類提供地理實體服務,包括基礎地理信息實體數據,如境界、道路、水系等,和專題地理信息實體,主要用于查詢統計分析;一類是通用地圖服務,包括GPS定位、地名地址搜索服務、信息采集等。
室外現場作業時,該系統在GPS定位、GPS軌跡記錄、興趣點標注或手繪界線的同時錄入文字,進行照相、錄像、錄音,系統自動將獲取的圖片、音頻、視頻等多媒體數據與對應的對象關聯,便于查找。如年度礦產衛片執法檢查時,確定核查疑似圖斑內容,前往疑似圖斑的路線、外業電子底圖(導入/打開)、外業核查定性、電子標繪輔助等工作都可在該系統完成,尤其對監測圖斑實地核實記錄地類,現場各角度拍照等工作,較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利用該系統野外辦公,現場即可完成以前需通過內業處理才能完成的工作,尤其是針對烏魯木齊市新建礦界或礦界遷移、規劃或重點工程,時間緊,任務重,需盡快落實土地坐落及范圍,及時獲知現狀、規劃等一系列是否符合政策的情況,若采用傳統模式,內外業依次進行,如此反復過程勢必會對后續工作的開展在進度上增加壓力。
礦產移動辦公系統目前主要應用在日常礦業權更新外業調查、市政礦產項目匯報及驗收、年度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制定等方面。
6、結束語
烏魯木齊市礦業權影像專題系列工程項目直觀的反映了礦業的分布、面積、種類等,底圖準確、美觀,信息量大,注記取舍合理,在烏魯木齊市礦業管理中發揮了很大作用。 移動辦公系統的使用,有效地輔助了相關部門礦產資源管理與應用,提高管理效率,為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制定礦產濟源總體規劃提供了真實可靠的基礎數據和技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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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篇8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過收購、參股、兼并等方式對礦山企業進行重組,凡達不到生產規模的小礦點均予整頓關閉,逐步形成以中型礦山為主體,中小礦山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新格局,實現礦產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為我市經濟建設和可持續發展提供礦產資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的原則。根據錦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開發規劃,結合我市礦產資源開發實際及資源賦存條件,組織編制礦產資源整合總體方案,有計劃、分步驟組織實施。
(二)合理開發的原則。除中型礦區外,原則上一個礦體只能設置一個采礦權。不適于設置一個采礦權的,由發證機關依據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進行論證后,可以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采礦權。對礦產資源規劃中設定的禁止開采區內的礦山,國土資源部門要書面告知采礦權人,其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不予延續,當地政府實施關閉,不納入資源整合范圍。
(三)以大并小、以優并劣的原則。礦產資源整合應以生產規模大、技術管理和設備水平高的礦山作為主體,采取股份、兼并、收購、重組等方式整合開采同礦種其他礦山。
(四)明晰產權的原則。礦產資源整合必須由一個有資質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采礦權人)作為主體整合其他礦山。礦產資源整合后形成的礦山原則上只能有一套生產系統。
(五)嚴格審批的原則。對資源整合的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登記,頒發各類證照。
三、整合的任務與目標
(一)任務
以20**年8月底全市持證礦山數量為基數(384戶),通過資源整合與礦山整頓規范,全市共關閉礦山104戶。其中,通過資源整合關閉礦山80戶,通過整頓規范關閉礦山24戶(包括煤礦整頓關閉8戶)。到20**年底,將我市礦山數量控制在280戶之內。
(二)目標
1.礦山開局逐步趨于合理。按照礦產資源自然賦存狀況、地質條件和礦產資源規劃,對礦產開發集中區統籌考慮,合理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重新劃分礦區范圍,徹底解決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等問題,迅速扭轉礦山“多、小”的局面。
2.礦業結構明顯優化。以優并劣,扶優扶強,礦產資源向開采技術先進、開發利用水平高、安全生產設備條件好和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的優秀企業集聚。通過整合,使礦山企業集約化水平明顯提高。
3.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資源整合后的礦山企業生產系統、采選工藝及配套設備要互相適應,采礦回采率要達到礦山設計或礦產資源開發方案的要求。共生、伴生礦得到綜合利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率明顯提高。
4.安全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提高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消除不安全隱患。建立健全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實現廢棄物集中貯存、處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達標排放,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得到預防與控制。
5.礦山數量明顯減少。通過資源整合與整頓規范,使我市礦山數量減少104戶,全市礦山數量控制在280戶以內,實現礦山數量明顯減少、生產規模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四、整合范圍
1.整合的重點礦種
根據我市礦產資源開發實際情況,確定全市礦產資源整合的重點礦種是:煤炭、螢石、花崗巖、膨潤土、建筑用石料。
2.整合的重點區域
**
五、實施步驟
全市礦產資源整合與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分4個階段進行。
1.調研準備階段(20**年1月至20**年3月中旬)。市、縣兩級對轄區內的礦山企業進行全面調查,掌握礦山企業開采規模、資源儲量、生產現狀和技術設備狀況,確定整合礦種、區域和整頓關閉礦山企業的清單。
2.編制方案階段(20**年3月1日至4月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市礦產資源整合總體方案于20**年3月15日前編制完成并已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各縣(市)區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要在20**年4月底前完成并上報市國土資源局,待市整規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
3.方案實施階段(20**年5月至20**年9月底)。各縣(市)區按照批準后的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和整頓關閉礦山企業的指標,認真組織實施,按照省里的要求,要在20**年9月底前,完成省里規定的整合指標。整合后的礦區要重新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資料,換發采礦許可證等相關證照。20**年,要繼續鞏固、完善礦產資源整合成果,加強監管、防止反彈,全面完成《總體方案》所確定的各項任務。
4.檢查驗收階段(20**年10月至11月)。各縣(市)區要在20**年10月底前,組織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礦產資源整合及整頓關閉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市整規領導小組在20**年11月份組織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礦產資源整合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在全面完成資源整合及礦山企業整頓關閉任務的基礎上,要做好工作總結、資料匯集、歸檔立卷工作,迎接省全面檢查驗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礦產資源整合與礦山整頓關閉工作由市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積極做好協調工作。同時,要保證礦區正常生產秩序和社會穩定,積極穩妥的推進資源整合與整頓關閉工作有序進行。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整合工作的領導,明確和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礦產資源整合與整頓關閉工作的順利實施。
2.依法推進,規范運作。各縣(市)區對確定納入整合與整頓關閉的礦山企業要按規定的規范程序進行整合和關閉,整合后新設立的礦山法人由工商部門對企業名稱進行預核準,國土資源部門依法劃定礦區范圍,對整合后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審查,并頒發采礦許可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核發相關證照。
3.強化監督,加強指導。各縣(市)區對納入整合與整頓關閉的礦山企業要加強監管工作,嚴禁違法生產,防止借整合、整頓之名逃避關閉和進行突擊生產。市整規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進展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市)區整合與整頓關閉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整合與整頓關閉工作按期完成。
篇9
關鍵字:道路工程;審批;征用土地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road construction are increasing. The road construction project will inevitably involves requisition land,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road engineering for land process, with reference to do.
Keyword: road engineering;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Requisition land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土地預審
項目工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完成后, 建設單位就應向建設項目批準機關的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預申請。縣、市國土局調整用地指標組卷初審后上報建設用地預審報告給省國土資源廳。省國土資源廳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用地的特點, 最新的用地政策, 工可研報告中土地利用的章節、規劃選址情況、用地總規模和用地類型、補充耕地資金落實、計列費用標準等情況進行預審, 并將項目用地列入我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然后向國土資源部請示批復。
國土資源部根據項目用地是否列入當地規劃, 對是否從嚴控制用地規模, 集約利用土地角度對用地指標執行情況進行審查, 對項目用地占用耕地是否保證占補平衡, 補充耕地資金補償標準和落實情況進行審查, 對項目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安排, 對被征地農民失去耕地后生活水平不降低的保障措施進行審查, 全部審查通過后, 對項目用地預審進行批復。
2 相關行業審批
( 1)環境影響評價批復。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評估報告, 確定工程概況、環境概況, 設置環境影響評價因子篩選和專題, 確定評價等級、評價范圍、評價方法,調查沿線環境功能區劃、規劃, 從環境保護角度論證擬建公路選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確定沿線環境保護目標的數量和功能, 明確線位、取棄土場、施工便道的占地選位, 施工和生態恢復措施, 污水排放去向和污染防治措施, 水環境、聲環境、社會環境的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等。報國家環保部評審批復。此項工作應在工可研完成后進行, 其中要專列一章水土保持方案論述, 在工可研審批前取得批復。
( 2)地質災害評估的批復。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評估報告, 主要對路線所經區域地層巖性、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等地質環境要素進行闡述, 對評估區地質災害類型進行分析研究, 對冰脹融陷、水土流失、河岸坍塌、土地沙化等地質災害危險性進行評估, 提出防治措施, 指導工程設計和實施。報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進行專家評審, 通過評審后出具批復意見。此項工作應在工可研完成后進行, 建設項目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 地災評估結果要在工可研審批前取得批復。其他項目地災評估批復在土地組卷上報前取得。
( 3)壓覆礦產資源儲量情況證明的函。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評估報告, 主要對線位處進行地質勘查儲量, 形成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及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報告。報省國土資源廳礦產資源儲量處進行專家評審, 取得評審意見書。根據評估報告明確的線位進行涉及采礦權、探礦權的協議簽訂工作。攜帶評估報告、評審意見書、壓覆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再次進行是否準予壓覆礦產資源的申請。
省國土咨源廳根據評估結果及礦產資源管理相關政策, 確定是否準予壓覆占地范圍內的礦產資源, 并出具批復文件。如果占地范圍內壓覆的是重要的礦產資源還需提交國土資源部進行復審。此項工作應在工可研完成后進行, 非壓覆重大礦產的項目在土地組卷上報前取得批復。
( 4)水土保持方案批復。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 通過項目概況簡述, 生產建設過程中水土流失預測,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水土保持投資估算及效益分析, 方案實施措施等進行研究形成報告并經審查后由省水利廳初審后報水利部進行批復。此項工作應在工可研完成后進行, 環境影響評價完成前出具水土保持初步意見編入環評報告單獨一章參與環保審批, 水土保持方案在土地組卷上報前取得批復。
( 5)文物調查勘探工程竣工證明書。建設單位申請省文化廳基建考古辦公室進行路線區域文物調查勘探工作, 委托文物考古研究所進行現場調查勘探, 取得省文化廳批復的證明書, 落實相關文物保護方案。此項工作應在工可研完成后進行, 在土地組卷上報前取得批復。
( 6)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建設單位提出森調申請, 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單位進行林地外業調查, 編制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與被占用或被征用林地的單位簽訂的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協議。材料組卷, 占用或征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的,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跡地面積35 公頃以上的, 其他林地面積70公頃以上的, 由國家林業部審核; 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積低于上述規定數量的, 由省林業廳審核。占用或者征用重點林區林地的, 由林業部審核。征用森工總局所屬林業的,必須上報林業部審核。此項工作可在工可研完成后進行, 但根據規定宜在初步設計批復后進行, 在土地組卷上報前取得批復。
( 7)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情況審核意見。建設單位提出申請, 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分市、縣出具征用集體土地數量、耕地數量, 涉及農業人口人數, 勞動力人數, 征用土地前后人均耕地情況說明, 說明失地農民下步生活和社會保障措施情況, 提出結論意見后上報國務院。此項工作在土地組卷上報前取得批復。
3 土地報批
土地組卷以市、縣為單位, 內容包括: ( 1)關于工程建設用地的初步審查意見; ( 2)建設項目用地申請表; ( 3)“一書四方案”, 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 農用地轉用方案, 補充耕地方案, 征收土地方案, 供地方案; ( 4) 人均耕地統計表;( 5)建設用地擬征(撥)土地權屬情況匯總表; ( 6) 工程建設征收土地補償措施說明的函; ( 7)關于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準備情況的說明; ( 8)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調整方案; ( 9)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說明; ( 10)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面積表; ( 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實施影響評估報告; ( 12)涉及市縣國土局出具調整規劃結果證明; ( 13)工程項目規劃調整占用指標情況的說明; ( 14) 征占土地聽證會記錄及簽字; ( 15)集體土地所有證(土地證); ( 16)土地利用現狀圖。
上述所有材料準備完畢后, 和取得的工可研批復, 用地預審批復, 初步設計批復, 地質災害評估批復, 壓覆礦產資源儲量情況證明的函, 水土保持方案批復, 文物調查勘探工程竣工證明書,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社會保障情況審核意見等批文一同組卷, 進行上報工作。
4 土地初審
市或縣國土資源局完成的土地組卷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由耕地保護處統一接受并進行登記和初審, 在兩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 對材料齊全的, 耕地保護處分別送土地利用處、地籍管理處、政策法規處、執法監察局、規劃處、計劃財務審計處進行部門審查; 各會審單位接到送審的建設用地報件及《建設用地會審表》后, 按審查內容及分工, 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任務, 提出審查意見, 所有會審單位完成建設用地報件審查并填好《建設用地會審表》返耕地保護處后, 由耕地保護處起草《建設用地審查意見匯總說明》。會審會議由主管副廳長主持, 各有關單位派人參加。對已通過會審的報件, 由計劃財務處通知報件縣交納有關費用。對不需要修改或補充完善的報件, 由耕地保護處起草呈報文件, 待接到計劃財務審計處出具的收款憑證后, 辦理簽批手續。辦理完簽批手續的組件和批文裝訂之后, 上報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請批。
5 結束語
篇10
剛才*局長作的20*年度國土資源工作報告、*副局長作的打擊非法采礦行為專題報告、*副局長作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題報告,希望同志們認真組織傳達,結合實際全面抓好落實。下面我再講幾點意見:
一、20*年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情況
(一)土地管理方面
一是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已通過評審備案,根據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開展建設項目批后核查,耕地保護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二是嚴格執行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制度,舊城改造中出讓6宗國有土地,出讓金為10559萬元,實現政府土地純收益2936萬元,出讓糧食局及商業公司12宗土地使用權,成交金額為563.05萬元,高出底價比率134%;三是完成縣城污水處理廠的規劃用地調整聽證工作,完成縣城垃圾填埋場和寨樂水泥廠用地的前期工作;四是全面推進第二次土地調查,目前已完40%的外業工作。
(二)礦產資源管理方面
一是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通過檢查驗收,順利完成全縣煤礦山的整合工作;二是加強礦權管理,完成219家礦山企業采礦權、44家探礦權年檢工作,收繳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44617.45萬元,采礦權價款9980萬元,探礦權價款351.368萬元,出讓非煤礦山礦權13宗,收取價款35.894萬元。
(三)地質災害防治方面
納雍縣是典型的巖溶地區,地質構造復雜,地質環境脆弱,地質災害點多面廣,截止目前,全縣共排查出地質災害隱患點351處,共威脅8598戶38507人生命財產安全,潛在經濟損失42990萬元。針對險情,各鄉鎮成立了防災領導小組,切實加強了對本鄉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各鄉鎮國土資源所也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為轄區內的各地質災害點編制了防災預案,加大對各地質災害點的巡查、排查和監測力度。
(四)加大執法監察力度,打擊非法采礦取得實效
強化礦產資源動態巡查工作,將非法采礦點、基本農田保護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列入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加大打擊非法采礦和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地打擊非法采礦行為的有關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綜合打擊”的工作格局,以“打兩頭、卡中間”為著力點,建立起部門責任制和層級責任制,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建立了打擊非法采礦舉報獎勵制度,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司法打擊力度。20*年,全縣共立案查處土地違法行為74件,罰款216.5萬元,查處礦產違法3件,罰款8.5萬元。打擊非法采礦行為方面,共行政拘留331人,刑事拘留51人,批捕48人,移送檢察機關公訴39人,法院公開審判5件,打擊違法車輛38臺,沒收礦產品480余噸,罰款15.5萬元。通過依法嚴厲打擊,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礦行為的發生。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冷靜地審視我縣國土資源工作的現狀:一是受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制約,在建設項目用地報批上難度大。二是地質災害監測網絡不夠完善,監測技術手段落后,監測精度不高,專業技術人員欠缺;三是執法監察力度有待加強,打擊非法采礦工作難度大。五是鄉(鎮)國土資源所管理難度大,國土所人員少,任務重,經費不足。
二、認清形勢,提高認識,確保全縣經濟平穩較快增長
(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務。
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是國土資源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必須圍繞保障經濟平穩發展這個中心,服務于這個中心,按照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發展目標和工作部署,根據形式的發展變化,及時研究保發展、促增長的具體措施,全力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戰
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用地保障,是土地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題。我們要在加強土地管理和宏觀調控的情況下,越在用地矛盾突出的時候,越要用好、用活土地政策。要在調整優化用地結構、充分挖掘用地潛力上,多想辦法,千方百計搞好用地保障,節約集約用地。在保發展的同時,妥善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確保耕地紅線。
(三)依法維護被征地農民的權益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今年,隨著中央和省拉動內需投資力度的加大,短期內土地需求集中釋放,要及早制定預案,加大力度,制定多渠道的安置補償措施,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和資金,使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要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為全面提高服務保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
(四)安全生產工作對保護國土資源提出了新要求
我們要全面實行探礦權、采礦權統一配號,深化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嚴格規范礦業權管理,加強對礦產資源綜合勘察和綜合利用的指導監督。保護合法礦業權益,打擊非法采礦行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遏制非法盜采國家資源的行為,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五)合理地規劃和發展礦業經濟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我們要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管控,全面推進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工作,嚴格礦產資源規劃管理,進一步推進全縣國土資源有形市場建設,健全交易規則,提供相關服務,形成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公開、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場環境。
(六)關注民生,推進“和諧礦區”建設。加強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認真落實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年度防治方案,對轄區內受地質災害威脅人數100人以上或者預估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必須做好防災方案。全面推進“和諧礦區”建設,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最大限度減少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污染和生態破壞,逐步治理歷史遺留的礦山環境問題,改善礦區人民生產、生活環境。
總之,今年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任務十分艱巨,同時也要牢牢把握做好工作的難得機遇和有利條件。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清醒認識到當前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國土資源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緊迫感和危機感,把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困難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應對措施考慮得更周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實一些,要堅定信心,善于從變化的形勢中捕捉發展的機遇。增強機遇意識,化挑戰為機遇,變被動為主動。
三、扎實做好2009年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一)精心組織好各鄉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各鄉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經不適應新形勢下經濟發展的需要,普遍存在指標分配不合理、用地布局不合理的問題。今年3月份前要完成王家寨、龍場兩個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為我縣新城區建設和廈蓉、杭瑞兩條過境高速公路提供用地規劃保障,其它鄉(鎮)總規修編工作也必須在今年內全面完成。我們一定要抓住這一機遇,精心編制規劃,全面提升土地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修編前期,重點是要做好調研工作,客觀評價前一輪規劃的實施情況,認真分析前一輪規劃的經驗和不足,全面收集各類基礎數據,為修編作好充分的準備。二是國土局要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吸取上一輪規劃的經驗和教訓,合理安排各類用地指標,合理調整產業用地布局,預留好工業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用地,調整發展需要占用的基本農田,提高新一輪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切實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用地保障。三是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將規劃修編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統一部署、統一組織,統一推進,在人員和資金安排上提供保障。
(二)認真貫徹耕地保護和用地制度,切實履行耕地保護的政府主體職責
基本農田是農業發展的基礎,是農民生產生活的保障。我們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結合第二次土地調查,搞好耕地保護工作,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一是各鄉鎮要加強對基本農田的動態管理,確保全縣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降低。二是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認真執行農村宅基地管理的規定,嚴格審批農村宅基地。鄉鎮國土所要充分發揮在管理職能,加大對農村宅基地的日常監管力度。
(三)強化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工作,促進依法用地。
按照今年地區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工作的要求,3月底前必須完成20*年中央擴大內需項目用地報件的上報工作;4月底前必須完成省以上重點項目用地報件的上報工作;5月份前上報全年用地計劃;10月份前完成全年用地報批工作;今年的農用地轉用指標不再分到各縣市區,先報先批,用地指標用完為止。建設用地報批工作是各類建設項目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事關地方經濟的發展,各鄉鎮和國土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按地區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好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工作。
(四)積極開展小規模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保障建設項目的用地需求
土地整理復墾開發不僅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獲取土地整理折抵指標,而且可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加農業產出,提高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各鄉鎮和各職能部門要齊心協力,密切配合,扎實做好鬃嶺鎮東風醫院等8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今年5月份以前,各鄉(鎮)要完成2個30畝以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的申報,并積極配合協助做好轄區內項目的實施。
(五)加大資源保護力度,嚴格執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
由于供需矛盾的存在,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特別是隨著中央投資拉動內需力度的加大,土地供應的矛盾相應的加劇,打擊非法采礦工作中還存在薄弱環節,違法用地和非法采礦等違法行為可能會出現反彈。因此,我們要有一手抓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一手抓防止違法行為反彈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構建“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多方參與”的綜合防控體系,進一步推進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工作,多形式解決村組信息員報酬,調動其參與巡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采取措施,逐步將巡查工作從部門行為向政府行為轉變。要完善耕地和資源保護責任制度,按照主題明確、經濟激勵、監督制約的思路,建立地方政府為責任主體、部門聯動監管、社會廣泛參與的國土資源管理共同責任機制,變國土資源“一家管、大家用”為“大家管、大家用”。要嚴格貫徹執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嚴格實行違法用地問責。切實加大打擊非法采礦行為的工作力度,充分發揮部門聯動機制,特別是打擊非法采煤窩點要履行政府主導職責,加強轄區內巡查排查和炸封取締工作,建立長效機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法采礦反彈,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六)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積極申報防治項目,認真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預案,要逐點落實監測監控、預警信號、撤離路線、應急搶險等防災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災害隱患點的村、村民組,簽訂責任書,明確具體責任人,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群死群傷事故。
(七)解放思想,創新機制
國土資源工作事關社會經濟發展大局,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正確處理好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關系,增強解放思想的自覺性,要以開展第二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切實有效地解決不同程度存在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銜接不夠好、跟進不夠快、服務不主動的問題,進一步理清思路,解決一些重大難題。要積極探索提高效率、規范管理的有效途徑,大膽創新,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八)轉變作風,提高效率
各鄉鎮和國土部門要著力轉變思想觀念、轉變管理職能、轉變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要將服務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作為當前國土資源工作的重中之重。對符合條件的,要千方百計抓緊辦,對條件不完善的,要抓緊督促、指導和催辦,對不符合條件的,要爭取創造條件,做到既不違背國家政策、又切合實際情況,走出一條探索性的新路子。對明顯違反規定的,要嚴格把關,嚴肅查處。
(九)提高素質,廉潔從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