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法治教育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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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法治教育案例

篇1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4)07-217-02

所謂認識系統運行論是關于認識系統的動態發展、演化及其規律的理論,它把人的認識活動看作是復雜的系統現象,認為人的認識過程是一個由多因素、多變量相互作用而構成的系統動態演化過程。 從空間或橫向角度而言,認識過程是認識主體通過中介與客體進行相互作用,實現主客觀的統一的過程。由此,認識系統可以細分為認識主體系統、認識中介系統和認識客體系統三大子系統。三大子系統具有其自身的結構和功能,反應在案例教學上,映射出相應的案例選取原則。

一、 認識主體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認識主體充分發揮認識功能,至少必須具備三種能力,相應地,它的能力要素就結合為三個相關子系統。

(一)驅動系統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驅動系統理論基本作用在于在主體認識活動中形成“興奮點”,使主體以積極能動態勢去同客體發生相互作用。映射在案例選取選擇上,即應堅持以下兩項原則。一是趣味性原則。在法制教學中,選擇趣味性較強的案例,能夠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從而提升教學效果。避免空談抽象的法學理論、法制基本知識,避免僅用邏輯的角度從理論到理論給予論證。二是新穎性原則。應多關注當前社會發生的典型事例,包括案例的時代背景,社會民意,對輿情的影響等,通過講解使學生對法律知識有更直觀、更貼近的理解和感悟,既能通過鮮活的事實達到教育學生知法、懂法的目的,又能提高學生學習思考的興趣,使學生保持聚焦案例。

(二)能力系統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能力系統是主體認識的另一重要系統,它的基本構成要素包括認識能力的自然基礎、知識背景和經驗背景等。能力系統理論客觀上一方面要求提升能力以便于滿足認識需求,另一方面也要求客體供體符合主體能力要求以便于實現認識。后者給案例選取的啟示是案例選取要堅持適應性原則,即案例要與學生受眾的認識能力相匹配,能夠被相應大學生群體所理解和接受。一般而言,法制教育中的大學生多非法學專業學生,選擇教學案例時要結合學生特點以及教師的能力等因素,對初學法律的學生,一般要選用綜合難度較低的案例。

(三)調節系統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調節系統也是主體認識功能系統的組成部分,其基本構成成分是以情感和意志為主包括信念、習慣、本能在內的各種非理性的心理要素。這些心理要素不具有觀念反映功能,因而不直接屬于主體認識能力的組成部分,但對認識能力的發揮起到重要的調節作用。一方面,高尚、積極的情感和情緒感染人的精神和熱情,激發認識潛能,另一方面,低劣的、消極的情緒和情感則起到抑制作用,弱化認識主體對認識的追求。弗洛伊德曾把意識比作一座海洋中的冰山,海洋上露出水面的冰山之巔是顯意識,而在水下還有一個看不見的龐大的冰山底部,即非理性和潛意識。 可見, 對調節系統的把握非常重要。調節系統理論給案例選取的啟示是,案例的選取要堅持積極性原則,激發學生積極情感,轉化學生消極情緒。首先,應更多選取積極的、正面的法制案例,要以提高學生法制思想水平、規范學生行為為核心內容,通過案例來教育學生樹立基本法制理念,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如果在教學中不突出思想性,而是一味地把社會上流傳的那些人們借以發泄自己不滿情緒的順口溜,反面典型事例進行渲染,那將會產生不可低估的負面影響。其次,正確處理反映社會消極現象、敏感問題的消極案例。越是敏感的問題,越是受到社會的關注,學生也越關心,如果教師在教學中只是大力宣傳和強化社會的積極面,回避甚至掩蓋社會的消極面,反而會激起學生的好奇心,甚至叛逆心。 因此,在案例教學中,教師要以開放的心態,敢于把社會生活中的消極法制事件經過整理作為案例引入課堂,引導學生進行討論、分析,找出原因,指出危害,得出合理的結論,釋放學生受眾的負面情緒。

二、認識中介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認識的主體系統和客體系統是認識系統的兩個基本子系統,但兩者不是直接相互作用,二是通過中介系統而進行間接、復雜的相互作用。中介系統包括物質工具系統、知識工具系統和語言工具系統。

(一)物質工具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物質工具系統理論認為,人的認識同動物反映方式的根本區別之一,就在于動物只能利用其自身的生理器官直接地反映自然事物,而人則在勞動實踐活動中創造出了生產工具,并逐步分化和形成了作為認識中介的物質工具。物質工具系統理論對案例教學的啟示是,案例教學要充分借助教學工具的力量提升教學效果,換言之,案例的選取要便于利用教學工具或教學媒介。例如,所選取的案例,便于利用多媒體教學手段播放網絡下載的案例圖片,便于播放影視教育片,便于播放“今日說法”等法制欄目的電視片,便于引入講述式、討論式、模擬法庭等多種教學形式,等等。

(二)知識工具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知識工具系統理論認為,人不但生活在工具世界里,而且生活在知識、文化世界里,認識主體總是通過這個既作為認識成果又作為認識手段的知識世界而把握它所面對的新的認識客體。知識工具系統理論要求案例的選取充分注意利用大學生群體的既有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大學生在接受大學教育前經歷了十二年基礎教育,具有一定的知識儲備,而且在中學以前的思想政治類教育中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一定的法制教育,大學生法制教育及案例的選取要注意與此前教育相銜接。同時,還要充分利用大學生的專業知識,例如,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可選取法律專業性強的案例在較高的法律專業層面進行探討;對于非法學專業類的學生,可以更多地選取與其專業相關的案例,便于學生理解。

三、認識客體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客體作為認識系統中與主體相對的另一極,其結構具有多層次性和復合性,是事實客體、價值客體與應然客體的統一。

(一)事實客體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事實客體理論認為,在認識活動中,主體所面對的客體首先是不以主體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對象、客觀事物,換言之, 無論主體具有多大自主性和能動性,客體仍然是客體,主體對客體的認識必須盡可能地摒棄主觀性成分。事實客體理論要求案例的選取要具備客觀性。案例本身應該是真實可信的,所選案例要力求真實、準確,具有可信性和說服力。教師不能憑空想象和杜撰案例,也不能對教學案例進行隨意取舍或歪曲。要讓學生有身臨其境的感受,能使他們對案例產生強烈的現實感,利于大學生提高面對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價值客體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價值客體理論認為,在主客體關系結構中,客體并非僅僅是同主體利益無關的“事實”,恰恰相反,同人的需要之間總存在某種效用關系,對人具有某種價值,即價值客體。不管主體是否自覺意識到客體對于主體的意義,都不會改變這種客觀存在的價值關系本身。顯然,案例教學的過程也是揭示和追求某種客體價值的過程,具有相應特定目的。反映在案例選取中,案例的選取必須堅持導向性原則,具體指向就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導向。所選取的案例體系要能夠反映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規律,系統地反映符合中國國情和法治文明發展方向的核心觀念、基本信念和價值取向。

(三)應然客體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應然客體理論認為,客體僅僅停留在事實客體和價值客體層面是不夠的,因為實踐的機構是將客觀事物改造成它對人類所應該具有的樣子,改造成對人而言的理想狀態,從這個層面而言,客體又是應然客體。應然客體理論的啟示是,案例的選取應具有一定的啟發性。案例要具有一定啟發性,具有必要的深度,能引起學生對的關注,并能通過深入思考,對現實做出正確反映,抓住經濟社會發展的脈搏。從中發現事物發展的規律,受到啟迪。

認識系統由各相關子系統構成,其不同子系統映射出不同的大學生法制教育案例的選取原則,包括趣味性、新穎性、適應性、積極性、客觀性、導向性、前瞻性等等。認識系統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同系統之間相互作用,共同實現認識過程。各案例選取原則也是如此,各原則之間相互作用、相互補充,共同形成案例選取原則體系。

注釋:

王霽.認識系統運行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1頁.

篇2

關鍵詞:法律基礎;法律信仰;案例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46-0083-03

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大學生法治教育的重要載體

“高校法治教育是高校教育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大學生通過在高校的學習生活,做到“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成為具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信仰的合格社會公民,法治教育是必須的。特別是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中成為“民主、文明、平等、公正、法治”內容,在大學生群體中形成共識,成為大學生群體的基本價值追求,法治教育將發揮無法替代的作用。大學生的教育培養活動主要依靠課堂教學完成。隨著高校學分制的實施,課程安排日趨緊湊,專業性課程在課程設計中受重視程度更高,公共基礎課等課程安排往往放在相對不重要的位置。“05方案”之后,《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兩門課有機地融為了一體,形成一門綜合性的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非法學專業學生的專業性課堂法治教育只能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來完成。“法律基礎”部分有不少于36個學時的課堂教學與實踐教學時間,可以就法律精神、法律體系、法治理念、法律權威、公共法律、婚姻家庭等法治信仰與法律認知問題進行相對系統的學習。這種以法律信仰為導向的系統性的法治教育是偶爾的法律講座和非法學教學課堂教師引導所無法比擬的。特別是《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一般安排為大學第一學期的必修課程,是學生大學首先接觸到的公共基礎課之一。大學初始對于學生的教育安排,直接影響到大學生對高校學習生活的認知,以及基本價值觀的形成。

二、“法律基礎”教學實踐尚不能滿足大學生法治教育的實際需要

(一)師資構成制約教學質量的提升

各高校在“法律基礎”教學中,具有法學專業背景的教師依然是少數,相當一批教學人員缺乏系統的法學教學培養。非法學專業教師完成“法律基礎”部分教學主要是以教材知識性教學為主,缺乏對教材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的深度解讀,特別是對法律實務缺乏足夠了解,無法滿足學生對法律問題的探索需要,有針對性的案例教學與法理闡釋就存在一定難度。同時法學教師參與法律基礎教學更多的是以完成基本教學任務為目標,主要精力集中于科研與法學專業學生教學工作,對非專業學生的“法律基礎”教學工作無法投入足夠精力,特別是兩課合并后,法律基本部分整體課時壓縮,教學內容更多的指向法律信仰與大學生日常生活相關法律內容,專業性法學教師教學深度延伸的收到局限。作為具有思政教師身份的輔導員,日常事務性工作較多,缺乏足夠的精力開展法律教學研究,雖然能夠更掌握學生對法律的需求情況,特別是法治教育的重點,但是繁重的事務性工作,以及相對欠缺的教學經驗也影響到法律基礎的授課質量。

(二)法律基礎課程仍存在嚴重的工具主義傾向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法律基礎”的授課學習受“學習工具主義認識”影響,教學目的與實際效果存在沖突。就課程設計而言,修訂后的法律基礎部分中大法學框架下的法律知識部分大幅度得到刪減,特別是部門法與程序法等內容基本弱化,更多的是對法律體系、法律權威、家庭社會生活法律規范等范圍進行闡釋。但課程體系安排沒有脫離傳統法律工具主義范式,非法學專業學生仍需要像法學專業學生一樣,全面掌握法的本質、運行、體系、思維,同時還要學習勞動就業、婚姻家庭等基本法律常識。體系高度濃縮的出發點是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提高學生法律學習的興趣,使學生可以對法律有基本的認識,認同法律價值,形成法律信仰。但這種工具式的體系設計,給教師的授課和學生的學習都造成了無法回避的困惑,教材中高度凝練的法言法語,使授課教師需要用大量并且豐富的語言進行非專業化的解釋,現在的課時設計遠遠無法滿足要求。學生認識的“法律”與教材中的“法律”存在較大的空間差距,學生無法通過教材中專業性法律解讀來回答對于現實社會、家庭成長以及學校學習過程中存在的種種法律疑問。在2013版教材126頁關于法律的規范作用的分類說明中就預測作用是這樣描述的:“法律通過其規定,告知人們某種行為所具有的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質及其他所導致的法律后果,使人們可以預先估計到自己行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為的趨向與后果”,這種法言就法學人士而言就是專業的嚴謹的法律解釋,但對于沒有任何法學基礎的大學一年級學生而言,恐怕就是晦澀拗口不能明白的文字游戲了。”

(三)法律基礎課授課方式亟需更新

法律基礎教學活動過程中,一線授課教師教學方式變革的探索一直沒有停止探索。體驗式授課、法律診所式授課、案例式授課等多種授課形式逐漸的引進到法律基礎教學活動中。新教學方式的引進也逐漸改變法律基礎教學的基本形式,特別是案例教學成為大多數授課教師的選擇。但新式的教學方式在引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時,同樣要面臨一個“本土化”的過程。完全照搬國外專業法學教學方式,或者直接使用其他學科教學手段引導到“法律基礎課”教學都需要適應課程的實際需要。特別是案例教學在法律基礎教學過程中被廣泛的引入,豐富課堂教學形式,受到學生的歡迎。但案例教學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了案例使用隨意,代表性不強,追求奇異化效果等問題,需要加強教學研究,不斷提升案例教學技術水平。

(四)考核形式不符合法治教育需要

目前,絕大部分高校根據教務部門必修課考核的要求,《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考核同其他需要必修的公共基礎課程一樣,需要通過閉卷考試完成,最終成績可以綜合課堂成績和閉卷考試成績。在閉卷考試中,選擇、判斷、簡單、論述、案例等高校文科常規題目均需要涉及。考核形式的要求使授課教師必須完成以記憶性知識為主的課堂授課,否則學生將無法達到考試中的記憶性考核的要求。受制于普遍存在的大班制上課,教師考核學生的日常表現只能采用考勤、抽查等簡單化的措施,無法有效考察學生課堂的學習情況,平時成績在綜合考核中的作用基本無法有效發揮,失去效度。在現有考試制度下,法治教育進課堂的制度設計初衷完全無法實現。

三、法治教育導向下的“法律基礎”教學實踐探索

(一)加強對師資隊伍的教學能力培養

在高校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法律基礎”教學師資隊伍是保證“法律基礎”教學水平和課堂法治教育開展的有力保證。逐漸建立專業化的“法律基礎”授課隊伍。改變現有“法律基礎”師資多元化的現狀。受制于高校人才引進指標,教師結構調控等因素,在無法迅速解決“法律基礎”師資專業化的情況下,提升現有師資的學歷水平,提高現有師資隊伍的教學能力,也是一種具有實踐性意義的做法。應進一步加強法律基礎授課教師的教學研討交流,因為師資構成的多樣性,法律基礎授課教師缺乏足夠的時間與空間進行教學經驗,授課方式等方面交流,教育技術無法有效提升。應堅持“走出去”與“引進來”的有效結合,重點支持法律基礎授課教師外出參加教學研討與授課觀摩,更新觀念,學習好的授課經驗。支持法律基礎授課教師開展專項社會實踐,使這部分教師熟悉司法實踐,了解法律運行,熟悉當前社會法治問題關鍵所在。只有教師充分掌握法治教育的內在要求,才能在授課中開展以法治信仰為導向的教學活動。

(二)設計法治教育導向下《法律基礎部分》教案

根據教學要求,在教案設計中需要涵蓋“法律精神”、“法律體系”、“法治理念”、“法律權威”、“行為規范”、“道德與法”。根據有限的課時數量,可以設計為“大學生的社會主義法治信仰與社會正義追求”主要闡釋法治理念與法律精神問題;“大學生的憲法精神及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認同”主要講授憲法及基本法律體系問題;“大學生的契約精神及法律思維”主要講授法律權威問題;“大學生的公共生活與常見法律問題”主要講授行為規范與法的使用問題;“大學生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主要講授大學生走向社會以后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涉法問題;“大學生的職業生涯中的法律問題與權益維護”主要講授大學生職業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與自我保護等問題。這種教案設計既滿足了教學大綱的要求,又符合大學生法治教育中對大學生法律信仰、學法用法、懂法守法等方面的培養目標,使課程很好的做到理論與大學生學習實際的結合,提高課堂法治教育的實際效果。

(三)不斷推進案例教學改革

現有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時有限,法律部分僅有36學時,在短時間把法律的基本問題解釋清楚,同時又引導學生樹立法治信仰的效果,特別是在目前普遍的大班制上課,體驗式教學、參與式教學等教學方法可操作性不強的情況下,案例教學成為高校法律基礎授課教師的普遍選擇。就案例選擇而言,必須有代表性,是公認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案例的選擇必須符合教學時間要求,案例短小精煉,教師可以通過口述或者電子版的形式迅速的講述,引起學生興趣,并進行專業性的解釋。案例選擇需要具有時代性,要與大學生的社會現實生活密切相關,使學生對案例具有最直觀上的認同,又能通過案例教學把法的相關的問題與大學生群體密切聯系起來,“馬加爵案”等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大學生犯罪案例更容易獲得授課群體學生過程中的重視,進而對大學生守法用法等法治觀念形成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四)改革現有的考核形式

改變傳統的考試方式,可以有力的有效提升“大修”課堂中法治教育的效果。“法律基礎”部分的考核應以積極促進大學生法治信仰的形成,以及引導大學生在現實生活中學會守法用法為目的。在考試方式上,可以提升學生課堂實踐能力和課堂學習表現比重,重點就大學生對法治信仰、法律價值、勞動就業等領域的普遍性認識及常識性問題進行考察。把傳統上知識性考察改變為認知考察與知識性考察相結合的形式,以認知性考察為主。采取模擬法律評論、法律實務考察報告、典型法律案例分析、法律常識考核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所學習的法律基礎部分進行考察,把學習的過程與考察的過程結合起來,通過考核形式的轉變引導學生改變對法律基礎學習目的認識,真正把實現法律基礎教學的法治教育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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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大學生法制教育是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求,我國確定采用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通過各種途徑以及形式管理國家事務,逐漸實現社會主義民族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但是人們并不會自動出現民主的法制思想,我國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存在不少的問題,我國公民自身法律意識比較單薄,我國在民主法治建設中只有大力開展法制教育才能實現法制教育工作。學校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換屆,想要最大程度維護學生和學校的權益,還需要充分了解法律,大學生是社會成員文化素質較高的人群,這對法律方面的要求也較高,只有加強大學生法制才能實現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提供保障。大學生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科學技術得到了很大的進度,傳統的知識結構和教育方式難以適應社會的發展。當前社會要求學生具備較強的創造性思維和創造能力,同時也要求學生具有較高的法律修養,法制觀念是人才的必要條件。大學生法制觀念也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的需求,高校大學生在畢業后融入到社會中,并逐漸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學生只有掌握法律知識才能更好地融入到社會中,推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大學生法制教育現狀

我國大學生法制教育已經經過了好幾個階段。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中已經開始出現各種負面思想,這些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有很多的要求。20世紀末期我國把大學生的法制教育作為高校法制教育的核心,到21世紀初期有大學生法制教育開始逐漸完善,但是當前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還存在不少的問題。我國高校教育對法制教育不夠重視,法制教育歸屬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法律技術的內容被嚴重壓縮,雖然知識足夠,但是地位明顯降低,教學內容不夠充實。另外思政教育工作并不是專業課,學生不夠重視,很少主動關注新聞,教學缺乏連續性。法律基礎課程課時較少,學生在學習中就比較困難,教學效果不是很好。高校法制教育存在內容編排不合理的情況,相對缺乏生動性,學生在學習中內容比較廣泛,影響教學的有效性。另外教學內容也是相對比較廣泛,內容不夠詳細,主動學習的學生非常少。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存在教學手段單一化的情況,教學形式局限在傳統教學模式中,缺乏行動導向能力,很多高校很好實用校園網等教育方式,不能向學生提供足量的社會實踐活動,影響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三、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改革遵循的原則

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改革需要遵循目標與內容相一致的原則、教育與自我教育相一致的原則、理論實踐相結合等原則。當前我國高校大學生法制觀念相對而言比較缺乏法制教育理念,在教育中需要有意識的轉變教育模式,培養公民的法律意識,逐漸引導公民養成守法精神,探索更加適合我國發展的法制教育體系。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組曾部分,在教學中需要全面提高法律意識,進一步明確行為的合法性,在提高教育的同時,也需要加強大學生的自我教育。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修正自己的行為,更深層次的理解法律,積極主動的參與到法制教育中。我國雖然非常重視大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但是社會中的各種思想,影響了學生的法制教育,學生很少有機會參與到實踐中,部分學校過分強調法律知識的普及,影響法制教育的實效。高校在法制教育中需要注意引導學生自覺地身體力行,學會采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采用多樣化的社會實踐方式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

四、改革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針對以上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建議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革,加強法制教育。

(一)提高法制教育的地位。

受到我國傳統法制教育的影響,我國一直存在重視道德教育輕視法制教育的認識,在社會中還存在很多就很多人輕視法制教育。從理論上來說,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密切相關,但是也需要看到,兩種教育存在很大區別的。道德教育強調自律性,而法制教育則是重視強制性。高校在法制教育中只有結合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才能更好地發揮出教育效果。當前高校大學生普遍重視道德教育,認為法治教育就是道德教育的從屬品,這不利于社會的發展。在高校的法制教育改革中需要把法制教育獨立起來,并確定相應的配套教育機制,避免法制教育邊緣化。從當前的教育體系來進行分析,目前法制教育屬于思想政治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的教育,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法律制度教育,導致法制教育沒有針對性和有效性。法制教育雖然也存在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是需要看到兩者之間并不能等同,因此高校需要借鑒國外法制教育的成功經驗,加大法制觀念教育,使法制教育獨立出來,形成自己的教育體系。

(二)改革法制教育內容。

當前我國高校法制教育內容存在很多的問題,過分強調宣傳法律條文以及守法意識的教育,學生的積極性不高,另外高校社會實踐與法制教育結合不夠,學生很難以參與到法律具體實踐活動中,難以形成學生自己的觀點,改革法制教育是必要的措施。具體而言,大學生法制教育需要聯系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到大學生的發展特點,強調內容的針對性,在符合我國法制教育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下,有意識的拓展教學內容,向學生講述進入社會后可能會遇到的各種法律知識等。另外社會生活中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避免學生對法制的觀念認識失誤。當前高校大學生普遍重視網絡以及就業等問題,因此需要向學生講述一些勞動法等內容,提高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實踐性和實效性。

(三)改進法制教育方法。

在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中,不僅需要向學生傳授基本的法律知識,還需要培養學生的法律信仰,傳統的課堂教育方式難以使用社會的發展。高校需要積極創新法制教育理念,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法律理論,逐漸將法律素養刻到學生內心中。在法制教育實踐中,高校課堂教育中可以嘗試案例模擬的方式,強調師生之間的討論,鼓勵學生通過討論等參與方式,與專業的教師進行溝通,為學生營造熱烈的課堂學習氣氛。在教學中,教師還需要結合社會現實進行點評分析,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實現法律教學的目標。教師在課堂教學中需要有意識地開展與師生之間的案例,提高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在案例的選擇中需要有意識的選擇與學生相關的案例,如劉海洋殺熊事件等,引起學生之間的共鳴,充分調動學生運用法律范疇的積極性。另外高校也可以利用學生會等開展實踐活動,調動學生參與的積極性。

(四)加強法制教育師資建設。

提高法制教育師資建設還需要具有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建設,當前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相對比較薄弱,有條件的高校可以由法律專業的教師來擔負教育工作,若是辦學條件不足還需要充分提高師資力量,針對非法律專業的學生還需要不斷進行培訓工作,提高教師的法律意識,提高高校法制教育的專業化水平。另外教師在教學中還需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堅定自身的法律信仰,為學生的學習樹立榜樣。

(五)開展豐富的實踐活動。

篇4

自十以來,依法治國的道路逐漸展開,根據我國國情,要實現法治國家的偉大目標:應當進行全面的普法教育,把法治文化建設和道德文化建設有效地結合起來,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識。高校作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的搖籃,在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時將法治建設貫穿其中,增強學生的法治觀念,是歷史經驗教訓的總結,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大學生綜合素質提升與發展的內在要求。所以,在高校的教育中不能簡單的進行法治教育或者道德教育,應當對二者進行革新,主要體現在使其相結合,共同推動高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關鍵詞:

高校;法治文化建設;道德建設;革新

一、法治文化建設和道德建設的聯系

高校法治文化建設可以讓學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逐漸的形成一種法治觀念,并且通過提高學生的法治素養塑造學生的法治精神,從而使得受教育者自覺形成良好的法律行為和習慣。道德建設則是讓大學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設,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提高學生的道德覺悟,增強道德素養,從而做出符合道德的行為。通過對高校法治文化建設和思想道德建設,可以從道德和法律兩個方面來提高學生的綜合素養,令他們在日常的生活中做出的一系列行為符合法律和道德,減少違法犯罪的存在。在當前的政治形勢之下,進行高校的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的結合不僅符合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而且與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策略也是相聯系的。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設以道德建設為基礎

道德建設注重于將道德思想的內化,使得學生在內心樹立道德標準,從而約束自己的日常行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如果能夠以道德來維護社會秩序,那就不需要進行國家強制力的干預。對高校學生的法治建設應當在道德建設的基礎上進行展開,將法律的標準進行升華,使它內化為道德要求,在進行道德教育的同時,將法治教育加入其中,逐漸形成高校的法治建設全面化。

(二)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互相影響

法律和道德可以有著相同的價值取向,在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中,兩者呈現出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系。良好的道德建設可以促進法治建設的發展,法治建設也可以完善道德建設存在的弊端。道德建設的法治化和法治建設的道德化,二者的結合可以增強高校學生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這對于建設安全的校園環境起到了催化劑的作用。

(三)法治建設保障了道德建設

道德是人們內心對于善惡美丑的區分,道德約束是一種自律,如果沒有很高的道德標準,道德對于人來說只能在行為之外存在,根本起不到約束行為的作用。法律的要求與道德正好相反,法律的效力是確定的和強制的,如果有人違反了法律,這時候國家強制力就會出現,給予相應的懲罰。若想達到道德建設的目標,法治建設是必不可少的環節,高校的思想道德建設之路應當輔以法治建設。

二、高校法治文化建設和道德建設結合的意義

(一)有利于培養綜合素養高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邁向了新的軌道,正是需要法治意識高的新型人才的時候。通過高校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可以在提高學生道德素養的基礎上培養學生的法治意識,塑造全面的素養。當大學生懂得了法律之后就能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并且在今后的社會工作中可以向周圍的人進行普法教育,這樣就可以形成全民懂法、守法的社會效果,逐漸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可以建立起來。

(二)符合當代的治國道路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治國之道,在高校開展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的結合也正符合當今中國的治國方略,并且高校的法治和德治的結合有利于促進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進程。高校作為社會組成的一部分,率先開展法治和德治的結合,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為全國各個企事業單位的法治建設和德治建設起到先鋒模范作用。當社會上漸漸的推崇這種法治和德治的結合,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也就指日可待了。

(三)有利于良好的校園文化建設

校園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主要場所,校園文化的好壞關系學生的學習與身心健康的發展,良好的校園文化有益于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學術研究。縱觀現今的高校之中,惡習之風逐漸涌現,大學生的違法亂紀行為也頻頻出現,其主要的原因在于文化建設的不到位。高校過于注重學生的學業教育和思想教育,而忽視了法治教育,這樣形成的校園文化是不健全的,所以將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結合起來,將會促進高校的校園文化建設,使得高校更加利于學生的學習和成長。

三、目前高校的法治文化建設和道德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1.法治教育目標落實不夠

就目前高校法治教育的形勢來看,對大學生的法治教育應該以培養大學生的法治意識,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養為目標,而不是以單純的向他們灌輸法律知識為目的。從總體上看,當下高校通過法治教育向大學生傳授最基本的法律知識,從而培養學生法律素養的目標已逐漸形成,但是,由于高校教育的落腳點在文化教育和專業知識教育上,對于法治教育的目標不是很明確。所以高校教育應當進一步明確法治建設的目標,把目標落到實處,在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的時候應當注重培養大學生的法治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

2.法治教育內容滯后

據國內學者研究表明,因為大學生法治教育被忽視,造成大學法治教育的教材內容不能緊跟時代步伐,并且教材單一。甚至有些法律已經修改了,但是,在教材里顯示的法律規定、法治觀點仍未更新。社會實際和理論脫節,法治教育的教材因未能及時調整和修改而流于形式。另外,教材陳述過于理想,法治課程重視內容目標,忽略過程目標。法治教育課程的核心在法律條文,而非法治文化背景因素及法學與社會學等學科的整合等。所以,在進行法治教育中,教師應該多聯系實際,以案說法,使抽象的法律條文具體化,從而使學生能感受到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有益于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3.法治教育形式單一

當前的大學教育中課堂講授仍是加強大學生法律素養的主要途徑。但是,老師的講課方式主要是以向學生灌輸大量的法律條文為主,不能將條文與案例聯系,對于條文背后的涵義也沒有進行闡釋,久而久之,學生對于法律知識的學習喪失了興趣,并且,大多數學生以專業課為主,對于法治教育的公共課重視程度不夠,所以,單純的通過課堂是很難實現大學生的法治教育。

4.學生法治品質不足

目前,雖然大部分高校學生對于法律知識還是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對于法律的具體作用卻是個門外漢。在大學期間,老師也并未系統的向學生闡述法律在社會中的作用,學生們對法律的作用的理解也只是根據平時的相關新聞獲取,對于法律的內在價值,僅僅靠這些是難以明了的。此外,高校學生對于自身所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是很模糊的,有些甚至不知道自己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是什么,對于承擔的義務更是一無所知了。通過有關的教育,高校學生所有的法治意識漸漸形成,很多同學能夠認識到社會中存在的一些法律規則,僅僅如此是不夠的,對于規則本身的了解大部分同學是迷茫的,能遵守規則更是難上加難,就目前高校的一些情況反映,高校學生違反法律的現象比比皆是。當大學生的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很少有人能夠做到利用法律手段來對抗不法行為,維護自身的權益。

(二)道德建設存在的問題

1.道德教育實踐不足

學生的道德教育從小學階段就開始了,但是一直以來,對于學生道德教育主要是以道德知識的灌輸為主,對于道德品質的培養相對欠缺。道德是人們內心形成的一種對于丑惡好壞的評判標準,如果沒有將內心的意識具體到行為上來,道德建設是不完善的,高校道德教育更應該注重于對學生德行的塑造,以具體實踐的方式培養學生的道德素養,不能僅僅停留在書本教育。

2.學生恥辱感缺失

恥辱感是人內心對自己行為的衡量標尺,如果缺少了恥辱感,人們就會為所欲為,不考慮別人的感受,一切的行為都以自我為出發點,這樣犯罪就會大大增長。目前高校道德教育大多是正面的教育而忽視了反面的恥感教育,使得學生的恥辱感有所缺失,學生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做一些自己以為很合乎情理的事情,而這些恰恰是違反道德,甚至是法律的。例如,高校學生存在的考試作弊想象,很多同學把作弊當成了常態,有時候即使被老師發現也不以為然,部分同學甚至和老師爭吵。這些情況的發生主要由于高校道德教育忽略了對學生恥辱感的培養,加之道德要求的主要靠自我約束,沒有像法律一樣的強制力,很容易造成學生道德的缺失。

3.道德建設的法制保障不夠

高校的規則制度中都會有一些對于學生違章違紀的處罰措施,但是對于違反了道德的行為,幾乎很少有相應的處罰,學生對于道德的態度也就逐漸淡漠。這和道德本身存在的弊端有關,道德因為不具有法制機能,人們在做出行為時,可以根據自己內心的道德標準來決定是否遵守道德,在違反道德之后,獲得的懲罰也僅僅是迎來人們道德的譴責。這樣,道德并不能被很好的遵守,道德標準也就成了一紙空文。

四、高校法治文化建設和道德建設結合的措施

(一)相關規定的結合

法律如果不能將它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就很難被人們所遵循,同樣法治建設之路亦要輔之以具體的規章和條文。高校的法治建設與道德建設應當用具體的規章來使其制度化,將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的具體要求一起寫入高校的規章制度之中是很好的做法,在制度化之后,法和道德相輔相成,共同要求,就可以同時對學生的言行舉止做出約束,學生的違法現象也就可以得以制止。

(二)兩種教育主體的結合

老師是學生獲得知識有效途徑,要想推動高校的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的結合,老師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所謂術業有專攻,高校教師對于本專業的理論研究都比較深入,而對于專業之外的學術研究就很少。大學進行思想道德建設的老師主要是思政老師,即使老師們對于法律也有所了解,但畢竟不是自己的專業,所以在課堂上傳授法律知識并非易事。高校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需要老師加強對于法律知識的了解,甚至可以把法律專業的老師加入到思政教育之中去,在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時進行法治素養的熏陶。

(三)兩種教育理念的結合

高校教育中應當逐漸貫徹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結合的理念,在思想道德教育的課堂授課之中積極的把法治教育融入其中,形成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統一的教學模式,更加注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時加強學生的法治意識培養。除了思政教育,高校教師也可以在專業課之中結合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法律教育,建立學生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意識的形成。

(四)兩種教育實踐的結合

學生對于道德問題從小就在書本有所學習,有關道德問題的案例不勝枚舉,法律案例也隨著新聞媒體的進步而被大家所知曉法律與道德不同。但是案例只能對于教育起到輔助作用,對于具體的內容,案例是很難使學生的內形成對法律和道德作用信念,所以對學生的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時候應當帶領學生進行具體的社會實踐,例如,根據社會調查發現社會生活中存在的法律和道德問題,進而提出解決措施。這樣可以把書本知識落實到日常生活之中,通過實踐慢慢的讓學生了解法律和道德在社會中存在的價值,漸漸增強學生的法治和道德素養,加快高校的法治建設和道德建設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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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魏國強.論高校道德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其改善措施[J].科教導刊,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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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課程開設以來, 該課程已經成為大學教育的公共必修課之一。 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兩項重要內容, 是高校培養的兩項重要指標,因此,要把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使二者有機統一。 從授課方式角度來講, 可以分為兩種:1. 課程式授課方式;2. 實踐式授課方式。 所謂課程式授課方式,就是指按照課本教材固式授課方式,以課本為中心, 單純地按照課程要求以完成課程任務為中心。 這種授課方式忽略了學生的內化和內在需要。 實踐式授課方式是指以社會發生的案例為基礎,對大學生進行案例教學。這種授課方式, 固然可以給學生揭示法制問題所在,宣傳法制思想,但是忽略了大學生對社會現實的解釋。

沒有法制的社會是不能稱之為現代社會的, 但是沒有道德的社會卻是不能稱之為社會的。 法制范圍內的事情,是可以做的事情,結果人就成套子里的人。 所以,社會上就出現了大學生淡化社會道德的事件。 所以,在網絡上可以看到對大學生 公交車不讓座位校園里做出親密動作等各種譴責。 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離不開法制教育, 我國正處于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社會轉型的重要歷史時期,針對大學生違法現象時有發生的現象,有必要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 加強法制教育,注重思想品德人格教育,使大學生認識到知法、懂法、守法是成人、成才的基本條件,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 法制究竟是給了大學生自由,還是給了道德敗壞的溫床,不得不成為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

但是社會現實給大學生創造了一個什么樣的環境呢? 現實和媒體給大學生展示了因為做好事而沾染官司的事件,比如,因為攙扶并送老人到醫院而擺脫不了社會官司的尷尬事件。 在突發事件超脫法制之外,人無法擺脫法制的限制的時候, 道德就成為人類的漠視體。 從這一程度來講,沒有法制的道德難以維持, 沒有道德的法制只能惡化人類社會的發展。 作為人類社會發展未來的大學生,自然擺脫不了法制和道德目前的悖論。 因此,如果不能解決法制和道德的和諧統一, 大學生的發展和人類社會的發展無疑都走上了絕境。綜合以上論述, 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法制和道德的結合是大學生未來發展的需要,是構建和諧校園的需要, 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需要。 那么如何才能實現大學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結合就不僅僅是學校教育問題,更是社會發展問題。結合已有研究, 本文認為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首先,在大學生法制教育過程中,要明確法制的正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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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大學生的法治精神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需要法治國家是一種理想的社會狀態,它是一種目標,更是一個過程。這種治國理念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必須毫無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法治精神是法治國家建設的理論支撐和精神源泉,只有當這種精神成為一種普遍認可的社會信仰,并以之作為指導人們行為的準則時,法治社會才能真正實現。大學生作為法治國家建設的主要力量,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僅僅關乎到個人的成長與前途,也關系到一個國家的法治化水平。因此,要將法治的諸多價值要素及其蘊涵的精神實質融入大學生的頭腦中,要建立起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并通過大學生主體對社會整體的影響力,傳播和普及這種法治精神,使之成為全體公民的信仰和理念,為當代中國的法治國家建設提供思想指導和精神動力。

培育大學生的法治精神是提高學校法治化水平的需要學生不僅是學校工作的管理對象,更是學校事務的管理主體。要提高高職院校的法治化水平就必須充分發揮大學生的主體性地位和作用,引導大學生樹立權利義務的理念、民主的意識、正義的精神、秩序的觀念,也即培養大學生的法治精神。當作為學校主體的大學生都能把法治作為一種精神崇尚、一種思維方式,進而成為一種行為規范,并把它落實到自身的學習和生活中,落實到學校管理工作中,學校的各項工作必然會走上法治化道路。培育大學生的法治精神是大學生成長成才的需要高職院校培養的是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高等職業技術人才。在日臻完善的法治社會里,法治精神業已成為高等職業技術人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高職院校的大學生要通過理論學習,掌握法律知識,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只有這樣才能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中合理使用法律武器,逐漸形成縝密的法律思維模式,從而為自己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另外,大學時期是一個人成長的關鍵時期,大學生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刻,培養大學生的法治精神,在大學生內心樹立起法律的權威,能更好地幫助大學生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和侵蝕,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引導和促進大學生健康成長。

法治精神的缺失———高職院校大學生法律素養之現狀

良好的法治精神是現代大學生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從目前來看,大學生總體的法律素質有所提升,但是距離法治國家建設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從2002年云南大學的馬加爵案到2010年西安音樂學院的藥家鑫案,大學生犯罪令人觸目驚心。人民日報報道:“近10年大學生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但是,他們對法治的信任信仰程度、對法律的理解深度、自覺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習慣有待提高。”而中國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康樹華所作的一項調查顯示,近幾年的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會刑事犯罪的70%到80%,其中大學生犯罪約為17%。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教育和法治精神培育仍是一個亟待關注和加強的社會問題。就高職院校的大學生來說,其法律意識和觀念與過去相比有明顯提高,在對法治的關心、法律知識的掌握、對法律的認可等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由于高職院校生源基礎較差,學生自身素質不高,理論接受能力不強,因此,對法律理論的系統性要求不高;高職院校大學生自身思想水平不高,學生的自控能力不強,再加上家庭環境、社會風氣等非自身因素的影響,大多數學生沒有養成自覺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行為習慣,有的學生甚至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信仰缺失法治精神的形成依賴于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美國法學家伯爾曼在《法律與宗教》中說過非常著名的一句話:“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2]28只有公眾對法律認可、尊重、信任、依賴的真摯情感,即對法律的信仰,才能樹立法律的權威,促進現代法治精神的形成。然而,大學生的法律信仰卻令人擔憂,部分大學生對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從,覺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懲惡揚善,因而對法律的信任感也比較差。還有一些大學生認為法治社會的形成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個人的思想和行為對法治化進程的影響似乎很小,因此,對法治建設保持冷漠態度,在行為上漠視法律,甚至與法律背道而馳。盧梭說:“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們的內心里。”法律只有被公眾所信仰,才能真正贏得普遍的遵從。如果代表一個國家未來的大學生都缺乏對法律的信仰,法律就會喪失權威,國家也不可能邁進法治化的門檻。

(二)法律意識淡薄由于受到傳統法律義務本位觀的影響,許多大學生缺乏權利意識,缺乏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的能力。大多數高職院校通過開設公共基礎課進行對學生的普法教育,使學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初步樹立了法制觀念。但由于這種普法教育的公共基礎課大多從屬于德育,以“守法”為重心,與大學生個體利益和要求相違背,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襲了中國社會傳統文化中的義務觀念,容易使大學生對普法教育產生抵觸情緒。部分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宗法觀念、人情觀念、特權觀念在腦海中還占有一定的位置。

(三)法律知識貧乏雖然大學生學過一些法律知識,但整體法律知識水平仍然較低,有些學生還存在“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的現象,特別是高職院校的學生,其理論基礎較為薄弱,法律知識更顯欠缺。另外,多數大學生注重專業課而忽略法律基礎課,重學分輕實效。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大學生也不可能有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

(四)法律工具主義思想嚴重我國當代的法制教育只重視法律的工具主義價值,而忽視了法律的理性價值,如平等、自由、民主、正義等。這種教育使大學生僅僅停留在感性的對法律知識的認識上,使我國法治精神的培養陷入了困境之中。可以說,“法律工具主義是一種全局上制約我國法律價值和法治目標實現的理論。”[3]547即使學法律,也是將它作為一種工具,只求記住一些部門法的具體條文,知道怎樣操作,不求知道為什么這樣規定,不去挖掘法律背后的價值取向和深層次底蘊,更不是為了樹立健全的法治觀念。法律工具主義思想的存在使大學生無法深刻掌握和靈活運用法律,影響了法律學習的效果,影響了法治觀的生成。#p#分頁標題#e#

從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精神之培育

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精神的培育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包括基本法律常識和基礎理論知識的傳授,而且包括法精神、法文化的傳播與熏陶,其培養目標是使大學生對法律的理解從認知、使用層面提升到信仰、自覺內化的層面。為此,高職院校應秉持能力與觀念并重、知識與行為統一的培養理念,在教育內容和培養方式上不斷調整創新,以逐步實現高職大學生法治精神之培養目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高職院校法治文化建設,營造濃厚的校園法治文化氛圍法治精神的形成和發展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同時又是人們有意識地培育的結果,而法治精神的培育需要法治文化氛圍和環境做基礎。法治文化氛圍和環境包括自由的學術空氣、和諧的人際關系、濃厚的法律文化氛圍、公正有序的社會環境等,它們對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作用。在高職院校,要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營造濃厚的校園法治文化氛圍,使大學生在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浸潤中建立對法律的忠誠和信仰,真正相信法律的公正,在內心樹立法律的權威,進而形成高職院校大學生良好的法治精神。營造良好的校園法治文化環境,首先,要通過多條途徑和多種載體積極傳播、推廣法治文化。例如,利用校園宣傳欄、校報等進行法制宣傳;在校園廣播站中開辟專門的法律論壇;通過校園網絡進行網上法律答疑;舉辦大學生法律文化節營造法律文化氛圍。其次,要積極搭建法治教育平臺,加強法治文化的理論研究。例如,營造自由、和諧的學術氛圍,使學生形成敢于質疑、追求公正的品質;切實發揮法學院、法學研究社團和各類法學會的作用,加強對法治文化和法學理論的深入研究;舉辦法律學術講座,聘請法學領域的專家學者做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報告,逐步提高大學生的法學理論水平。通過營造良好的校園法治文化環境,使生活在其中大學生受到潛移默化的法治熏陶,逐步養成法治人格、樹立法治精神。

(二)注重高職院校大學生法律知識向行為的轉化,拓寬法律事務的參與和實踐渠道任何先進的思想和精神,只有落實到實踐中,才能真正影響人們的行為、促進社會的發展。法治精神的培育也不能僅僅止于理論研究,而應付諸于法治實踐和法律行動上。因此,高職院校大學生法治精神的培育,還要通過法律事務的參與和實踐,使大學生由知法、懂法的認知層面向用法、守法的行為層面轉化,在這個過程中培養大學生對法律價值的認同感,進而形成對法律的信仰。首先,在校內,讓大學生積極參與學校公共治理決策,強化大學生在法律行為中的主體意識。學校的管理制度完善與否直接影響著生活在其中的每一名大學生,因此,在學校各項管理制度的制訂過程中,要通過各種方式邀請大學生積極參與、建言獻策,在確保決策的科學性的同時,又充分尊重了學生的權利,突出了學生在校園管理中的主體性。如,讓學生根據所在學校情況制訂校園治安管理辦法,讓大學生參與學校社團章程和規章制度的制訂、執行。這樣,就能使大學生更加熟悉學校的規章制度,從而更加有效地自覺遵守,并在此過程中形成正確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的良好習慣。其次,走出校園,借助社會的力量加強對大學生法治教育,提高大學生運用法律的實踐能力。如,組織大學生旁聽法院對案件的審判、帶領大學生參觀訪問當地監獄等,加深對法律知識的領悟,提高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在這些過程中,大學生必將產生對法律權威的敬仰,從心靈深處構筑起尊重法律、篤信法律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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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學生法制教育是指對高等院校的非法學專業進行法律的教育,在大學生法制教育中更加重視理論教育,對于法律的學習,大學生并不是單一的認識和接受法律,更多的是探究和論證法律的相關規定,在大學師生法制教育中,學生學習態度并不是很好,在教學中也沒有考慮到學生的需求,本文在分析大學生法制教育問題的基礎上,分析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改革措施,提高大學生的法制觀念。

關鍵詞:大學生;法制教育;法制改革

高校承擔著為國家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后備干部和各級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引導大學生學法、知法,使他們形成較強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一、法制教育內容設置的調整

高等學校的法制教育是為了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通過法律課程的學習,幫助學生樹立法律權威,形成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是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但目前很多高校,都是通過開設一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來應付法制教育。這使得學生雖然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看到、聽到各種法律問題,但難以從法律角度去思考和評價,這顯然沒有真正實現法制教育的目的。應對法制教育內容進行適當調整,授課課時少局限我們不可能在課堂中進行所有法律知識講授,除了進行憲法、民法、刑法等幾部大法一般性普及外,可根據學生專業或興趣進行選擇。如可在第一次授課之前做個問卷調查,調查一下學生對哪個方面的法律問題感興趣,根據調查結果側重選擇某一部分法律進行講授。也可根據學生專業進行選擇,如對于企管貿易的同學可側重介紹經濟法知識,對于電子商務專業的同學可側重介紹一下電子商務方面的有關法律。總之,是要讓法制教育貼近大學生的生活,滿足大學生的內在性需要。

二、法制教育方法的改進

法制教育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課程,依靠傳統的枯燥無味的“課堂說教”很難起到作用,最理想的做法是要讓學生在實踐中感受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法律規范。我們可以適當借鑒英美法系等國家的“實踐性法律教育”模式,在課堂教學中引入案例進行教學,但又要防止學生只是簡單地聽聽案情,這時教師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地位,采用啟發式教學法,通過設置若干問題情境,引導學生利用現有的法律規范分析得出最佳答案,這樣的話學生才能更牢固的掌握已有的法律知識。另外還可以通過模擬法庭形式,選取典型的案件由學生進行模擬,其他同學參與案件的分析討論,此種方法形象直觀,還能讓更多的同學參與近來,充分發揮學生主體地位,也能打破任課教師一說到底滿堂灌局面,融洽師生之間的關系。另外,學生法律意識的自覺養成,不是通過一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就能完成的,還應充分挖掘校園文化這一特定空間的作用,如可以發揮學生社團組織的作用,經常舉辦一些法律知識競賽、演講賽、模擬法庭等活動;引導學生收看權威性的法制電視節目,閱讀法律報刊雜志; 利用每年的法律宣傳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進行普法宣傳; 或通過開設法律方面的選修課讓感興趣的同學進一步的了解法律,從而提高法律素養。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打破課上與課下的界限,帶學生旁聽一些刑事、民事、經濟方面的審判活動,讓學生身臨其境地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從而自覺地遵守有關法律規定,以此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形成待人的態度和處理有關問題的能力。

三、改革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1、提高法制教育的地位。受到我國傳統法制教育的影響,我國一直存在重視道德教育輕視法制教育的J識,在社會中還存在很多就很多人輕視法制教育。從理論上來說,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密切相關,高校在法制教育中只有結合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才能更好地發揮出教育效果。當前高校大學生普遍重視道德教育,認為法治教育就是道德教育的從屬品,這不利于社會的發展。在高校的法制教育改革中需要把法制教育獨立起來,并確定相應的配套教育機制,避免法制教育邊緣化。目前法制教育屬于思想政治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的教育,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法律制度教育,導致法制教育沒有針對性和有效性。法制教育雖然也存在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是需要看到兩者之間并不能等同,因此高校需要借鑒國外法制教育的成功經驗,加大法制觀念教育,使法制教育獨立出來,形成自己的教育體系。

2、改進法制教育方法。高校需要積極創新法制教育理念,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法律理論,逐漸將法律素養刻到學生內心中。在高校課堂教育中可以嘗試案例模擬的方式,強調師生之間的討論,鼓勵學生通過討論等參與方式,與專業的教師進行溝通,為學生營造熱烈的課堂學習氣氛。在教學中,教師還需要結合社會現實進行點評分析,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實現法律教學的目標。教師在課堂教學中需要有意識地開展與師生之間的案例,提高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在案例的選擇中需要有意識的選擇與學生相關的案例,如劉海洋殺熊事件等,引起學生之間的共鳴,充分調動學生運用法律范疇的積極性。另外高校也可以利用學生會等開展實踐活動,調動學生參與的積極性。

3、加強法制教育師資建設。提高法制教育師資建設還需要具有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建設,當前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相對比較薄弱,有條件的高校可以由法律專業的教師來擔負教育工作,若是辦學條件不足還需要充分提高師資力量,針對非法律專業的學生還需要不斷進行培訓工作,提高教師的法律意識,提高高校法制教育的專業化水平。另外教師在教學中還需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堅定自身的法律信仰,為學生的學習樹立榜樣。

4、開展豐富的實踐活動。高校在改革法制教育工作中還需要開展豐富的法制教育實踐活動。西方發達國家在法治教育中一般采取實踐性法制教育模式,這種教育模式能夠充分考慮到學生的特點,能夠為我國高校法制教育提供可以借鑒的地方。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可以開展第二課堂,組織學生來進行參觀從,提高學生接受知識的主觀能動性。當前我國大學生法制教育相對比較匱乏實踐環節,學生單單從理論上難以獲得深刻影響,缺乏法律實踐,因此高校在開展法制教育工作中需要開展豐富的教育實踐活動,更加生動的開展法制教育,逐漸加強學生的自律性。在教學中可以組織學生觀看教育案件等電視錄像等,有條件的學校也可以開展法制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普法知識講座等,使學生能夠積極地參與到法制教育中,提高法制教育質量。

總之,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是一個艱巨復雜的系統教育工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現實課題,需要大學教育工作者和社會法制工作者高度重視,相互協作,共同努力,使大學生能科學認識、深刻理解、全面掌握法律法規和法制建設,增強自身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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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月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之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并重[J].科技創業月刊,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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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通識教育(generaleducation)最早源于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等智者們所倡導的“自由教育”(LiberaEduca-tion)。但是,將通識教育這一概念引入大學教育,將之與大學教育聯系在一起的是19世紀初美國博德學院(Bondwincollege)的帕斯卡(A.S.Packard)教授。1829年帕斯卡(A.S.Packard)教授提出“學院預計給青年一種generaleducation,一種古典的、文學的和科學的,一種盡可能綜合的(Compre-hensive)教育,它是學生進行任何專業學習的準備。”19世紀30年代以后,通識教育逐漸成為西方國家高等教育一個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進入20世紀后,通識教育作為大學的一種教育理念,內涵被一再被拓展,尤其是20世紀下半葉之后,推行通識教育成為一個世界性潮流。對中國而言,通識教育無疑是一個舶來品。在我國,對通識教育的概念也不統一,甚至中文翻譯也有多種,如“一般教育”、“普通教育”、“通才教育”、“通識教育”等。對通識教育的涵義,目前較為一致的是黃俊杰、李曼麗、沈壯海等學者的解釋,即認為通識教育的內涵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就性質上講,通識教育是所有大學生都應該接受的非專業、非職業性的教育;二是就目的而言,通識教育旨在培養積極參與社會生活的、有社會責任感的、全面發展的社會的人和國家的公民;三是就內容而言,通識教育是一種廣泛的、非專業性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態度的教育。筆者基本認同這一認識,因為“非專業性、非職業性”及“‘一般知識’教育”等的確概括出了通識教育的一般特征,培養“全面發展的社會的人和國家的公民”也的確指明了通識教育的根本目的。但筆者認為,對通識教育還需進一步作深層次思考。因為“非專業性、非職業性”、“‘一般知識’教育”反映的是通識教育的一般特征,但如果深入思考,比如非專業、非職業的教育是否都是通識教育?一些應用性的計算機、外語、法律等面向所有大學生的教育算不算通識教育?還有政治性、思想性非常強的也是面向所有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算不算通識教育?要回答這些問題,還需要從更深層次上揭示通識教育的本質,把握通識教育的實質和核心。事實上,通識教育從其產生時就把關注的重心放在人及其培養上。當時的背景是,19世紀,隨著美國資本主義工商業的迅速發展,實用性、功利性的專業教育廣泛盛行,學生重視的是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學習,高校為適應這種需要,紛紛開設自然學科、工藝、法律、社會學等課程。這種實用性、功利性的專業教育大行其道,一方面動搖了傳統教育———貴族、牧師博雅課程設置的基礎,另一方面導致學生忽視人文素質的培養,對自由和人文傳統的繼承被忽視。由此,以培養“健全的個人和自由社會中健全的公民”為目的的通識教育便廣泛興起。同時,通識教育的對象固然是所有大學生,作為通識教育內容的“識”也固然不是專業知識,而應該是“一般知識”,但由此而將通識教育理解為就是“一般知識教育”、“通才教育”,那并沒有真正揭示其本質。因為,通識教育所教育的雖是“一般知識”,但其重心不在于一味追求知識的廣博和工具性價值,不是讓學生接受普及性的知識教育,其側重的是使學生對不同的知識的“貫通”。也就是說,通識教育本質是強調“通”而非“識”,“通”即“貫通”、“通達”“、融通”。作為一種教育理念,通識教育最終目的不是著眼于使學生直接掌握某一方面某一領域生存的技能和本領,而是由“通”達成“識”的整合,要使學生在歷史意識、科學價值觀、國際與多元文化、藝術等方面經驗的整合,“喚醒學生的主體性”,最后達成受教育者的“覺悟”與“解放”,也就是所謂的“覺之教育”。這就是說,通識教育的實質是教育學生“做什么人”、“怎么做人”,其核心在于“育”,即“培養什么人”“、怎么培養人”。

2通識教育理念與大學生法制教育的相通性

在我國,大學生法制教育歷來被置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疇,其主渠道和主陣地是高校“思政課”中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無疑,包括“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在內的“思政課”,與一般的通識教育課相比具有鮮明的政治性和較強的針對性。但不可否認,它與通識教育在理念、功能等方面具有諸多內在關聯性和相通性。事實上,利用通識教育展開思想政治教育(包括法制教育)在國外早已有諸多成功的案例,而借鑒通識教育理念來思考和完善包括法制教育在內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是教育界一個基本共識。就實質和核心看,大學生法制教育與通識教育都是要回答“培養什么人”“、怎么培養人”的問題。首先,在回答“培養什么人”的問題上,通識教育著眼于“培養健全的人”、“整體的人”的理念與大學生法制教育在終極目的上是相通的、一致的。人是教育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的;人是教育的出發點,也是教育的歸宿;人是教育的基礎,也是教育的根本。“我們的教育失去了人,忘記人有思想、有感情、有個性、有精神世界,就失去了一切。”把教育的出發點和歸宿放在“人”身上,著眼于培養“健全的人”、“整體的人”,其本質在于突出人的主體性,實現人的身體與心靈、個性與品質、情感與德性的自由和全面發展。強調教育活動中的主體性呈現,也符合現代教育學基本原理。在現代教育學看來,教育活動不只是教育者與被教育者之間簡單的主客體關系,還應該具有“主體———主體”間交往互動中形成的主體間關系。通識教育也正是“為建立人的主體性,并與客體情景建立互動主體性關系的教育。”大學生法制教育屬于思想政治教育范疇,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養大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法律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使學生成為一個既有人文政治素養又有專業素養的全面發展的人。思想政治教育包括法制教育過程,事實上就是一個大學生的主體呈現過程———大學生的自身經歷、體驗和感悟的過程。因此,無論是通識教育還是大學生法制教育都是以“人”為中心的,都是人的主體性呈現過程。其次,在解決“怎么培養人”的問題上,通識教育與大學生法制教育都要解決“如何做人”的問題,在具體的教育方式方法上,也都強調“貫通”、“交融”和“滲透”。通識教育要使學生學會貫通不同知識、不同學科的能力,它所要追求的是知識的人本化價值。換句話說,通識教育理念所注重的不是功利主義的知識工具性———“如何做事”的教育,它更強調的是“如何做人”的教育。因為傳統的專業化教育,不僅導致人文精神的缺失和學生素質結構的失調,還導致社會創新動力的不斷枯竭。長此以往,導致整個社會形成重技術輕人文、重知識輕心智、重物質輕思想的普遍傾向,扼殺了青年學生的對超出專業知識層面的某些超越性問題的探索能力,更扼殺了他們對那些事關安身立命的終極問題的思索能力。通識教育的主要特征是超越直接的功利目的,著眼于人的潛能開發與身心的和諧發展,體現的是人文關懷和人文精神。通識教育實現這種“通”的方法,主要是“貫通”“、交融”和“滲透”的方式。通識教育可以使學生了解不同學科思考問題的視角和方式,了解不同知識的內在統一性和差別,讓學生在融會貫通中汲取智慧,通過學習讓學生感受不同學科的奧妙,養成自己獨立思考的習慣。值得一提的是,通過通識課程直接與社會服務相結合的滲透方式,使學生參與到社會中,進行實地調查研究,形成自己的獨立判斷,同時又通過課外大量的社會服務活動達成教育目的。同樣的,大學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通過對本國政治制度的介紹和學習,引導學生逐步形成本國社會所認可的法律價值觀,使其能在未來社會生活中正確處理公民與國家、公民與社會之間的關系,以促使其真正融入社會中。換句話說,大學生法制教育要培養和造就大學生全面發展所必需的法律素質,在法律已經遍布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今天,法律素質已經成為每個個體社會化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因此,說到底,大學生法制教育就是為提升大學生的綜合素質服務的,所要解決的同樣是“如何做人”的問題。當然,法律素質的生成并非一朝一日,它是一個不斷延續的實踐過程。除了課堂教育對不同學科的知識進行“貫通”、“交融”外,還需要有潛移性熏陶的優良法治環境,需要有制度化的法律知識積累和法律意識培養載體,更需要有科學、有效的法制教育實現機制等等課外法制教育的“滲透”。大學生法制教育是大學生們回應現代社會的法律素養教育,通識教育的課程與社會服務相結合的方法為改革大學生法制教育的“重理論灌輸、重知識傳授而輕能力、輕素養”的價值取向提供了重要啟示。

3借鑒通識教育理念,深化大學生法制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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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治觀念;契約精神;誠信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Φ賴陸ㄉ璧拇俳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歷史和現實的實踐證明,培育現代誠信觀念是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重要倫理基礎。

一、大學生法治精神和誠信契約精神現狀

所謂法治精神,一般而論,是指人們在對現實生活中法的關系理性認識的基礎上,所形成的法治價值觀念和精神追求,其核心要求是堅持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精神本質上是一種對法律權威敬畏的信念,這種信念的倫理基礎是誠信,因為法律所涉及的是人與人之間具有“ 契約性”的社會關系,它要求法律的制定、執行和監督都必須貫徹誠信的原則,這是法律權威性之公正力量的重要來源。中國春秋戰國時期商鞅立法,使變法治國之策得以貫徹,就是一個證明。離開了社會誠信,法治精神既難以確立,更難以弘揚。

具有開放性、功利性和權利義務對稱性的特質,契約精神所蘊含的自由交往、利益本位、權責對等的理念恰好與現代誠信的特質相一致。在經濟、社會日益契約化的當代中國,合理引進和倡導契約精神,無疑會為現代誠信的構建提供強大的精神支撐,建立起現代誠信堅實的基礎性資源。誠信作為中華民族傳統的美德,是做人的基本準則,是道德建設的基石。然而,在大力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社會上虛假信息、制假造假、金融欺詐、商業欺騙、政務失信、學術造假等現象層出不窮。這些不講誠信的行為嚴重破壞了社會風氣,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大學生法治觀念不強誠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高等學校也不再是一塊凈土,社會上的誠信缺失的風氣逐步影響到高校校園。少數大學生的誠信缺失問題已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大學生是知識層次較高的群體,在社會的最前沿傳播文明,創造文明、無疑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中擔當中流砥柱。

第一,大學生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只是臨考應付,一次大學生缺乏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易產生錯誤的觀點,淡薄法律觀念。第二,很多同學覺得法律知識好像離得很遠,學校雖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于法律基礎》這門課,講述了相關法律知識,但課時較少,理論未與實踐相結合,老師也只是按照教學大綱進度,講述基本知識,課堂氣氛乏味,學生們不懂如何運用,流于形式。第三,學校開設關于大學生法律知識方面的課程只有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同時一周也只有一次課,說明學校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關注不夠,高校的法治教育存在理論與實踐嚴重脫節的現象。

三、大學生法治觀念和契約精神養成的路徑選擇

契約精神是現代法治社會和經濟社會的基本特征,只有契約才能使現代社會建立所有人都平等互信的有效保障機制。誠信社會的建立是一個契約精神的普及和契約社會的重構過程。

大學生法治觀念和契約精神的養成問題,既是個人問題,又是學校和社會問題。大學生法治觀念和契約精神的觀念淡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通過個人學習、學校教育和社會法治環境的影響等多渠道作用,幫助大學生加快法治觀念和契約精神的養成。

首先,合理重構法治觀念和契約精神教育的平臺。第一,對大學生的法治觀念和契約精神教育應貫穿于整個大學期間,加強公共基礎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授課,培養大學生最近本的法治素養。第二,提高公共選修課中法律課程的比例,通過精彩的實踐案例教學,讓同學們身臨其境,增強法治觀念。第三,建立大學生法治觀念和契約教育檔案,對大學四年期間的表現如實記錄,并于用人單位的招聘職位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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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問題;辦法

高職學生是當代中國社會中一個特殊而重要的群體,他們同樣肩負著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使命,他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直接影響著我國的法制建設。當前,受經濟社會多元化價值觀念的影響,高職院校學生不懂法甚至違法的現象屢見不鮮,曝露出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弊端。所以,加強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牢固樹立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增強高職學生的法制觀念,提升高職學生的法律素質,是高職教育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所以,深入研究新時期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

1、法制教育從屬于德育教育,獨立性受到削弱

對專業知識教育重視,而忽視法制教育,目前高職院校普遍使用法制課教材是根據2006年課程改革形成的《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它將《法律基礎》課和《思想道德修養》課整合,使“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統一在一起,導致《法律基礎》從屬于德育課,按照德育的方法開展法制教育,弱化法制教育功能,法制教育的獨立性受到削弱,法制教育從屬于道德教育的意味很濃,導致教師和學生對法制教育缺乏正確的認識和定位,正是這種思想政治教育比例關系的失衡,導致了現實生活中大學生法制觀念的淡薄,這樣法制教育也不會收到良好的效果。

2、教學模式有局限,忽視實踐環節

目前,課堂教學仍然是我國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教育形式仍局限于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偏重于理論知識的傳授,而忽視了實踐教學環節,未能給學生提供參加有關社會實踐的機會。法律知識本身體系繁雜、晦澀難懂,應用性強且抽象。教師在課堂上照本宣科,詮釋律令,講案說例,學生在教師的理論“轟炸”下記住所學的內容和知識點,空洞的講解,被動的接受,結果是教師講授法律知識不少,但學生只是記在筆記里、劃在書上,在指導自己行為上很少得以體現,考試也只是對記憶力的考查而不是對知識的真正融會貫通。這種教學方法導致了大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并未培養出良好的法律素質,淡化了法制教育的實效性。

3、法律知識教育多,法律意識培養弱

高校法制教育,更多的僅限于課堂教學,重視知識的傳授,教學方法簡單,與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脫節。教師以詮釋法律條文和法律規則為主要教學內容,主題往往偏重于防止違法犯罪,不關注隱含在法律背后的價值取向和意識培養,不能準確理解法律課程開設的目的,缺乏對學生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的培養,導致許多高職學生只知法律的條文,不知把對法律精神內化為實際行動。相當一部分大學生雖然學習了很多法知識,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守法的自覺性較差,部分大學生對法律的實現持懷疑、不信任的態度,違法犯罪行為是有發生,影響了高職大學生法制觀念的形成。

二、高職學生法制教育的改善途徑

1、把法制教育從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中分離出來

教育理念不改變、不到位,法制教育的深化和創新就無從談起。我們要把法制教育從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中分離出來,樹立獨立的法制教育觀,充分認識到法治和法制課在現代社會中的主流地位,這是高職院校法制教育扭轉被動局面的希望所在。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本質是以廣大在校學生為對象,以法治和法律為內容,以培養其法律素質、傳授法律技能為目的,以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為主旨,展開的教學活動,是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三者的合一。我們要從學生實際需要與未來職業發展出發,結合當今時代特征與高職學生特點,根據學生所在的學校類別、所學的專業及各校的側重點需要,除進行憲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還開設一些與各校專業(行業)相關、與各類學生受體相通的法律課程,例如,可加以《勞動法》、《合同法》、《民法》、《知識產權保護法》、《反不當競爭法》或有關工商、金融、會計等部門規章的重要內容,作為《法律基礎》課的深化和延伸,以滿足學生的求知欲,使“法制教育”貼近大學生的生活,融入大學生的內在性需要,以利于進一步提高學生步入社會的用法能力。課程設置的基本要求,不是讓他們成法律專家,而是幫助學生在走上社會后懂得運用社會的法律資源,懂得尋求法律的保護,懂得法律上的是與非。

2、打破說教式教學,強化課程的實踐性環節

法律基礎課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依靠傳統的枯燥無味的“課堂說教”的方式,達到增強學生法制觀念的目的是很難奏效的。必須強化該課程的實踐性教學環節,較適宜的方法是讓學生在生動、直觀的實踐活動中感受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法律規范。可以采用案例教學法,選擇那些既有利于大學生法律知識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義的案例。通過對真實案例進行課堂分析和討論,讓更多的同學觀察、分析、評論案件的起因和結果,最后運用法律知識進行評說的時候,會學到很多有用的知識,多數同學都能參與案件的分析,容易從群策群力的多種方案中,鑒別、篩選、產生最佳方案,這種方法不僅能夠使課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實用,也能加深對法律知識的理解。還可以開展靈活多樣的法制教育活動。比如組織大學生到相關的法庭旁聽一些大案、要案,參觀監獄,組織下鄉普法,增強對法律學習的感性認識,創設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圍。在重大節日在校園內外展開法律咨詢活動,組織法律社團和校園法律援助機構,開辟法制園地宣傳欄等,引導學生學以致用,學會用理論知識的解決實際問題,提高綜合素質,實現高職生在思想道德和法律規范上的知行統一。

3、重點不在于課本知識的傳授,而在于法律意識的培養

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形成自覺守法、用法、自覺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的法制觀念。觀念的形成僅依靠法律知識的學習是不夠的,必然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相結合,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重點不在于課本知識,而在于學生參與各種類型社會職業生活的態度和能力。在高職院校法制教育中,重點放在向學生們傳播現代權利義務教育觀念和法制精神,對大學生的法制價值觀、法制素養、思維方式等方面產生積極的影響,有利于大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教學中,通過課程中“量”的教育,在學生心中起到“質”的效果,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與信念,內化為學生運用法律的能力,實現從專業學科本位向職業崗位和就業為本位的轉變,讓他們知道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違法必受追究,使他們對法律心存敬畏,克服僥幸心理,不敢以身試法,從內心深處自覺產生學法、懂法的需求,自覺捍衛法制的尊嚴,自覺依法辦事,促成他們在行動上成為一個守法的人。

高職學生,作為未來國家的建設人才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法制觀念如何、法律素質怎樣,關系到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高職院校作為高技能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不僅要以學生的職業技能為培養目標,更要注重學生法律素質的提升。清楚的認識法律教育的現狀,積極拓寬法制教育途徑,創新教育方式方法,使學生增長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使高職學生呈現出遵紀守法、自立自強、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對高職生成長成才具有重大意義。

參考文獻:

[1]張旭東、徐燕:《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研究》,《商場現代化》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