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發展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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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發展研究

篇1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發展綠色金融是順應國際金融市場發展趨勢、推動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要求。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越來越關注經濟增長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在這種背景下,各國紛紛響應聯合國發展綠色經濟、保護生態環境的號召,綠色金融的概念也由此被提出,開創性地將環保因素引入金融活動過程中,通過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綠色金融服務來保護環境,將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結合起來,以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本文在對綠色金融的內涵進行詳細分析的基礎上,探討了發展綠色金融對促進國家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促進金融機構自身的可持續發展、促進生態環境的保護和自然資源的節約的現實意義,并通過分析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現狀,提出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并完善制度保障、引導企業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贏、完善綠色金融機構的內部建設等措施來促進我國綠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

一、綠色金融內涵概述

綠色金融也叫可持續金融,是指企業在開展金融活動時要增強環保意識,注重保護環境,加強對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治理,從而保證經濟增長與環保產業的協調發展。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越來越關注經濟增長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在這種背景下,各國紛紛響應聯合國發展綠色經濟、保護生態環境的號召,綠色金融的概念也由此被提出,開創性地將環保因素引入金融活動過程中,通過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綠色金融服務來保護環境,將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結合起來,以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1980年,聯合國大會提出要處理好經濟、生態和自然資源等的基本關系,確保可持續性發展。1987年,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正式提出“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在全世界范圍內掀起了發展綠色經濟的風潮。1992年,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提出并通過了《21世紀議程》,確定了全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和計劃,并提出要大力發展綠色產業和綠色文明,推行綠色消費,明確單一追求經濟增長的危害性,培養可持續發展意識。1994年7月,國務院《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這是我國第一個國家級的可持續發展戰略。199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在日本京都簽訂《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呼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發展綠色經濟。世界銀行在2001年11月《做出可持續的承諾一世界銀行環境戰略》,該戰略提出要將減少貧困、發展經濟和改善環境結合起來,把環境保護作為發展經濟和減少貧困的戰略路徑。2003年6月,國際金融公司與花旗集團、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與西德意志銀行等私人銀行采用世界銀行的環境保護標準與國際金融公司的社會責任方針,聯合制定了“赤道原則(EPs)”,該原則第一次把項目融資中模糊的環境和社會標準明確化、具體化,使整個銀行業的環境與社會標準得到了基本統一,也使環境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到實處,并通過發揮金融業在建設和諧社會中的核心作用,為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2012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可持續發展國家報告》正式對外,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辦的新聞會上,報告編寫領導小組副組長、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的杜鷹介紹了該報告總體情況。

綜合來看,在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的共同關注和努力下,綠色金融已經得到了初步發展,并按照可持續發展的框架和要求帶來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發展綠色金融的意義

(一)促進國家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發展綠色金融對國家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發展綠色金融有利于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長期高速穩定的增長,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很多高能耗、高污染企業在追求利潤的過程中環保意識不夠強烈,各種污染事故的預防機制和善后機制不夠健全,嚴重影響了產業的優化升級。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使這些企業陷入貸款困境,通過控制他們的資金來源減少了環境污染,不僅保護了生態環境,還促進了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其次,綠色金融有利于發展可持續經濟。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國民賴以生存的基礎條件,也是發展經濟的前提保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促進經濟增長的潛在危害十分巨大。綠色證券制度的實施將環保審查納入擬上市公司的審查要求里,以此來引導其發展綠色經濟。綠色金融也通過影響公眾的投資行為使自然資源和社會資金得到有效配置,減少了對自然資源和社會資金的浪費,促進了可持續經濟的發展。最后,發展綠色金融有利于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發展綠色金融有利于為綠色產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使我國的經濟發展找到新的、健康的增長方式。

(二)促進金融機構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發展綠色金融對金融機構自身可持續發展的促進作用同樣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發展綠色金融有利于金融機構提升經營績效。隨著人們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關注,環境經濟和綠色金融已經成為了新的投資熱點,為金融業務活動提供了綠色商機,也為金融機構提高業績創造了良好的機遇和發展環境。其次,發展綠色金融有利于降低金融機構在經營活動中所面臨的風險。發展綠色金融是我國經濟增長方式進行轉變的關鍵拐點,綠色證券制度、綠色信貸制度和綠色保險制度等的實施有效控制了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保證了其日常運營的健康和平穩,有利于金融機構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從而也有利于整個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最后,發展綠色金融有利于提高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競爭力。雖然發展綠色金融增加了政府的監管成本和企業的運營成本,但從長遠來看,發展綠色金融符合國家發展綠色經濟的可持續性要求,也順應了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找到了新的經濟增長點,使信貸結構得到優化,提高了企業和銀行的風險抵抗能力,使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競爭力得到有效提高。

(三)促進生態環境的保護和自然資源的節約

我國長期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使生態環境不斷遭到破壞,政府為了治理這些破壞和污染投入了大量資金,但由于污染過多、資金有限,不少環保項目仍然存在著資金不足的問題,發展綠色金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一條有效的途徑。綠色金融為環保事業的順利開展提供了資金支持,通過各種綠色政策的激勵機制使社會資金流向環保產業和注重環保的企業,從而增強了企業的環保意識,保護了生態環境,也減少了對自然資源的浪費。

三、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現狀

從綠色金融在我國的實踐情況來看,由于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等原因的影響,政府雖然了不少環保政策,但金融機構的實際實施情況并沒有達到預期目標。2007年,國家加大了環境整頓力度,并頒布綠色信貸政策,我國的綠色金融才快速發展起來。

近年來,為了進一步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政府相繼了多項通知和公告。2007年以后的重要意見和通知有:《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關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貸款風險的通知》、《節能減排授信丁,作指導意見》、《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綠色信貸環保指南》、《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里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金融服務上作的意見》、《“十二五”能減排綜合性下作方案》、《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和《綠色信貸指引》等。

為了發展綠色金融,政府相關部門在出臺各項政策法規的同時,我國各大金融機構也積極簽署各項協議、意見和聲明,為發展綠色金融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例如:國家開發銀行的《開放性金融合作協議》和《太陽能發電開發評審制定意見》,進出口銀行的“中國節能融資項目”,興業銀行簽署的《金融機構關于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招商銀行頒布的《可再生能源行業營銷指引》和《綠色金融信貸政策》,中國建設銀行出臺的《關于加強中國建設銀行減排授信管理工作的方案》,浦發銀行的《綠色信貸綜合服務方案》和《建設低碳銀行倡議書》等。

四、發展我國綠色金融的建議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發展綠色金融是順應國際金融市場發展趨勢、推動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要求。本文針對發展我國綠色金融,提出建議:健全法律法規,完善制度保障;引導企業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贏;完善綠色金融機構的內部建設。具體敘述如下:

(一)健全法律法規,完善制度保障

政策法規的支持是發展綠色金融的基本保障,因此,政府應積極完善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形成制度保障,并確保這些政策的順利實施,通過法律的手段引導企業和金融機構將經濟利益與環境保護結合起來。同時,也要發展綠色經濟的地方性法規,將綠色GDP納入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考核標準,通過綠色金融法律體系中的激勵機制和監管機制引導資金流向環保產業,促進環保產業的發展。政府相關部門也應不斷發展和健全綠色信貸制度、綠色保險制度和綠色證券制度等,引導發揮社會組織的監管作用。

(二)引導企業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贏

企業要積極響應國家發展綠色經濟、倡導節能環保的政策號召,提高自身的環保意識,在企業內部宣揚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強調環境保護對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從而提高每個員工的環保意識。同時,企業應該處理好追求利潤和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利潤的增長,將同時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作為經營目標,順應國內外發展趨勢,抓住發展綠色金融的契機,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樹立綠色企業的良好形象。從長遠來看,發展綠色金融符合我國發展綠色經濟的可持續性要求,也順應了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因此對于企業而言,發展綠色金融不僅能夠提高社會競爭力,而且有利于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贏。

篇2

一、綠色經濟背景下的我國農業

1、綠色農業發展的必要性

從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現狀來看,相比于發達國家而言,仍舊處在一個極低的水平,盡管農業經濟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性,但是在經濟質量上存在著十分眼中的問題,同時由于受到各種客觀因素的制約,我國農業經濟的發展,已經遭遇到極為嚴重的制約。問題集中體現在土地資源匱乏、水資源緊缺、水土流失、環境污染等幾個方面。從最新統計的資料顯示,我國目前的實際耕地面積為19.51億畝,人均耕地面積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二分之一。即便在現有耕地總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隨著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我國將出現極為嚴重的耕地缺口。據測算,2020年,我國耕地缺口可能近3億畝。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超過2200立方米,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缺乏環境保護意識,我國每年水土流失的總量已經超過50億噸。水土流失所導致的土地養分流失,已經造成全國4%的耕地處于地產狀態。草場退化,土地沙漠化的程度日趨嚴重,水土流失總面積超過150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六分之一。水土流失還引發了各種次生災害,例如洪水和泥石流。長期以來,劇毒農藥在土壤中的殘留問題,存在著極為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由于受到這些因素的制約,我國農業經濟如果按照傳統的生產方式,其發展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少,而且無法滿足未來人口需求,更談不上國際競爭力。因此必須走綠色農業經濟發展之路。

2、綠色農業經濟的發展前景

綠色經濟是以生態經濟為基礎的,具有可持續發展性的經濟模式。綠色農業經濟是綠色經濟的一種表現形式,其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最高形式,是一種農產品安全為目的的標準化農業,是具有可持續發展性的,新型農業發展模式。由于綠色農業的發展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從種植、田間管理、產品收獲、加工、儲藏、營銷等環節都需要大量的財力支持,加之我國農村地區經濟基礎向來薄弱,盡管政府每年在農業上的投資超過數千億,但是面對綠色農業生產基地的前期投入,僅僅依靠政府的補貼是難以為繼的。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政府的補貼存在著明顯的不足,補貼的形式也過于單一,沒有形成系統性的補貼體系。同時,綠色農業經濟的早期發展,離不開政府的補貼,但是如果沒有穩定和持久的經濟支撐,必然不可能有長足的發展,更談不上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因此,綠色農業經濟的發展必須走市場化的道路,利用資本市場為自身的發展服務。但是,我國農村地區長期以來,金融市場的不但沒有發展,反而嚴重萎縮,農村地區金融供給嚴重不足,政府的補貼能力有限,嚴重制約了綠色農業經濟項目的實施。

二、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所存在的問題

1、農村金融體系的結構性問題

上世紀90年代末,國有四大商業銀行紛紛開始大規模退出農村市場的舉動,股份制銀行更是無意去填補國有商業銀行所留下的商業空白,縣級以下地區,幾乎看不到銀行的蹤影,被撤銷的銀行分支機構共有31000多家,這直接導致了農村金融體系的結構性缺失。同時,農村合作基金會、民政互助儲金會以及供銷社等具有輔的金融機構,由于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也紛紛撤銷,進一步惡化了農村金融體系的完整性,導致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功能上,以及供給上出現了極為嚴重的短缺。從理論上而言,金融服務體系應該是以銀行為主導的,證券經紀與交易也、保險也、信托投資業相互配合的綜合體系。據此分析,我國農村地區實際上根本就不存在一個完整的金融服務體系,因此也不可能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由于正規的金融部門確實,非正規的金融部門根本不可能承擔起市場責任,因此必然會出現貸款結構失衡的情況。真正用于農業的貸款是少之又少的,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從上世紀80年代起,鄉鎮企業的貸款始終遠遠高于農業貸款,因此農業經濟發展長期處于低速狀態。

2、農村金融體系功能上的缺失

由于農村地區缺乏正規的金融機構,因此必然缺乏正規的金融服務能力。這種功能上的缺失,直接導致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因此農業生產、農業經濟很難有長足的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全國二十多個省的農村地下信貸總額將近8000億,只有50%的農戶選擇從正規的金融機構貸款。從非正規渠道借貸,意味著承擔著更大的市場風險,因此也會進一步抑制農民投資綠色農業項目的積極性。

3、農村金融體系供給上的不足

從1995年起,農村地區每年的金融缺口已經超過了5000億,并且隨著經濟發展的需求,這一缺口正在不斷地加大。以2007年為例,政府在農業上的補貼也就在4400億左右,遠遠無法滿足農業經濟發展的需求。金融供給不足,導致農民貸款難,農村資金嚴重外流。造成這種局面的因素有很多,例如農村金融部門缺乏營銷意識,缺乏市場競爭意識,缺乏金融服務意識。同時,貸款辦理手續,程序復雜,貸款方式過于單一等,都不利于農民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從現有統計數據顯示,農業銀行只能夠滿足5%-8%的資金需求,根本就沒有發揮到金融機構應有的金融供給作用,70%以上的農戶只能夠依靠民間借貸,或是私人借款等方式解決資金需求的問題,因此存在著巨大的市場風險。

三、農村金融服務的完善對策

1、完善金融服務體系結構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完善的金融服務是以完善的金融體系結構為前提條件的,完善的金融體系結構主要是以合作金融為主體、政策金融為導向、商業金融以及民間金融作為補充,農業保險作為支撐的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農村合作金融在整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應該占主導地位,合作金融作為當前世界最為主要的農村金融模式,其主要依托的是民主決策與法人治理機制。合作金融的優勢在于,其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將所籌集的資金,用于社員。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在我國農村地區大規模實行合作金融并不現實,一方面由于農民經濟基礎較為薄弱,同時缺乏制度保障,容易產生各種糾紛。因此在現有的條件下,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完善現有的農村金融體系結構:首先,在農村地區大力發展商業銀行,在縣級以下地區增設各類金融服務機構,在機構的設置上,可以設置強制性的標準,明確規定金融分支機構的數量,從而確保其能夠在農村地區發揮吸收存款的作用,進而限制農村地區因資金外流所導致的供給緊缺。

2、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功能

建立完善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并不意味著建立了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應該是多層次,多主體的。不同的金融機構,其所承擔的市場責任,以及服務功能應該是有所區別的。以農業銀行為例,其作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在資金儲備上具有非常雄厚的實力,其主要的服務對象應該定位于農村地區的中小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等,當這些企業從事有利于綠色農業經濟的項目時,農業銀行應該發揮積極地推動作用,地方政府也應該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促進這些項目的順利實施,促進農村企業以及農業企業的發展,從而推動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以及綠色農業經濟的發展。農業發展銀行可以定位于農村地區的基礎性設施的建設,基礎設施的建設有利于改善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應該服務于綠色農業經濟的發展,作為當地政府在政策上應該給予大力的支持,將綠色農業經濟項目作為政府重點項目,在項目的建設上可以采用商業化模式,利用市場機制盡快將項目落實到實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在2009年出臺的《關于改善農村致富服務環境的指導意見》中的相關規定,農村信用社應該逐步形成綜合性業務體系,各類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之間的支付平臺應該盡快完善。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其應該成為農村金融服務的主體,其主要服務的對象是參加合作社的農戶,在信貸方式上應該具有更多的靈活性,但是一定要注意合作社的制度建設,在貸款的方法上注意嚴格性與及時性的平衡。截止201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農村合作信用社在農村金融服務上做出了很大的貢獻,貸款余額超過13萬億元,直接受惠的農民超過7258萬人次,并且為全國1.33億農民建立了信用檔案。同時,還要積極發展郵政儲蓄銀行、以及村鎮銀行,小額貸款機構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模式,為農村地區不同需求的人,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務,促進農村地區的金融發展。農村金融機構應該積極創新金融產品,提升金融服務的質量。金融機構的服務應該滿足農民的實際需求,例如創設小額貸款,微型貸款等金融產品,尤其是對中低收入農戶,以及偏遠地區的農民,應該給予一定的照顧,幫助其緩解燃眉之急。同時,可以將在城市中已經運作成熟的金融產品,引入農村地區,例如投資理財、信用卡、收付費等業務。

3、完善農業保險體系

篇3

關鍵詞:綠色金融;金融融資;現狀;完善機制;研究

環保綠色概念是在人類社會技術和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后,對環境的重視。而經濟活動離不開自然環境的支持,因此,綠色金融成為了未來經濟活動的核心和發展方向,在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參與到環境保護,并且考慮到該項投資對環境所帶來的影響,并及時的調整投資的策略,選擇科學合理的方法,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影響。而我國目前的綠色金融融資機制還不夠完善,因此,為了促進金融投資在綠色環境的環境中的積極作用,需要完善綠色融資資金的機制。

一、我國綠色金融融資的現狀

我國目前的綠色金融融資的現狀并不樂觀,首先,很多企業對綠色金融的概念并不清晰,因此在做決定的過程,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綠色金融,主要有兩層含義,第一層是指金融業如何促進環保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第二層則是指金融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目前我國的綠色金融融資的缺乏完善的體制,沒有建立科學的稅收體系,同時,綠色金融市場在發展的過程中,政府扶持不夠,而且沒有完善的綠色保險作為保障。所以,需要針對我國綠色金融融資的現狀,完善我國綠色金融融資機制。

二、對綠色金融融資完善機制的研究

1.綠色金融融資制度的完善,需要政府財政支出的扶持

經濟市場想要建立綠色金融融資體制,離不開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和扶持,因此,想要完善綠色金融融資的機制,首先需要有政府的財政的支出。只有政府加大了財政支出,才能確保綠色金融體制的發展是穩定增長的。尤其是對節能減排,綠色環保的清潔技術和創新技術的支持,都是對完善綠色金融融資機制的一種幫助。其次,需要規范資金轉移制度,也就是說通過合理的資金轉移,把資金投放到環境條件比較差的地區,最后,需要政府擴大綠色融資的范圍,重點在綠金融融資的內容上。

2.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是完善綠色金融融資機制的核心

綠色信貸機制是綠色金融融資機制是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想要建立完善的綠色金融融資機制,首先需要完善綠色信貸機制。第一,以綠色性為向導,制定扶持性信貸政策。因為我國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還是以信貸融資為主,所以,綠色金融融資的關鍵環節,就是需要監理完善的綠色信貸機制。而政府以綠色為向導,能夠監理完善的綠色信貸目錄和建設綠色信貸統計系統,這對于綠色金融融資的機制的完成具有積極地促進作用,而且對于綠色金融融資核心的確定和把握,能夠掌握好“度”,督促社會完成對綠色金融融資體制的建立。第二,則是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開展與綠色金融環境保護有關的活動。我國國有銀行是最大的金融機構,擁有完善的金融體系,因此,在需要以銀行為綠色金融融資體系的參考標準,并且結合市場對環境保護的意見,制定相關的規定,同時要結合我國對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并且對綠色金融融資會產生的風險等條件進行詳細的考察,最后制定出符合市場要求的綠色金融融資規則,這對建立綠色金融融資機制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能夠積極的促動綠色信貸的制度的實施,有效的提高了綠色金融融資的執行力度。第三,需要政府制定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引導金融資源的制配。首先,政府需要對綠色金融融資進行鼓勵和支持,從加大財政政策的支持,到相關政策的支持,能夠有效的調動企業對綠色金融融資的積極性和參與性,并且在企業參與到綠色金融融資的過程中,需要政府對企業起到政府保護的作用。而且和企業之間共同協商,建立完善的長久的綠色金融融資的有效的機制。同時需要加強對綠色金融融資的監督管理。并且提高對綠色金融融資的指標要求,確保綠色金融融資能夠有效的運行,真正的把綠色金融融資機制執行下去。第四,需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綠色金融融資的機制的完善進行規定和支持。這樣才能確保綠色金融融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也是推動綠色金融融資的有效手段,是管理監督綠色金融融資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工具。同時違反了綠色金融融資規則和法律法規的,對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和污染的企業和個人,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綠色金融融資機制的完善,需要法律的保護和支持。比如,我國“一帶一路”的發展,就需要綠色金融的支持和幫助。因為“一帶一路”關系到很多國家,所以,在建設的過程中,會因為環境污染等問題,造成一定的國際糾紛,而我國選擇使用綠色金融的方式處理“一帶一路”的問題,能夠有效的解決這些問題,而且能夠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

3.綠色金融融資機制的完善,需要發展綠色金融市場

綠色金融融資機制的建立,是為了能夠更好的發展金融市場。因為,穩定的綠色金融市場,對于執行和完善綠色金融融資機制具有重要的作用。兩者之間是相互依存的。首先,需要依據我國商品交易的性質的不同,對綠色金融市場的范圍進行界定和劃分,綠色金融市場就是把環境保護,或者和經濟活動有關系的,涉及到環境因素保護內容的綠色的經濟市場。而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也是綠色金融融資的保障。并且可以依據綠色金融市場的特性,劃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所以,建立綠色金融市場,對建立綠色金融融資機制對于規范性的促進作用,首先可以依據市場的運行規則,制定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機制,這對于綠色金融融資機制的發展和執行,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山東某企業是純堿的生產商,因此為了企業達到綠色金融融資的要求,實現綠色融資的目標,對自身企業開展了節能減排的工作,并且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綠色金融融資,為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提供了助力。

4.建立綠色證券制度,是完善綠色金融融資的制度的關鍵環節

綠色金融融資主要是通過銀行等大型的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中,可以監理有關綠色的證券制度,金融機構對綠色證券的推行和發行,能夠加快人們對綠色金融融資的認識,促進更多的人參與到綠色金融融資之中,然后依據綠色金融融資的特點,和機制要求,可以建立綠色的證券制度,進一步的促進綠色金融融資的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所以,應該重視對綠色證券制度的建立以及對綠色金融融資制度的完善作用。綠色證券制度的建立,主要表現在中國證監會對綠色金融融資的重視,并且根據法律以及市場變化,制定相關的制定。

三、結束語

綠色金融融資體系的建立是一個復雜的過程,而在金融融資的過程中,考慮到對環境的影響,參與到對環境的保護的過程中,更是一個復雜的體系和制度。但是綠色金融融資是實現人類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共同目標的重要的手段。因此,我國在領導世界走向綠色金融融資的道路的過程中,依據自身的經濟體系的情況,以及自然環境的具體情況,并且結合我國的國情,制定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綠色金融融資的機制,并且加以完善,促進綠色金融融資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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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經濟發展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1723(2013)03-0077-03

一、綠色金融的含義和特性

(一)綠色金融―― 一種新興的經濟發展方式

綠色金融是一種新興的經濟發展方式,綠色金融的發展方式要求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的觀念落實到其基本工作中。它要求企業在投資、融資和日常經營活動中把社會資源都引導到環境保護上來,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鋪路。綠色金融的貫徹和實施具體體現在保險、證券和信貸之上。對于那些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政策、對環境和資源容易造成破壞的投資項目,應在信貸領域上對其給予限制。對于那些采取循環經濟方式進行生產,運用節能環保設施的企業采取傾斜性信貸政策,這就是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則是指在企業對環境造成污染之后,如有可能對第三者造成身體傷害或者物質損失,那么法律法規有權利強制環境風險的企業購買應付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用以保證公眾的利益。綠色證券則是對那些有破壞環境行為或者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設置門檻,證監會有權要求其公開環境方面信息,隨時監管其上市之后的經營行為,促進上市公司在上市后改善其環境表現。

(二)綠色金融內涵和特征

綠色金融一方面強調的是金融業自身的長遠的、可持續的發展,要求金融業眼光要長遠,注重長期利益的實現,以防金融業以犧牲長期利益為代價實現短期利益,真正做到規避金融危機的影響。另一方面則強調金融業應該為保護環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引導資金和產業向著開發節約資源的技術上和保護環境的產業上,幫助消費者建立綠色觀念。

綠色金融的特點之一在于其在衡量經濟活動的績效時不單單地考慮創造的物質成果,而是以考察經濟活動是否做到了保護環境或者經濟活動對資源的利用的程度。綠色金融的概念引導經濟活動的各方面主體注重金融活動與環保、生態之間的平衡與協調,最終實現科學發展觀中強調的社會可持續向前

發展。

綠色金融另外的特點在于一直強調可持續發展,樹立整個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觀是綠色金融的最終目標。在企業進行貸款時,金融機構應該考察企業對于該項目是否履行了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并對項目對社會、環境和資源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進行評分。綠色金融更要求金融業在審核一個項目的可行性的時候應該充分衡量其資金回收期、現金流量情況以及投資回報率,良好的項目應該形成正的現金流量,并能夠增加企業的利潤,而在進行不同項目的選擇時,企業應該首選凈現金流量大、投資報酬率高、投資回收期短的項目,減少企業的風險,這樣整個金融業才能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要處理好緊急發展和環境之間的關系,要協調好現實的需求和長遠的需求之間的過渡,要讓量的發展逐漸轉變為質的發展,只有處理好這幾方面的問題,才能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也才能讓金融業在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關注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為綠色金融的發展提供足夠的空間。

(三)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現狀

從當前的情況來看,銀行業是綠色金融發展的主要基地,綠色信貸已經成為綠色金融發展的最關鍵點。綠色金融是20世紀70年代盛行的金融發展理念,第一家政策性的環保銀行成立于聯邦德國,從其名字我們也可以看到綠色金融發展的前身―生態銀行。2002年在倫敦召開的國際商業會議為綠色金融的向前發展開拓了新的視野,“赤道原則”這個新的概念被提了出來。這個原則要求金融業在評價一個項目時,首先應該考慮的是該項目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現在全球多家金融機構已經采納了“赤道原則”,運用“赤道原則”進行的融資額已經占到了全球項目融資額的絕大多數。但是綠色金融對我國來說還是一個新興的概念,在我國的中資銀行中也只有興業銀行一家銀行采取了赤道原則,這也從側面反映了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暫時還處于較落后的水平。

二、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

可持續發展在本質上要求實現綠色金融。環境和資源等因素本身可以為投資帶來利潤,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會自動的選擇市場資源,做到資本有效配置。經調查發現,目前中國在節能減排、經濟結構調整和低碳項目上的投資已經占到了50%以上,這說明了市場已經自動放棄了高耗能、高排放的粗狂的發展方式,這種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生產方式對于節約成本毫無幫助。對環境保護的嚴格管制可以提高生產效率、鼓勵新能源開發、促進節能減排技術的應用與普及,最終能夠使企業獲得凈收益。在各個國家排放的權利和義務有了明確的規定和限制時,節能減排技術將成為一項能獲得經濟效益的事情。自然資源并不是取之不盡的,其不可再生的特性決定了只有注重環保的企業才能最終獲得長期的發展。隨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條件的限制和資源價格的改革,新興企業不斷建立。傳統企業不斷被改造,綠色金融的發展空間將越來越大。綠色金融以調節和引導資金的走向和分布為手段影響著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可持續發展必然要求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而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又構成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總的來說,綠色金融和可持續發展之間是一體的,二者在本質上的要求是一樣的,就是在環境保護的基礎上進行經濟的發展和物質的積累,在確保人類和社會的長期、長遠的生存基礎得到滿足情況下發展。綠色金融和可持續發展相互依賴,共同進步。

三、以綠色金融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現實意義

綠色金融是金融業和工業、商業發展的現實要求。歐美等國家經常以我國的產品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生產的理由來抵制我們國家的產品,實行綠色金融政策之后,歐美國家將無話可說,我國產品在國外的市場地位也能得到提升,這對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面,金融業在運用信貸政策和投資政策引導企業向降低能源消耗的項目投資,減少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同時,無形中降低了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了企業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增強了產品的信譽,為企業的利潤增加創造了便利條件。金融業和工商業不應該只關注短期在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方面的投資,更應該把眼光放長遠,看到企業注重環境治理能帶來的長期利益。金融業在為了國家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環境保護做出貢獻的同時,自身也能獲得長久發展的機會,隨著發放的金融資產規模加大,抵御風險的能力也越來越強。金融業在引導客戶實現綠色資金安排的同時,自身的經濟效益也得到增加,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也就成功鑄成。

經濟和社會不斷在發展,公眾的自我意識也越來越強。在這種大環境之下,人們越來越關注金融業和工商業在獲取經濟利益時是否保護了環境,承擔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如果金融業和工商業依然只局限在自身利益的增長,而不關注自己經濟利益的增長給社會和民眾帶來什么樣的負擔,那么也會失去公眾的滿意度。通過綠色金融,金融業能夠改善人們生活的條件,提高人們的收入,社會環境大大改善,唯有如此,金融業和工商業的發展才能讓公眾滿意,才能取得可持續發展的

基礎。

金融業注重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在項目評估和投資中認真分析可能遇到的風險,仔細根據相關財務管理模型和計算公式估算出凈現金流量,對項目資本回收期有大致的把握,認真考核融資者和貸款者的信譽和融資能力,確保金融業的信貸和投資在最低的風險下進行,如此金融業才能獲得持續發展的動力和能力。金融業只有獲得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在信貸和投資政策中去貫徹綠色金融的理念,綠色金融的發展才具備條件和資本;金融業只有擴大自身規模,增強其在經濟發展中的影響力,才能引導項目和投資在新能源和資源節約技術上投入資金,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四、實行綠色金融、促進金融可持續發展的方法和對策

第一,在金融業應該樹立起綠色金融的觀念,并用之教育員工,在員工的思想中深入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并使之在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遵守愛護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之后,有關節能減排的投資必然會加多,專業的節能公司也會推出綠色產品和節能產品,環境保護產品市場將會日漸成熟。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就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了實現節約資源,成為環境保護大國,我們有必要建立一個綠色銀行,進行綠色信貸,從源頭上保證市場上的項目和產業都是環保的。綠色金融的理念在樹立的過程中還應該注重對消費者的引導,讓消費者的心中建立起綠色的概念,引導消費者去選擇綠色產品、支持綠色投資,杜絕浪費環境和資源生產出的產品,這樣綠色金融和綠色經濟能夠更好地發展下去。

第二,我國應該建立起投資項目的評價指標。我國已經初步研究和掌握了項目破壞生態環境、浪費經濟資源造成的直接損失的計算方法,對于環境保護、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資帶來的收益也有了理性的認識。金融業可以利用這種計算方法來衡量企業應該承擔的環境保護責任,例如,在發放貸款時,可以引入環保參數到會計計算指標中去。優惠利率和差別利率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對于那些對環境保護做出貢獻、資源利用率較高的企業,金融機構應該給予其優惠利率;對于那些破壞可持續發展目標實現的項目,應該在貸款利率上限制其投資,抑制這些項目的發展。

第三,金融業應該徹底貫徹綠色信貸的政策,商業銀行在貸款上給予的優惠政策是綠色金融得以實施和貫徹的基礎。發展循環經濟和綠色經濟是綠色信貸實施的最終目標,為了讓環境保護落實到實處,就必須停止對環境有危害項目的貸款,并發放貸款給治理環境污染的項目。在對一個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和效益評估時要把環境因素納入其中,通過稅收優惠、貸款利率優惠、再貼現政策,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要注重長遠利益的實現,可以把資金投入到農田水利、三廢治理上去,創造一個健康、有活力的生態環境。

第四,綠色金融方面應該建立起專業的服務隊伍。商業銀行應該吸納專業的人才進行儲備,建設一支專業素質強的隊伍。在當前階段,商業銀行應該首先在重點階段取得綠色金融建設的突破,選擇一批經驗豐富的業務人員、客戶經理進和投資決策專家組成一個專業的團隊,在綠色金融的項目開發和風險管理方面逐步開展,積累相關的經驗,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在綠色金融方面培養出優秀的專業人才。商業銀行還應該重視人才的培訓,把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培養成為精通綠色金融的專家,讓商業銀行的專業服務隊伍盡快建立起來。

在經濟全球化和跨國公司不斷發展的今天,人們在關注經濟發展的同時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是人類面臨的迫切需要,這種迫切需要已經轉移到了金融業和工商業的發展之中去,綠色金融的概念應運而生。綠色金融要求金融業將環保的概念貫穿在其整個日常運營中去,在信貸、投資和保險中都做到以環境保護為原則進行工作的開展,綠色金融和可持續發展之間是相互滲透的,只有做到綠色金融,社會才能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需求又要求金融業必須做到綠色金融。以綠色金融來促進可持續發展對于經濟的良性發展、社會的健康前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這對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產品的影響力,增強金融業的整體實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綠色金融必須受到整個社會的關注。在金融業,為了實現綠色金融,首先應該貫徹綠色金融的概念,其次應該建立專業化的綠色金融團隊,并在投資項目的篩選上實行綠色金融政策,從源頭上保證投資項目和貸款項目的環保性。今后的經濟發展必定是可持續的發展,今后的金融業前途將是綠色金融,這一點企業和金融機構都要有明確的認識,并采取恰當的措施和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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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綠色金融;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83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5)01-0107-03

[作者簡介]于巖熙(1988-),男,黑龍江哈爾濱人,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理論與政策;王吉恒(1964-),男,山東沾化人,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財政與金融。

[基金項目]黑龍江省社科項目“基于金融模塊化構建黑龍江省金融體系研究”,項目編號:14B074。目前,從經濟發展現狀來看,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倡導節能減排成為經濟發展的中心工作。在此背景下,綠色金融應運而生。綠色金融來源于綠色文明(王軍華,2000)。自20世紀80年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被提出以來,綠色已經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引發了人們對傳統金融發展模式的思考,國內外專家、學者經過深入研究形成共識:綠色金融是推動低碳經濟的重要工具,也是商業銀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正確途徑。綠色金融是國外可持續發展理論的中國化。

一、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理論

(一)綠色金融

1概念及內涵

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也稱為環境金融(environmental finance),這一概念最早源于《金融業關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聲明》(UNEPFI,1997),引申為低碳金融,是指金融部門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自己的一項政策,通過金融業務活動與加強資源環境保護、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強化節能減排有機結合起來,以確保能源安全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種金融營運戰略(高建良,2009)。綠色金融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以及生態保險的方式,為合理利用能源、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服務,是實現節能、減排、降耗的金融業務,它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以達到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持續發展為目的(王順慶,2010)。

2功能與特點

綠色金融具有融資服務、中介的基本功能;具有合理配置資源的核心功能和調節經濟結構、規避風險的市場功能;具有風險交易、信息傳達、消費引導、區域協調、財富分配的金融衍生功能。綠色金融的特點是注重人類社會生存環境的利益,將生態因素納入金融業的核算和決算體系;關注環保產業、生態產業等長遠利益。

(二)可持續發展理論

1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內涵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其核心思想是以犧牲最小的環境為代價來換取最大的經濟發展(馬傳棟,2002)。

2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形成

1972年,聯合國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了第一次人類環境大會,會上提出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為首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表了《我們共同的未來》的研究報告,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制定了2000年乃至下半個世紀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對策;1992年,在巴西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國家首腦大會,把可持續發展提升到全球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高度”。

3可持續發展理論在金融業的實踐

可持續發展追求的目標是既要使人類的各種需求得到滿足,個人得到充分發展,又要保護資源和生態環境,不對后代人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威脅。其完整的理論體系包括經濟、生態、自然、環境、資源和生產等方面,仍處于不斷完善的過程中。

國外對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商業銀行自身與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強調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倡導銀行為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貢獻。國外金融業將企業競爭力和改善環境聯系在一起。1992年在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聯合國環境署發表了《銀行界關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有100個機構和團體簽了字,由此創立了金融自律組織(UNEPFI),該組織從實踐和理論上不斷探討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國際金融公司聯合荷蘭銀行于2002年10月在倫敦召開“項目融資中的環境與社會問題”會議,花旗銀行、巴克萊銀行及西德意志銀行等九家銀行參會。會議制定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的項目融資指南”(即赤道原則),規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對融資項目涉及的環境和社會問題進行審核調查。金融機構在提供融資前,要求項目發起人提交對社會和環境負責任的證明。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機構實行了“赤道原則”,其業務范圍擴展到全球100多個國家,在全球項目融資市場上的份額達到85%以上。

二、綠色金融是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商業銀行以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經營對象,經營特殊商品――貨幣和貨幣資本,提供貨幣收付、借貸以及各種與貨幣相關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具有調節經濟的特殊功能:通過信用中介活動來調節社會不同行業的資金流動。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體,作為資金融通的樞紐,在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導下,促進經濟結構與產業結構的調整,在社會經濟和可持續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推行綠色金融,重視環境問題,為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帶來發展機遇。商業銀行通過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的產品,可減少有害物資的排放,從而減少商業銀行自身的運營成本;商業銀行推行綠色金融,承擔社會責任,對影響環保的項目不予貸款,能夠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環境風險為商業銀行擴大了產品經營范圍,減排費用、環境友好技術的投資需求等為商業銀行提供了融資機會;通過提供綠色投資產品,可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

三、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現狀與問題

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在資金融通、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86年第一家交通銀行的成立,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的興起,實現了由單一銀行壟斷體制向以中央銀行、四大國有銀行為主體,股份制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等多種金融體制的過渡。四大國有銀行通過完成股份制改革,已形成了全方位的商業銀行發展模式。

(一)我國商業銀行對“赤道原則”的踐行

在“赤道原則”的指導下,我國商業銀行用具體行動來踐行綠色金融宗旨。2007年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5家大型銀行共發放支持節能減排重點項目貸款10634億元,支持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貸款3878億元,節能減排技改貸款20941億元,收回不符合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的企業貸款3934億元。中國工商銀行提出了《關于推進綠色信貸建議的意見》,建立了信貸的“環保一票否決制”;中國建設銀行組建了“赤道原則”研究團隊,推進信貸政策與國際行業“赤道原則”接軌;中國農業銀行推出了以CDM機制項下“經核證的減排量”收入為質押的節能減排融資;浦東發展銀行推出了《綠色信貸綜合服務方案》;深圳發展銀行和中國銀行開展了掛鉤海外碳排放權期貨價格的金融理財產品服務;興業銀行在經營理念、運行效率及公司治理方面顯示出綠色金融發展的優勢,成為我國唯一的“赤道銀行”。

(二)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商業銀行作為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傳統的金融活動首先考慮的是自身利益,而忽略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加上商業銀行內部對綠色金融的規律和知識掌握不足,綠色金融服務工具和人才相對缺乏;綠色金融具有公共品屬性,綠色金融創新性強,風險相對比較高;政府有關部門政策扶植和激勵措施不夠完善等,致使長期以來商業銀行對資源、環境、生態因素未給予足夠的重視。

一是沒有形成完善的綠色信貸激勵機制。在金融產品創新及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的同時,也帶來了較高的風險,影響了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主動性;二是缺乏有效的綠色信貸信息供享機制。缺少政府、銀行和企業的合作交流機制,主要表現為相關環保部門信息、技術標準化信息、產業政策信息溝通交流渠道不暢通;金融制度建設與經濟發展不同步,風險防范能力有限;三是創新能力不足。由于開發綠色信貸產品創新能力有限,對于科技含量較高、建設周期較長、風險較大的項目,傳統的金融產品無法滿足其有效的需求。

四、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政府相關政策和機制

綠色金融具有政策金融性質,需要政策引導,因此應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商業銀行只有依據國家有關發展綠

色經濟的政策和制度,才能有效地制訂自身的綠色金融服務操作規程和工作細則;建立政府監管機制,政府部門通過綠色金融對企業實施監管,使綠色金融成為銀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約束力量;建立企業信息平臺、環保信用信息數據庫及銀行和企業的借貸信用體系,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建立項目投融資專家評估系統,綠色金融項目目前處于探索和創新階段,風險管理難度較大,通過評估系統來規避投資風險。

(二)建立建全銀行內部治理機制

一是商業銀行在建立內部治理機制中,融入綠色金融的理念,將綠色金融作為考核投資項目的重要指標。不僅在資金供給上要向實體經濟傾斜,而且要實現資源配置的社會效應;二是商業銀行應當在“赤道原則”的指導下,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項目,在提供綠色金融服務活動中,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確保在融資過程中資金的安全。

(三)大力建設低碳銀行

商業銀行應遵循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綠色發展的基本要求,將綠色金融作為銀行自身發展的特殊運作方式,將社會責任與銀行核心業務高度契合,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碳金融為商業銀行促進經營轉型帶來巨大商機,包括低碳產業項目的投融資,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等。要加強“低碳銀行”的基本建設,從人才培養入手,借鑒國外環境風險評估和管理經驗,培養專業化、高素質的團隊;科學設置機構,完善系統配置和網絡建設等。浦發銀行2011年率先提出打造中國金融業“低碳銀行”的目標,倡導環保經營方式,號召全員將節能環保理念融入工作中去,探索低碳銀行建設經營模式轉型路徑,增強可持續發展的后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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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物流金融;綠色物流;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275.6 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As green economy is used widely as one of the best patterns of the global econom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logistics sector and the finance sector it involved began to receive attention, so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appeared. The theoretical basis about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includ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circular economy theory, green logistics supply chain theory and the theory of finance development. It is the effectively fused product of green logistics, capital flow and information flow. In practice, logistics enterprises and banks began to explore and choose suitable pattern in creating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company. They hope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can give them new profit growth point.

Key words: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green logistic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綠色經濟”作為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佳模式之一,日益受到各國政府和企業的廣泛重視。隨著物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越來越大,其所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破壞也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使得人們認識到綠色物流運營的重要性。在綠色物流被廣泛推廣的同時,其所涉足的金融領域也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就出現了“綠色物流金融”,即“金融機構銀行業面向綠色物流運營,通過應用開發各種金融產品,為抑制物流對環境造成危害,實現物流環境的凈化及其物流資源最充分的利用,有效地組織和調劑綠色物流領域中貨幣資金運動。綠色物流金融,是綠色物流、資金流與信息流有效融合的產物”。所以,綠色物流金融一方面關注自身經濟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還從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出發,注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1 綠色物流金融的理論基礎

1.1 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一詞,最早是在1972年斯德哥穴世環大會上正式提出來的,當時響應者寥寥。1987年,娜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等人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一書中再次提出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后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可持續發展是一項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戰略。它的基本思想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可持續發展鼓勵經濟增長;可持續發展的標志是資源的永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是謀求社會的全面進步。

可持續發展理論主要包括資源和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三個方面。經濟、社會、生態的持續發展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共同組成了一個復合系統。可持續發展復合系統中,生態持續發展是基礎,它強調發展要與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相協調;經濟持續發展是條件,它強調發展不僅要重視增長數量,更要追求改善質量、提高效益、節約能源、減少廢物,改變傳統的生產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社會持續發展是目的,它強調發展要以改善和提高生活質量為目的,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地球高峰會議),102個國家首腦共同簽署《21世紀議程》,普遍接受了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與行動指南。我國“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規劃中,將可持續發展正式確定為國家戰略,也作為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成為人類邁向世紀的行動綱領。可持續發展希望一個國家或地區不斷創造與積累出理性高效、均衡持續、少用資源、少用能源、少犧牲生態環境,在綜合降低自然成本、社會成本、制度成本、管理成本的前提下,最終獲取的“品質好的GDP”(牛文元,2012)。

1.2 循環經濟理論

“循環經濟”一詞是美國經濟學家K·波爾丁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循環經濟是一種生態經濟,它是通過運用生態學原理指導人類經濟活動,通過資源高效和循環利用,將清潔生產與廢棄物綜合利用融為一體的經濟發展模式。它的提出促進了20世紀70年代關于資源與環境的國際研究,拓寬了80年代的可持續發展研究,把循環經濟與生態系統相聯系。國家發改委對循環經濟的定義是:循環經濟是一種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從該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循環經濟強調資源的循環利用,要求把社會經濟活動組織成“資源—產品—消費—再生資源”的閉環反饋式模式,自然資源能夠實現低投入、高利用和廢棄物的低排放,資源也能在這個經濟循環中得到持久的利用,最終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共贏”。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長期沿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使得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日趨嚴重。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調整經濟結構和布局,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正確選擇,是保護環境和生態平衡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發展循環經濟有利于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有利于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有利于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1.3 綠色物流供應鏈理論

20世紀90年代,隨著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識大大增強,各國環境貿易政策的相繼制定,全球性的產業結構呈現出綠色戰略趨勢,綠色物流供應鏈管理應運而生。

綠色物流供應鏈是在現代供應鏈基礎上綜合考慮物流運營對環境的影響,增加包括運輸、倉儲、裝卸搬運、流通加工、包裝、配送、信息處理等物流環節的環境保護意識,使綠色貫穿整個物流業務過程中,一方面減少物流運營對環境帶來的危害,另一方面實現對物流資源的最充分的利用,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實現綠色物流運營的經濟績效、社會績效和生態績效的有機統一。

綠色物流供應鏈管理也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綠色供應鏈管理在充分考慮環境問題基礎上,充分考慮供應過程中所選擇的方案會對周圍環境和人員產生何種影響、是否合理利用資源、廢棄物和排放物如何處理與回收、環境影響是否做出評價等,強調供應商之間的數據共享,強調充分利用現代網絡技術實現企業間的資源共享和優化組合,進行集中資源配送,節約資源和全社會的產品庫存,減少運輸對環境的影響。

1.4 金融發展理論

金融發展理論的起源應該追溯到戈德史密斯(1969),他對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的關系進行了深入探討,形成了金融結構理論,奠定了傳統金融發展理論的基礎。隨后,傳統金融理論得到進一步發展,形成了金融深化理論、內生金融發展理論和新制度金融發展理論。金融深化理論由麥金農和肖提出,其基本結論是,金融體制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相互推動和相互制約的關系。一方面,健全的金融體制能夠將儲蓄資金有效地動員起來并引導到生產性投資上,從而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發展良好的經濟同樣也可通過國民收入的提高和經濟活動主體對金融服務需求的增長來刺激金融業的發展,由此形成金融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內生金融發展理論從效用函數入手,通過建立各種具有微觀基礎的模型,引入諸如不確定性(流動性沖擊、偏好沖擊)、不對稱信息(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和監督成本之類與完全競爭相悖的因素,在比較研究的基礎上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形成以及金融中介體和金融市場如何與經濟增長發生相互作用做出規范性的解釋。制度金融發展理論認為,制度因素是決定交易成本大小、風險管理水平以及信息不對稱程度的關鍵因素,強調法律制度、文化傳統、利益集團等制度因素與金融發展的關系。

20世紀90年代,隨著全球一系列金融危機的頻繁爆發,以金融資源論為研究基礎,以金融資源配置為研究對象,以金融分析為研究方法,以促進金融與經濟的協調與可持續發展為研究目的的金融可持續發展理論應運而生。

金融發展理論為研究綠色物流金融奠定了金融理論基礎,使綠色物流在運營中獲得良好的融資環境,也為金融業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促進綠色物流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2 可借鑒的綠色物流金融公司創建模式

2.1 UPS模式

UPS模式是一種在大型物流公司旗下組建的專業物流金融公司模式。大型物流公司一般規模較大,資金實力強,可在其旗下組建全資的專業物流金融公司,借助母公司對于物流信息的了解來實現成功的運營。

作為世界最大的物流企業集團之一,UPS集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于一身,服務范圍遍布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傳統物流業務的平均利潤只有2%左右的市場競爭狀況下,UPS提出新的發展戰略:發展供應鏈末端的金融服務。UPS中國董事總經理兼首席代表陳學淳先生指出:“未來的物流企業誰能掌握金融服務,誰就能成為最終的勝利者。”1999年UPS成立了專門的“物流金融公司(UPS Capital Corporation)”,為客戶提供融資產品與服務,開始全方位地開展物流金融服務。具體內容有:物流財務、租賃服務、環球貿易融資、付款解決方案和保險服務等一些相當于金融職能的業務。作為物流競爭的制高點,資金流是UPS獨具的一部分業務。

2.2 物流企業與銀行合作模式

對于某些實力不夠雄厚的物流企業來說,可以通過與那些同樣也想進入物流領域的銀行進行合作,組建專業物流金融公司,通過融合物流和金融的優勢,保證物流金融公司的成功運作。

深圳發展銀行的供應鏈金融模式就是這種模式的典型代表。2003年,深圳發展銀行嘗試性推出“供應鏈金融”業務服務。2005年,深圳發展銀行與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外運)、中國物質儲運總公司(中儲)和中國遠洋物流有限公司(中遠)進行合作,開始了共同打造并實施面向供應鏈上中小企業的“供應鏈金融”戰略。隨后,又與中鐵、中海、招商物流、中郵物流、中鐵物資等十多家國內一流物流企業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通過對產業供應鏈結構特點及商品交易細節的把握,借助核心企業的信用實力或單筆商品交易的自償程度,對供應鏈上單個企業或上下游多個企業提供全面金融服務。截止2011年,深圳發展銀行與這些物流企業的合作業務覆蓋能源、鋼材、汽車、糧食等眾多行業,涉及一百多家核心企業和近3 000家上下游客戶。這種供應鏈金融模式一方面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能實現供應鏈上資源的整合,使供應鏈上眾多企業能夠分享“供應鏈金融”的創新成果,也是綠色物流的體現,使各利益主體在合作中多方博弈,實現共贏。

2.3 廣發行模式

2003年,廣東發展銀行率先推出自己的“物流銀行”業務,為中小企業推出了物流金融解決方案,并于2005年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無錫等十個城市分行進行試點。所謂物流金融解決方案,就是銀行以市場暢銷且價格波動小的物流產品作抵押為授信條件,并借助物流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統,向中小企業提供抵(質)押融資、公共倉儲、物流配送、金融擔保、拍賣變現等綜合性物流金融服務,其融資業務包括倉儲物質押貸款、倉單質押貸款等,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即可獲得貸款。廣發行推出的“物流銀行”業務,打破了傳統的固定資產抵押貸款模式,引入貨物流動資產抵押,間接盤活了整個供應鏈,實現了銀行、廠商、經銷商、物流企業的“四方共贏”。

物流業的快速發展,離不開金融服務的支持,尤其是作為低碳經濟時代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的增長點的綠色物流,需要信息流、資金流高效融合,無論是UPS模式,物流企業與銀行合作模式,還是廣發行模式,都可以成為它們高效融合的可借鑒經營模式。

綠色物流金融的發展關系到我國低碳經濟時代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助于推進我國“兩型”社會的建設,關系到物流產業和金融產業未來的發展,所以,我們需要站在科學發展觀的立場上,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發展綠色物流金融,實現資源的節約和整合,達到銀行、物流企業、廠商、經銷商等多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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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一個特區的新平臺已經鋪就:前海綠色低碳循環產業平臺,正為深圳科學發展帶來重要的新動力。

30年前的昨天,深圳,拉開了中國經濟改革開放的序幕。

30年后的今天,前海,深圳再次起飛的新畫卷將從這里展開。

前海,一個偉大的藍圖從這里起步。前海綠色低碳產業集群,為能源發展構思新未來,為中國經濟轉型注入新動力,為未來的國際競爭提供新思路。

前海,一個強大動力的引擎澎湃啟動。前海綠色低碳產業集群,以提升能源利用率為基礎,以整體區域節能為載體,以國際科技水平為基準,打造外化科學發展張力、內涵自主創新基因的可持續發展產業鏈。

激情成就夢想,創新鑄造未來。以低碳領域的行業領軍企業高靈能源為龍頭,引領國家戰略新興產業集群,凝聚有志企業精鑄產業鏈,高度融合海內外精英低碳技術,為中國綠色低碳產業提供強勁的動力。

低碳創新發展,綠色創造文明。前海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將成為深圳建設低碳型城市的重要載體,成為自主創新城市的首選平臺,成為綠色中國生態文明的先行典范。

30年前,中國看深圳。

20年前,中國看上海。

10年前,中國看濱海。

未來,前海綠色低碳集群將立足深圳,以生態文明的宏大抱負引領世界新能源新經濟步伐,實現中國綠色低碳產業的整體騰飛。

前海,低碳產業和金融結合釋放出新的能量,催生數萬億能源金融產業,一個世界綠色金融中心在中國悄然升起,成為帶動全球經濟復蘇的新引擎!

前海,創造綠色低碳的嶄新價值體系,創造人類文明發展的新理念,將迎接全球矚目與美好追求!

站在前海的灘地上,我們能近距離望到毗鄰的香港。前海因其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東岸,與港澳毗鄰,是深圳難得的戰略性發展空間。這片得天獨厚“黃金寶地”,也引起中央高層的重視,2010年,國家批復同意《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前海開發上升為國家戰略,是迄今為止國家批準的地域面積最小的區域規劃。2012年12月,第一次外出視察,就選擇了這一片神奇而充滿廣闊前景的土地。

中國綠色發展、能源獨立應從節能開始,即以區域整體節蓄能為核心,從設計、技術、金融創新到新材料、新能源的產業鏈條,配合科研、交易平臺,依托于前海的高端服務配套與國家扶植政策,發揮聚合效應,打造依托市場的可持續成長綠色低碳產業有機體。

作為綠色低碳產業國際潮流的領導者,中國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將以深圳前海為土壤高起點規劃布局,大戰略謀篇布陣,高標準項目建設的國際生態城典范亮相世界,成為中國轉型發展關鍵時期戰略布局中的最具爆發力的核心增長引擎。

中國綠色低碳產業集群以提升能源利用率為基礎,以整體區域節能為載體,以國際科技水平為基準,打造具有高速發展功能和自主創新基因的可持續發展產業鏈。利用前海新區獨特的綜合影響力完成產業聚集,進而成為推動全國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主要動力源泉。

中國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在前海落地,要徹底改變目前整體節能市場組織松散、效率低下等問題。現狀急需形成技術組合、資本組合、市場融合的有機體,從而集成具有規模化、層次化、系統化效應的綠色低碳系統服務機構。

中國綠色低碳產業集群的內容以綠色低碳技術和裝備、高效節能產品、節能服務產業等三個領域為主導,其產業核心是一批我國區域整體節蓄能三聯供能源供應的龍頭企業。因其成熟的技術,企業自主創新水平,卓越的市場組合能力,在區域低碳建設中發揮核心作用。他們在區域節能貢獻中的權重(建筑能耗占到發達國家總能耗的30-50%)與產生的綠色價值和與其他產業鏈條各環節的緊密對接決定了它的領導者地位。以市場為導向的產業內又涵蓋了區域規劃結合氣候、環境、設計、材料、循環、生活模式的綜合規劃建筑設計企業;新材料、新能源的制造企業;綜合監測,動態管理實現能源高效利用的信息結束管理服務商;自然能如電梯勢能,人體活動動能的收集利用類企業;區域內結合氣候地貌特點的立體綠化,無碳交通運營商。產業伴生企業還覆蓋了研究機構、技術快速市場化、專利化、金融保險等高端專業服務配套;綠色低碳產業技術孵化、融資、交易平臺;綠色低碳量化研究、區域低碳測評標準研究、符合我國產業升級和緩解不均衡發展狀況的政策研究等綠色低碳智庫;新一代綠色生態城市文化內涵,包括綠色建筑、綠色城市標準化體系建立和綠色生活的意識形態推廣等文化企業。

中國綠色低碳產業集群是凝聚產業鏈精英企業總部共同生長的基石,主要包括產業平臺:

(1)低碳能源規劃研究院。利用現有顧問聯盟與科研聯盟資源,搭建產學研平臺,以研究院的名義設立平臺。研究院將重點圍繞低碳經濟和低碳技術,深入開展戰略方向研究、產業政策研究、新技術創新研究、低碳城市建設規劃研究、低碳標準研究、實施監督辦法研究等六個方面的研究。收集和掌握國內各部門、各行業的信息和資料,積極為低碳產品、低碳技術、低碳能源的開發利用提供有效的平臺,積極發展與各級政府機構、科研教育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多方向合作。

以低碳綠色實用科學研究為主,配合產業發展進行委托技術開發,低碳綠色技術的產品轉化,低碳綠色技術儲備及升級,低碳綠色技術顧問服務,設計服務,及應用方案研究等。成為真正的綠色低碳技術轉化中心,以產業發展方向為研究核心的科技機構,吸引相關院士在此設立及組建國家實驗室,能夠獲得國家相關課題的基礎上具備行業技術權威領導力。目前已啟動的獨立實驗室有:分布式能源技術研發試驗中心、可再生能源開發應用研究所、移峰填谷技術產業中心、蓄能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

(2)以綠色低碳產業基金為核心的綠色金融服務平臺。金融服務是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快速發展的重要支撐。綠色金融服務主要包括兩個層面內容:第一個層面是業務層面,針對綠色低碳企業的綠色低碳業務提供金融創新產品,使業務能夠快速推廣與復制,占領市場,形成企業發展的核心動力;第二個層面是企業金融服務層面,作為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的重心,低碳創新技術企業是金融服務行業比較青睞的對象,扶植并推動這些企業的資本化進程是產業發展壯大的巨大推動力。為此以中國綠色低碳產業基金等一系列基金和相關金融機構、銀行相關產業部門為核心的綠色低碳金融服務集群會為產業聚集、產業發展、技術創新等區域經濟的良性運行帶來不可替代的推動力。確保綠色低碳產業聚集區企業繼續發展的步伐,為綠色技術企業提供高效暢通的融資渠道。

(3)綠色低碳技術產業化、專利轉讓及交易中心。依托產業技術優勢及技術聯盟的信息共享平臺,完成專利的收集整理,完善中國本土的綠色低碳專利產業鏈條,提供專利的轉移、轉化、咨詢顧問等服務,并常年開設技術交易中心,為產業發展提供技術交易交流平臺。

(4)綠色低碳產品展示交易中心及產業鏈聚集中心。

(5)國際展示及交流中心。作為具有國家形象展示要求的綠色產業聚集區,勢必需要開發國際交流及會議展示區域,常設國際綠色低碳論壇等國際會議機構,協同高靈能源的協會組織資源開發綠色低碳高端會議,政府相關產業會議等,形成一個國際交流、政府與企業政策互動、協會等非盈利組織常設的行業自律管理平臺,培育綠色低碳企業行業形象,形成國際間、政府與企業間、行業內的多重良性互動。此平臺的運營利用市場手段,配合政府、行業協會的安排。保證良性運行。積極發展與國際組織和國外企業的關系,開展各種學術交流、國際論壇、配合研究院聯合攻關等工作。

(6)碳權交易中心及相關衍生業務。碳權交易已經成為國際政治的一部分,作為國家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其國際碳權的交易平臺成為產業發展重點,相應的評估、鑒定、實驗等顧問服務機構全部依附于其上,形成完整的碳權交易產業鏈,是國家在國際碳權交易中掌握主動權非常重要的工具。打造國際有影響力的碳權交易平臺,制定我國適用的氣體排放交易方案,通過對特定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行認定和監測,允許減排補貼進入市場,從而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掌握碳主動權,并使國內企業從溫室氣體排放交易中獲取巨額利潤,建立碳排放信用認證機制,并與國際碳交易接軌。積極開展與碳權相關的衍生業務,促進國家節能減排和全球減排。

(7)綠色低碳技術企業孵化中心。在科技研究院的輻射下,積極推進科技技術的產業孵化,鼓勵高科技人員創業,并以綠色低碳產業基金支持優秀技術落戶并進行產品轉化,滾動發展孵化器的孵化能力,形成產業集群自我培養與哺育。為下一階段的綠色金融支撐體系介入做準備。

篇8

關鍵詞:生態文明;綠色信貸;河南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世界矚目的成績,但也面臨著經濟快速增長和資源消耗、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而且在一些地區和領域里環境污染顯得尤為嚴重,生態環境不堪重負。面對嚴重的環境問題,我國“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要進行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黨的十報告中也強調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對于掌握著巨大經濟資源的金融業來說,其在推動環境保護、轉變發展方式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銀行作為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金融機構,應該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綠色信貸政策的提出很好地適應了我國的綠色發展政策,因此如何使綠色信貸政策更好地發揮作用便成為了一個有意義的研究課題。

一、綠色信貸概述

“綠色信貸”的概念,最初來源于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大部門于2007年7月30日聯合出臺的《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該《意見》指出:各商業銀行要將企業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法規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各級環保部門要向金融機構通報企業生產或項目的環境信息;金融機構要依據環保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境評估的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綠色信貸”的提出,目的是針對我國日益突出的環保問題,擬通過環保部門和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的協同合作,從宏觀政策方面指導金融機構落實國家環保政策和產業政策,支持污染控制和環境保護,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及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同時防范和控制由環保問題帶來的信貸風險。

二、河南實施綠色信貸的必要性

河南作為一個以能源、原材料為主的工業大省,資源環境約束趨緊,霧霾等大氣污染、環境污染成為發展的心頭之患和民生痛點,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干凈飲水、安全食品、優美環境的要求越來越強烈。

改革開放以來,河南省產業結構通過幾個階段的調整,目前呈現出“二三一”的結構特點。第一產業比重逐年下降,第二產業比重穩步上升。河南省的工業發展模式為粗放型,過度依賴能源原料,工業產業層次較低,而這些發展較為迅速的產業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產能過剩,并且缺乏環保意識和有效的控制措施,所排放出的廢氣、廢水、廢渣對環境的污染已經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

面對嚴峻形勢,河南省必須從根源出發,大力落實綠色信貸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工業布局,加強環保監管,維護生態安全。

就目前的現狀而言,企業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且貸款在企業資金來源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因此運用綠色信貸杠桿,抑制高污染產業的發展,推進節能減排是行之有效的。綠色信貸通過從產業資本的形成、產業資本商業性的競爭機制以及產業資本的政策性倡導機制來改變資金流量供給配置結構和水平的,推動產業向健康化,高級化發展,從而實現產業結構調整的目標。

三、河南省發展綠色信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實施細則和標準不明確

綠色信貸的標準多為綜合性、原則性,或間接指導性的,河南省對綠色信貸中涉及到的準入、技術、排放、能源消耗和循環經濟、低碳等標準,尚沒有統一明確的實施細則,缺少具體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等,這就使得實施綠色信貸政策時銀行出現不知所措的局面,降低了綠色信貸政策的可操作性。

(二)激勵機制不完善

綠色信貸的要求是控制“三高”企業的貸款,而這些行業往往利潤豐厚,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可能會降低其經濟效益。如果僅是一味強調銀行擔負社會責任,缺少推進綠色信貸的激勵機制,勢必使金融機構執行綠色信貸的長期動力不足。同時對于環境保護做得實的企業,缺少更多的鼓勵性經濟扶持政策,也不能有效吸引企業加大環保投入,從而影響了企業對銀行綠色信貸的需求。

四、相關建議

(一)完善實施細則,建立評價體系

由于實施細則和標準的不明確,各家銀行在控制“三高”企業貸款時,只能按照各自理解去識別界定確定綠色信貸戰略方針、政策制度。于是,各家銀行為適應“氣候”,也都推出綠色信貸,但“綠”的程度卻各有不同。所以當務之急就是依據綠色信貸政策的總體方針,銀行信貸人員與環保領域的專業人士共同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如具體的行業目錄、行業規則、管理指南、環境風險評價體系等。而環境風險評價體系作為項目授信的重要依據顯得尤為重要。應當從自然環境指標和社會環境指標兩方面入手,細化且定量評價,建立起科學的評價體系,促進綠色信貸政策的真正落實。

(二)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根據河南省目前的狀況來看,對于商業銀行,政府可以根據不同級別給予授信銀行貸款利息免征營業稅的優惠,并且商業銀行與企業簽訂綠色信貸合同時,也可以給予商業銀行一定的印花稅減免,另外還可采取風險擔保、利差補貼、業務準入等方面的激勵保障措施;對于“三高”企業,用綠色信貸款項進行加強環保技術或是該企業進行轉型達到國家節能減排的要求的,政府可以對其減免一定比例的營業稅,同時與銀行簽訂綠色信貸合同的企業政府應當給予一定印花稅減免,另外還可采取費用返還、所得稅抵扣等方式對企業節能減排項目予以支持,從而提高綠色信貸政策借貸雙方的積極性。(作者單位:鄭州成功財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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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目前,我國已把新能源、節能環保、電動汽車、新材料、新醫藥、生物育種和信息產業列為重點發展的7大新興產業,而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必然成為使其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它們也正是綠色金融的重點戰略支持方向。

總的來看,綠色金融有兩層含義:一是金融業促進環保和協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二是金融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在第一層含義下,綠色信貸從貸款政策、對象、種類和方式上,把綠色環保產業作為重點扶持產業,將環保和貸款條件和優惠結合起來,優先支持綠色產業。在保險方面,則是通過對環境高危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后對受害人權益的保護規避環境風險,創造環保價值。在資本市場方面,綠色金融指的是優先考慮環保型企業或資源再生類企業的上市融資需求,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融資,引導社會資金流向綠色環保產業和新興產業。

而從綠色金融的第二層含義來看,金融業要保持可持續發展,就要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過度投機行為,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支持社會整體可持續發展,否則也會影響提高資金融通效率這一目標的最終實現。

篇10

關鍵詞:綠色信貸;甘肅實踐

中圖分類號:F830.9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7(3)-0084-04

十以來,走綠色發展之路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理念,G20杭州峰會更是將綠色金融首次納入會議議題,成為未來金融業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甘肅是全國首個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區和生態安全屏障綜合試驗區,具有發展綠色產業的獨特區位優勢和良好資源條件,現階段正面臨經濟發展綠色化轉型的迫切任務。近年來,全省金融部門以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為載體,不斷優化信貸資源配置,探索創新綠色信貸服務,為甘肅綠色產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大量信貸資金和有效金融服務。

一、甘肅綠色產業發展現狀

(一)甘肅綠色產業發展具有較好的資源優勢和政策機遇。甘肅地處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通道,承擔著歐亞大陸橋、西南和西北戰略通道的互聯互通,擔負著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通道建設任務。境內風能、光能資源豐富,風能資源理論存儲量2.37億千瓦,河西地區擁有我國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光電和風電裝機容量分居全國第一和第三位,素有“陸上三峽”美譽。蘭州和白銀是國家級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張掖和慶陽分別是全國首批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和首批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這些交通、清潔能源項目以及創新改革試點、示范區建設,為甘肅發展綠色產業帶來了政策機遇。2009年獲批建設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區以來,甘肅建設了7大循環經濟基地,發展了16條循環經濟主導產業鏈,以及100戶示范企業、36個示范園區、10個示范城市,為發展綠色產業奠定良好基礎。

(二)甘肅綠色產業發展面臨挑戰和壓力。甘肅地處西北內陸、黃河上游,生態環境脆弱,環境承載力弱,80%以上的區域為限制和禁止開發區,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任務艱巨。受資源稟賦影響,經濟發展過度倚重重化工業,經濟發展方式單一,經濟結構不合理,新能源、節能環保新技術等新興產業形態發展較慢,結構優化調整與轉型升級壓力大,甘肅經濟向綠色化轉型仍然面臨嚴峻挑戰和迫切任務。

二、甘肅綠色信貸發展情況

目前,甘肅省各金融機構執行以《綠色信貸指引》為基礎的綠色信貸制度,核心內容體現為“嚴退出、寬準入、活創新”。在退出政策方面,嚴格控制“兩高一剩”行業貸款,對“高污染、高排放”企業貸款采取措施逐步退出。在準入政策方面,鼓勵金融機構降低門檻,加大對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項目和企業的信貸投入。在靈活創新信貸服務方面,注重拓寬融資擔保方式,開辦項目收益權、知識產權、排污收費權、應收賬款等新型抵質押貸款業務,為綠色農業、綠色交通、清潔能源、科技小微企業等綠色產業提供融資便利。據調查,2016年6月末,全省綠色信貸1余額1896.01億元,占各項貸款的11.52%,比全國綠色信貸占比高2.52個百分點。

(一)綠色信貸行業集中度高,主要支持綠色交通和清潔能源產業項目。近年來,甘肅綠色信貸增長最快的領域是風電、光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項目,以及鐵路、公路和城市軌道交通等綠色交通項目,年均增速保持在25%以上,特別是風電貸款2010年前后增速多在50%以上。2015年以來,受政策和市場因素影響,風電、光電產業發展放緩,相關行業貸款增速下降。2016年6月末,綠色交通和清潔能源兩類貸款余額分別為898.95億元和835.16億元,占比分別為47.41%和44.05%,合計占比達91.46%。

(二)綠色信貸區域分布較為集中,主要投向蘭州、酒泉、隴南等地。受自然、地理、政策等優勢條件帶動,河西地區和隴南的新能源、蘭州的綠色交通等產業發展基礎相對較好,投向這些區域的綠色信貸相應較多。據調查,2016年6月末,酒泉、嘉峪關兩市的風電、光電項目貸款余額接近300億元,蘭州的軌道交通、鐵路等綠色交通項目貸款余額超過400億元,隴南、甘南兩地的水電項目貸款超過200億元。

(三)綠色信貸發放主體集中,主要由全國性大型銀行發放。2016年6月末,全省綠色信貸主要集中于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和農業銀行等4家全國性大型銀行,四家行綠色貸款余額總計1599.84億元,占比達到84.38%,其中國開行貸款余額609.03億元,占比最高,達到32.12%。7家股份制銀行貸款余額119.80億元,占比只有6.32%,且呈持續下降趨勢;地方法人機構貸款增長較快,其中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增速達到99.68%,但由于基數小,余額及占比分別僅有59.66億元、3.10%。

(四)綠色信貸政策優惠,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低。對于綠色產業項目和企業貸款,各金融機構在貸款條件、期限和利率安排上,充分給予政策優惠和傾斜支持。綠色信貸多為中長期貸款,期限基本在10年以上,如貸款量最大的綠色交通和清潔能源貸款期限多在15年左右。綠色信貸利率較低,大多執行基準利率或適當下浮,如國開行、農發行綠色貸款利率一般下浮10~20%,浦發銀行等股份制銀行綠色貸款多執行基準利率。

(五)綠色信貸環境效益顯著,貸款質量良好。按綠色信貸支持資金比例,預計可年節約標準煤700萬噸,減排二氧化碳當量3141萬噸(相當于蘭州7500輛出租車停駛100年),減排化學需氧量13萬噸、氨氮1.8萬噸、二氧化硫18萬噸、氮氧化物6萬噸,節水1724萬噸(相當于蘭州300多萬常住居民2個月的用水量)2。2016年6月末,全省綠色信貸不良率為0.25%,低于同期全省各項貸款不良率1.7個百分點。

三、甘肅綠色信貸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缺乏綠色信貸發展所需的完善政策體系。近年來,甘肅對綠色產業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和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政策法規,但多數綠色產業發展規劃或方案仍停留在部門規章制度與指導性層面,自上而下的完整的政策法規體系尚未形成。現行的綠色信貸政策側重于對“兩高一剩”企業信貸投放的限制,以促進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缺乏對金融機構支持綠色產業項目發展的利益引導、外部約束、融資配套等市場化制度安排和戰略規劃,缺乏環境評估標準、環保項目信息、環保違規違法行為聯合監管、金融監管等多部門、多層次、全方位的溝通協調機制,已不適應當前經濟金融向綠色化轉型發展的迫切需要。

(二)缺乏綠色信貸發展必需的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從外部來看,對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業務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激勵機制,現有的促進綠色信貸發展的相關措施與規定大多以鼓勵性為主,對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給予的優惠政策和補貼嚴重不足,使得開展綠色信貸的成本過高,缺乏有效的利益引導機制。特別是對于綠色產業發展帶動作用明顯的財政資金重直補輕貼息,對綠色產業發展多采取直接補貼措施,財政貼息力度不足。從金融機構內部看,由于信貸審批權限管控和綠色專業人才匱乏,全省金融機構現有綠色信貸政策基本以貫徹落實上級行政策為主,自主研發的綠色信貸產品及政策較少,未能建立起與綠色項目融資需求相適應的信貸制度安排,缺乏促進綠色信貸發展所需的內部約束與激勵機制。

(三)綠色信貸產品創新力度明顯不足。受多重因素影響和制約,全省綠色信貸產品創新與東部發達省市相比差距較為明顯。目前,浙江等東部沿海地區金融機構擁有的綠色信貸產品已經涵蓋了新能源、循環資源、碳融資與排放交易、污水處理及治理等眾多領域,基本涉及國民經濟的所有行業。而甘肅綠色信貸產品仍以淺層次、低附加值的信貸產品為主,多數只是傳統基建類和工業類信貸產品的延伸,難以滿足科技含量高、建設周期長的綠色項目建設所需。甘肅綠色信貸主要集中于風電、光電等少數綠色行業的中下游環節,融資擔保和還款來源方式單一,受行業發展周期影響十分明顯。

(四)部分綠色產業發展存在周期性和政策性風險。新能源發展存在瓶頸制約和政策L險。近年來,甘肅風電、光電等清潔能源發展迅速,在信貸資金的支持下,裝機容量快速躍居全國前列,但受制于滯后的電網建設(特高壓外送電網通道尚未建成),外輸通道容量偏小、本地消納能力有限,新能源發電受限嚴重,“棄風”、“棄光”現象持續存在,發電輸出率遠低于設計產能(一般情況下不到50%,最低時只有25%),對風電光電企業經營效益和償債能力影響較大。同時,新增風電項目上網電價下調政策和小水電庫區基金征收標準上調政策,這些不可預期政策將減少項目評估預測現金凈流入,相應延長貸款還款周期,對已有的水電存量貸款和未來的風電新增貸款都會產生消極影響。

四、經驗借鑒與政策建議

在發達國家,與綠色信貸相關的制度安排和綠色信貸產品發展已有幾十年歷史,由此推動的綠色投資對這些國家的經濟結構轉型和啟動新經濟增長點發揮了積極作用。西方發達國家的綠色信貸政策較為系統,主要做法是:對綠色貸款提供財政貼息或擔保,鼓勵金融機構積極為綠色產業提供中長期低成本信貸資金;成立政策性綠色環保銀行,為一般商業銀行不愿意或者無法接受的環境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如英國的綠色投資銀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制定嚴格的綠色信貸標準,如赤道原則3,為項目融資確立最低環保標準。國內的綠色信貸政策相對較為籠統且零散,大部分的制度安排集中于“兩高一剩”行業貸款退出政策,對于投資額大的綠色項目多通過與政府或國企合作,采取“一企一策”提供融資支持,如國開行的環巢湖地區生態修復工程。借鑒國內外綠色信貸發展經驗,結合甘肅綠色信貸發展實際,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大對綠色信貸發展的政策傾斜和財政支持力度。綠色信貸和綠色產業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性,存在金融機構實施綠色信貸和企業發展綠色產業動力不足的雙重難題,為此,有必要加大政策傾斜和財政支持力度,提高綠色信貸收益,降低綠色項目融資成本。具體建議:一是擴大綠色貸款貼息資金占綠色產業發展財政支出比例,加大對綠色信貸的財政貼息力度,制定合理的貼息比率和貼息期限,提高貼息手段在節能環保等綠色產業財政支出中的運用。二是健全財政獎補配套措施,給予承貸銀行一定的風險補償或獎勵,包括財政支持建立針對綠色貸款的風險補償和擔保制度;對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好的項目及支持銀行給予一定的財政獎勵。三是借鑒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經驗,試點由財政部門委托部分銀行(國開行或甘肅銀行、蘭州銀行)作為主辦銀行,承貸或管理部分綠色產業的貼息貸款。四是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強制推行綠色保險,構建綠色信貸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聯動機制,利用保險機制約束污染型投資并籌集環境修復資金。

(二)加強綠色金融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的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可優化綠色信貸發展的外部環境,激勵綠色信貸產品創新。現階段甘肅綠色金融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應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建立綠色項目信息共享機制。可由環保、發改等部門進行綠色項目評級,確定綠色信貸項目清單,對列入清單的企業和項目予以優先信貸支持。二是建立重點環保企業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由環保部門定期企業環境違法違規信息,金融部門將其納入企業征信系統,為金融機構綠色貸款或財政貼息提供支持。三是借鑒赤道原則等國際綠色信貸標準,推動金融機構盡快制定綠色信貸項目分類標準,將綠色信貸分類嵌入信貸流程管理,建立綠色信貸分類與企業評級的關聯,實現綠色信貸全流程系統化管理與監測。四是探索開展環境風險壓力測試,提升環境因素信貸風險研究分析與預判甄別能力。對于所投項目造成的環境污染或負面社會影響,明確提供融資金融機構負有可追溯的連帶責任。

(三)加快推進綠色項目多渠道融資。綠色基金、金色債券等可以為綠色產業、綠色信貸和投資提供期限長成本低的資金來源,可有效解決銀行和企業信貸資金期限錯配等問題。具體建議:一是加快推進綠色債券發行。借鑒青島銀行、江西銀行等地方性銀行發行綠色金融債的成功經驗,盡快推動甘肅銀行、蘭州銀行等成功發行綠色金融債;借鑒武漢地鐵“債貸基組合”模式4發行綠色中期票據成功經驗(國內首單軌道交通綠色中期票據),推動蘭州軌道交通等項目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債融資。政府可給予一定的增信支持和財政貼息或獎補,降低綠色債券發行成本。二是盡快設立綠色產業發展基金。借鑒國開行云南省分行與普洱市聯合設立“普洱市綠色經濟發展基金”(國內首支綠色經濟發展基金)支持當地綠色經濟實驗示范區建設經驗,由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設立綠色產業發展基金,為全省循環經濟示范園區、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等的綠色產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三是建設和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以重點流域為突破點,開展跨行政區域的排污權交易試點;以循環經濟基地或示范園區為載體,加快蘭州碳交易市場發展,完善交易機制,探索創新以排污權、碳交易為基礎的綠色信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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