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政策與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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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土地管理;農村土地;問題;
中圖分類號:G812文獻標識碼: A
前言: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是當前土地工作的核心,要發揮土地管理制度的指導作用和中心價值,必要尊重市場經濟發展初期的實際,這樣才能達到土地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和功能性。現實中要對土地管理制度的規范和確定的價值加以發揚,形成管理、價格、機制、儲備、制度方面的重點思考,從長遠的角度力促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使其更能適應發展的局勢和未來的趨向,以靈活的政策和防止實現對土地管理制度的體系構建,打造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工作的新發展。
1.土地管理的現狀
1.1當前我國土地管理的基本內容
我國土地管理工作中主要的內容包括: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和法規的制定,各種法律和行政規范的執行,對于土地信息進行確定,并予以科學評價,對土地進行登記和頒證工作,確定土地的所有人、使用者和相關關系人,統計土地相關信息,并予以及時整理和上報,及時制止土地違法事件,調節土地權屬和使用等方面產生的糾紛。
1.2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礎
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是社會主義的土地制度,這是由一系列法律和制度所規定和保證的,從憲法上看,規定了我國國家制度,因此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只能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的基本管理制度。同時,我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因此,土地的使用推行有償使用的原則。我國奉行環境保護和糧食自給自足政策,因此,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中有耕地保護和環境保護的相關表述和重點體現。可見,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礎非常廣泛,新時期要在擴大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基礎,尊重基礎的實際要求基礎上,形成對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地實踐。
1.3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礎性法律
《憲法》、《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等法律和規范是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礎性法律,這些法律為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基礎性的支撐,給我國土地管理工作帶來指導,為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形成了手段,上述法律的全面執行是繁榮土地市場,促進土地管理制度建設的根本。
2.目前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面臨的問題
(1)沒有落實健全的可持續土地管理制度。就目前而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我國對土地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政策最近才被提及,本來土地可持續管理制度基礎比較薄弱,再加上目前社會以經濟發展為中心,所以該項政策的落實一直沒有具體付諸行動。除此之外,由于我國土地面積較大,且可利用土地資源分布不均勻,加上各地區土地數量和經濟社會發展使用的需要情況有不相同,所以國家關于統一的土地可持續管理制度的制定比較復雜。
(2)相關可持續土地管理制度的指定人員對我國土地現狀缺乏全面的認識,對土地的評估不能充分考慮到全方面,所以導致制定出來的相關政策制度也是比較片面,沒有嚴謹的科學性和實際性,實際管理工作落實中也不能做到對土地可持續發展的有效管理。
(3)土地可持續發展的管理人員沒有按照規章制度來落實土地可持續發展的管理工作,而且在管理工作中,由于其自身專業素質不高,導致在管理中遇到的很多問題不能及時做出反應,找出解決對策,也導致了土地的可持續管理工作不能有效開展。土地的可持續管理中存在的最重要的問題是目前財政支持力度不夠,由于我國土地資源總量多和分布不均勻,所以對其可持續發展的管理就比較麻煩,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來完善各級管理工作,少了財政支持,對于土地可持續發展來說就沒了力量源泉。
3.改變土地管理中問題的相關對策
3.1依法行政,落實政策
土地管理法的中相關權利能否得到落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干群關系是否緊密,因此要加強對農村干部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提升其政治覺悟,使其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依法行政,運用自己手中的權利為百姓的利益和人民的富裕盡自己的一份力,政策的落實可以使得廣大農民的權益得到保障
3.2努力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制度
要在農村地區普及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采用多種方法和形式使農民了解土地承包經營管理的制度,從而使得他們對國家的土地政策更加了解,更好地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明確自己的義務,對農村的干部要加強法律法規的教育,提升其法律的意識,使其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這樣就可以使其轉變工作的思想,端正作風,更好地維護農民的利益,對于土地承包,要以穩定和健全的承包關系為前提,做到有償,自愿并且依法進行土地承包,并不斷地探索新的機制,使得土地的流轉更加順暢同時使農民的土地利益更加有保障
3.3做到保護耕地和發展經濟兩手抓
現在,我國越來越意識到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加大了土地管理的力度,因此,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我們要努力做到既保護耕地又發展經濟,轉變原有的傳統思想,與時俱進來給農民創造更多的利益,使其生活更加有保障,要積極地開發新的耕地,并加大對舊城以及老村的改造力度,將閑置的基地充分地利用起來,努力使得農村土地的利用率得到提高
3.4提高土地補償的標準
目前征收農村的土地補償標準太低,并且土地增值分配非常的不合理,這使得廣大的農民利益受到損害,引起極大的不滿,同時土地補償標準太低也導致現在大量的耕地被人以極低的代價征用,造成耕地的大量減少,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要盡快提高土地補償標準,出臺一些政策給予農民合理的補償,在對土地補償標準進行計算時,除了要考慮到征地前幾年糧食作物的價值外還要考慮到土地這一重要資源的市場價值,將補償的分配機制進行適當的改革,使得集體和農民個人所享有的補償比例在一個較為合理的范圍內,對于農民應該享有的補償費要直接分到農民的手里,避免層層分撥層層被克扣的情況發生對于耕地征收要采用慎重的態度,堅持科學的發展觀,不能僅僅為了招商而大量地征收土地導致農民失業,生活失去保障。
3.5管理中應該做到將土地信息系統和土地開發利用系統統一起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土地的使用和規劃現狀統一到比較直接感受到的層面,便于對土地的使用情況做統一管理,通過信息技術對所涉及的各個事項的分析,對工作中的不足能及時糾正,對下一步工作開展具有借鑒作用。并且通過數據智能留檔,掌握最近幾年土地使用的演變,為土地的可持續發展規劃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持,做好可持續土地長遠管理規劃。
3.6肯定可持續土地管理對我國土地發展的積極作用,財政部門為此應該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一切管理工作只有在財政支持下才能有效開展,所以可持續土地管理部門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的土地管理標準制定出土地管理支出費用,按照程序向財政部門遞交財政支出申請,財政支出也應該做好土地管理中各項工作的經費的審核,給予財政支持,并做好財政費用支出監督,為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結束語:土地管理制度是國家重要的基礎管理體系,土地作為人類從事一切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的基礎,同時也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土地的使用和管理規劃都是為了更好促進人類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和諧,來達到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就目前來講,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工作中還存在很多問題,所以,能否做到可持續管理制度的確立和有關部門的認真落實管理工作就成為當前對土地可持續管理中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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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土地管理;土地制度;油田用地;國企;
中圖分類號: C93 文獻標識碼: A
一、油田土地資產管理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
近年來, 隨著國家對土地管理的加強, 油田對土地管理日益重視, 土地權屬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有了極大提高, 土地確權登記率有了很大提高, 土地管理整體水平有了極大提高。但由于油田自身的特殊性, 決定了在土地管理和利用上仍存在不利于油田可持續發展的因素。油田是一個沒有圍墻的工廠, 存在著點多、面廣、區域分散的特點。在土地管理和利用方面存在問題較多: 隨著油田生產經營機制、管理模式的不斷變化, 國家對重組改制企業的土地資產管理有了明確規定, 要求對轉變用途的劃撥用地必須依法實行有償使用, 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因此, 搞好油田企業內部的土地資產管理工作是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合理配置和有效經營使用國有資產, 提高經濟效益, 防止資產流失, 實現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促進石油工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土地已經成為油田企業持續發展的基礎 , 土地管理問題已經逐步上升為影響企業戰略目標實現的重要問題 。
二、 目前江蘇油田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土地利用規劃調整難:由于油田生產建設用地選址和數量的不確定性,導致了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據國家和省級政府相關規定,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不符合,用地單位要申請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調整。土地利用規劃調整是非常復雜的過程,首先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做規劃調整方案和評估報告,提交給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專家評審組,對其調整方案的可行性進行認證、評審,并向建設用地所在村、組及村民予以公示,召開村民代表聽證會征得同意,再由地方各級政府逐級呈遞報告申請批準調整。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中占用基本農田數量的補劃、耕地的占補平衡、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的落實等都是比較復雜、較難協調的實際問題。特別是省政府又把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總量的平衡列入各級政府和主要領導的考核指標內,規劃建設用地指標是由鄉(鎮)、縣(市)人民政府控制,而當地政府又將其作為招商引資項目,所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調整是油田土地征退工作中最大瓶頸。同時,也有的地方借此提出資助等不合理要求,并且達不到目的,不予簽字蓋章,給征地工作帶來很大困難,影響了征地工作進程。
3、用地資料報批、土地審批要求越來越嚴:當前,各地政府在嚴格土地行政執法、加強規劃管理、保障農民權益、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增長、提高征地補償和各項稅費等方面都采取了更嚴格的管理措施。地方各級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設用地上報審批的要求越來越高、審批時限也很長、協調的難度越來越大,這都給油田生產建設用地帶來很多的困難,使油田的生產和經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特別是對于老油區的不斷挖潛,鉆井數量也逐年遞增,致使老油區的人均耕地逐年遞減,征用土地需要安置補償的被征地農民數量不斷遞增,代勞安置補償費用也增高。征地費用的大幅上漲,增加了用地成本,也給油田生產建設用地帶來了社會上和經濟上的壓力。
4、新土地政策法規出臺導致成本壓力急增: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內容的修訂,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對被征收土地,改原用途補償為公平補償,農民房屋按市價補償,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社保體系等。以及江蘇省于2013年12月1日起實施的《江蘇省征地補償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中規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最低標準按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乘以139計算。預計該辦法實施后,每畝征地費用將增加5-6萬元,將使油田征地成本大幅度增加。
三、江蘇油田土地管理工作應采取的對策及措施
針對當前油田生產建設用地所面臨的實際困難,我們大力開展“團結聚力奮進、創新精細實干”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以“強化精細公關,提升服務內涵”為主線,深化精細管理,不斷提高質量效益,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加強安全環保,推進節能減排,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開闊的思路、更加扎實的工作,努力開創油田土地管理工作新局面,為油田科學有效和諧發展保駕護航。
1、強化土地管理基礎工作,進一步理順土地管理職能,明晰土地管理職責。要進一步完善各級土地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一個強有力的土地管理機構,建設一批業務熟練、富有吃苦奉獻精神的土地管理專業隊伍;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及時了解,掌握油田土地管理工作動向,針對出現工農矛盾的苗頭和土地管理存在問題,結合某一時期土地公關狀況,及時召集組織土地公關系統工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協處方案;要以實績求得各級領導的關心支持,在他們的理解和幫助下開展土地管理工作,各級單位的土地公關工作人員要上下聯動、通力協作,共同把油田土地管理工作推上新臺階。
2、強化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長效的土地管理機制。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按照中石化集團公司企業管理制度和規定,結合企業發展目標和油田土地管理工作特點,不斷完善油田土地管理各項制度;要通過對油田土地管理工作的全程跟蹤管理,真正在油田上下建立起程序依法合規、及時快捷有效的長效管理工作機制,真正發揮土地公關在油田各項生產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中保駕護航的作用。
3、強化政策研究,努力爭取相關優惠政策,為油田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加強對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研究,充分利用國家制定的產業政策,向油區地方各級政府爭取國家給予石油行業生產建設的優惠政策;要在堅持依法合規開展土地管理工作的同時,合法抵制一些地方政府的不合法行為和要求,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4、強化企政協調,密切油地關系,妥善處理好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油田各項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油地親密工農關系和油田企業與當地政府的友好合作關系是油田各項生產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油田勘探開發生產建設每到一個地方,都要主動與當地政府進行溝通,通報相關生產建設基本情況,尋求獲取地方政府理解支持油田生產建設的有效途徑; 要用心、用情、用理去對待油區地方村民,用自身的行為去感化、用國家的政策去說服那些意欲阻撓油田生產建設的村民;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土地管理工作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共同分析研究問題的成因,以在切實保障國家整體利益、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保護集體和農民既得利益的基礎上,緊緊依靠當地各級政府,妥善解決,避免問題的擴大化和復雜化。
篇3
關鍵詞:土地資源 可持續發展 現狀 戰略
中圖分類號:F301文獻標識碼: A
土地作為人類從事一切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的基礎, 同時也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任何土地的使用和管理規劃都是為了更好促進人類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和諧,來達到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就目前來講, 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工作中還存在很多問題,所以,能否做到可持續管理制度的確立和有關部門的認真落實管理工作就成為當前對土地可持續管理中的關鍵。
一、可持續土地管理的概念和目標
理解可持續土地管理的概念, 首先是了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是在1987 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正式發表的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長篇報告中提出的:“ 在不危及后代人需要的前提下, 尋求滿足當代人需要的途徑。” 從這個概念出發, 可持續發展的屬性體現了公平性、協同性和高效性。公平性包括橫向的公平(人與人之間), 也包括縱向的公平(代際之間)。協同性包括自然-社會內人與人之間以及人與自然之間的相互支持。高效性包括高的效率和高的效用。
其次是理解土地管理的概念。過去我們把土地管理的概念理解得過于狹窄, 只是“ 土地的行政管理” 。實際上, 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的行政管理(administ ration, 也有人稱“ 權屬管理”), 還包括土地的經營管理(management , 也有人稱“ 利用管理”)。后者指對利用土地的屬性和功能來滿足人類需要的過程的管理。因此, 簡單地說“可持續土地管理” 就是可持續發展加上土地管理, 就是土地管理實現其公平性、協同性和高效性。具體的表述在1991 年內羅畢召開的可持續土地管理工作組會議上就確定了, 十幾年來一直采用:可持續土地管理是將社會經濟原則與有關的環境因素結合在一起, 技術、政策和實踐活動相結合, 以同時達到下列目標:保持或增強生產和服務能力(生產性);降低生產風險水平(安全性);保護自然資源潛力和防止土壤和水資源質量退化(保護性);在經濟上具有活力(活力性);被社會所接受(可接受性)。這個概念體現了可持續性和土地管理的基本特點。可持續土地管理的目標就是實現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生產性、安全性、保護性、經濟活力性和社會可接受性。
二、目前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面臨的問題
(一)沒有落實健全的可持續土地管理制度。就目前而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 我國對土地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政策最近才被提及, 本來土地可持續管理制度基礎比較薄弱, 再加上目前社會以經濟發展為中心,所以該項政策的落實一直沒有具體付諸行動。除此之外,由于我國土地面積較大, 且可利用土地資源分布不均勻, 加上各地區土地數量和經濟社會發展使用的需要情況有不相同, 所以國家關于統一的土地可持續管理制度的制定比較復雜。
(二)相關可持續土地管理制度的指定人員對我國土地現狀缺乏全面的認識, 對土地的評估不能充分考慮到全方面, 所以導致制定出來的相關政策制度也是比較片面,沒有嚴謹的科學性和實際性,實際管理工作落實中也不能做到對土地可持續發展的有效管理。
(三)土地可持續發展的管理人員沒有按照規章制度來落實土地可持續發展的管理工作,而且在管理工作中,由于其自身專業素質不高, 導致在管理中遇到的很多問題不能及時做出反應,找出解決對策,也導致了土地的可持續管理工作不能有效開展。土地的可持續管理中存在的最重要的問題是目前財政支持力度不夠, 由于我國土地資源總量多和分布不均勻, 所以對其可持續發展的管理就比較麻煩, 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來完善各級管理工作, 少了財政支持, 對于土地可持續發展來說就沒了力量源泉。
三、促進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的對策
(一)土地管理部門加快建立健全的可持續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制度中應全面覆蓋到土地的分配和轉讓、經營使用標準、相關土地審批程序以及我國土地城鄉規劃不同等方面。制度是指導實踐的標準, 所以, 要合理分析我國土地使用現狀, 找出土地現狀的原因, 根據我國土地的特征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使用規劃, 結合不同區域土地實際情況, 在原有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礎上不斷完善, 建立健全的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制度, 使各區域能夠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符合區域發展需要的可持續土地管理制度。為土地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具體管理工作中分工明確, 實行工作責任到人的制度, 對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標準指數做定期考核,對業績不合格的管理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增加他們的危機感,促使他們通過不斷學習來加強自身素質水平的提高。
(二)提高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水平,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技能培訓。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沒有專業素養的管理人員落實也不能達到可持續土地管理的最終目標。所以在對管理人員選拔時應嚴格按照管理素質標準要求, 并不斷加強對他們的專業技能培訓, 提高他們的管理水平。除此之外,在管理工作前期做好工作計劃和工作中應該注意到的事項的預測和解決突發問題的對策策劃,在工作后及時對工作做出總結,對工作中的不足進行下一步改進方法的規劃,并提交給上級部門存檔。
(三)管理中應該做到將土地信息系統和土地開發利用系統統一起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土地的使用和規劃現狀統一到比較直接感受到的層面, 便于對土地的使用情況做統一管理, 通過信息技術對所涉及試論可持續土地管理戰略的各個事項的分析,對工作中的不足能及時糾正,對下一步工作開展具有借鑒作用。并且通過數據智能留檔, 掌握最近幾年土地使用的演變, 為土地的可持續發展規劃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持, 做好可持續土地長遠管理規劃。
(四)肯定可持續土地管理對我國土地發展的積極作用, 財政部門為此應該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一切管理工作只有在財政支持下才能有效開展,所以可持續土地管理部門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的土地管理標準制定出土地管理支出費用, 按照程序向財政部門遞交財政支出申請, 財政支出也應該做好土地管理中各項工作的經費的審核,給予財政支持,并做好財政費用支出監督,為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結語
土地資源是人類社會不斷向前發展的源泉, 所以對土地的使用一定要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 做到人類社會和土地使用的和諧。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國土地可持續管理制度還沒有健全,管理水平比較低,具體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 所以不能有效做到保護我國土地資源和做到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 所以我們要針對這些問題不斷在工作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切實落實每項管理工作, 使我國可持續土地管理工作真正能夠促進我國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為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土地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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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創新 農村土地管理 城鄉經濟 發展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5)12(b)-0206-02
經濟發展和土地管理在相互影響的過程中不僅互相促進,也產生了相互制約的情況,相關人員要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的分析,才能順利推動土地管理對于城鄉經濟發展的正向作用。
1 土地管理現狀
土地對于農民來講具有重要的意義,不僅是世代堅守的生活資源,也是供給經濟效益的唯一途徑。因此,相應的土地管理制度對于農民來說,就是最基本的權益保障。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要是對土地的產權進行基本的歸屬劃分,對土地的基本規劃進行安排、對土地的政府性征用進行標注以及對集體用地流轉項目進行制度的規范。雖然農業是我國的發展強項,但是由于城鄉二元化基礎制度的制約,土地市場的基本發展模式并不是非常健全,在整體的土地利用效率方面還存在相應的問題亟待解決。對于土地的高效處理和使用還沒有比較清晰的社會認知,土地的管理制度在平衡城鄉差距以及基本土地管理方面的實用價值還不是非常健全。
尤其是農村盛行的產權制在基本主體方面的模糊導致整體發展呈現出制度的弊端,并且也拉大了城鄉之間發展的距離,產權的不穩定,造成了農業基礎的動蕩,對于城鄉一體化建立也失去了助推的作用。整體產權制度的模糊,使各個基礎部門之間對于土地的管理產生了分歧,因為正規市場的建立滯后,導致隱形交易頻生,也引發了眾多的土地糾紛。另外由于土地基礎規劃的混亂,導致相關部門無法建立有效的土地基礎規劃,沒有了有效的管理也就談不上規模的控制和建立了。相關部門對于土地管理的空間布局缺乏正確的實際調查,造成了農民對于土地的基礎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模式產生了混淆,整體農村的土地管理模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最主要的就是由于目前農村的土地征收制度過于強硬,導致農民的基本權益受到傷害,沒有了農民從本質上的支持,土地的基礎管理更是難上加難[1]。
2 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策略分析
對于土地管理制度來說,最基本的就在于基礎的項目規劃和實踐。相關人員要對基礎的土地管理制度進行系統化的整理和總結,建立完善的設計體系,才能保證土地管理制度發揮最大的時效性。在農村建立土地管理制度以來,相應的管控對象和內容非常復雜,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邏輯關系,而且主要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護和最大化的顯示農村土地所有權以及基本的財產權益維護[2]。相關工作機構要想在實際的工作中對土地管理制度進行集中的項目優化,要保證對產權制度、規劃制度、征收制度以及流轉制度進行基本的項目優化。
2.1 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之產權制度創新
從整個村域的角度對土地產權制度進行分析的話,土地所有權改革是產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促進農村整體經濟和制度優化的根本,而從農民的實際利益出發的話,產權制度改革主要就是農用地的基本承包經營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限的改革。對于農村的來說,產權制度的革新是一項繁雜的工程,相關工作人員不僅要對政策進行細致化的研究,也要對基礎農民的生活情態進行分析。首先就是要將基本的集體土地所有權進行明確的落實和歸屬,進行有效的監管和使用。另外,要賦予村委會基本的轉讓權力,相關工作人員秉承權利平等的法治理念推動集體建設有序地進入市場,從而保證有效助推城鄉土地市場模式的建立,以及從根本上優化土地的基礎配用效率[3]。
2.2 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之規劃制度創新
對于土地規劃制度的創新,需要相關人員給予必要的重視,在基本創新模式建立過程中要實現市場經濟體制和土地資源管理的優化融合。管理人員要保證制度的建立基礎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并且要對基礎性的制度功能以及結構進行創新,從根本上保證相應制度在改善后能實現協調化的運轉。在制度的創新過程中,一定要從基本的農村實際出發,進行改革模式的不斷試煉,充分進行規劃性的政策整改,保證管理制度與市場經濟建立良性的互動關系。在制度進行基本創新的過程中,不能一味地追求手段的新穎,而是要對基本的行政管理機制和決策機制進行深化落實,促進相關利益鏈條的均衡發展,保證法律對其最根本的制約職能。另外,要從發展的角度進行基本的土地規劃,轉變相應的規劃理念,形成有效的促進模式,保證規劃制度能有效助力經濟的長足發展[4]。
2.3 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之征收制度創新
城鄉一體化的建立從根本上助推了征收制度的發展,要保證制度的合理化創新就需要對整體的城鎮化進程進行有效的分析。相關工作人員要對土地征用的基礎范圍進行有效的規劃,對盈利性單位以及非盈利性單位進行必要的審計和控制,保證土地征收具有最根本的針對性。對于征收補償模式的改進也是重要的工作環節,要對農民進行合理化的補償才能為農民有效融入社會提供基礎的保證。相關工作人員要對土地的配置資源問題進行創新式的思考,積極拓展多元化的配置機制,推進城鎮一體化模式的有效發展。相關工作人員要在意識上原有的征收概念,以城鎮化發展為基準進行制度的集中優化和創新。
2.4 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之流轉制度創新
現代農業的集中發展離不開土地流轉的基本助力,在城鎮化發展進程中,要對土地流轉制度進行優化的提升。相關人員要對土地進行產權的基礎化登記,收集有效的土地利用數據,為農民進行基本的土地流傳創設便利,這樣做才能有效維護農民的自益以及土地市場的基本利用率。另外,政府也可以適當延長土地的基礎使用權或者是承包權。在制度改革中,要以土地的優化利用為根本,優化農民對于耕地的保護,集中力度強化農民的基本補貼,集中資金解決農業發展的困難問題,從根本上促進整體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有保證了農民的基礎權益,才能有效助推城鄉經濟的良性發展[5]。另外,要強化基礎的農民耕地規模管理以及設置相應的耕地鼓勵措施,著重強調對于土地流轉環境的優化,保證流轉的時效性,從根本上提升現代農業的基礎發展水平。
3 結語
總而言之,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離不開農民的積極配合。相關人員要從經濟發展和農民基本權益出發,集中優化相應的土地管理模式,轉變基本的管理理念,針對相應的土地管理問題強化基礎的監督力度,真正助力城鄉經濟的持續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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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侯玉峰.芻議農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5,13(22):268.
篇5
改革開放33年以來,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也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資源。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產出效率低,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已難以為繼,土地資源供需矛盾日益凸顯。
目前,我國土地管理面臨三重挑戰。一是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雖然加大了供地力度,但由于投資拉動下的經濟建設勢頭強勁,對土地的需求強勁,各地依然反映建設用地指標偏緊,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二是違法違規用地形勢依然嚴峻。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雖然加強了執法檢查力度,但仍未從根本上扭轉土地違法的嚴峻形勢,違法用地比例仍然較高,未報即用、邊報邊用問題較突出,農村宅基地等民生用地違法情況普遍。三是農村土地制度規范管理任務依然艱巨。農村土地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等各項工作尚需在進一步深化改革探索中不斷加以規范。
二、廣東省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省建設的核心內容
2008年,廣東省成為國家建設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省。2009年,廣東省政府出臺了《廣東省建設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省工作方案》、《關于推進“三舊”改造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若干意見》、《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于“三舊”改造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并將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簡稱“三舊”改造)作為推進試點示范省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積極鼓勵扶持“三舊”改造。“三舊”改造是廣東省在土地資源供需矛盾日益凸顯的情況下,拓展城市建設空間、促進存量建設用地二次開發、保障發展用地的重要途徑,是繼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進一步解放生產力的具體體現,不僅有利于節約集約用地、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也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城市景觀和人居環境,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
“三舊”改造政策的核心有三大方面:一是在改造主體方面。允許各種市場主體,采取多種模式參與“三舊”改造。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允許土地現使用權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各種市場主體,通過招標、拍賣、掛牌以及協議出讓等多種模式進行“三舊”改造,大大調動了土地權屬人和市場主體參與改造的積極性。二是在利益分配方面。對土地開發利益分配機制進行了探索創新。構建了“三舊”地塊收益的合理分配機制,保證土地權屬人充分享有土地收益,改造土地收益的60%給原土地權屬人,權屬人自行改造的,可以在補交土地市場差價后協議出讓。政府以較小的成本,有效啟動了城市存量低效用地二次開發巨大市場的引擎。三是在土地政策方面。允許符合條件的歷史用地完善用地手續。用地行為發生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的沒有合法用地手續且已使用的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三舊”改造規劃的前提下,按用地發生時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實處理后,可按土地現狀完善用地手續。“三舊”改造政策簡化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土地的相關審批手續,允許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通過土地位置調換等方式,對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等進行調整利用。
三、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綜合試點改革的主要亮點
深圳市在廣東省建設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省的基礎上,進一步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綜合試點啟動為契機,以“產權明晰、市場配置、節約集約、科學調控”為原則,先行先試,建立高度城市化地區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模式,推動土地資源配置市場化、土地利用高效化和土地管理的法制化。
1.土地管理權限擴大
廣東省政府出臺了深圳市土地管理的授權文件,賦予深圳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自主編制功能片區土地利用規劃、審批建設用地等權限。授權后,深圳市域規劃、全市土地利用計劃、中心城區的農轉用方案仍按照程序上報外,各功能片區的規劃審批與調整、土地利用計劃審批與實施、農轉用方案審批都可由省政府授權深圳市政府開展。深圳市土地管理權限擴大后,有利于依據城市建設發展的實踐情況,統籌安排土地利用指標,科學調整城市功能片區規劃,綜合平衡各方利益訴求,促進城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2.重點協同推進
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試點改革主要有改革重點方向:一是完善國有土地產權制度,夯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基礎。二是深化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完善土地市場運行機制。三是創新土地資產資本運作機制,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模式。四是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創新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機制。五是嚴格耕地保護,建立補償機制。六是強化土地調控與監管,促進政府職能轉變。七是推進區域合作,統籌協調區域土地利用。八是加強土地立法,完善土地管理法治環境。這改革重點方向,從土地產權、市場配置、資本運作、二次開發、耕地保護、土地調控、區域合作、土地立法等角度構建了一個有機整體框架。
3.關鍵領域探索突破
深圳市針對城市化過程中的登記不全、產權不清、違法建筑、違法用地等歷史用地遺留問題,將采取“明確產權、明晰權益、豐富權能,探索權益實現”的多元化路徑,結合土地二次開發模式創新土地確權模式,從原農村集體組織內部、行政、司法三個層次完善土地權屬爭議調處機制。針對城市更新、土地整備和城市發展單元為主的多模式存量土地二次開發急需政策統籌的問題,深圳將圍繞存量土地在規劃、計劃、供應、拆遷補償安置等系列環節進行制度設計,明晰土地增值收益歸屬并公平分配,構建利益共享機制。同時,還將在完善差別化土地供應政策,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優化土地管理審批機制,提高供地彈性和效率;多元化渠道拓展用地空間,優化布局結構等領域探索突破。
4.實施計劃安排合理
深圳市本次按照“嚴格審批、局部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的要求,分近期(2012—2015年)和中遠期(2016—2020年)兩個階段推進。近期重點對涉及的基礎性配套制度進行全面研究和探索,以光明、坪山新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為重點試驗區,在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有償使用、土地二次開發與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產權制度等方面開展試點工作。中遠期主要是著眼于既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又為全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創造經驗,并適時通過立法鞏固改革成效,形成科學合理、規范有序、符合實際的土地管理體制機制。
四、土地制度改革任重而道遠
篇6
1.1改革土地征用制度,限制征用土地的適用范圍政府要進行多形式安置,保證農民的合法利益。要推廣征地貨幣化的安置,因地制宜地采取逐年給付補償費,實行留用地、土地復墾、社會保險安置等方式。除了國家用地由政府進行征用,其他的項目不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假如征用也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來確定補償的標準。對于經營性的基礎建設,在征用土地的情況下,進行補償費或者不足部分入股,讓農民參與收入分紅。制定相關的土地管理制度,立法監督要嚴格,有法可依。農村的委員會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嚴格審批征用土地的程序,規范征地制度,維護村民知情權,讓土地資源公開、透明、公平,尋找政府、土地的使用人、農民之間利益的結合點,做到合理與完善。同時,政府要塑造服務型政府的形象,干部必須學習土地管理的制度,提高自身政治覺悟,依法行政,合理合法運用權力。對于違反國家土地法的人,都應嚴肅處理,打擊違法占地的行為,維護農民的合法利益,保障社會的穩定。
1.2明細土地管理政策,明確集體建設用地的管理對于集體建設用地難以有效流轉的現象,必須制定出詳細的管理政策。一戶多宅與超標準的占地,這些都比較普遍,要想有效地解決這問題,要建立集體建設用地的退出機制,有償使用,用經濟手段促進農戶自愿還多余的住宅。同時,多種措施同時實施,提高集體用地的利用效率。必須挖掘農村用地的潛力,把農村用地的減少和城鎮用地的增加結合,規劃用地的布局,優化用地的結構,促進集體用地高效可持續發展,促進農村的經濟與社會的全面發展。用戰略眼光科學地規劃農村的宅基地,完善其規劃與管理,結合各村的土地發展實際狀況,詳細地制定總體的規劃方案。
1.3促進土地所有權有償流轉政府要探索出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的方法,建立有償流轉制度,完善土地利益的分配制度。在明確主題的基礎上,切實保護好農民的財產權,增加農民的收入,分離土地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制度要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統一土地市場,對具有長遠利益的項目用地,可不改變所有權,辦理租賃或出資入股的有償使用手續。流轉收益要把絕大部分歸于農民,加強收益的管理,保證收益要用到農村經濟的發展、基礎設施與農民安置的就業和生活保障中去。加快集體土地流轉相關工作的步伐,開展農用地分級估價工作,建立相關價格體系,完善法律保障體系,制定出流轉的程序,進而規范土地流轉的市場管理工作。
1.4調整相關的土地政策,調整農業結構土地用途要進行管制,農田要被保護,在此基礎上,對農產品的重點企業使用集體土地,優先保證建設用地的指標,結合農業的結構調整,租賃集體土地,農副產品的加工地要在不破壞土地的情況下,繳納保證金,期滿復耕。農田保護區的土地要保證布局的合理和科學,不能破壞基本生產能力。養殖業可以利用非耕地、低洼地與廢水塘。不能破壞水利設施,可以在四周挖水溝養殖水稻。
2總結:
篇7
記者:您認為《規范》的正式實施對今后的土地督察進行會產生怎樣的意義?
徐紹史:在我國土地督察制度已經施行了一段時間,雖然在各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收獲,但是確實從土地督察的制度化、規范化方面有待改進和提高。現在《規范》正式實施,會使我們工作的效率更高、更加系統化和有章可循。《規范》的實施不僅從方法、流程、時限等方面明確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細節要求,更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更加透明化。
記者:土地供應現在已經成為地方財政和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同時也成了滋生腐敗的重要環節。《規范》的實施是否可以有效遏制土地供應環節產生的暗箱交易呢?
徐紹史: 這方面的效果將會是非常明顯的。《規范》要求我們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將實現常態化,覆蓋的范圍會越來越廣,并且對督察結果要進行復核的。土地例行督察將采取非屬地管理,這就避免了在督察工作中很多不必要的干擾。對于督察過程中發現的輕微違規問題和需要轉交的土地違規違法案件,督察局可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自行糾正事項或改進建議;對于發現的重大土地違規違法問題,應及時專報國家土地總督察、副總督察。
記者:中國雖然幅員遼闊,但人均國土占有面積卻比較少。保住有限的土地是我們中華民族生存的根本。您如何理解中央關于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的戰略意義呢?
徐紹史: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正是為了保證中央職權的有效實施。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項制度的建立為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職權,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關系提供了有益的實驗,是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組成部分。幾年來的實踐證明,土地政策在目前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調控手段。為此,就必須有一個保證土地調控政策有效實施的機制,做到令行禁止。正是在這種形勢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應運而生,成為中央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舉措。
記者: “18億畝紅線”還要不要堅守?是個曾經被廣泛爭議的話題。您作為國土資源部的部長,是如何看“18億畝紅線”的呢?
徐紹史:人均耕地少、優質耕地少、耕地后備資源少,這是我國的土地國情,且短期內難以改變。改革開放30年來,我們在保障科學發展和保護耕地紅線兩方面都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中期,人口還在繼續增加,經濟社會發展對國土資源的需求將持續上升,特別是一大批新上的“擴內需、保增長、保民生”項目需盡快落地,土地供需矛盾尖銳。空前嚴峻的資源壓力警示我們,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籌好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的關系,一方面堅持保障科學發展,以土地供應政策和利用方式來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一方面堅持保護耕地紅線,牢牢守住子孫后代生存發展、安邦立國的根基。
記者:嚴格保護耕地、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的任務非常艱巨。我們有什么具體措施?
徐紹史:今年3月至11月,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了“保增長、保紅線”行動,一方面密切跟蹤土地調控政策實施的新態勢,對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及時掌握擴大內需、支持災區重建和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相關土地政策執行效果,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創新成果;另一方面,依法維護土地管理秩序,強化土地監管,堅決糾正違背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車用地、侵害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等問題。對涉及用地面積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土地違規違法問題,督促地方政府切實整改,嚴肅查處。開展“雙保行動”,就是為了提高統籌保障和保護的能力,實現保障科學發展和保護耕地紅線的有機統一。
保障科學發展,保護耕地紅線,需要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計劃指標保重點,一般項目靠挖潛。一是擴增量。今年已適當增加了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用于安排公路、鐵路、機場、水利、能源、環保等基礎設施和民生用地;二是擠存量。加大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力度,積極盤活存量用地,特別是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的土地;三是調結構。嚴格執行土地供應政策特別是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調整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優化土地利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四是快審批。主動參與新增國家投資項目的前期論證,進一步加快用地預審,適當擴大先行用地范圍。建立土地審批快速通道,提高供地效率。
記者:在土地調控方面,土地規劃起到了什么樣的作用?
徐紹史:保障科學發展,保護耕地紅線,需要加強和改善土地調控。加強土地政策與財政、貨幣、產業等政策的協調,從土地規劃、計劃、審批等手段入手,在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布局、時序等方面積極參與調控。嚴格落實《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保全國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別保持在18.18億畝和18.05億畝。認真做好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在確保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和嚴控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基礎上,把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基礎設施規劃等,疊加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上去,加強規劃的統籌和管控作用。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地農用,農地“農民”用。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差別化計劃管理。
記者:在承包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過程中,如何保證農民的利益不受損失?
徐紹史:當前,要高度警惕一種傾向,農村缺錢、城市缺地,兩者一拍即合,大量農村土地繼續流向城市。當前更要注意,在承包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過程中,權力、資本、宗族強勢甚至黑惡勢力巧取豪奪,侵害農民權益。要特別關注這些苗頭和傾向,及時予以解決,使改革始終在依法規范的軌道上前進。
記者:現在很多農民都失去土地,有些地區也正在開展城鄉統籌的實驗,土地換戶口又讓更多的農民離開了土地。您如何理解新形式下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呢?
徐紹史:要健全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和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用地計劃、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四條線不能碰。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耕地實行先補后占,確保占補平衡。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深化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研究。改革完善征地制度,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要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開展農村土地整治能夠更加有效地驅動農村消費需求,還能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要充分發揮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統籌城鄉發展中的平臺作用。實踐證明,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建設性地保護了耕地,保障了發展,這項工作有規劃,有資金,有經驗,大規模推進恰逢其時。
記者:金融危機的影響還沒有真正消除,但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卻又出現了非理智的繁榮,最近各地又不斷涌現出新的“地王”。地價推高房價的論調再次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對此您怎樣解釋?
徐紹史:國土部門正在對不斷變化的土地市場密切關注,特別是對不斷出現的“地王”進行跟蹤分析。對批而未用等違規、違法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在保障土地供應的同時,我們要堅決遏制“兩高一資”、產能過剩、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上馬。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也出現了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下半年工作要重點關注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我們必須防止以土地整治為名擴大建設用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防止理解上偏差、操作上失范和違背民愿民意。各地都在決戰第三季度,征地拆遷、項目開工建設等將會非常集中,對乘機圈地、搭車用地等行為要予以密切關注。對新老規劃的銜接、先行用地的擴大、批而未用土地的盤活等,各地一定要跟蹤評估,千萬不要出現亂象。堅決遏制違規違法用地。
記者: “土地價格過高是目前的高房價的最直接原因之一。”這是目前房地產市場普遍表述的一個的觀點。之前國土部給出的地價平均占房價23.2%的比例,又遭到廣泛質疑。您對此如何看待?
徐紹史:由于地王在各個城市不斷出現,使得一些開發商、媒體不斷宣揚地價是推高房價的主因。其實“地價推高房價”本來就是個偽命題。去年怎么沒有地王?同樣的地塊,同樣的起拍價,去年流拍,今年成了地王。這又如何解釋?這次的調查再次說明了地價跟高房價的確沒有直接關系。我們給出的統計數據是完全站得住腳的。
記者:為應對金融危機而實施的擴內需措施,對長期的土地政策是否有一定的沖擊?會不會因此又出現大肆圈地的現象?
徐紹史: 我們要扎實推進“保增長、保紅線”行動。要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今年已適當增加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用于安排公路、鐵路、機場等基礎設施和民生用地。加大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力度,積極盤活存量用地。嚴格執行土地供應政策特別是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調整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優化土地利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進一步加快用地預審,建立土地審批快速通道。
在土地供應管理上,一方面密切跟蹤土地調控政策實施的新態勢,及時掌握擴大內需、支持災區重建和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相關土地政策執行效果,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創新成果;另一方面,依法維護土地管理秩序,強化土地監管,堅決糾正違背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車用地、侵害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問題。
記者:現在的土地督察與執法雖然有了專業的隊伍和制度,但是如何才能在這么廣大的國土上完成好執法督察工作呢?
徐紹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進一步強化土地執法監管,構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土地執法的共同責任機制。改進監督手段,建立衛星遙感數據全國 “一張圖”,將審批、供應、使用、補充、執法監察等業務系統整合為計算機網絡綜合監管平臺,實現“天上看、網上管、地上查”。嚴格土地違法問責。保持專項督察力度,對耕地保護不落實、征地補償安置不到位、違反土地供應政策等重大問題堅決糾正,嚴肅查處。
記者:您認為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土地督察的不斷深化,對我們國家的意義何在?
篇8
一、高度重視土地執法監管工作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堅持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相結合,嚴格耕地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厲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但是,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在個別地方、個別單位仍然存在,從年新開工項目土地使用清理情況來看,有的縣(市、區)未報即用、邊報邊用、未供即用等違法占用土地的現象還比較嚴重,個別地方違規出讓土地被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造成了不良影響。面對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全覆蓋的新形勢,各地、各部門必須迅速適應土地執法監管模式和手段的重大變化,從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土地執法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政策和法規,規范用地秩序。
二、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政策和法規
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力度。宣傳教育的對象以地方各級領導干部和鄉村基層干部為主,宣傳教育的重點突出土地國情、省情、市情、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等內容,使各級干部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帶頭遵守和模范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宣傳教育的方式要多樣化,國土資源部門要聯合公、檢、法、紀檢監察等部門,有選擇地在新聞媒體上披露和曝光違法用地案件的查處情況,提高宣傳實效。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營造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社會各界自覺守法的良好土地執法監管氛圍。
三、認真開展土地違法違規自查自糾
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已經啟動,后時相的衛星監測圖片即將拍攝,各地必須迅速開展自查自糾。要全面清理,摸清底數。各地要對年度衛片執法檢查工作以來土地“批、供、用、補、查”情況認真開展一次排查,重點清查土地審批環節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審批,土地供應后是否違法違規使用,新開工項目是否存在未報即用、邊報邊用、未供即用等違法行為,違法用地是否得到及時查處等情況。要嚴肅查處,處理到位。各地對清查出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要迅速糾正,既要處理事,又要處理人,確保處理到位;對符合用地條件的,要在年11底前完善用地手續。要切實整改,創新制度。各地要對存在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深刻剖析,針對土地管理特別是土地執法監管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改進,積極探索和建立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
四、進一步強化土地執法監管職責
嚴格土地執法監管、依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是各地、各部門共同的社會責任。各地要構建以政府為主導、國土資源部門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土地執法監管體系,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提高監管實效。
用土地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加強對土地執法監管工作的領導和督辦。對國土資源部門上報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應根據《省土地違法行為報告暫行辦法》的規定,及時依法制止和組織查處,不得隱瞞不報和壓案不查。要建立健全違法用地、違章建筑查處領導小組和綜合防控隊伍,對依法應當拆除的違法建筑,要組織相關部門,依法。
篇9
關鍵詞:城中村改造;土地管理;問題分析;
Abstract: "village inside city" refers mainly to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in the course of urbanization constantly, located in the city were classed as rural edge city, in the area has become a part of the city, but in the earthy land ownership belongs to,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system are still on the model of the village, also called the "city of a village".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construction, villages faces many problems, therefore,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discusses our country villages reform of urban land management issues.
Keywords: villages modification; Land management; Problems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F30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城中村”的成因分析
1、城鄉二元土地制度是造成城中村土地問題的根本
眾所周知,改革開放前后相當長時間,我國實行的基本上是城鄉分割的管理模式,且這種模式的基本格局一直沿襲到今天。與城中村問題直接相關的便是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是村落社區賴以活命的關鍵資源,更是非農化村莊賴以形成的基礎。縱觀村莊的非農化,在一定意義上甚至可說,村莊的非農化其實就是村莊土地的非農轉化過程,正是土地非農轉化過程中的復雜性與多樣性,一個個似城似村、非城非村的城中村應“運”而生。一般而言,城中村地理位置優越,土地實際與潛在的含金量甚高,作為飽經都市大市場洗禮的“理性農民”對此有著特有的敏感,憑著這種敏感,村集體土地不斷在政策許可與政策空白之間發生著形形的裂變。可見,城中村問題關鍵在土地。筆者認為,解決城中村的土地制度及政策問題尤為值得關注。城鄉二元的土地制度是我國長期以來的制度安排,城中村土地問題無疑是這種制度安排的產物,但其一旦形成,則需要相當長時間與相當大代價的付出才能改變。湖北黃州市政府明確說,城中村的改造“沒有時間表”。那么,具有前瞻性的、適應城市化要求的土地政策與制度安排就顯得非常重要。其開始實施的難度也許很大,成本很高,但長遠的收效則可能是最經濟的,與城中村相關的諸多問題就是活生的例證。一些西方國家,在工業化初期,以巨大代價一次性征地以納入城市統一規劃,且實行了城市化管理。
2、村落共同體的利益性內聚是形成城中村土地問題的關鍵
城中村所在社區一般都是城市化與市場化的先發地,村莊在這種先行的與快速的非農化中,由于土地的出讓或開發積聚了厚實的集體財富,而集體財富的使用、分配與增值又是以村籍和土地為依據,這種分配原則不斷強化著村民對村落共同體。
3、征地過程中政策規范與實際情況的不銜接。
征地審批過程中,一些必備的要件是必不可少的,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等。這些手續,一些村鎮還還沒有開展辦理,有些多年形成的集體建設用地,沒有審批及登記手續,集體宅基地登記工作才剛剛開展,多數地區還未開始。而上報審批過程中還必須提供,矛盾很顯現,操作起來十分棘手。事實上,我們不得不承認,在《土地法》實施之前及開始實施的一段時間內,我們的土地管理及地籍管理還存在許多不完善及不到位的地方,用現在已經逐步走入正軌的土地管理現狀去要求那些《土地法》還沒有出臺或者剛剛出臺不久時的土地管理狀況,明顯是達不到條件的。這就需要,在城中村改造政策出臺之前,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在充分考慮改造過程中農民、集體切身利益及城市發展需要的同時,也要充分考慮地區的實際情況及與政策相關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審批細則,做到依據合法,且操作起來切實可行。如,哪些用地是不可以審批的,哪些用地是需要相關部門補充相關材料的,那些是需要完善的包括程序、要件等,這樣就使得用地報批更加規范化、合法化。
4、征地補償及安置。
城中村改造是將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在征地過程中,補償及安置工作政策性強,且操作起來繁雜敏感,一旦有紕漏就會影響到整體工作的進展。目前,城中村改造國家還沒有明確的政策法規,大家都是根據各自地區的實際情況結合土地、社保等政策摸索著進行。如征地過程中的土地補償,現階段,我市的征地補償是按照省政府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的,而在聽證過程中,多數農民會對補償標準提出異議,認為相對較低;因為在此補償中,去除村集體提留部分,做為農民社會保障安置費用,而社保安置是由村民個人、村集體、政府三方出資,一部分農民年齡較小,社保年限較長,需繳納的費用相對就會較高,這樣其所得征地補償就所剩無幾,從長遠來看,農民覺得沒了地就沒了生活保障。因此,社保安置很難落實,而征地過程中,沒有落實社保安置,就不能獲得征地批準。這是一個鏈條式的,相互制約著。所以,制定可行的城中村改造征地補償和安置機制,勢在必行。
二、“城中村”土地管理的策略分析
1、調整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率。
調整土地利用結構是城中村改造規劃的關鍵。城市作為一個三維空間,土地利用既要做到平面合理布局,也要考慮各類建筑的用地要求。充分發揮單位面積效能,合理確定不同地段的建筑高度及容積率,防止浪費土地,做到科學、高效的利用土地。根據土地利用的圈層結構,把村劃分為若干個圈層,規劃城中村土地布局。為防止出現“產業空心化”,對整理出來的土地不能單純地進行商品住宅建設,可以拿出30份40%的土地搞商業開發,發展總部經濟、樓宇經濟。對地處商業區的改造地段,建設規格較高、規模較大的高檔樓宇,形成一批地標式建筑,提升城市品位。通過土地置換,既可以在宏觀上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也可以在微觀上實現土地的集約利用。
2、“城中村”改造與土地管理中的幾個有效措施
1)城中村現象出現的直接原因是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根本原因與中國特色的國情密切相關,即城鄉二元化管理體制,特別是城鄉二元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2)城中村改造是指在政府的主導和監督下,依據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通過規范化的市場運作,優化城中村空間景觀格局,實現“農民轉居民、村莊變社區、集體土地轉國有土地、集體經濟轉混合經濟”的轉變。通過城中村改造可以促進城市土地的高效利用、實現土地的保值和增值、有效調控土地市場供應、最終促進城市土地市場的健康規范發展。
3)目前城中村改造實施中主要存在著土地產權結構、土地流轉途徑以及土地利用規劃等方面的問題。通過明晰所有權主體,產權實化并施行量化分配、股權入股;針對不同類型的城中村進行土地流轉模式的創新;科學制定規劃,調整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率等制度創新加以解決。
3、鼓勵各方籌措資金,啟動整體購置方式
在土地經營上,要引入市場機制,即必須首先創造一種優勢和條件,使各種資源要素能夠在城中村集聚,通過集聚形成資本、技術、人才和經濟發展的“高地”。使城中村集體、跨國公司、民營企業等多方面資金集聚,通過增發國債等來購置城中村土地,建立土地整理專項基金,進行合理整體分區開發,規范房地產商的開發管理,使土地得到合理良性的最大利用,形成城中村經濟“高地”。同時,中央政府也可采取督促地方政府使用自有資金和配套資金先行實施項目計劃,隨后根據城中村土地流轉項目建設進度,核實計劃執行情況,國家農發辦再下撥中央財政資金。這樣,多頭并進,一方面增強了購買力,可以此資金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改變補償方式,規范分配行為,健全保障制度,穩定民心:另一方面,啟動整體購置方式,可打破以土地產權和村籍為基礎的封閉性利益共同體的格局,切實保護好城中村失地農民的利益,促進城中村經濟發展,加快城中村進一步城市化的步伐。
城中村改造工作給土地管理帶來新的考驗和新的課題,我覺得對土地管理來說這是一個不容忽視且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改造中,大量的土地所有權性質的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改變,一些違法用地的多發等都是土地管理最管敏感且必須管理的范疇,上述想到的一些問題只是在工作中的一點點,還有大量需要認真研究探討,有待隨著國家政策法規的不斷完善,在今后工作中逐步成熟,把此項工作做的更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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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1.1有利于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從大氣二氧化碳排放來源看,土地利用變化是僅次于化石燃料燃燒,是導致大氣中二氧化碳含量增加又一要素。從碳排放的分類來看,土地利用碳排放可分為土地利用類型轉變產生的碳排放、土地利用類型保持產生的碳排放和各種土地利用類型上所承載的全部人為源碳排放等三類。通過構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制定政策有效開發、利用及管理土地資源,改變土地利用方式、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實現土地利用低碳化,有效減少土地利用碳排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有關研究表明,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減少碳排放的潛力約為常規低碳政策的1/3,合理組織土地利用是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途徑。
1.2有利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目前,我國三次產業中,工業的比重偏高,服務業比重偏低,工業內部結構中,又以高碳的重化工業為主,比例達70%左右。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市化加快推進階段,大規模的建設需要鋼材、水泥等原材料的供應,這些“高碳”產業是我國當前經濟增長的帶動產業,其發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以此為理由,千方百計地推進重化工業的發展,我國的資源支撐不了,環境容納不了,更何況還要給子孫留有足夠的資源和空間。因此,我國“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要把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通過構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鼓勵發展低碳產業,逐步限制高碳產業發展,減少單位GDP的資源量和環境代價,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1.3有利于全面推進“兩型社會”建設
建設“兩型”社會是緩解我國資源環境壓力、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土地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節約土地資源是節約型社會的重點和關鍵,因此,創新土地管理制度,構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解決經濟建設和資源環境的體制性矛盾,為“兩型社會”建設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2構建低碳管理制度的基本思路
2.1控制高碳產業建設用地總量
不斷抑制高碳產業項目建設用地總量,在用地審批過程中進行嚴格限制,與此同時,給低碳產業發展項目給予用地上的支持。具體到操作環節,土地供應參與低碳經濟建設主要是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這兩個手段來進行調控,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過程中可以為低碳產業項目在總量和布局上進行安排,并用規劃圖件和相關調控指標的形式來表現。通過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確定各地區低碳產業項目的年度用地,嚴格限制新批準高碳項目,限制向高碳項目供地,以此來調節高碳經濟與低碳經濟的用地總量、結構和速度,以降低高碳經濟的用地比重,促進低碳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2.2及時優化調整土地利用結構
構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發展低碳經濟,要注重及時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調控這一重要手段。具體的手段可以從減少碳排放和增加碳匯兩個方面來實施。其中增加碳匯的土地管理手段有:積極植樹造林,增加林地的比重,提高森林覆蓋率;積極推進城市綠化工作,增加城市綠地面積;落實退耕還草工作,增加草地面積。減少碳排放的土地管理手段有:充分挖掘存量建設用地,尤其是廢棄的工礦用地,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加強區域內建設用地集約節約管理,做好開發區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利用評價,提高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倡導農地施用有機肥以及秸稈還田,減少農業碳排放;構建土地生態補償機制。
2.3制定促進低碳發展的土地儲備政策,逐步回收高碳項目用地
制定促進低碳發展的土地儲備政策,逐步回收高碳項目用地。政府為了給城市發展留足空間,除了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外,政府還可以運用土地整理、土地置換等土地政策工具,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項目,依據土地儲備政策接收其項目用地,以供應土地一級市場。
2.4創新低碳產業項目土地供應方式
針對當前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政績及可支配資金的最大化考慮,傾向于采取對不同用途土地采取不同出讓方式的差別定價策略。例如,對于商業、住宅用地傾向于采取招拍掛的方式追求一次性收益,而對于工業用地,地方政府看重的則是工廠建成之后給本地區帶來的GDP、稅收、就業等政績利益和長期收益。為此,不惜采取各種優惠政策,包括壓低地價,甚至零地價以至負地價,以達到招商引資的目的。為此,2007年國土資源部和監察部聯合發文,要求:“工業用地必須采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價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價標準。”對于低碳產業項目用地,尤其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除了一般的招標、拍賣、掛牌等出讓方式外,政府還可以通過協議出讓的方式出讓土地。
2.5充分發揮地價杠桿作用,支持低碳經濟項目
對于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項目用地,若在一級市場獲取土地使用權,政府可以在價格上給予一定的優惠;若在二級市場轉讓獲得土地使用權,政府可以在轉讓稅費方面給予優惠,通過土地價格和稅收政策積極引導資本和資源向低碳方向轉移。對于低碳產業項目的用地,除了可以在土地價格、土地稅費等方面給予優惠外,政府還能制定政策在土地信貸、土地抵押等方面給予支持。此外,可以簡化低碳產業項目融資用地審批。
2.6改革考評體系,增加土地供應的碳排放指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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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土地資源管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