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的保護范文
時間:2023-10-30 17: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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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目前我國森林資源相對比較匱乏,再則由于我國龐大的人口基數,使得我國人均林地面積遠低于發達國家的人均林地面積。我國的經濟發展給我國森林資源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嚴重破壞,商業開采、亂砍濫伐、毀林開荒、沙漠侵蝕等人為或非人為因素讓我國當前的森林資源與森林生態系統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對我國的森林資源進行保護迫在眉睫。我國森林資源的增長不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高速步伐,這也是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為了扭轉這種局面,我國在保證經濟增長的同時,緊抓環境保護,通過各種手段保護植被綠化,鞏固我國林業改革的輝煌成果。本文就當前我國森林植被的現狀做以闡述,并且結合我國發展的實際,提出了具有實踐意義的森林資源保護措施,對保護我國森林資源有著非常重要的參考作用。
1.我國森林資源的現狀
首先,森林資源總量偏低。我國的森林覆蓋率遠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我國的森林覆蓋率的全球排名是139位,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2/3。人均森林面積0.145公頃,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人均森林蓄積量10.151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7。其次,森林資源質量較差。我國森林資源不但覆蓋率和人均占有率不及全球平均水平,并且我國森林植被資源質量較差,喬木林每公頃蓄積量85.88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8%,平均胸徑僅13.3厘米,人工喬木林每公頃蓄積量僅49.01立方米。其三,林地保護壓力較大。目前我國林地轉為非林地面積雖然有所減少,但占用林地面積的做法仍然普遍存在。第七次林地清查依然依然有831.73萬公頃,林地轉為非林地面積377.00萬公頃,征占用林地有所增加,部分林地資源燒荒墾荒現象仍非常嚴重。其四,造林難度不斷增大。北方防風固沙工程在不斷開展,但隨著環境的惡化,沙地造林成本增加的同時還沒有在實際意義上增加林地面積,并且我國現有宜林地質量好的僅占13%,質量差的占52%;全國宜林地60%分布在內蒙古和西北地區。今后全國森林覆蓋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最后,林業資源增長較慢。我國森立資源目前存在管理難的窘境,使得林業資源投資不少,但是效果甚微。我國林業資源管理從造林到森林的后期管理與保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由于片面的追求造林數,使得造林質量并不好,造林效果很難體現,尤其在沙漠邊緣地帶形成造林、沙化、再造林的現象,不但使造林成本增加,并且使得造林的效果也不理想。雖然造林綠化面積看似很大,但森林覆蓋率卻增長甚微。在主伐和撫育采伐中普遍存在“采大留小”、“采好留壞”等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的傾向,致使珍貴樹種、大徑級林木日益減少,森林質量不斷下降,生態功能日趨減弱。
2.森林資源保護的建議及有效措施
首先,強化森林資源的管理與保護。我國森林資源的現狀是強化造林、弱化管理,目前對森林植被資源的管理與保護工作非常嚴峻,保護和發展我國當前森林資源是林業工作者的核心任務。雖然,我國的林地轉非林地轉化率在不斷下降,但形式不容樂觀。更有個別的地方政府和部門領導法制意識淡薄,對我國森林資源進行非法買賣或改建,這種以犧牲森林資源進而中飽私囊的現象確實存在,因此對林業資源的管理工作應放到實際的工作當中去,嚴禁以改革和發展為名,行違法破壞森林資源之實,讓林業發展有一個堅實的基礎,各項林業事業才能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其次,堅決杜絕林地的非法征用與買賣。我國對林地征用或使用有著嚴格的規定,在征占林地資源時,有著非常嚴格的審批程序。對我國林業資源的保護,在克服審批過程隨意性和盲目性的同時,還要堅決杜絕對森林資源的私自買賣,從法律層面立法對森林資源進行保護,強化占用征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繳庫和使用管理,凡多收、減收、免收、緩收或者隱瞞、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的,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要堅決打擊林地私有買賣行為,加強對林業產權的劃定和管理工作,對公共林業資源進行合理保護,杜絕非法的林業資源買賣行為,同時倡導和鞏固退更換林的工作,認真做好山林權屬糾紛處理工作,在糾紛解決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進入爭議地區采伐林木和從事基本建設或其他生產活動,也不準發放林權證和林木采伐許可證,對違反者要依法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其三,對林業資源的使用與消耗進行有效管制。林業資源最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禁制亂砍濫伐,對森林采伐的企業或個人,要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有效管制,對申請辦理采伐的企業或個人應嚴格把關,對沒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的企業和個人應該給予嚴肅處理,涉及領導責任的必須予以追究。要實行林木采伐許可證上山制度,采伐者必須攜帶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伐區作業。要強化林木采伐管理的各項措施,加大森林采伐檢查力度,嚴把伐區調查設計、撥交和驗收關,堅決制止超范圍、超強度采伐林木。林業執法機關要對林業資源加大管理力度,加大對林業采伐企業的清理整頓工作,掌控林業資源的使用和消耗,對非法的采伐機構予以取締,對合法的業主給予積極的保護。林業主管部門要抓緊對本地區林木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方面法規、規章的修訂工作,清理本地區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對與《森林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違背的規定,必須立即糾正、廢止。其四,加大森林保護的執法與宣傳力度。我國林業資源的保護力度有待完善,這就需要政府加大嚴抓森林資源保護的執法與宣傳力度,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隊伍建設,加大木材檢查站、林政稽查隊、森林公安等林業執法單位的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切實改善其工作條件,提高其執法能力。林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保護森林資源的職責,嚴格執行違反規定造成森林資源破壞的責任追究制度和重大行政案件報告制度。對違法開采者要嚴厲打擊。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將處理結果,在報紙、電視和廣播等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以震懾犯罪分子,教育和警示廣大干部群眾。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森林資源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法律意識。
3.結語
我國森林資源的保護迫在眉睫,這是造福子孫的頭等大事,因此我們再對森林資源的管理與保護上要更加切實的落到實處。對我國森林資源的保護進行非法采伐與買賣的,要依靠相關法律進行嚴厲打擊。深切貫徹科學的發展觀,強化以林富民的思想,讓林地資源為百姓造福,努力提高森林覆蓋率,增強森林質量,努力從根本上改善我國當前林業資源匱乏的局面,維護國家林業生態資源的安全與穩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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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森林資源;資源保護;防火技術;應用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森林資源的有效需求隨之增加,為了促進社會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下去,構建和諧的自然生態環境逐漸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森林資源作為我國生態環境的天然屏障,對生態環境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火災對于森林的破壞性非常大,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將會燒毀大量的木材,對樹木、植被的生長以及國家經濟造成重大的損失。另外,發生過火災的森林中,殘留的植被很難恢復生長,也會產生的病蟲害以及風倒等問題,甚至還會影響周邊森林的發展。
1 關于森林發生火災的原因的相關分析
在森林資源保護中,護林防火的工作尤其重要。因此,在實際的的護林防火工作中,需要對森林發生的火災進行積極的探索。從森林發生火災的原因入手,
探究引起森林火災的原因。經過不斷的實踐探究活動,我們將引起森林火災的原因歸結為自然原因以及人為原因兩種。從自然生態環境的角度出發,雷電觸及樹木、山體巖石發生崩塌摩擦起火、撞擊產生火花、太空隕石墜落的摩擦火花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近幾年,人為原因導致的森林火災的數目逐漸增加,對森林資源產生了巨大的破壞。在實際生活中,人們在日常生產過程中的燒荒、燒灰集肥、煉山造林等活動,對于火源的看管工作,稍有疏忽就可能引發森林火災。另外,人們在森林中吸煙、照明等活動,對于森林的護林防火工作都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問題。因此,人們必須重視護林防火的細節工作,避免發生嚴重的火災。
2 關于森林火災的預防與滅火工作的相關分析
為了更好的促進森林保護工作的發展,我們應積極的做好森林火災預防的相關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建立健全森林資源火災的應急預案,將“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防火政策切實的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安排相關的工作人員做好護林防火工作的宣傳教育,積極的發動群眾的力量來進行護林防火的工作。當遇到雷雨天氣時,必須密切關注林區的狀況,以免發生火災,錯過最佳的撲滅時間。同時,完善護林防火的相關規章制度,對相關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的培訓活動,提高其在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意識。另外,制定詳盡的管理計劃,嚴格控制火源,杜絕人們在森林密布的區域,從事與火源有關的生產工作,避免由于火源控制工作的疏忽,導致森林發生嚴重的火災,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的發展。
在護林防火工作的過程中,我們也需要考慮如何在森林發生火災時,進行快速的滅火措施。在森林局部發生小規模的火災時,工作人員應首先觀察火勢發展的速度以及周邊的環境,考慮是否可以選擇人工撲打以及用水進行滅火。將局部微弱的火勢迅速撲滅,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當采用人工撲打以及用水無法將火勢撲滅的情況下,可以就近利用身邊的工具,試圖用土將火苗撲滅。一旦發現火勢蔓延的速度變快,就需要考慮使用化學滅火劑進行滅火,安排相關的工作人員,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制定相對詳盡的應急預案,在緊急時刻及時啟動緊急預案,盡量減少森林火災給生態環境帶造成的不利影響。
3 關于森林火災防火技術的相關分析
在護林防火的技術措施方面,我們可以通過合理的設置防火線、生土帶、防火溝、防火林帶等,來進行護林防火的相關工作。在森林內部沒有植被的空地合理的設置防火線,當森林發生火災時,防火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火勢進一步的蔓延下去。
另外,我們還可以在林區的制高點位置合理的設置了望臺,并配置現代精密的探測儀器,在雷雨等特殊天氣里,需要對林區進行實時的、全面的監測工作。在發生雷電擊中樹木的狀況時,必須利用專門的滅火設備進行滅火,防止森林火災的火勢持續蔓延下去。在森林中一旦發現火源,立即進行處理,避免森林發生重大的火災事故。除了相關的技術方面的措施外,政府也應積極的發揮作用,強化森林火險預報的具體工作,及時、準確的森林火險等級,將一定的護林防火措施傳達給人們,降低森林發生火災的可能性。
4 總結
森林火災對森林資源的安全、社會穩定以及生態環境的發展,都具有積極的意義。從目前森林保護工作的現狀分析,我國森林防火的形勢依舊嚴峻。頻繁發生的森林火災,已經造成大量植被無法正常生長、引發水土流失等環境問題。森林發生火災,不僅會給國家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而且對于生態環境的破壞性非常大,使人們居住的自然環境遭到一定的破壞。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必須重視森林資源的護林防火工作,并積極的響應國家對森林保護的相關政策、措施,保護森林資源以及生態環境的健康發展。
篇3
[關鍵詞]森林資源 保護 有效策略
中圖分類號:S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20-0392-01
1.森林資源保護的涵義
森林資源保護是促進森林數量的增加、質量的改善或物種繁衍,以及其他有利于提高森林功能、效益的保護性措施。森林資源保護大致分為森林資源消耗量控制、森林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景觀資源保護及森林災害防治等。
1.1森林資源消耗量控制
根據“林木采伐量小于生長量”的原則編制木材生產計劃,適量采伐森林,嚴格控制森林資源消耗量,以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中國木材生產一直供不應求,消耗量不斷增加。目前這種資源的高消耗模式將危及中國森林資源前景,導致用材林中的成熟林資源趨于枯竭,迫使提前采伐中齡林,降低林地質量。應加強森林資源的林政管理,建立森林資源產業化管理制度和林地有償轉讓使用的新機制。
1.2森林生物多樣性保護
在森林中蘊含的豐富物種資源和遺傳種質資源是自然界的寶貴財富。由于全球性的森林資源下降,棲息地破壞和萎縮,導致物種的大量減少或滅絕,生物多樣性急劇降低。據統計,目前中國瀕危動、植物種數已達4030~5030種之多。《瀕危野生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所列的640個種中,中國就占15%左右。為保護森林的生物多樣性,應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完善珍稀瀕危野生物種的原地和遷地保護網,以及強化執法的力度等。
1.3森林景觀資源的保護
森林景觀的美學、文化、娛樂、觀賞等價值已日益為人們所認識,森林旅游休閑已成當今時尚。加強森林景觀資源的保護,在保護的基礎上發展森林旅游和休閑活動,興辦森林公園,既可提高森林的綜合效益,又可促進林區建設,對于建立多功能的林業生產體系具有積極意義。
1.4森林災害防治
森林災害包括森林病蟲害、森林火災及森林氣象災害等。森林災害的防治應貫徹“防重于治”的方針,通過生物、化學和工程等措施進行綜合防治。對于影響范圍廣、突發性強的森林病蟲害,應建立長期監測網,加強蟲情、病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對于破壞性嚴重的森林火災,除了加強護林防火規章執行力度以外,建立火警的預警系統和加強護林防火組織、工程措施建設也是非常必要的。至于氣象性災害,在林業生產布局中應予以充分考慮,可通過“趨利避害,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辦法來預防,把氣象災害對林木的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2.我國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2.1采育失衡
長期以來,林業指導思想上重采伐、輕造林育林,沒有建立林價制度。在木材生產中對林木無償采伐,森林資源的消耗得不到經濟補償,林業生產的必要的營林資金不足。由于搞單一的原木生產,不重視發揮森林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而是按需定產,木材生產任務過重,集中過伐,致使采育失衡,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更新跟不上采伐。
2.2亂砍濫伐
作為薪柴砍伐的森林資源占全國總消耗量的30%,我國目前許多山區,仍以薪柴為主要的農村生活能源,約占能源結構中的68%-74%, 尤其是干旱區的農村生活能源至今仍十分缺乏。
2.3火災頻繁
森林火災頻繁,其中90%是人為引起的。大部分林區由于經營管理水平低,防火措施差,火災預防和控制能力低,造成森林火災多,損失慘重。建國以來,最大的一次森林火災是1987年大興安嶺北部林區的特大火災,火災面積為133萬公頃,過火林地和疏林地面積114萬公頃,其中受害面積為87萬公頃。
2.4病蟲害劇增
據統計,我國有各種森林病蟲害8000多種,隨著森林過伐和大面積人工純林的不斷發展,改變了森林的組成結構和生物之間相互制約的生態關系,降低了森林自我抗御病蟲害的能力,造成森林病蟲害發生的規模和頻率加劇,對森林的危害十分嚴重。
3.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的有效策略
3.1強化林地保護管理
認真貫徹落實林地保護利用有關規定,嚴格依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審查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控制用地規模,把林地保護管理放在森林資源管理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額管理制度,統籌安排年度定額,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民生項目,合理調控城鎮建設項目,從嚴控制經營性開發項目。積極引導建設項目節約集約使用林地,能占用宜林荒山荒地的不占用有林地,能占用劣質林地的不占用優質林地,切實保護生態區位重要和生態脆弱地區的林地。健全占用征收林地補償機制,嚴格執行占用征收林地補償標準,嚴禁減免或變相減免植被恢復費和林地補償金。對林地非法開墾為耕地的,依法清理收回,退耕恢復植被。堅決杜絕以土地整理、低丘緩坡開發利用、耕地占補平衡為名非法占用和損毀林地。
3.2嚴格森林經營監管
執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和憑證采伐制度,認真落實森林經營規程規范。天然林撫育工作,嚴格按照天然保護工程實施方案的規定,合理確定撫育方式和任務,科學安排撫育作業伐區,嚴防隨意變更撫育方式。嚴禁以商品林的撫育標準對公益林進行撫育設計和違反規程提高采伐強度及出材率,堅決杜絕以森林撫育為名行伐木取材之實。科學開展低產低效林改造,嚴格按照技術規程確定改造對象和改造方式,從嚴控制低產低效林改造的規模和范圍,確保不出現亂砍濫伐、不造成資源破壞、不發生水土流失。承擔伐區調查設計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規程要求開展伐區調查設計,嚴禁弄虛作假。對因虛假設計導致森林資源破壞的,依法追究設計單位負責人和設計人員的責任。
3.3規范樹木采挖移植
禁止采挖原生地天然瀕危、珍稀樹木,禁止采挖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古樹名木,以及國家級公益林、自然保護區、良種基地內以及生態脆弱和生態區位重要地區的樹木。因科研等活動必須采挖樹木的,必須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并保護好林地上的其他樹木,防止破壞周邊植被,采挖后應及時回填土壤,限期恢復植被。
3.4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對破壞森林資源的直接責任人,森林公安必須依法從嚴查處,不得以罰代刑,不得放棄追究民事責任。對森林資源管理中、、徇私枉法造成森林資源破壞的責任人,應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打擊因林地承包經營糾紛、山林權屬糾紛、林權流轉引起的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切實維護林農合法權益,維護林區安定。
3.5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認識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妥善處理好經濟發展與森林資源保護的關系,著力加強對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破壞森林資源大要案查處情況制度和森林資源保護管理重大事項約談機制,接受社會監督。把森林資源數量增減、質量升降和保護管理好壞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嚴格獎懲,促進責任落實。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森林保護;存在問題;對策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和快速發展,環境的好壞已經成為社會進步和文明的重要標志,如何保護好環境、保護好森林資源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森林的生存和發展已經成為當今社會是否能夠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志。
一、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重要意義
1.森林資源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志
森林資源是生態建設的物質基礎,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命根子,同時森林資源所涵養的良好生態功能,對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和快速發展,環境的好壞已經成為社會進步和文明的重要標志,如何保護好環境、保護好森林資源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森林的生存和發展已經成為當今社會是否能夠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標志。
2.我國森林資源短缺
我國土地面積占世界總量的7%,人口占世界總量的22%,而森林面積僅占世界4%,林木蓄積不足世界總量的3%。按人均占有量計算,人均森林面積0.11公頃,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6;人均森林蓄積量8.6立方米,只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8;年人均消費木材只有0.22立方米,而世界平均為0.65立方米。發達國家人均消費1.16立方米,比我國高5倍多,差距是相當大的。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對木材的需求量還會不斷增加,就目前的資源現狀來看,滿足大多數人的生活需要對我國來說還是個巨大的挑戰,如果再不加大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我國的森林資源供需就會更加不協調,人們的生活需要就會面臨越來越大的威脅。
二、森林保護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森林保護的現狀
近年來,由于人們大量消耗森林資源,森林面積逐年減少,這種變化也引起了多方面的環境問題。同時森林資源的質量日益下降,林地生產力逐漸變弱。林地采伐日趨嚴重,可采資源銳減,森林面積不斷縮小。這些年來,國家也出臺了很多政策來保護現有的森林資源,并組織開展了各類不同程度的打擊破壞森林資源和侵占林地專項行動,但是始終沒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各種私占林地的行為屢禁不止,林地流失的狀況依然嚴重,林地保護管理的形勢嚴峻。因此,如何更好的保護森林資源,已經成為現階段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2.造成森林保護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
第一,片面追求個人利益和短期利益。部分地區為了短時期的經濟利益和社會發展,大量砍伐森林資源。雖然國家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亂占林地和毀林開墾的歪風屢禁不絕,而且很多時候,我們的政策落實根本不到位,宣傳也只是做樣子,并沒有將法律法規當回事;第二,我國的森林資源管理投入不大,管理手段也很有限,導致森林資源增長緩慢,雖然近年來大面積植樹造林,但是卻收效甚微,就是因為我們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第三,為了建設和發展的需要,我們往往需要采伐森林資源,而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普遍遵循的原則是采大留小、采好留壞,這種方式也導致各種優良樹種日益減少,森林資源的整體質量不斷下降,其生態功能也日趨減弱;第四,森林資源林政管理的基礎設施較為落后,管理隊伍不全,監管不到位,盜砍盜伐現象嚴重。
三、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
1.從過去的管理方式中吸取經驗教訓
第一,要完善林業部門建設,加大對林I部門的管理力度。各林業部門應積極配合,認真負責,建立完善的責任制,設立合適的獎懲措施,確保森林資源管理的正常進行。國家應該加大對林業的資金投入,確保工作設施的完善,以適應當前林業建設的需要。各級部門應致力于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增加人員培訓的機會,使各級工作快速高效地開展,充分發揮林業部門在森林資源保護上的作用。第二,要規范采伐行為。各級林業部門應控制采伐力度,嚴格遵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杜絕一切違法采伐行為,有效減少亂砍濫伐給森林資源帶來的破壞行為,把限額采伐放在保護森林資源措施的首位,部門間積極配合,控制好木材的采伐。第三,要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基層用材,各級之間要積極配合,杜絕非法加工、運輸木材,確保木材利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第四,要科學管理森林資源。采用科學的技術手段大力發展林業。隨著科學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科研成果應用到各個領域,使得林業生產管理在科學技術(如造林技術、轉基因技術、病蟲防治技術)的幫助下能夠有效改善森林資源的現狀。還要加對林業科技的投入,加大技術培訓力度,科學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
2.加強對基層人員的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是一切工作的基礎,只有從思想上引導基層林業部門工作人員,才能得到他們的積極配合,森林資源保護工作才能高效執行,并取得有效成果。在森林資源保護工作中,基層護林員的力量是關鍵,要充分認識到這一點,增強林區工作人員的護林意識和責任感,使他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價值,調動其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參與到護林工作中。另外,林區農民也是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力量,必須充分利用這些民眾力量,大力進行思想教育活動,使他們認識到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調動周圍所有可利用資源,引導林區民眾一起參與到森林資源保護中來,更好地實現森林資源保護。
3.提高公民的資源保護意識,建立資源保護團體保護森林資源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國家應加大宣傳力度,使民眾積極地參與到保護森林資源的工作中來,從個人做起,從小事做起。當我們看到一些違法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時應加以制止和舉報,運用法律的武器積極維護國家的利益,保護森林資源。目前我國雖然制訂了森林資源保護的相關法律,但森林資源破壞現象卻此起彼伏,這是因為森林資源具有公共產品屬性,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很難被人重視,也更少有人提訟,這就助長了違法“毀林行為”,使森林資源受到更嚴重的破壞。因此,我們可以建立資源保護社會團體,用人民團體的力量與破壞森林資源行為作斗爭,這就避免了個人力量的單一性和局限性。所謂的資源保護社團體。即存在于民間的非政府性的社會團體,它可以由一些熱心公益的有志于環境保護的公民自愿參與,組織成具有一定形式、章程、管理、目標和活動的社團。遇到破壞森林資源行為或其他自然環境的行為時,社團可以集多人之力提訟,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森林資源。
4.防治病蟲害
第一,要提高林業部門對病蟲危害性的認識,引起足夠重視。病蟲害直接影響著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一旦病蟲危害蔓延泛濫,后果不堪設想,林業部門要加強對病蟲害的防治工作,引進先進技術,培訓工作人員,確保有效應對病蟲害給森林資源帶來的威脅。第二,要做好病蟲害防治工作,各個林業部門要對其管理區內資源進行定期監測,分工分時,建立工作責任制,確保病蟲害預測預報工作的有效進行。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對森林資源進行監測,做到全面、準確、及時、有效檢測。
總之,地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森林資源則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在地球上,森林資源是非常重要的資源之一,由于人類的無知,對森林進行一系列的不合理利用、砍伐,已經使森林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如果再這樣下去,最終受罪的將是我們自己。因此我們必須反思自己,并且認識到保護森林的重要性,采取一定措施來彌補我們之前所造成的損失,使森林資源的到可持續發展。我們在利用森林資源的同時也要保護森林資源,這是我們每一個林業工作人員的職責,也是我們必須要做的事。
參考文獻:
篇5
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8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2-1578(2015)06-0017-01
1.可持續發展思想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是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一個新概念。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第1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可持續發展是指以不損害后代人的發展需求為前提,滿足現代人的需要和發展。換句話說,就是指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這是因為它們是一個密不可分的系統,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后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
2.林業的定義及目前我國林業的發展狀況
所謂林業,是為進行森林經營組織起來的、以進行木材、林產品生產和實現各種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事業。林業部門包括營林和森林工業兩大部門,其主要職能是有計劃地綠化現有荒山荒地,擴大森林資源;科學地經營管理好現有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并進行合理地開發利用;提高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增加木材和其他林副產品的生產,以滿足工農業生產、國防建設和人民群眾生活的需要;通過林業建設,可充分發揮森林的調節氣候、保持水土、涵養水源、防風固沙、保護農田和環境保護等多種效能,為確保農業高產穩產而服務;森林經營包括森林的采伐與更新、森林保護、森林再造及撫育間伐和城市森林的建立和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動。
我國林業發展有三個階段,一是林業的初期發展階段(1949~1978年),即傳統林業發展階段,這是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積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過程;二是1978~1992年,林業發展的探索階段,這一時期的核心活動在集體林區和其他非國有林區進行林業三定,即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三是始于1992年至今,受國際林業轉軌的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環境惡化的狀況影響,我國林業邁向新的發展之路。原林業部根據《中國21世紀議程》制定了《中國21世紀議程――林業行動計劃》,確定了中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
3.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意義及其實現對策
3.1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意義。可持續發展的林業是從森林生態系統在生命支持系統中的整體作用出發,以森林生態系統在自然、社會系統中的功能維護為中心,通過對森林生態系統的管理,向社會提供可持續的服務,而不僅僅是某種物質產品。這種功能的維護不僅是獲取森林使用價值的基礎,而且是由使用價值所表現出的經濟獲益持續的保障,更是人類持續生存所依賴于生命支持系統的根本,是森林價值的本質所在。
林業可持續發展決定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經濟能力,即能源、資源、資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長率、人均收入、資源儲量和資本可替代性等;二是社會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質、公共意識、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等;三是生態支持力,即生態自我調節能力、資源承載力、資源環境等。
3.2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應從諸多方面發展。
3.2.1依靠科技。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因而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于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方法是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犧牲自然環境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建立林業科技創新體制。堅持科研成果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將科研成果轉化成生產力以加快林業的發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核心、以效益為目的的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如今的"數字林業"已利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使林業經營和管理逐步精確化、科學化,加快實現林業的現代化。
(2)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一要加強森林生態系統的研究和監測;二要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抓好良種育苗和樹種結構調整;三要盡快提升木材工業總體技術水平,增加木材和林產品的經濟價值,增加市場競爭力。
3.2.2注重林業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綜合評價。
(1)林業的生態效益。森林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凈化空氣、降低噪音、美化環境等多種生態效益,它給人們生活帶來了許多正面影響,人類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三種效益,其生態效益價值遠遠超過其經濟價值。林業的發展可同時帶來這三種效益,其中,經濟效益在過去往往是最受關注,但如今生態效益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生態效益可創造經濟效益。
(2)林業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林業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二者之間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關系。忽視生態環境而過度追求經濟增長,勢必會引起環境惡化而最終阻止經濟的增長。
3.2.3轉變傳統經營模式,建立森林可持續經營機制。遵循生態系統的客觀規律,開展森林的分類經營和生態系統經營,實行森林資產化管理,在經營模式和技術體系上推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4.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法律機制
(1)我國的林業立法沒有全面反映生態規律的要求,沒有貫徹生態優先、保護資源的立法思想,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實行環保優先原則,在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及其他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考慮生態利益。
(2)林業立法中要充分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尊重和體現生態規律的原則;二是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原則,林業立法應充分考慮實現人類社會發展所必需的生態環境與森林資源條件,考慮生態環境和森林資源的保護;三是突出生態利益和經濟利益協調平衡的原則。
(3)在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監測和分析的基礎上,建立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預警和應急系統,有效防范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發生。
(4)在執法方面,以下幾個方面需要加強:一是加強森林采伐限額管理,控制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健全管理機制,確保森林生長量與采伐量的長期穩定;二是加強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轉,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和總量控制制度,嚴懲毀林占地的違法行為;三是堅持依法治林,加強基層林業執法隊伍建設,從源頭上控制破壞森林行為的發生。
參考文獻:
[1]賈洋堂;《森林資源與可持續發展》2007年3月,貴州教育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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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氣候變化,森林資源,保護策略
眾所周知,由于人類社會生產的日益發展,環境污染也越來越嚴重,尤其是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變化問題已經被提上了日程。為了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我國頒布了《森林法》,明確提出將森林資源保護納入政績工作考核之中,通過發揮森林資源可以吸收二氧化碳的特殊作用來達到緩解氣候變化的目的,從而進一步維護生態平衡,促進人類文明的可持續發展。
一、基于氣候變化的森林資源保護策略研究的現狀
當今氣候變化已經成為了全球性問題,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因為由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變化不但改變了自然生物的生存環境,也影響著人類的日常生活。為此各國多次進行研討,并聯合出臺法律政策,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我國也不例外,目前我國頒布了《森林法》,通過發揮森林資源可以大量吸收二氧化碳以及防風固沙、調節氣溫的作用來進一步控制溫室效應,緩解氣候變化的問題。近年來隨著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不斷出臺,我國在控制氣候變化方面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客觀來講我國的森林資源保護政策還不夠健全,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而且我國有些地區并沒有嚴格貫徹執行相關的政策,使得保護森林資源有名無實。
二、基于氣候變化的森林資源保護策略研究的意義
據調查研究顯示,自進入20世紀以來由于氣候變化帶來的生物滅亡種類不計其數,最典型的例子,由于氣候變暖,冰雪融化,北極熊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同時氣候變化還會給人類社會帶來災難,比如引起瘟疫、海平面上升導致的國度消失、引發自然災害等等,這些嚴重的影響了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然而森林資源恰恰可以緩解氣候變暖的問題,有利于為人類營造合適的生存環境。森林生態系統是調節地球生態平衡的關鍵環節,森林資源在調節氣溫、改善環境、保護生物物種、降低自然災害等方面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我國可以通過森林資源吸收二氧化碳的特殊功效來控制溫室效應,從而進一步緩解氣候變化,維護人類生存的家園,因此森林資源保護策略研究的意義十分重大。
三、我國基于氣候變化的森林資源保護策略存在的具體問題
通過上文我們了解到森林資源對于應對氣候變化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國積極頒布了《森林法》,旨在進一步控制氣候變化,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但是不能否認我國的森林資源保護策略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嚴重的影響了人們應對氣候變化的步伐,為此下文將針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詳細的分析。
1、森林資源的質量不高。據調查研究顯示我國的森林資源總量雖然較多,但是整體的質量卻不高,而且林地的生產力也日益降低。比如我國西北部地區由于過度放牧、濫砍濫伐造成森林資源總量直線下降。這使得地下水蒸發嚴重,而且也會使氣候變得干燥,造成地區氣溫的上升,這樣會間接地帶來氣候變化問題,嚴重破壞了地區的生態環境,也不利于進一步控制氣候變化、維護生態平衡、改善人類的居住環境。
2、政策得不到有力貫徹。我國固然非常重視對森林資源的保護,但是奈何我國地方政府和單位在貫徹落實森林資源保護政策時總是走過場,看上去搞得轟轟烈烈,實際上根本就沒有真正的貫徹落實,這樣使得我國推出的森林資源保護政策收效甚微,不利于進一步應對氣候變化的問題。
3、森林資源管理不科學。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工業起步晚,目前正處于經濟轉型階段,保護環境的意識不斷提高,但是我國環境保護的理念與西方發達國家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我國在森林資源保護政策上雖然是主張管護與發展兼顧,但是實際上是重造輕管,有些地方對森林資源采取“七分造,三分管”的態度,還有些地方甚至是沒人管。這樣的管理方式造成了造林的速度趕不上毀林的速度,嚴重的影響了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進一步控制。
四、進一步貫徹落實我國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具體措施
近年來我國在森林資源保護方面確實采取了一些措施,并且在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上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上述問題,下面將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的解決措施,旨在進一步緩解氣候變化問題。
1、提高社會對森林資源的保護意識。我國森林資源質量差的原因之一就是社會的森林資源保護意識不強,這就帶來了對森林的亂砍亂伐。所以我國務必提高社會對森林資源的保護意識,這樣有利于全民環保,共同構建生態文明社會。
2、強化森林資源的管理的基礎設施。我國應該進一步強化森林資源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比如通過完善森林資源林政管理機構、健全工作隊伍、完善基礎設施、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員工素質等等來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從而進一步促進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貫徹與落實。
3、應制定科學的森林資源管理政策。我國應該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的森林資源管理理念,并結合本國國情加以吸收利用,并進行創新與發展,制定科學合理的森林資源管理政策,這樣有利于進一步把提高森林資源的質量,從而有利于應對氣候變化的問題。
4、加大政府對森林資源的監督力度。我國政府應該進一步加大對森林資源的監督力度,對于濫砍濫伐的現象實行嚴厲的懲罰制度,同時對于地方政府部門不切實保護森林資源、無視黨和國家政策的現象也要嚴厲打擊,從而使國家的森林資源保護政策得到貫徹。
五、總結
綜上所述,隨著氣候變化問題越來越嚴重,我國積極采取了應對措施,推出了一系列的森林資源保護策略,并且在環節氣候變化問題上確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不能否認我國在森林資源保護政策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因此我國必須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的森林資源管理理念,并吸收利用,為進一步控制氣候變化而努力。
參考文獻:
[1]周訓芳.諸江.應對氣候變化視域下森林資源保護紅線管制立法.《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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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森林資源經濟效益生態效益
一、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義
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的領導之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想聯合國提交一份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在報告里提出了我們應致力一條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并且對可持續發展作了明確的定義:既滿足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能力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包括三個方面的內涵: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謂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是指社會賴以生存的自然條件的可持續發展。人類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自然條件,而自然條件的優劣往往又會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影響。
二、林業的定義及目前我國林業的發展狀況
所謂林業,是為進行森林經營組織起來的,以進行木材、林產品生產和保護性資源經營并以后者為基礎的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森林經營包括森林的采伐與更新、森林保護(含病蟲害防治與防火)、森林再造、森林撫育和城市森林的建立、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動。
我國的林業發展經歷了三個發展時期,第一個階段是林業的初期發展階段,(1949-1978),即傳統林業發展階段。這是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積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過程。第二階段是林業發展的探索階段(1978-1992),這一時期的核心活動是在集體林區和其它非國有林區進行“林業三定”: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但由于對改革的目標認識不足,林業改革的進展,遠遠落后于其它部門,迄今未走出一條可行之路。第三階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環發大會和國際林業轉軌的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環境惡化的現狀的影響,我國的林業邁向新的發展之路,但這一過程很漫長。特別是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一般說林區多在山區,而這些地區也是經濟上最貧困的地區。因此,基于經濟的誘惑,各地破壞性掠奪式采伐利用仍時常發生。這一時期的林業的發展必須落實到林業的科學經營上。否則,再像過去幾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經營,最終將葬送林業的發展。這也就提出了兼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的林業經營模式。
三、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及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一)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在1992年的世界環境發展大會上提出的,這時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各個方面,我國也已把此定為國策之一。當前世界各國都在研究和判定林業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體系,我國的林業工作者也參與了這一活動,有關方面也提出了標準和66項指標,對這方面的研究也正在深化。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涵義,實質表現在三個方面:⑴經濟能力,即能源、資源、資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長率,人均收入、資源儲量、資本可替代性等;⑵社會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質、公共意識、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會公平性、社會穩定性、體制合理性等;⑶生態支持力,即生態自我調節力、生態還原力、資源承載力、環境資源等。
(二)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我覺得主要應作以下幾個方面的努力:
1、依靠科技發展林業。我認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發展,因為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那么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建立林業科技創新體制,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核心、以效益為目的的林業科技創新體系,以促進林業生產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數字林業”的概念,即利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動林業經營和管理的精確化、科學化,加快實現林業的現代化。
(2)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堅持科研成果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指導林業的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科研與生產建設脫節的問題。要鼓勵科技人員通過技術承包、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聯合開發、創辦經濟實體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
(3)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一要加強森林生態系統的研究,開展森林生態系統的監測;二要抓好良種壯苗和樹種結構調整,充分利用先進的技術,提高良種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術,盡快提升木材工業總體技術水平,增加木材和林產品的經濟價值,增強市場競爭力。
2、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物質保證。在第一產業方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短周期工業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豐產林、竹林和名特優新經濟林建設;在第二產業方面,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促進以低層次原料加工向高層次綜合精深加工轉變的步伐;在第三產業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業、花卉業的發展。要采取“以二促一帶三”的策略,調整生產力布局,淘汰落后產業,改造傳統產業,培育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重組,解決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調整林產工業產品結構,大力發展精深加工、發展優勢產品,努力開拓木材林產品的新用途,延伸產業鏈,增加附加值,解決林產品結構不合理和產品缺乏競爭力的問題。調整企業布局和資產結構,實施大集團、大公司發展戰略,共同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市場,提高企業專業化程度和產品技術含量,提高市場的競爭力。
3、注重林業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
(1)林業的生態效益
就我理解,林業的生態效益是指林業的發展所帶來的生態方面的正面影響。“人們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等三種效益,其生態效益價值遠遠大于其經濟價值。”林業的發展可以帶來三種效益,在這三種效益中,經濟效益往往最先受到關注,但我們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況下,生態價值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而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有著密切的聯系,林業的生態效益可以創造經濟效益。
(2)林業的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
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二者之間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系。在忽視生態環境而過度追求經濟增長時期,盡管當期的經濟增長速度相當快,但后期的經濟發展卻受到了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而增長環境惡化的巨大報復,使得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或萎縮。在既重視經濟效益又注重生態效益的時期,不僅當期的經濟快速發展,而且后期的經濟增長也能保持著良好的增長勢頭。當然,我們應注意,對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極的注重,而是積極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極的注重,即單純注重生態環境而放棄必要的經濟增長,那么,終究會因沒有必要的經濟增長而導致經濟效益滑坡,缺乏強有力的經濟實力支撐會使得生態環境保護失去現實意義或物質基礎。有學者提出“生態效益經濟”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
生態效益經濟是在以生態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約束條件下的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它包括以下五層意義:
其一,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講求社會生產力發展速度和總量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二,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三,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以保持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為約束條件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四,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以綠色產業為重要支柱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五,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經濟增長、經濟效益、生態環境三者之間相互協調和有機統一的社會再生產活動。
從以上的生態效益經濟的定義和涵義我們可以看出,首先,生態效益經濟的落腳點在“經濟”上,它追求的是一種經濟效益,它“講求社會生產力發展速度和總量”,它“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其次它又是一種“再生產活動”,它“以保持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為約束條件”、“以綠色產業為重要支柱”
(3)注重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實踐中的對策
這些年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的關注,各地在實踐中采取了各種對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①林農結合式。應用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和成果,采用科學的生產、管理方法,以林為主,林農結合,多種經營,逐步建成具有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的林業發展模式。大力推廣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兼備的生態經濟兼作。如實行林草間作、林藥間作、喬灌混交等種植模式,最終使退耕還林成為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增加收入的良機,同時實現了生態和經濟效益的綜合效果。
②造林規模化。從提高生態效應、景觀效果、經濟效益出發,成片造林力度明顯加大,。片林建設以發展苗木基地、經濟果林、速生豐產林等經濟型林地為主。
③造林多樣化。采用多樣化的以林養林方式,有的以發展苗木養林,有的以發展林木加工養林,有的以發展經濟果林養林。農民還采取林苗結合、林禽結合、林菜結合、林果結合等方式,提高林地產出和經濟收益。
四、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
以上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集中從政策制度層面進行了理解和闡釋。我們知道,除了政策制度,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證和監督執行機制。以下將簡單地從現存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以及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的地方進行評述。
(一)我國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
我們目前關于林業的單行法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
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種就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儲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是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這以立法宗旨中,充分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和目的。在總則中,第5條規定“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偏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方針。”第11條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開展植樹造林活動。”這些規定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反映了我國法律對林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視和關注。
在第二章“森林的經營管理”中的第14條建立森林資源檔案制度、16條政府制定林業的發展計劃、18條占用林地時的處理;第三章“森林保護”和第四章“植樹造林”都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實施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同樣也體現了這一思想。
(二)對我國現存林業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國已經設立的林業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嚴密性存在缺陷,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則、履行程序、實現方式、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內容上有遺漏、空白、不明確之處。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補充和和完善:
(1)首先,重新確立林業立法思路。我國的林業立法,沒有全面反映生態規律的要求,沒有真正貫徹生態優先、保護資源的立法思想,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立法的先進經驗,實行環境保護優先原則。在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及其他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考慮生態利益。
(2)立法原則的創新。
a、尊重和體現生態規律的原則。林業立法充分地考慮森林生態系統的物質、能量運行規律,重視生態平衡理論以及生物多樣性的發展規律,尊重自然和生態規律。
b、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原則。林業立法應當充分地考慮實現人類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需的生態環境與森林資源條件,考慮地球環境與森林資源的保護。
c、突出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協調平衡的原則,在進行林業行政立法時,注重林業的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我們應當將森林生態環境損益分析立法和對法律規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別運用到對森林開發行為的預測、評價、管理以及擬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設計與分析之中,作為指導法律以及確定法律規范的理論基礎。以真正通過立法實現社會、經濟、環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綜合發揮。
(3)在執法方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改進:一是必須實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控制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健全管理機制,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須加強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轉,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和總量控制制度,嚴懲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違法犯罪行為。三是必須認真執行憑證運輸木材制度,嚴格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木材運輸證的領取、保管、發行和統計報告制度。四是必須堅持依法治林,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抓好林業法律、法規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將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置于法律、法規的約束之中,加強基層執法隊伍的建設,實現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4)在監測方面,要進一步加強綜合監測體系建設,實現對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要以森林資源監測為主體,整合現有監測資源,擴展監測內容,建立健全全國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綜合監測體系,實現對森林資源和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和評價。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采取有力的措施,實現對森林資源的監測和林業經營的管理。要依靠科技進步,建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林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提供平臺,全面提高森林資源監測的科技含量和監測成果的時效性。
另外,要在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監測和分析的基礎上,建立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預警和應急系統,有效防范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發生和發展。
篇8
關鍵詞:水城縣;森林資源;保護;開發
收稿日期:2011-06-09
作者簡介:陳治(1982―),男,貴州六盤水人,助理工程師,主要從事水城縣森林資源保護與開發工作。
中圖分類號:S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1)07-0134-02
1引言
森林林業是一項古老的經營事業,其內容及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隨著時代的變遷而異。據史料記載,我國曾是一個森林資源十分豐富的國家,隨著人口的增加,大量森林被開辟為農田,加上古代對森林資源的破壞,致使我國變成了一個人均森林資源較少的國家,林業一直處于十分落后的狀態,主要是開發利用原始林,以取得燃料、木材及其它產品。
建國以來,黨及政府十分重視林業建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有力推動了林業發展并取得顯著成績,奠定了林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基礎地位。“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及生態意識的增強,對林業的生態、經濟和社會需求不斷增加,林業經營目標已由過去單純滿足社會對林產品需求為主的傳統經營模式轉向以發揮多種效益為目標的可持續經營”。森林作為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及人類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發揮維持生態平衡的無可代替的決定性的地位,賦予林業在環境建設中的重要(主體)地位。可見,現代林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及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肩負著“優化環境與促進發展”的雙重使命[1]。
2水城縣森林資源基本情況
根據水城縣第3次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成果資料,目前全縣林地面積為202 166.37hm 其中有林地76 332.92hm 占37.76%;疏林地466.21hm 占0.23%;竹林地488.42hm 占0.60%;灌木林地63 004.20hm 占31.17%;未成林造林地20 045.30hm 占9.92%;無立木林地2 579.70hm 占1.28%;宜林地3 9718.9hm 占19.65%;輔助生產用地12.74hm 占0.006 3%。全縣活立木總蓄積184.69萬m 其中森林蓄積183.58萬m 占99.40%;疏林地蓄積0.58萬m 四旁樹蓄積0.12萬m 散生木蓄積0.39m 。全縣森林覆蓋率為36.63%,林木綠化率為38.83%(加“四旁”樹占地面積)。
3水城縣森林資源存在的主要問題
3.1林改工作任務重
宗地權源依據收集不齊,歷史遺留問題多,情況復雜,勘界確權和糾紛調處難度大。鄉鎮專業技術力量薄弱,影響全縣林改工作進度。
3.2林權由相對集中變為分散,難以形成規模經營
林業的特點是規模出效應。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后(以下簡稱林改),農戶成為完全獨立的經營主體,不再受村組約束。林業產權和經營分散到各家各戶后,農戶各自造林、各自管理,經營不能形成規模,例如黎川縣集體林地面積10萬hm 多,落實產權的農戶有5萬多家,平均2hm /戶。由于分散經營,與林業生產發展要求的規模經營相矛盾。同時,有一部分農民因無資金投入,同意出租山場,但又因山場面積小而分散,難于管理,想租賃的也只好放棄[2]。
3.3森林資源保護壓力大
水城縣屬國家天保縣,中幼林和灌木林多,林分生長過密,森林火災、病蟲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加上一些非煤礦山項目違法占用林地,亂開亂采,對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的破壞。
3.4森林防火撲救工作難以組織
森林防火是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生產安全、財產安全、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體現各級政府為民著想的實事。過去森林防火主要依靠各級政府組織的防火體系,依靠村組集體組織的群眾防火隊伍。林改后,林業產權分散到各家各戶,農民的防火意識和責任雖然得到加強,但“自掃門前雪”的思想較濃,而村組集體防火力量明顯減弱,使防火、撲救變得難以組織,難以形成力量[3]。
3.5林業產業發展滯后
林業產業發展緩慢,產業基地建設規模小,產業結構單一,經濟效益差。據調查統計,全縣沒有一家上一定規模的林產品加工或銷售企業,沒有一處上規模的林產品貿易市場,林產品僅以原材料的初始商品形態出現于市場,無品牌,缺乏龍頭企業帶動,制約了林業產業發展。
3.6基層林業站管理體制不順
水城縣鄉(鎮)林業站實行鄉(鎮)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縣鄉機構改革后,鄉(鎮)林業站人事、工資等由鄉(鎮)政府管理,林業局在對鄉(鎮)林業站的考核、工作安排以及人員調配方面失去主動。根據省有關精神,今后要逐步理順基層林業工作站管理體制,將其收回林業部門直接管理。目前,六盤水市已有六枝特區和鐘山區基層林業站已經收回由特區(區)林業局直接管理。
3.7山林價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不到位
目前,國家公益林補償標準是75元/hm 其中有7.5元是林業部門的管理費,如再扣除護林管理費,農民實際得到的經費就更少。林改后,隨著山林經營收益的提高,山林價格有較大提高,農戶不再愿意將山劃為公益林,有的甚至要求退出公益林。如果公益林的補償標準不提高,今后管理將是個大問題,亂砍濫伐將難以制止。還有目前的地方公益林沒有補償,管理形同虛設。
3.8林業發展投入較低
水城縣林業大部分是由當地農戶或個體承包戶投資經營,資金來源以自籌為主。雖然近年來國家在林業建設上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并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但是由于林業生產經營周期長,收益期長,導致后期管護資金嚴重不足,只造不管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造林成效不高。
3.9限額控制依舊,與按市場需求采伐相矛盾
限額采伐制度是《森林法》的規定,對整個森林資源的保護非常必要。林改對采伐計劃做了一定的改革,但對限額控制沒有具體的改變。目前采伐限額還存在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地方。采伐限額主要是根據資源狀況和林木的生長規律來制定,而不是根據市場需求而定;計劃下達受人為影響;生產經營者缺少自,不能根據市場需求自主選擇采伐方式和采伐年限;限額指標調整困難,一定5年不變,年度不能結轉。
4發展林業生態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4.1制訂對荒蕪和低產林地改造的制約措施
林改的目的在于提高農民收入,提高森林覆蓋率,實現森林的可持續發展,發揮森林的“三大”效益。林改后,如果林地還是任其荒蕪,低產林也不進行改造,那么林改就失去意義。制訂制約措施,對林地荒蕪者和不進行低產林改造者進行制約,同時,要鼓勵林地權利人投資投勞加快綠化,鼓勵缺乏勞力的進行林地流轉或以林地入股進行合作造林經營。
4.2深化林業體制改革
積極穩妥地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完成主體改革的基礎上,繼續完成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和完善相關保障措施,基本建立起“產權歸屬明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程序規范,監管服務有效”的集體林業產權制度。
4.3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步伐
按照現代林業建設的要求,認真研究并解決林業產業發展的方向和結構布局,實現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大力發展速生豐產工業原料林、特色經濟林、木本中藥材、種苗花卉、林木生物質能源林等產業基地建設,積極培育森林生態旅游、森林資產評估、林業技術推廣咨詢等服務業。盡快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明確發展方向和重點,加快推進林業產業特色化、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品牌化建設,逐步形成富有我縣特色的林業產業發展新格局。
4.4大力實施科教興林戰略
按照“一手抓創新,一手抓推廣”的方針,充分發揮科技對現代林業建設的支撐、引領、突破和帶動作用。認真抓好林業科技支撐計劃及各類科技項目的組織實施,力爭在石漠化地區植被恢復、困難地段造林、林農復合經營技術等一些關鍵技術領域盡快取得突破,提高林業科技創新能力。要著力加強科技示范點建設,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全面提升科技對林業建設的支撐保障能力,提高林業建設的質量和效益。
4.5要建立健全林權管理機構
林改后,農戶的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自主地進行流轉,這是市場經濟的要求,是林改所要達到的重要目的,也是在林權明晰的基礎上,將農民經營權流向大企業和造林大戶,實現林業規模經營的重要手段。但林權的流轉要求省、市、縣林業行政管理部門都建立健全林權管理機構,規范管理行為。要在林權檔案管理、林木林地資產評估、流轉合同管理、糾紛調處等方面充分發揮林權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為林地的流轉創造一個良好的平臺。
參考文獻:
[1] 周生賢.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林業發展中的幾個重要關系[J].中國發展,2004(2):17~18.
篇9
關鍵詞 鄉鎮林業站;森林資源;保護;作用
中圖分類號 F326.2;S7-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7)04-0156-01
林業承擔綠色發展的歷史重任前所未有,發展生態林業、民生林業意義重大。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推進,一些地區林業資源受破壞嚴重,保護的壓力持續增加,而鄉鎮林業工作站(以下簡稱林業站)是林業工作的基石,要充分發揮林業站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的作用。
1 充分發揮林業站“政策法規宣傳”的職能
1.1 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工作
林業站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作為宣傳重點,讓林農群眾明白森林資源的涵義,了解林業發展政策,重視森林資源保護的作用,支持和參與林業產業建設,培養公民生態價值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1.2 多形式、多渠道宣傳,確保宣傳效果
要做到打開電視有滾動宣傳字幕,走在路上有宣傳橫幅、固定宣傳牌,走進家里有宣傳掛歷,要做到宣傳進校園、宣傳進農家、宣傳進企業。總之,充分利用一切工作機會,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宣傳,形成生態建設、保護森林、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1.3 認真落實各項林業政策
林業站要通過各大林業項目的實施引導林農、企業積極投入林業建設,讓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讓森林變成水庫、錢庫和糧庫。
2 充分發揮林業站“資源保護管理”的職能
2.1 做好森林資源調查
積極配合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做好各類森林資源調查,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資源的數量、種類、質量與分布,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現狀及變化情況,落實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的對森林資源的培育、保護與利用意見[1]。
2.2 實行林業分類經營
林業站要根據各類資源調查中掌握的資源的種類、數量、質量與分布情況因地制宜的^劃好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對生態公益林,簽訂公益林界定書,處理好公益林管理者與所有者的責、權、利,劃分好管護區,簽好管護協議,公開競聘好專職護林員,監管利用好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管理好公益林護林員,使生態公益林得到有效保護。商品林,確保經營者進行經營生產的同時,必須服從于環境保護目標。林業站要把這種服從具體落實到造林地塊選擇、造林樹種選擇等營造林措施及采伐方式、采伐量等森林經營措施的制定和實施上[2]。
2.3 健全森林資源保護網絡
在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政府、鄉鎮黨委的支持下,建立健全的護林網絡,組建專門的護林隊伍。鄉鎮林業站出面,選擇一批責任心強、身體健康、遵紀守法、熱愛林業事業、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員作為護林員,鄉鎮林業站要基于森林資源的分布狀況及管護難易程度來給護林員劃定管護責任區,明確管護小班面積,以村為單位組建護林隊,由林業站進行管理,做到“組有護林員、村有護林隊、鄉有林業站”的管護體系,建立起鄉鎮、村、組3級護林網絡[2]。
2.4 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對轄區森林防火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全面的摸排,實行鎮、村、地塊3級網格化管理,確保每個地塊都有相應的責任人;各村護林員加強責任區巡查,重點監控清明期間上墳祭祖等野外用火行為[3];對精神障礙等5類人群和兒童實施重點監管,落實監護人責任;建立半專業森林撲火隊,防火緊要期實行值班制度,確保發生火情能夠及時撲救。
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制度,做到值班有記錄、有交接,遇到火險、災情能及時、穩妥地處理[4]。
2.5 認真抓好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一是做好預測預報工作。林業站要全面掌握本鄉鎮的林情,準確、及時上報病蟲害的發生發展趨勢,為防治提供依據。二是加強營林防治。首先,林業站在指導林業生產過程中科學地撫育管理、營造混交林、選育抗蟲品種,從根本上提高林木自身的保護性能[5]。其次,營林防治與其他防治相結合,以營林防治為基礎,以其他防治措施相配套,應對突發病蟲情。最后,大力提倡封山育林,保護生物多樣性,逐年形成林分類型多樣、林種多樣、樹種多樣的森林體系,提高林木的保護性能,達到有蟲不成災。三是抓好出入境動植物資源檢疫工作,杜絕病蟲害的傳染擴散[6]。
3 充分發揮林業站“林業行政執法”的職能
一是進一步規范林木采伐管理,林業站嚴格執行采伐限額,認真做好林木采伐作業設計,做到先審批辦證后,方可采伐,有效杜絕濫伐行為[7]。二是對于農戶建房、企業發展、基礎建設等需要征占用林地的,林業站及時介入,協助其報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進入國土部門審批程序。三是加大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力度,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和復壯,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嚴格監管亂捕濫獵、亂采濫挖、亂食濫用野生動植物等不文明行為。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自然生態平衡[8]。四是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林業站、森林派出所要形成合力,一旦發現涉林違法案件,積極查處,加大打擊力度。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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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林業資源;保護;管理;基礎;研究
前言:我國國土面積960平方千米,自然資源豐富。尤其是林業資源,其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重要的生態資源,對于國家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十分重要。因此,林業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更為科學、有效的措施來加強森林防火管理和資源保護。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對于林業資源的需求的不斷增加,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的保護、促進其可持續的發展和利用以及制定合理的森林防火措施也就成為當下相關部門所考慮的首要問題。
1、 林業資源保護工作的研究
1.1國外林業資源管理
林業資源維持著生態系統正常運轉,是人類重要的木材來源。在生產原木和木制品,林業資源企業具有明顯的排他性和競爭性以及正外部性。若林業資源作為一種個人財產,那么,有關林業資源的企業在經濟上的收益將大打折扣也將對這種產品失去興趣,就會減少生產公共服務品的林業資源。為了使不同用途的林業資源數量平衡,確保各種林業公共服務品的正常提供,國家政府應該提出相應解決措施,維持這種產品量之間的平衡。
1.2林權企業對于林業資源的所有權支配
在我國林業資源開發中,多采用以開采區轉讓給采伐者的所有權支配方式。國家早林業資源采伐時不進行微觀管理,往往是宏觀調控來實現管理,所以,在保護林業資源不受破壞時,政府應將采伐者假定為森林資源的保護者。不但要對林業資源展開保護,還要在林業產品生產時將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結合,從而推動林業資源更好地為社會服務[1]。
1.3我國在林業資源管理中的探索
在我國林業資源管理中,常常出現兩種完全不一的產權制度。一種為人民所有,另一種為集體所有。進而造成了政府與企業變成了一個整體,得以在管理手段方面得到了更好的發展。但在林業管理方面卻未能產生公有制的模式,而是產生了委托管理的模式。當前部分林業局面臨著管理經驗缺乏的現象,進而造成管理方面創新能力嚴重缺乏,致使林業資源管理的實際情況與預期不符。
1.4不合理林業經濟結構
為擴大市場經濟,給予我國經濟更大的發展空間,己經將我國林業的開采權從國家轉移到了企業、個人的手里。但對于集體和個人來說,通常會由于各自的利益,不能夠很好的合作,造成了林業發展的不協調,以及發展片面性。甚至有的林業經營單位、個人為了一時的經濟利益,完全不考慮到林業的長久發展,導致許多森林資源受到了不可修復的破壞[2]。
2、 林業資源的防火策略
2.1森林火災的預防及管理
森林火災的發生不是人為可以阻止的。森林火災具有巨大的破壞性,為避免火災對森林資源構成的破壞,并減輕對人類和社會的不良影響。應該盡量做好森林火災防御措施,進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的相關基礎設施。為此,要求相關管理者提前做好森林防火措施,嚴格控制火源。
首先應明_森林火災對林業資源產生的毀滅性傷害程度,掌握造成森林火災的的原因通常情況下,導致森林火災的原因主要包含可燃物、氧氣和火源。在森林中,可燃物和氧氣是時刻存在的[3],因而造成森林火災的根本原因是火源。森林管理人員應在充分了解引發森林火災的原因后,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完善的管理方針和方案,構建健全的規章制度,對林業保護和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科學管理。
其次,建立健全的森林火災預報和防治體系,在體系的指導下,森林管理人員嚴格按照體系的內容開展森林防火工作,對火險進行預報,對森林火災的情況予以實時監測和預報,森林保護工作人員要加大森林防火的宣傳力度,使得人們的防火意識有所提升,實現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全面管理,降低森林火災的發生幾率。
2.2加強野外火源的管理
在林業資源的防火工作中,除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及管理,還要加強對野外火源的科學管理,通過運用合理的管理方法,、為森林防火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利依據。在實際森林防火中,野外火源進行管理是基礎的性工作內容。在全面開展森林防火工作前,需將業務火源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做好對生產工作用火和非生產用火的防范。在野外火源管理中,應加強巡查力度,通過大面積的排查,進而消除火災安全隱患[4]。特別是在火災高險期和節假日等時期,需加大巡查的范圍和工作密度,在中午和傍晚等時間段,嚴格執行火災防范工作,確保火災防范的各個環節都能夠認真落實到實處。
2.3加大對森林防火的宣傳
在依法治國的國策下,森林防火標語已經成為國家的臉面,依法制定、依法執行才是大道。在森林防火宣傳中,需不厭其煩地教育和宣傳。堅持公眾化、基本性、專業化、普及化、創新性、針對性等原則,定期向群眾講解森林防火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可以通過廣播、報紙、電視或向群眾發放并講解宣傳冊或宣傳單。其次,定期向群眾進行警示教育,例舉一些由于一時的疏忽大意引起的重大火災故事,挨家挨戶宣傳,使群眾自身意識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結語:隨著林業資源的不斷發展,其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的作用。政府能夠建立對應的管理體系,從而可以有效地建設林業管理機構。同時,在林業產品出口方面也要實施嚴格的控制,建立森林保護政策。加強關于森林資源保護意識可以有效地推勸森林行業的發展,時時關注林業資源的監管工作。
【參考文獻】:
[1]胡成云. 林業資源保護及森林防火管理的有效策略分析[J]. 綠色科技,2013,12:2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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