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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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加強和規范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財務管理,根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財綜字[]117號)及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以下簡稱土地有償使用費)的財務管理,根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財綜字[]117號)及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上繳中央財政的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三條土地有償使用費納入預算管理,堅持"先收后支、量入為出、統籌規劃、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四條土地有償使用費實行預決算管理,預、決算的編制辦法和具體報表格式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支出范圍
第五條土地有償使用費專項用于耕地開發項目支出、耕地信息與監督系統建設支出,以及與土地有償使用費使用有關的其它支出。
第六條耕地開發項目是指中央確定的耕地開發整理重點項目、經中央批準的耕地開發整理示范項目及補助地方的耕地開發整理項目。
耕地開發項目實行全成本核算。成本開支范圍為組織、實施和管理耕地開發項目所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包括前期工作費、工程施工費、竣工驗收費、必要設備的購置費、必要的管理費及不可預見費等。
耕地開發項目預算編制及資金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另行制定。
第七條耕地信息與監督系統建設支出是指用于土地利用信息動態監測系統建立及運行等方面的支出,包括設備購置和維護費、網絡運行費、數據處理費、信息系統軟件開發費等。
第八條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核查、耕地開發項目審核論證、土地有償使用費等級標準與土地開發整理預算定額的修訂等與土地有償使用費使用有關的費用,由國土資源部根據實際需要編制資金使用預算,報財政部審定后,從土地有償使用費中列支。
第三章預算編制和下達
第九條國土資源部根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結合本年土地有償使用費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及下一年度收支增減因素,提出下一年度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和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核后,由財政部編入下一年度中央預算。
第十條耕地開發項目和耕地信息與監督系統建設項目的投資計劃和項目預算建議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的程序編報。
項目承擔單位隸屬于中央部門的,由項目承擔單位直接向國土資源部報送項目投資計劃項目預算建議;項目承擔單位隸屬于地方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地)國土資源廳(局)、財政廳(局)于每年5月底以前,聯合向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報送下一年度項目投資計劃和項目預算建議。
第十一條國土資源部負責對項目投資計劃和項目預算建議進行評審,編制全國耕地開發項目和耕地信息與監督系統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和項目預算草案,報財政部審批。
第十二條財政部負責對全國耕地開發項目、耕地信息與監督系統建設項目的投資計劃和項目預算草案進行審核和下達。隸屬于中央部門承擔的項目,由財政部將項目支出預算下達到國土資源部;對地方承擔的項目,由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將項目投資計劃和支出預算聯合下達到各地財政廳(局)和國土資源廳(局)。
第十三條土地有償使用費項目支出預算一經下達,原則上不作調整。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應按規定的程序報經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批準。
第四章項目和資金管理
第十四條土地有償使用費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財政部門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并負責按規定程序辦理土地有償使用費項目資金的撥付手續,監督資金的安排和使用。
第十五條土地有償使用費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批準下達的項目計劃和支出預算,合理安排項目資金的使用,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不得用于與項目無關的其他支出。耕地開發項目完成后,應及時辦理項目竣工驗收和結算,結余經費應按原撥款渠道繳回中央財政。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有償使用費監督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土地有償使用費資金使用的專項檢查,追蹤問效。對于土地有償使用費,任何部門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年終結余可以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負責組織對土地有償使用費使用情況的重點檢查。項目承擔單位要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截留、挪用、坐支土地有償使用費的,一經發現,要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收入、支出預算科目,按財政部印發的年度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各地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土地有償使用費財務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備案。
篇2
主要目標任務:
全年完成建筑業總產值39億元,同比增長20%,行業從業人數保持在6萬人上下。
進一步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行業管理與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加大對本地企業扶持力度,進一步提高我縣建筑業整體競爭力。
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制度建設,扎實開展“制度規范年”活動
用制度約束行政監管行為,用制度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用制度促進我縣建筑業健康持續發展,并監管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豐富完善現行制度內容。
1、按照《市建筑市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103號)、《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規定》加大對建筑和監理企業監管力度。
2、按照《市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市建設領域務工作業人員信息化實名管理實施辦法》加大建設工程合同和建設領域務工作業人員管理。
3、根據《市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加大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體系管理的執行力度。
二、堅持發展建筑業不動搖,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4、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筑業發展的意見》等政策制度,積極為有實力的建筑業企業、監理企業資質升級晉位創造條件。提高企業資質申報材料質量和申報通過率。支持優勢企業通過改組、兼并、重組、聯合等有效方式提升企業資質等級,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
5、在調研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對全縣建筑業企業進行摸底排隊工作,合理調配全縣建筑業資源,積極爭取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和幫助,幫扶企業資質升級,擴大高等級資質企業數量。積極引導本地中小施工企業參與龍頭企業承建項目的分包、勞務,主動與這些大企業進行分工協作,借力發展。
6、鼓勵企業繼續堅持走“一業為主、多元經營”的發展道路,進一步深化“經營建筑”的理念,加快促使企業由單一經營向多元經營轉變。積極引導企業利用資本原始積累,開展資本運作,積極開拓環保、機電安裝、能源、礦山、水利、路橋、交通等今后國家投資熱點和發展熱點的領域。
7、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推動我縣建筑業總承包企業深化改革、加快轉型,繼續堅持培育“龍頭”建筑業企業,支持總承包企業拓寬經營領域,拉長產業鏈,做大做強;鼓勵符合投資發展要求的專業承包企業做出特色,做精做專;引導和支持三級施工總承包企業向專業化、技術型專業承包方向發展。
8、進一步完善以總承包企業為龍頭,專業承包為依托,勞務分包企業為基礎的產業組織體系。
9、嚴格控制新增房建總承包、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數量,支持并鼓勵企業積極申報水利、公路、通信、電力、機電安裝、礦山等資質。
10、開展全縣先進建筑業企業、混凝土企業及優秀項目經理、優秀總監理工程師等評選活動。
11、持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尤其要提升建造師、監理師隊伍的整體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營造有利于優秀建造師、監理師及科技、管理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氛圍,對其中有突出貢獻的,在市場準入、服務事項、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12、整合優勢勞務資源,千方百計實施輸出興業戰略。支持我縣優勢建筑業企業鞏固并開拓市外、省外及境外建筑市場,支持他們在外做大做強,為更多的我縣建筑業企業積極開拓外埠市場提供優質有效服務。
三、強化市場聯動,嚴格行政執法,加大市場清出力度
13、強化建筑業管理與質監站、安全辦等市場場聯動監管,通過進一步強化市建委與縣等多方位、多環節、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運行有效的內外、上下聯動監管工作力度。建立建筑市場監管(季度)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建筑市場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全年安排2-3次對建筑市場監管(季度)聯席會議。
14、認真貫徹住建部建市[2011]86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強化建筑市場的動態監管,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施工許可證管理和變更審批制度。全年計劃安排1-2次對重點建設工程市場行為專項檢查。
按照《市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對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合同的管理,動態掌握合同履約情況,強化對監理合同以及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合同及重大合同變更的備案管理,強化合同履約監管。
15、認真貫徹住建部建市[2010]128號文件《關于加強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準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按照2012年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按照差別化原則,采取月度抽查,季度通報,市縣聯動的方式,全年計劃安排1-2次開展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檢查。逐步建立企業資質能升能降,能增能減,市場準入能進能出,能獎能罰的準入清出機制。
16、根據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監理企業監管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最低標準的意見》,規范監理單位在現場監理機構建立、人員配備和監理人員從業行為,嚴肅處理監理單位和項目總監不履責行為。全年計劃安排1-2次對監理企業專項檢查。
17、嚴格建筑勞務企業管理。嚴格勞務企業資質許可條件,對新辦勞務企業實行總量控制,開展對勞務企業專項整頓,進一步規范勞務市場秩序。嚴肅查處違法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
18、規范用工管理,落實用工責任,推行農民工實名制的信息化管理工作,促進勞務企業健康發展。督促建筑業企業利用農民工業余學校,切實抓好對勞務隊伍上崗前的職業素質和基本技能的培訓,根本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
19、認真執行《省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皖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加大對外地進我縣建筑業企業市場行為的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外地進我縣企業動態考核,對考核不合格企業從嚴限制市場準入,問題嚴重企業清除我縣市場;對有嚴重違法違規企業,禁止市場準入,并堅決予以清除我縣市場。全年安排1-2次對外地進我縣建筑業企業的專項檢查。
20、貫徹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注冊建造師管理工作的意見》(建市〔2012〕30號),按照《市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執業行為考核管理辦法》,加強建造師等注冊人員的執業管理工作,規范注冊人員的執業行為,著力解決建造師在注冊、執業等方面仍然存在的無序流動、履責不力等突出問題。
21、組織開展建筑市場專項檢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按照市建委《關于整頓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的若干意見》,嚴肅查處建設各方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綜合運用質量安全一票否決、信用評價、經濟處罰、市場準入清出等手段,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提高工程各方責任主體依法建設的意識,落實好施工圖審查、質量安全、施工許可、企業資質、個人執業資格的動態監管制度,建立重大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約談制度,嚴厲打擊處罰各種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的違規行為。
四、發揮監管合力,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22、按照《市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建筑市場信用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功能,進一步完善企業庫、人員庫、項目三個基礎數據庫建設,強化信用信息的采集、錄入、審核、及使用管理,會同質監站、安全辦將在施工許可證發放、質量安全監督、農民工維權、專項檢查、行政執法、竣工驗收備案、企業資質核查、執業行為檢查等環節中發現的問題,通過信用管理系統平臺轉化為信用記錄,并實現在建設網上統一集中對社會,實現網上查詢和信息的互聯互通共享,使各種失信行為的代價得到充分體現,充分發揮信用平臺在建筑市場監管中的輔助作用,進一步強化我縣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每月上報1次建筑市場信用體系。
篇3
關鍵詞:建筑市場,信用體系,信用平臺
Abstract: this paper from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lack of credibility of the phenomena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to probe the source of lack of credibility, and foreign construction market from the experi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credit system, the effective method to solve. Key research in the existing basis, how from industry credit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construction areas related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several aspects effectively 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credit system.
Keywords: construction market, the credit system, credit platform
中圖分類號:F713.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在建筑市場的具體體現,其構建是基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依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而進行規劃和展開的。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子系統,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由于建筑市場自身的特點和運行規律的特殊性,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從參與主體來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涵蓋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市場上的各方主體、行業協會、還有信用中介服務機構及其他提供社會信息第三方機構等等;從內容上來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主要包括了信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管理機制、信用等級評定等內容。通過市場信用體系的建設和完善使建筑市場各責任主體行為的價值取向發生變化,實現從失信、缺信向守信的轉變,促進建筑市場整體信用水平的提高,為建筑市場的有序高效運行提供良好的信用支撐,實現建筑市場的正常運行和發展。
概括來說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就是關于建筑市場的一套綜合治理機制,主要目的在于通過信用法規建設、完善信用制度和機制、統一評價標準等,有效約束和懲罰建筑市場主體的失信行為,并使各市場主體的價值取向發生根本性的轉變,以信為本,自覺守信,誠信經營,從而提高建筑市場的整體信用水平保障建筑市場的有序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
一、我國建筑市場的信用缺失及其原因
隨著我國經濟的穩步發展,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建筑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但從整體上看,我國建筑業目前誠信缺失現象還十分普遍,工程層層轉包、大量資金在中間環節被“灰色蒸發”、建筑行業腐敗驚人、高價低質的問題工程、在建項目隱患重重、長期拖欠工程款等。這些不誠信事件的發生,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引發了基礎建設中的經濟損失和嚴重浪費,還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建筑行業的信用狀況和許多行業一樣,已經成為我國市場經濟發育的一個薄弱環節,開始制約市場經濟和本行業的進一步發展,究其原因, 許多政策和措施通常是針對某一具體問題而采取的治標之策, 收效于一時,而且由于建筑市場涉及面廣,交易額大,可變因素多,又缺乏必要的制度約束,造成我國建筑市場目前信用缺失現象還十分普遍。因此需要從系統的角度,多視角、全方位地分析和研究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問題,并積極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成熟市場信用體系構建模式的國際經驗,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
二、國外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經驗
當代國際上各個國家信用體系構建模式類型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政府主導的社會信用體系模式,即征信機構由政府組織設立,主要由中央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和行業協會組成,征信機構和資信評價機構都是非營利性的,由政府統一實施監管,這一類型的代表是德國;另一種是市場主導的社會信用體系模式,在市場化模式下,不僅具備了較為完善的信用法律體系和政府監管體系,而且與之相伴形成了獨立、客觀、公正的,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方式建立,并依據市場化原則運作的征信服務機構,這一類型的代表是美國。
就這兩個國家而言,二者在信用體系法律制度方面都較為完善,在德國,誠信原則體現在法律制度中的方方面面,無論從聯邦一級的《聯邦憲法》《聯邦承發包法》《聯邦招投標法》等法律,還是州、市一級的如《北萊茵―威斯特法侖州建筑法》中都有對誠信懲罰方面的明確規定。政府通過立法,有效引導和強化市場中各責任主體的誠信意識,優化市場環境。美國有比較完備的涉及信用管理各方面的法律體系,美國正在實施的與信用相關的立法就多達數十項,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規范社會信用體系的法律體系,構成了一個健康的社會信用環境。二者在政府監管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德國采用政府對社會信用體系直接管理的方式,而美國則采取間接管理的方式,由市場主導。德國征信機構是由政府組織設立,美國則是由市場化運作組建。在征信機構類型上也有所不同,在德國,是政府直接監管下的由國家中央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審計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構建的非營利性的征信體系。由中央銀行從各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采集數據,建立全國信貸數據庫,直接向各行業有關部門和協會提供業內企業和人員的信用記錄,建立誠信檔案,并接受聯邦內審計部門的監督。通過建立全國統一的誠信平臺,使企業的必要信息公開化、透明化,有利于市場承、發包方在交易過程中的互相選擇,有效改善了市場中交易各方信息不對稱的現狀。美國的征信機構則是按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營利性股份制企業。在信用評價方面,德國政府各部門間建立了科學的聯動協調機制,以建筑監管為例,由政府建筑管理部門會同財政、稅務、工商等各有關部門建立了針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招標預選企業名錄,對于這些綜合實力強、市場信譽好的企業,金融機構優先提供各類授信、貸款以及優質便捷的服務。美國的資信評價機構大多是按市場化原則運作的服務性機構。
三、我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對策建議
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模式是政府主導型,與德國的較為相像,因此,德國的成功經驗對于我們來說更具借鑒意義,而美國的市場主導型的社會信用體系模式對于正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中國來說也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1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體系
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必須要有法律保障, 立法先行。一方面國家有計劃地制定頒發全社會信用體系的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 如現正在征求意見的《征信管理條例》等, 這些法律、法規對整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的建立起著指導的作用; 另一方面, 建筑市場應出臺與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相應的部門規章和管理辦法等。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法規建設, 首先要修改或完善現行的建設法律和部門規章, 整合現有的管理制度, 使之適應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需要。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 并沒有專門針對建筑市場而制定的信用管理法律。但有一些專門機構關注和研究建筑市場的信用問題, 如美國的發展建設實踐委員會( ICPC) 。ICPC 是美國全國信用管理協會(NACM) 下面的常設委員會, 為國家信用管理協會成員提供建筑業相關信息, 有計劃地提高建筑業的信用管理水平, 研究并改進建筑業的相關法律、信用以及財務行為。目前, 我國許多信用管理工作需要政府牽頭和經辦。隨著信用管理行業發展和國際交流增多, 發揮信用管理行業協會的作用有其重要性和可能性, 建議在完善中國信用管理協會組織機構和章程的基礎上, 設立一個建筑業信用管理分會。
2充分發揮政府、行業協會及評價機構三方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重要作用
作為建筑市場上的重要主體,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評價機構在推動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中起著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建設部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就三者的主要工作內容作出明確規定。當前針對我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情況,不僅要更加注重發揮政府在信用體系構筑中的指導、服務、懲治和監管作用,同時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信用體系建設具體事務性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引導建筑行業的內部監督和協調機制的建立,完善行業的自律機制,促進信用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再者,積極引導信用征信和評價機構加強對建筑行業和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情況的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相關的工作建議和意見,在市場化的信用征信和評價機制的構建過程中充分發揮其專業性優勢。
四、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實施跟蹤監管和工程擔保,保證合同履行
1.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是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治本舉措,也是建筑業改革和發展的重要保證。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部《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建市〔2005〕138號)、《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建市〔2007〕9號)和我廳《關于加快推進我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建建發〔2006〕239號)的要求,加快招投標信息化建設,提高招投標監管和公共服務能力。及時公布招標公告、資格預審結果、中標候選人、中標結果、招標活動、違法違規招投標行為的處理結果、招投標當事人不良行為記錄和其他各類不良行為等相關信息,積極推進電子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工作,實現招投標信息共享。
要認真貫徹落實我廳與省監察廳、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的《浙江省建設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辦法》(浙建監〔2006〕80號),加強對建設工程各方主體和從業人員的市場活動、信用情況的跟蹤管理,將不良行為記錄載入數據庫,并上網公示,讓社會監督。對有不良行為記錄的單位和個人,要加大其違法違規的成本,限制其參加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的投標活動,以引導企業及從業人員誠信經營,以質取勝。
2.實行招標項目跟蹤監管。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合同未辦理備案手續的,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要建立招標項目跟蹤監管制度,對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實行全程跟蹤監管。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回訪招標人和中標人,落實投標承諾及合同履約情況,發現不良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實行中標項目經理鎖定管理,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確定的項目經理及其管理人員,未經招標人允許不得更換。招標人允許更換的,應在5日內報建設主管部門。
要嚴厲查處中標后隨意更換項目經理(建造師)、轉包、違法分包、任意進行合同變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價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結算、拖欠農民工工資、行賄受賄等違法、違規和違約行為,促進合同的全面履行,營造誠信經營、忠實履約的市場環境。
3.積極推進工程擔保,保證合同履行。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一項重要舉措,對規范工程招投標行為,防范和化解工程風險,保證合同履行,遏制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建設部《關于在建設工程項目中進一步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意見》要求,充分認識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意義,明確目標和要求,認真學習試點城市的經驗做法,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開展工程擔保運行機制的專題研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工程擔保工作的全面開展。
3建立健全誠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
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是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完善我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性環節。除了在法律法規、規章等給予明確規定,更要保障守信獲益、失信懲罰基本原則的認真貫徹和有效落實。對于惡意拖欠工資、違法轉包、發生安全事故等信用不良企業依據有關規定處以相應的處罰處理,如經濟處罰、吊銷證照、撤銷或更改建筑資質等,加大失信的成本 。同時通過全國范圍內的統一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給予上網公示,通過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廣泛使用,切實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聯動機制,讓失信者難以在市場競爭中立足。對于誠信經營的市場主體,則給予相應的政策優惠和支持,做到獎懲分明,進一步調動和激發主動性、積極性,引導主體意識和理念的形成并不斷地給予誠信行為以正面強化。同時相關負責部門或行業協會等第三方組織要做好典型優秀企業的宣傳,既是對于守信經營者的鼓勵,也起到宣傳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積極效果,進一步促進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秩序的形成。只有雙管其下,真正使守信者獲益,失信者得到懲處,才能為我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提供動力上的支持。
結語:缺信經營的現象是目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中最主要、最突出的問題之一。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剛剛起步, 信用體系管理需要不斷加強和完善。尤其是占國民經濟GDP 比重較大的建筑產業, 信用體系管理還遠遠不能適應對外開放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為此, 我們要引起高度的重視。牢固地樹立起科學的發展觀, 從信用體系建設入手, 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 用優良的企業信譽, 自覺維護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形成良好的經營環境, 推動建設領域經濟的快速發展,這對于我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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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工程咨詢 信用評價 指標體系 信用管理
一、引言
建設工程咨詢業是一種依托信息、技能和經驗,為建設工程項目提供信息、數據、分析和決策的智力密集型服務業。由于它的業務范圍幾乎覆蓋了整個項目建設周期,其誠信的缺失對項目產生的影響波及面更廣、連鎖性更強,因此,信用問題對工程咨詢行業十分重要。目前,浙江省信用辦每年針對建設企業、施工企業、監理企業都有專門的信用評級。該信用評級直接影響企業第2年的工程招投標,因此極大地促進了建設企業、施工企業與監理企業對信用管理的重視程度。而工程咨詢企業原有的發展就處于良莠不齊的狀態,加之沒有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導致工程咨詢企業信用管理水平與建設企業、施工企業脫節,嚴重影響了建筑行業信用管理的均衡發展。因此,根據工程咨詢企業自身的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具有現實意義,對推進浙江省工程咨詢業信用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具有重大意義。
二、建設工程咨詢業失信的行為與原因
(一)失信的行為
建設工程咨詢業的失信行為主要表現為:工程造價單位合同履約率低、非法掛靠等行為造成工程成本缺乏合理控制:招標機構制定的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不科學,或者在招標過程中泄露信息,造成不公平。影響公平競爭,影響招標結果;工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程序、方法不合理或不符合要求,導致質量隱患,等等。因此,咨詢服務的質量對工程項目建設是相當重要的,應該對各種咨詢服務的質量信用進行管理,
(二)建設工程咨詢業失信的原因
相關資料顯示。由于失信行為,每年我國合同欺詐造成的直接損失55億元,逃避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1800億元,累計拖欠的工程資金總額達6000-10000萬億元。這不僅造成市場混亂,更嚴重的是帶來了約占國民經濟生產總值10%-20%的巨額低效經營成本,給建筑業的發展帶來很大風險。建設工程咨詢行業失信行為主要原因:
1 全社會對工程咨詢行業地位的認同度不夠。在我國,政府和各類建設項目業主對于專業化、社會化工程咨詢服務的優越性認識不足,自營式的工程項目管理仍較為普遍,工程咨詢服務收費低、收費難的問題相當突出。我國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營業額占項目投資的比例目前大約在3%左右,不足國際平均水平的一半。
2 工程咨詢市場發育不完善,工程咨詢企業規模有限。目前我國大部分工程咨詢企業屬于私營企業或合伙制企業,大規模的工程咨詢企業數量非常有限。很多規模小、人員結構參差不齊的咨詢公司為了攬取業務,不惜以壓低咨詢收費為主要手段進行惡性競爭。某些不具備工程咨詢執業資格與能力的人員也在從事工程咨詢業務,這嚴重地擾亂了工程咨詢市場秩序,使工程咨詢業信用管理處于混亂狀態。
3 工程咨詢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沒有建立,缺乏明確的信用評價體系,使得工程咨詢企業信用缺失并未對企業造成失信成本,進而縱容了部分不良工程咨詢企業的違規行為。
三、浙江省工程咨詢業信用評價系統設計
(一)建立浙江省工程咨詢企業信用檔案數據庫
建立以工程咨詢企業為主體的企業信用檔案數據庫,該數據庫是反映工程咨詢企業在經營中的信用行為及咨詢專業技術人員在業務交往中信用行為的綜合記錄。主體信用信息系統由身份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統計及評估信息構成。其中,身份信息系統包括企業的基本狀況以及從業人員的基本狀況:良好信用信息包括企業受到的表彰以及獲得的各類工程質量獎項,等等:不良信用信息包括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或合同管理、勞動用工的行為及行賄、受賄、瀆職等違法行為:統計及評估信息主要包括根據浙江省工程咨詢業信用評價體系及評分模型分析評估出的企業的信用信息。
(二)建立浙江省工程咨詢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及信用評價分析模型
1 建立浙江省工程咨詢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根據對浙江省部分工程咨詢企業從業人員的調研結果及浙江省頒布的有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如下評價指標體系。
2 選擇信用評價分析模型。目前國內學者對企業信用評分的研究很多,大多集中在“回歸分析”、“人工智能”等方面,但這些模型對于個別樣本進行判定時準確性很高。工作量適中,對于大量評價樣本進行評價時存在工作量過大的問題。因此,浙江省工程咨詢業信用評價方法建議選用層次分析結合模糊數學的方法,該方法原理簡單,使用也較為便捷。首先由政府部門選取專家庫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各級指標的權重,其次對數據庫搜集的各企業信用指標相關內容進行綜合分析打分,最后運用模糊數學確定出最終的信用評分值。
(三)建立浙江省工程咨詢業信用信息公告平臺
浙江省目前已經建立了信用網站,并定期公布部分企業的信用狀況。可以在原有的浙江省信用網站中開辟工程咨詢企業信息公告平臺,將工程咨詢企業的信用信息、信用等級及其他有關資信報告通過互聯網,予以公示。對信用不良、擾亂市場健康發展者,相關部門應對其經營行為以及市場準入資格進行限制。
四、結論
本文以浙江省工程咨詢業為研究對象,建立了完整的信用資料搜集、指標評價以及信用信息公告的浙江省工程咨詢業信用評價體系。其中在信用評價指標建立部分,將企業信用評價指標與執業資格人員信用評價指標結合在一起,建立了實用、完善的評價指標,具有一定的實際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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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建立完善信用法律法規體系
這是我國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都建立了比較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規體系。美國在信用管理上的相關法律法規已有16部,涉及信息采集、加工、傳播、使用等各個主要環節。西歐發達國家不僅制定了與信用有關的國內法律,而且共同制定了在歐盟所有成員國內都有效的信用法規。
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一定要強調立法先行,這樣才能保證社會信用制度的健康發展。要加快信用立法,關鍵是界定和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界定和處理好政府行政公開與保護國家經濟安全的界限;二是界定和處理好商業秘密與公開信用信息的界限;三是界定和處理好消費者個人隱私與公開信用信息的界限。從實際情況考慮,我國的信用立法工作難在短期內完成,但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客觀上又需要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作為保障。在這種情況下,應主要從兩方面推進信用立法工作:一方面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先以行政法規或指導意見等形式頒布一些相關規定,執行一段時間后總結經驗,提出立法草案,條件成熟后形成法律。另一方面對于急需的法律法規,要抓緊研究、率先出臺,以促進現代信用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近5年內應首先出臺《征信管理條例》、《政府信用信息公開管理辦法》、《信用信息互聯互通管理辦法》、《企業信用管理條例》、《個人信用管理條例》等。同時抓緊修改《商業銀行法》、《商標法》、《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和《儲蓄存款管理條例》中的相關條款。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也應同時著手制定和修訂完善。
二、建立信用數據技術支撐體系
這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基礎設施。信用信息的完整性直接決定信用信息的有效性,信用信息的有效性數是信用產品質量的核心。據調查,我國信用信息80%左右分散在銀行、工商、稅務、海關、公安、司法、財政、審計、證券監管、質檢、環保等政府部門手中。但目前大部分政府部門對信用信息嚴格屏蔽,信用服務機構或企業難以獲得涉及企業的信用數據和資料,更無法得到消費者個人的信用信息,也就無法征集信用信息進行公正獨立的商業化、市場化運作,提供高質量的信用調查、評級、報告等信用產品,導致信用信息資源割裂和浪費,開發利用不充分。
建立信用數據技術支撐體系,首先要從整合行政資源入手,把工商、稅務、海關、貿易、交通、質檢、藥監、環保、勞動人事、公用事業、公安、法院、銀行、證券、保險等有關方面掌握的有關企業和個人信用的數據資料,作為重要的信用信息資源,有序開放,充分利用。可考慮用國債資金支持信用基礎設施建設,一是用于基礎數據庫的建設,鼓勵和支持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標準建立數據庫,如工商注冊數據庫及工商年檢數據庫、工業企業普查資料數據庫、法院訴訟數據庫、人民銀行的企業借款還款記錄數據庫、企業產品質量投訴數據庫等。二是在建立各部門基礎數據庫的同時,建立國家級和省級信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公開的信用信息,應當主要是對市場主體身份及其行為客觀描述的原始記錄。部門內部對市場主體或監管對象確定的信用分類等級,主要是為該部門工作服務的,依據的數據資料有限,應只在內部使用,而不宜隨意對外,以免引起混亂或引發糾紛。三是有序開放信用信息數據庫。各有關部門和行業建立規范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應作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基礎設施。可以有償地政府定價向信用服務企業和社會提供客觀公正的原始數據信息,其收費用于系統的更新和維護。四是積極推進信用數據庫建設的標準化。實現各部門、地區和企業的信用數據互聯互通,促進資料交換和共享。積極推動數據庫建設中的標準化體系的建立,包括數據庫結構和標準,信用數據格式、內容、指標和標識標準,數據庫技術支持軟件等應通用或相互兼容。五是鼓勵信用服務企業建立自己的數據庫。開發適合我國市場主體特點的評分模型,設計各具特色的征信產品,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三、培育現代信用服務體系
這是我國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關鍵。信用服務業具有智力密集、技術密集、專業化程度高、市場集中度高的特點,承擔著信用信息收集、加工、處理和傳遞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風險、促進信用交易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應大力培育和發展一批具備較高執業資質和道德水準的獨立公正市場化運作的信用服務機構。
目前應重點發展大型信用評級公司、企業信用服務企業和消費者信用服務企業這三類企業。對上述三類信用服務企業,應區分情況,采用不同的政策。對信用評級企業,應在整合已由企業的基礎上提高企業從業水平,嚴格規范市場準入,加強管理;對企業信用服務企業,設置必要的準入標準,同時提倡適度競爭,限制壟斷,鼓勵業務向規模大、實力強的公司集中;對消費者信用服務企業,要設置比較嚴格的資質要求,嚴格市場準入,防止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在目前信用服務業發展的初期階段,可以先由政府出面組織和推動,由政府委托或授權的信用服務企業經營,待條件成熟后再與政府完全脫離,實行市場化、商業化運作。
應正確處理政府管理部門與信用服務企業的關系,堅持實行“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的模式,政府主要發揮規劃、指導、組織、協調、服務的作用,創造信用服務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參與制定行業規范與標準,監督管理信用服務市場主體的行為。信用服務企業應成立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規劃和從業標準以及行業的各種規章制度;提出立法建議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和提出有關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協調行業與政府及各方面的關系;組織信用管理專業教育,舉辦從業培訓和從業執照考試。
四、培育信用產品市場體系
這是建立現代信用體系的市場基礎。目前我國信用市場發育滯后,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社會和企業信用意識不強,對信用產品的市場需求不足,制約了信用服務行業的發展壯大;另一方面信用服務企業總體水平偏低,資質參差不齊,信用評估方法不規范,信用產品質量不高。
要通過政府立法、行業組織制定行規來引導全社會對信用服務的需求。政府有關部門要帶頭積極利用信用評級、評用報告等產品。還應對一些行業的市場準入規定對提供信用產品的特殊要求。如在登記注冊、行政審批、經營許可、質量監督、政府委托中介機構承辦事項、資質認定管理等工作中,應明確規定要按照授權和規范流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或要求企業提供信用報告。再如金融和商業機構在與企業和個人發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費、商業賒銷和租賃等業務時,應規定按照授權和規范流程,查詢當事人的信用報告或要求當事人提供信用報告。對上市公司發行股票,企業發行債券,以及上市公司的信用狀況等,也可以規定實行強制評級或評估。
信用服務企業也要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盡快建立完整而科學的信用調查和評價體系,增強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和市場創新能力,努力提供各具特色、多樣化、高質量的信用產品,充分滿足社會不斷增加的對各類信用產品的市場需求。
五、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體系
這是擴大社會信用交易規模和提高信用交易程度的前提。信用是企業生存之本和競爭力之源,是企業最寶貴的無形資產。加強企業信用管理,可以大幅度減少因授信不當導致合約不能履行,增強信用風險的防范能力;可以加強受信企業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加強履約計劃管理,防范出現償債能力不足,無法按時履約等情況;可以形成對失信企業和機構的市場約束機制,使其失去擴大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和交易的機會。
為提高信用風險防范能力,應對企業的經營交易全過程進行信用管理。研究制定適宜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為企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標準;應以資金、質量、營銷等管理為核心,引導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引導企業建立以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內部授信制度和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等為主要內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企業的信用管理水平。
六、建立政府信用市場管理體系
這是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組織保證。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關系最為密切的行政執法和司法部門主要包括:工商、稅務、海關、外匯、質量技術監督、人事、社會保障等行政執法和管理部門,公用事業部門(通訊、供水、供氣、供熱),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門,銀行、保險等金融部門。
這些重點部門的主要工作:一是盡快普遍建立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制度。要結合部門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信用等級分類的方法和標準,實行分類管理,提高監管工作效率和質量。二是建立行業或部門基礎數據庫。要廣泛收集和及時加工處理監管對象身份和經營行為的信用數據,建立行業或部門內部共享的數據庫。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公開制度。要依法向其他執法部門和社會信用中介機構開放在執法和履行公務過程中收集或產生的有關信用信息,實現資源共享。
七、建立社會誠信教育體系
這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一項長期的基礎性工作。全體社會成員的誠信意識提高了,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增強了,現代信用知識增加了,自我約束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了,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就有了堅實的基礎。開展誠信教育,目前應主要從以下四方面入手:一是認真貫徹《關于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利用廣播、電視、圖書、報刊、網絡等現代傳播工具,大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通俗易懂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普遍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二是組織編寫現代信用知識普及性教材,普及現代信用知識,開設面向政府、企業的多種類型的短期培訓和在職教育。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可以組織信用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信用服務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水平。三是在大學開設信用管理的研究生或本科專業,培養高層次的信用管理專門人才,滿足全社會對高級信用管理、信用教育、信用服務等的需求。
八、建立失信懲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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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中小企業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構建完備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是保證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關健所在。丈幸從我國中小企業信用管理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出發,提出了構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建議。
中小企業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們在構建和諧社會、推動自主創新、擴大就業、活躍市場、增加收人以及改善我國經濟貿易結構等方面起著大型企業難以替代的作用.然而,近期我國一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外資中小企業高頻率地暴露出一系列信用缺失現象,如金融詐騙、惡意逃債、合同違約、債務拖欠等,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深人研究我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按照市場經濟本身的規律要求,構建完備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對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構建完備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增長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是市場經濟健康運行和順利發展的基礎和前提。隨著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中小企業為了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只有健全信用管理體系,才能保證以信用交易為主要市場交易手段的成熟和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才能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
(二)有利于提高我國中小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快速融入世界經濟體系
我國加人wto后,國內經濟與國際經濟接軌,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逐步連通為一體,在國際貿易中,守信用的企業必將得到長遠的利益,不守信用的企業必將被淘汰。同時,完備的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將有利于把“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地結合起來,有利于擴大開放領域、優化開放結構和提高開放質量,完善內外聯動、互利共燕、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形成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三)有利于政府執行經濟管理職能,提離政府決策科學化水平
完備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能夠使政府有關部門便捷及時地獲取中小企業資信和經濟信息,不僅有助于貫徹、執行政府調控目標和經濟發展戰略,而且夠實現政府決策建立在準確的市場信息基礎之上,及時地制定和調整政府發展中小企業的相關政策,實現政府決策的科學化、動態化。
(四)有利于提高社會信用管理水平,節約社會交易成本
完善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能夠最大程度上滿足各交易方和利益相關者對信息的需求,改變各方信息不對稱的現狀,合理地配置資源,實現公平、公正地市場交易,極大地促進社會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地遏制一些人在交易中通過違背誠實信用原則而謀利的行為,從而有效降低市場交易的風險,節約信用交易成本。
二、我國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信用建設最大的問題是尚未建立起相對完善的社會信用管理體系,進而影響到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建設.具體來說,我國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運行的法律環境差
我國針對中小企業制定的法律僅有一部《中小企業促進法》。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需要相對完備的法律作保障,從征信、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以至失信行為懲罰等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的全過程都需要專門的法律與其對應。與美國、歐洲一些國家相比,我國的信用立法還比較落后,國家層面尚沒有統一的有關社會誠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這便得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法律基礎薄弱。
(二)“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信用中介機構執業不規范
發達國家在建設信用中介機構方面一般采取“第三方征信”制度。“第三方征信”制度,即在銀行和個人作為當事者之外,由“第三方”即中立機構組建社會征信機構。我國信用中介機構建設剛起步,中介機構執業不規范,“第三方征信”制度不健全,有些信用評級機構違背誠信公正的規則,不顧實際情況,以經濟利益至上,迎合被評級對象的要求盡量把信用等級評高,致使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得不到科學、合理地評估,造成中小企業信用建設的動力不足。
(三)中小企業信用數據的市場開放度低,正常獲取信用數據途徑不暢通
我國征信數據分散在銀行、工商、稅務等多個部門,而且部門之間彼此不能完全實現數據共享,互通有無,加之信用數據的市場開放度低,缺乏統一的檢索平臺和社會共享機制,信息獲取途徑的人為和天然阻礙是導致信息弱勢方上當受騙、失信者能頻頻得逞的客觀基礎。
(四)中小企業內部缺乏基本的信用風險控制和管理制度
企業內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是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的有機構成部分。我國中小企業普遍缺少甚至無專業的信用管理人員,不注重內部信用制度建設和踐行,導致信用管理混亂,自律性不強,由此帶來因授信不當導致合約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業對履約計劃缺乏管理而違約的現象頻繁發生。
(五)失信懲罰機制不健全
我國至今沒有專門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和執法體系,政府也沒有形成對信用行業的監督管理系統。大量處于罪與非罪、刑事與民事、道德與法律之間的失信行為,往往得不到明確的界定和及時準確的懲罰,失信成本過低而獲利過大,導致失信者僥幸得逞的心態惡性膨脹。再者,我國失信懲罰機制還沒有建立系統的信用聯防網絡和運行機制,失信者的“黑色記錄”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傳播,造成了守信成本高、失信收益高的結果。
(六)杜會對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的認識存在嚴重偏差
建國后我國長期處于計劃經濟體制之下,市場經濟發育不充分,信用經濟發育較晚,市場信用交易不發達,無論是企業還是消費者個人,都普遍缺乏對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觀念的培養。再者,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失信懲罰機制不健全,使得很多企業對于信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我國很多人和企業對信用的理解仍停留在傳統的道德層面上,認為信用僅僅是衡量一個人或企業道德標準,認為信用是信用文化,只能靠思想教育來實現。
三、構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設
結合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實際,應進一步完善《公司法》、《破產法》、《合同法》、《擔保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的有關條款,加快研究制定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的全國性法律法規,并制定出中小企業信用管理方面的具體條例和實施細則,在中小企業征信、信用評估、失信懲戒等環節上真正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不究,營造良好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的法制環境。
(二)建立中小企業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
在中小企業信用法規建設的基礎上,應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道德等手段,建立中小企業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中小企業應建立完善的信用檔案,記載和反映中小企業信用行為狀況的原始材料,而且企業的帳戶和信用往來應實行“實名制”,通過互聯網建立企業資信數據庫,證實企業是守信或是失信,并利用信息網絡進行監控。對失信者進行及時懲戒,如公布失信企業的“不良記錄”、“黑名單”,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付出與其失信行為相應的經濟和名譽代價,直至被市場淘汰,金融、商業和社會服務機構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給予優惠和便利,讓它們獲得更多的市場機會。
(三)健全“第三方征信”制度,扶持中小企業信用中介機構
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大力扶植民營中小企業信用中介機構,真誠鼓勵外資、合資中小企業信用中介機構,積極推動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建立有關中小企業信用中介機構,形成公私并存、內外資相競爭的良性發展。同時,要在扶持中小企業信用中介機構的同時,應堅持市場化方向,遵循市場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則,健全中小企業“第三方征信”制度,建立嚴格的中介機構市場準人和退出制度,最終建立獨立于政府和客戶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即讓中立機構組建社會征信機構,保證信用數據信息的客觀真實有效。
(四)完善信用管理機制,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檢索平
首先,應由政府牽頭,通過使用統一的信用編碼,建立起完整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數據庫,提供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檢索的共享平臺,實現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工商信譽管理系統以及稅務、質檢、公安、司法、海關、證監等部門和各類行業自律組織之間的信用信息系統的互連、互通、共享,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的查詢、交流及共享的社會化。其次,強化對中小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高層管理人員個人信用信息管理。參照國外的成功做法,把中小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和高層管理人員的信用行為,如借貸、租賃、交易記錄和刑事行為記錄等納人到中小企業信用管理體系中來,建立起企業內部的信用約束機制。其三,加強對信用評估機構的管理,建立信用評估機構和人員的準人和資質管理機制。借鑒西方國家先進經驗,按照“超脫、公正、獨立”的原則,完善信用評估制度,扶持和培育專業的資信評估機構,建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評估準則和管理辦法。
(五)完善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管理
一是成立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選用專人對企業進行全程信用管理;二是中小企業應注重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開發出有競爭力的新產品,靠質量取信于民,在企業內部培養一種“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的經營理念,培育良好的企業信用文化,加強企業信用自律意識;三是完善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及時、準確地披露企業財務信息,同時,完善企業自身信用風險控制制度,加強企業的自我信用控制能力,建立財務核算制度、銀行貸款管理制度和應付賬款管理制度,防止自身發生失信行為,塑造企業守信的社會形象;四是完善客戶信用風險控制制度,提高信用風險防范能力,建立包括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客戶授信制度和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在內的一系列管理規章,提升企業信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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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
建設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是整頓和規范招標機構市場的重要舉措,也是建筑業自身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工程招標機構的主要工作流程是為業主挑選合適的承包商,在這個過程中它在建筑市場中起著主導作用,關系到整個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建設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能有效的約束招標機構市場中的一些不規范和違信行為,對于建筑行業和招標機構市場的有序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一、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具有必要性
近30年來,招標采購作為一種優化市場資源配置的交易方式,在我國的工程建設、能源、交通、水利、電力、通信、醫療等各個領域已得到廣泛應用,發展迅速,成為了推動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方式。由于招標行業起步晚,其很多方面發展都不夠完全,尤其是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十分滯后。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招標機構的信用問題已成為阻礙其發展的最大因素,例如掛靠、超越資質承攬業務、虛假招標、泄漏保密信息和亂收費等等問題。若是不對這些違信行為采取一定的措施,將嚴重危害到社會經濟的發展,并且對社會經濟系統和社會道德系統帶來不良影響。所以,建立和完善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亟不可待,只有建設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才能保證工程招標機構的良性運行,保證個人和社會的發展不受危害。
二、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基本框架
(一)建設信用法律制度體系
相應的法律法規是保障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的前提條件,而信用管理則是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貫穿于市場交易的各個環節中。所以,信用體系的建設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為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據。信用法律制度對市場主體的行為能有效的進行約束和規范,工程招標機構信用法律制度體系包括《企業信用管理法》、《個人信用管理法》、《信用信息使用法》、《使用報告法》、《信用檔案法》這五個方面的內容。
(二)建設征信體系
所謂的征信就是為信用活動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務,實踐中的征信具體表現為專業機構依法采集、調查、保存、整理、提供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并對其信用狀況進行評價,以此來滿足市場主體在即、市場交易中對信息信息的需求,征信體系是信用體系的基礎。工程招標機構的征信體系包括征信法律法規、征信數據庫、征信機構、征信監督管理四個方面。
(三)建設信用評價體系
工程招標機構的信用評價是以工程招標機構綜合信用行為為表現對象的評價過程,主要是根據一般企業信用評價理論,針對工程招標機構的實際情況和具體特征,通過分析和研究其信用數據,建立起專門適用于工程招標機構的信用評級模型,采用該模型對受評工程招標機構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價。工程招標機構信用評價體系主要包括信用評價組織管理機構和實施機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信用評價指標體系、信用評價方法以及信用評價信息系統。
(四)建設信用信息支撐體系
信用評價的基礎是詳實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包括工程招標機構的基本信息、市場經濟活動信息、獎懲信息、社會經濟活動信息和聲譽等。設計工程招標機構信用信息支撐體系應遵循實用性、可靠性、安全性、開放性和及時性原則,方便更大范圍內的用戶快捷使用,進而為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提供技術支撐。信用信息支撐體系包括信用信息征集數據庫、信用評價系統和信用結果管理系統這三個模塊。
(五)建設信用服務市場體系
信用評價的目的是通過相應的符號或數值衡量企業信用狀況,提高市場信息透明度,進而為市場交易提供參考依據。因此,信用評價的結果只有切實的為市場服務才能具有真正的意義,才能提高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意識,從而提高市場經濟活動效率,也只有立足于信用服務的市場化,工程招標信用體系建設才能較好的發展。
三、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建議
目前,隨著招標采購在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廣泛應用,工程招標機構的信用問題引發了越來越多的關注,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的建設刻不容緩。筆者認為在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的建設中,應當重點考慮加快工程招標機構信用法律制度體系的建設、加強政府對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需求的引導和培育、盡快執行制定征信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的技術標準計劃明確工程招標機構信用監管部門及其職權這幾個方面的基礎工作,對于加快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的建設有著積極的作用。
結束語
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的建設能有效的保障工程建設活動高效有序的進行,加快工程招標機構信用法律制度體系的建設、政府加強對工程招標機構的引導和培育、明確工程招標機構信用監管部門和其職權,從這幾個方面入手,相信對工程招標機構信用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將會有很大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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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鋼鐵貿易企業基于市場占有率目標優化的信用風險管理的實施背景
1.是落實集團公司關于強化信用風險管理的需要。為適應寶鋼新一輪“精品+規模”的戰略發展規劃,集團公司提出了建設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信用風險管理,為擴大產品銷售,提高市場占有率提供有效的信用支持。
2.是擴大產品銷售,提升寶鋼產品在北方市場占有率,加快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寶鋼產品前期在產品質量和價格上的領先優勢受到嚴重的挑戰,授信交易方式已成為鋼鐵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礎和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3.是克服公司信用風險管理滯后,全面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和防范經營風險的需要。相對于美國鋼鐵企業,北方公司同國內大多鋼鐵貿易企業一樣,在賒銷比例、壞帳率、風險應對與管理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因此,構建一個穩健的客戶銷售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全面提升信用管理水平,防范經營風險,是增強公司競爭力的迫切需要。
二、鋼鐵貿易企業基于市場占有率目標優化的信用風險管理的內涵和主要做法
鋼鐵貿易企業基于市場占有率目標優化的信用風險管理的內涵是:為了擴大寶鋼產品在區域市場的銷售規模,提升市場占有率,充分發揮信用對銷售的支持和拉動作用,通過在理念、組織、客戶資信動態管理等方面持續改進,建立完善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以市場占有率目標為導向,在多目標優化平衡和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有效利用信用交易這一新的競爭手段,從而以有限的信用資金占用,擴大了銷售規模、優化了資金效率、提升了客戶滿意度,提高了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應對激烈市場競爭的能力。其主要做法是:
1.建設風險文化,樹立信用風險管理理念。北方公司高度重視信用風險管理文化建設,提出了“全員參與,學用結合”的原則,用較短時間將風險管理的理念深植于企業的文化和員工的心中,實現了全面風險管理理念、戰略、行動的統一。
2.構建信用風險管理體系,落實組織保障。在整體管理框架中,構建嚴密的雙重信用風險管理保障機制:各部門作為信用風險管理的第一重保障,是所管業務風險的責任者;第二重保障是成立了“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小組”和“信用風險管理決策領導小組”,分別進行日常工作的協調、推進、監督和評價。
3.制定相關制度,再造業務流程
(1)制定相關制度。按照寶鋼國際總部要求,建立了《交易對象授信管理規定》、《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總額管理辦法》等制度,包括:信用風險管理的職責、信用標準、總額管理、日常管理、客戶檔案管理、應收賬款的管理和商賬的催收等。
(2)再造業務流程:縱向申報制度和橫向通報制度。對現有業務流程進行梳理和再造,實現從申請、評估、授信到監控的全流程管理。
4.對授信客戶資信狀況實施動態管理
(1)資信調查管理。對于影響公司業務的重大客戶,當對其信用狀況、風險程度把握不強時,可委托專業調查機構進行調查或購買專業調查機構報告。
(2)客戶評估管理。信用評估是指根據交易對象相關信息材料,通過一定的流程和方法等對交易對象的信用狀況進行綜合評判。
(3)客戶授信管理
信用決策。對客戶是否授信,是由公司經營管理層組成的信用管理領導小組進行決策,并按照制度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備案或審批。
信用下達。由信用管理人員制作“授信通知”,審批后,向相關部門下達授信通知,同時啟動監控流程。
信用分類。授信分為循環信用額度和臨時信用額度,循環信用額度的周期一般為一年,年初授信,循環使用,半年調整一次;臨時信用額度,按次申請,一次使用,不能循環。
信用標準。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和信用風險標準對已評估客戶信用額度使用情況進行動態跟蹤,以調整信用額度及監控應收賬款管理的風險,并根據跟蹤結果不斷調整授信政策。
(4)授信監控管理。在信用業務執行過程中,進行嚴格跟蹤和管理,對于出現當月或累計平均信用占用總額超過預算目標的情況,詳細分析原因并說明擬采取的管理措施,確保年度信用占用總額不突破預算目標。
(5)客戶檔案管理。綜合收集客戶信息、交易記錄以及財務信息,建立全面的客戶信用管理檔案。
5.將信用資金納入預算,實施總額控制
信用總額:指本公司提供給全部客戶的信用總量。
信用額度總額=∑客戶信用額度。
信用占用總額=∑某一時點客戶信用占用額。
為防范整體信用風險,遵循寶鋼信用風險管理“預算管理,總量控制,規模匹配,持續優化”的總體管理原則,實行信用總額管理制度。
公司信用總額控制目標制定的依據:信用總額以滿足銷售增長率為導向,綜合平衡其他制約因素確定。一般情況下,以下述指標為據:公司上年末凈資產的15%內;客戶信用業務比管理標桿值≤10.5%;資產負債率≤95%;銷售增長率≥10%;凈資產收益率≥30%。
對客戶的單體授信額度控制標準:近兩年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反映其資產負債率均不高于75%,信用額度占該報表反映的有形凈資產的比例均不大于10%。
6.構建支撐信用風險管理的信息平臺,實現資源共享
(1)ERP系統的實時監控。在ERP管理系統中,針對授信業務,開發了授信額度管理模塊,包括授信額度維護、額度每日使用情況、合同使用情況跟蹤和授信跟蹤匯總表等管理內容,對授信業務風險實現從合同簽約、授信、下發,到發貨、到期提醒、收款等各個環節的在線實時監控,實現營銷、業務、物流、財務全崗位的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2)信用管理系統的數據分析功能。對授信客戶額度的使用情況、實際占用情況、占用峰值情況等進行數據分析,對即將超期的客戶授信予以到期前的提醒,對已經超期形成欠款或壞賬的授信客戶制定對策,進入商賬催收環節,如有必要啟動債權保障機制。
篇9
論文關鍵詞:信用缺失信用法律制度藥品
論文摘要:盡管我國藥品市場已部分啟動了信用提供與管理體系,但這種缺乏法律支撐的信用體系相當脆弱。同時由于我國法、規律之間存在不和諧之處,更加劇了藥品市場的信用缺失現象。本文主要分析我國藥品市場信用監管的法律缺失現狀,借鑒國外經驗,提出完善我國藥品市場信用監管法律的策略。
1我國藥品市場信用現狀市場經濟的法治化是發展市場經濟的根本。
就現代市場經濟的本質而言,完善的市場經濟應該是一種基于信用機制的經濟體制。我國的民商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表述,如((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票據法第10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合同法第6條亦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可以說,我國調整市場經濟活動的法律規范均體現了信用法則。然而,我國已初具規模的藥品市場雖然在供銷鏈接、競爭機制、價格管理、品質保證、廣告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制售假劣藥品和違法經營等行為屢禁不止,突擊大檢查或“嚴打”只是治標不治本。我國經濟轉型期的醫藥市場面臨著嚴重的信用缺失問題。
1.1廣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廣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是指藥品市場的主體(包括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的企事業單位)在微觀經濟活動中,以誠實守信的態度開展經營活動,遵守契約關系規則,合理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意志與能力11。它包括很多方面的信用,諸如財務信用、合同信用、借貸信用等等。現今廣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主要表現在:市場交易行為主體之間嚴重缺乏信任;合同信譽遭到嚴重破壞,債務糾紛不斷;市場交易行為失信。
1.2狹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狹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是指藥品市場的主體在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過程中,為保證藥品的安全、有效而遵守國家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訂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行業標準和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規范的意志和能力,并因此取得社會信任的程度…。現今狹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主要表現在:市場主體在設立過程中存在不規范行為,內部制度不健全,市場經濟秩序混亂。在藥品研制環節,存在研制不規范、資料造假等違規行為;在藥品生產環節,經營者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淡漠,忽視質量管理,把產品標準、檢驗設備、管理制度等作為應付檢查的擺設;在藥品經營環節,存在經營企業過多過亂,層層加價,出租柜臺,掛靠經營,虛假廣告,非法市場等不法經營行為;在藥品使用環節,降低質量要求或者從非法渠道采購藥品的問題在基層和農村仍然存在,不合理用藥現象較多。
2我國當前建立藥品市場信用法律制度面臨的問題
2.1上位法缺失近期,全國不少地區紛紛著手重建社會信用。但從各地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試點情況來看,推進社會信用制度建設的最大障礙是法律障礙,因為目前在我國尚沒有一部國家法律涉及到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構架與實施細則。在藥品市場信用方面,盡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4年9月出臺了((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暫行規定》(后文簡稱((暫行規定》),此規定對信用信息檔案的建立和交流、信用等級的定義與分化、企業信用的激勵與懲戒及其監督管理4個方面做了詳細的規定,是對企業信用的征信和信用評價的有效嘗試。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缺乏上位法的支撐,往往規定中所要求的款項不能實行或不能達到立法本意。如對失信企業的信息披露,因現行法律只限定了誠實守信的原則,而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及藥品管理法》都沒有明確規定信息披露的對象是否可以對公眾公布,為避免企業對對外公布信息的行政訴訟,藥監部門只能在系統內披露企業失信信息,從而導致了企業失信成本過低。
2.2現有規定操作性不強除了暫行規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難點外,暫行規定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懲戒和激勵的措施過少過輕的問題。一些懲戒措施對企業的失信行為懲罰過輕,同時對企業守信行為的激勵過少,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2.3信息記錄、信用評價指標不統一目前全國各地設立了藥品企業信用檔案。因((暫行規定))對信用檔案中應涵蓋的內容沒有統一的說法,其中第六條、第七條分別規定了信用檔案應該包括和不應包括的內容,但規定中限定檔案內容不包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策調整范圍之外的行為,其具體內容并未明確,造成各地的信用檔案內容不一、信息記錄也不完整。同時,由于缺乏統一的信用評價指標,各地對暫行規定中信用評價原則的理解不同,實際操作中掌握的尺度也不一樣,往往只有定性的指標,缺乏定量的指標。
3國外信用法律制度及其特點歐美國家的信用市場經過數百年的培育和發展,形成了比較完善的信用體系和管理機制。
一方面,通過長期的市場競爭和交易制度的完善,培育了“講信譽者生存、不講信譽者淘汰”的良好信用環境;另一方面,這些國家大多以立法的形式保證了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和迅捷,并通過完善非政府的市場信息披露和社會信用評級體系,進一步增強了市場信息的公開和透明,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用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使授信方能更加準確地掌握受信企業的信譽、信用狀況,以較低的成本和較高的準確性甄別出不同信譽價值的企業類型,實現了信用市場中唯一穩定的博弈均衡(授信,守約)。
上述兩個方面大大降低了信用市場中的違約率,同時也使授信方判斷的受信企業違約概率維持在較低的水平上,從而形成提供信譽資源與信用資源的激勵和有效供給。
3.1國外信用管理的立法簡述,信用管理相關法律比較健全的國家基本上都是發達國家,因為只有市場上信用經濟成分足夠大時各類信用管理服務才會出現,才需要信用管理相關的基礎法律來規范市場規則。只有信用管理專業法律健全的國家,才能上升為征信國家。目前美國在信用管理上的相關法律、法規已有17部,涉及信息采集、加工、傳播、使用等各個主要環節,公平信用報告法是其核心法律。1995年10月,歐洲議會通過了歐盟的個人數據保護綱領,這是歐盟在信用領域的第一個公共法律。歐盟建立資信評估體系是以政府為主導,而美國建立市場評估體系是以市場為主導。在亞洲,有消費者信用管理專業法律的國家和地區包括日本、韓國、臺灣、香港。3.2國外信用管理法律的特點
3.2.1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所有現行的信用管理法律都包括信息的采集、加工、傳播及使用等環節,并且整個法律體系不僅包括對個人信用體系的規制,也包括對企業及政府信用體系的規制。
(1)有市場化程度較高的信息中介服務機構,政府不必親自參與信用信息的收集和評價,專業化的中介機構可為其提供信用信息,在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和傳遞方面更有效率同時也減少了政府的管理成本;
(2)法律對提供信用信息的中介機構也有較完備的規制,使中介機構能提供有效信息;
(3)建立了信息公開的法律制度,如美國1966年頒布的信息公開法和1976年頒布的陽光下的聯邦政府法使許多案件調查過程和方式都能及時傳遞給公眾和企事業單位,保障和增強了政府的信用度。
3.2.2致力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發達國家信用管理法律的立法主要通過以下原則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1)消除信用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的原則;(2)金融機構平等和正當經營的原則;(3)控制信用工具發行的原則;(4)強制性開放征信數據原則;(5)指導征信機構的工作方式,并使其提供真實信息的原則。除法律外,美國政府還出臺了一些信用管理有關的規則,最著名的有“統一消費者信用準則”和“統一商業準則”;(6)法律系統配套,具有相容性。
3.2.3具有保證信用法律體系正常運轉的獎懲機制為使信用管理法律有效的執行,發達國家都建立了保證信用法律正常運轉的獎懲機制。
4建立和完善我國藥品市場經濟信用法律制度的探索
4.1對廣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規制的建議
4.1.1設立懲罰失信行為的法律規范,提高失信者失信成本現代市場經濟中,信問題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問題、法律問題。法律與道德應當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如果法律無所作為,道德也是蒼白無力的。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合同違約、商業欺詐隨處可見,三角債、拖欠款和銀行不良債權反復出現。造成上述信用危機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是法律缺乏有效的失信懲處機制,加上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就使得法律規范力和強制力成為對市場交易中的失信行為毫無辦法的軟約束。
我國的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了誠實守信原則,作為民事行為的指導性原則。但在司法實踐中,上述法律都沒有可操作性的條款,針對性也不強,對于個人失信行為沒有明確規定懲罰力度和方式。這種信用法律制度的真空狀態,使失信者的失信行為不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而且客觀上降低了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對失信者的失信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鼓勵。低微的“失信成本”顯然不足以起到懲前毖后的作用。
4.1.2設立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法律規范,提高社會信用信息對稱程度目前,我國的經濟體制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階段,資信服務行業也還在建立過程之中。只有對信用信息的來源和取得的方式,對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才能確保信用信息的完全和對稱。事實上,當前我國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并沒有法律依據。信用信息的相對封閉和分散,或者對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缺乏相關的法律限制,都可能造成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不完全或不對稱。而信用信息不完全或不對稱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公平使用信用信息,從而造成信用7昆亂。
4.2對狹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規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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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缺失的原因
(一)建筑企業自身因素
建筑企業風險意識薄弱,有的承包商為了獲得項目而先期投入龐大的資金來滿足發包方不合理的墊資需求或主動提出此要求從而獲得項目的承包權;對發包方的資信度、經營形勢不了解;建筑企業施工流動性強,新官不理舊賬現象較普遍。另外,有些企業負責人法制觀念不強,礙于“面子”和“人情”,不按財務手續辦事;還有一些企業由于地方保護主義以及訴訟的成本效益反差等原因,寧愿坐視應收賬款淪為呆滯賬款,也不愿催索或訴諸法律以維護合法權益……建筑企業自身的諸多因素是導致工程款被長期拖欠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發包方因素
建筑市場競爭激烈,一些發包方不按工程建設程序辦事,強行要求墊資承包,肢解工程發包,明招暗定,加之有的發包方在項目投資決策中存在較多的短期行為,以致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不斷變更,形成了較嚴重的“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現象,以至于工程竣工交付后,發包方遲遲不辦理工程結算,使工程款被長期拖欠。
(三)環境因素
建筑企業由于承建項目的地點不同,外埠施工普遍,有的地區為了本部門的利益,極力實行地方保護主義,給建筑企業在解決拖欠工程款的過程中增加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負擔,因而使一些建筑企業表現出更多的消極和無奈。
二、信用管理對策
信用的缺失不僅造成建筑市場混亂,加大了交易成本,同時也給企業和行業的正常運營帶來很大風險。因此,加強企業的信用管理,增強信用風險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十分重要和緊迫。具體做法如下:
(一)強化信用意識
目前,建筑企業中普遍存在對應收賬款風險認識不足的現象,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經濟過程的信用化是市場經濟的特征。企業必須增強信用意識與風險防范意識,并在其支配下參加各種經濟活動。首先,建筑企業自身要重視守信效應。立足于做大做強做久,牢固樹立品牌意識、誠信意識,增強保護自身信用的自覺性與主動性,只有堅持以信用為本,才能贏得客戶,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其次,要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充分認識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時采取措施自我保護,以較好的防范、控制和轉移經營風險。
(二)注重資信管理
應收工程款管理是企業信用管理的核心所在。選擇資信良好的客戶,對于應收工程款的回收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如果客戶財務狀況良好且一貫恪守信用,那么應收賬款就能按時回收。反之,風險就加大。因此,簽訂合同前,要對發包方進行摸底調查,做到知己知彼。資信調查屬于企業前期信用管理范疇,是防范風險的第一步工作。企業應全面收集信息,了解對方最新的信用狀況。
(三)加強風險控制
第一,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政策。信用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關系到建筑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特別是目前相當多建筑企業的應收工程款居高不下,導致經營資金十分緊張,給正常的生產經營帶來了極大風險。因此,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顯得尤其重要。建筑企業應針對不同客戶確定不同的信用期間和信用條件,對于信用質量高的客戶,可以采用寬松的政策,對于信用質量差的客戶,應采取積極的、嚴格的收賬政策。第二,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建設。主要是建立健全應收賬款檔案,建立應收賬款賒銷授權批準制度、應收賬款總量控制制度、賒銷客戶監控制度、賬齡分析控制制度、定期清理、催收制度等管理辦法,并保證制度的嚴肅性和威懾力。第三,建立應收賬款壞賬準備。企業要遵循穩健性原則,對壞賬損失的可能性預先進行估計,積極建立彌補壞賬損失的準備制度,以便在企業確定發生壞賬損失時能及時得以補償,分散壞賬損失造成的風險,提高企業的自我保護能力,保證企業正常的資金周轉。第四,強化內部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向客戶催收到期款,加強老款清欠工作,并實行工作業績考核,建立完善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從體制上防止個別部門或人員盲目決策或投機行為可能導致的信用風險。
(四)凈化建筑市場環境
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管理,特別是對投資項目的審批和過程監督。要健全法規,加強執法力度,限制和打擊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為建筑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合理、有序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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