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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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篇1

關鍵詞:普惠保險 財政補貼 政府監管 產品創新

一、農村普惠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一)農業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隨著各地區農業保險試點規模不斷擴展,各地區的發展模式也逐漸形成。由于普惠性農業保險發展時間較短,各地區建立的農業保險體系尚處于初級階段,在財政補貼、體系構建上存在值得改進的地方。

1.縣域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財力不足。我國農業保險的補貼中,中央承擔補貼的40%,省級財政補貼20%,縣域財政補貼20%,其余由農戶自己分擔。按照保費補貼規定,中央財政給予補貼的前提是省級政府財政預算到位;同樣,省級財政進行補貼的前提是縣市級補貼預算資金到位。由于部分貧困縣域財政壓力較大,有的地區財政減少了對本地農業保險的參保比例,這減緩了農業保險業務的開展。

2.農業保險尚未建立巨災風險防范機制。目前,我國農業巨災風險規避體制尚未完善。巨災破壞性強,風險發生較為分散。由于農業受自然環境影響較大,投保農戶不集中,導致發生災害后農戶不能及時、足額得到補償。再保險市場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大量風險無法得到分散。一旦巨災發生,保險公司將承擔巨大賠付虧損。

3.保險公司不良競爭。保險公司在農業保險方面獲取低保費,承擔高風險,而國家財政的補貼只用于農戶,并不對保險公司進行補貼。為了避免經常出現虧損,保險公司不得不提升費率,導致低收入的農戶承擔不起,承保率下降。

(二)農村養老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財政補貼支付能力是否匹配。我國目前農村老齡人口仍在不斷攀升,隨著時代的改變,人們生活壓力增大,家庭養老模式逐漸退化,認為國家應對老年人養老承擔一定的責任。對于年滿60歲的農民,政府政策為農民無需再繳費,每月可領取基礎養老金。實行普惠制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必定要考慮國家財政是否有足夠的支付力度。

2.保障水平低,投保積極性低。普惠養老保險制為社會幫扶性質的養老金體系,其保障的水平為補充型,僅作為農民養老的補助類收入存在,農村養老還需要其他的經濟收入。很多農戶由于收入問題,均選擇最低檔的繳費等級,加之部分貧困地區財政補貼力度不足,60歲之后獲得的養老金情況并不樂觀。因此,普惠養老保險制仍存在局限性。

(三)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經營模式難以確定。全國各地農村小額保險經營模式不盡相同,各有優勢及劣勢,經營模式難以選擇。

2.產品供給缺乏,不能滿足需求。部分保險公司把小額人身保險當作開拓農村市場的鑰匙,而不具有可持續的長遠發展規劃。對農村市場仍舊存在誤解,這樣很難實現小額保險的公益扶質。并且在保險產品的設定上經驗不足,開發上欠缺考慮實際情況,難以兼顧盈利與扶貧。小額保險仍需要保險公司加強產品開發力度,提高創新水平。

(四)農村大病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1.未能與其他醫療制度恰當銜接。大病保險難與醫療救助之間恰當銜接。各省盡管在實施方案中普遍規定大病保險在新農合報銷的基礎上,補貼比例達到救助標準限額的20%,然而報銷后許多患者依然難以承擔重負。目前的大病救助資金不夠充足,經濟發達與欠缺地區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且患者獲得醫療救助手續繁雜,間接成本較高。

2.部分保險機構競標不合規。根據招標的規定,公共服務招標的價格指標不得高于30%,但一些地方政府單純強調降低保費、提高保障。所以價格的下調成了業務競標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保險公司為了中標,在沒有獲得大病保險數據、沒有科學調查的前提下不合理定價,且盲目擴大標的范圍,違規競標。無意中加大了自身風險。

二、農村普惠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農業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1.加大財政補貼支持。過去的幾年中,中央資金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強,覆蓋的保險標的也逐年增加。稅收方面也對保險公司減免了所得稅。但是目前補貼的范圍仍然有限。美國的農業保險補貼比例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4%,按此比例計算,我國2012年補貼值應為1700多億元,而當年實際補貼值為97億元。與國外水平相比,我國補貼比例尚有提升空間。對于政策的設計存在偏差,一些地區的水產、養殖業例如魚類、雞鴨養殖等尚未被納入。根據現行趨勢,還需要擴大補貼范圍、加大補貼力度。

2.完善巨災風險分散制度,制定具體操作文件。中央多次敦促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辦法,加強防范巨災危機的能力。目前依照《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管理辦法》,通過建立政府、保險機構自身、社會組織參與構成的大災風險準備金,從而使保險公司的承保力增強,使承包范圍更加廣泛,更有底氣的面對巨災風險。盡快完善中央、省市大災風險分散制度的具體可操作性文件,使農戶和保險公司遇到農業大災時不再遭受巨大損失。

(二)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應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滿足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在養老金籌集模式上,堅持以國家和集體為主、個人為輔的基本原則,打造以社會保險為主,以家庭式養老、社區式幫扶為輔,逐漸與城鎮的社會養老制度整合統一的社會養老制度模式。

1.強化財政補貼支持。在政府財政收入不斷提升的前提下,加大補貼力度,既鼓勵了農戶的投保熱情,也鼓勵了保險公司承保的積極性。保證資金到位,形成差異性補助機制,增加基本型養老保險保障額度,根據繳費檔次提供不同檔次的補貼額度,給予農戶以實惠。

2.完善個人賬戶制度,提升保障水平。個人繳費并不強制財政進行補貼,同時繳費比例分為多個檔次,對于最貧困群體無需繳費,由財政給予最低保障代為繳納。個人賬戶里的資金可以用于質押借貸,這樣也有利于推動農村普惠金融發展,更造福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1.推廣半商業經營模式――以中國人壽為例。簡單來說既是政府組織,參與引導,農戶投保,政府并不過度參與,保險機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探索到有效的經驗做法,在農村小額保險方面開拓了高效的發展模式:

2.加強產品創新與開發。設計合理的保U產品是滿足農戶保險需求的重中之重。不同地域的農村文化習慣、保險意識差異較大。在開發時應多方面考慮地區經濟水平、購買力、實際需求、盈利賠付比率等具體情況,創新產品設計。對于產品要根據收入層次劃分多個檔次,以滿足不同收入水平的需求,適銷對路,提高產品適合度。

(四)農村大病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建議

篇2

關鍵詞:農村金融;問題;建議

一、當前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

長期以來,在我國農村地區的發展過程中,農村地區的經濟以農村信用社為主要核心,不斷的發展和壯大。目前,我國農村地區初步形成了一個力圖適應“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體系,主要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九類銀行業金融機構。但是,“農”字號銀行支農功能呈現出“邊緣化”趨勢。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撤離農村,為郵政儲蓄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形成了與信用社兩足鼎立的局面。但郵政儲蓄只發放小額貸款,隨著存放資金的增多,這些資金又回流到城市,使得農村資金供給缺口加大,加劇了農村資金供求失衡。

二、現今農村金融存在的問題

(1)農村金融服務功能缺位,金融產品單一

目前,農村金融體系由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這三家銀行構成“三駕馬車”的基本框架,但這三家由于經營目標、服務對象以及規模實力等原因使得目前農村社會化金融服務缺位,信貸投入不足,嚴重影響著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而且,農村金融機構大多只是開展存、貸、匯等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以及貸款的期限、利率、額度等不能滿足現代農村對資金的基本需求。

(2)農業保險、信貸抵押擔保等發展力度小,發揮作用難

當前,農業保險的規模與農村經濟對農業保險的需求不相稱。農業保險作為促進農村經濟平穩發展、推動農村金融市場深化的重要工具,是農村金融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農業保險發展滯后,一方面,導致“三農”經濟收入平穩增長缺乏保障;另一方面,也導致農村金融市場的信貸風險較高。缺乏抵押擔保物品是農民貸款難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何利用部分財政資金引導農村開展抵押擔保創新是一個值得探索的問題。我國應借鑒國際經驗,大力推動農村信貸抵押擔保創新。

(3)農村資金大量外流

目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導致農村經濟發展受阻,城鄉差距過大。造成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每年通過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等商業性金融組織從農村地區流出的資金大于從城市流入的資金。近年來,大量的農村資金從農村金融組織轉移到城市,資金大量外流的渠道主要是農村商業銀行資金運用非農化,逐年減少對農村的資金支持。農村資金大量外流使得農民的貸款需求難以滿足,農村的經濟發展受到極大限制。

三、農村金融問題的對策分析

(1)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積極開展融資方式創新。

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為導向,合作金融為主導,商業金融和民間金融為補充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為形成有效的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金融合力,需要對農村金融體制進行統籌兼顧,整體推進,建立適應新農村建設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加大農村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科學合理規劃調整基層網點布局,努力構建以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商業性經營為主體,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金融為支撐,郵儲銀行等其它法人金融機構為輔,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和民間融資為補充的商業性與政策性并存、功能互補、合作競爭、充滿活力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通過不斷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彌補農村金融機構和資金的不足,切實解決農村金融服務缺位問題。

(2)加速農業保險發展,促進農業經濟

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農業保險,想要快速發展我國農村的金融,就必須加快我國農村農業保險的發展。這就要求:由地方財政出資,在地方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嘗試設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在經營農業保險較好的地區,設立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簽訂協議,由商業保險公司代辦農業險;繼續引進經營農業險的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在積極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廣農業政策性、專業性保險業務,建立覆蓋農村的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相輔相成的農村保險體系。

(3)建立有效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

為抑制農村信貸資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證,要積極引導農村信貸資金回流,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要合理利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通過稅收優惠和利用財政資金補償金融機構貸款風險等措施,引導農村資金高效率地轉化為農村投資。增加對當地經濟信貸投放較多的金融機構再貸款額度;鼓勵郵政儲蓄資金參股農村銀行,投資設立農村小額保險組織,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為支持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長期的資金投入來源。(作者單位:東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丁寧,淺析我國農村金融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經濟論壇,2013

[2]于磊,淺析我國農村金融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經濟研究,2013

[3]李敏,淺析我國農村金融支持的現狀、問題及對策,東方企業文化,2013

[4]龍云飛,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研究,社會民生,2013

[5]朱宏春,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對策分析,三農金融,2013

[6]范艷麗,我國農村金融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商學苑,2012

[7]翟斌,加強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對策,經濟天地,2012

[8]劉寒冰,淺析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經濟縱橫,2011

篇3

關鍵詞農業保險;scp范式;市場結構;市場行為;市場績效

scp范式是產業組織理論的主體理論框架,主要用于揭示企業之間關系變化的規律及其對企業經營績效的影響,即市場結構制約市場行為進而決定市場績效,其中市場結構中主要包括市場集中度、產品差別化和行業進入退出壁壘。市場行為主要涉及價格策略、產品策略和排擠競爭對手策略。市場績效主要包括產業的資產配置效率、生產規模效率等[1,2]。筆者將從對農業保險的scp范式研究,結合我國現行農業保險的特點,對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我國農業保險業提供建議。

1我國農業保險的scp范式的市場結構分析

1.1市場集中度

1.1.1農業保險。農業保險是指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按農業種類的不同分為種植業保險和養殖業保險。我國開辦的農業保險主要險種有養殖業如生豬保險、養雞保險、養鴨保險、牲畜保險、奶牛保險、淡水養殖保險等,種植業如水稻保險、蔬菜保險、林木保險等[3]。從1982年原

2我國農業保險的scp范式的市場行為分析

2.1政府補貼與保險公司的博弈分析

由于農業本身存在的弱質性,加之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多發的農業大國,使得農業保險成為一項重要的規避風險的手段。由于這項保險存在著保險標的損失的難度量性、風險的廣泛性及不確定性、保險收益人的廣泛性等因素使得其存在較大的正外部效應,需要政府提供財政補貼以保證實施。政府對農業保險實施補貼以促進農戶參與農業保險的積極性,這些補貼將會在盈余之年在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利潤分配。這不符合政府在提供這一財政補貼時的初衷。同時,財政補貼資金來自于消費者的稅收,補貼的增加相應導致消費者福利減少(見圖2)。

最初的農業保險供給曲線為s1,需求曲線為d1,在a點達到均衡,此時的社會總剩余為oab。政府實施補貼后,保險公司供給增加,供給曲線向右移動到s2,社會福利相應增加到ofcb。然而由于政府用于補貼的資金來自于稅收收入,稅收的增加使得消費者個人可支配收入減少,需求曲線相應的向左移動,與s2交于e。社會福利變為ofeh。最終要使得社會福利增加,就需要使四邊形ofed的面積大于四邊形hdab的面積。

2.2保險產品銷售行為

目前我國農業保險業存在著廣告效應不佳、售后服務不完善等缺陷,沒有給廣大農戶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農業保險的廣告宣傳力度不夠,許多農戶不清楚存在這樣的保險,即便有心要投,也無從得知投保渠道[5]。同時,我國農業保險發展不完善,不同地區參保率相差甚遠,保險設置大有不同。然而共有的問題是,售后服務制度不完善,事故鑒定及保險理賠過程繁瑣,使得許多參保農戶對農業保險信心不足。

3我國農業保險的scp范式的市場績效分析

3.1社會福利

2008年我國保險業承保了各類農作物3 546.67萬hm2,參保農戶達9 000萬戶次,為農民提供了2 397.4億元風險保障,分別比2007年增加了130.0%、80.7%和113.0%。涉農保險保費收入24.4億元,提供風險保障1.3萬億元,支付賠款19.2億元。2009年1~9月,保費規模已超過2008年全年,全國農業保險簽單保費收入120億元,同比增長31%,為廣大農民提供了3 300多億元的保險保障,承保種植業逾5 333.33萬hm2,承保畜牧、家禽5.1億頭,覆蓋1.2億戶。

3.2保險深度

保險深度是指年保費收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數值越大表明保險發展越完善。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較為完善,保險深度約為4,但是農業保險作為其中一項,單獨研究保險深度使得這一測算值偏低,因此采取將國民生產總值縮小1 000倍的數值來計算保險深度(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截止2006年,我國農業保險業處于停滯期。2007年,隨著“三農”問題的提出,政府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實施,農業保險有了長足的發展并展現出積極良好的發展態勢。

4建議

一是完善農業保險市場。我國的農業保險許多項目仍處于試點時期,需要逐步發展完善。補貼及保險金的不確定性使得農業保險存在供給與需求雙冷的現象需要政府盡快制定和出臺《農業保險法》,對農業保險的組織形式、保險金額的確定、財政補貼份額、保費厘定依據等作出明確規定。標準化農業保險市場上參與者的行為,消除農業保險進入壁壘。二是發展農業保險再保險。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多發的國家,從而使得農業保險保險標的的損失具有多發性及廣泛性。目前沒有再保險公司為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使得農業保險風險分擔出現困難,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通過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再保險公司,有效分擔市場風險,可以將原保險人的賠付金額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促使更多的保險公司加入到這一市場中。三是提高服務質量,提高產品競爭力。及時的賠付、合理的保費、優質的服務是吸引農戶投保的重要因素。目前保險市場上存在對保險標的要求苛刻、損失確定困難、給付環節繁瑣、難以到戶等缺陷,使得許多農戶不愿意投保。如何做好農業保險服務,吸引更多的農戶投保,是涉農保險公司發展的關鍵。因此,各保險公司在科學的內部管理的基礎上,應努力提升服務質量,恪守合同信用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在激烈競爭的行業中占有一席之地[6]。

5參考文獻

[1] 李悅,李平.產業經濟學[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2] 惠莉,劉榮茂,陸瑩瑩.農戶對農業保險需求的實證分析——以江蘇省漣水縣為例[j].災害學,2008(9):130-134.

[3] 李珊,楊艷林.從scp范式看我國保險產業的發展[j].廣東金融學院學報,2005(1):55-59.

[4] 趙瑩.準公共物品定義下的農業保險供給[j].財經科學,2004(4):95-98.

篇4

關鍵詞:民族地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困境;對策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4-0085-02

引言

早在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時顯示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到目前全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量已達到約1.78億,占總人口的13.26%,65歲及以上人口已達到約1.19億,占到總人口的8.87%,老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國務院于2009年下發了《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指導意見》),該意見明確提出了到2020年實現農村地區全覆蓋的目標。湘西到2010年增加新農保試點縣4個,分別為龍山縣、吉首市、永順縣、保靖縣,覆蓋面積達50%,農村覆蓋達58%,到2012年整個湘西提前實現了全覆蓋。

自指導意見下發后,國家大力宣傳新農保政策,在廣大農村地區產生了巨大的反響,有認為該政策好的,也有認為政策不好的,該政策面對的群體是廣大農村地區人民群眾,農民在文化程度、思想觀念、收入水平等很多方面有一定局限,所以在新農保深入農村地區的過程中必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一、湘西自治州農民的參保狀況

1.調查研究說明。本文采用隨機抽樣的調查方法對湖南湘西自治州古丈縣、龍山縣、花垣縣、吉首市等縣市幾個鄉村的農民進行了問卷與訪談調查,收集了廣大農民群眾對新農保的數據與意見,通過SPSS18.0軟件的統計分析,從中得出了樣本的整體參保情況,由此總結出新農保在湘西推廣過程中存在的困境。本研究共發放問卷232份,回收問卷221份,回收率95.3%,經過篩選有效問卷209份,有效率達94.6%,調查對象為年滿16周歲以上的所有符合參保要求的農民群體,調查男性127人(60.8%),女性82人,其中21人曾經是村里的干部,占樣本的10%,平均年齡49.58歲,最小年齡21歲,最大年齡82歲。

2.整體參保情況。自實施新農保試點以來,目前湘西已基本實現全覆蓋各個縣市的農村地區,截至2011年底,湘西全州常住人口約255萬中128萬農民參加了新農保,符合條件的32.2萬老人享受到了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在我們調查的209人中有171人參加了新農保,38人未參加,參保率達81.8%,由于政策執行過程中帶有一些強制性因素,在目前參保的171人中有62人表示不愿參加,繳費檔位也為最低標準100元。我們統計參保與未參保原因時發現調查農民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子女不參保,老人就享受不到基礎養老金;第二,老年生活有保障且減輕子女負擔;第三,收入低,沒有能力繳納;第四,物價上漲收益少,不劃算;第五,對其不了解且還年輕,以后參加也不遲等等。

二、基于農民角度推廣新農保的困境

1.農民對新農保的了解不深。在湘西農村地區,人們受傳統生活方式的影響,新農保的出臺對于他們來說覺得并沒有什么重要的作用,對新農保的認識很少。在調查統計中僅8.6%的農民對新農保非常了解,其中大部分曾經或現在是村里的干部,57.9%的只是一般了解,33.5%的甚至是不了解的。在對其調查中發現有兩個因素造成這種現象,一是農民自身的文化程度。調查的農民中87.1%處于初中文化程度以下,達大專以上的占4.3%,文化層次普遍偏低,導致不能很好地解讀清楚,造成對政策的不了解;另一是政策的宣傳力度。在宣傳方式調查中,村干部的宣傳占主要方式,占77.5%,村干部在各鄉鎮進行宣傳也只是簡單地傳播,講解一下關鍵要義,更多的條例還是需要農民們自己去了解,電視廣播的影響微乎其微,這也造成沒有深入地了解新農保政策。

2.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期望不高。受中國傳統文化思想的影響,養兒防老的觀念深入人心,所以新農保出臺后并沒有受到農民們的高度重視,期望的程度不是特別高。我們調查統計得出的數據:農民選擇農村社會保障最多的三個是醫療保險、災害救助、養老保險,選擇養老方式最多的三個是子女養老、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儲蓄養老,這個調查結果與預測的一致,正是農村百姓最關心的問題。對于剛剛才實施三年的新農保,大多數農民抱著嘗試的態度去參保,并沒有期待有什么回報,經過農民們的大致估算,有56%的人認為依靠新農保不能解決老年生活經濟的問題。

3.農民的繳費承受能力差。湘西地處湖南西北部,云貴高原東側的武陵山區,屬山脈丘陵型,處處都是凹凸不平,地理條件較差,農民耕種時不宜進行大規模的種植;家庭人口規模較大,在調查中平均家庭人口規模為5.28人,人口達到5人的占到74.6%,達到8人的占7.7%,主要集中在5~6人,家庭有一個兒子的占54.1%,有老人的占到60.3%,老人的平均撫養系數為0.3033;由收入來源方面的調查得知農民的收入主要來源為農業收入,即等到收割后賣出部分糧食,換取一些家里日常生活的費用;其次一部分身強力壯的農民在農閑時外出打零工來掙得一部分收入,解決子女的教育費用以及留一小部分儲蓄以備不時之需;還有少部分有生意頭腦的做一些買賣以及政府給予的補貼等其他收入渠道,每年的收入略大于支出。

4.農民對新農保的反面擔心嚴重。自湘西新農保實施以來,政府大力推進政策深入農村地區,可是在落后的農村,廣大百姓對新農保還是存在一些擔憂。首先是對新農保的實施過程不滿,國家規定的是根據自身條件自愿參加新農保,可是到實施的時候就增加了一些硬性的規定,即所謂的“捆綁模式”,這一舉措大大降低了農民對其的信任,剝奪了農民自愿選擇的權利;其次是十分擔心達到60歲后拿不到養老金,這一點擔心是因為對政府的信譽度受到了動搖;第三是擔心政策的穩定度,即會不會發生變化;第四是物價飛漲導致養老金收益少,不能滿足老年生活消費的需要。

三、對策性建議

目前在國家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全面、快速、有效地推廣新農保、取得農民的信任是至關重要的一步,解決農村社會民生問題,然而其中卻面臨著一些困難,基于這些存在的困境難題給出一些針對性的建議。

1.普及知識,增效宣傳。在廣大民族地區的農村農民們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對相關政策條例的理解能力差,以及宣傳方式單一,宣傳效率低下且效果差,造成大面積地區農民對新農保不了解不認可的現象。一方面要普及知識,包括不僅僅普及新農保政策知識,更重要的是要普及建設新型化農村的知識,這樣農民可以更有效地建設自己的家園,豐富自己的知識面,對全面建設新型農村和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的文化基礎。另一方面結合農村具體情況開展高效且豐富的宣傳活動,讓百姓們主動地融入活動之中,親身經歷和學習優秀試點的事例,透徹地了解實施新農保的意義與重大作用。建議的措施有:(1)建立村集體圖書館或流動圖書館,專業人士傳授知識;(2)成立縣級政策義務宣培小組,進行上山下鄉宣講及培訓;(3)加大權威媒體報道的力度,解說政策并同時反饋基層意見等。

2.增強意識,自行選檔。農民受傳統思想觀念信仰的影響,對新農保的整體期望不高,然而隨著社會的進步、時代的變遷,人們生活的方式節奏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傳統的形式并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需要。由此對于廣大農民群眾來說,要清晰地認識社會發展的變化,家庭結構規模的小型化,老人與子女的分居使得老人們失去了保障,所以農民們要慢慢地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增強對自己老年養老的意識,不能一味地傾向“養兒防老”的思想,接受社會贈與的福利—新農保,并根據自己與家庭的綜合能力自主選擇滿足老年生活消費的繳費檔位,未雨綢繆。建議的措施有:(1)農民自主學習西方發達國家的養老保障思想;(2)大力鼓勵農民進行個人儲蓄養老與社會保險養老方式等。

3.技術支持,增倍收入。在農民的收入來源上主要依靠兢兢業業的農業生產換取經濟價值,農民大多是文盲,耕種田地時基本靠上一輩人遺留下來的套路去執行,對農業的增產增收沒有大幅度提高,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對農業技術的了解。因此國家相關農業部門應該大力推廣農業生產技術,普及農業生產知識,對落后的農村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如果農民掌握了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術,那么他們的積極性也會得到成倍的提高,同樣的努力能得到增倍的收獲,糧食增產,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并且有了購買保障自己未來生活的政策服務的能力,農民望而喜之。建議的措施有:(1)定期開展村集體農業知識宣講會;(2)成立縣級農業技術培訓隊,義務進行流動調研指導等。

4.豐富政策,公正執行。新農保政策在實施的三年間,取得了一部分人對它的認可,但同時也存在一部分人對它產生許多質疑,不管是政策的本身還是政策的執行都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以廣大農民群體的利益為出發點著力解決農民關心的問題,提高政府的信任度,確保政策的穩定性以及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完善政策的各項條例,規范政策的實施流程,公平公正地按照相關文件貫徹執行,這對新農保大力推廣農村地區有著不可估量的效果。建議的措施有:(1)政府塑造權威形象,政策制定者完善相關條例;(2)加強對政策執行的監管,禁止強制執行等。

參考文獻:

[1] 胡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探討[J].經營管理者,2011,(1).

[2] 李逸波,彭建強,趙邦宏.河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推廣的現狀、問題與對策[J].區域經濟,2011,(9).

[3] 趙秀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與對策分析[J].前言,2012,(1).

[4] 謝冰,張旭.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J].勞動保障世界,2010,(6).

篇5

農村小額保險是為農村人群提供的一種簡易保險,它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金融扶貧手段,被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廣泛采用。本文通過對國內外小額保險發展模式的研究,進一步分析我國農村小額保險模式的發展狀況及存在的問題,為我國農村小額保險發展提供建議。

【關鍵詞】

農村小額保險;經營模式;發展路徑

一、引言

小額保險作為一種新型的保險項目,在一些發展中國家農村地區開始出現并呈快速發展勢頭。小額保險是現代金融服務向農村擴散的必然產物,并逐漸成為一種扶貧開發手段,被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廣泛采用。近幾年來,受眾多發展中國家推廣小額保險的影響,我國也開始推廣農村小額保險,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我國農村小額保險剛剛起步,所以農村小額保險的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如覆蓋面還不夠廣泛、供給效率不高、服務質量跟不上、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規范等。為了有效解決上述問題,本文試圖通過對國內外小額保險發展模式的研究,進一步分析我國農村小額保險模式的發展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完善我國農村小額保險發展的政策性建議。

二、國內外農村小額保險經營模式對比分析

(一)國外農村小額保險經營模式

從各國的發展實踐來看,目前小額保險的經營模式主要有三種:

1.“合作―”模式。包括一家專業的保險公司和一家機構(一般為小額金融機構),依照約定建立小額保險拓展的合作關系。專業保險公司負責準備金計提、產品定價以及滿足官方監管要求,而方則負責向客戶提供小額保險、損失清算及促進風險、資源和專業技能從非正規渠道向正規渠道進行合理轉移。

2.獨立經營(保險公司自營)模式。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小額保險覆蓋人群最廣,提供小額保險產品最多,在國外,采用獨立經營模式的機構主要是一些微型金融機構和專營小額保險的機構。

3.互助或合作保險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互助機構由其成員,同時也是保險等金融服務的使用者所擁有,遵循“一人一票”的合作原則。提供小額保險服務的互助機構主要有三種:一是獨立的互助(或合作)保險公司;二是互助保險協會網絡;三是隸屬于金融合作社網絡的保險公司。

(二)國內農村小額保險經營模式

1. 以保險村建設為基礎的全村統保模式。在條件成熟的鄉村,借助當地政府支持,試點公司積極配合,向農民廣泛深入的宣傳和介紹產品。在此基礎上,以點帶面,重點突破,用團體保險方式,將全村符合投保條件的所有村民全部納入保障范疇,進行應保統保。

2. 與政府惠農政策相銜接的聯合互動模式。借助基層政府組織的影響力,基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現有的服務網絡平臺,將小額保險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配套或補充產品進行推廣。

3.與農村金融機構相配套的信貸保險1+1模式。借助農村金融機構平臺推銷小額保險,即與農村的金融機構合作,在支付一定的傭金或費的基礎上,委托農村金融機構或借助其網絡將小額意外傷害保險和小額定期保險等產品銷售給上述金融機構的貸款借款人。

4.在條件不成熟鄉村推行的小型團單模式。依靠駐村服務員、委托專業技能人員、聯手地方經濟能人等拓展小額保險。

(三)制約農村小額保險發展的因素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小額保險銷售大多采用多主體合作的方式,即保險公司農村的公共機構、基層團體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等合作,拓寬了小額保險在農村的銷售道路。但小額保險在我國的發展仍不盡人意。究其原因,不僅僅是營銷模式的不足,在市場需求,產品供給與政府扶持等方面同樣存在缺陷。具體分析其存在的問題,從主體分析,在農民方面,農民的收入不高,缺乏保險意識,逆向選擇嚴重。在保險公司方面,缺乏農民生命表,經營成本高,供給渠道單一。在政府方面,缺乏法律的保護,農村營銷員資格制度不完善。對此,我們提出了以下的改進思路。

三、對我國農村小額保險發展路徑的建議

(一)發展農業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投保能力

農業經濟發展多元化可以促進農村社會進步,改變傳統的農業生產模式,增加農民的收入,為農村小額保險發展提供經濟支持。農民手中有了富余資金,再結合保險宣講,增強農民保險意識,農村小額保險發展會上一個新臺階。

(二)推進農村小額保險監管體系建立,制定農村小額保險法律保障網

完善的監管體系是保險公司經營農村小額保險業務的參照體系,鑒于目前我國農村小額保險發展的情況,農業部應與保監會聯手組織人員深入調查,結合現有狀況及國外成功經驗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場行為監管體系。同時,國家應加強農村小額保險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政府、農民、保險經營者等市場主體在農村小額保險開展過程中的作用,調整各方利益關系,引導農村小額保險健康發展。

(三)開發適合農村的小額保險產品

保險人要深入農村實地調查,了解農民的風險狀況、需求問題、收入情況等,確定保障重點,據此開發適合的產品,為農民提供品種豐富的,適銷對路的產品。

(四)建設農村小額保險營銷平臺

首先,發揮“村委會”成員的核心優勢,發揮農村各種組織的作用,利用農村營銷員進行營銷。第二,建立專業的農村小額保險銷售組織,以農民容易接受的形式,給農民講通俗的實例,分析利弊,鼓勵投保。第三,加強與農村金融機構的合作,農村金融機構或小額信貸機構擁有大量的農村客戶群和廣泛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農村小額保險銷售的有效渠道。

參考文獻:

[1]張權輝.我國農村小額保險發展現狀及對策研究[J].經濟縱橫,2011,(03)

[2]曹蓓.中國農村小額保險的營銷策略和發展路徑選擇[J].農業經濟,2014

[3]袁春蘭,謝玉梅.我國農村小額保險的市場構建與發展[J].求索,2013(001)

[4]劉妍,盧亞娟.我國農村小額保險經營模式的現實選擇[J].金融縱橫,2010(5)

篇6

關鍵詞:農村金融 現狀與問題 發展對策

一、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發展的狀況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體制的逐步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穩步推進。二是“三農”貸款持續增長。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國農業貸款余額近3萬億元,約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14%,60%以上農戶的貸款需求得到滿足。但是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是農村地區資金外流情況嚴重。目前,通過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等商業性金融組織,每年從農村地區流出的資金大于從城市流入的資金,導致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受阻,城鄉差距過大。二是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商業銀行改革以來,幾家主要銀行都大批撤出了在農村地區的營業網點,與此同時,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建設沒有跟上,造成機構網點覆蓋率偏低,農民接受金融服務困難。三是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盈利水平不高。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經營傳統的信貸產品和商業保險產品,而對農民需求量較大的小額貸款和農業保險則缺乏創新,造成金融產品單一,盈利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薄弱,而一些非正規的農村金融組織由于金融服務比較符合農民需求,發展較快,但是潛在風險較大。四是金融基礎設施不完善,支付結算體系落后。適合農村經濟特點的金融電子化、票據化基礎設施研發和建設不足,覆蓋的地域范圍小,便捷化程度低。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農”服務的能力,嚴重制約了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議與措施

通過對農村金融的經營背景及現狀的分析與比較,為促進其更快更好的發展,從而裨益鄉民,較好輔助“三農”政策的執行,特提出以下建議。

1.建立相關風險補償核準規劃。通過財政部門等盡快償還原拖欠農信社的相關貼息,同時剝離先前由于政策性原因而導致的不良貸款,地方政府應完善農業部門的信用評級制度及相關部門的貸款擔保機制,控制農業貸款的可能性風險及損失。

2.建立有效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在引導農村信貸資金回流支持新農村建設方面,一是要為抑制農村信貸資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證;二是要合理利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通過財政資金補償金融機構貸款風險和稅收優惠等措施,引導農村資金高效率地轉化為農村投資。增加對當地經濟信貸投放較多的金融機構再貸款額度;鼓勵郵政儲蓄資金參股農村信用社,投資設立農村小額保險組織,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為支持新農村建設提供長期的資金投入來源。

3.制定《農業投資法》,規定縣域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或購買農業政策性金融債券。建議以縣為單位,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貧困縣和非貧困縣,貧困縣免除所得稅和營業稅,非貧困縣免營業稅、所得稅減半征收。加強對縣域資金流動的監測和預警,限制國有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系統內上存資金比例,通過運用差額準備金制度,對上存資金比例過高的金融機構可以提高超額準備金比例實行繳存,并下調超額準備金利率。

4.發展農村社區基金和小額信貸機構,彌補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近年來農信社改革的商業化趨勢不斷強化,一批農信社將撤離偏遠落后地區。這種趨勢無法逆轉,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彌補偏遠落后地區的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農村社區基金和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就是彌補農村金融空白的重要手段。

5.改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改善農村金融組織的發展環境,重點是完善農村經濟基礎條件,提高農戶和農村企業的盈利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建議加大財政的投入力度,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業科技服務的投入,改善農村經濟運作的基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民在市場交易的談判地位和抵御風險的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出資成立擔保基金或擔保公司,帶動其他擔保機構的發展。要擴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圍,增加農作物收益權、權利質押,同時保護擔保債權的優先受償權。探索運用動產質押、倉單質押等形式,根據“產業大戶”、“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濟主體的不同特點,采取“一企一策、一戶一策”的辦法解決農民抵押難、擔保難的問題。

三、美國農村金融體系對中國的啟示

隨著全球經濟的不斷發展,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的農村金融體系都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從美國農村金融體系來看,美國已經建立起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農村保險在內的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體制,建立起了支持農村建設資金循環的長效機制,較好地支持了農村和農業發展,維護了廣大農民利益。借鑒美國經驗,結合中國農村的具體情況,建立起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已經成為下一步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主線。

1.要鼓勵金融組織創新,推動交易工具和業務品種的創新

要按照農村現實和農業經濟發展實際,培育和發展商業性的、可持續的金融組織。條件許可的地方可建立社區銀行和小額信貸組織。鼓勵引進國外農村金融中的專門為農業設計的金融品種,以滿足農村金融需要。

2.對現有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明確功能定位

農信社要鞏固已有改革成果,辦成商業上可持續、主要服務于鄉(鎮)、村和農民的金融機構,農業銀行要結合股份制改革,通過機制和體制的轉換,充分發揮農業銀行作為大型商業銀行的系統優勢,切實提高對農業產業化、基礎設施和城鎮化建設的信貸支持質量和效益,加強對縣域經濟的服務;積極推進郵政儲蓄改革,按照商業化原則,引導郵政儲蓄資金支持“三農”。

3.加強政策引導,開展金融知識教育

要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轉變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發展理念,要努力塑造有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用市場化利率覆蓋其經營風險。

參考文獻

[1]章奇.推動農村金融改革多元思考.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5,(7).

篇7

關鍵詞:農村金融 現狀與問題 發展對策

一、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發展的狀況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體制的逐步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穩步推進。二是“三農”貸款持續增長。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國農業貸款余額近3萬億元,約占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14%,60%以上農戶的貸款需求得到滿足。但是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是農村地區資金外流情況嚴重。目前,通過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等商業性金融組織,每年從農村地區流出的資金大于從城市流入的資金,導致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受阻,城鄉差距過大。二是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商業銀行改革以來,幾家主要銀行都大批撤出了在農村地區的營業網點,與此同時,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建設沒有跟上,造成機構網點覆蓋率偏低,農民接受金融服務困難。三是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盈利水平不高。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經營傳統的信貸產品和商業保險產品,而對農民需求量較大的小額貸款和農業保險則缺乏創新,造成金融產品單一,盈利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薄弱,而一些非正規的農村金融組織由于金融服務比較符合農民需求,發展較快,但是潛在風險較大。四是金融基礎設施不完善,支付結算體系落后。適合農村經濟特點的金融電子化、票據化基礎設施研發和建設不足,覆蓋的地域范圍小,便捷化程度低。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農”服務的能力,嚴重制約了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議與措施

通過對農村金融的經營背景及現狀的分析與比較,為促進其更快更好的發展,從而裨益鄉民,較好輔助“三農”政策的執行,特提出以下建議。

1.建立相關風險補償核準規劃。通過財政部門等盡快償還原拖欠農信社的相關貼息,同時剝離先前由于政策性原因而導致的不良貸款,地方政府應完善農業部門的信用評級制度及相關部門的貸款擔保機制,控制農業貸款的可能性風險及損失。

2.建立有效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在引導農村信貸資金回流支持新農村建設方面,一是要為抑制農村信貸資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證;二是要合理利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通過財政資金補償金融機構貸款風險和稅收優惠等措施,引導農村資金高效率地轉化為農村投資。增加對當地經濟信貸投放較多的金融機構再貸款額度;鼓勵郵政儲蓄資金參股農村信用社,投資設立農村小額保險組織,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為支持新農村建設提供長期的資金投入來源。

3.制定《農業投資法》,規定縣域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或購買農業政策性金融債券。建議以縣為單位,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貧困縣和非貧困縣,貧困縣免除所得稅和營業稅,非貧困縣免營業稅、所得稅減半征收。加強對縣域資金流動的監測和預警,限制國有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系統內上存資金比例,通過運用差額準備金制度,對上存資金比例過高的金融機構可以提高超額準備金比例實行繳存,并下調超額準備金利率。

4.發展農村社區基金和小額信貸機構,彌補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近年來農信社改革的商業化趨勢不斷強化,一批農信社將撤離偏遠落后地區。這種趨勢無法逆轉,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彌補偏遠落后地區的農村金融服務空白。農村社區基金和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就是彌補農村金融空白的重要手段。

5.改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改善農村金融組織的發展環境,重點是完善農村經濟基礎條件,提高農戶和農村企業的盈利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建議加大財政的投入力度,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業科技服務的投入,改善農村經濟運作的基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民在市場交易的談判地位和抵御風險的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出資成立擔保基金或擔保公司,帶動其他擔保機構的發展。要擴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圍,增加農作物收益權、權利質押,同時保護擔保債權的優先受償權。探索運用動產質押、倉單質押等形式,根據“產業大戶”、“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濟主體的不同特點,采取“一企一策、一戶一策”的辦法解決農民抵押難、擔保難的問題。

三、美國農村金融體系對中國的啟示

隨著全球經濟的不斷發展,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的農村金融體系都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從美國農村金融體系來看,美國已經建立起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農村保險在內的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體制,建立起了支持農村建設資金循環的長效機制,較好地支持了農村和農業發展,維護了廣大農民利益。借鑒美國經驗,結合中國農村的具體情況,建立起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已經成為下一步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主線。

1.要鼓勵金融組織創新,推動交易工具和業務品種的創新

要按照農村現實和農業經濟發展實際,培育和發展商業性的、可持續的金融組織。條件許可的地方可建立社區銀行和小額信貸組織。鼓勵引進國外農村金融中的專門為農業設計的金融品種,以滿足農村金融需要。

2.對現有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明確功能定位

農信社要鞏固已有改革成果,辦成商業上可持續、主要服務于鄉(鎮)、村和農民的金融機構,農業銀行要結合股份制改革,通過機制和體制的轉換,充分發揮農業銀行作為大型商業銀行的系統優勢,切實提高對農業產業化、基礎設施和城鎮化建設的信貸支持質量和效益,加強對縣域經濟的服務;積極推進郵政儲蓄改革,按照商業化原則,引導郵政儲蓄資金支持“三農”。

3.加強政策引導,開展金融知識教育

要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轉變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發展理念,要努力塑造有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用市場化利率覆蓋其經營風險。

參考文獻:

[1]章奇.推動農村金融改革多元思考.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5,(7).

篇8

關鍵詞:農村 商業保險 發展現狀

1 目前農村商業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特點

1.1 營銷網點逐步增多,營銷規模持續擴大。最近幾年,隨著社會經濟多元化趨勢的增強,區域經濟異軍突起,保險公司瞅準區域市場,將分支機構延伸至各個縣域,營銷規模輻射大部分農村地區,帶動農村保險市場快速發展。

1.2 險種增多,市場份額相對集中。保險公司拓展業務的過程中,瞅準市場動向,針對不同消費人群,推出了多個險種,為城鄉居民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保險需求。

1.3 縣域人身保險快速普及,財產保險發展速度相對滯后,農業保險幾乎空白。

1.4 農民的收入有所提高,參保意愿強烈。近年來,隨著三農政策的提出,各種惠農政策紛紛出臺,農民通過外出打工或進行特色種植獲得了較高的經濟收益,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逐漸成為農民關注的焦點。一項關于保險的問卷調查顯示,大多數農民都有參與社會保險的意向,在養老問題上,62.65%的調研對象期望通過養老保險來解決養老問題。如果財政有補貼,愿意參加農保的占被調查人員的87.84%。

2 農業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成因

一是農業保險缺乏經營主體;二是農業對自然的過分依賴,生產周期長、投資回收慢,潛在著巨大的自然風險,商業保險公司無力獨立承擔農業風險;三是保險費率偏高,抑制了農民對保險的需求;四是農業保險缺乏政府有力的支持;五是宣傳不到位;六是各保險公司“三農”服務的意識不強,制約了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據調查,農民對保險有五盼,一盼雹災保險,二盼種植業災害保險,三盼牲畜保險,四盼養老保險,五盼醫療保險。

3 制約我國農村商業保險發展的障礙因素

3.1 農業保險業務萎縮,難以滿足農業發展的有效需要。20世紀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險公司的各分支機構專設了服務農村生產的農業保險科,入保范圍涵蓋了果蔬種植、特色養殖以及麥收等項目,但隨著商業保險時代的到來,單設的農業保險科以及相應的保險服務被取消,只開設了農作物火災、冰雹和家庭財產責任保險等幾個險種,公司所有的險種服務中,真正為農業生產服務的保險項目還不及所有財險種類的十分之一,而且已有農險種類少,份額有限。農業保險之所以無法在農村地區普及,主要是因為農業災害多、風險大,出現后事故鑒定困難,賠付率高,而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這與商業化經營目標明顯沖突,因此保險公司很少參與農村險種的開發和經營。

3.2 保險產品設計存在缺陷,與農民支付能力形成較大的差距。現階段,大多數保險公司基于上述因素的考量,只將經營規模定位在城鎮地區,但是在推出新險種之前,大多數都未針對農村市場進行調研,致使保險產品趨同性較強,有的與農村生產特點不符。

4 我國農村商業保險發展的建議

4.1 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農業保險體系。鑒于農業生產的風險性和商業保險公司的盈利性特點,筆者建議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針對農、林、牧等農業生產活動提供保險服務。當前,為積極響應我黨關于三農建設的號召,提高商業保險公司服務農業的積極性,使社會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更多農民,可增進政府與保險公司的交流與合作,對致力于農村保險事業的商業保險公司給予更多政策支持,重點加強入保環節和出險后理賠環節的政策扶持:在入保環節,根據農戶入保比例給予相應的補貼;出險后的理賠環節,根據保險公司賠付額的一定比例對保險公司直接補貼。

4.2 規范商業保險公司對農村市場的營銷服務機制。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政策方針的提出,增強了保險業業務向農村地區輻射的可能性,并為其業務規模的拓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商業保險公司應瞅準市場先機,乘勢而上,首先,加速農村保險產品的研發。針對農村地區的生產條件改造現有保險產品,加速新險種的開發,根據農村地區生產特點,盡量減少保費比例,擴大保險輻射范圍,從而惠及更多農民;其次,加速農村保險機構網絡建設。優化農村保險機構網點布局,盡量將營業網點延伸至偏遠地區,擴大業務規模,活躍農村保險市場;第三,加強營銷隊伍培訓和管理。保險營銷人員是公司的“門面”,營銷人員的行為和氣質直接影響廣大農民對保險公司的評價,公司應定期針對營銷人員開展培訓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其業務技能和職業操守。此外,公司應該建立一套員工考評機制,不僅要重視保費收入增量,還應該維護好保戶資源。

開發農村商業保險,可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險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和人體傷害,促進農業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的收入一直處于較低的水平,天災人禍往往會加劇其貧困程度,政府扶持商業保險公司開拓農村保險市場,可以使社會經濟發展成果惠及更多農民,同時也有助于緩解社會矛盾。解決農村的保險發展問題不僅是保險業的重要任務,也是一項惠及全國所有農民的事業,是我國政治與經濟發展以及人文發展水平的重要體現。

參考文獻:

[1]陳振宇,黃華麗.我國農村商業保險現狀及發展簡析[J].經營管理者,2009(15).

篇9

所謂的農業保險,是指對種植業(農作物)、養殖業(禽畜)在生產、哺育、成長過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經濟保障的一種。保險機構通過保險的形式,組織農業從業人員集體互助,使受損單位或個人得到應有的補償,以便及時恢復生產,保證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我國農業保險是在近二十幾年的時間內才逐步發展起來的的,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與城市保險市場相比,尤其是與農村經濟的發展及農村對保險的需求相比,農村保險的發展速度卻非常緩慢,遠遠不能滿足“三農”發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社會的發展。目前,農村保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1農村保險種類單一

無論是從保險公司數量還是從農業保險品種上來說,目前的農業保險都不能滿足農村發展的需要。與城鎮居民不同,通常農民將財產保險放在第一位,而將人的身體的保險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險公司在險種開發上基本上是以自我為中心設計保險產品,條款中的投保條件、費率、可保范圍、繳費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變、不可選擇的,缺乏靈活性,抗風險能力也就較弱,尤其是專為農村設計的險種少,針對性不強。

1.2保險費用標準過高

由自然災害導致的農作物的損失率和養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較高,農業保險的費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費率,因為只有通過較高的保險費率,保險公司才能夠彌補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對于廣大農民而言,這樣的保險費率使得他們很難承受,再加上大部分農民的保險意識淡薄,所以很多農民普遍認為買保險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當災害來臨的時候,受到損失的農業經濟無法得到足夠的農業保險的補償,影響當地農業的恢復和發展。

1.3農業保險市場供給主體數量少

由于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發生的概率高,損失巨大而且覆蓋面廣,因此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也相對更高,從事農村保險有可能使得保險公司長期處于虧損狀態。追逐利潤的天性使得作為商業公司的保險公司不愿過多涉足農村保險。而專門從事農村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也沒有能及時進入部分落后的農村開展農村保險業務,使得部分農村的保險業務呈現出相對萎縮的局面。

2拓展農業保險市場的對策

完善的保險市場必須具備四個要素:主體要素、客體要素、資本要素和生產要素。一個保險市場的發展,不僅需要成熟的保險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農業保險業的發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農業保險市場除了國家的政策支持外,還要在保險人和投保人兩方面下足功夫。

2.1培育農業保險市場上的消費者農業保險解決的不僅僅是農業的再生產問題,更主要的是農民的生活問題,這與農村社會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應把農業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障放在一起考慮。對于農民來說,首要的問題是滿足他們對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農業保險只能排在較后的位置。當農民解決了溫飽問題后,便可以通過普及保險知識、提高保險意識來培育農村保險消費者了,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組織保險知識講座、挨家挨戶講解等等,讓廣大農民真正的了解保險、認識保險、購買保險、宣傳保險,促成農業保險市場的良性發展。

2.2適時創新險種

農業保險在原則上要做到低保費、低保障、責任寬,農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險公司應充分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對原有險種進行技術改造,重點開發一些收費低、保額低、責任寬的適銷對路的新險種,滿足農民的需要,還應根據農業保險的分類有針對性的開發相應的險種。對于貧困和富裕地區的農民,也應該針對他們的經濟狀況和不同需求設計不同的險種。

2.3扶持保險公司發展

由于農業保險賠付率較高,所以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也相對較大,所以國家財政和各級政府應該對從事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給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稅收優惠,在鼓勵這些商業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同時,讓利部分所得給廣大投保戶,適當降低農業保險的保費費率,增加農業保險供給。另外,各地應逐步加大金融保險行業的開放步伐,還要積極吸引專業的農村保險公司進入農村開展業務。畢竟,專業的農業保險公司開發的產品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應該積極為農業保險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在政策、法律、經濟等各個方面給予農業保險的扶持。同時繼續推進科技興農、減負減稅以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在物質層面為推動農業保險發展創造條件。

【論文關鍵詞】農業保險;保險公司;險種;保費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分析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指出了農業保險發展中存在的險種單一、保費過高、供給主體少等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辦法。

參考文獻:

[1]李霄震.農村保險存在的弊端及建議[J].浙江金融,2007(12)。

[2]曹鳳鳴.對加快發展我國農村保險市場的思考[J].金融與經濟,2007(9)。

篇10

【關鍵詞】農村金融 問題 對策

一、引言

農村金融,其是我國金融體制的重要組成條件之一,且會直接對我國農業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而目前,農村金融在發展進程中,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農民收入不高、城鄉差距大等一系列問題不斷顯現出來,使得其存在眾多不足,因此及時采取相對應的補救舉措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現況

一直以來,我國農村在其發展過程中,一般是以農村信用社為主要經濟重心,并在不斷擴大和發展中。現在,也慢慢形成了比較健全的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由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郵政、村鎮銀行等構成。而當下農村金融的主要形式囊括自發的民間借貸、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等。

三、農村金融發展主要存在的缺陷

(一)農村金融制度不健全

自國家商業銀行改革后,諸多大型銀行均從農村區域的營業網點中撤離出來[1],致使現在很多農村地區只存在農村信用社、郵政、農業銀行,進而也加劇了農村金融服務的滯后性。

(二)農村金融環境劣

農村金融環境的不良是誘導農村金融發展受到局限的另一因素[2]。金融環境的優與劣會直接決定農村金融發展的前景。近些年來,我國農民生活水平盡管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從整體情況來看,農村還沒有具備優良的金融文化環境,以及農村對金融知識的熟悉度薄弱,法律認知嚴重匱乏等這些方面均誘導了支農信貸風險的提高,進一步也使得信貸資金在盈利性及安全性方面難以得到保證,從而也就隨之加大了農村信用環境全面的殘缺。

(三)農村資金頻繁出現外流現象

當前,農村經濟推進和農業在資金缺需方面無法得到供給,致使農村經濟的推動受到阻礙,也就更加劇了城市與農村間的落差。而誘導該現象的主要因素是每一年通過郵政、農村信用社等相關商業性金融組織中農村流出的資金比城市流入的資金還要大[3]。

(四)農業保險發展落后

因農業保險受到來自與自然與市場這兩方面的雙重打擊[4],使得其風險不停加大。而這也主要是因農業其本身產業化創造利益水平低于社會所指定的平均利潤率與農業抗風險能力薄弱而導致的。農業保險的風險高使得保險公司與農戶處在一個惡性循環的狀態中,與此同時,高額的保險費用與巨大賠付費間的沖突也使得農民農業保險參保認知弱。現在,對農業風險采取保障的主要舉措是依靠民政主管的災害救助,這對于政府來說,是一種負擔,而對于農村市場商業保險的發展來說也有一定的難度,這也在某種程度上對農戶積極參保和有關保險公司對農業農村保險的推進主動性進行了一番打擊,進而對農業保險的推動產生了制約。

四、應對農村地區金融問題的相關策略

(一)對農村金融體制進行健全

要想讓我國農村金融和當代新農村的經濟得到快速推動,則必須要在后期的金融工作中去對相關金融體制加以健全。第一,農村信用社要適應新農村構建的具體需求,堅持以三農為主要導向,慢慢構成以股份合作制和協作制為經營特征的社區性金融機構。第二,要對多元化的發展思維方式進行探究,對我國農村金融簡單化的模式進行轉換,政府應對各個銀行提出要將商業化經營與農村發展的關系妥善處理要求,盡最大限度配合農村經濟的推進,不斷加大金融試點機構,進而來對農村金融的快速崛起起到一個促使的作用。第三,要不斷去努力對更好促使農村金融發展的相關更佳方法和思路進行探索。要針對適宜農村特征的新型擔保體系建立展開主動創新,擴寬與發展最高額度抵押質方式的循環貸款,且因地制宜地對土地使用權和農村宅基地等相關抵押方式進行確定,主動研討探究構建農村小額度貸款體系,進而落實信貸交易成本的降低,實現交易風險的抑制[5]。

(二)對農村金融環境進行改變

對農戶和農村企業的盈利水平及抗風險能力的提升,外加對農村經濟條件的健全,是對農村金融組織的發展環境進行改善的主要重心之一。增強農民組織化程度,提升農民在市場交易中的抗壓力和地位,極大農村基礎設備構建力度,改變農村經濟運行的基礎條件,支持有能力的地方政府成立擔保公司,進而帶動其他擔保機構的快速發展。另外,還要對抵押品的范疇進行有效擴寬,增加農作物收益唷⑷利質押等相關權利,并與此同時要對擔保債權的有限受償權起到保護的作用。

(三)構建高效的農村資金回流體系

為了阻止農村信貸資金對外流,則要給予體制性的保障,積極對農村信貸資金回流進行引導,進而指出和配合農村經濟的發展。要科學使用行政方法和經濟方法,通過優惠稅收和財政資金的使用對金融機構貸款風險的有效補償等相關策略,進一步去對農村資金高效率地轉換為農村投資起到引導的效果。此外,要對當地經濟信貸投放頻繁的金融機構其再貸款額量進行加大,支持郵政資金參股于農村銀行,投資建設農村小額保險機構,進而為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提供長久的資金投入。

(四)加大力度對農業保險的擴展

農業保險是屬于農村金融體制的重要條件之一,而要想快速推動我國農村的金融發展,就必然加強對農村農業保險的推進[6]。因此,必須要做到以下要求:在地方財力條件容許、地方財政同意出資的情況下,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在農業保險方面經驗較好的區域,構建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簽下相關文件,由商業保險公司代替農業保險;加強對經營農業保險的合資亦或是外資保險公司進行引薦。在主動試點的前提下,全方位對農業專業性、政策性業務加大推崇力度,構建覆蓋農村的商業性保險和政策性保險相融合的農村保險制度。

綜上所述,我國實行農村的金融發展是歷史的必然趨勢,更是符合我國對市場經濟進行深入改革的傳召,加速縮小城鄉落差的一體化。另外,加快對農村金融的發展必然會對我國社會主義當代化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然而根據目前宏觀我國經濟形勢,發現農村金融實施改革是一往無前,盡管有力舉措并不止步于這些,但只要通過在有關的實踐中去努力探究,就可以靈活地將農村金融中所運行的體系矛盾進而化解,從而為農村金融獲得更為寬闊發展機遇。

參考文獻

[1]王曉耘.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經濟研究導刊,2009,2:31-32.

[2]于磊.淺談我國當前農村金融存在問題與對策[J].科技創新導報,2013,2:216-217.

[3]余傳奇.趙鑫.當前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發展現狀、問題及對策[J].特區經濟,2011,9:176-177.

[4]李琨.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發展的問題及對策[J].法制與社會,2010,9: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