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如何處理解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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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初中思想品德;法律意識;教學策略
中圖分類號:G633.2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2-1578(2017)01-0025-01
培養法律意識是思想品德教師的教學范疇,政治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改變傳統的教學模式,讓學生在識記知識內容的同時能真正的理解法律,在學習過程中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識,提高學生對知識點的綜合運用能力。在思想品德這一課程中,教師主要需要完成的教學目標是要讓學生能理解課文中的知識點,培養學生崇高的思想,提高學生的素質,讓學生養成尊老愛幼、維護祖國等崇尚的思想品德。而考試這些只是檢測學生學習結果的一個媒介,并不完全是教師應該達到的教學目標。故教師在教學要注重培養學生對知識的運用能力,下面我對如何增加學生的法律意思提出幾點策略。
1.選取時事進行分析
在傳統政治教學中,教師的教學目的是以讓學生順利通過中考為教學目的,教師的教學重點是要學生識記所講的知識點,在做題時能正確的運用知識點解題,從而忽略了開設思想品德這一科目的真正含義。故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改變傳統的教學觀念,在教學中注重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通過一些合理的教學策略加強學生對法律的認識,從而提升學生的法律意識。教師在教學中可以選取一些最近發生的時事新聞,通過一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例,吸引學生的注意力。然后可以對這些事情進行一個分析,讓學生知道如果自己遇到這樣的事情時應該如何防備,如何處理,如何運用正當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同時還能給學生提醒,避免學生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同樣的事情。
例如:教師在教學中可以先列舉一個最近發生在XX市的一件網絡詐騙事件,一名初中生小明在網絡上做網絡兼職刷單時,輕信于他人,被騙取錢財。針對這一件與學生息息相關的事情,教師可以先為學生分析小明為什么會被騙,然后再對于這種事情學生應該如何防范,當事情發生時學生應該如何正確的運用法律手段進行解決。通過教師對事情的分析,可以增加學生的閱歷,也可以提高學生在平時生活中對陌生人的防范意識,當學生遇到此類事情時也可以采取正確的方法解事情。
2.舉辦辯論會
教師在思想品德教學中為了增加學生的法律意識,可以在講解完知識點之后,利用一節課的時間在班級中舉辦辯論會,讓學生在辯論會中不但驗證自身的觀點,從而增加學生對法律的運用能力。當然,教師在舉行辯論會之前應該注意提前一個星期左右布置論題并且分好組確定哪些同學是正方,哪些同學是反方,讓學生有充分的時間去準備辯論證據,增加辯論會的豐富程度。
例如:教師可以在教學中設計一個這樣的辯論主題"中國社會是更需要法治還是更需要德治",辯論正方為:中國社會需要法治,辯論反方為:中國社會需要德治。然后教師根據學生自身的觀點將班上同學分為兩組,一個星期之后舉行辯論會,讓學生在辯論會中增加對法律的了解。
3.創設教學情境
在初中思想品德教學中,教師為了讓學生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識,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還可以通過在課堂中創設教學情境的模式。通過創設教學情境將學生引入到教學中,讓學生在教學情境中通過親身體會一些教學案例,理解法律知識的重要性,以及學生在遇到危險時應該如何合理運用法律知識。教師可以創設一些故事情境,讓學生自己在故事情境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在實踐中加深對法律知識的印象,也起到了活躍課堂氣氛的作用。
例如:教師在教學中可以創設一個故事教學情境,給予學生一個搶劫學生的主題,然后將班上的學生進行分組,每一個小組自己根據所學的知識編導一個以搶劫學生的小情景劇,然后讓學生在課堂中將其演出來。通過這樣的教學策略,可以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并且學生在自己編情景劇時便會自主的去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可以讓學生在快樂中學習到知識,同時也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4.結語
綜上所述,教師在教學中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要先摒棄傳統教學觀念,在課堂中國合理的運用教學策略,幫助學生提高對知識點的理解能力,將教學重點放置于對知識的理解上。教師在教學中可以通過為學生講解分析時事、舉辦辯論會以及創設教學情境等方式加強學生對知識點的理解,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當然教師在教學中也要合理的根據學生的學習風格以及年齡特征對教學策略進行一個簡單的調整,讓教師在教學中為學生創設一個最合適的教學環境,取得最好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篇2
微課是指利用5—10分鐘時間講解一個非常碎片化的知識點、考點、例題、作業題或教學經驗的一種微視頻。其特征是教學時間短、內容簡要、主題突出、針對性強。通過微課,還可以方便學生利用平時的零散時間,有針對地性地主動參與到課程學習中來,有效提升課堂教學的質量。盡管尚屬新生事物,但隨著信息與通訊技術的迅猛發展、教育領域的實踐推進,微課在教學中的創新應用備受矚目,極大地促進了高校教學與現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但就目前而言,法學類的微課卻并不多見,造成這一尷尬局面的原因或許是法學在大多數人眼中是一門非常嚴謹的學科,難以采用生動、活潑的敘事方法講授知識點,也不像理工科那樣能夠展示出嚴密精確的推導過程。但我們在經過充分研究后認為,法學理論課程也可以采取微課方式清楚、明白地講授復雜難懂的知識點,極大地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制作并建設法學微課大有可為。具體而言,在制作法學類微課時,設計思路應著重注意以下幾方面:
一、突出重點
受自身特點的限制,微課中包含的知識內容是有限的,因而重點和難點不應設置太多。一般而言,一個微課設定一到兩個目標即可,盡量具體化、可操作、可測量,不要設計抽象模糊、大而空泛的目標。過長的視頻非但不能收到預期效果,還會使學生產生疲憊感。此外,在設計微課時,切入課題也應簡潔明了,迅速與主題相關聯,不應做過長的鋪墊或多余的介紹,以免造成課程內容的拖沓。
微課的選題應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慮:
(一)學習價值高。當前,司法考試可謂是法學學子最為重要的考試之一,直接影響到將來的就業與發展問題,得到了高校、教師與同學們的廣泛重視,而司法考試的通過率也已經成為衡量教學效果的重要指標之一。但在當前的法學教學中,卻存在著理論教學與司法考試知識點脫節的現象。因此,在微課主題的選擇上,可著重選擇日常教學中涉及不多,卻是司法考試重要考點的知識點。淡化該知識點的理論介紹與觀點梳理,強調其應用性與可操作性。
(二)適合視頻傳播。復雜的理論分析與邏輯推理在原則上應被排除于微課的選題之外,而與行為步驟、操作流程、空間展示密切相關的知識點則非常適合被制作成微課。例如:在講授刑事訴訟的庭審流程時,教師完全可以先以圖片方式展示出法庭的基本布局與機構、各訴訟參與人的角色,并以截取視頻的方式簡短地放映出庭前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宣判等環節的基本內容。這樣一來,整個庭審過程一目了然、清晰易懂。
(三)內容相對獨立,信息量不大。教師應有效地組織信息資源,提供適度的信息量,絕不能把一章或一節的內容制作成一個微課,而應該“就事論事”,針對具有獨立性、代表性、典型性的小知識點展開討論。例如:人身損害賠償的計算、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認定、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正確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等知識點,都符合這一特征。
二、結合社會熱點
微課的教學內容應該盡量選取那些具有較大教育教學價值、相對簡短又完整的知識內容。在當前的信息社會中,社會事件的傳播速度是非常驚人的,這就為我們的微課選題與設計提供了最新、最具生命價值的素材。而法律更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隨著依法治國戰略的深入推進,社會上的不少熱點、焦點問題都需要通過法律來解決。如果在制作微課時能夠緊密結合這些熱點問題,就能賦予微課以較強的生命力,更易于推廣適用。例如:在討論婚前財產的認定與離婚的財產分配問題時,可以婚房作為切入點,結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討論在不同情況下婚房的歸屬與補償問題。多數大學生都將在不久的將來邁入婚姻的殿堂,購買婚房直接關系到其切身利益。并且,購房款絕非小數,在考慮購買與支付方式時也往往需要整個家庭深思熟慮。因此,學生對這部分內容非常感興趣,也便于理解與記憶。針對這部分內容制作出生動、有趣的微課,就能有效吸引學生的興趣,從而為后續深入、全面的理論講解打下堅實的基礎。
再如,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網絡購物已逐漸進入千家萬戶的生活,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關注與重視。但是,網購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很多法律問題,如商品質量問題、網絡欺詐問題、網購維權問題等;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少學生因網購與經營者發生糾紛,甚至蒙受了不小的財產損失。網絡購物的法律知識涉及到民法、經濟法與刑法等多個部門法,內容豐富,且貼近大學生的生活,是他們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能夠迅速引起共鳴。因此,在講授相關知識點時,以一次網絡購物的具體流程為視角制作微課,簡潔、形象地給學生傳遞相關信息,不失為事半功倍的教學手段。
三、靈活使用案例
微課的最高境界是使人“秒懂”。那么,怎樣才能實現這一目標,使學生直觀、清晰地掌握相關的知識點呢?建構主義學習理論認為,發生在真實情景中的學習是最好的學習;教學實踐也證明,與真實情景相關的學習內容更易引起學生關注,注意力的維持時間較長。所以,在微課中使用案例分析的策略能夠有效吸引大家的關注力,而法學顯然是最適合進行微課教學的學科之一,絕大多數的教學內容都是以現實的法律規定與司法制度為基礎的,只要精心思考、用心設計,就不難找到教學內容映射在現實生活中的案例。
在選擇案例時,要根據不同的教學目的挑選出合適的案例類型。通常用作微課的案例有以下幾大類:第一,導入型案例,其主要作用在于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為接下來的課堂講授做好鋪墊;第二,啟發型案例,主要價值在于能夠引發學生對法律規范背后價值的思考,更深入地了解法條規定;第三,實踐型案例,目的在于給學生創造思考的載體,常用于課堂討論,使學生通過對案例的分析和演繹掌握該類案例的處理過程和要點。對第一類案例而言,應注重選擇能夠吸引學生眼球、具有鮮明特點的案例,具體情境完全可以由教師虛構。例如,在講授刑法中不作為犯罪的義務來源之前,教師完全可以虛構這么一個小案例:假設你的女朋友和母親同時掉到水中,她們都不會游泳,在這種情況下,你認為應當先救誰呢?從而引發學生們的討論興趣。對第二類案例,可以選擇幾組雖有相似之處,但具有本質差異的案例進行對比和分析,通過突出其處理結論的差別,加強學生對知識點的掌握。例如:拐賣婦女行為可以包括婦女自愿被拐賣、以介紹婚姻為借口出賣婦女并索取高額費用、行為人與婦女串通以“仙人跳”方式詐騙他人財物等多種類型的案例。對于第三類案例,則應盡可能選擇有一定代表性的真實案例。由于時間與容量的限制,案情不應過于復雜,要能夠使學生在短時間內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
四、善于吸引眼球
在微課的設計中,一定要有自己獨特的亮點,以便迅速吸引住觀眾的“眼球”,使其覺得有興趣聽下去、深入學下去。在課程開始的一兩分鐘內,如果沒有亮點能引發興趣,學生可能就會選擇放棄觀看。因此,微課教學必須首先能夠引起學生的興趣,才能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
微課吸引學生興趣的關鍵在于把教學內容中抽象的概念形象化、枯燥的數據圖示化、復雜的關系可視化、靜態的信息動態化。因此,微課傳達信息的方式應當側重于圖表、聲音、動畫等生動、直觀的表達方式,而不宜使用大量的文字。試想,如果微課視頻的屏幕上充斥著長篇累牘的文字,學生一定會覺得看起來很疲勞,甚至感到厭煩。以進口商品價格所包含的稅收為例,倘若單純用文字敘述出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等稅種的稅率,可能會因為單調枯燥而難以給學生留下深刻印象。但如果轉變思維,以餅狀圖的方式代表商品的價格,每介紹一個稅種就按照稅率切掉相應的部分,顯然要直觀得多,更方便學生的記憶。
此外,一個精妙的標題能迅速抓住學生的眼球,讓教學內容達到更佳的效果。微課的標題不能過于學術化,在長度上也應當短小精悍、朗朗上口、便于學生記憶。在這一方面,新聞報道的標題方式值得我們借鑒,例如:講授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時婚姻關系如何處理的內容,如果使用“宣告死亡的夫妻關系如何處理”作為微課標題,則顯得過于平淡。但采用“亡夫歸來”作為標題,則可迅速吸引學生的目光。再如“旅游過程中的維權問題”與“人在囧途”、“侵犯商標權的法律責任認定”與“山寨商品的法律思考”、“冒領他人快遞的法律責任認定”與“誰動了我的快遞”等,無疑是后者更能吸引學習者的興趣。
當然,微課制作的根本目標還是為教學服務的,只能起到輔助作用,而不能喧賓奪主。如果過分注重微課的表達方式與制作技巧,甚至通過微課進行“炫技”,忽視了對課程思路的設計與知識點的講解,無疑會偏離微課的制作初衷。因此,應當在準確傳達教學內容的基礎上,通過版面設計、視頻選擇、內容選取與標題擬定等方式起到錦上添花、吸引眼球的效果,但不能將“吸引眼球”作為微課制作的根本任務。
綜上所述,只要經過精心設計,法學教學也完全可以采用微課這一新興的教學手段。與傳統的課堂教學相比,法學類微課的內容更精煉、表達更生動、效果更突出,且與生活案例緊密結合,必將成為今后法學教學的發展趨勢。
篇3
關鍵詞:行為法經濟學;法律除偏;消費者法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6(1)-0031-04
在以法制化為根本保障的現代市場經濟下,經濟行為的有序進行仰仗其所依據的各項法律規則。法律是經濟發展和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礎。時至今日,金融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日益突出,尤其在2008年由美國次級貸款問題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一躍成為國際關注的焦點。加強對金融產品、金融行為和金融創新的監管,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已經成為國際共識。與西方主要發達國家正在進行的多項轟轟烈烈的法律改革相比,我國的消費者法暫且處于“靜默”狀態。在尚未出臺相關單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我國消費者法主要是指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由于《消法》調整范圍及對“消費者”、“經營者”的概念界定尚存在爭議,相關罰則適用的適格行政主體范圍尚不明確,使得金融管理部門難以依據《消法》對金融機構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消法》中懲罰性賠償在金融消費領域的適用問題也成為一大難點。加之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網絡交易中的金融消費糾紛是否能夠適用《消法》的相關規定也亟待研究。
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11月13日印發《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金融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金融機構行為規范以及金融消費者的基本權利,要求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和各項保障機制。《意見》首次從國務院規范性文件的層級明確了“金融消費者”的提法,肯定了金融消費者所享有的多項基本權利,落實了各金融管理部門在保護金融消費者方面的基本職責。從這個角度來看,《意見》是在我國現有《消法》基礎上,針對金融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進行的補充和完善。《意見》的出臺表明,我國消費者法已經擴展到了金融消費領域。今后無論是采用綜合立法的模式還是單獨對金融消費者保護進行單行立法的模式,金融消費者保護都必須納入到“消費者法”范疇中進行統一規劃,進一步理順一般消費領域和金融消費領域中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間的關系。我國的消費者法需要進一步完善,但如何完善?哪方面需要完善?如何處理消費者法中的特殊規定與現有法律原則和慣例之間可能產生的沖突?這些都需要有理論層面的論證和支撐。特別是在研究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立法問題時,由于金融消費與一般日常消費存在根本區別,更需要結合客觀經濟發展需要和相關金融理論進行法理分析。由美國學者克里斯廷?喬爾斯2提出的以“法律除偏”為核心要義的“行為法經濟學”,為完善我國消費者法提供了一個新的研究視角和完善路徑。
一、行為經濟學與行為法經濟學
一種新的理論的產生,總是遵循著否定之否定的發展規律,從既有成熟理論研究的基礎出發,對其中產生的問題從一個新的切入點進行批判,進而形成屬于其自身所特有的理論邏輯,并隨著研究的深入發展而逐漸成熟起來。這種發展軌跡在經濟學研究上尤為明顯。
在經濟學研究領域,普遍認為目前用于解釋經濟現象和經濟行為的主流理論為新古典經濟學。新古典經濟學對許多原本只是客觀存在的經濟現象進行了抽象化和概念化,并嘗試總結出經濟發展和變化的規律,從而形成了目前人們對一些普遍的經濟現象的解釋。由于這些解釋被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所接受,因而新古典經濟學在這個意義上也被認為是“標準經濟學”。但社會政治經濟活動總是紛繁復雜而又充滿變化的,新古典經濟學常常無法解釋一些經濟現象。隨著經濟的發展,當新古典經濟學無法解釋的現象越來越多時,就催生了經濟學家對理論工具進行深入研究。正是新古典經濟學發展所遭遇的瓶頸,為經濟學研究開拓了一條新的道路。行為經濟學就是在對新古典經濟學進行批判的基礎上產生的。
究其本質,行為經濟學是從心理學和社會學的角度出發,通過大量的實證研究而發展起來的新理論。其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三個基本假設(理性經濟人、完全自控和自利性)提出了挑戰。與此不同,行為經濟學認為人處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雖然經濟主體做出的決策是符合自身利益的,但在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的衡量之間,“非完全自控”使經濟主體的決策與他們的長期利益背道而馳。同時,行為經濟學認為人的自利性是不足的,因為他們的偏好常常考慮了社會因素。行為經濟學提出的行為模型為解釋一些背離傳統經濟學模型的行為提供了合理的依據。
喬爾斯教授在對行為經濟學進行研究的基礎上,發展出了“行為法經濟學”的概念。喬爾斯認為,“行為法經濟學包括法和經濟學在行為學視角下的發展與融合,這些行為學視角來源于心理學的廣闊領域”3。行為法經濟學所關注的焦點在于“通過法律規則的結構來消除個體偏見……”。通過‘法律除偏’手段,行為法經濟學在法學與經濟學領域之間開創了一個新局面:一方面,我們依然可以不懈地堅持傳統的經濟假設;另一方面,在人們必然會偏離傳統經濟假設的假設基礎上,廣泛地構建或重構法律制度。”4可以認為,行為法經濟學是法學與行為經濟學的有機結合,它從行為經濟學的角度對法律規則的內容和可能的實施效果進行解釋和預測,從法學研究和法律制度構建上看,是一種全新的進路。
二、行為法經濟學的稟賦效應與三種偏離
(一)行為法經濟學中的稟賦效應
喬爾斯教授認為,在科斯定理5能夠成立的情況下,該定理界定了法律規則規范分析的范疇――在此范疇內,無論規則A更好還是規則B更好,法律規則的規范分析實際上是相同的。6換句話說,在科斯定理能夠成立的情況下,規則A和規則B的實施效果是相同的。例如,在合同法中,無論是規定購買方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規則A),還是規定出賣方不得使用強買強賣等有損公平交易的方法出賣商品(規則B),二者的實施效果是相同的。產生這一結果的原因是在交易成本很低的情況下,各方可以在任何法律制度下用討價還價的方法來達到高效率的結果。
但卡尼曼等人發現了“稟賦效應”。稟賦效應是指人們拒絕放棄個人初始擁有的權利,但是如果沒有這個初始權利,也不愿意付錢去獲得這項權利。這一發現表明科斯定理中的預測不再成立,該結論對法律規則的設計也產生了顯著的影響。這種影響的體現在,當權利處于初始分配階段時,對法律規范進行分析的方法是判斷哪種法律規則應該得以適用。
稟賦效應在法律規則設計上體現的價值是――對初始權利進行分配的法律規則設計應當考慮經濟主體的偏好性問題,即法律規則的設計迎合或避免了某種偏好。例如,在金融產品銷售中,為了保障消費者的信息安全權,法律一般會經營者必須獲得金融消費者的授權才可以查詢其個人信用記錄。根據科斯定理,如果在銀行卡領用協議中,經營者獲得授權是默認條款,而不同意授權者必須明確選擇退出(規則A),與消費者不同意授權是默認條款,而同意授權者必須明確選擇加入(規則B)在實施效用上是一致的。但在稟賦效應存在的情況下,“授權查詢個人信用信息”正處于權利的初始分配階段,消費者會存在“在初始分配時會拒絕放棄個人初始擁有的權利”這種行為偏好。換句話說,因為消費者行為偏好的不確定性,規則A會使消費者更多地認為授權經營者查詢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是必要且合理的,但規則B會使消費者更為警惕自己的授權行為將產生的影響。如果經過仔細思量,消費者認為對經營者進行授權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更大時,他們可能會選擇不同意授權。所以結論是,因為稟賦效應的存在,相比規則B,采用規則A將使經營者更容易獲得消費者的授權。換句話說,若想讓消費者更為謹慎地考慮是否應當給予授權,采用規則B則更為合適。我們同樣可以在Sunstein and Thaler (2003, pp.1190-1191)對美國雇員儲蓄計劃的默認條款方面的研究中得出相同的實證結果。
稟賦效應提示立法者在考量法律規則設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時,要更多地將偏好不確定性納入考量的范圍內。在難以衡量規則A和規則B 孰優孰劣時,行為法經濟學提供的思考進路是“當權利的價值取決于權利的初始分配時,一個可行的規范分析方法是,不把各方的共同財富和福利直接作為選擇法律政策的基礎,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把競爭規則的第三方效應作為選擇法律政策的基礎――因為何種規則能夠使共同的財富和福利最大化,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于初始規則的選擇。”7
(二)行為法經濟學中的三種偏離
與新古典經濟學中的“完全理性”基本假設不同,行為法經濟學證實了有限理性、非完全自控和自利性不足這三種與標準經濟學偏離的情況。
根據喬爾斯的總結,在有限理性中,有三種類型的判斷失誤在行為法經濟學中受到持續的關注:一是樂觀偏見(optimism bias),即人們由于過分自信,認為自己遇到糟糕結果的概率比實際要低。換句話說,即是低估了負面結果發生的可能性,而對自己預測的樂觀結果抱有更多的信心。二是自利偏見(self-serving bias),即當一個應有雙方或多方決定的問題存在爭議時,人們會朝著利己的方向去理解信息。例如在對存在歧義的格式條款進行解釋的過程中,合同一方傾向于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去解讀合同條款。三是后見之明偏見(hindsight bias),即人們通常會高估已經發生的事件的發生概率。受已經發生的事件的影響,人們很難排除固有觀念的影響,完全公正地對事件發生的概率做出初始判斷。例如受“吸煙容易導致肺癌”這一固有觀念的影響,人們往往會高估某個具體的個人因吸煙患上肺癌的概率。
上述有限理性與法律規則顯著相關,因為法律規則的設計往往要預判行為主體在行為時的可能性和可預見性。如果按照一般民法規定中對于“完全行為能力人”的理解,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只要具備全部生效要件合同即為生效。但由于有限理性的存在,考慮到投保人在信息處理能力方面的是有限的,投保人往往會因為過于相信自己對合同的解讀能力而草率簽署保險合同。所以我國保險法設定了“猶豫期”制度,保證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后10天(銀行保險渠道為15天)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并申請撤銷。同樣,在自利偏見的影響下,法律規則設計同樣要考慮到如何平衡格式合同相對方的經濟地位和實力,這點可以解釋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消法》第二十六條對消費者做出的傾斜性保護規定。
在非完全自控方面,對于法律規則設計的影響則在于法律規則在衡量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個人福利與社會福利之間的關系時,需要根據主體的行為偏好進行“法律除偏”。例如在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之間,人們更容易被短期利益所惑。眾所周知,保本型理財產品相比較非保本型理財產品而言,更適合厭惡風險的投資人,但有些風險承受能力小的投資人往往因為看到非保本理財產品可能會獲得的高收益(短期利益),而忽視自身資產的穩定性(長期利益)。當非保本理財產品發生虧損時,極大地影響了自己身的財務狀況。因此,立法在設計相關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規則時,對于保本型理財產品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披露規則應該做出不同的規定,非保本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應該更為詳盡和全面。
在自利性不足方面,由于人們的偏好往往也考慮了社會因素,這種偏好對當局制定指引性的政策有借鑒意義。例如消費者往往更愿意信賴負有社會責任感的金融機構,更愿意選擇這些機構銷售的金融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指引性政策可以更多地讓金融機構意識到這一點,鼓勵他們積極地進行金融消費者教育、防金融詐騙、反洗錢及普惠金融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活動中來。
三、行為法經濟學對完善我國消費者法的啟示
行為法經濟學的方法論核心是“法律除偏”(debiasing trouth law),即通過法和經濟學在行為學視角下的發展與融合,評估法律規則設立的實際效用,通過法律規則的結構設計來消除個體行為偏差。消費者法的核心要義是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與此相關的法律規則應通過行為法經濟學分析,對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行為偏差有所掌握,再通過法律規則的結構設計進行傾斜性補償,最終達到平衡市場主體利益、維護市場正常運轉的目的。消費者法作為對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初始利益的分配,行為經濟學上的稟賦效應必定存在,這也需要我們重視包括稟賦效應和三種偏離在內的經濟主體行為偏差,使法律的實施效果不會因為有限理性、非完全自控或有限自利而打了折扣。法律除偏主要通過法律規則的設計以降低行為人的偏見程度,具體而言包括實體法除偏和程序法除偏兩種方式。
學者Babcock、Issacharoff和Loewenstein概括出了法律除偏策略的一般類型:
由于本文主要探討我國消費者法的完善,所以更多地將論述重點放在實體法除偏之上。我國消費者法的進一步完善需要關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對經營者的信息披露義務的規定。消費者法應當設置經營者信息披露的必備內容和表達形式。如必須采用淺顯易懂的語言編寫、字體要足夠大等。并且由于消費者有限理性的存在,信息披露也并非是越詳盡越好,有時候過于詳盡的信息披露反而會將重點淹沒。在規則設計時,應當以列舉的方式要求經營者重點披露的重要信息,如收費標準、投訴程序和賠償機制等。二是對經營者誤導銷售的規定。在規則設計時,應當考慮到經營者在銷售合同中掌握產品信息的優勢地位,特別是在金融消費領域,在金融消費者主張誤導銷售時,經營者有義務對已方行為符合法律規定進行舉證,通過舉證責任分配的設置來平衡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平衡。三是冷靜期的擴張使用。考慮到交易成本和效率問題,冷靜期不適宜用于一般消費領域,但對于具有極強專業性的金融消費領域,對于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銷售應該考慮設置允許消費者反悔和退出合約的冷靜期條款。四是增設客戶檔案管理方面的規定。對于一些與人身緊密相關或具有經濟價值的客戶檔案資料,消費者法應當明確經營者保管檔案的時間期限及消費者獲得訪問檔案的權限及收費標準。五是對于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消費者保護,應當要制定不同于一般消費品網絡交易的規則,特別是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業務等的大量使用,消費者法應當明確經營者的數據安全保障措施,并明確消費者個人金融數據被泄露后的舉證責任分配和追責機制。六是消費者法應豐富消費糾紛的非訴訟爭端解決,在立法中明確訴(仲)調對接機制,以減少司法負擔、提高糾紛解決效率。
總而言之,我國的消費者法的完善,必須要充分考慮金融消費領域中日益凸顯的消費者保護問題。無論是采取統一立法的模式還是單行立法的模式,上述問題的解決都需要消費者法給予明確的指引。在探索如何完善消費者法的進路中,用行為法經濟學分析法律規則設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極有價值的,這將會是一種客觀、實證地考量立法效果的有益嘗試。
參考文獻
[1]克里斯廷?喬爾斯.行為法經濟學,載[美]彼得?戴蒙德,漢努?瓦蒂艾寧編著,賀京同等譯:行為經濟學及其應用,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
[2]朱崇實、盧炯星.中國經濟法學(部門法)五年研究綜述(2002-2006),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
[3]趙鋒.《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視角下金融消費者保護問題研究[J].西部金融,2014,(3):26-28.
[4]劉嬌.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律規制問題探究[J].經濟視野,2013,(16):55-60.
[5]董安生.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若干問題研究――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建設為中心[J].商業時代,2012,(26):102-103.
The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 the New Way to Perfect China’s Law on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LI Jing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Beijing 1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