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議范文

時間:2023-12-20 17:40:3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議

篇1

【關鍵詞】城市環境污染;問題;防治

1.引言

盡管當前我國經濟水平、人們生活水平以及城市化進程都取得了非常大的進展,但同時也付出了巨大的資源與環境代價。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的矛盾日益尖銳。群眾對于環境污染反應也愈發激烈。而其中大氣污染同噪聲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統作為城市污染中四大組成要素。如何應對城市環境污染問題,也是當前我國城市建設中的主要議題,也是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2.當前城市環境污染的主要問題

2.1空氣污染

當前城市污染中,空氣表現最明顯。隨著科技與城市化的不斷發展,城市的交通工具也成倍增長,機動車尤其是汽車數量普遍應用,排放出大量的汽車尾氣。盡管國家已出臺多項政策緩解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但仍是當前城市空氣污染中主要的污染源,由于尾氣排放而引起的空氣污染,也引起了人們廣泛的關注。我國包括北京、廣州、深圳、上海等經濟發達城市在內的大部分區域均在承受著霧霾的污染,空氣質量也在不斷的下降,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2.2噪音污染

2.2.1交通運輸噪聲,具體是指機動車輛在城市交通干線行駛過程中所產生的噪聲。我國城市噪聲源中40%以上來自交通噪聲。

2.2.2工業生產噪聲,主要是指在工業生產中,在對固定或輔助設備的過程中,所引起的周圍生活環境產生干擾的聲音。其噪聲波動幅度較大,從20dB-125dB不等,是造成職業性耳聾的主要原因。

2.2.3社會生活噪聲,是指除交通運輸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以及工業噪聲之外的,因人為活動而引起的對周圍生活環境有干擾的聲音。

2.3水污染

城市中水污染,主要是由于人口密集在日常生活中所產生的生活廢水、廢氣以及垃圾對水體所造成的污染。生活污水的城市水體的主要污染源,具體而言是人們在生活生產中,包括廁所、浴室和廚房等排出的各種污水的混合液。

2.4土壤污染

城市土壤污染嚴重危害著生態景觀植物。當前對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人口的集中分布,使得的城市土壤面積不斷縮小,合適種植環保型植物的原生土壤已經基本退化。部分城市因為水污染嚴重,如鉛、汞等重金屬向土壤中滲透,對城市土壤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建筑物的翻新重建也會造成大量的固體垃圾遺留,導致綠化環保植物的栽種必須另行購置土壤;

3.城市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3.1大氣污染措施

調整能源結構,采用清潔型新能源;對燃料進行預處理,以減少時產生污染大氣的物質;引起燃燒設備,提高燃燒效率;完善資源分配結構,利用先進技術凈化工業及尾氣中的有害物質。從高污染車入手,抓重點排放源的消減。政府應加強監管,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減少工業事故型無組織廢氣排放。

3.2噪音污染治理措施

城市噪聲的防治是比水污染、大氣污染的治理實際難度更大。因此,對其的治理,必須應用多種方法配合綜合進行。例如,將聲環境保護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通過強化法律宣傳力度,提髙群眾保護環境的法制意識、加強噪聲聲源、傳播途徑、接收處的防治措施。建立科學合理的噪聲監測體系加強城市綠化,充分利用城市綠地降噪的功能等手段進行綜合防治。實現城市綠色、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3.2水污染防治措施

集中處理城市工業及生活污水,建立專門的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工業廢水水質只有在滿足城市下水道標準后,盡可能的將排入城市下水道,與城市廢水合并處理。對于不能滿足標準的工業廢水,在工程內部先進性適當預處理,才能排入下水道。加大節能節水宣傳,提高城市用水循環率。

3.3土壤污染措施

土壤污染的防治需要完善防治的相關法律法規。采用植被修復法,利用植物較快的吸走或降解土壤的污染質,而達到進化土壤的目的。土壤污染污染必須做到“預防為主”。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控制減少工業廢氣排放及建筑固體遺留。

結語

我國城市環境污染范圍仍在不斷加大,而城市環境污染源也日益復雜,因此必須做好環保意識的宣傳,加強政府的監督與調控。通過政府與社會市民的共同努力,推動城市環境改善,創建和諧的城市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鄭琳.淺析城市環境污染問題及低碳環保措施[J].黑龍江信息科技,2014(09):105-107.

篇2

【關鍵詞】礦山開采;土壤;環境影響;處理方法

1.土壤污染的現狀

土壤是我們生存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質財富,但在過去的20年中,隨著礦山企業的發展,大量的污水直接灌溉農田、固體廢棄物丟棄或簡單填埋,造成大面積的土壤遭到損壞和重金屬污染,而且污染程度在加劇,面積逐年擴大,因此,土壤的破壞和重金屬污染問題成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中之重。

2.礦山開采對土壤環境的影響

2.1損失土壤資源及污染土壤環境。在礦山開采過程中,會侵占大面積的土地,進而損失了大面積的土壤資源。開采礦山的尾礦粉塵飛揚進入土壤,經雨水沖刷、淋溶,極易將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滲入土壤中,造成土壤的強酸污染、有機毒物污染與重金屬污染。例如,礦山開采中,產生的金屬硫化物,該物質不穩定,會被氧化形成酸性礦山廢水(AMD),酸性礦山廢水(AMD)對地表水影響大,而且一旦產生就很難控制,對水體和土壤污染可達數百年甚至上千年。污染土壤的重金屬主要包括汞、鎘、鉛、鉻和類金屬砷等生物毒性顯著的元素,以及有一定毒性的鋅、銅、鎳等元素。土壤的納污和自凈能力有限,當污染物超過其臨界值時,其自身的組成結構與功能也會發生變化,過量重金屬可引起植物生理功能紊亂、營養失調,汞、砷能減弱和抑制土壤中硝化、氨化細菌活動,影響氮素供應。重金屬污染的隱蔽性和不被生物降解性,通過食物鏈不斷在生物體內富集,最后進入人體內蓄積,對人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2.2區域環境條件改變引發土壤退化和破壞。礦山采掘、剝離、開采改變了礦區的地質、地貌、植被等環境條件及自然風貌。如地表植被被遭到破壞,松散的泥土和巖石暴露在地表,大大加劇了土壤的侵蝕和風化。另外,礦山開采后,地下形成采空區,地表會形成沉降塌陷,較深的沉降長期形成湖泊,淺層的塌陷,地表出現裂縫,形成地下漏斗,進而地下水流失,對農作物生長及其不利。

2.3次生地質災害加速土壤退化和破壞。礦山開采改變了原有的地質結構和形成大面積的采空區,可引發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在露天開采中剝離的大面積表土與松散物等易誘發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造成大面積的土壤損失。還會引起巖石移動和地壓活動,造成地表塌陷等,造成礦區自然環境的破壞。

2.4礦山水土污染。礦山開采、選礦和冶煉生產中,排出大量的礦坑廢水,選礦和冶煉廢水,含有大量的礦物質和藥劑,勢必要污染礦區的水和土壤,如地表潛水、水體和土壤巖石。尤其在礦區和礦區下游的污染更為嚴重。例如,黃金的提取主要采用氰化法,但這種工業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含氰廢水和氰化尾渣。其中,含氰廢水量大、成分復雜且處理較為困難,是黃金冶煉中對環境影響最為嚴重的水體污染物。

2.5礦山廢石堆積對環境的影響。礦山堆積廢石堆、選冶尾礦和廢渣堆,在地表的堆放侵占農田,破壞森林,堆積物的風化物質成分水解,滲入土壤中和地下水中,堆積物在洪水暴雨時也可能產生泥石流。這些都污染環境、占用農田、破壞地形,改變自然環境和生態平衡。

3.處理方法及建議

3.1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綜合當地政府部門所制定的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水土保持規劃,協助當地政府搞好礦區的生態環境建設工作。加強管理,制定并落實生態影響防護與恢復的監督管理措施。生態管理人員編制,建議納入項目的環境管理機構,并落實生態管理人員的職能。

3.2土壤與植被的保護和恢復措施。礦山開采過程中加強管理,要采取盡量少占地、少破壞植被的原則,將占地面積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與植被的大面積破壞。

利用礦區土壤改良技術,使土壤中的污染物轉化為相對無害的物質。在礦山開采之前,將礦區開采范圍內土壤取走保存,待工程結束后放回原處,或者引進氮素、微生物和植物種子,為礦區重建植被創造條件。根據礦區的氣候、土壤條件及其植被品種的生物學特性選擇品種來進行土壤的恢復。

3.3土壤污染的防治對策。向土壤中用石灰、堿性磷酸鹽、氧化鐵、碳酸鹽和硫化物等化學改良劑,加速有機物的分解,使重金屬固定在土壤中,降低重金屬在土壤及土壤植物體的遷移能力,使其轉化成為難溶的化合物,減少農作物的吸收,以減輕重金屬對土壤的毒害。

對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土石,應妥善處置,不得任意棄置,要在堆置廢棄土石的地方建設擋渣墻和排水工程等進行攔擋與防漏處理,以免遇強降雨引起嚴重的滑坡和水土流失。

3.4廢污水處理方法處理措施。慎重推廣廢污水灌溉農田,灌溉農田用水一定要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后方可灌溉[4]。

礦山污水還有工業場地生活污水和平硐裂隙水。生活污水主要是職工的洗漱廢水,可以建立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道路灑水降塵,不外排。工業場地內設置旱廁,糞便水則用于澆灌礦山周邊的樹木、農田,不外排。

礦山的平硐裂隙水經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平硐生產用水,部分外排至平硐外經各采區硐口工業場地內的平硐裂隙水收集池收集后用空壓機補充水和場地綠化、防塵用水,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4]。礦山水都不外排,避免了污水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結束語

礦山開采過程中,對土壤環境一定會產生污染、破壞等影響,但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把破壞與污染降到最低。同時,礦山開采后土壤的恢復是一項長期工程,為了保證礦山土壤環境,需建立一系列的監控系統,對污染物排放量、水土流失、地質災害等進行監測,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保證礦山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高翔云,湯志云等.國內土壤環境污染現狀與防治措施[J] 江蘇環境科技,2006, 19(2):52-55

[2]徐水太,饒運章.礦山開發重金屬污染的評價與研究進展[J] 銅業工程,2010, (4):5-9

[3]陳芳芳等.黃金冶煉污染治理與廢物資源化利用[J] 黃金科學技術,2011, (02):67-73

[4]趙美微,塔莉等.土壤重金屬污染及其預防、修復研究[J] 環境科學與管理,2007, 32(6):70-72

篇3

[關鍵詞] 建設項目 農村生態系統 環境影響評價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得到了迅猛發展,農村經濟結構呈現多樣化,發展更趨合理,尤其是引世人矚目的鄉鎮企業的崛起,深刻地改變著農村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改變了農村的經濟面貌。但也對農村生態系統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影響,發展過程表明,鄉鎮企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已開始制約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如大量污水的排放使清潔水短缺,水資源的日趨緊張,影響了生活和生產用水;對環境造成的物理性破壞影響著農村生態環境和農村景觀,如廠房、道路的建設,使的耕地的減少。另外,區域建設項目一般位于農村地帶,如油田、煤礦、水庫等建設項目的開發,也對農村生態系統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下面就建設項目對農村生態系統的環境影響評價進行探討并提出對策和建議。

建設項目對農村生態系統的環境影響評價程序,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現狀調查包括農村生態系統基本情況調查、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或監測、樣品分析及數據匯總整理。二是生物環境質量現狀評價。三是環境質量預測及對農村生態系統的影響。四是提出防治措施、對策和建議。其詳細工作程序見圖1所示。

1 現狀調查

1.1 自然環境、社會經濟基本情況

1.1.1 自然環境

調查內容包括地理位置、氣象氣候、水文地質、地形地地貌、動植物等基本自然環境要素。

1.1.2 社會經濟基本情況

調查內容包括居民村數量、分布人口數量與密度,農村經濟結構及構成,資源、能源利用,耕地及主要農作物產量,土地利用,交通運輸、名勝古跡、文物、人群健康狀況等。

1.2 農村生態系統

1.2.1 土地資源

調查內容包括土地利用開發程度,土地利用構成及分布(農、林、牧、副、漁土地面積及其生產狀況,主要農作物、水果、蔬菜種植面積,單產及耕作制度,城鎮、村莊、工礦、交通用地面積),土壤類型、數量及分布;成土因素及成因,土壤有機質、氮磷鉀及微量元素含量,土壤性狀,土壤環境背景值,水土流失,土壤污染源(工業與農業),土壤污染物(有機毒物――有機氯,有機磷農藥,酚,石油類,苯并芘等;重金屬――Cd、Hg、Cr、Pb、Cu、Zn等;非金屬毒物――砷、氟、硒、硼等;放射性元素――銫、鍶、鈾等;有害微生物――腸細菌、炭疽桿菌、破傷風菌等)。

1.2.2 氣候資源

氣候資源調查內容主要包括:氣候類型,四季特點,年均溫度,最熱月平均溫度,最冷月平均溫度,降水量及時間分布,日照天數,日照時數,有效輻射總量,積溫,主次導風向及頻率,風向風速時間分布,大風天數,無霜期天數,災害天氣(如臺風、旱、澇等)。

1.2.3 生物資源

(1) 陸生生物

A、植被。調查內容包括植物數量、種類、分布及受害情況,植物分野生的與人工的,木本的與草本的。

B、動物。調查內容包括動物數量及種類、分布。

C、農作物、果樹及家禽。調查內容包括農作物、果樹數量及種類、分布;家禽數量及種類。

D、微生物。調查內容包括微生物數量及種類、分布。

(2) 水生生物

A、浮游植物。調查內容包括浮游植物數量,種類,初級生產力。

B、浮游動物。浮游動物主要由原生動物、輪蟲、枝角類和橈足類四大類所組成。調查內容包括浮游動物的數量、種類。

C、底棲動物。底棲動物是生活在水體底部泥中的動物。調查內容包括底棲動物的種類、數量及分布。

D、魚類。調查內容包括魚類種類、數量及分布。

(3)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包括水環境、氣環境、噪聲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若本項工作與上述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同時進行,或有近期的這方面資料,就可以不做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只要收集有關資料即可。有關這方面調查內容這里不再贅述,參見有關文獻、規范。

2 生物質量現狀評價

2.1 植物評價方法

(1) 根據植物生長狀況(即長勢)對照本地植物地帶特點或歷史進程進行環境的綜合評價。

(2) 根據“物種多樣性指數”評價。“物種多樣性”就是利用物種種類和每個物種的個體量來反映某地區的植物繁茂程度。通常天然森林的多樣性指數較高;受人力干擾或環境污染地區的多樣性指數往往較低。計算物種多樣性指數的常用公式有兩種:

式中符號同①式。

(3) 根據植物內污染物含量進行生物環境評價,常用的方法有單因子評價與綜合評價兩種,方法同其它環境質量現狀評價中的方法一致,只是植物體內各種污染物的含量因無統一標準,常采用清潔區內同種植物葉中某種污染物的實測含量。

2.2 動物評價方法

(1) 根據普查數據評價,即利用一定距離內某種動物出現的個數來表示。通常根據敏感種類的普查數據評價環境數量,普查指數計算公式如下:

普查指數=N/M

式中:M――計數的距離;

N――看到的某一個動物種的個體總數

(2) 也可以用多樣性指數評價。

(3) 根據動物體內重金屬含量評價。

2.3 微生物評價方法

根據微生物的種類,數量進行評價,如利用菌落數可以評價大氣清潔度。

3 環境與生物相互關系及影響研究

環境與生物相互關系是環境影響研究的基礎,環境與生物處于同一生態系統中,研究的內容很多,側重點也不一樣,應根據不同建設項目進行研究。如(1)道路建設對道路兩側的生物影響;(2)大氣污染對農作物的影響;(3)噪聲對禽畜的影響;(4)污水灌溉對農作物的影響;(5)污水排放對水生生物的影響;(6)大氣污染對果樹的影響;(7)大面積基礎建設造成植被與景觀破壞對環境的影響;(8)植物對大氣污染物的凈化作用與效果;(9)植物對噪聲的減緩作用;(10)污染灌溉對土壤的影響;(11)生態環境改變對動物活動及分布影響等等。

生態環境影響預測常用的方法有三種:一是類比法;二是計算機模擬法;三是經驗法。類比法就是通過現有項目與已建成的類似項目或同樣項目進行比較研究后,分析現有項目對生態環境影響。計算機模擬法是通過定量的方法,建立排放污染物數量、種類與生物數量、種類之間的計算機模型,進一步預測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經驗法就是根據現狀調查資料及有關生物抗御干擾,或對干擾產生反應的能力,由有經驗的生態學專家應用豐富的專業知識估計項目建成對生物環境的潛在影響。

4 防治措施、對策及建議

對建設項目排放的各種污染物提出防治措施、對策及建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 使用先進生產工藝,減少污染,加強管理,實現清潔生產。

(2) 對未能達標排放或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的應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加以治理,使其達標排放或對生態環境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3) 合理配置人工植物群落。在大型建設項目和新城鎮開發中,人工植物是對自然植物破壞的一種恢復手段,同時種植適當的植被,在某種程度上保證了鳥類和其他野生棲息地的環境質量,美化環境,在緩沖、過濾、減輕噪聲和空氣污染中起著重要作用。

(4) 提高生態系統的凈化作用,根據計劃項目排放污染物的性質、種類、選擇相應的抗性強、吸污力強的樹種,起到固定(吸收),轉化的作用,達到改善環境質量的目的。如,每公頃刺槐可吸收有害物質氟化物3.4kg,吸收氯為4.2kg,每公頃核桃樹葉可吸收320.8mg的Pb;6.44mg的Cd。

(5) 加強農業生態系統的科學管理,合理布局。如建設農田防護林帶,降低風速,保護農田和果樹;加強耕作,恢復土壤中生物群落,提高生物降解能力,提高土壤增產潛力。

參考文獻

[1] 史寶忠編著.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M].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3.

[2] 國家環保局監督管理司編.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培訓教材(試用)內部資料[M]. 1994.6.

[3]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編著. 上海市環境影響評價指南. 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M]. 1988.

篇4

[關鍵詞] 農業污源治理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靖邊縣是一個農業大縣,農業生產飛速發展。但農業生產過程中不合理使用農藥、化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致使農村環境出現較多問題,致使農村環境出現較多問題,如耕地、生物資源衰減,土地日趨貧瘠,環境污染嚴重等,使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受到威脅,影響了農產品的競爭力,同時也危害人們身體健康。因此,加強農業污染防治是一項非常緊迫的任務

一、靖邊縣農業污染的現狀和類型

化肥、農藥、農膜等投入農業生產,給農業生產帶來了極大的經濟效益,然而不合理的使用和盲目大量投入生產資料造成的農業環境污染也日趨嚴重。近4年來我縣生產資料投入情況見下表:

附表:2009-2012年靖邊縣農業生產資料使用情況一覽表

1.化肥污染。根據調查顯示,現階段農民種植過程中存在化肥使用過量的現象,不但造成化肥的嚴重浪費,而且流失在環境中的化肥給農業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這些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化肥的流失會造成水體的污染。一些施用過量的化肥會因為農田退水或是地表的經流進入河、庫、塘中,使水體出現富營養化的現象。二是沒有科學合理的進行化肥的使用。三是化肥中存在重金屬、無機鹽等等有害的成分,長期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種植的農作物品質的下降。還有,植物的生長所需要的化肥是一定的,不合理的施用化肥會使植物出現營養失衡、徒長的情況,還會造成農作物病蟲害的發生。這就導致農藥使用量的增加,給農業種植造成新的污染。

2.農藥的污染。現階段,農藥的利用率非常的低只有30%,大部分的農藥會在種植環境中散失。 這些散失的農藥會污染大氣、土壤、水體以及農畜水產品,再通過食物鏈危害到人體的健康。還有,種植戶常常會使用高毒的農藥,這些農藥不但殺死了害蟲,還把害蟲的天敵和有益生物全部殺死了,嚴重影響到本地區的生態平衡。

3.塑料薄膜污染農膜的使用已成為一項農業常規技術。不但促進了農業經濟的效益的增加。而且給種植的田地造成一定的污染。是一種嚴重的“白色污染”。還有殘留在田土中的農膜,經過時間的累計,就會給農業發展帶來嚴重的隱患。

4.畜禽糞便污染近年養殖業的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糞便集中自然堆放,在分解、發酵過程中釋放以氨和硫化氫為主的氣體,產生惡臭污染,污染范圍可達2km,嚴重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飲用水源。

5.生活垃圾污染居民生態環境意識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能及時進行處理,治理設施落后,利用率低。

二、農業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農業污染已成為我縣農村生態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強農業污染治理是提高農產品質量,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保障我縣現代農業可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手段。針對農業污染問題及日趨加重的原因分析,建議在今后農業污染治理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宣傳引導,營造防治農業污染的社會氛圍: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一切宣傳工具,加大宣傳與培訓力度,提高大家對農業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與緊迫性的認識,使農業污染治理工作成為群眾的自覺行動。

2.實行無公害生產,建立完善檢測體系:加大無公害標準化生產技術示范區建設,以農業標準化生產為切入點,擴大實施面和輻射面,扎實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產(基)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綠色食品認證工作,實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成立農產品檢測中心,開展農產品殘留檢測工作,從源頭上治理農業污染。

3.推進農村能源建設,提高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大力推廣實施太陽能、沼氣等清潔能源工程。一是通過新農村建設“四改”(改廁、改圈、改廚、改水)工程的實施,逐步實現家居環境清潔化、庭院經濟高效化、農業生產無害化。二是通過生物技術,實現產氣、積肥同步,種植、養殖并舉,達到“三沼”綜合利用,提高農村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三是切實抓好農業副產品和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工作,推進農村用戶沼氣池的建設和普及,抓好秸稈還田、殘膜回收等試驗示范工作,實現資源再生利用。

4.擴大生物物理防治技術的應用范圍:推廣應用性誘劑殺蟲燈、防蟲網、生物農藥等,探索病蟲害無害化治理的長效機制,加強病蟲害預警體系建設,強化測報手段,提高測報的準確度,實現病蟲情報可視、可聽,提高病蟲情報傳播速度,使作物病蟲害得到及時預防和控制,從而減少用藥量。加強對土壤養分和環境質量檢測,實施“沃土工程”和農作物重大病蟲無害化治理技術工程。

5.加強技術指導,科學施肥和用藥:農業技術員要多指導農民科學施用化肥、農藥,積極推廣測土配方施肥, 推行秸稈還田。推廣“四節”(節種、節肥、節水、節藥)新技術,通過精量播種、膜下滴灌、水肥雙節等新技術的實施,降低農業生產投入品的能源消耗,減輕農業自身污染。

參考文獻

[1]靖邊統計年鑒靖邊縣人民政府 2012年

篇5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農村生態環境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對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造成影響,而且制約著我國生態城鎮建設的整體進程。

一、當前我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問題

(一)農民環境保護意識淡漠

由于我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普遍落后,廣大農民群眾的環保意識比較淡漠,對科學、安全、文明的生活生產方式不予重視,對污染防治和廢物綜合利用沒有落實在日常生活與生產中,甚至有許多人仍然意識不到破壞環境給我們帶來的危害以及環保的重要性,意識不到保護環境是一項造福子孫本文由收集整理后代的偉大事業,這給環境保護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難。

(二)農村生活廢棄物污染現象較普遍

有些農村沒有專門的固定廢棄物場所,生活垃圾隨意堆放、生活污水有的也未經過任何處理便排入附近的池塘,河流等。農村公廁也沒有形成規模和正式化,使得有機排泄物既沒有能夠有效的處理也沒有能夠轉化為農田所需化肥。農村每年產生的生活垃圾幾乎全部是露天堆放,生活污水隨意排放,對農村的飲水系統構成了嚴重的健康威脅。總之,多數農村沒有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無法實現統一收集、統一轉運、統一處置,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環境現象較為普遍,農村環境“臟、亂、差”現象仍然十分突出。

(三)農業面源污染依然嚴重

農業面源污染主要體現在農藥、化肥、地膜等農用資料的大量使用和禽畜糞便的隨意堆放。一是化肥使用污染。由于缺乏科學指導,農民在施肥過程中只重數量不重質量,化肥施用遠遠超過發達國家所規定的標準上限,不僅造成了土質變差、土壤污染,而且流失的化肥還加劇了湖泊和海洋等水體的富營養化。二是農藥使用污染。當前農藥使用品種較多、亂、雜,使用量較大,大部分進入了水體、土壤及農產品中,使自然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農藥污染破壞生態平衡,威脅生物多樣性。三地膜使用污染。隨著地膜和反光膜的反復應用,許多殘膜因破碎無法清理而殘留在土壤中,殘膜不能腐爛分解,越積越多,造成農田固體廢物污染,導致農作物減產。四是畜禽糞便污染。我國農村畜禽養殖分布較廣,數量較多,大部分養殖場缺乏必要的污染治理設施和污染防治措施,致使禽畜糞便隨意露天堆放。嚴重影響農村環境衛生,使廣大群眾苦不堪言。

二、解決農村環保問題的建議與對策

(一)加大農村環保宣傳教育力度

環保宣傳教育是一項長期而重要的基礎性工作,環保部門要從農村的特點和需求出發,制定宣傳培訓計劃,加強農村環保知識義務教育,不斷創新宣傳方式和工作方法,力求在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上有所突破,切實提高全市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環境保護意識,真正讓環保知識和環保法律法規進村入戶,讓廣大群眾參與到環境保護中來,變被動為主動,積極維護自身的環境權益,配合鄉鎮各級政府的工作,并對政府的工作進行監督,確實發揮主人翁的作用,從而加快農村環境保護的步伐。

(二)注重控制農村面源污染

要解決農村面源污染問題,必須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控制工作的指導和引導,改進傳統施肥方式,加強化肥農藥的用量控制,禁止銷售和使用有機磷等高毒高殘留農藥,鼓勵和引導農民使用農家肥、有機肥料及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積極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基地建設。要積極引導農民科學使用農膜,自覺撿拾殘留廢舊農膜,鼓勵農民使用可降解地膜。加大對廢舊地膜、反光膜加工企業扶持力度,積極為其提供一些減免稅等優惠政策或給予必要的資金扶持,從而使其擴大企業生產規模,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收購價格,充分調動加工企業和農民的積極性,逐步形成使用——回收——加工——再利用的良性循環。要按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環境監管,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禁在飲用水源地、輸水河道附近建設畜禽養殖場。要以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場建設為突破口,加快分散養殖向規模化、專業化養殖轉變,實現規模化畜禽養殖糞污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減少環境污染,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

(三)嚴格抓好農村污染防治工作

當前我國減排任務依舊艱巨,抓好農村污染防治工作對完成我國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是要發揮鄉鎮污水處理廠的減排作用,加快完善污水管網配套建設,確保已運行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切實改善農村水質。二要嚴格執法,解決農村環境問題。要繼續深入開展打擊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將行動觸角向農村進一步延伸。加強工業企業的環境監管,堅決防止發達地區和城市淘汰落后企業向農村轉移,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在農村死灰復燃。嚴把項目審批關,對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項目一律不批,對新建項目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過程進行監管,確保治污設施按環評要求設計、施工、投運,對擅自改變治污方案或未建治污設施的項目,一律責令停工,依法進行處罰。

篇6

關鍵詞:主要城市;環境地質

中圖分類號:F29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地下水資源衰減與短缺

1.1社會影響

地下水是遼寧省大部分城市的主要的供水水源,地下水資源的大量開發,已引起部分城市地下水位的大幅下降,形成大面積的地下水降落漏斗,造成區內地下水資源的嚴重衰減與短缺;地下水資源的衰減與短缺已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地下水資源的嚴重衰減與短缺已引起政府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開始限制部分區域地下水的開發,關閉了部分地下水源地,造成用水緊張,加劇供需矛盾,直接影響城市人口的生活質量和工農業生產,進而制約了當地的經濟發展。

1.2經濟損失評估

1.2.1評估方法

根據遼寧省主要城市實際情況,本次經濟損失評估采用估算地下水的損失量,然后根據當地城市的水價,計算出因地下水資源衰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計算公式:

S=u?V?M或S=Q超?T?M

式中:S―地下水資源衰減造成的經濟損失(萬元);

u―地下水超采區的平均給水度;

V―地下水降落漏斗體積(萬m3);

Q超―地下水多年平均超采量(萬m3/年);

T―計算地下水的超采年數(年);

M―當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價格(元/m3)。

間接經濟損失的評估主要參考項當地政府提供的間接經濟損失與直接經濟損失的估算參數,結合當地經濟發達的具體情況,確定當地的估算參數,從而估算間接經濟損失。

1.2.2評估結果

遼寧省14個主要城市中除丹東、撫順、本溪、鐵嶺無地下水資源衰減,沈陽市、錦州地下水衰減情況緩解外,其余8個城市地下水資源衰減相對較嚴重的。根據以上估算方法,計算出8個城市因地下水資源衰減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66.78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301.01億元,總經濟損失近367.79億元。

2 地質災害

遼寧省主要城市工作區內地質災害主要對區內房屋、土地、公路和水利設施等造成破壞和危脅。根據對遼寧省14個主要城市區內歷史地質災害造成損失的現狀評估結果(見表1-1)的統計資料,地質災害已造成2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450573.6萬元。

表1-1地質災害現狀經濟損失統計表

具體城市及詳情如下:

沈陽市:沈陽市已發地質災害均為地面塌陷、地裂縫,受災體主要為居民房屋、企事業單位廠房、公共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和土地資源。

大連市:大連市區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滑坡、崩塌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人員傷亡,房屋損毀,土地毀壞,公路受損,河渠破壞及企事業單位損失等。

鞍山市:鞍山市已造成損失的地質災害點共有9處,主要是2處滑坡、3處崩塌和4處地面塌陷。詳見鞍山市區地質災害現狀經濟損失匯總表。

撫順市:

2.1撫順市滑坡

撫順市發生的滑坡主要在西露天礦,其次還有榆林青年路滑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和前戈滑坡(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兩處小型滑坡。在西露天礦開采過程中,由地質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中,僅滑坡一項就超過5億元人民幣,而且死亡7人。

調查中自然滑坡造成的損失基本發生在1995年“7.29”洪水期間,以小型崩滑為主。發生的區域很廣,且受災點分散,分布在海浪、石文、峽河、救兵、后安、上馬六個鄉鎮共計28處。主要是摧毀掩埋房屋設施和道路,造成損失累計130萬元。

2.2地面塌陷(沉陷)、地裂縫

地面塌陷(沉陷)引起的經濟損失包括區內其它地質災害引起的經濟損失。如采煤沉陷區包括井采區引起的沉陷、塌陷、地裂縫地質災害引起的經濟損失,露采區包括不均勻沉降、地裂縫、地面塌陷引起的經濟損失。

采煤沉陷區:目前遭到破壞的面積近10km2,中型以上企業2家、小型企業多家,居民2000余戶,直接損失3億多元,搬遷費用5.87億元。總計損失近9億元。

西露天采區邊幫破壞變形區:1993年和1994年汛期,北幫E1000區段發生大規模沉陷滑移變形,面積達12.88×104m2導致14段站場被埋、地面沉陷斷裂、多處交通阻斷,直接經濟損失達1.2億元。1986年至今發生的北幫W200~W800滑移變形,造成石油一廠的部分工業設施和建筑物嚴重破壞,并影響西露天礦生產。經濟損失和維護費用超過5億元。南幫坡頂地裂隙變形區居住人囗少,造成經濟損失也較小,主要為道路和圍墻,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

章黨煤礦沉陷區:目前遭到破壞的有一變電所、數十間房屋,表現為地表沉陷、建筑開裂,造成損失近50萬元。

除沉陷區、露天開采滑移區內的地裂縫外,還有略陽街和永安臺兩處樓房開裂帶。略陽街有七座樓房開裂,永安臺有五座樓房開裂。榆林樓房開裂帶的經濟損失約3500萬元,永安臺樓房開裂帶的經濟損失約2500萬元。

2.3 泥石流

泥石流災害經濟損失包括自然型崩滑泥石流造成的經濟損失,主要災害點集中發生在上馬、后安、石文、峽河、救兵、海浪等鄉鎮,時間上也集中發生在1995年“7.29“洪水災害期間,共有140處發生了泥石流或崩滑泥石流災害,累計經濟損失3.04億元,死亡31人。其后的1997、7和1999年又在局部地區重復發生了泥石流,但災害損失小,累計損失200余萬元。

本溪市:本溪市區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崩塌等。

丹東市:丹東市主要地質災害災種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多為小型;地面塌陷規模有所擴大;

阜新市:阜新市主要地質災害災種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阜新市自1953年發生過85次以上的滑坡和崩塌,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十分巨大的,但由缺少相關資料,很難作出準確經濟損失評估,據初步估算其直接經濟損失不下于10億元人民幣。地面塌陷、地裂縫可以根據搜集資料進行詳細估算,具體見表

葫蘆島市:根據已有資料,工作區內對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設施造成損失的有地面塌陷62個、地裂縫點18個,泥石流點17個,崩塌12個。

篇7

關鍵詞:礦山地質,地質工作,環境監測;監測技術

1 前言

在我國由于地質條件的復雜性,礦山種類的多樣性,加上開采條件各異性,目前礦山企業的規模與管理體制也存在一些差別。因此我國很多礦業工程造成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類型多、分布廣,其主要可以歸納為資源損毀、地質災害、環境污染三大類,其中包括:① 礦產資源開發壓占、毀損土地資源嚴重;②采礦活動引發的地面(沉)塌陷、地裂縫、邊坡失穩等地質災害問題突出;③ 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三廢”排放污染環境,造成公害;④ 采礦活動造成了地下水均衡系統破壞;⑤ 采礦活動加劇了礦區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要想進一步進行掌控目前礦山地質環境發展變化造成的一些問題發生,那么必須進行礦山地質的環境監測。只有通過環境監測并及時掌握礦山地質環境動態變化規律,預測礦山地質環境發展變化趨勢,從而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

2 監測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監測,進一步認識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及其危害,掌握礦山地質環境動態變化,預測礦山環境發展趨勢,為合理開發礦產資源、保護礦山地質環境、開展礦山環境綜合整治、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與重建、實施礦山地質環境監督管理提供基礎資料和依據。具體工作任務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開展單個礦山的地質環境監測和區域集中開采區或群采點礦山地質環境監測;

(2)建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庫和信息系統;

(3)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分析、處理及共享;

(4)礦山地質環境質量評價與預測;

(5)提出礦山地質環境管理控制措施以及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對策建議;

(6)編制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年報;

(7)向社會提供礦山地質環境方面的信息服務。

3 監測原則

(1)國家、地方和礦山企業聯合監測國家控制全國范圍內的重點區域監測,地方控制省內的重點區域監測,礦山企業負責本礦區范圍內的監測,閉坑礦山無法找到責任人的由國家委托所在省的地質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監測。

重點區域監測先行鑒于國家在短期內不可能投入大量的資金大規模地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因而需在全國范圍內選擇環境地質問題嚴重、對當地人民生命和財產構成重大威脅的礦產集中開采區或者群采點,建立國家重點區域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示范區。

(3)常規監測和應急監測相結合

常規監測是對指定的礦區地質環境因子進行定期監測,以確定礦區環境地質問題及其發展變化趨勢,評價礦區地質環境質量狀況及地質環境治理成效。對于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嚴重的熱點地區、發生突發性礦山地質災害事件的礦區,除了進行常規監測外,還要進行應急性監測,快速獲取數據,為礦區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理和控制提供依據。

(4)傳統監測手段與高新技術方法并重

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環境狀況、人員技術水平、原有設備情況、監測精確度要求等因素,選擇較實用的監測技術手段,采用傳統監測手段和高新技術方法相結合,以保證監測數據資料的準確度。傳統監測手段包括現場原位測試和室內化驗;高新技術手段以多波段、多時相和高分辨率遙感遙測技術為主。

(5)監測數據標準化、規范化

監測數據的記錄要有統一的格式,并建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庫,按照標準格式進行數據錄入和存儲。

4 監測組織與工作程序

4.1 監測組織

國土資源部是全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的行政主管部門,各地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轄區內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礦山企業是單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的主體,礦山企業應成立專門的監測機構或者委托其他的專門監測機構對本礦區范圍內的地質環境進行監測,監測數據向所在地區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匯交。如果是閉坑礦山或者礦山企業已經倒閉,無法找到責任人,由所在地方地質環境監測機構負責監測。

地方地質環境監測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的重點礦山開采區域的地質環境動態監測,以及突發性和應急性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監測數據向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匯交。

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負責全國范圍內跨省界的重大礦區、熱點礦區、突發礦山地質環境事件的礦區及其它應急性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負責制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技術要求與實施細則,規范數據格式標準,建立數據采集和匯交制度,建立全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庫,開發礦山地質環境監測信息系統,接受地方監測機構上報的數據,并對數據進行整理、匯總、分析、集成和綜合研究,編寫全國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年報。

4.2 工作程序

(1)建立礦山基本情況檔案;

(2)確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內容;

(3)現場監測并填寫監測表,將數據輸入到數據庫;

(4)區域遙感監測并填寫遙感解譯表;

(5)監測數據匯總、分析、整理,編寫監測報告。

5 監測內容與方法

5.1 監測內容及指標

(1)侵占、破壞土地及土地復墾監測:侵占和破壞土地類型、面積,破壞土地方式,破壞植被類型、面積,可復墾和已復墾土地面積。

(2)固體廢棄物及其綜合利用 監測:固體廢棄物的種類、年排放量、累計積存量、來源、年綜合利用量,固體廢棄物堆的主要隱患、壓占土地面積等。

(3)尾礦庫監測:尾礦庫數量和規模,年接納尾礦量,尾礦的主要有害成分、主要隱患、年綜合利用量等。

(4)采空區地面沉(塌)陷 監測:塌陷區數量,塌陷面積,塌陷坑最大深度、積水深度,塌陷破壞程度等。

(5)山體開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質災害監測:本年度發生次數、造成的危害,地質災害隱患點或隱患區的數量,已得到治理的隱患點或隱患區的數量。

(6)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監測: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區域面積及治理情況等。

(7)礦區地表水體污染監測 :廢水廢液類型、年產出量、年排放量、年處理量 排放去向,地表水體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及造成的危害、年循環利用量、年處理量。

(8)土壤污染 監測: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及造成的危害等。

(9)地裂縫監測:地裂縫數量、最大地裂縫長度、寬度、深度,地裂縫走向、破壞程度。

(1O)廢水廢液排放監測:年廢水排放量及達標排放量,廢水主要有害物質及排放去向,廢水年處理量和綜合利用量等。

(11)地下水監測:①地下水均衡破壞監測:礦區地下水水位、礦坑年排水量、含水層疏于面積、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積等;② 地下水水質污染監測:pH、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鉻(六價)、總硬度、鉛、氟、鎘、鐵、錳、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硫酸鹽、氯化物、大腸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區主要水質問題的其它項目。

5.2 監測方法

5.2.1 單個礦山的監測方法

單個礦山的地質環境監測采用定期到現場調查并填表的方法,而對一些重大礦區,應設立地下水位、滑坡和地面沉降等固定的專業監測點進行監測。

(1)采空區地面塌陷監測:礦區塌陷面積較大的,采用遙感技術監測;重點礦區采用高精度GPS、鉆孔傾斜儀、全站儀等監測,其他采用人工現場調查、量測。具體方法為:①地面和建筑物的變形監測,通常設置一定的點位,用水準儀、百分表及地震儀等進行測量;地下巖土體特征的變化可采用伸縮性鉆孔樁(分層樁)、鉆孔深部應變儀等進行;水點變化的觀測常用測量水量、水位的儀器進行;地下洞穴分布及其發展狀況可借助物探或鉆探方法查明。② 塌陷前兆現象的監測內容包括:抽、排地下水引起泉水的干枯、地面積水、人工蓄水(滲漏)引起的地面冒氣泡或水泡、植物變態、建筑物作響或傾斜、地面環形開裂、地下土層垮落聲、水點的水量、水位和含沙量的突變以及動物的驚恐異常現象等。③地面、建筑物的變形和水點中水量、水態的變化,地下洞穴分布及其發展狀況等需長期、連續地監測,以便掌握地面塌陷的形成發展規律,提早預防、治理。

(2)礦區地裂縫監測:主要監測方法有大地測量法、GPS全球定位系統、簡易人工觀測、應力計等技術。

(3)礦區地面沉降監測:重點礦山采用現場埋設基巖標自動監測,其他采用高精度GPS監測。GPS監測方法參照相關規范 。

(4)礦區山體開裂監測:采用人工現場調查、量測。

(5)礦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參考《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技術要求》。

(6)礦區水土流失監測:采用遙感技術監測和人工現場調查、量測相結合的方式。

(7)礦區土地沙化監測:采用地下水水位動態監測和地面GPS監測以及遙感衛星監測等。

(8)礦區侵占破壞土地與土地復墾監測:采用人工現場調查、量測,輔以遙感技術方法。

(9)礦區土壤污染監測:人工現場調查、取樣分析,輔以土壤污染自動監測儀。

(1O)礦區地表水體監測:人工現場調查、取樣分析。

(11)礦區地下水均衡破壞監測:人工現場調查、取樣分析,輔以地下水位自動監測儀。

(12)廢水廢液排放監測:人工現場調查、取樣分析。

(13)地下水水質監測:人工現場調查、取樣分析。

(14)海水入侵監測:人工現場調查、取樣分析。

5.2.2 區域監測方法

采用多波段、多時相和高分辨率遙感影像,對區域內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進行解譯和判讀。建立基于遙感波譜的具有一定精度保證的主要礦山地物類型、土地與植被破壞、地面塌陷等自動識別模型與方法,實現地物面積變化自動監測。

(1)選取要監測的重點區域,充分了解研究區的地質環境背景,結合區內礦山分布,確定遙感監測方案。

(2)遙感影像可選取高分辨率衛星影像(QuickBird、IKONOS)數據,或者選取具有較高分辨率的各類航空遙感像片,遙感時段最好為每年5~10月。

(3)利用遙感影像數據,對礦產開采區侵占土地、植被破壞、固體廢物堆放、尾礦庫分布、采空區地面沉陷 (巖溶塌陷)、山體開裂、滑坡、泥石流、崩塌、煤田自燃等地質災害、礦產開發引發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礦區地表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礦山環境地質問題進行解譯和判讀。

(4)收集研究區1:25 000~1:500 00地形圖數據,將遙感影像配準到1:25000~1:50000地形圖上,采用目視解譯、人機結合解譯和計算機自動提取等方法將解譯的內容按實際規模大小標在地形圖上,并填寫遙感解譯記錄表。

6 監測質量控制

(1)各監測站定期進行監測數據自查,監測的內容不能漏缺。

(2)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去現場監測,不能提前或拖后。

(3)建立實際監測人和校核人簽字制度。

(4)上報的監測數據要經監測總站的審核并蓋章。省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收到各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數據表后,要進行檢查和校核,經確認無誤后輸入到省級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庫中。

(5)省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到一些重點礦山現場進行抽查。

(6)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應派專業人員定期到省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檢查和業務指導。若有必要可以直接到礦山現場進行檢查和指導。

(7)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將定期到各省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檢查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情況,檢查原始數據記錄本,并抽查個別監測區,到現場核查。

(8)定期檢查數據庫數據的完整性,對異常數據通過電話核實。

7 監測資料整理與分析

篇8

1土壤退化的概念

土壤退化(Soildegradation)是指在各種自然,特別是人為因素影響下所發生的導致土壤的農業生產能力或土地利用和環境調控潛力,即土壤質量及其可持續性下降(包括暫時性的和永久性的)甚至完全喪失其物理的、化學的和生物學特征的過程,包括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的退化過程,是土地退化的核心部分。土壤質量(Soilquality)則是指土壤的生產力狀態或健康(Health)狀況,特別是維持生態系統的生產力和持續土地利用及環境管理、促進動植物健康的能力[2]。土壤質量的核心是土壤生產力,其基礎是土壤肥力。土壤肥力是土壤維持植物生長的自然能力,它一方面是五大自然成土因素,即成土母質、氣候、生物、地形和時間因素長期相互作用的結果,帶有明顯的響應主導成土因素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特性;另一方面,人類活動也深刻影響著自然成土過程,改變土壤肥力及土壤質量的變化方向。因此,土壤質量的下降或土壤退化往往是一個自然和人為因素綜合作用的動態過程。根據土壤退化的表現形式,土壤退化可分為顯型退化和隱型退化兩大類型。前者是指退化過程(有些甚至是短暫的)可導致明顯的退化結果,后者則是指有些退化過程雖然已經開始或已經進行較長時間,但尚未導致明顯?耐嘶峁?/P>

2全球土壤退化概況

當前,因各種不合理的人類活動所引起的土壤和土地退化問題,已嚴重威脅著世界農業發展的可持續性。據統計,全球土壤退化面積達1965萬km2。就地區分布來看,地處熱帶亞熱帶地區的亞洲、非洲土壤退化尤為突出,約300萬km2的嚴重退化土壤中有120萬km2分布在非洲、110萬km2分布于亞洲;就土壤退化類型來看,土壤侵蝕退化占總退化面積的84%,是造成土壤退化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就退化等級來看,土壤退化以中度、嚴重和極嚴重退化為主,輕度退化僅占總退化面積的

38%[3~6]。

全球土壤退化評價(GlobalAssessmentofSoilDegradation)研究結果[3~6]顯示,土壤侵蝕是最重要的土壤退化形式,全球退化土壤中水蝕影響占56%,風蝕占28%;至于水蝕的動因,43%是由于森林的破壞、29%是由于過度放牧、24%是由于不合理的農業管理,而風蝕的動因,60%是由于過度放牧、16%是由于不合理的農業管理、16%是由于自然植被的過度開發、8%是由于森林破壞;全球受土壤化學退化(包括土壤養分衰減、鹽堿化、酸化、污染等)影響的總面積達240萬km2,其主要原因是農業的不合理利用(56%)和森林的破壞(28%);全球物理退化的土壤總面積約83萬km2,主要集中于溫帶地區,可能絕大部分與農業機械的壓實有關。

3我國土壤退化狀況

首先,我國水土流失狀況相當嚴重,在部分地區有進一步加重的趨勢。據統計資料[7],1996年我國水土流失面積已達183萬km2,占國土總面積的19%。僅南方紅黃壤地區土壤侵蝕面積就達6153萬km2,占該區土地總面積的1/4[8]。同時,對長江流域13個重點流失縣水土流失面積調查結果表明,在過去的30年中,其土壤侵蝕面積以平均每年1.2%~2.5%的速率增加[9],水土流失形勢不容樂觀。

其次,從土壤肥力狀況來看,我國耕地的有機質含量一般較低,水田土壤大多在1%~3%,而旱地土壤有機質含量較水田低,<1%的就占31.2%;我國大部分耕地土壤全氮都在0.2%以下,其中山東、河北、河南、山西、新疆等5省(區)嚴重缺氮面積占其耕地總面積的一半以上;缺磷土壤面積為67.3萬km2,其中有20多個省(區)有一半以上耕地嚴重缺磷;缺鉀土壤面積比例較小,約有18.5萬km2,但在南方缺鉀較為普遍,其中海南、廣東、廣西、江西等省(區)有75%以上的耕地缺鉀,而且近年來,全國各地農田養分平衡中,鉀素均虧缺,因而,無論在南方還是北方,農田土壤速效鉀含量均有普遍下降的趨勢;缺乏中量元素的耕地占63.3%[10]。對全國土壤綜合肥力狀況的評價尚未見報道,就東部紅壤丘陵區而言,選擇土壤有機質、全氮、全磷、速效磷、全鉀、速效鉀、pH值、CEC、物理性粘粒含量、粉/粘比、表層土壤厚度等11項土壤肥力指標進行土壤肥力綜合評價的結果表明,其大部分土壤均不同程度遭受肥力退化的影響,處于中、下等水平,高、中、低肥力等級的土壤的面積分別占該區總面積的25.9%、40.8%和 33.3%,在廣東丘陵山區、廣西百色地區、江西吉泰盆地以及福建南部等地區肥力退化已十分嚴重[11]。

此外,其它形式的土壤退化問題也十分嚴重。以南方紅壤區為例,約20萬km2的土壤由于酸化問題而影響其生產潛力的發揮;化肥、農藥施用量逐年上升,地下水污染不斷加劇,在部分沿海地區其地下水硝態氮含量已遠遠高于WHO建議的最高允許濃度10mg/l;同時,在一些礦區附近和復墾地及沿海地區土壤重金屬污染也相當嚴重[8]。

4土壤退化研究進展

自1971年FAO提出土壤退化問題并出版“土壤退化"專著以來,土壤退化問題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第一次與土地退化有關的全球性會議——聯合國土地荒漠化(desertification)會議于1977在肯尼亞內羅畢召開。聯合國環境署(UNEP)又分別于1990年和1992年資助了Oldeman等開展全球土壤退化評價(GLASOD)、編制全球土壤退化圖和干旱土地的土地退化(即荒漠化)評估的項目計劃。1993年FAO等又召開國際土壤退化會議,決定開展熱帶亞熱帶地區國家級土壤退化和SOTER(土壤和地體數字化數據庫)試點研究。在1994年墨西哥第15屆國際土壤學大會上,土壤退化,尤其是熱帶亞熱帶的土壤退化問題倍受與會者的重視,不少科學家指出,今后20年熱帶亞熱帶將有1/3耕地淪為荒地,117個國家糧食將大幅度減產,呼吁加強土壤退化及土地退化恢復重建研究,并在土壤退化的概念、退化動態數據庫、退化指標及評價模型與地理信息系統、退化的遙感與定位動態監測和模擬建模及預測、土壤復退性能研究、退化系統恢復重建的專家?霾呦低車妊芯糠矯嬗辛誦碌姆⒄埂9仕簾3盅Щ嵋燦?nbsp;1997在加拿大多倫多組織召開了以流域為基礎的生態系統管理的全球挑戰國際研討會,從生態系統、流域的角度探討土壤侵蝕等土壤退化等問題。而且,國際土壤聯合會于1996年和1999年分別在土耳其和泰國舉行了直接以土地退化為主題的第一屆和第二屆國際土地退化會議,并在第一屆會議上決定成立了土壤退化研究工作組專門研究土壤退化,在第二屆會議上則對土壤退化問題更為重視,并有學者倡議將土壤退化研究提高到退化科學的高度來認識,并決定于2001年在巴西召開第三屆國際土壤退化會議[12]。同時,在亞洲,由UNDP和FAO支持的“亞洲濕潤熱帶土壤保持網(ASOCON)”和“亞洲問題土壤網”也在亞太土地退化評估與控制方面開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總的說來,國際上土壤退化研究在以下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①從土壤退化的內在動因和外部影響因子(包括自然和社會經濟因素)的綜合角度,研究土壤退化的評價指標及分級標準與評價方法體系;②從土壤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學過程及其相互作用入手,研究土壤退化的過程與本質及機理;③從歷史的角度出發,結合定位動態監測,?芯扛骼嗤寥勞嘶難荼涔碳胺⒄骨饗蠔退俾剩⒍云浣心D夂馱猓虎懿嘀厝死嗷疃ㄌ乇鶚峭戀乩梅絞膠屯寥讕芾澩朧┒醞寥勞嘶屯寥樂柿坑跋斕難芯浚⒔寥勞嘶睦礪堊芯坑臚嘶寥賴鬧衛硨涂⑾嘟岷希型戀馗錄際鹺屯寥郎δ鼙;氖匝槭痙逗屯乒悖虎葑⒅卮臣際酰ㄒ巴獾韃欏⑻錛涫匝欏⑴柙允匝欏⑹笛槭曳治霾饈浴⒍ㄎ還鄄饈匝櫚齲敫咝錄際酰ㄒ8小⒌乩硇畔⑾低場⒌孛娑ㄎ幌低場⒛D夥掄妗⒆蟻低車齲┑慕岷希虎藪由緇峋醚Ы嵌妊芯客寥勞嘶醞寥樂柿考捌瀋Φ撓跋臁?/P>

我國土壤學研究工作在過去幾十年主要集中在土壤發生、分類和制圖(特別是土壤資源清查);土壤基本物理、化學和生物學性質(特別是土壤肥力性狀);土壤資源開發利用與改良(特別是土壤培肥,鹽漬土和紅壤的改良等)等方面。這些工作雖然在廣義上與土壤退化科學密切相關,但直接以土壤退化為主題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最近10多年,其中又以熱帶亞熱帶土壤退化研究工作較為系統和深入,并在80年代參與了熱帶亞熱帶土壤退化圖的編制,完成了海南島1∶100萬SOTER圖的編制工作。90年代以來,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結合承擔國家“八五”科技攻關專題“南方紅壤退化機制及防治措施研究”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我國東部紅壤地區土壤退化的時空變化、機理及調控對策的研究”任務,將宏觀調研與田間定位動態觀測和實驗室模擬試驗相結合,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等高新技術與傳統技術相結合,將自然與社會經濟因素相結合,將時間演變與空間分布研究相結合,將退化機理與調控對策研究相結合,對南方紅壤丘陵區土壤退化的基本過程、作用機理及調控對策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在以下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8、13]:①初步定義了土壤退化的概念,闡明了紅壤退化的基本過程、機制、特點。②在土壤侵蝕方面,利用遙感資料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編制了東部紅壤區1∶400萬90年代土壤侵蝕圖與疊加類型圖及典型地區70、80、90年代疊加土壤侵蝕圖,并在土壤侵蝕圖、土地利用圖、土壤母質圖等基礎上,編制了1∶400萬土壤侵蝕退化分區概圖;對南方主要類型土壤可蝕性K值進行了田間測定,并利用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數據和校正的Wischmeier方程,計算我國南方主要類型土壤可蝕性K,編制了相關圖件。③在肥力退化機理方面,建立了南方紅壤區土壤肥力數據庫,初步提出了肥力退化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土壤肥力退化評價的嘗試,并繪制了紅壤退化評價有關圖件;將養分平衡與土壤養分退化研究相結合總結了我國南方農田養分平衡10年變化規律及其與土壤肥力退化的關系,認為土壤侵蝕、酸化養分淋失等造成的養分赤字循環及養分的不平衡是土壤養分退化的根本原因;應用遙感手段及歷史資料,編制了0~20cm及0~100cm土層的土壤有機碳密度圖,探討了紅壤有機碳庫的消長與轉化及腐殖質組成性質的變化規律;提出了磷素固定是紅壤磷素退化的主要原因,磷素有效性衰減的實質是磷素的雙核化和向固相的擴散,解決了紅壤磷素退化的實質問題。④在土壤酸化方面,研究了紅壤的酸化特點,根據土壤的酸緩沖性能,建立了土壤酸敏感性分級標準,進行了紅壤酸敏感性分級和分區,首次繪制了有關地區土壤酸敏感性分區概圖;采用MAGIC模型,并進行校正對我國紅壤酸化進行預測,揭示紅壤酸度的時空變化規律;并在作物耐鋁快速評估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⑤在土壤污染方面,利用多參數對重金屬的土壤污染進行了綜合評估,建立了綜合污染指數(CPI)值的計算方法,對不同地區的污染狀況進行了評估,繪制了重金屬污染概圖;應用農藥在土壤中的吸附系數(Kd)和半衰期(t1/2)及基質遷移模式,闡明了土壤農藥污染的機理;在重金屬污染對土壤肥力的影響方面的研究結果表明,重金屬污染可降低土壤對鉀的保持能力,促進鉀的淋失;而對氮和磷而言,主要是降低與其催化降解和循環相關的酶的活性。⑥紅壤退化防治方面,提出了區域治理調控對策,“頂林—腰果—谷農—塘魚”等立體種養模式等,并對一些開發模式進行示范和評價。

然而,我國幅員遼闊,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復雜多樣,地區間差異明顯。各類型區在農業和農村發展過程中均不同程度地面臨著各種資源環境退化問題,有些問題是全區共存的,有些則是特定類型區所特有的。過去的工作僅集中于江南紅壤丘陵區,而對其它地區觸及較少。而且,在研究工作中,也往往偏重于單項指標及單個過程的研究。土壤退化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基本處于空白,對退化過程的相互作用研究不夠。同時,在合理選擇堿性物質改良劑種類、提高經濟效益以及長期施用改良劑對土壤物理、化學,特別是生物學性質的影響等方面還有許多問題有待進一步研究,對耐酸(鋁)作物品種的選擇研究也亟待加強。此外,對其它土壤退化問題,如集約化農業和鄉鎮企業及礦產開發引起的土壤及水體污染、土壤生物多樣性衰減等問題,尚未開展系統研究。

5土壤退化的研究方向

土壤退化是一個非常綜合和復雜的、具有時間上的動態性和空間上的各異性以及高度非線性特征的過程。土壤退化科學涉及很多研究領域,不僅涉及到土壤學、農學、生態學及環境科學,而且也與社會科學和經濟學及相關方針政策密切相關。然而,迄今為止,國內外的大多數研究工作偏重于對特定區域或特定土壤類型的某些土壤性狀在空間上的變化或退化的評價,而很少涉及不同退化類型在時間序列上的變化。而且,在土壤退化評價方法論及評價指標體系定量化、動態化、綜合性和實用性以及尺度轉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大多處于探索階段。

我國土壤退化研究雖然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有特色的進展,但整體上還處于起步階段。為此,作者認為,今后我國土壤退化的研究工作應從更廣和更深的層次上系統綜合地開展土壤退化的綜合評價與主要退化類型農業生態系統的重建和恢復研究,并逐步向土地退化或環境退化方向拓展。具體來說,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研究工作:

(1)土壤與土地退化指標評價體系研究。主要包括用于評價不同土壤及土地退化類型的單項和綜合評價指標、分級標準、閾值和彈性,定量化的和綜合的評價方法與評價模型等;

(2)土壤退化的監測與預警系統研究。主要包括建立土壤退化監測研究網絡,對重點區域和國家在不同尺度水平上的土壤及土地退化的類型、范圍及退化程度進行監測和評價,并進行分類區劃,為退化土地整治提供依據;

(3)土壤與土地退化過程、機理及影響因素研究。重點研究幾種主要退化形式(如土壤侵蝕、土壤肥力衰減、土壤酸化、土壤污染及土壤鹽漬化等)的發生條件、過程、影響因子(包括自然的和社會經濟的)及其相互作用機理;

(4)土壤與土地退化動態監測與動態數據庫及其管理信息系統的研究。主要包括土壤退化監測網點或基準點(Benchmarksites)的選建、3S(GIS、GPS、RS)技術和信息網絡及尺度轉換等現代技術和手段的應用與發展、土壤退化屬性數據庫和GIS圖件及其動態更新、土壤退化趨向的模擬預測與預警等方面的工作;

(5)土壤退化與全球變化關系研究。主要包括土壤退化與水體富營養化、地下水污染、溫室氣體釋放等;

(6)退化土壤生態系統的恢復與重建研究。主要包括運用生態經濟學原理及專家系統等技術,研究和開發適用于不同土壤退化類型區的、以持續農業為目標的土壤和環境綜合整治決策支持系統與優化模式,主要退化生態系統類型土壤質量恢復重建的關鍵技術及其集成運用的試驗示范研究等方面的工作,為土壤退化防治提供決策咨詢和示范樣板;

(7)加強土壤退化對生產力的影響及其經濟分析研究,協助政府制定有利于持續土地利用,防治土壤退化的政策。

參考文獻

1RLal.Soilqualityandsustainability[A].In:

RLal,WHBlum,CValentine,etal.Methodsfor

AssessmentofSoilDegradation[C].USA:CRCPress

LLC,1998,17~30.

2趙其國,孫波,張桃林.土壤質量與持續環境I.土壤質量的定義及評價方法[J].土壤,1997,(3):113~120.

3GLASOD.Globalassessmentofsoildegradation[Z].Worldmaps.

Wageningen(Netherlands):ISRICandPUNE,

1990.

4OldemanLR,Engelen,VWPVan,etal.Theextent

ofhuman-inducedsoildegradation[Z].Annex5“World

Mapofthestatusofhumaninducedsoildegradation,Anexplanatory

note.”Wageningen,Netherlands:ISRIC.

1990.

5OldemanLR,HakkelingRTA,SombroekWG.

Worldmapofthestatusofhuman-inducedsoil

degradation[Z].Anexplanatorynote,Wageningen,Netherlands:ISRIC

andPUNE,1991.

6OldemanLR.Theglobalextentofsoil

degradation[A].In:DJGreenland,ISzabolcs.

SoilResilienceandSustainableLandUse[C].CABInternational,

Wallingford,UK,1994,99~118.

7中國農業年鑒編輯委員會.中國農業年鑒[Z].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

8張桃林.中國紅壤退化機制與防治[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1999.

9紅黃壤地區農業持續發展戰略研究專題協作組.紅黃壤地區農業持續發展研究(第一集)[C].北京:中國農業科技出版社,1993.

10魯如坤.土壤—植物營養學[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1998.

11孫波,張桃林,趙其國.我國東南丘陵區土壤肥力的綜合評價[J].土壤學報,1995,32(4):362~369.

12CAnecksamphant,CCharoenchamratcheep,T

Vearasilp,etal.ConferenceReportof2nd

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LandDegradation[R].

篇9

關鍵詞:公司;環境法律責任;預防

中圖分類號:DF46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3.01.08

與一般的法律責任相同,公司的環境法律責任主要包括公司的環境民事法律責任、公司的環境行政法律責任以及公司的環境刑事法律責任。公司的環境民事法律責任系指公司違反環境義務或者造成環境損害時所應承擔的民事后果,主要包括排除危害和損害賠償兩種責任承擔方式。公司的環境行政法律法律責任系指公司違反環境行政法時所承擔的不利法律后果,行政處罰及行政處分是承擔環境行政法律責任的兩種形式。在我國,環境行政法律責任是公司承擔環境法律責任的最主要方式。公司的環境刑事法律責任系指違反環境刑事法律規范時,公司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我國《刑法》專節設定了“破壞環境保護罪”,其中又囊括了專門的環境犯罪種類和環境犯罪類型。

在社會責任范疇中,公司的環境法律責任居于中間位置,承啟了公司的經濟責任和道德責任。公司環境法律責任的承擔勢必促進和推動公司社會責任的踐行。公司作為環境法分配環境義務的重要主體,其踐行義務的實際結果,對公眾環境權益及環境正義的實現可以起到關鍵作用。一項好的環境法律責任制度安排,不僅應在實際執行中發揮威懾力,更要迎合環境問題的特殊性,在預防功能方面有所作為。預防性公司環境法律責任的制度設置,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的重要條件之一[1]。那么,如何全面認知當前我國公司環境法律責任制度的主要問題,怎樣從預防的視角審視公司環境法律責任的難題,并變革當前的公司環境法律責任制度,將是本文逐步探討的內容。

一、公司產生階段的環境法律責任問題 (一)公司市場準入的環境條件缺失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一系列基本條件。然而,無論是何種類型的公司,對公司設立條件的規定,其對象均是主體、財產、組織、經營條件等情形,環境準入的基本事項均未被提及;未達到環境標準的公司進入市場涉及的法律責任問題,更是無從談起。由此,環境準入作為公司進入實體市場的第一道綠色門檻,沒能發揮其基本的防護墻作用。

(二)環保法中公司環境準入規范的滯后

我國《環境保護法》在第2章規定了“環境監督管理”,在第3章規定了“保護和改善環境”,在第4章規定了“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惟獨沒有環境準入規范的內容。此外,《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法》等環境法律法規也未規定公司設立時環保部門的環保審批職責。總體來看,各種環保法律法規中有關環境保護義務及責任的設定,基本上都是對已成立的公司之行為進行規范。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潘 佳:我國公司環境法律責任制度的綠化:一個預防的視角在《環境保護法》第2章明確規定“環境監督管理”方面,其針對公司行為的規定,除了對環境質量標準的制定、環境監測的管理以及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的職權等主要規定之外,主要是從建設項目是否影響環境的角度進行了細化。第13條規定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我國《環境保護法》第13條規定:“建設污染環境的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作出評價,規定防治措施,經項目主管部門預審并依照規定的程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計劃部門方可批準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 ,但是,沒有明確規定公司設立時的環保批準問題。該法在第5章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僅針對經營時的公司法律責任。我國《環境保護法》第35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第36條規定:“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第37條規定:“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的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重新安裝使用,并處罰款。”第38條規定:“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第39條規定:“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可以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或者責令停業、關閉。” 此外,《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其他污染防治法對公司項目建設和規劃的規制,也不例外。因此,批準程序并不是公司設立之時《公司法》第6條規定的情況。總之,作為基本法的《環境保護法》針對將來可能對環境狀況產生影響的公司設立行為,沒有設定環境本身的“市場”準入標準。

我國《環境保護法》在第3章中明確了政府及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基本義務。《環境保護法》第4章就如何對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進行防治進行了明確規定。通過第3章和第4章的基本內容,可以找到運營階段公司承擔環境法律責任的基本條款,然而,公司進入市場的環境審批問題還是沒有被納入制度考量的范疇內。即使《環境保護法》第25 條第25 條規定:“新建工業企業和現有工業企業的技術改造,應當采取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設備和工藝,采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 對新建企業提出了環境保護的要求,該條畢竟是原則性的規范,沒能細化,環境審批問題還是無從談及。《環境保護法》第26 條 第26 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者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規定了“三同時”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防和化解環境風險,實際上,依前文的邏輯來看,該制度針對的是“事后”的公司,仍然沒有對“事前”需要環保審批的公司設立行為有所作為。

二、公司運營階段的環境法律責任問題 (一)應對環境風險的內部控制制度和責任之空白

國際社會一向將內部控制制度作為防范公司風險最為有效的約束機制,在環境風險的防范方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發揮重要作用。由于人為污染和全球氣候變化等多重因素的疊加,環境災害的發生正在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2]。環境事務作為惟一關涉所有國家利益群體的“共同威脅”與“共同利益”[3],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反對。與此同時,經濟學界、管理學界、公司界和法學界開始從內部控制視角探討環境災害的應對策略。由于剛剛起步,在世界范圍內,包括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均未建立有效應對環境風險的內部控制約束機制。盡管如此,我們不難發現,根據內部控制的基本理念和原則,以防范包括環境風險在內的各種風險為重心,明確相關主體的環境內部控制責任,將顯得越來越重要。在中國的現實語境下,由于違法成本低廉,環境成本沒能內部化,以及綠色會計核算體系整體缺位,這一世界范圍內的前沿難題若在中國得以先行,會顯得格外棘手。

(二)公司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方式滯后

當前我國的環境法規針對企業的違法行為,大多采用罰款的方式,很少采用吊銷許可證、消除危害、責令停產停業等資格罰和行為罰。相較于經濟罰,資格罰和行為罰的閑置狀態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針對經濟罰而言,由于罰款的成本對企業來說根本算不上負擔,再加上體制和機制等各種因素的存在,罰款的威懾功能蕩然無存。更為重要的是,這種單一的、普遍實施的威懾機制沒能從根本上約束管理層和執行層的行為,在實踐中,我們常常見到管理層獲利而廣大股東“埋單”的尷尬情形。

此外,困擾環保部門的缺乏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手段的老問題一直沒能得到解決。環保部門缺乏直接的、實在的權威,缺乏最直接、最可靠的制止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合法權力來源,不得不求助于法院的強制執行力來協助。實際上,矛盾不僅往往得不到解決,訴訟成本、時間成本、執行成本等各種成本問題又接踵而來。總之,環境問題的緊迫性和不可逆性與法律賦予環保部門的“正當性”權力來源極不相稱。

(三)刑事法律責任的變革拖泥帶水

我國《刑法修正案(八)》對第338條“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作了較大修改。修改前的《刑法》第338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修改后的條文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第一,將構成要件中的犯罪結果由“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修改為“嚴重污染環境”。筆者以為,從一定角度而言,本條并非通說所界定的由“結果犯”向“危險犯”的轉變,嚴格說來,構成要件強調必須“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結果”,而不是“有嚴重污染環境的危險行為”。值得肯定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后,只要造成了重大環境污染,無論是否屬于污染事故,都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將排放、傾倒或者處置的物質,由“危險廢物”修改為“有害物質”。第三,刪除了“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的規定。

盡管如此,該罪的變革仍無法從根本上預防企業的重大環境污染行為:一方面,當前的司法運行機制使得司法的補強作用難以發揮;另一方面,制度的缺漏不容忽視,從“準危險犯”到“危險犯”的跨越亟待提上議事日程。與約束污染和破壞環境主體的責任相對應,環境監管主體的責任問題也不容忽視,雖然和企業的環境刑事責任無直接關聯,卻是企業責任制度配套履行必不可少的。遺憾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尚未將監管者的環境刑事責任納入改革的范疇。

三、從預防角度綠化公司的環境法律責任 (一)環境準入制度及相關責任的立法完善

規定公司設立時的環境責任審批制:明確公司設立應具備的環境條件及相應的環境準入罰則。公司在報批環境準入時,存在不報、少報、謊報等違法情形時,應依法追究公司的環境準入法律責任。環境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公司設立時的環境準入監管職責。公司登記機關應切實履行相應的協助審查義務,對沒有環境審批或者環境審批不合格的企業,不予登記;登記機關違法失職的,亦承擔法律責任。此外,這一制度的有效運作,仍需一些配套機制的完善。例如,強化對現行環境指標的研究,制定科學的環境準入標準及指標,統一規范審核程序,等等。將公司的環境法律責任提前,強化對準入階段公司的責任和監管者“配套責任”的約束,將從最前端強化公司的環保注意義務,加大自身的環保投入和環境制度建設,可以有效地預防污染和破壞行為。

(二)建立以環境風險應對為重心的內部控制制度及責任體系

2006 年7 月,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和保監會聯合發起成立了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同年11 月,該委員會了《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22 個具體規范的征求意見稿。2008 年6 月28 日,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基本規范》),2009 年7 月1 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并鼓勵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業執行。

《基本規范》將內部控制定義為: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該規范將內部控制的目標歸納為五個方面:第一,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第二,合理保證企業資產安全;第三,合理保證企業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第四,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第五,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與COSO 報告所設定的目標相比,這個目標體系把資產的安全明確列入控制目標體系中,突出了資產安全的重要性[4]。企業作為主要的污染主體,在風險泛化的時代,將始終面臨不確定的環境風險,包括持久性、累積性的環境污染損害風險以及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

從成本收益角度考量,環境風險的有效控制意味著企業成本的削減。近幾年以來,石油化工行業污染事件頻發,危險物質經營單位因危險廢物處理不當而造成的環境事故比比皆是,重金屬行業等高污染企業搬遷后留下了一些后遺癥,造成搬遷企業污染環境,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國家繼續“埋單”的尷尬境遇。從根本上說,企業自身根本沒能意識到將環境風險納入內控機制的重要性,而環境風險特別是環境事故一旦造成損害,其代價將是巨大的。日本福島核危機事件、大連和墨西哥灣漏油事故就是前車之鑒。

由此,本文建議:第一,拓展內部控制的目標,增設預防和化解企業的環境風險一項,尤其強調高風險行業的環境風險防范,建立環境高風險行業以環境風險為中心的內部控制機制。第二,突出董事高管環境風險內部控制注意義務,強調董事高管的內部控制責任。明確其有制定和監督環境風險內部控制制度制定和履行的法律責任,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違反內部控制規定造成公司環境污染破壞事件或者環境事故,直接承擔對第三人的法律責任。《公司法》第150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此條規定,董事高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公司環境法律責任時,不對第三人直接承擔責任。 根據主觀過錯及損害后果,責令其承擔月薪或者年薪幾倍的罰款。第三,為了保證董事高管商業判斷的理性行使,注意義務不宜限制過嚴,若僅有一般或者微小過失,不宜追究責任。鑒于“權力易被濫用”、“絕對的權力就會造成絕對的腐敗”之普遍認識,并基于對監督和制約公司經營者行為之考慮,對于執掌公司一定范圍內的經營權限和資源的公司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均有必要對其形成制約。對責任主體進行認定時,應把握“職權濫用”的內核,對“董事高管人員”以及“執行職務行為”不應作過窄解釋[5]。此外,通過建立董事高管的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特別是在高度危險行業中)來分散和防范風險,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行政處罰方式的科學化

環境行政處罰在實踐中大多采取罰款的方式。從逐年遞增的排污費和罰款來看,就實施效果而論,環境行政處罰是失敗的,那么,原因何在?依本文所見,罰款制度沒能從根本上觸及企業決策層的利益。由于企業作為一個整體對外承擔責任,實際上真正掌握企業環境、經濟等行為命脈的董事和高管并未對自己的違法行為直接承擔不利后果,而內部約束機制又很難規制企業的核心。鑒于罰款制度作為主要的環境違法處罰方式仍將在我國長期存在,該制度的變革尤其要注重對決策層的約束和懲戒。

此外,增加自由罰的適用范圍,擴大行為罰和資格罰的適用。鑒于公司環境違法行為的特殊性及我國嚴峻的環境態勢,在法定情況下,環境污染或者破壞達到一定程度的,有關部門可以對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拘留,并處以罰款,同時不免除其民事賠償責任。鑒于人身自由屬于最重要的基本人權范疇,必須界定清晰自由罰的條件、時機和范圍。在其他行為罰和資格罰方面,從環境基本法層面授予環保部門實在的權力,明確法定條件下環保部門可以采取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措施,授予環保部門責令違法企業停產停業的權力。

(四)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前置”及環境監管失職罪的修訂

建議修改重大環境污染犯罪為名副其實的“危險犯”,將條文修訂為:“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有造成嚴重污染環境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于危險犯的認定,可能比較困難。應結合企業的經營范圍、行業類型、主觀惡性和違法程度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比如,某危險廢物經營和處置單位將大量劇毒廢物隨意丟棄在重點飲用水源保護區,而該地區多降雨,一旦發生危險,將造成市中心數萬人面臨飲水危機,即使沒有造成環境損害后果,根據前文的理由,也應當對其危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危險廢物經營和處置單位將劇毒廢物隨意堆放在荒野地區,周圍自然生態稀疏,只有在造成重大地下水污染或者土壤污染事故的情形下,才應追究其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

就現階段而言,環境監管失職罪的修訂不宜一步到位、過于嚴苛,宜比照《刑法修正案(八)》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作出修訂,而不宜比照本文所界定的危險犯。建議將當前的環境監管失職罪修改為:“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參考文獻:

[1]張忠潮,白宏兵.京都議定書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啟示[J].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4):96.

[2]李金林,胡昱東,章貝貝.中國政府應對公共危機的透視——以無錫太湖藍藻爆發事件的個案為例[J].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3):98.

[3]潘佳.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問責初探[J].合肥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