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農經濟的認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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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封建小農經濟;小農經濟起源;小農經濟;農耕時代;小私有制;起源
中圖分類號:S-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1)-06-0038-1
小農經濟在我國封建社會的歷史發展進程中,曾經起過巨大的影響作用。進入現代社會以來,我國的小農經濟還依然普遍存在,并且對我國現在的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程度依然存在,并且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還會繼續存在,從我們國家目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來看,它也是我國廣大農村農民發展農業的一種主要形式。因此說,封建社會的小農經濟對我國農業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其重要表現是農民生產出來的農副產品自給自足,不去進行市場競爭與交換。從目前小農經濟對農業發展的作用來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有助于穩定農村社會。但是對于現代的大農業來講,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額的加大,封閉的小農經濟不利于抵制國際大市場的沖擊。因此,只有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才能使農業走上振興之路。對此,本文分析研究了我國封建社會小農經濟的基本內涵,并且對其起源進行了進一步的分析研究。
1 小農經濟的基本內涵及其特點
談到小農經濟,多數人對此的理解認為就是與農民種田方面的內容,因此有的人認為的小農經濟是就是種植業;有的人則認為過去的經營地主也是到小農經濟的一種表現形式;還有的人把我國歷史上的小農經濟等同于現代的家庭農場。
對于小農經濟的內涵,我們不要簡簡單單地從表面上去理解。實際上,小農經濟是有其特定的科學的內涵的,從理論來源上來講,這一概念主要來自于馬克思的經典著作中,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馬克思把小農經濟當做是社會發展歷史進程中的一種小生產的方式,其實它應該是特定指的是農業領域中的小生產方式。對此,馬克思明確指出:“這種小生產者包括手工業者,但主要是農民……”。根據馬克思的論述,小農經濟有如下一些特點:
(1)小農經濟是以個體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和消費的。對此馬克思曾經形象化地把小農經濟稱之為小家庭農業,也可以進一步地稱之為自給自足的農民家庭的小生產。在現代生活中我們習慣上把以個體家庭為單位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稱之為個體農民。
(2)小農經濟的另一特點是與此相聯系的生產孤立、分散和自給自足。小農經濟與個體家庭為單位,這種經濟與勞動生產的孤立性和分散性相適應,其具體表現為小農經濟是一種小而全的經濟。從這個意義上說,小農經濟的表現僅僅是一種維持生計的農業。
(3)小農經濟事實上是以個體家庭或者農民為主的一種個體經濟,也叫小私有制經濟。通過上述分析我們知道,小農經濟是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這種個體經濟小私有制經濟的主要特點是生產工具相對簡陋,也比較原始,雖然如此,他們的生產資料是屬于生產者自己的。
2 我國小農經濟的起源問題探析
從當前我們國家對于小農經濟的認識程度來看,多數學者認為我們國家的小農經濟起源于春秋戰國時期,并且進一步論述小農經濟的出現是封建制或封建地主制的前提和標志。如果說按照這種觀點,在春秋戰國以前我們國家就應該不存在小農經濟,并且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之中存在還是不存在小農經濟,大多數學者也是不贊成的。如果說這個問題不能很好的解決,不但關系到我們如何正確對待小農經濟的問題,而且還進一步地關系到如何正確看待和準確把握我們第一個奴隸制社會的形成過程以及商殷到西周時期中國社會形態的如何劃分的問題,這就需要我們高度重視。
正如前面所陳述的那樣,小農經濟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以單個的個體家庭為單位進行的生產,這種生產以及消費在一定程度上是獨立進行的。因此,對于小農經濟的概念上,如果我們認真的進行分析和研究,就可以追溯到封建社會個體家庭的形成。事實上,個體家庭的分散勞動和獨立經濟早在原始社會末期就已經在中國出現了,本人認為這應該視為我們國家最早的小農經濟。
從我國的歷史發展過程及其學者對于考古研究來看,具有獨立經濟的個體家庭確實是在原始社會末期出現的。通過相關的考古研究我們發現,我國中原地區,比如說河南、山東、陜西等地,從仰韶文化開始普遍發現小型的住房遺址。到了龍山文化時期,這種情況比以前更加普遍了,而且在以前的小小房子的基礎上,又有了兩室的房間,個別的甚至出現了套間的現象,說明比從前更加進步了。通過考古調查研究分析我們發現,住這種獨立的住房的主人一定是有獨立經濟的個體家庭或者是小私有制經濟的生產者。這些獨立經濟的個體不但具有生產的職能,而且還具有消費的職能。到了夏商時代,小農經濟的歷史發展遺跡依然淺析可見,從對當時的史實及文字資料的考證我們知道,我國的字諸如“眾”和“小人”等的出現,基本上屬于小農的范疇上加以鞏固的基礎上完成的。由此可見,我國西周時期的小農經濟既是從屬于種族的組織當中的,又是生活在廣大農村公社之中的一種原始的生產模式,這是我國西周時期小農經濟的又一顯著特點。
通過一些考古發現研究情況來分析,個體家庭在原始社會過末期不但已經出現,而且其獨立經濟已經有所發展。在一些古書中就有所記載,比如說我國上古時代的井田制,就是這種小農經濟的農村公社及其變體的表現,這也就這就進一步證明了我國的小農經濟起源于原始社會末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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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黃宗智.華北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中譯本).中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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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責任會計制度;農村商業銀行;成本核算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1
無論是商業銀行,還是其他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目的都是趨于一致的,那就是在以客戶群體為中心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利潤空間,促使利潤最大化。農村商業銀行因其本身具有特殊性,要想在與國有商業銀行等性質的銀行激烈的競爭中,得到更多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就必須保證利潤最大化,如何將責任會計制度運用到控制銀行經營成本中去,是保證利潤最大化的關鍵因素。
一、農村商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概述
農村商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指的是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出于責任方面的考慮,在會計工作人員進行會計工作時,對其在銀行管理經營中應該擔負的經濟責任進行確認,然后會做好登記記錄,方便對其今后的業績考核和業績評價的一種新型的會計制度。農村商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農村商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可以加強成本核算??刂坪蒙虡I銀行運營成本,有利于商業銀行的盈利利潤目標的實現。不但是農村商業銀行,所有的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利潤目標的實現貫穿始終,利潤目標的實現需要銀行管理者和銀行工作人員雙方的共同努力,銀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銀行工作人員的經營策略只有相互配合,才有助于利潤目標的實現,一旦有一方出現紕漏,都會阻礙利潤目標的實現。此外,農村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還要充分發掘各種有利因素,對責任會計制度在內部核算工作進行時暴露的問題,及時做出整改,因此,農村商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不僅可以轉變傳統的經營思路,還可以提高銀行工作效率,對實現目標利潤發揮著巨大作用。
其次,可以體現出農村商業銀行和其管理者的綜合水平。每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企業管理者都會制定出某些具體措施和辦法對員工的日常工作進行考核,同樣,農村商業銀行也不例外。國家對農村商業銀行的考核,主要是通過對所考核對象的指標完成程度進行評判,在提高管理者管理水平的同時,還增強了農村商業銀行的競爭力。但是考核指標過多是銀行管理者面臨的比較頭疼的問題,責任會計制度的運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將指標細化到責任人,有利于調動責任人的積極性。
二、責任會計制度是加強成本核算的有效途徑
農村商業銀行要想在與國有商業銀行等性質的銀行激烈的競爭中,獲取更多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就必須保證利潤最大化,而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實現,離不開責任會計制度在銀行經營中的運用。農村商業銀行利潤空間的大小則取決于其成本投入的多少,成本投入過多,相應的利潤空間就會越小,反之,如若成本投入少,利潤空間就會變大。雖然農村商業銀行在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上達不到國有銀行的標準,但是其核算成本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農村商業銀行加強成本核算有著巨大的現實意義,其意義主要體現如下:
1.有利于農村商業銀行的生存和不斷發展。商業銀行因其具有的經營貨幣的功能,有著特殊性,但是行業之間的競爭是不斷加劇的,如何在越發激烈的競爭環境中獲取生存和發展空間是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之一。即使是在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每年也都會有成千上萬家銀行瀕臨破產,所以我國出現這種情況也是不足為奇的,銀行在經營過程中要時刻不忘危機的存在,若是銀行內部沒有行之有效的會計制度,更會淹沒在銀行業發展大軍的隊伍中。所以,責任會計制度的運用,會在成本核算中發揮作用,對農村商業銀行的生存和不斷發展是非常有利的。
2.是提升經營管理水平的必要條件。農村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包括很多內容,主要包括對人力資源的管理、對財務狀況的管理、對固定資產的管理等。最重要的就是對人力資源的管理,因為人力資源是農村商業銀行系統構成中的核心組成部分,銀行業之間的競爭在某種意義上指的是人才之間的相互競爭;對財務狀況的管理則是銀行業獲取的利潤的最為直觀的反映;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則是對銀行業成本的管理。農村商業銀行在經營中進行的各種活動,都是依靠成本的投入多少作為活動支撐的,例如為人們日常的存取款帶來便利且隨處可見的自動柜員機,就是銀行業對其進行成本投入,然后在提高運行效率的基礎上,獲取了豐厚的經濟回報。
三、責任會計制度的實際應用問題
從上文可以看出,責任會計制度是加強成本核算的有效途徑,因此,農村商業銀行加大責任會計制度的應用力度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還要根據自身的發展狀況,從實際出發。現將責任會計制度在實際應用中注意的問題列舉如下:
1.應該建立和完善責任機制。責任機制的建立,是責任會計制度在實際應用中的制度保障。責任機制的建立,可以對銀行的各個子系統之間進行劃分,使之成為所管理的對象的管理者和具體政策的執行者,對其在授予領導權力的同時,還要擔負起具體的與之相對應的責任。這樣一來,既有利于調動起農村商業銀行管理者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也有利于獲取更大的利潤空間,創造出更好的經濟效益。
2.應該對責任預算做好編制。對責任預算進行編制,指的是對銀行各個子系統進行責任落實到位的工作。對責任預算進行編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責任成本,農村商業銀行的經營都是以成本預算為中心的,做好成本預算,是首要解決的問題;二是責任收入,其編制對象是存款余額、貸款余額、利率高低和利息等;三是責任利潤,主要是基于對責任成本和責任收入進行的計算工作。
綜上,可以看出,實行責任會計制度是農村商業銀行對內部管理以及經濟回報進行強化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加強成本核算的有效途徑。因此,責任會計制度在農村商業銀行經營中的實際運用是非常有意義的。
參考文獻:
[1]張小濤.論公允價值會計對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影響[J].現代管理科學,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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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商業化改革與農戶資金需求高度分散之間的矛盾
在堅持市場化取向的改革進程中,銀行的商業化體制改革要求銀行完全按照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來判斷其經營行為,從金融部門看這當然無可厚非。但從中國農村發展的需求看則應該另外評價。因為,商業化的正規金融機構是不可能適應農戶由于高度分散并且兼業經營而提出的資金信用需求的,商業銀行和小農經濟這兩方面的對接有問題。我認為,農戶經營高度化分散是其根本特點,銀行的商業化改革也確實要求其追逐利潤,規避風險。所以,銀行和農戶任何一方都沒有對錯之分。
目前的問題是,農村資金的短缺使之成為極度稀缺要素,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主要問題不是農戶資金需求不足,也不是政府不想加大農業資金投入,而是市場化取向的銀行商業化改革的必然結果要求其退出農業。
農戶的資金需求一般具有分散、小額化、周期長、風險高、不易監督的特點,銀行如對其貸款,利潤比較低。而任何銀行所追求的利潤只能來源于相對有規模效益的貸款。因此,這就導致了資金的需求和供給兩方面不對稱。不對稱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銀行沒有辦法了解農戶的貸款需求,農戶也不可能拿出詳盡的貸款報告給銀行,不可能走目前的金融程序向銀行申請貸款。此外,農戶沒有資產抵押條件,即使可以用土地抵押,銀行也難以收回這種隱含農民社會保障的抵押品。實際上如果不使用特殊的或暴力的手段,就連高利貸者也難以收回農戶借款時的抵押品。
從近幾年對農戶的整體調查情況來看,農戶的存款增長幅度大于其貸款增長幅度,因此有大量資金從農村流出也是一個必然的趨勢。表面形式就是農業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吸納農村的資金有所增加,銀行給農戶的貸款卻是減少的。農民的信用需求能夠從銀行和信用社得到滿足的只占到24%,連1/4都不到,這就證明了我們剛才的假設:市場化導向的銀行商業化改革的必然結果是其退出農村信用領域,銀行的資金供給與農戶高度分散的、自給自足和半自給自足的、生活性需求與生產性需求混合在一起的、小額的、周期長的、風險高的、監督不易的資金需求之間信息不對稱、體制不對稱,其嚴重結果是導致農村資金要素匱乏。
作為龍頭要素和最具組織作用的要素---資金,它如果退出農業,就會導致任何力圖加大農業投入的政策措施都不能落實,增加農民收入的良好愿望只能落空。這就會引出一個問題:在整個國家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的同時,農業經濟無法實現市場經濟。這怎么來解釋: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它調控的是什么?它是在邊際收益遞減的規律作用之下調控那些遞減的要素,使那些邊際收益可能遞增的要素替代那些邊際收益遞減的要素。
那么什么要素的邊際收益是遞減的呢?很明顯,是勞動力要素,而資金要素是過度稀缺的。因此就必然會產生這樣一種現象:在農村搞高利貸是最賺錢的。資金要素的邊際效益是上漲的,但由于銀行資金供給與農戶資金需求之間的矛盾,資金沒法通過國家金融部門進入農村,因此農村成為資金要素過度稀缺的一個領域。土地要素也不能增加,因為它是人均占有的,而且由于土地承擔農民的社會保障,所以土地要素的流轉比例低。因此,盡管勞動力要素的邊際效益降為零,甚至是負值,它也當然不能被替代。
因此,我們說,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自發調控資源,在農業生產領域很難發揮作用,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調控農業結構更有可能會出問題。當我們的政策取向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基本思路上的時候,農業、農村經濟所遇到的困難與這種政策取向的善良愿望之間似乎就出現了不相一致。
二、中國的農村經濟問題不能靠外資來解決
九十年代后期城市經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是靠外資不斷增加來維持的。
那么,農業經濟的發展能不能靠外資呢?我的回答是不可能。因為,外資是不會投向高度分散的、自給自足和半自給自足的、生活性需求與生產性需求混合在一起的、小規模的、周期長的、風險高的農業經濟的。因此可以說,既不能按照城市經濟發展的思路來解決農民、農村和農業問題,也不能靠外部市場來解決農業和農村經濟問題。
簡單地強調用市場化的路子來調整農業結構可能走不通,因為單純開展“農業”的結構調整已經走到頭了,九十年代中期以來的兩次大幅度提高糧食收購價格,導致農業主產品的成本在“天花板”價格(國際價格)之上,此后小農經濟條件下唯一能夠維持農業簡單再生產的內在機制,是農民在家庭經營內部自己把勞動力的收益降為零,甚至是負值。在這種情況下,對農業的一切政策設計,包括政府對農民直接進行補貼,其效果都不可能明顯。版權所有
三、農村政策研究應該體現“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從以往的經驗看,一方面我們認識到,市場化的制度最早是在中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中被借鑒的,那時候的城市仍然在維持計劃經濟;并且由于政府對農村采取休養生息的讓步政策,放開了對農民的人身控制,因此,農村的市場經濟制度并不是被設計好、被推行下去的,實際上是農民作為利益主體的條件下,自發地與農村傳統制度結合,才發揮了市場的作用。
另一方面,后來農村發展面臨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則與城市改革從原來的國家計劃經濟體制轉變為部門壟斷體制、以及在國家大規模對外開放進程中部門壟斷與國際資本結合有關。這顯然已經導致農村經濟外部環境發生根本改變。以往的教訓表明,再單純地強調農業的市場化改革解決不了農村經濟的復雜矛盾。如果政府真的想扶持農業,必須從國家安定團結的大局出發,放開某些壟斷領域,讓農民合作經濟參與進來。
四、農村經濟發展對策的深入討論
第一,中國農村是典型的小農經濟,必須用適宜小農經濟的思路來解決農業問題。
首先要看到,我國的小農經濟中,以種植業為主的農業,其投入產出比下降為負值其實是個必然的過程。要想有針對性地進行理論創新和體制創新,就不能照搬西方,而東亞小農經濟社會模式的基本政策安排---日韓臺模式---是更值得我們借鑒的。日韓臺模式的主要特點就是對農民合作社采取特殊政策放開農業外部規模經營。因為純粹的農業生產沒有規模效益,政府對農民進行補貼又由于交易費用太高而不可能補到每個單一的農民頭上,因此,只能靠農業外部規模來補充農業內部收益下降的損失,政府只能是放開與農業相關的領域,讓農民合作經濟進入。與農業相關的這些領域包括:農村信用、保險、生產資料購銷、農產品的加工,以及農副產品的批發等。所有這些農業生產外部經營領域都能形成規模、產生利潤,而唯獨種植業產生不了利潤。外部合作經營所產生的收益必須通過合作社內部收益分配補貼到種植業上去,否則東亞小農經濟從事的農業就很難持續下去。
其次是政府對農業的投入要針對那些有組織的合作社,而不是直接投給農戶。這還是由于政府與單個農戶的交易成本過高。近年來提出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稅費改革等政策都是以為政府可以與9億農民進行直接交易,其實50年的經驗教訓證明這是做不到的。政府能做的是,對農村的投入和補貼不是用于部門或者部門下設的企業,而是直接用于農村基層合作經濟組織。比如,政府對合作社的農產品加工項目投入,政府投入可以計股(政府股權甚至可以占到50%以上,保證政府投入的資金不被私人占有),但不能拿回收益。政府股權收益只能通過合作社內部分配用于農業生產補貼和農村公益事業開支。
不過,即使我們采納了日韓臺的合作經濟模式,也僅僅意味著我們其實將小農經濟條件下必然不斷推高的農業生產成本消化在其他涉農行業領域返還的利潤之中,而這并沒有解決農業規模不足的根本問題(美國勞均土地面積為800多畝,中國僅為4畝多,相差200倍),中國的農業依然無法與國際上的規模農業去抗爭。
第二,現在必須盡快啟動城市化,否則就很難解決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問題,也難以帶動國民經濟整個一盤棋的發展。
這已經是被政策理論界自從八十年代中期以來談了15年的老話題。按說已經沒有再討論的必要,當務之急似乎只是如何操作的問題。但是,如果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放眼全球”,如果考慮到21世紀中國所面臨的國際環境,我所做過的關于加快農村城市化一切分析,就變得幾乎沒有意義。因為進一步的分析是,如果按照1998年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定義的將來在21世紀的國際垂直分工體系中,中國所能夠扮演的,只能是以廉價原材料和勞動力生產最低價格的一般制成品的角色的話,其結果可能要求我們只能象當年搞工業化的資本積累那樣維持城鄉二元結構,才能保證勞動力的低成本,否則追求高增長的中國經濟就走不下去了。
篇4
關鍵詞: 中國古代社會 重農政策 帝國政治權力 文明的發展 內卷化
一、重農政策的形成
中國向來以農業立國。商鞅變法前后進行了十年,主要內容大都圍繞著農業這個層面展開。根據《史記?商君列卷》所載,其措施和農業相關的包括:“(1)致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2)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憋@然,變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富國強兵,而推行以小家庭為主的自耕農是為了富國。但是秦國在實現以耕戰強國的目標過程中逐步形成了“以農為本的指導思想,而且清晰地表達出這樣一種特殊的國家體制,所有政策都是圍繞著以耕墾田地為出發點展開的”,社會其它方面的發展都不得與之相悖。這方面的一個典型就是幾乎每個統一的王朝都會實行重農抑商政策。中國傳統農業是在國家全力倡導、監督下得以發展成為一種進步的形態。“農為邦本”的意識非常強烈,而這種意識絕非只是停留在口頭上,它有一系列的政策舉措保障。這些保障在特別“照顧”農業的同時,也意味著國家的一切都將要靠它滋養支撐。正是國家――高度中央集權的大一統帝國――對農業的超強控制,使農業本身受到重壓,使得發達的小農經濟所產出的剩余產品無法以合乎經濟的方式擴散、轉化、輻射到其它經濟領域,整個社會的經濟結構缺乏合乎理性的自我運行機制,一切都在國家的監護之下。
隨著精耕細作的小農經濟興起,由于其可以為社會提供較高的糧食剩余,因此必將引發商品經濟迅速興起;商品經濟的發展又反過來促進小農經濟的分解,造成貧富對立、社會分化。面對這種情況,司馬遷獨具慧眼,清醒地認識到國家的經濟政策應該是“善者因之,其次利導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爭之”。然而從富國強兵和鞏固邦本的立場出發,漢武帝在重農抑末的名義下開始壟斷天下鹽鐵,把工商虞由民間私營轉為國家官營,而農業也沒有了商品化的途徑。對這一政策的后果,馬端臨在其《文獻通考》的自序中分析得很精辟:“善言利者,則曰山海天地之藏,而豪強擅之,關市貨物之聚,而商賈擅之,取之於豪強、商賈,以助國家之經費,而毋專仰給於百姓之賦稅,是崇本抑末之意,乃經國之遠圖也。自是說立,而後之加詳於征榷者,莫不以藉口,征之不已,則并其利源奪之,官自煮鹽、酤酒、采茶、鑄鐵,以至市易之屬。利源日廣,利額日重,官既不能自辦,而豪強商賈之徒又不可復擅,然既以立為課額,則有司者不任其虧減,於是又為均派之法?;蛴嬁诙n鹽錢,或望戶而榷酒酤,或於民之有田者計其頃畝,令於賦稅之時帶納,以求及額,而征榷遍於天下矣。蓋昔之榷利,曰取之豪強、商賈之徒,以優農民,及其久也,則農民不獲豪強、商賈之利,而代受豪強、商賈之榷。有識者知其苛橫,而國計所需,不可止也。作《征榷考》第五,首敘歷代征商之法,鹽鐵始於齊,則次之;榷酤始於漢,榷茶始於唐,則又次之;雜征斂者,若津渡、架之屬,以至漢之告緡,唐之率貸,宋之經、總制錢,皆衰世一切之法也,又次之?!?/p>
如果農工商虞四業是由民間經營的,農民提供的剩余產品將會通過商業、手工業者的積累而在農工商虞四業中化為各種形式的產業,從而促進生產的發展和社會財富的增加。然而由重農而抑商的政策反而限制了社會的可能發展。它一方面使得國家力量因對社會財富的過度掌握而無比強大,另一方面商人、手工業者會因這種政策而僅僅熱衷于博取一官半職或求田問舍,由于被政治權力所壓制,從而也就無法成長為一種獨立的社會階層?!霸谇匾院蟮耐醭h中,它一直成為大一統帝國的基本國策。保護小農經濟,抑制商品經濟,商業手工業的官營,這便成為中國傳統經濟結構的基本格局和發展定勢”。
二、重農政策導致農民素質的下降
國家政權在小農經濟的支撐下變得越來越強大,而其對社會的控制也越來越嚴密。政治權力成為了中國社會的最強大力量。在這種強大的控制下整個社會逐漸分化為兩個極端的社會階層:一端是國家官僚和依附于這一官僚體系的地主、士大夫階層,在此泛稱之為統治階層;另一端是個體農民,在此泛稱之為被統治階層。其它社會階層則在國家控制之下始終沒有成為有影響的社會力量。這種兩極化的社會結構對中國文明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它造成了農民――這個民族的大多數――素質的逐漸下降。
在這種大致一分為二的社會結構中,兩者在對立統一中結合為一個整體。由于農民一般不能直接從事精神財富的生產,他們也沒有能力思考自己的命運,精神上除去一些原始的自然崇拜之外,他們的精神風貌如何,大體總是受制于當時的統治階層能夠提供什么樣的思想養料。而統治階層對待被統治階層的方式是自孔子時就有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政策,而法家所強調的控制又使農民階層變得碎片化,從而易于國家的控制?!熬徒y治階層而言,使國民愚順是必需的,但是國家也為此付出了代價。這種代價就是由漢唐到宋以后的國力的逐漸衰弱,反過來,一個時代的國力強弱又對國民的風氣和性格發生極大的影響。中國國民性的從開放到封閉是與國力的強弱相一致并互為因果的”。由于國家運行的物質基礎完全建立在農業生產之上,國家在重農的名義下把農民牢牢地限制在土地上,這樣碎片化的廣大農民除了提供糧食剩余就幾乎被國家隔絕了與周圍一切事物的聯系,“也幾乎割斷了他們自己之間的一切聯系,從而無論在精神上還是現實生活中都徹底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隨著農民境遇及其與外界關系的變化,他們的心理和性格則隨之發生變化”。從漢唐到宋以后農民在社會中的地位逐步下降,在國家重農政策的保護下逐漸割裂了與社會上層之間的聯系,其生活的世界也變得越來越單調、狹小和封閉,結果則是整個農民群體素質的不斷下滑。
三、重農政策導致整個民族思想的貧乏
當大一統的帝國形成之后,思想領域的發展則逐漸消沉下去。這不能說和帝國的政策沒有任何關系,帝國時代的儒家學說不應該成為中國古代思想沉悶的首要原因,更多時候我覺得儒家學說是帝國政策的替罪羊,否則怎么解釋孔子的“生不逢時”?顯然孔子不是在為他身后數百年的帝國創立學說,是帝國的統治者選中了儒家學說。根本原因是在統一的時候強大的國家權力強行制造的二元結構的社會模式造成了中國人在思想領域的貧乏。在這種二分對立的社會模式中,農民階層沒有能力對精神層面進行思考,他們關注的是生存的問題;而統治階層首要的任務是為自己的統治的合法性進行辯護,統治階層最關心的是其統治的穩定性。形而上的精神思辨大多隱含著對絕對性、完美性的追問,這種追問是無止境的,也是不可及的,但唯其不可及,人們將會永遠處于一種對完美的追求之中。而現實總是殘缺的,即使我們認可一個不平等的制度,在以精神層面對其審視時也會感到不滿意。無論如何,這種從精神層面以絕對性、完美性為基礎的對現實的觀察都會是對現存秩序的一種消解、破壞。對本質的思辨必然是超現實的,也必然伴隨著對現實的批判,而一個強大的國家政權是拒絕這種批判的,這或許是因為習慣了霸道,或許是因為恐懼。在思想領域,人類從來就不是寬容的。在古代中國,統治階層不需要異己者,也不會允許這樣一個階層存在,這樣最有能力進行形而上思考的知識階層在國家的種種政策壓迫之下不得不依附于國家政權,從而也喪失了其獨立的人格。從春秋戰國時代的合縱連橫之士到唐太宗見新科進士魚貫而出大喜道“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再到明清的八股取士,知識階層的人格精神在一路下滑。在統一的王朝時代,政權不需要有獨立見解的人才,只需要各種各樣的循規蹈矩的奴才,只許代圣賢立說,不許有任何越軌的思想。
進入帝國時代以后,三次思想活躍時期――魏晉玄學、南宋理學、明末經世之學――都是國家的不穩定時期,政治權力無法全面控制社會的時期。但是看一下這短暫的間隙給我們留下的精神財富卻是如此豐富,對我們社會生活的影響又是如此綿遠。由此可知,我們這個民族不是缺乏思辨能力,而是缺乏精神思辨的現實環境。帝國的政治權力實在是太強大了,連無形的精神都無法擺脫其控制。如此一來,由于缺乏形而上的思考讓人們在習慣中變得盲目自信,以至于斯塔夫里阿諾斯在其《全球通史》中寫道:“有史以來,從未有一個民族面對未來竟如此自信,卻又如此缺乏根據。”
帝國政治權力的逐漸增強,知識階層的獨立人格精神的淪喪,農民素質的下滑,這三者相互影響、惡性循環,從而造成了中華文明發展的逐漸內卷化。這其中尤以帝國政治權力的過于強大為第一因素,古代社會是權力社會,而過于強大的國家政權控制了社會的一切層面,完全覆蓋了社會層面的發展,作為個體的人也逐漸被淹沒于其中。而這一切我認為都和帝國權力對農業的控制即重農政策的實行有關,因為中國古代社會無論是權力社會還是農業社會,都有著發達的政治模式,也有著先進的農業耕作模式。權力和農業的合理結合本來應該是大力促進中華文明的進步的,可惜農業是以被權力綁架的方式結合在一起的。如此一來,時間越久,兩者的相斥也就越強烈,從而在內耗中使文明的發展越來越趨向于內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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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摘 要 題】理論探討
【關 鍵 詞】兼業化/人口壓力/工商政策/李約瑟之謎
【 正 文】
傳統農業社會中農戶兼業化行為產生的動因
中國小農經濟的經營主體——家庭農場具有一個很顯著的特征,就是小農戶家庭生產中的兼業化傾向,這個特征幾乎伴隨著小農經濟存在的始終。兼業化主要表現為小農戶在小規模土地上的農業生產經營間隙,或多或少的進行著一些其他如紡織業、小商業、小手工業等的具稟賦優勢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這種傾向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農業生產的特性提供了兼業行為所需的時間、空間甚至原料方面的保障,在技術上為其提供了可能性;其次在土地資源過度分割,每一農場的規模小于維持家庭生計的最低限度時,農戶需要謀求非農行業的收入來滿足生存要求的必要性;還有學者認為這是商品經濟下小農戶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必然選擇等等。這種種因素分別在傳統農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中影響著農戶的行為,造成了他們的兼業化選擇。
黃宗智在他的《華北的小農經濟》一書中強調,在分析這一問題時,小農個體性質的認定起基礎性作用。部分農戶在商品經濟程度不高,無力參與市場交換時,這種兼業行為為維持家庭生計提供了基本的保障,雖然并不是出于主動參與商品經濟和交換的需要。這種類型在中國傳統農業小農經濟體系中占有相當的比重,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戶不需參與市場交換,形成了耕織結合的家庭生產方式,并因此導致了我國農業社會“自給自足”的基本特征。在這種方式下,一方面小農戶進行著類似于簡單再生產的循環活動,在租金和糧食自足之后所剩無幾,來自于衣食住行其它方面的需求難以從市場上解決;另一方面,卻模糊了社會生產專業分工的界限,阻礙了市場機制的形成與擴大。從各種史料記載中都體現出,在當時的社會狀況下,國家對于這種結構的組合方式始終采取了支持鼓勵的態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在這種組合方式下,個體小農戶可以承受來自于國家對更重的租稅的索取而依然能維持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在均田制下的國家這種欲求暴露得最為明顯。這種“自給自足”的生產模式帶來的負面效應是:首先,極不利于農戶經營單位自身積累剩余,擴大投資和經營規模,使生產完全處于一種簡單的再生產狀態;其次不利于商品市場的擴大和廣大個體農戶需求的分工和深化,阻礙了商品生產交換的發展。
事實上,國家因控制土地資源而產生的對經營者租稅收入無限膨脹的索取欲望,加劇并強化了農戶的兼業化選擇。正是在這種欲望的支配下,封建王朝依靠所固有的強制力(暴力潛能)支持,小農的經濟能力往往被壓制在最低生活線附近,因此不得不做出多元化經營選擇。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國家對經濟資源的控制力逐漸弱化時,這種兼業化選擇的動因也開始發生了變化。
即使是在國家對經濟資源控制最強,也就是均田制能夠得以實施時,也有過小農生產者因不堪忍受國家租稅以及人工調用等各類經濟與非經濟的剝削和控制,寧愿逃避到大土地私有者的庇護下耕作。這些大土地所有者往往產生于國家統治的官僚體制之下,更可能逃避對封建國家承擔的賦稅義務。小農作為有限度自由的勞動者,相比較成為國家的附庸,擁有更強的談判力量,從而在通過大土地所有者與土地結合的同時,也擁有比與對國家博弈更為有利的地位。小農爭取獲得更多生產剩余的過程,也就是小農經濟地位更高,生產活動經營決策更經濟的過程。這一博弈的過程可以從后半期中租佃關系變遷中有所顯示:從分成制到定額制再到永佃制,體現了兩者間力量的對比發生的變化,地主階級為了更大化利益總額向小農一步步做出了妥協。
在這種趨勢下,小農可能掌握更多剩余產品進行儲蓄投資和消費,因此其生產活動越來越多的體現了市場經濟下的利益最大化的色彩,他們根據市場價格調節自身行為,“小而全”的生產方式逐漸不再經濟,市場的需求逐漸開始使具有相應資源或技術稟賦的小農更多的為滿足市場需求而進行生產,不再局限于提供自身再生產的必需品的目的。這時,小農兼業行為逐漸導致了小農的區域間差異性開始產生,小農階層發生分化。有學者研究發現,清江南地區的小農工農結合體內部結構已發生變化,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的結合方式不是以自給型農業和自給型手工業的結合為主,而是以自給型農業和商業型手工業、及商業型農業和商業型手工業結合為主[1]。這導致了某種被學者稱為“收入重心轉移”[2]的現象發生,當農戶經營規模狹小,農業收入低于維持家庭生計的最低限度時,農戶不得不做出兼業化生產的決策,當非農業成為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時,農戶就必然會選擇粗放耕種農場。據有關研究,蘇南的大農場比小農場具有更高的土地產出率,因此小農戶粗放經營農業的機率要比大農戶大的多。部分小農家庭,因非農產業的效益和收入比重不斷上升,使得農業收入本身在其家庭經濟中所占的份額逐步的縮?。灰虼宿r戶會自動放棄對提高農業生產效益的追逐,而僅僅滿足于其土地產出率相當甚至低于當地的一般水平,僅達到維持其生存或經營的需要,缺乏激勵加大對農業生產的投入,從而可能導致在部分地區農戶將土地的耕種作為他們的“副業”[3]。這在我國封建社會晚期商品經濟相對發展的地區表現得更為突出,有關研究表明,明清時期在江南地區無地少地農民對棉紡織手工業生產的依賴加大,在部分小農家庭中,棉紡織手工業由副業逐漸轉化為主業,手工業收入超過農業收入,成為農民家庭生活的第一經濟來源。
這種小農兼業化現象的產生猶如一把雙刃劍,對于當時的經濟有雙重的作用。首先這種兼業化的經營促進了當時農村市場的培育和發展,使得一些非農產業的分工逐步細化、深化,技術水平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收入重心效應”所起到的作用,可能會造成某些重心已經轉移至非農產業的農戶對土地進行“粗放化”經營,失去更大發掘土地效益的激勵,從而局部的使農業生產率增長停滯、效率降低。
這類兼業化生產因為依附于家庭農場的經營單位之下,因此多以家庭為生產經營單位,且較集中在農閑時間進行。這樣并不利于適合以分工協作為基礎的工商業生產的組織方式產生,也不利于提高家庭非農產業的生產效率。對促進市場經營的發展,非農產業分工的細化、深化作用是有限的。
意識形態領域的約束也在這里體現出來。因為對未來經營不確定性的預期,出于對安全的偏好和規避風險的目的,以及“以農為本”觀念的根深蒂固,使得即使在家庭收入重心已經轉移到非農產業收入的情況下,大多數家庭農場仍要“兼營”農業,以保證自身對糧食消費方面的需求。
確實有跡象表明,這種不完全的工商化只是一種過渡階段,轉化仍然在進行中[4]。隨著糧食供給的市場化程度提高,農業與非農產業相對收益差異的繼續擴大,以及意識形態領域的約束隨現實世界經濟環境的變化而弱化[5],退出農業領域專營工商業生產的階層開始崛起。因此這一領域的約束更多的是來自內生于家庭農場產生的先天性障礙。這種自發轉型受到家庭生產方式的影響,小家庭農業生產的剩余積累約束,共同導致了對非農產業的投資規模約束,成為阻礙工商業生產經營的規模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
由家庭農場兼業化發展起來的小型工商業,完全是根植并服務于家庭經濟的,它與資本主義國家中通過資本的原始積累逐漸建立起來的以雇傭工人、分工協作產生規模經濟、追求資本增值的工商業化有截然不同的路徑。這種內生于小農業生產組織的路徑使得非農業發展傳染上了農業領域里小型家庭農場暴露的問題:規模小型化、分散化、科技創新的動力和能力不足、投資不足等,因此對于資本積累,發展資本主義生產做準備的作用極其有限。
人口壓力、土地政策和工商政策下的兼業化經營
人口是長期困擾中國傳統農業社會的一大問題,約束著中國現代化的進程和路徑,因此受到廣泛的關注。很多學者認為人口問題既是約束了當時社會發展的阻礙條件,更成為歷史對現實遺留下的苦果[6]。
為了控制更多的資源,擁有更強的政治、軍事、經濟實力,中國古代封建制國家一直采取了鼓勵生育、吸引和爭奪勞動力的政策,這一政策與當時農業生產水平是密切相關的,勞動密集為主要特征的傳統農業意味著投入更多的勞動就會有更多的產出。除了為提高農業產出,國家還制定了其他制度來加強其人口政策的導向,以控制“非農人口”和農業流民的產生與存在。比如很多學者都提到的“多子均分制”[7],是我國法定的家庭財產分配方式,其主要內容是無論田宅、生產工具或其他,每一家庭的財產最終都必須在諸子中進行均勻分配。歷史上的授田于民的政策中,大多數朝代對土地的分配都是根據人口數量(甚至包括奴婢、牲畜)作為分配單位,那么家庭成員與占地數量的增減間就必然存在正相關關系。這種土地政策同多子均分的分配制度相結合,更加強了小規模的農業經營格局。
盡管如此,本文仍然認為中國歷史上被眾多學者所強調的人口壓力并非是一種絕對量的壓力,恰恰是一種相對意義上的人口過剩。這種人口過剩是對于農業生產部門與農業勞動者而言的。有學者研究并比較了中國傳統農業社會晚期與當時西歐的人口密度,得出結論當時中國的人口壓力客觀上并非已到達某種極限和臨界點,而與其他農業社會同期的水平相當[8]。真正使人口壓力顯得異常沉重突出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國還沒有走出“古典的增長方式”,經濟增長方式沒有發生質變,無法使經濟資源對人口的容納提升到新的層次而體現出的危機。這就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一種新的角度,重新思考和認識中國的人口問題。
認識這一問題,如果我們把視野僅僅局限在農業生產部門已經不夠了。雖然伴隨著封建社會本身帶來的種種制約和不徹底性,但由于中國土地資源很早就成為一種可私有買賣的商品,作為農業生產的必要資源,人地結合的一個根本點,某種程度上,必然會伴之興起令各王朝深感頭疼想要極力安撫的失業大軍,我國古代稱之為“流民”。大量無地農民的出現并非偶然,純粹是農業生產部門的勞動力后備軍而已。事實上,在農業部門產生的大量過剩人口本應存在著疏通的可能,那就是非農產業的經營,即農業人口向非農業領域進行轉移。如果這種轉移曾經有規模的發生,那么中國的經濟史亦將重書。很多國家所謂增長方式的轉變往往可溯源于專營工商業者的興起,但這種產業間的大規模人口流動而且足夠影響社會經濟結構的事件,卻因為中國封建國家的政策導向,未能發生[9]。
由于封建統治者不愿看到因大量此類人口的存在和流動帶來社會不安定的隱患,國家采取了強制農民與土地結合的政策,最典型的就是將有限的國有土地按人頭均分下去的“均田制”。除去其它諸多因素,將這些“顯性失業”轉化為“隱性失業”,將其保證在國家戶籍制度的視野之內,生產資料的供給保證了他們最低的維生可能,同時還可以負擔起國家稅賦和地租,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經濟利益的萬全之策。這種安排在不短的時期內對經濟效率的提高功不可沒,但是伴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的自然增長,尤其是可分配的國有土地的減少使國家意志力不從心,這種方法顯然難以長期維繼。據史料記載,商鞅變法之后,封建國家就在原有的商賈戶籍上增加了抑商限商的內容,形成了市籍制度,加強了對商賈及相關資源的控制利用能力,抑制和打擊私營商業。尤其是針對從農民中轉化而來的中小商人,以士科謫、毋得名田、算緡、告緡等進行限制。這種性質的政策在各朝各有差異和不同,但始終是工商政策的主流。即使在宋代“不立田制”、“不抑兼并”情況下,人口與耕地矛盾加劇導致了農民的產業間流動:轉向官私手工業、商業、交通運輸等部門,但由于種種限制,這種流動仍有很大局限性。
未能產生可以吸納農業剩余人口的商品市場體系和工商業部門是很關鍵的原因,自身羸弱的體系當然就無法承受來自農業龐大的勞動力供給。根據很多學者的研究考證和分析,我國在春秋戰國時期市場體系就已經初具規模,商品生產和交換非?;钴S,甚至有學者認為當時已經形成了相當系統和成熟的全國市場網絡[10]。但很快封建國家就發現,經營工商、富比王侯的工商階層的崛起,會對國家經濟政治的權威帶來極大挑戰,使國家對社會經濟、資源、人口的有力控制大打折扣,而且工商業豐厚的利潤使得具有壟斷力量的國家也不肯主動放棄[11]。因此國家統治者從此開始了漫長的“與民爭利”的過程。這在一些關系民生的重要部門尤其突出,比如鹽鐵禁榷制度等。國家不但壟斷了其生產銷售以至運輸倉儲的命脈,對價格的變動和掌握也極其嚴格。一方面成熟龐大的官僚體系可以使統治者介入到社會經濟的各個層次,這樣就使得一些本需市場機制來完成的功能存在被政府的行政命令替代完成的可能。另一面對工商領域產生的收益的垂涎,使其以市場主體和市場管理者的雙重身份出現,制造壟斷并獲取工商業利潤。至于經營工商領域所需要的勞動力,由于政府控制著規模、組織和技術(甚至工匠的人身自由),其勞動力需求的數量和來源也基本穩定。
意識形態的影響也不可忽視。由于傳統農業社會統治者認識的局限,“重農輕商”、“崇本抑末”的統治思想根深蒂固,占據主流思想幾千年。這種意識形態統治和影響下的勞動者都更傾向于“置田買產”的小康殷實的耕織自給生活,即使為生計所迫專一從事小的工商活動,也往往是救急的權宜之計,一旦可能仍會回歸農業生產。至今,意識形態的約束痕跡仍在某些傳統力量厚重的地區中廣泛存在著。根據諾思對意識形態問題的分析,意識形態是不會一成不變的,人們會根據社會經濟現實的變化修正原有的意識形態而建立新的更有效率的體系。在中國封建國家中,真正起到強制性約束力量的仍然是國家對工商業的介入和對市場機制的替代。
首先,工商階層的羸弱使有勢力的工商市場力量不能崛起,一方面既妨礙了資本主義因素的迅速滋生和可能引起的社會結構和增長模式的巨變;另一方面如前所述,使大量的農業過剩人口游離于農業產業中無法流動和轉移。這樣就使得農業受人口壓力而發生所謂“內卷化”[12]、“過密化”[13]趨向,犧牲了農業生產效率,工商業的發展緩慢、停滯。雖然在宋之后隨著授田制的瓦解,人口流動逐漸增強,國家對工商業的控制也被迫放松,工商業開始成長和發育。但由于既有的經濟結構特點已經形成,且中間階層的缺乏,如前文兼業化部分所述,工商業領域以小規模、小型化的家庭經營為主,且多寄生于家庭農場的組織形式上,有著很強的局限性。
王朝更迭、兼業化特征與中國封建社會的長期延續
中國封建社會中土地所有權結構形式及與其相伴隨的種種變化,經歷了漫長的過程。這一變化過程極其緩慢且多有反復,從長遠的角度觀察農業的發展顯得比較沉悶?;谶@種觀察,形成了李約瑟所提的兩個謎,也是中國經濟史界長期探討的焦點問題之一,究竟是什么造成了中國傳統農業社會的長期延續和停滯。作者認為造成這種歷史演進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國家權力意志影響之下的土地制度的設計,與由此為起點的土地所有權結構的演變。由此而引發的農戶的兼業化生產選擇對整個中國封建社會系統的穩定和停滯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
中國社會雖早在兩千年前就建立了大一統的專制國家政權,但天災人禍、政權的頻繁更迭卻也伴隨著整部經濟史。這種政權的周期性更迭是伴隨著每一王朝的經濟周期與土地所有權結構的變動產生的。每一個王朝建立的初期,國家對政治、軍事、經濟的控制都最為有力,國有土地也占有較大份額,授田與民的部分實施保障了農業無地少地人口都被分配有或多或少的土地。同時新建立起來的官僚體系能力尚弱,土地兼并因之并不明顯,王朝的經濟安全是比較穩固的,大型公共物品的供給也成為可能,這些都保障了農業產出的穩定,也使統治者的財政收入有可靠的來源。以至于每每在改朝換代之初,都會有一個所謂的盛世即經濟期出現。之后隨著農業的發展,人口的恢復增長,官僚貴族地主依靠政權力量開始竭力兼并土地,與統治者爭奪壟斷租金,使國家對經濟資源的控制力下降,財政狀況緊張,而忽視甚至縮減農田水利灌溉設施的建設,一旦出現天災人禍,政權就會產生危機。很多王朝在產生這種危機時,往往有改革者出現,企圖力挽狂瀾,改革舉措也每每集中在土地兼并和財政改革兩點上。這時往往就會面對“諾思悖論”中所說的矛盾:兼并的受益者往往是體制內或者與之結合緊密的官僚士紳,這一利益集團對統治階級而言是極具談判力量和競爭的威懾力的,觸動這一階層會耗費統治者巨大的成本,且可能直接對王朝帶來動亂的威脅。因此往往使統治者只能以放棄部分經濟資源的控制權和小農集團的利益為代價,獲取人集團的支持。最終危機的積累一旦遇到漲落,系統就會不堪重負只有崩潰。這種三階段周期幾乎在每一個王朝上演過。這樣的周期性波動和更迭導致了土地所有權結構的周期性變化,當下一個王朝重新建立時,同樣的周期會被重演,大量積累在這種所有權結構安排和經濟模式下的能量被階段性釋放,從而保障了系統的整體長期穩定性。
一方面,王朝的更迭造成了中國傳統社會的明顯迂回前進的軌跡;另一面,農戶兼業化作為效率很高的精耕細作、勞動密集型中國傳統農業的必要補充,穩定和延緩了整個社會系統的演進步伐。在中國古代傳統農業所有制結構下,受國家授田于民的政策和“有恒產者有恒心”的激勵,產生了極有效率的以家庭農場為經營單位的農業生產方式。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這比領主制下大莊園農奴集體作業更加優越,不同類型的所有者大多都選擇了家庭農場的生產方式。國家為自己的編戶齊民提供有系統、有組織、大規模的農田水利設施的供給,這種供給為大量分散的小型家庭農場的生存提供了保障,使以小型農場為主體的農業經濟體系能夠保持穩定和平衡。為安置過剩農業人口進行的家庭授田,阻礙民間工商業發展、阻礙人口流動轉移的制度安排,迫使小家庭農業經營者不得不采取兼業化經營方式維持再生產,這種兼業化經營方式給與國家從農業中最大限度獲取財政收入的可能,國家對農戶的榨取又反之加強了農戶的兼業化生產模式。這種種制度與績效間相互作用,形成自增強機制,使得這種形態的農業特點就會不斷地被強化,導致“路徑依賴”的產生。
可以說,這是在國家壟斷經濟資源謀求租金收入最大化時最有可能產生的結果之一。這同大量經濟史學家認為中國農業社會之所以會延續幾千年,主要是封建地主制下對小農過于殘酷的剝削而使得農民的積累發展無法完成相呼應,這也是以階級分析角度論述中國封建社會發展長期停滯,資本主義因素難以確立的有力證據之一[14]。包括兼業化在內的這些政策的績效,對于農業和工商業的影響都是巨大的,要一起為中國特殊的經濟發展軌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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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夠維持簡單再生產。所以,中國從來就沒有純粹的農業調控政策;從來宏觀決策研究的著眼點往往在于解決“農民、農村、農業這三農問題”……
對農民、農村和農業這“三農問題”起制約作用的矛盾主要是兩個:一是基本國情矛盾——人地關系高度緊張;二是體制矛盾——城鄉分割對立的二元社會經濟結構矛盾。正是受制于這兩個愈演
愈烈的基本矛盾,我國農業因小農經濟嚴重不規?;恋仉S人口增加愈益分割細碎而無法與市場經濟接軌的問題,才在市場經濟作為改革方向確立之后,越發受到改革者的關注。
第一個國情矛盾造成農業的主要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之間的關系嚴重扭曲,以至于中國不僅過去、現在也不得不長期作為“農民國家”(而并非農業國家),自立于現代市場經濟之外。這是自從清康熙年間以“新增人丁永不納稅”為開疆拓土的后續政策,導致人口百年翻兩番,以及五十年代的人口政策導致半個世紀翻兩番的歷史留下的。近中期看,這一基本矛盾只可能相對緩解而不可能根本消除。
第二個體制矛盾則進一步加劇了第一個矛盾的作用;是故在研究和調整上仍有可為之處。人們已經認識到城鄉分割二元結構導致城市化大大滯后于工業化;大包干后恢復的小農村社經濟無力抗拒城市壟斷資本集團的進一步剝奪,因而城鄉差距不斷擴大。但現在還幾乎沒能采取有效政策加以解決。
在這兩個矛盾制約下,農民是“三個月種田,九個月過年(賦閑)”,農村人口過剩壓力很大。按現行人地比例,到本世紀末農業勞動力將過剩2.4億,農村人口過剩5億多。另有研究報告顯示,到下世紀初即使決策足夠理性并且不出現大的反復,城市化率能達到60%,在人口增長到16億時仍將有6億人口留在農村;因此,人地關系仍然不可能根本改觀;更何況假設條件很難滿足。
其二是在經濟高速增長時,大批農民勞動力做為“糧食高消費人口”進城打工,會直接影響需求,拉動糧價上漲。1992年以后的投資導致基建項目大上,勞動力需求上升,大量農村過剩勞動力流入城市,有統計說6000萬人,也有說8000萬人。這些人由非商品糧消費者變為商品糧消費者;而他們的人均消費量又是城市居民的兩倍甚至三倍以上(前者每月20多斤,后者要達到60多斤)。如果是8000萬人,新增糧食需求量(主要是計劃外部分)約為500-600億斤每年。由此分析1993年在全國糧食增產的同時廣東卻出現大米、主要是劣質米開始搶購的現象,進而造成全國性的米價上漲,農民進城打工新增加的需求拉動至少是原因之一。
類似的現象五十年代初國家“一五”計劃時期也曾發生過,當時采取的對策是“統購統銷”;但城市的成規模需求與小農經濟的不規模供給之間,供需體制不對稱。政府也無法與一億多小農談判,因為交易費用過大。于是為了保證國家工業資本原始積累所必需的低價糧食供給,壓抑農民抵制,就搞集體化運動。其實一鋤一鐮式的簡單生產力相加,當然不意味著規模經營;也并非生產關系的進步……?,F在,這個現象又發生了;而且對策也有某些相似之處。版權所有
篇7
戰國秦漢以后中國進入封建地主制。我曾經提出,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是由相互依存的小農經濟、地主經濟、國家經濟以及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和干預所組成的動態的體系;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下商品經濟的發展,也可以從這樣一個體系去分析和理解,考察小農、地主、國家在商品經濟發展中各自擔任的角色,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首先,考察小農的市場角色。
地主制經濟體系下的主要產業部門是農業,基本生產單位是小農家庭。封建地主制下的小農和封建領主制下的農奴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規模狹小的個體小生產,生產目的主要是為了自給。但前者較之后者,人身依附關系減輕,經濟獨立性增強,在個體家庭生產單位之上沒有一個具有內部生產分工和共同經濟生活的封閉的經濟共同體,其再生產所不能完全自我滿足的部分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需要直接從市場上獲得補充。所以,地主制經濟下農民與市場發生較為密切的聯系,流通成為小農經濟再生產過程中的必要環節。戰國時代非常突出的兩種現象——集市的興起和商人插足小農再生產過程,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出現的。地主制經濟下的小農的這種經濟地位決定它必然是自給性生產與商品性生產的結合、農業與家庭手的結合。這是戰國以后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最深層的根源,考察中國封建地主制下的商品經濟,不能離開這樣一個基本的事實。
在地主制經濟下,不同時代、不同地區、不同階層的小農,其經濟中商品生產的成分或多或少,但一般而論這種商品生產都是以自給生產為基礎和依托的,其生產的主要目的是謀生,是取得使用價值。因此,小農的經濟行為并不完全按照價值行事,甚至主要不是按照價值規律行事。例如,農民種什么,不種什么,首先是根據自身消費和交納租賦的需要;他們經營的家庭副業往往視糧食生產的豐嗇為盈縮,而且是“不計工本”的;他們出售農產品的價格也往往低于其價值,等等。關于這個,學界已有較多的論述。
地主制經濟下小農的市場行為還有一些十分重要的特點,例如,小農一方面向市場提供農產品和手工業品,另一方面向市場購買商品,在他們向市場購買的商品中,不但有他們所不能生產的手工業產品(如鐵農具、食鹽等),而且有它們能夠生產的農產品(如糧食、種子等),這就是說,他們既是農產品的供應者,又是農產品的需求者;小農經濟再生產的產品進入市場流通的部分,往往遠遠超過其按勞動生產率自給有余的部分或商品生產的部分?!豆茏印吩浾f過,農民的生產是“年有余而月不足”。這是因為農業生產的基礎是再生產,它是以年為周期的。收獲季節有富余,播種季節和青黃不接時緊缺。這就導致在同一生產年度的不同生產季節中,農民與市場存在著不同的供求關系。中國又是一個自然災害發生比較頻繁的國家,豐歉無常,因此,在不同地區和不同年份中,農民與市場也存在不同的供求關系。同時,農民不但是生產者,而且是備受地主、商人和國家租賦、債利剝削的被壓迫者,這種情況大大加劇了農民與市場供求關系的不平衡。在收獲季節或豐收年份,農民為了完納租賦、清償債務,往往不得不賤價出售包括部分必要產品的糧食和其他農產品(這也和儲藏手段不足有關),在播種、青黃不接季節或歉收年份又不得不高價買進必須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為此,他們又要賤價出售其手工業產品,以至高息舉債。在這一進一出中,進入流通領域的商品量大為增加,但它卻不能反映勞動生產率商品生產率的真實水平。這就是說,在地主制經濟下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商品經濟,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并不是完全對應的,在某種意義上說,甚至是脫節的。我們說封建地主制下的商品經濟包含某種虛假的成分,主要就是指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產在某種程度的脫節。這種脫節導致一些“悖論”現象的發生:農業生產的發展,農民的相對富足有時并沒有導致農民市場行為的增加,而是相反;貧苦農民比之富裕農民對市場的依賴程度似乎更大些;在一些封建王朝的后期,一方面是農業生產的萎縮,另一方面卻出現商業的畸形繁榮,等等。學術界對中國封建地主制時期農業商品率有不同的估計,有的高達50—60%,有的只有10—20%左右,重要原因之一是口徑和不同:前者一般是按農戶實際買進賣出在農戶總收支中所占的比例計算的,后者則往往是按農業生產能供養多少非糧食生產人口計算的。兩者都有根據的,后者更符合按勞動生產率計算的商品經濟發展的實際水平,而它們的差額正可視為商品經濟中的虛假成分所占的比重。
其次,考察地主的市場角色。
小農生產規模狹小,他們對商品的需求有限,難以單獨創造出大的市場。事實上,在封建地主制下,除了市場基本上是為農民的再生產服務以外,其他的各級市場基本上是為地主階級的消費服務的。封建地主制下的“大市場”或“大流通”是以地主階級的消費需求和消費欲望為基礎和動力的。因此,需要考察封建下地主的消費需求和消費欲望與封建領主制下的貴族領主有什么不同。
封建領主制下實行勞役地租,農民不但要在領主的“公田”上耕作,而且要提供其他各種勞役服務?!肮铩焙汀八教铩庇泄潭ǖ谋壤骷夘I主貴族擁有“公田”(祿田)的數量由他所處等級所決定。這樣,各級領主的收入是相對固定的,由此決定的消費也是相對固定的,并且受到“禮”的種種制約;有人稱之為“凝固性”的消費制度。領主的領地是自給自足的封閉的共同體,一般的消費可以自身獲得滿足。較高級的領主也豢養一些為他們服務的商人,主要是遠途販運一些當地不能生產的珍奇物品,所謂“奇怪時來,珍異物聚”(《管子小匡》語)。
封建地主制下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地主主要收取實物地租,實物地租主要是谷物,這就產生了經君健先生所說的“使用價值形態收入的單一(少樣)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需要出售部分租谷來換取其他物資。在封建地主制下,不但貴族官僚可以占有土地,庶民也可以占有土地,占有土地的數量并沒有嚴格的等級限制,與此相應的地主階級的消費實際上也是不受限制的,起碼是沒有嚴格限制的。《鹽鐵論散不足》突出反映了封建地主制下各階層,尤其是富人消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欲望的膨脹,完全突破了領主制等級消費的限制。在實行比較單一的實物地租的條件下,地主階級的消費資料,相當大一部分要從市場上取得?!妒酚涁浿沉袀鳌访枥L了一幅商品熙熙攘攘的繁榮圖景,他把欲望(主要是消費欲望)視作經濟的根本動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正是地主階級的消費欲望促進了戰國秦漢市場的繁榮。
在封建地主制下,地主是市場活動的積極參與者,不但一般要出售部分租谷,以換取所需的其他物資,而且往往直接從事的贏利活動。這種市場活動是建立在對農民剝削的基礎之上的。地主在市場上出售的租谷是農民為地主的需要而生產的,本質上是一種自給性生產;地主出售它實際上是把自給性產品轉化為商品。地主賤買貴賣的對象是個體小農,是地租剝削以外的商業剝削。
地主的市場角色還表現在它與商人的關系上。封建地主制打破了領主制下“工商食官”、商人完全依附于貴族領主的格局,出現了私人工商業者。不過商人與地主實際上是“通家”。新興地主階級的基礎是庶民地主,庶民地主是土地已經私有化、作為國家編戶齊民的自耕農分化的產物,首先是從商人兼并自耕農土地中產生的。商人地主是漢代豪民地主的主體。從戰國秦漢的材料看,工商業者往往經營土地,地主也熱衷于商業活動,庶民地主是這樣(仲長統有典型的描述),身份性地主也不例外(晉代江統的話可以作證)。甚至可以說,地主、商人、官僚早就三位一體了。把秦漢封建政權稱之為“商人地主政權”,是有一定道理的。
秦漢時代農村集市已經普遍存在,城市市場十分繁榮,區域內和區域間的商業粗具規模,在一定意義上說,區域性市場和全國性市場亦已形成。但我同意唐文基的說法,這是一種“非統一的全國市場”。重要的一點是各地區的物價(尤其是糧價)相差懸殊,反映了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地區之間經濟聯系水平的低下。在戰國秦漢的封建市場中,糧食和其他農產品是最重要的商品之一。由于糧食在商品市場上的重要性,對年成豐歉的預測成為當時商人進行商情預測的基礎;而政府亦有以平抑糧價為中心的“平糶”政策的出臺。不過由于運輸成本太高,戰國秦漢糧食還很少進入長途販運。長途販運的商品以各地的土特產品為主;其中既有供統治階級奢侈消費的珍異之物,也有作為“養生送死之具”的民生日用品,這和封建領主制時期的長途販運商業是有所不同的。
封建地主制下的商業是為封建統治者和地主階級服務的,帶有嚴重的封建性。這種商業雖然也有維持小農再生產的一定功能,但同時又利用小農的弱點和農業再生產的特點買賤賣貴,無情吮吸小農的膏血,獲取幾乎不受限制的高額利潤,從而加速了農民的貧困破產和“棄本逐末”。這就是說,在封建地主制下,商人與農民、商業與農業,自始就存在著矛盾,這種矛盾,是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矛盾的一種表現。
復次,考察國家的市場角色。
封建國家直接經營某些生產事業、直接參預市場活動,并負擔著某種經濟職能,這是封建地主制經濟的重要特點之一。以前我們對國家管理和干預經濟的活動,對國家的市場行為和市場角色,對國家財政政策對市場和流通的等不夠,近來一些學者著重在這方面進行了很有意義的論述,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探討的問題。
有的學者認為,中國戰國以后的流通是由市場的流通和全國性物資流通組成的,而后者則是由統一國家的財政所組織的物資流通及由此誘發的遠距離流通中形成的,因而可稱之為“財政性物資流通”。這一觀點十分新穎,它提醒我們應該主意國家財政在封建商品經濟中的作用,不過似乎把國家財政的作用夸大了。因為第一,中央集權的統一封建國家的建立雖然對全國性流通的發展有著重大的促進作用,但從根本上說,不是中央集權統一封建國家創造了全國性的流通,而是某種程度上打破了地區局限的“全國性流通”的一定程度的發展為中央集權統一封建國家的建立創造了必要的條件。例如,在荀子時代,由于商品經濟的發展,“北?!薄ⅰ澳虾!?、“東海”、“西?!钡耐撂禺a品,中原地區“可得而有之”。又如由于各地區之間商品流通的發展,各地區的金屬鑄幣已經出現“相通”或“趨同”的趨勢,秦始皇統一貨幣只是順應了這種趨勢。第二,在統一國家的財政收入中,直接進入流通領域的部分是很小的,它拉動流通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賦稅,賦稅的主要負擔者是農民,它是地租的再分配,農民所交的賦稅本質上是農民為了國家的需要而生產的自給性產品。國家的賦稅收入主要是滿足統治者的直接消費,支付皇室消費、官俸、軍餉和其它各項開支。貢賦進入流通領域的只是一小部分。例如實行“平糶”法或“常平”法時,以部分租谷為底本,視市場上糧食或其他商品的豐嗇而拋售或購進,用以平抑物價。又如實行均輸法時,將各郡國運往京師的貢物的一部分折合為當地土特產品就地交給均輸官,再由均輸官運到價高地區出售,實際上是把部分貢納轉化為官營商業經營的物資。不過這部分在貢賦中所占的比例是有限的,貢賦的絕大部分是直接消費而不進入市場。貢賦對市場的作用還表現在它迫使農民為了完納貢賦而把更多的產品投放市場,西漢貢賦中貨幣稅占的比重很大,這種情形就更為明顯,甚至可以說西漢商品經濟相當大程度上是賦稅拉動的。不過,西漢賦稅貨幣化的政策雖然在一定時期內增加了商品經濟表面繁榮的程度,但由于它超出了以自給性生產為主的小農經濟的負荷能力,到東漢中期以后就難以為繼了。 因此,從總體上看,我們不能說中央政府的財政創造了一個全國性的流通或全國性的市場。中央政府的財政確實促進了全國性的物資流動,如各地貢賦和漕糧向中央的調運,京都或各地的糧食和其他物資向邊防地區或受災地區的調運等,但這些都是依靠行政調撥,基本上不通過市場進行。一些日本學者喜歡用“物流”這個詞,如果用它來表示封建社會中不同于市場流通的物資流動,這倒是一個比較貼切和有用的概念。“物流”對商品流通會有所帶動,但作用不宜夸大。
封建國家直接經營的生產事業基本上也是自給性的生產,如屯田收入主要是為了供應邊防軍的需要,官營紡織業主要是為了滿足宮廷和百官的消費。鹽鐵等的官營情況與此有別,除國家機器自給部分外,主要是供應民間的,這就是所謂“專賣經濟”,它主要屬于國家對經濟的控管的范疇。專賣經濟的確不同于自由市場經濟,國家權力起主導作用,價值的作用是微弱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弊端。不過,不同時期不同部門專賣經濟的作用,還需作具體。如《鹽鐵論》對漢代的鹽鐵官營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御史大夫和文學賢良各執一詞,或褒或貶,但從西漢中期實行鹽鐵官營以后耦犂獲得推廣,牛耕從此普及看,它的作用恐怕不完全是負面的。
篇8
關鍵詞: 高中歷史 歷史教學 唯物史觀
《高中歷史課程標準》指出:“普通高中歷史課程,是用歷史唯物主義觀點闡釋人類歷史發展進程和規律,進一步培養和提高學生的歷史意識、文化素質和人文素養”,使學生“學會用科學的歷史觀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學習從歷史的角度了解和思考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進而關注中華民族以及全人類的歷史命運”。結合在高中歷史教學中的探索實踐,筆者從“什么是唯物史觀”、“為什么學習唯物史觀”和“怎樣運用唯物史觀”三方面進行了論述。
一、什么是唯物史觀
唯物史觀一般指歷史唯物主義,是關于人類社會發展一般規律的科學,是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科學的社會歷史觀和認識、改造社會的一般方法論。唯物史觀的基本內容有: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綜合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生產關系對生產力,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有巨大的反作用。當上層建筑及其生產關系束縛生產力的發展成為生產力發展的桎梏時,社會革命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龐大的上層建筑或慢或快地發生變化。在階級社會里,人類社會這一基本矛盾表現為階級矛盾。
二、為什么學習唯物史觀
高中是學生自身成長和正確樹立人生觀、世界觀及價值觀的重要時期,通過歷史教學指引學生在此期間樹立唯物史觀,不僅有助于學生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而且能夠培養學生良好的思維方式、促進學生各種觀念的正確形成,甚至對其未來的發展均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三、怎樣運用唯物史觀
1.堅持以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觀點分析歷史
在人類歷史的發展進程中,物質生產的活動是一切活動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實踐活動,物質生產活動的水平和形式決定了人們在生產過程的相互關系和的性質,因而決定上層建筑中的政治統治形式、法律制度、思想文化藝術的狀況。當然,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又會起到反作用。
在歷史教學中可以運用這個觀點分析歷史。如春秋戰國時期,由于生產力的發展和經濟結構的變化,導致井田制和分封制逐漸瓦解。為了適應生產力的發展,各國實行變法和改革,與此同時,在思想領域也出現“百家爭鳴”的局面。在分析小農經濟和“重農抑商”政策的關系時,可以運用這個觀點來分析等等。
2.堅持以聯系和發展的觀點分析歷史
一切歷史現象都不是孤立的,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一定時期的經濟、政治、思想文化和科學藝術都是在相互聯系、相互影響下存在和變化的,它們之間或有直接的聯系,或有間接的聯系。人類歷史是不斷向前發展的,雖然偶有反復,但發展仍是總趨勢。
在歷史教學中,我們可以用這個觀點分析歷史現象。如自煙片戰爭爆發以來,中國的經濟結構、外交及思想文化都發生深刻的變化。
3.堅持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觀點分析歷史
從客觀存在的歷史事實出發,對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是唯物史觀對歷史分析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把具體問題放在特殊的歷史環境下分析。如對歷史人物、事件進行評價時,要把其置于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分析,不能脫離其所在的歷史環境。
以“重農抑商”政策為例,在小農經濟占主導的封建社會來說,該政策有其歷史進步性,而封建社會晚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重農抑商”政策顯然成為時代進步的絆腳石,所以其落后性就占據主要位置。
4.學會階級分析的方法
篇9
一、 中國當代社會的信用危機
1. 中國當代社會面臨的信用危機
改革開放以來,無論是工人、農民還是知識分子、政府官員,都越來越多地走出了祖祖輩輩生活的空間,經商的人也日益增多。由此帶來的是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人際之間的豐富交往。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個人與組織之間、組織與組織之間,乃至個人與政府、組織與政府、政府與政府之間的交易和交往都更為頻繁,交往范圍更大。隨著交通、通訊特別是網絡的發展,可以說,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無限”可能的交往時代,人類之間的聯系變得前所未有的“密切”——世界變成了“地球村”。
但是,表面上“無限”的交往頻度背后是人們非?!坝邢蕖钡慕煌疃?人們在交往日益“密切”的同時卻似乎永遠地喪失了交往的“親密”。人們發現,彼此之間越來越難以建立信任了,哪怕曾經是兩小無猜、親知近鄰?!皻⑹臁边@一名詞所昭示的,是人們不再珍視信用。地球“村”沒有鄉村里溫馨寧靜中的樸實與坦誠,沒有鄉村里人與人之間的默契和信任;相反,現在的鄉村卻日益沾染了城市之風,農民也開始用自己的信用換錢而最終在幾年間毀了幾千年積累下的美德。信用,真如當年魯迅所說的,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1]。
對此,許多人深感憂慮,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指出,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繁榮景象背后依然涌動著暗流:我們正在面臨著巨大的“信用危機”。[2]人們看到,我國正“處于經濟體制過渡的特定時期,……誠實信用的傳統道德受到沖擊,短期行為以及不講信用大行其道?!瓘漠a品信用到市場信用,以至于整個社會信用存在全面短缺”[3]。這導致“當下我們在建設市場經濟過程中陷入了一種怪圈:一方面各種市場法制規則不斷完善,市場運行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部分市場主體個人信用淪喪”[4]。人們在慨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同時,自己的行為卻又充滿了投機取巧、見利忘義的色彩。更有經濟學家認為,目前中國經濟的首要問題“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信用不足”。林毅夫教授指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在我國剛剛出現,處于起步階段,遠遠談不上成熟。企業信用制度沒有建立,個人信用更為落后,造成市場經濟秩序混亂,我國歷史上長期形成的‘童叟無欺、誠實守信’的商業信用傳統也大大削弱?!盵5]
更讓人們憂慮的是,信用危機帶來的現實影響嚴重制約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這表現為“假冒偽劣商品泛濫、虛假廣告遍地,企業之間三角債、銀行呆壞帳、信用卡詐騙、偷稅漏稅、走私騙匯等問題,造成全社會的信用危機感,影響經濟運行效率?!瑫r涉及信用的經濟糾紛、債權債務案件及各種詐騙活動也大量增加,失信泛濫進而降低社會道德水平”[5]。信用危機“反映在經濟領域就是,加大了交易風險和成本,阻礙了市場主體間的正常經濟交往,壓抑了資本的活躍程度。反映在社會層面就是扭曲了社會評價體系,品行信用惡劣者無論從社會評價上還是經濟上都不用付出相應的代價,反倒是只要有錢便成為人人景仰的英雄?!盵4]。信用的喪失也影響到了國際貿易,在西部大開發中這一點體現得尤其明顯?!拔鞑扛魇?、區政府引資的熱情不能說不高,出臺的引資文件不能說不優惠,但目前引資的效果卻并不是十分理想。……國內外資本沒有滾滾流入商機巨大的西部地區市場”,重要的原因是西部的政府和企業還缺少良好的信用。對于海外投資者而言,撤回投資“不是大陸沒有市場,很簡單的原因就是商業信用和商業道德太差,應收賬款收不回來”[6]。而我們知道,如果人們之間沒有信用,企業沒有信用,甚至政府也不講信用,那么交往、交易以及其他正常的社會生活都將難以進行。因而有人認為:“如果任這種信用淪喪的局面持續發展下去,不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體制的目標將變得遙不可及,而且還會帶動整個社會的道德水平滑坡,從而使依法治國失去最根本的道德支持。”[4]
2. 理解信用危機的社會科學方法
面對著日益嚴重的“信用危機”,人們在尋求著解救之道,如建立信用數據庫、信用中介、信用排行榜等等。但是,治病必須先診病,只有找到病因,才能對癥下藥。我們必須思考的是:為什么在市場經濟和現代化進程中會出現“信用危機”?根本性的問題究竟是什么?人們把解決這一問題的希望寄托在信用制度的建立、道德的約束、政府的管制和法律的規范之上,那么這些措施會對于解決這一問題有幫助嗎?如果不能,應對“信用危機”的基礎條件究竟何在?
在有關“信用危機”成因和解決之道的理解上,大致說來有兩種基本的態度:一種是道德哲學的[7],一種是社會科學的。人們通常采取的是道德哲學的態度,得出的答案是,“守信”是一種美德,因此背信違約的人都是道德敗壞;或者換一種表達,是認識上的錯誤或者觀念上的落后。[8]但是,這樣的回答其實并沒有給出答案,因為為什么“缺德”和為什么“失信”在很多時候不過是表里之別,是同一個問題的不同側面。[9]我們常常把一些不守信用的行為稱為沒有道德。但把信用歸結為一個道德問題并不能使我們獲得更深入的認識,除了由此引發出的“道德義憤”和相應的意識形態批判以及借以展現的社會良心,我們無法從這一進路獲得更多的啟示,更不要說是解決的辦法。把問題歸結為道德敗壞也就意味著終結思考。要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必須選擇另外一條進路。
我們或許都曾經向別人發誓諸如從今天早起床一個小時之類的事,但是我們似乎都在隨后的日子里背棄了自己的諾言,錚錚誓言總會被起床時的困倦之苦所壓倒。這個事實似乎表明,我們總是從衡量“當下”的、可以確知的快樂和痛苦——或者用經濟學的術語成本和收益——出發來選擇行動。如果我們向別人承諾早起床而沒有履行,而對方也很看重這個承諾,比如他是你的老板,那么即使是這樣輕微的“違約”行為也會被認為是“失信”。進一步講,即使是很少的人履行了諾言,那么他們也不是因為履行諾言本身是一種美德,而是因為看重了早起所帶來的長遠利益,如身體健康、學業有成、領導賞識,等等,這和不起床這一與之相反的行為選擇在邏輯上是一致的。由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知道,是因為履行諾言對人們有利而促使“應當守信”成為原則,而不是“應當守信”這個原則促使了人們履行諾言。這也就是為什么人人都希望別人守信而自己不愿意守信的原因,不然為什么要強調“信用”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么是否有信用就不是一個簡單的道德問題,而是一個利弊權衡的問題。換言之,只有在守信是對自己有利的時候,人們才會守信;相反,如果背信比守信更有利可圖,那么人們就會背信。這就是經濟學和法學上所津津樂道的“有效違約”。而這樣一種理解也正是本文所采取的進路。 不過,這樣一條進路只是從方向上引導我們把握“信用危機”的一般原因。要回答前面提出的問題即為什么在中國古代的小農經濟和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下,人們都很珍視“信用”,而當我們向市場經濟這個更為高級的經濟形態邁進的時候卻反而要面臨“信用危機”時,我們還要從不同經濟形態的歷史語境出發來具體分析。
二、 市場經濟對傳統信用的摧毀
1. 中國傳統經濟中的信用制度
中國古代是一個珍視信用的社會,我們歷代傳下來的古訓正表明了這一點:“民無信不立”;“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一諾千金,一言九鼎”,等等。而這與當時的經濟基礎密切相關。
在傳統的小農經濟中,人們生活在一個狹小的空間內,從事的生產活動和日常生活都大體類似,都遵守相同的生產和生活的規律,春種秋收,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對此,先生有非常精辟的論述:“農業和游牧業和工業不同,它是直接取資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飄忽無定;做工業的人可以擇地而居,遷移無礙;而種地的人卻搬不動地,長在土里的莊稼行動不得,侍候莊稼的老農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苯涌哭r業來謀生的人是粘著在土地上的?!淮淮南氯?不太有變動?!赞r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態,遷移是變態?!盵10]7“鄉土社會是一個生活很安定的社會。”[10]21
在這樣一個祖祖輩輩都生活在一個固定的空間里的“社區”中,人們彼此都是熟人?!班l土社會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會。常態的生活是終老是鄉。假如在一個村子里的人都是這樣的話,在人和人的關系上也就發生了一種特色,每個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長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圍的人也是從小就看慣的。這是一個‘熟悉’的社會,沒有陌生的社會?!盵10]22,7而且,這種“熟悉”也是因為相似,“鄉土社會里是‘人怕出名,豬怕壯’。不為人先,不為人后,做人就得循規蹈矩。這種社會用不上常態曲線,而是一個模子里印出來的一套”[10]22。
深入的彼此了解是傳統信用的根本。以人口定居和熟人社區為特征的小農經濟,造就了人與人之間的坦誠無邪,造就了人們之間的親密、默契與知根知底。在這樣的情況下,信用是根本不用強調就通行的規矩:“鄉土社會里從熟悉得到信任。這信任并非沒有根據的,其實最可靠也沒有了,因為這是規矩?!l土社會的信用并不是對契約的重視,而是發生于對一種行為的規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時的可靠性”[10]10。退一步講,在這樣的社會中,即使有人想要坑蒙拐騙也是很難實現的,因為日常的交往規則也全都是彼此默會的,稍有動作就會被察覺。人們之間太知根知底了,即使“一次兩次”騙倒這些憨厚樸實的人是很容易的事,但是在一個人口不怎么流動的地域,“再三再四”就幾乎不可能了。
更為重要的是,信用是一個人在熟人社區的生存之本。一旦喪失了信譽,生存本身就岌岌可危了。因為小農經濟的定居和熟人的特點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就是隔絕和束縛。在這樣的社區中,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就被完全隔離并監管了起來。因為人們既走不出這個圈子,又每天都在這個圈子的注視之下。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對社區的依賴也是格外強烈的,因為即使在經濟上能夠自給自足,但在其他方面也仍然需要群體的幫助。[10]9如果失去了信用從而沒有人愿意與之交往,那么一旦遇到天災人禍、遇到諸如水利、安全保衛這類只有群體才能應付的事情,這些人就會遇到嚴峻的生存危機。我們知道,以上所說的那些需要群體應對的困難在古今都是經常發生的。顯然,在小農經濟下,信用成了生存最大的保證。
這樣的生存境地是給定的,因而守信用也就自然會成為人們的天性?!吧钌媳煌恋厮笞〉泥l民,他們平素所接觸的是生而與俱的人物,正像我們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們選擇得來的關系,而是無需選擇,甚至先我而在的一個生活環境?!盵10]10以至于在傳統的小農經濟下,“信用”根本就不是個會被提出的問題。信用就是道德,就是習慣,就是天性。
在計劃經濟下,人口定居和熟人社區這兩個特點絲毫沒有改變。農民不允許進城的政策、城市戶籍管理制度、“單位”以及各級黨政組織的建立,反而強化了這一特點。計劃經濟時期,全國的思想高度統一,“忠誠可靠”的成為了人們行為的榜樣,“不老實”的“壞分子”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這就讓有賊心的也沒了賊膽。所以這一時期,信用甚至會比小農經濟下更好。
2. 現代市場經濟對傳統信用制度的沖擊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到20世紀90年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面推進,越來越改變了人們的生存環境:人們活動的空間大大拓展,機會越來越多,時間越來越成為最稀缺的資源,人口在大范圍流動起來;人們日益進入一個陌生的社會,彼此的觀念趨于多元,競爭激烈、風險加大、權威削弱,新生事物層出不窮,社會急劇變化。在這樣的歷史語境下,個體的行為方式也必然會發生根本性的轉變?!爸鹄痹絹碓匠蔀槿藗兊氖滓康?人們擺脫了地緣、血緣的束縛,生活自立、選擇自主和責任自負成為了現代人的特點,而這些因素對傳統信用的沖擊無疑是致命的。
首先,人口的流動和關系的陌生,就使得人們之間不可能有很深的了解,不可能建立起小農經濟下那樣無間的信用。“現代社會是個陌生人組成的社會,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細,所以(凡事事先都)得講個明白;還要怕口說無憑,畫個押,簽個字。這樣才發生法律?!盵10]10“在我們社會的激速變遷中,從鄉土社會進入現在社會的過程中,我們在鄉土社會中所養成的生活方式處處產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組成的現代社會是無法用鄉土社會的習俗來應付的?!盵10]10-11費先生的剖析實在是鞭辟入里。傳統的信用是扎根在傳統的小農經濟、鄉土社會中的,有其存在的需求和現實條件;現在“時代不同了”,人口定居和熟人社區一去不復返,傳統的信用也就失去了賴以存在的基礎。
現代的人口流動、機會增多、變革加劇和權威削弱以及個體的自立自主都使得現代人受到的束縛和控制變小了。換句話說,人們也具有了打破傳統信用的可能。
在今天激烈變革、追名逐利的社會之中,信用越來越不足以保障人們的生存,更別說發展了。“老實人吃虧”、“老實就是傻”反映了現代社會的新標準,精明算計成了人們立足社會的根本。正如亞當?斯密所分析的,現代人的自私和理性是在現代市場經濟大潮的激蕩中不得不為的生存之道。[11]傳統的信用不但不能幫助人們適應時代,甚至往往成為了自設的樊籬。這時,打破傳統信用已經不僅是一種可能,而且會成為意愿。
現代的社會環境和個體特點使傳統的信用不再具有存在的基礎,也不再成為人們生存的保障和有利的行為選擇,因而也就不再為人們所珍視。我們可以看到,無疑是市場經濟與現代化一手促成了這一切的變化。
但問題也就出在這里。市場經濟在打
破了傳統社會的經濟結構和社會秩序以及與之休戚與共的傳統信用之后,卻不可能在短期內建立起新的適用于現代社會的現代信用。于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到來,一邊是傳統信用的瓦解,而另一邊卻是現代信用的缺失,出現了信用制度的“青黃不接”,信用危機就由此而來。 信用危機的出現是市場經濟建立過程中必然出現的社會現象,不以我們的好惡和意志為轉移,而是現代人不得不面對的“命運”。人們對于傳統信用的喪失是非常痛心的,甚至以此來批評市場經濟和現代社會。但是,這些批評的道德色彩過于濃重,對于理解問題本身并無補益。如果我們拋開感情因素而冷靜地加以分析,我們就會看到,既然打破傳統信用是市場經濟展開和推行的必然結果,那么我們選擇了市場經濟也就意味著我們選擇了放棄傳統信用,在選擇了市場經濟后又來批評市場經濟毀掉了傳統道德就沒有絲毫的道理。熊掌與魚不可得兼,我們要從小農經濟和計劃經濟進入到市場經濟就必須承擔傳統信用衰敗的后果。市場經濟帶來了繁榮多彩的現代社會,但也帶來了人與人之間的冷漠和憚忌。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其實,這在馬克思的《資本論》中早已經入木三分、淋漓盡致地被刻畫了出來。
因此,我們只有在正視市場經濟進程中信用危機不可避免的前提下,才能找到解決之道。道德的批評和一時的意氣最終只能成為我們逃避現實和推卸責任的借口,而于事無補。我們要做的,不應是發牢騷和談感慨,而應是借助市場經濟和現代社會所提供給我們的分析工具來進行心平氣和的思考,尋求應對的良方。
三、 市場在克服信用危機中的基礎性作用
1. 信用危機非市場解決機制的困境
面對傳統信用危機,呼聲最高的是引入政府干預、頒布相關法律和加強道德教育。許多人呼吁:“信用是市場經濟得以運行最起碼的基礎?!盵4]“市場經濟不僅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注: 這一口號目前頗為流行。參見劉曉辰:《構建誠信責任對市場規范意義重大》,2002年7月15日《中國證券報》;梁庚水:《信用是財富》,2001年8月2日《茂永晚報》;李雯:《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的信用制度建設》,《理論與探索》2003年第3期;《呼喚信用經濟》,2001年12月17日《福建日報》;任保平、鈔小靜:《經濟轉型時期市場秩序建設的信用制度供給》,《思想戰線》2006年第1期。],并且開出了自己的藥方:“大力培育社會信用觀念和意識”,“大力倡導誠實守信的職業道德”[13],以期“在不太長的時間內,使我國社會信用觀念淡薄和信用制度缺失的現象有一個根本的改觀,為建設市場經濟和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奠定堅實的社會信用基礎”[4];促進“信用管理系列的立法和執法,即使用信用的規范和失信懲罰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對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業的監督和管理”[5];“加強法制建設,要維護法律在防范和化解信用風險和危機中的權威性、嚴肅性,把社會信用建立在法制的基礎上”[14]。
這些觀點顯然認為,由于市場經濟導致了信用危機,必須強化道德教育和由政府與法律加以有力的引導和干預。[15]林毅夫教授在接受采訪時明確提出了這一觀點:“市場自我規范也有缺陷,比如監理公司有可能對施工隊進行過分的干預或者收到施工隊的好處而不負責的進行監督管理,政府要做的工作就是防止這些情況的出現。”[5]
2. 市場對重建現代信用制度的基礎性作用
市場中有人會利用權力尋租,但是政府不會尋租么?難道政府的權力不是更大,不是更有尋租的動力?愿望良好的人們顯然虛構了一個公正無私的“理想政府”,并且忽略了市場自身的巨大影響。這個“理想政府”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如此強調政府管制的結果很可能是欲速則不達,反而會阻礙市場功能的發揮。實際上,林毅夫教授自己也承認,“市場有自我凈化功能,可以通過制度的選擇和安排來實現”。他舉的例子也很形象地說明了這一點:“在家居裝修市場,存在著偷工減料、不按標準施工、以次充好等不守信行為。針對這種現象,北京就自發地出現了‘居然家居市場’,進入這個市場的工程隊,必須遵守它所制定的規范,報價設計合理、操作規范等,這樣就把信用好的施工隊和街頭‘游擊隊’區分開,進入這個市場的施工隊信譽好,生意好,取得的回報也好,市場的這種安排使守信者得到收益。同時,家裝還需要專業信息和專門人才,市場上就出現了專業的監理公司,為業主提供服務,幫助他們考查施工隊的操作行為、用料情況等,杜絕了施工隊可能的失信行為。”[5]不僅中國的市場機制已經在逐步克服信用危機,西方國家的經驗也可供參考?!霸诿绹?每個人都有專門的信用號碼和由專業公司做出的信用報告,以供任何公司、銀行和業務對象有償查詢。若個人信用差就有可能被打入黑名冊,直接影響到經濟生活?!盵16]依靠市場自發建立的這些消費者信用報告,美國成為了世界上消費信貸相當發達的國家之一,其信用制度已經相當成熟。[17]這些例證都說明了林教授強調的市場的“自我凈化”能力。
信用的建立需要也只能以市場為基礎。面對著這樣一個瞬息萬變和無限豐富的現代社會,政府往往會顯得力不從心。[18]同理,人們往往把責任歸結為政府,也是走錯了路:信用制度建立緩慢的原因不是政府的阻撓或者延誤,而是制度本身缺乏支撐的基礎,建立起來也是空中樓閣。而市場的完善,是一個公共選擇,需要量的積累。[19]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建立信用制度已有150多年的歷史,目前個人信用消費已占全社會消費總量的10以上,企業間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社會經營活動的80以上,純粹的現金交易方式已越來越少。即使在個人支付活動中,信用付款方式也已逐漸占據了主導地位。比如在奧地利,信用制度建成已久,奧地利國民對使用信用卡和信貸消費早已習以為常。[20]
要解決信用危機,必須首先認識到市場經濟是重塑信用的基本機制,認識到市場本身的基礎性作用。那些把信用危機看作市場的陰暗面從而過分強調通過規制和制度建設來解決問題的觀點是舍本逐末。這帶來的一個直接的后果是,許多人把解救之道放在了政府、法律和道德觀念之上,而市場在這個時候成了盲點。市場經濟摧毀了傳統信用,也必然要依靠市場經濟來重塑現代信用。[21]85-88法律只能成為輔助的工具,而道德說教已經根本起不到作用。“要改變信用淪喪的這一現狀,簡單的呼吁是蒼白的,畢竟不講信用,而輕松獲得利益的誘惑勝過任何諄諄教導”[4]。
四、 市場機制下的信用特點及其建立條件
? 1.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現代信用制度特點
既然要從市場經濟本身來尋求信用危機的解決之道,我們就必須從把握和依照市場的經濟特點以及由此導致的現代社會和現代人的特點著手。前文的分析已經表明,人們是否珍視信用是一種在特定時空內的趨利避害的行為;而市場經濟是一種跨地域的大規模經濟,它在最大限度上拓展了現代人的生存空間,并使現代人的利害算計成為了生活的首要問題。由此我們可以引申出的結論是,現代信用的生命力必然不同于小農經濟下的傳統信用,它必須能夠在大的時空格局中成為人們利益的有效保障,否則就沒有意義?,F代信用的基礎不是固定的居民、熟悉的人群、穩定的社區,而是流動的人口、陌生的個體、變動快速的社會?,F代信用對于現代個體(包括個人、企業以及某些時候的政府)的最大功用就在于它能夠在一個瞬息萬變的時代最大可能的促成這些不斷流動的、陌生的、自利的個體間的有效合作。
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市場作為現代的合作機制,其運行的效果取決于“交易成本”的高低
。[注: 參見R?科斯、A?阿爾欽、D?諾斯等:《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上海三聯出版社1991年版;張五常:《經濟解釋》,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而與交易成本密切相關的首先是信息問題。市場經濟的跨地域性和交易雙方陌生性就使得交易所必需的信息很難獲得。現在為人們所樂道的國外“信用商品”、“信用消費”就是為了解決交易信息問題而產生的。[23]與信息問題密切相關的是交易安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交易不但跨越的范圍廣闊,而且標的也往往非常大,在缺少信息的情況下,信用本身就是一個安全的信號,可以成為規避風險的指示燈。[23]品牌和商譽正是作為一種現代信用,來標識和保證交易安全。 至少就傳遞信息和節省交易成本而言,一個有信用的現代個體更有利于促成交易,促進投資和資金流通。因此,實際上現代信用本身就成了非常有價值的無形資本。之所以出現假冒偽劣的行為,恰恰是假冒者要搭現代信用的無形資本這個便車而引發的。近年很多大企業紛紛推出“信息論壇”等類似的大型研討會,許多學者紛紛對信用問題發表看法,“信用危機”是一個直接原因,但是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人們越來越意識到了信用在市場經濟中的巨大價值。顯然,正是在這里,現代信用開始找到了自己的合適位置。我們也進一步發現了現代信用與傳統信用的一個不同:傳統信用,用先生的話來說,是一種“不假思索”的近乎天性的習慣,而現代信用是基于人們理性算計的功利選擇。一句話,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現代信用就是一件商品,雖然是比較特殊的商品。但是,市場經濟中哪一件商品不是特殊的呢?
因此,影響現代信用的首先不是所謂“信用制度”的建立以及法律的規制,而是參與交易的個體對信用價格的判斷;信用制度能夠起作用的前提也并不是因為這個制度本身如何的先進,而是因為這個制度能夠把每一個不同個體的信用價格充分和真實的標識出來。換句話說,現代信用的確立首先是人們認識到“信用有價”,它的建立則必須依賴對市場中每個個體的信用“實際定價”。這也就是張五常教授反復提及的弗里德曼的名言:“人的靈魂是可以出售的。……人各有價!”[24]
2. 建立現代信用制度及信用定價的困難
既然信用定價可以解決信用危機,為什么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信用危機仍然無法得到有效的緩解呢?其困難在于,從意識到“信用有價”到能夠較為便利地對每個個體信用進行定價,這中間的距離仍然是非常大的。由此,我們可以很容易發現目前炒作得很熱的所謂“個人信用制度”、“社會信用制度”、“信用記錄與公布制度”以及相應的“信用消費”和現在大力推行的“學生信用貸款”等等,雖然都是很有針對性地提出的、解決當前信用危機的解決辦法,都表明了人們的熱切愿望,但是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對每個具體的個體信用進行實際定價的問題。人們期待的那些信用制度短期內都不能幫助定價,反而要以個體信用定價作為運轉的基礎。
一個耐人尋味的例子是,在以信用為基礎的分期付款購車、購房這類商業交易中,商家(銀行、保險公司以及經銷商)并不認可所謂信用記錄和那些信用中介,甚至不完全相信自己以往的信息記錄,而都要從頭“層層盤查,真可謂‘寧可少貸一千,不能錯貸一人’。購房貸款要清查一遍,汽車信貸要清查一遍,反正只要是與信用沾邊的事,都要從頭再來?!豹26]對風險的恐懼是貸款方或擔保方設立層層關卡的重要原因。銀行、保險公司、經銷商都沒有錯,試想誰愿意將錢借給不知根知底的人?但問題是,這樣周而復始的信用“盤查”何時是個盡頭?對于一手托三方(廠家、經銷商、消費者)的信用消費,是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認可的:對小到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到國家拉動內需來說,信用消費都是一把難得的“金鑰匙”。然而,這把在國外屢試不爽的“金鑰匙”緣何帶到國內就銹跡斑斑呢?難道中國人都是不講信用的?波斯納的目光很敏銳,他看到了“信用消費,是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認可的”,人們認識到了信用的價值,但是在具體定價過程中,“這把在國外屢試不爽的‘金鑰匙’……帶到國內就銹跡斑斑”?!爸饕獑栴}之一就出在政府有關部門上(對個人資料發掘權應該由政府享有)。在老百姓遭遇到信用消費的諸多麻煩手續后,盡快建立信用制度成了長期以來老百姓的一致呼聲,然而遺憾的是‘建立信用制度’一直‘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耐不住性子的一些金融機構紛紛推出信用評價體系,各自為政,信息不能共享,致使一些消費者往往在某金融單位信用良好,而在另一金融機構信用為零。購房貸款與汽車信貸也同樣遭遇著‘信用割據’的尷尬:購房時信用與購車時的信用依舊‘老死不相往來’。信用的一統已迫在眉睫。”[25]
于是我們看到了這樣一個在如今頗為普遍但也頗為怪異的現象:人們一方面承認信用有價,另一方面,在實際定價中又不得不否定信用的價值。于是周而復始的信用“盤查”這種怪現象的出現就是必然的,因為“個人信用”這種商品剛剛投入市場,市場還要反復的加以估量。這時無論是民間組織、中介機構還是地方或中央政府都無法通過建立幾套制度或頒布幾部法律來解決這個問題。信用定價最終只能靠市場本身來實現,這同其他商品的定價并無差別。許多經濟學家的研究表明,在這個必定信息不完全、存在交易成本的世界里,市場是定價的最佳系統。
“信用定價”困難除了這個一般性的原因外,還有一個特殊的原因,即信用不但是一種商品,還是一種特殊的商品。每個人自己對自己信用的估價很可能同市場對之的定價不等。西方國家常常會出現的信用卡透支欺詐的情況很能說明這一問題。次級貸危機是新近的例證。即使現代信用制度建立起來了,可以很便利地為每個個體定價,由于個體自己認為自己“不值那么多錢”,那么也還會出現信用欺詐的情況。問題的實質在于信用存在雙重估價:一是別人對一個人信用的估價;一是這個人自己對自己信用的估價。當代信用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信用商品的外在估價和內在估價不同這一特點。
中國社會當代的“信用危機”不應籠統地歸結為“中國人都是不講信用”甚至大而化之地指向民族素質,而是因為具體的信用定價機制沒能及時建立,人們在一時沒有辦法給每個個體信用進行簡便定價的情況下,只能把信用的價格壓低,甚至確定為“零”。3.克服現代信用危機和完善信用定價制度的長期性
由于信用定價的上述特點和實踐困境,現代信用危機的克服和信用制度的建立勢必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急功近利的政府干預只能導致欲速則不達,因為信用定價既不是政府所能解決的問題,同時,讓人們認識到“信用有價”、“人各有價”也并不全是政府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的功勞。我們必須一直堅持的思路是從市場經濟本身和現代社會以及現代人的特點來理解這個問題。[26]而按照這一思路,最終決定人們行動的只能是每個人權衡利弊后的理性選擇。
當然,這并非是說政府和法律不該或者不能起作用。美國次級貸危機的發生的確在提醒我們注意政府監管和法律規制。我們不能把政府和法律的作用作為基礎性作用,市場才是基礎。[27]那么,政府和法律的作用是什么呢?其最重要的作用是抬高一個社會中信用的平均價格。而提高信用平均價格的方法可以有兩種:一個是懲罰背信行為,一個是獎勵守信行為,即分別提高背信的成本和守信的收益。一個人不守信付出多少代價,也就意味著這個被背棄的信用價值多少,同樣,一個人守信的收益也可以度量信用的價格。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即使是對某一個特殊個體的懲罰或獎勵也都意味著在對每個社會成員的信用價格進行調節。每個人在此基礎上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提升和降低自己信用的價格。
篇10
關鍵詞:農村土地流轉;農村經濟發展;影響;農業現代化
發展現代農村經濟,是新時期我國農業現代化發展的新要求,也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抓手”。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國推進農村土地流轉,一方面實現農村土地集中、統一化經營管理,讓農村經濟的發展模式更加多樣化,現代農村經濟合作社的成立,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新模式;另一方面,土地流轉優化了資源配置、推進了現代農業產業經濟發展,農村從中獲取了更多的經濟效益,也更好地帶動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農村土地流轉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是積極的。當然,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可能仍存在諸多問題,但并不影響其對我國現代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本文立足于對農村土地流轉的認識,就如何依托農村土地流轉,構建更加多元化、產業化的農村經濟體系,提出了如下看法。
一、依托土地流轉優化資源配置,助力農村農業規?;l展
在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大背景之下,農業現代化邁入了新的階段。依托土地流轉優化資源配置,成為新時期農村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切入口。現代農業發展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新要求,要實現農業現代化就是要實現農業規?;洜I發展,這是歷史新時期下農業發展的根本所在。當前,農業技術快速發展,伴隨著農業機械化進程,顯然無法滿足當前的農業發展需求,并降低了農村土地的經濟利益效率。為此,在農業經濟現代化發展的推動之下,實施農村土地流轉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擴大農村經濟發展效益的集中體現。一方面,發展農村集約型、規?;默F代農村經濟,是進一步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土地流轉的實施,實現了農村土地經營權的自由交易,這對于農業規?;洜I發展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另一方面,土地流轉實現了農村土地統一化的經營管理,這不僅優化土地資源配置,而且讓農民成為“亦農亦商”,這對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基礎。實施土地流轉讓農村閑置土地進一步得到利用,在有限的土地被解放出來之后,更便于我國農村現代化與城市化的統籌發展。從實際來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下的農村經濟模式更加多樣化,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的發展布局,促進了農業現代化發展。依靠市場的“工業化”農場模式、依靠市場的農民合作社,都是基于土地流轉下農村經濟發展的新風貌。農村的土地不再零碎、分散,而是在資源優化配置中實現農業經濟的新發展。農民合作社的興起、工業化的農村模式,是新時期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本質需求。小農經濟的改造,需要在土地流轉的帶動之下,促進基于土地“生根”經濟。因此,土地流轉帶來的不只是生產經營模式的轉變,而更多地是構建更加多樣化的農村經濟發展模式,符合市場為導向下,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布局。
二、基于土地流轉發展現代農業經濟,讓農民從中獲取更多利益
在改革開放初期,家庭聯產承包責任促使了中國一個時期的農村經濟發展,但這一模式之下,我國農村土地呈現出零碎、分散的特點,這在新的歷史時期,顯然無法滿足現代農村經濟的發展需求。農業機械現代化是助力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這一實現基礎就是如何最大程度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大規模的土地經營中,讓土地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同時也讓單個勞動力的價值創造最大化。因此,土地流轉下的土地產出價值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上去了,這對于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無疑是至關重要的。土地流轉帶來了投資者,讓流轉的土地以更加多樣化方式,創造出多樣化的經濟價值。在投資者的投資之下,傳統的土地開發方式得到轉變,轉而以綜合開發、統一利用的方式,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首先,土地流轉實現了更加科學合理的土地管理,也加快了現代農業技術在農業發展中的應用,對于優化農業生產、提高土地管理,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其次,效益的良性轉化,也是農村土地流轉下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體現。土地流轉帶動了經濟投資,讓單一的農村經濟發展內容更加豐富,農村經濟的主體得到壯大,是農村小農經濟邁向現代農業經濟發展的表現;再次,農民進城務工,土地顯著問題的出現,不僅不利于土地的集中利用,也讓農村經濟逐步走向瓶頸期?;谕恋亓鬓D下的農村經濟發展,更加具有活力,被激活的農村經濟,更契合當前中國產業結構調整、農業現代化發展的總體要求。因此,土地流轉發展了現代農村經濟,農民從中獲利的不僅僅是經濟效益,同時也是農村生產經營模式的轉變,對于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都是至關重要。
三、立足土地流轉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土地流轉是時展的必然結果,帶來的不僅僅是土地規?;洜I,而且推進了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村經濟的生產效率發生了變化,單位成本的降低,讓傳統農村經濟逐漸開始發生變化。在產業結構調整的當前,土地流轉在農村經濟發展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農業產業化的訴求強調農村土地流轉的穩步推進。土地流轉的推進,農業產業結構勢必發生改變,土地集中在了投資者的手中。這樣一來,為農業產業化發展創造了更加廣闊的空間,也在技術、人才及資金等領域,有了更加充實的保障,這對于農村經濟的穩步發展十分重要。立足土地流轉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就是讓農村經濟更好地走向市場,在走向市場的過程中,讓農村經濟更加換發活力。首先,農村經濟模式發生了轉變,低成本、高效率的農業生產模式,有助于提高產品的競爭力,同時也讓農業產品產業化發展;其次,產業化發展帶來的是市場,市場的需求、農業經濟的發展形成了更加良性的互動。土地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不再單一,而是更好地與市場互動,進而帶來更加多樣化的經濟效益;再次,土地流轉,使得土地連片,連片的土地開發與利用有了更多地土地保障,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必然結果,就是農業產業向商品經濟社會的方向發展,這是農業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歷史賦予農業經濟時代氣息的集中體現??偠灾覈r村土地流轉的實施,是新時期農業經濟現代化發展的要求,也是小農經濟轉變的重要舉措。農村土地流轉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但是,農村土地流轉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依托土地流轉優化資源配置,助力農村農業規?;l展;基于土地流轉發展現代農業經濟,讓農民從中獲取更多利益;立足土地流轉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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