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的核心范文
時間:2023-12-27 17: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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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外匯技能;外匯交易;模擬軟件
任何一筆外貿業務都離不開國際金融的配合。假如以合同為線索來考察一筆完整的外貿業務,不管是進口還是出口,在簽訂合同之前首先要考慮的是外匯風險,任何一個從事外貿工作的人員必須掌握足夠的國際金融知識。
一、傳統《國際金融》教學的不足
雖然大部分國際貿易類的專業,無論是研究生階段是本科還是高職,都開設了《國際金融》課程,但是,教學效果很不理想。學生掌握的國際金融知識和技能遠遠不能滿足外貿工作的需要。該課程理論性強、抽象難懂,學生們往往缺乏信心和興趣,筆者經過分析總結了以下原因:
第一,與學科其他教材內容重復。《國際金融》是國際貿易和國際商務專業的一門專業課,但其中的內容與國際貿易專業的相關課程在內容上的重復屢屢發生。如《國際貿易》教材中的“國際資本移動與跨國公司”一章,和《國際金融>中的“國際資本移動與國際債務”一章。這兩門課的這兩章都涉及“國際資本移動”,都需講授對外直接投資和對外間接投資。
第二,應用性的內容講述不夠。根據專業的需要,國際貿易專業的《國際金融》課程內容的選擇應以滿足外貿業務的要求為宗旨。在目前的浮動匯率制度下,各國貨幣匯率變化無常。人民幣與外幣的匯率也經常大幅度變化,這嚴重影響了外貿公司的經營。如何規避外匯風險、進行外匯保值操作,將成為擺在外貿公司面前的首要問題。而《國際金融》教材對外匯保值問題的探討卻零散地分散于“外匯業務”與“外匯風險”兩章中,內容不集中,結構不緊湊,重點不突出。又如學生畢業在工作及生活經常接觸到的結售匯制度、外匯核銷制度卻根本沒有涉及。
第三,教學方法還沒有突破課堂講授的傳統模式。傳統的教學模式可以用“五個一”來形容,即一本書、一疊講義、一面黑板、一支粉筆、一張嘴。盡管用PPT課件代替了黑板和粉筆,但是基本教學模式沒有變化。由于教學方式單一、落后,學生無法獲得感性認識,教學效果也大打折扣。“填鴨式”的教學方法應被徹底拋棄,在教學中,不僅注重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更注重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獨立性和創造性。《國際金融》課程不僅要教知識,還要教技能。
在國際貿易專業中,像在國際金融專業那樣全面、細致的講授《國際金融》是沒有必要的,也極其不可取的。國際貿易專業的《國際金融》課程應該有自己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手段和教學效果。因此,我們必須對《國際金融》的教學內容進行整合和序化。
二、以外匯交易為平臺整合教學內容
目前各個學校紛紛實行教學一體化改革,在新的課程體系中,很多學校的國際貿易專業已經刪除了《國際金融》課程。這是適應國際分工不斷深化細化和高等教育發展趨勢的必然選擇。但是,“高深”的國際金融知識和復雜的國際金融技能又是外貿類畢業生必不可少的。一個可行的的出路就在于我們必須站在國際貿易專業的角度,重構國際金融知識,以“有用、夠用”為標準開展國際金融的實踐教學。問題的關鍵是,哪些內容是必須保留的,那么內容應該省略?
在外貿業務中涉及到的《國際金融》知識,主要是匯率折算、進出口報價、對外貿易融資、外匯風險防范、國際結算、結售匯等。這些內容都外匯交易密切相關。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在經過調研的基礎上,建整合出適合國際貿易專業的二大內容:
一是順利結售匯外匯保值操作。圍繞這一主題,國際金融的教學內容設計如下:(1)外匯與匯率,包括外匯與匯率的概念、種類、匯率的標價方法。(2)如何買入和賣出外匯?
二是防范外匯風險。如果不采取相應的外匯保值操作,可能會出現做一筆外貿業務不但不賺錢,反而還虧損的業務。這就要求外貿從業人員應該掌握外匯保值的原理、方法及操作等。圍繞這一主題,國際金融的教學內容設計如下:(1)影響匯率變化的因素,包括基本的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2)外匯管制,包括資本主義國家的外匯管制和我國的外匯管理。(3)外匯保值措施,包括即期、遠期、掉期、期貨、期權等外匯保值交易。
以上內容都與外匯交易相關。為了讓學生集中掌握以上內容,我們認為國際貿易專業的課程體系中可以加入專門的課程《外匯交易理論與實務》;如果不開設專門的課程,那么可以在相關的課程中加入完整的外匯交易實訓,以便讓學生通過模擬操作,加強對這些知識點的感性認識,同時也可以更好地理解進出口貿易融資、出口信貸等相關知識點,激發學習興趣。
三、以外匯交易為核心的《國際金融》課程的教學內容
隨著利率市場化、匯率機制的改革和電子化技術程度的提高,對外貿行業從業人員崗位的知識結構、能力要求、基本素質會產生很大影響。在新形勢下,外貿從業人員不僅要懂得國際貿易的管理、政策、法律,還要了解銀行的信貸知識.還要知道企業的融資投資知識。因此,新課程的教學內容中未必要很高的專業知識深度,但一定要求很有知識面的廣泛寬度。隨著我國國家化的加快,金融風險日益突出,因此,新的課程應突出外匯風險的管理及其防范。
表1
項目 主題 案例舉例
項目一:國際收支 國際收支對經濟的影響 20XX中國國際收支報告
項目二:國際儲備 國際儲備的規模 20XX中國的國際儲備規模構成
項目三:外匯匯率 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及對經濟的影響 美元為何會持續貶值,對各國經濟的影響?
中國的外匯制度是如何變遷的?
項目四:外匯市場與外匯業務 衍生產品交易的兩面性 1995年巴林銀行時間、2005年中航油事件
......
表2
情景一:國際收支平衡表的編制
目的和要求
通過實務練習,使學生進一步掌握國際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內容,真正理解國際收支平衡與失衡的含義。
教學內容
給出若干筆國際經濟交易,要求學生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判斷國際收支是否平衡,是順差還是逆差,計算各種國際收支差額,并分析失衡的原因。
必要說明
簡單介紹復式記賬法。
情景二:匯率計算的實務練習
目的和要求
通過模擬練習,使學生對外匯匯率的標價方法有進一步的認識,并能進行各種匯率的計算。
教學內容
基本匯率與交叉匯率的區別與計算;買入匯率、賣出匯率與中間匯率的區別與計算;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的區別與計算。
必要說明
利用軟件進行;可開展技能競賽。
為了實現既定的教學目標,我們認為在教學過程中必須精心整合、序化教學內容,為此設設計了以下項目及(下轉第239頁)(上接第236頁)若干子項目:
項目一:國際收支(子項目一:外匯與國際收支;子項目二:國際收支平衡表;子項目三:國際收支的調節;子項目四:國際收支平衡表的編制(實訓));
項目二:國際儲備(子項目一:國際儲備的構成;子項目二:國際儲備的管理)
項目三:外匯匯率(子項目一:匯率及其標價方法;子項目二:匯率變動及其影響;子項目三:匯率制度;子項目四:外匯匯率的計算(實訓));
項目四:外匯市場與外匯業務(子項目一:外匯市場;子項目二:外匯業務;子項目三:外匯業務(實訓));
項目五:外匯風險(子項目一:外匯風險概述;子項目二:外匯風險管理;子項目三:外匯風險管理(實訓));
項目六:外匯管制(子項目一:外匯管制的內容;子項目二:我國的外匯管理);
項目七:國際金融市場(子項目一:國際金融市場概述;子項目二:歐洲貨幣市場;子項目三:亞洲貨幣市場);
項目八:國際金融組織;
項目九:國際貨幣體系。
四、課程運用的主要教學方法
(一)案例分析法
在教學過程中,每個項目都要有案例做引導。這要求學生自行查找相關資料,在了解案情的基礎上,結合國際金融的相關知識,以個人或小組的形式對案例進行分析,并提交分析報告。教學重點是提高學生利用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對具體問題進行分析和解決的能力。
“國際金融”案例教學中選取的主要案例如表1。
(二)模擬教學法
為了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我們必須充分重視模擬教學的作用。為此,我們選取了以下內容(列舉了兩個情景)開展模擬教學(見表2)。
參考文獻:
[1]姜大源.當代德國職業教育主流教學思想研究[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
[2]柳燕君.以工作過程為導向的課程模式研究與課程開發實踐[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09(9).
[3]李建元.證券、期貨、外匯模擬實驗[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
篇2
科學技術是發展的第一生產力,尤其是經濟以及科技為核心的綜合競爭能力幾乎是與科技實力直接相關的。同時,經濟的發展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息息相關,尤其是科學技術的創新能力方面,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對科技創新能力的要求不斷提高。
一、科技創新對我國國際貿易競爭能力之間的關系
(一)我國科技創新能力正獲得不斷的提升
我國在進行四個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就將科技現代化作為了其中重要的一環。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我國的科技創新能力得到了明顯的改善。首先,科技創新的基礎條件有利較為明顯改善,主要表現在科技人員數目的增加以及科研經費投入的增長方面。尤其是科研經費額的投入方面,其增長的速度要遠遠超過科研人員增加的速度;其次,產業集群是進行科技創新的基礎條件,實現產出技術溢出效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從下表1中就可以看出,我國近年來通過長期的努力,使得國家的科技創新能力得到較大的提升,使得我國的科技競爭能力在國際競爭中具有了一定的地位。但是,我們也要意識到,雖然我國的發明專利數目增長較快,但是作為專利技術中最優價值的發明,尤其是一些實用的新型技術與外觀設計等在整個專利中所占的比例還是較小,這表明我國的科技創新能力還較為欠缺,還具有比較大的發展與上升的空間。從表1中還可以看出,以為科技創新提供基礎支撐的SCI科研論文數目也在迅速的在鞥家,這一方面說明了我國對科技創新的基礎理論研究能力在不斷的增強,但是也表明我國基礎理論研究還需要進一步的加強。
表1 中國科技創新產出指標
(二)科技創新與我國國際貿易競爭力之間的互動關系分析
科技創新能力的增強有效的提升了我國的國際競爭能力,主要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1、科技創新有效的提高了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改善了產品出口結構
在對一個國家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以及競爭優勢進行評價時,一般是采用競爭優勢指數——RCA來進行描述的,也就是說他是用該國家在某一個產品或者是在某一個行業在該國家所有出口份額中所占的比例,與在世界貿易中該產品或者是行業在世界貿易總額中所占的比例相比較。因此這個系數可以很好的放映出該產品或者是該行業的競爭優勢。
圖1 對外貿易中高新技術產品在貿易總額中所占的比例
從圖1中可以看到,隨著我國科技創新能力的不斷增強,近些年來我國的科技產品競爭能力迅速增強,出口產品的結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一些科技產品的出口比重呈現出不斷上升的趨勢。
2、科技創新能力的增強促進了我國出口產品市場占有率的增加
隨著我國經濟整體實力的增強,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影響力不斷提升。我們可以采用國際市場占有率(MS),對該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份額進行衡量,它是體現該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指標。通過對科技產品的不斷創新,可以使得我國的產品在完全依靠自主力量就能夠和發達國家的產品進行競爭,并利用不斷增強的創新能力來提高產品的整體競爭力,促進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不斷提升,從整體上實現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
3、科學技術與貿易的結合促進了競爭優勢的提升
在不斷的科技創新過程中,我們逐步的認識到了科技創新對于促進貿易發展的重要作用,因此進行了及時的科技貿易改革制度,基本實現了科技和貿易的結合。從2006年開始,依照“行業領先、自主創新、示范帶動、國際化發展和主動推進”的發展原則,國家商務部聯合科技部認證的兩批科技創新貿易基地,一共38家企業,覆蓋了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現代農業、大型裝備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以及海洋化工等多個產業,有利的促進了我國科技實力的迅速增長,健全了我國的科技發展整體體系。
二、加強科技創新能力,提高國際貿易競爭能力的對策
(一)完善國家整體創新體系
從根本上來講,一個國家的創新體系是與企業、政府以及學術界直接相關的,三者之間的互動和交流形成了國家的整體創新體系,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培養和國家的建設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應該加強國家整體創新系統的建設工作,加強整體創新能力的建設,同時結合經濟的持續發展,走出一條適合自己發展的創新體系建設道路。
(二)開展知識知識產權戰略改革
從當前的形勢來看,將來的國際貿易必然充滿了傾銷、反傾銷、知識產權保護、市場行業壁壘等一系列的問題。通過積極的自主創新,加大對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不斷投入,是打破國外知識產權保護壁壘,提高我國對外貿易競爭能力的有效策略。同時,在存在產權糾紛的環節上,應該防止國外企業聯合對我國企業的打壓,通過自身的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戰略改革的結合提高在貿易競爭中的能力。
三、結語
本文分析了科技創新對我國國際貿易競爭能力之間關系,提出了通過加強我國科技創新能力,提高我國國際貿易競爭能力的策略,對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競爭力的提高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黃錦明. 科技創新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及我國的對策. 經濟縱橫, 2007(11):31-33
篇3
關鍵詞:經濟視角;電子商務;國際貿易;創新和發展
隨著電子商務在人們的生活和工作等方方面面的應用和普及,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對人們的生活等所產生的影響越來越大,為其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傳統的國際貿易有著一定的劣勢,受到了時間和空間等的限制,同時,也沒有很強的信息處理的能力,那么,在此條件之下,電子商務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多方面的不足和漏洞,有著非常鮮明的優勢,主要包括成本低、不受空間限制等。
一、電子商務之下的國際貿易的優勢
對于電子商務來說,主要的基礎是計算機網絡,在當下的國際貿易的發展過程中,電子商務得到了充分的應用,并且成為了主要的方式和手段,勢必將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和影響。從國際貿易秩序方面來講,電子商務的出現對其的建立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它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且將對國際上不同國家的經濟和政治等的發展產生不可替代的影響。在電子商務的發展和影響之下,國際貿易有著很多新的優勢,主要有三方面的表現:其一,電子商務的發展過程中,需要有一定的內容作為其發展的基礎,具體就是現代化技術,現代化技術的分類是多種多樣的,比如信息技術、計算機技術和網絡管理等。所以,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是其重要的貿易通道,可以為雙方利益的最大化提供重要的保障。其二,電子商務與傳統的國際貿易形式有著很大的差別,在電子商務的條件之下,國際貿易所呈現出的最突出的特點是虛擬化,具體虛擬化的內容是國際貿易的組織形式和交易方式。對電子虛擬市場進行相應的闡釋,它所涉及到的對象包括貿易的生產者、消費者和中間商,其溝通的過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和手段是數字形式,并且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并不是靜止的。其三,一般情況之下,人們對傳統貿易市場的稱呼是實體市場,在此市場中,客戶是對商品進行實地觀察的,然后在雙方滿意的基礎上完成相應的交易。同時,人們進行溝通和交流的主要形式是電話,在市場交易的過程中,有著多個環節,在每一個環節都需要人進行相應的參與,這種形式的交易有著很大的弊端和不足,對于人力資源和資金都是非常浪費的。當人員的溝通和交流中出現了相應的問題的時候,必定會使傳輸的時間受到影響,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在此條件之下,需要對電子商務進行充分的應用,它有著非常突出的優勢,可以有效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對相關的信息進行快速的收集和處理,建立起相應的市場網絡連接,然后在進行了相應的信息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完成電子合同的簽訂,事項訂單交易的目標。交易的各個環節都是通過計算機網絡實現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用戶和廠家之間的溝通和交流的效率,并且此過程沒有受到市場空間的制約,將交易的范圍不斷擴大。
二、基于流通經濟視角談電子商務對傳統國際貿易的創新和發展
1.電子商務多國際貿易理論進行了相應的創新和發展。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對于國際貿易的影響越來越大,同時,對于國際貿易理論的創新也是非常重要的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發流通理論發生創新。有著相應的具體表現:其一,在電子商務的影響之下,網絡購物迅速發展起來,物流的數量有了非常大的增多,不過,客流數量有了相應的減少,使得物流和客流之間發生了分離;其二,信息流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在網絡技術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所帶來的網絡信息不斷增多,在此條件之下,很多的消費者受到了其影響,對于商家產品服務和銷售來說,電子商務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和影響;其三,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資金流的重要作用和意義。電子商務的發展和形成是建立在新型的科學技術的基礎上的,所以,它是一種新型的商務模式,和傳統的國際貿易形式有著很大的差別,在此基礎上所形成的新型的支付手段和方式也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并控制著消費者的行為,從而對商家產生更大的影響。
2.電子商務對估計貿易管理進行了相應的創新。從電子商務的發展過程和條件等方面來說,它是一種新型的貿易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改變著傳統的貿易管理方式,為其帶來了非常大的挑戰和機遇。電子商務的出現為傳統的國際貿易管理方式提供了新型的方式和方法。在進行貿易的過程中包含著非常多的環節,在這些環節中,對于對外出口的企業來說,必須要對自己的作用和影響做到足夠的重視,對網絡技術等新型的技術進行充分的應用,正確看待電子商務的涵義和作用,如果只是將電子商務作為一種營銷的途徑和手段,那么就不能實現企業真正的發展和進步,必須要對傳統的營銷思路和手段等進行全面的改善,與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分的結合,從對企業的發展有利的角度出發,改變現有的貿易發展方式,不斷提高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和影響力,在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對于國內的企業來說,必須要對市場有一個全面、正確的認知,對自己的觀念等進行有效的更新。在實際的運營過程中,企業要做好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不斷完善自身的技術水平,將多種先進的技術引入到自己的企業發展中,同時,對于網絡計算機技術也要做到足夠的重視,進行大力投資和應用。
三、結語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尤其是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有了長足的進步,為其發展和進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同時,電子商務的改變和完善對于人們的生活和工作等都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和作用,對于國際貿易來說也是至關重要的,彌補了傳統貿易方式的不足,對其進行了充分的創新和發展。
參考文獻:
[1]黃心純,張婷.基于流通經濟視角談電子商務對傳統國際貿易的創新和發展[J].商業經濟研究,2017,04:132-134.
[2]桑椹.流通經濟視域下電子商務對傳統國際貿易的創新發展[J].新經濟,2016,32:39-40.
篇4
關鍵詞:信用證;拒付;付款義務;信用證獨立
中圖分類號:DF525 文獻標識碼:A
作者簡介:孫嘉(1992-),女,哈爾濱人,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生,研究方向:國際經濟法。
一、一個案例
(一)主要案情
中國A公司與香港B公司訂立了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由中國A公司向香港B公司銷售16 000噸鋼材,B公司應作為開證申請人開出以A公司為受益人的100%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此后,香港B公司作為中間商找到新加坡C公司,雙方以B為賣方、C為買方,也做出了同樣的合同安排。合同訂立后,C公司依約開出了信用證,A公司收到信用證后便按照其與B公司間合同的規定裝運貨物,向銀行提交了全套議付單據,得到了合同項下70%的貨款,并得到了由開證行承兌的30%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但由于B與C之間的爭議,雙方協議撤銷上述信用證遠期30%的部分,C公司向法院申請裁定終止信用證所余30%貨款的支付,并撤銷了該信用證。合同約定見圖1,合同的具體履行情況見圖2①。
(二)案件爭議
在本文中,最主要關注的是圖2中的⑧,也就是A公司與B公司之間的付款爭議。
1. 賣方/收款方的意見。A公司因一直未收到信用證剩余的30%的貨款,便根據其與B公司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提起仲裁,認為B公司并未完全履行其付款義務,要求B公司支付買賣合同項下拖欠的30%的貨款及其利息。
2. 買方/付款方的意見。B公司認為,其作為買方已有效地開出信用證,開證行亦承兌了剩余30%的貨款。對這承兌的30%貨款,開證行負有第一性、獨立的付款責任。所以,A公司應向開證行索要剩余的30%貨款,而不應向B公司索要。A公司無法獲得該筆貨款是銀行信用風險所致,與買方B公司無關。
(三)處理結果
本案中的律師認為,B公司已經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原因有二:(1)對于C公司申請開立的信用證,A公司是該第二受益人,B公司是第一受益人。在A不知情的情況下,B與C公司達成撤銷信用證的協議,以此對抗善意第三者A公司,其行為違背了國際慣例。(2)B公司在撤銷信用證的過程中,隱瞞了該信用證已轉讓并已由開證行承兌的事實,使仲裁庭和法院做出有利于B公司自己的裁決和裁定,造成開證行無法議付;B公司的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導致A公司收取貨款的權利受到侵害。
(四)規則的缺失
可以看出在B公司已經按照合同約定開出信用證,銀行已經承兌的情況下,貨款仍然沒有最終付到A公司手中,此時B公司到底是否履行了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呢?B公司認為,按照合同約定,它該做的關于付款的事情已經全部完成,應該算履行了合同義務。但A公司認為,不管怎樣還沒有收到貨款,B公司的付款義務沒有完成。
在上述案件中,由于B公司有背著A公司擅自與C公司協商撤銷信用證的行為,因此上述案件的處理分別通過違反國際慣例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方式判定B公司未履行合同義務,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這引發出了一個問題:違反國際慣例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都是比較兜底性的條款,適用比較困難,難道沒有效力更強的法律法規可以適用嗎?另外,若沒有B后來的行為,單純是銀行破產或其他與B公司無關的事由導致銀行拒付,那么便無法適用違反國際慣例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了,此時A公司還能否繼續要求B公司付款?下文將繼續探討現有規則能否解決上述問題。
1.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在本案中,C公司開出的信用證屬于可轉讓信用證,由轉讓行(transferring bank)轉讓給了A公司,因此B公司在本案中是信用證的第一受益人(first beneficiary),A公司屬于信用證的第二受益人(second beneficiary)。在UCP 500的第48條與UCP 600的第38條都有詳細的關于可轉讓信用證(transferable credits)的相關規則。本案比較特殊,涉及到了可轉讓信用證,因此可以適用UCP 600第38條的(e)和(f)款。
但若因為其他原因(如單證不符的拒付、銀行破產)而導致貨款并沒有最終付到買方手中,買方是否有權利直接向賣方要求付款,在UCP中并未有所規定。UCP 500第14條和UCP 600第16條僅規定了開證行或保兌行對有不符點的單據如何處理,但并沒有規定拒付后,基礎合同買賣雙方的權利問題。
2. 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53條規定了買方付款和收貨的義務,第54條更詳細地規定了買方付款義務的要求②,但并沒有明確說明買方完成了付款相關要求和履行付款義務之間的關系。
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我國目前有關信用證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2條規定信用證糾紛適用國際慣例,而實踐中一般都適用《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第3條規定,有關信用證的多種糾紛都適用此規定③。可以看出,目前我國法院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普遍適用UCP規則,但上文已經分析過,《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中并沒有相關的規定。而且開證申請人與受益人之間(即基礎合同的買方和賣方)的法律關系并不在第3條的范圍之內。
4. 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我國《合同法》分別在第159、160和161條規定了買受人支付的相關問題,主要說明了合同對價款數額、價款支付地點、價款支付時間約定不清楚時,對合同的解釋方法④。但對本文所關注的問題并沒有規定。
(五)問題的重要性
在信用證被廣泛應用于國際貿易的今天,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風暴導致銀行信用也受到了挑戰。這時,研究信用證被拒付時基礎合同的權利義務具有重大意義,權利義務清晰能讓買方和賣方合理進行風險控制或事后止損,正確引導國際貿易參與方的期待,令國際貿易更具秩序。
二、司法實踐的國際比較
(一)英國的司法實踐
英國在此問題上曾有多個判例,如Newman Industries Ltd. v. Indo-British Industries Ltd.案,Soproma S.p.A. v. Marine & Animal By-Products Corporation案,W.J. Alan & Co. Ltd. v. El Nasr Export & Import Co.案,E.D. & F. Man Ltd. v. Nigerian Sweets & Confectionery Co., Ltd.案等[1]。一開始英國司法界認為賣方只有在開證行無清償能力致使賣方不能獲得支付時,才能向買方追償[2]。
之后,在著名的Alan v. El Nasr案中,法官Denning總結出了關于信用證效力的三種看法⑤:
1. 信用證是絕對的付款(absolute payment)。 如果信用證是絕對的付款,造成的結果是:賣方只能要求銀行支付,不能找買方要求支付。支持此觀點的有澳大利亞高等法院的Saffron v. Societe Miniere Cafrika案。高等法院認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合同條款可以被認為是承兌銀行責任代替買方責任的約定”⑥。同樣支持此觀點的還有McNair法官,在Soproma S.p.A v. Marine & Animal By-Products Corp.案中,McNair法官認為:“買方提供給賣方一個可靠的、有償還能力的付款人就相當于履行了付款義務”⑦。但Denning法官認為,只有在賣方明示或暗示信用證是絕對的付款時,上述觀點才成立。
2. 信用證是附條件的付款(conditional payment)。 如果信用證是附條件的付款,造成的結果是:賣方首先應要求銀行付款,必須向銀行提示單據;若銀行沒有履行義務,賣方可以向買方追索,也可以買方,因為買方應該確保開證行是可靠的且有支付能力的。新西蘭Hindley v. Tothill案中,上訴法庭說賣方先對銀行有權利,銀行未履行責任時,對買方有權利⑧。在美國Greenough v. Munroe 案中,美國第二上訴法院認為美國官方機構不同意“絕對付款”的觀點,因此若銀行不履行義務,賣方可以要求買方付款⑨。英國的Newman Industries Ltd V. Indo-British Industries Ltd.案中,Sellers法官也持同樣的觀點⑩。
3. 信用證完全不是付款(no payment at all)。如果信用證完全不是付款,只是獲得付款的方式,即只是附屬擔保,造成的結果是:賣方應該向銀行提示單據。如果不提示,賣方相當于有過錯,買方的責任將被免除。Peacock v. Purcell案就持此種觀點,若銀行未履行義務,賣方有權直接要求買方付款B11。在Pennsylvanian Bell v. Mors案中,法官認為:信用證不是付款,只是付款的一種方式B12。
經過上述分析,Denning法官認為,若合同約定用不可撤銷信用證作為付款方式,賣方已經接受了信用證,其功能便是附條件的付款,而不是絕對的付款,也不是附屬的擔保。若信用證被銀行拒付,賣方可以向銀行和買方要求損害賠償。
可以看出,此案認為,不論銀行以何種原因拒付信用證,賣方均可以向買方追償。這觀點得到了英國法院的普遍認同。之后E. D. & F. Man Ltd. v. Nigerian Sweets and Confectionery Co Ltd.案中,法官也同意“附條件的付款”的觀點[3]。但Denning法官認為,只要銀行接受了賣方的匯票,買方的責任就絕對免除了,即使銀行后來拒付匯票,但此觀點沒有獲得英國法院的支持[4]。
(二)美國的司法實踐
美國《統一商法典》是根據美國法院的判例總結出的,其中第2章“貨物銷售”的第325條(2)規定:“買方向賣方提供適當信用證后,暫時中止付款義務。如果信用證被拒付,賣方可在及時通知買方后要求買方直接付款”。從此條款看,美國司法實踐持的觀點是“信用證完全不是付款”,因為賣方可以直接要求買方付款,而非要求買方賠償損失。也就是說,買方付款的義務在信用證被拒付后便自行恢復。
(三)中國的司法實踐
從中國的司法實踐來看,本文認為也是持第三種觀點――信用證完全不構成付款。中國國投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與Shree Radha Vallabh Exim Private Limitd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中,法院認為:“信用證是雙方選擇支付貨款的一種方式,在信用證與單據不符的情況下,僅構成銀行拒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的理由,但不影響雙方履行各自義務”B13。在環匯有限公司與福建省農資集團廈門進出口公司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中,法院認為:“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為信用證,現開證行廈門中信銀行已明確以單證不符為由拒付信用證項下款項,依《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信用證與作為其開立基礎的買賣合同是相互獨立的交易,廈門中信銀行經獨立審單后向原告發出拒付通知,該拒付通知僅僅是開證行審單的結果,因此,廈門中信銀行的拒付不能作為買方拒付貨款的理由。……故,在銀行明確拒付信用證款項后,原告有權要求被告及時支付合同貨款”B14。
三、信用證獨立原則與買方付款義務
在上文中,可以看出信用證失靈是否影響買方付款義務是一個模糊不清的問題。這個問題在現有國際貿易法律規則中缺失,在我國成文法中也沒有一個明確的回答。在總結了上述國家的司法實踐后,本文的目的就是嘗試解決上述問題。
(一)信用證的本質
有學者認為,跟單信用證具有兩重屬性。首先,它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支付方式,源于涉外貨物銷售合同中買賣雙方關于支付條款的約定。其次,它又是買方的一種付款擔保,且以銀行信用為后盾[5]。還有學者認為,信用證從性質上屬于擔保合同,是擔保合同的一種。它擔保的是買賣合同中的結算條款,而與買賣合同整體無關。但信用證擔保不同于一般民事擔保,開證行負有首先付款的責任,承擔第一性付款義務[6]。
總的來說,在國際貿易的背景下,買賣雙方互相不熟識、不夠信任,因此用銀行信用替代商家信用。因此有人認為,銀行信用高于商家信用,賣方用比自己付款更為有保障的方式進行付款,應該說已經完成了付款義務。本文認為“替代”這個詞用的不太準確,應該是用銀行信用在商家信用前多加了一層保障,而非完全替代了商家信用;另外,銀行信用高于商家信用是一種相對的平均狀況,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不排除銀行喪失償債能力的可能,若銀行破產,但商家信用仍然存在。
(二)信用證獨立原則
有學者認為,信用證與可能作為其依據的銷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獨立的合同[7]。因此,若信用證被拒付,是開證行與受益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問題,與開證申請人(賣方)和受益人(買方)之間的基礎合同無關,因此受益人不能要求開證申請人付款,否則有“信用證短路”之嫌。為判斷上述說法是否正確,我們首先需要考察信用證獨立原則的基本意思。
信用證獨立原則是信用證交易的最基本原則,是信用證交易的支柱或基石。這一原則最早于本世紀初期為英美判例所確立。1920年的American Steel Initiating National Bank及同年的Ernesto Foglerco Corp. v. Webester案中,法院都判決認為,開證行不得以其同客戶間的契約關系為由,拒絕履行兌付義務[8]。
此原則最終固定在了《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中。UCP 500第3條與UCP 600第4條規定:“就性質而言,信用證與可能作為其依據的銷售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獨立的兩種交易。即使信用證中提及該合同,銀行亦與該合同完全無關,且不受其約束。因此,一家銀行作出付款、承兌并支付匯票或議付及/或履行信用證項下其它義務的承諾,并不受申請人與開證行之間或與受益人之間在已有關系下產生的索償或抗辯的制約”。
從表面上來看,此條說的也是基礎合同和信用證“相互”獨立。但若看英文原文,則會有不同的理解。原文是:“A credit by its nature is a separate transaction from the sale or other contract on which it may be based. Banks are in no way concerned with or bound by such contract, even if any reference whatsoever to it is included in the credit. Consequently, the undertaking of a bank to honor, to negotiate or to fulfill any other obligation under the credit is not subject to claims or defenses by the applicant resulting from its relationships with the issuing bank or the beneficiary.”
可以看出,本條第1句正確的翻譯應該為:“就性質而言,信用證獨立于與可能作為其依據的銷售合同或其它合同”。“相互”二字應該是出于翻譯“信達雅”的標準而加上去的。其本身的意思僅僅是信用證獨立于基礎合同,后面的幾句也一直在說信用證不受基礎合同的約束。但基礎合同是否獨立于信用證在其中并未規定。
1921年的Urguhart Lindsay Co. v. Easter Bank Ltd.案中,Rowlatt 法官認為:“據我看來,信用證決不應受銷售合同的限制,后者必須適應于信用證”[9]。我國學者也認為,如果信用證過期,則信用證關系消滅,銀行根據信用證對賣方相符交單予以付款的義務解除,但這并不影響買賣雙方的基礎法律關系,賣方的交單、交貨、轉移所有權義務和買方的付款義務仍然存在[10]。
本文認為,基礎合同并不獨立于信用證,信用證是基礎合同中賣方權利、買方義務的一種體現,其履行情況直接影響到基礎合同中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合同目的的達成等。因此,用信用證獨立原則作為在信用證失靈的情況下買方付款義務的免除理由,是不充足的。
(三)信用證失靈(fail)時買方的義務
有關開證行付款義務和買方付款義務之間的關系,可以有以下兩種理論解釋。
1. 委托理論。從基礎合同的角度看信用證,可以視作一個三角委托合同。買方委托銀行先于自己向賣方付款,以達到用銀行信用代替商家信用的目的,為此買方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費用。但若受托人(即銀行)并未完成委托,并不代表委托人該做的事情就消失了,委托人可能需要以其他方式完成想做的事,在想做的事是法律上的義務時更是如此。因此,若銀行出于某種原因并未履行付款義務,買方的付款義務仍然存在。若是出于第三人/賣方的原因導致受托人/銀行未完成付款,此原因也許可以成為委托人/買方拒絕付款的抗辯理由。
2. 默示義務理論。買方開出信用證的行為可以看做是付款行為,但行為不一定總有結果。當賣方接受了買方開出的信用證,可以看成買方承擔了一項默示義務,即開證行為是一個可靠的、有償還能力的付款人(a reliable and solvent paymaster)。若銀行未能履行付款義務,則相當于買方違反了對賣方的此項默示義務,則買方需要進行補償,即由買方來支付貨款。
因此,Denning法官總結出的“附條件的付款”與“完全不是付款”理論各有其優劣。在信用證已經開出并被賣方接受的情況下,銀行確有第一性的付款義務,買方必須向銀行提示單據,而不能直接向賣方提示單據,否則有“信用證短路”的危險。但在信用證被撤銷、拒付時,買方的付款義務恢復,賣方應該有權利直接要求買方付款,而不僅僅擁有索要損害賠償的權利。但上述僅為理論分析,在實踐中,信用證被拒付可能出于買方、賣方、銀行三方的過錯,下面將一一分析此三方分別具有過錯的情況下,買方的付款義務仍否存在的問題。
四、信用證業務各方過錯分析
(一)買方開證與合同不符
1. 買方有過錯。在買方開出信用證,但由于故意或過失信用證上的信息與合同不符時,便將賣方置于一個十分尷尬的境地。若賣方仍然按照合同備貨,則可能導致單證不符,信用證會被拒付;若賣方按照信用證備貨,則又可能承擔起本不在合同內的義務。這時,賣方有如下4種可能的做法:(1)賣方抗議,不接受信用證,要求買方改證或重新協商合同;(2)賣方明示接受此信用證條款,按信用證條款修改貨物;(3)賣方未對信用證與合同不符做出任何意思表示,直接按信用證條款修改貨物;(4)賣方未修改貨物,仍按原合同進行備貨、發貨、交單等程序。
若賣方不接受信用證,要求買方修改,那么買方有義務修改信用證以保持信用證與基礎合同一致。此時賣方有先履行抗辯權,可以待買方開出符合基礎合同的信用證后再履行其交貨的義務。
對于賣方接受信用證,英美法上以案例確立了兩種不同理論:
(1)棄權說(waiver)。棄權說由Enrico Furst & Co. v. W.E. Fischer Ltd.案確立,前提是承認賣方在信用證與合同不符時有權解除合同[11]。在此案中,買方沒有按照基礎合同的規定開立信用證,賣方沒有對信用證提出異議,而是要求買方將信用證延期。后賣方又以此為理由,向法院提請訴訟,要求解除合同。但法院認為賣方已無權要求解除基礎合同,因為基礎合同由于信用證的不同規定,已經被修改了,而賣方接受了此信用證,便是同意修改基礎合同。換言之,賣方已放棄了要求買方嚴格按照基礎合同開立信用證的權利,賣方對此不得再反悔[9]。
(2)變更說(variation)。變更說在Soproma S.p.A. v. Marine Animal By-Product Corporation案中確立B15。McNair法官認為:賣方因發運貨物并提交單據的行為表明其已經接受并采取信用證符合規定的立場,因為賣方在過去任何時候沒有向買方發出通知要求信用證與合同嚴格相符。因此無論作為放棄、變更或者禁止反悔,賣方現在都不能再主張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11]。
但不論是棄權說還是變更說,實踐中均認為,若買方開出的信用證與基礎合同不符,而賣方并未提出異議(不論是否明示表示接受),而是按照信用證規定發貨,則可以認為基礎合同已經被修改。若賣方并未明確拒絕與基礎合同不符的信用證,但又根據基礎合同發貨,又該如何判斷?本文將在下面“賣方無過錯”處論述此問題。
2. 買方無過錯。買方無過錯時,可能是由于銀行的操作失誤,導致開出的信用證與合同不符,也與買方原意不符。這種情況比較少見,而且也比較容易糾正,在此不做贅述。
(二)賣方交單與信用證不符
1. 賣方無過錯。賣方若交單既與信用證不符,又無過錯,那很可能是在買方開證與基礎合同不符的情況下,選擇了第四種做法――既接受了信用證,又按照基礎合同進行發貨。賣方這樣做的原因很可能是買方在信用證中為賣方增加了基礎合同中沒有的義務、或對基礎合同進行了實質性的修改。
賣方接受了信用證,但按基礎合同進行發貨,對此種行為可能有兩種法律上的解釋:(1)基礎合同并未修改,在此種情況下,屬于買方先違約,但賣方并未及時指出,并未行使先履行抗辯權,而是放任合同的履行繼續出錯,賣方也負有一定責任;(2)基礎合同已經修改,那么賣方的此種做法就是根本違約。
賣方應避免讓自己處于此境地,原因有二:(1)不論采用上述哪種法律解釋,賣方對于合同無法順利履行都負有一定責任;(2)信用證由于單證不符無法議付,賣方得不到貨款,很可能導致很大的損失,甚至錢貨兩空的局面。因此,賣方發現信用證與基礎合同不符時,若不符之處加重了賣方的義務或對基礎合同進行了實質性修改,應該及時與買方溝通,要求買方修改信用證,不能讓自己落入被動的境地。
2. 賣方有過錯。若在買方開證與基礎合同一致的情況下,賣方提交的單據確實與信用證不符,那么便證明賣方已經違約。根據UCP 500第14條或UCP 600第16條B16,買方可以放棄不符點。根據上文的論述,此時的法律效果也應該相當于基礎合同的修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B17的規定,把判斷信用證不符點與是否接受的權利均交給了銀行。本文認為這并不妥當。信用證有可能構成基礎合同的變更,銀行沒有權利替開證申請人/買方修改基礎合同;若銀行不恰當地接受了不符點,進行了議付,開證申請人可以要求銀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甚至拒絕付款贖單。
當然,若買方拒絕放棄不符點,銀行拒絕付款,那么賣方便無法獲得貨款。此時,賣方無法獲得貨款的原因是賣方違約,那么便需要判斷“不符點”是否屬于根本違約。此判斷與一般的買賣合同判斷過程并無不同,不再贅述。若最終的結論是買方仍然需要向賣方支付(部分)貨款,則賣方仍有權利直接要求買方付款。
(三)銀行問題
若買方和賣方在開立信用證與交單方面并無任何不妥,銀行也可能無法進行議付,原因可能如下:(1)銀行無力償還借款或破產;(2)過錯拒付(wrongful rejection);(3)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變更而無法付款。
有學者認為,賣方一旦向銀行交單并獲得付款,則買方也就履行了其在買賣合同下的付款義務,而如果銀行開立信用證后破產,則買方仍需要根據買賣合同向賣方付款[10]。本文并無意探討銀行在此三種情況下負有怎樣的法律責任,而只想探討在此三種情況下買方的付款義務會有何變化。根據上文的分析,在此三種情況下,買方的付款義務均恢復,賣方有權直接向買方要求付款,也可以要求銀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不可抗力或政策變更可能有例外)。但賣方不得從銀行或買方獲得雙重賠償。
五、總結
(一)買方的開證義務與付款義務
綜上所述,買方開立了信用證是否免除了付款義務,對于這個問題,現有的國際貿易規則并沒有規定,但實踐中基本否認了“絕對的付款”學說,各國紛紛選擇“有條件的付款”和“完全不是付款”理論來處理此問題。本文認為,信用證并非用銀行信用代替了商家信用,而是在商家信用前多加了一層保障。因此,本文傾向于認為信用證屬于“附屬的擔保”,但并不否認銀行付款義務的第一性。
(二)信用證獨立于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不獨立于信用證
另外,信用證獨立原則是單方向的,即信用證獨立于買賣合同,但買賣合同不獨立于信用證,若買賣雙方均按照與基礎合同不同的信用證行事,則相當于對基礎合同進行了修改。因此,買賣雙方在信用證的開立、接受、放棄不符點等環節,都應該格外謹慎。
(三)對國際貿易中賣方的建議
信用證出現問題時,賣方“應本著損失最小化的原則,嘗試各種有效途徑,制定靈活、務實的減損方案,嘗試各種有效途徑積極減損”[12]。
1. 信用證條款與合同不符時,若加重了賣方義務或對合同條款進行了基礎變更,受益人/賣方必須堅持改證或者要求開證申請人/買方予以澄清[13]。
2. 信用證條款與合同不符時,若減輕了賣方義務,受益人/賣方可以接受信用證,但履行時要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履行。
3. 若開證行錯誤拒付,應積極向開證行抗辯追索,要求開證行按信用證約定立即履行付款義務。如開證行以“單證不符”為由拒付,應與買方聯系,爭取要求買方接受“不符點”,并指示開證行履行付款義務[12]。
4. 若買方不同意通過信用證對基礎合同進行的修改,則既可以要求銀行退單,也可以通過履行合同義務或其他請求權基礎(如不當得利)要求買方付款。
注釋:
① 案情與判決參考劉會利.信用證被撤銷不能免除買方付款義務[N].國際商報, 2003年1月13日(第6版);圖片為作者根據案情整理制作。
② 《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53條規定:“買方必須按照合同和本公約規定支付貨物價款和收取貨物”。第54條規定:“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包括根據合同或任何有關法律和規章規定的步驟和手續,以便支付價款”。
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時,當事人約定適用相關國際慣例或者其他規定的,從其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適用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或者其他相關國際慣例”。第3條規定:“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之間因申請開立信用證而產生的欠款糾紛、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因委托開立信用證產生的糾紛、擔保人為申請開立信用證或者委托開立信用證提供擔保而產生的糾紛以及信用證項下融資產生的糾紛,適用本規定”。
④ 我國《合同法》第159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對價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61條、第62條第二項的規定”。第160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對支付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出賣人的營業地支付,但約定支付價款以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為條件的,在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所在地支付”。第161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⑤ W.J. Alan & Company Ltd v El Nasr Export & Import Co [1972] .L.R. 02/03.
⑥ Saffron v. Societe Miniere Cafrika(1958) 100 C.L.R. at page 243.原文為:a provision for payment by irrevocable and 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might not unreasonably be regarded as a stipulation for the liability of the confirming bank in place of that of the buyer.
⑦ Soproma S.p.A v. Marine & Animal By-Products Corp.[1966]1 Lloyd′s Rep. 367 at page 386.原文為:the buyer performs his obligation as to payment if he provides for the sellers a reliable and solvent paymaster.
⑧ Hindley v. Tothill [1894]13 NZLR 13 at page 2.原文為:the seller had the liability “of the bank in the first instance, and on the bank′s default, that of the defendants(the buyers)”.
⑨ Greenough v. Munroe(1931) 53 Fed. Reports. 2nd Ser. 362 at page 365.原文為:the authorities favour the view that there is no presumption that the seller takes a draft drawn under a letter of credit in absolute payment of the buyers′ obligation to pay for the merchandise: hence upon default by the bank upon its draft, the seller may look to the buyer.
⑩ Newman Industries Ltd v. Indo-British Industries Ltd. [1956] 2 Lloyd′s Rep. 219 at page 236.
B11 Peacock v. Purcell(1863) 14 CB., NS. 728.
B12 Pennsylvanian Bell v. Mors,(1839) 5 Wharton 189 at page 203.
B13 參見中國國投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與SHREE RADHA VALLABH EXIM PRIVATE LIMITD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B14 參見環匯有限公司與福建省農資集團廈門進出口公司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B15 Soproma S.p.A v. Marine & Animal By-Products Corp.[1966] 1 Lloyd′s Rep. 367.
B16 UCP 500第14條或UCP 600第16條規定:“當按照指定行事的被指定銀行、保兌行(如有)或開證行確定提示不符時,可以拒絕兌付或議付。當開證行確定提示不符時,可以依據其獨立的判斷聯系申請人放棄有關不符點”。
B1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規定:“開證行有獨立審查單據的權利和義務,有權自行作出單據與信用證條款、單據與單據之間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決定,并自行決定接受或者拒絕接受單據與信用證條款、單據與單據之間的不符點。開證行發現信用證項下存在不符點后,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聯系開證申請人接受不符點。開證申請人決定是否接受不符點,并不影響開證行最終決定是否接受不符點。開證行和開證申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開證行向受益人明確表示接受不符點的,應當承擔付款責任。開證行拒絕接受不符點時,受益人以開證申請人已接受不符點為由要求開證行承擔信用證項下付款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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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崗位群 “課證融合” 集群式教學模式 國際貿易專業 課程設置
【中圖分類號】G【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3)04C-0075-03
高職教育是介于中職教育和本科教育之間,又被納入高等教育的一種教育制度。與本科教育不同的是,高職教育注重實踐性,注重培養適合企業需要的高技能的一線技能型人才。與中職教育不同的是,高職教育并不單純是培養學生的基本技能,也注重培養學生的可持續學習能力以及必要的基本理論。因此,高職專業的相關課程設置也應與本科和中職教育區別開來。
一、高職、本科與中職國際貿易專業課程設置的對比
國際貿易專業在中職教育、高職教育和本科教育中均有開設,部分核心課程如國際貿易實務、外貿單證、國際商務談判等課程在這三種類型的國際貿易專業中均有開設。與高職教育相比,本科基于“寬口徑、廣基礎”的模式進行培養,側重于學生的理論知識和學科知識的系統性;中職教育本著操作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進行培養,在課程設置中幾乎沒有專業理論課程的設置。本科、高職、中專國際貿易專業課程設置的異同具體見圖1。
本科國際貿易專業除開設國際貿易實踐型課程外,還開設有經濟理論和國際貿易理論課程,如西方經濟學、國際投資學、國際經濟合作、國際經濟學、國際金融等課程,并對英語有比較高的要求,一般本科國際貿易專業要求學生通過CET-6,至少也要通過CET-4。高職學制比本科學制時間少一年,但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在課程設置中幾乎涵蓋了本科教育的全部課程,這造成高職國際貿易專業被做成一個壓縮的本科專業,在課程設置上無法形成系統的理論課程體系,也無法體現高職特色。如果定位于單純的國際貿易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在課程設置上又會與中職教育相似,脫離了高職國際貿易專業的培養目標。可見,高職教育介于本科教育和中職教育之間,造成高職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模糊、難以界定。
人才培養目標是制訂人才培養方案的首要問題,人才培養目標的模糊會造成人才培養方案及核心課程的難以確定。要制訂合理的高職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目標,就需要對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學生的現狀和適合高職學生的崗位群進行詳細的分析。
二、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學生現狀以及崗位群的確定
(一)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學生現狀
高職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錄取批次是在本科錄取批次之后。以廣西高考錄取分數為例,本科第二批錄取分數線在400分以上,第三批的錄取分數線一般在330分以上,高職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是210分,部分分數超過“三本”線的學生不愿意選擇“三本”,而選擇高職院校,因此較好的高職院校的錄取分數線會超過“三本”。高職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錄取分數線一般在210~330之間,部分優秀的高職學生錄取分數線在330~400之間。對于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學生培養的定位就不能對他們的英語水平及專業理論知識提出過高的要求。
高職國際貿易專業生源質量相對于本科生源存在一定的差距,學制上又比本科少一年,學科體系完整性不及本科,如果在培養定位和課程設置上不能有別于本科,體現高職特色,高職學生將不具備比較優勢,難以在社會上與本科學生競爭。
(二)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崗位群的確定
包括中專、高職、本科在內的國際貿易專業學生能夠對口就業的崗位如下:一是外貿業務員。人才的定位是:熟悉貿易流程,能夠繕制各種單據,掌握一定的英語應用能力。二是外運。人才的定位是:掌握貨運知識及技能。三是報關員和單證員。人才的定位是:具備填制各類單證的技能。四是國際商務談判師。人才的定位是:能夠利用談判技巧、外語能力和行業專業知識(如國際貿易法規、國際金融)進行貿易談判與磋商。五是銀行國際結算員或外匯交易員。人才的定位是:主要從事外匯買賣和國際貨款的收付工作。六是國際貿易教師。人才定位略。七是國際貿易法律工作人員。人才的定位是:能夠運用外語、國際貿易法和WTO規則知識與國外客戶洽談業務、簽訂合同。八是跨國公司管理人員。人才的定位是:熟悉財經知識,具有一定的商務英語能力。
針對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學生的現狀,以及該專業就業崗位對人才的學歷和專業知識的要求,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學生對口就業的崗位群應該定位在外貿業務員、外運、報關員和單證員。其余幾個崗位在入門階段對學生的學歷和理論知識都有要求,不排除優秀的高職學生會達到這樣的水平,但是人才培養方案是基于大多數高職學生現狀制定的,并且根據教育部對于高職教育培養一線技能型人才模式的規定,將高職國際貿易專業崗位群定位在上述幾個崗位是合適的。
三、基于崗位群的高職國際貿易專業課程的具體設置
高職國際貿易專業課程體系,不僅包括國際貿易專業的專業課程,也包括國家規定的職業素質課程和公共選修課程。后兩類課程主要是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能力,已經形成比較規范的課程體系,因而不作討論,本文的國際貿易專業課程設置主要探討國際貿易專業的專業課程設置。
我國高等職業技術發展時間比較短,多數高職院校是從中專升上來的,高職教育又被歸入高等教育范疇,高職教育在進行人才培養方案設置時一般會采用本科模式或者中專模式。采用本科相關專業的教學模式,會借鑒本科的學科式教學,按照“寬口徑、廣基礎”原則進行人才培養,注重專業理論知識。在教學方式上以講授為主,輕視學生能力的培養。由于學制比本科少一年,在課程設置上往往形成一個壓縮的本科。采用中專的教學模式,會注重學生操作技能的培訓,容易忽略學生理論知識的培養,學生只能掌握幾種有限技能,缺乏自主學習的能力。因此,高職國際貿易專業應基于所定位的崗位群,在“課證融合”和集群式教學模式下,在弱化本科理論教育的同時,以若干門專業核心課程為基礎,形成若干課程集群,強化專業技能教育,同時輔之以核心技能培養所不可缺少的理論知識。
(一)“課證融合”的技能型課程設置
高職教育培養目標強調的是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實踐性的技能是高職教育培養的重點,也是高職教育與本科教育的重要區別。在確定高職教育培養目標后,接下來就要確定技能型人才的培養標準,也就是確定什么樣的技能型人才是一個合格的人才。高職專業的目標定位是一線技能型人才,在制訂人才培養標準時應以行業標準作為主要的參考指標,以行業從業資格證書作為培養的主要標準。國際貿易專業學生如果要從事前述崗位群的工作,應具備的專業資格證書有:國際商務英語、報關員、國際貨代、外貿會計,等等。這些從業資格證書的標準就是高職國際貿易技能型人才的培養標準。據此,高職國際貿易專業技能型課程可作如圖2所示的設置。
(二)集群式教學模式下的課程設置
要實現高職國際貿易技能型人才培養目標,形成外貿業務員、報關員、國際貨代和單證員等崗位對本科的競爭優勢,在減少本科國際貿易專業的理論課程和英語課程的同時,應在專業核心課程中增加相關內容以增強學生應用國際貿易知識的能力。本科教育本著“寬口徑,廣基礎”的原則設置課程和建設學科體系,因此在微觀層面和某些課程教學安排存在著寬泛化,面面俱到,不能透徹解釋的問題。高職教育應當針對這種狀況進行教學改革探索。
集群式教學模式是與高職教育相適應的一種教學模式,它不是簡單地由幾門課程組合而成,而是在構成集群課程中以一門課程為核心,另外幾門課程構成支撐,核心課程作為基礎,支撐課程作為拓展和延伸,由此形成對應于本科教育的比較優勢。高職教育在削減某些本科課程的同時,應以其中幾門專業課程為核心,拓展與之相關的課程組,形成若干個集群課程。集群式教學模式首先要確定核心課程,只有核心課程確定后,才能構成相應的輔助課程以構成支撐,形成課程集群。核心課程應是在這個專業中起基礎和承前啟后作用的課程。核心課程在定位上可以基于工作過程導向,也可以基于課程內部邏輯。高職國際貿易專業的核心課程可以根據課程的內部邏輯定位為國際貿易實務和外貿函電這兩門課程。
國際貿易實務是國際貿易專業的核心課程。這門課程在課時設置上一般安排48~64課時。教師在授課時對于國際貿易實務的內容只能作一個較為簡單的介紹就結束課程,導致學生在學習完國際貿易實務課程之后只能對國際貿易流程有一個大概的了解,未能真正實現對國際貿易流程的融會貫通。
高職國際貿易實務集群課程是以國際貿易實務為基礎而建立的一系列課程,課程涵蓋國際貿易實務基礎、國際結算、海運保險、海洋運輸、國際貿易方式、信用證、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國際貿易合同英語獨立設置的課程。學生在學習完國際貿易實務課程基礎上,本著循序漸進的原則,深入學習國際貿易實務的后續拓展課程,整個課程組將延續4個學期學習時間,通過反復的一體化學習,學生能夠達到對國際貿易實務的了解,形成對本科國際貿易專業的比較優勢。
國際貿易實務集群課程不是對原有國際貿易課程內容進行講授,在教學時進行分層教學,逐步深入。考慮到國際貿易實務課程內容比較瑣碎,學生學習感覺抽象,不容易理解,因此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組中,將國際貿易實務基礎課程的難度下調,使學生對相關知識有大致的了解。后續課程也不能再簡單重復原來的相關知識,在有基礎知識作鋪墊的基礎上,可以逐漸將實務知識加深拓展,使學生系統掌握知識。
高職外貿函電集群課程以外貿函電課程為基礎,課程組將涵蓋外貿函電基礎、外貿單證、國際結算英語、國際合同英語等課程。在教學中同樣先將基礎課程外貿函電的難度下調,在外貿單證等實踐課程中再對外貿函電內容進行深化。
(三)理論課程的設置
高職國際貿易專業是否應開設經濟理論課程的問題,在制訂國際貿易人才培養方案時是存在爭議的,有的觀點認為高職教育主要是培養技能型人才,經濟理論過程過于抽象,學生不容易掌握,因此高職國際貿易專業課程中不應設置經濟理論課程。有的觀點認為高職專業對于理論課程的開設原則是“適度、夠用”,因此需要開設部分理論課程。由于經濟理論課程對于學生來說過于抽象,因而只需為學生講授一些淺顯的經濟學理論,省略抽象理論。
高職教育開設理論課程是必要的,因為高職教育課程不同于中職教育,高職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高等教育注重的是培養學生的可持續學習能力。如果高職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沒有經過經濟理論和國際貿易理論知識的系統訓練,不在大體上了解國際貿易專業的框架體系,就很難在今后的工作中進行自主學習。
高職國際貿易專業的理論課程設置的原則不是根據課程簡單、易學開設,而是應針對學生在前述工作崗位所需要的理論知識和課程集群學習中所不可缺少的理論開設西方經濟學、金融學、國際貿易概論等相關內容。
綜上所述,技能型人才是高職教育區別于本科教育的特征。技能型人才的培養以崗位群為依據,將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內容作為課程教學內容,同時采用以核心課程為基礎的集群課程組的方式進行循序漸進的教學。對此,應按照提高學生的自學能力并為集群課程教學提供理論支撐的原則設置相關理論課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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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國際貿易專業;立體化;仿真模擬實訓平臺;構建
國際貿易專業仿真模擬實訓平臺建設的現狀及其不足
隨著對現代職業教育理念理解的深入,各個開設國際貿易專業的院校都認識到了實訓實踐對于高素質應用型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的重要性,紛紛建立各類實訓平臺或實習基地,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各院校仍以建立校內實訓平臺為主。其中,仿真模擬實訓平臺作為一個能幫助學生通過實例了解和掌握進出****易基本程序和主要操作技能的有效途徑而廣受推崇。
目前,大多數院校均通過購買和使用一些國際貿易模擬實訓軟件來搭建校內仿真模擬實訓平臺,如出口模擬操作系統(即Teach Me Trade,簡稱TMT)、世格國際貿易實習平臺(即SimTrade外貿實習平臺)等。這些國際貿易模擬實訓軟件所搭建的仿真模擬實訓平臺以進出****易的基本過程為主線,針對進出口貿易中的草擬函電、商品價格核算、交易條件磋商、簽訂合同、開立與審核信用證、備貨、租船訂艙、報驗、報關、投保以及制作與審核貿易單據等主要業務板塊,通過生動的實例以及大量的操作練習,幫助學生了解和掌握外貿操作的基本程序和主要業務技能。但筆者在運用這類仿真模擬實訓平臺開展實訓教學的過程中,發現其存在如下不足:
實訓內容與操作方法無法反映真實業務的復雜性和多樣性這類模擬實訓平臺大多以進出****易的基本過程為主線,以某筆具體業務為任務驅動,引導學生完成相關的業務操作。但由于實訓軟件設置的單一性,使得在任何業務中學生都只是按單一的流程去完成相關操作,加上大多數實訓指導教師未及時對軟件的某些設置,如匯率、關稅稅率、運費率、退稅率等進行調整和更新,從而無法反映業務操作的復雜性和多樣性。
所培養的核心崗位能力過于單一高素質應用型國際貿易人才應具備的核心職業能力,歸納起來應包括:形勢分析能力、市場開拓能力、商務洽談能力、外貿單證能力、業務運作能力、風險防范能力。而國際貿易模擬實訓軟件所搭建的模擬實訓平臺在模擬實訓期間,往往側重于其中的外貿單證能力和業務運作能力的培養和訓練,其他四個核心職業能力在這類綜合模擬實訓平臺中難以得到有力的鍛煉。
學生的自我發揮空間小這類模擬實訓平臺多以靜態型的機械式實訓為主,靈活性的、博弈式的、互動性的動態型訓練相對較少。加上這類實訓平臺本身在開發時功能上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錯誤,使得學生在模擬實訓過程中無法把自己融入到真實的業務場景中去完成全過程操作,實訓時缺少主觀能動性,抱著“完成老師布置的任務”的想法,生搬硬套,照葫蘆畫瓢,自我發揮空間小。
考核方式過于單一這類模擬實訓平臺的考核大多由系統自動生成,容易造成學生即使原封不動地按照實訓手冊樣單填寫內容,也同樣可以獲得較高的分數,使得考核結果無法真實體現學生的實訓情況和能力培養結果。
立體化仿真模擬實訓平臺的構建思路和特點
立體化仿真模擬實訓平臺通過搭建高度仿真的國際貿易業務場景,并與國際貿易模擬實訓軟件的運用相結合,構建多層次、立體化的模擬實訓環境,包括辦公環境、交易會展環境、談判環境、業務履行環境、電子商務環境等,體現出場景實訓的業務氛圍和空間感。該平臺使學生在訓練過程中仿佛置身于實際的外貿業務環境,能將自己融入到業務角色中去完成全套實訓操作,從而真正做到與外貿實踐接軌。立體化仿真模擬實訓平臺的構建需要設計實訓思路、設置硬件環境、營造網絡環境、改革評價方式。轉貼于
設計實訓思路設計實訓思路主要包括設計實訓流程及提煉核心環節。通過外貿實訓流程的設計,提煉出該流程中最重要的核心環節,明確將公司注冊登記、落實貨源及備貨、開發客戶、商務談判、合同簽訂、開立及審核信用證、租船訂艙、投保、報驗、報關、制單結匯、核銷退稅等多個業務核心環節作為綜合模擬實訓的操作關鍵點,以體現實訓環節的完整性。在提煉出核心環節后,需分析各環節涉及的場景及當事人,明確各當事人的操作內容及職責,并可以此作為搭建硬件環境場景與網絡環境場景的依據。
設置硬件環境硬件環境的構建主要是指根據所提煉出的核心環節的操作關鍵點,搭建這些環節所涉及的場景,并營造真實的業務氛圍。一方面,根據提煉出的核心環節操作需要,將實訓場地合理劃分不同區域,設立不同的業務場景,如外貿公司(主要包括單證部、商務洽談室、樣品展示間等)、交易會館、貨代、船運公司、保險公司、銀行、綜合業務大廳(主要包括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國稅局等),并為這些場景配備相應的辦公器材,如辦公桌椅、產品展示貨架、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電腦及相關單據等。另一方面,為營造出仿真的業務氛圍,應各業務部門的典型布局和色調搭建場景,在每個場景都做好該場景對應環節業務流程的圖表,制作相應的圖案和介紹張貼于該場景內,讓學生對實踐中身處的場景有切實的感受,從而做到實訓內容真實化,模擬訓練與業務實踐“零距離”,這樣才能達到最佳的實訓效果。
營造網絡環境在網絡經濟下,進出口業務操作離不開互聯網。因此,立體化仿真模擬實訓平臺也應借助互聯網絡平臺營造更真實的業務環境。網絡環境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國際貿易模擬實訓軟件的相關功能辦理相關業務,如公司注冊登記、公司及產品信息、公司及產品廣告、信用證開立等;另一方面,可自主開發平臺內的B to B網站,開展產品推廣、網上交易等業務。
改革考核方式多層次、全方位的考核方式也是立體化仿真模擬實訓平臺的重要構成要素之一。多層次、全方位的考核方式是指,一方面,以國際貿易模擬實訓軟件的系統評分作為考核依據之一,另一方面,還可由實訓過程中涉及的各環節其他業務人員對學生業務能力進行評分。
立體化仿真模擬實訓平臺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強調“貨物”與“客戶”在操作中的重要性;強調“以人為本”的動態性、全程互動性的真實訓練;體現真實外貿環境下業務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各項核心崗位能力都能在全程訓練中得到充分加強。
立體化仿真模擬實訓平臺的具體結構框架
立體化校內仿真模擬實訓平臺的實訓原理、硬件環境、網絡環境的具體結構框架可由圖1概括表示。
參考:
[1]李兵.構建模擬實驗教學環境的實踐與思考[J].煤炭高等教育,2007,(11).
篇7
Abstract:Based on the discussion of the teaching purposes and the problems we have in our current teaching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ules, suggestions are given on what our academic targets should be and what sort of teaching methods should be applied. The conclusion is drawn that training of the students'practical ability of the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ules should be the final targets of our teaching.
關鍵詞:國際貿易規則;教學目的;教學方法;運用能力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ules;teaching purposes and methods;practical ability
中圖分類號:G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22-0191-02
0引言
國際貿易發展到今天,已經形成了一個相對固定的國際貿易規則框架體系。來自不同國家的國際貿易當事人必須在這個框架體系內,遵循各個環節的相關規則,用規則約束和檢驗雙方的行為,才能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和成功。國際貿易規則既是交易雙方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也是國際貿易過程的具體操作內容。對國際貿易規則的掌握和運用能力是對外銷員的核心素質要求。
國際貿易規則的教學,不可能通過一門課程完成,而是貫穿整個專業教學的始終。由于是多門課程、長時間的協調配合,所以其教學目的、教學方法,以及教學效果的檢驗都存在著諸多的困難和明顯的問題和不足。只有首先明確教學目的,采用正確的教學方法,對相關課程統籌安排、綜合協調,才能達到教學的最佳效果。
1國際貿易規則教學的目的
1.1 作為國際貿易的行為準則,首先要解決“弄懂”的問題 就國際貿易實踐而言,國際貿易實務的操作過程實際上就是對各相關規則的遵守和實施的過程。從根據《C.I.S.G)》訂立合同,根據《INCOTERMS》選用價格條件,到使用《UCP》、《URC》等規則制單結匯,國際貿易規則貫穿始終。對各規則基本原則和具體條款的嚴格遵循,是交易成功的前提和保障,是外銷員的行為準則。
國際貿易教學中的首要任務就是對各規則的作用進行明確的定位,對各規則的基本原則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講解;緊密結合貿易實踐,說明規則條款的實務含義。解決學生對規則“弄懂”的問題,使學生全面準確地掌握他們在未來工作實踐中必須奉行的“行為準則”。
1.2 作為貿易實踐的操作內容,最終要落實“會用”的問題 作為外銷員,合同的起草訂立、信用證的審核執行、單據的制作審核,以及對爭議分歧的交涉和解決,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對各相關規則條款的具體援引和運用。相關規則的具體條款就是外銷員業務操作過程中的具體操作內容。
國際貿易教學,在學生“弄懂”了個規則的前提下,必須引導學生完成對規則文本全面準確的掌握,了解規則的基本結構框架,熟悉規則的具體內容,培養運用規則語言的能力,最終達到學生對各規則“會用”的教學目的,使學生切實具備在未來工作實踐中對這一核心“操作內容”的實踐能力。
目前的國際貿易規則教學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偏重于理論,停步于理論,而對規則操作能力的培養不足。首先,在教學安排上,對規則運用的講授和訓練不足,一般僅通過實務課和商法課對各規則的原則和部分內容進行講解,沒有后續課程加以歸納和補充,未能給學生展示規則的全貌,導致學生知識的掌握缺乏全面性和條理性,不利于操作能力的形成。其次,在教學內容上,對規則原文的講授和要求不到位,導致畢業生到外銷崗位就發現,幾乎天天要用的規則原文,自己卻從未通讀,甚至未見過,只好找來一本來惡補,硬著頭皮上陣,操作中漏洞、錯誤不可避免。第三,由于學生缺乏對規則原文的全面學習和掌握,工作中出現了講道理時(漢語),頭頭是道;具體操作時(英語),一籌莫展,在業務條款上往往被外商牽著鼻子走。
這些問題的出現,反映出我們國貿規則教學目的的含混不清,教學方法的不合理。“弄懂”規則是前提,而“會用”規則才是終極目的。
2國際貿易規則教學的方法
2.1 分步進行循序漸進教學目的的兩個不同層次決定了在教學中必須采用分步進行,循序漸進的方法。第一步,首先解決“弄懂”的問題,重點放在各規則的基本原則和操作標準的學習上。第二步,解決“會用”的問題,教學重點轉移到規則文本、結構、語言的剖析講解和規律總結上。
2.2 多門課程協同配合第一步的教學,以確保學生準確理解和掌握規則為目的,漢語教學較為適宜。通過《國際貿易》引導學生初步認識國際貿易規則,了解它們的種類、意義和地位;通過《國際貿易實務》從貿易操作角度,具體講解貿易實踐中各環節對應的貿易規則、操作原則和標準;通過《國際商法》將各規則的運用歸納、提高到法律的高度,幫助學生初步形成業務操作的“行為標準”。第二步的教學,應采用英文教學。通過相關的規則閱讀課程,使學生接觸規則原文,熟悉規則的結構,掌握規則的語言,最終具備對各規則的“運用能力”。
2.3 必須掌握規則原文國際貿易專業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其涉外性,從信函往來、合同訂立、審證發運到制單結匯,英語是必須的工作語言。作為核心操作內容的各規則條款,使用的必須是其原文。離開規則原文,在貿易實踐中的運用就無從談起。我們教學中,必須最終讓學生接觸到各主要規則的原文,從讀懂到熟知,再從熟知到靈活運用,只有這樣才能最終實現我們的終極教學目的。
2.4 總結規律應對更新國際貿易規則緣自實踐,反映實踐,經歸納整理再反過來指導實踐。規則隨著實踐的發展而發展,不斷地更新、變化。從UCP500到600,從INCOTERMS90到2000,再到2010,這種被戲稱作“十年之癢”的規則升級現象是國際貿易行業的一個特色,國貿規則的升級是外銷員必須隨時準備應對的常態的變化。對規則新版本的適應速度和質量,能否盡快在實踐中準確應用新版本,也是對外銷員的一個重要素質要求。
培養學生具備應對升級變化的能力是我們教學又一重要內容。首先是幫助學生掌握規則的精髓。在課堂上,重點突出各規則的宗旨、實踐意義和規則的歷史沿革;使學生熟悉規則的基本原則、結構框架、語言特點,全面透徹地掌握現有版本,為應對升級變化打好扎實的基礎。其次要引導學生跟蹤各規則更新的過程。引導學生關注現有版本中存在的問題,追蹤規則更新過程對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案,將學生進入規則的修訂過程。將新舊版本進行對比,歸納變化要點,總結變化規律,完成對學生適應更新變化能力的培養和訓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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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后危機時代 國際貿易 人才培養
受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及隨后發生的歐債危機持續發酵影響,各種不確定因素對全球實體經濟的影響不斷加深,在外部有效需求低迷、貿易摩擦日益增加等多重因素影響下,2012年我國對外貿易增長速度下滑至6.2%,較2011年同比下降12.4%,增速明顯放緩。新形勢下、轉型發展關鍵時期,如何創新國際經貿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是促進我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后危機時代國際貿易人才需求的新特點
1.新興市場有力增長,對貿易人才的文化需求上升
后危機時代,隨著多元化國際市場戰略的不斷深化,我國在穩定歐盟、美國等傳統貿易市場的同時,進一步加快了與拉美、非洲、東盟和俄羅斯等發展中國家及新興經濟體之間的經貿交流與合作。2009―2012年,我國與巴西、南非、俄羅斯和東盟等國家(地區)的進出口貿易增長速度保持在相對較高的水平(如圖1所示),2012年我國與南非、俄羅斯、東盟的雙邊貿易規模分別達到599.5億美元、881.6億美元和4000.9億美元,同比增長31.8%、11.2%和10.2%。[1]
后危機時代,新興貿易市場的興起與發展需要我們培養的對外經貿人才更加具有針對性和特色性,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學生在掌握英語的同時,還需針對性的熟練掌握1―2門小語種,通曉俄羅斯、拉美等新興貿易市場當地的自然、人文、經濟發展的基本特征及當地的商務運作模式,并能熟練應用俄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小語種深入與當地潛在顧客進行交流與磋商。
2.跨境電商貿易活躍,對貿易人才的信息技術要求提高
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世界實體經濟受到了不小沖擊,外部有效需求明顯減少,我國對外貿易增長速度有所放緩。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同期廉價、便捷的跨境電子商務貿易活動十分活躍,跨境電商貿易額增長速度遠遠高于同期貿易增速,正逐漸成為新興貿易方式。據人民日報報道的相關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為1.6萬億元,同比上年增長33%,2012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繼續擴大,交易額達2萬億元,同比增長25%。 另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調研數據顯示,約有78%的受訪企業使用電子交易市場的年限在1年以上。[2]
后危機時代,跨境電子商務貿易已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重要方式和新的增長點。由于電商交易模式具有數量小、批次多、單筆業務金額小等特點,這就要求未來的貿易人才具有較為扎實的電子商務基礎,掌握大數據挖掘方法,能從市場交易數據中敏銳地洞悉市場需求變化特點和發展趨勢,熟悉物流供應鏈管理與在線支付等相關知識,必要時還應具備一定的網絡活動策劃與美工技能,能通過互聯網向廣大海內外客戶展示、推銷產品。
3.貿易過程風險增加,對貿易人才的綜合防控能力要求提高
后危機時代,世界經貿發展前景還存在著諸多不確定性,國際貿易活動中的宏觀和微觀貿易風險顯著增加,這給國際經貿活動的順利開展和國際貿易人才的培養提出了新的課題。從宏觀層面來看,全球金融危機余波未平,歐債危機波瀾又起,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抬頭,歐美發達國家紛紛舉起“雙反”大刀揮向我國出口貿易,不僅如此,與我國具有直接競爭關系的發展中國家也頻頻對我國出口發難。從微觀層面來看,我國中小外貿企業及其產品在“走出去”的過程中也面臨著合同詐騙、外匯結算成本上升、物權喪失等各種潛在風險。[3]
此形勢下要求我們的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應具有扎實的國際貿易實務知識和較強的風險辨識能力,能通過相關貿易術語與條款在簽訂貿易合同時規避掉一部分風險,并熟練掌握WTO相關貿易法律法規及其爭端解決機制,廣泛了解主要貿易伙伴的文化背景與經貿領域主要法律文件,能在發生貿易爭端或糾紛時,熟練能用英語參加外貿談判、仲裁、訴訟等法律活動。
4.民營企業發展強勁,對貿易人才的運營管理能力要求提高
金融危機發生后,在外部市場倒逼、我國政府宏觀調控和民營企業自身努力的三重作用下,民營經濟顯示出較強的活力,2009―2012年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進出口貿易規模不斷擴大,其在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額中所占的比重持續提高(如圖2所示)。2012年民營企業主導的進出口貿易額達12210.6億美元,貿易規模較2009年擴大了2.26倍。從占比情況來看,后危機時代民營企業進出口貿易額占我國貿易總額的比重從2009年的23.12%快速上升至2012年的31.58%,民營企業對我國外貿的影響力正在逐步擴大。
后危機時代,通過相關政策法規的積極引導和企業自身的不斷努力,民營企業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從根本上來說民營企業資金實力不足、技術水平偏低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轉變,基于成本――效益的考慮原則,民營企業對外貿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業務訂單、貿易單證和客戶服務等核心貿易領域,其對外貿人才的要求主要表現在,具備較好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能熟練應用國際貿易實務、國際結算及國際信貸等技術方法,熟悉相關外貿優惠政策,在完成交易的同時,能從源頭上降低民營企業的貿易成本與貿易風險。另外,隨著跨境電子商務模式的興起,民營企業對電子商務貿易人才的需求也將進一步擴大。
二、后危機時代國際貿易人才培養存在的主要問題
1.人才培養目標的認識缺位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高校依據市場環境和學校自身特點,修訂和完善了其國際貿易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但在人才培養目標的認識上還存在著一定的缺位現象。調研發現,大多數高等院校尤其是省屬工科院校將國際貿易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為應用型人才,而這種應用型人才更多強調的是對國際貿易實務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與應用。
從當代國際商務視角來看,國際貿易活動主要包括國際商務禮儀與談判、交易方式與貿易條款、貿易風險防范與應對、國際倉儲與物流等關鍵環節。從這一層面來看,國際貿易實務技能只是國際貿易從業人員應具備的一項基本專業素養,而不應該是當代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的目標,從實踐情況來看,活躍新興貿易市場的出現、電子商務技術的普及應用、國際貿易過程風險的增加以及民營企業的重要戰略地位,為我們培養當代國際商務專業人才提出了更高的標準與要求。因此,僅僅從國際貿易實務角度來強調國際貿易專業人才的目標是不科學的。
2.核心課程之間的融合度較差
從國際貿易專業課程設置來看,主干課程包括宏(微)觀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外貿英語函電、國際金融、管理學原理、會計學、電子商務、國際市場營銷學、國際經濟法等,較好的從經、管、法方面覆蓋了國際貿易活動的諸環節,課程體系較為完善。
但從國際貿易專業教學實踐來看,一方面,不同課程都有著自己的知識體系,教材內容尚未在國際貿易大前提下進行統一編寫,另外,特別是省屬工科院校在經貿類課程的設置上缺乏具有本校工科特色的專業核心課程;另一方面,不同課程的任課老師在各自的專業領域都有著較高的專業素養,但由于學科專業知識的限制,任課教師在授課過程中往往很難將國際貿易這一大背景與所授課程知識體系完美結合,于是造成了國際貿易專業課程體系較為完善,但課程融合度較差的局面。以電子商務課程為例,后危機時代,電子商務技術對國際商務活動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但該課程的任課教師多位計算機專業出身,雖然其對電子商務技術具有全面、深入的認識,但對國際商務活動缺乏較為深刻的理解,這樣就削弱了電子商務課程對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的影響力。[4]
3.外貿實踐教學環節薄弱
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踐教學環節來看,各培養院校都普遍認識到國際貿易實踐教學環節對本專業人才培養的重要性,通過認識實習、國際貿易實務模擬實習、生產實習、畢業實習等教學環節,構建了較為完整的國際貿易實踐教學體系。
但從實踐教學過程和教學效果來看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首先,絕大多數院校的實踐教學都是通過國際貿易實務仿真教學軟件(如Simtrade)來實現的,仿真軟件雖然較好的模擬了國際貿易實務的主要流程及其具體工作,但人機對話界面與實際情景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另外,由于軟件系統具有一定的滯后性,這無疑也給教學的先進性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其次,大多數國際貿易實務教師雖具備較好的理論基礎,但缺乏外貿實踐經驗,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實踐教學的科學性;第三,由于綜合成本因素制約,許多高校尚未建立本專業獨立的外貿模擬實驗室,另外,受地區經貿環境因素影響,大多數高校,尤其是中西部高校在實習基地建設方面還存在不小的難度,因此,削弱了外貿實踐教學環節的質量。
4.缺乏對貿易主體的學習
從市場經濟角度來看,正是由于貿易主體(如生產企業、外貿公司等)的跨國經營活動,使貿易產品才能夠順利的跨越國界,由一國(生產領域)向他國(消費領域)自然流動,其在國際貿易活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培養院校也在其制定的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中一致認為:要培養能在外貿公司、工商企業或其他機構從事國際貿易、金融業務和管理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但從國際貿易人才培養過程來看,絕大多數高校僅僅只是開設了管理學基礎課程,實踐環節的重心也都集中在外貿實務操作方面,忽視了對貿易主體,尤其是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認識與學習,缺乏系統的企業管理、生產運作管理及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專題等貿易主體知識儲備。這不僅與人才培養目標形成了明顯的反差,而且更加不利于國貿專業學生從貿易主體視角全面、深入的理解、掌握和應用貿易實務知識。[5]
三、后危機時代國際貿易專業人才培養路徑的優化
1.全面深化對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目標的認識
各高校在確定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時,應全面把握當代國際貿易發展的新形勢,緊密聯系國際貿易活動過程中出現的新特點、新技術,充分認識新興經濟體、電子商務技術、民營外貿企業等因素對未來國際貿易人才需求的新特征,全面突破對應用型外貿人才的理解,進一步深化對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目標的認識,并以此為基礎,繼續優化國際貿易人才培養的理論知識結構和實踐應用能力結構。
2.有效提升專業課程之間的融合度
首先,培養院校應緊密結合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認真做好國際貿易課程設置的修訂與完善工作,根據外貿實際需要增設國際(人文)貿易地理、國際服務貿易、國際電子商務貿易、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等專業課程;其次,不同地區、不同院校應結合本地區主要貿易對象和本校工科學科專業優勢,開設具有本地區、本校特色的專業外貿核心課程;第三,核心課程體系教師可采取集中備課方式,全面融合國際貿易背景知識體系,同時,同一門課程可分章節、分專題由具有比較知識優勢的多位教師進行聯合授課,全面提升專業課程之間的融合度。
3.切實提高國際貿易實踐教學質量
一方面,以提升學生國際商務綜合應用能力為核心,加快模擬商務談判、企業經營管理沙盤模擬(ERP,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電子商務等實驗室建設,系統構建國際貿易模擬實踐教學體系。另外,培養單位在應用國際貿易實務仿真軟件進行實踐教學的同時,還應進一步加大對獨立外貿模擬實驗室建設的投入,并結合外貿實務流程設置進(出)口商、制造商、貨運等公司制企業,積極開展情景教學,以彌補仿真教學的不足,讓學生在實戰中學習和掌握外貿實務知識。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大對國際貿易專業教師進企業學習和外貿從業人員進課堂講解的投入支持力度,切實提高國際貿易實踐環節的教學質量。同時,努力開展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工作,并與企業積極建立外貿人才反饋機制,有效保證外貿人才培養的先進性和學生的實習質量。[6]
4.加強對貿易主體的認識與學習
各貿易專業人才培養院校應進一步深化對貿易主體的認識,以貿易主體為著眼點,全面強化對貿易主體的學習,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學習,系統培養國際貿易人才的綜合業務能力。首先,各人才培養院校應認真做好外貿行業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的信息搜集和研究工作,準確把握外貿企業的發展特點及趨勢;其次,以企業發展現實和市場發展需要為基礎,有針對性的開設企業管理學、生產運作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題等課程,并聘請外貿行業企業管理人員講授該類課程;第三,建立、健全對生產企業和外貿公司的認知實習體系,不斷加強學生對貿易主體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結合,讓學生在“主體”下系統培養綜合外貿實務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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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張 瑞
(吉林工商學院,吉林 長春 130507)
【摘 要】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國際貿易規模的不斷擴大和貿易量的增長,高新技術已經成為一國對外貿易競爭中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當前,我國對外貿易雖然取得了一定的發展,但是技術發展滯后,導致了我國對外貿易競爭力無法提升。本文通過分析高新技術對于對外貿易的推動影響,從而得出技術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幾點策略。
【關鍵詞】技術;國際貿易;策略;影響
一、技術創新對于一國對外貿易發展的影響分析
(一)有利于改善產業結構
技術的不斷更新換代可以改善產業結構,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如工業部門的技術創新可以通過多樣化和零部件生產的專業化、產品的差異化、生產力的國際化影響國際分工,最終改善本國產業結構。又如農業部門的技術創新不但推動了工業的迅速發展,也促進了農業的工廠化和現代化。農業的大機器生產,農業的發展由于諸多新的技術的注入而發生很大的改變,如合成化學工業的興起以及植物生理學的發展。通過農業革命與農牧業生產量的迅速增長,發達國家在國家糧食自給率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并且在國際市場上的輸出量也在不斷增大,特別是對于發展中國家輸入剩余產品。借助于合成材料工業,發達國家在許多原材料領域內也得到很大的提高,主要是合成纖維工業、塑料工業等,對于發展中國家的農業原料依賴性進一步降低,許多初級產品的生產逐漸從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進行轉移。
(二)有利于提高產品的競爭優勢
一國出口產品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其相對價格和產品的品質。相對價格一般是指價格低于貿易對手的競爭優勢,一般來說要素稟賦與使用效率共同決定了相對價格,并且宏觀匯率也會有所影響。而產品的品質則是其產品與競爭對手相比,在消費者需求滿足上所能形成的競爭優勢。相對產品優勢與產品的特征有著密切的關系。相對價格和產品的優勢對一國出口競爭能力的形成具有互補性。如果兩個國家的產品質量相近,價格水平較低的國家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優勢;如果兩個國家的相對價格水平類似,具有較高產品質量的國家具有較強的優勢。
因此,國家通過技術創新可以改善原有產品品質并開發差別化產品來提高產品出口競爭能力。
(三)有利于提高對外貿易效益水平
在國家與國家之間,商人的移動并達成協議的方式是傳統國際貿易,但是對于貨物運輸途中的狀況難以有效的了解,對于國際貿易的難度與風險是很大的提高,此后經歷了通訊革命,各種新的設備不斷涌現,人民借助電話、電報等工具,使世界各地的商人遠在萬里之外也能達成交易,并隨時可以知道貨物的流轉狀況,從而形成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和國際貿易的效率與效益的提高。信息技術的發展對國際貿易的影響充分體現在了電子商務方面,即網上交易額的迅猛增長,導致了傳統的國際貿易的電子化與國際貿易方式的改變, 極大地推動了國際貿易的效率與效益。
二、加強技術創新推動對外貿易發展的策略分析
(一)盡快建立促進技術創新的體系
進行技術創新的核心是企業。因此,建立一個以企業為中心的貿易能夠促進自主技術創新體系的生產,以此通過技術的創新促進貿易。為此,對于要提高和加強外貿企業在技術上的自主創新能力,可從以下幾方面來進行:首先,要建立大型企業的相關技術研究和開發中心,然后再對其進行完善。企業要增強自己的自主技術創新能力,就必須加快建設技術開發中心的建設,同時研究開發活動的投入也要加大,并大力推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的發展。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該企業所特有的,而且是競爭對手難以轉移和復制和模仿的能力。這種難以模仿的能力能為企業帶來超過平均水平的利潤。因此,加強技術創新是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一個關鍵。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研發可以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市場上處于不敗之地。
(二)營造技術創新的社會氛圍
勞動力資源豐富和便宜是我國產業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的一個很大優勢。這直接表現為我國加工生產的工業制成品占國際市場的份額一度迅速上升。這種現狀使許多企業在技術發展的路徑上只青睞于技術引進,而認為自己組織力量搞開發,花錢多,還費事。結果導致企業開始“變懶”,自主創新意識變得淡薄,只滿足于簡單的工藝模仿和來料加工。盡管這種做法在短期內能給企業帶來現實的經濟利益,但對于長遠發展卻非常不利。“科技興貿”,是我國在新的經濟形式下提出的一個重大決策,這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程,改革體制與機制才是關鍵。鼓勵與支持能力建設,優化環境,培養創新性社會氛圍。自主創新對于全社會不僅是構件國家核心競爭力的基礎,并且是國家在激烈的國際市場中存活的關鍵舉措。
(三)實施促進技術創新的人才戰略
作為自主創新中最為寶貴的資源,人力資源是一種非常稀缺的寶貴資源。近年來無數的例子顯示出,高端人才或尖子人才對于原始創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人才的選拔與使用對于一個國家技術創新能力的發展以及國際競爭力的提升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自主創新的實現必須具備一定的人才儲備,特別是創新性基礎科學研究能力較強,轉化與應用創新能力突出的人才。要大力培養富有創造力的各類人才,就要緊緊抓住培養、吸引和用好人才這三個環節,并切實落實自主創新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這是實現自主創新的根本性問題。
三、結論及啟示
我國外貿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需要對外貿易理論的指導來不斷完善,特別是對于外貿國際競爭力有著顯著地提高效果。而技術因素是提升外貿國際競爭力的基礎,只有實現技術的不斷進步才能優化國際競爭力。此外,技術進步的路徑選擇應當以國際貿易理論為依據。國際貿易理論是基于技術因素而總結出來的,我國為了適應當前的國際競爭形勢,提高外貿的國際能力,應當以自主創新為主,模仿創新為輔。一方面,應積極利用國外的技術外溢促進我國的技術進步。這需要大力發展對外貿易,積極引進外資,并把引資的重點轉到引進先進技術、現代化管理方式上來, 從而通過“干中學”,利用技術、知識的“外溢效應”有效的提升我國的技術水平,在此基礎上,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競爭力不強的局面要如何突破,其重點在于自主技術創新。技術外溢在改革開放過程中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我國貿易產業的技術水平得到顯著提高,但是沒有根本性轉變技術落后的局面,自主創新仍然是我國實現技術層面飛躍的關鍵。只有自主技術創新才能真正實現我國外貿增長方式的質的轉變,才能有效地促進我國外貿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快速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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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國際貿易單證;課程設計理念;職業技能
作者簡介:張建芹(1965-),女,江蘇張家港人,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副教授。(江蘇 蘇州 215009)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3)10-0152-02
外向型經濟的發展和實踐環境的變化對經貿類專業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提出了包括課程設計理念在內的新的目標和要求。以“校企合作、項目導向”為手段,以“技能培養、崗位匹配”為目標,對“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體系進行開發與創新,對接國家勞動部、海關總署等對相關崗位群的人才要求,在課程內容組織架構上強化職業技能和實踐技能,在課時分配上增加校內實訓與校外實習的比重,使這門課程更加適合高職高專人才培養需求,更加適應行業和企業對人才的要求。基于這樣的原則和目標,本文提出“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整體設計的新理念、新框架和新思路,具體內容包括七個層面。
一、課程設置
1.課程定位
“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是專業核心課程,與之匹配的職業崗位群有單證員、報關員、報檢員、外銷員、國際物流師、跟單員等,為此要針對這類職業開展單證知識的教學、實踐和培養。
2.課程設置體系理念與思路
國際貿易專業課程體系設置以對外貿易的業務工作框架流程為依托,依據實際工作業務流程設置課程,以職業能力培養作為總體設計目標,確立以企業工作崗位業務流程框架為教學內容體系,以“校企合作、項目導向”為手段,以“技能培養、崗位匹配”為目標,陳述性知識與程序性知識并重、并進的理念,以達到培養學生實際動手及應用能力的目的。“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是“國際貿易單證實務”的基礎理論課程,在掌握了“國際貿易單證實務”的基礎上深入學習“海關實務”以及“關稅實務”、“HS商品歸類編碼”,各門相關課程前后銜接呈現知識逐步深化,體現了一個逐漸提升與拓展的課程整體設置格局。
基于高職高專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定位,“國際貿易單證實務”以培養具備專業水準的單證員、報關員等為職業崗位目標,理解外貿和報關基本理論知識,熟練掌握單證繕制及審核議付能力、掌握報關實踐技能,參加單證員、報關員等全國考試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成為可以獨當一面的具備外貿知識、專業報關、單證制作、國際結算能力的技術技能型人才,為學生未來就業打下基礎。
3.科學、規范安排實踐課時
“國際貿易單證實務”是一門集理論知識、實踐操作技能為一體的課程,科學、規范、有序的實踐學時安排極為重要。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注重實踐學時的合理安排,從認識實踐、外貿實務模擬、進出口單證模擬、報關實務模擬、國際貿易專業綜合模擬到企業頂崗實習,層層遞進以達到學生職業能力不斷提升的目的。因此,本課程設置緊緊圍繞單證工作實踐確定課程教學內容,以提高學生業務能力,順利完成從學生到職員角色的無縫對接。
4.課程開設的依據
鑒別“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設置是否可行,必須考量以下幾個指標:專業教師團隊師資水平及教學經驗,通過市場調研明確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有關教學管理部門對人才培養知識體系的基本要求,校內外專家組成的專業指導委員會和就業指導委員會審核的國際貿易實務專業與課程能力結構要求,以往各屆學生就業的信息反饋及用人單位對錄用學生崗位能力適應信息的反饋。
5.課程開設歷史沿革
為適應人才市場對涉外人才的需求,早在1993年,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就開設了涉外經營專業。伴隨蘇州外向型經濟發展,對涉外人才培養又有了更高、更廣的要求,為此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開設了國際貿易實務專業。人才培養的細分及崗位分工上有了更深層次的需求,“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也從最初的貿易知識的一部分,演變為當前國際貿易實務專業核心課程,從簡要了解理論知識拓展為集理論與技能為一體的核心課程。
二、教學內容
1.內容選取
根據國家勞動部和海關總署頒布的單證員、報關員等職業標準規定完成崗位群實際工作任務所需要的理論知識、崗位能力等要求,并參考全國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全國報關員資格考試大綱選取相關理論與實踐教學內容,為學生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適用性。
2.內容組織
國際貿易實務專業教師在“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教學內容組織中以項目為導向、在內容講授時以工作流程為框架。“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以真實的企業單證工作任務及其工作過程為依據,整合教學資源、程序化安排教學內容,科學設計學習工作任務,同時注重課程教學中教、學、做、案例討論、角色轉換和師生互動相結合,強化了理論與實踐一體化,有針對性地依據教學內容實施實訓、討論、演示、案例分析、實習等教學環節。
依照對緊密型合作企業蘇州報關有限公司、蘇州偉中報關有限公司等用人單位的實際調查,教師講授“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時必須以工作流程為框架(見表1),目標是培養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學生的職業能力,對接實際工作和職業崗位。
3.課程教學資源開發與教材選用
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國際貿易實務專業教師團隊與政府、行業和企業等合作共同開發編寫本課程的校本教材,開發多媒體課件、經典案例、習題、在線實訓、課程手冊等符合教學體系與內容的教學資源,課程設計科學合理,形成了比較成熟、齊全、系統的教學資源,既有利于教師的教學,又有利于學生的學習,并在多年培養學生的教學實踐、教學成效中得到了有效驗證(見表2)。
同時,本課程教材、多媒體課件、經典案例、習題、在線實訓、課程手冊等相關教學資源依托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有力的配套硬件設施及相關技術后臺設備支持全部上網,以滿足教師運用現代教學技術手段實現網絡課程教學的需要,滿足本院學生學習需要。
三、教學方法與手段
1.指導思想
本課程確立了以“校企合作、項目導向”為手段,以“技能培養、崗位匹配”為目標,以教、學、做為一體的教學指導思想。
2.教學方法
根據“國際貿易單證實務”課程的特點,選用任務驅動、項目導向、案例教學、情境體驗和小組討論等作為本課程的教學方法。
3.教學手段
“國際貿易單證實務”使用多媒體課件授課,板書與多媒體結合,圖文并茂,深入淺出地展示了單證作業流程,激發了學生學習的興趣,提高了教學效果。
四、教學條件
1.師資條件
通過多年的師資構建,本課程建立了一支素質優良,年齡、專業、學歷結構合理,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并重,能適應專業發展需要的“雙師型”專業教師隊伍。本課程組教師共12人(見表3),專業背景和知識結構合理,主講教師均有企業工作經驗,具有極為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好的理論造詣,對職業教育有高度的熱情和責任心,對課程建設規劃給予了許多指導和建設性意見。
2.內部實訓教學條件
省級示范實訓基地——現代物流與電子商務實訓基地由阿里巴巴等行業企業與學校共同參與建設,能夠滿足單證流程及相關課程仿真實訓的需要,設備、設施利用率高。校內實訓、虛擬仿真實訓等實訓室共計12個,可容納近700名學生同時實訓。
3.外部實踐教學條件
依托蘇州地方外向型經濟發達的有利條件,借助多家緊密型校外實訓基地,讓國貿專業學生最初對外貿企業通過參觀獲得感性認識,然后通過頂崗實習獲得動手與實際操作能力,再通過畢業實習獲得感性與理性認識的飛躍,達到符合崗位能力的需求。
五、教學特色及教學氛圍
特色一:借助專業團隊和校企合作共同開發,以自編教材為核心,匹配日趨完整而成熟的多媒體與網絡教學資源 。
特色二:建立了以學生為中心的“實務、實訓、實戰”三維立體的“三實”教學系統。
特色三:積極創新實踐了“零距離、零間隙、零過渡”的人才培養模式,達到了培養學生職業能力的最終目標。
營造了良好的教學氛圍,教師作為組織者、引導者、合作者,平等的和諧的做學生的學習伙伴,在教與學中培養了學生的學習興趣,讓學生學到知識、悟得方法,養成了終身受益的良好習慣。
六、教學效果
黃建棟先生(蘇州報關有限公司董事長)認為:該課程經過幾年的建設、教學改革和實踐檢驗,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學生在單位實習和工作時都表現出了很高的專業服務水準與基本素質,作為用人單位對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國際貿易實務專業的畢業生滿意度較高。
劉治民副教授(蘇州經貿學院督導)認為:該課程是按照國際貿易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設置的,課程教學師資梯隊合理,教學團隊中有來自企業一線的、穩定的優秀專兼職教師,主講教師具有雙師素質,教學經驗和自身動手能力都比較強。該課程的教學內容以工作任務為載體,采用工作過程系統化的教學模式,將“教、學、做”融為一體,突出了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整體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優勢突出,受到了學生的普遍好評。
(國貿2008屆學生)認為:在校期間,通過學習“國際貿易單證實務”,最大的收獲是全面學習了報關單證審核、申報、各種貿易基礎理論知識,掌握了從事報關、貨運、跟單員等職業崗位所必須的操作技能,為就業并勝任崗位奠定了基礎。這門課程采用“任務驅動、項目導向”的課程思想,很適合學生的學習,學生都喜歡學習這門課程,可幫助學生在工作中實現零距離的崗位對接。
七、課程建設未來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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