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督工作調研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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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____監獄系統派駐紀檢監察員現狀
2005年9月,____區監獄局出臺了《____監獄系統派駐監區紀檢監察員工作細則》,要求各監獄單位在所屬押犯500人以上的監區設置紀檢監察員;監區紀檢監察員為監獄紀委派駐監區的專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由監獄紀委直接領導,同時接受監區黨支部的領導;監區紀檢監察員兼任監區黨支部副書記或者黨支部委員,為監區領導班子成員。根據監獄局紀檢監察室調查統計,到2013年底為止,我區監獄系統有15個監獄單位實行派駐監區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派駐紀檢監察員共81人。派駐范圍有:向押犯500人以上監區派駐;向押犯不足500人的監區派駐;向基建部門、后勤保障部門、分公司等派駐。派駐形式有:一對一派駐、一對二派駐、一對三派駐。
就目前而言,認真執行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的監獄單位警察職工違法違紀率明顯下降或沒有發生,沒有設置派駐紀檢監察員的往往是警察職工違法違紀多發易發的監獄單位。可想而知,派駐紀檢監察員在派駐單位監督檢查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違規違紀行為,把各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等工作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是新形勢下加強監獄警察隊伍建設,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
二、當前____監獄系統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體制滯后,制度機制沒有及時修訂完善,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2005年,____區監獄局出臺了《____監獄系統派駐監區紀檢監察員工作細則》(試行),這項制度一試行就是9個年頭的時間,沒有進行過修改和完善,明顯已跟不上監獄發展的步伐。由于派駐紀檢監察員制度體制滯后,因此出現了各監獄單位對該制度執行不規范、不統一,難免各行其是、自由隨意的弊端了。當前,不少監獄單位會從有利于自己管理和監督的角度出發,在派駐紀檢監察員的范圍和形式上都不統一。在派駐的范圍方面,有的向押犯500人以上監區派駐;有的向押犯不足500人的監區派駐;有的向基建部門、后勤保障部門、分公司等派駐。在派駐的形式方面,有的是一對一派駐;有的是一對二派駐;有的是一對三派駐等。甚至有的監獄單位根本就不貫徹執行該制度,沒有設立派駐紀檢監察員。各監獄單位我行我素,各行其是的混亂局面,沒有做到規范統一,與監獄局制定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馳,影響了監獄建設和發展。
(二)派駐紀檢監察員“耕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在當前基層警力緊張的形勢下,有不少監獄單位充分利用上級政策,變相貫徹執行派駐紀檢監察員制度,想方設法爭取給基層單位設一名派駐紀檢監察員,這樣一來可以充實基層的警力,二來把派駐紀檢監察員當作監區副職來使用,分擔監區日常管理工作。監區一般會安排派駐紀檢監察員承擔了監區黨建、隊伍建設、值班或者頂班等工作任務,這就與紀檢監察員的職責不相符,不該管的都管了,分散了派駐紀檢監察員對派駐單位和警察執法監督的時間和精力,應有的監督職能不能充分發揮。因此,派駐紀檢監察員形成了“耕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甚至是擺設。
(三)派駐紀檢監察員的素質和能力不高,影響到監督職能的發揮。由于監獄基層一線的工作量大,任務重,警力緊張,紀檢監察員在派駐單位被當作了一個分管領導來使用,承擔過多的工作任務,每天都在一線值班忙于工作疏忽學習。雖然上級有組織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業務培訓,但是紀檢監察員能接受正規培訓教育的機會甚少。有的紀檢監察員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思想觀念陳舊,思想解放程度不夠,沒有創新意識,開展工作還是憑借老經驗老做法,沒有用新知識新理念科學的分析和處理新情況、新問題。因此,紀檢監察員的素質和能力得不到提高,在履職上受到一定的影響。當前是無紙化辦公和信息化建設時代,有的紀檢監察員連電腦辦公自動化操作都不熟悉,做一份報表還需要別人來幫忙才能完成。有的紀檢監察員在工作上存在著領導交待什么就做什么,上級安排怎么辦就怎么辦的現象,始終處于被動應付的狀態,特別是領導問到對工作情況有何看法時,很少主動對工作的開展或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這個問題也是當前絕大部分領導干部的通病。
(四)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得不到重視和支持。從2005年____監獄系統派駐紀檢監察員制度出臺至今已經有9年時間了,有的監獄單位對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視為可有可無,紀檢監察干部更新速度緩慢,不換崗交流也不提拔任用,部分紀檢監察員在這個崗位上一呆就是7年、8年甚至更長時間,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年齡老化的趨勢,工作上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在對派駐紀檢監察員的考核評比方式上跟其他領導干部一樣采取無記名票決制,因為派駐紀檢監察員在派駐單位開展工作過程堅持原則,秉公執紀,不徇私情,敢于同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容易得罪人,所以在考核評比活動中得到的滿意票數比較少,公眾評價也比較低,誤導外行人對派駐紀檢監察員的看法,認為派駐紀檢監察員在派駐單位不接地氣,與同志之間關系不融洽,工作表現不好等現象。同時在推選領導干部時不投你的票,派駐紀檢監察員得到的選票顯然比其他人低,組織以選票高低決定提拔任用對派駐紀檢監察員很不公平。這些問題使派駐紀檢監察員感到在這個崗位上工作是吃力不討好,沒有干頭和奔頭,失去了信心。年輕、優秀的黨員警察看到這種狀況了也不愿意加入到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來,該隊伍自然也就沒有了生機和活力。
(五)部分監獄單位派駐紀檢監察員的福利待遇與派駐單位相掛鉤,影響監督職能發揮。由于派駐紀檢監察員的福利待遇、生活關系等受制于派駐單位,也可以說與派駐單位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在開展工作時不能克服畏難情緒,瞻前顧后,放棄了紀檢監察員的職責和使命,不敢大膽管事、管人,失去了監督的職能,使派駐單位違紀違法行為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都很難做到抓早抓小,遏制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六)《____監獄系統派駐監區紀檢監察員工作細則(試行)》雖然規定派駐紀檢監察員的政治待遇為副科級干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只是給個副主任科員待遇,在領導層面上而言連個分監區領導都不如,要提拔為副科級領導職務還需通過重新推薦、考察、任用公示等程序,如果說要從紀檢監察員崗位上提拔為正科級領導干部那是更加艱難了。三、加強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的對策
(一)完善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機制。《____監獄系統派駐監區紀檢監察員工作細則》作為規范、指導各監獄單位如何正確執行派駐監區紀檢監察員和派駐紀檢監察員履行職能的重要依據,它必須隨著社會不斷發展變化而不斷修改補充,才能成為完備的制度機制,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根據當前的發展新形勢,只有修訂派駐監區紀檢監察員工作細則,加以規范的內容體現原則性,使其內容更適合形勢需要,才能真正保證監獄及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規范、統一才能得到實現。糾正一些監獄單位存在從有利于自己管理和監督的角度出發,在派駐紀檢監察員的范圍和形式上都不規范、不統一的做法。從目前情況看,派駐監區紀檢監察員工作既面臨制度缺失的一面,也面臨著制度虛置的一面,一些監獄單位落實起來步履艱難,執行效果不盡如人意。加強派駐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機制建設,既要重視制定和修訂,又要重視落實和執行。
(二)紀檢監察部門要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紀檢監察部門的主業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包括懲治腐敗和預防腐敗。多年來,隨著黨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的變化,而紀檢監察部門的主業不斷地變化和調整,懲處、監督、教育和保護的職能得到進一步發揮。目前,紀檢監察工作覆蓋面不斷擴大,工作任務不斷增加,有些工作超過了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責范圍,主業被湮沒在眾多的具體行政執法工作之中。對此,我們要有清醒的認識,紀檢監察部門的任務越來越重,主業越來越寬,只有準確把握主業為政令暢通掃清障礙,才能使監獄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紀檢監察員要處理好主副業關系,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其他班子成員去管,排除干擾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要堅持以最大的精力和時間放在全程參與基建工程建設、大宗物資采購、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產業結構調整、罪犯日常獎懲、罪犯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外執行、離監探親、安排罪犯特殊工種等執法環節的監督。監督檢查警察是否存在違反“六條禁令”為罪犯傳遞違禁物品、保管銀行儲蓄卡或者現金等問題。發現問題就及時匯報及時約談當事人盡快搞清問題,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通過監督檢查派駐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定期向上級匯報,有力促進派駐單位嚴格執法,對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抓好落實,防止權力濫用和暗箱操作。
(三)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提高隊伍戰斗力。在新形勢下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尤為重要,紀檢監察工作涉及面廣,應該集聚各類專業人才到隊伍中來,進一步優化隊伍知識結構和改善人員結構,增強隊伍力量配備,提高隊伍戰斗力。同時,要堅持按照“打鐵還需要自身硬”的要求,對紀檢監察干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維護紀檢監察干部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各監獄單位要安排紀檢監察干部參加上級組織的業務培訓、專題講座和外出學習,參加監獄執法監督和辦案等業務實踐鍛煉,通過加強教育培訓,進一步提升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四)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員的關心和培養。一個人在一個工作崗位上時間越長,就越容易產生一定的人情關系,越容易產生惰性,特別是派駐紀檢監察員在派駐單位日久生情,在監督上很難免出現人情難傷、決心難下、監督乏力的現象。因此,要從派駐紀檢監察員成長進步上給予關愛,加強教育培養,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大膽選拔任用,讓優秀的紀檢監察員脫穎而出,真正使他們感到紀檢監察干部有干頭、有奔頭。對已經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要加大交流或換崗力度,暢通出口,給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帶來生機和活力。
篇2
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科學化制度化工作機制的調研報告
一、當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在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過程中,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出現了新的特點,選拔任用的程序越來越嚴格、規范、細致,干部考察考核的內容和范圍越來越廣泛,干部群眾的民主意識、參與意識、監督意識明顯增強。但在干部選拔任用中還存在優秀人才難以脫穎而出的難題,實際工作中表現為以下幾種具體情況:
1、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不夠完善。
一是競爭上崗工作中,應考人員的臨場表現和實際德才評定之間存在矛盾。經過我局近幾年的實踐,競爭上崗在程序、內容和形式上已基本成形,日趨規范。但另一方面,程序和形式基本固定,筆試面試類型存在雷同現象,一些干部已基本掌握了應試技巧和規律,實際工作中,確實發現少數考試型干部難以適應崗位工作要求,難以達到所預期的目標要求。二是干部提拔的方式沒有突破性進展。目前干部提拔方式主要還是常規提拔和競爭上崗兩種,對新的干部選拔任用方式還缺乏深入研究和探索,各種任用方式之間還缺乏有效的銜接。三是破格提拔還沒有規范化、制度化。上級對破格用人標準不明確,難以把握,破格用人環境還不夠寬松。
2、干部交流存在一定難度。
干部家庭實際問題的增多,對干部交流的影響比較大,特別是對上有老、下有小或家里有病人的干部,從人性化角度,領導不愿意把他們交流到偏遠的單位,而有些人又不適合到局里工作。此外,把一些干部交流到條件稍差的單位,有些干部的思想工作又不太好做。
3、對干部監督還有漏洞。
有的科室長、分局長對干部的監督抓得不夠嚴格,特別是對放手使用與嚴格管理把握的不是很好,有的雖然做到了放手使用,但忽視了嚴格管理。此外,對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怎樣做到既嚴格監督,又合情合理合法的措施和方法不夠多。
4、干部選拔任用還受到人情關系的影響。
由于干部選拔任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且必須取得超過一半以上的推薦票,才能進行組織考察環節。因此,造成一些敢想敢干的干部不得不考慮自己的人際關系,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思想顧慮。此外,在民主推薦中,一些干部以親疏關系決定投票人選,使用人的不正之風時有存在。
二、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科學化、制度化工作機制的主要措施
1、加強民主參與機制建設,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通過推進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建立起一整套民主的運行機制,使群眾在黨組的領導下,按照黨的干部標準和干部政策,參與選拔、管理、監督干部等各項工作。一是要落實好群眾的知情權。群眾對競爭上崗選拔任用全過程都享有知曉、了解、質詢的權利,這是最基本的民主權利。為保證這些權利的實現,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考察預告制,全面實行“任前公示制”。二是要擴大群眾的參與權。正確引導群眾,并創造條件鼓勵群眾積極參與,才能拓寬視野和渠道選準人、用好人。三是要擴大群眾的選擇權。必須以群眾滿不滿意、贊不贊成、高不高興、答不答應為重要標準,努力把黨組意見與群眾意見科學地統一起來。四是要擴大群眾的監督權。要認真抓好任前公示制,加強群眾監督。要完善民主評議制度,切實發揮好民主評議制度的監督作用。
2、加強競爭機制建設,拓寬渠道,不拘一格用人才。
積極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競爭機制,完善競爭上崗制度,進一步擴大競爭上崗的職數和范圍,解決好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問題。地稅事業的發展,必須要堅持以人為本、人才為先的觀念;必須把實施“人才強局”戰略放在地稅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高度,營造一個有利于人才成長、鼓勵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創業的良好環境。要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要把“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的優秀人才選拔到干部隊伍中來。
3、加強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建設,切實擴大民主,做到考實評準,對干部做出準確評價。
通過考核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等科學合理的方法,動員廣大干部職工舉賢薦能,拓寬選人視野,給更多的人提供施展才能的機會,要使人才資源得到科學、合理、有效的開發,進一步完善激勵競爭機制,要使競爭上崗成為“真才實學的競爭,工作業績的競爭,群眾公認的競爭”,促使其增強緊迫感和危機感,促進干部職工加強學習、更新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一是要認真搞好民主推薦工作,把民主推薦作為干部提名的必經程序,同時理好民主推薦與組織把關的關系,根據干部所處的特定環境和條件,對民主推薦、測評等結果進行認真綜合分析,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二是 在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時,注意考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的情況。三是考察工作“陽光作業”,實行考察工作預告制度。四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實行實績考核,
4、加強黨組討論決定干部相關制度建設,努力提高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水平。
切實實行研究決定干部預告制。黨組研究干部任用,必須提前通知黨組成員,讓他們在會前能對所要研究干部的情況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在研究干部時有話可說,有意見可提,提高黨組研究干部的質量。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研究決定干部任免。積極推廣黨組討論任免干部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在嚴格票決程序的前提下,不斷擴大票決干部的范圍,以切實發揚黨內民主,集中集體智慧,做出正確的用人決策。
5、對干部交流工作實行雙向選擇,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工作機制。
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在全縣地稅系統實行“單位選人和個人選單位”的雙向選擇工作機制。具體方法是:在交流時,采取個人報名選擇科室和分局,科室和分局根據報名情況選擇確定本單位人員,對落崗人員待崗分配,只發生活補助費用。通過這種方式,合理配置人才和干部資源,充分發揮人盡其才、人盡其能的優勢,就是為了進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優化干部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用人環境,讓“想干事的人有機會,能干事的人有舞臺,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被淘汰,干壞事的人被除名”, 使有限的人力資源得到科學合理配置, 有力地促進地稅事業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篇3
嚴格執行紀律 強化監督檢查 確保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國務院出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后,**縣委、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迅速部署,搶抓機遇,積極爭取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項目,創新項目審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縣紀委監察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紀委全會精神,開展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新增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示范點工作,切實加強對我縣20xx年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建設項目的監督力度,確保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落到實處,現各項工作正緊張有序地推進。
一、**縣貫徹落實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措施的基本情況
(一) 加大項目申報和資金爭取力度,確定任務目標
經過積極爭取,上級下達給**縣20xx年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項目10項,包括農村電網、農村飲水安全、水土保持、農村初中校舍改造、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農村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廉租房建設等7個類別,總投資2358.74萬元。縣人民政府提出目標要求,20xx年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項目必須在20xx年3月前開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 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項目責任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大決策,切實加強對擴大內需工作的領導,促進我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縣人民政府成立了擴大內需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縣長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監察局等20個縣級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綜合、投資、工業、金融、財稅、監督6個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其中監督組工作由縣監察局牽頭,負責投資項目的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積極配合上級監督組做好有關監督檢查工作。
為確保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項目工程建設責任落到實處,每個項目工程由分管副縣長牽頭領導,項目單位為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項目單位負責人為責任人,對所屬項目的投資安排、項目管理、資金管理、實施效果負總責。
(三)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政策落實
為確保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落到實處,縣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體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實。一是搶抓機遇,最大限度地爭取國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認真研究中央擴大內需的政策和投資重點,進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謀劃一批重大建設項目。二是按照“六個一批”的要求,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爭一批重大項目早日開工。四是加強監管,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安全運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寬融資渠道。六是多措并舉,千方百計擴大消費需求。七是加強消費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擴大消費領域。八是貫徹落實相關政策,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九是加強協調,切實加大金融對擴大內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關注民生,增加農民和城鄉低收入群體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視社會事業建設,保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十二是高度重視就業工作,確保就業率的穩步增長,十三是加快價格改革,理順價格關系。
二、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經驗
(一) 加大 “四項制度”執行力度,確保政令暢通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大決策貫徹落實的監督檢查工作,在縣委黨風廉政建設大會、縣政府全會、縣紀委全會和縣政府有關專題會議上,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反復強調擴大內需工作的各項紀律要求。縣人民政府印發的有關擴大內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確提出了加強監督檢查的有關要求,并具體規定了行政問責的各種情形,切實加大了行政問責制、限時辦結制等“四項制度”的執行力度,確保政令暢通。
(二) 制定監督方案,扎實推進監督檢查示范點工作
縣紀委、縣監察局充分認識到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是我縣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十分重要和緊迫的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州紀委七屆四次全會和縣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開展擴大內需項目監督檢查示范點工作,切實加強對我縣20xx年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建設項目的監督力度,確保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落到實處,把這項工作作為20xx年紀檢監察重中之重的任務予以貫徹落實,并配合好上級的監督檢查工作。委局領導班子多次開會研究,制訂了《**縣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中央新增投資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示范點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監督檢查示范點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確定監督檢查的范圍和內容,科學制定監督檢查的程序和步驟,確保示范點工作取得實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為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促使全 縣各鄉鎮、各職能部門自覺服從、服務于有效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這個全局,更好地為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履行職責,我縣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一是完善審批辦結時限制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努力做到縣級審批的項目接到齊全報件后5日內辦結,需報省、州和國家各部委審批的項目在接到齊全報件后3個工作日內上報審批。要求各有關部門向社會承諾辦結時限,除特殊情況外,未按時辦結的進行行政問責。二是建立部門聯席辦公會議制度,對申報項目進行并聯并行審批。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中央新增投資項目并聯審批申報工作的實施方案》(武政辦發[20xx]8號),對發改委、財政、建設、規劃、國土、環保、水利、林業等項目審批和服務單位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各項目審批和服務部門,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審查,信息共享,公開透明,限時辦結”的要求,優化審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達到審批時限大幅縮短、降低報批成本、監督約束更加強化、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和專批制度,每15天由縣發改委把各有關部門的審批辦理情況匯總后通報一次,并專報縣委、縣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我縣由縣監察局牽頭,修改完善了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規定。一是將全縣建設工程公開招投標限額由原定的3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凡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及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計劃投資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二是加強對50萬元以下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計劃投資在50萬元以下2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可以采用邀請招標,但工程造價必須納入招標工程管理。三是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進一步明確了縣招投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紀檢監察機關全程參與招投標工作的監督。四是縣紀委監察局對政府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及單項工程合同金額超過300萬元以上的全縣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進行全程廉政監督。五是審計部門要做好工程項目資金和竣工決算審計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決算的審計力度。
(五)開展監督檢查,確保監督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組織清理自查,整改存在問題。2月中旬,縣監察局制定下發了《關于對20xx年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通知》(武監發〔20xx〕02號),對全縣20xx年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建設項目和20xx年以來投資額在20萬元以上的常規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是工程項目規劃、立項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和中央規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改變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發改部門是否迅速下達新增投資計劃,財政部門是否按規定及時撥付資金;資金管理使用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存在滯留、擠占、截留、挪用以及虛報冒領、鋪張浪費建設資金等情況;國土、環保、建設、林業等行業主管部門是否及時有效辦理項目建設相關手續;建設項目是否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核準、備案等基本建設程序,是否執行土地、環保、節能等政策和管理規定,是否嚴格按照項目建設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實施和管理;項目建設過程中機關工作人員及有關單位人員是否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等違紀違法問題等六個方面。監督檢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資建設項目主管單位要對本部門20xx年以來負責的建設項目管理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填寫相關的統計表,對存在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形成自檢自查報告報縣紀委監察局。
二是紀檢監察機關在項目單位自查工作結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組織監督檢查組對全縣20xx年以來中央新增預算內投資建設項目和常規投資建設項目實施、管理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方面檢查發改委、財政、建設(規劃)、國土、環保、水利、林業等項目審批和服務部門開展項目審批的情況,另一方面檢查項目實施單位抓項目建設、管理的情況。
三是按照限時辦結制的要求,縣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對新增預算內投資項目按月督察,對項目進度情況進行定期通報。
四是充分發揮縣紀委監察局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的職能作用,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對所監管聯席的項目單位、鄉鎮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五是項目主管單位項目建設情況開展督促指導。如縣水利局下發了特急《內部傳真電報》,要求各鄉鎮要倒排工期,明確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 部分項目前期工作進度較慢。從檢查結果看,至2月底,我縣10個中央新增投資項目投資計劃已全部下達,到位的資金已全部撥付到建設單位,但一些項目還處于施工圖設計和圖紙審查階段,總體進度還比較緩慢。
(二) 監督管理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現在縣紀委監察局、縣政府督查室等監督部門能夠認真履職,認真開展監督檢查,但一些項目主管單位對政策措施落實、建設程序、資金管理、工程質量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夠。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 繼續開展對《**縣人民政府關于中央新增投資項目并聯審批申報工作的實施方案》(武政辦發[20xx]8號)貫徹落實情況和審批過程、審批結果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不實施并聯審批的部門,對并聯審批中工作不作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響并聯審批時效以及其他違反行政問責等四項制度規定的行為,進行嚴格問責,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 在縣人民政府督查室開展工程建設進度定期督察的基礎上,由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對所監管聯系的項目單位、鄉鎮項目建設情況開展日常督促檢查,并將督促檢查情況定期報告縣紀委監察局。
(三) 自3月中旬開始,由縣紀委監察局、縣發改委共同牽頭,組織相關監督部門和抽調一批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監督檢查組,對擴大內需建設項目各環節的工作情況進行巡回監督檢查,并提出監督檢查評價意見。
(四) 嚴格執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和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財監[20xx]2號)各項規定,對項目建設工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加以整改。對違反項目管理、資金管理規定的嚴格問責、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項目建設過程中機關工作人員及有關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貪污挪用建設資金等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五) 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縣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全程廉政監督實施方案(試行)》,加大監督力度,切實加強對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建設工程領域腐敗問題。
(六) 開展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舉報投訴處理機制,推行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
(七) 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工作目標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工作。
(八) 在開展監督檢查示范點工作中,認真抓好調查研究,注重總結各環節取得的經驗,年底形成監督檢查示范點工作綜合報告。
五、建議
(一) 各級涉及項目審批和服務的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優化審批流程,大幅縮短審批時限,降低報批成本,強化監督約束,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
篇4
一、基本工作情況
**縣轄16個鄉(鎮)147個村委會、37個居委會(社區),**年底總人口58.8萬人,其中,城鎮居民8.2萬人,農村居民50.6萬人。現有城市低保保障對象7986人,占城鎮居民人口9.74%,有農村低保保障對象63223人,占農村居民的12.5 %。
(一)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低保工作有規可依。
1999年4月,**縣正式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并于2003年頒布了《**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發放管理辦法》(巧政令〔2003〕1號);2007年4月,**縣正式建立農村低保制度,頒布了《**縣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方案(試行)》(巧政辦發〔2007〕68號);**年5月按照省市對農村低保版標施保的相關要求,及時對農村低保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出臺了《**縣農村低保按標施保工作實施方案》(巧政辦發〔**〕36號)。**縣在城鄉低保15年的實施過程中,制定實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保障資金籌集和管理發放、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涵蓋行政法規、政府和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政策體系,實現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二)保障水平顯著提高,保障范圍逐年加大。
低保人數、金額穩步增長,低保標準穩步提高。1999年至**年,**縣城市低保保障人數從1143戶1683人增加到4962戶 7986人,增幅達374.51%,年發放城市低保資金從113萬元增加到2176萬,增幅達1825.66%;農村低保保障人數從14670戶41238人增加到35336戶63223人,增幅達53.31%,年發放農村低保金從1836萬元增加到7860萬元,增幅達328.10%。自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以來,**縣根據省、市相關要求已多次調整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人均56元/月提高到人均325元/月,增幅達480.36%;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人均693元/年提高到現在人均1932元/年,增幅達178.79%。城市月人均補助從30元提高到237元,增幅達690%;農村月人均補助從30元提高到108元,增幅達260%。
(三)低保工作有序開展,規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規范操作程序。為切實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縣民政局根據農村應保才保、城鎮應保盡保的要求,嚴把進口、疏通出口, 嚴格按照三審兩公示的審批程序,即本人申請、村小組評議、村(社區)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縣民政局審批,鄉村組進行公示,確保**縣城鄉居民低保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二是加強動態管理。對低保審核制度進行改革,按照年審月調的要求,實現動態調整及時有效。及時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進行信息比對,取消因退休、死亡、家庭好轉及外遷的城鄉低保對象,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保障標準有升有降、動態管理正常有序。三是加強資金管理。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專款專用,省縣級低保金由縣財政撥入縣級財政專戶,縣級財政根據用款情況撥入縣級民政帳戶,由縣民政局通過金融部門進行社會化發放,確保低保金按月足額發放。在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過程中,**縣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穩步推進城鄉低保規范化建設,保障了民生,維護了民利,穩定了民心。
二、存在問題
目前,**縣城鄉低保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軌,但因其服務對象多,資金總量大,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百姓對政府的期待高,操作難度仍然較大。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一)家庭收入核算難,保障對象確定過程不規范。
由于不同的家庭收入狀況千差萬別,涉及人口、行業眾多,給低保對象家庭收入的核算帶來一定難度,導致工作中收入核定界線不清,隨意性大。部分行政村未按照家庭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的過程審定低保,而是先通過民主評議確定低保,然后再根據評定的類別情況推算出他的家庭收入填寫審批表。評定過程不規范,導致群眾矛盾突出,村社簡單以輪流保、平均保等方式來緩解矛盾,部分符合條件的困難對象未納入低保范疇。
(二)監管力度不強硬,套取低保資金現象較突出。
一是存在套取低保資金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占地補償。在走訪調研的鄉鎮中,各鄉鎮不同程度存在套取低保資金用于集鎮建設征地、修路、修渠等公共設施占地補償低保的問題。另外,各鄉鎮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套取低保名額用于學校、村委會、村級活動場所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占地補償。二是村組干部違規違紀套取低保資金中飽私囊。部分村組干部利用職務之便,用親戚名字套取低保名額、低保資金,將群眾低保存折私自收取、侵占低保資金,甚至串通、恐嚇群眾將低保資金取出后又交還村組干部手中。三是套取低保資金用于工資或經費不足的補充。部分鄉鎮套取低保資金用于炮臺民兵、村(居)民
民小組長、公路管理員、水管維護員、街道(廁所)保潔員、安全員等人員的工資補差。還有部分村(社區)套取低保名額用于彌補村委會辦公經費、村級公用經費不足等情況。四是套取低保資金用于代繳社會保障資金等。部分村組套取低保資金用于代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等惠民資金。五是套取低保資金用于激勵計劃生育結扎對象。在走訪調研中,各鄉鎮均存在套用低保資金用于獎勵計劃生育結扎對象的情況,在開展計劃生育工作中,存在把兩女主動結扎家庭給予低保享受作為一項政策宣傳,在走訪的34個村(社區)中,每村大致有10人左右的計生對象納入了低保保障范圍。
(三)政策知曉率不高,指標與群眾需求差距較大。
一是村級公示不規范。調研的34個行政村在低保公示環節雖然都已按照文件要求進行公示,但不同程度均存在公開不及時、不完整、公開時限不足等問題,在隨機走訪的46名群眾中,80%以上稱不知道,群眾知曉率低。二是群眾思想意識低。全縣低保人口僅占全縣人口的12%左右,特別在農村人口中,未享受農村低保的人口達52萬人。多數群眾關心的是自己是否享受低保,而對低保的享受條件、評定過程不重視,導致要低保、騙低保、告低保等現象普遍存在。三是農轉城人員享受低保問題尖銳。目前,**縣有近十萬農轉城人員,因為戶籍改變,面臨著以前享受農村低保的農轉城人員要變更為享受城市低保,沒有享受低保的困難農轉城人員要申請享受城市低保,而城市低保的增長速度遠不能跟上農轉城人員發展的速度。在實際操作中,10%以上的農轉城人員是60歲以上的老年人、農村低保對象、病殘人員、五保對象等,他們大多是農村低保應保障的對象,戶籍問題導致他們農村低保享受不了,城市低保又沒有指標。
(四)基層力量較薄弱,嚴重制約低保工作科學發展。
基層工作人員的嚴重不足,影響了城鄉低保工作的正常運轉。目前**縣低保中心有人員編制3人,低保工作專干人員1名。16個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有33名,其中有4個鄉鎮還只有1名民政工作人員。他們不但承擔任務繁重的民政工作,還要積極參與鄉鎮中心工作。
三、原因分析
(一)機制不健全,家庭收入核算涉及部門廣。
一是核算機構缺乏。傳統的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無法全面準確掌握申請家庭經濟狀況。由于缺乏獨立的核定機構,沒有科學化、標準化的認定機制,低保工作難以從源頭上把好入口關。二是核算涉及范圍廣。家庭收入的核算,涉及部門廣、涉及事務眾多,未建立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等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導致家庭經濟狀況難以核查準確,致使對象的界定不夠規范,部分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未被納入低保范圍。
(二)執行打折扣,低保工作淪為鄉鎮政府萬精油。
一是工作人員法治意識淡薄。部分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按章辦事意識不強,往往將低保工作與鄉鎮日常工作相結合,把低保工作作為一項萬能的政策來解決社會矛盾,造成低保資金違規使用,引起困難群眾直接來信來訪,降低了社會滿意度。二是監督工作未能實現常態化。低保工作人員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既要扮演運動員又要扮演裁判員,而審計、檢查、紀委的監督職能未得到強化,協同完善低保政策的功能未得到最大化發揮,日常監督工作只能流于形式。
(三)發展力不足,供需矛盾仍然較為突出。
一是自我發展能力不足。**縣屬于全國的貧困縣,貧困面大,基礎設施薄弱,產業結構單一,自身改善生活狀況的能力偏低。根據初步統計,全縣約有15萬人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目前現有城鄉低保71209人,僅占到應享受人員的47.5%。;二是部分惠民政策需進入低保門檻。現行醫療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線電視費減免等惠民政策,只有低保對象才有資格享受,因此有的群眾為了得到某項救助而想方設法進入低保行列,從而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壓力和難度;三是農轉城人員享受低保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農轉城政策已執行近兩年,但省市相關配套政策卻未及時跟上,城市低保指標人數也未增加。四是電站建設造成移民人口增多。全縣境內的白鶴灘電站建設、黃角樹電站建設、溪洛渡電站建設,造成移民百姓的大量劇增,需要保障的人數將隨之增加,致使全縣目前僅有的低保數量遠遠不夠。
(四)服務能力弱,人員編制、工作經費缺乏。
一是服務對象廣。近幾年全縣低保對象、保障資金呈井噴式增長,**年與2007年相比,低保人數增長了65.91%、資金增長了414.93%,但全縣縣鄉兩級低保工作人員卻維持在2007年的水平,全縣僅有34人,人均直接服務2158名低保對象,存在小馬拉大車問題。二是工作任務重。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普遍存在一肩挑數職的情況,肩負婦聯、殘聯等其他社會保障工作,工作交叉復雜,工作任務繁重。三是工作經費缺乏。**縣雖然成立了財政全額撥款的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但縣級財政預算中,并沒有安排低保工作專項經費。
四、對策建議
(一)構建經濟狀況核查機制,提升精細管理水平。
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是根據居民家庭收入的不同類型,通過與稅務、房地產、社會保險、公積金、車管所、工商、金融等部門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共享機制,充分利用分散在這些部門的戶籍、車輛、社會保險、房產、公積金、稅務、存款、證券、個體經營等信息,對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多部門信息比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申請家庭信息反映不全面造成的騙保、錯保等現象。因此,建立科學有效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對救助申請家庭的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全方位審核,保障社會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實施已迫在眉睫。一是建立核對機構。建議由政府主導,在民政局設立科局級事業單位性質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落實人員編制、提供工作經費保障,以便統籌各相關單位開展核對工作。二是加強統籌協調。統籌成立**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民政、發改、公安、財政、人社、工商、稅務、住建、交通、統計、證監等相關部門的共同參與,形成政府主抓,民政牽頭,部門協作,基層落實的工作機制,為工作開展提供組織保障。三是制定核對辦法。以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等12個部門《關于印發云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辦法》為基礎,借鑒相鄰地區及全市**年試點縣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盡快出臺**縣社會救助申請經濟狀況核對辦法,明確部門職責、規范核對對象范圍、核對信息構成、核對流程設定以及監督管理等重要內容。四是明確隱私保護和糾錯機制。明確先授權、后核對,沒有救助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書面授權,不能啟動核對程序;建立信息保護措施,確保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不外泄、不濫用。
(二)健全完善各種補償制度,改變低保萬能現象。
一是完善各類占地補償制度。各鄉鎮因集鎮建設、公路建設、電站建設、水庫建設等基礎設施及國家重大項目建設等,對農民的土地、山林或房屋等造成損壞、損毀、占有等情況,相關部門應明確具體的補償制度及補償資金來源,杜絕用低保資金相抵占地補償資金。二是完善各種政策激勵機制。針對**縣因白鶴灘電站建設,造成移民搬遷數量龐大的特殊情況,在完善移民安置補償的同時,根據特有情況,單獨制定移民安置點低保政策,對移民享受低保的標準及類別,根據具體情況而準確核定。完善計劃生育激勵機制,對應履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應從計劃生育政策本身去完善相應激勵機制,杜絕用低保去鼓勵對象家庭,造成群眾對政策的抵觸,也讓老百姓對低保政策理解偏差較大,要盡量讓低保政策獨立化,杜絕低保萬能化的現象發生。當然,若因各種補償政策之后,家庭仍十分貧困的,也應納入低保享受范疇。
(三)統籌構建社會救助體系,建立低保脫困機制。
一是構建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統籌各項社會救助力量,做到低保救助與其他專項救助有機結合,構建一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的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以避免多頭救助、重復救助。二是拓展就業服務渠道。進一步建立并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服務體系,在低保對象的扶持上實現從輸血型向造血型的轉變。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實現再就業的低保對象,政府應全力救助,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人員,要廣開就業渠道,繼續開展再就業援助活動,通過重新上崗,勞動自救,社區組織勞務輸出、家政服務等,使低保對象擺脫貧困,回報社會。
(四)健全低保監督檢查機制,從嚴監督重處追責。
一是建立督查機制。明確各部門監督檢查責任,紀委、監察、審計負責低保資金審計、檢查,強調監督檢查時間,每年必須對城鄉低保工作進行檢查、對城鄉低保資金進行審計;二是明確檢查內容。以檢查方案或文件的名義明確具體檢查內容,特別是對每個村委會是否設有永久性社會救助信息公示欄;對聽證(評議)、審核、審批情況是否進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內容是否完整、地點是否規范、有無監督舉報電話;村干部以及村干部三代以內直系親屬享受低保是否進行備案登記;動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工作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進行重點督察。三是強調檢查處理。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特別是涉及鄉村干部本人或親屬違規享受低保政策的,應堅決予以清退;對村干部違反審批程序,未經民主評議、暗箱操作的,一律按照程序重新審批,對查出的各種違法違規問題,從嚴從重處理。
(五)開展教育宣傳活動,確保思想認識到位。
為積極采取措施,努力突破傳統的宣傳群體與宣傳方式,提高群眾對城鄉低保工作的知曉度和滿意度。一是加大對村組干部的培訓。鄉鎮加大對村組干部的培訓力度,讓村組干部做到政策知曉率達100%;在培訓中,紀檢機關要對近年來查處的案件作全面通報,提高群眾對違規操作城鄉低保現象的知曉率,讓群眾主動監督干部。二是改變對群眾的宣傳方式。開設宣傳專欄,在鄉鎮文化站、村級文化室、農家書屋、村委會等場所建設一批低保宣傳專欄,定期更換宣傳內容,為基層群眾了解農村低保政策提供便利條件。
(六)加強基層工作隊伍建設,推進工作有序開展。
一是增配工作人員。針對低保工作任務繁重,縣鄉低保工作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增配縣鄉兩級民政工作力量。二是加大經費投入。將城鄉低保工作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做到編制、人員、經費三到位,確保城鄉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三是加強行政管理。鄉鎮成立低保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包村領導、包村干部負責所包村的低保申請審核工作,形成民政助理專職抓,全鎮干部配合抓落實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