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范文

時間:2023-04-02 07: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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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近幾年來,在實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過程中,由于出現的審計難點較多,主要表現在經濟責任的內涵很大,審計的內容難以確定;領導干部崗位職責不盡相同,審計的方法難以確定;經濟責任的明晰度低,審計的評價難以確定。致使一部分審計人員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了畏難思想和厭戰情緒。現針對上述問題和現象,結合近幾年的實際工作經驗,淺析在審計工作過程中如何深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途徑。

一、更新思想,抓住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

目前,進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過程尚未真正實施"先審計后離任"的制度,往往是領導干部已經調離,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又擔任新的職務后,才提請審計部門去審計。客觀上審計成了"馬后炮"。鑒于這種現象,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審計人員極易產生畏難情緒。因此,為了做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更新思想觀念,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意義。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機關的一項政治任務,也是一項重要職責。同時,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今后審計機關從事的主要工作之一。教育審計人員更新思想,堅定工作信心,增強為領導干部監督管理服務觀念。抓住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

對于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應從被審計者的任職期間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效益性入手,抓住四個方面的重點進行審計,客觀公正地反映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的經濟情況及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具體的審計重點包括:

一是抓住被審計者任職期間經濟活動的合法性進行重點審計。主要審查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行政管理、經營業績和財務活動等經濟活動情況,全面反映被審計者在任職期間各項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是抓住被審計者任職期末資產的真實性進行重點審計。主要審查其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職責的履行情況,著重審查資產存量的真實性、資產增減變動的合規性和資產結構的合理性,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三是抓住被審計者任職期間作出的重大經濟決策進行重點審計。主要審查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和投資的收益水平。從而進一步審查被審計者在任職期間作出的重大投資決策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的經濟效益。

四是抓住被審計者任職期間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況進行重點審計。主要審查單位內部的財務核算、成本管理、財產流轉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況,以及在實際工作中能否認真執行并達到預期效果,從而對領導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作出評價。

二、改進方法,確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廣、內容多、責任大,既關系到組織部門如何正確使用干部和被審計者的前途及聲譽,又關系到審計機關在社會上的影響。因此,對于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除了要突出審計重點外,還須改進審計方法,進一步區別黨政部門和企業法人不同的審計對象,確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

(一)對黨政部門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主要審計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任期內部門和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主要審查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無隱瞞收入、設置帳外帳及"小金庫"等問題。有無截留規費收入,專項經費,違反專款專用原則,濫發獎金實物等問題。

2.任期內資產、負債情況。主要核實任職初和離任時所在部門單位會計核算各項資產的真實、完整情況,確定資產的真實實底,有無帳外資產和負債問題。

3.任期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管理情況。主要核實任職初和離職時國有資產的增減變化情況。有無損失浪費、流失等問題。

4.任期內財產物資的登記、管理和使用情況。主要核實有無轉移、隱匿、丟失、損失等問題,是否辦理登記移交手續。

5.代政府管理的各項基(資)金的收支、劃轉、管理及繳納情況。主要核實有無隱瞞、少繳、漏繳、托欠、截留、挪用等問題。

6.任期內主要經濟責任。主要核實任期內單位和個人存在的違紀方面的問題。有無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等問題。

(二)對企業法人代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主要審計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任期內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核實產值、銷售、利潤、技改投入等指標的完成情況及平均增長幅度,評價其工作實績。

2.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主要審計國有資產投入及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化情況,審查有無浪費、損失、流失等問題。

3.財務收支的真實性情況。主要審計各項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實合規,有無弄虛作假,搞假報表,搞兩本帳,應上繳的財政收入是否按規定計提和交納。

4.債權債務情況。主要核實其真實性,分析帳齡期限,判斷其呆帳、壞帳和死帳情況,摸清債權債務的真實底子。

5.遵守財經紀律的情況。對照財經法規檢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和執行情況,審查有無管理混亂和私設小金庫,偷漏稅金,亂發私分等違紀問題。

6.財產物資的登記、管理和使用情況。主要審計企業法人代表使用的通信器材、電腦設備、空調電器等財產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有無脫離財務管理,形成帳外資產,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

7.職工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解繳情況。主要審查企業是否按法定的項目、標準,及時、足額上繳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有無隱瞞、托欠、少繳、漏繳、截留、挪用等問題,明確企業領導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8.任期內主要經濟責任。主要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單位和個人的違紀問題,確定企業法人代表應負的經濟責任。

9.上級領導或企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三、客觀公正,把握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是審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評價,由于具有其特殊性就顯得更為重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恰當準確、客觀與否,關系到審計結果報告的質量,也關系到審計的風險,更關系到黨和政府對干部使用的導向。審計人員必須從審計角度,以數字和事實為以據,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把握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尺度。總結近幾年來我局在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經驗,我局在正確處理好界定經濟責任,統一評價標準,核實企業家底,劃分遺留的潛虧掛帳等問題的基礎上,深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始終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一是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審計評價中應客觀公正,始終做到不脫離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和環境去客觀地評價業績和責任。堅持全面地看待問題,公正地分析客觀環境、基礎條件等各種因素對領導干部的影響。

二是堅持依法從審的原則。在審計評價中,必須始終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為基礎,對所查的事項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評價方法,依據法律、法規等標準來進行定性分析,圍繞財務收支進行評價。

三是堅持準確性原則。在審計評價中應以數字為基礎,對未予審計、證據不足、評價依據不明的事項不作評價。不能超越審計職能,對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現、領導作風,群眾關系等進行評價。

四、實事求是,處理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關系

為了更好地實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我們積極探索深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途徑。正確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協調關系,促進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

首先,正確處理好與組織、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調關系。經過近幾年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我們審計機關與紀檢部門、組織部門、人事部門、監察部門建立了五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五部門聯席會議,正確處理好與紀檢、組織、人事、監察等部門之間的協調關系。確定了每年末將下年度計劃審計的單位名單提供給審計局,列入審計局年度工作計劃;凡屬于交辦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均由區組織部統一下達書面審計通知書。再由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領導干部離任時后三年的經濟責任實施審計,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違紀問題移交給紀檢、檢察部門處理。從而規范了審計程序。

其次,正確處理好與被審計單位主管部門的相互配合關系。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前,與其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了解基本情況,做到有的放矢;并與其有關負責同志座談,了解被審計單位得經濟性質、經營規模、經濟狀況及效益情況;摸清被審計者任職期間有關經濟責任及經營管理概況,為有的放矢地制定審計方案、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打下良好的基礎。

再次,正確處理好與被審計單位的合作關系。為了使被審計者和被審計單位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我們每進駐一個審計點都要召開座談會,與被審計單位現任領導和離任人談話,與有關的中層干部談話,與和審計事項的各類人員談話,廣泛聽取意見,搜集資料,為客觀公正地實施審計打下堅實的基礎。

五、提高質量,防范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必須增強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規范審計工作程序,努力提高審計質量。幾年來,我們在審計實踐中總結出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幾點工作經驗:

(一)增強風險意識,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是有效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在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過程中,一但忽視審計風險的控制,將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因此,審計人員必須增加審計風險意識,刻苦學習鉆研審計專業知識,盡快掌握現代審計手段,提高審計專業水平。

(二)搞好審計風險預測是有效防范審計風險的基矗在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之前,必須做好審前調查,預測潛在的審計風險。通過調查了解事先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設置情況,及時調整審計方案突出審計重點、明確審計內容、確定審計方法、劃分審計范圍。

(三)規范審計工作程序,強化審計質量控制是有效防范審計風險的必要條件。審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審計工作規范,從確定審計項目計劃,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取證,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到依法作出審計處理決定等每個環節,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進行,避免審計執法的隨意性。同時審計部門要建立健全審計工作監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實行審計質量抽查、復核、考核制度,嚴格審計質量標準,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力爭每個審計項目都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適當,努力減少和降低風險因素。

篇2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理念

(1)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探索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經濟責任審計中,涉及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評價,作為經濟責任評價的法定部門,審計機關必須探索建立一套績效評價體系。要將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狀況,以其期初為基數,進行逐年比較,描繪其變動趨勢,從而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評價。(2)建立外部人才專家資料庫,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風險。時代在發展,審計環境也在變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會碰到越來越多的新問題,如經濟責任審計中涉及對某些事項的評價、環境影響的評價、特定資產的評估、項目可行性評估等,僅依靠目前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已無法作出定量或定性的專業判斷和分析。難以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可能使作出的審計結論隱藏審計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審計機關可以聘請某一領域中具有專門技能、知識和經驗的個人和單位提供專業服務,充分整合外部專業力量參與國家審計工作,以保證及時完成審計任務。利用外部人才專家庫這個載體,既可以宣傳審計,為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又可以彌補目前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的缺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審計風險。(3)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問效的工作機制,更好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的作用。創新審計理念也就是在創新審計思路,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要以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管理使用的全部資金走向為主線,關注全部政府性資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環節,關注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指標和取得指標而付出的成本與代價,從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真實的評價。對一些損害群眾利益,浪費國家資財,不顧資源與環境承受能力,片面追求發展速度,一味追求政績的行為,予以問責。利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制度,形成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和黨內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結合起來,建立起結果通報制度、結果整改監督機制。

二、審計方法創新,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現代化、科學化和規范化

(1)實行審前公告,審計組與被審計單位互相監督。審前公告內容包括審計實施范圍、審計時間、審計對象、審計紀律、審計組組長及成員姓名、舉報監督電話等。審計組在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的同時,要在被審計單位醒目的位置張貼審前公告。通過這一舉措可以主動接受公眾對審計工作和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審計透明度,同時也可拓寬審計信息源,為審計提供線索。(2)采取查賬與調查相結合的方法,拓寬審計渠道,規避審計風險。在經濟責任審計前要向組織、人事、紀檢、財政、等部門了解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對象的有關情況,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通過座談等方式分別聽取被審計領導干部和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代表和群眾代表的意見和情況反映,并作好記錄。要通過召開座談會、通報會、個別走訪等形式,廣泛發動群眾,拓展取證渠道;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檢查結果等資料,確定重點,對群眾舉報反映的經濟問題一一核實,規避審計風險。(3)加強計算機輔助審計,推進計算機技術與審計工作的融合運用,拓寬審計視野。現在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已普遍利用審計現場實施軟件,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和業務數據進行采集和分析,確定審計疑點,使審計人員能夠更加高效地獲取強有力的審計證據,為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奠定合理基礎。同時也要加快對于聯網審計的探索,以便及時、全面、便捷地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大幅提高審計效率,實現審計技術質的飛躍。(4)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整改情況進行落實,提高審計成果利用水平。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和效果如何,很大程度取決于審計成果的落實情況。被審計單位應將審計意見和建議的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審計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審計機關應利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和黨內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結合起來,建立起結果通報制度、結果整改監督機制,使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作用得到體現。

作者:王曉宜單位: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審計局

篇3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經濟責任審計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市委常委會多次專題聽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匯報,并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市、縣(區)兩級黨委、政府重視審計專職機構建設,在經濟責任審計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經費等方面全力給予支持。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規范的工作運行制度,根據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采取召開座談會、組織理論研討、出臺政策意見、開展質量檢查等辦法,指導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同時,積極轉變工作作風,由過去參加會議、聽取匯報、傳閱文件的靜態管理,變為全過程參與、多角度指導的動態管理。部門間協調配合不斷加強,逐步形成堅持“共同研究審計計劃,共同組織召開審計工作會,共同研究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共同反饋審計結果,共同督查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糾正”的“五共同”工作方法,切實加強了部門之間的配合、互動,真正形成了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良好局面。

二、探索創新方式,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新突破

*年,市審計局積極探索創新審計方式,加大審計工作力度,在審計方式、審計方法、審計內容等方面實現新突破。全年共對112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其中:任前審計40名,任中審計10名,離任審計63名。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主要負責人87名,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25名。

一是在審計方式上實現新突破。規定凡負有經濟責任的縣科級領導干部,提拔之前、離任之后和任職5年仍未離任的,不管是哪個部門,從事哪個崗位,都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從過去的單純開展離任審計,向任前、任中審計轉變。二是在審計方法上實現新突破。接受委托的數量有新突破。*年,市委組織部共委托市審計局對112名同志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是*年委托任務的4倍。被審計對象的范圍有新突破。*年,市審計局共組織對23名在縣區換屆調整中離任的縣區常委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縣區3名檢察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這在往年的經濟責任審計中是沒有的。審計辦法有新突破。在全市審計系統整合審計人力資源,抽調縣區審計人員組成審計組,進行審計;結合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專項審計同時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實行“統一方案、統一進點、統一督查、統一審計時間、統一認定處理、統一公文格式”的“六統一”方法,保證了審計的客觀性,提高審計質量。三是在審計內容上實現新突破。經濟責任審計實行“八查”法,即一查任期內年度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二查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合法;三查任期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四查離任時的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合法;五查各項收入的來源是否合法;六大經濟開支事項和重大經濟項目的有關合同、協議執行情況;七查資金流向,并延伸下屬預算執行單位;八查任期內執行廉政紀律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近年來,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違規違法問題金額7.9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110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5.5億元。其中,由領導干部直接經濟責任造成的違規違法問題金額1.4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91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4384億元。

三、注重審計結果運用,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

針對審計出來的各類問題,認真采取措施,注重審計結果運用,進一步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市審計局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對審計結果運用作出明確規定:一是報告制度。市審計局對審計結果報告反映的問題,定期向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審計結果報告,按照職責和分工,分別提出結果運用的意見和建議,匯總后形成審計結果運用初步意見,提請領導小組研究。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各成員單位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執行。二是談話制度。對被審計對象實行誡勉談話和警示談話。本人寫出深刻檢查,單位寫出整改報告。三是反饋制度。由市審計局召開被審計人所在單位中層以上干部會議,通報審計查出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四是督查制度。被審計對象及其單位在收到審計決定兩個月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落實整改情況。審計項目結束三個月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選擇重點單位進行跟蹤檢查。五是歸檔制度。將審計結果報告存入干部廉政檔案,要求擬提拔對象先就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糾正,視整改糾正情況再研究是否使用。*年,市委依據審計結論,共對31名領導干部進行組織處理,其中:不予提拔2人,暫緩提拔3人,誡勉談話6人,警示談話20人。

篇4

一、前期準備工作

1、經濟責任審計委派書的取得。內部審計機構在進行離任審計之前,必須取得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的書面授權之后或根據公司相關制度規定,才能開始實施審計工作。在實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之前,審計人員應該與委托人進行良好的溝通,在進行經濟責任鑒定時,委托人的支持力度是非常關鍵的。

2、審計通知。在取得審計委派書之后,必須對被審計人與單位發出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單的包括審計時間、審計范圍、被審計單位財務部門應作的準備工作,以及要求被審計人提供的材料,如離任述職報告等。

3、取得被審計單位主要部門的支持。與被審計單位主要部門進行溝通,有利于審計活動順利實施,對搜集到真實的信息資料,及時反映在審計過程中未覺察到的有很大的幫助。

二、審計工作實施

1、存量資產的核實。存量資產的核實是經濟責任審計所關注的重點,其一,委托人需要對被審計人任期內資產的安全性、增值性等進行核實;其二,離任人與接任人都要求對企業的存量資產進行審計核實,以劃清前后任的經濟責任歸屬。因此,在實際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守謹慎原則。例如,對于資產報廢的認定,必須有親歷證據(如房屋毀棄現場等)或者有相關技術鑒定書,否則就不能確認。

2、真實負債情況的核實。對負債情況的核實,主要集中在被審計單位是否隱瞞情況,被審計人可能以隱瞞部分負債,以達到粉飾其任期業績的目的。

在核實負債情況的工作中,除了檢查未入賬合同或其他財務資料外,還可以與接任者進行溝通。作為接任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未反映出來的負債情況。他從不同的渠道也許能得到一些相關信息,且接任者對審計工作的細化要求相對離任者要高得多,這些信息可為我們進行深入的審計調查提供線索。

3、潛在損益的核實。在實踐中發現,幾乎每一個都存在著未入賬的費用與收益。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從潛在費用方面來說,主要原因為:已支出但未及時入賬;損失已經形成,但由于主觀或客觀原因而未入賬;已經發生但相關部門認為不合理的費用等。從潛在收益方面來說,主要原因為:為了避稅等原因而考慮多列費用部分,比如多計折舊等;收益已經實現,但由于票據等原因未入賬。

上述情況隨著經營活動的繼續,在將來形成或部分形成費用或收益入賬。由于交、接雙方不同角度的要求,他們對此類事項處理的態度也不一樣,給審計人員在進行核實清理時造成困難。在核實潛在損益時,審計人員搜集到完整的資料后,可以先按照處理與原則,對會計報表進行調整,由于票據未到,不能入賬部分單獨列表進行說明,再與雙方征求意見,在掌握主動權的前提下協調雙方的意見。當不能達成一致時,可以從尊重客觀事實出發,向審計委托人征求意見,達成共識后,進行確認。

三、根據審計結論進行責任審計評價

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評價,對其任期的企業經營狀況發表審計意見,界定企業負責人在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負何種經濟責任。

篇5

(一)對任期內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

由于煤炭生產企業的經營規模一般都比較大,資產規模達到幾個億、幾十億甚至是上百億,要想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這么大規模的審計任務,在用以前的審計模式已經不適應審計的需要,這就要求我們審計人員要充分利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型,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風險作出充分的評估,并對經營期間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合法性、真實性等進行審計,可以通過查看財務賬冊、憑證、報表、資產管理臺賬以及盤點記錄等紙質資料進行審查,還可以通過現場查看、函證等方式證實其存在性,并檢查資產質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嚴重損失、重大潛虧或者資產流失等問題,并對是否實現了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產的使用效率等進行分析。

(二)對煤炭開采回收情況進行審計

煤炭是一次性開采不可再生的資源,其開采情況嚴重受到井下地質條件的影響和制約,地質條件好的地方煤炭開采比較的容易,地質條件復雜、斷層多、煤層淺、矸石含量高等地方,開采難度就比較大,還有就是當前煤炭銷售形勢供不應求,銷售價格也比較高,給企業帶來的利潤也比較大,有的煤礦生產企業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和個人政績,在生產過程中進行盲目的開采,或者是只開采生產條件好、煤質好、發熱量高的煤炭,而對地質條件差、開采難度大、需要進行處理才能能開采的地方舍棄不采,甚至是對可經過洗選加工就能夠挑選出來的煤炭不加工洗選直接與煤矸石一起排掉,造成了極大的浪費和損失。

(三)對人才培養情況進行審計

我們都知道,現在企業之間的競爭實質上是對人才的競爭,人才是企業的生命力,是企業的第一生產力,對人才的培養情況能反映出企業生產的機械化、現代化程度的高低。因此,我們也要將對人才的培養情況納入任期經營責任審計的范圍。我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開展審計工作:審查煤礦每年對教育經的投入情況,是否能夠滿足職工教育培訓的需要;查閱每年引進優秀人才情況以及每年技術人員尤其是關鍵技術人員或領導層人員離職情況;檢查對科研人員隊伍的建設和取得的成果;檢查礦井職工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情況;查閱煤礦為了調動職工生產的積極性所制定和采取的激勵政策等。

(四)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執行,是不斷提高煤礦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徑,也是降低煤礦風險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也要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內部控制環境,即評價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和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在內的內部控制環境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影響;風險評估,即分析企業風險控制目的設置的合理性,評價開展風險評估范疇的全面性、風險評估結果的有效性和風險應對策略的科學性;控制活動,即評價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置的內部控制措施的科學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

二、目前存在的問題

由于煤礦所在行業的特殊性,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到較強的專業技術知識,比如安全生產評估,我們在這方面的專業審計人員相對缺少。有些煤礦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相對滯后。在有些煤礦,該單位的行政負責人在調離了該工作崗位之后,組織人事部門才委托審計部門對其進行審計,與先審計后離任的要求不相適應,也大大降低了審計的效果。部分單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的內容相對滯后,跟不上煤炭企業的經濟發展需要。

三、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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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成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原因

1.缺乏審計評價體系和標準。在被審計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中,審計評價是其的重要內容。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一個重要前提是被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評價。因為它所評價的是領導干部,所鑒定的內容是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直接目的是為監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據,關系到被審計領導干部的政治生命,政治性非常強。但目前尚沒有一套科學、完整的評價體系,一些審計機關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時是根據審計實踐的需要、委托部門的特殊要求以及實踐中積累的經驗來實施審計評價,而經濟責任審計所要求的審計評價又不同于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評價,從而導致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比較籠統、不準確或者對不應該評價的進行評價而形成風險。在定性處理時,遇到地方政策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甚至“撞車”時,便給審計機關依法定性處理帶來了難度。如果按國家法律、法規做定性處理,被審計單位及離任領導有時較難接受;如果按地方政策辦事,就明顯存在有法不依問題,無疑存在著審計風險。由于審計評價沒有統一標準,審計機關作出的評價五花八門,言過其實或超出審計職責進行不準確的審計評價,都隱藏著審計風險。

2.審計活動受法律環境方面的影響。我國目前已形成以《審計法》為核心的審計法規體系,但是法律法規自產生之日起就具有滯后性,滯后于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當前的社會經濟活動日趨復雜,法律法規約束的范圍之外存在許多合理不合法問題。此外,部分審計活動過程中對技術、操作上理解的偏差,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據,審計人員在審計時就必須依賴其職業判斷,這就加大了審計工作的難度,不可避免地產生審計風險。

3.審計手段具有局限性。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通過財政、財務及相關資料來發現和查證問題,而有些違法違紀問題不一定就在會計資料中明顯反映,就現有的審計手段難以進行深入查證,必須由有關執法部門運用特殊手段進行調查才能查清。由于審計方法一般均采取抽查的方法,審計人員僅憑專業判斷和工作經驗進行抽樣審計,難免出現判斷失誤,得出不符合實際的審計結論,特別是在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直接責任、管理責任還是領導責任時,審計人員很難準確把握。由于審計權限、審計手段的限制,往往使審計人員無法取得有效證據,陷入尷尬境地,從而形成審計風險。

4.時效性不強。經濟責任審計具有時效性,距離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委托部門需要審計結果的時點越遠,其發揮作用越小。按文件規定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期內調任、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應當及時安排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但是由于干部管理體制的特殊性,在現實中“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現象相當普遍,客觀上造成被審計領導干部對這項工作的不重視。“審用脫離”,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造成審計處理處罰難度加大,審計結論不能被有效利用,增加了審計風險。

5.虛假會計資料形成的風險。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是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審計對象出于自我保護或指使、插手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書面材料、財務資料等,在這種固有風險較高的情況下,審計人員稍有疏忽,就無法揭示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不實,這將直接影響審計取證的質量,造成審計人員的判斷錯誤,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公正性。

6.審計人員自身能力不足。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內容較廣,要求審計人員除了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審計專業知識水平外,還應熟悉政策法規,掌握經濟管理知識,不僅要具備查賬技能,還應具備口頭及書面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但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對一些新領域、新知識都是現學現用,僅通過審計項目對財稅改革、投資決策、市場運作等進行理解和評價,局限性較大,使審計人員的思辨能力、創新能力面臨考驗,從而帶來審計風險。在具體審計項目中,如審前調查不夠充分,審計重要性水平評估過低,審計實施方案缺乏針對性;審計實施中取證不充分,法規運用失當,審計判斷、審計評價失準,問題定性失誤;出具審計報告時處理處罰寬嚴失度,都會直接引發審計風險。

二、規避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必要性

1.規避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可以提高審計的威信。客觀、公正是審計執法最基本的準則。在社會的廣泛關注下,如果審計機關出具了不實的審計報告,必將直接影響審計機關的信譽和形象,使審計機關不但會失去群眾的信任,而且會失去黨和政府的信賴與支特,從長遠看會直接影響審計事業的發展。因此,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必須努力防范和降低風險,才能更好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2.規避審計風險,可強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工作結束后,審計機關所提交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是作為組織、人事、紀檢等職能部門考察、考核、綜合評價、任免領導干部的參考依據之一,規避審計風險不僅降低了審計結論失真的幾率,還減少了黨和政府用人失誤的可能性,逐步樹立了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3.規避審計風險,可建立新的監督機制。規避審計風險是有效發揮審計監督與其它監督相結合,建立新的監督機制的需要。開展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使審計監督與組織監督、紀律監督有機結合,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形成黨政領導干部新的監督機制的重要途徑,規避審計風險可使新的監督機制健康持續地發揮應有的作用。

4.規避審計風險,是審計機關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對于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而言,經濟責任審計的責任與風險要遠遠大于一般項目審計,正確把握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對于作出正確的審計評價和更加卓有成效地開展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非常必要的。

三、規避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措施

1.建立“承諾”制度,明確法律責任。審計署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審計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承諾制度。審計機關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時,應當書面要求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主管人員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其他相關情況作出承諾。”雖然承諾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審計工作,但在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中,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致使“承諾制”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為完善監督程序,應規范違反“承諾制”的處理處罰辦法,明確“承諾制”的法律、經濟責任。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針對有關當事人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具體處理處罰辦法,建立對不完整且虛假承諾的責任追究制度。使“承諾制”真正對被審計單位起到威懾作用,確保審計對象的真實性,為規避審計風險提供了第一道防線。

2.加強審計法規制度建設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根據社會經濟的不斷變化,應及時修改和制定切合工作需要的審計法規,盡可能使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各有關事項均有法可依,使審計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還要盡快以審計法為基礎,制定國家審計準則和實施細則,把風險控制作為審計準則的重要內容,使審計工作有章可循,保證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差錯,達到防范與控制審計風險的目的。

3.建立健全內部質量控制機制及制度。建立健全審計機關內部質量控制機制及制度,是防范與控制審計風險的有力保障。審計機關應建立有效的內部質量控制機制和質量控制制度,把審計質量控制責任落實并執行到每一個工作環節,從審計立項到作出審計結論,都必須發揮好內部質量控制的作用。只有這樣,才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4.嚴格執行審計程序,規范操作。嚴格的審計程序,規范的實際操作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工作中,審計規范確定了審計的范圍、內容、目標、程序和方法以及相應的標準和要求,明確了審計責任,有利于審計人員嚴格按照審計規范執行審計業務,從審計計劃與委托、審計工作方案的編制、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到出具審計報告等整個流程規范操作,避免了審計人員在工作中的隨意性,降低了審計風險。

5.加強各部門協調,實行經濟責任聯合審計制度。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在實際工作中涉及面廣,光靠審計部門“孤軍奮戰”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求各部門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強化聯合審計,才能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度和力度,提升審計成果質量。因此,在行使審計職能的同時還要加強組織、人事、紀檢部門的聯系,共同分析研究審計重點,將審計監督和管理及紀律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使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審計情況,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

6.努力提高審計隊伍的整體素質。審計隊伍素質的高低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審計機關應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適時加強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通過培訓、學習,不斷更新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和審計理念,不僅要求審計人員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本專業知識,還要掌握法律、經濟管理、信息技術等相關專業知識,使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不斷趨于合理化,同時還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審計人員自身素質的提高,直接決定審計工作質量,同時也降低了審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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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特性 現存問題 發展建議

一、經濟責任與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指的是針對企業資產保值增值運用,資產負債及資產損益情況真實屬性和財務收支合法合規性、經營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制度等方面,企業法人所應負擔的對應責任。而經濟責任審計指的是針對企事業單位其法定代表人所相應履行責任的審計。其目的在于理清企事業單位各部門單位的責任對應,并為經濟監察和人士機關及相應的考核部門提供相應的參考。

二、現行經濟責任審計過程及制度的問題

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在取得較快成長的同時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詳析如下:

(一)不健全的審計制度影響其權威性

迄今為止,我國尚缺乏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操作規程,以規范其工作的具體細節,也因由此,廣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缺乏同意可以借鑒的標準參考,從而間接影響審計結果及對受審單位,特別是相關人員評估的主觀性偏差甚至意見分歧,均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權威性有所影響。

(二)受傳統審計影響較大

經濟責任審計由于受傳統審計觀念影響較大,往往在業務操作中將審計重點設定為傳統審計的類似項目,諸如財務支出及資產流動性等,而對領導或法人代表任期內所涉單位資產變動的全部活動則有所忽視,這就給經濟責任審計造成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同時,經濟責任審計所依賴的國家經濟法律法規對于審計的規定也較為“粗線條”,使得對應的審計結果及建議存在籠統概括的弊端。

(三)審計隊伍操守與素養有待提高

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方面也是牽制其發展的重要因素,現有經濟責任審計隊伍構成中,具有復合專業背景的從業人員較少,大多僅有的單科專業知識不足以應付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而引致的多元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特別是在面臨涉外受審單位的審計任務時,我審計人員往往因復雜的外國經濟社會法律事務而顯得手足無措,另外,國內經濟責任審計行業存在一定程度的人員職業操守問題,其有待提高的職業道德對其在執行經濟責任審計這一重大任務時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三、經濟責任審計改進的對策建議

(一)明確并堅持經濟責任審計根本原則

筆者認為,搞好經濟責任審計首先應厘清審計的根本原則,即審計凌駕于責任人之上。明確“審計在前、離任在后”的原則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根本前提,也是加強審計結果落實的有力措施。具體的做法是,在審計實務中,以審計報告結果為界確定領導干部的離職與否,換言之,若審計結果不明是不能有原職位的新任命人事。這不僅有助于審計結果的有力實施,也為即將離職干部一個明確的經濟責任審核終了結果及用人單位人事聘用的客觀化,同時還為離職干部與信任繼任者的順利交接提供合理空間,而審計結果的充分利用也在客觀上促進了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調動。

(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監管規范

根據現有經濟責任審計問題,中央明確指出并規范其在對象、環境和任務要求方面的制度性規范和法制化制約,以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在其行為方面的規范性提升。筆者認為應嚴格按照中央五部要求對關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動態監管,并從全黨全國全局出發,從基層抓、從源頭落實,并在條件成熟時,出臺經濟責任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借助工作、技術輔助和人事創新、提升審計效率

面對現有經濟責任審計問題,不少業內人士提出以增加審計隊伍編制來解決,是不現實的。筆者認為可以通過前置審計工作,做足審前調查這一明細工作,并且借助計算機輔助等先進技術以提升審計工作效能。現有經濟責任審計隊伍構成在我國主要是以國家公務員身份,保證了審計力量在政治上的先進性和覺悟,但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并未有明確要求,這就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帶來一定困惑,而相較國外先進審計制度國家,其審計力量有比我國更為專業和嚴格的準入要求,為此筆者認為在未來一段時間可嘗試引入職業從業人員并強化在職人員培訓,并充分結合審計力量的社會來源部分,以特聘方式引入專門而必要的審計人才以不斷增強我審計隊伍整體力量。

(四)明確并規范審計全流程

明確并正規化審計流程,按照紀檢機關部門或國資委等機構出具領導干部,明確審計組織組成和必要的人事回避,基于審前調查確立實施方案、詳細步驟,在下達指令機構的相關派出人員參加審計的前提下進行嚴格科學的審計,并對結果進行嚴密的歸檔;審計過程嚴格遵守關鍵相關性和重要性篩查、充分依據和必要對象的謹慎審計原則,針對受審單位固有風險、預測風險的科學評估和重點監控,以六級復核嚴格控制并落實經濟責任審計過程與結果,結果反饋上堅持客觀公正,統籌全局的工作規范;最后,應嚴格執行審計結果的領導機關、受審單位的全部送達、歸檔,以便于其針對受審對象的進一步評價,調整。

總而言之,經濟責任審計關系到一國經濟運行的整體,也與各受審單位的正常高效運轉密不可分,從制度規范、隊伍建設和過程控制入手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建設將助推其進一步深化發展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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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對策

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對所屬單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負責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有著自身顯著的特點:首先,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既是對“事”的監督,又是對“人”的監督;其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期限長,審計范圍廣,所依據的審計標準多且變化大;第三,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群眾性較強;第四,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論將為干部的使用和任免提供直接依據。

為了科學界定責任,促進廉政建設,本文試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探討,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進一步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議。

一、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環境,不利于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由于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是黨政領導及企業領導,他們手中握有不同程度的權力,面對復雜的人際關系以及方方面面的說情壓力,個別審計人員顧慮重重,不想碰硬,不敢碰硬;另一方面,個別被審計單位領導認為,審計是組織對領導干部的不信任,存在消極情緒,甚至有個別領導怕暴露問題不愿接受審計,不配合審計,缺乏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審計工作的開展。

(二)內部審計評價體系不規范,影響了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效果。通過對領導干部所在部門、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審計,查清內部財政財務收支目標完成情況,但如何界定原任責任和現任責任、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等沒有明確的標準,影響了審計的效果。

(三)“審用脫節”的問題比較突出,審計成果的運用比較滯后。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在開展審計工作時很被動,一是對查出的問題不好處理,二是查出的問題大多數拖而不決,對審計部門查出的問題采取不置可否的態度,常致使審計走了過場。

(四)審計手段的局限性,導致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難以進一步深入開展。審計主要是通過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來發現和查證問題,有些違法違紀問題不一定就在會計資料中明顯反映,或者是用審計手段難以深入查證,一些問題還不能從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的角度查深查透,必須由有關部門運用特殊手段進行審計,勢必造成審計質量不高。

(五)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夠高,影響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內容很廣,這就要求審計人員既要懂得行政財務,又要懂得企業財務、投資基建的財務,不僅要具備查賬技能,還應具備宏觀經濟管理知識、政策法規及審計、會計專業知識、口頭及書面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如果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就會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二、解決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具體對策

(一)確定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明確審計步驟,嚴格控制審計的質量。

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應采用定期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的形式。應在被審計單位內部不間斷地進行,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離任審計是內部審計的最后一個環節,重點是對被審計人離任時所在單位的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同時對被審計人內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為作好離任審計,必須開展定期審計。

1、堅持查帳與調查相結合,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前,要開展審計前的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對象的有關情況,進行審計時,一方面通過查帳收集審計證據,另一方面通過座談和咨詢等形式分別聽取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代表和群眾代表的意見和情況反映,并作好記錄,這樣有助于了解單位的真實家底和被審計對象執行財經紀律和廉政情況。

2、在審計內容上要緊緊圍繞委托書的要求以及群眾意見大、反映強烈的問題,重點抓住被審責任人應負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展開審計,對重大問題及重要情況進行重點審計,要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周密部署,統籌安排,集中力量打殲滅戰,準確地抓住重點并查深查透,保證審計質量。

3、以測試內控制度為基礎,以審核內部經濟責任目標為主線,以核實資產、負債、損益為重點,結合查究違規違紀行為,相關審計內容交織穿插,相互印證,把握要點,突出重點,形成對責任人內部經濟責任的全方位審計監督。

(二)建立完善的考評體系。

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應注重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整體性評價,從中鑒定被審計人的經濟業績、落實其經濟責任。因此,首先要對被審計單位的主要業務信息進行確認,從財務報表人手,運用比較、比率分析、趨勢分析、因素分析等手段,尋找突破口,在對財務報表審核的基礎上,結合調查分析、內控測試等手段,審查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其內控管理狀況、經濟效益以及重大決策活動的實施效果進行考核評價。

評價內容可歸結為以下六個方面:(1)預算執行情況;(2)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實際運行效果;(3)風險控制和風險預警系統的建立健全情況(4)財會管理系統的嚴密性、獨立性,資產、負債損益核算的合規性、效益性;(5)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

(三)將經濟責任審計與經濟效益、環境審計等聯系起來。

進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時,要和經濟效益審計、環境審計、生態審計等相結合,這樣才能全面、正確、客觀和公正地考察領導干部的行政能力和綜合政績,把政績觀與科學發展觀正確結合起來,才可以反映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管理業績和承擔的責任。

(四)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要從實際出發,客觀分析,要堅持全面的、歷史的觀點,審計評價要擺正審計工作在干部考核管理中的位置,做到“參謀而不決策,盡職而不越位”。

1、審什么就評什么,要有針對性。審計證據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項不做評價,超出審計范圍的事項不予評價。評價的措辭要恰當,有分寸。

2、對所發生的問題,要分析問題產生的主、客觀原因,該由誰負責任,使有問題的人跑不了,沒問題的人冤不著。

(五)審計結果的應用是經濟責任審計的落腳點,充分運用審計結果,可以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威懾和懲戒作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選拔人才提供依據。

一是對被審計的領導力爭做到“未進行審計的暫不離任、未落實審計決定的暫不離任、未清理債權債務的暫不離任”,將審計結果存入干部管理檔案,為推進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提供決策信息,使審計工作真正成為領導決策和民眾的眼睛。

二是利用審計結果將干部監督關口前移,認真分析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傾向性問題,不斷完善制度,從源頭上防止干部在經濟活動中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規范經濟秩序,促進反腐倡廉,提高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使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真正成為純潔黨政領導干部隊伍,懲治腐敗,促進廉政建設的有力措施。

(六)堅持經濟責任審計創新,建立一整套外部審計與內部審計相結合、事前審計與事后審計相結合、財務報表審計與管理業績審計相結合、國家審計與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相結合的現代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以充分發揮現代審計的監督、評價和鑒證的功能。

1、創新人才觀念。審計機關應立足長遠,改革現有的教育培訓模式,采取年度培訓和年度業績考核相結合的模式,建立以資格認證為中心的人才選拔機制,建立健全公開、公平、公正的人才培養與選拔機制,從源頭抓起,提高審計人員進入門檻,以人為本,把好入門關。

2、隨著知識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審計領域的擴大,更需要一支懂電算化、法律、管理、工程技術等專職復合型審計隊伍。針對不同職級、崗位、專業和知識結構人員,進行財務、審計、基建、工程、管理、法律等后續教育,使審計隊伍的知識結構層次呈現一種多學科、多領域的狀態,培養出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全面提升審計人員業務素質。

3、加快審計信息化建設的進程,積極探索信息化環境下新的審計方式,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實現審計與人事、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計算機聯網,與會計核算中心、政府采購中心、財政部門聯網,建立審計對象情況資料數據庫。這樣,既可以實現資源共享,又可以為全面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程實施審計監督提供便利,也可據此確定審計的側重點,節約現場審計的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4、在全面提升審計質量的同時,積極探索通過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監督,逐步實現由單一的、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向經濟責任審計、管理績效審計、財經法紀審計等多種相互結合的審計方式轉變,促進依法行政,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

(七)審計風險隨時存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采取措施去發現風險,預防風險,降低風險。經濟責任審計難度大,需要審計人員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 和業務素質,只要有了過硬的思想作風和業務技能,掌握審計方法,審計質量才會有保障,審計風險也才能得以控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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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財政部2009年1月份印發了《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以加強對金融類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監管,規范金融類企業的績效評估工作。根據金融類企業的特點,新辦法設置了盈利能力指標、資產質量指標、經營增長指標、償付能力指標四大類二十項指標。

國資委在2006年1月份根據《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頒布了《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規范了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方法、內容、程序和評價內容。國資委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指出,企業經濟的責任審計主要工作有三方面內容:財務基礎審計;企業績效評價;由企業財務基礎審計結果和績效評價結論對企業的負責人在任職過程中的主要業績和經濟責任評價。

審計署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及責任追究等結果應用制度,制定研究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的體系,逐步對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組織方式和方法以及操作流程進行細化,探究及推廣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公告制度,使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化體系逐步地建立起來。

金融產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設計

(一)設計原則

1.統一性與適用性相結合。審計署、國資委等有關管理機關已就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提出了指導原則,具體到各個單位有關管理部門也制定了相應的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將二者結合使用,并具體分析,提高評價指標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2.全面性與重要性相統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包括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涉及基建、財務、營銷管理等業務活動,應圍繞經濟責任核心,對相關指標予以甄選,設計能反映企業負責人經營管理績效、重大經營決策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指標。

3.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以財務指標評價為主,在衡量經營成果時以數據說話,客觀性高,說服力強,易為當事人接受。但是完全以定量指標評價具有一定片面性。定性指標受會計信息局限性較小,可以彌補定量評價指標的不足。將二者結合使用,使得到的評價結果更加客觀公正。

(二)層次分析法模型應用

美國運籌學家A.L.saaty于20世紀70年代提出的層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簡稱AHP方法),是對方案的多指標系統進行分析的一種層次化、結構化決策方法,它將決策者對復雜系統的決策思維過程模型化、數量化。本文通過問卷調查的方法確定各評價指標,在實際應用中利用Excel表格計算經濟責任審計各指標的權重。

實證研究

本文以國家電網公司金融產業單位的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例,利用Excel表格計算經濟責任審計各指標的權重。金融產業各單位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金融產業單位市場化程度較高;金融產業各單位業務差別大,并面臨較為嚴格的行業監管;金融產業對于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能力有較高要求。

金融控股集團主要指英大國際控股公司,為國家電網公司金融產業單位的控股母公司,結合對控股公司的管理要求,參考財政部《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國資委《關于加強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審計署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增加對重大風險事件的控制情況、資金運作安全情況和協同業務完成情況評價指標。共有會計信息質量、重大經營決策情況、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情況、發展能力、經營績效和外部測評結果九個一級指標構成。

具體如表1所示:四、結論及建議綜合匯總得分在90分以上,給予經濟責任履行優秀的評價結論;綜合匯總得分在80~89分,給予經濟責任履行良好的評價結論;綜合匯總得分在70~79分之間,給予經濟責任履行中等的評價結論;綜合匯總得分在60~69分之間,給予經濟責任履行一般的評價結論;綜合匯總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或存在嚴重安全生產事故、違法違紀行為的,給予經濟責任履行較差的評價結論。

對于被審計的領導干部,無論任職于黨政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無論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還是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可以通過本文設計的評價指標體系,分清其在職期間在本部門、本經濟單位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

篇10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防范措施

經濟責任審計是國家為加強干部管理監督,促進干部廉潔自律,從源頭上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經濟責任審計年限跨度大,情況錯綜復雜;政策性強,審計時間緊,范圍廣且內容多,存在著一定的風險。而審計結論或評價是否真實公正,涉及到領導干部任期內實績和經濟責任是否準確客觀,審計結論是對審計對象作出考核或處理的依據,直接影響其任用或升遷等敏感問題,而且也涉及到審計工作是否落到實處。所以我們應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并盡可能的采取各種措施防止風險的發生。

一、做好審前調查工作,提高審計效率

加強審前調查,包括了解所有者及其構成;組織結構;生產、業務流程;經營管理情況;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等內容。審前調查可以避免審計方案與實際情況脫節,針對當前被審計單位違紀問題較多的現狀,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可以減少或回避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二、建立雙向承諾制,明確法律責任

一方面,被審單位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全面,或有意制造虛假會計信息,導致了審計風險。審計評價在很多情況下是靠數據說話的,所以可信度差的會計資料,直接影響審計評價的客觀性。近年來虛假會計信息層出不窮,隨著打假治亂的深入,經濟活動中違法違紀行為也更為隱蔽。另一方面,由于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工作不慎、行為不當,容易引發審計風險。

針對以上兩個方面引發的審計風險,審計機關應要求被審計單位負責人作出書面承諾,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完整、可靠。明確對出具虛假、違法承諾的單位和個人追究的責任,對被審計單位起到威懾作用,從而減少審計風險。審計機關應提供書面保證,堅持組長負責制,嚴格執行審計操作規程,對現場作業的每一個審計環節責任到人。雙方誰違反承諾,誰承擔責任。

三、加大審計力度,對離任審計做到不審計不任命,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雖然中央五部委“通知”要求“未經審計,不得辦理離任手續”。可現實中,組織人事工作往往銜接不上,“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現象仍然普遍存在,使審計失去了時效性。審計時間上的滯后導致審計結論的滯后,滯后的審計結果對于組織人事部門來講失去其應有的作用和價值,給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如果離而不審,形成的損失就會職責不清,無法追究;如果先離后審,就會對離任領導缺乏約束力,而且審計結果的價值制約了審計監督職能效果發揮,更會影響審計的權威性,使審計流于形式。為了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應做到不審計不任命。另外,加大任中審計力度,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這樣可以有效減輕離任審計任務集中帶來的壓力,降低審計風險。

四、審計機關應通過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系,共同界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

審計主要是通過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來發現和查證問題,而違法違紀問題一般不會在會計資料和相關資料中明顯反映。如收受回扣、受賄索賄、假發票、假合同等問題,若無一定線索,較難用審計手段深入查證。必須由有關執法執紀部門運用特殊手段進行審計,才能查清。所以審計機關在獨立行使審計職能的同時,要加強與組織、人事、紀檢部門的聯系,把了解的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的情況與以上部門掌握的相關情況有機結合,為深入審計提供線索。

五、提高審計人員業務水平、職業道德水平等綜合素質,嚴把審計質量關

審計人員培訓不足,綜合素質不夠高形成了內在的審計風險。審計戰線受歷史、經濟、環境等條件的制約,審計干部隊伍中高素質人才匱乏,智力投入不足。審計人員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了審計質量的提高。在承擔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尤其是擔任審計組長或主審的,既要懂得行政財務,又要懂得企業財務、投資基建的財務;不僅要具備查賬技能,還應具有相當的宏觀經濟管理知識、政策法規及審計、會計專業知識、口頭及書面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另外,審計人員要遵守審計職業道德,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的要求,否則,也會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審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就會增大。

所以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途徑。首先,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提高審計人員的政策法規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其次,加強后續教育和培訓,不斷更新和充實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在工作中遇上審計的難點疑點問題時,需要集體討論,分析研究,使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在審計實踐中不斷提高。

六、牢固樹立風險觀念,規避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隨時存在,實踐證明,只有強化審計風險意識,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審計風險,防止審計失敗。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新時期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和管理的一個重要舉措,面對新形勢,新要求,經濟責任審計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拓展其功能,才能有效地履行職責。隨著民主法治的進步,經濟責任審計逐漸地規范化、制度化與法制化。只有不斷加強化解和防范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促進廉政建設,才能從根本上維護經濟秩序,才能更好地進行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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