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相關法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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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電子商務發展給信息領域帶來新機遇,也對傳統法律關于合同簽定的實質要件、合同有效性操作規范、合同可行性原則、電子合同支付、電子合同簽名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要求提出了嚴峻挑戰。現行合同法律如不及時修訂已無法滿足電子合同發展要求,有必要為電子商務建立必要的電子合同法律法規,為電子商務的健康運作提供法律依據。
1.電子合同概述
電子合同是電子商務交易的核心內容,電子商務中的合同采取了新形式,具有新含義和特點。(1)電子合同含義 電子合同是合同雙方當事人以計算機網絡為媒介、通過在網上發出要約和承諾,達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訂立的合同,是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電子商務安全交易的重要保證。新《合同法》肯定了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把電子合同界定為一種書面形式合同[2,3]。
不同于傳統合同,電子合同在整個合同訂立過程中沒有紙張單據出現,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合同的訂立方式,很難用傳統的國際貿易法律來判定合同是否成立等問題。
(2)電子合同特征 電子合同具有鮮明的特征。電子合同只存在于虛擬的網絡世界里,看得見卻摸不著是其本質特點。再者電子合同還存在風險性。電子合同的電子數據在傳遞過程中有可能被他人竊取或截獲,已達成的電子合同有可能受病毒攻擊或被他人惡意篡改。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電子信息的輸入需要簡單化和標準化,電子合同不可能像傳統的書面合同那樣條款齊備。
電子商務能否順利進行,離不開電子合同,而如何使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以實現對當事人利益和義務的保護及監督已成突出的問題。電子合同具有法律認定性。我國《合同法》第112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2.電子合同基本法律問題
電子商務中訂立電子合同以及電子貿易中進行電子支付等過程需注意以下基本法律問題:
(1)電子合同簽定法律問題 電子合同的訂立過程:由貿易雙方的任意一方(要約人),根據雙方的貿易意向起草要約,要約起草完成以后,通過網絡傳遞給另一方(受要約人),受要約人收到要約后發出承諾、要約人收到承諾后則電子合同生效。在電子合同訂立過程中,承諾到達要約人的收件系統時合同生效。電子合同是數字化的,不同于傳統書面合同,使電子合同效力認定及操作問題變得非常復雜,需相關法律法規來解決電子合同法律問題。
網上簽定的電子合同,電子票據成為合同、提單、保險單等單據存在的唯一證據。由于電子數據有容易消失、容易被篡改和安全難以保證的弱點,在保持電子數據原貌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客觀限制因素,電子數據以及間接信息的效力問題成為民事訴訟中十分棘手的難題。電子提單是電子數據交換與提單相結合的—種形式,提單信息被轉換為數字信息后,在網絡間高速傳遞,最后由接受方計算機處理為原信息。如何在電子合同簽定過程中轉讓電子提單不僅成了技術問題,也帶來法律解釋上的問題。
(2)電子合同認定法律問題 傳統書面合同訂立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后,則該合同成立。因為雙方當事人的親筆簽字或印章具有獨特性,它既可成為認證該合同的依據,又能防止合同被他人偽造,表達了雙方自愿履行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的意愿。
電子簽名是和電子合同認定相關的一個法律問題。電子簽名是指以電子形式存在,依附在電子文件并與其邏輯相關,表示簽名并同意電子文件內容并可用以辨識電子文件簽署身份的簽名方式,它具體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電子簽名的關鍵問題是有效性,它必須具備獨特性、可辨別性、可靠性等特征,才能與他人簽名相區別,才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
傳統合同中各國法律主要把簽字作為認證手段,書面形式是簽字的物質基礎,簽字的實現以書面文件存在為前提。電子簽名由符號及代碼組成,任何一方的電子簽名都可隨時改變,以保護其安全性,需從法律上予以認可。如何對他方的電子簽名予以辨別和認可,是實際操作中易出現的法律問題。
通過數字簽名方式以確定交易方的身份,要判斷電子簽名真偽及辨別簽名者身份,可依靠認證機構簽發的認證證書。電子簽名具有以下特征:
①電子簽名有效性。電子簽名是一種電磁記錄,在保密狀態下進行,簽署者本人享有拒絕、排斥任何未經法律監視、窺探及披露的權利。電子簽名具有可識別性,使用者以此表達身份,任何其他人均不能偽造該簽名。電磁記錄是否有效需符合電子簽名法律所規定的“書面形式”。
電子簽名作為電子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其效力如何,直接關系著交易成本和交易安全。電子簽名與—般的手書簽名一樣,必須滿足一定條件方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得到立法、司法部門的認可。
②電子簽名認定性。電子簽名可通過認證中心按照發公鑰與私鑰的方式解決身份確認問題。電子簽名存在于數據電文中,簽名者事后不能否認自己簽名的事實,電子簽名是一種特殊的書面簽名。電子簽名具有不可否認性,通過論證簽名來確認其真偽和法律認定問題。
電子簽名符合法律關于簽名的要求,法律通常規定只要采用了某種可靠的方法來證實當事人的身份,證明當事人同意信息和包含的內容,且信息在傳遞過程中是可靠的,則這種信息就符合法律關于簽名的要求,電子簽名也符合法律對簽名的要求。電子簽名具有與書面簽名同樣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本身具有原始證據的法律效力。
(3)電子合同支付法律問題 電子貨幣的支付是電子合同中最核心的一環。電子貨幣通過網絡系統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流通和支付。電子貨幣以計算機為依托,可廣泛應用于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等領域,融儲蓄、信貸和非現金結算等多種功能于一體,具有簡便、安全、迅速的特點。
電子支付作為電子合同付款手段是必要的,是電子商務中的重要環節。電子支付方式是真正決定電子商務意義的環節,是電子商務最終得以實現的關鍵。電子支付、電子貨幣、網上支付結算的時效等問題都將對國際商務活動和銀行業產生深遠影響,由此產生的一系列法律問題需對現行的規則和標準加以調整。
電子商務存在很多法律問題,電子合同的形式與效力、交易雙方身份認證和電子合同支付等一向被認為是中心法律問題。電子合同所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除上述以外,還包括制定電子合同支付制度、電子合同操作規范與商務規約、電子合同進出口關稅的法律制度等相關法律問題。只有給電子合同提供有法可依的健康法律環境和制定與電子合同相關法律法規,基于網絡的電子商務才能快速、規范、健康、有序地發展。
3.電子合同的法制化建設
電子商務需要電子合同立法的健全和完善,進行電子合同相關的法制化建設,才能使電子商務走上健康的法治軌道。
(1)電子合同立法原則 立法機關須采用功能等效,法律與專業技術相結合的原則進行電子合同立法,同時考慮交易載體無歧視性原則。立足國際立法趨同取向進行立法,成立專門中介組織監督立法。擴大現行司法立法解釋,加強商業合同條款或貿易協議立法。電子合同立法具體應立足依法行政、采取“技術中立”、考慮國際接軌、嚴格職權界限、限定管理范疇、統一規范用語、留有發展空間、實現平穩過渡八項主要原則,才能使其立法符合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需要。
(2)電子合同法制化建設 電子商務合同立法的法制化建設尤為必要,具有突出的緊迫性。電子商務中電子合同條款或貿易協議通過完善的立法手段來解決法律糾紛問題。政府應成立專門組織立法機構,由專業人員進行電子合同法律問題立法研究。通過組織一批既熟悉電子合同的技術特點,又通曉電子經濟貿易合同法律法規的專家學者,使制定出的電子合同法律法規既能夠順應電子合同的活動規律,又能充分考慮和反映各方利益與要求,促進電子合同的健康發展。研究并吸收先進國家電子合同立法及管理科學做法,為電子合同出現的新的交易行為,提出新的法律規范,同時制定電子合同的單行法律法規,同時使電子商務合同立法與現有相關合同法律相協調。
電子合同中電子簽名主要體現在以無紙化記載的信息代替以傳統紙質為載體的信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問題;其次是如何界定以數據文件在網絡間傳遞的信息的原件及其保存問題;此外還有簽名問題,在電子商務中傳統簽名方式不可被采用,須創造一種在網絡上的簽名方式,且要被法律確定為有效。慶幸的是這些問題在新《電子簽名法》中已有相關法律條款加以規范,為電子商務發展奠定了基礎。
2005年《電子簽名法》的實施,則使我國實施信息化管理走出了依法行政的重要一步。《電子簽名法》立法規范了電子簽名行為,確立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維護了各方合法權益,促進了電子商務政務的發展。它重點解決了五個方面的問題:確立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規范了電子簽名的行為;明確了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及認證程序,并給認證機構設置了市場準入條件和行政許可的程序;規定了電子簽名的安全保障措施;明確了認證機構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是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其個性特點主要體現在三方面:體現引導性,而不是強制性;體現開放性,而不是封閉性;體現原則性,而不是具體性。同期實施的《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則保證了《電子簽名法》的順利實施。
篇2
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大隊各二級企業的內部管理機制,提高公司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地災工程施工行業的市場份額,努力完成大隊制訂的各項經營目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資質使用費用
向大隊內使用公司資質中標的各二級企業收取項目中標金額的1.0%作為公司的資質維護費用。
三、招投標、合同簽定及管理
根據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況及相關信息資料,若需組織我公司技術人員進行招投標工作及對合作項目進行現場實地考察,由資質使用部門向公司總經理匯報,調配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費用由合作人負責(按1500元/人次計取,差旅費、住宿費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資質使用部門與業主進行合同洽談,經大隊經管辦審批后,正式與業主簽定“施工合同”。
公司與業主簽定合同后七日內,由資質使用部門參照本管理辦法負責與合作人簽定“勞務分包合同;嚴禁將工程再進行轉讓、分包。
中標項目工程款必須匯入公司基本賬戶,公司再根據合作人編制的工程進度申請書支付工程款(合作人公司提供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對合作人在施工過程中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資質使用部門根據大隊規定將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大隊財務科存檔、一份交大隊經管辦存檔,其他部門備留復印件。
四、資質使用部門權利及義務
(一)工程質量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工程規范和標準,嚴格執行公司的質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質量規范、標準。并應嚴格按審定的施工圖進行施工。
2、資質使用部門應主動配合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檢查,以及建設、監理、設計等現場監督和指導;主動接受大隊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
3、根據合同要求,資質使用部門制定項目質量目標計劃,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4、資質使用部門監督合作人嚴格按圖施工,抓好施工工藝流程、質量標準和施工圖等技術交底工作,對重點質量疑難問題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技術攻關。嚴格按照施工工藝流程和質量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相關要求。
5、資質使用部門開展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
6、資質使用部門應建立和健全項目質量控制體系,嚴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過程中、完工后的相關質量。
7、資質使用部門應派施工員做好施工現場的質量檢查,按程序重點檢查隱蔽工程,做到資料手續健全。
9、資質使用部門做好竣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竣工驗收一次通過。
(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
1、資質使用部門要求合作人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大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制訂質量、安全生產目標。
2、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編制安全生產計劃,成立質量、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責任到人。
3、抓好安全教育,堅持安全例會制度,落實安全培訓,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抓好“三寶、四口”及安全設施、設備等防護工作,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盜等消防保衛工作。
5、堅持例行安全檢查制度,從“查思想、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著手,抓好日檢、周檢、月檢及施工過程中的隱檢等相關安全檢查工作,做好安全記錄并建立安全臺帳。
6、按公司以往現場的范本落實“七牌一圖”,劃分工作、生活區域,做好“二報”(即當日完成工作情況和次日工作計劃)以及各種警示牌、指示牌、宣傳牌等工作和消防工作。
7、實施臨時水電設施專人管理制度,執行統一工人著裝、持證上崗進入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
8、保持施工現場清潔衛生,做好各項文明施工的具體工作。
(三)工程施工進度管理
1、根據公司與業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總表。
2、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總表,科學合理的編制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3、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總表編制旬、月、季施工進度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資金計劃、材料采購計劃等。
5、嚴格按進度計劃檢查工程實際進展情況,對延誤和滯后的單項施工進度計劃要進行及時修訂,并提出加快施工進度的措施,保證按合同要求完成該項工程。
五、技術資料及檔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項目的工程資料由資質使用部門聯通合作人完成,需配合大隊檔案室做好工程資料的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歸檔資料必須及時、真實、完整、整理成冊并建立電子文檔格式作為公司留底存檔、并提交業主單位、勘查設計單位、監理單位。
六、施工隊伍及工人工資管理
(一)合作人應嚴格遵守《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關法規,并嚴格執行公司對施工隊伍的有關管理制度。
(二)及時按規定辦理施工隊伍及工人的相關保險事宜。
(三)加強用工管理,辦好進場人員的用工審批,做到身份證、暫住證和特殊工種操作證等證件齊全。
(四)堅持對施工隊伍及工人進行安全教育、質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強成品保護意識等的教育。
(五)嚴格執行按時并如實發放工人工資的管理辦法,不得欠發、拖發工人工資,公司將對欠發、拖發工人工資的行為進行嚴懲和重罰。
七、保修及維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國家規定和《合同》有關條款為準,并按施工合同所簽保修金額作為保修金,待保修期滿后結清,不計利息。
篇3
關鍵詞:電力施工企業 財務風險 防范措施
一、現階段電力施工企業主要面臨的財務風險
(一)資金結構風險
隨著電力建筑市場的高速發展,許多業主在投標過程中將原來的風險抵押、履行合約的保證金等額度進行上調,這就意味著電力施工企業當中貨幣資金的額外用量大大增加,而籌資方式雖然更加靈活多樣,但隨之而來的風險也越來越大。譬如說為了能夠在短期內迅速籌得大量資金,加快企業內部資金流轉速度,部分電力施工企業選擇向金融機構申請短期借款,但由于其自身需要較長的資金周轉期,因此導致企業在未能完成資金周轉后便需要還貸,企業只好選擇“拆東墻補西墻”,通過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嚴重影響了電力施工企業的順利發展。
(二)合同中的風險
通常情況下,電力施工企業產生財務風險的源頭來自于工程承包合同,尤其是伴隨著近幾年電力建設行業市場競爭環境緊張激烈,許多投資業主利用企業急需承攬工程的迫切心理誘使其與之簽訂不平等的霸王條款,比方說要求電力施工企業對于某些資金先行墊付等。這也使得企業始終在工程施工建設階段處于被動地位,落入他人的合同陷阱。
(三)成本管理風險
電力施工企業日常工作當中,對企業成本進行管理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通常情況下,由管理人員嚴格遵循既定的成本計劃,立足于全局的角度對企業在施工建設過程中所有需要的費用包括人力、材料、機械設備等分別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與此同時根據實際的工程建設施工情況進行科學合理的預算編制以及工期安排,以便能夠在每一個環節完成成本管理工作,進而有效幫助電力施工企業規避財務風險,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標。
(四)竣工決算風險
在電力工程完成建設之后,理應在第一時間進行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工程竣工結算工作。但在實際工作當中,由于工程設計以及業主自身等種種原因,使得某些單項工程的變更調整無法得到及時批復,因此造成竣工結算滯后。尤其是當電力工程進入到施工階段末期,經常會出現業主資金不足等情況,使得電力施工企業很難按時收回尾款,進一步增加了財務風險。
二、有效防范電力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措施
(一)企業需樹立防范意識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需要自負盈虧,這也意味著企業需要通過自行認真落實財務管理工作,避免財務風險,有效保障經濟效益。然而財務風險作為經濟活動的衍生品,始終存在于企業管理的各環節當中,因此需要電力施工企業的財務工作人員盡快樹立起風險防范意識,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以及容易出現財務風險的關鍵點,認真對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進行分析把握,以便能夠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另外,工作人員還需要不斷提升自身的業務能力和職業素養,積極收集整理各類與財務風險有關的信息,并努力學習同行業規避風險的優秀方法策略,以便能夠切實幫助企業規避風險。
(二)建立信息化的管理系統
在電力施工企業內部需要積極利用當前的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建立信息化的財務管理系統,用于實時搜集、整理、分析、查詢、電力施工企業內部的各類財務信息,從而準確及時地對財務風險進行管理和把控。在此過程中需要格外注重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這也是確保后期財務人員能夠以此為依據,準確提出防范風險措施的重要前提。因此需要電力施工企業對信息標準、信息準確度以及相關業務流程等進行規范統一。尤其是需要對企業經濟活動當中產生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電子化管理,并對流程記錄信息進行實時在線監控,在精細化的財務管理工作下有效幫助企業規避風險。
(三)制定統一完善合同制度
電力施工企業需要根據當前國家制定推行的《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時連同相關職能部門在簽訂合同之前對合同當中可能存在的財務風險進行科學評估,力求將財務風險扼殺在搖籃之中。具體而言,電力施工企業一旦發現工程項目資金無法到位或是環保設計未能達到標準等情況時應當拒絕簽訂合同;若企業發現合同條款內容與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存在出入或是存在霸王條款現象時應當拒絕簽訂合同;另外,電力施工企業還需要重視《施工補充合同書》以及相關附加條款,在經過企業法律部門多方會審通過之后再進行合同簽訂,確保合同當中沒有任何漏洞與風險。
(四)需要及時完成竣工決算
在建設工程竣工之后需要及時進行竣工決算,以此有效降低財務風險。在此過程中,工作人員需要嚴格按照圖紙對電力工程項目質量進行全方位仔細驗收,并根據施工合同以及編制完成的工程竣工結算進行送審。而針對工程自然因素、人為因素等導致延期等情況時,需要立即搜集相關證據并積極做好索賠工作。在工程保修期內,項目部需要立足于實際工程量以及可能發生的維修費用,擬定出一份科學合理的保修計劃,從而委派相關人員進行管理,降低工程保修中的財務風險。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市場經濟體制全面改革以及人們對電力需求不斷增加的背景之下,電力施工企業一方面迎來了全新的發展機遇,另一方面也產生了大量的挑戰與風險。為此需要電力施工企業通過不斷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建立信息化的財務管理系統,認真完成竣工結算并制定完善的合同制度等一系列方法措施有效規避風險,才能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以及長久穩定發展的宏偉目標。
篇4
勞務服務合同范文一合同編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派遣員工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注冊、登記或備案并能證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條 釋義:
(一)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服務機構(乙方)根據用人單位(甲方)的勞務派遣需求,通過招聘派遣員工、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員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勞務費用并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保險和福利費的一種專業化的勞務管理服務活動,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二)派遣員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員工。派遣員工與乙方存在勞動法律關系(包括勞動合同關系、工資保險關系和勞動用工手續等);派遣員工與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關系,不存在勞動法律關系。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第四條 對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部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時,本合同期限延展至雙方確認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薦的派遣人選,或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選定候選人員后告知乙方辦理有關錄用及派遣手續;
(二)可與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員另簽個人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諾、禮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三)甲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四)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員工公開,且經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通過)的派遣員工,甲方可依據規定解除與該派遣員工的派遣關系。
(五)因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使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新規定。
(六)若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針對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采取的改進措施回復甲方。
第六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甲方應遵守政府的法律,特別是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和規章,尊重派遣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嚴禁種族和性別歧視。
(二)甲方應遵守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按照雙方約定的勞務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規定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和乙方管理費等費用。
(三)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嚴格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的派遣員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員工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如甲方要求乙方的派遣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批準。
(四)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若發現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二)因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的規定變更致使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若新規定系禁止性條款,本合同相關條款因違反禁止性規定而將面臨發生無效的可能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新規定。
(三)乙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八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乙方應根據甲方對派遣人員的招聘要求,協助刊登廣告,負責簡歷的接收、整理、
初篩,組織面試。
(二)乙方應敦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乙方員工與甲方另行簽訂的所有協議,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應為派遣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并主動辦理應甲方要求出具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和標準,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辦理事項涉及的工本費用另行收取。
(四)乙方應與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五)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如按勞動法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在本合同有限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轉包給另外的人才服務中介機構或公司。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同意對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甲方參照甲方雇傭員工處理辦法,有權直接解除本合同,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有關責任人追討有關責任。對于派遣員工工作外造成損害的,乙方協助相關部門包括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責任追究并給予甲方賠償。
(八)本合同中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乙方派遣人員的薪資福利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及支付手續。
(九)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必須通過健康體檢并合格,體檢報告方存檔。
第四章 派遣員工的權益保障
第九條 除本合同中約定已包括派遣員工權益外,本章約定派遣員工其它的權益。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派遣員工或要求乙方更換派遣員工,但應當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對甲方造成財產損害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
(一)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二)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五章 派遣規程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業務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附表
一)書面通知乙方。《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必須詳細注明招聘數量、到崗日期、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附加條件和薪酬福利待遇等。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員工,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侯選人員和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 乙方對外公開招聘、招聘信息時,應注明“外派員工”字樣,但招聘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招聘可由甲方協同乙方進行,以確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選。
第十五條 招聘錄用程序:
(一)甲方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提出招聘需求;
(二)乙方受理招聘需求,招聘信息,聯系招聘場地,收集應聘資料,篩選應聘人員;
(三)甲方面試應聘人員,確定獲得錄用資格的人員名單;
(四)乙方組織獲得錄用資格人員進行體檢和審驗相關證件;
(五)甲方對體檢合格的獲得錄用資格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甲方負責安排培訓場地,乙方用半日的時間對新錄用的派遣員工進行公共職業培訓;對新錄用派遣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對于培訓考核合格者,甲方決定錄用;對于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回乙方。培訓合格后,決定錄用名單。
(六)乙方通知錄用人員入職,并辦理相關的入職手續。
第十六條 乙方應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員依法辦理下列派遣手續:
(一)乙方與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二)乙方應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三)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員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七條 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以《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附表二)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等相關手續。
第六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八條 勞務費包括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費、管理費等費用。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實際額度支付勞務費。
第十九條 每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平均工資標準調整,因此需調整員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管理費的計發標準,甲方應相應提高勞務費標準,并以雙方協商簽訂后的補充合同或簽訂變更后的合同約定標準支付。
第二十條 勞務費標準:
1、派遣員工的工資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社會保險費根據相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執行,如下表:
2、加班費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執行。
3、以上勞務費中基本工資,住宿補貼與崗位津貼即為派遣員工的月稅前收入,甲方將連同其他費用一并支付給乙方,并由乙方負責為員工購買社保,住房公積金及工資支付。
第二十一條 勞務費結算流程:
(一)每月第2個工作日前,乙方依據派遣員工的考勤考核等情況,制作《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
(二)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確認。
(三)乙方收到甲方確認的《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開具勞務費發票并送達甲方。
(四)甲方收到勞務費發票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當月12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勞務費后,應在每月15日前按時足額地發放派遣員工工資。
(六)乙方應及時將派遣員工的工資以《派遣員工工資單》反饋派遣員工本人。
第二十二條 甲方停工期間、派遣員工患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以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待遇,甲方按《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三條 派遣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間的工資由甲方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按《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發生的傷亡事故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費用,規定用人單位負擔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辦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需由單位負擔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其中甲方負擔的費用,先支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給派遣員工。
第七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雙方應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如欲終止或解除合同應期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及違約責任。
第八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無乙方認可的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而遲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1‰的比例加付滯納金;乙方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傭金及辦理各種社會、商業保險等福利,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每日按應付款的2‰比例向派遣員工加付滯納金。
第三十條 甲方連續拖欠款達三個月以上,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損失賠償和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仲裁期間,除必須在仲裁過程中進行解決的問題外,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
第三十四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公章并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并經雙方道標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公司: 公司: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務服務合同范文二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合同簽署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
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人才)勞務派遣服務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1.1 甲方:即接受派遣服務的用工單位。如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關聯企業提供與本合同內容相同的服務,應當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務的關聯企業名單,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權利義務適用于名單中的關聯企業。甲方了解并同意關聯企業違反本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后果由甲方承擔,相關的甲方關聯企業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1.2 乙方:即提供派遣服務的人力資源公司。甲方了解并同意如服務范圍涉及乙方所在地以外的省市,乙方有權委托其關聯企業或其授權機構提供該地區的服務項目。乙方了解并同意關聯企業或其授權機構違反本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1.3 派遣員工:系指由甲方指定,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并被乙方派遣到甲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人員。
1.4 總費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派遣服務,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之總和,具體以《付款通知書》載明的項目為準,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殘疾人保障金(若有)、服務費等。
其中:
工資:系指由乙方直接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全部勞動報酬,或由乙方委托甲方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全部勞動報酬。工資總額的組成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確定。服務費:系指根據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乙方派遣員工的人數和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二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2.1 甲方可以根據自身業務特點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除《勞動合同》外的其它協議,但此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派遣員工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本合同相悖。
2.2 甲方有權依法制定企業各項勞動管理的規章制度,并通過一定的方式向派遣員工公示。 甲方承擔的義務:
2.3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2.4 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基數、繳納社會保險地點、參加社會保險的險種由甲方指定,乙方根據當地政策法規向甲方提出建議,供甲方參考。若因派遣員工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繳交基數與實際工資數額不符,或社會保險繳納地點與實際用工地點不符以及所參加社會保險的險種缺少,而產生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2.5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作為使用派遣員工的用工單位,應承擔法律、法規或地方政府規定對派遣員工含工資以內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高溫補貼費等)。但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2.6 甲方應要求新錄用派遣員工至少入職前十個工作日內辦理符合用工要求的各項手續。
2.7 甲方應對所需派遣員工的姓名、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資、派遣起始(終止)日期、試用期、實行的工時制度、社會保險基數、總費用金額、社會保險繳納地點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增減變更綜合表》加以明確。在協議期內,甲方授權【 】簽署《增減變更綜合表》,若授權人有變更,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增減變更綜合表》并不能代替甲方退回派遣員工的書面通知,若甲方沒有向乙方提供書面蓋章的《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由此引起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3.1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總費用。
3.2 乙方有權對甲方侵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交涉并提出意見和要求。如乙方已經對甲方的違法或不合理行為提出意見,而甲方不予采納時甲方應獨立承擔其行為引起的法律責任。 乙方承擔的義務:
3.3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與派遣員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但屬于退休人員、在校生等特殊情況不能建立勞動關系的除外。
3.4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自派遣員工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甲方應給與相應的協助。因派遣員工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怠于簽訂勞動合同致使甲乙雙方有可能承擔法律風險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與該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甲方應予配合。
3.5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各類由甲方選定的服務。
3.6 乙方無為甲方墊付費用的義務。
3.7 乙方無審核甲方提供的員工工資是否屬實的義務。
3.8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總費用后,及時足額向派遣員工支付工資和相關的費用;并按照國家規定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時間及時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3.9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派遣員工與甲方的勞務糾紛;對甲方提出的要求存在法律風險的,乙方可進行提示,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四條 雙方共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4.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及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4.2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將本合同中直接涉及派遣員工利益的內容,向派遣員工如實告知。
4.3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任何一方搬遷辦公地址或變更聯系方式,均應在七日內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負有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第三章 派遣員工的服務
第五條 派遣員工離職
5.1 派遣員工有權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通過甲方向乙方提出辭職;在試用期內,派遣員工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或通過甲方向乙方提出辭職,并按照規定完成工作交接。
5.2 甲方收到派遣員工辭職信后3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發出《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并提供派遣員工的辭職信原件(甲方也可自行妥善保管原件,向乙方提供復印件)。但是若在發生勞動爭議后,不能提供辭職信原件作為證據,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5.3若派遣員工不遞交辭職信原件即離職,甲方仍應向乙方發出退回員工的書面通知,同時附上該員工的考勤記錄、《曠工違紀證明》、有該員工簽字簽收的《規章制度》以及曾經書面向該員工公示過相關法律風險的其他文件作為退工證據。
5.4派遣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時,甲乙雙方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責任。
第六條 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處理
6.1 甲方應提供派遣員工在疾病、非因工負傷期間或非因工死亡、因工傷亡、患職業病的情況下享受的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各種待遇。如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甲方應在工傷發生之時起24小時內盡快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工傷申報事宜。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辦理工傷理賠,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2 派遣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傷殘等級被評定為七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滿,甲方應通過乙方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乙方可以與該派遣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七條 派遣員工的退回
7.1 甲方退回派遣員工,應當向乙方發出書面蓋章的《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列明退回理由、退回依據等。
7.2 派遣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退回派遣員工,并書面通知派遣員工及乙方,但甲方應提供相應證據及依據。
7.3 除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派遣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以及派遣員工工作所在地相關規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員工。
7.4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派遣期滿時,派遣員工有“本合同”7.3的情形之一,甲乙雙方應依法順延本合同,同時乙方應依法與派遣員工續簽和本合同期限相同的勞動合同期限,直至“本合同”7.3的情形消失。
7.5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員工,但應當提前三
十五日書面通知乙方或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并向派遣員工或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相當于派遣員工一個月的工資。同時甲方應按派遣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派遣員工或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發生依法需支付醫療補助費的情形,甲方還應依法支付醫療補助費。乙方可據此與派遣員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7.6 在派遣期限內,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甲方希望退回派遣員工的,乙方可以協助甲方與派遣員工進行溝通協商,在與派遣員工達成一致后甲方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乙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7.7 除本條以上規定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外,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7.8 本合同中“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執行。
7.9 派遣員工在根據本合同由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以前已經在甲方工作的(包括在其他派遣公司派遣的形式),以前的工作年限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本合同的終止、解除與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派遣員工派遣期屆滿的處理
8.1 甲方應提前三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繼續接受派遣員工派遣。
8.2 甲方決定繼續接受派遣員工派遣的,應與乙方明確派遣員工派遣期限等內容。
8.3 甲方決定不接受派遣員工派遣的:
1) 甲方應按員工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向派遣員工或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發生依法需支付醫療補助費的情形,甲方還應依法支付醫療補助費。
2) 除本合同第8.3第1)項規定的費用外,若派遣員工不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還需一次性支付附加費,附加費標準為:(最低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24-派遣員工已經派遣的月數)。
3) 如果甲方在本合同到期沒有提前三十五天書面通知乙方是否繼續接受派遣員工派遣,則視為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順延,并同意接受派遣員工相同的派遣期限。
第九條 本合同的解除
9.1 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情形除外。
9.2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根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向派遣員工或通過乙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若派遣員工不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甲方還需根據本合同第8.3第2)項規定,支付附加費。
9.3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總費用應當支付至最后一個派遣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畢。
第十條 如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的行為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對該派遣員工造成甲方或相關第三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追索。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需要由用人單位承擔墊付醫療費、喪葬費等的,由甲方承擔先行墊付責任;派遣員工對于損害的后果有過錯的,甲方可向派遣員工追償,乙方予以協助;若派遣員工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應當由派遣員工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費用及結算
第十一條 費用結算原則
11.1 服務費用從派遣員工派遣開始日開始計算,按月計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元。
11.2 甲方如有增員、減員,應于當月 15 日前書面通知乙方,附件《關于社會保險申報時間表》對特殊城市有約定增、減員時間的,甲方應按《關于社會保險申報時間表》約定報增、減員,否則應承擔相應之責任。
11.3 乙方于每月 日為甲方派遣員工工資及獎金。
11.4 若甲方發放員工工資,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的一個工作日提供銀行劃帳憑證及工資發放明細給乙方,并按乙方所在地稅務局的規定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11.5 如根據地方政府的規定,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在每月的月初繳納當月員工社會保險時,甲方應在員工首次服務的當月預交下月的總費用。
11.6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時,向乙方交納二個月總費用作為押金,本押金至甲方最后一個派遣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賬單
乙方根據服務項目明細按月計算生成下月《付款通知單》,內容覆蓋社保等代付費用和服務費,《付款通知單》每月 20 日前發出,甲方收到《付款通知單》后 5 日內付款至乙方賬中;而工資明細由甲方按照工資發放日前提前 5 個工作日正式通知乙方,提前 2 工作日匯款到乙方賬戶,由乙方發放。
第十三條 付款操作
13.1 服務費屬于人力資源服務營業性收費,應開具營業性發票;而工資、社保等代付費用屬于代收代付費用,應根據當地稅務實際規定開具發票。
13.2 乙方收到款項后應當同時開具相應發票給到甲方。如果是匯款的,乙方應于7日內郵寄發票給到甲方。
13.3 本合同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總費用中有關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付費標準,應按照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
13.4 如甲方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費用,應匯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賬號:
賬戶名稱: 有限公司
開 戶 行:
賬 號: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因任何一方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給派遣員工造成損失而使另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已經承擔賠償責任的一方有權向有過錯的另一方追償。
第十五條甲方遲延支付總費用,乙方有權按應付款的5‰ /天收取滯納金;甲方遲延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等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如甲方遲延支付總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服務費等),經乙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的要求后甲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將員工撤回,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乙方于本合同解除后依法必須為撤回派遣員工承擔的一切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在甲方按時付款的前提下遲延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等費用的,應承擔補繳社保等費用的滯納金,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經甲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的要求后,乙方逾期仍
未履行支付義務,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及派遣員工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除應依據9.2條規定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服務期限內最高月總費用的兩倍。違約金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付清。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乙方于本合同解除后依法必須為撤回派遣員工承擔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 如派遣員工依據本合同派遣行為而發生勞動糾紛提起仲裁、訴訟,甲乙雙方均負有舉證責任,并承擔仲裁委員會或法院判定各方應承擔的責任后果。由甲方行為導致員工提起仲裁、訴訟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費用。若甲方提供的證據不能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或未提供相關證據,導致乙方需要支付該員工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賠償金等費用的,甲方應承擔向員工支付全部費用的責任。若由乙方行為導致員工提起仲裁、訴訟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費用。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協議的生效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24 個月。有效期后總費用應當支付至最后一個派遣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畢為止。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20.1 如發生不可抗力,諸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爆炸、騷亂、戰爭、恐怖襲擊、行政當局的行動,或并非受影響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無法預見到的事件,阻礙受影響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受影響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關該事件的詳盡資料,說明其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的原因。
20.2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響方均無須對因其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損害、費用增加或損失負責,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被視為違反本合同。但受影響方應采取適當措施盡量減少或消除該事件的影響,并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恢復履行受該事件影響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協議的變更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國家和當地政府新頒布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應以新頒布的規定為準。法律環境變化造成按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顯失公平時,須按照公平原則就協議條款進行協商達成變更、補充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拒絕變更協議條款。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有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選擇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如雙方在本合同中沒有明確選擇, 則表示雙方同意通過第2種的方式解決):
(1)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雙方聯系方式:
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及通訊應以書面形式,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過傳真、專人派送(包括快遞)或掛號郵件方式送達至下述地址:
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系人: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系人: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附有附件 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務服務合同范文三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柳州利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政委
甲方因工作需要, 需求乙方輸送本單位員工赴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甲方可對乙方派遣的員工進行篩選,如不符合甲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甲方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與乙方之間該員工的派遣關系。
(二)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員工公開)的派遣員工,及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派遣員工,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之間該員工的派遣關系,但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改進措施回復甲方。
(四)因乙方或其職員(乙方的派遣員工除外)、人的職務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的責任。
第三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甲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嚴禁種族和性別歧視。
(二)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法定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員工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保證派遣員工合法的帶薪假期,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乙方派遣員工給予醫療期的相關待遇,保障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派遣員工(女性)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合法權益,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等。
(三)甲方應為乙方員工提供相應的員工宿舍。
(四)每月按時、足額地將服務費劃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
第四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若發現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二)乙方或乙方派遣員工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操作要求,如因該違規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員工損害,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三)甲方或其職員、人等的原因或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派遣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組織面試。
(二)乙方應對派遣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須的培訓。
(三)乙方應督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負責派遣員工的工傷申報及認定、鑒定、賠付等有關工傷事項的善后處理,甲方給予積極協助,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事故的處理,對發生的事故及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需由用人單位負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派遣員工的權益保障
第六條 除本合同中約定已包括派遣員工權益外,本章約定派遣員工其它的權益。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員工:
(一)派遣員工在被派遣至甲方用工期間因甲方用工原因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三)派遣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退回派遣員工或要求乙方更換派遣員工,但應當向乙方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四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
(一)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派遣員工違反其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而引致乙方與其的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
第十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因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如符合勞動法和相關法規規定的關于辭退員工規定的情形,需要進行經濟補償、補助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和補助金,發放金額標準按相關法律法規計算。
第四章 工作時間
第十一條 應甲方要求,乙方派遣員工工作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 17:00至次日8:00
周六、周日 24小時
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延長乙方派遣員工工作時間,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調休。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二條 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實際額度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標準參見附表。
第十三條 每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平均工資標準調整,因此需調整派遣員工的工資(僅在派遣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時才進行調整)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計發標準,甲方應相應調整勞動服務費標準。
第十四條 服務費結算流程:
(一)乙方每月5號前提供上月派遣員工出勤、考核與福利等信息至甲方,并根據實際用工人數計算當月服務費,以書面形式送達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后3個工作日內
完成確認工作,自確認之日起2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于每月15日前將發票列示金額存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帳戶信息:帳戶名稱:
帳戶號碼:
開 戶 行:
第十五條 派遣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間的工資由甲方按照當地工資支付條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六條 女性派遣員工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權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甲方無須另行支付服務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相關賠付按乙方注冊地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事件處理由乙方負責。規定由單位負責的經濟補償由甲方負責。
第六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的條件如對特殊情況未作規定,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及有關規定訂立補充條款,經雙方審查同意后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雙方須共同遵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雙方應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欲終止或解除合同應期滿前4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及違約責任。
第七章 風險承擔、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四條 雙方合作期間發生風險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加班費、補辦社保、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按法律規定需要用人單位負擔的部分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原因導致風險發生的以及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由乙方承擔的除外。
本條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員工退換機制、勞動合同管理風險、勞動糾紛處理與應訴主體、殘疾人保障金、職工權益保護(包含但不限于工傷、醫療、生育、重大疾病),因甲方費用支付時間約定原因導致乙方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前發生工傷事故等。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無乙方認可的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而遲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5‰的比例加付滯納金,因甲方逾期付款造成勞動爭議等糾紛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仲裁期間,除必須在仲裁過程中進行解決的問題外,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所有條款、條文、句子、短語或詞語或其適用于某種情況下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能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任何部分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而且不影響該條款、句子、條文、短語或詞語適用于其他任何情況時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
第三十條 無論雙方的文件是否有“保密”字樣,合同雙方需為對方的所有信息保密,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手段確保其董事、職員、股東、雇員、人和/或顧問等同樣對信息進行保密。本保密條款在本合同終止、取消或到期后三年內繼續有效。
第三十一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公章并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
第三十二條 乙方聲明,其在本合同下提供服務的價格不違背可適用和有效的價格管理法律和規定。
第三十三條 乙方保證,對于乙方已知的、或確信的,在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務的任何潛在危害或特殊要求,或任何與此有關的信息,應當及時地告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同意,將甲方為乙方履行本合同而提供所有信息和資料作為甲方的專有知識來保護。乙方應負責對這些信息和資料進行妥善處理、保管和儲存,并且,若甲方要求,應將這些信息和資料歸還甲方。
第三十五條 不可抗力事件應定義為:合同雙方不可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的控制范圍之外的天災,火災,地震,意外事故,罷工,國內或國外國家政府的、地方政府的或任何政府機構的法律、法令、規章或命令,戰爭行動(宣戰或未宣戰)或因為戰爭導致的情況,或其它事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在發生不可抗力之后,應該立即
以書面形式,盡可能詳細地通知對方。
第三十六條 甲方可以提前4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不須對乙方承擔責任或罰款,但乙方有權就合同解除前已完成的服務得到合同約定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三十八條 如因法律、法規、規章的變化導致本協議下的服務內容無法正常進行的,則雙方皆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并毋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并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一:服務費明細表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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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1世紀后,商業在互聯網上的應用將取得令人矚目的飛速發展。據有關資料顯示,2000年全球五聯網上的交易額將達到2230億美元,到2010年將會占全球貿易總額的42%。未來人們對網絡將會特別依賴,互聯網給商家帶來一種讓他能更好地接近客戶的方式,尤其是對保險這種對配送要求不高,通過數字化或信譽的形式就可以完成交易的企業,網絡上蘊藏著一個巨大的客戶群。保險作為金融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利用網絡為社會提供服務,已經日益顯現出它的優勢。盡管不是所有的生意都能在網上完成,但網絡的最大優點是它能大大的節約成本。美國的實驗表明,個人保險的網上推銷比傳統方式節約12%的成本。事實上,世界保險業正在大舉向網絡經濟進軍。英國皇家太陽聯合保險公司、法國國家人壽、英國保誠集團等知名保險公司已在這一領域取得了明顯的優勢,澳洲amp集團保險業務的15%已由網絡來完成。在我國,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新華人壽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已經或正在加緊電子商務的步伐,保險的網上宣傳和銷售正在形成強大的時代潮流。網絡保險,將成為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又一契機。
網絡保險作為一種全新的商業保險模式,作為一種分銷渠道,一種中間人,可以幫助保險公司完成保險展業過程中的很多環節,并且可以不受地域、規模和時空的限制。對保險公司來說,即使在網上暫時賣不出保險,網絡也可幫助你做很多事情,可以把對保險有初步意向的人,從眾多的人流中挖出來,這是互聯網一個最大的特點。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互聯網在我國起步較晚,電子商務各個方面的發展很不平衡,存在制約其健康發展的許多不利因素,有很多方面急需加以完善,其中,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無疑是重要的因素之一。本文將對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問題進行探討,以引起業內人士的高度重視。
1.網絡安全問題
網絡安全是指網絡中的硬件、軟件和數據不受自然和人為因素危害,保持正常運行。數據安全是指網絡中存儲及流通的數據的安全,是保障網絡安全最根本的目的。網絡的安全性具有生死攸關的重要性,不斷出現的黑客案件就可說明這一點。保險業作為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交易秩序的穩定有序,關系著千家萬戶,維系著國民經濟的健康、穩定運行。網絡保險作為新興的交易方式,在給保險業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時,其中安全性更是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因為網絡在帶給人們信息存儲和傳輸高效率的同時,其數據也極易被篡改、增刪、破壞或竊用,形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可克服的脆弱性。加強網絡安全要注意防范影響網絡安全的各種風險和威脅,它涉及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安全法律、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等許多領域,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其中,安全法律是實施各種網絡安全措施的重要保證,對于已經發生的違法行為,只能依靠法律手段進行懲處,當然也包括一些民事行為的法律調整,這是保護網絡安全的最終手段。
2.保護客戶隱私問題
隱私權為現代人格權的一種。所謂隱私,又稱個人秘密,指個人生活中不愿為他人知悉的秘密,包括私生活、日記、生活習慣、儲蓄、財產狀況、通訊秘密等。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以及公民保險意識的增強,公民個人擁有的金融資產中,保險的比重會逐步增大,相應地,保戶要求相關單位和人員為其保守財產秘密的愿望越來越迫切。在我國銀行業,為儲戶保密早已成為行業慣例。對保險公司和人來說,為保戶保密也是其義不容辭的義務。從一定程度上看,網上投保可以排除中介環節知悉或侵犯投保人的個人隱私。但由于網絡的開放性,從另一個方面給保戶隱私權的保護帶來隱患,特別是某些咨詢機構和情報機構基于競爭的需要,進行有目的的情報搜索更是對保戶隱私權造成巨大威脅。
網絡保險的發展既要保證交易的安全、快捷,又要防止濫用個人信息,因此要加強立法,規范個人信息的收集、加工、儲存和再使用,以保護個人數據信息方面的隱私權。在這方面,美國和歐盟走在 了前面。1998年10月生效的《歐盟隱私權保護指令》對通過因特網進行的網上交易實施管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對不充分保護隱私權的國家和地區構成重要的非關稅壁壘。我們可以借鑒其方法,構建我國網絡隱私權保護體系。
3.電子簽名的有效性問題
我國《保險法》規定有些單證必須有當事人親筆簽名,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利用網絡進行電子交易很難滿足這一法律要求。因為人們現在還木能利用網絡來傳遞親筆簽名。為此,許多立法者和電子專家正在努力探索消除這個法律障礙的方法,使“電子簽名”能為法律所承認。可以考慮運用電子密碼來代替傳統的簽字,因為在文件上簽字的目的在于認證該項文件,其基本要求要具有獨特性。因此簽名不一定由簽署者親筆手書,而可以使用某種具有獨特性的符號來代替。例如,在現實生活中,憑信用卡在銀行自動柜員機上提款時,所使用的就是以電子密碼來代替存戶的簽名。在這方面,有些國家的經驗可供我們借鑒。美國前總統克林頓于2000年6月30日簽署了電子簽名的法案,賦予了這種數字化形式與手寫體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克林頓指出,在線合同將擁有與白紙黑字的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他說在網上使用電子簽名將很快成為一種普遍趨勢。通過電子簽名來雇用律師、明確產權關系、開設銀行賬戶或簽訂保險合同都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另據《中國計算機報》2000年7月31日報導,隨著《電子通訊法案2000》中第七章的生效,電子簽名在英國取得了與手寫簽名一樣的法律效力。這一法案將消除英國發展電子商務的主要障礙。
4.保險合同的書面形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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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貿電子商務;對外貿易;應用程度
21世紀是信息互聯網經濟時代,電子商務成為重要的交易平臺。江蘇省是我國對外貿易大省之一,分析江蘇省外貿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問題,找出相應的對策,對進一步促進江蘇省對外貿易轉型升級,加快對外貿易的發展具有實際意義。
一、江蘇省外貿電子商務平臺對外貿易現狀
(一)外貿電子商務平臺對外貿易規模不斷擴大
2012年,中國的對外貿易進出口量超過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進口和出口貿易的國家。2015年,江蘇進出易總規模增長至約3萬億元。同時,隨著江蘇對外貿易的發展,外貿電商平臺對外貿易也在不斷增長。圖1顯示,2010年江蘇外貿電子商務平臺交易總規模約2000億元,到2015年已增長至約5000億元。江蘇運用外貿電子商務平臺進出口的企業超過了1500家。不過,江蘇外貿電子商務平臺對外貿易的增長速度相對緩慢,說明其外貿電子商務發展存在問題。
(二)外貿電子商務平臺進口貿易增長迅速
江蘇外貿電子商務平臺下進口貿易呈上升趨勢。圖2顯示,2015年江蘇跨境外貿電子商務出口所占比重為85.4%,進口所占比重為14.6%。隨著線上交易市場的逐步開放,線上購物種類繁多和方便快捷為網絡購物帶來了更多的擁護者,消費者逐漸形成線上購物的習慣。國內普通消費者通常忙于工作和學習,沒有時間去國外購買他們想要購買的境外商品,外貿電子商務解決了他們問題,所以江蘇省電子商務平臺進口份額將會保持較為平穩的提升。
(三)以B2B業務為主,B2C跨境模式逐漸興起
依照經營方式可以將跨境外貿電子商務劃分為跨境批發(B2B)和跨境零賣(B2C、C2C)。跨境批發在跨境外貿電子商務中占據主導地位,以阿里國際站為首的B2B平臺主要是以信息和廣告為主,靠收取會員費和推廣費達到盈利的目的。由于單筆跨境B2B的交易金額較大,絕大部分訂單需要經過多輪談判后才能達成合作。同時,大多數訂單是長期穩定的,通常只用來在線交易信息和搜索求購信息,最終的交易還是在線下完成。但是B2C、C2C直接面對的是最終端客戶,目前在外貿電子商務進出口貿易中占比較低。在圖3中可看出,2015年江蘇外貿電商B2B交易占整體外貿電子商務比重達到90.8%,有絕對的優勢。雖然B2C占比較低,依然可以看出,B2C占江蘇跨境電商的比重也在逐年上升。
二、江蘇省外貿電子商務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外貿電子商務應用程度不高
外貿電子商務的參與者主要是企業,個人和政府、企業,企業的信息化程度與外貿電子商務的發展息息相關。江蘇企業信息化整體水平相對北上廣來說相對較低,部分企業對計算機和網絡的認識尚局限于文字與數據的處理以及人員物資的統計與管理。不少企業還沒有真正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通過計算機網絡去實現產品交易處于較低層次。從表1中可以看出,企業的外貿電子商務還有較大的發展空間,特別是對中小企業來說,外貿電子商務的發展空間更大。
部分企業對外貿電子商務的認識僅僅停留在表面上。江蘇有很多較傳統的企業,這些企業的領導者認為外貿電子商務只是用來作展示和宣傳的,他們認為外貿電子商務等同于企業網站。在對江蘇200家企業調查后發現,只有約5%的企業真正將外貿電子商務為自己所用。
(二)法律法體系不健全、管理體制不完善
當前外貿電子商務發展迅速,江蘇甚至中國到現在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來規范外貿電子商務。雖然我國早在20世紀末修訂了《合同法》,也提到了電子合同,但相關的內容依然不多,更不用說專門針對外貿電子商務的法律了。一旦外貿電子商務產生糾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往往無法得到較好的保護。事實上擁有外貿電子商務合同相關法律的規定是非常必要的,這不僅關系到外貿電子商務的發展問題,還關系到能否完成對外經濟的轉型升級以及是否能夠快速提高國際競爭力。
此外,外貿電子商務面臨的貿易環境比國內更復雜,江蘇外貿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外匯結算、稅收監管機制正處于摸索階段,需要更進一步完善。
(三)外貿電子商務存在信用問題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近期對我國各大外貿電子商務平臺商品的質量問題進行了抽查,結果發現在我國外貿電子商務平臺上商品的銷售中,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商品達到了26%,質量問題依然很嚴重。但因為外貿電子商務是在虛擬的網絡平臺下開展的,買賣雙方的行為都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于是不守信用的行為在外貿電子商務的領域顯得更突出,一旦有假冒偽劣產品,消費者維權的難度將會更大。但有很多因素制約著外貿電子商務信用保障系統的建立,而由于各國之間法律以及文化的差異,跨境外貿電子商務信用保障系統的建立更為困難。
易貝是1995年成立的首個將賣家和買家通過網絡拉在一起的全球外貿電子商務平臺,然而這么著名的外貿電子商務平臺,中國內地卻成了易貝投訴率最高的地區,高達6%。這和一小部分賣家的行為有關系,這個群體間接損害了中國內地賣家共同的信譽問題。作為中國進出口貿易大省的江蘇,外貿電子商務平臺對外貿易同樣存在著同樣的信用問題。
(四)外貿電子商務支付方式有待完善
隨著外貿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電子支付平臺也隨之發展起來,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是在線購物的基礎。如果連支付方式都做不到快捷方便的話,人們無法直觀的體會在線購物的優勢。目前,江蘇外貿電子商務的支付平臺主要有PayPal、國內第三方支付平臺和信用卡支付三種。根據外匯管理局的統計,僅僅是PayPal就占了在江蘇目前跨境第三方支付市場的70%,國內第三方支付機構僅占約江蘇市場的10%,約有20%的國內銀行和國際卡組織合作。然而,PayPal是美國易貝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江蘇外貿電子商務的支付主要依賴著國外的公司,成本較高,安全性也需要考慮。
(五)外貿電子商務人才缺乏
江蘇外貿電子商務發展進程飛速,很多企業開始越來越重視在外貿電子商務平臺上進出口貨物貿易,但這樣的專業領域也需要更多的人才。然而,根據對江蘇200家企業進行的調查,有將近100家的企業網絡技術方面的人才很少,更不用說高素質的外貿電子商務人才了。外貿電子商務相關的技術信息人才的缺失是江蘇在外貿電子商務方面遇到的棘手問題,這直接關系到江蘇外貿電子商務的發展,加強對外貿電子商務人才的培養刻不容緩。
三、促進江蘇省外貿電子商務發展的策略
(一)增強外貿電子商務應用意識
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需要加深對外貿電子商務的認知,這絕不是幾臺計算機連接上網絡,在某個網站上注冊一個賬號就叫做外貿電子商務了。外貿電子商務絕不僅為企業提供營銷服務,還甚至為物流、倉儲、融資和管理等各方面都提供服務,是集合了信息技術和企業管理的綜合服務。江蘇的企業和個人只有充分了解外貿電子商務對企業管理和運作模式的影響,再結合自身的優勢和劣勢,才能規劃出最適合自身發展的模式,使其在海外市場的積極作用因為外貿電子商務的運用而充分發揮,這樣也提高了企業形象和知名度以及更重要的信譽度。
(二)完善法律體系,加強監管
一方面,江蘇需要倡導從國家層面創立一套在外貿電子商務方面健全的法律法規,通過法律法規明確參與者的責任與義務,并嚴格按照這樣的政策來執行,由此實現中國外貿電子商務市場的規范化,達到規范江蘇外貿電子商務市場的目的。另一方面,需要學習國外創立適應外貿電子商務的稅收征收管理體系,為外貿電子商務創立有利環境。對于非法途徑要嚴格地制止,加大海關打擊走私的力度,并且將宣傳面擴大讓企業不敢通過水客走私。同樣,監管部門必須要嚴厲打擊地下錢莊,阻止資金的非法回流,這個方式行不通,企業自然就會走正規的方式經營。
(三)加強誠信體系建設
企業的誠信度是企業在正常經營活動中的關鍵因素。在中國最大的購物網站淘寶上經常會出現假冒偽劣產品,這讓部分買家對“中國制造”又多了一份質疑。因此江蘇應主要完善企業信用數據庫、個人信用數據庫和誠信江蘇網,同時建立政府信用數據庫,并使用信用平臺為社會提供服務。讓企業在進行跨境電子交易時,不得不更關注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用物美價廉的商品、優質的服務和誠信的原則來獲取消費者的青睞,贏得信譽和好口碑,從而提升自己的營業額和市場占有率。
(四)完善在線支付方式
外貿電子商務的發展必須要有支付工具以及支付方式的支持。只有解決好在線支付的安全性問題,外貿電子商務平臺下的對外貿易活動才能順利開展。我們要在支付過程中統一支付程序以及信用等級的評價標準,再發揮銀行的作用,提供更完善的保護政策和支付系統。現在江蘇主要是采用數字密鑰以及數字簽名等方式,最近也出了很多安全協議,這些協議促進了電子交易的同時保證交易安全。同時,我們需要著力發展國內第三方支付平臺,解決在線支付安全問題,推動外貿電子商務發展。
(五)加強人才培養
培養外貿電子商務方面的人才還需要各大高校和研究所的配合。與江蘇高校和培訓機構合作,建立跨境電商人才培養機制,加大對有技術、有創新能力的跨境外貿電子商務人才的培養,這些人才可直接展開進出口業務,實現人才供給與本地就業的雙重匹配。
此外,還需要增加科技支持力度,積極搭建江蘇外貿電子商務平臺運營渠道。進一步完善現有的公共服務平臺,搭建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的“一站式”整合,真正達成資源共享,協作共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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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韋大宇.跨境電子商務提升我國外貿競爭新優勢研究[J].北方經貿,2015(12)
篇7
關鍵詞:經濟合同;風險;風險控制
全球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推動企業合同數量顯著增長,合同的形式和內容出現復雜化,多樣性特點。企業經濟合同貫穿于其生產經營工作的全過程,合同的順利簽訂和有效履行,是企業發展的基石。合同管理的好壞,將直接影響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由于受到市場環境的制約,較多企業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種種問題伴隨著企業業務出口業務及涉外合同的增加,其面臨的風險已顯現出來。
1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面臨的風險問題
企業的經濟合同管理是指從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違約處理、爭議解決等全過程的管理活動,具有管理周期長、參與管理的機構和人員多、管理手段多樣化特點,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始終伴隨著一定的風險。如虛假的經濟合同、違法合同、經濟合同的違約問題等。合同管理風險,一般是指公司負責人、相關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人未能按企業合同管理流程和相關法律制度管理合同,最后可能造成企業經濟利益受損。
①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不夠健全,存在瑕疵。有的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和相關合同管理制度未能有效系統建立,即使有某些合同管理程序。但是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往往變形,沒有將體系和制度在實踐中加以運用,形同虛設;或者是出于追求短期的經濟利益,貿然不顧風險,心存僥幸,棄制度而不顧從事合同管理工作。
②企業往往只注重經濟合同局部化管理,看重合同的簽訂而缺乏全過程的合同管理。有些企業在簽訂經濟合同前,沒有組織有關專業部門對合同標的、質量,價款、匯率、企業自身能力、付款條件等進行全面綜合有效地評估,而匆忙簽訂經濟合同,結果在經濟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往往力不從心,結果導致合同不能順利履行,使企業最終遭受經濟損失。某些企業對經濟合同的相關證據保存不善,當企業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往往有效證據不足,使企業喪失對自身的維權。同時,也沒有很好總結合同全過程管理,對企業今后的合同管理,難以提供指導性意見。
③企業風險意識淡漠,管理人員對控制風險的知識缺乏,不能有效控制風險,造成合同管理失敗。有的企業,在簽訂合同前,沒有對對方資信進行全面調查,而簽訂合同后,致使上當受騙;有的對合同條款缺乏反復推敲、致使在履行合同中,給對方留下空隙可鉆,合同糾紛難以解決,有一些企業雖然對合同風險比較重視,但往往不得要領,企業管理者在處理突發事件中,對合同詐騙和糾紛束手無策,一般以報案和訴訟為作為重要手段,或者自食其果。有的企業為了避免合同詐騙。也采取了一些擔保措施,但具體實施中,往往得不到完全滿意的擔保賠賞。
④缺乏誠信經營理念。有的企業在經營中,不顧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以丟失信用為代價,追求短期的經濟效益,在合同的執行中,表現為不按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或不能按期交付貨物,或不能保證標的質量,或不按期支付貨款等。
⑤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下難以在合同管理中發揮有效的作用。經濟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門綜合性管理工作,需要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和外語能力,需要具備經營管理及相關技術方面的知識和技能,需要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條款,而現有很多的企業合同管理人員能力缺乏,對經濟合同的風險管理,缺乏相應的識別和控制能力。
⑥企業合同管理技術水平跟不上時展步伐,有些企業在合同管理上,其水平仍停留在傳統的管理模式上,不能有效的運用現代技術于合同管理之中,合同管理水平落后,管理效率低下,最終影響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2 企業經濟合同風險控制措施
根據上述我國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普遍存在的風險問題,提出如下合同風險管理措施:
①加強經濟合同管理職能,建立完善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以及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相適應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經濟合同體系及制度的建立上,應注意職責分工明確、授權適度、互相制約、相互牽制等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同時,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變化,經營模式的轉化,企業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也應做適當的調整。
②企業應對經濟合同進行系統的全面的管理,提高經濟合同管理的科學技術含量。企業從經濟合同的談判,評估,審核、簽定、履行、歸檔、總結,都需要建立相應的制度、做到層層把關,嚴格控制。如,銷售人員在取得大宗貨物銷售加工意向時,首先應考慮企業是否有能力履約。其次、在簽訂合約前,應按企業9001質量標準控制程序,組織有關部門對經濟合同進行全方位評估,重點是企業設計制造技術是否可以滿足甲方合約條款要求,采購的原材料質量是否能到達產品技術標準、價格是否合理及包括范圍,匯率變動對合同的影響大小、付款條件是否能夠接受等,評估確認后,應將評估意見提交有關合同管理專業人士,從管理和法律角度上,再次審閱確認,直到開始履行合約。
企業應盡可能的采用ERP資源管理平臺,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控制力,將合同管理體系融入企業的ERP管理體系中,它可以有效的強化客戶、供應商的管理,實時記錄其交易化過程,有效的控制合同的風險。
③提高合同風險管理意識,強化經濟合同風險控制,最大限度的規避合同風險。企業需要對合同相關人員進行廣泛的風險教育,提高其風險意識和相應工作技能,強化企業經濟合同風險管理。首先是經濟合同過程風險性,重點在于經濟合同簽訂時風險,應引起企業特別重視。其次是對大額經濟合同應重點控制,可以采取投保方式,并由法律部門人員參與其全過程的管理;再次,注重成本與效益的原則,從企業財務角度考慮風險投入產出是否合理,企業應建立一套以最小的風險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風險防范效果機制,以利取得最佳的風險防范效果。
④掌握經濟合同風險控制方法,注意關鍵風險點的控制,建立相應的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建立合同風險關鍵點控制制度。首先要對合同他方的資質審查,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是否授權簽約,相關的資信情況調查;其次是對經濟合同條款進行嚴密審核,防止合同陷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后是監督合同的有效執行。
建立經濟合同風險控制機制。首先是企業應建立客戶電子資料庫,如客戶的資格、聯系方式,交易行為過程,信用狀況等;其次建立供方電子資料庫。如供方資質、供貨價格、信用及以往的交易行為等,為企業優選供應商,確保貨物供應暢通,防止供貨渠道風險,提供保證;再次對對風險進行全過程監督。主要是對經濟合同項目的簽訂、評估、審核、保管、風險控制等全過程監督。
⑤運用信用保險方式,規避合同風險。信用保險是一種責任保證保險,是以信用交易中債務人的信用作為保險標的,在債務人未能如約履行債務清償而使債權人遭受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向債權人提供風險保障的一種保險。目前主要用于進出口業務,隨著法律制度的健全,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內業務必將加以應用。
⑥加強經濟宏觀風險控制。企業要充分認識網絡交易風險,應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交易的規章制度,國家立法機關應盡快制定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法規。相關政府部門應建立健全社會信用管理體制,為企業防范風險,提供有效地支持。
3 結語
企業合同風險控制管理是一種全過程、多角度的綜合性管理,強化合同諸環節的管理,必將降低企業經營風險,有利于是企業健康成長,提高自身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篇8
[關鍵詞] 招標采購 案例 過程 建議
一、前言
政府采購也稱公共采購,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或政府借款,依照法定方式、方法、程序采購財政部門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招標采購是政府采購的一種主要形式,它對于節約財務開支,降低工程造價,實施“陽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遏制商業賄賂,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開展都具有重要意義。然而,由于存在著對招標采購認識不足,采購標準難于掌握,招標過程復雜等問題,招標采購在實際工作中的作用沒能得到充分發揮。本文擬從案例入手,著重分析高校招標采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以引起高校決策層對招標采購的足夠重視,為促進招標采購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提供一些參考。
二、招標采購過程
1.招標項目預算管理
規范的預算管理包括采購申請的擬定、審核、備案等。在招標采購過程中,制定項目預算是控制資金使用的第一步,對于招標采購的成功至關重要。如果不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并編制招標項目預算,就容易為招標采購人員與投標人之間互相串通提供可乘之機。例如,M高校A項目招標,預算20萬元,而中標價僅9.6萬元,兩者相差10.4萬元。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一些高校在預算管理上的欠缺。
2.評標委員會的選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因此,一般情況下評標委員會在5人以上。有時,考慮到某些招標項目數額較小,也有3人組成的情況。在招標時,采購單位派1名~2名管理部門領導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其他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則由招標機構從專家庫中選擇。對評委的監督一般以現場監督為主。由于評委的“經濟人”性質和供應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動機,在市場經濟不成熟、政府采購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容易為招標采購當事人尋租提供主客觀條件。評委可能濫用自由裁量權為供應商謀利,而損害學校利益。
3.招標方法和評標方法的選擇
招標方法以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招標三種類型為主。評標辦法一般有綜合性評價法、最低價法、合理最低價法等。招標方法和評標方法的選擇對于招標采購是否成功有著根本性的影響。由于招標采購在我國僅有二三十年的歷史,在很多單位、地方招標采購尚屬于“一事一標”的分散采購類型。例如,D標科研設備采購,在國內只有少數企業能生產此類設備,在招標采購時采用了公開招標形式。在缺乏競爭的情況下,商以13萬元的高價中標。事后了解到,如果采用詢價采購,可以節約采購資金20%。因此,在招標采購過程中應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謹慎選擇招標方法和評標方法。
根據國外經驗,一般性招標項目的評標方法應以合理最低價評價法為主。合理最低價法,簡便易行,節省投資,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能有效遏制招投標活動中的串標行為。要防止少數評委以“老客戶”為由,對投標人實施差別待遇或者濫用自由裁量權。例如, E標采購,本地符合資質的供應商只有3家,并形成對本地招標市場的壟斷,使招標價格居高不下。在招標時,學校邀請了外地供應商參與,對同一質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牌的商品,按照價格取舍,外地投標人以低于當地投標人最低報價30%的價格中標,節省資金15萬元,防止了串標行為發生。實踐證明,在一般性貨物公開招標采購中,使用這一辦法,能有效地促進競爭,節約采購單位的財務開支,具有比較明顯的優越性。
4.合同管理和貨物驗收
招標后,應加強合同簽訂與貨物驗收的管理,防止合同中有損害采購單位利益的條款,這就要求管理、監督部門加強對合同的審核及與標書的比對。貨物驗收要由使用、管理和監督部門共同負責。針對貨物驗收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或者提出廢標申請,以防止少數投標人以低價投標,惡性競爭,中標后以次充好,損害招標單位利益現象的發生。例如,F標采購,一投標人以最低價中標,但是,所送樣品沒有通過質檢檢驗,招標單位作廢標處理。
5.招標監督
對招標采購實施監督是招標采購的重要方面。當前對招標采購實施監督的主要做法是實行“事前介入,全程參與”的監督辦法。“事前介入”指管理部門在擬定采購計劃時,除上報主管領導外,應同時上報院紀委監察室,主動接受監督。“全程參與”指監督管理部門有審核采購計劃和采購預算,參與招標采購,考察供應商,驗收貨物,審核發票等監督職能。實施招標監督有以下好處:一是促進了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現場監督對評標人員是一種無形的壓力,能促使他們自我約束。二是監督人員根據評標情況,及時提出建議和意見,能糾正一些違規操作的行為。例如,C標采購,標底20萬,最低報價16萬元,采購單位評委以老客戶且質量更好為由,力薦報價為22萬元的供應商。監督人員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并對報價最低的投標企業進行考察咨詢,證明其能在技術上滿足招標要求,使報價最低的那家供應商中標,維護了投標者的正當權益,為學校避免了6萬余元的損失。
三、幾點建議
針對以上在招標采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現提出以下建議:
1.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目前,對招標采購認識上的誤區主要有:一是對招標采購的科學性認識不到位。招標采購是科學的采購辦法,有一整套規范的操作程序。按照招標采購的規程辦事,能夠有效地節約資金、人力和物力,否則就會浪費,甚至有可能被不法商人利用,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還有的人,把一些不良因素導致的招標采購問題,歸結為招標采購自身的問題,進而認為招標采購不科學,可以不進行招標采購等;二是對招標采購的法定性認識不足。所謂法定性,一方面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對招標采購的方式、方法、程序等有嚴格的規定,必須依照其實施;另一方面招標采購是政府倡導與推行的采購辦法,必須按照財政部門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規定的范圍實施采購。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相當一部分領導與管理人員對此認識不足,致使招標采購不能落實到位,管理不規范,資金流失等;三是對招標采購的系統性認識不足。招標采購涉及到人、財、物的組織、協調等,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必須各方協同配合,按照規章制度辦事,才能促成招標采購的成功,防止招標采購中的不良現象與腐敗問題發生。因此,我門應轉變思想認識,樹立招標采購的理念,切實按照程序、規范等實施招標采購,以充分發揮規模效益,提高資金利用率。領導決策層應加強對招標采購部門的監管和控制,支持和幫助紀檢監察部門糾正違規操作,查辦招標采購過程中的違紀違法案件,以確保招標采購活動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從而提高招標采購的效率。
2.建章立制,依法操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高校實施招標采購奠定了法制基礎。高校應依據這些法規,建立完備的招標采購制度體系。制度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招標采購領導體制和機制方面的制度;二是招標采購部門工作規則、實施細則方面的制度;三是招標預算、招標辦法、評委選定、定標辦法、合同簽訂、貨物驗收等方面的制度;四是招標采購監督制度、廉信制度等;五是招標采購檔案管理制度,等等。在依法制定相關具體措施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和具體制度,認真落實,“陽光操作”,促進采購工作人員誠實守信、廉潔自律,推進招標采購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3.嚴格程序,加強管理
招標采購中出現的問題,最根本的原因是沒有按照招標采購的程序辦事。程序是由若干重點環節組成的。招標采購要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要抓住重點環節,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加強對招標采購的管理。一是加強預算管理。制訂預算是招標采購的第一步,是招標采購過程中重要的監管手段。在制訂預算過程中,由管理部門單個部門制訂就容易出現內容上的偏差與信息上的失真,也不符合現代政府采購制度的規范要求。因此,在應加強預算管理,按照呈報、審核、批準、備案等程序操作,嚴格控制超預算采購;二是加強對招標過程的管理。尤其在評標階段,應公平、公開、公正地對待所有投標人,防止評標中出現傾向性;三是加強對招標方法的管理。應根據所采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特點選用適合的招標方法和評標辦法;四是加強對合同的管理。防止在合同中出現一些不公平條款而損害學校利益;五是加強驗收管理,確保所采購貨物與招標文件合同相一致,避免以次充好,損害學校利益。
4.強化監督,制衡控制
招標采購事關學校發展大計。一般招標采購的執行部門都具有相應的采購權限,掌握著招標采購的主動權。如果沒有相應的監督,必然會出現濫用權力的行為,從而引發腐敗問題。目前對招標采購的監督有多種:有來自學校領導的上級監督,有來自紀委監察室的專門監督,有來自執紀執法部門的外部監督,也有群眾的民主監督等。但是由于力量比較分散,信息不對稱等,還沒有發揮最佳效應。加強監督,一是要完善招標采購的程序和方法;二是加大招標采購相關文件的執行力度;三是促進招標采購信息暢通,使之盡量公開,消除執行部門和監督部門之間的信息落差;四是加強對諸如預算、招標過程、合同和驗收等方面的審核把關;五是建立廉信檔案,將供應商和所有參與采購人員的不良行為記錄在案,禁止違規違紀人員參與招標投標等。
5.強化教育培訓,提高隊伍素質
招標采購面向市場,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求采購人員具備財政、金融、法律、市場等專業技術知識和較高的道德修養。電子化政府采購的發展趨勢,還要求采購人員,掌握嫻熟的網絡計算機技術。為此,必須建立一支技術精湛、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專業技術隊伍:一是引進專門招標采購人員負責招標采購事宜;二是組織采購人員學習相關專業技術知識和法規制度,開展調查研究等,使招標采購人員熟悉招標采購規程,提高實際操作水平,依法規范招標采購行為;三是開展豐富多樣的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促使招標采購人員遵紀守法、誠實信用,樹立責任心、使命感,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愛國、愛校意識,能夠知榮辱、辯是非、明善惡,不想腐、不敢腐、不會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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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婚禮攝影服務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營業登記字號:_______
茲為下列婚紗攝影(禮服租售及拍照)事宜,訂定本合同,載明雙方之權利義務關系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應就本合同所附表格的約定事項詳細記載;該表格所載雙方約定事項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完成的相關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的品質及品質無瑕疵。
第三條 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事項的,乙方免除給付義務,甲方亦免給付價金,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或非全部不能履行,而其履行對甲方無利益時,甲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提出的替代方案經甲方同意的,合同以重新協議的內容繼續。
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遲延給付的,乙方不負遲延責任。
第四條 因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攝影等工作有瑕疵的,甲方除可定7日以上的期限請求乙方重新制作或修補外,并可請求賠償其損害。
乙方不于前款所定期限內重新制作、修補,或其瑕疵不能修補或修補顯無意義的,甲方除可徑行解除合同或請求減少報酬外,并可請求賠償其損害。
第五條 因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給付遲延的,甲方可徑行解除合同,并可請求損害賠償。
第六條 甲方于約定的化妝、試穿、攝影等期日內,應配合乙方為必要的協助行為。
甲方不于上述期日內,為必要協助行為的,乙方應以書面定七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為必要的協助行為。
甲方不于上述期限內,為必要協助行為的,乙方可解除合同,并可請求損害賠償。
第七條 甲方應于約定的選片日期到乙方的營業所選擇毛片,于約定的取片日期到乙方的營業所取回相片。甲方不于約定的期日選擇毛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應訂七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選擇毛片或取回照片。
甲方不于上述期限內,選擇毛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自該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負其責任。
雙方同意甲方不于第一項期限內選擇毛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經保管六個月后可請求收取報酬及保管費,并銷毀毛片或照片,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但因合同終止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九條 經甲方選定部分的底片、毛片,其著作權歸屬甲方,乙方應連同照片同時交付予甲方;未經甲方選定部分的底片、毛片,乙方應予以銷毀。
第十條 非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依本合同完成的攝影作品及其他著作物,為其他使用或利用。
乙方違反前款規定,致對甲方造成損害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應確保其為履行合同所提供的衣物、工具或場所等,無安全或衛生上的危險。
第十二條 乙方可收受定金,其金額于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的20%范圍內,由雙方約定于附表中。
第十三條 租借的禮服無滅失、毀損情形時,乙方應無息返還收受的押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共計一式兩份,由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收回合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民法通則、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婚禮攝影服務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手機: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手機: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____年__月__日____先生、____小姐婚禮攝影服務,服務時間為__小時,服務價格共計____元,預收定金____元,服務余款共計___元婚禮當日以現金方式結清。
服務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婚禮攝影服務內容有:
1.乙方提供攝影師_名,攝影助手_名。(備注:____________)
2.拍攝張數__張左右(具體張數根據婚禮時間安排、天氣、和環境因素而定)。
3.后期調色修飾處理__張。(是否需要自行選擇需要處理照片___)
4.所有修片將配樂制作電子相冊。
5.所有原片修片以JPG格式全部刻錄于DVD中交付甲方
6. 補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若因故不能按時為甲方提供服務,應提前通知甲方,除返還甲方定金外,還應賠償甲方相當于定金等額的違約金。
三、甲方若因故取消婚禮或更改婚期視為單方面違約,定金不予退還。
四、乙方若因設備原因造成拍攝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乙方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未對拍攝造成影響的,甲方不追究乙方責任;如乙方采取補救措施,仍對甲方造成一定影響的(部分數據丟失),則乙方按照丟失數據所占時間段的比例對甲方提供該時段內相應費用的等額賠償,若造成重大影響的(全部數據損失),乙方除退還所收定金及婚禮跟拍服務費外還應按照攝影服務費進行等額賠償。
五、攝影工作期間乙方人身及所攜帶設備由于相關婚禮過程中外界原因發生意外,如所乘車輛發生事故或鞭炮所造成的傷害與損失,或酒水彩帶噴灑等造成的損壞,或在新人家中設備被盜,甲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六、乙方在拍攝婚禮過程時,其他任何人員(無論何種身份)均不允許干擾拍攝,因其干擾行為造成乙方工作不能完成并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概不負責。
七、乙方擁有所拍攝照片的著作權及在不損害甲方名譽為前提下的作品使用權。
八、婚禮攝影服務屬于紀實性藝術創作,每對新人的婚禮都因其時間,地點,天氣,環境,流程等諸多不同而導致最終的影像呈現獨一無二性,乙方無法保證一定能拍攝到何種畫面或場景。
九、乙方的婚禮攝影手法及后期風格都屬于唯美紀實類,絕大多數照片的后期處理不做人物體形及皮膚修飾,部分特殊情況適當修飾處理,程度由攝影師自行把握。新人請勿用傳統婚紗照那種過度失真的修改來要求紀實類婚禮攝影。
十、本協議所有條款得到雙方一致意見并共同簽訂遵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篇10
關鍵詞:湖北省;PPP模式; 推廣
一、湖北省推廣運用PPP模式遇到的難點
(一)相關法規政策不全,尚未形成有效體系
相關的法規框架尚未完成。目前國內并沒有專門法律,主要依靠多部門出臺文件規范PPP,且醫療等領域中涉及PPP的法規尚未補充或調整。雖然湖北省出臺了《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PPP園區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但還不足以形成地方層面法規支撐體系。
(二)相關實施經驗缺乏,正在摸著石頭過河
省內PPP項目建設起步晚、示范少,而且各個參與方都缺乏有經驗的專業人才,還需積累相關經驗。其他省也多處在起始階段,可供借鑒經驗并不多。同時,省政府人員多未參與過PPP項目,且省內真正參與過PPP項目的公司也稀少,導致市場上相關人才供不應求。
(三)金融機構多在觀望,相關服務尚未成熟
2015年湖北銀行與天風證券合作,采取PPP模式契約型基金融資方式成功實施“隨州市殯儀館及萬安公墓工程”融資業務,開湖北省銀政、銀企PPP合作先河。然而,總體而言,PPP 項目具有期限長、風險大等特點,且其需要的往往是低融資成本的資金,融資難度大。同時,省內金融機構也存在自身短板,其信貸政策與PPP項目的要求之間存在差距。加之,部分金融機構尚未完全走出近些年不良貸款爆增的陰影。在相關金融制度未明確且自身從事PPP項目經驗不足的情況下,多數金融機構仍在觀望。
(四)理性對待并不容易,地方政府尺度難控
地方政府易在PPP項目實施中“越位”和“缺位”。“越位”是由于習慣大包大攬等原因而運用行政權力在本應由私人部門負責之處過度干預。“缺位”則是由于急于融資、多方兼管等原因而將重點放在引資等方面,忽視了市場監管等職責。
地方政府易將PPP模式作為融資渠道和融資工具。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增長而融資模式受限,為了擴大投資,各地紛紛加入PPP熱潮,在推廣的浪潮中難免有了誤解,認為PPP模式的作用只是緩解地方債務壓力。
(五)地方政府任重道遠,工作能力受到考驗
統籌協調機制尚未健全。湖北省目前暫未有專門機構統籌PPP項目,而是由省發改委和財政部門肩挑重任,然而雙方并沒有清晰劃分職責界限,存在職能重疊、缺失等問題。而且尚未有統一方案來劃分和銜接涉及的各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
財政管理能力經受考驗。PPP項目涉及的預算管理、政府采購、政府性債務管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等財政管理模塊尚未完全適應新要求。而且,部分地方政府財政承受能力堪憂,容易導致違規操作。
政府信用建設仍待加強。社會資本方對地方政府的信譽問題心存疑慮。湖北省曾有地方政府通過簽訂脫離實際的合同以吸引投資,而后政府由于履約意愿或能力等原因違約,致使企業受損。
(六)規劃實施步步不易,優質項目難以打造
識別篩選機制尚未形成。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是其中的關鍵程序。前者沒有統一的操作指引,且案例經驗稀少,目前省內僅實施過香溪長江公路大橋項目的物有所值評價。后者雖有PPP項目的《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但相關數據難以獲得,實際操作的不確定性較大。
特許經營合同性質不明。PPP模式中多含有特許經營協議,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中被定為民事合同,而在2014年修訂的《行政訴訟法》中卻是行政協議,這無疑為社會資本方法律維權蒙上陰影。
合作伙伴選擇機制缺乏。沒有統一標準來從公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5種法定方式中確定選擇伙伴的方式。選定方式后,如何開展也無規范,比如如何確定伙伴的資本結構、信用情況等指標的重要性比例。
風險分擔模式仍需優化。既要避免地方政府作出過多承諾,比如由財政來兜底市場風險,也要保障社會資本不會擔負過多風險,比如道路周邊土地拍賣返款風險不應轉移給社會資本方。
利益分配方案存在爭議。利益分配的核心在于定價機制,但沒有明確標準來規范怎樣選擇定價方式以及如何執行。定價機制多與績效評價掛鉤,但相關理論不成熟,實際操作經驗又少。
二、湖北省推廣運用PPP模式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制度建設
1. 促進法規政策與時俱進
湖北省一是應協助填補針對PPP模式的法律政策空白處,同時推動完善其他法規中涉及PPP卻有矛盾的地方,二是應因地制宜,出臺地方性政策文件,明確本省PPP項目的實施規則和操作流程等。
2. 建立現代財政管理制度
湖北省各級政府應促進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立,規范各項涉及PPP的財政工作流程,逐步加大政府財務報告透明度,在財務報告中反映當地PPP項目運作的情況。
3. 建立有效全程監督機制
事前明晰監督職責,事中落實監督工作,事后總結監督效果。可在省內成立有權問責的、透明執行的監督機構,由政府牽頭,加入投資者、社會公眾、專家、媒體等多方力量,協同相關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4. 提供更完善的金融制度
一是完善省內相關金融制度,融資對象多元化、融資渠道多樣化、融資方式靈活化。二是把握國內金融體系改革機遇,爭取更多金融資源。三是增加金融機構的參與程度,比如鼓勵金融機構全程參與PPP項目或建立金融機構的介入機制。四是加強金融監督,引導其正確識別、計量和控制風險。
(二)完善政府建設
1. 改變觀念,理性看待
應充分認識PPP模式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個長期的制度設計,同時清晰其局限性,不能將當地公共產品的供給任務全寄托于PPP。而且,應恰當定位政府自身在PPP模式中的角色,既不越權多加干涉,也不放手聽之任之。
2. 加強意識,履約踐諾
加強信用意識,可由省級政府逐步建立地方政府PPP項目信用評級制度,根據各市履約情況進行評價,并向省政府和社會公眾報告評級結果,對于其中存在的違約操作進行問責,督促各級政府遵守合約。
3. 確定主力,協調多方
省政府應確定政府主力軍,可設立省級及各市的PPP專門機構,該機構可以是實體的,也可以是虛擬的,例如荊門市建立了PPP中心來統籌全市PPP項目,老河口市設立PPP項目管理辦公室來指導全市PPP工作開展。若不建立專門機構,則必須確定各級政府的PPP項目主力部門,并建立多部門工作協調機制。
4. 重視人才,加強能力
省內政府人員應以自學和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理論學習與項目實踐來提升業務水平。政府應鼓勵并支持省內企業、咨詢機構、事務所、高校等聯合培養PPP項目人才,同時注重相關人才的引進。
5. 公開信息,建立平臺
應構建湖北省PPP數據庫,建立信息機制,依托電子政務的公開平臺及時準確、一致的信息。信息平臺還應設定相關板塊以供外界提出意見及建議,同時可設立專員或者兼任人員保障后續答復和處理。
6. 積累經驗,取長補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可由各級PPP統籌部門管理當地各部門的PPP項目進程記錄并定期撰寫總結報告,報告還需反饋給各部門以供學習。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可通過網絡、實地考察等方式向國內外經驗更豐富的地方學習。
(三)完善項目建設
1. 項目前期論證規范化
參考國內外案例,結合本省香溪長江公路大橋項目評價的實踐經驗,制定省PPP項目物有所值評價操作指引。根據PPP項目的《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明確本省的論證細則并根據實踐持續修正。
2. 項目合同文本標準化
參考PPP項目的《通用合同指南》,結合本省實踐經驗和國內外優秀模板,借助專業咨詢機構等力量,完善合同文本要求,通用標準合同范本,逐步提供養老等不同領域內的具體示例范本。
3. 項目伙伴選擇科學化
一是同等對待各類所有制企業。二是建立匹配表,根據PPP項目的特點規定適宜采用的選擇方式。三是制定湖北省5種法定伙伴選擇方式的具體操作流程。四是增加評估透明度,適當公開參選企業的專業素質等評價。五是建立私人部門檔案,供后期決策參考。
4. 項目風險分擔合理化
首先按照“風險由最適宜的一方來承擔”的原則分配風險。其次全程動態管理PPP項目的風險分擔,根據環境變化及時重分配風險。最后,雙方就如何管理風險實時總結并互相學習幫助。
5. 項目利益分配平衡化
優化定價機制,推進相關公共服務領域的價格改革,規范定價和調價流程,完善價格決策聽證制度。將定價與績效評價相關聯,覆蓋項目全周期,在合同中明確績效評價方案,后續工作時定期改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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