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范文

時間:2023-11-10 18: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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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資源保護

篇1

    作為非歷史文化名城中的典型代表——丹陽市,地處南京和蘇錫常兩大都市圈交匯地帶,具有廣闊而美好的發展前景。因境內歷史文化遺存眾多,素有“江南文物之邦”的美稱。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對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產生了諸多不利的影響,丹陽市歷史文化保護所面臨的挑戰具有相當的代表性。本文通過分析丹陽歷史文化保護中存在的典型問題,探討保護策略,以期對同類城市有所啟迪。

    1.概況

    1.1歷史文化資源概況

    丹陽是一座擁有6000多年文明史和3000多年建城史的江南文化古城,在歷史上曾是春秋吳國季子封疆和南朝齊梁帝王故里,古時名勝古跡眾多,境內歷代名人輩出,城市文化積淀十分豐厚。

    南朝帝王陵墓及其石刻公認為全國文物之瑰寶,孔子所書的延陵季子墓碑和唐中和銅鐘則為江蘇乃至全國所罕見。至于古之丹陽八景、練湖二十四景、七峰山房等則可與其他江南名勝相媲美,眾多的古建筑、古墓葬又代表著丹陽歷史文化之豐富。丹陽境內現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86處,文物控制單位23處,古文化遺址、古建筑、古墓葬等300余處。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4項,鎮江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13項。

    1.2保護工作概況

    丹陽市政府十分重視文物古跡保護,開展了一系列工作:

    (1)出臺了《丹陽市文物保護辦法》、《丹陽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管理職能》、《城市建設規劃中的文物保護工作意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2)加強了對文物古跡的保護,重視地下考古挖掘工作。

    對文物進行普查并分批公布文物保護單位名單;修復一批重點文物,文物保護工作取得較大進展;劃定了文物保護單位及文物點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成功發掘一批有價值的歷史文化遺址等。

    (3)對歷史地段進行控制,劃定了西門大街歷史文化街區。

    (4)重視重點文物的規劃控制,完成了《南朝陵墓石刻保護規劃》。

    (5)加強歷史文化保護的宣傳和研究。

    2.存在問題

    2.1保護框架不完善,難以有效保護歷史文化資源

    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對歷史文化保護的關注度、認識和要求在不斷提高。歷史文化保護的對象已不僅僅局限于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城市格局、城市環境風貌、大量非文保單位歷史文化資源點以及非物質文化遺存的保護已成為歷史文化保護的重要內容。對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也不局限于單純的保護,而且更注重突出文化主題,促進歷史文化活力的再現。

    然而,非歷史文化名城由于保護框架還很不完善,屢屢出現“漏保”、“欠保”的現象。以丹陽為例,在本次規劃以前,丹陽沒有編制歷史文化保護專項規劃,僅編制了《南朝陵墓石刻保護規劃》、《九里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等。由于缺乏歷史文化保護規劃的系統指導,丹陽歷史文化的保護內容主要停留在對文物古跡、歷史地段等實行保護措施,而對城市格局、傳統風貌等缺乏保護意識,對區內地下文物埋藏區的保護缺乏有力措施。

    2.2保護理念與機制相對落后,無法有效引導城市建設

    由于缺乏科學的理念指導,丹陽歷史文化保護出現了城市建設對城市傳統風貌特色保護不夠、歷史街區保護與周邊發展協調不夠、文物古跡保護與周圍城市環境融合不夠的“三不夠”的問題。目前,由于大規模舊城改造強烈的沖擊,老城區的特色正在逐漸消失;由于對西門大街歷史街區的保護采取的是簡單化保存的措施,造成歷史街區與城市發展進程極不協調;除了南朝陵墓石刻,對其他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主要停留在對文物個體實施保護階段,文物保護缺乏與周邊環境的協調。

    同時,在現階段,由于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機制尚未建立,歷史文化遺產的利用與城市建設未能有機結合,作為城市重要資源的歷史文化遺產未能發揮充分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歷史文化的保護與發展。

    2.3保護與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影響城市總體和諧發展

    長期以來,歷史地段一直存在“保護”與“發展”的基本矛盾,這兩者在同一空間內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延續城市文脈需要對歷史地段進行有效保護;另一方面,城市發展需要對舊城進行改造,導致歷史地段不斷遭到“建設性破壞”。

    從丹陽的實際情況來看,老城區保護未受到足夠的重視,隨著大規模的舊城改造和房地產開發,丹陽老城風貌已不復存在;政府雖然劃定了西門大街歷史文化街區,但保護效果卻并不明顯。西門大街雖然仍保存著古運河碼頭、胡家住宅、林家大院、正義坊、城隍廟遺址、警鐘樓、三思橋等豐富的歷史遺跡和建筑,但由于沒有對歷史街區進行系統的保護,一些文物保護單位得不到有效監控和保護,居住在古建筑內的部分居民亂搭亂建、出租房屋,破壞了古建筑的原有風格。在長期演變的過程中,西門大街歷史街區積淀了豐富的歷史文化,同時也累積了歷史遺留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弊端,社會結構也趨向于老齡化、貧困化,與城市發展進程極不協調,與現代化的城市形象形成了極大的反差,對和諧社會的構建提出了極大的挑戰。

    3.思路與對策

    3.1科學架構保護框架,全面展現歷史文化內涵

    科學構架保護框架的意義在于將城市歷史傳統空間中那些真正具有穩定性、積極意義的東西組織連接起來,并將歷史要素與未來發展的可能性結合進來,形成一個以保護傳統文化、展現傳統特色文化內涵為目標的城市空間框架。

    3.1.1保護框架的構成要素

    保護框架由自然環境要素、人工環境要素、人文環境要素三部分構成。

    (1)自然環境要素

    指有特征的地貌和自然景觀,包括地理條件和氣候,物候條件。

    (2)人工環境要素

    指人們建設活動所產生的物質環境。指對丹陽以內城河、護城河為骨架的傳統空間格局和傳統民居、特色街市以及各類文物點所反映的人工環境特征的保護。

    (3)人文環境要素

    人們生活風貌的環境體現,指對居民的社會生活、生活習俗、生活情趣、文化藝術等方面所反映的人文環境特征的保護。包括歷史人物、宗教信仰、歲時節慶、傳統文化等。

    3.1.2保護框架的構成結構

    保護框架的結構包括節點、軸線、區域三部分以及它們相互關系所共同構成的城市景觀特色。

    節點――人們感覺和識別城市空間的重要參照物,指對山水、寺觀、民居、樓閣、古塔、古墓葬、古井、古木、牌坊等的保護。

    軸線――人們組織生活,體驗歷史的主要通道。主要指歷史街道。

    區域――具有某種共同特征的地段或各街區,人們在其中活動能得到特殊的感受。主要指西門大街歷史街區。

    3.1.3保護框架主題

    在概括提煉丹陽歷史文化風貌特色的基礎上,通過加強對城市整體歷史文化環境、重點歷史地段和單個文物保護點的保護,整體地保護丹陽歷史文化名城傳統的物質形態和文化內涵。為突出保護丹陽歷史文化名城的內涵,確定出保護框架的主題有:

    主題一:“江南文物之邦”——突出丹陽在歷史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歷史景觀風貌的保護。

    主題二:“吳文化發祥之城”——突出丹陽作為吳文化發祥地之一,展現吳國早期古城址——葛城遺址、春秋吳國季子封疆的魅力和內涵。

    主題三:“齊梁文脈體驗之城”——突出保護齊梁石刻及古墓葬等,展現丹陽齊梁文化。

    主題四:“紅色革命戰斗之城”——突出保護丹陽的革命遺跡,展現丹陽紅色文化。

    主題五:“文人雅士寄寓之城”——突出保護名人故居、故里等,展現丹陽名人文化。

    3.2創新保護理念,探索保護與利用的有機結合之路。

    一是確立歷史文化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理念,為經濟建設提供保障。將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領導責任制,在服務發展中不斷提升文物保護工作的地位和水平。

    二是樹立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轉變的理念,促進文物管理方式的轉變。按照文物保護工作“保護—利用—再保護”原則,以文物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為載體,大力發展文物旅游業,促進文物再保護,以此推進地方經濟的發展。

    三是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不斷探索文物保護工作新機制。通過領導重視、部門配合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形成了歷史文化大保護的新格局。

篇2

關鍵詞:歷史文化資源;知識產權;保護;開發

中華文明歷史悠久,文化資源豐富,開發潛力巨大。然而,各地對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與開發比較滯后,尤其是相關知識產權侵權現象時有發生。據調查,我國對歷史文化資源進行商標注冊的只有10%,各地頻繁發生商標搶注事件,比如“武當山”、“黃山”、“九華山”、“橘子洲頭”等都在某些商標類別中被搶注。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嚴重侵犯了相關單位的合法權益,影響了歷史文化資源的合理開發。因此,加強歷史文化資源的知識產權保護開發,顯得十分必要。

一、歷史文化資源知識產權的概念與內容

(一)歷史文化資源與知識產權的概念

歷史文化資源,是指人類歷史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化資源的總和。一方面,它體現在有形的物質載體,比如反映生產、生活習俗的民居、服飾、器具、用具,具有文化特色的代表性建筑物、設施、標識,在節日和慶典活動中使用的特定自然場所,保存比較完整的文化生態區域等。另一方面,它也體現在無形的精神遺產,比如具有代表性的文學、戲劇、曲藝、詩歌、音樂、舞蹈、繪畫、工藝美術等,民間文化傳承人及其所掌握的傳統工藝制作技術和技藝,具有代表性的傳統節日、慶典活動、體育以及具有研究價值的民俗活動等。

所謂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創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是私權,其私權屬性根源于財產權的性質,換句話說,知識產權就是個人對其創造的知識所擁有的財產權。

(二)歷史文化資源知識產權的內容

對于歷史文化資源而言,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名稱權、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業秘密權等。

1、商標權。歷史文化資源大多可以直接注冊商品商標,獲得商標的保護。注冊人有權使用、禁止、處分、續展該商標。商標權遭受到侵害時,商標權人可通過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和賠償損失等方式尋求救濟,以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2、名稱權。歷史文化資源大多具有顯著的知名度,名稱權是一項重要的知識產權內容。資源所在單位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名稱權,受國家法律保護。當他人侵犯自己的名稱權時,有權向法院請求保護。

3、著作權。歷史文化資源的著作權主要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口頭傳統和表演藝術,以民間文學藝術為主。權利內容包括著作人身權、財產權以及產生的鄰接權制度。

4、專利權。歷史文化資源可作為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通過專利申請注冊而加以保護。涉及專利權的歷史文化資源主要是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

5、商業秘密權。我國規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含有國家秘密的,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密極,予以保護;含有商業秘密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我國歷史文化資源知識產權保護與開發的主要障礙

(一)保護主體不明確

從理論上講,歷史文化資源一般屬于資源所在地的人民,由當地政府履行管理職能,但是在實踐過程中主體往往不很明確。以商標權保護為例,我國《商標法》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這就明確了商標注冊的主體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而政府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主體。為此,政府往往責令由文化部門注冊,而文化部門又由于沒有專項經費,難以操作。對于非物質文化資源來說,由于歷史久遠、證據不足等原因,注冊主體也容易出現主體不明、爭議分歧較大的現象。

(二)管理制度“三權分離”

歷史文化資源的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相分離,是知識產權保護與開發不力的又一原因。以旅游景區為例,旅游資源的所有權在國家,管理權被分屬于不同部門,經營權則被交給投資商和企業去運作。在制度設計中,商標申請者、申請費用和續展費用的承擔者、侵權應對者往往沒有明確,從而造成知識產權主體的缺失。特別是作為景區的直接管理者――投資商和經營企業,由于其經營期限有限,保護知識產權的積極性不高,對被搶注也反應冷淡。另外,維權時間較長,大多需要兩三年的時間才有初審結果,再加上一審、二審時間,可以拖五六年,進一步挫傷了經營者的積極性。

(三)知識產權意識不強

很多地方重視耗資打造文化品牌,發展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卻忽略了對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即使遭遇搶注,所在單位及上級管理部門大多反映平淡,不采取應對策略。部分管理人員錯誤地認為,歷史文化資源是公共資源,商標被搶注不會對資源造成威脅。很多管理單位的不作為,也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歷史文化資源的“搶注風”。

(四)利益驅動

對歷史文化資源的知識產權進行商業炒作,往往準入門檻低、投入小、回報高。自2001年開始,自然人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請注冊商標,手續非常簡單,只需身份證復印件即可。這就給一些商標機構或商標炒作個人帶來無限“商機”,使職業搶注商標、炒賣商標風愈演愈烈,催生了一條產業利益鏈:搶注炒作協迫贖回或轉賣。尚未注冊的地理名勝、文化品牌都成了搶注的對象。

三、我國歷史文化資源知識產權保護與開發的對策

(一)明確保護開發主體

1、企事業單位模式。即由歷史文化資源的經營企業作為保護開發主體,進行商標注冊、商業秘密保護、產權經營等活動。這種模式主要用于開發與保護主體明確、知識產權權益人比較確定的歷史文化資源,有利于發揮經營單位緊貼市場需求、資金實力雄厚的優勢,調動經營單位的積極性,實現保護與開發并舉。

2、文化部門模式。即由文化部門發揮綜合管理的優勢,協調運作,對管轄范圍內的知識產權進行統一保護與開發。這種模式用于保護和開發具有地域性特征、歸屬權不明確或權利主體保護能力不強的歷史文化資源,能克服管理體制混亂的弊端,協調好所有者、管理者和經營者各方的利益訴求,實現綜合保護與開發。

3、行業協會模式。即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集體商標,供該組織成員在經濟活動中使用或經營。這種模式用于保護和開發帶有行業性、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歷史文化資源,能夠協調各方利益,統一立場,有效促進當地特定產業的發展。

4、傳承人模式。即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作為保護與開發的主體,通過申報各級文化遺產項目獲得著作權、專利權或商業秘密,并開展產業化開發。可用于傳承人明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5、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即由當地政府將歷史文化資源的知識產權作為國有資產對待,由國有投資經營公司進行保護與開發。這種模式不僅能有效防止搶注,而且將國有資產管理開拓到了歷史文化資源領域,可以增強區域經濟發展活力和市場競爭力。

(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1、商標權保護。(1)注冊多件商標進行防衛。對國內外知名的歷史文化資源,可以注冊多件商標,并注冊與其相關的典型圖形、英文及其組合的商標,對典型景點也應注冊商標,運用多件商標進行多層防衛來保護同一資源。(2)進行一主多輔多類別注冊。注冊商標總共有45個類別,要根據歷史文化資源的服務領域或功能,進行一主多輔多類別的注冊。一般而言,歷史文化資源要重點注冊與旅游、食品、飲料、日用品相關的商品類別,集中在39、43、26、28、29、30、32、33等類別。(3)注冊主副商標進行品牌延伸。著名的歷史文化資源可以在注冊主商標的同時,也注冊副商標,既能分享優勢商標資產,又突出系列產品之間的不同功能與個性。在資源單位的主商標名氣大增時,在不同類別的產品和服務上使用不同的副商標,如可以在食品、手工藝品、旅游紀念章上使用商標。(4)保護期屆滿的注冊商標應及時續展。注冊商標,因申請時間至核準注冊再到期滿,時間較長,如不注意,很容易造成沒有續展而使商標無效,因此要及時續展。

2、名稱權保護。(1)普通名稱權。企業應當注重對名稱權的保護,善待企業名稱,加強對名稱權的價值開發,并及時將商號、字號等注冊成商標,以獲得商標法等的法律保護。對發現有侵犯企業名稱權行為的,企業應當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2)域名權。企事業單位要及時注冊與自己的商標、字號等標識相關的域名。將商標、商號、名稱、品牌口號與域名實現統一注冊,尤是注意在不同的類別上注冊各類主域名及其衍生或相似域名或域名組合(如.省略等),建立一個完整的域名防御體系。對于搶注行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規,進行合法維權。

3、著作權保護。(1)保護著作人身權與財產權。在一切向公眾傳播的印刷出版物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的著作,均需以適當方式注明一切來源明確的民間文學表達形式的出處;民間美術、曲藝等作品,傳承人享有署名權,以及演出、展示等商業性活動的收益權。(2)保護著作使用權和鄰接權。隨著高新技術在信息傳播中的應用,著作使用權和鄰接權的范圍迅速擴大,許多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以各種形式使用后,能夠迅速地轉化為巨大的經濟效益。應拓寬作品使用權和鄰接權的范圍,發展文化產業。(3)加強非物質文化內涵保護。要防止他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任意改編、歪曲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非物質文化的傳承宣傳與培訓,確保文化本質和內涵的繼承與發揚。

4、保護專利權與商業秘密保護。(1)相關企業與個人應積極制定和實施專利保護戰略。規范編寫專利申請材料,同時合理處理充分公開與技術保密的關系,并配合持續開發、上下游產品開發,積極申請專利保護。(2)做好商業秘密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做好預防侵害商業秘密行為的發生地保護工作。(3)提高專利技術與商業秘密的保護意識,通過內外結合,確保專利技術與商業秘密,以便發揮其最大功效。

(三)進行知識產權開發

1、產業化開發。擴大歷史文化資源知識產權的運用范圍,從傳統的旅游、餐飲向商務、購物、演藝、培訓、工藝品制作等延伸,進行文化創意、文化會展、數字動漫等產業化開發,挖掘價值鏈,提升產業層次和市場競爭力。

2、產權運作。(1)交易知識產權。企事業單位將已經生效的商標投入市場交易,既可以由買賣雙方自由洽談,也可以用掛牌的形式進行交易,還可以委托商標機構全權代辦。(2)競標許可使用。可某些注冊商標通過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的形式,允許他人有償使用。商標所有人對擬定許可他人使用的注冊商標,實行招標,通過投標、競標,最終確定許可給出價高的企業或個人使用,使商標無形資產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3)開展商標投資。擁有注冊商標的企業和個人可以充分利用手中的知名商標(品牌)尋找合作伙伴,用作價后的商標作為一部分股份進行投資。

(四)健全防范侵權機制

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設立專職人員,每月查看國家商標局的商標公告,如有與本區歷史文化資源單位擁有的商標相近的商標公告,及時通知被侵權的單位和個人,在規定的3個月內及時向國家商標委員會提出異議。對已經生效未滿5年的商標及時提出復審。對復審不服的,及時到法院。對他人未經許可使用歷史文化資源商標的,收集并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查處,以保護歷史文化資源商標不受侵權。

參考文獻:

1、楊為國,鐘長欣.旅游景點商標遭搶注的法律思考[J].江蘇商論,2006(2).

篇3

一、總體目標、方針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從20*年開始到2011年,利用5年時間,使我縣歷史文化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利用。通過培育文化資源,打造文化產業,申報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等活動,初步建立起較為完備的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體系,基本實現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文化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保護方針

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實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正確處理搶救、保護和利用的關系,促進歷史文化資源搶救、保護和利用有機統一。

(三)實施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堅持立法保護與政策保障相結合,政府保護與民間保護相結合,政府投入與社會融資相結合。

二、保護對象和方式

(一)保護對象

首批列入*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是:1.*墓和*墓;2.*公祠;3.*公祠;4.*橋;5.*墓;6.*墓;7.*遺跡——*宗祠;8.*故居;9.*墓;10.*墓;11.抗日名將*故居;12.*古民居。

(二)保護方式

搜集整理全縣歷史文化資源文史材料,加大宣傳普及力度;對重要歷史文化資源,先申報縣、市、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就近聘請文保協管員,確定專人協管;對列入*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歷史文化資源分期進行修繕,再選擇部分歷史文化資源作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通過掛牌保護、樹碑立傳等多種形式的保護,逐步將我縣歷史文化資源培育和打造成旅游景點。同時,結合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進一步擴大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范圍。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由縣政府分管縣長為組長,縣文化旅游、發改委、財政、公安、建設、城管、房產、國土資源、民族宗教等單位為成員的*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文化旅游局,具體組織和指導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實施等。

(二)成立*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專家小組,聘請資深專家和顧問。

四、保障措施

(一)設立專項基金

縣財政設立*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專項基金,用于全縣歷史文化資源資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收集和收購珍貴歷史資料和實物,修繕和陳列全縣歷史文化資源。

(二)建立工作機制

實施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是縣鎮兩級政府的職責。縣文化旅游和縣財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和合作。同時,在具體實施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過程中,要多方籌集社會資金,廣泛征集歷史文化資源的文字、圖片等實物資料,鼓勵社會個人捐獻文物,對西漢臨湖尉墓、湯池果樹窖址、*文廟、左慈釣魚臺、*圍樓、奎星樓等歷史價值較高的文化資源,通過招商等形式籌措資金,實施保護、利用和復建。要向海內外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強化隊伍建設

全縣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工程的實施,歷史文化景點將逐步增多。這就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專業隊伍,切實加強對歷史文化資源景點的保護和管理。

篇4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不斷完善法規體系,加強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制度保障

一是高度重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初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歷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遺產保護法規體系。二是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作為城市重大發展戰略納入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三是建立了主要領導牽頭、專家參與決策的名城保護專門協調機制。

(二)不斷加大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力度,彰顯古都歷史文化魅力

一是緊緊圍繞“一軸一線”,重構城市歷史文化魅力走廊。北京南北中軸線和朝阜大街(簡稱“一軸一線”)以其獨特的歷史地位和豐富的歷史文化遺存構成了古都風貌骨架,其特色鮮明的空間格局和別具神韻的歷史建筑是北京的獨特文化標簽。二是加強重大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充分發揮歷史文化遺產在文化傳承和文化價值傳播中的作用。三是秉承“大文化”發展理念,著力提升博物館、紀念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公共文化服務能力。

(三)創新舊城保護機制,推進舊城改造與民生改善的有機統一

一是通過舊城改造,在保護城市原有風貌的基礎上,不斷改善舊城市民生活環境,在保護修繕的同時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不斷探索舊城保護模式。通過“院落微循環改造”、“街巷胡同環境整治”為代表的“點、線、面”相結合的系統工作模式,加快危舊房屋和院落修繕工作。

(四)發揮資源優勢,促進名城保護與產業升級發展相互融合

一是發揮北京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優勢,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不斷發掘和釋放文化遺產經濟價值。二是吸引各類文化資本積極參與修繕保護和開發經營,以完善產業發展環境、集聚文化資源要素、豐富文化產業業態為重點,通過提升產業的文化內涵發展能力、強化產業的歷史文化品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深度轉型。三是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挖掘、傳承和利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資源優勢轉化為帶動經濟發展的優勢,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提升經濟價值的同時得到保護和弘揚。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北京目前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新的階段特征和發展要求使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面臨更大挑戰,必須更加注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弘揚,不斷提升北京城市人文風采和文化魅力;更加注重舊城保護機制的改革和創新,不斷改善城市居住環境和市民生活品質;更加注重歷史文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不斷促進文化消費和文化產業發展。

(一)繼續加大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彰顯古都歷史文化魅力

著重圍繞“一軸一線”,集中力量通過文物騰退、修繕,環境綜合整治等方式,打通重要節點,回填歷史元素,恢復經典風貌,形成以中軸線和朝阜大街為骨架的古都歷史風貌。繼續推進長城、故宮、周口店等重大文化遺產的保護修繕工作,做好中軸線、大運河等歷史文化遺存申遺工作,打造一批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名街,充分展示古都文化價值和內涵。加大對公益性博物館、紀念館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其對文物保護和研究的重要作用,不斷完善其公共文化服務功能,為廣大市民提供文化價值傳播的重要平臺。

(二)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統籌推進舊城保護和城市空間布局戰略調整

堅持舊城整體保護原則,嚴格執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法律法規,發揮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的領導協調作用。結合舊城區域功能定位,系統整體規劃舊城格局,統籌建筑風格和城市風貌。繼續創新舊城改造模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舊城改造,統籌人口疏解、騰退土地利用和安置房建設。著力優化城市布局,加快新城、重點鎮和新農村建設,加快薄弱地區發展,不斷增加對中心城城市功能的平衡和分擔,促進人口疏解。

篇5

關鍵詞青島 歷史文化旅游 開發 對策

一、青島歷史文化旅游開發評價――基于調查問卷的初步分析

為了解青島市居民和旅游者對青島市歷史旅游資源發展的評價和感知,筆者對居民和旅游者分別進行了問卷調查。其中,針對居民的調查總共發放問卷280份,回收275份,有效問卷275份,有效率98%。調查結果顯示,當問及“居民對歷史資源的了解程度”時,有44%的人認為較多,有51%的人認為較少,這從側面反應了當地居民對歷史文化資源的重視和認知程度不夠。

關于青島市居民對青島歷史文化資源的總體評價,有12%認為“青島的歷史資源非常豐富也非常有價值”,有37%的居民認為“比較豐富也比較有價值”,有43%的居民認為“有一定的歷史文化資源,也有一定價值”。此項調查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居民比較認可青島的歷史文化資源和開發價值。

對來青島旅游者共發放問卷280份,回收問卷260份,有效問卷255份,有效率為91%。當問及“對歷史資源的了解程度”時,只有29%的旅游者了解較多,而大部分旅游者了解較少或者不知道。對青島的旅游者來說大海、嶗山是他們的旅游向往的地方,而對青島的歷史文化資源在認知上存在很多的空白。

在要求對青島的歷史文化資源做出評價時,大部分旅游者覺得青島的歷史文化資源還是比較有價值的,但是這些價值表現在什么地方,很多旅游者卻不能給出比較全面的解釋。

以上所述是青島的歷史文化旅游開發的現狀,由此可以看出青島的歷史文化旅游發展并不是非常成熟,其歷史文化旅游收入在所有旅游收入中占的比重不是很大,在整個旅游經濟的發展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非常突出。對于青島整體旅游業的發展來說,青島的歷史文化旅游只是起一個補充的作用,并沒有很大程度上促進青島旅游經濟的發展,而且這些文物古跡也沒有從旅游業的發展中獲得很多的資金來源來保護現有的旅游資源。

二、青島歷史文化旅游開發中存在的問題

青島的旅游業經過多年的發展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產品體系,旅游市場營銷的力度和廣度不斷推進,使青島的形象逐步的被越來越多的旅游者所認知。青島旅游行業圍繞建設國際海濱度假城市、打造帆船之都的目標,著眼于將旅游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重要主導產業的發展方向,突出“山、海、城”特色,實施了旅游精品工程、旅游促銷工程和旅游質量工程,全面推進了旅游業由觀光型向度假型轉變、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由國內標準向國際標準轉變,推進旅游業各項工作實現了新的跨越,并結合奧運契機,逐步營造出了良好的旅游口碑。

但是就歷史文化旅游來說,青島與其他歷史文化名城相比較而言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具體來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開發力度不夠

青島的歷史文化資源豐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對這些歷史資源的開發利用的力度并不是很大。青島歷史文物資源較為豐富,但目前來說加以開發的只有19處,而且進行旅游開發的層次也不夠深入,僅限于收取門票,并沒有形成完整的歷史文化旅游產品體系。當然,不可否認的是,青島的歷史文化資源對青島的歷史也發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別是一些殖民時期留下來的歐式建筑,給青島營造了一定的歐式旅游的氛圍,整個是其他海濱城市如大連等所不具備的,很多旅游者對青島的這一特色旅游資源非常認可。

2.現有的經濟效益不突出

據官方統計,青島的旅游收入呈現逐年上升的態勢,但歷史文化產品的收入卻只占其中很小份額,如2006年,青島的歷史文化旅游產品的營業收入僅僅只有300萬左右,而整個青島旅游景區門票總收入達5億元,且旅游收入對于歷史文化型景點的保護作用并不是非常突出,目前,文物古跡保護和修改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專項撥款,旅游開發與資源保護的關系并不是很密切。

3.發展地位有待提升

在青島市旅游局的未來5年旅游發展規劃中,對旅游發展方向進行了說明,即推動旅游產品向休閑度假轉型,著力打造以高端旅游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產品體系構筑以高端旅游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產品體系,重點發展以高爾夫、游艇、國際郵輪、婚慶、商務、節慶、會展等為主要內容的高端旅游產品;完善以度假旅游為核心的旅游產品體系,大力推進高端旅游發展。整合資源,突出特色,著力構建以度假旅游為核心的度假旅游、觀光旅游、海上旅游、文化旅游、商務節會旅游、工農業旅游等系列旅游產品。

在此提出的旅游產品體系中,筆者認為核心的度假旅游要有所發展,必須要使旅游者有的看、有的玩、有的體會,而歷史文化資源的開發正是基于旅游者“有的體會”這一深層體驗上基礎上的,深厚的文化底蘊能夠從內心深入深深的吸引旅游者,從而使旅游者能夠停留下來靜靜體會青島的味道,進而延長在青島停留的時間。因此,歷史文化旅游開發的重要性應該得到更多的關注,其產業地位和產品開發需要在青島的旅游業發展規劃中進一步提升。

三、進一步加強青島歷史文化旅游開發的對策

歷史文化名城的重點保護和開發對象通常體現在四個方面,即:城市的自然環境、城市的物質形態、城市特有的文物古跡和城市對歷史文化的人文表達方式。這既是歷史文化名城的主要保護對象,也是歷史文化名城的主要開發對象,也是旅游者最感興趣的城市要素。因此,結合青島的實際情況,青島歷史文化旅游的進一步的開發必須從這四個方面取得保護與旅游利用的均衡,這是實現其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1.注重青島的歷史文化環境保護和管理

對于青島來說,歷史文化旅游的再開發就要從文物古跡所代表的實體環境、城市的文化意象和城市的生活環境等三個方面分別入手,對這三大環境體系進行綜合治理。對于文物古跡資源,強調對其實體進行絕對保護,同時對其周圍社區乃至整個城市的新建建筑進行風格限制,使其與歷史文化名城的傳統風貌保持一致。這就要求青島在以后的城市規劃和發展建設中對歷史文化古跡及其周邊的環境要精心布置,使以歷史文化古跡為核心的街區的風貌基本保持一致,只有如此才能讓旅游者深切的感受到歷史文化的所在。對一些有著著名近現代建筑的街區的保護與發展來說更是如此,關風景區、中山路風景區的建筑要保持其原有風貌。同時還有積極提煉城市的文化意象,并且持之以恒的用其去指導城市的建設和引導城市居民城市印象,通過多樣化的宣傳手段去增強市民的旅游文化意識,豐富市民的精神世界,營造熱情好客的旅游氛圍,讓市民的友善去感染和感動旅游者,相信旅游者在享受美景的同時還能獲得心理的滿足。

2.重視青島歷史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的挖掘與體現

作為近代新興城市,青島的城市發展史十分短暫,但在建置之前的膠州灣地區,卻有著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這些歷史文化遺址大部分都得以保留,如瑯琊臺、即墨古城、三里河、齊長城、天柱山魏碑、嶺山道觀等均保存較完好,并被列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些寶貴的文物遺跡,雖然大部分不在青島市區,但其燦爛的古代文化和較響的知名度,對于提高青島歷史文化名城的地位,開發青島人文旅游資源無疑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對于古文化遺址的保護和開發利用也是今后發展旅游的工作重點所在。青島城市發展歷史雖然短暫,但其歷史發展沿革卻很曲折。歐、亞文化的交匯融和,影響中國歷史進程的重大事件等,使得青島在政治、經濟、文化、城建、外事諸領域中均充溢著特有的多元文化,從而使青島歷史文化更具有獨特傳奇色彩。

因此,對青島近代這種歐亞文化交匯和多元化的歷史文化資源特色,也應該在發展旅游的過程中充分挖掘出來。由于青島獨有的城市發展歷史,使得青島成為中西文化(歐亞文化)的交匯之地,產生了獨具特色的青島城市文化。而其典型代表則是城市文化中的主要載體――城市建筑文化。青島城市建筑文化史實際上就是青島不同歷史發展時期和不同建筑風格在城市建設中的體現。作為一座百年歷史文化名城,青島的城市建筑帶有不同時期的歷史文化風格。正是由于各個歷史時期的城市建設特點,使得青島城市發展歷史長河中既有較明晰的文化主脈,又有中外多國不同文化交匯而呈現出的多彩文化,從而構成了以“洋”味為主的城市建筑文化多元化的總體風貌特色。

3.打造不同風格的歷史文化旅游線路

為了進一步開發歷史文化旅游,必須加大對這些文物古跡的開發的力度,在不破壞先有資源的前提下,積極投入發展旅游業。同時,這些文物保護單位除了在市南區的之外分布比較分散,不容易形成連續的歷史文化景觀區。但是可以把一些類似的景點串聯起來,形成不同風格的歷史文化旅游線路。例如,可以開發“青島歷史尋根游”、“歐亞風情浪漫游”、“名人故居探訪游”等幾條旅游線路。“青島歷史尋根游”主要是把青島的遺址類、舊址類、墓群類等歷史文化資源串聯成一條線路,例如天柱山摩崖石刻、六曲山墓群、齊長城遺址、三里河遺址、城子遺址、瑯琊臺遺址、趙家莊遺址等,使旅游者能夠充分感受青島的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歐亞風情浪漫游”則是讓旅游者充分感受青島“洋氣”的旅游線路,這條線路把青島的一些著名的近現代建筑和街區串聯起來,主要包括迎賓館、總督府舊址、關近代建筑、市南區和市北區的德國建筑群等。旅游者在游覽這條旅游線路就如置身于西歐國度,感受到的是歐亞的魅力風情。“名人故居探訪游”主要是去一些名人故居,去探訪歷史名人在青島留下的點點滴滴,主要包括康有為故居、老舍故居、聞一多故居、劉謙初故居、王統照故居、沈從文故居、梁秋實故居、蕭紅蕭軍故居、朱樹屏故居等。

在發展旅游業的過程中,歷史文化旅游線路可以和其他類型的旅游線路相結合,讓旅游者多方面多角度感受青島的魅力。通過對歷史文化景點的進一步開發使歷史文化景點在青島的所有景區景點中占有的比重越來越大,在青島旅游業發展的“火車頭”(景區)中所起的推動作用也越來越大。

4.加強對歷史文化旅游景點的市場化運作和管理

長期以來,我國文物古跡的旅游開發和經營沿襲著國家所有、由行政主管部門下屬的管理機構直接經營的體制。這是一種典型的“國有國營”的管理式經營模式。該模式的重要特征是文物古跡旅游區的負責人既是管理者,又是經營者。但這種管理模式存在很多的弊端:決策和經營者不具有對經營成果剩余的索取權,直接導致資源的低效率配置,文物古跡旅游開發和經營中的無序以及破壞的現象嚴重。由于缺乏強有力的資金支持,因此在保護力度、開發程序以及旅游產品設計、旅游區規劃管理方面都顯得力不從心。

另外一種管理模式是“轉讓式經營”。轉讓式經營是通過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和市場運作的方式對景區進行開發建設。轉讓式經營也稱為經營權與所有權相分離,其具體含義是,在堅持文物古跡資源國家所有、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前提下,經政府統一規劃后,把開發經營權剝離出來,通過政府與投資商簽訂開發、建設、經營、管理協議,授權投資者依法有償取得一定期限內的開發建設權、經營管理權及其收益權,其原則是“國家所有、政府監管、企業經營”。政府只保留初始委托人的監督職能,其建設和經營的人和運作資金均由市場產生。此時,政府的主要職責是監督與管理,基于市場產生的人在“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下經營景區。

對文物古跡的開發要實現“轉讓式經營”,這是市場化運作的必然,是政企分開的必然,同時也是文物古跡保護與開發的必然。從實踐來看,兩權分離是歷史文化景區旅游發展的大勢所趨。旅游景區(點)“兩權分離”改革已經在四川、湖南、湖北、福建等省市相繼推開,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保效益,對當地旅游經濟實現跨越發展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而青島的歷史文化資源現在普遍存在是“管理式經營”,這種經營方式造成了人員臃腫,經濟效益不明顯,旅游開發不科學,資源保護的資金籌備難等問題。為了改變這種格局,必需對歷史文化景區實現“兩權分離”,引進資金進行科學合理的旅游開發,既保護了文物古跡又獲得了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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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歷史文化資源半產業化經營

一、城市歷史文化資源

半產業化經營是一種現實的選擇對城市歷史文化資源有必要在保護中經營,在經營中保護。在這種保護與經營的關系中,半產業化經營是一種現實的選擇。

1、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半產業化經營有利于保護城市歷史文化資源。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半產業化經營絕不是要破壞這些歷史遺存,而是要更好地予以保護。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可采用“政府規劃、政府投資+產業化經營”的模式,即“半產業化經營”。其益處有:一是因為有政府的規劃與投資,不僅不會對歷史文化資源造成破壞,而且還會在政府指導下引起市民對當地歷史文化遺存的高度重視,并主動保護之;二是半產業化經營之后產生的經濟收益反過來會回饋歷史遺存的保護,為當地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提供一種經濟上的保障。

2、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半產業化經營有利于創造經濟效益、發展城市經濟。城市歷史文化資源本身是一種無形資產,一旦經營成功將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半產業化經營必然會產生規模效應,帶動旅游業及其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就業,創造經濟效益。半產業化經營之后,城市歷史文化資源變成了當地的經濟資源,為城市帶來的經濟利潤將是不可估量的。

3、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半產業化經營有利于提升城市競爭力。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半產業化經營總體上有利于提升城市競爭力,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得到體現:一是有利于積聚財富,發展城市經濟;二是有利于凝聚人心,共同建設城市;三是有利于形成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品牌。

二、城市歷史文化資源半產業化經營應解決的問題

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半產業化經營”是指由“政府規劃、政府投資+產業化經營”的一種新的經營模式。經營中應積極處理好以下幾方面的關系:

1、處理好政府行為與市民意愿的關系。城市歷史文化對于市民的凝聚作用是十分強大的,是市民精神食糧的重要來源之一。城市歷史文化特色與市民的文化心理之間有一種天然的默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政府代表市民的根本利益。政府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制定規劃、招標、組織實施、檢查督促等手段,對城市歷史文化資源予以保護和經營。當然,市民的參與也是十分重要和必不可少的。可以說,沒有市民的支持和認同,這項工作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政府與市民結合、優勢互補,既能使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特色定位準確,又能使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處理好歷史遺產保護與商業開發的關系。城市歷史文化資源最重要的特征是地域壟斷性,對城市來說是一種人無我有的獨特資源。城市的中心區既是商業的黃金地段,往往又是歷史遺產的富集區。現代商業開發必須在保護歷史遺存的前提下進行。

3、處理好現實需要與留有余地的關系。開發城市歷史文化資源應留有余地。我們正處在從傳統社會向現代城市社會迅速過渡的時期,城市在集聚膨脹的同時也在快速地吞噬著城市歷史文化特色。如不科學規劃與積極搶救,城市歷史文化特色就會喪失殆盡且不可逆轉。市民生活質量的提高、文化品位的提升要求我們保留和弘揚城市歷史文化特色。因此,在對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的半產業化經營中還要處理好現實需要與留有余地的關系。

三、城市歷史文化資源半產業化經營的內容

1、通過半產業化經營整合城市歷史文化資源。產業優勢總是以資源優勢為前提,資源的整合又與良好的政策環境、正確的資本運作、相關的服務系統分不開。不同的城市可以探索不同的發展路徑,但半產業化經營模式在整合城市歷史資源方面是行之有效的。例如,幾年前浙江省為了更好地整合城市資源,在政府的推動下國有資本、民間資本、外來資本投資休閑旅游產業的積極性空前高漲,涌現出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宋城集團、杭州樂園等一批休閑、娛樂主題公園,為杭州打造“世界休閑之都”集聚了骨干力量。

2、通過半產業化經營建設城市文化。現階段,我國經濟實力在世界的排名靠前,但是文化競爭力則有所欠缺。

文化是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表現,大城市更是以文化論輸贏。以麗江古城為例:墨綠的石子小路,香格里拉超塵脫俗的山水美景,揚州煙花三月的爛漫,讓人怦然心動。這就是利用文化資源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的成功案例。通過半產業化經營建設城市文化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要注重歷史和傳統。歷史和傳統是一個城市的個性和品味所在,失去了歷史和傳統也就失去了城市的文化之根。人要詩意地生存在城市中,就必須通過文化策劃、創意和不同的傳播渠道對城市歷史文化資源進行整合與再利用,繼承并發揚光大、進而創造與衍生這種根文化。二要注重城市的建筑與雕塑風格。建筑與雕塑也是城市文化的一個方面,是一個城市形象的象征,是藝術環境的整體表現。城市形象標志可以找到很多──巴黎的凱旋門和埃斐爾鐵塔、莫斯科的克里姆林宮、北京的天安門等等。這些實實在在的建筑物使得一個城市的形象變得鮮明具體,可以給人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象。三要重視城市文化名人的作用。城市文化名人的作用不可低估,如和韶山、巴金和上海、魯迅和紹興、沈從文和鳳凰古城等都是將名人和提升城市競爭力聯糸起來的典范。

3、通過半產業化經營增強城市核心競爭力。城市文化不僅為城市綜合實力的提升提供了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也可以創造城市經濟價值、增強城市服務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文化是一個城市的寶貴遺產,它不僅僅體現一個城市的歷史和氛圍,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增強對市民的凝聚力,提高城市的競爭力、推動城市不斷向前發展。因此,經營好城市歷史文化資源是增強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方式。

4、通過半產業化經營打造城市品牌。要想使城市煥發獨特的魅力和萌生鮮活的生命,要想在未來的城市商業化競爭中取勝,一個城市首先必須提煉出與眾不同的核心價值,必須給予人們一種獨特體驗,否則城市之間將缺乏本質上的差異性,失去吸引力,流于平凡。城市品牌是最寶貴、最有價值的城市財富,是城市競爭力的制高點。一座城市的真正價值實際上存在于城市投資者和消費者的頭腦中,城市競爭說到底是品牌的競爭,它包括知名度、美譽度、忠誠度和聯想度。知名度就是品牌認識的程度,即品牌對社會公眾影響的廣度;美譽度是指消費者對品牌價值的認可,對城市有好的印象、好的評價;忠誠度表示該品牌在消費者心中不可替代的程度,人們對城市有一種依戀感;聯想度是指通過品牌而產生的所有聯想,比如想到“上有天堂”就會想到“下有蘇杭”。

四、城市歷史文化資源半產業化經營的對策建議

城市在長期的發展中,經過積累、沉淀、改造、創新,必然形成特有的城市文化,并成為支撐城市發展的無形力量。一個包括歷史文化底蘊、現代文化內涵、市民文化素質、城市文化設施與配套服務系統在內的城市文化品質的整體水平,可以反映這個城市的現代文明水平。在城市歷史文化資源半產業化經營的模式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進行市場化運作。要充分發揮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發揮市場對文化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和必然結果。市場經濟就是以市場配置經濟資源,而文化是社會資源的重要部分,文化產業可以而且必須接受市場的配置和整合。文化資源通過市場的配置和產業化方式運作,可以產生利潤、創造新的社會財富。這不但有利于促進整個產業結構的調整,還有利于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的整體發展。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文化產業的運作也必須通過市場化運作并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起到增加就業、創造價值、刺激消費、涵養稅源等重大作用,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2、以“品牌”開路進行資源整合。在城市歷史文化資源半產業化經營的模式中,應以“品牌”開路進行資源整合。例如廣州市近年來著力打造“花城”品牌,以“南國花城,激情商都”來構建城市的文化吸引力,將深厚的歷史文化內涵,活躍的當代工商業基礎,與廣州人熱情開朗、鐘愛自然、善于經商、勇于創新的性格特點融為一體。這種選擇可以集中政策優勢、投資優勢和人力優勢,厚積薄發,值得借鑒。對于已經形成產業基礎的城市,依然應緊緊圍繞城市“品牌”這一主線,并根據城市本身的市場、資源和技術能力等因素,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和資源整合。

3、要注重滿足現有文化消費需求,進而創造和培養新的文化消費需求。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后,渴望滿足發展需求和享受需求。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越來越高,因此,要注重滿足現有文化消費需求。當然,滿足文化消費需求不是被動的,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可以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和物質載體,生產新的文化產品和服務,使文化產業得到新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建強.伏羲文化是建設名城天水的精神支撐[J].天水師范學院學報,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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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但在國內知名乃至世界知名的只有長白山景區、長春電影制片廠等為數不多的歷史文化資源。1、各地區旅游景區單打獨斗,沒有形成合力。吉林省擁有9個地區,共擁有歷史遺址共計163個,各地區擁有歷史遺址最多的是四平地區55個,其次是通化地區47個,最少的是松原地區13個。而這些只是吉林省歷史文化資源一部分,還沒有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名人紀念館、歷史名鎮、博物館等資源,由此可見吉林省各地區都擁有著大量的歷史文化資源,可是到吉林省來旅游的大都只是知道長白山、皇宮、長影世紀城和凈月潭,再稍有名氣的就是吉林霧凇,還只有冬天才會有。也就是說,吉林省的旅游大部分依靠一日游、兩日游,最多的三日游為主,如果五日游以上就會擴展到哈爾濱或者沈陽,而根本不會考慮把本省不同風格、不同性質、不同區域的旅游景點進行整合與資源共享,以形成合力來共同打造吉林省的品牌旅游線路。這是吉林省歷史文化旅游遲遲得不到發展的原因,也是吉林省旅游業發展一直處于原地踏步的重要原因。2、歷史文化資源重視不夠,保護與開發不足。擁有100萬年歷史的吉林省,歷經古老的夫余國、高句麗王國、渤海國到遼、金、元、明、清,再到時期、抗日解放,吉林省在歷史的長河中留下了豐富的遺產。但是至今為止保存完整的、為眾人所知曉的很少。部分遺址如通化地區柳河縣內的羅通山城,是高句麗時期一處重要的戰略性城堡,風景區總面積6,267公頃,山巔面積3,133公頃,最高海拔1,090米,集古城、險崖、奇峰、幽洞于一體,獨具特色,2001年被公布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而目前為止,羅通山古城仍然是待開發的旅游景區,其歷史資源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與保護,旅游產業開發明顯滯后于旅游發展。而更多的如釣魚臺遺址、孤山子古城址等都只擁有一個名字,其遺址已看不到任何痕跡,就連其歷史傳說也近于失傳。3、知名度低,很多歷史文化沒有充分融入到旅游產業中。吉林省多數歷史文化資源知名度都不高,如吉林市境內的龍潭山遺址、東團山遺址都曾出土了漢代的罐、甕等歷史文物,據專家考證,龍潭山城、東團山城和“南城子”都是夫余國初期建造的典型的軍事城寨和夫余國當時貴族和平民生活的地方。這些山城遺址是研究夫余國城池建筑的重要遺址。這些遺址在1996年、2006年先后被國務院列為第四批、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雖然龍潭山公園在本省也是一旅游景點,但其知名度與其歷史價值本身差距懸殊,其文化價值遠沒有得到深入挖掘,歷史文化與旅游產業結合緊密度不夠,其歷史文化價值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與傳承。

二、吉林省歷史文化資源與旅游產業整合開發中的問題

(一)歷史文化資源內涵挖掘不夠。吉林省不僅擁有夫余國、高句麗王國、渤海國的興衰歷史,而且還是多民族的邊疆省份,古代的吉林由四大民族族系:肅慎族、穢貊族、東胡族和漢族組成,現代的吉林主要有滿族、蒙古族、錫伯族等少數民族。吉林的紅色文化獨樹一幟,在全國占有重要地位。無論是王國的建立還是民族的形成,或是這些內容豐富多彩的紅色文化,其都有著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無數的傳奇故事和神奇的歷史見證。如高句麗壁畫、貞惠和貞教兩公主墓碑;創造輝煌的肅慎族、縱橫馳騁的東胡族等。這些都是吉林這片熱土賦予我們的珍貴歷史資源,而這些并沒有得到挖掘并應用于旅游業的發展之中,使游客在旅游過程中并不能對所參觀景區的歷史文化進行深刻、全面地了解,文化旅游的內涵遠遠沒有得到應有的體現與發揮。

(二)歷史文化資源保護不夠。吉林省歷經遼、宋等各朝代,且歷經最繁榮時期,留下許多歷史古跡。在問卷調查中,關于“您對吉林省‘歷史建筑發展與保護’目前狀況的印象是什么?”問題,有43.48%的人認為“保護一般,較為滿意”。如在農安縣鎮城西門,有一座著名的古塔,人們也稱它為“佛塔”、“遼塔”或“金塔”,這座遼代古塔就是其最具代表性的古建筑。1983年對其進行修繕,使古塔恢復原貌。但是由于古塔損壞嚴重,古塔的須彌座和底層的精美磚雕已經不復存在。古塔坐落在縣城中心,且處繁華地帶,這座經歷千百年歷史的古塔雖然是吉林省的重點文物,但是對古塔除了有一小圈的圍護外再無其他,對其的保護工作還稍顯不夠。

(三)各地區歷史文化資源整合開發不夠。目前的旅游線路設計是輝南三角龍灣兩日游,長春、吉林兩日游,長白山兩日游等基本都是短程,且各地區獨立成團,而沒有形成區域意識,沒有把整個吉林省的資源都充分利用起來,更沒有把歷史文化資源整合起來,缺乏能夠體現吉林省特有歷史文化的旅游線路,對吉林省的歷史文化資源掌握不夠,資源整合開發不足,線路簡單,這樣必然導致團費低廉,質低利薄,旅游業長足發展受限,也難以實現旅游業帶動經濟發展的目標。

(四)歷史文化資源宣傳力度不夠。吉林省旅游方面的宣傳主要是對長白山的廣告宣傳,其他對歷史文化資源的宣傳無論是廣告、報紙,還是紀錄片,或是網絡等,都幾乎看不到。吉林的烏拉古街、長影博物館還有正在建設中的東北民風民俗博物館,都是吉林省特有歷史文化的代表,且都已建設初具規模,但由于其宣傳力度不夠,知其者人少之又少,在本省如此,那么在全國、全世界就更鮮為人知了。

三、吉林省歷史文化資源旅游開發對策分析

(一)進一步挖掘歷史文化內涵。首先,要組織專家、學者對各歷史文化資料進行詳實分析、整理,并通過文物、建設等相關部門進行論證并進行建設;其次,對旅游業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從而使游客在旅游過程中能夠對所到之處可聽、可看、可觸、可想地感悟。對吉林省各地的物質文化、非物質文化等的歷史都要深入探討,發揚吉林省特有歷史文化,使我們可以看到更多的歷史遺跡,感悟歷史的神奇,品味歷史的魅力,感受獨特的吉林歷史文化。

(二)做好古建筑保護性開發工作。省政協常委吉林市滿族聯誼會愛新覺羅•恒紹提出:小白山望祭殿和烏拉街“三府”等諸多古建筑(或遺址)是我省重要的歷史文化遺存,當前最重要的是對它們進行搶救性修繕與保護開發。因此,我們首先要樹立對歷史文化資源保護意識,對于沒有開發的歷史資源要進行保護,號召全體公民,組織各種活動,不僅政府要重視,各地區全體公民更要動員起來一起對當地歷史文物、遺跡、碑文、城墻等進行保護;其次對于正在進行開發的要依照修舊如舊,尊重歷史,重現歷史的原則進行保護性開發,要對現有的進行保護利用,爭取對原有的遺產進行原法原葉的呈現,以體現其的歷史價值;再次要建設專業的人才隊伍,吸收接納專業性人才,地方與專業部門相互配合,大力保護;最后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保護歷史文化資源的機制,制定嚴格的處罰措施,明確責任制,實行獎懲式的繼承與破壞,并有力執行。

(三)借鑒旅游發達地區經驗,整合吉林省歷史文化旅游資源。通過調研,深刻感受到云南省的旅游不僅規范,而且景區安排合理,線路設計人性化。我們完全可以借鑒云南省的成功旅游經驗,把歷史古鎮與民族特色文化結合起來,把各地資源整合起來,串成具有歷史古韻的文化旅游線路。如,從長春出發至吉林的烏拉古城、龍潭山公園,再回到長春,然后去往輝南的三角龍灣和溶洞,然后前往集安高句麗,最后回到長春參觀皇宮,長影博物館和長影世紀城。這樣一行至少要6~8天,這樣既延長了旅游進程,費用提高了,質量也會得到保證。滿意率上升,知名度隨之提升,創造了品牌效應的同時,旅游業得到了長足發展,進而實現旅游業帶動地方經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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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歷史文化保護;歷史風貌;保護與控制;利用與再造

Abstract: The history and culture is the precipitation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and the city solidified memory. This paper take the purpose to protect and pass on local history and culture, take the effective protection, rational use of the urban design principle, historic preservation strategies and historical protection methods discussed.Key word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protection; historical style; protection and control; use and recycling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引言

城市發展自從城市產生一刻就不斷演化和發展。這過程中保留下來的空間格局和形態,產業、城市生活形成了城市歷史文化,凝固成為城市記憶。保護好歷史傳統文化、城市歷史景觀風貌,維持歷史的延續,是人類發展的需要,也是人類傳輸文明的橋梁。也正因為如此城市歷史文化保護成為了可能和必要。

文章從城市設計角度探討歷史文化保護,對促進城市更新,傳承城市傳統文化,發展地域文化,重塑城市文化形象具有重要意義。本著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原則,對城市設計中歷史保護的保護策略和保護方法進行探討。

2存在的問題與困境

近幾十年來國內城市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大規模更新建設和向城郊不斷擴展,舊有街區的推到重來,追求現代化城市建設,造成了城市結構的雷同,城市失去了傳統特色。城市舊有肌理和城市空間特色喪失明顯,歷史文化受到不同程度破壞,傳統文化不能很好傳承。

歷史文化保護過程中凸顯城市發展與歷史文化保護矛盾,特別在歷史街區的市民、村民反映最為激烈,歷史文物、歷史街區的保護限制了他們發展成為其他城市功能的機會。在利益的驅動下,歷史街區不斷遭受破壞。現實反映出來的是城市歷史建筑年久失修,缺乏管理,不斷被拆除重建;歷史街區慢慢蠶食,周邊新建建筑的高度、強度、建筑形式和布局與傳統建筑不協調,傳統城市整體風貌逐步喪失。

與此同時經濟快速發展沖擊著人們生活習慣,破壞了傳統文化傳播的延續,大量優秀民風、民俗、民間工藝正面臨失傳,人們對歷史文化藐視,保護意識淡薄,加劇傳統文化的沒落。種種問題正困擾著城市歷史文化保護。

3保護目標

如今,以保護和傳承地方歷史文化作為目的的歷史文化保護已經達成人們共識。特別是面對城市發展與歷史文化保護之間矛盾,堅持有利文化保護為處理前提,放棄過往以破壞歷史文化作為發展代價的道路。

保護歷史文化的城市設計是以尊重地方城市,歷史和尊重地方人文特色為前提,更注重市民的生活體驗和感受,做到保護城市生活記憶,維護地方特色,傳承地方文化。從宏觀的策略出發,準確的分析、評價地方歷史文化資源,城市的景觀風貌特征,發掘、提升當地的歷史文化內涵,保護地方民俗,并最終指導下一層級的規劃設計。

4保護策略

城市設計角度是從城市整體風貌保護、歷史街區保護和場所記憶和精神保護出發,探討對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策略。

4.1建立歷史文化保護框架,完善分級保護體系

梳理整合歷史文化資源,從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兩方面分析,建立地方歷史文化的保護框架。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結合地方歷史文化保護條例,城市設計中將歷史文化劃分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近代優秀歷史建筑――傳統街道――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等五個層級,便于分級保護與管理。從文獻資料顯示,主要包括古文化遺跡、古墓葬、古建筑、近代重要史跡、石刻和構筑物、近代優秀建筑、近代工業遺跡、傳統街道、特色街區、特色建筑群、名村、名鎮、傳統特色歷史風貌區等等。作為人文特色重點非物質文化包括民俗文化和民間工藝,民俗文化包括飲食文化、禮儀文化、節慶文化、地方風俗。民間工藝包括各類型的表演藝術、藝術文化、傳統手工藝等等。從城市設計角度中對保護框架和保護體系的建立,有利于對城市歷史文化的整體把握,選擇合適地方歷史特點框架,便于分層級保護和管理。

歷史文化保護框架示意圖

4.2挖掘文化價值,提升城市活力

分析地方歷史文化資源的要素、內涵、建筑形式等方面,對地方文化進行梳理分類,分析地區文化載體,提煉出鮮明區域特質、元素和核心文化價值。例如濟南城市中的齊魯傳統文化、泉城水文化特質,廣州的嶺南傳統文化、傳統商埠文化、近代工業遺產文化等都是詳述各自城市悠久歷史和核心文化價值。

新元素的注入為城市提供新興活力。城市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只有在原有歷史環境的基礎上,不斷的注入新興元素和活力,才能促進文化的持續發展。文章認為可以通過文化與旅游、文化與產業的結合兩種思路推動歷史文化保護和城市文化發展。

4.2.1文化與旅游相融合,發展地方文化旅游

文化是旅游的靈魂,旅游是文化的載體。歷史文化人們生活是長期沉淀下來的生活觀念和生活形式,而旅游本質是一種感受異地文化的活動,而缺乏文化的旅游是沒有吸引力的。只有當兩者尋找結合點,才能充分發揮地方歷史文化價值,促進當地旅游。

發展獨特文化旅游,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包含了四種類型。即以文物、史記、遺址、古建筑等為代表的歷史文化游;以現代文化、藝術、技術成果為代表的現代文化游;舉辦活動,以民風、民俗為代表的民俗文化游;以歷史、自然環境為代表的人文風光游。可以促進當地文化傳播,宣傳城市文化形象。

4.2.2文化與產業相結合,發展文化產業

隨著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感受歷史文化環境被看成為滿足人們物質文化需求的方式,從而使之具備較高商業利用價值。產業的引入,為片區注入新生活力,推動了歷史文化發展。因此,文化與產業結合被視為推動歷史文化保護的重要途徑。目前常用的形式包括特色商業街和創意文化產業這兩大類型。

特色商業街(區)――以傳統歷史街區和街道為基礎,保留具有傳統老字號商鋪、獨具地方風情的打造特色商業街,以這種獨有地方風情、特色建筑文化、傳統街巷空間、市民生活文化成為人們購物和旅游的去處。

創意文化產業――目前流行的對工業遺產的一種方式。通過轉型改造,在保留工業建筑原貌的基礎上,將文化融入科技和資本要素,改造成為集文化創意、展覽、旅游觀光、休閑娛樂為一體的創意園區。

5保護方法

文章通過詳述歷史文化保護的調查與范圍劃定、協調與控制、利用與再造這幾方面,分析城市設計中歷史文化的保護方法。

5.1 調查與劃定

首先對地方城市環境與空間的調查研究是歷史保護的基礎工作,包括保護主體資料收集和調查。資料收集,主要為歷史文獻的查閱并與有關文化部門的對接,了解包括保護對象建筑歷史、形成原因乃至使用方式習俗、生活模式等。調查包括對歷史建筑主體、建筑群體布局、與周邊街道的銜接、與周邊地區關系等五個層次調查分析。

其次確定保護對象,城市設計中保護主體不僅局限于文保單位,可以適當放寬至具有保護價值的歷史建筑,近代優秀工業建筑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劃定保護主體歷史建筑、近代優秀工業建筑、文保單位、歷史保護區(歷史街區)、城市特色風貌區的范圍。

5.2 保護與控制

在確定保護對象后,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對保護對象對策,目前常用的策略包括凍結保護、原址復古保護和拆除異地重建等方式。凍結保護,是指保護對象屬于不可重復的歷史文物,適合原貌保護,維護好現狀情況。原址復古保護,是針對于對象具有較高歷史價值,但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需要進行修復保護,一般采用“修舊如舊”思路。拆除異地重建,對于受損程度嚴重,保護價值有限的歷史建筑,采用現狀拆除,選擇合適位置重建。例如,城市更新中舊村破舊的祠堂改造。

歷史文化的保護除了對保護對象本體保護外,還必須跳出保護對象本體,研究其對周邊的影響范圍,與有機協調理想城市形態的關系。通過歷史環境、視線走廊、建筑風貌、街道尺度、公共空間等方面對保護對象周邊進行協調控制。

根據實際情況,劃定保護對象的建設控制地帶和風貌協調區。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筑物、構筑物的高度、體量、形式、材料、色彩等均應與保護對象的保護要素相協調,建設活動不得對對象造成干擾。對已經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應制定相關的措施進行糾正。環境協調區內的水體、綠地等自然環境要素必須嚴格加以保護。環境協調區內宜保持原有的街區尺度和肌理。保持地區原有的特色與風格,使保護區周邊環境風貌協調。

而城市設計中針對傳統風貌區的保護與控制,需要從保護城市總體特色出發,選擇風貌區保護范圍,從城市整體角度考慮分配好老城區、風貌區的自然發展和新區建設的關系。城市傳統空間結構和形態的保護包括風貌區天際輪廓線、城市肌理的控制。

另一方面通過管理機制進行控制,例如周邊地塊功能控制,土地利用的高度、強度、綠地率、建筑退線等控制。并通過制定控規地塊導則、城市設計地塊圖則等便于圖劃管理。如此,通過多方面措施保證城市特色風貌、空間形態得以保護與實施。

5.3 利用與再造

“再創造、再開發、再利用”是歷史文化保護的另一個層面,也是歷史文化發展的一個重要部分。只有充分歷史文化的利用與文脈再創造,更好利用地方歷史文化資源,方能促使歷史文化進一步傳承和發展。

文化保護利用,從國內外實踐研究來看,歷史文化的保護利用,主要是針對不同保護對象,保護對象要求層次和對象利用的可能性,因地制宜,并創造性的發揮其場所精神。文化保護利用主要包括展示和功能置換再利用、空間再造等方式。其中歷史文物作為不可再生性,以完整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作為前提條件,修復原貌作為文化展示利用為主。而歷史建筑、近代工業建筑,例如舊有工廠、傳統民居作為特殊的文化遺產,它們曾是前工業時代的歷史見證,是傳統生活的記憶,也是城鎮發展的記憶。體現著整個社會的時代文化、建筑文化、生產生活文化等等,具有歷史價值、文化價值、教育價值。城市設計需從其存在形式蘊含文化內涵出發,改造發展成為符合新形勢下的功能。

歷史建筑、近代工業建筑保護利用方式包括主題博物館、遺址公園、購物旅游中心、創意園區開發等方式。主題博物館,包括以博物館形式展示工藝生產過程,還原工業的真實性和歷史感。例如我國青島市的青島啤酒博物館,紅磚廠中展示百年啤酒生產歷史。也有展示地方民情風俗、人文歷史的民俗博物館等。遺址公園,將工業遺址改造為公共休憩空間,例如廣東中山岐江公園造船廠的改造。旅游購物中心,將舊廠房改造為購物中心,配置各種休閑功能。創意園,目前國內最為流行的改造利用模式,融合創意、科技、文化創造文化創意社區。例如廣州TIT創意園、北京78街區等。

6結語

歷史文化的保護作為城市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秉著保護歷史文化傳承,圍繞歷史文化的“保護、利用、再創造”思路,發掘傳統文化、保護和發展歷史文化,才能使城市文化走上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參考文獻:

[1] 蔡云楠 彭濤等 .“三舊”改造背景下的廣州歷史文化保護策略[J]. 南方建筑,2011.2 :60-62

[2] 齊冬暉. 城市設計中的歷史文化保護策略探索――以太原市渾源會館歷史片區規劃設計為例[J]. 中國勘察設計 2010(11):45-48

[3] 董世永 李騏莉. 淺談城市發展與歷史文化保護的關系[J]. 重慶建筑,2012:40-42

[4] 王霖 張苒 李慧蓉. 城市設計中的歷史文化保護策略與設計手法探索――以廣州白鵝潭地區城市設計為例[J]. 規劃師,2010(7):41-45

篇9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城; 發展; 保護; 和諧

1西安歷史變遷與遺存

西安地處陜西關中平原。從公元前十一世紀西周王朝起歷時1200余年.先后有十三個朝代在這里建都。

在西安的渭、涇、灃、澇、、、、灞等河兩岸的階地上,分布著藍田猿人遺址、半坡遺址、姜寨遺址、客省莊遺址、康家遺址等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

西周始建都于岐山之下的周源到了周文王時代,開創了西安作為十三朝古都的歷史地位。為擴大都城范圍,周武王又遷都于洋河東岸的鎬京豐、鎬兩城隔河相望形成了城市的兩個部分。[1]

秦始皇35年在渭河以南的上林苑內修建阿房宮,[2]現存有秦始皇陵與兵馬俑坑、阿房宮遺址等。

西漢在龍首源的西北麓修建了規模宏大、城垣雄偉、宮殿鱗次櫛比的漢長安城[3]現存有漢長安城遺址、秦漢棟陽城遺址。

隋唐長安城興建于龍首源南麓.向南展開,直達曲江。隋唐長安城由宮城、皇城和郭城三部分組成,城平面呈長方形。現存有青龍寺、大明宮遺址、華清宮遺址、慈恩寺大雁塔、大薦福寺小雁塔、興教寺、興慶宮遺址等。

明西安城至今保留著西安城墻、鐘樓、鼓樓、化覺巷清真寺、城陛廟、孔廟等有代表性的古建筑,這些古建筑與城墻結合在一起比較完整地體現了這一時期古代城市的風貌。

2 西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難點和重點

2.1 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西安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研究、利用的整體狀況可以粗略地概括為“六多六少”,即: 一是地下出土文物多,地而存留的占代建筑少;二是保存完好的點狀占建筑多,連屬成片的一著名歷史街區少;三是有代表性的陵墓、宗教建筑多,有代表性的宮殿、里坊建筑遺存少;四是考占發現的器物類工藝精品多,繼續存活的行為類傳統工藝少;五是對占代都城殿堂文化方而的研究多,對京輔地區民俗文化方而的研究少;六是顯型的文化資源開發利用多,隱型的文化資源挖掘利用少。

西安作為占代十二朝都城所在地,地下文物十富。現代城市的土地利用,占都風貌保持與現代城市功能提升等都構成了矛后關系,使城市建設都成為受限的。假如幾十年前建國之初,我們就會在城市建設規劃中保留更多珍貴而不可眨得的文物資源;假如巧年前城市新一輪的人建設啟動之際,我們對占都風貌有一種較深遠的眼光和關懷,我們就會多留一些有特色的歷史街區。歷史經驗則更是我們今天必須重視的決策依據。

2.2 西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作用

(1)體現城市特色

城市的特色和其它藝術的特點有著本質的不同它是具有物質性,多層次性的綜合藝術是物化了的藝術形是在一定的自然環境和人為活動過程中產生和發展的。保護名城就在于保護歷史的遺存、保護西安的個性。

(2)促進城市發展

第一,遺存構成多彩的旅游財富是展現文化名城的有力方式,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第二,以遺址保護為主的園林綠地系統美化城市生態環境,并增加城市文化內涵,增加了城市活力。第三,對城市發展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如今西安高校云集,科技發達.為城市發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3)西安名城保護與城市發展關系

西安的主要功能為:繼承、發展傳統的同時滿足城市新功能需要。兼顧人口承載功能、居住功能、用地功能、交通功能、景觀功能等功能協調發展很必要,必須在突出城市主要功能的同時兼顧其它功能使兩者相輔相成互相促講共同發展.

3 西安古都特色的塑造

西安古都特色的塑造有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城市空間規劃結構。唐長安城的總體格局,明代城防系統,可考慮發掘典型的唐坊遺址,再現商肆里坊生活場景;并應從區域化保護的角度充分考慮宗教、郊游活動與都城的功能關系。

其二,歷史街區和城市標志性建筑。建筑物總體形象及歷史環境地段文化氛圍,都應注重其中行為類文化的設計。

其四,城市視廊與邊界。強調城市的入門景、軸線街區的文化感應效果,城市邊界則要精心保護西安山水景觀的視域,展現西安依山傍水,雄視關中的地理區位特點。

其五,城鄉傳統民俗。都城民俗和關中民俗,如民間信仰、傳統工藝、城鄉游戲、宮宴小吃、歌謠方言等。

其六,城市生態環境。可以部分再現唐代長安山水城市的格局,在重要節點修復重現古代的園林精品。

上述六個方而的形象塑造從長遠看,是有利而不是有礙于西安經濟社會的發展。

4 西安歷史文化保護所需的措施

城市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程,保護及開發都應有較高的科技含量,科研支持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必要條件。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城市文化發展戰略定位應強調西安的城市性質和發展取向,明確工作性質和戰略日標,從而提升西安保護檔次。

(2)依法保護,根據城市文化資源保護深度和廣度的動態變化需要,及時調整增加相應的保護法條,保證有關法規有合理的框架和足夠的覆蓋。

( 3)啟動西安文化資源庫建設。對十西安的傳統歷史文化、現代革命文化、當代科技文化等進行調查評估,對歷史文化的資源,為歷史文化保護工作提供基礎資訊,進行分類研究、發掘、保護、眨現、再生方而的排序。

( 4)確立建設項日專家評審制度。要增加專家評審的程序,對十涉及到文化遺址和文物保護地段的建設開發項日,并制定嚴格的評審制度,保證專家評審和行政審批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為西安的文物資源保護提高層次。

( 5)創新文化保護投入機制。西安的文物保護和文化保護,是量人而廣的一項長期工程,利用市場機制為西安的人文化產業配置資源,要營造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多元化的投資機制。一方而,政府本身要盡快設立西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基金,加人對這方而公益性、基礎性研究工作的資金投入,另一方,率先在國內建成多元而有效的文化資源保護開發投入機制,政策鼓勵社會資金向文物保護和文化資源開發方而流動。

(6)加強文化研究方面的學術交流。西安高校和科研機構密集,政府應支持對外學術交流,爭取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方而的高級別會議和國際性學術交流,尤其是社會科學、人文科學方面。并利用同樣有著較強的科研陣容和雄厚的實力,有計劃地支持某些學科建設,為城市贏得國內和國際方而的學術聲謄,從而促進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建設工作。

參考文獻:

[1] 唐春益. 保護歷史遺存片段[ J] . 構建和諧古城. 科技信息, 2008( 21): 270.

[2]張洲,周原環境與文化[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6

篇10

一、抓好文化開發是新區構建創新型國際化科技新城的內在需要。

第一,開發區自身優惠政策的逐步減少,需要通過開發文化優勢來求得持續發展。開發區在初期以政策優勢和體制優勢獲得了較快的發展。然而,隨著對外開放格局的擴大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兩者優勢必然逐漸喪失。開發區不能再一味“等”、“靠”、“要”國家的優惠政策,體制優勢這個動態過程也遲早將成為開發區的歷史。因此,新區要充分挖掘與弘揚自身特有的歷史文化,以文化整體優勢使新區獲得持續發展。

第二,國內外競爭的加劇,需要通過建立特有的區域文化優勢來迎接挑戰。全國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已有53個,雷同化發展的傾向較為突出。為了吸引外資入區,各開發區之間在外部條件上盲目攀比,表現在進一步爭優惠政策,在引進項目中減價競賣,形成了一種內耗,不僅使國家稅收大量流失,還造成本地企業與外來投資者的不平等競爭。一些外來投資企業,在優惠政策期限過后就絕塵而去,另辟新的開發區再享優惠,如此循環,造成企業投資短期化。所以,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靠優惠政策已不是根本的辦法。新區要持久地吸引國內外大商社、大企業的聚集,需要營造兼容并蓄、互助互進的整體文化氛圍來協調和培育各企業茁壯成長,這樣才能使企業引得來,留得住,發展得好。

二、充分發揮文化資源在無錫新區建設中的獨特作用。

文化能給物質生產、交換、分配、消費以思想、理論、輿論的引導,在一定程度上規定了經濟發展的方向和方式。文化還賦予經濟發展以更強的競爭力。經濟活動所包含的先進文化因子越厚重,其產品的文化含量以及由此帶來的附加值也就越高,在市場中實現的經濟價值也就越大。目前新區外向型經濟的發展取得明顯進步,但由于文化開發程度不夠,不僅制約了自身經濟的全面發展,同時也直接影響了對周邊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的發揮。

無錫新區轄區內的梅里是我國吳文化的原生地和核心區,擁有大量的、豐厚的歷史文化遺存,這是全國其他開發區所沒有的。“三泰一址”(泰伯廟、泰伯墓、泰伯瀆、吳越貴族墓遺址)等歷史文化資源及其蘊涵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品格,是吳地人民長期生產生活實踐的生動文化記憶,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江南地方文化精神的獨特體現,其尚德務實、崇文重教、和諧奮進等吳地獨有的文化品格,與我們正在建設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血脈相通,是建設無錫文化新區的重要基礎和有利條件。新區人應該在發掘和繼承歷史文化的基礎上,堅持與時俱進,保護好、繼承好、發展好新區的歷史文化,從而為文化新區的建設注入深厚的歷史底蘊和人文精神,營造良好的投資和發展環境,彰顯新區吳地文化的特色和競爭力。

文化對經濟具有拉動作用,其蘊含的價值導向、提供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以及作為產業關聯度較高的新興產業,是影響經濟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因素。但文化作為意識形態,有著自身的發展規律,要克服文化發展從屬經濟發展的觀念,把歷史文化保護開發納入總體規劃,促進文化發展和新區經濟發展相協調。在對待歷史文化資源開發的問題上,要正確處理好保護和利用的關系。保護是利用的前提,利用是保護的目的。既不能以犧牲和破壞歷史文化遺產為代價無限度地開發利用,換取一時的經濟利益;也不能片面強調保護,忽視對歷史文化的利用和發展。必須在確保歷史文化獲得有效保護的前提下,促進保護、利用和發展的有機結合和協調統一,賦予歷史文化以新的時代氣息和精神風貌,使文化資源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于無錫歷史文化名城建設,服務于新區文化名區建設。

三、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加大文化資源保護和開發力度。

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開發是一項戰略性的事業,必須著眼于新區的發展大局和長遠規劃,科學制定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開發的總體規劃,明確工作目標、總體思路和階段性重點措施等。同時,要遠近結合,盡快啟動各項前期工作,對看得準的重點工程、重點工作,要落實責任,抓緊推進。

加強對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開發的組織領導。建立新區“三泰一址”保護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指導下,負責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開發的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近期重點做好總體規劃、大遺址申報、建立工作機構和機制等工作。宣傳、文化、規劃、財政、國土、三產等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形成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建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大遺址保護機構,具體負責日常保護工作。廣泛吸納有關學術研究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力量共同開展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工作。充分發揮文化旅游專家的作用,建立文化遺產保護開發的專家咨詢機制。適時建立有關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引進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經營型、管理型人才,建立一支較為專業的文物保護管理及研究隊伍和一支文化旅游產業隊伍。做好保護區內文物普查工作,切實加強文物考古和文化展示的協調配合。

加強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開發的規劃管理。根據新區總體規劃和無錫市建設歷史文化名城規劃,編制歷史文化資源保護開發專項規劃,制定保護圖則,據此規劃編制歷史文化保護開發區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實施性詳細規劃。制定規劃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注重保護歷史風貌、空間環境,體現吳地特色;按照歷史文化保護的要求,嚴格控制建筑的高度、體量、色彩和風格。制定科學全面的考古發掘、整理研究和出版規劃,制定文物保養、修復、展示規劃。

加大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的投入和管理。新區財政應不斷加大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經費的投入,并采取措施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捐贈。積極爭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和省市有關專項資金的支持。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開發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實行特許經營,對“玉飛風”等標志實行使用權拍賣,并將有償出讓的收入用于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根據“收支兩條線”的原則,歷史文化遺產的門票收入實行專戶集中統一管理,并全部用于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