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合規部的主要職責范文
時間:2023-12-18 17: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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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國稅稽查;內控預防;機制建設;思考
一、國稅稽查工作的主要職能與特點
稅務稽查工作的主要職責是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財會制度,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進行稅務檢查和處理的一種執法行為,它在維護稅收秩序、提高征管質量、促進依法治稅、打擊涉稅犯罪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是稅收工作的殺手锏。它的特性有5個方面:公正性是稅務稽查工作的根本特性;權威性是稅務稽查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行業性是稅務稽查工作的重要特征;專業性是稅務稽查工作的本質要求;前瞻性是稅務稽查工作的根本目的。
根據稅務稽查工作的主要職責和特點,結合稽查工作實際,緊緊圍繞“四分離”工作規范,加強風險防控。操作中,把握關鍵節點,突出工作重點狠抓落實,不斷推進內控機制建設。同時,注重風險教育,明確崗位“警戒線”,使國稅干部明確權責關系和風險所在,提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加強跟蹤落實,掌握制度實施情況及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總結完善;強化考核評估,防止制度流于形式,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防范于未然。
二、當前稽查內控預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稽查工作人員在稅務檢查過程中,因執法不當可能造成稽查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因其瀆職舞弊行為而有被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和司法追究的可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管理監督制度落實不到位。在現實中,一方面,有的單位沒有具體的量化指標,在實際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強、摻雜的人為因素居多。在這種情形下,稅務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稅收政策業務水平、愛崗敬業進取精神等就有可能大打折扣,造成潛在的稅收執法風險。另一方面,稅收征、管、查各項制度、措施或辦法量化不夠,征、管、查各環節的自由裁量權沒有明確的限制,業務流程銜接不緊密,責任劃分不明確,上下監督、內外監督、相互監督不到位,稅收執法責任過錯追究不嚴,這也是導致稅收執法風險存在的一個主要因素。
2.2執法程序不透明,稽查案件質量不高。執法程序上的不公開和不透明,為權力的濫用創造了有利條件,從而滋生各種腐敗現象。有的稅務干部在執法過程中實行暗箱操作,如:對個體稅負核定、調整不公示,執法不透明加之權力監督失控,往往會出現執法風險。稽查方式多局限于書面稽查。稅務稽查大部分是對紙質報告進行稽查,大多數案件只能是由其中一個稽查人員檢查后即交部門領導及分管領導審批,忽略了對案件的交叉稽查和集中討論,僅是為完成稽查而稽查,使稽查質量難以保證。而且稽查報告格式單一,用語統一,對于稽查往復過程中的稽查意見或建議卻難以反映,對某類案件的稽查建議及稽查中發現的征管問題難以歸類、總結等,稽查的規范指導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2.3依法納稅意識薄弱,考核機制不夠健全。當前,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利用“四小票”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在某些地區、某些行業還時有發生,而且隨著科技的進步,時代的發展,其偷逃稅的手段日益翻新,方式方法更加靈活隱蔽。這些不良現象的存在,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稅收征管秩序,造成國家稅款大量流失,而且也為稅務干部的執法帶來一定風險。一些稅務干部,不具備熟練的業務技能,不辨是非,很容易被不法分子蒙騙過關;還有少數稅務干部擋不住利益的誘惑,以權謀私,使自己走向失職、瀆職、腐敗的深淵。內部缺少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難以保證稅務稽查執法的公平、公正。針對內控風險點,應從建立健全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規范權力運行的廉政制度、監督制度執行的違規處罰性制度等方面入手,清理整合、創新完善。
三、加強國稅稽查內控機制建設的建議
根據國稅稽查職能,針對上述特點和存在問題,我認為積極推進內控機制建設,推動稅務稽查科學發展,應以開展廉政風險防范工作為切入點,在合理分解權力,明晰崗位職責,優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措施,強化監督制約等方面進行有益探索。具體需要采取以下幾項措施:
3.1加強領導,確保機制建設工作順利開展。首先,要樹立新的任務觀,實現收入型稽查向執法型稽查的轉變。稅務稽查的基本職能和任務就是要通過查處偷逃騙抗稅違法案件,整頓規范稅收秩序,保證稅收工作目標的實現。要改變把查補收入作為稅務稽查工作的主要目標的觀念,突出重點稽查,搞好專項檢查,通過打擊涉稅違法行為,震懾違法者,教育納稅人。其次,要樹立新的協作觀,促進稽查辦案組織形式從孤軍作戰向聯合辦案轉變。加強系統管理,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步調一致的格局。案發地檢查要與全省、全國協查、聯查相結合。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國地稅協作、警稅協作機制,以形成打擊涉稅違法犯罪的強大合力。
3.2認真分析,科學查找稽查崗位風險點。將審理工作前伸。就是對疑難案件的實施檢查環節提前介入,特別是對于一些有爭議的問題,可以組織相關人員召開案情分析會,通過實施人員介紹情況,聽取被檢查單位對檢查問題意見,給納稅人以充分的申辯機會,可以降低行政復議、訴訟風險;對大案、要案共同進行討論,對案件進行“把脈”,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化解執法風險。以開展崗位風險試點工作為契機,從部門自查、個人自查和上墻公示三方面認真查找單位和個人潛在的風險點,找準內控機制建設的突破口。讓干部時刻牢記自己存在的風險,強化風險防范意識。
3.3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制約。科學監督稽查執法過程,在認真貫徹落實稽查工作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監督制約機制,加大案件復查力度,強化對執法權力的制衡,防止不廉行為的發生。一是完善案件復查,加大檢查制約。按照“內外監督、逐級監控”的目標,完善案件復查復審制度,通過全面深入的案件復查,查出稽查案件中存在的問題,糾正檢查中的不足,區分不同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二是強化執法檢查,突出過程監控。成立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對稽查系統異常數據信息進行監控和考核,突出對程序合法性、實體規范性和適當性、執法效率性的監控。三是拓寬監督渠道,實施外部監督。推行稽查政務公開,以公開促公正,實行全方位的“陽光作業”,杜絕“暗箱操作”,全面推行稽查職責公開、紀律制度公開、權利義務公開、查處結果公開為主要內容的稽查公開制,讓社會監督稽查辦案是否客觀、公正、公平。對群眾反映稽查人員違法違紀問題一經查實,堅決予以處理.
篇2
銀行并表管理辦法
各位董事:
為進一步加強對******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內附屬機構的并表管理,明確并表管理職責,本行根據《公司法》、《商業銀行法》、《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商業銀行并表管理與監管指引》、《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村鎮銀行公司治理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制定了《******銀行并表管理辦法》。
請予以審議
******銀行并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內附屬機構的并表管理,明確各部門并表管理職責,維護本行穩健運行,根據《公司法》、《商業銀行法》、《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商業銀行并表管理與監管指引》、《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村鎮銀行公司治理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行按照《商業銀行并表管理與監管指引》、《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促進村鎮銀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4]46號)》確立的原則確定并表管理的機構范圍:
(一)會計并表范圍按照我國現行企業會計準則確定;
(二)資本并表范圍按照資本監管等相關監管規定確定;
(三)風險并表范圍在會計并表的基礎上,將符合《商業銀行并表管理與監管指引》第八條規定的被投資機構納入并表管理范圍。
(四)作為主發起行切實承擔大股東職責,建立健全并表管理體系,加強對作為主發起行發起設立的村鎮銀行資本和風險的并表管理。
第三條本行董事會承擔集團并表管理的最終責任,負責制定集團并表管理政策(或辦法),監督其在本行及各附屬機構的實施;負責制定集團風險偏好、風險容忍度、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政策;負責監督并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并表管理職責;負責審批和監督有關并表管理的重大事項,并監督其實施;負責審議集團并表管理狀況及主要附屬機構的公司治理和經營情況。
第四條本行監事會是并表管理的內部監督機構,負責對本行并表管理機制建設情況和運行有效性進行監督;負責監督、評價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履行并表管理相關職責情況;負責督促董事會對集團及各附屬機構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并督促整改。
第五條本行高級管理層負責執行董事會批準的各項并表管理政策,制定銀行集團并表管理相關的風險管理、授信、審計、資本管理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并表管理組織架構、全面風險管理架構和內部風險隔離體系,確保并表管理的各項職責得到有效落實,并對本行集團并表管理體系的全面性和有效性進行監測評估。
第六條本行董事會授權董事會辦公室牽頭負責本行集團并表管理的總體統籌和協調;本行計劃財務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及本辦法確定會計并表管理的機構范圍,并履行具體財務并表管理職責,督促附屬機構建立獨立的財務管理體系,每年定期對并表機構進行財務效益評估;各職能部室根據并表管理總體要求和職責分工,履行資本、科技、內控和風險管理等具體并表管理職責,確保各項制度和措施納入附屬機構日常經營管理。
第七條本行董事會辦公室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集團并表管理狀況及主要附屬機構的公司治理和經營情況。各職能部室根據并表管理總體要求和職責分工定期向董事會辦公室報告并表管理狀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并表管理職責情況,相關制度和措施納入附屬機構日常經營管理情況,集團財務、資本、內控、內部交易、各類風險管理情況和其他并表管理情況等。
第二章公司治理及股權管理
第八條本行確保附屬機構公司治理的獨立性。附屬機構在集團統一的政策制度框架下,通過各自的公司治理體系獨立進行經營決策。本行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對附屬機構施加影響,迫使附屬機構偏離正常的公司治理和決策機制。
第九條本行董事會辦公室負責附屬機構公司治理及股權管理事務,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及實施附屬機構公司治理及股權管理政策;
(二)督促附屬機構(村鎮銀行)按照監管規定建立健全股權管理制度;
(三)督促附屬機構(村鎮銀行)規范股權轉讓、質押行為,按照相關管理要求定期/不定期報送股東名冊、股權質押信息以及股權轉讓變更流水等
第十條附屬機構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權利和責任應當以書面形式清晰界定。附屬機構應合理確定董事會、監事會的人數和結構。涉及附屬機構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變動的議案在經其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前應與本行進行預溝通。附屬機構應向本行董事會辦公室報送董事、監事、高管人員信息,并在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發生變動后一個月內向本行董事會辦公室報告。
第十一條附屬機構(村鎮銀行)董事長不得在村鎮銀行和主發起行以外的其它任何機構兼職。村鎮銀行行長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兼職。
第十二條附屬機構(村鎮銀行)董事會應根據支農支小的市場定位,制定村鎮銀行發展戰略、風險管理策略和資本管理規劃,保證村鎮銀行建立并實施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加強對關聯交易的審查和管理,控制關聯交易風險,確保村鎮銀行依法合規審慎經營。應督促高級管理層及時制定覆蓋所有業務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防控村鎮銀行風險。
第十三條附屬機構(村鎮銀行)監事會應加強對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的履職盡責情況、財務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的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附屬機構(村鎮銀行)高級管理層應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組織開展村鎮銀行經營管理活動,建立完善的內部組織架構,創新支農服務產品和方式、提升風險防控水平、健全員工績效考核體系、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第三章全面風險管理
第十五條本行在集團內建立與集團組織架構、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制定明確的管理架構、政策、工具、流程和報告路線,有效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各類風險,防范風險傳染,并確保集團的發展戰略、經營目標、業務管理、產品研發、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等各方面政策均能夠體現風險管理的導向和要求。
第十六條本行風險管理部作為全面風險管理的牽頭部門,負責銀行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制定和實施。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一)負責牽頭建立涵蓋所有附屬機構、各業務單元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包括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市場風險管理體系、操作風險管理體系、信息科技風險管理體系、聲譽風險管理體系、集團集中度風險管理體系等。
(二)要求各附屬機構、業務單元在銀行集團整體風險偏好和風險管理政策框架下,制定自身的風險管理政策,促進銀行集團風險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建議:要求各附屬機構制定自身的風險管理政策,促進銀行集團風險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三)負責牽頭研究、擬訂和重檢集團風險偏好、風險容忍度、風險管理政策。
第十七條本行授信審批部作為集團同業機構授信牽頭管理部門,負責擬訂集團層面的同業機構授信管理政策并提交董事會審議,負責集團集中度風險管理。
第四章資本管理
第十八條本行資產負債管理部負責集團并表資本管理,主要職責包括:
(一)制定集團并表資本管理制度,并將符合條件的附屬機構納入并表資本管理范圍。
(二)按照相關監管規定制定集團資本規劃。
(三)制定集團年度資本充足率管理計劃。
(四)建立集團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定期監測評估銀行集團及各附屬機構的戰略目標、面臨的主要風險和外部環境對資本水平的影響,評估實際持有的資本是否足以抵御主要風險,研究如何確保資本能夠充分覆蓋主要風險。
(五)定期進行資本管理情況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集團及附屬機構資本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資本規劃的合理性、集團與附屬機構間交叉持股及互持資本工具情況、集團及附屬機構是否具有持續補充資本能力、附屬機構資本管理情況和資本占用效率、附屬機構對集團資本穩健性的影響等。
第十九條本行資本規劃應當堅持資本約束優先、合理性和審慎性等原則,包括資本充足率目標水平和階段性目標、資產擴張計劃、資產結構調整方案、盈利能力規劃、壓力測試結果和資本補充方案等內容。資本規劃應當至少設定內部資本充足率三年目標。
第二十條本行在計算集團資本充足率時,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處理集團內部互持資本及集團對外資本投資,避免資本的雙重或多重計算。應當特別關注附屬機構的資產負債結構、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等情況,并及時評估其對集團資本充足性的影響。
第二十一條本行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將附屬機構的少數股東資本計入集團監管資本時,應當重點關注少數股東資本持有者的穩健性和少數股東資本對集團的支持程度。
第二十二條本行應當將資本約束轉化為確保銀行集團穩健經營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對各類附屬機構和業務單元進行合理的資本布局和結構調整,強化各類附屬機構和業務單元對資本占用的自我約束,優化銀行集團表內外風險資產結構,提升資本使用效率和回報水平。
第五章內部交易管理
第二十三條本行對集團的內部交易進行并表管理。內部交易是指本行與附屬機構之間表內授信及表外類授信(貸款、同業、貼現、擔保等)、交叉持股、金融市場交易和衍生交易、理財安排、資產轉讓、管理和服務安排(包括信息系統、后臺清算、銀行集團內部外包等)、再保險安排、服務收費以及交易等
第二十四條本行董事會是集團內部交易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和修訂集團內部交易管理制度,審批重大內部交易并定期審查集團內部交易狀況及相關報告。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負責監督集團內部交易管理制度的實施,在董事會授權下行使重大內部交易的部分審批職權,同時監測、控制集團內部交易狀況。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授本行董事會辦公室負責牽頭集團內部交易日常管理的統籌和協調,總行各條線牽頭管理部門根據內部交易管理需要行使相應管理職責。本行各附屬機構應當參照監管規定建立健全本機構內部交易管理制度。
第六章重大事項報告
第二十五條本行附屬機構在發生業務經營重大事項、重大風險、金融案件及其他重大突發事件以及被監管機構采取的重大監管行動和監管措施時,應及時向本行董事會辦公室報告。重大事項清單參照本辦法附件《******銀行附屬機構重大事項報告清單》。
第七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六條本行審計部負責集團并表管理的審計監督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研究、重檢集團內部控制政策,指導各附屬機構分別建立與其規模、性質和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內部審計機制;
(二)定期對集團并表管理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并向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重大審計結果應當同時報送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計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集團并表管理有關組織架構、規章制度等機制建設情況;
2.集團并表管理組織架構中各項職責落實情況;
3.集團內部協同、資源共享及對附屬機構的合理支持情況;
4.附屬機構公司治理及經營管理的獨立自主情況;
5.附屬機構風險管理與集團政策的一致性情況;
6.附屬機構對銀行集團重大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
7.集團與附屬機構之間內部交易的合規性情況;
8.集團內部防火墻體系建設及風險隔離的有效性情況;
9.附屬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第八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條本行定期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并向公眾披露銀行集團并表資本充足率及相關信息。
第二十八條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集團有關信息進行披露,并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四個月內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并表管理情況。
篇3
近幾年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主體不斷擴容、交易品種日趨豐富、風控水平穩步提升、整體存量規模也有了質的飛躍,但在交易機制、信息披露、風險管理、產品種類與結構創新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場的流動性和運作效率,阻礙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深入發展。
本文旨在通過對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現狀分析,發現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并出相應發展建議。
1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參與主體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主體由監管機構、交易前臺、結算后臺、清算后臺和交易成員共同組成。
負責銀行間市場監管的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責在于制定發展規劃,明晰市場參與規則,以此維護銀行間市場穩定,推進銀行間市場創新。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依托的交易前臺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即“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利用信息系統、交易系統、風險管理系統和市場分析,為市場提供交易、信息和監管及其他服務。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清算后臺之一,主要職責在于債券托管和結算,市場成員必須事先在該公司開設托管賬戶,以辦理債券結算。它的另一項服務則是為市場機構提供每一只銀行間市場的品種的估值以及債券收益率曲線。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職責是電子支付系統的運作,也是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重要清算后臺。
交易成員包含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行、外資銀行、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證券投資基金、信托計劃、保險產品等非法人機構等。
2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品種、交易工具、報價結算方式
2.1 債券品種
銀行間債券市場根據發行主體的不同可以將債券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類債券和資產支持類證券。其中政府債券包含國債、地方政府債和央行票據;金融債券包含政策性金融債、商業銀行債、非銀行金融機構債、證券公司債;企業類債券包含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司債、可轉債。
2.2 交易工具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工具主要有現券交易、債券回購交易、遠期交易和利率互換等,主要交易工具為回購和現券交易。回購類型分為質押式回購與買斷式回購。質押式回購,指在交易中買賣雙方按照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達成資金拆借協議,由資金融入方提供一定的債券作為質押獲得資金,并于到期日向資金融出方支付本金及相應利息。
買斷式回購又稱開放式回購,是指債券持有人在將一筆債券賣出的同時,與買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再由賣方以約定價格從買方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現券交易指交易對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約定的價格,通過買賣的方式,轉讓一定數量債券的所有權,并在規定結算時間辦理券款交割手續的交易行為。
2.3 交易和結算方式
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制度除了一對一的詢價制度外還包含做市商的雙邊報價制度。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有四種交易方式可供交易雙方選擇:包括券款對付、見款付券、見券付款和純券過戶。其中見券付款、見款付券、純券過戶等,均不能實現資金和債券的同步交割,使交易雙方處于不平等地位,且容易造成資金清算不及時問題,而“券款對付”方式大大改進了這一缺陷。
3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風險管理機制
銀行間債券市場風險管理涉及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價格風險、合規風險和操作風險等,是一個系統的風險管理體系,該體系貫穿發行、交易、風險管理等環節。目前銀行間各大金融機構主要還是通過培育優秀交易員、健全內控制度、優化運作機制來提升整體風險管理水平,而作為監管機構的人民銀行更多的是通過制定和完善法規制度來約束和規范市場參與者的行為,防范市場風險。市場法規制度包括監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市場交易與結算規則等。
4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分析
4.1 做市商制度不完善,市場分層不明晰
對比國外成熟的債券二級市場,我國銀行間市場暫未形成合理的交易商間市場和交易商和客戶間市場的結構分層,無論是否具有做市商資格都可以提供報價,容易挫傷了做市商提供市場流動性的積極性。
4.2 債券存量結構和債券品種類型有待優化
債券存量結構方面,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中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債券發展雖然已經取得較大程度的提升,但債券存量結構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以2013年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各類券總累計發行量看,政府債券約占34%,政策性債券約占35%,企業債不到占年度發行總量比率不到9%。這種狀況直接影響企業融資效率;其次不利于投資者風險意識的養成。如果債券市場存在的都是無風險的國家信用擔保的政府類債券主導,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很難得到提高,債券有效監督機制也難以形成。債券品種創新方面,缺乏具有結構性特征的債券創新品種,在高收益企業債、市政債、國債期貨期權等創新品種方面有待進一步優化和完善。
4.3 缺乏對沖債市風險的衍生工具
隨著金融衍生產品創新的不斷發展,市場有了更多的可以對沖市場風險的工具。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有必要充分利用金融衍生產品來充分對沖利率風險,但我國目前尚缺乏系統的利率風險管理的工具,目前僅有的利率互換、債券借貸、遠期交易等交易業務,除少數大型商業銀行及券商能夠參與外,多數金融機構仍不能參與。
篇4
一、內部控制制度在通信企業的應用
通信行業幾經重組,現已形成三雄鼎立的格局,三家運營商均已上市。隨著各家運營商全業務運營的持續推進,運營商之間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市場經營風險有所增加。與此同時,行業監管力度也日益加強,監管部門和資本市場對企業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通信企業基于公司戰略目標,根據相關內部控制監管要求,采用COSO內部控制建設框架,在財政部等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政策指導下,結合公司經營管理和業務流程實況,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內部環境為重要基礎、以風險評估為重要環節、以控制活動為重要手段、以信息與溝通為重要條件、以內部監督為重要保證,相互聯系、相互促進內部控制框架。
合理有效的內控制度需與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管控流程緊密結合,方能充分發揮其風險防范與提升管理的作用。就通信企業而言,與其他行業不同,通信行業全程全網和產品生產銷售同步的特點,決定了IT系統在內部控制建設中的角色不僅僅是管理控制和信息傳遞的載體與平臺,還需高度關注其業務受理、資源管理、數據生產加工功能,高度重視IT系統內部控制在公司整體內控體系建設中的作用,突出IT系統中業務受理環節的合規性與規范性、資源管理環節的安全性與準確性,以及數據生產加工環節的真實準確性,同時還需兼顧系統間信息傳遞的準確性與一致性。
二、通信企業IT系統建設特點及內部控制運行現狀
目前通信企業IT系統一般可以分為業務支撐系統、運營支撐系統、管理支撐系統、企業數據應用系統、IT管控系統等。這些系統涉及到面向市場營銷和客戶服務的前端支撐,面向資源和網絡運營的后端運營支撐,面向人力、財務、OA等的管理支撐,面向企業數據挖掘和共享的應用支撐以及企業信息化應用支撐等生產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共同作用構成了企業經營管理的神經系統。在建設IT系統內控體系方面,公司以風險導向,采用COSO框架,從系統規劃設計、系統應用、系統控制維度,通過流程梳理,識別系統建設與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并通過風險評估,明確管控節點,建設IT系統信息安全、系統開發維護、系統運行等內控制度。
隨著全業務運營的持續開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新業務不斷推陳出新,業務組織架構也在不斷調整和優化,IT系統也緊隨新業務和組織架構的不斷調整而變化化。目前IT系統建設主要定位于管理和業務支撐,IT部門主要職責實現前后端需求,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處于從屬地位,與IT系統在整個經營管理中的地位不相匹配。隨著業務發展以及組織結構的調整,IT系統建設維護與業務部門間存在職責分工交叉與重復,在出現系統數據差錯時,系統使用部門與建設維護部門經常發生扯皮現象。從風險管理和業務支撐角度來看,目前IT系統內部控制制度主要集中于IT系統專業角度,突出訪問安全、程序變更及運行維護管理,對業務政策系統固化、業務平臺支撐與運用程度關注不夠。在系統建設過程中存在各業務支撐系統間缺乏統籌管理,有關內部控制環節僅僅基于單系統輸入、生產和輸出等環節的管控,對各系統間信息的傳遞和稽核重視不足,實際運行中存在系統間信息不一致、業務系統間信息結構未能打通等情況。例如,為支撐社會渠道管理及結算需求,公司開發建設了社會渠道管理系統,但在實際運行中,由于社會渠道分散以及結算的多樣性,系統未能將所有渠道納入系統管理,部分結算規則需要手工計算來實現。個別地方系統數據未能直接與財務核算核算接口,財務報賬申請需要手工發起。從業務發生――系統數據生成――財務核算整個流程來看,較多環節滯留在系統管控之外,數據信息質量容易受人為調整影響。前段時間行業所出現的案件也主要集中IT系統數據管理以及對外結算環節,即是現有IT系統內控制度存有不足的有力例證。
三、移動公司IT系統內部控制建設優化路徑分析
為有效解決當前IT系統內部控制建設及運行中存在的不足,可以借鑒COBIT框架,指導企業完善IT系統內控制度,充分發揮IT系統業務運營及管理支撐功能,有效防范信息風險。
COBIT是目前國際上通用的信息系統審計的標準,由信息系統審計與控制協會在1996年公布。這是一個在國際上公認的、權威的安全與信息技術管理和控制的標準,目前已經更新至4.1版。它在商業風險、控制需要和技術問題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以滿足管理的多方面需要。基于COBIT框架的IT內部控制需要以價值和風險為導向,通過規劃和確定IT控制的范圍、評估IT風險、記錄、評估有效性、缺陷整改、長效推進等一系列活動來建立與不斷完善。在COBIT框架指引下,IT系統內部控制建設及運行可以分為IT公司層面控制、IT應用控制和IT一般性控制三個層面。在不同的控制層面,內控體系建設關注點有所不同。結合公司當前IT系統內部控制建設及運行中存在的不足,可以從這三個方面分別加以優化,具體而言:
第一,在IT公司控制層面,以COBIT內部控制框架為基礎,包含控制環境、信息和溝通、控制活動、風險評估、監控五大部分內容,應側重IT系統整體架構規劃設計和IT環境構建,突出其信息傳遞和管控平臺職能,通過對企業現有的經營業務和系統狀況進行分析評價,評估企業層面和業務活動層面的信息風險,通過授權、核對、系統配置和預警報告等控制措施,形成日常的控制活動。在具體實施中,應結合企業當前IT系統內控建設重要性認識不足、系統信息稽核維護職責劃分存在交叉重疊等現狀,首先明確IT系統內控體系建設對公司整體風險防范和確保財務信息質量的重要意義,提高管理層對IT系統內控體系建設和運行重要性的認識,高度關注與財務報告信息相關的數據在生產、加工及傳遞中的準確性、真實性和一致性;其次應明確IT系統建設及運行中各部門間的職責分工,尤其對涉及財務報告信息真實準確性的系統信息,應明確其稽核權限歸屬,確定信息質量責任主體,避免在出現問題時,各部門在系統配置錯誤和業務前端需求不明確間相互推諉。此外,在IT系統規劃及建設中,IT部門在基于其技術專業支撐角色之外,還應提高風險管理意識,熟悉業務運營及管理相關要求,在公司政策制度合規性框架內,對前后端業務及管控需求時進行梳理和優化,及時識別業務支撐中存在的潛在風險,會同相關部門從系統建設源頭加以防范。
篇5
一、目前我國銀行業內部控制面臨的新情況
在經濟金融體制改革后,市場經濟迅猛發展,金融風險日漸暴露的新形勢下,銀行業內部控制建設卻面臨著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具體表現在:
其一,內控機制缺乏系統性,使內部控制失去了基礎和保證。內控機制是內部控制的核心,是銀行業防范和化解風險,促進穩健發展的關鍵。作為銀行業經營管理的內部控制機制,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但是,目前我國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還殘存著計劃體制下的弊端。過去那種規模管理、外部強制仍有影響,受利益驅動,重經營輕管理,把發展業務拓展市場與加強內部控制對立起來,將內控機制與經營管理相分離,致使銀行業內控機制尚未完全建立。
主要表現為:決策管理方面。銀行業機構有的沒有建立起科學、有效的決策管理機制,有的雖已建立決策管理機制,但沒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人事管理機制方面。人事管理機制不健全,部分銀行業機構缺乏政治業務素質較高的復合人才,內部各層次人員使用中的異地交流、崗位輪換、離職審查措施不落實。職責分離機制方面。有的銀行業機構沒有把業務活動的核準、記錄、經辦做到相互獨立,不能做到完全分離的也沒有通過其他適當的控制程序來彌補。上述問題反映出銀行業內控機制嚴重缺乏科學性、系統性,因此,必然對銀行業活動本身風險不能進行分析和控制,不能對人為因素導致的風險進行監督,不能確保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現。
其二,內控執行機制缺乏科學性,使內部控制失去了正確的方法和手段。銀行業機構內部控制建設工作剛剛起步,時間不長,目前在內控執行體系上仍沿襲著舊體制下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和方法,與國際先進水平之間存在很大差距,與發展的金融形勢不相適應,存在著很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現為:1會計系統方面。會計科目設置、會計行為缺乏科學化和規范化,各金融機構使用的會計科目有所不同,開戶單位的帳號編制各行一套,有的濫用會計科目;現行聯行往來存在依賴他人,自身無體系的弊端;會計分析缺乏對由會計事項中反映的金融業務動態進行深層次的問題分析和研究。2控制程序系統方面。一些機構人員的工作職責不明,分工不清,有的業務主辦即兼會計又兼其他部門的業務經辦;一些憑證的設計不夠科學,使用不盡規范;業務的獨立檢查制度有待建立健全,沒有對每項業務包括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定期的監督和評價。3信息管理系統方面。還沒有充分利用現代的信息處理和通訊技術建立靈敏的信息收集、信息反饋系統,形成科學的信息網絡,不能為決策者提供科學、可靠的分析資料;對計算機處理系統的項目立項、設計、開發、測試維修缺乏嚴格的管理和監控。綜上所述,主要弊端是內控執行體系缺乏科學性,直接影響了銀行業安全運行,妨礙了銀行業對未來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作出科學的定量規劃,極易造成內控程序的混亂,給業務經營帶來風險隱患。
其三,內控監督機制缺乏獨立性,使內部控制失去了監督和評價。內控監督機制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行使著綜合性再監督職能,具有獨立性和權威性。把銀行業機構所有員工在各項業務、各個環節中的活動都置于有效的監控之下,既防患于未然,又及時糾正偏差,消除或降低風險。但是,由于在我國經濟體制轉軌時期,銀行業各項法律、法規以及配套措施不健全,銀行業長期接受行政指令,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內控監督機制不完善,缺乏權威性和獨立性,監督管理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因此產生了一些弊端,具體表現為:1內控監督機構方面。有些銀行業機構至今尚未設立內審部門和內審人員,即使設立了內審機構,卻不能直接對法人或決策管理組織負責,而受被監督人員和部門的轄制。現有人員素質不高,沒有根據業務發展的規模配備足夠的、稱職的內審人員。2監督檢查方面。稽核審計方法陳舊、手段落后,方法上仍以現場檢查為主,非現場稽核缺乏科學的監督指標體系;手段上仍依靠手工操作,沒有應用現代化的信息處理和通訊技術進行監督反饋,計算機在審計中沒有得到廣泛應用,銀行業電子化監督程度不高,審計監督作用沒有充分發揮。3評審方面。在內部控制評價方法中程度測試法和效果評估法沒有得到較好應用,不能對銀行業機構整個經營活動進行客觀評價和定量分析,而脫離銀行業機構的營運狀況孤立片面地下結論。總之,由于內控監督機制缺乏獨立性,所以,監督作用無法發揮,使自我約束、自我監控的內部控制機制實施效果不佳,致使防范經營風險、提高經濟效益的目標難以實現。
二、加強銀行業內部控制建設的對策
(一)建立銀行業內控制度體系,提高參與國際競爭能力
銀行業內控制度體系指對經營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預防和控制的管理制度。具體包括業務管理制度、營運約束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體系是銀行業內部控制建設的基礎,是一種科學的內部管理制度,它存在于銀行業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框架之中,覆蓋著所有業務。建立內控制度要符合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和法規,堅持自我約束、自我監控和自我防范的原則,規范經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使其具有運用性和可操作性。
1.建立銀行業務管理制度,加強管理控制。銀行業務管理制度是對整個金融業務活動進行管理和制約的規定。業務管理制度是內部控制建設的基礎,直接關系到銀行業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目標的實現。業務管理制度涉及決策管理、貸款管理、會計管理、儲蓄管理、資金風險管理、電子科技管理、金融法規等。內控制度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并因銀行業機構的業務特點而有所不同,但應體現出一些共同原則,如職責分明原則、相互制衡原則、權責對稱原則、層次管理原則。按上述原則對已有的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對所有開發的新業務都要制定內控制度,積極探索構建符合市場規則要求的自我約束機制。如建立以具體風險評估和控制為核心的信貸資金管理制度;建立科學、有效、明確各自職責和權限的決策管理制度;建立相對獨立的會計記載和核算財務管理制度;建立業務活動的核準、記錄、經辦相互獨立的職責分離制度。通過建立內控制度實現如下目標:銀行業業務活動按國家政策謹慎開展,機構內部分工明確,業務人員有明確的授權范圍,會計體系科學健全,財會信息的記錄準確及時,能有效地保護資產、控制債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保證財產安全和完整。
2.建立營運約束制度,加強風險控制。營運約束制度是對銀行業經營活動本身風險的控制和管理制度。是內控制度體系的核心部分,對于防范和化解風險起著重要作用。主要有資產負債管理、授信授權管理、崗位責任管理等。資產負債管理制度是圍繞銀行業機構經營目標和方針,即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要求而制定的管理制度。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量化監控、綜合考核”的原則。操作中要實行雙向控制、分清職責,嚴格執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存貸款余額的比例、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的比例和對同一借款人貸款比例的規定。以保證資產與負債之間期限和利率的對稱實現最佳的經濟效益。內部授信授權制度是一級法人通過貸款發放全過程,對客戶及經辦人的控制管理。為此要重點抓好上級對下級的貸款數量和對象的控制,銀行業機構對不同層次的信貸業務人員、管理人員發放貸款的權力控制,要將貸款的風險分析和防范貫穿于貸款過程的始終。在執行中要堅持分級次和分段授權,制定審批程序,增強整體控制能力,防止系統失控。崗位責任制度是銀行業控制業務風險的基礎環節,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要求崗位獨立、人員分工、職責分明。在實際操作中要嚴格崗位分工,切實根據業務運作的實際要求,因事設崗,因崗定人;要明確各崗位或員工在業務操作中的責權劃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質、權限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通過不同崗位、不同人員在業務活動中的相互制約,實現防范風險、提高效率的目的。
3.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加強人員控制。人事管理制度是對銀行業從業人員的選擇、使用和培養的方法和措施,具體包括人員采用、職工培訓、職工考核與輪換等。人事管理制度是內控制度的重要內容,對于加強金融監控,防范業務操作風險起著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配套的優勝劣汰用人制度。認真執行合理有效的用工政策,打破大鍋飯和終身制,在職工的聘用、晉升、考核、培訓、報酬等方面引進競爭激勵機制,把思想品質好、業務技術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選拔到要害崗位。建立職工培訓教育制度。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分層次培訓,開展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清政廉潔、專業知識等方面的教育,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增強法治觀念和敬業精神。建立職工考核和崗位輪換制度。在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對要害崗位人員進行任期和離職審計,對不稱職的干部及時進行撤換,同時要在本部門各崗位之間和部門與部門之間進行定期的干部、員工異地交流、強制休假和崗位輪換,從而增強干部的業務技能,杜絕隱患,防范風險。
(二)建立銀行業內控支持體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隨著以知識經濟為特征的“新經濟”時代的逐步到來,國內金融體系、規則、制度及運行環境必將發生本質性的變化,而對不斷演進的經濟金融形勢,我國銀行業必須建立一套科學的內控支持體系,以構建一個面向市場,符合現代銀行業發展趨向的內部控制系統,從根本上提高內控能力、發展能力和競爭能力。內控支持體系是指銀行業機構在全面實施內控制度體系過程中所采取的措施、手段和方法。具體包涵預警監測系統、信息管理系統、內控評價系統等。內控支持系統并不是表現為獨立存在的某項具體管理制度,而是全面實施內控制度的載體,確保銀行業各個業務過程和操作環節得到全面控制和相互制約,實現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
1.建立預警監測系統,提高內部控制的工作質量。此系統是銀行業機構在經營管理中全面實施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是支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科學的指標、測算判斷和現代傳導系統,對銀行業主體運行質量和安全狀態及時發出預警信號,為決策者提供依據。設計科學的風險預警指標。要緊密圍繞資金運行過程中償還和增值特性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設置,所選擇的指標要堅持以國家有關金融法規為依據,結合本單位的金融風險實際,參照國際慣例的原則,對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應采用不同的指標體系。如資金流動比率、凈拆借資金比率、加權不良貸款率、核心資本充足率、資產收益率、內部控制完善與執行情況以及單個金融機構風險預測、地區性金融風險預測、系統性金融風險預測、道德風險預測等。建立預警處理中心。各銀行業機構要建立專職部門,根據風險預警指標內容要求,及時到業務部門收集真實、完整、準確的數據資料和非現場數據,在去偽存真的基礎上,采用定量指標分析和定性指標分析相結合的方式,以資產流動性理論和突變理論為基礎,對有關資料和數據進行分析匯總,對金融風險程度和暴露等級進行測算和判斷,測出整個系統的安全程度,向決策機構綜合反映資金營運安全情況,反映影響金融機構經營安全的不利因素,反映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狀況等,為預防和處置金融風險提供依據,確保銀行業安全運行。
2.建立信息管理系統,提高內部控制的科學性。此系統是指銀行業運用計算機技術和現代通訊手段對整體經營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達到內部控制的高效化和最優化。主要包括電子網絡系統、監測報告系統。信息管理系統能準確、及時、充分地獲取和處理經營中的各種信息,是對銀行業實施有效控制的一個基本前提,有利于加強對金融風險的實施監控,達到有效管理風險的目的。建立電子網絡系統。要建立具有現代科學技術水平的,確保來源真實可靠的行業信息網絡,以取代落后的手工操作的內控工具。應用計算機等先進設備,統一開發農村合作金融操作系統,要對各項業務的計算機系統從項目立項、設計、開發、測試、運行直到維護進行嚴格管理,確保每一個操作環節都在有控制、有記錄、可監督之下。將銀行業機構各項決策和業務經營活動,建立在科學的信息管理支持基礎上,進行信息收集、信息處理、信息反饋,以便決策部門及時調整業務經營方針和發展策略。建立科學的監測報告系統。要建立銀行業機構月度、季度、年度各種反映業務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況的報表及監測數據,建立銀行業綜合分析、評價及監管報告。將上述原始信息資料實行計算機聯網,運用計算機技術和現代通訊手段進行信息傳遞,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準確性,確保財務記錄和會計核算的真實合法。從而建成“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的銀行業信息管理系統,把經營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3.建立內控評價系統,提高內控機制的工作效率。此系統是指銀行業在一定時期內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并作出評審結論。建立這一系統能持續地監測內控運行質量,客觀地評價內控在防止舞弊、消除風險和嚴守經營法規方面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其重點是放在內控制度的研究和評價上,以提高內控機制的工作效率。銀行業內控評價的主要內容是:內控制度是否具有全面性;內控制度的核心是否具有審慎性;內控制度執行是否具有有效性,內控機構是否具有權威性和獨立性。內容指標必須系統和量化,反映出內部控制的基本情況和本質特征。銀行業內控評價方法。主要是借助預警監測系統和信息管理系統的成果,采用反映真實狀況的計算機模型和分類比較方法,進行連續、系統、綜合地研究和評價,并使評價結論真實、嚴密。既要對各個銀行業內部控制的總體狀況作出全面的判斷,也要注意發現內部控制環節上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內控評審后的處理。評價后要有針對性的制定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并對嚴重違反法規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從而實現提高經營質量、經濟效益的目標,保證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
(三)建立銀行業內控監督體系,保證金融安全穩健運行
1.建立內部審計監督機制,強化自我控制職能。內部審計機制是銀行業內控監督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是建立內控監督體系的關鍵和基礎,它在內部控制運行中起著監督保障作用。建立內部審計監督機制具體包括審計管理體制、審計方法、審計手段等。建立系統的內部審計管理體制。內部審計應體現審計制度的獨立性、權威性、嚴肅性。初步設想是應在銀行業體系中設立統一垂直領導的稽核監督部門,向法人負責,建立統一領導的總稽核負責制,業務上實行下查一級,對上級稽核部門負責,同時要真正賦予稽核部門稽核、建議、處理的權力。內審機構主要履行業務風險檢查、內控制度檢查以及對內部違規違章行為依據法規進行處罰,將內部控制的健全和執行情況作為工作重點。內部審計機構要配備政治素質好、能力強、業務精,敢于堅持原則的稽核干部,要明確內部稽核的責任、權力和工作程序,經常抓好政治業務培訓。確立科學的稽核方式。要改革傳統的稽核方式,實行金融創新,提高監督效力,在審計監督中實現以下轉變:由單一的業務合規性監督向以風險性監督為主轉變;由單一的現場檢查向以非現場監督為主轉變;由傳統的手工檢查向以計算機檢查為主轉變;由對金融違法的事后監督向事前防范為主轉變。提高和改進稽核手段。著重建立稽核系統信息網絡,形成系統資料共用、信息共享的經營管理數據庫,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時或批量地處理被稽核對象的有關業務信息,對其進行及時準確的稽核。
篇6
關鍵詞:基層央行;履職審計
中圖分類號:F832.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12)02-0077-02
開展基層央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是人民銀行內審工作的重點,對加強基層央行領導監督,促進內控機制的完善、執政能力的提高,更好的履行央行的職能。更好的服務經濟發展,落實執行總行的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各級內審部門分別從履職審計的程序、內容和評價方法等多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隨著基層人民銀行職能轉變和干部管理要求的不斷提高,現有履職審計的方式和內容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離任審計的不足,但與開展履職審計的預期目標相差甚遠,履職審計的深度和內容急需進一步改進和提高。
一、基層央行履職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履職審計目標定位存在差異
目前各地對履職審計的理解和認識上還存在著一定差異,有的認為履職審計是對原有全面審計和離任審計的結合和補充:有的認為是考核領導干部責任意識的手段。在《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職審計實施辦法》(試行)規定中,明確指出履職審計的對象是各級行領導干部和內設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而目前審計對領導干部開展履職審計時,主要是從被審計行的業務層面展開,檢查被審計單位和部門的全部業務操作情況,使審計對象變為了針對業務部門負責人的履職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察,但實際上很多具體的業務操作與領導干部履職情況關聯很少。領導履職與業務管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內涵。業務管理職責只是領導履行職責中的一個方面,“干部任免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等也是領導職責的重要內容。現對領導履職審計僅從業務操作管理職責來審計,則得出的結論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準確的,沒有說服力。其責任界定、評價不全面也不客觀、審計的權威性受到質疑。同時以業務部門人員的履職水平和業務能力來評價領導干部和部門負責人履職情況,顯然偏離了審計的目標,失去了履職審計的價值和意義。
(二)履職審計的中心發生偏離
現行的《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職審計實施辦法》(試行),對履職審計內容規定為:傳達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總行規章制度以及上級行決定情況,組織和參與決策情況,內部控制管理情況,以及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情況四個方面。行長的主要職責是決策、用人和協調管理。然而這三方面工作尚無具體的量化標準,也很難進行評述。傳統習慣,文化氛圍和人員整體素質決定了單位內部管理和內控執行情況的好壞,短時間內很難取得明顯效果,因此對其界定領導責任,意義不大。同時。行長一般主管或分管內審或人事部門,而履職審計中內審和人事部門不是審計的重點。所以對行長來說,承擔主管責任的可能性很小。只有查庫和綜合治理工作屬行長具體負責,也只有這二項工作發生了問題行長才承擔直接責任。從而對行長而言,履職審計發現的問題一般只是承擔領導責任。《履職審計辦法》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僅僅是一句承擔領導責任了事,這四個方面實質上只涵蓋人民銀行的業務工作。而業務審計本應是評價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的基礎和依據,但在審計操作中,偏重于查錯糾弊,檢查業務操作是否合規,規章制度是否落實,把履職審計的重心放到了業務管理的細節上。使履職審計變成了業務合規性審計,偏離了履職審計監督評價的初衷。
(三)審計方式落后,無法達到審計預期目的
經濟活動和財務活動是傳統的全面審計和離任審計查找問題的重點,其審計方式主要是檢查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不同于領導履行職責審計以決策、管理、協調和監督各項工作的情況為重點的審計。目前履職審計仍然是以全面審計方式的套路,從操作層面的審計核查來開展,沒有切實根據履職審計的特點,從管理審計的角度,改變審計方式和手段,導致無法真正體現履職審計的內涵和精髓。履職審計常以傳統的查閱資料、現場查看、詢問、調查問卷等方法,多年來未根據被審計單位的變化等特點對審計方法進行適當的改進和發展,履職審計效果和目的難以得到確保。
(四)履職審計使用價值不高
正確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履職狀況是履職審計工作的目的。履職審計報告一方面應成為評價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也為領導干部進一步改進工作提供參考。但目前履職審計評價和審計發現問題,均未從綜合分析的角度對被審對象任期工作給予整體評價。審計報告的披露也由于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側重點不同導致內容散亂,重點不突出,整體把握性不強。雖提出問題較多,但作出評價較少:泛泛而談較多,特色針對性較少;致使審計報告無法全面準確反映審計對象的客觀真實情況,降低了審計報告的使用價值,使履職審計工作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提高基層央行履職審計效果的建議
(一)準確定位履職審計的目標、職能
履職審計是對領導干部一定時期內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和評價,是對領導干部管理能力綜合考評的重要方法,是以全面審計所要檢查的主要內容。再涵蓋被審計單位領導班子履行職責情況。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檢查落實領導干部應負的相應責任。履職審計不是操作性審計,而是管理性審計,是站在管理的角度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履職效果,進而對被審計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結論。因此,單純的查錯糾弊。發現問題,堵塞漏洞不應是履職審計的主體,履行職責評價才是審計的中心。開展履職審計需要根據其基本內涵,合理確定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科學選擇審計方法、內容和手段。
(二)積極拓展履職審計內容和空間
對領導者的履職評價是涉及各個因素的綜合評價。履職審計既然是對領導者履職情況的評價,單純以“業務管理情況”來評價一個領導者的全面履職情況顯然有失偏頗。對此,應參照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確立的管理決策、干部管理、廉政建設、內控建設和業務管理五個方面,對被審對象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和判斷。因為“干部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等也是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當然,目前“干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干部任免情況”主要由人事部門考核監督,“黨風廉政建設”主要由紀檢監察部門考核監督,但目前基層人民銀行已基本建立機關內部監督部門(人事、紀檢、事后、內審)聯席會制度,內審部門開展履職審計完全可以會同人事、紀檢監察部門一起進行,這既是整合和節約監督資源的需要,也是發揮監管合力。提高履職審計質量的根本要求。
(三)努力提高履職審計的質量
目前,基層行履職審計現場時間一般為1至2周,加上審計的前期準備和報告的整理匯總也只不過一個月時間,有限的時間內,為行黨委提供寶貴、公正的“評價報告”。難度確實很大,甚至不太現實。因此改變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審計水平和質量。一是采取與內控評價相結合、與日常考評相結合、創建被審計對象的資料庫、分析庫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改進審計方式,實現信息共享。二是綜合運用問卷調查、聽述職報告、約見會談、找員工座談、現場查看和走訪了解等多種審計方式。盡快開發非現場審計手段,建立和完善審計機構內部網絡,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優勢,隨時掌握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動態,掌握審計對象的工作狀態,進行過程控制,實時跟蹤,以提高審計效率。為履職審計評價提供全面、動態、持續的信息服務。
篇7
銀行內部控制是自我約束的一種自律行為,是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標和防范風險,對內部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業務活動進行風險控制、制度和相互制約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建立內部控制是銀行業安全、有序運行的前提和基礎,對于規范銀行業機構經營行為,有效防范金融風險有著重要作用。
一、目前我國銀行業內部控制面臨的新情況
在金融體制改革后,市場經濟迅猛發展,金融風險日漸暴露的新形勢下,銀行業內部控制建設卻面臨著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具體表現在:
其一,內控機制缺乏系統性,使內部控制失去了基礎和保證。內控機制是內部控制的核心,是銀行業防范和化解風險,促進穩健發展的關鍵。作為銀行業經營管理的內部控制機制,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但是,目前我國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還殘存著計劃體制下的弊端。過去那種規模管理、外部強制仍有影響,受利益驅動,重經營輕管理,把發展業務拓展市場與加強內部控制對立起來,將內控機制與經營管理相分離,致使銀行業內控機制尚未完全建立。
主要表現為:決策管理方面。銀行業機構有的沒有建立起科學、有效的決策管理機制,有的雖已建立決策管理機制,但沒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人事管理機制方面。人事管理機制不健全,部分銀行業機構缺乏業務素質較高的復合人才,內部各層次人員使用中的異地交流、崗位輪換、離職審查措施不落實。職責分離機制方面。有的銀行業機構沒有把業務活動的核準、記錄、經辦做到相互獨立,不能做到完全分離的也沒有通過其他適當的控制程序來彌補。上述問題反映出銀行業內控機制嚴重缺乏科學性、系統性,因此,必然對銀行業活動本身風險不能進行分析和控制,不能對人為因素導致的風險進行監督,不能確保自身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現。
二、加強銀行業內部控制建設的對策
(一)建立銀行業內控制度體系,提高參與國際競爭能力
銀行業內控制度體系指對經營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和控制的管理制度。具體包括業務管理制度、營運約束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體系是銀行業內部控制建設的基礎,是一種科學的內部管理制度,它存在于銀行業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框架之中,覆蓋著所有業務。建立內控制度要符合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和法規,堅持自我約束、自我監控和自我防范的原則,規范經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使其具有運用性和可操作性。
1. 建立銀行業務管理制度,加強管理控制。銀行業務管理制度是對整個金融業務活動進行管理和制約的規定。業務管理制度是內部控制建設的基礎,直接關系到銀行業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目標的實現。業務管理制度涉及決策管理、貸款管理、會計管理、儲蓄管理、資金風險管理、電子科技管理、金融法規等。內控制度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并因銀行業機構的業務特點而有所不同,但應體現出一些共同原則,如職責分明原則、相互制衡原則、權責對稱原則、層次管理原則。按上述原則對已有的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對所有開發的新業務都要制定內控制度,積極探索構建符合市場規則要求的自我約束機制。如建立以具體風險評估和控制為核心的信貸資金管理制度;建立科學、有效、明確各自職責和權限的決策管理制度;建立相對獨立的會計記載和核算制度;建立業務活動的核準、記錄、經辦相互獨立的職責分離制度。通過建立內控制度實現如下目標:銀行業業務活動按國家政策謹慎開展,機構內部分工明確, 業務人員有明確的授權范圍,會計體系科學健全,財會信息的記錄準確及時,能有效地保護資產、控制,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保證財產安全和完整。
2. 建立營運約束制度,加強風險控制。營運約束制度是對銀行業經營活動本身風險的控制和管理制度。是內控制度體系的核心部分,對于防范和化解風險起著重要作用。主要有資產負債管理、授信授權管理、崗位責任管理等。資產負債管理制度是圍繞銀行業機構經營目標和方針,即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要求而制定的管理制度。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量化監控、綜合考核”的原則。操作中要實行雙向控制、分清職責,嚴格執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存貸款余額的比例、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的比例和對同一借款人貸款比例的規定。以保證資產與負債之間期限和利率的對稱實現最佳的效益。內部授信授權制度是一級法人通過貸款發放全過程,對客戶及經辦人的控制管理。為此要重點抓好上級對下級的貸款數量和對象的控制,業機構對不同層次的信貸業務人員、管理人員發放貸款的權力控制,要將貸款的風險分析和防范貫穿于貸款過程的始終。在執行中要堅持分級次和分段授權,制定審批程序,增強整體控制能力,防止系統失控。崗位責任制度是銀行業控制業務風險的基礎環節,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要求崗位獨立、人員分工、職責分明。在實際操作中要嚴格崗位分工,切實根據業務運作的實際要求,因事設崗,因崗定人;要明確各崗位或員工在業務操作中的責權劃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質、權限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通過不同崗位、不同人員在業務活動中的相互制約,實現防范風險、提高效率的目的。
3. 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加強人員控制。人事管理制度是對銀行業從業人員的選擇、使用和培養的方法和措施,具體包括人員采用、職工培訓、職工考核與輪換等。人事管理制度是內控制度的重要內容,對于加強監控,防范業務操作風險起著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配套的優勝劣汰用人制度。認真執行合理有效的用工政策,打破大鍋飯和終身制,在職工的聘用、晉升、考核、培訓、報酬等方面引進競爭激勵機制,把思想品質好、業務技術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選拔到要害崗位。建立職工培訓制度。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分層次培訓,開展思想、職業、遵紀守法、清政廉潔、專業知識等方面的教育,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增強法治觀念和敬業精神。建立職工考核和崗位輪換制度。在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對要害崗位人員進行任期和離職,對不稱職的干部及時進行撤換,同時要在本部門各崗位之間和部門與部門之間進行定期的干部、員工異地交流、強制休假和崗位輪換,從而增強干部的業務技能,杜絕隱患,防范風險。
(二)建立銀行業內控支持體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隨著以知識經濟為特征的“新經濟”時代的逐步到來,國內金融體系、規則、制度及運行必將發生本質性的變化,而對不斷演進的經濟金融形勢,我國銀行業必須建立一套科學的內控支持體系,以構建一個面向,符合現代銀行業發展趨向的內部控制系統,從根本上提高內控能力、發展能力和競爭能力。內控支持體系是指銀行業機構在全面實施內控制度體系過程中所采取的措施、手段和方法。具體包涵預警監測系統、信息管理系統、內控評價系統等。內控支持系統并不是表現為獨立存在的某項具體管理制度,而是全面實施內控制度的載體,確保銀行業各個業務過程和操作環節得到全面控制和相互制約,實現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
1. 建立預警監測系統,提高內部控制的工作質量。此系統是銀行業機構在經營管理中全面實施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是支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科學的指標、測算判斷和現代傳導系統,對銀行業主體運行質量和安全狀態及時發出預警信號,為決策者提供依據。設計科學的風險預警指標。要緊密圍繞資金運行過程中償還和增值特性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設置,所選擇的指標要堅持以國家有關金融法規為依據,結合本單位的金融風險實際,參照國際慣例的原則,對不同類型的應采用不同的指標體系。如資金流動比率、凈拆借資金比率、加權不良貸款率、核心資本充足率、資產收益率、內部控制完善與執行情況以及單個金融機構風險預測、地區性金融風險預測、系統性金融風險預測、道德風險預測等。建立預警處理中心。各銀行業機構要建立專職部門,根據風險預警指標內容要求,及時到業務部門收集真實、完整、準確的數據資料和非現場數據,在去偽存真的基礎上,采用定量指標分析和定性指標分析相結合的方式,以資產流動性理論和突變理論為基礎,對有關資料和數據進行分析匯總,對金融風險程度和暴露等級進行測算和判斷,測出整個系統的安全程度,向決策機構綜合反映資金營運安全情況,反映影響金融機構經營安全的不利因素,反映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狀況等,為和處置金融風險提供依據,確保銀行業安全運行。
2. 建立信息管理系統,提高內部控制的科學性。此系統是指銀行業運用技術和現代通訊手段對整體經營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達到內部控制的高效化和最優化。主要包括網絡系統、監測報告系統。信息管理系統能準確、及時、充分地獲取和處理經營中的各種信息,是對銀行業實施有效控制的一個基本前提,有利于加強對金融風險的實施監控,達到有效管理風險的目的。建立電子網絡系統。要建立具有現代科學技術水平的,確保來源真實可靠的行業信息網絡,以取代落后的手工操作的內控工具。應用計算機等先進設備,統一開發合作金融操作系統,要對各項業務的計算機系統從項目立項、設計、開發、測試、運行直到維護進行嚴格管理,確保每一個操作環節都在有控制、有記錄、可監督之下。將銀行業機構各項決策和業務經營活動,建立在科學的信息管理支持基礎上,進行信息收集、信息處理、信息反饋,以便決策部門及時調整業務經營方針和發展策略。建立科學的監測報告系統。要建立銀行業機構月度、季度、年度各種反映業務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況的報表及監測數據,建立銀行業綜合分析、評價及監管報告。將上述原始信息資料實行計算機聯網,運用計算機技術和現代通訊手段進行信息傳遞,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準確性,確保記錄和核算的真實合法。從而建成“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的銀行業信息管理系統,把經營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3. 建立內控評價系統,提高內控機制的工作效率。此系統是指銀行業在一定時期內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并作出評審結論。建立這一系統能持續地監測內控運行質量,客觀地評價內控在防止舞弊、消除風險和嚴守經營法規方面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其重點是放在內控制度的研究和評價上,以提高內控機制的工作效率。銀行業內控評價的主要內容是:內控制度是否具有全面性;內控制度的核心是否具有審慎性;內控制度執行是否具有有效性,內控機構是否具有權威性和獨立性。內容指標必須系統和量化,反映出內部控制的基本情況和本質特征。銀行業內控評價方法。主要是借助預警監測系統和信息管理系統的成果,采用反映真實狀況的計算機模型和分類比較方法,進行連續、系統、綜合地研究和評價,并使評價結論真實、嚴密。既要對各個銀行業內部控制的總體狀況作出全面的判斷,也要注意發現內部控制環節上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內控評審后的處理。評價后要有針對性的制定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并對嚴重違反法規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從而實現提高經營質量、經濟效益的目標,保證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
(三)建立銀行業內控監督體系,保證金融安全穩健運行
1. 建立內部審計監督機制,強化自我控制職能。內部審計機制是銀行業內控監督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是建立內控監督體系的關鍵和基礎,它在內部控制運行中起著監督保障作用。建立內部審計監督機制具體包括審計、審計方法、審計手段等。建立系統的內部審計管理體制。內部審計應體現的獨立性、權威性、嚴肅性。初步設想是應在銀行業體系中設立統一垂直領導的稽核監督部門,向法人負責,建立統一領導的總稽核負責制,業務上實行下查一級,對上級稽核部門負責,同時要真正賦予稽核部門稽核、建議、處理的權力。內審機構主要履行業務風險檢查、內控制度檢查以及對內部違規違章行為依據法規進行處罰,將內部控制的健全和執行情況作為工作重點。內部機構要配備素質好、能力強、業務精,敢于堅持原則的稽核干部,要明確內部稽核的責任、權力和工作程序,經常抓好政治業務培訓。確立科學的稽核方式。要改革傳統的稽核方式,實行創新,提高監督效力,在審計監督中實現以下轉變:由單一的業務合規性監督向以風險性監督為主轉變;由單一的現場檢查向以非現場監督為主轉變;由傳統的手工檢查向以檢查為主轉變;由對金融違法的事后監督向事前防范為主轉變。提高和改進稽核手段。著重建立稽核系統信息網絡,形成系統資料共用、信息共享的經營數據庫,通過實時或批量地處理被稽核對象的有關業務信息,對其進行及時準確的稽核。
2. 建立中央監管機制,履行金融監管職責。它是內控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銀行加強銀行業機構內控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的監管,是建立和完善內控監督體系的必要保障,有利于促進金融秩序的明顯好轉,為各提供一個良好的競爭條件。對銀行業的內控監管是中央銀行主要職責。中央銀行在銀行業內控監管中主要責任是:切實督促金融機構加強和健全內部控制,全面評價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總體有效性,注重對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稽核監督,加強對金融機構內部稽核工作的和監督,做好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問題的研究和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內控監管水平。建立監管責任制。在對銀行業內控制度進行監控、檢查監督中要明確每個監管部門、監管崗位、監管人員的監管任務、范圍、權限、標準、程序和應承擔的責任,對高風險金融機構的內控監管要劃片包干,確定專人跟蹤監測。在日常監管中,要按照相互協調和平衡制約的原則,實行雙人監管,要加大對監管人員的考核力度,考核的內容實行量化,實現對金融監管人員的再監督。
3. 建立同行業自律監督機制,強化自我監管功能。銀行業行業協會是我國銀行業的自律組織,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功能。是內控監督體系的組成部分,在內控監督體系中發揮著相互監督約束,促進同業交流,規范同業經營行為的作用。為此,在同業自律監督機制中要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及準則,協調各會員單位執行各項內控法規;促進同業自律,規范內部控制行為,促進彼此間的溝通與合作,實現有序競爭;配合銀行業系統風險內控處置工作,協調業內會員相互救助。要在內部控制監督中加強聯系、相互支持、團結合作,從而維護自身的利益和信譽,創造金融機構穩健運行的良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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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有效防止發生金融風險的關鍵,同時也是內部控制的基礎。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自律,切實防范業務運作中可能產生的種種風險。建立內控制度,應注重以下四個方面:一是任何工作和業務制度的建立,都要從該項工作和業務的控制目的出發,針對其中的主要環節,做出相應的規定。二是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要注重程序牽制。按照內部控制的原則,任何業務的處理,都應有授權、批準、執行、記錄、檢查等程序,并且,這些程序不能由一個人或一個部門去完成,特別是不相容的職務一定要分離。三是內部控制制度一定要做到權責明確。即不僅要規定各職能部門和崗位人員處理業務的權限,更要明確規定其應承擔的責任,并且各職能部門和崗位人員的權責要相適應。四是內部控制一定要做到獎懲分明。要對任何不執行制度,不履行職責的行為,制定相應的追究、查處責任的措施和懲罰辦法。內部控制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一、科學決策制度
應建立科學有效的決策管理組織,要改革決策和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治理機構,明確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還應建立如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信貸審查委員會等各種經營決策協調部門,以及咨詢、顧問機構;建立有效的議事規劃,確保業務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準確性。科學的決策制度是保證銀行的經營方向、經營措施、經營目標得以全面貫徹落實的最根本的保障。要建立嚴格的、明確的決策程序和辦事程序。所有重要業務、重大事項、重要決策都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并應保留可核實的記錄,防止個人的獨斷專行,超越違法程序都應受到處罰。在各級銀行的經營過程中,都要實行民主管理,充分體現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在提高決策的科學性上發揮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對貸款發放的可行性,要按合法性、政策性、安全性、風險性、效益性等進行認真的評估,嚴格把關,堅持集體討論,集體審批,確保資金安全。
二、授權授信制度
隨著現代金融業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經營環節日趨增多,業務活動日益紛繁復雜,因此,上級行必須將權、責進行合理劃分,對下級授權、分權,明確各級人員處理某項業務的權力,同時權責掛鉤,權責對等。建立科學的業務授權控制系統應包括建立授權內容,確定合理的授權層次和權限,授權規定必須合法合規及采用先進技術進行授權四個方面內容。另外,要通過對企業信用與經營者素質、企業的經濟實力、經營效益、發展潛力以及企業能否還貸等方面進行定量、定性分析,確定企業信用等級,根據不同的等級給予不同的授信。通過合理的授權授信,防止系統失控、保證資金安全。
三、崗位責任制度
經營目標的實現是由內部各個崗位的共同配合、共同努力完成的,所以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尤為重要。首先,需要制定出切合實際的業務操作規程,對那些容易出現問題和錯誤的地方一一列舉出來,整理成文成冊,發放到員工手中,便于遵照執行;其次,主管部門通過制定完善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職責,賦予各崗位相應的職權,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關系;再次,對重要崗位人員要定期輪換,以保證繼任者對上一任的工作進行考察,發現缺陷和不足;最后,崗位責任制度要求各項業務活動的核準、記錄、經辦應當盡可能做到相互獨立。銀行內部嚴格分離的崗位有:現金、空白重要憑證、印簽、密押、貸款審核、會計、財務、計算機等。
四、業務操作制度
應建立以操作規程為基礎,崗位獨立、人員分工、職責分明的業務操作制度。業務操作規程是程序控制的問題,它是控制業務風險的基礎環節,一是嚴格崗位分工,切實根據業務運作的實際需要,因事設崗、因崗設人。二是按照每一項業務至少必須有兩個崗位或兩個以上人員參與記錄、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確各崗位或員工業務操作中的責權劃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質權限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三是加強業務操作的事后檢查,每項業務要求由一名業務主管或專門崗位對該項業務處理的流程進行綜合把關和全過程檢查,確保各崗位按職責要求正確處理同一業務,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會計部門是內部的第一監控部門,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總括起來講,是由有關法規、會計、結算、聯行、財務制度、核算辦法、操作程序、會計計算機程序、工作計劃、管理辦法、崗位責任制等組成。控制的內容有決策控制、操作控制、監督檢查控制、授權控制、質量控制、財務控制、成本控制、標準控制、重要崗位業務環節控制、人員控制等等。按控制環節,會計控制包括事前控制、現場控制和反饋控制。信貸內控機制,一要解決制度有無的問題,解決制度設計原則和方法問題;二要解決執行的問題,健全的制度要付諸實施;三要解決檢查監督問題。目前信貸業務操作制度的建立應著眼于以下幾個方面:建立健全審貸分離決策制度;建立符合《貸款通則》和《商業銀行法》的貸款操作細則;建立健全貸款監控制度;建立健全貸款風險權責對應制度;建立健全貸款業務目標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內部貸款稽核審計制度。
五、內部稽查制度
內部控制運行的狀況如何、運行質量怎樣,需要進行稽核和不斷修正,內部稽查是內部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線,是控制的關鍵。為了提高內部監管效率,首先,應建立獨立的、具有監督權威的內部稽核部門。在行長負責制下,稽核的人事權上收總行,實行行長領導下的總稽核負責制。其次,建立合理有序的內部稽核檢查制度。一是上級行稽核部門對下級行稽核部門的業務檢查,其目的側重于工作輔導、評比督促和整體推進。二是上級行稽核部門對下級行業務部門的定期與不定期的常規或專項檢查,側重于檢查業務的合規性、風險性和慎審度。三是派駐分支行稽核人員對業務部門的日常檢查。再次,設置科學的量化監控指標體系,形象反映監控對象的主要內容,作為警戒線對監控對象的狀況做出快捷的判斷,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資料保全制度
信息資料是對業務過程的全面記載,是經營活動的重要憑證,對業務檢查和稽核至關重要。對這些資料建立保全制度,甚至對某些重要合同、文件等制作副本進行保管,是業務順利進行的必要保證。因此,應真實、全面、及時地記載每一筆業務,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和業務核算,對原始憑證、明細帳、總帳應歸檔保存,對存貸客戶的一切詳細資料應分類保管,對空白重要憑證應嚴格管理,定期核對,確保原始記錄、合同契約、各種數據資料信息的真實完整,特別是電腦軟件資料,建立計算機應用、系統開發、信息處理的使用管理制度,確保各項資產、支付清算系統、電腦微機的安全有序運行,確保內部控制資料保全制度的建立。
七、信息反饋制度
控制的基礎是信息,而信息要通過反饋系統取得,反饋是實現有效控制的必要條件。應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信息處理和通訊技術,建立靈敏的信息收集、加工、反饋信息,建立完整的信息反饋制度,使各項決策和業務經營活動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的基礎上,利用各種信息及時調整業務經營方針和發展策略,加強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的針對性和主動性。信息反饋制度的原則是:目標導向原則。目標是引導系統運行的特定方向和目的,是進行制度控制的依據;動態封閉原則。制度內的控制反饋網絡應首尾相接,環環相扣,形成封閉的回路。
八、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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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支付清算:組織建設;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2.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13)02-0073-02
一、當前我國支付清算體系組織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支付清算體系是實現貨幣債權轉移的制度安排和技術安排的有機組合。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一個完整的支付過程主要由交易、清算和結算三個環節構成,是支付服務組織、支付工具、支付系統和支付結算管理的總和。經過二十多年來的改革探索,我國支付清算體系在建立支付結算制度、發展信用支付工具、完善資金劃撥電子系統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為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高效、穩健運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同時,包括作為支付手段法定提供者的中央銀行、直接面向客戶的商業銀行以及專門從事跨行信息交換的支付清算組織等在內的支付系統各層面存在著人員配置滯后、內部管理缺失等不足。“軟”“硬”環境之間的不協調束縛和遲滯了支付清算系統的良好運轉。主要體現在:
(一)長期以來以完善硬件設施為主要目標,忽視對服務主體、從業人員等隊伍的監督管理
支付結算的管理和服務是中央銀行的一項基本法定職責。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法》的頒布明確規定了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穩定運行是中央銀行的基本職責。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人民銀行的支付結算工作職責,為人民銀行組織我國支付體系建設提供了制度和機制保障。但長期以來,由于支付清算服務市場處于初級發展時期,支付清算系統分散、信用支付工具落后等問題突出,因此如何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現代化支付系統的覆蓋范圍和運行效率成為支付清算體系建設的重點,忽視了在信息不對稱和市場秩序不健全下對服務主體的不規范行為的管理。而支付服務體系的復雜性和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后人民銀行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一般性監管職能的取消以及隨之而來帶來的人員、技術、經驗等方面的欠缺。使得中央銀行在對支付服務主體、從業人員隊伍的監管方面力不從心。
(二)商業銀行支付結算人員配備不足、隊伍建設落后
支付結算工作作為操作商業銀行資金流動的核心環節,稍有不慎就會形成風險、乃至造成嚴重的資金損失。但目前我國許多商業銀行缺乏對支付結算工作的重視和關注,這使得許多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常常忽視了內控制度的要求,不僅存在“一人多崗”的問題,也頻繁變動支付結算人員,從而嚴重影響了支付結算工作的質量和安全。以天津市為例。據2012年開展的商業銀行調查顯示(見表1、表2):在中小金融機構198個問卷對象中47%的工作人員在崗工作時間在3年以下,5年以上的僅為32.32%;同時,支付結算工作人員的薪酬也偏低。
另一方面,銀行支付結算功能的提高、支付業務的增多客觀上需要文化層次、理論水平以及業務能力較高的新型結算操作和管理人員。但目前商業銀行的考核機制以及崗位培訓機制嚴重束縛了支付結算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據調查,股份制金融機構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支付結算人員工資與存貸款相掛鉤,農村信用合作系統比重更高達63%,同時,國有商業銀行中大約有14.62%的人員從未進行支付結算專業培訓。商業銀行工資與存貸款業務掛鉤的考核激勵機制使得支付結算人員將注意力更集中于攬存和放貸。而忽視了對支付結算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業務技能的熟練掌握。同時流于形式的崗位培訓機制使得現有結算人才單一、素質偏低。難以適應日益發展的支付結算業務的需要。
(三)法律法規的制定相對滯后使得市場建設缺乏規范、有序
2007年以來,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范》的,由電子支付、電子認證、現代物流、信用、標準等構成的電子商務支撐環境得到了極大改善、以支付寶、Q幣為代表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清算業務的穩步上升,反映了強烈的市場需求。而非金融機構支付組織和業務的持續、規范、健康發展需要一個科學、合理的法律制度環境來確保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促進其健康發展。雖然目前已出臺了相應的管理細則,但由于起步晚、時間短,因此在市場準入、內控要求、人員結構等方面仍較為寬泛、從而支付機構進行有效的約束和監管。使得部分規模較小的支付公司從現實需求和客觀選擇上,重贏利輕管理,為“搶占地盤”和追求利潤最大化而放松了對公司內部的制約與管理,沒有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容易造成員工道德風險,如延遲信息傳遞或泄密等類似現象的出現,導致了支付系統的安全性受到質疑、影響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和支付效率的提高。
二、對策建議
支付清算是現代金融服務體系的重要功能之一,其安全、高效、快速的運行對金融市場的穩定以及國民經濟長期、健康、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支付清算隊伍和組織作為支付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付體系正常運轉的基礎,加強管理、防范風險應成為金融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就目前來看,對支付清算隊伍的外部風險監管和內部運行風險控制應從以下幾點入手:
(一)應轉變支付體系建設思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一是積極探索在現行體制下,我國支付體系隊伍建設的目的和模式。支付體系建設的最終目標是改善金融服務水平、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當前,隨著我國以大小額支付系統為主的支付清算系統建設的日趨完善,現階段支付體系建設應采取各項措施,逐步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從而進一步防范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和運行風險,實現支付系統的穩定運行。
二是盡快修訂出臺關于加強支付清算組織隊伍管理的法律法規,使支付清算專管部門在行使職能、加強管理時,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進一步明確從業人員的資質要求、行為規范。確定各機構業務操作產生糾紛和風險的處理原則以及違規責任,約束支付清算隊伍的規范、健康發展。
(二)應加強協調溝通,推動金融機構提高支付結算隊伍素質
一是充分發揮中央銀行服務、協調、監管的有效作用。支付清算隊伍建設的提高需要作為主要支付手段法定提供者的中央銀行、直接面向客戶的商業銀行以及專門從事跨行信息交換的支付清算組織的多方努力。這其中。人民銀行作為金融體系的核心。應促使各方充分認識支付結算工作重要性,并推動和督促各機構建立健全支付系統人員及組織的全面、定期考核、評估機制,并使其在參照國際標準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支付系統的從業人員的相關知識進行考核。
二是銀行類金融機構作為開展支付結算業務、提供資金清算服務的主體,應從安全、大局、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其重要性,一方面應嚴格按照內控制度要求配足支付結算人員,減免其承擔攬儲、收貸收息等任務:另一方面,則應加強支付結算人員的審查,把好支付結算用人關。
按照有關規定把一批思想品質好、制度觀念強、專業技術好、德才兼備的人員充實到支付結算隊伍中來;加強支付結算人員的業務培訓,把好支付結算人員素質更新關。努力通過進行業務知識、寫作知識、微機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鼓勵崗位成才、提高業務技能。
(三)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網絡銀行、認證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等非銀行支付服務組織的隊伍建設水平
一是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機制。各非銀行支付服務組織應在各項業務和管理活動中制定明確的內部控制政策,規定內部控制的原則和基本要求;建立分工合理、職責明確、報告關系清晰的組織機構。明確所有與風險和內部控制相關的部門、崗位、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二是加強對員工和崗位的內部控制管理。要防范員工的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要建立內部崗位控制機制,嚴格劃分相關部門、相關崗位的職責。做到不同崗位之間的相互制約,不相容崗位嚴禁兼崗。要加強對員工風險意識和職業道德素質的教育與培訓,提高員工的內部控制意識,防范道德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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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法規,認真履行職責,組織會計核算
財務部的主要職責是做好財務核算,進行會計監督。財務部全體人員一直嚴格遵守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稅收法規、集團總公司的財務制度及國家其他財經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財務部的工作職責。從收費到出納各項原始收支的操作;從地磅到統計各項基礎數據的錄入、統計報表的編制;從審核原始憑證、會計記賬憑證的錄入,到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從各項稅費的計提到納稅申報、上繳;從資金計劃的安排,到各項資金的統一調撥、支付等等,每位財務人員都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實現了會計信息收集、處理和傳遞的及時性、準確性。
二、以實施erp軟件為契機,規范各項財務基礎工作用
在經過兩個月的erp項目的籌建和準備工作后,財務部按新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著手進行了erp項目銷售管理、采購管理、合同管理、庫存管理各模塊的初始化工作。對供應商、客戶、存貨、部門等基礎資料的設置均根據實際的業務流程,并針對平時統計和銷售時發現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了改進和完善。如:設置“存貨調價單”,使油品的銷售價格按照即定的流程規范操作;設置普通采購訂單和特殊采購訂單,規范普通采購業務和特殊采購業務的操作流程;在配合資產部實物管理部門對所有實物資產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將各項實物資產分為9大類,并在此基礎上,完成了erp系統庫存管理模塊的初始化工作。在8月初正式運行erp系統,并于10月初結束了原統計軟件同時運行的局面。目前已將財務會計模塊升級到erp系統中并且運行良好。
三、制訂財務成本核算體系,嚴格控制成本費用
根據集團年初下達的企業經濟責任指標,財務部對相關經濟責任指標進行了分解,制訂了成本核算方案,合理確認各項收入額,統一了成本和費用支出的核算標準,進行了醫院的科室成本核算工作,對科室進行了績效考核。在財務執行過程中,嚴格控制費用。財務部每月度匯總收入、成本與費用的執行情況,每月中旬到各責任單位分析經營情況和指標的完成情況,協助各責任單位負責人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四、資金調控有序,合理控制集團總體資金規模
由于原材料市場的價格不穩定,銷售市場也變化不定,在油品生產與銷售方面需要占用大量的資金。為此,財務部一方面及時與客戶對賬,加強銷售貨款的及時回籠,在資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緩;另一方面,根據集團公司經營方針與計劃,合理地配合資金部安排融資進度與額度,通
過以資金為紐帶的綜合調控,促進了整個集團生產經營發展的有序進行。
五、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提高財務信息質量
財務部根據公司原制定的《財務收支管理細則》的實際執行情況,為進一步規范本集團的財務工作、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財務部比較全面的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包括:財務部組織機構和崗位職責、財務核算制度、內部控制制度、erp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通過對財務人員的職責分工,對各公司的會計核算到會計報表從報送時間及時性、數據準確性、報表格式規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較系統的規定,從而逐步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為領導決策和管理者進行財務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平時財務部通過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會,解決前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規范各項財務行為,使財務工作的各個環節按一定的財務規則、程序有效地運行和控制。
六、開展了以涉稅業務和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法及其他財經法律、法規的自查活動
為了規范財務行為,配合年終與明年年初的匯算清繳的稽查與審計工作,財務部組織了在本集團公司內的2010年年終財務決算的財務自查活動,在年終決算之前清理了關聯企業的往來款項,檢查在建工程未作處理的項目,對已支付的財務利息費用及時追蹤開具了發票等等一系列的財務自查活動。騁請了稅務師事務所對XX年的帳務處理做了預審,對審計和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地進行了整改,降低了涉稅風險。
七、組織財務人員培訓,提高團隊凝聚力
財務部組織了兩批財務人員培訓與經驗交流會,對整個財務系統做了工作總結和預期的工作計劃展望,將財務人員分成會計、出納和統計、收費兩組進行了分組討論,及時解決實際工作中存的問題。通過南峰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和稅務風險的專題講座,豐富了財務人員稅務知識。邀請了審計部、資金部、資產部和財務人員做了深入的交流。增強了整個財務鏈各部門工作的協作性,強化了各崗位會計人員的責任感,促進了各崗位的交流、合作與團結。
八、提出了全面預算管理方案,建立集團公司全面預算管理模式
根據2010年經營目標和各項成本核算指標的實現情況,財務部提出了全面預算管理的方案,全面預算管理按照企業制定的經營目標、發展目標,層層分解于企業各個經濟責任單位,以一系列預算、控制、協調、考核為內容建立起一整套科學完整的指標管理控制系統。在2010年數據和以前年度各項經營數據的基礎上制定了2010年度各單位的成本費用預算、銷售額預算、人員預算、目標利潤預算等一系列預算指標,希望通過“分散權力,集中監督”來有效配置企業資源,提高管理效果,實現企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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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為實現本集團公司的全面預算管理和總體發展目標,財務部的工作任重而道遠。為此,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繼續做好工作:
1、做好上半年和第一季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合理地降低各項稅務風險。
2、根據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和預算管理指標跟蹤預算的執行情況,監控預算費用的執行和超預算費用的初步審核,按月準確及時地提供預算執行情況的匯總分析,為實現本集團和各單位的預算指標提出可行性措施或建議。
3、配合集團總部進行收入、成本、費用的專項檢查,加強非生產費用和可控費用的控制、執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絕不超支。
4、加強資金管理,統一調配,根據集團總部資金部的工作計劃安排,調控好各項經營用資金。
5、繼續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如財務核算管理制度、銷售與收款、采購與付款內控制度、會計、統計、收費、出納等財務人員崗位考評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