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現狀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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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現狀分析

篇1

關鍵詞:養老社會保險制度 農村養老保險

一、我國農村養老社會保險現狀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開始比較晚,但是要求比較迫切。

我國65%的老年人口都集中在農村地區,但是農村經濟發展無論是在規模還是速度上都遠不如城鎮。與此同時,我國在改革開放的經濟基礎之上,已經有一定的能力去承擔養老保險之責。

直至目前,新農保的制度主要包括一下幾個方面。在參保對象上,主要是擁有承包土地并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在制度安排上,采用統賬結合、現收現付、循序漸進、全國統一的方式。在籌資模式上,采用個人繳費加財政補貼模式。在給付模式上,采用待遇確定,財政兜底的模式。而在管理體制上,則采用集中統一的管理。

目前,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雖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但是也在不斷發改革深化,力求在可行之上盡最大努力保障農村老人的生活質量。

二、我國農村養老社會保險面臨的問題

1.內容設計不夠合理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廣采取的由點及面試點方法。然而,農民的基礎養老金實質上是老年福利性質,而采取完全積累的個人賬戶形式,這種賬務模式并不符合社會保險十足互助共濟與分擔風險的基本原則。

2.農民參保意識低

目前從試點地區的實施情況看,農民普遍選擇100元或者200元的低繳費檔次,這一方面反映了農民對新農保試點方案推行的顧慮,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方案對農民選擇高繳費檔次甚至是參保本身的激勵性不足。

3.政府宣傳管理不到位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由政府設計提出并主持管理實施,公共補貼部分政府更是這個制度的主心骨。但是政府在管理中遭遇的問題難免與理論脫節,大大降低推行新農保的可行性與持續性。

三、我國農村養老社會保險現狀原因分析

1.政府養老意識不足

城鎮起步早,發展迅速,各種企事業單位較多,公民生活水平普遍較高,支付養老保險金沒有對家庭經濟來說毫無壓力,養老社會保險覆蓋率極高。因而,城鎮的養老社會保險工作相對來說具有一定的制度完整性與較高的可操作性,反觀農村則因為自愿入保與自身經濟條件與傳統觀念的影響,對養老社會保險的積極性比較低下,且有相當程度的抵制情緒,不易管理操作。

2.傳統子女養老觀念

我國自古以來就主張家庭養老,孝道是評判一個人道德品質的重要指標,為人子女者不能親自贍養老人不僅會感到自我愧疚,更會受到外在的道德譴責。另一方面,養兒防老的觀念也在幾千年的歷史文化中深入人心,絕非一朝一夕可以改變。在城鎮中,家庭養老觀念因為現代文化的影響受到了強烈的沖擊,但仍然沒有徹底改變,而受歷史遺留文化影響較大,尚未被現代文化深入影響的文化的農村地區更是如此。

3.農村發展與養老社會制度不同步

農村經濟發展滯后。我國農村現在實行的是的土地制度與土地流轉制度,但實質上仍然是個體小農業,很少有現代化的規模化運作,因為農村經濟發展特別遲緩,農民自身也就難免會存留小農意識。總的來說,我國農村經濟現下發展水平相當底下,農民在面臨自然災害的情況下,雖然有現代技術作為補償性措施,但仍舊難以保證一年經濟收入,更何況月收入。

農村教育水平滯后。從資金上來說,農村地區由于人口分散,學生數量少,分到的教育資金微乎其微,直接影響到學校的硬件設施與師資力量;從單從最核心的師資力量來說,優秀教師大多被留在城市里,而農村教師不論是學歷還是資歷都要差上許多。

四、對策與建議

1.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

農村養老社會制度的完善。建立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思路,是統賬結合、現收現付、循序漸進、全國統一。這個是建立在原有的養老制度基礎之上的制度設計,在解決現下參保農民的養老問題的同時,也著力于逐步解決養老制度的歷史欠債問題。

養老配套制度的完善。首先,要加大對計劃生育的監管力度。現在很多地區開放生二胎以防出現421家庭,造成第二代獨生子女無力贍養兩代父母的困窘境地。

其次,逐漸取消城鄉二元化的戶籍制度。我國的戶籍制度向來為人所詬病,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戶口本上城鄉分明,這個延續了千年的城鄉之別在無形中就形成了一種心理暗示上的歧視,也在制度上形成了不可避免的偏頗。

2.加大對三農問題的投資與關注

農業發展的投資。加大對農業發展的投入是發展農村經濟的必然。加大農業投入不僅僅是加大對土地的投入,更重要的是加大對農業產業鏈的投入,將更多的農民推入市場化的農業中,把農產品附加值分攤到農民身上,這樣不僅能提升農業產業結構,還能轉移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

農民教育文化的投資。教育是一個國家的靈魂,沒有教育就沒有未來。農村的教育落后是不爭的事實,要想建設新農村,必須大力發展農村教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資,從起始線上鼓勵農村現代化。

參考文獻:

[1]鄭功成:《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戰略――養老保險卷》[M].人民出版社,2011(1)

篇2

關鍵詞:河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8-000-01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但影響農民的生產生活,也影響國家的經濟發展、政治穩定、和諧等重大問題。本文以社會養老保險發展歷程及當前面臨的問題兩方面來進行討論。

一、河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

河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有自身的特點,不僅受特定國情影響還受國家決策者影響。根據政府責任轉變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際運作情況,將其分成四個階段。

(一)20世紀80年代:試點期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實行以國家為主要責任主體、城鄉單位擔負共同責任并一起組織實施的較為完整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村集體主要擔負著救濟“五保戶”和優待烈軍屬等責任,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時還沒有起步。

改革開放后,受經濟轉型、計劃生育及城市化進程影響,農村家庭養老的作用開始逐漸削化。1985年,中央通過第七個五年計劃,明確提出“抓緊研究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并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試點,逐步實行”。到1989年底,河北省邯鄲市和張家口市的數十個鄉參加了試點工作。

(二)1991-1998年:探索期

1991年6月,民政部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實行)》,決定從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原則有:(1)以縣為單位,根據農民自愿原則,在政府引導下建立;(2)養老保險基金以農民個人交納為主(月交費標準從2元到20元分為10個檔次),集體補助為輔(補助比例一般不超過50%),國家予以政策支持;(3)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儲備積累的形式,并根據積累的資金總額和預期的平均領取年限領取養老金;農民個人繳納的保險和集體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邯鄲、張家口及保定市進行了試點并積累了一些經驗。此時,河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始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趨勢。

(三)1998-2009年:整頓與恢復期

1.1998-2003年的整頓時期。由于當時經濟形式復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存在困難,國務院暫時停止了農村的養老保險工作,參保人數出現了大幅下降。

2.2003-2009年的恢復時期。國家經濟的發展為農村社會養老提供了堅實基礎。2007年“建立以個人賬戶為主、保障水平適度、繳費方式靈活、賬戶可隨人轉移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參保機制”得以提出。

(四)2009年之后:創新發展期

2009年9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簡稱“新農保”)。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2009年11月,河北省印發了《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年繳費標準設為100-500,每100為一個檔次,共5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省政府對參保人員每人每年給予30元的補貼。2012年7月,河北省將新農保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并為“河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二、河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現狀

河北省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經過3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很大進步,以下是整體情況介紹。

(一)籌資結構

新農保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補貼。2012年,省政府下發《關于合并實施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規定城鄉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政府不分檔次每人每年補助30元。集體補助分為省、市、縣三級均分補貼,根據當地財政狀況酌情補助,一般不超過50%。中央財政對地方的補助直接補貼到農民頭上。

(二)支付結構

養老金的支付分為兩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累積繳納的養老金。這樣,60歲以后的農民都可以享受到國家發的養老金,基本上實現了全覆蓋。

(三)發放

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中央規定,財政為每人每月支付55元的基礎養老金。此外,試點對繳費超過15年的人員可以適當增發地方上的基礎養老金,由該地政府支出。個人賬戶每個月的發放金額為個人賬戶累積金額除以139。

(四)資金管理

河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由縣(市)級養老保險機構負責征收、管理和使用。2012年,原來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合并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并將相應的賬戶進行合并,基金財務管理和基金會計核算將分別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五)保值增值

河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相對單一,主要是根據國家規定存入國有銀行以及購買國家發行的高利率債券。

三、結論

從河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進程和狀況可以窺見全國農村社會養老制度的發展狀況。經過30多的發展,制度設計已相對完善,基本上實現了全覆蓋,但當前養老能力還有限。今后,我們需要進一步完善養老金管理、拓寬投資渠道及努力實現保值增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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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論文關鍵詞: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現狀;困境

在現代社會中,養老保障制度是實現公民的生存權利以及其他人權的重要問題,是全體社會成員共同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主要途徑.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的基本支柱,因此,在我國當前的社會生活中,建立完善的、包括城市和農村在內的覆蓋全體社會成員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不僅是為體現每一公民的生存權和其他人權,也是為實現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所必需的。

社會養老保障已經成為現代社會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在一個國家內部,這種基本權利對于每一個公民應是相同的,不應該因為公民的戶籍身份或居住地域而區別對待。長期以來,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于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農民一直游離于社會的保障網之外。因此,及時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和體現社會公平。已日益成為關注農村問題的人們的共識。但是.就現階段我國所面臨的實際情況而言。實現這一目標的難度仍然不可低估。下面就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現狀及所面臨的現實困境和挑戰進行分析。

一、農村社會養老的現狀及原因

(一)農村養老保障的現狀

迄今為止。我國已經建立起來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主要還只是面向城鎮人口,占總人口近80%的農村人口尚未被覆蓋.目前我國農村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農村總人口的7.36%以上,而城鎮的比重為6.29%,到2030年,農村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將達到17.39%,而城鎮的比例則為13.1%.負擔明顯低于農村。由于80年代以來長期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慣性效應,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農村老年人口的比重還將會繼續上升。市場化改革以來,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農村居民的相對地位進一步弱化.反映了農村居民生活風險的累積。

經歷了將近20年的時間,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確立。但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心卻一直傾向于城鎮弱勢群體。對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的忽視,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一大失誤。在缺乏社會保障制度安排的情況下.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障仍然只能憑借傳統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

民政部于1991年開始試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從形式上來說,比原有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保障模式有了進步,畢竟是一種政府主導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但從其內容來看。仍然存在著顯而易見的制度缺陷。首先,作為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籌資模式缺乏社會性。現代社會養老保險雖然強調要增強個人參與的自我保障意識,并通過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強化個人的參與意識,但其根本原則是以國家、集體和社會各方面的參與為主體的。而我國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中明文規定: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也就是說,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其資金籌集模式的主體是個人和家庭,而不是國家、集體和社會各方面。其次,制度設計的保障對象應該是全體農村公民,但從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客觀效果分析,在完全個人賬戶和完全積累型的養老保障模式下,參加養老保險的大多是那些收入較高的農民,這些人即使不參加養老保險,今后的養老問題也比較容易解決,而那些最需要社會養老保障的低收入的貧困農民由于交不起費,實際上不可能依靠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保障。從社會保障的基本功能來說,每一種社會保障項目在制度設計上對其適用范圍內的全體社會成員而言,都應該提供致力于社會公平的機會和結果。而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在這一方面的作用是有所欠缺的。

(二)形成農村養老現狀的成因

1.歷史原因

由于中國歷史傳統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響,農村老年保障在中國歷史和傳統上是以“家庭”為主。“家庭養老”是我國贍養老人的優良傳統,有著悠久的歷史,深厚的經濟社會基礎,“我國素有‘禮儀之邦’的美稱,養老孝親是我國人民的傳統美德。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國人民就把‘老有所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作為道德理想和現實的道德要求提了出來,使得當時及其以后的家庭具有了贍養老人的職能。直到現在,這種職能仍然存在。”囿于歷史和傳統思想的影響,使得社會對于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探索和改革的迫切性及必要性的認識受到了一定的消極影響.自覺不自覺的導致了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工作嚴重滯后。

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以及現實社會中競爭的加劇、工作壓力增大等原因,“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涌現。家庭結構小型化,家庭內部重幼輕老和子女忙于工作,使家庭中子女全身心照料老人的狀況難以維系等.且維系家庭養老傳統文化中的孝道作用在不斷弱化;事實上家庭養老的作用在大大削弱。1991年中國老齡科研中心老年人供養體系調查資料表明我國農村60歲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養老的比例為63%:2001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農村家庭變化課題組”調查資料表明,這一比例已經下降為50%左右。從而使得農村傳統養老的方式“家庭供養加土地保障”的模式受到了強烈的挑戰。

2.經濟原因

從我國宏觀經濟情況看,雖然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有相當大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國人口多、底子薄、東西部地區差距大、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當前要做的大事又非常多、攤子非常大(如基礎設施建設、西部大開發、三峽大壩、國防軍工等都需要大量的投資)。所以,現有國家經濟實力與實際需求還不能很好地適應。因此,國家目前只能將社會保障的重點放在城市.這也是導致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嚴重滯后的原因。從農村貧困人口的情況看。不僅存在著大量需要社會救濟的“三無”(無收入、無勞動力、無經濟來源)對象,而且仍有9000~15000萬左右的貧困人口。農村貧困人口“糊口”問題仍然是目前非常突出的社會問題.解決數量龐大的農村貧困人口的脫貧和溫飽問題,無疑需要一個極大的財力支持。而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財力非常有限,這就造成對農村養老保障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從而制約著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發展。從市場運作的角度來看。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于運作成本較高.商業保險的利率不穩定,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困難,一般的農民難以承受其經濟壓力和風險,農民所能享受的養老金數額有限,顯然對農民的養老難以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故吸引力也不大。

3.社會原因

由于人口結構的特殊性。我國社會養老負擔特別重.在農村尤為突出。2000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3億左右,其中,農村老年人口大約有1億左右。其總量遠遠大于城市老齡人口,是世界上農村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我國醫療衛生水平的提高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實施.我國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已達到70歲以上.加上少兒人口的相對減少.導致了我國社會人口結構的老齡化速度加快。據“五普”資料表明,我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在總人口當中所占比重已經達到6.96%,現已跨入了老齡化社會。與世界上人口老齡化國家相比較,我國人口老齡化超前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而且,人口老齡化的水平是農村明顯高于城鎮.隨著流動人vi的增加,這種趨勢將會更進一步地增加。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現在的養老保障僅局限在城鎮人口中開展。從而導致了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滯后。

4.政治原因

從中央政策層面上看,對這個問題還處于研討和試點階段。“確實在理論界和政界關于農村是否需要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是不統一的。不主張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理由認為,農民尚沒有多大能力或沒有條件參加養老保險,農村家庭仍可以發揮養老的作用,開展社會養老保險沒有必要或者作用不大,加上農民家庭擁有一份土地,土地可以成為農民最后的保障”。可見,這些反對意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前文所述歷史原因的影響。對于“家庭、土地”養老。在新形勢下,特別是人世以后,將受到的巨大沖擊估計不足。盡管政治方面的決策,很大程度上與前面所分析的四個原因息息相關,但由于這些意見來自決策層面,這無疑對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中具體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造成一定的阻力。

二、我國農村養老所面臨的現實困境及挑戰

(一)面臨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的困境

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人口出生率大幅降低度: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和醫療、健康水平的不斷改善,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已從1949年的35歲上升到目前的70歲。生育率的下降與平均壽命的提高,使中國人口老齡化的程度迅速上升。據人口學家估計,到本世紀中葉,中國老年人口的比例將接近1/4,達到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高峰時期。雖然農村的生育率明顯高于城市,但由于農村人口基數大和城市化道路吸弓l大批青年向城鎮轉移,本世紀我國農村老年人口比例將高于城鎮,使養老的絕對需求量擴大。屆時農村經濟仍然落后于城鎮,而老年的生活主要還是依靠家庭,必將使家庭養老壓力更加沉重。計劃生育政策產生的另一個結果是家庭小型化的趨勢。據統計,農村平均家庭規模已從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2002年的4.13人。農村的獨生子女在大幅增加。“4—2—1”家庭結構在逐漸形成。以家庭養老為主的老年保障模式將使未來的子女在養老的問題上不堪重負。

(二)面臨wto帶來的挑戰

加入wto后,農業競爭越來越大。首先是我國農產品面對國際農產品壓力倍增,以糧食生產為例,我國糧食生產的商品率只有30%左右,而發達國家幾乎為l00%。國外價廉物美的農產品的進入必將擠占我國農產品相當一部分市場.這無疑會導致一部分農民收入的減少。而且中國加入wto后.國外農產品的進口量將會增加,從而必然對我國農產品的商業化、農村的產業結構產生強大沖擊與影響。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農業協議我國農產品總體平均關稅在2004年前要降至l7%,重要農產品關稅則要降至14.5%,這就意味著受國家政策長期保護的農產品將面對國外農產品進入的競爭,使農村保障水平降低。其次是農業的現代化挑戰土地的家庭粗放式經營.在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實現農業現代化。必須以國際化和市場化為導向推進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和集中.發展農業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的經濟效益和市場競爭力。而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要有兩個基本前提:一是農業勞動力能夠穩定地進入非農產業,農民家庭收人來源主要依靠非農產業。二是要有可靠的社會保障能夠幫助他們抵御未來一系列事故風險,免除他們的后顧之憂。所以必須在社會保障體系中。應建設能替代土地保障的保障體系。

(三)“新三農”問題的緊迫性

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進入倒一個全面推進加速階段.一些社會矛盾更加突出。其中,“無承保土地、無穩定職業、元社會保障”農民(簡稱“新三農”,另一說法是指“元地農民、失地農民、農民工”)問題尤其值得關注。“新三農”們種田無地、就業無門、低保無份,許多人生活陷入貧困的邊緩,成為社會中新的弱勢群體。越來越多的農民生存權和發展權面臨嚴峻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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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沈紅梅,吳荇.長三角地區農村圖書館建設的歷史經驗及發展啟示[J].圖書館建設,200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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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新農保;陜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引言:

隨著陜西省農村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快,為了切實做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工作,陜西省委、省政府經過全面考察和科學分析,在寶雞市率先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何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過程中總結問題,不斷改進,對于促進陜西省農村經濟發展、保障老年農民基本生活和維護社會穩定都具重要意義。

一、陜西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背景

(一)陜西的農村老齡化問題形勢嚴峻

據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陜西省常住人口與2012年相比,65歲及以上人口增加了18.26萬人,65歲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由2010年的8.53%提高至2013年的9.43%。 農村地區老齡化程度尤其嚴重,隨著城鎮化進程和農村青年勞動力轉移的不斷加快,陜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

(二)陜西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成效不大

1992年,陜西省民政部制訂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開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嘗試。在開展初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利率下調等因素影響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舉步維艱,雖然此后略有復蘇,但總體來講,農民養老保障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改善。

(三)陜西新型農保試點工作進展順利

2007年陜西省在寶雞展開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試點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受到了農民的歡迎,也被勞動保障部列為全國第一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城市。目前,陜西省己在總結寶雞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擴大了試點范圍。

二、陜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家庭養老為主導

時至今日,大部分的農村還在實行家庭小型經濟,家庭養老仍然是農村主要的養老保障形式。有關資料顯示,60.6%的農村老人依靠子女補貼生活,僅有2.1%的老人有養老金維持生活。

(二)社會養老保險逐漸建立

隨著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逐漸展開。相當一部分農村人口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農保機構發揮著一定的作用,農保人員的隊伍也逐漸壯大。

(三)農村老年社會福利和優撫保障是補充

近幾年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較好地保證了五保老人的合法權益。農村優撫保障的對象是為革命事業或國家安全做出犧牲貢獻的特殊社會群體,實質是對他們所做貢獻的補償和褒揚。保障資金主要由各級財政和農民群眾統籌負擔。一個時期以來,農村撫恤補助經費的增長存在一定程度的滯后性、被動性,優撫保障經費的增長遠遠落后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三、陜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行性分析

(一)農民參保能力分析

收入水平是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物質基礎,收入越高,則農民參保能力就越高。陜西省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在逐年增加,其中2013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503元,較上一年名義增長12.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4%。說明我省農民大部分已經具有了參保能力。

(二)政府府支持能力分析

三農問題一直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自黨的十六大以來,黨和政府的政策不斷向“三農”傾斜,其中的重點就是農村社會保障問題。陜西省2013年財政支出3666億元,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80%以上。陜西省政府財政能力的增強也為新型農保的開展提供了保障。

四、完善陜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措施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

借鑒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結合我省的探索實踐,我省必須重視農保資金的籌措,一方面要保證個人、集體、政府三方面資金籌集到位,另一方面要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實現籌資多元化。

(二)完善農保基金投資管理方式

針對投資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建議將縣級農保經辦機構職能明確為保費的收繳、個人賬戶的管理和養老金的給付,除留足當年給付備用金外,不再管理和運營基金,同時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縣級統籌轉變為省級統籌,以便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合并投資運營。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并投資運營必須是建立在能夠分清楚投資收益的基礎之上,以免損害了其中一方的利益。同時成立農保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農保管理機構應該對委員會按月提供本轄區農保基金投資管理情況的書面報告,由委員會對其管理進行監督并定期對外公布農保基金的基本運營情況。

(三)加強農保工作法制保障

通過立法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行規范,并將農民享受社會養老的合法權利以法制的形式予以確定。加快擬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將國家和政府的責任、參保農民的權利和義務、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與監督等方面以法律的方式明確規定下來,各省級政府根據本省的實際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制定本省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順利推進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四)加大政府投入以健全農保信息系統

為了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且滿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復雜多樣的需求,我們在新型農保開展地區應該加大政府投入資金,為當地農保管理中心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和電腦等信息化設備,開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并在其下設立不同的子系統來對農保工作進行信息化管理,在此基礎上推進全國聯網,延伸信息網絡到各個地區農保經辦窗口,實現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全面信息化。

五、結論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在不斷探索中逐漸尋找不足,并吸取經驗,在此基礎上尋求創新,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完善基金投資管理方式、加強法制保障、健全農保信息系統,這不光是政府的問題,更需要個人、企業等多方支持和努力,共同發展和構建一個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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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老齡化;農村養老保險;新農保

一、緒論

根據聯合國的標準,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數比重超過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數比重超過7%的人口類型就屬于老年型人口。在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中,福建省人口年齡構成情況如 下表1,可見我省已進入老齡化社會,這將成為社會發展的一個重大問題。

二、福建省農村養老保險現狀分析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的速度加快,而老人則留守在農村,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農村人口的老齡化,客觀上要求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福建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2010年2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在全省正式啟動。2010年末福建省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由145.07減少到144.66萬人,基金收入也由2009年的1.02億元減少到2010年的1.08億元,主要原因是在2010年推出了新農保政策。

從表2可以看出,農村養老保險在2010年四個季度的情況,四個季度的期末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和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結余都有不同程度的較少,而新農保在2010年實施起,無論是從參保人數還是基金當期結余來看,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為了說明取得的成效,下面用回歸分析來說明。把基金的累積結余作為因變量y,自變量分別為期末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X1,期末領取農村養老保險金人數,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X3,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支出X4,運用老農保2009年和2010年四個季度的數據進行線性回歸,回歸結果為:

方程的判定系數為0.84,其中除X1的系數不顯著外,其他系數都顯著。運用此方程,估計新農保在2010年第四季度的基金累計結余情況,按照四季度新型農村養老保險475.81萬人的參保人數、9.49億元的基金收入、4.25億元的基金支出和參考農村養老保險期末2.57萬人的領取人數,預測基金的累積結余為-23.04億元,即按照原來的繳費標準及基金運作情況,以這樣的規模參保、領取、收入和支出會使得基金結余為負值,不利于基金的良好發展。但新農保四季度的累積結余為5.25億元,說明采用新制度后,基金的良好運作有了更好的保障,這樣的方式也更為合理。

然而目前,福建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農民參保意識不強

由于經濟和教育水平的差異,農民的一些傳統觀念仍根深蒂固,對新農保的認識不夠,大多數農民缺乏社會養老保障的心理需求,還往往依賴于家庭養老,即“養兒防老”。另外,從參保對象來看,參保者多數是農村中有相對穩定收入的群體,然而他們的養老問題不大,真正需要得到保障的人群卻因為各種原因沒參加保險,出現了“保富不保貧”的現象。

2.養老保障可持續性差,城鄉分割嚴重

養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續性差主要原因還是制度的運行沒有嚴格按照法定程度,表現在繳費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而農民的收入不穩定,年輕時可以多繳費,年齡變老或遭遇其他情況的時候繳費就成了問題。而且城鄉分割嚴重影響當前農村養老保障建設過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更需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做支撐,而長期的經濟城鄉分割使得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運行缺少經濟基礎,城鄉收入差距拉大,阻礙了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運行。

3.養老基金沒很好地實現增值

在五項社會保險中,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五項保險中最高的,基金的數額也是最大的。為了加大累計結余,可以在安全性的情況下拓寬養老基金的投資渠道,研究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的具體辦法,然而目前養老基金只能存在銀行買國債。

三、對福建省農村養老保險的建議

1.加大宣傳,擴大參保人員覆蓋面

針對廣大農民的保險意識相對滯后問題,相關部門要加強養老保險的宣傳和解釋力度,結合農村家庭養老面臨的實際情況,抓住農民養老的心態,讓他們意識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將來。并且主動消除他們對農保認識的誤區,比如認為農保報銷比例低,保小病不保大病,以及有些農民認為錢放在銀行里才是最安全等想法。

2.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新農保應由政府統籌規劃,加大財政投入和分配力度,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另一方面,為了加大累計結余,可以在安全性的情況下拓寬養老基金的投資渠道,研究實現基金保值增值的具體辦法。這一點可以參考發達國家養老基金的投資經驗,比如將養老基金投資于海外市場、國內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房地產等渠道,國家推行了建設經濟適用房政策,可以考慮將部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于經濟適用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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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多元化體系建設 集體養老 社會養老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農村社會保證制度發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例如對于孤老殘幼人員的社會救濟,還有對于貧困戶五保戶的扶持,以及對受災群眾的救助,對傷殘軍人及軍烈的優待撫恤等等,還在農村推行了新型的醫療合作。但是對于養老保障方面的工作卻遲遲沒有大的進展,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和制度。

一、在農村的養老保障制度中出現的問題

(一)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分析

我國經濟發展迅速有很多原因,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農民工的貢獻。農民工離開家鄉,進城打工是維持家庭生計的唯一選擇,這樣的選擇就導致了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的問題。老人們不僅要自己照顧自己的生活,還要照顧打工者的子女,這樣就導致生活壓力不斷的加大。

(二)在我國現行的養老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1、集體經濟發展下滑影響集體養老的基礎

農村的稅費改革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同時也減弱了集體養老的的基礎,所以根據我國三農政策,集體養老只能作為農村養老的一種補充的形式,不能作為主要形式。

2、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手中的土地不斷減少,養老保障不斷的弱化

由于我國農村經濟收益低,增產不增收,土地的收益往往入不敷出,所以農民的生活水平不斷的下降,養老問題就日漸突出。

由于我國計劃生育的發展,農村的生育規模逐漸減小,這樣就導致年輕夫婦要贍養四位甚至更多的老人,負擔十分重,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二、對中國和外國的養老保障制度對比得到的啟示

(一)對中國和外國的養老保障制度進行對比

由于各國的歷史和發展水平不同社會制度也不盡相同,所以不同國家的養老保障制度就存在著很多的不同之處,但是卻也有相同的規律可循。在籌資渠道、政府責任和體制完善等相關的方面都有很多的共同之處,例如在資金籌措方面,都由三部分組成,政府、個人或者共同出資。在政府責任方面,不同的國家在立法和實施方面都有具體的規定,在體制方面,各國都十分重視養老制度的完善。

(二)國外養老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1)大力開拓資金渠道。農村的養老制度資金來源應該改變個人繳納的現狀,政府應該加大資金投入。要對農村養老保障制度進行統籌考慮,調整現有的財政政策,增加對養老保障制度的投入,形成政府和個人共同出資的方式。

(2)要不斷的強化政府的責任,在立法上明確政府責任。

(3)不斷的完善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根據不同的發展情況和水平對不同地區的養老方式和水平,分層次,分步驟進行實施,構建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三、關于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議

(一)不斷完善家庭保障的制度

通過道德約束,來促進子女養老,不斷加強尊老傳統的宣傳和教育,防止重幼輕老現象的惡化。不斷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從根本上增強養老能力,提高農民參與養老保障的積極性。通過法律規定,對家庭養老進行完善,改變人們對金錢過分看重的意識,防止不良思潮的蔓延。政府養老向家庭養老傾斜,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財政投入的力度,改變過去二元結構,逐漸縮小城鄉差距。

(二)不斷完善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

要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重要環節,它的建立對于根本保障農民利益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同時對促進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都有很好的作用。在制定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同時要因地制宜的考慮不同地區的對象和管理方法的區別,逐漸擴大養老保險的范圍,促進城鄉統一結構的社會保障體系。

不斷的加強養老保障的知識宣傳,提高人們的參保意識。農村的養老保障相關機構應該不斷的加強相關政策的宣傳,促進農民養老保障最大程度被農民接受,增強農民的自主參保意識。

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根本上提高農民參保能力。要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參保意識,最根本的途徑是促進經濟的發展,農民手里有錢了,參保的積極性就會提高。而發展農村經濟,不經可以解決好養老保障的問題,還能夠提高農民自我保障的能力,一定程度上減輕政府和家庭的負擔。

不斷增強養老保險的發展,提高社會保障的能力。伴隨著人口老齡化,傳統的家庭養老已經不能負擔老人的生活,所以政府、社會、個人都應該共同的促進新型的農村養老保障體制。只有大力推廣這一體制,才能根本上解決老人的養老問題。要建立新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就要立足農村經濟水平和承受能力,實行多層次保障的形式,保障老人基本生活。

雖然我國現階段的養老問題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養老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的問題,如果不能夠及時的解決,必然會更加嚴重的阻礙我國小康社會的全面發展。所以各級政府必須要結合我國的農村實際情況來促進農村養老的多元化體系建設,不斷促進家庭養老、社會、集體養老的制度完善,加強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功能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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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我國作為一個老齡化正在加劇的國家,關注老人這一社會群體愈發重要,而養老問題也變得更加貼切人民生活,探究如何養老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必要趨勢。從傳統的養老到現在的養老模式,對養老模式的研究,對于一個國家的長期穩定與持久發展也就變得尤為必要。我國農村養老的財政資金出現巨大的缺口,對于我國農村養老入不敷出,背負了巨大的財政壓力。因此,對于政府而言,急需尋找到一種緩解財政資金壓力的途徑。PPP模式的籌資方式和管理方式,迎合了政府的需求,同時也符合當展的要求。

PPP模式是指以某一特定項目為對象,通過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相互合作、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從而實現雙贏或多贏的一種現代融資模式。在共贏的理念下,PPP通過政府部門的社會責任、遠景規劃、協調能力與私人部門的民間資金、技術創新和管理效率相結合,從而使雙方的合作產生“1+1>2”的效果。農村養老保障具有純公共產品的屬性,農村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更是一種區域性質的公共產品,其屬性是在政府現有財力約束的特定條件下產生的。因此,從長遠看,農村基本社會養老保障應由國家和集體為主體來提供,并堅持政府主導原則。但是政府主導原則不等于無條件地優于市場原則,因此要求在堅持政府主導及引導的原則下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引入企業和個人的資金,不但有助于解決資金的短缺問題,按在一定程度上也會減少“搭便車”現象。除此之外,PPP模式農村養老,政府、企業與個人共同出資繳費,發揮了財政調節穩定經濟的職能和福利職能,使得社會更加公平、穩定和和諧。

過研究該項目,進而充實PPP模式的實踐運用與完善農村養老的管理模式。不但解決我國農村養老資金的缺口問題,而且會注入更多的民資基本,從而提高農村養老水平。養老保障作為準公共商品,以政府全權代辦不僅加重了財政壓力,也降低了市場效率。而完全交由具有逐利性的市場則難以體現其保障社會公平的作用。因此通過將PPP模式引入農村養老,為政府減輕財政負擔,為企業提供新的投資方向,為農村老人提供養老保障,有助于實現社會穩定、公平和發展。

二、我國農村養老現狀分析及存在問題

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加劇。我國人口基數大,人口老齡化速度快,農村地區尤為嚴重。從橫向看,盡管中國人口老齡化程度在世界范圍內并不算嚴重,但從縱向看,我們面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快,并呈高齡化發展的趨勢。農村人口老齡化帶來了高撫養比。農村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的結果直接導致了農村老齡人口撫養比的不斷提高。農村“空巢老人”數量增多,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面臨挑戰。由于城市化進程加快,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入城市工作,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沖擊。

我國農村養老制度不健全,養老現狀堪憂。十報告在加強社會建設中緊密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從多個問題、多種角度進行了深刻闡述,把“老有所養”列為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五個有”的主要內容之一,但在現實的農村養老問題尚存在諸多有待改善的問題。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缺乏。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集中在社會保障資金籌集、使用,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方式和現收現付制與積累制選擇等方面,在這方面財力投入有限。據調查資料顯示,占總人口70%左右的農民的社會保障支出僅占全國社會保障支出的12%左右,而占總人口30%左右的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支出卻占全國社會保障支出的88%左右。農村養老服務設備缺乏,娛樂生活單調。老年人的身體素質較差,特別是空巢老人,患病率高達75%。農村一些子女養老觀念差,法律意識淡薄,敬老愛老氛圍不濃厚。當今社會,相當一部分人養老觀念淡薄,把老年人不當“財富”,而當“包袱”,老年人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也不懂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更加不利于提高我國農村的養老水平。

我國現行的傳統養老院模式難以提高農村老人的養老水平。就我國目前的養老院而言,私人養老院費用昂貴,公立養老院嚴重不足,家庭養老問題諸多。住不起、住不進、住哪里,正成為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心病。首先,民營養老院環境好,但價位高――住不起。以北京地區的愛慕家養老院為例,據里面的工作人員透露,一個樣板標準間(內置兩張席夢思床、一個柜臺,一臺固定電話、一個緊急感應器、壁掛電視、空調、衛生間、陽臺等),一個月要5000多元,還不包括吃。其次,公辦養老院床位緊張――住不進。北京市現有的養老服務床位不到4萬張,只占60歲以上老人數的1.8%,而在發達國家這個比例達到5%至7%。我國現在在農村建立的公辦養老院數量及其有限,根本無法滿足農村的養老需求。

三、PPP模式農村養老具體應用

采用系統分析的定性分析法,主要目的是對PPP模式農村養老這一系統作出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評估這一運營制度下的農村養老帶來的社會效益,這是支撐PPP模式運營下去的核心依據所在。引進GCC要素系統原則,將PPP模式農村養老視為一個系統,則該系統了包含三個基本要素:政府、企業和農村居民。對PPP模式農村養老做出合理的績效評價,我們需要分別針對其三個基本要素做出各自的績效評價,最后匯總得出綜合績效評價,即PPP模式農村養老帶來的社會效益。

政府PPP農村養老職能。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養老的問題,加大財政的投資和補助,確保農村養老的資金安全性。規范農村養老保險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科學、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統,提高養老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采取對養老金使用管理的各個環節的不定期檢查,確保農村養老金的合理使用。

政府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有能力提供農村養老服務的私人企業,并對企業實行合同制管理,有利于提高準公共商品的供給質量;PPP模式下的農村養老,其籌資渠道呈現出多元化趨勢。相比傳統的公辦養老模式,這有利于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強宏觀監控職能,為最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政府對養老保險基金不進行直接干預,而只負責宏觀調控以及對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監督協調。此外政府還為社會的低收入者給予財政補貼,提供基本保障。

企業PPP農村養老職能。私人養老金管理公司參與管理運營,私人股份公司向政府注冊后,立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機構,承擔收繳保費、管理個人賬戶、基金投資運營、發放養老金等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從中短期運營角度分析,由于在農村建立養老院能就地雇用廉價的農村勞動力,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運營成本,且PPP模式農村養老院運營實行政府與企業風險共擔、盈利歸企業所有的管理機制,故企業不會有虧損的風險,以此免除企業的后顧之憂,并有可能實行盈利;從長期運營角度分析,企業倘若在前期能實現盈利,將盈利積少成多,并轉作企業資本,有利于從事PPP模式下政府應允的其他營利性市場業務,憑借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取得市場競爭優勢,從而實現更大的盈利。

農村居民PPP農村養老職能。農村養老居民通過現金或非現金等靈活的繳費方式交納部分養老費用后,“就地養老”,能享受更高質量的養老服務,真正實現“老有所養”的舒心和溫暖;除此之外,PPP模式農村養老院的建立與運營需要雇傭一定數量的服務人員,而這恰好為農村地區的剩余勞動力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提高農村居民的就業率,從而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縮小城鄉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四、結論與建議

結合我國農村養老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經過PPP模式農村養老定性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籌資環節,PPP模式農村養老從包括政府轉移支付、農民個人繳費、私人企業投資以及社會慈善機構捐助等籌資渠道籌集資金;從資金形式上看,不僅有現金繳費方式,農民也可以用農產品換養老、土地換養老等,以非現金方式靈活繳費。管理環節,在PPP模式的運營方式下,政府將農村養老服務“外包”給私人企業,并按企業的服務質量給予相應報酬。由此相當于政府利用經濟手段督促私人企業保質保量地為農村居民提供養老服務,不斷提高管理的科學性與效益性。監管環節,PPP模式下的養老新設養老資金統一賬戶,全面負責養老金的收支。

于政府而言,PPP模式農村養老有利于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也能提高政府財政資金用于農村養老服務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與個人而言,有利于在提高農村老人的養老水平,同時在農村當地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創造新的消費增長點,最終縮小城鄉差距;于企業而言企業投資于農村養老,虧損時由政府予以財政補貼,盈利時此些盈利所有權歸于企業,從長期來看企業實現了一定的資本積累后還能從事政府的捆綁業務,實現更多的盈利;于社會而言,有助于解決農村要的資金短缺,并且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和穩定,實現經濟健康發展與繁榮。基于以上分析和結論,提出以下的建議。

第一,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強調政府的責任與增加經費投入,政府不僅增加財政投入,用于養老機構的規劃與立項、土地征用、基建等方面,還給予稅收等政策優惠予以扶持。同時設立專項進行補貼,鼓勵更多的社工、護理等專業人士服務老人。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規范約束,加大對養老機構的監管力度,實行分級化服務,以促進良性發展。

篇10

[摘 要] 本文從研究保定市失地農民養老現狀出發,探索保定市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影響因素,農民參保主要與受教育水平、收入水平和年齡因素等相關。通過深入分析,提出當前保定市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對策和建議,主要是: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提高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能力;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具體實施辦法;提高農村養老保險知識的宣傳力度。

[關鍵詞] 失地農民 養老保險 保定市

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中國近幾年來征地規模不斷擴大,相應失地農民的數量也逐年增加。農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最穩定、最基本的生活來源,土地養老保障和家庭養老保障功能也逐漸弱化,農民的養老保障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因此,研究失地農民的養老問題,建立一套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險機制勢,對于順利推進城市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保定市失地農民養老現狀分析

1.缺乏養老規劃

筆者針對養老方式問題對保定市134戶失地農民進行了調查,調查顯示多數農民認為自己還年輕,現在正是家里的頂梁柱,還要照顧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現在想自己的養老問題有點早,養老問題是老人們應該想的問題。但是養老問題是一個需要長期規劃的問題,青年人對養老規劃的這種冷漠態度,顯示出推行新型農村養老模式的任務仍十分艱巨。

2.家庭養老為主

目前,保定市失地農民養老問題還主要依靠家庭來解決。農村老年人在失去勞動能力后,絕大多數要依靠子女供養。雖然在失地后土地保障功能消失,但家庭養老的主體地位并沒有發生根本性的動搖,其作用也沒有被其他養老方式所替代。調查顯示,61.7%的農民選擇依靠子女或自身養老,33.3%選擇依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另有5%的農民選擇依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

3.缺乏對養老保險的了解

養老保險在保定農村的普及率不高,全市2006年末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所有農村人口比例僅為0.3%,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僅有0.2%,其中失地農民所占比重并不高。多數農民對養老保險這種新型的養老保障模式不了解,直接導致了農民的參保率較低的局面。關于農民參保意識的調查顯示,僅有15.72%的農民了解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59.12%的農民表示不太清楚養老保險,而對養老保險根本不了解的比例高達25.16%。

二、購買養老保險的影響因素分析

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主要從被調查者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年齡問題等方面對失地農民購買養老保險的選擇進行分析。

1.受教育水平對購買養老保險的影響

農民的受教育水平對購買養老保險的選擇有著直接的影響。由于農村養老保險較家庭養老模式是一種比較新的養老保障模式,所以農民是否能夠接受農村養老保險這一新型的養老保障模式受文化水平的影響也較大,文化程度越高參保率越高。由表可以看出,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農民參保率高達63.64%,擁有高中學歷的人群參保率也較高,達到了52.38%,而文盲的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僅有9.30%。因此,可將高學歷農民作為發展養老保險的突破口。

2.收入水平對購買養老保險的影響

多數農民在失地后選擇外出打工,根據其打工收入不同,購買養老保險的選擇也有一定差別,收入越高購買養老保險的比率越高。收入水平與參保率呈直線上升的正相關關系,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農民參保率僅為20.18%,而年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參保率高達70.00%(如圖1所示)。從高收入趨勢的另外一面也應該看出,目前農村養老保險主要滿足了收入較高人群的養老保障需求,收入較低的農民沒有經濟能力繳納養老保險金,使農村養老保險對象出現了一種“保富不保貧”現象。

3.年齡對購買養老保險的影響

調查顯示:中年人參保的比率較低僅為18.95%,青年人參保率比中年人略高為28.03%(如圖2所示)。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規定,農民的參保年齡為20周歲~60周歲,而且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完全積累型的個人賬戶制,養老金水平完全取決于賬戶積累期限和積累規模,投保期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領取的保險金就越多。這種模式對年齡大的人帶有很大的局限性,由于收益體現在幾十年后,所以參保者年齡越大,積累年限較短,保險金的領取水平越低,起不到保障作用,這就導致了參保人員年齡年輕化的趨勢。

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思路

1.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1)個人儲蓄性計劃

個人儲蓄性計劃是指農民個人或家庭通過自愿安排,儲蓄一部分當期收入或者購買人壽保險,為老年生活做準備。目前,農民對商業保險公司的盈利性運作本質深有忌諱。因此政府可以舉辦政策型的農村養老保險公司,針對農村推出“固定保證利率賬戶”,個人可以將錢存入固定利息賬戶中,這筆存款在積累期間免征所得稅,與銀行定期存款相比回報率高。同時,當退休契約到期時,保險公司可以為領取者提供一次性提款、分期給付或終身給付等支付方式。在執行這一計劃時,政府必須通過財政補貼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在經營策略上實現不以營利為目的。

(2)社會救助制度

社會救助制度是一種針對失地后沒有生活來源或收入較低、財產較少的農民給予較高標準年金補助的帶有社會救濟色彩的年金計劃。結合保定市現狀,可采取以下的做法確定社會救助對象:一是將70歲以上的失去土地的農村戶口老人納入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疇。以最低750元/年的低保標準發放補助金;二是將“五保戶”的供養資金落實到省級或市級政府財政支出,目前的“五保戶”資金均由縣級財政支出,由于縣級財政資金緊張,使得供養條件較差,降低了老人的生活水平。

2.提高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隨著我國近些年投資品種的增多,應當允許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當的投資組合,適當的放寬投資領域。例如:直接投資與城市交通、道路等能夠帶來穩定收益的投資項目。再次,實施誰掌管基金,誰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的做法。不能保證基金保值增值的基金管理部門,要放棄基金的投資和管理權,將基金全部向上一級基金管理部門集中,省級部門不能實現保值增值的,可以將基金交由全國基金管理機構來管理,或者聘請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來管理。

3.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具體實施辦法

由于全國范圍內的農村養老保險尚不能在短期內普遍建立,所以國家近期制定全國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險法律、法規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保定市應該鼓勵各地不斷創新,結合各地區的經驗和暴露出的問題,不斷的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最重要的是確保農民按時按量領取養老保險金,在農民心中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信譽、以增強農民對養老保險制度的信任程度。同時應根據各地農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落實情況,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加大違規基金的回收力度。

4.提高農村養老保險知識的宣傳力度

根據對保定市134戶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意識的調查,多數被調查者對養老保險不了解,對養老保險存在著錯誤片面的認識。這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推行產生了很大的障礙。這說明養老保險宣傳還不到位,農民還未樹立現代養老意識。各級政府及專業人士應開展全方位宣傳,真正把宣傳觸角延伸到全社會各個層面,才能從根本上轉變農民傳統觀念。宣傳手段也應創新,一方面采取廣播電視宣傳、網上宣傳、宣傳資料、召開政策輔導會、黨政領導座談會等豐富多彩的宣傳形式;另一方面要堅持換位思考,把參保人員急需知道、最希望知道的問題作為做好工作的出發點認真加以解決,重點加以宣傳,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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