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融資方式范文

時間:2023-12-01 17:41:4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常見融資方式,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境內外聯動;內保外貸;全球授信;資金池

隨著海外配置資源和海外并購熱潮的掀起,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走出去,而在境外設立子公司往往是走出去的第一步。境外子公司通常O立時間較短、資產規模較小,可用于抵質押的有形資產較少,在開展業務時較難直接取得境外銀行貸款。在沒有貿易背景的情況下,可考慮通過境內外聯動的方式,依托境內母公司雄厚的實力,取得境外低成本資金。本文擬介紹常見的幾種方式并做簡要分析。

一、內保外貸

內保外貸是最常見的方式,具體方案為境內企業向境內銀行繳納保函費用,申請開立融資性保函。不同銀行可能要求提供不同比例的保證金,通常由于不同的保證金比例意味著不同的風險敞口,需要不同的收費標準進行風險定價,故融資性保函費率隨保證金繳納比例而下降。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在擔保金額內為境外公司發放貸款。到期境外公司歸還境外銀行貸款,境內銀行解押境內企業繳納的保證金。這種方式下境內外銀行不要求同屬一個銀行,只要境外銀行認可境內銀行的保函即可。

采取這種方式融資時,需要關注如下幾個方面:

1.境外銀行接受境內銀行保函的局限性及解決方案

由于國內中小銀行國際化程度尚低,國際公信力不足,存在境外銀行不接受其融資性保函的可能性。如果境內企業取得了該類境內銀行的授信,則可以通過選擇一家境外銀行認可的(如國有五大商業銀行)或其自身境外有分支機構的銀行(如招商等大中型股份制銀行),同時對該中小銀行有授信,這樣就可以將企業在中小銀行的授信轉化為該境內銀行的低風險授信,由其開具融資性保函,實現境外銀行對境外企業的放款。

2.融資步驟的安排及效率提升方案

鑒于不同銀行有不同的授信管理模式,部分銀行可以給予綜合授信,使用時針對具體貸款用途發放流貸、項目貸或開立融資性保函。為提升融資效率,可提前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取得授信批復,待境外公司有實際資金需求時,即可實現快速放款。據了解,在已經取得綜合授信(包括融資性保函)的情況下,放款前只需境外銀行對境外公司資金用途進行盡調,該過程約為1-2周,大大縮減了放款周期。由于該方案在授信使用時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故一般銀行僅對大中型企業提供該類授信,需要企業具備較強的議價能力。

3.資金用途

原則上除信貸資金不允許投放的領域,內保外貸貸款資金可用于補充境外企業的營運資金、項目投資、公司并購等,一般不允許進行資本市場投資。另外,該種方式下所融資金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回流境內使用。由于是銀行信用保函,境內企業擔保無需外管局備案。

鑒于目前人民幣貶值預期較大,部分企業通過內保外貸境外融得資金后,到期通過境外不還款,境內罰沒保證金的方式實現境內資金變相出境,加大了資金外流。近期外管局對多家銀行進行了約談,因此銀行目前對該類業務持謹慎態度,一般境外公司有具體資金用途后方可受理授信申請,批復周期約1個月,無具體項目提前取得綜合授信的難度明顯加大。企業應根據形勢做好融資節奏安排。

二、全球授信、切分額度放款

該方式為境內企業向境內銀行申請全球授信,取得授信批復后,當境外公司有借款需求時,境內銀行將該額度切分至境外分行,由境外分行盡調后對境外公司發放貸款。這種方式下境內外銀行同屬一家銀行。

該方式與方式一相比,憑借的是境內企業的信用而非境內銀行的信用,無需境內銀行開具保函,依托的是銀行境內外分支機構的有效聯動。通常是跨國程度較高的大中型商業銀行有能力提供該類融資方式,其內部通過雙向計分平衡境內外分支機構的利益,實現銀行伴隨熟悉的中資企業客戶走出去、增加業務、擴大收益同時風險可控的戰略目的。

目前能夠取得該類授信的企業相對較少,一般為知名跨國企業,如海爾、海信等,方可取得全球授信,其全球各地子公司有項目并購等資金需求時,通過境外銀行切分額度實現放款。未來隨著國內銀行的國際化程度提升、中資企業全球化程度提高,征信體系建設日趨完善,相信這種方式會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

三、境內企業境外放款

境外資金亟需資金時,境內企業在資金充沛的情況下,根據匯發[2009]24號文和匯發[2015]13號文,可在外管局核準額度內,以合同約定的金額、利率和期限,為境外公司直接放款。境外放款余額不得超過境內企業(單戶)所有者權益的30%,并且不得超過境外公司已辦妥相關登記手續的中方協議投資額。境內企業向外管局申請辦理境外放款業務,資料齊備后20個工作日內取得批復或不予批復的意見,批復情況下憑境外放款核準文件在外匯指定銀行申請開立境外放款專用賬戶對境外企業放款。

該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境內公司自身的人民幣資金或外匯資金,通過人民幣購匯或外匯資金池實現對境外放款。但是鑒于境內資金成本高于境外,與其他方式相比無法實現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的目的。但是考慮到人民幣的長期貶值趨勢,在人民幣兌換為升值貨幣(如美元)進行投資的情況下,該方式有助于額外獲取匯率收益。但正如前文所述,目前形勢下,除非境外投資項目非常符合國家戰略投資方向,否則資金出境存在一定的困難。

四、境內資金通過跨境人民幣資金池出境后購匯使用

境外資金亟需資金時,境內企業在資金充沛的情況下,根據銀發[2015]279號文件,境內企業可通過跨境人民幣資金池,在核定額度內將境內人民幣資金調至境外成員公司,由其購匯后使用。

該方式與方式三區別在于方式三在境內購匯,本方式在境外購匯。企業可根據購匯時點在岸和離岸匯率點差,靈活選擇購匯地點。雖然原則上根據銀發[2015]279號文件,跨境人民幣資金池在核定額度內可實現人民幣的自由跨境使用,但鑒于目前的外管形勢,資金出境存在一定的困難。

五、自貿區分行境外放款

自貿區分行可接受境外公司授信申請,對資金用途及項目開展盡調,批復授信后可直接對境外公司發放貸款。若是基于項目的融資,若項目本身收益率良好、風險可控,則無需境內公司擔保增信,若項目存在風險敞口或是基于公司基本面的融資,則由境內公司提供擔保進行增信。境內公司提供擔保的情況下,需要去外管局備案。

該方式由自貿區分行直接對境外公司放款,可省略境內銀行和境外銀行聯動的步驟。境內公司無需在自貿區開設公司。同時自貿區政策較為靈活,對于并購融資,貸款規模比例上限等可做一定的突破。

綜上,當境外公司有資金需求,且憑借自身實力,無法直接取得境外銀行借款時,可結合上述多種方式,依托境內公司的實力,尋求恰當的途徑滿足境外資金需求,同時,要充分考慮不同時點國家監管機構對資金進出境的態度,做好依法合規、統籌規劃。

篇2

關鍵詞:民間資本:微型金融機構

中圖分類號:F83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0)010-0092-04

“微型金融機構”是指,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

“向民間資本開放市場準入”是指,允許民間資本作為第一大股東,并獲得企業的主導權、控制權。

當前,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要課題之一便是:盡快落實“新36條”,向民間資本開放微型金融機構市場準入。這對于緩解民營經濟融資難(尤其是微小企業融資難)和促進金融業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一、“新36條”載明了要向民間資本開放微型金融機構市場準入

2010年五月國務院頒布的“新36條”(即國發[2010]13號《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在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方面。有了重大“進步”。下面,不妨與“老36條”(即國發[2005]3號《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作一個對比。

“老36條”:

“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業。在加強立法、規范準人、嚴格監管、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區域性股份制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可以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改組改制”

“新36條”:

“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在加強有效監管、促進規范經營、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放寬對金融機構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參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放寬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落實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政策,簡化中小金融機構呆賬核銷審核程序。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涉農業務實行與村鎮銀行同等的財政補貼政策。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完善信用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參與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改組改制。”

由上述兩段文字的比較可知。在“新36條”中:①用“金融機構”一詞取代了“金融服務業”;②用“興辦”一詞取代“進入”;③為詮釋“興辦”,把“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的方式分為“發起”與“參與”,僅能“參與”的是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既可“發起”也可“參與”的是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

與現行的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政策相比,“新36條”中的重大“改進”主要有兩點:①小額貸款公司(還有信用擔保公司)被確認為金融機構;②村鎮銀行除了要由法人銀行發起設立外,也允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即允許出現由民間資本掌控的村鎮銀行。

當然,目前也有一些人士不承認這兩點“改進”。他們說“發起”設立不等于“主發起”設立,村鎮銀行依然必須由現有的法人銀行作為“主發起人”;小額貸款公司是金融組織,而不是金融機構。

其實,這些人士的觀點是不合邏輯的。如果“發起”不等于“主發起”,那么,這種“發起”也就等同于“參與”,也就沒有必要區分“發起”與“參與”了。既然“新36條”的第十八條的標題為“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那么。其中點到的各類法人機構便當然都是金融機構,而不應當不是金融機構。另外,試問,金融組織與金融機構的差別何在?再則,如果真的按這些人士的觀點解讀。那么“新36條”在金融領域便毫無新意了。

二、當前僅僅向民間資本開放微型金融機構市場準入的做法是正確、合理的選擇

按照“新36條”,允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和承認小額貸款公司為“金融機構”后,便意味著微型金融機構真正向民間資本開放了。而大中型銀行,甚至小型銀行如城市商業銀行,都還沒有真正向民間資本開放。但是,就目前我國的實際國情而言,這種做法乃是正確、合理的選擇。

首先,向民間資本真正開放商業性金融領域是改革方向,但是目前我國還不具備全面開放金融機構市場準入的條件。

金融領域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等三個基本部分。除政策性金融外,其余兩者都屬于競爭性領域,是市場能夠“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因而在完備的市場經濟國家中,商業性金融和合作金融都是由民間資本主導的,政策性金融則是由政府主導的。如美國,規模甚小的社區金融發展機構,由于是向最弱勢的群體提供金融服務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因而是由政府主導的;而在眾多的大、中、小、微型商業銀行中,其國有資本比重為0。英國與日本的商業銀行中的國有資本比重也是0。雖然在金融危機發生后,美國聯邦政府為挽救某些大銀行而大量向其注資,但這是暫時的行為,一旦危機過去,經濟完全復蘇,這些國有資本就會退出。又如奧地利。由于長期由社會黨執政,國有資本相當發達,鋼鐵、鐵路、發電、通信、郵政等行業的國有資本比重都是100%,民航為75%,但是銀行僅有10%。

因此,我國最終肯定是要向民間資本完全開放商業性金融和合作金融領域的(注意:目前我國的農村信用社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金融,實為商業性金融與政策性金融的混合體)。并且,實踐也表明,那些由金融企業家掌舵的真正的民營銀行。其經營業績與創新活力都是一流的。比如浙江省臺州市的臺州市商業銀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和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董事長都是第一大股東。這三家民營銀行都竭誠為小客戶服務,戶均貸款分別為44.6萬元、59.5萬元和78.7萬元;經營業績上佳,不良貸款率分別為0.31%、0.70%和0.76%。它們都被銀監會稱為“特色化經營”的典范。但是,目前還不具備向民間資本真正開放大中型商業銀行(甚至小型商業銀行如城市商業銀行)的條件。這種“不具備”,不僅是由于缺乏大批上規模的單個民間資本,更為主要的是由于缺乏大批的金融企業家,缺乏大批單個資本上規模的歸屬于金融企業家的民間資本。

現有的民間資本,特別是單個資本規模較大的民間資本,都掌控在工商企業家手中。必須看到,至少是在我國目前的體制下,商業銀行若被工商企業主掌控,那將是十分危險的。因為,商業銀行經營必須“穩健”、“合規”;而工商企業主往往缺乏上述理念:再加上目前我國的法制還很不完善、很不健全;進而很容易造成銀行違規經營并釀成金融風險。尤其是當該工商企業主麾下的工商企業因市場波動或競爭失利而

陷入困境時,很容易發生違規動用信貸資金“救駕”、使由其掌控的銀行變成“提款機”的情況。改革以來,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多次。比如,2002年,一些民營企業以戰略投資者身份人股城市商業銀行后,便成為違規調用銀行信貸資金的“惡東”。又如,浙江某大型民營工業企業在取得某城商行近30%的股權(包括關聯股權)后,便鬧得該行的董事會“烏煙瘴氣”,一度嚴重影響了該行的健康發展。再如,浙江省的城市信用社最多時有159家,其中約有1/4左右是由民間資本掌控的,這些民營城信社的經營業績呈現“兩級分化”。那些由一門心思干金融的業主所掌舵的城信社,多數都經營得不錯,不良貸款率較低。其中還涌現出優秀的銀座城信社和泰隆城信社。這兩個社,便是今日臺州市商業銀行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的前身。1998年末,在銀行機構的不良貸款率普遍為兩位數、甚至高達20~30%或者更多的情況下。它們的不良貸款率分別僅為1.0%和2.2%。另一極,那些由工商企業主掌控的城信社則普遍都有大量的關聯貸款,金融風險甚大,其中一些還成為不良貸款率很高的爛社。如1996年。全省最爛點的5家“老大難”社中,竟有3家是民營的,“爛”的原因主要都是由于存在大量的關聯貸款。

總之,由工商企業主同時掌控銀行與工商企業的“腳踏兩條船”格局,是不能允許出現的。基于這一原則,并根據目前民營資本結構的實際情況,首先開放資本金“門檻”很低的微型金融機構領域,顯然是恰當的選擇。

其次,向民間資本開放微型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十分有助于緩解民營經濟融資難,十分有助于完善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

民營經濟融資難,是長期以來困擾國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的重大問題之一。其中融資最難的是微小企業。

微小企業是指,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俗稱規模以下企業)及個體經營戶。我國的微小企業數量眾多。比如浙江省嘉興市,據第二次經濟普查(2008年),全市微小企業總數為258664戶,是規模以上大中小企業總和(7512戶)的34.4倍。縣域中的微小企業數量相對更多,如嘉善縣,合計有37290戶,是規模以上企業數(963戶)的38.7倍。

微小企業貸款難,十分重要的原因便是我國的銀行體系中。小型、微型銀行數量太少。微小企業的財務不健全、不透明、又往往缺乏抵押物,其貸款的基本形式是“個人經營貸款”。在發放這類貸款時,為克服“信息不對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以“勞動密集型”運作。這是“資本密集”的大中型銀行不愿做、也難以大量做的。而小型、微型銀行,一方面由于資金力量薄弱,難以在公司貸款領域與大中型銀行抗衡:另一方面,又較為“深入”底層,相對地擁有較多的人脈關系并籍以獲得微小企業的“軟信息”。因而較為適應這類“勞動密集型”的貸款。可惜的是,在我國,小型、微型銀行的數量太少了。不少有識之士都說,我國不缺乏大中型銀行,只缺小微型銀行。反觀美國。資產總額在10億美元以下的“社區銀行”有6000多家,占全部銀行總數的92%,不到5萬人口中便有1家,其客戶群主要是小企業主、農場主及中低收入群體。

也正是由于小微型銀行太少了。2006年末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先后開放了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是微型商業銀行,相當于美國的“社區銀行”,其發展前景廣闊。但是,由于規定村鎮銀行必須由法人銀行充當主發起人,而實際上并沒有那么多的法人銀行有自覺的發起沖動,因而發展速度不快。盡管銀監會采取多種行政性措施“強制”法人銀行去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目前也才有近200家開業,距離應當達到的計劃數(760家)甚遠。“小額貸款公司”自從2008年出臺后,便交給各省(區、市)政府去審批,因而發展速度甚快,目前全國已開業1600家左右。但是由于缺乏“金融機構”身份,因而面臨“融資”、“監管”等兩大難題。也就是,資本金貸放完畢后,組織后續資金困難:實際處于無人監管狀態,一旦出現風險就很麻煩。

解脫上述困境的出路正是如“新36條”所闡述的那樣:①允許(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進而,便會很快的涌現一大批真正的“草根”銀行。它們既有強大的活力。又會選擇低端的市場定位,以避開大中型銀行的鋒芒。②承認小額貸款公司為金融機構,它自然要實行資本充足率管理,進而允許它從其他銀行融入至少相當于其資本凈額10倍的資金。這樣,這些微型金融機構便會蓬勃發展、茁壯成長。如此,必將首先大大地緩解微小企業融資難;其次,也將大大改善我國的金融組織架構,使得小型、微型金融機構的比重大大上升。同時,隨著大量民營金融機構的涌現,金融企業家隊伍也必然會快速發展成長,促進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最終完成。

三、落實“新36條”需要解決好兩個重大問題

(一)確認幾項政策思路原則。

1、嚴格遵循“腳踩一條船”原則,只能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牽頭發起組建村鎮銀行。

作為牽頭的發起人,只能是下列三種自然人。第一種,“下海”創業的金融機構業務骨干;第二種,原來從事擔保、典當及民間借貸等行業的從業者;第三種,將全部資本從工商企業中轉移出來改投金融業的原工商企業主。當然,他們還需要通過金融從業資格審查或者相關的考試。

2、嚴格遵循“無限責任”原則。

由自然人牽頭發起組建的村鎮銀行,不能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應當是無限責任公司或兩合公司。總之,民營村鎮銀行的董事長與執行董事必須對清盤時的“未能清償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民事的和刑事的)。這是防范金融風險的十分重要的措施。

3、鼓勵小額貸款公司繼續走專職放貸金融公司的道路。

應當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獲得金融機構身份后,只要開業滿一年并通過“年檢”,就可以與銀行掛鉤“聯姻”。從銀行融資放貸。只要資本充足率符合監管要求(>10%),便允許融資金額每半年增加相當于資本凈額的100%。特別要鼓勵小額貸款公司與郵儲銀行“聯姻”。讓郵儲銀行充分發揮儲蓄銀行的作用,使郵儲銀行的大量信貸資金較快地轉變為小額貸款,使郵儲銀行的巨大網絡體系充分發揮效能。

小額貸款公司與銀行“聯姻”后,既要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又要接受融資銀行對資金運用的監督,十分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同時,又可免除村鎮銀行的“吸存難”、“結算難”之苦。而融資銀行則可獲得大量的企業存款、結算業務以及“后備客戶”(一些被小額貸款公司養大的客戶將升格為銀行客戶)。因而,這是一個“雙贏”的格局,甚至是“三贏”、“四贏”的格局,值得鼓勵和倡導。

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改組為村鎮銀行,但是不能允許“腳踩兩條船”,從而必須在兩條路中選其一,或者引入法人銀行為控股股東;或者改組為以“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為控股股東的無限責任公司。

在設立新的小額貸款公司時,不但應當允許“符

合條件的自然人”牽頭發起組建;而且應當將機會首先給予“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因為,這樣做才能真正促使民間借貸“陽光化”。而民營骨干企業及上市公司所拿出來的資本金,其實多半為“變相的銀行貸款”。

4、要追求“低風險”,切實“嚴監管”。

開放微型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后,隨著民營金融機構的大量涌現,希望不發生一點風險、沒有一家機構清盤、倒閉是不現實的。管理部門不能追求“零風險”,而應當追求“低風險”,即把風險牢牢地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做到“收益充分覆蓋風險”即可。

為了實現“低風險”,還必須切實“嚴監管”,做到“三個及時”、“兩個嚴格”。也就是,監管部門要“及時掌握監管對象的經營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依法處置”:并且要“嚴格立法,嚴格執法”。總之,要造成“兩極”局面:對于守法合規經營者,不僅允許發財,而且支持其發展、做大:對于違規經營者,要嚴肅懲處,對于其中釀成金融風險者。則要讓其傾家蕩產,甚至坐牢。

(二)充實縣域監管力量,調整監管體系

一旦開放微型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縣域中將很快出現一大批民營微型金融機構,這對監管部門將是嚴峻考驗。目前縣域中的金融監管力量薄弱,事實上難以應對大量民營金融機構的出現。為此,必須切實加強縣域金融監管力量,否則,“開放”是難以真正實現的。

篇3

[關鍵詞]金融環境 融資方式 市場經濟

一、我國現在金融市場的環境

企業所面對的金融市場環境是指存在于企業周圍,影響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客觀因素和力量的總稱,分為宏觀環境和微觀環境,它是企業選擇籌資方式的基礎。

金融市場的宏觀環境包括:(1)政治法律環境,即指國家的政治制度、經濟體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要素;(2)經濟環境,指企業經營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經濟條件、經濟特征、經濟聯系等客觀因素;(3)技術環境,是一個國家的技術水平、技術政策、新產品開發能力以及技術發展動向等的總和。同時,微觀環境則是確定企業籌資方式的前提,包括行業狀況、競爭者狀況、供應商狀況及其他公眾狀況。但就籌資而言,還包括企業經營者能力、人力資源開發程度、組織結構、管理制度,研究開發狀況等方面在內的企業內部的各種制約條件。

二、企業一般的籌資方式

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籌資方式大致有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

1.內源融資方式。即將本企業留存收益和折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內源融資無需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減少企業的現金流量,不發生融資費用,其成本遠低于外源融資,因此是企業首選的一種融資方式。企業內源融資能力取決于企業的利潤水平、凈資產規模和投資者預期等因素。只有當內源融資仍無法滿足資金需要時企業才轉向外源融資。另外,相當一部分表外籌資也屬內源融資。表外籌資是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中未予反映的籌資行為,表外籌資可分直接表外籌資和間接表外籌資。企業以不轉移資產所有權的特殊借款形式直接籌資屬直接表外籌資。其資產所有權雖未轉入籌資企業表內,但其使用權卻已轉入,故此籌資方式既能滿足企業擴大經營規模、緩解資金不足之需,又不改變企業原有表內資金結構。間接表外籌資是用另一企業負債代替本企業負債,使得本企業表內負債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內。

2.外源融資方式

企業的外源融資一般分為直接籌資方式和間接籌資方式兩種。

(1)直接融資方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不通過銀行而從貨幣所有者手中直接融資,已成為一種通常的做法。就其主要的債券和股票投資渠道相比較,從投資者角度看,股票融資因無須還本付息,風險由投資者和企業共同承擔,使股票融資在直接融資中占重要地位。相比之下,債券合約是一種規定借款人必須定期向貸款人支付固定金額的契約性合約,不需經常監督公司,因而監審成本很低的債務合約比股權合約有吸引力。

從籌資者的角度看,債券融資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控制權,債券投資者只有按期收取本息的權力,沒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和分配紅利的權力,對于想控制股權,維持原有管理機構不變的企業管理者來說,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有吸引力。

(2)間接融資方式。中小企業在上市指標主要用于扶持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條件下,通過銀行的間接融資成為其融資的主要方式之一。在間接融資方式中,以企業兼并為活動背景的杠桿收購融資方式較為常見。采用杠桿收購的融資策略,籌資企業只需投入少量資金便可獲得銀行較大金額的貸款用于收購目標企業,即杠桿收購融資的財務杠桿比率非常高。

以杠桿融資方式進行企業兼并、改組,可迅速淘汰經營不良、效益低下企業,有助于促進企業優勝劣汰。對于銀行而言,有擬收購企業的資產和將來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其貸款安全性有較大保障。杠桿收購由于企業經營管理者參股,還可充分調動參股者積極性,提高投資者收益能力。

三、現行企業可供選擇的較為新穎的籌資方式

1.杠桿收購融資

它較之傳統的企業融資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點和優勢:一是籌資企業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資金便可以獲得較大金額的銀行貸款以用于收購目標企業,即杠桿收購融資的財務杠桿比率非常高,十分適合資金不足又急于擴大生產規模的企業進行融資;二是以杠桿融資方式進行企業兼并、改組,有助于促進企業的優勝劣汰,進行企業兼并、改組,是迅速淘汰經營不良、效益低下的企業的一種有效途徑,同時效益好的企業通過收購、兼并其他企業能壯大自身的實力,進一步增強競爭能力;三是對于銀行而言,由于有擬收購企業的資產和將來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貸款的安全性有較大的保障,銀行樂意提供這種貸款;四是籌資企業利用杠桿收購融資有時還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這種收益主要來源于所收購企業的資產增值,因為在收購活動中,為使交易成功,被收購企業資產的出售價格一般都低于資產的實際價值;五是杠桿收購由于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參股,因而可以充分調動參股者的積極性,提高投資者的收益能力。因此杠桿融資適合于企業規模較大、內部結構比較完善的大中型企業。

2.信托融資

它的優勢在于:第一,能夠比較靈活地適應和處理多種經濟和法律關系,能解決其他渠道難以解決的問題。第二,相對其他融資渠道,信托融資不但可以降低企業整體的融資成本,節約財務費用,還有利于資金的持續應用和公司的發展。第三,在資金供給方式上更加靈活,可以針對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資金信托產品,從而增大市場供需雙方的選擇空間。

3.戰略性私募融資

它的優勢又在于:首先,可以幫助企業改善股東結構,同時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治理結構、監管體系、法律框架和財務制度。其次,可以幫助企業比較好地解決員工激勵問題,建立起有利于上市的員工激勵制度。第三,可以通過引入戰略資本幫助企業迅速擴大規模,從而在未來上市的時候更容易獲得投資者的追捧。第四,戰略投資者(特別是國際戰略投資者) 所具有的市場視野、產業運作經驗和戰略資源可以幫助企業更快地成長和成熟起來,也更有可能產生立竿見影的協同效應,在較短的時間內改善企業的收入、成本結構,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并最終帶來企業業績和股東價值的提升。最后,比較而言,戰略投資者更加著眼于未來市場的長期利益,而不像金融投資者那樣往往尋求短期的投資回報。

參考文獻:

[1]施東暉. 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與融資行為實證研究[J].融資決策, 2003,(6).

[2]陳元燮. 發展債務融資促進國企改革. 財經問題研究,1998,(1).

篇4

關鍵詞:融資;企業;融資方式

中圖分類號:F406.7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3)09-0137-02

一、引言

企業融資是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等活動對資金的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采取適當的方式,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融資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必須進行的重要工作,不僅創辦新企業、擴大再生產需要融資,就連維持企業正常的經營也需要融資。企業進行融資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使自己能夠長期立足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并且保持一個良好的發展。企業在融資時,應該從自身整體的實際水平出發,選擇有利于企業良好發展的融資方式進行融資。

二、企業的融資方式

隨著現代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各個企業的融資方式和融資渠道越來越多,不一樣的融資方式與融資渠道可以滿足不同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差異。依照資金是否來自于企業內部的標準,企業融資方式可以分為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如下表所示:

內源融資,是指企業依靠其內部積累進行的融資,主要包括三種形式:資本金、折舊基金轉化為重要投資和留存收益轉化為新增投資。企業在進行融資時一般會先考慮進行內源融資,因為內源融資便利、成本較低,而且可以增強公司信譽,向市場傳遞利好消息。但受企業自身積累能力的影響,有時內源融資規模會受到很大限制,從而不能充分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這時就要進行外源融資。

外源融資,即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儲蓄,以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企業的外源融資由于受到不同外部融資環境對其的影響,所以融資方式也各有不同。一般而言,有以下幾種常見的外源融資方式:

1 吸收直接投資。吸收直接投資是企業按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利潤的原則直接吸收國家、法人、個人、外商投入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投資者可以以現金的方式進行投資,也可以用非現金的方式進行投資,非現金投資主要以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商品等流動資產或是無形資產進行投資。吸收直接投資中的投資者都是企業的所有人,對企業擁有經營管理權。如果企業經營好盈利多,投資者可按其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利潤;但如果企業經營差虧損多,甚至會被破產清算或者進行重組,則投資者必須按其出資比例承擔一定的損失。吸收直接投資能直接獲得投資者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可以盡快形成生產能力,有利于快速開拓市場。而且會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向投資者支付報酬,因此比較靈活,財務風險較小。但吸收直接融資支付的資金成本較高,容易分散企業的控制權,投資者的資本人易出難,難以吸收大量的社會資本參與。

2 發行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為籌集自有資金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價的憑證,它代表了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其本身并無價值。但因為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有價格,它代表了可以取得股息的權利,所以它代表了一定的價值。

股票融資可分為普通股融資和優先股融資。普通股是股份公司發行的無特別權利的股票,是公司資本的基本構成部分,而優先股則是一種兼具普通股股票和債券特點的有價證券。普通股的股東享有收益分配權、公司控制權等權利,但普通股股東購買股票后不能退股,只能出售或轉讓股票,并且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普通股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無須償還,所以沒有固定的支付負擔,是企業較穩定的資金來源,還可以分散經營風險。但普通股的發行需要聘請承銷商、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進行咨詢、評估等,所以普通股的籌資成本較高,而且利用普通股籌資,發行了新的股票,引進了新的股東,會稀釋公司股權。優先股股東較之普通股股東享有對公司剩余資產的優先分配權,但優先股股爾一般不會參加公司的紅利分配,股東沒有表決權,也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而且優先股固定股息的獲取先于普通股股東,優先股較之普通股來說股利更有保障。但優先股的股息是需要在稅后支付的,因此,當公司盈利較低時,優先股股息會成為公司一項較重的財務負擔。目前,我國許多公司在發行股票時都會選擇發行普通股,不發行優先股。

企業運用股票融資的方式籌集到的資金相對于其他借入資金來說是較穩定的,因為普通股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可以使企業的財務壓力得到一定緩解。通過發行股票還可以快速籌集到資金,使企業能夠迅速擴大資產規模,十分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那么股東可能會獲得很高的股票溢價收入,企業根據市盈率確定配股價,籌集更多的資金,同時也可以增強企業的知名度與信譽度。但是,目前我國《公司法》對于企業發行股票的條件是有嚴格規定的,如發行股票的企業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公司的現有資產規模必須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等條件,這些嚴格的條件給企業發行股票設置了較高的門檻,許多企業由于現有資產規模達不到《公司法》對企業資產規模的規定,所以就不能選擇發行股票的融資方式進行融資。

3 發行債券。債券是由企業或公司發行的有價證券,發行債券的企業以債權為書面承諾,答應在未來的特定日期,償還本金并按照事先規定的利率付給利息。企業發行的債券一般都是長期債券,在我國,非公司制企業發行的債券稱為企業債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稱為公司債券。企業一般在需要購置先進的技術裝備或構建廠房、追加流動資金等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的情況下會發行債券進行融資。發行債券是籌集資金的重要渠道,債券實質上是企業以支付利息為代價向債券投資者買入資金使用權,債券就是規定了債權、債務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一種借貸憑證。

從企業角度看,債權融資成本較普通股融資成本低,而且債權融資可以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由于債權融資不像發行股票那樣會分散對公司的控制權,所以可以保障現有股東的控制權,便于調整企業的資本結構。但是債權融資的風險較高,而且與發行股票融資一樣,我國對發行債券的企業也有嚴格的規定,且要求發行債券的企業必須擁有較好的信用基礎。

4 短期融資。(1)商業信用。商業信用是指企業在與供應商或客戶進行交易時,賒購供應商原材料或預收客戶的貨款而形成的借貸關系,主要包括應付賬款、應收賬款等。商業信用融資是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已成為企業經常性資金來源的一部分,幾乎是所有企業都采用的短期融資方式,成為企業最大的短期資金來源。這種融資方式屬于自發性融資,需要建立在企業良好的財務信譽基礎上,這樣可以比較容易地獲得所需要的商業信用。但商業信用一般會帶有一定的現金折扣,企業如果放棄提供的現金折扣,會付出較高的成本。(2)商業票據。商業票據是指由具有大規模并且經營狀況很好的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發行商業票據可以滿足企業季節性周期性營運資本的資金需求,并且還能對大型的投資項目進行臨時的融資。其成本較低,可以增強企業信譽,但風險較大,限制發行條件較為嚴格。

5 銀行借款融資。銀行借款融資是指企業向銀行借入資金,到期還本付息的融資方式。企業在借款時,必須要重點考慮借款種類、借款利率、借款條件等內容,還應該對可能提供貸款的銀行進行分析,做出適合企業的選擇。這種融資方式是現代企業主要的融資方式,與股票融資、債券融資相比,銀行借款融資可以迅速獲取資金,成本也較低。但企業進行銀行借款融資必須定期還本付息,在經營不利的情況下,可能會產生不能償還的風險,而且借款籌資的數額也有限,限制性條款比較多。

6 融資租賃。租賃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給予一定報酬的條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約定期限內占有和使用財產權利的一種契約。融資租賃,即租賃公司用自己的資金購買承租企業所需的生產設備,然后把設備長期租給承租企業,承租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分期向租賃公司支付租金的行為,其實質是承租企業可以獲得一筆專門用于購買生產設備的資金。融資租賃可以縮短設備的購進、安裝時間,迅速獲取所需要的設備,而目,租金全部可以作為費用抵減應稅收益,可減輕企業稅務負擔。利用融資租賃還可以保存企業的借款能力,租金又是分期支付的,可以降低企業不能償付的風險。但融資租賃的融資成本較高,不利于對租賃資產的改良,不能享有設備殘值。

三、結論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資本市場中的融資渠道也越來越多元化,企業對于不同的經濟環境,應該選擇不同的融資方式。企業只有選擇了適合自身發展的融資方式才能使得融資成功,才可以達到較高的經營業績。此外,企業在融資過程中,不僅要根據外部經濟環境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還應該結合企業內部的整體資本結構、融資成本與融資風險等問題進行全面考慮,這樣才能做出準確的融資決策,使企業在復雜的市場競爭中處于有利之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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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曲立峰,企業融資策略與融資方式的選擇研究[J],中國礦業,2010,(11):59-60

篇5

關鍵詞:電力企業 選擇路徑 融資方式

作為我國國民經濟建設中一項基礎能源產業,電力行業在為工農業生產及日常生活提供重要保障的同時,極大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同時,電力行業還具有資本密集等顯著特點,其建設管理與發展均離不開資金的支持。我國眾多電力企業自改革開放以來,紛紛加大了市場手段的利用力度,積極籌集資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然而近些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人們對電力需求也日益增大,為充分滿足社會需求,就需要全面加大電力建設資金的投入力度,這對電力企業的融資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分析我國電力企業融資方式及合理選擇路徑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一、電力企業融資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原則

(1)將企業的融資成本盡可能降低。作為決定電力企業融資效率的重要因素,融資成本指的是為實現資金的籌集而支出的所有費用,主要包括原有資金的利息、所有融資費用以及各項風險成本等。由此可知,電力企業在做出融資決策時,首要考慮的問題便是籌集資金產生的預期總收益必須大于融資成本。因此,企業必須展開全面、深入的分析與探討,將融資的成本盡可能降至最低。

(2)對企業的融資規模進行合理確定。在籌資過程中,如果融資規模過大,那么就會增加企業的負債及財務風險,同時還會存在資金閑置浪費的可能;但如果籌集到的資金不足,那么就會對企業的投資及其他業務的開展產生阻礙作用。由此可知,在開展融資決策過程中,電力企業應當綜合分析自身實際條件、具體的資金需求和融資成本及難易度等指標,進而對融資規模進行合理確定。

(3)保證對企業有著絕對的控制權。在融資時,電力企業有時會喪失部分所有權與控制權,不但會對自身經營、管理等工作的獨立自主性產生不利影響,而且還會出現利潤分流的情況,給企業原來股東的經濟收益帶來不小的損傷,情況嚴重時還會對企業近期收益及健康長遠發展產生嚴重阻礙作用。例如,電力企業采取債券融資方式時,不會對原有股東的企業控制權產生不利影響;但是,增發的新股卻會將他們的控制權大大削弱。因此,在開展融資過程中,應確保原有股東對電力企業有著絕對的控制權。

二、電力企業幾種融資方式的分析

(1)內源融資方式。此種融資方式主要包括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留存收益,母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間的相互融通,可將交易費用少、融資成本低等內部籌資的優點充分發揮出來。但需要注意的是,當缺乏擔保或是資金利用情況不理想時,采取內源融資的方式就容易導致不良債務及債權關系的產生,而且還會阻礙電力企業約束機制的良好建立。

(2)政策性融資方式。該項融資方式包括國家開發銀行給出的貸款以及政府的財政支出等。近些年來,我國逐漸加大了對財政投融體制的改革力度,這也使得在固定資產投資中,政府直接投資的比例大大下降。但是,電力行業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其重要融資渠道之一仍舊是政府財政性支出。此外,作為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一種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的主要作用便是為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全面實施提供保障,因而可為企業提供具有財政性質的資金。由此可知,政策性融資為電力企業可選擇的一種資金成本最低的外源融資渠道。但是,此種融資方式同樣存在不足之處,那便是其提供的資金是非常有限的,難以全面滿足電力企業大量資金的需求。

(3)股票融資方式。股票融資指的是電力企業通過對自身優質資產在國內及國外股票市場進行整體或部分分拆上市的一種融資方式,可在短期內為電力企業的發展募集到所需的大量資金,有效防止財務風險的發生;此外,股票融資還可進一步促進企業健全管理機制的建立,實現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但同樣存在以下缺點:具有比較復雜的融資操作程序,除了資金成本高,對企業入市做出了嚴格要求外,還有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控制權。

(4)債券融資方式。發行企業債券這種融資方式的優點便是相比于股票融資,成本更低,并且可在短期內募集到所需的大量資金,對企業資本結構的調整極為有利,并且在國內債券市場范圍內,更能將電力企業的行業及規模優勢更好地發揮出來。由于電力企業具有較高的信用度,且大部分投資項目風險低,具有穩定的收益,因而發行債券不會存在太大的難度。

三、我國電力企業融資的合理選擇路徑

隨著我國廠網分開政策的全面貫徹及實施,電力企業也被分為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兩大類,其中,前者的主營業務為電網經營,后者的主營業務為電能生產。將這兩類企業分開的主要目的便是區別對待不同的業務領域,通過采用不同的管理政策,引入程度不同的競爭機制,為其提供針對性的發展環境。此外,這種區別也為電力企業的融資的選擇路徑提供了可靠支持。

(1)電網企業融資路徑的合理選擇。在電網企業中,輸電、配電及售電為其主要的經營環節。由于輸電環節與國家安全相關,且存在自然壟斷的性質,因而此環節的融資受到國家的管制。另外,考慮到我國尚未理清輸配電價與上網電價,因此,在以后長時間內,輸電與配電環節暫時難以分開,為確保國家對電網有著充分的控制權,這兩個環節應采取政策性融資的方式。整體分析,電網企業資金來源的重要保障便是政策性融資,應當將此種融資方式作為基礎,并加強股票及債權融資,同時對自身特點展開全面考慮,并以此為依據,探尋出資產證券等現代化的融資方式,進而促進電網企業的融資工作朝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2)發電企業融資路徑的合理選擇。發電企業不同于電網企業,并不具備自然壟斷型,因為其受到的管制也更為寬松,企業可對市場的競爭機制展開合理應用,實現經濟效益的提升。此外,發電企業具有比較高的市場化程度,其融資方式也隨著投資主體的多元化而愈發增多。現階段,銀行貸款依舊為發電企業一項重要的資金來源,債券及股票的融資比例則比較低。因此,發電企業首先應當對上市發電公司已建成的融資平臺進行充分利用,并加大可轉換債券及增股的力度,其次,借助企業良好的市場表現及信用,將發債規模進一步擴大。第三,對建立海外電力財務公司等新型融資方式的應用予以高度重視,為企業募集到更多的建設資金。

四、結語

篇6

企業是在一定環境下的各種經濟資源的有機集合體。企業運營只有適應環境變化的要求,才能立于不敗之地。企業面臨的環境是指存在于企業周圍,影響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客觀因素和力量的總稱,它是企業選擇籌資方式的基礎。

企業制定籌資戰略必須立足于一定的宏觀環境之下,制定時要考慮:1.政治法律環境。指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政治制度、經濟體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方面。隨著改革開放的政策實施,國內政局穩定,經濟日益活躍,我國的產業政策、外匯政策和稅收政策等的日益完善,與國際慣例的逐步接軌,為外資進入中國提供了保證,使我國企業的籌資區域進一步擴大,籌資數額逐年增加,方式也更加多樣。2.經濟環境。是指企業經營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經濟條件、經濟特征、經濟聯系等客觀因素。我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高速的發展勢頭,物價得到有效控制,這一切表明,我國有巨大的市場潛力與發展機會,同時也為國內外大量的游資找到了出路。3.技術環境.是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技術水平、技術政策、新產品開發能力以及技術發展的動向等的總和。全社會對教育的重視,對科技開發力度的加大,對科技人才的有計劃培養,都將為企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企業微觀環境是指直接影響企業生產經營條件和能力的因素,包括行業狀況、競爭者狀況、供應商狀況及其他公眾的狀況,這是確定企業籌資方式的前提。一個良好的銷售網絡、及穩定的原材料供應商等微觀環境,將十分有利于企業籌資的順利實現。此外,筆者認為,企業的內部條件也應該屬于企業籌資的微觀環境。企業的內部條件包括:企業經營者的能力、人力資源開發的現狀和政策、組織結構、管理制度,研究開況等。就籌資而言,企業內部條件達到一定的標準,才會吸引資金、技術進入企業,因此企業要得到實現企業擴張所需要的資金,應扎扎實實的做好企業的各項工作,贏得債權人和投資者的信任,他們才會將資金、技術交由企業使用和管理。

二.企業的籌資方式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融資方式總的來說有兩種:一是內源融資,即將本企業的留存收益和折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二是外源融資,即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儲蓄,以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的擴大,單純依靠內源融資已很難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外源融資已逐漸成為企業獲得資金的重要方式。下面對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分別加以介紹:

(一).內源融資方式

就各種融資方式來看,內源融資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者股息,不會減少企業的現金流量;同時,由于資金來源于企業內部,不會發生融資費用,使得內源融資的成本要遠遠低于外源融資。因此,它是企業首選的一種融資方式,企業內源融資能力的大小取決于企業的利潤水平,凈資產規模和投資者預期等因素,只有當內源融資仍無法滿足企業資金需要時,企業才會轉向外源融資。在這里,筆者認為相當一部分表外籌資也屬于內源融資。表外籌資是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中未予以反映的籌資行為,利用表外籌資可以調整資金結構,開辟籌資渠道,掩蓋投資規模,夸大投資收益率,掩蓋虧損,虛增利潤,加大財務杠桿的作用等。比如,企業與客戶簽訂一項產品的籌資協議,先將產品售給客戶,然后再賒購回來,該項產品并未離開企業,但企業卻通過這一協議得到了借款。因此,表外籌資可以創造較為寬松的財務環境,為經營者調整資金結構提供方便。鑒于表外籌資在我國應用還不是太普遍,而其應用的前景又十分廣泛,所以,筆者將在這里對表外融資作一較為詳細的介紹

表外融資可分為直接表外籌資和間接表外籌資。直接表外籌資是企業以不轉移資產所有權的特殊借款形式直接籌資。由于資產所有權未轉入籌資企業表內,而其使用權卻已轉入,所以這種籌資方式既能滿足企業擴大經營規模、緩解資金不足之需,又不改變企業原有表內資金結構。最為常見的籌資方式有租賃、代銷商品、來料加工等。大多數租賃形式屬于表外籌資,只有融資租賃屬于表內籌資。經營租賃是出資方以自己經營的設備租給承租房使用,出租方收取租金,承租訪由于租入設備擴大了自身生產能力,這種生產能力并沒有反映在承租方的資產負債表中,承租方只為取得這種生產能力支付了一定的租金。當企業預計設備的額租賃期短于租入設備的經濟壽命時,經營租賃可以節約企業開支,避免設備經濟壽命在企業的空耗。此外,維修租賃、杠桿租賃和返回租賃也屬于企業的表外籌資。

間接表外籌資是用另一個企業的負債代替本企業負債,使得本企業表內負債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內。最常見的間接表外籌資方式是母公司投資于子公司和附屬公司,母公司將自己經營的元件、配件撥給一個子公司和附屬公司,子公司和附屬公司將生產出的元件、配件銷售給母公司。附屬公司和子公司實行負債經營,這里附屬公司和子公司的負債實際上是母公司的負債。本應有母公司負債經營的部分由于母公司負債限度的制約,而轉給了附屬公司,使得各方的負債都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圍內。例如:某公司自有資本1000萬元,借款1000萬元,該公司欲追加借款,但目前表內借款比例已達到最高限度,再以公司名義借款已不可能,于是該公司以500萬元投資于新公司,新公司又以新公司的名義借款500萬元,新公司實質上是母公司的一個配件車間。這樣,該公司總體上實際的資產負債比率不再是50%,而是60%,兩個公司實際資產總額為2500萬元,有500萬元是母公司投給子公司的,故兩個公司公司共向外界借入1500萬元,其中在母公司會計報表內只反映1000萬元的負債,另外的500萬元反映在子公司的會計報表內,但這500萬元卻仍為母公司服務。現在,許多國家為了防止母公司與子公司的財務轉移,規定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的半數以上,應當編制合并報表。為此,許多公司為了逃避合并報表的曝光,采取更加迂回的投資方法,使得母公司與子公司的控股關系更加隱蔽。

除了上述的兩種表外籌資外,還可以通過應收票據貼現,出售有追索權的應收帳款,產品籌資協議等把表內籌資化為表外籌資。

(二).外源融資方式

企業的外源融資由于受不同籌資環境的影響,其選用的籌資方式也不盡相同。一般說來,分為兩種:直接籌資方式和間接籌資方式,如下圖(略):

企業外源融資究竟是以直接融資為主還是以間接融資為主,除了受自身財務狀況的影響外,還受國家融資體制等的制約。從國際上看,英美等市場經濟比較發達國家的企業歷來主要依靠市場的直接融資方式獲取外部資金,70年代以前,通過企業債券和股票進行的直接融資約占企業外源融資總額的55%-60%;日本等后起的資本主義國家則相反,企業主要依靠銀行的間接融資獲取外部資金,1995年以前,日本企業的間接融資占外源融資的比重約為80%-85%。70年代以后,情況緩慢的發生了變化,英美企業增加了間接融資的比重,日本則增加了直接融資的比重。由此可見,如何搞清各種不同的外源融資方式的不同特點,從而選擇最適合本企業的融資方式,是企業面臨的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下面對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逐一加以詳細的介紹:

1.直接融資方式

我國進入90年代以來,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企業的融資方式趨于多元化,許多企業開始利用直接融資獲取所需要的資金,直接融資將成為企業獲取所需要的長期資金的一種主要方式,這主要是因為:(1).隨著國家宏觀調控作用的不斷弱和困難的財政狀況,國有企業的資金需求很難得到滿足;(2).由于銀行對信貸資金缺乏有效的約束手段,使銀行不良債務急劇增加,銀行自由資金比率太低,這預示著我國經濟生活中潛伏著可能的信用危機和通貨膨脹的危機;(3).企業本身高負債,留利甚微,自注資金的能力較弱。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資金的使用者不通過銀行這一中介機構而從貨幣所有者手中直接融資,已成為一種通常的做法,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的不發達,我國直接融資的比例較低,同時也說明了我國資本市場在直接融資方面的發展潛力是巨大的。改革開放以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明顯向個人傾斜,個人收入比重大幅度上升,遇此相對應,金融資產結構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隨著個人持有金融資產的增加和居民投資意識的趨強,對資本的保值、增值的要求增大,人們開始把目光投向國債和股票等許多新的投資渠道。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的企業股份制改造無疑為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但是應該看到,由于直接融資,特別是股票融資無須還本付息投資者承擔著較大的風險,必然要求較高的收益率,就要求企業必須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發展前景。

債券融資在直接融資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極大的拓展了企業的生存發展空間。發達國家企業債券所占的比重遠遠大于股票投資,突出顯示了債券融資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如美國的股份公司從80年代中期開始,就已經普遍停止了通過發行股票來融資,而是大量回購自己的股票,以至于從1995年起,股票市場連續兩年成為負的融資來源,其原因有二:

從投資者角度看,任何債券能否發行成功,首先取決于是否能吸引投資者的資金。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是投資者進行投資的關鍵。然而,在經濟活動日益復雜的情況下,取得必要的信息越來越困難,在投資者和企業管理者之間客觀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問題。這種不對稱現象會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從股票融資來看,股權合約使投資者和企業管理者之間建立了委托關系,就有可能出現道德風險問題,為避免這一問題,就必須對企業管理者進行監督,但這樣做的成本很高,相比之下,債券合約是一種規定借款人必須定期向貸款人支付固定金額的契約性合約,不需要經常監督公司,從而監審成本很低的債務合約比股權合約更有吸引力。

從籌資者的角度看,債券籌資的發行成本要比股票籌資低,債券利息可從稅前利潤扣除,而股息則從稅后利潤支付,存在公司法人和股份持有人雙重課稅的問題,還可以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增加每股稅后盈余。債券融資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控制權,債券投資者只有按期收取本息的權力,沒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和分配紅利的權力,對于想控制股權,維持原有管理機構不變的企業管理者來說,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有吸引力。

目前,國債市場已得到很大的改進,國債的市場化發行,使得政府不必通過限制發行企業債券來保證國債的發行任務完成,客觀上為企業的債券發行提供了一個寬松的環境;另一方面,市場化的國債利率成為市場的基準利率,這為確定企業債券發行利率提供了依據。由于現在的投資者更加理性,債券投資風險小,投資收益較穩定,吸引了大批注意安全性以追求穩定收益的投資者。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一大批企業規模日益擴大,經濟效益不斷提高,如長虹公司、海爾公司、春蘭公司等,銷售額都在百億元以上,且這些企業信用等級高,償債能力強,可以大量發行債券,可成為債券市場的主角,為企業債券發行提供了必要條件。

2.間接融資方式

我國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從無到有,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從社會居民的金融資產結構來看,銀行存款較之股票和債券仍占有絕對的優勢,而且,大部分企業的資金來源也仍舊以銀行為主,尤其是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由于上市指標主要用于扶持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小型企業,特別是非國有企業基本上與上市無緣,就使得通過銀行的間接融資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在間接融資方式中,值得注意的是隨之近幾年來大量的企業兼并、重組,從而導致我們可以利用杠桿收購融資方式。杠桿收購融資是以企業兼并為活動背景的,是指某一企業擬收購其他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和資產重組時,以被收購企業資產和將來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從銀行籌集部分資金用于收購行為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在一般情況下,借入資金占收購資金總額的70%-80%,其余部分為自有資金,通過財務杠桿效應便可成功的收購企業或其部分股權。通過杠桿收購方式重新組建后的公司總負債率為85%以上,且負債中主要成分為銀行的借貸資金。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日益朝著集約化、大型化的方向發展,生產的規模性已成為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重要條件之一。對企業而言,采用杠桿收購這種先進的融資策略,不僅能迅速的籌措到資金,而且收購一家企業要比新建一家企業來的快、而且效率也高。

杠桿收購融資較之傳統的企業融資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點和優勢:一是籌資企業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資金便可以獲得較大金額的銀行貸款以用于收購目標企業,即杠桿收購融資的財務杠桿比率非常高,十分適合資金不足又急于擴大生產規模的企業進行融資;二是以杠桿融資方式進行企業兼并、改組,有助于促進企業的優勝劣汰,進行企業兼并、改組,是迅速淘汰經營不良、效益低下的企業的一種有效途徑,同時效益好的企業通過收購、兼并其他企業能壯大自身的實力,進一步增強競爭能力;三是對于銀行而言,由于有擬收購企業的資產和將來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貸款的安全性有較大的保障,銀行樂意提供這種貸款;四是籌資企業利用杠桿收購融資有時還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這種收益主要來源于所收購企業的資產增值,因為在收購活動中,為使交易成功,被收購企業資產的出售價格一般都低于資產的實際價值;五是杠桿收購由于有企業經營管理者參股,因而可以充分調動參股者的積極性,提高投資者的收益能力。

杠桿收購融資,是一種十分靈活的融資方式,采用不同的操作技巧,可以設計不同的財務模式。常見的杠桿收購融資財務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典型的杠桿收購融資模式。即籌資企業采用普通的杠桿收購方式,主要通過借款來籌集資金,已達到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在這種模式下,籌資企業一般期望通過幾年的投資,獲得較高的年投資報酬率。

(2)杠桿收購資本結構調整模式。既由籌資企業評價自己的資本價值,分析負債能力,再采用典型的杠桿收購融資模式,以購回部分本公司股份的一種財務模式。

(3)杠桿收購控股模式。即企業不是把自己當作杠桿收購的對象來考慮,而是以擁有多種資本構成的杠桿收購公司的身份出現。具體的做法為:先對公司有關部門和其子公司的資產價值及其負債能力進行評價,然后以杠桿收購方式籌資,所籌資金由母公司用于購回股份,收購企業和投資等,母公司仍對子公司擁有控制權。

企業以杠桿收購融資方式完成收購活動后,需要按規模經濟原則進行統一的經營管理,以便盡快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在企業運營期間,企業應盡量做到用所收購企業創造的收益償還銀行的杠桿貸款,償還方式與償還辦法按貸款合同執行,同時還要做到有一定的盈利。

三.我國現狀對融資結構的影響及融資方式的選擇。

由于國有企業的改革相對滯后等各方面的原因,國有企業的虧損日益嚴重,從而導致了作為債權人的銀行的壞帳和呆帳的增加,銀行的資產質量下降了,但是,銀行卻對公眾承擔著硬性的債務負擔,這種債權和債務的明顯不對稱,一方面使得的銀行為此承擔了極大的利息成本,另一方面,也醞釀著極大的銀行信用風險和經濟的不穩定性。

為了改革這種局面,許多文獻主張通過發展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可以有效的降低銀行系統的風險,減少政府承擔的責任。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股票市場的發展的確能分散風險,但這只是從經濟個體的風險偏好和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而言,與我國融資體制改革中所面臨的風險具有不同的性質,前者具有個體風險的含義,而后者要考慮的是一種系統性風險。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的股票市場的的系統性風險尤為顯著,這一點可以由近幾年股票市場的大幅度波動得到證明。在這種情況下,股票市場上的風險和銀行體系的風險,從對宏觀經濟的影響角度來看,并沒有什么本質區別。

從股份制經濟發展的歷史來看,股票市場的發展改變了企業的治理結構,即股份制經濟使得企業獲得了更多的融資機會,分散了企業的風險;同時,也使得企業的治理結構變得格外重要了。所謂企業的治理結構,指得是能夠使得未能在初始的企業合同中明確的一些經營管理決策,能夠被作出的一種機制。

現代股份制公司的治理結構主要采用以下形式:一是股東通過選舉的董事會來監督經理;二是通過大股東來監督經理的行為;三是對經理形成的約束可能來自于公司經營效率低下時,股票市場的收購和接管。在實際中,上述的幾種形式是混合在一起,同時發揮作用的。

篇7

論文摘要:風電行業是一個新能源行業,發展還未成型,資金積累也不夠,拓寬融資方式顯得特別重要.分析了我國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發展的現狀,研究了融資的戰略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解決對策,從而為風電行業的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1.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的必要性

我國的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至今已走完20多年的歷程.“十五”期間,風電發展非常迅速,累計總裝機容量從2000年的3.44x105kW增長到2008年的1.2153x10’kW,位居世界第4名,僅次于美國、德國和西班牙.我國歷年風電機組累計裝機容量如圖1所示。

雖然我國風電機組裝機容量發展迅速,但面對如此龐大的市場,我國風電設備卻始終依賴進口,尤其是高端的技術設備.據統計,在2007年中國風電設備新增市場份額中,國產設備(包括合資)占57%,進口產品占43%;2008年我國風電設備市場40%需求仍由進口產品滿足。

根據海關總署的統計,2009年上半年我國共進口風力發電機組976臺,金額超過了9853萬美元.現在世界幾大風機制造巨頭訂單已經排到兩年以后,主要訂貨商都是中國的公司.這些設備價格昂貴,生產周期長,因此占用了大量生產發展所需的資金,影響了風電企業發展甚至日常生產經營。

我國的風電企業在設備制造技術上要與國際大廠商競爭還為時過早,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只能通過進口來彌補技術上的不足.因此,我國風電行業必須從進口方面入手,以獲得最大限度的貿易融資,解決我國風電行業在國際貿易中的資金問題。

2.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方式

2.1短期國際貿易融資方式

融資期限在一年內的屬于短期融資.傳統的國際貿易融資方式以短期融資為主.需要進口風電機組的企業可以選擇以下短期國際貿易方式。

2.1.1進口發票融資

對于一般性的單筆金額不大、生產周期不長、付款期限也不長的經常性貿易,應該選擇進口發票融資,又稱進口匯出匯款融資.它是在進口商收到進口貨物,進口貨物銷售貨款回籠之前,向進口地銀行申請資金融通用以對外支付進口貨款的業務.這一融資方式不需要冗長的審核,只要有票據就可以進行融資,而且效率高、風險小。因此,采用此種融資方式可以減少風電企業在進口設備時資金占壓,并可優化資金管理.有了銀行的信貸支持,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場機會.但由于銀行需要控制風險,并不會對所有的發票都進行貼現,因此這種方式也有較大的局限性。

2。1.2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銀行為幫助進口商解決資金周轉問題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根據所使用結算工具的不同,可分為進口信用證押匯和進口托收押匯,前者是開證行在收到與信用證相符的單據后即先行付款,進口商憑信托收據取得單據并將貨物銷售后,再償還銀行先行墊付的進口貨款本息.對進口商而言,進口信用證押匯是以信托收據為抵押品,利用銀行信用和銀行資金完成其商品的進口貿易和國內銷售的融資方式.進口托收押匯是銀行給予進口商憑信托收據提貨的一種融通資金方式.在付款交單條件下,進口商為了不占用資金或減少占用資金的時間,而提前付款贖單又有困難,希望能在匯票到期前、或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貨,就可以要求銀行進行進口托收押匯.實際上,這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為有利的短期融資方式。

2。1。3假遠期信用證

在假遠期信用證下,買賣雙方達成的是即期交易,但規定受益人出具遠期匯票,待提供單據后可即期收匯.這種操作方式對出口商來說是即期收款,對進口商來說要等到匯票到期日才對外付款.這實際上是出口方銀行對進口商提供的融資,是進口商通過兌現它所持有的銀行遠期承兌匯票而實現的融資,因此付款銀行的貼息及承兌費均由進口商承擔.對于進口商來說,借助銀行資金既實現了對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承諾,又減緩了自身暫時的資金短缺.這樣,不僅可以即期取貨銷售,還可以即期付款為條件,要求出口商對商品價格和數量給予一定的優惠,從而降低進口成本。

2。2中長期國際貿易融資方式

我國風電企業針對付款期較長、金額較大的交易可以采用中長期國際貿易融資,期限一般在1一5年或5年以上.中長期國際貿易融資較多應用于大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或進口融資。

2。2。1福費廷

福費廷是一種以無追索權形式為出口商貼現大額遠期票據提供融資,并能防范信貸風險的金融服務.主要適合對大型成套設備提供出口融資.福費廷是包買票據(Forfeiting)的音譯,是指包買商從出口商那里無追索地購買已經承兌的、并通常由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擔保的遠期匯票或本票的業務.福費廷屬于批發性融資業務,適合于100萬美元以上的中型合同,對于金額較小的項目而言,由于收費較高,優越性并不明顯。

2。2。2出口信貸

相對大型的風電企業可以選擇出口信貸形式,其貸款金額大、融資期限長,有些甚至可以長達10年.出口信貸是出口國銀行通過向本國出口商或國外進口商提供優惠貸款,從而使國外進口商獲得融資便利,增加購買本國出口產品的能力,以達到鼓勵本國產品出口的目的.出口信貸作為一種支持本國出口貿易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受到了各國政府的推廣.出口信貸可分為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兩種。

我國風電企業主要通過買方信貸進行中長期融資.買方信貸是進口商在進口貨物運到至該貨物銷售出去取得貨款期間,從銀行獲得的資金融通,一般由出口商所在的國家銀行在出口信貸機構的擔保下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方銀行提供貸款,用于支付進口所需貸款.買方信貸對進出口雙方都有利.對于我國風電企業而言,買方信貸可以使機組或者零件采用現匯報價,以便企業對商品貨價、費用了解得比較清楚,而且也便于和其他國家企業的同類產品進行比較.另一方面,出口商則可以及時收到貨款,從而避免向出口方銀行申請貸款,支付不必要的費用。

3.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常見問題

當前,在我國風電行業充分利用國際貿易進行融資的過程中,也存在轉多問題。

3.1缺乏完備的信用管理體系

當今國際政治經濟環境復雜多變,很多從事進出口貿易的風電企業沒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做后盾,一旦遇上風險便束手無策.究其原因是企業對國際貿易風險的認識不夠深刻,易忽視對對方資信的調查一旦沒有及時收到零配件和機組,就沒有足夠的收益,不僅企業難以歸還銀行的貸款,讓自己的資信受到牽累,而且連國家也會受到巨大的損失。

因此,我國風電企業必須建立完備的信用管理體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規避貿易欺詐行為,同時圓滿地完成國際貿易融資業務。

淺談我國風電行業國際貿易融資方式分析

在進行貿易業務前,可以通過信用管理體系的全球信息網絡,進行客戶資信調查,從資金實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了解客戶的信息并對其作出全面的評估,幫助企業防患于未然.在交易過程中,可以通過信用管理體系即時跟蹤國外客戶的動態變化,適時評估客戶的信用風險,并提示企業可能發生的風險.如果企業自身規模較小,設立這樣專門的信用管理體系會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可考慮直接將客戶信用風險管理工作“外包”給信用管理咨詢公司,同樣可以達到規避貿易風險的目的。

3。2對國際貿易融資相關業務不夠熟悉

由于企業內缺乏高素質的相關人才,對國際貿易業務和銀行業務不熟悉,從而不能熟練地運用新的金融工具.現在越來越多樣化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要求操作人員要有更高的技能和經驗,而大多數的風電企業都不能很好地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融資工具.因此,風電企業應該加大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相關人才的培養力度,對業務人員進行國際貿易、金融、法律等相關知識的培訓,使工作人員了解銀行的貿易融資產品。

另外,企業可以根據貿易條件和自身財務狀況,選擇國際貿易中的組合融資工具,達到最佳融資效果.單一的國際貿易融資方式必定有其特殊性和不足,可通過與其他貿易融資相結合的方式來填補缺陷.我國風電企業大多進口金額大的成套風機設備,融資期限較長,更需要根據國際貿易的特殊要求,創造性地利用傳統貿易融資方式與現代融資方式,將整個貿易流程作為融資對象,通過組合搭配各種融資方式和風險緩釋技術,設計專門的融資方案,以實現充分融資的目的。

3。3擔保條件難以達到銀行要求

銀行為防范貸款風險,通常都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一方面,企業在尋找第3方擔保時,會顧慮對方將來會要求自己提供擔保,進而產生其難以控制的風險;另一方面,風電企業進口的風機設備是用于進一步投資風電場項目,而且投資風險較大、期限較長,缺乏銀行認可的擔保條件,如廠房、土地等固定資產.機器設備雖然能用于抵押,但是抵押率低,而且還有費用高、手續繁瑣、時效性差等缺陷.在擔保不能落實的情況下,銀行不可能為沒有實力和擔保能力的企業提供較大的融資額度。

針對上述問題,企業本身要努力提高實力,提升自身的擔保能力.只有在提升自身能力,增加資金積累、資信度和業務量的情況下,使銀行承擔的風險隨之減小,自然就會愿意提高企業的資信額度,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貿易融資.當然,當前我國的風電產業還處于成長階段,政府應該出面為風電行業的貿易融資提供擔保,這可作為政府扶持綠色能源產業的一項措施.從世界各國風電產業的發展經驗來看,政府的政策扶持顯得非常重要。

此外,風電企業和銀行之間還應該建立密切的聯系.國際貿易融資同時涉及企業和銀行兩方面的業務,需要雙方的協同合作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如果企業和銀行間能夠建立比較穩固、相互依存的關系,那么銀行可以掌握企業的基本信息,從企業的銀行存款、外匯交易或者融資等業務中獲得利益,同時也就愿意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這是一種共生共利的關系.企業和銀行之間建立親密關系,還可以使國際貿易融資業務變得相對快捷和方便,將整個業務所花費的時間和成本降到最低。

篇8

【關鍵詞】籌資方式 籌資順序

一、企業籌資方式

(一)籌資方式介紹

根據不用的標準企業融通資金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按照資金使用期限的長短(以一年為界限)可分為長期融資和短期融資;按照是否借助中介機構分為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按照資金來源范圍可分為內部籌資和外部籌資。不管采用何種分類,常見的融資方式有7種,分別是: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銀行借款、商業信用、發行債券、、留存收益、融資租賃等。其中,前五種為外部籌資,后兩種為內部籌資。

(二)對比內、外部籌資方式

內、外部籌資方式各有其優、缺點。就內部籌資來說,不需要發生籌資費用,籌資成本主要是使用自有資本而引發的機會成本。但動用內部資金會使得股利分配受到影響,引起股價不利的消息;就外部籌資而言,企業必須花費必要的籌資費用來獲取資金,相對來說成本較高。例如,銀行借款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的利息,發行股票需要支付給股東股利和分紅以及發行等。企業承擔的風險相較于內部籌資來說會更高,如,借款無法到期償付,股票發行引起后期負擔的過重等。

二、啄食順序理論與我國籌資方式選擇現狀

啄食順序理論是由美國經濟學家梅耶(Mayer)提出的,他認為企業融資的順序原則是:①內源融資;②外源融資;③間接融資;④直接融資;⑤債券融資;⑥股票融資。也就是說,企業融資首先應選擇內源融資,當企業無法進行內部籌資時,間接融資好過直接融資;當間接融資不通時,發行債券的融資方式優于發行股票。但是,由于市場化程度不同,各國具有其獨特的經營環境,企業融資并不一定遵循了該順序,各自有自己的偏好。

就我國目前而言,企業選擇融資方式并未遵循啄食順序理論。其主要表現:第一、企業偏向于外部融資。相對于內部融資而言,企業在進行融資時多考慮采用外部融資的方式,這主要是受財務管理水平不高,大部分企業缺少內部積累的影響;二是、企業外部融資按照銀行借款—股票融資—債款融資的順序進行。可以看出,在我國間接融資更受籌資者歡迎,銀行貸款在企業資金來源中占據重要比列,是因其相對于直接融資來說不需要發行費用,只需要支付相應的利息就可以。三是、直接融資中股票融資優于債款融資。股票融資相對來說成本較低,我國在股票股利分配方面,低分配和不分配現象較普遍,且股權融資不需要到期償還,而債務融資卻需要在一定期限后支付固定本息。

三、企業籌資方式的合理選擇

要確定最佳的籌資方式應做好各方面的準備,作者認為企業應處理好以下方面:

(一)做好融資需求預測,合理估算企業融資需求量

進行融資需求預測是企業制定融資計劃的前提。企業只有知道融資需求才能合理安排融資計劃,否則可能引起資金周轉不靈或者籌集過多引起籌資成本過高等。預測是給人展示一種未來各種可能的前景,促使人們制定相應的應急計劃,這種預測和計劃是企業超前思考的過程,可以提高其對不確定事件的應變和處理能力,從而減少不利事件帶來的損失,把握機會帶來更多的收益。常用的融資預測方法有:定性預測法、銷售百分比法、資金習性預測法等

(二)了解影響籌資方式的因素,合理選擇

在選擇合理的籌資方式之前,決策者需要了解影響籌資方式選擇的因素是什么。一般來說這些因素包括:融資成本的高低、融資風險的大小、融資規模的大小、對企業控制權的影響、融資時機是否合適、企業的目標資本結構等。企業綜合考慮這些因素來決定采用何種方式或者組合進行融資最為合理。一般來說,企業在進行籌資方式選擇時應選擇融資成本較低,風險較小,對企業控制權影響較小的融資方式,同時在融資時也要把握好融資的時機,確保資金的順利到位。除此之外,企業還要考慮資本結構問題(負債與股東權利比例),籌資方式的選擇要有益于企業形成最佳的資本結構,使得企業資產市場價值最大化,有利于企業利用負債來提高經營效益,規避風險。

(三)制定適合企業發展規劃的最佳的籌資戰略

籌資戰略是一種企業籌資行為的全局性的謀劃,主要包括籌資規模的中長期規劃、資本結構區間的控制、籌資渠道與籌資方式的搭配、籌資期限與資產的組合、籌資效益與風險的均衡等。企業實施籌資戰略目的是要通過科學合理的謀劃,形成最佳的籌資組合,以達到使籌資的成本最低,風險最小籌資結構最優的目的。

具體來說,企業可采用的籌資戰略有四種類型:極端保守型戰略、保守型戰略、適中型戰略和積極型戰略。采用前兩種戰略風險較小,籌資成本會較高;適中型戰略籌資風險一般,給企業帶來的收益也一般;積極性的籌資戰略籌資成本相對較低、風險會很大,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大,是企業常采用的一種籌資戰略。但是,作者認為在選擇籌資戰略時應結合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濫用積極性的戰略對企業來說并不是好的選擇。

(四)做好融資的無差異點分析,選擇最佳的籌資方式

企業確立好籌資戰略后,需要選擇與該戰略相匹配的籌資方式。采用無差異點分析的方式,對各籌資方式進行比較,確立在某個需求段相應的最優的籌資方式。該方式是根據對未來息稅前收益或銷售額的預測,通過無差異點的分析(即EBIT—EPS分析)來確認融資方式。采用該方法企業通過對未來的預測,依靠計算和模型分析,可以清晰的看出以無差異點為界限的不同區間相對應的合適的籌資方式。

總之,筆者認為,各種籌資方式不分優劣,沒有最好的籌資方式的存在。對于單個企業來說并不能完全遵循籌資順序理論來選擇籌資方式。理性的決策者應該根據企業具體的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企業當前情形的最佳的籌資方式。別的企業運用的成功的籌資的案例并不能單純的照搬,每個企業發展狀況不同,財務環境和經營環境也不相同,利用科學的流程選擇合適自己情形的籌資方式才是最好的。

篇9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

一、背景

據教育部統計,我國高校畢業生規模從2009年的611萬,一直增加到2011年的760萬人。與之相悖的是,自2008年經濟危機爆發后,我國的就業情況一直萎靡不振。在這背景下,政府表示,要積極支持和引導大學生自主創業。這不僅可以緩解就業壓力,也有利于推動高校創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但是,由于資金、經驗、人脈等諸多方面的限制,大學生創業之路極為坎坷。有報告顯示,在所調查的156個大學生創業的實例中,失敗率高達83.97%。而資金問題,是創業失敗的重大原因。

二、文獻綜述

對于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已有研究論文提出多種選擇,但多數因為沒有對在校大學生的特點進行深入了解,所以提出的方式沒有針對性,有些并不適合大學生創業者應用。本文則基于對在校大學生的調查和對大學生創業者的走訪,結合大學生創業融資的特點,提出了適合大學生創業的融資方式,并且分析了每種融資方式的利弊,以供創業者們根據自身的情況做出合理的選擇。另外,本文還提出了我國相對于國外大學生創業融資的欠缺,并用實例對比闡釋國外做法給我們的啟示。

三、我國大學生創業融資特點

(一)融資渠道匱乏

通過訪問幾位大學生創業人士,我們了解到,他們的首筆創業資金多是源于父母或銀行貸款,鮮有從其他渠道獲得。而在我們對在校大學生的問卷調查結果中,也表明了這一現象。

在82份有效答卷中,大多數人選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43.9%)和向父母親戚借錢(32.93%)。其次是參加創業比賽獲得獎勵(17.07%),很少有人選擇向朋友借錢(僅僅為2.44%),還有3.66%希望通過先工作進行資本累積。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大學生創業融資渠道較為單一,需要金融機構多樣化、專業化的融資業務支持。

(二)創業環境先天不足

這方面主要體現在創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和風險投資商的吸引上。雖然近年來我國已陸續出臺各種扶持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包括稅收、信貸、基金支持等,但我們在走訪中發現,這些大學生創業人士幾乎都沒有切實享受到政策的優惠。事實上,這些政策也并未得到廣泛的落實,創業者們只能望而嘆息。有關人員表示,這些政策的真正實施需要一個過程。

再讓我們聚焦風險投資。美國是世界上創業投資最發達的國家,有成熟的資本市場,因而美國大學生的創業計劃多數很容易得到風投的青睞。相比之下,我國資本市場較為落后,創業投資處于起步階段,融資較為困難。我國現有的風險投資商以參股形式進入企業,一般都更青睞高科技、高風險、高回報行業。但剛進入社會的畢業生們一般不會選擇這些項目,而是從小規模、低成本的項目做起。因此風險投資與大學生創業融資往往失之交臂。

四、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的利弊分析

大學生創業者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客觀條件決定了并不是每一種融資方式都適合他們。因此,選擇適當而有效的融資方式至關重要。在我國,大學生的融資方式分為兩種類型: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原指企業不斷將自己的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和抗風險的特點。外源融資原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向企業之外的其它經濟主體籌集資金,主要包括:銀行貸款、發行股票、企業債券等,此外,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融資租賃在一定意義上也屬于外源融資的范圍。大學生創業者不存在企業自己的儲蓄,所以這里以下所指的內源融資是指親情融資,而外源融資則主要介紹政策基金、銀行貸款、合伙融資、風險投資等方式。

(一)內源融資:親情融資

由于大學生剛畢業涉世不深,缺乏經驗和人際關系網絡,而且創業的首筆資金數額一般不會很大,所以向親友借錢是個人籌集創業啟動資金最常見最簡單最有效的方式。這種融資方式因由情意牽線,所以對于籌資者來說基本不存在中途撤資的風險,而且一般都是一次性支付。其突出的優點在于一般沒有利息支出或為低利息支出,籌資成本很低,同時也不需要信用記錄或抵押。

盡管從親友那里獲得資金較為容易,但也有其缺陷。創業者應全面考慮投資的正負面影響,以公事公辦的態度將通過親情融資取得的資金細節進行整理,并最后形成一份正規的協議。如果創業出現問題,無法按時還款,可能會傷及雙方感情,以后再借很難。所以,選擇這種融資方法的創業者,在籌資時應向親友說明創業計劃的可行性與預期收益以及潛在風險,爭取讓其明白投資所用。

(二)外源融資

1.政策基金

近年來,我國促進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設立了大學生創業基金,為大學生創業者提供資金幫助。這種基金融資一般分貸款和入股兩種形式。其中貸款需要承擔還款壓力,而入股則需要考慮股份的分配和公司控制權的占有率問題。但他們都具有資金鏈穩定和籌資成本較低的優點。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就是公益性的創業“天使基金”,也是培育自主創新創業企業的“種子基金”。其下設兩種資助計劃:“創業雛鷹計劃”和“創業雄鷹計劃”,他們分別以債權與股權兩種方式對青年創業者提供資金上的幫助,并提供相應的后續支持與服務。

在我們采訪的幾位大學生創業者中,有近一半采用了該種融資方式,而這一半全部采取了貸款這種形式。究其原因,我們得知,同一機構提供的以入股形式的融資金額一般比貸款形式的大。初創企業很少需要這么一大筆資金。另外,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都是憑自己的興趣或是為了自己的夢想而創業的,如果有這么一個大股東進入,很可能出現經營理念分歧,公司就無法按著自己的設想進行下去,而是成為單純的掙錢機器,這樣就違背了當初創業的真正意愿。所以,大多數創業者都會選擇小額的貸款支持。

2.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在創業者中很有 “群眾基礎”。它可進一步細分為擔保貸款、抵押貸款、信用貸款、創業貸款等。但很顯然,初出茅廬的大學生既沒有可靠的擔保人或擔保機構,也沒有貴重的抵押物,更不存在優質的商業信用,因此對于大學生創業者來說,前三種貸款方式形同虛設。

唯一可以考慮的就是創業貸款。創業貸款是近年來銀行推出的一項新業務,凡是被認定為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的個人,因創業需要均可申請。這種貸款不僅利率較低,而且有的地區有一定的補貼,一旦申請成功,創業者即可享受較為優厚的條件。但是其門檻很高,對申請企業的要求很嚴苛。這對于大學生創業者來說,無疑是一個大難題。因此,想要獲得創業貸款,必須有一個嚴密可行的創業計劃,充分考慮還款壓力和還款時間與企業預計經營狀況的關系,確定貸款金額。另外,創業者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因為申請貸款還需要經過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中介機構等許多關卡,手續繁瑣,任何環節都不能出問題。

3.合伙融資

如果新創企業是合伙形式的,那么就可以通過合資來獲得企業的首筆資金。合作伙伴之間還可以實現優勢互補,整合人脈資源,實現新創企業健康快速的發展。該種融資方式的風險存在于財務和管理兩方面。因為合伙企業是無限責任制的,一旦公司出現危機,合伙人必須以全部財產按比例承擔責任,這樣的條件必然會讓初出茅廬的大學生望而生畏。此外,合伙人之間的協調也十分重要。創業大學生們往往都是一腔熱血,有自己的創業理念,這就導致合伙人之間很容易出現摩擦。在采訪一位大學生創業者時,她向我們道出尋找志同道合的合伙人的不易,創業三年間合作伙伴換了又換。最終她得出結論,無論企業初創時有多少人與你并肩作戰,在進入正式運營后,公司必須有一個最終決策人,否則極易造成公司管理混亂。

因此,在合伙創業開始之前,創業者要與合作者將權利、義務以及如何經營,如何獲取投資收益,如何區分工資所得與股東權益所得等一系列問題談清楚。合伙融資最應該注意的是合伙人之間是否具有相互信任的基礎,如果僅僅是因為資金的缺乏而選擇合伙,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在合伙之前將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以法律合同的形式固定下來,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4.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起源于美國,一般是高科技企業贏得資本的方式。我國在風險投資這方面還沒有得到完善發展。風險投資商多關注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比如IT、藥業、電子產品制造業等。風險投資的著眼點不在于投資對象當前的盈虧,而在于他們的發展前景,以便通過上市或出售取得高額回報。它是一種流動性較小的中長期投資。創業者往往在創業初期投入資金,經過3~7年才能開始漸漸取得收益。投資人并不以在某個行業獲得強有力的競爭地位為最終目標,而是把它作為一種實現超額回報的手段。

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大學生是否能爭取到風險投資基金的青睞主要取決于個人的信用保證以及項目的發展前景。風險投資商除了關心創業者的技術,也同樣關注創業者本人的素質和新創企業的盈利模式。有這方面意向的大學生可以通過創業大賽、委托專門的風險投資公司、在網上或其他媒體尋資信息以尋找投資人。此外,還可以參加創業培訓班,在老師的幫助下通過制訂科學嚴謹可行性強的“創業計劃書”來說服風險投資者。

五、國外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的啟示

我們調研小組對上海的幾位大學生創業者進行了采訪,重點了解了他們創業資金的籌集狀況。目前他們主要有兩種融資方式:親情融資和政策基金。為什么只有這兩種呢?

首先,由于客觀原因,剛畢業的大學生一般會選擇較小的創業規模,如果沒有較硬的技術支持,他們更傾向于首筆投資不是很高且資金回流較快的項目。在我們的采訪對象中,他們所選擇的行業集中于服務業或外包項目。筆者認為這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大多數剛畢業大學生的思想還是比較保守的,不愿承擔太大的風險。再者,雖然我國宏觀上已對大學生創業予以一定重視,但政策落實得都還不是很到位。這就讓大學生創業者有了顧慮,在選擇創業項目時縮手縮腳,不敢嘗試生產型技術型項目。

第二,現在擺在大學生面前的其他融資方式,都有較高的門檻和限制條件。如銀行貸款這一方式,銀行的每一筆貸款支出都有嚴格的審核程序,從對借貸項目的考察到項目的進程再到資金運用的情況,可謂是過五關斬六將,這對初出牛犢的大學生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考驗,很難堅持到最后,所以很多人都望而卻步。風險投資就更是難上加難了,先不說大學生的項目能不能吸引風險投資者,即使有人投資,為了今后的合作,也需要找到與自己經營理念相投的投資者,還要考慮股份的分配和管理上的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學生創業者傾向選擇親情融資和政策基金這兩種容易獲得和控制的融資方式也就不難理解了。

相比之下,國外的大學生創業融資不僅渠道比我們廣泛,其成功率也大得多。這不僅得益于國外各種促進大學生創業的政策和計劃,也得益于他們對大學生創業教育的完善性。以下是幾個實例:

例一,英國王儲查爾斯王子大力倡導大學生創業,在王子基金的支持下,英國啟動了“青年創業計劃”。它通過聯合企業界和社會力量為青年大學生創業提供咨詢指導以及資金、技術、網絡支持,幫助青年大學生創業。其主要方式是提供債券式的創業啟動金,數額在1500-3000英鎊不等。

例二,1998年,德國大學校長會議和全德雇主協會聯合發起一項名為“獨立精神”的倡議,呼吁在全國范圍內創造一個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環境,使高校成為“創業者的熔爐”。為此,德國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包括優惠的投融資政策,如允許創業投資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形式注冊經營;優惠的稅收政策,如對用于新一輪創業投資的股權轉讓收益免征稅。

六、結論

由于大學生創業者的特殊性,我們需要針對他們的特點提供特定的融資方式,創業者也應根據自身情況對比斟酌。另外,我國大學生的融資渠道有待拓寬。一方面,大學生自身需提高創業素質,加強對各種融資方式的認識分析。另一方面,有關部門需加強對大學生創業的支持,爭取把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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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公共財政 地方政府投資 地方政府融資

在中國分稅制財稅體制下,中央和地方在事權和財權的分配上出現了事權的重心下移和財權的重心上移,從而導致了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的不對等,與此同時,中國轉移支付制度也不完善。因此,在中國城市化加快發展的階段,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較大,而大部分地方政府可支配財力遠遠無法滿足龐大的資金需求,唯有尋求外部融資。為了進行投資,地方政府繞過了法律法規的框架建立的各種融資平臺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如巨大的地方財政赤字帶來的財政風險等。而相關實證研究表明,中國的地方政府投資并不是逆經濟周期的,而是蕭條時投資擴張,高漲時投資也擴張,容易引發通貨膨脹危險。因此,規范地方政府投融資行為至關重要。目前對地方政府投融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融資方式創新上,而沒有將融資放在整個投融資體制的框架下來加以考慮。本文按照財政分權的“一級政府、一級財政”基本思想,通過地方公共產品將地方政府融資(財權)與地方政府投資支出(事權)結合起來,克服地方政府“缺位”、“越位”現象,破解地方政府融資難題。

1.地方政府投資支出的界定

1.1地方政府投資理論

政府投資包括中央政府投資與地方政府投資,從分工看,中央政府是投資宏觀調控的決策者和主要執行者,地方政府并不是投資宏觀調控主體,只是進行財政投資和改善投資環境。而財政投資扮演什么角色呢?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財政屬于公共財政,政府財政投資主要投資于公共投資領域,而且財政資金是公共投資資金的最主要來源。因此,公共品理論是公共財政的基礎理論。

根據公共品理論,政府是公共品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可以通過購買私人部門生產的產品來提供公共品,也可以自己投資生產公共品。這里就要區分公共投資和財政投資。事實上,在市場經濟中,公共投資是各種經濟主體以公共品為對象的投資,而財政投資的主體則是政府,財政投資與公共投資不應完全等同。與理論上界定公共投資領域相比,實際中把政府財政投資限定在公共投資領域存在不小的難度,它會遇到多方面阻力。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公共財政制度,而公共財政制度是以政府預算制度為依托,隨著政府預算制度的形成而形成的。沒有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政府預算制度就沒有公共財政制度,把財政投資限定在公共投資領域也就無從談起。但是在中國由于尚未真正建成公共財政制度,財政投資不能限定在公共投資領域,是投資領域政府作用出現“越位”、“缺位”和“錯位”現象的根源之一。

1.2地方政府投資的范圍

從上述分析可得知目前中國的公共財政制度商不完善,中國的地方政府投資范圍也有別于其他國家的情況。那么如何對其進行界定呢?按照現有財政分權的基本思路,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相統一的原理,地方政府投資范圍取決于地方政府的事權,而事權的相關規定分散見于《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中。總的來看,與政府投資相關的事權涉及本區域內的公用設施項目和基礎設施的投資,現有的法律框架規定了地方政府投資范圍公共領域。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否如此呢?

自1998年以來,我國政府就明確提出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按照要求,對地方政府投資范圍和模式進行相應的調整,將財政投資區分為公共投資和國有資本投資兩大類,當前的財政投資主要是公共領域投資。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財政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進一步降低,財政投資變成次要地位,非財政投資成為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主力軍。僅僅依靠財政融資投資是不能滿足公共物品的需求,還需要非財政融資投資提供公共物品。綜上所述,本文的地方政府投資就是指地方政府的財政投資和非財政投資。

2.地方政府的融資方式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長,地方政府通過財政投資方式提供公共品已不能滿足人民的需求,因此必須要擴大非財政投資也即廣泛吸收民間投資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公共品。與此相對應的地方政府融資方式也要作出重大調整,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2.1地方政府融資方式

是一撥款、債務性融資、資資方式的事權。共投資領域也就無從談起。政從目前國內外地方政府融資的渠道與方式看,主要有如下幾種方式:一是財政撥款。財政撥款是政府無償撥付給企業的資金,通常在撥款時明確規定了資金用途。其資金來源一般為本級政府財政收入,用于教育、衛生公共事業;二是債務性融資。債務性融資包括地方政府的銀行貸款和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性投資公司(政府融資平臺)的銀行貸款和公司債券、信托融資等。銀行貸款是地方政府彌補建設資金缺口的另一個重要來源。三是資產(資源)性融資。資產(資源)性融資是各級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資產和公共資源籌措的資金,包括有形資產(資源)融資(如項目融資與土地融資)和無形資產(資源)融資(如特許經營權融資)。四是權益性融資。權益性融資是政府性投資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進行融資或其他自籌資金,包括上市融資和非上市股權融資。

2.2各種融資方式評述

上述四類融資方式都有其自身的特色和適用范圍,綜合看來,目前主要的融資方式有:

首先,債務性融資中的銀行貸款是當前地方政府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從全國城建投資中銀行貸款的比例變化看,2000年銀行貸款占全國城建投資資金的20.9%,2003年達到31.1%,2005年為30.8%,2007年在禁止“打捆貸款”業務后,銀行貸款仍占全國城建投資資金的28.9%,其中有近1/5的城市67.5%的城建投資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

其次,資產(資源)性融資中的項目融資是當前融資機制市場化的主要方式。就有形資產(資源)融資而言,項目融資如BT(建設—轉讓)、BOT(建設—運營—轉讓)、TOT(轉讓—運營—轉讓)和PPP(政府項目與民間合作)是目前大型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方式的創新,是未來準經營性項目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此外,土地融資也是地方政府融資主要方式之一。

第三,權益性融資中的股權上市融資目前在國內比較常見,一些以水務、交通等為基礎的交通投資公司、城司都通過股票上市進行融資,如上海城投控股就是以城市水務和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典型。而非上市股權融資主要資金主要以外資為主,集中在一些有限的領域。

3.對建立在公共品供給基礎上的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的建議

地方政府融資方式不是孤立的,而是必須將其與地方政府投資及地方公共品供給結合起來分析。其中,提供滿足地方民眾需要的地方公共品是地方政府投融資的核心,地方政府投資是提供地方公共品的一種主要方式,其他主體投資將彌補地方政府投資的不足。所以地方政府融資要更寬泛,不僅為財政投資融資,還要為非財政投資融資。另外,針對不同的地方公共品所使用的融資方式是有差異的,同一種地方公共品的提供也可以有不同的融資方式。

3.1財政融資

財政融資來源通常由地方稅收和地方非稅收收入組成,主要用于解決本級人民政府事權范圍內的政權建設、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這些投資因無收費機制、完全按市場資源配置機制無法實現有效供給,必須采用直接投資的方式,通過撥款投入加以解決,如基礎教育、公共醫療衛生、人行道等。

3.2非財政融資

3.2.1債務性融資

在地方政府不享有舉債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不得不“沒有正門、走旁門”,變通違規操作,或者把債務分散在各部門或下屬公司,或者以為其他單位或項目提供擔保的方式籌集資金,其直接后果就是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隱蔽性。但對于債務融資也要區別對待:對于沒有經營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要嚴格控制通過銀行貸款方式融資,適當放寬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地方債券進行融資,但必須要有嚴格的控制:一是事先經過同級人大投票通過;二是要將年度債務融資總量控制在地方政府收入一定的比例范圍之內。

3.2.2資產(資源)性融資

目前項目融資主要是為那些造價高昂的基礎設施提供融資手段,因為這些項目具有潛在利潤,但無法短期收回投資成本,需要通過公共—私人合作方式來提供資金,如道路、橋梁、關口等。私人部門提供新的資金來源,可以減少地方政府當前債務并提高舉債能力,從而將更多的資金用來解決民生問題。對于利用土地等資源進行融資是著力要解決事關全體民眾的項目投資,而且資源是不可再生的,所以要采取市場的方式來進行。

3.2.3權益性融資

權益性融資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香港地鐵在2000年10月發行股票上市,政府向公眾直接出售23%的股權,實現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國內也有很多城市在基礎設施領域已開始了這種運作,所以,這種融資方式可以解決類似地鐵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融資問題。

4.總結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改革開放的關鍵階段,也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時期。在這個重要的歷史時期,政府的作用責無旁貸,而政府投資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對于國民經濟的意義毋庸置疑。因此,規范政府投融資模式,降低風險,提高效率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研究投融資模式的意義也在于此,希望能對解決此類問題提供相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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