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處罰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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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了認真做好房改與清房的銜接,既促進公有住房的出售,又保證清房工作的順利進行,省房改辦和省清房辦聯合下發了《關于公房出售與清房規定相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現予轉發,并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超過住房控制標準上限10%以內(含10%)的部分,磚混結構、內澆外砌結構(含框輕、內澆外掛)和框架結構住房的市場價,分別執行1000元/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和1500元/平方米,各自樓、磚混平房、一等磚木平房和二等磚木平房的市場價分別執行800元/平方米。700元/平方米。6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超過住房控制標準上限10%以上的部分在上述市場價格的基礎上增加200元/平方米。
二、兩套住房的面積合并計算后超過住房控制標準的,按結構檔次較低的一套計算市場價。
三、既住公房,又住私房(不含商品房)面積合并后,以公房標準計算市場價。
四、超面積部分計算的市場價,可按唐政發〔1996〕26號文件中規定的年折舊率進行折舊,設備、結構和層次的不同可相應調整差價。但不得計算現房折扣、工齡折扣和一次付款優惠。
五、各單位出售自管公有住房的成本價,必須經國有資產行政管理部門確認,不得自行定價,嚴禁低價售房。售房方案必須經市(縣)房改辦批準后執行。
六、各級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售房中的各項政策,不僅自身做到不虛報工齡,不高報職務、職稱,不搞轉讓購房權,還應該認真掌握購房政策,搞好售房的宣傳、組織工作。
七、在售房、清房工作中,凡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給國有資產造成損失,形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進行曝光,嚴肅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附:冀政房改〔1996〕35號文件
附:河北省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清理建房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公房出售與清房規定相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縣(區、市)、省直房改辦公室、清房辦公室,省直各單位紀檢組(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各市、縣(區、市)紀委、監察局,省直各單位:
為認真做好房改與清房規定的銜接,促進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面積掌握問題,要統一標準。各市、縣已經出售的公有住房,按原制定的住房標準執行。這次清房和售房最高控制標準為:正廳級建筑面積120?160平方米(使用面積90?120平方米),副廳級107?147平方米(使用面積80?110平方米),處級80?110平方米(使用面積60?80平方米),科級以下(含科級)56?80平方米(使用面積40?60平方米)。科級以下干部(含科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規定面積基礎上增加建筑面積10平方米;具備下列兩項條件的,可在規定面積基礎上增加建筑面積15平方米:具備下列三項以上(含三項)條件的,可在規定面積基礎上增加建筑面積20平方米。
(一)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且三代同住的(居住人口必須具備本市戶籍);
(二)已參加工作或達到結婚年齡的子女無房,需與父母同住的;
(三)年齡達到50歲的;
(四)工齡達到30年的;
(五)擔任科級職務(含副科)達到15年以上的。
上述規定,只作為這次售房和清房暫時控制標準,不作為建房和分房的依據。
二、在公房出售和清房中,共用樓梯、樓道、地下室不計入購房和清房面積,陽臺10平方米以內不計算面積,超過10平方米部分要計算建筑面積。
三、因住房設計原因造成不可切割部分超出上述規定建筑面積的交市場價,超出清房政策規定高幅控制面積10%以內的,省直和石家莊市區,鋼混結構的樓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不得低于1600元,磚混結構的樓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不得低于1100元;超出10%以上的部分,在上述價格的基礎上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再加200元。其他各市和石家莊市區以外的地方,按當地政府認可的市場價執行,但超出10%以內的部分,鋼混結構的樓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不得低于1500元,磚混結構的樓房每平方米售價不得低于1000元;超出10%以上的部分,在上述價格的基礎上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再加200元。
四、每戶原則上只居住一處住房。確有困難的可居住兩處住房,但住房面積原則上不能超出規定標準,超出面積不可切割部分按第三條規定的價格執行。
五、暫不出售公有住房的單位,對超標準住房問題,超標部分按清房規定的時間以市場價購買,并不準用集資建房款計抵;以市場價購買的超標部分房屋面積,可以不再計租;待房屋出售時再辦理產權證書。
篇2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內所有排放煙塵、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本市飲食業煙塵、油煙污染防治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環保部門)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安、工商、城建、城管、衛生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飲食業煙塵、油煙實施管理。
第四條 飲食業經營者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煙塵、油煙污染。煙塵、油煙的排放,必須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第五條 戶內經營的飲食業經營者,不得使用燃煤爐灶,限期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戶外經營的飲食業經營者,應逐步分期分批進店經營。禁止露天燒烤。
第六條 戶內經營的飲食業經營者必須加裝油煙凈化裝置,對所排放的油煙進行凈化處理。禁止煙塵、油煙和異味的無組織排放。
第七條 民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做排放煙塵、油煙的飲食業用房。
專用煙囪排放的高度和位置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的生活環境。
第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排放煙塵、油煙的飲食業項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選址必須符合當地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做到選址得當,布局合理。在樓房開設飲食業,操作間必須設在一層或不與樓上居民毗連的樓層。
(二)按照有關規定,到環保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環境影響評價必須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相鄰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三)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項目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四)項目投入使用前,應申請環保部門對其污染防治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營業。
第九條 飲食業經營者應按規定辦理排污申報登記手續,如實填寫申報登記表。
第十條 排放煙塵、油煙的飲食業經營者,在向工商、公安、城建、衛生等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時,應提交環保部門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排放煙塵、油煙等污染物超過國家排放標準的,由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治理。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市環保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一)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的;
(二)防治煙塵、油煙污染的設施未與項目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
(三)拒報或者謊報有關污染物排放申報事項的;
(四)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營業的;
(五)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拆除、閑置污染防治設施的;
(六)不按要求進行限期治理或逾期未達到治理要求的。
第十三條 經營露天燒烤的,由工商、城管等部門予以取締。
第十四條 拒絕環保部門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應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 飲食業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煙塵、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環保部門應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排放煙塵、油煙污染環境的行為向環保部門投訴,環保部門接到投訴后,應及時予以處理。
發生污染糾紛的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環保部門調解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拒絕、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執法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3
該所成立于一九七二年九月,所址位于__鎮濟海西路,現有民警10人,男民警9人、女民警1人,其中漢族6人、哈薩克族4人、黨員7人,民警平均年齡30歲。文化程度本科2人、專科7人、中專1人,全所管轄面積9萬平方公里,轄區總人口23669人。轄區人口以漢族和哈薩克族為主,以轄區主要街道為界,將其劃分成五個管區,實行警長負責制。
派出所辦公場所為一棟面積為740平方米的三層樓房,內有辦公室、值班室、戶籍室、槍械室、會議室、圖書室、小健身房、小浴室、小食堂等,功能已基本齊全,戶籍室、檔案室各配微機一套,交通工具有桑塔納、松花江面包警車各一輛。
我所在歷年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曾獲得自治區“十佳標兵”、自治區級“人民滿意派出所”等榮譽稱號、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九年兩度榮立集體三等功、二0__年至二0__年連續三年被縣局評為先進集體、二0__年和__年連續榮立集體三等功。
二、從嚴治警,牢固樹立從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
一支高素質的民警隊伍是我們搞好各項公安工作的保證和必要條件。為了造就一支高素質的隊伍,一年來,派出所支部花大力氣加強了民警的政治思想和業務學習工作,結合政治練兵和縣局開展的從嚴治警、執法為民專項教育活動,我所要求民警認真履行九要九不要,把“五條禁令”放在重要位置進行學教,做到了學習有心得、討論有記錄、發言有材料。一年來民警的紀律作風和執法觀念又有了明顯轉變和提高,隊伍中未發生執法不公和民警違法違紀的事件,為我所的二級派出所復驗成功墊定了基礎。
三、業務過硬是派出所復驗合格的必要條件
1、人口管理方面
該所已實現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工作對象的微機化管理,常住人口管理已推向前臺辦公,戶籍實現局域網管理,數據定期維護已形成制度。
根據幾年等級評定工作的開展和二代身份證的前期核對工作,我所已做到了常住人口底數清、信息準、三采率在上年度的基礎上做到了穩中有升,已達到97。通過逐戶核對戶口,解決了民警對轄區群眾熟知率低的矛盾,通過在轄區張貼140張警民聯系牌,使轄區群眾對民警認知率的缺點也得到了解決。
對流動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清查、隨時入機,改變了以往來人登記不及時、人走不注銷,一經登記全年不變的管理模式。__年派出所登記流動人口583人,發暫住證497人,發流動人口調查函93份,給外地公安機關復函5份。對出租房屋,我所本著“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結合《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辦法》,對不符合出租和承租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現轄區有出租房屋95戶,“出租房屋治安保證書”簽訂率和租賃房屋登記率均達100。
對重點人口的管理,我們做到了不但要管,而且要管住、管好,尤其是將流動人口中的重點納入了工作視線。對耳目建設,我們不但重視數量、更重視質量,努力發展一些能夠提供深層次較高價值線索的耳目,全年通過基層工作提供線索破獲的刑事案件,占轄區破案數的63。
2、治安管理方面
轄區內現有行政、企事業單位71個、集貿市場3個、中學3所、小學3所、特行27個,__年度發生刑事案件68起、破48起。查處各類治安案件58起、處罰69人,其中拘留25人、罰款41人、警告3人。對黃、賭、毒案件能夠嚴厲打擊、及時查處。
對轄區的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派出所能夠按照要求進行審批,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轄區內突出的治安問題,能夠及早發現并研究對策,進行有針對性的治理。__年治理亂點兩處,均取得了明顯成效。年內未發生涉槍涉爆和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3、安全防范方面
為了使轄區內重大惡性案件得到有效扼制,針對不同階段的治安特點,我所有針對性的開展了各類防范工作。春季在金融機構、寄存場所及公共娛樂場所印發六種不同內容的警示性宣傳單在轄區發放和張貼,共發放宣傳單240份、張貼160份。夏季民警們到建筑工地、企業等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場所利用宣傳單、宣傳冊、掛圖、廣播和口頭宣傳的形式向流動人口宣傳《 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暫住證申領辦法》等法律法規。
全年度轄區未發生一起重特大惡性案件。
4、執法辦案方面
派出所做到了報警有記載、如實立案,對執法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能夠分析原因、不斷改正,特別是__年三月執行《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以來,我所能夠及時克服對新程序不熟悉、不習慣的問題,虛心向上級業務部門請教。一年來未發生國家賠償及其他執法過錯責任問題。
5、服務群眾方面
派出所堅決摒棄了“冷、硬、橫、推和‘四難’現象”倡導“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和氣、辦事公道”的新警風,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贊譽和認可,多次受到各級領導和政府的表揚。其中,派出所七年如一日救助一對孤寡老人的先進事跡,受到了周部長的批示,自治區電視臺也進行了報道。
為了確保民警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派出所按要求聘請了警風警紀監督員,隨時接受監督,并在管區設立了警民聯系牌。形成了所領導、責任區民警向群眾代表報告工作制度,使警民聯系更加密切,群眾治安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6、隊伍建設方面
所領導能夠率先垂范、以身作責,起到表率作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突出,領導班子團結并具有很強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協警力量無越權執法現象。
7、內務管理及后勤保障方面
雖然在二0__年度的考核中在內務管理和后勤保障方面我所基達到要求,但我所并沒有樂于現狀,改造成了會議室,進一步充實了“五小工程”。所容所貌井然有序,辦公場所干凈整潔、環境優雅,夜間警燈長明。
四、自查結果
篇4
一、領導高度重視,全員積極參與
根據縣政府[2004]62號文件精神,教育局及時制訂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興教字[2004]33號),召開了由鄉鎮教育干事以及縣直學校負責人參加的校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動員大會,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教育單位都制訂了整治行動方案,成立了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召開了全體教職工會議和學生動員大會,分析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使全體師生人人重視安全工作,人人參與安全工作,實現“防范安全無空人,管理安全無空當,安全教育無空地。”為使全縣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教育局下發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和小賣部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興教文[2004]60號),要求學校、幼兒園嚴格對照《興山縣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評估標準》進行校園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根據全縣保育寄宿制學校增多的實際情況,教育局出臺了《興山縣保育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興教字[2004]33號)。各教育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也相應制訂了操作性強的制度措施。峽口鎮的《校園安全工作八十條》,對事關學校學生安全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確具體的工作要求,促進了校園安全工作的規范化。方案和制度的出臺,保證了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有序開展,同時強化了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安全責任意識。
二、責任落實,整治行動不走過場
1、實行安全管理負責制。為了搞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中小學、幼兒園都嚴格實行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內部安全管理負責制。縣實驗中學成立了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長為為副組長、學校其他校委會人員為成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立了以分管校長為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啟動了護校隊。強化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負責協調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工作,負責起草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負責召開師生安全工作會議及安全常識培訓等工作;學校工作專班負責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在校園內部推行安全“四包”責任制和“八制”方針。即值周領導包全周,值周教師包年級,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師包課堂。誰領導誰負責,誰值周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誰輔導誰負責,誰管處室誰負責,誰管年級誰負責,誰帶班誰負責,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從而保證了責任落實,避免相互推諉。縣一中成立了安全領導小組,落實了三級管理、層層負責的目標責任制。由校長掛帥,統一指揮、協調各處室和個人的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指示、任務,研究制訂行動方案;由相關處室負責人擔任領導成員,負責活動方案的實施;由部門崗位責任人和各班級班主任具體負責一線安全管理,明確分工,明確職責。在管理上,由領導組下設的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都分別成立了鄉鎮、學校兩級領導小組,確定整治重點,明確整改工作責任目標,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得力、機構健全、組織周密、運轉有序。高陽鎮中學把學校食品衛生、學生管理、校舍安全以及與其他單位配合治理學校周邊環境等工作詳細分解到行政、政教處、總務處和保衛科,明確了各自的職責。高陽鎮中心小學成立了環境設施、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活動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6個工作小組,并在學生中確定了18名義務安全工作員,明確分工,細化責任。各學校圍繞安全管理這一重點工作,建章立制,從根本上保證了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
2、嚴格獎懲制度。為了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形成安全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面,各教育單位都實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連帶責任追究制。將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教職工的責任書考評中,實行一票否決和責任追究。
3、家校結合,爭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此次專項整
治行動中,學校、幼兒園注重與學生家庭的聯系和溝通,召開家長會,宣講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與家長簽定安全責任書,明確了家長、教師、學生、學校各自的責任,有效的解決了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與此同時,中小學、幼兒園積極與其他相關部門協調配合,以取得全社會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近兩個月以來,全縣各校邀請公安、衛生、文化、工商等部門參與校園安全管理工作260人次,形成了校園安全人人有責的良好態勢。
4、強化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在此次校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中,教育局把對師生的安全知識教育作為整個行動的重點內容之一,要求各教育單位突出這一重點,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防患未然。各中小學、幼兒園通過校園廣播、板報、講座等多種形式,在學生中大力宣傳《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暫行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實驗小學、實驗中學和一中組織學生觀看了“珍愛生命、拒絕”的圖片展,師生深受教育;并邀請縣防保中心疾病預防專家以及省專家講授如何預防艾滋病;召開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宣講安全知識,普及安全常識。榛子鄉中小學共書寫安全標語17條,辦專欄27個,貼宣傳畫14張,校園廣播16次,召開師生動員大會8次,與會2760人次。水月寺中心小學把安
全知識編成兒歌、順口溜發給學生,培養學生安全習慣。縣直幼兒園將一些自救自護知識創編成淺顯易懂的兒歌、故事,讓幼兒在念兒歌、聽故事的過程中潛移默化,樹立安全防護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邀請消防官兵進園為師生進行消防演練,邀請交警近園為幼兒講解“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才能回家”為主題的道路交通基本知識。不少學校通過自辦安全小報的方式,讓學生收集各類安全小知識,從中得到教益。縣一中的安全小報版面漂亮,內容豐富,深受師生喜愛。古夫中學結合學校體育藝術節,舉行了《珍愛生命》專場文藝晚會;古夫鎮中心小學舉行了全校性安全知識競賽。全縣各中小學、幼兒園舉辦安全知識講座計120次,辦板報356期次。通過這些豐富多彩、生動形象的教育活動,學生的安全意識普遍得到了提高。
三、自查與督查相結合,確保校園安全萬無一失。
10月27日,縣教育局召開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動員大會,要求各教育單位對校園內部安全隱患進行嚴密排查,并寫出情況報告。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積極響應,迅速行動,于11月15日前完成了校園內部的安全隱患排查,并向教育局上報了排查報告。通過自查,全縣各教育單位共發現90余處安全隱患,有的已經進行整改,尚有一部分正在整改之中。縣一中對校舍進行了全面檢查和維修,加固了教學綜合樓的不銹鋼欄桿,更換公共場所已損壞的燈泡,確保師生照明、通行有保障;維修了體育器材,強調了體育教師教案中要有保護措施,增設球場的防護網;對校園內山體滑坡等重大安全隱患做到每天觀測記錄。水月寺鎮制訂了“水月寺鎮學校安全工作督查表”對照督查表逐校督查,并現場整改,彌補了管理上的漏洞,一些安全隱患得以及時整改。峽口鎮把教學行為安全隱患、教學儀器安全隱患、學生行為安全隱患、交通安全隱患、學校設備設施安全隱患、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校內傳染病控制等作為9大排查項目,要求學校進行嚴格排查,同時邀請縣、鎮兩級防保中心、工商、派出所、交通等業務部門進校助查。可以由學校自行整改的隱患,由學校及時整改,學校力所不能及的,及時上報教育局,通過投入、協調等措施解決。通過排查,全鎮中小學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整改。建陽坪中學、小學分別籌措資金,對學生宿舍、樓梯欄桿、電源線路等進行了維修、更換;添置了食堂蔬菜保鮮設施,校園環境大為改觀。高嵐中學果斷處理了原經銷店門面遺留問題,將校內的所有經銷門面遷到校門外,凈化了校園環境。南陽鎮針對學生乘超載車和摩的現象,加大整改力度。南陽中學采用分年級放學的辦法,緩解交通擁擠矛盾;南陽小學、湘坪小學由教師組織學生乘車。水月寺鎮大白果園小學建立了護送學生返家路隊護送網點并與家長簽單制度,效果顯著。
11月12日,縣教育局下發《關于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興教字[2004]35號),成立了督查領導小組,下設3個工作組,對全縣各學校、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督查。督點包括:師生的安全知識教育;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的情況;食堂和小賣部食品衛生管理;保育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民辦教育的辦學資質及辦學條件;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和交通秩序的情況。督查小組分赴全縣50多個校點,對照《興山縣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評估標準》,對校園安全管理進行認真嚴格的督查,并實行跟蹤承包制,各小組所負責的鄉鎮沒有達到整改目標的,督查工作就不能停止,以建立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校園安全工作必須常抓不懈
校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已經接近尾聲,但是,在此次行動中我們不難發現,還有一些問題需要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視。一是個別學校還存在管理上的疏漏,安全隱患依然存在;二是對已經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力度不夠大,或者沒有整改。三是校園周邊環境治理難度大,游商攤販禁而不止,黑網吧接納未成年人有抬頭之風。
篇5
第一條為加強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使用管理,確保人民防空工程平時與戰時的作用與功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簡稱人防工程),系指具有防范戰爭災害、自然災害和城市工業事故災害,進行人員掩蔽、物資儲存等功能的各種坑道、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地面配套等附屬設施。人防工程分等級人防工程和簡易人防工程,等級人防工程分為6級,未達到等級標準的為簡易人防工程。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包括市轄縣、市)各類人防工程的管理。
第四條*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防辦)是本市人防工程的主管機關。各區、縣(市)人防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縣(市)人防部門〕具體負責本地區人防工程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
第五條本市人防工程依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實施管理。
(一)市人防辦負責市屬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并指導、監督、檢查全市范圍內的人防工程。
(二)各區、縣(市)人防辦負責轄區內除市屬工程外的人防工程的管理,并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內的人防工程。
(三)市區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人防工程由本單位負責管理;各類專用工程、平戰結合工程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建有人防工程的各單位或部門應接受市、區、縣(市)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并有責任向市、區、縣(市)人防部門報告管理和使用情況。第六條保護人防工程是每個單位和公民應盡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向人防工程內部及其出入口或進排風孔附近排泄和傾倒廢水、廢氣、垃圾等廢棄物。
(二)不得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的范圍內取土、埋設各種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設施。確需埋設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設施的,除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外,還須同時征得市人防辦和所在地區、縣(市)人防部門同意,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三)未經公安、消防、人防部門批準,不得在人防工程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和腐蝕性等危險、有害物品。
(四)不得損壞和擅自占用、改造、封堵、拆除人防工程及其內部各種防護設施。
第七條在人防工程安全范圍內確需埋設管道和修建地面建筑物的,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前應征求人防部門意見。
規劃部門在編制成片開發新區和舊城改造規劃及審批十層(含十層)以上的民用建筑,確定規劃設計條件時,須事先征求人防部門意見。
城建部門在審查上述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方案時,應一并審查人防工程的要求。
第八條在人防工程口部附近修建其他建筑物時,應留出倒塌半徑的安全距離和戰時人員、物資疏散及平時開發利用的進出口道路。
第九條各級人防部門應對管理范圍內的人防工程及附屬設施建立檔案,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管理制度,并定期將人防工程的管理、使用、維護等情況,上報上級人防部門。
第十條各級人防部門有權對分管地區內各類人防工程的使用、維護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各有關單位應給予配合。
第十一條建設項目附設人防工程的,其設計、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人防部門應參與人防工程規劃設計的會審,工程竣工后應會同施工、設計單位按照設計圖紙共同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發給人防工程驗收合格證;驗收不合格并無法采取補救的,應按國家規定交納人防易地建設費。
第十二條因城市建設需要確需拆除人防工程的,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拆除:
(一)凡拆除等級人防工程、連通地道和300平方米以上的簡易人防工程,市屬人防工程拆除單位應事先向市人防辦提出申請由市人防辦批準;非市屬人防工程拆除單位應事先向區、縣(市)人防部門提出申請,由區、縣(市)人防部門上報市人防辦批準。
(二)凡拆除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簡易人防工程,由區、縣(市)人防部門批準,報市人防辦備案。
第十三條經批準拆除的人防工程,拆除單位必須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建:
(一)凡拆除等級人防工程須按原面積和等級標準補建。
(二)凡拆除簡易人防工程須按等級人防工程(6級)標準補建,其面積不得少于原面積的三分之二。因受場地限制,確實無法補建的,經人防部門同意后,拆除單位在工程拆除前須向人防部門繳納人防工程拆除賠償費,由人防部門易地建造。賠償費的標準由市人防辦會同財政、物價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簡易人防工程因質量差、滲漏水嚴重,經多次修繕見效不大,經所在地人防部門批準,并報市人防辦備案后,可予以封堵。
第三章平時使用
第十五條對平時可以使用的人防工程,由各級人防部門制定開發使用規劃,由產權人安排使用。
第十六條使用人防工程按下列規定審批:
(一)市屬人防工程報市人防辦審批;區、縣(市)人防工程報區、縣(市)人防部門審批。
(二)市、區、縣(市)兩級人防指揮所等特殊人防工程,由同級人防部門提出申請,報上級人防辦審批。
(三)利用外資開發使用人防工程,由所在地人防部門提出申請,報上級人防辦審批。
第十七條凡需使用人防工程,由人防工程產權人按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向人防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未經人防部門批準,任何單位(人)不得改變人防工程的使用性質,不得轉讓或出租人防工程。
第十八條人防工程經批準調整給其他單位使用的,所在單位在出入口通道、進排風孔、水源、電源等方面為使用單位提供方便。
第十九條利用人防工程開辦旅社(招待所)、餐廳(食堂)、商店、工廠(車間)、醫院等,使用單位(人)必須憑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許可證,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辦理手續后,方可開業。
對用于停放機動車或非機動車的人防工程,任何單位不得改作他用。
第四章安全與維護
第二十條本著“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人防工程使用單位(人)必須遵照《*市防火安全責任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和要求,與人防部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遵守人防工程使用合同的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條已使用的人防工程,必須保持工程結構和內部設備、設施的完好,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火、防汛和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進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二條為了保證人防工程使用的需要,使用單位(人)對人防工程進行改造、裝飾、增建進出口部等設施時,須報經所在地的人防部門批準。
人防工程改造時,涉及地面建筑、市政管道、綠化、消防等,還須按有關規定征得各有關部門同意。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防部門必須搞好人防工程的維修保養和設備、設施的更新工作。其中,人防工程使用單位(人)為使用目的所需進行的維修工作由使用單位(人)承擔。
對未使用的人防工程,各級人防部門應定期檢查,并進行抽水、通風和清掃。
第二十四條為了保護人防工程內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人防工程使用單位(人)應根據不同工程和地下勞動條件,按有關規定發給有關工作人員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費。
第二十五條人防工程內的通風、除濕、照明、抽水等設施用電按國家有關規定電價收費。從事經營性商場、旅館、娛樂場等用電,按工業電價收費。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六條凡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各級人防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并可視情節輕重,按以下規定予以罰款;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一)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一項的,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項、第四項的,對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不符合國家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的,處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故意損壞人防設施或者在人防工程內生產、儲存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人防部門的工作人員、、或者有其他違法、失職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篇6
一、全面開展“法律六進”活動
按照縣普法辦《關于進一步推進“法律六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農村、機關、學校指導督促普法工作的開展。
(一)多措并舉,組織開展送法下鄉活動。廣泛開展“村兩委”換屆期間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縣普法辦在我縣村“兩委”換屆之際,下發了《關于在全縣村“兩委”換屆工作中開展法制宣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鄉鎮、有關單位在村“兩委”換屆工作中,廣泛開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學習活動,以進一步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各司法所主動作為,積極參與所轄鄉鎮開展宣傳工作,采取以會帶訓,專題講座等形式給廣大人民群眾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并協助各鄉鎮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村“兩委”的換屆選舉工作。縣司法局在村“兩委”換屆選舉期間,還派專人到“城鄉共建村”、“扶貧村”和“計生幫扶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指導上述村依法依規開展村“兩委”的換屆選舉工作。據不完全統計截至9月20日,全縣在村“兩委”換屆選舉期間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宣傳活動500多場次,受教育人數10余萬人次,通過法律宣傳,不僅使參與競選的村“兩委”候選人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同時也使廣大選民的選舉意識和主人翁意識有很大提高,各鄉鎮換屆選舉工作的依法進行,從而使全縣的村“兩委”的換屆選舉工作得以順利完成,取得了較為滿意的效果。
為把“法律進鄉村”工作落在實處,縣普法辦組織多期普法宣傳活動。8月28日,縣司法局和縣普法辦組織安監、環保、計生、國土、公證等部門到油坊店鄉街道和周院村開展大規模送法下鄉活動,在油坊店鄉政府的配合下,組織村干、鄉直單位和附近村民1500余人參加了活動。現場解答法律咨詢160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件、分發法律書籍及資料一萬余份,宣傳氣氛十分熱烈。在周院村開展了法律明白人培訓,向群眾宣傳與農民朋友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使他們通過此種形式學習法律、了解法律、懂得法律,并運用法律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縣直有關單位也按照今年全縣“法律進鄉村”工作部署,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律進鄉村活動,如:縣科技局多次組織班子成員到扶貧村、城鄉共建村、計生幫扶村開展科技法規宣傳,舉辦科普講座,向人民群眾送去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規;司法所借力村級換屆大舞臺,開展了法律進鄉村文藝演出活動,把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改編成人們喜聞樂見的法律文藝節目入戶進行普法宣傳。縣檢察院、縣政務服務中心、花石鄉、古碑司法所等單位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廣泛開展了法律進鄉村活動,群眾的法律意識明顯得以提高。
(二)深入推進機關單位的學法活動。為深入推進“法律進機關(單位)”活動,進一步加強我縣各單位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工作,提高機關(單位)干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的能力,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干部隊伍,縣委辦下發了《2014年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意見》,為認真落實此項工作,縣普法辦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單位積極行動,采取多種形式認真開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活動。
1、落實制度,規范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各單位按文件要求落實了各項規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領導干部學法制度;二是建立重大事項決策的法律咨詢制度;三是法制宣傳教育考核制度等,通過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使全縣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
2、創新形式、學法方式多樣化。為提高學法水平,縣政府邀請省政府法制辦法制監督處處長同志就“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舉辦的專題講座,23個鄉鎮及現代產業園組織鄉(鎮)、村干部同步收看了該視頻,陸玫同志從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存在問題,重點任務三個方面,全面生動解讀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內涵和實現途徑,講座既有理論高度,又有實踐案例,融學術性,實用性、指導性于一體,大家聽后紛紛反映講座舉辦十分及時,很有必要。縣工商聯邀請省法學專家蔡如堂教授就《公司法》開展專題法制報告會,組織干部職工及個私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一百多人參加了會議。油坊店、梅山、全軍、等鄉鎮邀請普法講師團和法律工作者舉辦法制報告會18場次,有效的提高了普法效果。
3、開展以提高基層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為目標的學法活動。為提高村“兩委”換屆后新班子的法律素質,縣普法辦要求各鄉鎮結合本次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對新任村“兩委”干部全面進行一次法律知識培訓,通過培訓使他們基本上掌握與農村、農業、農民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張沖、吳家店、南溪、斑竹園、、等多個鄉鎮舉辦了新任職村干部法律知識培訓班。縣交通局、縣工商聯、縣地稅局等單位還舉辦法律演講會、座談會、知識競賽等活動;縣人大、桃嶺鄉、花石鄉等39個鄉鎮和單位組織了干部職工的法律知識測試,靈活多樣的學法形式,有效地提高了機關單位干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三)加強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少年強則中國強”,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系著祖國的未來,在學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各級政府、單位和學校的首要任務,為此,縣普法辦多次通知要求各有關單位和法制副校長要按縣普法辦統一部署,全力開展學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把法律宣傳進校園的活動開展好、組織好,并取得成效。
1、縣直有關單位主動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建設美好校園、平安校園,8月26日縣城鄉規劃局和縣教育局利用為學校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一書兩證”機會,組織開展了普法進校園活動,規范建設行為,引導學校及周邊群眾合理有序進行建房;9月10日,由鄉人大牽頭,鄉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督所工作人員聯合對該鄉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及校園安全開展了專項整治活動;縣公安局組織干警到部分學校開展了《道路交通法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宣傳使青少年學生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縣檢察院道德講堂走進校園傳遞法治正能量等等。
2、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教育作用。各學校認真開展法制報告會,法制副校長積極參與,用心準備,開展適合各年級段的法制宣講活動。鄉中心校在組織法制報告會的同時,還開展了法制書畫競賽,全鄉9所學校兩千名學生參加了比賽。和縣職業技術學校等單位的法制副校長開展了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四)探索企業法制宣傳教育的方式。為提高提高企業經營人員以及勞動者的法律意識,我縣相關單位深入企業、公司開展一系列的普法活動。各鄉鎮聯合多部門到企業開展法律進企業暨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司法所將法制宣傳送進景區,服務旅游;縣經信委在工業戰線上開展“江淮普法行”活動;縣醫保中心多舉措開展工傷保險宣傳咨詢活動;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走進商場、批發市場等開展打擊偽劣商品、小餐飲衛生整治等專項理治活動。
(五)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為增強社區居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依法維權的能力,我局結合縣城開展的創建全國文明縣城和全省衛生縣城的活動為契機,積極向廣大居民開展法制宣傳活動,每月在縣電視臺播出一期關于法律法規方面宣傳片或講座,每天播出兩條關于法制宣傳方面的滾動字幕。印制了5000余份法制宣傳資料發放給社區居民,近期縣普法辦還還訂制了3000余個法制宣傳袋向居民發放,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知曉率和知曉面。
二、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評選表彰活動
今年以來,各鄉鎮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在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深入扎實地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依法治理水平逐步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日益增強,縣普法辦、縣民政局對36個村(社區)進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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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問題;對策
項目來源:2012年遼寧省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項目
“節能減排”出自于我國“十一五”規劃綱要。作為我國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要行為,近年來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其中不乏來自高校的目光。眾所周知,高校是培養國家棟梁的搖籃,處于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養成階段的高校學生對于節能減排的態度將會引領節能減排未來的走向。那么,當代高校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如何呢?針對這一問題,我們通過問卷調查、實地走訪等方式對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現狀進行了多元化的了解,為高校節能減排工作的推廣略盡綿力。
一、高校學生在節能減排方面存在的問題
節能減排不僅是國家的一種號召,更是保護我們生存環應盡的義務,學生是高校中至關重要的群體,自然要肩負起這份重任。然而通過對回收的有效調查問卷的數據分析顯示,大學生在節能減排當前還存在一下幾個問題:
(一)大學生整體的節能減排意識不夠強,沒有形成節能減排行為習慣。從調查結果看來,在日常生活中雖然大學生具有節能減排的想法,但是鮮少落實到行為上,造成高校節能減排“知易行難”的現象。調查結果反映出一些大學生對于節能減排行為表現出“事不關己”的態度,少數想要有所行動的學生認為個人的努力無法改善整個校園的環境,因此并沒有將節能減排付諸行動。
(二)大學生沒有認識到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對節能減排產品及技術的關注度低。這一點從市面上很多節能減排的產品無法得到重視和推廣情況可見一斑,調查群體對于節能減排的認識不夠清晰,沒有切身感受到能源短缺和資源浪費現象的危害。
(三)日常生活中的細節(用水、用電、一次性產品等)很容易被忽略,學校出現較大浪費現象時,缺乏相應的法律制度以及管理辦法。高校節能減排流于口號,大多數校園內抬頭可見節能減排標語,但是視而不見者大有人在,校園浪費現象比比皆是。大學生的日常生活方式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們在節能減排方面的意識,然而調查結果并不理想,大學生在用水、用電以及一次性用品的用量上甚少節制,不積小流,不成江河,因此大學生日常生活的細節在節能減排方面至關重要。
(四)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各年級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強弱并無明顯差異,節能減排意識并沒有隨著知識和閱歷的增加而遞增。為使調查結果有代表性同時也有層次梯度,團隊在問卷設計上特別加入自然信息類,從統計結果發現,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沒有因為知識和閱歷的增加而遞增,甚至在不同政治面貌的大學生群體中都沒有顯著變化。
(五)許多同學認為高校在校大學生應在校進行節能教育,但是學校以及有關部門對此卻沒有相應的措施。在問卷提及節能減排教育時,許多同學表示出相當高的熱情,在現今多元化教育體制下,節能教育勢在必行,然而現實情況不盡人意。
二、造成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較低問題的原因
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不難發現,當下大學生群體的節能減排意識并沒有達到理想的狀態。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我們可以從學生和學校兩個方面來分析。
(一)對于大學生自身
首先,當前大學生群體較少主動去了解各種節能減排的知識信息,缺乏節能減排的敏感度,環境與化學等專業上有機會了解更多節能減排信息的同學們明顯意識高于非專業相關的同學們。由此表明:相關的知識信息對于意識具有一定的影響作用。
其次,大學生在平時學習和生活中缺乏對于節能減排的研究創新,較少參與節能減排活動。校園中開展的相關活動學生參與度較低,許多同學認為這些活動專業性較強,并不能較好的在生活中聯系節能減排,參與創新。實際上,“我們做的每一件事都能為節能減排貢獻一份力量。‘低碳生活’首先提倡一種環保意識,對于我們大學生來說,是一種態度,而不是能力。”[1]
最后,生活中大學生存在一定的虛榮攀比心理,這也無形間導致盲目消費的比重加大,存在浪費嚴重的現象。購買欲和實際所需不成比例,閑置物品偏多,低碳意識和責任感相對淡化,缺乏對節能減排人人有責的認知。
(二)對于高校
學校節能宣傳力度不夠,對節能減排缺乏重視,在知識教育普及方面并沒有做到位。“搞好高校節能減排教育,不但能產生巨大的直接節能環保效益,而且教育青年學生樹立節能環保意識,養成珍惜資源、保護環境的自覺行為習慣。因此加強大學生的節能減排教育,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可以說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2]然而目前高校中鮮少相關的課程培訓指導,也沒有基礎知識的講座。高校及有關部門在節能教育方面的缺口十分明顯,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難以進一步提高。
大多數學生缺乏深入了解節能減排的途徑。節能減排的活動也因局限性導致受眾較少,認同度較低。大多數同學對于節能減排的活動表現出漠然的態度。很多高校雖然逐步實行了一些相關措施,如禁止使用一次性產品、開展“地球一小時”活動等等,但是通過我們的調查發現多數同學并不能理解這些措施對節能減排的深層意義,因此,如若建立更為完善的教育制度體系,相信此方面的工作將更高效開展。
除了教育缺口的原因,眾人皆知,我國現今還沒有針對節能減排的具體項目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學校也尚沒有采取相關的管理處罰辦法,從而使浪費現象一再發生在法律的盲點。缺乏強制性的管理條例,校園節能減排只靠大學生的自覺性和公益心,效果不盡人意也在意料之中。
三、提升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的對策
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節能減排,需要營造良好的氛圍,高校引導、科學帶動、學生參與,建立節能減排的一整套體系。針對大學生在節能減排意識上出現的種種問題,應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應對。
(一)加強節能減排教育,加大科學研究力度。由高校引導和鼓勵學生通過各種途徑學習節能減排的知識,例如:形式多樣的節能環保知識講座、低碳生活的教育課程、了解國家關于節能減排的政策和法規等。設立相關的網站及制作宣傳展板、海報,增加節能減排知識的傳播途徑。
加大對節能減排的科學研究,大學生是擁有豐富科學知識的特殊群體。積極投入能源循環利用的研究,大力推廣可再生能源,達到開源節流的效果。
(二)建立相關制度,節能減排于細節。大學生節能減排生活方式的踐行與學校的制度建設密不可分,高校的制度是推行節能減排生活方式的標尺,能夠使學生丈量自己的節能行為。學校在水電管理方面擬定相關方案,有利于節能減排的推廣。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饋制度。高校應設立專門的負責部門,將節能減排工作做到陽光化、透明化,設立意見箱,聽取學生的意見,集思廣益,不斷完善規章制度。
要使節能減排生活方式與學生個人利益相關聯,從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思想教育方面滲透節能減排思想。在校園中做到人走燈滅,杜絕長明燈、白晝燈;及時檢測校園內的水電設施,避免出現由于人為或忽視導致的浪費現象;優先采用環保型、節能型電器和設備,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設備。
(三)發動高校學生組織力量,學生會、學生社團、大學生工作室等要廣泛開展以節能、環保科技創新為主題的各項各類形式新穎多樣活動。動員學生從點滴做起,自覺養成低碳生活的習慣,更加注重節能減排的意義,在開展正常活動的同時,向同學積極宣傳關于節能減排各方面的知識,并且積極努力做到活動用品多次重復利用,活動報名表申報材料雙面使用等方式,同時積極利用網絡,微博、人人網等向大家發出倡議,用低碳環保的方式營造低碳的氛圍。從而帶動更多的同學參與,使得我們的大學生活更有意義,在這個過程中帶動各高校學生積極地參加各項節能減排的公益活動,讓大家愛上公益。
(四)倡導商家規范性,傾聽學生意見反饋。高校應鼓勵并倡導校園商家減少一次性用品的數量,引導商家使用可降解的塑料制品替代原有的一次性用品;購物時使用環保袋,減少塑料袋使用量;嚴格執行塑料袋收費制,使校園節能減排行動與國家政策接軌。同時鼓勵食堂、打印店、商店等校園商家粘貼節能減排標語標識。
將商家的節能減排工作納入考核機制,組織學生定期對校園商家節能減排工作進行評估。這就要求商家定期開展并向同學們宣傳節能減排活動,引導學生合理消費,避免鋪張浪費,而且校園內商家為了獲得良好的口碑自己就必須應積極引進新技術、新工藝,采用節能型建筑結構、材料、器具和產品。這樣在學期結束時由學生評出最佳節能減排單位和節能減排工作最差單位。分別向全校通告,由學生組織評估給商家壓力使得節能減排在學生和商家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
四、結束語
以上是筆者對于現今大學生節能減排意識存在問題及原因的簡要分析,希望能夠引起當代大學生對節能減排的關注。一個人的節約是理財,一群人的節約是公益。節能減排無小事,點滴行動記心間,一個人的力量或許很微薄,但是一個人可以引領一群人,一群人能夠影響整個校園,從而將節能減排這一意識深入人心,更好的傳承下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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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S-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2-0192-3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養殖業生產已進入了一個以安全、環保為新起點,注重人與自然和諧、養殖健康發展的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畜禽產品的需求,從以前的短、缺、少到目前的安全、高質、營養上,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特別經過2004年的禽流感病、2005年的四川鏈球菌病、2007年的廣州瘦肉精事件以及2011年的河南“健美豬”事件,畜禽產品安全和養殖污染問題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而本文作者作為一個基層畜牧獸醫者來說,以高度的使命感,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為了保障養殖產業規范有序、持續健康發展,保證畜禽產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保護人類生存環境生態平衡,維護廣大養殖戶合法權益,樹立畜牧獸醫行業良好形象,在目前的現實情況下,實行依法行政,開展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勢在必行。
1 基層畜牧獸醫行政執法現狀
近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基層縣(市)畜牧獸醫水產局把行政執法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克服了一些不利因素,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打擊了違法經營,保護了經營者和養殖戶的利益,確保了畜牧產業安全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但由于畜牧獸醫體制不順,以及執法的范圍廣、項目多、任務重、責任大,與社會發展要求相差甚遠。例如:瀏陽市轄37個辦事處和鄉鎮,共有養殖戶22萬戶,其中規模養殖場5000多戶,交易市場157個,有獸藥、飼料經營戶320多家,獸用生物制品供應點39個,肉類經營攤點600多個,生豬定點屠宰場2個,飼料和獸藥生產廠25家,禽類批發市場1家。
基層縣(市)畜牧獸醫水產局的執法隊伍參差不齊,職責不明,極不統一規范,主要由四個部分組成:一是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防疫監督站),主要負責動物防疫、檢疫方面的執法;二是獸藥飼料科,主要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方面的執法;三是畜牧科(站),主要是負責畜牧生產等方面的執法;四是執法隊,負責畜牧獸醫的執法,等等。
2 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由畜牧獸醫部門負責執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共有十多部,涉及動物防疫檢疫、種畜禽生產經營、獸藥飼料管理、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畜禽養殖及資源保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等。由于存在認識不足、體制不順、手段薄弱、多頭執法等問題,特別是全面履行法定職責的能力仍不強,部分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現象依然存在。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基層縣(市)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主要如下:
2.1 執法體制不順
2.1.1 尚未建立統一的接案辦案機制 沒有完整統一的接案辦案機制,導致執法部門,各自為政,缺乏配合協調,有時當接到群眾舉報,為了自身考慮,小的則相互推諉,大的搶著辦案;甚至有的部門由于行政管理工作原因,對于執法工作不聞不問。
2.1.2 執法主要執著于個別典型違法案件 例如,執法案件主要集中在打擊違法經營病死動物及其產品、逃檢的違法行為;以及獸藥抽檢執法。對于其他行政執法權卻空置一旁。這種做法,在以點帶面,樹立典型的方面,確實起到了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的作用,但相對整個畜牧獸醫行業的執法來說,范圍過窄,治理關口未前移,治標不治本,不能從基本上打擊違法犯罪份子。
2.1.3 未設置法制科 行政執法與執法審批混為一體,對內部執法起不到有效監督、統一管理的作用。
2.1.4 對外協調口徑不統一,未建立長效協調機制 當執法中遇到難題,執法部門卻以各自名義進行協調,講究的是即時效應,單個利益,未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問題。
2.1.5 鄉鎮基層動物防疫檢疫站的執法資源浪費 鄉鎮動物防疫檢疫站目前在執法方面仍停留在動物產地檢疫上,對于逃檢、經營病死動物和動物產品等違法行為,僅能起到舉報、協助的作用,若要辦案必須靠縣(市)局相關部門派執法人員前往,才可立案和制作相關法律文書;當縣(市)局相關部門不能派員前往時,只能起到勸阻作用,大大地降低了基層站的執法積極性,造成上下聯動不一致,嚴重地影響了良好執法氛圍的形成。
2.2 執法環境不良
2.2.1 管理相對人法制觀念淡薄 目前,大部分畜牧業投入品經營戶和養殖戶的法制觀念仍十分淡薄,學法而不依法,知法而不守法,給執法工作帶來很多不便。例如,有的養殖戶在處理病死動物時,不但不對動物尸體作無害化處理,反而違背良心,將其低價出售給不法商販。更有甚者,當查處到不法商販時,違法經營戶煽動群眾阻止對違法案件的查處,為執法設置障礙。
2.2.2 宣傳力度不夠 近年來,雖然加大了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但由于畜牧獸醫法律法規管理相對人牽涉的大部分是農民,文化素質低,法律意識不強,還有相當一部分群眾基本就不了解畜牧獸醫法律法規,不了解畜牧獸醫部門的職能,不了解保護畜牧獸醫資源的意義,對違法行為采取“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態度,沒有形成群防群管的良好氛圍。
2.2.3 缺乏執法經費,難以保證執法需要 由于財政經費拔款少,無法購買新的執法設施,設備非常簡陋;另在案件辦理、檢測和無害化處理等費用大,造成執法成本高,甚至是“虧本”辦案,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的畜牧獸醫執法工作,行政執法人員工作很被動。
2.2.4 部門執法配合尚欠緊密 由于職責不明確,執法職能交叉,多個部門同臺執法,如一頭生豬從生產、屠宰、經營、加工,直到產品上市,就有畜牧、商務、工商、質監、衛生等五個部門參與管理;但都無一對生產、加工、銷售全過程進行監控,各部門為了各自利益,難以配合和協調。
2.3 執法難度不小
2.3.1 交通發達,販運戶和屠商偷逃檢疫現象嚴重
2.3.2 畜禽養殖多以散養為主,產地檢疫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大
2.3.4 鄉鎮和村級屠宰檢疫管理不規范 由于鄉鎮未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各屠點都是以自宰自銷為主,另牽涉到屠宰點非常多,由于鄉鎮動物防疫站的人員有限,對其生豬屠宰檢疫不可能到位,若執行了檢疫,也只是蓋個印,收點錢即可,這與屠宰檢疫要求相差甚遠;加上個別販運戶、屠宰商法制意識淡薄,對牲畜檢疫認識嚴重不足,在利益的驅動下,屠宰病死動物的現象和阻礙執法人員執法事件時有發生。
2.3.5 無法監管到位 專職執法人員少,畜牧執法起步晚,時間短,執法經驗缺乏,加上執法種類多、畜牧投入品的特殊性,牽涉對象為農村的廣大養殖戶和經營戶,流動性大,執法點多、面廣,很難監管到位。
2.3.6 調查取證、執行難 調查取證是行政執法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調查取證的好、壞直接關系案件審理的對與錯。然而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管理相對人多、守法意識淡薄,執法時少數被調查人常無理取鬧,不積極配合調查,有時取得的證據可能是無效證據或錯誤證據。處罰執行不到位和執法對象暴力抗法的現象時有發生。
2.4 執法水平不高
2.4.1 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偏低 現有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人員中屬于法律和畜牧獸醫專業畢業的人員僅占極少數,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人員只懂得防疫監督的相關知識,沒有經過正規系統地行政執法培訓。由于不熟執法業務,盡管想把工作做好,但心有余而力不足。
2.4.2 執法程序混亂 一些執法人員對執行程序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隨意簡化或省略執法程序。
2.4.3 執法文書制作不規范,不注重證據 執法文書是對管理相對人違法行為事實認定的重要證據,必須客觀、真實、準確、精煉。在實際執法過程中使用執法文書不規范,漏項、丟項、引用條文錯誤,字跡潦草、語言表達不清,嚴重地影響了執法效果,導致避訴和抗訴能力差。
2.4.4 極少數監管執法人員不作為 明知有問題不主動查處,事不關已;或查處走過場,流于形式,致使違法行為反復出現,擾亂了市場秩序。
2.4.5 極少數監管執法人員存在執法違法的問題 如執法監管人員有親朋好友(甚至本人)經營畜禽動物及其產品或獸藥飼料等投入品,對其違規違法行為聽之任之,放任自流。雖然此種情況是極個別現象,但對市場生產經營秩序和監管工作的影響很大。
2.4.6 執法標準不統一 各部門的執法任務、執法標準和執法程序沒有統一的標準,具體操作不規范,自由裁量大,嚴重影響了公平執法。
2.5 工作難點凸出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行政執法工作不到位,原“以法促檢,以檢促防”的良性循環的工作鏈被打斷,致使養殖業的發展缺少有效的保障,反映出了畜牧獸醫水產工作中急需解決的難點、熱點,同時也預示著養殖安全風險在不斷地增大,疫病防控能力有待增強。
2.5.1 檢疫監管工作存在死角 鄉鎮和村級屠宰同步檢疫無法到位,肉產品加工點(作坊)原料檢疫把關難度大。
2.5.2 動物強制免疫執行力度薄弱 部分養殖戶不按要求履行強制免疫義務,不掛耳標、不填寫養殖生產檔案,追溯制度流于形式。
2.5.3 養殖戶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觀念淡薄 隨意亂丟亂棄,造成疫病擴散、傳播。
2.5.4 畜牧投入品監管力度小 個別養殖戶(場)為追求利潤,違規使用禁用藥物、過期獸藥,出欄時不注意藥物休藥期。
2.5.5 規模養殖場的指導監管未經常化 養殖戶生豬出欄時檢疫申報意識不強,給基層檢疫工作大大地增加難度。
2.5.6 新的疫病層出不窮,舊的疫病不能根治 據統計,230多種動物疫病60%以上是人畜共患病。
2.5.7 基本設施差 基層站的職工工資福利待遇低,辦公條件差,安全防護條件差,工作積極性不高,等等。
3 探索新時期的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有效促進養殖業法治化建設
為適應新形勢下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需要,結合實際工作,積極整合執法資源,組建綜合執法機構,通過強化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工作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建立責任追究及目標考核機制等措施,強力推進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有效促進養殖業法治工作規范化建設。主要對策:
3.1 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環境
加強宣傳工作,是社會各界充分認識、理解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重要性的有力措施,有利于提高畜牧行業的地位和知名度,有利于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每年都要有組織、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工作,并把宣傳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長抓不懈,使畜牧獸醫法律、法規更加深入社會,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3.1.1 宣傳形式上有突破 利用電視臺、報紙、標語、宣傳車、講座、座談會、咨詢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大張旗鼓地宣傳;另建議根據畜牧獸醫執法工作的特點,擬制有氣勢、有內容、有特色的固定宣傳口號,利用電視、報紙、出租車的熒屏等流動性大、宣傳面廣的宣傳形式,進行連續幾個月的播放,在人民大眾頭腦中形成一種固有模式,做到電視里有影、廣播里有聲、報刊上有字,使廣大人民群眾對畜牧獸醫行業有較深的了解,增強人民群眾的守法意識。
3.1.2 宣傳對象上有突破 從以往僅走進農村面向養殖者宣傳,轉變為走進社區(村)、走進單位、走進學校,面向領導、面向有關部門、面向管理相對者和面向全社會等多方位、多層次的宣傳。
3.1.3 宣傳投入上有突破 要加大宣傳費用的投入,將宣傳費用列入財政預算開支。
3.1.4 宣傳內容上有突破 在宣傳畜牧獸醫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突出典型的案例、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在學習法律法規的同時,能緊密地聯系日常生活,形象地了解到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從而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和歡迎。
3.1.5 宣傳效果上有突破 在每次組織實施宣傳活動時,特別注重效果,不能走形式、搞過場,宣傳作用曇花一現,必須做到每次宣傳都有突破和進展,切實增強群眾畜禽產品質量安全防范意識,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再鑄一道防線。
3.2 理順執法體系,實現職能分離
3.2.1 成立縣(市)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大隊 執法大隊與動物衛生監督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機構、多種職能的運作模式,將業務科室的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畜禽養殖引種環節監管、獸藥生產經營監管、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監管、動物防疫監督等行政執法監督職能,劃歸市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大隊,實現執法職能的集中行使,統一管理執法人員,統一調度執法裝備,統一行使行政處罰職能。
3.2.2 理順整理職能科室 職能科室作為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下達監管任務,協調監督檢查,以及本單位日常業務工作管理,行政執法職能劃歸綜合執法大隊,實現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的有效分離。
3.2.3 以政務中心服務窗口為依托,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 負責畜牧獸醫審批事項的全部接收和辦理,由職能科室負責審批事項的審核、審驗,實現行政執法與行政審批的有效分離。
3.2.4 建立健全技術支撐體系,成立畜禽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檢測中心負責行政執法過程中飼料、獸藥、畜產品等的技術鑒定、檢測,使出具的鑒定結果、檢測報告能得到國家法律認可,解決執法中鑒定、檢測難的問題,實現技術支撐與行政執法的有效分離。
3.2.5 成立4-6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中隊 在執法大隊的統一安排布置下,負責本轄區內各項日常綜合執法工作。執法中隊為常設機構,每個中隊配備5-8個執法人員,人員從各鄉鎮站精干人員中選調,人、財、物統一歸執法大隊管理與調配,經過嚴格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同時各中隊按要求建立執法信息網絡體系,形成上下聯動、快速反應執法機制,及時地掌握本轄區內的基本情況,保護養殖業健康發展。
3.3 建立法制審核,完善執法保障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進行嚴格把關,體現法律公平、公正、公開,使各項執法監管落到實處,給畜牧獸醫行政執法提供強有力保障,有利于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3.3.1 成立法制科 實現了行政執法與執法審批的有效分離,承擔案件審核、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組織聽證、規范性文件審核備案、執法質量考評、執法檢查、過錯責任追究、法制培訓和法律咨詢、關系協調等職責。
3.3.2 建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公安執勤室 與綜合執法大隊合署辦公,具體負責綜合執法保障工作,對拒絕、逃避、不接受行政執法部門調查的,或者對執法部門調查不配合、不理睬的,進行強制傳喚,對強制傳喚后仍不接受調查的,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3.3 建立部門聯動機制 加強與工商、公安、質監、商務和衛生等部門聯合,經常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多項聯合整治和執法活動,特別是利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對人們關心的農貿市場、超市、學校和廠礦食堂、大型酒店、畜禽產品加工廠(點)等食品安全監管重點,多部門聯合執法,新聞媒體全程報道,有效地增強執法力度和效果,有力地震攝不法分子,形成全市上下齊抓共管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
3.4 狠抓執法質量 推行案件主辦制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確保辦案質量,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創新執法案件承辦模式,實施行政執法案件主辦人負責的制度。
3.4.1 改變現在的“要”為“我要干”的工作觀念以激發執法工作人員的學習熱情,使大家抽時間、擠時間為自身加油充電,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辦案辦事能力。
3.4.2 改變工作方式 改變現由個別執法員承擔辦案責任,而其他執法人員“置身事外”、“和尚撞鐘”式的被動工作方式,轉變為大家都參與辦案,并對案件的補查、復議答復、出庭應訴都由主辦人負責制。
3.4.3 明晰執法權限和責任 按照辦案程序規定,除必須的審核、審批程序外,案件主辦人在單位法人和承辦機構負責人的領導下獨立辦案,在辦理立案登記、調查取證、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對案件違法事實認定、案件定性、適用法律和辦案程序等作出判斷,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4.4 嚴格責任追究 案件主辦人對案件全程辦理負責,對辦案過程中出現明顯錯誤或重大失誤的,或因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適用法律不準、辦案程序錯誤等,案件被上級機關、行政復議機關或人民法院撤銷、部分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具體行政行為被確認為違法等情況的,案件主辦人承擔主要責任并將追究其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3.4.5 與評先評優掛鉤 對一年內出現2起不合格案卷的,不得在年終考核中評定為優秀;連續兩年出現5起不合格案卷的,要取消執法資格或者調離執法崗位。從體制上解決辦案推諉、責任不明確的問題,確保案件質量。
3.5 強化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3.5.1 嚴格隊伍管理 重點把好“四關”:一是嚴把資格準入關。科學、公正、客觀評價和選拔專業執法人才,全面提高畜牧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一支能嚴格依法執業的專職化、職業化畜牧行政執法隊伍。二是嚴把學習培訓關,對所有執法人員進行文明執法教育和執法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三是嚴把工作紀律關,制訂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和崗位管理細則等管理制度,通過落實各項紀律和制度來規范執法行為。四是嚴把績效考核關,與執法人員簽訂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制訂績效考核辦法,保證執法工作目標的順利完成。
3.5.2 大力開展崗位練兵活動 每年開展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崗位練兵專題學習活動,封閉式地強化訓練所有執法人員,全面熟悉宰前檢疫、宰后檢疫、市場檢疫監督、產地檢疫、運輸檢疫等操作要點、檢疫對象等內容;掌握動物衛生監督、飼料、獸藥、防疫監督、種畜禽管理等不同類型的案件處理,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作風過硬、執法公正、行為規范的畜牧獸醫執法隊伍。
3.6 加強執法裝備,提升執法能力
面對畜牧獸醫執法點多面廣、執法裝備缺乏等實際情況,加大執法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優先執法大隊配備辦公場所、辦公用品設施,購置動物檢疫快速診斷箱、采樣箱、紅外測溫儀、消毒機等儀器,監督執法車輛和攝像機、數碼相機、對講機、錄音筆等執法設備。
3.7 建立規章制度,健全監督機制
為了促進畜牧行政執法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對外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合作,對內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和制度,強化管理,落實責任,保障畜牧綜合執法的順利開展。
3.7.1 建立日常巡查機制 綜合執法大隊成立督查室,抽調1-3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對執法人員的到崗到位、著裝守紀、規范使用文書、文明執法等進行督察,整肅執法隊伍,規范畜牧獸醫行政執法行為。
3.7.2 建立應急處理機制 嚴格按照部門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建立應急處置中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工作方案,確保在出現重大疫情和復雜案件情況下,能快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果斷處置突發事件。
3.7.3 完善執法制度 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管理制度,如《行政執法人員守則》、《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度》、《行政執法標準》、《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執法文書檔案管理制度》、《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制度》、《立案審批制度》等等。
3.7.4 建立考核機制 把綜合執法工作列入本單位和各部門、鄉鎮站目標責任,建立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進行考核表彰,進一步促進綜合執法工作開展。
依法推進畜牧獸醫綜合執法,規范養殖場的選址與建設,形成環保生態養殖鏈;加強投入品安全監管,把住畜禽飼養原料關;規范種畜禽生產經營秩序,杜絕假冒偽劣種畜禽發生;強化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和動物衛生監督工作,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加強畜禽養殖環節的監管,實現“以法促檢,以檢促防”的工作方式,促進強制免疫的落實,減少疫病風險;加強執法監督,提高了辦案數量和質量。通過綜合執法,讓廣大人們群眾心目中形成 “畜牧獸醫110,食品安全守護神”的新概念,吃上“放心肉”,過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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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扎實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的意見.農辦牧[2010]4號.20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