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的危害性范文

時間:2023-12-01 17: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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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的危害性

篇1

【關鍵詞】 中成藥;,,保健品;,,,類型;,,危害;,,對策

摘要:目的探索杜絕中成藥及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學成分的行為的有效措施。方法對近年來文獻及傳媒報道中成藥及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學成分的現象進行分析、分類,總結其特點和危害,提出應對措施。結果中成藥及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學成分可能產生不可預知的嚴重后果,必須堅決杜絕。結論只有政府、廠商、消費者、患者及醫務工作者聯合起來,各盡本職,才能杜絕中成藥及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學成分的現象。

關鍵詞:中成藥; 保健品; 類型; 危害; 對策

Abstract:ObjectiveTo search effective measures to prohibit the addition of illegal chemical components in prepared Chinese medicine and health products. MethodsTo analyse and classify the examples that were reported to add the illegal chemical components to the prepared Chinese medicine and health products and conclude the harms. ResultsIt can cause danger aftermath to add the illegal chemical components to the prepared Chinese medicine and health products and must be prohibited. ConclusionThe phenomenon can be prohibited by combine the government, manufactures, consumers and doctors.

Key words:Chinese medicine; Health food; Type; Harm; Countermeasure

中西醫結合是我國現代衛生事業發展的一大顯著特色。合理的中西藥聯用可使臨床療效增強,尤其是一些疑難重癥的治療,有時可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辨證論治和整體觀念是中醫的特色和優勢,臨床上中醫辨證結合西醫辨病,常可起到標本兼顧,相輔相成的作用。目前市場上中西藥復方制劑很多。有人[1]對2000年《中國藥典》及部頒標準1~20冊做了統計分析,其中含西藥成分的中成藥有200余種。中藥與西藥的協同作用要經過嚴格的藥理及臨床驗證。由于中藥成分復雜,其中某些成分可能與某一西藥成分發生化學反應,在中成藥(含保健品)中擅自加入西藥成分,可能產生不可預知的嚴重不良反應。近年來,由于利益驅動,中成藥及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化學成分的情形愈演愈烈,給社會及消費者帶來嚴重后果,值得我們嚴肅地關注和研究。

1 中成藥及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化學成分的類型

隨著社會主義經濟的快速發展,物質財富的極大豐富,人們的生活條件有了顯著的改善和提高,人們越來越關注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追求更高的生活質量和生活品質。講究“有病治病,無病保健”,對保健品及毒副作用相對較小的中成藥的需求逐年增加,其市場空間越來越大,無數商家競相掘金。市場的無序和混亂觸目驚心:隨意添加化學藥物成分,胡亂進行廣告宣染,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身心健康和經濟利益,甚至危及百姓生命。如:20050531,日本一名女大學生因服用廣州野馬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天素清脂膠囊”死亡。據了解此膠囊含有禁用藥物“芬氟拉明”。重慶女孩劉某、上海女孩王某食用廣州御芝堂生產的“御芝堂清脂素”致死,“御芝堂清脂素”也被查出含有各國均禁用的藥物“芬氟拉明”……。表1列舉近年來各有關傳媒及期刊披露的非法添加化學藥物的中成藥及保健品的情況。

表1 部分非法添加化學藥物的中成藥及保健品的類型及典型案例(略)

2 非法添加化學成分的中成藥及保健品的特點

2.1 利用病人求醫心切的心理癲癇、高血壓病、糖尿病等疾患都是需要長期用藥,但沒有較好根治方法的疾病,所用西藥長期服用毒副作用大, 中成藥毒副作用小但起效緩慢,少數不法廠商在中成藥或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化學藥品,號稱“速效、根治”,以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

2.2 劑型簡單多為片劑、膠囊、散劑、丸劑和口服液等劑型。生產條件及設備要求不高,生產成本低,卻以很高的價格出售,以牟取暴利。

2.3 標榜“新理論”,虛假承諾此類藥品或保健品常被冠以“最新科技成果”或“祖傳秘方”,對于具體作用機理卻創造模糊概念,如“吸油基”在媒體上宣傳說“不是減肥產品,也不是瀉藥,是專門防止肚子凸起奇妙物質”,但到底是什么消費者并不清楚,對治療效果卻大包大攬,作虛假承諾。

2.4 外觀包裝華麗多大包裝或組合包裝,但外包裝和說明書卻回避所添加的化學成分名稱和劑量。

2.5 多采取直銷、郵購或網絡銷售等銷售手段 郵售渠道主要來自河南省臺前、濮陽、山東濰坊和莘縣、河北安平、河南新鄉以及假冒解放軍總后勤部有關單位等。

3 中成藥及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化學成分的危害

3.1 化學藥物本身的危害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上述非法添加的化學藥物大多有毒副作用,需要在臨床醫生或藥師指導下使用,有嚴格的適應證和劑量、療程等。如:芬氟拉明是一種食欲抑制劑,它因嚴重的心臟毒性,已經被大多數國家明令禁用作減肥藥品;格列本脲為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藥品;安定、氨非拉酮等按精神類藥物管理;西地那非因對心臟病、心血管的疾病患者具有危險性而受處方嚴格控制……如果患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服用了這些含有化學藥品的中成藥,后果將會很嚴重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有關媒體已經報道了許多類似例子。

3.2 劑量和均勻性問題西布曲明作為國際公認的安全有效減肥藥,其效果是顯著的。但是,不能因為它安全有效就可以隨意添加,北京人民醫院、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等8家醫院經過1年時間對其安全劑量作出的權威認定,超過10 mg對人體帶來的危害就大了。實際上有些減肥保健品添加最大劑量達102 mg。另外,很多號稱“祖傳秘方”的藥品實際上是在小作坊內由人工混合分裝,很難保證均勻性,也就無法保證劑量的準確與安全,而許多藥物的毒副作用的出現恰恰大多是劑量依賴型或時間依賴型的。

3.3 處方或說明書沒有標明化學藥物的成分所帶來的危險性首先, 由于沒有標明成分,標準難以控制,藥檢部門無法進行質控;其次,患者認為中成藥或保健品沒有副作用或副作用小而隨意增加劑量所帶來的用藥安全問題;再次,由于沒有標明成分,必將導致在出現不良反應或中毒癥狀后,無法得到迅速、有效的救治;最后,由于沒有標明成分,導致患者重復用藥,必將大大增加毒副反應發生的幾率,如有不少糖尿病患者因為在服用降糖藥的同時服用所謂的降糖保健品時出現嚴重的低血糖反應。

4 應對措施

4.1 政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保證保健品及藥品生產和流通的安全、有序 20021231后,所有的“藥健”字批準文號都被取消,保健品從此分流為藥品或是食品。但是沒有形成完整的保健食品監管法律體系,缺乏完善的檢測體系,藥品食品副作用報告制度不健全,導致無法分析中成藥及保健品產生的副作用。此外,國家對藥品實行分類管理,對于中成藥的管理相對寬松,使得不法廠商有機可乘,建議政府比照化學藥品管理模式加強對保健品及中成藥的管理,為百姓營造安全的用藥環境。

4.2 各生產廠商加強法律學習,增強自律由于檢驗部門一般僅對國家批準的藥物成分進行檢驗,對于擅自加入的其他化學成分往往難以檢出。但是依照《藥品管理法》第48條規定,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成分不符者按假藥論處,而我國《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對于制售假藥造成社會危害者的處罰十分嚴厲。各生產廠商應當加強自律,依法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4.3 消費者及患者應當相信科學,理性消費由于醫學科技發展的限制,許多疾病目前無法得到有效根治,很多病患如糖尿病、高血壓病等需要長期甚至終身使用藥物。廣大消費者及患者希望徹底擺脫疾患,就給少數不法廠商以可乘之機,利用他們求醫心切的心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廣大消費者及患者應當相信科學,有病去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在醫生或者藥師指導下正確使用藥品及保健品。

4.4 臨床醫生及藥師應當加強對全社會安全用藥的宣教,加強臨床藥師的培養,將上市藥物的再評價與ADR 監測作為臨床藥學重要工作,加強中成藥及保健品非標準檢驗方法的研究目前,許多藥品檢驗所、大專院校和大、中型醫院已經開展了中成藥及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學成分檢定的技術平臺研究工作,并建立如TLC,LCMSMS,HPLC,HPLCMS等行之有效的鑒別及分析方法,快速,準確,必將成為杜絕此類假藥的有效措施。中成藥及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學成分雖然還是個別情況,但已經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必須徹底杜絕。這就需要政府、廠商、消費者、患者及醫務工作者聯合行動,各司其職,共同營造一個和諧安全的用藥環境,保證中成藥及保健品的生產、使用環節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

篇2

1.分析實驗室發生事故的原因,大多因為使用者操作不當,導致腐蝕、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如果使用者在使用前清晰的了解所使用的化學藥品的理化特性及毒性等基本信息,可有效減少和預防化學品引發的安全事故。

2.實驗室有很多毒性很大的化學試劑,使用中若不了解其毒性,在使用過程中會由于皮膚接觸或通過呼吸引起中毒,例如EB(溴化乙錠)、DEPC(二乙基焦碳酸酯)具有強致癌性,易揮發,操作時應戴手套、口罩,在通風櫥中進行;CHCl3(氯仿)對皮膚、眼睛、呼吸道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蝕性,易損害肝腎,操作時應帶手套在通風櫥里進行。類似這樣的化學試劑很多,若不了解其毒性,錯誤操作會影響操作者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二、具體措施

1、建立實驗室MSDS清單,科學管理化學藥品的存儲。通過采購化學藥品時索要的MSDS,建立實驗室MSDS清單。目前很多學校實驗室的藥品管理均缺乏相關化學藥品的書面管理,未建立藥品管理清單及取用記錄,沒有化學品危害標識及其安全檔案資料。通過編制的MSDS清單可以作為化學品登記管理的重要基礎和信息來源;確保這些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貯存和安全使用;為制訂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提供技術信息,使實驗室的化學管理更加規范化和科學化。

2、建立化學品標簽,規范化學品使用管理為方便使用者在使用前能夠清晰的了解化學品的危害性并進行合理的防護,應利用MSDS信息為每個化學品建立標簽,并將其放在明顯位置。該標簽應包含如下內容:化學品名稱,危害特性(易燃,有毒,腐蝕性,無害等信息),安全防護措施(工作服,手套,安全眼鏡,防毒面罩等)。由于化學品引起事故時,應能迅速查閱該化學品的MSDS信息,快速準確的采取相應處置措施,使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3、通過MSDS培訓,培養學生安全和環保意識目前,很多學校實驗室的安全教育還停留在如何使用滅火器、酸堿試劑濺到皮膚上如何處理等,顯然這已經不能夠滿足現代實驗室安全的需要。學校應定期進行MSDS培訓,使學生全面了解、掌握實驗過程中即將使用的化學品的理化特性,防范措施,以及遇到突發事故時如何處理,最大限度保障學生的安全。

三、結束語

篇3

山東省莒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山東莒縣 276500

[摘要] 近年來各地頻繁發生易制毒化學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多由于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環節存在漏洞,管理措施不力。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健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查處,使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走向有序化、規范化,減少易制毒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

關鍵詞 ] 易制毒化學品;實驗室;管理

[中圖分類號] R631.4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2-5654(2014)10(b)-0050-02

易制毒化學品是指我國規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化學原料及制劑。易制毒化學品本身不是,但具有雙重性,既是一般醫藥、化工的工業原料,又是生產、加工或制成必不可少的化學品。一些違法分子常用來生產、加工或制作的原料、配劑等。自2005年國務院《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以來,我國對易制毒化學品實行了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但易制毒化學品種類多,管理工作量大,一些地方受人才、技術、管理制度等瓶頸制約,對此類產品的管理相對松懈,使易制毒化學品在使用、儲存等環節存在諸多管理漏洞。各地化學、醫藥等實驗室是易制毒化學品的重要集中地,加強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對于從源頭上控制擴散意義重大。

1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危害及加強管理的意義

1.1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

易制毒化學品是制造的前體、原料和化學助劑。我國列管了三類24個品種,第一類主要是用于制造的原料,包括: 1-苯基-2-丙酮,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黃樟素,黃樟油,異黃樟素,N-乙酰鄰氨基苯酸,鄰氨基苯甲酸,麥角酸*,麥角胺*,麥角新堿*,麻黃素、偽麻黃素、消旋麻黃素、去甲麻黃素、甲基麻黃素、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等麻黃素類物質*,鄰氯苯基環戊酮。第二類、第三類主要是用于制造的配劑。第二類包括: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第三類包括: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第一類、第二類所列物質可能存在的鹽類,也納入管制,帶有*標記的品種為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包括原料藥及其單方制劑。

1.2易制毒化學品的危害

易制毒化學品的危害來自它的易制毒性,其中麥角酸、麥角胺、麥角新堿、麻黃素、偽麻黃素、消旋麻黃素、去甲麻黃素、甲基麻黃素、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等麻黃素類物質,該類藥品從品種來源和類別歸屬劃分主要為麥角生物堿和麻黃生物堿,其易制毒特性非常突出。麥角生物堿的原體是小黑麥的麥角,利用麥角中所含的麥角胺、麥角新堿合成的麥角酸二乙基酰胺,是已知藥力最強的迷幻劑,會導致吸食者喪失判斷力和控制力,產生嚴重的心理和生理損害。麻黃素類是從麻黃草中提取的生物堿,也可通過化學合成制得。麻黃素及其制品既是制藥原料,又是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的前體。而冰毒作為一種中樞興奮劑,大劑量使用會引起精神錯亂,類似妄想性精神分裂癥。有些易制毒化學品還是制作過程必須的溶劑或試劑,具有易燃易爆易腐蝕性,直接與皮膚接觸,輕者腐蝕,重者會燒傷皮膚,如果使用不當,還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易制毒化學品一旦流入非法渠道,被犯罪分子制成冰毒、等并非法出售,就會危害人們的身心健康,造成財產損失,影響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還會敗壞社會道德,腐化社會風氣,危害公共衛生,擾亂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形成治安隱患,對整個社會和人民造成極大損失。有的易制毒化學品走私出境后,被國外海關查獲,會直接危害我國的國際形象。

1.3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的意義

今天出現的絕大部分是由易制毒化學品加工提煉而成的,可以說,易制毒化學品是制造的重要源頭。但另一方面,易制毒化學品用途廣泛,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都離不開它。我國正處在現代化建設的關鍵階段,建設創新型國家離不開發達的化學和醫藥工業,教學、科研、工業生產等各個領域各個環節都需要大量使用易制毒化學品。一旦管理松懈,稍有不慎,就會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利用,產生不可估量的后果。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提前介入、提前預防,能堵住源頭漏洞,有效壓縮犯罪的空間。通過法律形式來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控,規范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出口行為,能有效防范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對保護公眾身心健康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正常發展,保護社會良好風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2地方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2.1易制毒化學品種類多,使用廣,管理難度大

現在國家管控的易制毒化學品中,包括鹽酸、硫酸、丙酮、甲苯、高錳酸鉀等,這些化學品使用范圍廣,使用人數多,給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帶來難度。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是一項技術含量較高的工作,一些單位的管理力度和級別標準明顯偏低,不能體現特殊管理和專項管理的要求,表現為:缺乏信息化、動態化管理機制;臺帳資料不規范,記錄不完整,審批、備案等環節缺失;易制毒化學品專項管理制度不健全,職責和管理人員不明確;倉儲管理存在安全隱患,設施不完備,安全標準低;在標簽標識、使用劑量、使用開具與人員權限、貯存保管等方面沒有進行特殊管理,存在模糊管理問題。

2.2認知不足,重視不夠,警惕性不強

因為易制毒化學品是教學、科研、醫療、實驗中常用的化學試劑,很多人為此存在模糊認識,認為它只是普通化學試劑和一般商品,沒有把它作為制作的原料或配劑來看待。一些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如馬來酸麥角新堿等,目前也只是作為普通藥品管理,影響了人們對這些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全面認識。一些實驗室相關化學品存量大,且使用、擺放等都比較隨意,更強化了人們的模糊認識,導致使用者缺乏風險意識,對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性及相應安全隱患認識不夠,缺乏警惕性。有的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易制毒化學品的危害性重視不夠,相關培訓、復訓工作開展不及時,遵守《條例》規定的自覺性有待提高。另外,相關部門對易制毒化學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不夠,也導致一些使用者對易制毒化學品危害知之甚少,《條例》知曉率不高,使《條例》的實施大打折扣。

2.3專業人員缺乏,監管不到位

缺乏專職管理機構和人員,難以高標準開展易制毒化學品的管制、執法工作一些地方由于缺乏專業管理人員,專業化管理水平不高,專業技術手段落后,導致管理、執法實效受到影響。有的地方雖開展了相關培訓,但限于人手不夠,正常的檢查工作經常被其他工作擠壓得沒了空間,常處于應付狀態,防范措施和監督工作不到位。對于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使用、儲存、銷毀等環節的監管不夠精細,造成管理漏洞,管理實效降低。在執法方面,由于缺乏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導致執法失范、缺位,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置不及時,處罰和打擊力度相對較小,達不到教育、懲治應有的效果。

3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對策

3.1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重大意義。加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落實力度,真正把《條例》精神貫徹到日常監管中,讓相關單位認識到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重要性、緊迫性,提高其風險意識。開展禁毒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使群眾了解對個人、家庭、社會的危害,普及易制毒化學品基礎知識,開設舉報電話,鼓勵公眾參與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強化執法培訓,提高專業管理人員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能力和執法水平。開展禁毒知識專項培訓工作,使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和管理關鍵人群了解相關知識、信息和法規要求,增強使用單位的防范意識和自律意識。

3.2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源頭監管制度,對易制毒化學品實施全程精細化管理。各實驗室要制定嚴格的專項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級別,杜絕管理漏洞。在購買環節,堅持統一申請,統一購買,規范采購;在使用環節,要嚴格申請、審核,定量領取,固定場所,專業操作,及時回收;在儲存管理環節,要指定專人保管,嚴格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配備安全監控報警裝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完善安全設施,建立存放專庫(柜),并分類、分區域存放。要建立易制毒化學品購買、使用臺賬,對易制毒化學品的呈報審批、購買、運輸、出入庫、倉儲、使用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確保出入流向清晰、檔案記錄完整,做到信息化、動態化管理。健全雙人領取、雙人簽字、雙人雙鎖制度,嚴密監控存量,確定存量上限。裝運易制毒化學品,必須使用專用容器,并由專門人員進行嚴格安檢,謹防混用、混裝和泄漏。制定易制毒化學品專項管理和分類管理細則,對標簽、說明書、使用方法、提示用語、注意事項、警示標識等作出明確的規定。建立應急管理機制,科學應對突況。健全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責任體系,明確上級部門、單位法人、分管負責人、專管員及有關人員責任和崗位職責,對于一些用量少、涉及部門多的單位實行部門系統歸口管理。

3.3 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的日常管制和執法查處工作

要加強信息化管理,建立覆蓋面廣的易制毒化學品信息管理系統,將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作為重要管理項目納入信息管理系統,形成網上申報、審核、審批的工作機制,實現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透明化。鼓勵發展易制毒化學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監管作用,對易制毒化學品實驗室開展安全風險等級評估,建立名單名錄,實行分級分類監管,推進行業自我管理。要建立健全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管制工作情況,并針對發現的問題,開展聯合執法,堵塞管理漏洞,避免管理與執法脫節等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及時收集分析情報信息和臺賬內容,對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購買、使用、儲存等環節的特點、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分析、研判,認真梳理管制工作薄弱環節和漏洞,研究應對措施。要加強案件偵辦和來源倒查,及時發現易制毒化學品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對違法、違規現象及時處理。要結合本地實際,嚴格源頭準入,嚴格許可備案,突出管制重點,加強對重點易制毒化學品和重點實驗室的監管力度,盡最大可能杜絕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

4 結語

加強地方實驗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職能部門多、責任重,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和日常監管,確保工作不缺位,管理無漏洞。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建立適合管理對象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分工明確、通力配合,并在日常管理、檢查工作中把制度法規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發揮管理合力,將易制毒化學品的潛在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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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孫忠實,朱珠.2007年藥品安全與監管大盤點(二)[J].中國處方藥,2008(2):45-47.

篇4

青島市公安局根據國家及公安部相關法令構建了易制毒化學品“市公安局———區公安局———派出所”三級無縫隙管理體系,對易制毒化學品實行了嚴格的監督管理,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也由此建立了相應的的規章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但在實際管理過程中,我們發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1.1使用者對易制毒化學品可能的危害認識不夠因為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是實驗教學和科研經常使用的化學試劑,人們對它的認識還停留在普通化學品的層面上,思想潛意識里放松了對這些特殊藥品的警惕,導致使用者對易制毒化學品可能造成的危害認識不夠,經常會發現各實驗室中存有部分鹽酸、硫酸、丙酮等易制毒化學品,使用者也會在實驗過程中隨意拿取、擺放。同時因宣傳力度不夠,宣傳內容太少,人們對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性認識不夠,防范意識差。

1.2對易制毒化學品使用過程的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山東科技大學對易制毒化學品實行三級管理制度,學校負責對各二級單位易制毒化學化學品采購與使用的資質申請進行審查,審批;二級學院實行院長負責制,設立易制毒化學品專管員、倉庫保管員。專管員主要職責:每學期由使用人員對易制毒化學品種類、數量的申報計劃進行分類匯總并網上申請購買備案;核對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臺賬記錄。保管員主要職責:嚴格遵守易制毒化學品安全制度管理,安全存放化學品。認真填寫統一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入庫臺賬,核查每次出、入庫實際數量與臺賬相符。經院長審查同意后報送當地公安機關審批備案,然后通過正規渠道聯系有資質的供應商;教學及科研實驗室由其主管教師具體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過程管理。實際管理過程中我們發現,受實驗課程分布較廣、實驗內容各異、學生實驗班級多、人數較多等客觀因素的影響,給特殊化學品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容易將易制毒化學品與普通化學品管理相混淆,尤其是公安部已經明確為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如常用的鹽酸、硫酸、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等試劑,對這些既是常用試劑又是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措施較為薄弱,沒有專門的櫥柜,每次實驗后剩余藥品沒有專門的處理程序,使用過程管理出現明顯的漏洞,不但有可能造成易制毒化學品非法流入社會,同時也會造成環境的污染,甚至威脅人身安全。

2我校對易制毒化學品專項管理實踐

2.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認識水平如前所述,我校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重點應放在教學與科研實驗室的管理層面上。教學實驗是實驗教學的主體,高?;瘜W品的使用者主要是任課教師、科研工作者和學生,他們是接觸易制毒化學品機會最多的人員,不僅是監管的主要對象,也應成為管理者的主體。實現“全民管理”,這就要求廣大教師及學生對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危害要有清醒的認識。為此,我們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園網、廣播、報刊及展板等現有設施,廣泛宣傳《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熟悉公安部對易制毒化學品的三種分類所包含的各種化學試劑;通過圖板、漫畫上墻等形式曝光國內部分高校出現的利用易制毒化學品違法的案例,以起到警示作用;利用學生集中活動時間,不定期舉行禁毒宣傳教育;設置第二課堂,聘請公安局禁毒從業警員、高校教師、部分管理工作者作為主講教師開設“禁毒知識”講座;舉辦禁毒有獎知識競賽等部分活動起到廣泛宣傳的目的。通過宣傳,廣大師生已經對高校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及涵蓋的具體藥品名稱有了全面的了解,對這些易制毒化學品一旦流入社會造成的危害有了清醒的認識,全院師生將抵制的危害作為一種自覺的行動,積極獻計獻策,主動參與到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中來,既是使用者又是管理者,從源頭上杜絕易制非法流入社會,在學院內初步形成全民參與管理的良好局面。

2.2健全制度,嚴格控制流通環節制度管理是現代化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控制易制毒化學品非法流入社會,認識是前提、流通是根本、制度是保障。根據2005年8月26日國務院第445號公布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結合山東科技大學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的實際情況,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規范了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從采購、保管、領取和使用各個環節健全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嚴格按章辦事,堅決杜絕人情管理。管理流程及相應的管理制度如圖1所示。(1)采購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實行分類專項管理。根據學院教學及科研實驗的需求,各系實驗室、科研團隊首先向學院提出購買計劃,系主任或項目負責人審核后交學院由專人負責按易制毒化學品分類標準進行分類匯總,填寫《易制毒化學品購買申請表》(包括購買單位、法人、經辦人、易制毒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等和擬選擇的經銷單位、法人等信息),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后,分類、分級報公安局報批,辦理購買備案證明。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向青島市公安機關報批,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向青島開發區公安機關報批。取得購買備案證明后,方可購買易制毒化學品。從2009年9月份以來,我校按照易制毒監管單位即當地公安局的要求,易制毒化學品的采購、入庫、出庫全部實現網絡信息化,購、銷、警三方同時共享交易信息,這不僅為購銷雙方單位交易帶來極大的方便,更實現了當地公安局對購銷、使用的全程監管。只有在公安機關審查通過并核發購買許可證或備案后購買合同方可生效。(2)領取采用誰申報誰領取的原則嚴格按有關程序領取,領用人填寫領用申請單,由所在系(院)主要負責人審批簽字,經專管員及倉庫保管員雙人審核無誤,方可領用出庫。領用人及相關人員填寫《易制毒化學品入庫、出庫,使用臺帳》并簽字,內容包括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規格、數量、領用日期、領用人、保管員、專管員。易制毒化學品要隨用隨領,少領少存。(3)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部門,在領取后必須填寫易制毒化學品使用臺帳,內容包括: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規格、領用日期、領用量、領用人、每次使用日期、使用量、使用人、剩余量、結束日期、存放地點、存放方式等信息,建立信息庫,以便隨時掌握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存放、使用情況。教學實驗或科研項目結束時,將剩余的易制毒化學品交回倉庫,重新登記入庫。學院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使用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各實驗室的易制毒化學品,要有專柜保存、專人負責,杜絕易制毒化學品丟失情況出現,任何人不得將易制毒化學品帶出實驗室。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需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實驗回收的易制毒化學品廢液交由有資質的單位予以銷毀,防止流入社會或造成環境污染。

2.3強化責任心,實行責任倒查制自2009年以來,學院實行了責任倒查制。對在領取、使用易制毒化學品過程中出現丟失、人身傷害、環境污染等問題的,將嚴格按照申請流程對各環節相關責任人進行倒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依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采取這一措施后,極大增強了實驗人員與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基本能做到實驗用量準確、存放地點安全、剩余藥品管理到位,沒有出現任何責任事故,全員管理成效顯著。

3結語

篇5

關鍵詞 內河運輸 危險貨物 風險 對策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內河水域已越來越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資源,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水域地區石油、化工、能源、城鎮燃氣以及交通等行業發展迅猛,經由內河船舶運輸的危險貨物運輸量也大幅增長;同時,因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具有運量大、節約、環保、運輸成本低的優勢,加上江海、干支直達運輸的發展,危險貨物運輸船舶及危險貨物裝卸碼頭數量迅速增長。危險貨物船只、沿岸的危險貨物碼頭在為沿江地區帶來經濟繁榮的同時,也成為潛在的污染源。

一、我國內河運輸危險貨物的特點

所謂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及污染危害性等特點,對人和環境會帶來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貨物。

1.內河危險貨物運輸的主要品種。長江水系散裝液體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主要品種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丁醇、液堿、冰醋酸、硝酸、苯乙烯、醋酸乙烯、乙酸乙酯、苯酚、苯胺、醋酸、甲醛、硫酸、液體硫黃、二氮甲烷、四氯化碳、環乙酮、丙烯酸、異丙醇、異辛酸等,品種總數超過60個。

珠江水系危險貨物運輸品種主要有:硫酸、鹽酸、燒堿、甲醇等。

2.我國內河危險貨物運輸呈現的特點。危險貨物運量逐年上升,化學品船舶的運力逐年增加,但大量船體結構不合理,技術狀況落后的老舊危險品船舶仍然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

載運貨品的種類日益繁多:隨著重慶、四川化工基地和鎮江、南通、武漢等化工基地的建設,內河化學品運輸種類從常見的柴油、汽油等貨品逐漸向純堿、氯化銨、燒堿、甲烷氯化物、苯類、酵類等多種類化學品運輸轉變。

危險貨物運輸船舶呈大型化趨勢:隨著長江沿江各大中城市石化工業的快速發展,化學品運輸船舶呈現大型化發展趨勢,目前,長江最大化學品運輸船舶載貨量已達3 000 t。

危險貨物載運的流域面積越來越廣: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持續推進,我國西南地區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化工基地,形成巨大的化學品生產和外銷基地,使得危險貨物運輸的水域從中東部向中西部擴大。

二、降低內河危險貨物運輸風險的對策和建議

1.修改現行危險貨物運輸船舶規范法規的建議。對散裝液體貨品,現行規范是CCS《內河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結構與設備備規范》和《內河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結構與設備規范》;對包裝運輸化學船舶,其技術要求分散在《鋼質內河船舶建造規范》《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等規范、規則中。相關內容不能充分體現內河危險貨物運輸船舶的共性與個性,既不全面也不系統。因此,建議在《鋼質內河船舶建造規范》增加專門篇章“液貨船”,其內容包括油船、化學品船和液化氣體船舶的特殊要求;在《內河法定檢驗技術規則》中增加專門篇章“危險貨物運輸”,涵蓋包裝運輸危險貨物船舶、散裝運輸固體危險貨物船舶、油船、化學品船和液化氣體船的特殊要求。

2.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船舶防碰撞評估研究。BV、GL通過開展化學品船舶防碰撞的系列研究,對雙殼危險貨物運輸船舶雙殼的塑性變形性能提出了要求,并在其規范中據此對船舶進行了分級,大大提高了船舶的防碰撞能力。據了解,國內一些船舶研究機構也開展了類似的船舶防碰撞項目的研究,從能量和極限撞擊速度等方面來評估船舶防碰撞能力的方法。希望盡快將研究成果納入規范,提高船舶的防碰撞能力。

3.建立內河常運化學品數據庫和內河化學品運輸船舶應急響應信息系統。水上危險品運輸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快速性和嚴重危害性。事故一旦發生,為提高應急反應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危險品運輸事故的危害,應建立完善的應急管理體系。除了建立水上危險品運輸應急指揮網絡外,對具體的危險貨物運輸船舶而言,應建立船載危險貨品數據庫和應急響應信息支持系統。

目前,發達國家在內河運輸化學品方面,均已建立了完善的化學品數據庫和應急響應系統。在美國,1971年便成立了化學品運輸應急中心(Chemical Transportation Emergency Center,CHEMTREC),在化學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活動中,主要向應急處理人員、運輸公司、醫療人員等提供信息、技術、醫學等方面的技術支持。此外,美國海岸警備隊(US Coast Guard)針對水運化學品的特點,研發了專門的化學品危害應急信息系統(Chemical Hszards Response Information System,CHRIS)。在歐洲,歐洲化工協會針對具體化學品或性質類似化學品統一編制了運輸應急卡(TREMCARD),在歐洲各國推行,是化學品承運人或現場救援人員獲得應急信息的重要參考文檔。它的內容主要包括6個部分:貨物危險性;泄漏處置;消防措施;個體防護;司機行動;醫療急救。該卡有專門針對水運化學品泄漏(marine chemical spill)的應急指導。在加拿大,1979年設立了加拿大運輸應急中心(Canadian Transport Emergency Center,CANUTEC),隸屬于加拿大危險貨物運輸指導處,主要向危險貨物緊急情況處理人員提供信息支持。該中心已開發了“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系統,收錄了l966種化學品的應急響應信息。

目前我國各地一般都有化學品應急技術中心,但尚沒有專門針對內河化學品運輸的應急響應信息系統,某些化學品應急卡的內容,尤其是應急響應的內容較為簡單,且只是普遍性,對船舶沒有針對性。因此,建立船載內河常運化學品數據庫和應急信息系統十分必要。所謂化學品數據庫,是包含了化學品的理化性能、災害影響、應急措施、適裝船型等諸多內容的“知識庫”,以美國海岸警備隊制定的CHRIS系統為例,一個典型的貨品數據庫。而化學品應急響應信息系統則包括了化學品數據庫、分析評估、決策支持、信息服務等多項功能。因此,建議開發危險化學品數據庫和應急響應信息系統。

篇6

眾所周知,PX項目曾不只一次遭到抵制。這個原本尋常的化工項目一次次被推至風口浪尖,使其已經演變成了一個相當敏感的社會話題,并陷入困局。

PX究竟是什么?其對人體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它的致癌性幾何?這個在全球蓬勃發展的新材料項目,緣何在中國就成了“過街老鼠”?本期《人人健康》讓我們共同揭開PX的神秘面紗。

PX究竟是什么?

PX,是化學品對二甲苯(para-xylene)的英文簡稱。這個化學名稱在中文世界從一個中性詞變成貶義詞,本身就是一個值得探究的過程。

作為芳烴類化合物,PX是苯的衍生物,無色,透明,呈液態,有芳香氣味,嘗起來甚至有點甜。PX來源于石油,其用途很廣,幾乎滲透了大家衣、食、住、行各個方面。比如,很多人愛喝的飲料所用的塑料瓶,以及藥物膠囊,主要原料之一就是PX。再看看服裝店里琳瑯滿目的衣服,現在很多都是化纖的,耐穿又好看。要知道,PX也是化纖的主要原料!還有,家里新房裝修使用的涂料也離不開PX。

此外,在汽車工業飛速發展的今天,汽油的需求量也在不斷增加。保護環境,提升油品質量,主要是降低含硫量,提高汽油辛烷值。目前,提高汽油辛烷值的環保辦法是加入芳烴。毒性最低的二甲苯在油品升級中擔任主角,汽油清潔化升級離不開包含PX在內的芳烴。如果沒有煉化企業生產的各種油品,汽車、飛機、輪船就會趴窩了。

劇毒還是低毒?

眾所周知,PX項目在國內曾不只一次遭到抵制。2007年6月廈門PX項目、2011年8月大連PX項目、2012年10月寧波PX項目……,都在公眾抗議聲中停擺。一個重要的化工原料,人們為什么會如此害怕呢?其實,說白了主要原因就在于PX中的“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旗下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的認定,苯屬于一類致癌化學物質。一類致癌物的含義是,對人類致癌性證據充分。而人們反對PX項目,甚至談PX色變,是認為PX屬于苯的衍生物,不但造成環境的污染,而且其本身還具有很強的毒性,嚴重危及人的健康。

其實,PX并沒那么“邪乎”!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上說,PX屬于低毒類化學物質,對人的眼部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濃度時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在美國、澳大利亞等很多國家,PX不算危險化學品。資料顯示,無論是危險標記、健康危害性、毒理學資料,還是在職業災害防護等標準下,PX都不屬高危高毒產品。在歐盟, PX也僅被列為有害品。而在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的可能致癌因素分類中,PX僅屬于第三類,即缺乏對人體致癌性證據的物質。IARC對化學物質引起人類癌癥危險性評價是目前公認的權威性資料。有趣的是,在其五類致癌物明細中,曾赫然出現“咖啡”的名字,與我們“深惡痛絕”的PX同屬第三類。

國際國內專家們普遍認為PX是低毒易燃物質。說到低毒,有關研究毒性的專家告訴我們這樣一個專業知識,學術上界定一種物質的毒性,通常采用半數致死劑量來描述。實驗證明,大鼠口服食鹽的半數致死量是3000mg/kg,PX為3523mg/kg,酒精為7060mg/kg。三者半數致死劑量簡單的表述就是:食鹽

對健康傷害有多大?

嚴謹的科學實驗和權威機構得出的PX是低毒化學物質的結論,顯然沒有被更多的中國民眾接受。但實際上,近年來,全球PX產能已逐步向消費集中地轉移,而亞洲是PX項目發展最快的地區。日本作為全球最早生產PX的國家之一,2010年前基本完成了產能的建設及布局,現已是PX生產大國。韓國PX工業是伴隨其煉油工業成長起來的,產能達500萬多噸,已是亞洲最大的PX生產國。新加坡非常注重環保安全。但隨著中國內地缺口不斷擴大,新加坡也把PX作為本國的支柱產業之一,不斷加大發展力度。

PX想要在中國起步,先要過老百姓這關。老百姓關心的不僅是這個PX到底是“低毒”還是“劇毒”,而是“萬一”情況出現該怎么辦,這個PX對人的健康有多大影響,接觸后會不會導致白血病和癌癥等惡性疾病。正因為如此,當PX進入生產流程,事情就變得有些復雜了。這時,它由一個科學問題演變成了一個社會問題。

PX雖是低毒物質,但其實如果防范措施不恰當,發生重大泄漏或爆炸事故,是會對人身安全和大氣環境造成危害的。不過,有關醫學資料顯示,PX對人體主要表現為急性毒性作用,但大部分情況下是可以恢復的。人體吸收過量的PX,會對眼部以及上呼吸道造成刺激。長時間接觸PX,也可能導致頭痛、煩躁、抑郁、失眠、疲勞等癥狀,嚴重者可以造成短期記憶障礙,但致癌性目前沒有證據支持。而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通過實驗指出,二甲苯對胎兒會造成影響,主要表現為胎兒骨骼發育的遲緩。而哺乳期的婦女如果接觸大量二甲苯,二甲苯會隨乳汁分泌,對嬰兒造成影響。建議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盡量減少接觸二甲苯,就像她們應盡量減少接觸酒精、煙草和其他藥物。

爆炸后如何急救?

相比生產過程,PX在儲存與運輸環節可能蘊含更大風險。古雷的兩次爆炸印證了這一點。那么發生爆炸后,我們該如何急救?《人人健康》提供的這些方法可供參考。

吸入:當能夠安全進入災區時,將人員從暴露區移到新鮮空氣處。若需要,用氧氣救生器或相同設備,以實施人工呼吸。保持身體溫暖及靜止休息。立刻送醫治療。皮膚接觸:立即將受污染的衣服、首飾、手表等裝飾品及鞋子脫掉,用肥皂或中性清潔劑清洗感染處,并且用大量水沖洗至少15~20分鐘直至沒有化學品殘留。若需要,送醫治療。

眼睛接觸:立刻在水龍頭或洗眼器下沖洗眼睛15分鐘以上,并將上下眼皮翻開慢慢轉動眼睛,直至沒有化學品殘留。如需要則送至眼科醫生處治療。

食入:大量飲用可導致昏迷,昏迷發生時不要催吐,以免堵塞呼吸。當嘔吐發生時,保持頭部低于臀部。若人員意志不清醒,使頭部轉向一邊,立即送醫治療,洗胃或用活性炭漿。

急救人員的防護:

篇7

美國加強危化品風險預測和預防

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署,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事故調查統計。依據美國化學安全和危害調查署(CBS)的報告,在1987~1996年10年內,美國大約有605 000次危險化學品的傷害事故,而實際情況可能會更多。也就是說平均每年大約有60 000起危險化學品的事故發生,每年導致2 565人死亡和22 949人受傷,其中死亡333人和受傷的9 962人與固定設施裝置有關。資料還顯示,42%的事故發生在固定設施內,43%的事故的發生是在物料的傳輸過程中。設備的失效和人員的失誤是造成事故的關鍵因素。

為防止事故的繼續發生,對危險化學品的設施和裝置,必須執行風險管理計劃條例。如果裝置在生產過程中含有的危險有害物質多于140磅(約63.5千克),那么必須執行RMPs。RMPs詳細描述了關于化學物質的釋放和活性的詳細信息,由此可以防止化學事故的發生以及應對緊急情況。風險管理計劃條例主要集中于防止化學物質的釋放,降低由于有害化學物質暴露于社區的風險,同時將對環境的破壞后果減少到最低。風險管理計劃條例需要對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進行識別,并分析這些化學物質對周圍環社區的風險程度大小,以及對緊急情況的反應計劃。這些信息都在風險管理計劃條例中要進行描述。風險管理計劃條例必須要包括如下內容:

事故原因分析。通過原因分析可以估計潛在的對社區環境的風險大小程度;最近5年以來的危險化學品的意外釋放的事故的歷史記錄;相關的事故調查報告;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概述;對潛在的危險化學品意外釋放或飛濺的應急反應計劃(應急預案)。

對危險化學品的設備設施的管理,分為3個安全狀態層次。因為不是所有的設備設施都會危及人的生命。在風險管理計劃條例中將分為3個層次,依據過程中的危害范圍和設備設施的事故歷史記錄。每一個安全水平級對應這不同的安全措施。

第一個安全水平級代表了設備設施中的危險化學品一旦釋放對周圍環境或社區的危害是最低的水平。一個設施或設備被界定為第一安全水平級則應滿足:在最近5年內應沒有對周圍環境和社區造成危害的泄漏事故的發生;在最壞的情景狀態下泄漏時對周圍的人員沒有影響。由于該水平級的設備設施危險性比較低,對社區及周圍環境的影響比較小,與此對其可進行較少的危害評估、預防,以及緊急情況的應急措施。該水平級的應急響應預案必須與現場的應急預案向一致。

第二安全水平級不像第一安全水平級那樣比較合格,可以接受,也不像第三安全水平級那樣具有非常大的危險性。第二安全水平級的設施設備主要依據高度危險化學物質過程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安全水平級的設備設施,具有最大的危險危害性,必須嚴格地~步步對工藝過程、設備進行危害分析,以便確認在什么地方危險化學品容易泄漏發生事故。

人的失誤和機械故障是主要的造成化學品飛濺和泄漏的原因(通過分析1987~1996年美國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預防應當確定問題的所在并解決他們。

對操作員工的培訓可以降低事故的發生。大多數的事故的發生是由于不安全的狀態或不安全的行為。合適的培訓可以減少事故發生的次數。風險管理計劃條例中要求要對操作員工以及相關人員進行適當的安全培訓:保持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完整有效性可以降低風險,使風險程度可以降低;通過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可以預防事故的再次發生;減少危險提高安全性。

英國加強?;芬巹澒芾?/p>

英國化學品的管理部門主要由英國環境食品和鄉村事務部、健康與安全執行局、環境署等十幾個機構組成,在化學品的不同生命階段扮演著不同的管理角色。英國政府對危險化學品管理的主要特色是加強危險化學品的規劃管理。對于危險化學品規劃的承諾是力爭實現4個目標:有效保護環境,謹慎使用自然資源,保持經濟快速穩定增長,充分就業。

對危化品規劃管理的目的:盡可能地界定那些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可以造成不可承受風險的化學品;盡可能減少那些在日常生活必須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所造成的風險,從而保護人類健康與環境,取得社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使得大家都可以獲得有關于危險化學品造成環境和健康風險的全面信息:維持和提高化工企業的競爭能力。

危險化學品規劃的范圍:市場上可獲得的危險化學品對環境和人類健康所造成的風險,危險化學品的商業生產和使用,與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相關的控制措施,加快對化學品所造成的環境風險進行評估的措施。其中,化學品規劃不考慮下面的情況:暴露于工作場所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重大危險源,食品在加工過程中增加的化學品,化學品釋放到環境中的控制措施。一個國家的化學品規劃,常受到許多國際協議的影響。英國的化學品政策受到許多國際協議的影響。英國積極參加許多國際活動,都是為了實現她對化學品規劃的承諾。

聯合國推動了全球范圍內許多事情的合作,包括在化學品領域。在化學品管理方面,英國的規劃涉及到好幾個聯合國協議。在制定化學品規劃時應該遵循的指導原則:充分利用現有法律;充分利用可以獲得的可靠信息;生成相關信息,采用均衡原則:使當局可以獲得信息;避免復雜問題;盡量減少對動物進行實驗:與協調當局緊密合作。

加拿大加強化學品管理與立法

根據加拿大政府統計,每4個加拿大人中就有1人接觸過危險化學品,每年因工作場所接觸危險品造成的經濟損失達6億元之多。嚴重的安全衛生問題引起了加拿大政府的高度重視,如何預防和監控化學品對人類產生的危害已成為加拿大政府十分關注的問題。1979年1月,聯邦、省和地方勞工立法委員會根據為使工人、雇主遵守有關危險物品的法規,需要從供貨商獲得統一信息這一前提,提出了需要標準化的危險物品信息系統。經過近十年的工作,1987年由工業、勞工和聯邦三方起草了聯邦《工作場所有害物質信息法》(即WHMIS)。為實施WHMIS法,加拿大修訂了《危險產品法》(HPA)和其它法規。同時,省和地方政府也修訂了本地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使WHMIS法能在工作場所實施。

加拿大化學品安全管理法令體系由聯邦和省的法令組成。聯邦法律主要有以下5部:危害物品法令,危害物品管理條例,危害物品成份報告條例,危害物品資料審核法令,危害物品資料審核條例。

危害物品法令和危害物品管理條例規定,化學品銷售單位或進口危險化學品單位,必須為使用化學品者提供符合標準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和MSDS。

危害物品成份報告條例列出1736種有害化學品。只要一種化學品物質的有害成份是1736種有害化學品之一,并且超過所列規定的濃度,銷售單位或進口化學品單位就必須將該種化學品視為有害化學品,并提供符合標準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和MSDS。

安大略省兩大法令:(1)安大略省勞工安全衛生法。該法規定雇主必須向危害物品銷售商獲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和MSDS,并負責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2)安大略省WHMIS條例。該條例規定有關雇主獲取化學品安全標答和MSDS,以及提供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的細則。

篇8

海寧,位于錢塘江北岸,東距上海 120公里,西與杭州接壤,擁有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

在這方神奇的土地上,勤勞的潮鄉兒女汲取著錢江潮奔涌不息的精神,創造了令人驚羨的經濟奇跡。作為全國百強縣的海寧,經濟持續多年快速發展,各類企業不斷增加,交通線路日益繁忙……

然而,在這個以皮革業為龍頭、輕工業生產為主的地方,也有著1200多家危險化學品從業企業。這些企業有的生產危險化學品,有的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危險化學品,有的經營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問題對他們來說,猶如一把尖刀時刻懸在頭上,時刻威脅著潮鄉大地的平安。

海寧市人大常委會本著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重視千家危險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實施持續有力的監督,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

事故頻發:人大代表關注危化品安全

2005年1月1日,位于海寧市農發區的通元化工廠,一邊是慶祝元旦的鞭炮聲,一邊卻再次發生濃硫酸泄漏事故。所幸發現及時,未造成巨大損失。也是這家企業,曾經因為危險化學品原料外泄引發近年來嘉興市最大的一次火災,幾乎全嘉興市的消防官兵一齊出動,用了8個多小時才將大火撲滅,很多官兵因為有毒物品的侵害而留下后遺癥。

無獨有偶,2005年4月25日下午,同樣位于海寧市農發區內的紅海化工有限公司發生液氯泄漏事件。該公司用于儲存生產原料液氯的鋼瓶因長期被放置于露天,日曬雨淋,加上已過3個月使用周期,造成鋼瓶底部腐蝕,瓶內液氯泄漏。幸虧事故發現及時,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緊急搶救措施,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事故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

“危險化工企業就像是我們身邊的一顆定時炸彈,不知道什么時候就會爆炸!如果不及時進行治理整頓,我們只有整天提心吊膽地過日子了!”頻發的事故,讓市民們憂心忡忡。

嚴峻的危險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引起了人大代表們的高度關切。

在2005年2月召開的海寧市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上,許多人大代表針對危險化學品從業企業存在的安全問題,紛紛提出議案、建議和意見,一致要求市政府切實加大對危險化學品從業企業的管理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對此,海寧市人大常委會高度警覺、十分重視。主任會議決定從2005年開始,把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特別是危險化學品從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重點,要像監督環保工作一樣進行持續的監督。

2005年8月,海寧市人大常委會首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調研。調研報告顯示,在海寧1279家危險化工企業中,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40家,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697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437家,總量占嘉興地區的四分之一。這些企業中,有很多企業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不規范,企業職工缺乏足夠的安全生產知識,違規操作現象時有發生,一些企業職工的健康狀況下降。這種狀況,進一步促使海寧市人大常委會下決心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執法檢查。

執法檢查:直擊?;钒踩[患

2006年5月9日至10日,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戴雪根帶隊,海寧市人大常委會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組先后來到市農發區和丁橋鎮等多家化工、彩印企業進行檢查。

檢查組第一站便來到曾發生泄漏事故的海寧紅海化工有限公司。雖然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已責令其整改,但檢查組發現,企業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化學危險品儲罐隨意堆放、電線亂拉亂接、工人作業未戴安全帽等現象到處可見。企業上下對事故危害性仍缺乏足夠的認識,整改力度不大,僅滿足于小改小補,并沒有從工藝流程、管理制度等根本問題上著手解決,安全狀況依然令人擔憂。

“已經發生過事故,卻依然整改不到位,這說明我們的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危害性認識還十分不到位,企業主還缺乏起碼的社會責任感!”市人大代表金建甫氣憤地指出。

在其他企業檢查時,檢查組也不時發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在丁橋江潮油墨廠,檢查組在查看相關臺賬資料時,發現企業安全生產防護措施不到位,員工身體受到危害,健康狀況呈下降趨勢。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戴雪根對此十分關切。臨走時,他反復叮囑該企業經營者說:“企業的發展,不僅要關注效益,更要關注安全,關注生命!企業必須要把職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這樣企業才有發展,這是前提!”

在寶圓染化倉庫內,檢查人員發現存放的“氫化亞銅”有毒化學品與“平平加”混放在一起,而按照規定,有毒化學品應該單獨存放,不應與其他原料存放在一起;存放劇“硫酸二甲酯”的倉庫應是雙門雙鎖雙人保管,但該倉庫實際上卻只有一扇門、一把鎖、一人保管鑰匙。

在中聯化工廠,檢查人員發現該企業生產“三光氣”的生產線由于排放有毒氣體,嚴重威脅職工的身體健康。

短短一天的執法檢查,所見所聞讓檢查組人員心情沉重。

“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卻擅自開工生產,職工的安全如何保障?”

“操作工人無證上崗,對自己工作環境的危險性一無所知,不帶防護用具,有些甚至還違反規范規程,在操作間喝水、吃東西,簡直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企業沒有專門的安全員,沒有定期的安全教育,安全生產制度只是掛在墻上、說在嘴上,成了名副其實的擺設!”……

在執法檢查匯報會上,檢查組成員情緒激動,強烈要求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以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抓好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企業,要采取嚴格的措施,限時督促整改。

“必須摸清底數,全面掌握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企業的現狀,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限期進行整改;必須加強對企業主的教育,明確企業主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必須把提高持證上崗率和職工的安全意識當作當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重中之重來抓;必須切實抓好企業安全管理隊伍的建設,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檢查,使制度真正得到落實!”

“四個必須”,是海寧市人大常委會向市政府提出的嚴肅建議。

海寧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市人大常委會的意見高度重視,及時采取行動,開展了一系列的整治活動。

在這一年,全市建立起危險化學品數據庫,開展了危險化學品隱患治理“2006行動”和危險化學品行政執法“秋風一號”行動,累計出動執法人員541人次,檢查單位453家次,查處隱患359個,現場記錄217條,發出限期整改指令書16份,整改復查意見書11份,對紅?;び邢薰緩娭茖嵤┩.a整改。同時,做好?;沸姓S可及登記備案工作。2006年全市劇毒化學品備案28家,安全評價報告備案300家,93家重大危險源單位完成了安全評價并備案。

跟蹤督查:直指政府監管軟肋

2007年,為了進一步推動全市危險化學品整治工作,真正打造“平安海寧”,海寧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全市安全生產執法工作進行跟蹤督查。

2007年5月11日,海寧市人大常委會安全生產執法跟蹤督查組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明查暗訪。

督查組再次來到農發區重點督查,得知紅?;S因為整改不力已經被責令永久性停產,中聯化工廠也已停止了“三光氣”生產線,安全隱患得到了排除。

在感到一絲欣慰的同時,督查組還是發現了很多的問題。

在農發區的寶圓染化廠,督查組發現,該企業存放醋酐的槽罐存在泄漏問題,發出強烈的刺鼻味道,讓人無法忍受。而從地面上堆積的厚厚結晶來看,醋酐泄漏已有較長時間。

不僅如此,檢查人員還發現該廠危險品倉庫存在更大的安全隱患。300多桶本應避光、避潮保存的有毒化學品“間苯二胺”直接曝曬在露天,而企業為了躲避檢查,竟然將所有桶上的標簽全部撕毀企圖蒙混過關。當檢查人員拿起剛剛被撕下扔在地上的標簽嚴厲批評這一錯誤做法時,該廠負責人仍心存僥幸、百般狡辯。

“明知是違規存放,卻試圖欺騙檢查組成員,這種行為的性質十分惡劣,必須進行徹底的查處!”督查小組組長楊文斌嚴肅地指出。

在中龍印染公司,檢查人員發現存放保險粉的倉庫也存在嚴重的問題。保險粉是印染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必須要使用的一種危險化學品,由于它遇濕極易引發自燃,所以必須架空保存在干燥的地方。而檢查人員發現,存放保險粉的倉庫不僅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而且工人們使用過程中將保險粉散落在潮濕的地上。當檢查人員詢問企業負責人和倉庫保管員是否知道保險粉的保存要求和潛在危險時,企業主和倉庫保管員一問三不知。

2007年5月22日,海寧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安全生產執法跟蹤督查情況的報告,審議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再次就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審議意見。

“從檢查情況看,自2006年的執法檢查以來,企業的安全生產意識有了進一步的提高,安全生產制度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形勢有所好轉。但是,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安全知識缺乏等問題依然存在,政府有關部門如何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企業的長效監管,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任重而道遠!”檢查組成員魏國強認為。

“要實現我市經濟騰籠換鳥的目標,提升我市經濟發展的質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就必須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對工藝落后、危害較大的危化企業進行整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關停一批!”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戴雪根指出。

審議意見直指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不力問題,要求政府及有關部門合理布局和引進化工企業,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長效管理機制建設。

在市人大常委會的持續監督下,海寧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采取多種形式,不斷進行專項整治,不斷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2007年6月初,市安監局分別向執法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寶圓染化、中龍印染等企業發出整改通知書。6月底,兩家企業分別完成整改。

2007年8月7―8日,針對通元化工廠無證生產危險化學品,而且持續3年拒不履行處置義務,海寧市政府狠下決心,組織相關部門對該廠超期存放并已發生滲漏的約200噸、共948桶苯胺系列危險化學品及通元化工廠內固體物料約12.9噸、導熱油4桶約0.8噸進行了強行處置,徹底消除了通元化工廠遺留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隱患。

截至目前,海寧市政府開展的?;冯[患整治“2007行動”,已查處非事故案件9起,行政罰款18.3萬元。

通過連續幾年的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海寧大部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增加了安全投入,安全條件顯著改善,安全隱患進一步消除,企業面貌煥然一新。而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政府堅決進行關停,2005年以來共有10多家從業單位因達不到安全要求,在原址已永久性停產。

篇9

部長楊傳堂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保護內河水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水域環境,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及時處置、綜合治理的原則。

第四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的管理。

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統一負責全國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級海事管理機構依照各自的職責權限,具體負責管轄區域內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中國籍船舶防治污染的結構、設備、器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經海事管理機構或者其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外國籍船舶防治污染的結構、設備、器材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經船旗國政府或者其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船舶經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可以免除配備相應的污染物處理裝置的,應當在相應的船舶檢驗證書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船舶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加入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要求,具備并隨船攜帶相應的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的證書、文書。

第七條船員應當具有相應的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船舶防污染程序和要求,經過相應的專業培訓,持有有效的適任證書和合格證明。

從事有關作業活動的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作業人員進行防治污染操作技能、設備使用、作業程序、安全防護和應急反應等專業培訓,確保作業人員具備相關防治污染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八條港口、碼頭、裝卸站以及從事船舶水上修造、水上拆解、打撈等作業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標準,配備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和器材,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同一港口、港區、作業區或者相鄰港口的單位,可以通過建立聯防機制,實現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和器材的統一調配使用。

港口、碼頭、裝卸站應當接收靠泊船舶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船舶污染物。從事船舶水上修造、水上拆解、打撈等作業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處理船舶修造、打撈、拆解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

第九條150總噸及以上的油船、油駁和400總噸及以上的非油船、非油駁的拖駁船隊應當制定《船上油污應急計劃》。150總噸以下油船應當制定油污應急程序。

150總噸及以上載運散裝有毒液體物質的船舶應當按照交通運輸部的規定制定《船上有毒液體物質污染應急計劃》和貨物資料文書,明確應急管理程序與布置要求。

400總噸及以上載運散裝有毒液體物質的船舶可以制定《船上污染應急計劃》,代替《船上有毒液體物質污染應急計劃》和《船上油污應急計劃》。

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針對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制定運輸船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為運輸船舶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港口、碼頭、裝卸站的經營人以及有關作業單位應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的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并做好記錄。

第十條依法設立特殊保護水域涉及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的,應當事先征求海事管理機構的意見,并由海事管理機構航行通(警)告。設立特殊保護水域的,應當同時設置船舶污染物接收及處理設施。

在特殊保護水域內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應當遵守特殊保護水域有關防污染的規定、標準。

第十一條船舶或者有關作業單位造成水域環境污染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污染損害賠償責任。

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投保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或者取得財務擔保。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單證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副本應當隨船攜帶。

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中國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向在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商業性保險機構和互保險機構投保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船舶污染事故引起的污染損害賠償爭議,當事人可以申請海事管理機構調解。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訟或者一方中途退出調解的,應當及時通知海事管理機構,海事管理機構應當終止調解,并通知其他當事人。

調解成功的,由各方當事人共同簽署《船舶污染事故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調解不成或者在3個月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應當終止調解。

第三章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

第十三條在內河水域航行、停泊和作業的船舶,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標準和交通運輸部的規定向內河水域排放污染物。不符合排放規定的船舶污染物應當交由港口、碼頭、裝卸站或者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理。

禁止船舶向內河水體排放有毒液體物質及其殘余物或者含有此類物質的壓載水、洗艙水或者其他混合物。

禁止船舶在內河水域使用焚燒爐。

禁止在內河水域使用溢油分散劑。

第十四條150總噸及以上的油船、油駁和400總噸及以上的非油船、非油駁的拖駁船隊應當將油類作業情況如實、規范地記錄在經海事管理機構簽注的《油類記錄簿》中。

150總噸以下的油船、油駁和400總噸以下的非油船、非油駁的拖駁船隊應當將油類作業情況如實、規范地記錄在《輪機日志》或者《航行日志》中。

載運散裝有毒液體物質的船舶應當將有關作業情況如實、規范地記錄在經海事管理機構簽注的《貨物記錄簿》中。

船舶應當將使用完畢的《油類記錄簿》《貨物記錄簿》在船上保留3年。

第十五條船長12米及以上的船舶應當設置符合格式要求的垃圾告示牌,告知船員和旅客關于垃圾管理的要求。

1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以及經核準載運15名及以上人員且單次航程超過2公里或者航行時間超過15分鐘的船舶,應當持有《船舶垃圾管理計劃》和海事管理機構簽注的《船舶垃圾記錄簿》,并將有關垃圾收集處理情況如實、規范地記錄于《船舶垃圾記錄簿》中?!洞袄涗洸尽窇旊S時可供檢查,使用完畢后在船上保留2年。

本條第二款規定以外的船舶應當將有關垃圾收集處理情況記錄于《航行日志》中。

第十六條禁止向內河水域排放船舶垃圾。船舶應當配備有蓋、不滲漏、不外溢的垃圾儲存容器或者實行袋裝,按照《船舶垃圾管理計劃》對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存放。

船舶將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其他危險成分的垃圾排入港口接收設施或者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接收的,應當提前向對方提供此類垃圾所含物質的名稱、性質和數量等信息。

第十七條船舶在內河航行時,應當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并符合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有關要求。

第十八條船舶使用的燃料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鼓勵船舶使用清潔能源。

船舶不得超過相關標準向大氣排放動力裝置運轉產生的廢氣以及船上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第十九條來自疫區船舶的船舶垃圾、壓載水、生活污水等船舶污染物,應當經檢疫部門檢疫合格后,方可進行接收和處理。

第二十條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在污染物接收作業完畢后,應當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處理單證,并將接收的船舶污染物交由岸上相關單位按規定處理。

船舶污染物接收單證上應當注明作業雙方名稱、作業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地點,以及污染物種類、數量等內容,并由船方簽字確認。船舶應當將船舶污染物接收單證與相關記錄簿一并保存備查。

第四章船舶作業活動的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條從事水上船舶清艙、洗艙、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撈、拆解、污染清除作業以及利用船舶進行其他水上水下活動的,應當遵守相關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防治污染措施。

船舶在港從事前款所列相關作業的,在開始作業時,應當通過甚高頻、電話或者信息系統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作業時間、作業內容等信息。

第二十二條托運人交付船舶載運具有污染危害性貨物的,應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確保貨物狀況符合船舶載運要求和防污染要求,并在運輸單證上注明貨物的正確名稱、數量、污染類別、性質、預防和應急措施等內容。

曾經載運污染危害性貨物的空容器和空運輸組件,在未徹底清洗或者消除危害之前,應當按照原所裝貨物的要求進行運輸。

交付船舶載運污染危害性質不明的貨物,貨物所有人或者其人應當委托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機構進行貨物污染危害性評估分類,確定安全運輸條件,方可交付船舶載運。

第二十三條船舶載運污染危害性貨物應當具備與所載貨物危害性質相適應的防污染條件。

船舶不得載運污染危害性質不明的貨物以及超過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的單船限制性數量要求的危險化學品。

第二十四條船舶運輸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等貨物的,應當采取封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

從事前款貨物的裝卸和過駁作業,作業雙方應當在作業過程中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氣體。

第二十五條從事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裝卸作業的,作業雙方應當在作業前對相關防污染措施進行確認,按照規定填寫防污染檢查表,并在作業過程中嚴格落實防污染措施。

第二十六條船舶從事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水上過駁作業時,應當遵守有關作業規程,會同作業單位確定操作方案,合理配置和使用裝卸管系及設備,按照規定填寫防污染檢查表,針對貨物特性和作業方式制定并落實防污染措施。

第二十七條船舶進行下列作業,在長江、珠江、黑龍江水系干線作業量超過300噸和其他內河水域超過150噸的,港口、碼頭、裝卸站應當采取包括布設圍油欄在內的防污染措施,其中過駁作業由過駁作業經營人負責:

(一)散裝持久性油類的裝卸和過駁作業,但船舶燃油供應作業除外;

(二)比重小于1(相對于水)、溶解度小于0.1%的散裝有毒液體物質的裝卸和過駁作業;

(三)其他可能造成水域嚴重污染的作業。

因自然條件等原因,不適合布設圍油攔的,應當采取有效替代措施。

第二十八條從事船舶燃料供應作業的單位應當建立有關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配備足夠的防污染設備、器材和合格的人員。

從事船舶燃料供受作業,作業雙方應當在作業前對相關防污染措施進行確認,按照規定填寫防污染檢查表,并在作業過程中嚴格落實防污染措施。

第二十九條從事船舶燃料供受作業的水上燃料加注站應當滿足國家規定的防污染技術標準要求。

水上燃料加注站接受燃料補給作業應當按照污染危害性貨物過駁作業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條水上船舶修造及其相關作業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應當及時清除,不得投棄入水。

船舶燃油艙、液貨艙中的污染物需要通過過駁方式交付儲存的,應當遵守污染危害性貨物過駁作業管理要求。

船塢內進行的修造作業結束后,作業單位應當進行塢內清理和清潔,確認不會造成水域污染后,方可沉塢或者開啟塢門。

第三十一條從事船舶水上拆解的單位在船舶拆解作業前,應當按規定落實防污染措施,徹底清除船上留有的污染物,滿足作業條件后,方可進行船舶拆解作業。

從事船舶水上拆解的單位在拆解作業結束后,應當及時清理船舶拆解現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船舶拆解產生的污染物。

禁止采取沖灘方式進行船舶拆解作業。

第五章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

第三十二條海事管理機構應當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十三條船舶發生污染事故,應當立即就近向海事管理機構如實報告,同時啟動污染事故應急計劃或者程序,采取相應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在初始報告以后,船舶還應當根據污染事故的進展情況作出補充報告。

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按規定向上級海事管理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和有關單位應當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十四條發生船舶污染事故的船舶,應當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海事管理機構提交《船舶污染事故報告書》。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船舶污染事故報告書》的,經海事管理機構同意可以適當延遲,但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

《船舶污染事故報告書》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船舶的名稱、國籍、呼號或者編號;

(二)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者管理人的名稱、地址;

(三)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以及相關氣象和水文情況;

(四)事故原因或者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五)船上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裝載位置等概況;

(六)事故污染情況;

(七)應急處置情況;

(八)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情況。

第三十五條船舶有沉沒危險或者船員棄船的,應當盡可能地關閉所有液貨艙或者油艙(柜)管系的閥門,堵塞相關通氣孔,防止溢漏,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船舶燃油、污染危害性貨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性質、數量、種類、裝載位置等情況。

第三十六條船舶發生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內河水域污染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及時消除污染影響。不能及時消除污染影響的,海事管理機構可以采取清除、打撈、拖航、引航、過駁等必要措施,發生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依法應當承擔前款規定費用的船舶及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在開航前繳清相關費用或者提供相應的財務擔保。

第六章船舶污染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七條船舶污染事故調查處理依照下列規定組織實施:

(一)重大以上船舶污染事故由交通運輸部組織調查處理;

(二)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組織調查處理;

(三)較大船舶污染事故由直屬海事管理機構或者省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負責調查處理;

(四)一般等級及以下船舶污染事故由事故發生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調查處理。

較大及以下等級的船舶污染事故發生地不明的,由事故發現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調查處理。事故發生地或者事故發現地跨管轄區域或者相關海事管理機構對管轄權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海事管理機構確定調查處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事故調查機構應當及時、客觀、公正地開展事故調查,勘驗事故現場,檢查相關船舶,詢問相關人員,收集證據,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

船舶污染事故調查應當由至少兩名調查人員實施。

第三十九條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事故調查機構可以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相應的證書、文書、資料。

第四十條船舶污染事故調查的證據種類包括:

(一)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二)證人證言;

(三)當事人陳述;

(四)鑒定意見;

(五)勘驗筆錄、調查筆錄、現場筆錄;

(六)其他可以證明事實的證據。

第四十一條船舶造成內河水域污染的,應當主動配合事故調查機構的調查。船舶污染事故的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和提供資料,不得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礙調查取證。

船舶污染事故的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提供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應當是原件原物,不能提供原件原物而提供抄錄件、復印件、照片等非原件原物的,應當簽字確認;拒絕確認的,事故調查人員應當注明有關情況。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的,事故調查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各級海事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開展船舶污染事故協查:

(一)污染事故肇事船舶逃逸的;

(二)污染事故嫌疑船舶已經開航離港的;

(三)轄區發生污染事故但暫時無法確認污染來源,經分析過往船舶有事故嫌疑的。

第四十三條事故調查處理需要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技術鑒定或者檢驗、檢測的,事故調查機構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資質要求的機構進行。

第四十四條事故調查機構應當自事故調查結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制作船舶污染事故認定書,并送達當事人。

船舶污染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基本情況、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

自海事管理機構接到船舶污染事故報告或者發現船舶污染事故之日起6個月內無法查明污染源或者無法找到造成污染船舶的,經船舶污染事故調查處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終止事故調查,并在船舶污染事故認定書中注明終止調查的原因。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船舶超過標準向內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

(二)船舶超過標準向大氣排放船舶動力裝置運轉產生的廢氣;

(三)船舶在內河水域排放有毒液體物質的殘余物或者含有此類物質的壓載水、洗艙水及其他混合物;

(四)船舶在內河水域使用焚燒爐;

(五)未按規定使用溢油分散劑。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船舶未按規定如實記錄油類作業、散裝有毒液體物質作業、垃圾收集處理情況的;

(二)船舶未按規定保存《油類記錄簿》《貨物記錄簿》和《船舶垃圾記錄簿》的;

(三)船舶在港從事水上船舶清艙、洗艙、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撈、污染清除作業活動,未按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的。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港口、碼頭、裝卸站以及從事船舶修造、打撈等作業活動的單位未按規定配備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和器材的;

(二)從事水上船舶清艙、洗艙、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撈、污染清除作業活動未遵守操作規程,未采取必要的防治污染措施的;

(三)運輸及裝卸、過駁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等貨物,船舶未采取封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裝卸和過駁作業雙方未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氣體的;

(四)未按規定采取布設圍油欄或者其他防治污染替代措施的;

(五)采取沖灘方式進行船舶拆解作業的。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從事有關作業活動的單位,未組織本單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的;

(二)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未按規定向船方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單證的;

(三)從事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裝卸、過駁作業的,作業雙方未按規定填寫防污染檢查表及落實防污染措施的。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船舶未遵守特殊保護水域有關防污染的規定、標準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船舶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載運污染危害性質不明的貨物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對船舶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船舶發生污染事故,未按規定報告的或者未按規定提交《船舶污染事故報告書》的,由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海事管理機構行政執法人員、、、違法失職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有毒液體物質,是指排入水體將對水資源或者人類健康產生危害或者對合法利用水資源造成損害的物質。包括在《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的第17或18章的污染種類列表中標明的或者暫時被評定為X、Y或者Z類的任何物質。

(二)污染危害性貨物,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地進入水體,會損害水體質量和環境質量,對生物資源、人體健康等產生有害影響的貨物。

(三)特殊保護水域,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劃定并公布的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漁業資源保護區、旅游風景名勝區等需要特別保護的水域。

(四)水上燃料加注站,是指固定于某一水域,具有燃料儲存功能,給船舶供給燃料的躉船或者船舶。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有關界河水域防治船舶污染的規定與我國締結或者加入的國際公約、協定不符的,適用我國締結或者加入的國際公約、協定。

篇10

一、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是:

1、一些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責任沒有完全落實。由于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總體上數量偏多,規模偏小,絕大多數企業擁有危險品運輸車輛都在10到20輛之間,因而管理人員數量偏少,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亦難以完全到位。一些企業駕駛員、押運員安全責任不明確,似包代管,掛靠經營的松散管理現象在個別企業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2、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基礎設施投入不足。一是大部分企業缺少槽罐車專用停車庫,有車庫的也沒有配備專職值班人員;二是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地與其它場地未設立隔離欄,危險專用停車場地無警示標志,存在安全隱患;三是停車場地消防設施配備不足。

3、絕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不全且可操作性差。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都同時承擔著多種理化性質不同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但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往往都只有一個,沒有根據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不同的理化性質制定不同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應急預案,使得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缺乏可操作性。

4、一些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教育不夠。主要是安全學習、安全教育缺乏計劃性;學習記錄不詳細;參學人員沒有實行簽名制度;缺學人員普遍沒有補學記錄;安全知識培訓也缺乏針對性。

5、政府相關部門間齊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一是管理法規尚待進一步完善?!段kU化學品管理條例》對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消防監管責任沒有明確,造成了這一塊監管工作的脫節。二是危險化學品運輸源頭管理還有“死角”。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將危險化學品配載給無運輸資質的企業或車輛運輸。按現行法規,交通運管部門只能對違法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實施處罰,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則無處罰權。交通運管部門僅靠路查,一方面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源頭違法配載的問題。另一方面,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違法運輸車輛要實施駁載。這對于既無運輸工具,又無儲存場所和駁載設施、設備的交通運管部門來說,無疑是兩難的。一旦明知違法運輸不查處或查處整改不到位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又都將受到責任追究;三是外地非法制造、改裝的運輸車輛的現象依然存在。

二、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為從根本上防止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主要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進一步提高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的認識。要通過加大《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通過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事故發生原因分析和責任追究情況宣傳教育,引導有關管理部門、危險化學品生產和運輸企業、從業人員及社會有關方面,進一步增強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通過嚴把市場準入、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執法行為等一系列舉措,使危險化學品運輸步入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的軌道。要引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加快組織結構、運力結構、經營結構的調整,走集團化、規模化運輸經營的路子,不斷提高運輸企業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本質安全度,督促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和保障機制,切實完善和落實好各項管理制度、責任和措施。

2、加大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的投入。要按照最新資質要求,加強企業專用槽罐車停車庫的建設和專用停車場地的建設,設置隔離區并設立安全警示標志。要進一步加強停車場、庫消防器材配備,將各種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要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技術檔案和營運駕駛員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對車輛和駕駛員實行動態管理,對承擔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高危化學品運輸的車輛,逐步推廣安裝GPS、行車記錄儀等先進技術設備,以對車輛運行、駕駛員行為進行有效監控,進一步提高運輸安全保險系數。

3、進一步強化對從業人員特別是駕駛員、押運員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關鍵在駕駛員和押運員。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完善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要使從業人員特別是駕駛員、押運員了解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和應急措施及注意事項,如產品的比重、閃燃點、毒性、膨脹系數等。要加強駕駛員和押運員的安全教育,增強他們的安全責任感和職業道德,督促駕駛員加強車輛保養和例行檢查,選擇適當的行車路線,按安全操作規程行車。督促押運員切實做好裝卸指導、驗收和途中押運及途中停靠的看管等工作,確保裝車不超限、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混裝,對不符合規定包裝要求的不裝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