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信息結算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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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要】隨著醫療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醫療保險范圍不斷擴大,醫院墊付醫保費用和新農合資金樹木也不斷變化,而且醫院結算方式也發生較大的變化,對醫療服務機構的經營模式產生較大的影響。現階段的醫保財務管理已經無法滿足新醫改形式的發展,要求醫院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要做出改變,建立完善的醫保財務管理,預防醫院財務風險的出現。本文主要分析醫院財務管理和醫保結算方式的有效結合。
【關鍵詞】醫院 財務管理 醫保結算 方式 合拍
醫院實施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醫改革后,醫保結算制度也必須實施該和,這對財務核算有重要的影響[1]。傳統的結算方式已經不能滿足醫保結算的需求,這種情況下醫院財務管理工作者必須要做出整改,在實際工作中使財務管理工作和醫保結算方式能相互融合,共同發展,促進醫院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
一、目前醫院醫保結算在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門診費用項目繁多,賬目模糊
醫院的各項雜款比較多,在結算的過程中醫保政策只能笙一部分款項,有些項目可能處于醫保范圍內,但是由于結算標準不同導致醫保不能報銷。所以醫院由于收費款項較多和收費不明確可能會導致相關單位在撥款時不能對醫保患者及時撥款,這種現象導致醫保患者利益受到損害,同時也會造成醫保醫療服務出現問題[2]。
(二)計算差額影響財務成本核算
由于醫院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進行差額結算時沒有能夠和醫療結構撥付款項的時間保持一致,導致醫院會計處理時滿意對核算的結果實施全面核算,從而減少核算收入,導致醫療收入結算差額存在較大的不確定因素,影響醫療風險基金數據的真實性,很難有效控制醫院財務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醫療收費政策和醫保單病種包干政策相背離
在醫療服務管理中為了更大的讓利于醫保患者,單病種包干標準是由醫保經辦機構依據該病種臨床治療費用載下浮10%-30%的情況下確定的,發生實際治療費用后包干標準一般低于收費標準[3]。單病種患者醫療服務涉及醫院的各個科室,比如檢驗科、放射科、麻醉以及住院部等等,醫院是能分解或者自設結算醫療費用,單病種醫療成本管理問題給醫院材財務管理帶來較大的困難,比較同意出現推諉或者的現象。
二、醫院財務管理和醫保結算方式的融合發展措施
(一)健全醫保材料管理制度
醫保改革形勢下必須要建立一個與之相對應的醫保資金管理機構,對每個崗位的職責權限實施劃分,并責任到人,預防財務管理出現空缺現象。同時要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保證內部管理流程規范化,并本著為患者服務的態度不但優化報銷審核工作。另外還要不斷規范和監督醫院的結算審核工作,并從多個方面加強醫院預算管理工作,這樣能夠很好的預防醫院各個部門出現騙保的可能。再次醫保中心要加強與各個機構的相互合作和交流,并制定協作協議提高服務質量。
(二)加強財務管理中對應收賬款的管理
醫保結算過程中患者的出院信息和材料在上報的過程中,必須按時完成有關賬目的核對工作,保證住院應收賬款準確度的提高。首先醫院醫保科室必須要配合會計人員管理醫療保險,并做好住院應收賬款和醫保的結算工作;其次醫院財務對應收賬款要按各醫保經辦機構和核算制度設立二級、三級、四級明細科目,同時要對各醫保險種的不同結算方式實施改革,預防各個醫保相中應支付費用因業務量的大小、時間而造成漏賬。
(三)制定單病種診療管理制度
單病種患者的治療涉及的科室比較多,是一個多環節銜接和密切配合的過程,為了更好的保證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必須要制定單病種管理制度,加強單病種費用的成本核算管理。首先要依據臨床路徑制定單病種診治流程,包括檢查、麻醉、住院等方面的問題;其次要依據醫療服務流程和診治成本制定收費流程,將單病種包干費用分解到各個醫療服務科室,并明確這些科室的收費標準,提高醫院服務質量。
(四)加強醫保結算人員培訓工作
醫院財務管理和醫保結算方式融合發展中首先要求醫保結算人員了解醫保相關政策和知識,財務人員也必須對醫保政策實施學習,了解相關政策內容,這樣才能在平時的工作中使財務人員和醫保結算人員更好的在工作中融會貫通的工作。所以醫療工作中必須要加強對財務人員和醫保計算人員的知識培訓,利用講座、活動定期對他們實施教學,提高他們對醫保政策的了解程度,從而更好的是財務管理和醫保結算方式的融合發展。
三、結語
總之,醫保改革實施以后,醫院的各項管理也必須實施改革,在實際工作中要使財務管理和醫保結算方式更加合拍,注重人員培訓工作,加強財務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提高醫保結算中財務管理效率,從而更好的促進醫院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蔡宗泰.淺析現行醫保結算方式下醫院的財務管理[J].商業會計,2015,(22):90-91.
篇2
一、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中存在的財務風險分析
(一)財務管理缺乏科學性、完善性
隨著我國醫保體系的不斷完善,各定點醫院應針對醫院的具體情況,積極配合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制定出醫保財務管理的新措施,并將這些新制度切實落實到財務管理工作中,加強對醫院醫保財務的精細化管理。目前,縱觀我國大多數醫保定點醫院,在很多方面還存在著漏洞,例如:每日財務結算、每月或每季度的財務對賬、財務預算等方面的制度與要求還需要不斷的規范化。而醫保的審計部門,應積極聯合醫院的內部財務審計、政府的相關審計部門真正將醫保的思想貫徹到實處,并建立完善的、統一的醫保財務管理制度,從而實現醫保財務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通過審計發現,個別醫院的醫保財務管理制度存在問題,個別人員擅離職守、假公濟私現象嚴重。只有對醫院醫保財務管理制定嚴格的獎懲措施,對違規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懲,從而在制度上保障醫院醫保財務管理工作科學、規范。
(二)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人員工作量增加
隨著參保就醫人數的不斷增加,醫院醫保相關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量加大,短時間內工作質量、服務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這是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中錯誤頻發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醫療保險管理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也未能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責,未能及時對醫院醫保的財務運行狀況進行有效的監管與控制,對醫院醫保財務工作僅停留在計算、查證的膚淺層面。還有的醫院醫保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與業務流程并不完全了解、熟悉,對相關的法律法規、醫保相關管理規定無法及時落實。只能憑借自己掌握的有限的財務管理知識來對醫院醫保財務進行管理,這就很容易出現理論與實際管理的脫節,從而使得醫院醫保財務管理工作不能順暢、高質量的完成。顯然,這對醫院的穩定與發展、對促進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高效運行極為不利。
(三)醫院醫保財務管理體系尚不完善
由于目前我國定點醫保醫院的領導缺乏對醫保財務管理的足夠認識,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使得很多醫院醫保財務人員對相關政策的把控、執行不能及時到位,對于醫院的醫療活動缺少主動管理、積極參與、認真思考的過程,對于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控性、實效性的研究嚴重不足,這就使得醫院醫保財務人員無法對財務管理中出現的醫保結算資金盈虧、醫藥費用違規扣減等財務管理問題不能進行深層次的剖析,更無法將醫院的長遠發展目標與醫院醫保財務管理目標聯系在一起,對于醫保財務管理的職能作用也未得到充分發揮。這些都嚴重影響了醫院領導層的科學決策,阻礙了醫院的正常發展、制約了我國醫保制度的全方位覆蓋與推行。
二、有效規避醫院醫保財務風險的策略
(一)建立完善的醫院醫保財務核算管理體系
目前,我國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中,對于不同的患者類型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規定。例如:定額醫療、門診醫保限額管理、單病種核算等管理。對定點醫院醫保資金采取多種結算方式,如按病種付費、按項目付費,按結算控制指標以及總額預付等。創新醫保談判機制,探索醫院協商模式。這些都是對醫院醫保財務管理工作的挑戰。隨著我國醫保制度改革的深入與不斷推廣,定點醫院、醫保單位、患者之間的關系將日益密切。因此,加強定點醫保醫院的會計核算對于醫院醫保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有著重要的意義,同時,完善的醫保會計核算體系還是保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對資金流動的合理性進行監督的重要方式,更是約束會計人員的重要手段。其實,在醫院與醫保患者之間的醫療活動背后所蘊含的、隱藏的是醫療保險部門與醫院之間的資金上的流動,這種資金上的流動直接關系著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關系著醫院為醫保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積極性、主動性。正是由于現行的新醫院會計制度中并沒有對醫院醫療保險財務管理作出明確的、統一的規定,各醫保定點醫院只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醫療保險的會計核算方式。而定點醫院的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理論素養、實踐水平、職業道德素養各不相同、參差不齊,導致醫療保險會計核算方式不統一、賬目不清晰。因此,醫院醫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加強會計核算、分析成本核算的層級關系、細化醫院的財務核算管理流程,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二級明細賬,有效規避醫院醫保財務風險的發生。
(二)樹立現代化理念創新財務管理方式
為了確保定點醫院的醫保財務管理工作能夠有序進行、規避財務風險的發生,醫院應加強對醫保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從醫院的領導開始,先組織醫院的中層以上領導對相關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的學習,再結合本醫院的實際情況,實現醫院戰略長遠發展目標與醫院醫保財務管理目標的統一。同時,醫院領導和全院醫護人員要轉變觀念,樹立全新的財務風險防范意識,利用現代的科學觀念、技術、財務管理方式,杜絕各種資金的浪費,有效而合理的使用資金,避免醫保財務風險的發生。
(三)加強對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信息的監控
篇3
1.社會醫療保險處與醫院財務管理方法不一致。
從當前情況來看,定點醫院的醫保欠費收回情況不容樂觀。由于社會醫療保險處的撥款有限,多數醫院的醫保欠費都不能按時收回,且大部分無法全額收回。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醫保結算扣款。由于醫療保障償付標準、報銷比例、報銷病種等方面處理不一致,從而容易導致醫保結算審核不通過產生扣款。而會計處理中事先不能預測扣款的發生,收回的金額與實際發生的金額不一致,導致會計信息的失真,違背了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要求。這些扣款中有些是暫時性以保證金名義扣押,也有以罰沒性質的永久性扣除。大量的醫保結算扣款不能收回或不能及時收回,非常不利于醫院的資金管理。
2.醫院醫保部門和財務部門缺乏信息溝通。
醫院的醫保部門和財務部門是獨立的兩個部門,但是往往因為醫保資金管理問題有較多業務交叉。醫保部門負責與醫療保險處接觸,致力于收回醫保欠費;財務部門負責對醫保費用的發生及收回進行會計記錄。大多數醫保部門人員對醫保欠費的會計處理不了解,以至于只關心金額收回的問題。而財務人員因為對醫保信息的不了解,在進行會計處理的時候只能依據醫保部門提供的數據,對于收回醫保欠費項目明細,扣款情況不甚了解,通常只能進行表面的會計錄入,不能對醫保欠費進行系統的管理。
3.醫保賬務處理混亂。
由于醫保賬務處理沒有規定的方法或準則約束,在賬務處理方面醫院多采用不同的記賬手法。財務部門出現醫保賬混亂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市直醫保處下設各個縣區醫保處,且醫保范圍涉及職工醫保、居民統籌及農村合作醫療,或再細分為普通醫保、生育醫保、工傷醫保、離休醫保等門診費用及住院費用部分。
這導致醫保資金來源增加,資金種類繁復。科目設置不詳細,賬務錄入不準確等顯然會造成賬務處理混亂。財務人員對醫保進行賬務處理主要依據醫保部門報賬明細,由于不能及時獲知醫保信息的更改,極易出現科目錯入情況,也會產生賬務混亂的情況。
(2)醫保欠費無法及時收回。
費用的發生往往先于資金收回,財務核算時通常先掛賬,再根據資金收回按月份沖銷。這些核算依據來自醫保部門要回的款項,偶爾有跳月甚至跳年度收回的資金,導致在核算時間上不連貫致使賬目不清晰。醫保結算扣款或財政赤字導致的無法全額撥付,這使得財務人員在進行賬務處理時往往會出現發生欠費與收回金額不等的情況,這些差額有些是暫扣款項,有些是罰沒款項,也有些是無款撥付。財務人員處理這些問題通常沒有一個明確的準則約束,處理方法往往不盡相同,這也同時違背了會計信息可比性及準確性要求。
(3)無法收回的醫保欠費不能清楚反映。
由于醫保結算的時間差與資金撥付的滯后性,往往前一年度的欠費在后兩年中仍有收回的情況,且大部分醫保欠費是無法全額收回的,產生的差異無法直觀地反映在賬目中。
(4)醫保結算流程往往是醫保部門先開據醫院的醫療收據,而后資金到賬時再到財務部門報賬。
醫院的醫療收據作為有價證券存放于財務部門,而使用時一般進行連號登記。醫保部門因為需要到不同醫保處結賬,醫保入賬不連貫導致票據號混亂。不利于有價證券的安全及管理。
二、建議
1.加強醫院內控管理,權衡醫院收入與醫保政策規定。
針對出現的醫保結算扣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將扣款分攤到各個責任中心,計入各自成本。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醫保政策約束,可以減少審核扣款。減少醫院資金損失。
2.建立定期對賬制度。
對賬務不相符情況及時溝通處理。不僅可以增加醫保賬務錄入準確性,醫保部門人員在與社會醫療保險處對賬結算中更有針對性。
3.合理設置會計科目,清晰反映醫保資金收回情況。
財務部門應對醫保費用按各地區實際情況劃分明細,醫保資金收回按對應科目及時入賬沖銷欠費。及時處理醫保未收回欠費,對發生的醫保結算扣款區分暫時性扣款和永久性扣款。對暫時性扣款采取先掛賬,實際收回后再沖銷;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欠費由相關負責人確認簽字后計提壞賬準備。準確反映醫院醫保欠費的賬面價值,防止虛增應收醫療款造成醫院資產的虛高。建議開具醫療收據結算醫保欠費時可采用預借票據方式。開具發票時即入賬,待資金收回時沖銷借款。此方式不僅能保證有價證券的使用安全,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約束醫保催款人員,積極推進醫保欠費的收回工作。
三、總結
篇4
【摘要】隨著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醫保款項的核算在整個醫院財務會計的循環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礎之上,財務人員進行相應的財務分析,就能找出醫保財務的問題所在,從而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醫保核算流程 醫保財務分析 醫保對賬 醫保應收款周轉率
doi:10.3969/j.issn.1671-332X.2014.07.055
隨著醫學技術的進步,醫院不斷引進新藥品和醫療器械,醫保目錄庫結構變得越發復雜,這不僅要求醫保財務人員要具備專業的財務知識,還要熟知醫保政策和掌握必要的醫療知識。但大多數醫院的醫保財務管理工作都是由會計人員兼辦,缺乏醫保方面系統性理論知識,所以會計人員要通過不斷的學習深刻領會醫保內涵。
在醫保財務預算方面,定點醫院財務人員缺少對醫保政策整體的駕馭能力,并且預算對醫保費用的及時性和有效性監控也有一定程度的欠缺。大部分醫院財務部門在編制醫保財務預算過程中重視程度不夠。為了控制醫保費用,簡單的將醫保總控指標按比例分解到每個臨床科室進行控制,導致編制出來的醫保總控分解預算指標往往缺乏科學性、可操作性,同時也缺乏有效的實時監督,造成總控指標預算嚴重偏離實際的后果[1]。長此以往不利于醫院醫保工作的開展,也必將影響醫保制度的健康發展。
1醫保核算分析
醫療保險制度發展至今,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核算流程,但其中還是存在不夠合理的地方亟待解決[2],使其更加符合現實狀況。
1.1二級科目的管理
由于醫療保險有很多種類,在性質上截然不同,核算方法又不一樣(例如生育險、工傷險、城居、城職、大額救助等),所以醫保欠費作為一級科目已經滿足不了核算需要,應該增加相應的二級科目,且各醫療險種對應的預留金也應該分開核算。
1.2權責發生制原則
在財務管理上事業單位對經營性收支業務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但醫保作為一種特殊業務往往要等款到才提預留金,根據撥付表上的數據提預留金更能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
1.3壞帳準備的提取
《新醫院會計制度》規定在院病人醫療費的應收款項不再提取壞賬準備,而對于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應根據醫療險種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如生育險一般情況下是當月收到醫保局的報盤名單,轉月撥付款才到帳;再如城市職工醫療保險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總額預付款項當月到賬,另一部分超出待返還會等到醫保年度結束后醫保局統一決算另行撥款,回款的快慢也會有所影響。 這就要求每個險種有不同的計提方法,計提的百分比也要有所不同。
1.4醫保應收款的保理業務
應收賬款作為資金回流的一個重要部分,為避免壞賬的產生,應對其信用上“保險”,即應收的保理業務,而保理商通常是金融機構,醫保應收款也應該有一個監督機構監督社險中心按期撥款,進一步降低財務風險。
2醫保財務對賬
在醫保核算體系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就是對賬,對賬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醫保撥付表與款到情況的核對;另一部分是報盤人員名單與醫保結算信息的核對。其中,報盤人員名單是撥付表的明細,目的都是為了讓醫院內部醫保部門與財務部門的帳務經調整后數據相等。這就要求兩個部門相互協作,資源共享。
2.1未達帳項調整法
這樣的對帳模式有些類似于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但二者的本質內容截然不同。醫保部門和財務部門分別核對各自的撥付明細并整理出醫保未批人員名單,而后進行調節。財務掛賬,醫保未掛的情況是就診患者已經結算,但醫保部門未將該結算信息上傳至醫保局;而醫保掛賬,財務未掛是指財務還沒有收到的結算票據已經醫保科上傳至醫保局(屬提前打票)。財務沖賬,醫保未沖的情況是醫保局已將款撥到財務科,但醫保部門還未收到撥付表;而醫保沖賬,財務未沖的情況截然相反。總之,調整后的月末賬面余額應該相等。
2.2財務基礎核算法
縱觀表2,不僅財務部門應該進行及時對帳,醫保部門也應依據上傳名單和審批名單核對撥付信息,并根據醫保應收款項和撥付表進行沖賬。表中醫保的核算項目包括已結算未批付金額和未結算已批付金額。已結算已批的部分不對醫保掛賬產生影響,而未結算未批的部分在財務賬上不列示,所以不作為對帳基礎信息。
兩種方法各有各的優勢,相同點都要進行撥付明細的核對,不同點是核算信息的基礎。未達帳項調整法是醫保財務兩個部門各司其職,把未達賬項作為調節項目分別調整;而財務基礎核算法側重于財務方面的調節,以財務信息為基礎調整與醫保信息不符的項目,最終達到與醫保信息相符為止。在實際工作中,筆者更傾向于前者,因為這樣做有利于調動兩個部門的工作積極性,也能通過雙方的努力溝通使數據信息更精確,對保證醫院宏觀經濟運行起到積極地推動作用。
3醫保財務分析
醫保的財務分析一直停留在“量”上,即醫保收入多少,自費收入多少,醫保占總收入的比重是多少,收入預算完成情況,費用支出多少,支出經費組成中各部分所占的比重是多少等。而對影響醫保收入變化的主要影響因素、支出結構是否合理、配置是否科學等“質”上進行的財務分析非常少。因此,既要重視分析醫保財務的“量”,更要重視分析其本“質”。
首先,要制定一些合理的財務指標,比如有些規模較小的醫院,由于醫保欠款數額相對過大,占用資金過多,又沒有充足的周轉金,受現金流的制約,這些醫院無法引進技術先進但價格昂貴的設備,更沒有閑置資金搞醫療研究,甚至拒絕醫保病人,相比較更歡迎自費病人亦或全額墊付病人,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醫院的發展。醫保應收款周轉率可以衡量醫保回款情況,從而針對回款速度的快慢采取必要的措施。醫保應收款周轉率計算公式如下:
醫保應收款周轉率=醫保業務收入/應收醫保款平均余額
(注:醫保業務收入是指醫院全年尚未收回的收入凈額,即醫保欠款數額;應收醫保款平均余額=(醫保應收帳款余額年初數+醫保應收帳款余額年末數)/2)
醫保應收款周轉率越高,平均收賬期越短,說明醫保應收賬款的收回越快。否則,醫院的營運資金會過多地滯留在醫保局(社險中心),影響正常的資金周轉。當然還有很多其他的財務指標,諸如醫保收入成本率、資金周轉天數等,在這里不進行贅述。
其次,要注意財務指標的橫向、縱向可比性,也就是說各個醫院的醫保部門統計數據的口徑必須一致,醫院財務部門每年統計的數據期間必須一致,即基比、環比的確定期間要對應,比如醫保應收款周轉增長率=本年醫保應收款周轉率/基期醫保應收款周轉率;醫保應收款環比周轉增長率=本年醫保應收款周轉率/上年醫保應收款周轉率,其中,周期都是會計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會計年度與醫保結算年度不同)。
最后,也是最關鍵的一步,根據財務數據進行財務分析。財務分析是指以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為依據和起點,采用專門方法,系統分析和評價企業的過去和現在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其變動,目的是了解過去、評價現在、預測未來,幫助利益關系集團改善決策。對于醫保信息亦如此,及時檢查各個醫保財務指標完成情況,使用因素分析法找出發生差異的原因,從而進一步調整和糾正。
醫院財務部門對醫保運行過程的財務處理僅僅反映醫院醫保資金收支的結果,而不能反映醫院醫保經營活動中的細節,缺少了對醫院醫保整體運營狀況的深入剖析。因無法得到一些有助于決策的醫保財務指標,從而影響了醫院管理者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同時也影響了醫療保險制度良性發展。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醫療制度改革步伐不斷推進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醫保款項的核算在整個醫院財務會計的循環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對醫院經營現金流量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3]。因此,做好醫院醫保財務管理工作,可以揭示醫院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掌握醫院財務活動的客觀規律,總結醫院管理經驗[4-5],從而提高醫院資金使用效率和財務管理水平,為醫療衛生事業的經濟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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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1完善醫保管理體系建設
1.1建立健全醫保管理組織
為有效提高醫保管理質量,中心成立了醫保管理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建立了由醫療、護理、醫技、藥劑、財務、收費、信息、全科服務團隊等多個部門協作的組織機構,形成了“中心、科、員”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多個部門相互配合與支持,形成醫保管理工作的合力;明確崗位分工和強化崗位職責,有效結合醫保質量管理與醫療質量管理,強化醫保管理與環節控制,確保醫保管理制度及政策的貫徹執行和落實,堅決杜絕醫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
1.2領導重視支持醫保管理
中心領導高度重視醫保管理工作,思想統一、目標清晰、責任明確,全面協調醫保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守醫保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醫保相關政策。每季度召開醫保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醫保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確保醫保工作有序、規范開展。
2注重醫保政策學習宣傳
2.1有效開展醫保政策培訓
在新形勢下,醫保政策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各類人群的關注,不斷加強醫保政策的繼續教育,可以提高醫護人員在醫保管理環節控制上的整體素質[2]。中心每年組織多次醫務人員學習醫保政策,邀請區醫保辦的專家來中心輔導培訓。通過專題講座、院報、“三基”等形式,做好醫保政策、防范醫保欺詐等內容的培訓及警示教育工作,不斷規范中心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每年對新進醫務人員集中強化培訓。為規范醫療保險服務、方便醫師更好掌握適應證用藥,中心將《寶山區醫療保險服務指南》和《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下發到每位醫務人員。同時通過中心“職工書屋”QQ群、“科站聯系橋”微信群等平臺將有關內容掛在網上,醫務人員可以隨時查閱學習醫保政策。醫療保險管理是一門專業性強的業務,醫務人員需要不斷學習,提升自身素質,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才能更好地成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保管理和環節控制的主力軍[2]。
2.2加強社區醫保政策宣傳
中心有效開展各種形式的醫保政策、“反醫保欺詐”等醫保知識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區醫保辦下發的“醫保欺詐案例匯編”宣傳手冊和光盤,在中心候診大廳和中醫樓候診區滾動播放案例集錦,進一步強化參保人員的法律意識。結合醫保年度轉換日,積極開展“反醫保欺詐”主題宣傳活動,不斷增強參保人員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責任意識。同時,開辟社區聯動宣傳平臺,與轄區內街道辦事處、各居委會加強聯動,利用宣傳欄、電子滾動屏、社區健康報等渠道宣傳醫保政策,促進醫保宣傳走進社區、走進家庭,增強廣大參保人員的防范意識和誠信意識,提升了基層打擊防范能力,切實維護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和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3貫徹落實藥品管理制度
中心藥品采購規范,形成由藥劑科專人負責、藥事管理委員會監督的管理機制。積極配合推進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的啟用,中心所有藥品全部由市藥采信息系統全量、直通采購,采購信息及時、準確、全面上傳,確保藥品采購平臺正常運行。嚴格貫徹落實滬人社醫監(2015)3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用藥管理》的通知要求,對中心用量前20位的藥品外包裝加蓋印章并在藥房窗口張貼溫馨提示;做好藥品外包裝加蓋印章的信息匯總統計、監測工作,有效防范騙保販藥、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4規范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4.1完善醫保監管體系建設
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的作用,定期督查臨床科室和各社區衛生服務站醫保政策的落實情況;抽查審核門診電子病歷,審核內容主要是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和準確收費情況;缺陷問題及時反饋、限期整改、動態跟蹤,形成完善的監督和約束機制。
4.2加強門診委托配藥管理
根據《關于保證參保人員醫保用藥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醫保門診委托代配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為保證參保患者用藥安全,管好用好醫保基金,中心加強了醫保門診委托代配藥管理,完善門診委托配藥管理制度。增強預檢、掛號收費、門診醫生等崗位人員對就診對象身份識別的責任意識,做到責任明確、各環節嚴格控制。預檢人員嚴守第一關,發現身份信息不匹配時認真做好解釋宣傳工作;臨床醫生在接診時,須認真核對患者醫保卡信息,堅決杜絕冒用他人醫保卡就診的現象發生;收費處再次核對就診患者身份信息,杜絕因醫生疏忽而發生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現象的發生。同時,借鑒兄弟單位經驗,進一步加強代配藥制度的管理,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4.3執行違規醫師約談制度
根據《寶山區執業醫師違反醫保有關規定約談制度》的要求,每月對醫保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對違反醫保有關規定的執業醫師發出約談通知,由醫保管理工作小組組織約談,做好約談筆錄并存檔,對約談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并加強跟蹤、監督,對部分醫務人員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等行為起到了警示作用。
4.4落實醫保定期自查制度
完善醫保自查制度,堅持自查月報制度。醫保管理工作小組每月對中心醫保各項工作進行自查。處方點評小組每月開展門診以及社區衛生服務站藥物處方、門診電子病史、家庭病床病史的自查;醫務科、信息科定期對性別相關檢驗項目醫保結算情況、臨時上門服務醫保結算情況、限兒童用藥、“四合理”等情況進行自查。自查結果按時上報區醫保辦監督科,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醫務科及時反饋當事人、落實整改、跟蹤監測并納入考核。每季度召開醫療質量講評會,通報自查,提高了醫務人員安全意識及遵守醫保相關制度的自覺性。同時不斷提升自查人員的業務知識、強化醫保自查小組職能、動態調整自查內容,切實提升自身醫保政策水平。
4.5異常醫保費用動態監控
醫保管理工作小組加強門急診日常管理,重點關注異常就診頻次、異常就診費用、異常就診行為,暢通、接受個人、組織舉報渠道,及時發現參保人員就診和醫療費用異常情形。每月對藥品消耗量排名,對排名居前、同比費用增長較快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切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4.6未納入醫保聯網服務站監管
為切實維護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制定、落實未納入醫保聯網服務站的醫保卡管理制度,定期督查執行情況,原則上做到卡不過夜。
5年度醫保預算合理可行
根據歷年的醫保執行情況,年初制定科學、可行的醫保年度預算報告。每月及時上報上月醫保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自查報告。在執行過程中嚴格控制醫保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相關措施,并落實整改,使醫保各項指標執行在可控范圍。
6持續改進醫保信息管理
6.1健全醫保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并完善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機房訪問人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人員設置AB角,軟件和硬件系統由專人管理、定期維護,并及時更新。嚴格按照規定,做到內外網物理隔斷、機房環境溫濕度的監控。嚴格落實機房每日二次的巡查登記制度。日對帳工作由專人負責,每日上傳明細,并做好記錄。每個工作站安裝殺毒軟件,定期更新病毒庫,保證中心業務系統及醫保網絡正常運行。
6.2完善醫保網絡安全管理
落實第三方服務商的監控與管理、員工的保密工作、數據導入導出的書面記錄的督查工作,對涉及信息工作的所有醫務人員均簽訂《信息安全工作協議》,提高了醫務人員的信息安全意識,有效保障了網絡信息安全。
6.3醫保費用實時更新公開
中心所有的藥品、開展的檢查、診療項目的費用信息實行電子屏滾動播放、實時更新,方便患者查詢和監督。
7小結
篇6
[關鍵詞]基本醫療保險;財務審核;征繳
引言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自改革試點推行直至全面落實,已經歷10余年時間,在改革過程中,基礎醫療保險事業處于高速發展的狀態。現階段,基本醫療保險應如何管理以及發展也一直是人們關注的重點,特別是基本醫療保險財務監督問題突出。面對新的形勢以及新的要求,基礎醫療保險管理期間財務審核必須貫徹相應的原則,明確重點,保證基金的穩定性以及安全性。因此,如何強化財務審核便成為基本醫療保險推行的重中之重。
1基礎醫療保險征繳與財務審核
1.1征繳程序中應征基金流失的關鍵原因與形式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得以正常運營以及健康發展的基礎是及時且按量征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然而就目前而言,征繳流程中,基本醫療保險流失現象并不少見,主要形式與原因如下。第一,工資基礎上報不合理。基本醫療保險是將繳費單位所上報的在職員工工資總數作為基礎,依照7%的比例收取保險費用。但是,大部分企業出于企業自身經營利益的考慮,通常情況下,存在不同程度少報工資數量的現象,甚至有企業存在瞞報工資基數的現象。第二,“單基數”征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所謂單基數繳費指僅為在職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但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享有相同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使許多企業借助參保的機會帶領集團中全部退休人員享有醫保待遇的現象產生。第三,企業在改革、轉型以及發展期間,企業在職人員角色也會產生相應變化,或企業職工會出現較大變動,進而產生斷保期,應征基金也會隨之出現流失現象。
1.2建立健全征繳政策,強化財務審核工作
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一直受到有關部門的關注,政府經辦人員以及財務人員應共同采取更為有力的方案,以持續加強關于財務審核的關鍵作用,提高繳費基數以及征稅率,具體可采用如下方式。第一,強化關于工資基數的稽查。基本醫療保險是按照一定比例,以職員工工資總數為基礎所繳納的稅款。而實務工作之中,不乏企業為了自身利益少報,甚至瞞報工資總額的現象,以此縮減企業在該方面投入的成本。因此,稽查工資基數是征繳工作能否順利開展的重點。為了顯著提高稽查效率,建議有關部門可采用如下措施:其一,要求年底參保的企業需要積極主動上報單位上一年度工資總額度,以便為醫保局次年計算繳費數量提供參考;其二,征繳經辦人員需要同審核人員一同前往企業進行稽查,單年稽查面應不少于1/3,而針對重點企業需要予以重點審核,同時單位人事管理部門簽立的勞動合同、工資表以及財務憑證等應予以嚴格審核;其三,依法針對違規企業予以處理,針對直接負責人應采用《社會保險征繳條例》予以處罰,同時把稽查結果列入下年度工資審核工作之內,以此加強審核工作,實現上報核查行為的標準化。第二,強化政策宣傳。明晰單位醫保專管人員的責任,明晰“工資基數”的計算范圍。第三,針對開展企業改革或是出現在職員工變動的企業,需要進一步健全繳費政策,為其繳費提供參考。而征繳經辦人員以及財務人員在面臨目前變化的狀況下,應指導企業持續地繳納費用,同時增加基金征繳率。其一,嘗試將企業的分流人才匯集在人才交流中心予以統一的管控;其二,針對未到退休年齡但已經退休的人員,為其補繳基礎醫療保險費用;其三,參保企業退休人員同在職人員之間比例為30%或以上,超出的部分需要補繳相應的費用。
2強化財務審核以及監督管理的效果
基于我國經濟水平的持續提升以及醫保事業的持續發展,政府力求實現全民參與保險的目標。如今,因為保險類別數量顯著增加,定點醫院數量也隨之增加,導致騙保行為屢見不鮮,為基本醫療保險增加了工作難度。因此,企業需要強化財務審核、監管的強度,避免不同類型非法騙保行為,以健全醫療基金的管理制度,具體可采用如下措施。第一,醫療機構必須自發建立并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必須監管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財務審批以及核查工作中的收入與支出程序。第二,不斷提升財務審核工作相關人員自身專業能力以及工作水平。財務有關人員個人工作能力與財務審核工作水平之間有密切關系。財務人員工作能力高,便能夠在第一時間查明其中存在的問題,并尋找相應的處理方案,精確把控財務審核的未來方向,以便財務審核工作可以滿足醫保事業的發展趨勢。第三,企業需要強化關于收支均衡的管控工作,財務審核也需要從整體出發針對不同類型有關信息數據予以精確把握以及計算,從而為管理人員以及企業決策人員的決策制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參考與支持,以保證決策的正確性與合理性。第四,設定科學的醫保征繳率。醫保局不僅需要確基金收入與支出基本保持平衡,同時也需要確保企業繳納金額處于相對合理范圍中,需要綜合計算征繳率。這不僅屬于基礎工作,同時也是具有較強政策性的活動,所以財務人員需要保證工作開展得有理有據,在確保征繳基金足夠且科學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居民日工資平均值,設定科學的醫療保險費用繳納比例,以此實現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減輕企業承受的經濟負擔。
3強化基本醫療保險支出環節的財務核查
3.1強化計算機信息數據的開發以及維護
醫保局各項工作應積極引入信息化技術,通過計算機技術與信息化技術的運用,提高醫保局財務審核人工作的效率,保證財務核算的質量,具體可采用如下措施。第一,將3個目錄引入計算機醫保網絡系統內,同時將患者自己支付的比例以及基金支付比例同時也引入其中,病癥分類也引入其中。如此一來,醫保局僅需要利用計算機系統便可完成基金核算基本工作,一方面大幅縮減了企業工作人員工作量;另一方面,顯著提高了醫保局整體工作效率。第二,設定計算機操作流程,建立通過計算機應用軟件予以管理或是利用數據管理制度,同時設計不同崗位的操作權限,以此實現對操作人員的管理。通過上述方案,能夠形成優秀的內部管控,從而保證醫保局業務信息質量。企業通過各個地區醫保局數年的實踐以及醫保系統的持續完善以及升級,使財務人員于基金收支期間可利用醫保網絡開展各項審核工作,不僅可以提高財務審核工作的效率,同時也可保證財務核算的嚴謹性。
3.2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期間強化財務審核
財務審核人員在患者及其家屬支付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期間尤其需要關注財務審核工作,保證財務結算工作的質量,以實現針對基金的管理,具體可采用如下方式。第一,設定具體的審核憑據,明晰審核工作中的關鍵點。身為醫保局財務審核工作人員,其首要責任是依法行政,然后才是履行審核與執行。因此,財務人員需要先了解崗位涉及的有關法律法規或是條例,具體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用結算暫行辦法》《定點醫療機構考核管理辦法》以及《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等,都可以作為審核的主要憑據。財務審核人員在審核期間,必須掌控如下內容:其一,發票同發票寫作是否真實;其二,藥品、診治項目以及自付比例需要對比目錄以及計算方式予以審核,確保其是否對應;其三,保證費用申報表維持平衡關系;其四,針對醫療機構存在的異常支付費用予以專例審核。第二,需要結合管理及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精準計算,并確認支付的計算方法。住院醫療費用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占有較大比重,也至關重要,結算方法同樣是管理基金的難點以及重中之重,是用以均衡醫生、保險以及患者三方利益必不可少的渠道,所以需要引起財務審核人員的關注,并將其作為管理工作的關鍵,結合當前基金收入與支出狀況,按照“后付制混合結算方法”予以計算。所謂“后付制”指患者在住院期間,僅需要支付自身需要自付的金額,統籌支付的金額則先交由醫療機構進行墊付,之后按月度于規定時間同醫保局之間進行結算。而“混合計算”則指人均費用控制管控依照平均定額予以計算、依照服務內容予以計算以及包干計算。關于藥品費用的管控,則需要依照服務項目費用定額予以計算。該計算方法采用了不同的結算方式,使不同結算方式之間可以實現彼此優勢彌補或彼此結合的相同效果,不僅對醫療結構醫療行為以及所獲取的經濟效益產生一定程度影響,同時也對患者醫療消費活動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借此達到干預統籌基金收入與支出平衡的目的,進而實現對基金的有效管理。通過運用這一結算方法,可以有效縮減基金投入,并縮減人均住院所花費的費用,實現藥品費用比例下降。
篇7
1.德國。德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國家。目前,德國醫療保險結算,門診采用總額預算下的點數法,本質上屬于總額預算下的按項目付費的一種特殊形式。點數實際上是采用相對價值的概念確定的一種收費標準,每個門診服務項目的點數由聯邦醫保基金協會與醫師協會協商談判確定。目前采取總額預算下的混合支付辦法,包括按服務項目付費、按人頭付費和特殊服務項目定額付費三種方式。住院費用采取按床日付費制度,1995年后實行總額預算下的多種支付方式的組合。對藥品費用的結算,按藥品目錄和藥品參考價,實行總額預算的風險分擔辦法,超出15%的醫師必須接受專門審核并負賠償責任,超出25%的醫師將自動承擔賠償責任,甚至被取消醫保醫師資格。仔細研究德國的辦法,給我們的啟示是,每種支付方式都有優缺點,關鍵是針對不同的醫療服務項目尋求相適應的支付方式,實現多元化組合,并根據實際不斷調整完善,不斷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
2.美國。目前,美國流行按疾病類型來預付費用,即DRGs方式,是將國際疾病診斷分類標準(ICD-9)中所列的疾病診斷名稱分成467組,利用醫院費用資料,算出每組疾病的標準費用,將此標準費用預先支付給醫院。這一體系為467診斷相關組設立城市醫院與農村醫院兩個不同的預付率。如果醫院的成本高于政府支付的固定費率,醫院則營利,否則就虧損。為此,各醫院采取各種措施防止虧損,如加強內部會計預算管理,提高醫護人員費用意識,促使醫生采用更具成本效益的診療模式等。美國模式的啟示是,該模式與其國體、政體及文化相關,導致醫療費用居高不下,還伴隨著許多人沒有醫療保險,應汲取其教訓。
二、主要付費方式簡介
1.按項目結算。是一種最古老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被普遍使用。指病人在接受醫療服務時,按服務項目的價格計算費用,然后由醫保經辦機構向病人或醫院提供費用補償。按項目付費下,所償付的費用數額取決于各服務項目的單價及實際服務量。其優點是符合市場常規,操作直觀,易于理解和掌握;能夠調動醫生積極性,有利于醫學科技進步;鼓勵提供全面優質服務,容易令參保人員滿意;經辦機構易于獲得大量醫療和管理信息。缺點是容易刺激過度醫療和大型檢查,費用難以控制;需要進行逐項審核,工作量大。管理重點是嚴格管理,放大扣款。
2.按病種結算。指將疾病診斷作為確定付費標準的標識,把醫療機構對每個病人提供的醫療服務過程作為一個產出,對疾病診斷下的整體產出確定一個統一的費用支付標準。適用于診斷簡單明了的疾病種類。優點是鼓勵醫療機構加強醫療服務質量,提高診療水平;促進醫院加強成本核算;促進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標準化建設。缺點在于管理難度大、成本高;容易造成誘導住院、分解住院、推諉重癥病人及診斷升級。
3.按人頭結算。指醫保經辦機構同定點醫療機構或醫生協商并簽訂合同,按照在一定時期內確定的額度及其服務的參保人員數量支付費用,定點醫療機構或醫生負責向服務人群提供合同規定范圍內的醫療服務。適用于基層衛生社區健全和服務對象明確的地區。優點是可刺激醫療機構通過降低成本擴大收益,促進疾病預防;定額支付、基金安全有保障、操作簡單、易于管理。缺點是容易造成推諉病人、服務不足、服務質量下降。因此,必須引入競爭機制,允許參保人員定期重選定點醫療機構來減少負面影響。
4.總額預付。指由醫保經辦機構單方面或通過與醫療機構協商,來確定醫療機構在一定時期內醫療服務費用的總額預算,醫療機構向參保人員提供規定的醫療服務,并相對自主地確定預算款的使用。這種付費方式需要醫保經辦機構對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量有高度的控制權。優點是基金支付可控,防止基金風險,并可避免其他付費方式存在的弊端。缺點是要求管理者要有高超的管理藝術,可能誘導醫療機構不合理減少醫療服務,弱化市場作用,影響醫療機構運行效率。短期內,醫療機構可能會限制收治病人及控制成本,但從長期看,醫療機構又會有所收斂,以期獲得下一年度的預付額度。
5.按服務單元結算。指將醫療機構提供一系列醫療服務按一個特定的參數劃分為若干服務單元,如一個門診人次、一個住院人次或一個住院床日等,然后根據預算額度參考往年資料和其他影響因素,確定每一個服務單元的費用支付標準,按照醫療機構提供服務單元數量進行付費。該辦法往往用于門診定額付費和住院定額付費。6.包干使用。指按照預算額度確定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在規定時間按照簽約人數一次性支付給定點醫療機構或參保個人,定額包干使用。
7.其他付費方式。如DRGs付費等。
三、總額控制下的費用結算
1.建立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完善醫保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制度,在編制醫保收入預算的基礎上強化支出預算,并將基金預算管理和費用結算管理相結合。
2.合理確定定額指標。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以醫保年度基金預算為基礎,在扣除一次性預繳、異地就醫、離休人員和定點零售藥店等費用,并綜合考慮各類支出風險的情況下,統籌考慮物價水平、GDP增速等因素,確定醫保基金支付的年度總額控制目標。
3.細化分解總額控制指標。以近三年各定點醫療機構提供服務情況和實際醫療費用發生情況為基礎,將年度總額控制目標按照定點醫療機構的級別、類別、服務范圍、有效服務量以及承擔的首診、轉診任務等因素,并區分門診、住院等費用細化落實到各定點醫療機構。指標要向基層傾斜,以適應分級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與醫院雙向轉診制度的建立,支持合理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
4.費用撥付、結算與指標調整。醫保經辦機構要將總額控制指標與具體付費方式和標準相結合,預留10%左右的質量保證金和適當年終清算調劑金后,將總額控制指標分解到每個月份,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按時足額結算,確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正常運行。對未超過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費用,醫保經辦機構應根據協議按時足額撥付;超過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費用,可暫緩撥付,到年終清算時再審核撥付。醫保經辦機構可以按總額控制指標設定資金,按協議約定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付,以緩解其資金運轉壓力。對在改革過程中醫療機構有效工作量或費用構成等發生較大變動的,經辦機構可根據實際,在年中對定點醫療機構總額控制指標進行調整,做到科學管理。
5.注重溝通與協商。經辦機構要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制定實施總額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并向社會公開。要建立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之間有效溝通協商的機制,在分解總額控制目標時,應廣泛征求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代表的意見。
6.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按照“結余獎勵、超支分擔”的原則,合理確定醫保基金和定點醫療機構對于結余資金與超支費用的分擔比例,以充分調動定點醫療機構對控制醫療費用的積極性。建立費用超支主要由定點醫療機構合理分擔,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合理獎勵定點醫療機構的機制。對超過總額的醫療機構,應分析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促其改進管理。醫保經辦機構可視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對定點醫療機構合理超支部分給予補償。
7.推進付費方式改革。要在全面開展總額控制的同時,繼續探索完善按人頭、按病種等付費方式,不斷提高付費方式的科學性,提高基金績效和管理效率。
四、當前形勢下的定點醫院監管
(一)建立完善管理機制
1.細化定點服務協議,突出協議的效能。要將總額控制管理內容納入定點服務協議,并根據總額控制管理要求調整完善協議內容。要針對總額控制后可能出現的情況,逐步將次均費用、復診率、住院率、人次人頭比、參保人員負擔水平、轉診轉院率、大型檢查陽性率、抗生素使用比例、手術率、擇期手術率、重癥病人比例等,納入定點服務協議考核指標體系,并加強管理。
2.建立有效查房制度。要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稽查小組,定期、不定期進行稽查,節假日堅持稽查。稽查時要做到“三看”“五問”“三對照”。“三看”即看病員、看證件、看病歷,“五問”即問姓名、問年齡、問單位、問病情、問醫療服務,“三對照”即對照病歷、對照年齡、對照性別。稽查結束后還要寫出稽查報告,作為對“兩定”進行處理的依據,也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3.建立定點醫院分級管理制度。對違規少、配合好的醫院,提高預付資金比例和標準,解決醫院周圍資金問題,還可減少病歷抽審數量,簡化費用審核程序。
4.建立定點醫院退出制度。對反復出現嚴重違規或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定點醫院,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可取消其定點資格,若干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5.建立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在日常管理中遇到重點難點問題要多向專家請教,提高管理的科學性,避免與醫療機構發生沖突。6.建立藥品和項目的最高限價制度。醫保經辦機構作為“第三方付費”的主體,要發揮好制約監督作用,可對臨床常用藥品及高價值醫用材料進行最高限價,有效控制高回扣藥品的使用。如南陽對30多種常用藥品實行最高限價,奧扎格雷價格為14.7~58元不等,限使用28元以下的;生脈針價格區間3.5~50元,限使用15元以下的;還對50多種醫用材料進行限價。7.建立集團購買及談判制度。利用集團購買的優勢,指定透析和腎移植病人的門診治療由一家定點醫院治療,價格馬上大幅下降。公務員健康體檢通過團購談判,500元的常規體檢價格降為150元。
(二)明確醫療監管重點
1.嚴格部門入院標準。按照國家衛生部門制定的出入院標準,收治參保人員,嚴格執行“首院、首科、首診”負責制,嚴禁推諉病人,違規者視情節核減住院人次。
2.合理計算住院人次。住院24小時以內者,不計入住院人次;醫療費用未達到起付線者,不計入住院人次,若發生搶救費用,按急診搶救報銷;跨年度住院者,按1/2住院人次計算。
3.嚴禁虛假住院、掛床住院和分解住院。虛假住院是指掛參保人員姓名,虛構偽造醫療文書的行為。分解住院是指人為將應一次連續住院治療過程分解成兩次或多次的行為。掛床住院是指住院病人不在院且無合理原因。
4.嚴禁串換上傳。串換上傳是指信息系統上傳的藥品或診療項目與實際不符的行為。違規者給予2~5倍罰款。5.嚴禁誘導住院。誘導住院是指擅自減少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或以現金返還等方式誘導參保人員住院的行為。違規者視情節核減住院人次。
6.嚴格限制外購藥。必需外購藥品的,應經審批;符合程序的外購藥品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納入該院統籌應支付總額。
7.嚴格執行轉診轉院制度。轉診率不得超過正常就診人次數的比率,被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認定為違規轉院者,按規定核減年度住院人次,或按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拒付。
8.充分發揮信息網絡系統的作用。要學會利用先進網絡信息系統,實時監測醫療動態,及時對重要指標進行縱向、橫向統計分析,做到精確管理,并對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9.進行滿意度調查。經常性對病人進行醫院服務質量調查,掌握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水平。付費方式改革不得犧牲群眾利益,改革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調查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注意用具體數據進行管理要每月統計各醫院各科室醫療費用情況,還要了解全國全省的統計數據。對各醫院進行縱向比較,對同級同類醫院進行橫向比較,從比較中發現問題,從而指導管理和協商談判。根據醫院人均費用執行情況和不同醫院相同科室人均醫療費的對比分析,確定病歷送審要求。對管理好的醫院實行病歷免審、少審,并減少查房次數。對管理差的醫院以及人均費用偏高的科室實行病歷全審、嚴審,并加大查房力度和密度。全年平衡結算后,對管理好、不超過協議定額及人均費用顯著下降的醫院,在進行年度考核和返還質量保證金時予以傾斜,并實行總額預付,幫助醫院解決資金周轉問題。在日常管理中,對定額指標超標高出定額的醫院及時通報提醒;對連續居高不下的醫院,召集院長、主管院長、醫保辦主任和各科室主任參加專門座談會,向其通報全國人均、本地同級或高一級別醫院的縱向、橫向比較,幫助他們找原因、定措施。通過座談交流,使他們認識到自身的差距和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定額目標的落實。
(四)善于用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要熟練運用《社會保險》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讓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應有的處罰。還要學會運用衛生部門的行業規范來進行監管。例如《全國醫療衛生系統“三好一滿意”活動2011年工作任務分解量化指標》規定,醫療機構臨床應用裸支架比例不得低于臨床應用冠狀動脈支架總數的20%,冠心病介入治療患者植入支架數超過3個,須經本機構心臟外科醫師會診同意后方可實施。我們經辦機構完全可以以此為依據進行病歷審核,要求醫院予以落實,從而保障患者利益和基金合理使用。
五、管理成效
1.醫院踴躍參加改革試點。新的付費方式辦法出臺后,因后付制改為預付制解決了醫院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也充分尊重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動,引導收入與服務掛鉤,同時從根本上解決了按項目付費刺激醫療費用快速上漲問題。以治好病和患者的滿意度為主要考核體系建立的獎懲機制得到定點醫院的支持,南陽市九家三級醫院和部分二級醫院與醫保中心簽訂了“定額預付管理協議”。
2.調動了醫院自我管理的積極性。參加支付方式試點改革的醫院都在積極制定切合本院實際的管理辦法,對實施預付制后可能對參保人員減少服務而出現紕漏從制度上做出預防,對醫務人員減少的個人收入從制度上給予獎勵補償,此舉調動了大部分醫務人員以人為本、合理治療的積極性。上年度九家試點醫院人均費用控制在6708元,較去年同期6675元僅增長了0.5%,較好地抑制了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勢頭。
篇8
乙方:
為保證廣大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4號)、市人民政府頒發的《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號)及有關政策規定,甲方依法定職權并受市醫療保險局委托,確定乙方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雙方簽訂約定書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本市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及各項配套規定。
第二條 乙方應認真執行本市醫保的有關規定,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必須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三級醫療機構應當有專門管理醫療保險工作的部門,并至少配備一名醫務管理人員和一名財務管理人員),與甲方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配備相關部門或人員,甲方可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并責令其整改。
第三條 乙方應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銅牌;以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等形式,將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本約定書的重點內容向參保人員公布。
第四條 乙方的各項收費標準必須遵守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將相關收費標準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時,乙方必須向參保人員及時提供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和住院日費用清單,各種清單要清晰、準確、真實。
第五條 乙方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服務,包括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及特需服務等,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自費費用時,應當事先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執行。否則,參保人員有權拒付相關自費費用。
第六條 甲方應保證醫保信息系統整體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學合理的技術和接口標準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應保證其信息系統符合甲方的技術和接口標準,保證與其系統連接的準確性;乙方應滿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證乙方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應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機構對乙方信息系統準確性和安全性的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為參保人員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手續時應當認真核驗醫保就醫憑證(包括《門急診就醫記錄冊(自管)》);在參保人員門診大病就診時還應當認真核驗登記項目。發現就醫者身份與所持醫保就醫憑證不符時應當拒絕記賬,扣留醫保就醫憑證,并及時通知甲方。對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頂替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對乙方認真核驗醫保就醫憑證,并向甲方舉報違規情況的,經查實,甲方應對乙方予以獎勵。
第八條 乙方對參保人員在本院或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所做的各類檢查結果,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及醫保部門的有關規定,予以互相認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否則,甲方將追回相關的違規費用。
第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關于基本醫療保險處方用藥的若干規定》(滬醫保〔XX〕92號)為參保人員配藥。急診處方限1至3天用量,門診西藥、中成藥的處方限1至5天用量,中藥湯劑處方限1至7天用量,門診慢性病西藥、中成藥、中藥湯劑的處方限2周內用量。對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診斷明確、病情穩定、因治療需要長期連續服用同一類藥物的,門診處方可酌情限1個月內用量。
第十條 參保人員要求到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品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應當按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外配處方。
第十一條 乙方經甲方準予開展的醫保診療項目約定服務,應嚴格執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部分診療項目約定服務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規定所發生的診療項目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條 乙方在機構新建、擴建,購置大型儀器設備,開展新的醫療服務項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貴重醫用器械等時應事先與甲方協商,未經協商事項所發生的醫保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本市精神病防治機構住院醫療保險費用按床日付費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可根據《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號)對乙方的預付費用實行暫緩支付。
第十五條 甲方在年終時對乙方實行考核扣減和分擔清算,對超預算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擔。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撥付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并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乙方應當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與時限,在日對帳通過并正確上傳數據后,申報參保人員上月的醫療費用,由甲方進行審核;對未能通過日對帳或明細上傳數據與實際不符的定點醫療機構,甲方可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其醫保費用的申報結算。甲方在接到乙方醫保費用申報后,應當按規定及時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醫保費用,在規定的時限內向乙方撥付;對違反規定的醫保費用,甲方有權作出暫緩支付、不予支付或扣減處理的審核決定。
第十七條 乙方對因患軀體性疾病造成醫療費用過高的特殊病例,應按照有關規定事先進行特殊申報審核,對不按規定發生的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審核和檢查。乙方應按規定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據;如需查看參保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當予以合作。甲方應當將檢查結果及時向乙方反饋,并在10日之內接受乙方的陳訴和申辯。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加強醫保支付費用的預算管理,若乙方當月及年內累計費用超過預算指標比例較高的,甲方將對乙方的醫保費用使用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甲方在對乙方監督檢查時,可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門診處方、住院病史或原始憑證,對違規費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實,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費用、根據情節輕重處予通報批評或3萬元以下的行政罰款:
1.在診療過程中檢查、治療、用藥等與病情、診斷不相符合或提供過度醫療服務,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
2.違反市物價局、市衛生局規定的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的;
3.將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之外的醫療費用進行結算的;
4.其他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實,甲方除按第二十一條處理外,還可在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個月至一年內對其醫保約定服務項目或相關科室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結算;對情節嚴重的,可中止其醫保結算關系,或解除本約定書:
1.私自聯網并申請結算有關醫保費用的;
2.為未取得醫保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提供醫保結算服務的;
3.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準許范圍或執業地址提供醫療服務項目,并發生醫保費用結算的;
4.將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給非本醫療機構的人員或其他機構,并以本醫療機構名義開展診療活動,且發生醫保費用結算的;
5.未經許可或不按醫保規定開展約定的服務項目,并結算醫保費用的;
6.通過制作虛假醫療文書或憑證等,騙取醫保基金的;
7.無故拒絕、推諉病人,并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影響的;
8.其他嚴重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甲方若發現乙方的執業醫師或工作人員在醫療服務過程中違反醫保規定的,可處以警告;對情節嚴重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除處以警告處理外,還可在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個月至一年內,對其提供醫療服務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結算:
1.濫用藥物、無指征或重復檢查、濫作輔治療等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
2.協助非參保人員冒充參保人員就醫,并結算醫保費用的;
3.串通參保人員偽造或篡改處方或醫療費用收據等,騙取醫保基金的;
4.其他嚴重違反醫保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本約定書執行期間,乙方機構合并或機構性質、執業地址、執業范圍、核定床位、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時,應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滬醫保〔XX〕10號)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或進行變更登記。否則,甲方可停止其基本醫療保險結算關系。
第二十五條 本約定書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采取協商方式予以解決。在甲乙雙方的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約定書有效期自XX年8月1日起至XX年7月31日止。約定期滿前1個月內,甲乙雙方可以續簽約定書。若乙方在當期約定書有效期內未受到甲方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的,本約定書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處理的,本約定書有效期再自動延長一年。本約定書有效期(包括延長期)總共不得超過三年。
第二十七條 在本約定書延長期內,甲乙雙方對需修改的約定內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一方提出終止約定的,自終止約定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本約定書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約定書相同。
第二十九條 本約定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區縣醫保辦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乙方:
簽章: 簽章:
篇9
關鍵詞:新醫改 醫院 財務管理
目前,我國衛生事業改革不斷深入,企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農村新合療制度等相繼推出,基本醫療參保地區、參保人群不斷擴大,在確保人民群眾得到基本醫療保障的同時,也給醫院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給醫院財務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醫院財務管理的主要職能是計劃、決策和控制,醫院的正常經營和前瞻決策都要以財務核算為依據,都必須有準確的會計數據,嚴密的財務分析,在經營決策的實施過程中更離不開財務部門合理的財務控制,最終,還要用財務分析指標來評估經營成果,因此醫院財務管理水平是保證醫院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本文從以下以下幾個方面闡述了醫院財務管理應重點抓好的幾個問題。
一、 加強醫院基礎財務管理
醫院基礎財務管理是指醫院在日常經濟活動中采用基本方法、管理原理、管理制度進行的財務管理,包括會計機構和人員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管理、庫存物資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等。
(一)、提高財會人員綜合素質
醫院財務工作專業性較強,在日常管理方面工作量大,要想不斷跟上新的發展形勢,需要高素質的財務人才,要鼓勵財務人員努力做好業務的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加強進修,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開展繼續教育學習,使得財務人員的知識水平能跟上醫院發展步伐,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
(二)、加強醫院核算的軟件、硬件投入,提高醫院會計電算化水平
隨著醫院的發展,醫院的管理決策對財務信息的要求量越來越大,對財務工作的準確度、及時性要求越來越高,醫院應全面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才能滿足醫院財務管理的要求,滿足醫院發展的需要。
(三)、加強醫院預算管理
醫院應建立預算管理領導小組,負責預算的編制、調整和考評等工作,改變現如今由財務部門牽頭負責的預算編制形式。院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對醫院總體預算負責,各科科主任對本科室預算負責,醫院應當根據總體發展規劃和目標,確立總的業務收入及收入結構,不搞赤字預算,確定支出時,既要根據前三年的實際支出情況,也要考慮物價上漲、業務量增加等因素,確定醫院整體收支預算,對收支指標合理分析,層層落實到科室,醫院還要做好預算的執行評價與激勵。
(四)、完善醫院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加強醫院財務管理,就必須建立健全醫院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醫院應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建立會計崗位責任制,按照會計法和醫院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同時財務管理不能將眼光局限于財務活動,而應貫穿醫院經營管理全過程,在確定醫院財務發展戰略、分析評估風險和作出決策等環節,應扮演好關鍵助手和管理角色,醫院財務負責人應參與醫院相應決策工作,并關注經營管理的更廣范疇。
(五)、加強醫院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加強資產管理,確保資產保值、增值,醫院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主要有:醫療設備、藥品、庫存物資、債權和貨幣資金。在管理中實行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別是加強對閑置不用的材料和設備的管理。
如何把這部分呆滯的資金靈活運用起來是醫院資產管理容易忽視的問題,每個年度,財務部門和物資部門、設備管理部門應共同調查摸底,提出積壓清單,明確處理積壓物資的意見和審批手續,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報廢手續或者變賣為貨幣資產,加速醫院資金周轉,使閑置的物資和設備給醫院帶來效益。
二、 加強成本核算,建立目標成本責任中心
目前,醫院實行差額補助,經費不足,又要降低醫療收費水平,醫院要保證正常的經營發展,就必須加強成本核算。加強成本核算可以推行目標成本核算制度,完善目標成本管理,目標成本管理是指醫院在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一年),為實現目標規定的經濟效益而確定的成本,可以分為醫療服務目標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目標成本管理是指根據醫院總的規劃和發展目標,對醫院經營成本進行事先預測,制定出目標成本,事中對目標成本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并做一些適當調整,事后進行考核、分析,以達到用最小的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的成本管理體系。其成本核算方法就是將成本費用指標分解落實到各核算單位即目標成本責任中心,然后考核其成本控制情況,利用成本考核指標進行事后的成本分析評價,并依據目標成本的完成情況進行獎金的考核分配,做到獎懲分明,充分調動全院職工參與管理的積極性。
三、 加強資金運營管理
醫院應加強資金的運營的過程管理,統籌協調內部各部門的資金需求,切實做好資金在醫療服務各環節的綜合平衡,全面提升資金運營效率,保證資金的合理占用和良性循環,并定期召開資金調度會或資金安全檢查,嚴格規范資金的收支條件、程序和審批權限,辦理資金業務時要符合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要求,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業務的全過程,醫院還應開展資金運營分析,掌握醫院資金運營的效率和效果,為持續的優化調整奠定基礎。
四、 加強對醫保病人醫藥費用的管理
新醫改形勢下,各類醫療保險參保病人越來越廣泛,醫務人員違反醫保管理制度,如超規定、超范圍,超計量用藥等還存在,由此產生的費用被醫保部門拒付后只能由醫院承擔,導致每年有相當一部分醫保病人的醫藥費不能收回,影響醫院的經濟效益,醫院財務部門聯合醫保部門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醫保費用,對超規定、超范圍,超計量用藥情況進行公布,并將醫保扣款與科室經濟利益掛鉤,促使醫務人員嚴格遵守醫保的各項規定,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減少醫保拒付金額,同時醫院應與社保機構密切配合,加快醫保計算機網絡的硬件建設與軟件開發,提升網絡運行質量,加快醫保病人醫藥費用的結算。
總之,新醫改形勢下,醫院財務管理是醫院自身建設和發展的需要,醫院財務管理活動只有不斷拓展,不斷完善,才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降低醫療服務成本,實現醫院資金運動的良性循環 ,使醫院的發展更快,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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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保醫師的準入上,實行嚴格的審核與考試制度。各定點醫療機構對所屬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師進行先期培訓。經培訓后,符合條件的醫師由定點醫療機構初審報醫保經辦機構。市縣兩級醫保經辦機構對醫療機構申報的醫師組織進行統一考試,考試合格的,發放醫保醫師資格證書。目前,全市共有80余家定點醫療機構的5000余名醫師參加考試,有4865名醫師獲得醫保醫師資格。二是建立醫師數據庫和電子誠信檔案,醫保醫師實施微機化管理。為建立統一的醫保醫師數據庫和電子檔案,市醫保經辦機構為取得資格的醫保醫師統一進行編碼,將其個人相關信息錄入專門開發的醫保醫師計算機管理系統,建立醫保醫師數據庫。同時為每名醫保醫師建立電子誠信檔案,詳細記錄醫保醫師對患者診療過程中,執行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規定情況。一旦這些醫師的誠信檔案中有了違反相關規定的記錄,就會被扣分或被取消資格。未獲得醫保醫師資格的,其開具處方所發生的費用計算機不予確認。三是制定考核標準,引入量化控制指標。
考核標準是規范醫保醫師醫療行為的標尺,是管理醫保醫師的依據,考核標準越全面、越細致,對醫師的管理就越精確、越有實效。為加強對醫保醫師的管理,聊城市根據醫保醫師管理辦法,結合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和考核標準,制定了比較嚴格細致的醫保醫師考核標準,由原有的六大職責、九項違規細化為30余項考核項目,從入出院標準、執行藥品診療及服務設施目錄、醫保綜合控制指標執行、服務質量、醫療文書管理等五個方面的執行情況進行明確規定,分別明確扣分分值,結合網絡監控與日常審核檢查情況,對醫保醫師實行百分制考核,真正做到責任到人、獎懲到人。為使考核更有針對性、更容易操作、更見成效,對部分考核項目進行量化,引入自負比例、自費藥品占比、藥品占總住院費比例、大型檢查使用率、檢查費占總醫療費比例等量化監控指標,每個指標設定上下限和扣分分值,在計算機系統中予以設定,由計算機對醫保醫師自動進行量化考核。四是建立日常管理與考核機制,實現處方上傳和動態管理。對醫保醫師進行管理與考核主要通過三種方式進行,一是對醫保醫師日常醫療費用和病歷的審核;二是對醫保醫師的日常現場巡查和專項檢查;三是制定舉報獎勵辦法,受理舉報投訴。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是通過計算機軟件對醫保醫師的醫療行為進行網上全程監控。醫保患者住院期間,主治醫師信息及處方通過網絡進行上傳。通過網絡,可以監控到每個處方的開具人姓名、藥品、檢查、治療項目等明細情況,如有異常,由稽查人員立即到現場調查。患者出院時,由軟件對每張處方進行分類統計,計算匯總量化指標,凡超出設定的上下限時,由軟件對該主治醫師自動進行扣分。扣分達到一定分值,結合其他方式的考核情況,將暫停醫保醫師資格。凡被取消或暫停的醫保醫師開具的處方及費用,軟件不予受理。幾年來,全市暫停、取消了30余名醫師的醫保醫師資格,對其他醫師震動很大。五是建立協議管理機制,把醫保醫師管理寫入定點醫療機構協議。
為提高醫療機構參與管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聊城市把醫保醫師管理納入到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范圍,與定點機構年度考核和信用等級掛鉤。一是在處罰違規醫師的同時,相應扣除醫療機構年度考核分數,與兌付年度保證金掛鉤;2011年,因醫保醫師違規處罰定點醫療機構11家,累計扣除保證金160萬元。二是將醫保醫師管理情況作為定點醫療機構信用等級評定的條件之一,當年有違規行為記錄的醫保醫師人數占本單位醫保醫師總數2%以上的,降低醫療機構信用等級,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六是細化藥品、診療項目,實施精確化管理。將原有的幾百條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細化為3萬多條,對醫保藥品按商品名進行細分,統一逐個編號,逐一確定首負比例。要求定點醫療機構將醫保診療項目、藥品與本院一一對應,并嚴格按照統一編制的號碼上傳,規范定點醫療機構上傳的費用信息,做到對醫保醫師用藥、診療的精確化管理。通過推行一系列管理措施,聊城市醫保醫師管理取得明顯成效。醫師的醫保管理意識顯著增強,醫療服務行為逐步規范,有效遏制了醫療費的快速增長;2011年人均住院費為9068元,比2010年增長7%,增幅低于10%。醫保處管理效率明顯提高,既能夠全程監控每名醫保醫師的醫療服務情況,又能及時全面統計量化指標情況,對違規行為及違規人實現精確定位與即時處理。參保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目錄內藥品使用率由90%提高到95%,自費藥所占比例由7%降為5%;藥品費所占比例由51%降為46%,檢查費所占比例由27%降為19%;參保患者個人負擔比例由以前的33%降到25%以內。多年實踐證明,醫保醫師制度已成為深化醫保管理的重要抓手,為醫保管理向精確化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建立團購談判機制完善單病種結算辦法為進一步完善細化結算辦法,聊城市探索建立與定點醫療機構的談判機制,細化單病種結算,降低了血液透析等病種的付費標準,開展醫保惠民病房,以精細化管理降低醫療費用支出。一是開展了血液透析等病種的限額付費。為減輕患者門診醫療負擔,針對血液透析等診斷明確、并發癥少、診療手段確定的一些病種,在核定治療費、檢查費、藥品費等費用后,確定一個合理的總收費標準,然后與多家定點醫院談判協商,降低醫療付費標準。目前,血液透析患者無論在哪一個級別的醫院做門診治療,收費標準由每次500多元降到350元以內;并且對每次血液透析不設起付標準,取消首負比例,參保職工血液透析費醫保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5%提高到95%;參保居民發生的血液透析費,未成年人報銷比例提高到75%,成年人報銷比例提高到65%,血液透析患者的醫療費在定點醫院可通過網絡即時結算。通過付費包干,參保職工單次透析費自負部分由100元左右降到17.5元,減負比例達80%以上。實行限額付費的病種除血液透析外,還有闌尾炎、白內障、子宮肌瘤等90余個單病種手術。單病種結算促進了醫師因病施治,在保證醫療質量的前提下,減少不合理費用,減輕患者就醫負擔。二是開展了醫保惠民病房。針對不需要住院但需進行輸液治療、費用又比較高的參保人員,開設了醫保惠民病房,將急慢性支氣管炎、冠心病、腦血管病、闌尾炎保守治療、急性膽囊炎等12個病種的門診輸液醫療費納入支付范圍。納入惠民病房的病種,醫療費不設起付標準,職工的支付比例為85%,居民為65%。通過雙向談判協商,確定了5家定點醫療機構開展惠民病房,將惠民病房醫療費用控制在每人次1200元以內,醫療費可以直接聯網結算。“五定一審一監控”加強對門診慢性病管理為提高門診慢性病統籌金的使用效率,根據門診慢性病醫療需求情況復雜的特點,聊城市對慢性病人的門診醫療實行“五定一審一監控”的管理辦法。“五定”是:一是定點就醫購藥。對處于恢復期或維持期、用藥品種固定的患者,集中到一至兩家的基層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治療,在藥品種類上滿足慢性病患者的需求,在藥品價格上不高于藥店零售價格。二是定藥品品種。一種病只能用三種藥、兩種病用四種藥、三種病以上不能超過五種藥。三是定用藥量。治療用藥不得超過規定的用藥量,一般在15天左右。四是定時限。根據慢性病的特點和輕重,確定治療時間和療程。五是定限額。對高血壓、糖尿病等部分門診慢性病種規定年度限額,對使用量較大的25個藥品品種限定價格。每個門診慢性病人所用藥品名稱、藥品限價、年度醫療費限額都在計算機系統中予以維護;凡是未在計算機系統中核定范圍的用藥,或者價格超過限額的,自動按自費處理或不允許結算。“一審”是定期年審,實行動態管理。每年6至8月份,對已審批一年以上、享受門診治療的患者,臨時指定一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全面復查。對已康復的門診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壓、冠心病等只需服用少量藥物即可穩定病情,不再符合慢性病門診治療準入標準的,終止享受門診治療待遇,再復發的必須重新申請認定。“一監控”即加強網絡監控,費用聯網結算。與門診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實行計算機聯網,門診慢性病人就醫購藥時,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聯網結算,本人只支付個人負擔部分,同時藥品消費明細實時上傳。醫保處對上傳的信息進行審核,監控門診用藥品種、藥量和費用總額,設立個人費用臺賬,進行跟蹤管理,做到既減輕參保人醫療費墊付負擔,又提高醫保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