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環境污染的看法范文
時間:2024-01-25 17:52:1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對于環境污染的看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 4―6歲兒童 環保內容 認知
一、問題的提出
生命問題――有生命的和無生命的、生物和非生物、出生和成長――就像它們吸引科學家一樣,長久地令兒童著迷。這種著迷使兒童對自然的感受力強于成年人,使他們對自然有一種本能的親近并以平等的眼光來看待自然。他們對于自然環境的關懷到底是怎樣的呢?有什么不同的特點呢?我們的調查就試圖通過了解4-6歲兒童對環境相關內容的看法初步解答這兩個問題。
二、研究對象與方法
(一)調查對象
在四川省成都市、南充市及夾江縣的一級、二級幼兒園中隨機選取133名4-6歲兒童進行訪談。訪談對象家庭來自農村、城鎮、城市以及部分進城務工家庭。
(二)調查工具與方法
采用自編的訪談提綱,主要涉及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1.了解兒童對“大自然”及“環境污染”這兩個概念的認識;2.了解兒童對水污染的看法;3.了解兒童對影響環境的日常行為(兒童能親歷、感受的行為)的看法。
訪談前進行兩周訪談員培訓,共對133名兒童進行訪談。其中6名兒童因過于緊張放棄,最終收回127份有效問卷。
三、調查結果及分析
(一)該階段兒童對環境相關概念的理解
相關研究表明,生物學概念常常是兒童認知努力的自然而然的目標。[1] 我們知道通常兒童在2~7歲的年齡期間,形成關于因果和物理現實的簡單觀念。在這一過程中兒童自然形成的概念里,有一個十分有趣的子集與哲學家所稱的自然類屬(Schwartz,1977)有關。[2]自然類屬是自然中存在的范疇,這類事物的存在和性質不依賴于人類的活動,例如動物是自然類屬,植物和無機物也是。正是自然類屬的底層結構豐富了兒童歸屬推理的來源,對自然類屬內在特征的區分和歸納,使兒童形成最初的歸屬推理能力。調查兒童如何理解“大自然”和“環境污染”這兩個概念,可以初步了解兒童對環境相關概念進行歸屬推理的具體特征。
1、兒童對“大自然”的理解
當成人認真思考 “大自然”究竟是指什么的時候,似乎很難用比較確切的語言來表達。我們可能會想到河流、山川、森林、花草……,卻始終無法把這個詞的意思講清楚。我們采取多種方式查閱該詞的含義,遺憾的是始終也沒有找到文字的定義,僅在《辭海》中查閱到有關“自然界”的解釋,如下:自然界指統一的客觀物質世界。……從狹義上講,自然界是指自然科學所研究的無機界和有機界。
那么,該階段的兒童是如何理解“大自然”這一概念的呢?他們的理解有什么特點呢?有沒有性別差異呢?
(1)兒童對“大自然”理解的有限性與具體形象性
從訪談記錄的統計來看,在回答“什么是大自然”這樣的概念時有93人回答“不知道”,占總調查人數的73.23%。可見,該階段兒童理解這個概念是有困難的。盡管“大自然”也屬于自然類屬這一兒童最初接觸的概念類屬,但概括性很強,可能對該階段兒童的推理有限制。
能夠給出回答的兒童中,非常明顯的一個特征是理解的具體形象性。有34名兒童對問題做出了回答,用自然界里具體的事物指代“大自然”的就有23人,占做出回答總人數的67.65%。他們認為“大自然”就是天、有動物的森林、太陽、花、草地以及水等等。另外,還有5名兒童認為有人的地方就是“大自然”,這種認識似乎已經上升到了對“人的存在”的哲學思考,無外乎柯爾伯格要感嘆“兒童是哲學家”。有4名兒童對“大自然”進行了豐富的想象,他們認為“大自然”是美好的、漂亮的地方,在訪談者的追問下他們并未給出進一步的解釋。
(2)兒童對“大自然”理解的性別差異
表1情況表明,在4-6歲兒童中不同性別的兒童理解“大自然”的概念是有差異的。首先,男孩表示知道“大自然是什么”的比例相對大于女孩。其次,在具體回答的內容方面也有很大的區別:男孩的回答更為現實,幾乎全部的回答都是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事物、行為來指代“大自然”;女孩則除了現實的指代之外,還有一部分用美好的想象來表達,盡管沒有明確告訴訪談者具體的想象,但顯然她們認為她們想象的“大自然”是比現實世界更美好的存在。在認為“大自然”是“有人的存在的地方”這一回答上沒有太大的性別差異。
2、兒童對“環境污染”的理解
環境污染(environmental pollution)是指人類活動使環境要素或其狀態發生變化,環境質量惡化,擾亂和破壞了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及人類的正常生活條件的現象。[3]簡言之,環境因受人類活動的負面影響而改變了原有性質或狀態的現象稱為環境污染。這些是我們現代人類在生活中真實地接觸并時刻都在發生著的,例如大氣變污濁、水質變差、廢棄物堆積、噪聲、振動、惡臭等。我們的兒童能夠敏銳地感覺到嗎?
(1)兒童對“環境污染”理解的準確性與多樣性
事實表明,兒童的觀察和體驗是敏感的。根據訪談記錄,該年齡階段有65名兒童表示不能理解“環境污染”的概念,占調查總人數的51.18%,相對于“大自然”概念的理解,這一比例要小得多。從他們回答的內容分析,可以明顯的劃分為三大部分:1、30名兒童認為“環境污染”是一種具體現象,汽車冒煙、人太多、到處是臟東西、污水等等。這種認識占做出回答總人數的48.39%;2、有21人將“環境污染”理解為具體行為,亂丟東西、弄臟水等。該回答所占比例為33.87%;3、另外還有11名兒童強調“環境污染”的后果,傳染病、會死人、魚會死等,占做出回答總人數的17.74%。
可見,兒童對“環境污染”的理解已經涵蓋了環境污染方方面面,如環境污染的原因,不正是生活中的各種行為造成的嗎?汽車冒煙,這是兒童形象的描述,卻準確地反映了這種污染現象。同樣,兒童對環境污染后果的表達也是最生活化的,他們不知道環境污染會造成日照減弱,氣候異常,水土流失,自然災害頻繁,生物物種絕滅這樣一些后果,但他們清楚環境污染會傳染病、會死人。兒童們還知道亂丟東西、弄臟水這樣一些行為是環境污染。可見,該階段兒童對“環境污染”概念的理解是準確而且多樣的。
(2)兒童對“環境污染”理解的性別差異
表2的情況表明,該階段兒童對“環境污染”概念的理解存在著明顯的性別差異。有63.49%的女孩表示不能理解概念,而同年齡的男孩只有39.06%表示不知道,這一差距是比較大的。從理解的具體內容看,男女之間沒有區別,將“環境污染”理解為具體現象的比例最高,理解為具體行為次之,理解為具體結果的比例最低。
3、該階段兒童對環境相關概念理解的分析
4-6歲階段的兒童能夠利用“大自然”范疇內的組成成員來獲得對“大自然”的推理,他們也能從日常接觸的具體現象中概括出“環境污染”的概念。而且該階段兒童所進行的理解與成人對這兩個概念的理解具有驚人的相似,只是兒童的概念歸納能力的限制使他們在理解和表達上有局限。不可否認,他們對環境的思考能力比我們想象的要強大得多。
最近的研究表明,兒童的認知系統沒有質的差異。具體內容的知識是兒童概念的一個重要成分,在概念理解過程中成熟的思維方式的獲得不只要求一般的認知發展,而且要求具體內容知識的發展。[4]兒童對“大自然”概念的理解與對“環境污染”概念的理解的差異(兒童對“環境污染”的理解更強于對“大自然”的理解),很可能就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接觸的具體內容知識的多寡造成的。
而在這兩個概念理解上的性別差異就不僅是以上的原因。男孩和女孩在認知的具體內容上的差異確實造成他們理解這兩個概念有很大區別,但是我們認為性別角色的不同是造成他們理解不同的根本原因。由于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男孩和女孩在心理能力和個性特征上有差異。男孩從小就表現出對科學、數學等領域知識的較大興趣,女孩則表現出對語言、藝術方面的較大興趣。[5]因此在我們的問題中,男孩有較好的表現,正是由于他們在日常的接觸中較多地關注科學領域的知識,擁有較多該領域具體內容知識而形成的差異。另外,女性比男性更為敏感,且這一差異在很早時期就出現。[6]在我們進行訪談的過程中,女孩表現出對問題回答是否符合訪談者要求的焦慮,她們仔細觀察在她們給出答案后訪談者的語言、表情等,并且在全部訪談結束后,她們更迫切地想知道她們的回答是否符合要求。而男孩則表現出“無所謂”的狀態,在訪談結束后就離開,并重新結伴進行游戲。
(二)該階段兒童對污染現象及行為的看法
1、兒童對水污染看法的特點
所謂水污染,主要是指人為因素或間接地讓污染物滲、進入水體,造成水體物理、化學或生物特性的改變,以致于影響水體正常用途或危害公眾健康及生活環境的現象。本調查將水污染作為訪談的一項內容,是考慮到水污染現象是現實生活中兒童能夠看到、接觸到的較頻繁的污染現象之一。我們的訪談也反映出兒童對水污染現象的敏感性很高,對該現象的認識比較全面。
(1)能夠對水污染現象做出正確判斷
在接受調查的4-6歲兒童中有116個孩子認為“將臟水倒入河中”的行為不好,占調查總人數91.34%,認為這一行為好的孩子僅有8.66%。其中認為水污染現象“不好”的理由有三大類,一類強調原因,認為由于倒入河中的水很臟,有細菌,而河水是人們要喝的,所以不能隨便亂倒;一類孩子強調后果,他們指出將臟水倒入河中會造成污染,人們不能游泳、魚兒會死去、小動物會生病、亂倒臟水會被警察抓等等;還有一類孩子強調日常正確的行為,如臟水應該倒在廁所里等。
而認為“將臟水倒入河中”這一行為好的孩子則認為河水反正是臟的,把臟水倒進去也沒什么關系,還有孩子回答家里天天都往河里倒臟水,這是很自然的事。當然,還有個別的孩子做出判斷,但回答不出理由,所占比例很少。
(2)對水污染造成的后果有明確認識
在分析兒童判斷水污染現象為“不好”行為的理由時,我們發現該年齡階段的兒童大部分都表明他們清楚水污染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前文我們指出兒童認為水污染行為“不好”有三類理由,分別從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認為應該怎樣做這三方面來回答。
有80名兒童表示水污染會造成嚴重的后果,這一理由的比例高達68.97%,他們認為“水污染”不僅使動物受到危害,人類也會受到影響。其中,有17名兒童還明確指出水污染會造成環境污染。
研究表明,兒童至少在三個領域――物理學、生物學和心理學方面擁有樸素的理論(Wellman & Gelman, 1998)[7]。兒童對自然的關注是出于一種直覺,他們很自然地表現出對各種相關自然現象的濃厚興趣,從而得出自己的結論。水污染的后果明顯而且隨時都能接觸到的,所以高達68.97%的兒童將“會造成嚴重后果”作為他們不認同水污染現象的理由是可以理解的。
2、兒童對日常污染行為的看法
生活中的污染行為隨處可見,兒童接觸得比較多的是亂扔果皮紙屑的行為。我們將這一常見行為作為我們初步探究兒童對日常污染行為的看法,就是考慮到了這一行為的普遍性。是不是所有的4-6歲兒童都認為這樣的行為不好呢?我們的調查顯示并非如此,但絕大多數的孩子是否定這種行為的。
(1)明確否定日常污染行為
該問題的調查中,有121名兒童認為亂扔果皮紙屑是錯誤的行為,占調查總人數的95.28%,有4.72%的兒童認為這一行為“好”,但該比例遠遠低于上面判斷水污染現象為“好”的比例。可見該階段兒童對于日常所能接觸的污染行為的判斷力是很強的,他們明確地對這樣的行為進行否定。
認為類似行為“好”的孩子,判斷的理由來源于他們的日常生活環境。總共6名兒童認為可以往地上扔果皮紙屑,理由是:天天都丟在地上、這樣很方便、臟東西就應該丟地上……。
(2)判斷理由沒有明顯差距
在調查中,121名兒童認為亂扔果皮紙屑的行為“不好”,理由如下:認為這一行為錯誤(是錯誤的、做法不好、不愛衛生……);應遵守行為規范(應該扔到垃圾筒里);會造成不良后果(別人得不停地打掃、要罰款、地球要生病、別人會摔跤、會得傳染病……);強調行為不好的原因(果皮紙屑是臟東西、有細菌);表示不知道。以上各種理由所占比例如表3。
顯然,相對前面對水污染現象的調查,兒童反對污染環境的日常行為的理由并沒有明顯差距,認為這些行為會造成不良后果的比例沒有超過半數。但是,該理由仍然高達47.94%,與水污染現象調查相似,其中有7名兒童認為這類行為會造成環境污染。
3、該階段兒童對污染現象及行為的看法分析
(1)對污染現象及行為認識的性別差異不大
該階段兒童對污染環境的現象與行為的看法沒有太大性別差異。認為水污染現象“不好”的男孩為93.75%,女孩為88.89%;認為日常污染行為“不好”的男孩有95.31%,女孩有95.24%。
我們一直在探究該現象的原因。通過對兒童生活環境的初步調查,我們認為,由于絕大多數兒童在生活中不斷接觸到與類似現象、行為相關的正確知識,他們可以對問題做出正確的回答。這種正確知識的獲得是從兒童整個成長階段中獲取的,因此性別的差異就會比較小。
(2)生活環境對兒童認識的影響巨大
在訪談過程中我們發現生活環境對兒童認識的影響是巨大的,前面我們談到的認為類似現象和行為“好”的兒童,他們的理由幾乎是相同的,并且對兩個問題的回答幾乎一致。為了證實我們的這一猜想,我們對部分兒童的家庭環境、家庭習慣進行了調查。通過調查發現,認為水污染現象及亂扔果皮紙屑行為“好”的兒童家庭大都沒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他們通常生活在城市邊緣地帶的出租屋內,父母為進城務工人員。在調查中我們了解到,這些兒童的父母認為目前的家是臨時住所,平時工作也很忙,因此也沒有太多的時間與精力講究這些。況且在老家由于沒有城市這么多需要注意的衛生習慣,很多時候也是怎么方便怎么做。我們都知道上行下效的道理,但是在父母沒有養成良好習慣前,我們怎么去規范孩子的習慣呢?目前國家將改善農村生活環境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項任務,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推動下,我們的家長、兒童都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形成良好的環保意識。
四、總結
從訪談記錄來看,孩子們對自然中各類事物、事件越熟悉,他們越能理解與自然相關的概念,并由此產生相應的情感體驗。美國學者奧斯丁曾經提出了“美是環境倫理學的基礎”的觀點,他說:“人類對自然美的知曉促成環境倫理學的建立。”自然界是有序的、完美的,山川河流、鳥魚花草、藍天白云……這些本身就是一種和諧。相關研究也表明,兒童既喜歡人與人之間平等友好、輕松愉快的交往,也酷愛親近自然,與自然建立和諧的關系。
篇2
關鍵詞:環境污染責任;“違法性”要件;免責范疇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34-0138-02
相比之前的分散立法,我國于2010年頒行的《侵權責任法》專章規定了環境污染責任,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之前立法的空洞。筆者下面將以第65條與第66條為背景,討論有關環境污染行為的“違法性”要件與環境污染責任的免責范疇。
一、“違法性”要件的理解
(一)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關于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我國大陸的民法學者大多持“四要件說”,即損害事實、違法行為、因果關系與主觀過錯。當然,關于這一理論的爭論一直沒有停歇,各國都有自己的看法,比如:法國的包含有過錯行為、損害與因果關系的“三要件說”,德國的包含有行為、違法性、過錯、損害與因果關系的“五要件說”,英國的包含有注意義務、義務的違反與損害的三要件說以及我國臺灣地區主張的包含有行為、責任能力、過錯、違法、侵害權利或法益、因果關系以及損害的“七要件說”[1]。從其中可以看出,每個國家或地區都按照自己具體情形制定了相應的法律來規制侵權行為,這當然也就沒有孰優孰劣之分,只有適合本國國情的法律才是最優的法律。在我國大陸主張的“四要件說”中,對于“違法性”的采納也有著截然不同的觀點。
根據我國的法學理論特殊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采“三要件說”,即將一般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過錯”拿掉,其余均適用。究其原因,筆者認為,特殊侵權行為之所以不要求行為人具有主觀上的過錯要件,是因為這樣的行為可能是不可預見的,或者發生概率極低的。①
(二)環境污染行為的“違法性”
《侵權責任法》第65條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國大陸民法學家主張的“四要件說”關于“違法性”應不應當適用仍存在著分歧。筆者傾向不適用“違法性”的一方。根據《侵權責任法》第2條第1款的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字里行間中并沒有關于違法性的規定,且侵害行為本身并不一定具有違法性,其所侵害的權益也不問合法或是非法。舉一網絡侵權案件說明,某甲上某網站其所見所聞,對其中涉及某乙的行為進行了言語攻擊,后某乙向法院主張其名譽權。某甲的這一行為符合其言論自由權,但是在行使其合法權利的同時侵犯到了某乙的名譽權,此案中侵害行為本身是合法的,如果要求其具備違法性,那么某乙的權利將向誰主張呢?由此可見,法律上的這一規定使得一般侵權行為的覆蓋面增大數倍,對于保護受損人的合法權益起到有益的作用。
一般侵權行為尚且如此,特殊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更應該采用的是“侵害說”而不是“違法性”。以環境污染責任作為一例說明情況:企業按照環保部門制定的排污指標排污,造成了周圍居民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居民控告至法院,主張企業賠償。如果環境污染這一特殊侵權行為采納了“違法性”,那么對于企業來說,其完全可以憑借其沒有違反國家環保部門制定的行政法規主張不構成侵權行為。一旦這樣,那么有關環境污染責任的案例如何處理將成為一大難題。筆者認為,于本案之中,關于環保部門等行政機關制定的法規政策與合同法、侵權法等民事法律法規出現適用重疊時應當做出適用領域區分。環保部門將企業的排污量化是為了將其管理成本降低,提高行政辦事效率,這樣的行為無可厚非,而且我們也很希望看到。但是,對環保部門來說,其和企業一樣,對于居民能夠承受多大的污染而不受損害這一問題都不是專家,對此只能執行一般人注意標準。那么當企業滿足了環保部門的排污標準仍然造成民事領域的侵權損害,這時適用的不應是行政法規標準而是民事法律標準,在沒有免責條款的情況下因為排污而造成他人損害勢必要承擔責任。
筆者在這里做一個類比,以產品責任為例:在產品責任領域經常會出現一組名詞,即產品質量不合格、產品瑕疵與產品缺陷。當這一組詞匯在具體個案中形成交叉時,我們應當如何來認定責任?產品質量不合格是質監部門制定的關于產品制造行業的類似于行規的最低強制標準,設置這一標準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對市場上流通的產品質量進行管理。產品瑕疵是合同法領域對于產品交易中交易一方對于另一方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而產品缺陷是適用在侵權法領域的專用名詞,產品缺陷的法律后果是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的連帶無過錯責任。因為質監局等行政部門并非專家,因此即使產品質量合格,同樣會出現產品瑕疵甚至是產品缺陷。這時,如果企業主張產品合乎行政部門制定的標準而主張不構成違約或者侵權責任,這顯然對于交易對方或者受損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可見,這幾個名詞都有各自適用的部門領域,即使在個案之中出現交叉的情況,只要我們厘清其中的頭緒,就能夠正確處理法律問題。同樣的道理,也能夠解釋環境污染責任的相關問題。
二、免責范疇的評述
《侵權責任法》第66條規定:“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一)關于不可抗力
“當某行為已經構成了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但是為什么卻沒有承擔侵權責任?”這正是免責事由存在所造成的結果。“如此的規定對于當事人雙方利益平衡有何作用呢?”免責事由的存在使得致害人不會因為一些外界因素或者是輕微過失而承擔與之不相適應的責任,這也有助于實現民法上的公義精神。
關于無過錯歸責免責事由通常說法是包含三類: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與第三人過錯。其中關于不可抗力能否作為無過錯歸責的免責事由還是有相當爭議的。大多數專家學者都認為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也應當適用于無過錯歸責。但筆者更加傾向于反對者的聲音。理由在于:無過錯歸責的適用時不論行為主觀上有無過錯,只要侵害事實與侵害行為之間構成因果關系,排除免責事由的情況下,就可構成侵權行為并承擔責任。不論是行為人主觀上有無過錯的前提下,不可抗力的存在不足以視為免責事由。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時不適用的理由,筆者將于下文中闡述,此處不贅述。行為人于主觀上無過錯時,不可抗力的存在也只是加重了行為人主觀上無過錯的程度,而與最后承擔責任與否毫無關系。
(二)環境污染責任及其免責范疇
結合環境污染責任,可以得出,第三人過錯與不可抗力并不當然地成為污染者的免責條款。依照《侵權責任法》第68條,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并不免責,而是與第三人承擔不真正的連帶責任。依照《環境保護法》第41條第3款的規定,即使污染完全是因為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的,污染者也只有在及時采取合理措施的前提下仍然不能避免的,才可主張免責。筆者認為,有關環境污染責任的免責事由的規定尤其是關于不可抗力條款的適用上,相比于其他侵權行為的免責事由的規定更具備合理性與科學性。
《侵權責任法》第72條規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關于這類高度危險作業責任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歸責。由法條可知,在此種情形下免(減)責條款有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與重大過失。我們假設一種情形:高度危險物品的占有、使用人本身就存在有重大過失,只不過適逢天災降臨,使得侵害行為發生。按照第72條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占有、使用人可以免責。我們來分析一下,如果天災沒有發生,占有、使用人的重大過失已經足以造成侵害的危險,僅僅是因為碰巧天災發生了,而其能夠因此而逃過一劫,這于情于理都說不通。這種情況和刑法上關于因果關系認定中的中斷因素很類似,如果要一一對應的話,那么因是占有、使用人的重大過失行為,果是造成的侵權后果,中斷因素是天災(不可抗力)。這在刑法上來說,構成徹底中斷,原重大過失行為因為不可抗力獨立導致侵害結果而與侵害后果無關,也不用承擔刑法上的責任。這于刑法原理上是能夠說得通的,但是適用于具有私法性質的侵權責任法上卻不為理解。相比于刑法的縝密與嚴苛的罪刑法定,侵權責任法起到的更多的是補償性質的平衡作用。因此,在保證雙方利益均衡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受損人的民事權益才是其最終目的。而類似于第72條的諸多條關于不可抗力的免責條款的適用將這一目的生生摧毀。
回到環境污染責任的問題上來,筆者之所以說“有關環境污染責任的免責事由的規定尤其是關于不可抗力條款的適用上,相比于其他侵權行為的免責事由的規定更具備合理性與科學性”也就有了相應的支持。相比于其他侵權行為的免責條款的適用,環境污染責任中有關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的應用前提是只有經過污染者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卻仍然不能避免的情形下,才可主張不可抗力免責。雖然這一規定仍然與筆者所提到的觀點所有差異,但它相比于其他相關規定能夠分情況討論責任分配,這已經部分地反映了無過錯歸責適用不可抗力的精髓,適用不可抗力的大前提應當是行為人于主觀上的善意,之后才是個案的責任平衡,視不可抗力的影響因子而予以部分減責,而非不加區別地適用不可抗力以免責。
篇3
[關鍵詞]環境監測 問題 措施
中圖分類號:X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0-0319-01
0 前言
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是,隨著水污染的加劇和“霧霾”的出現,環境保護工作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相應的作為環保工作基礎的環境監測也逐漸的被人們所重視。下面本人結合多年工作實際,主要就環境監測方面淺談幾點看法,希望對相關從業人員有所幫助。
1、環境監測綜述
1.1定義。環境監測是由環境監測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和有關法規的要求,對代表環境質量及發展趨勢的各種環境要素進行技術性監視、測試和解釋,對環境行為符合法規情況進行執法性監督、控制和評價的全過程操作。
1.2目的。準確、及時、全面地反映環境質量現狀及發展趨勢,為環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環境規劃等提供科學依據。具體歸納為:根據環境質量標準評價環境質量;根據污染分布情況,追蹤尋找污染源,為實現監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據;收集本底數據,積累長期監測資料,為研究環境容量、實施總量控制和目標管理、預測預報環境質量提供數據;為保護人類健康、保護環境,合理使用自然資源,制訂環境法規、標準、規劃等服務。
1.3特點。環境監測就其對象,手段,時間和空間的多變性。污染組分的復雜性等,其特點可歸納為:(1)綜合性。監測手段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物理化學、生物化學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環境質量的方法;監測對象包括空氣、水體、土壤、固廢、生物等客體;對監測數據進行統計處理、綜合分析時,涉及該地區的自然和社會各個方面的情況,必須綜合考慮。(2)連續性。由于環境污染具有時空性等特點,只有堅持長期測定,才能從大量的數據中揭示其變化規律。(3)追蹤性。為保證監測結果具有一定的準確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個量值追蹤體系予以監督。
2、現階段環境監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監測數據準確率低
造成環境監測數據準確率低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環境監測部門技術落后和監測人員經驗不足和態度不端正等問題造成很多的檢測數據存在較大的失真現象。二是環境監測數據一般都會涉及到利益問題,環境監測數據準確且具有高效性,那么參與其中的政府相關部門將能夠得到較好的獎勵。監測數據失誤或監測效率低,那么相關部門的考核成績將無法通過。所以,很多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有些的為了實現最大利益,有的是為了達到考核成績的要求對環境質量監測報告進行修改,因此直接造成上交至高層部門的質量報告數據與實際數據出現偏差,造成決策失準情況出現。
2.2大型儀器設備的使用率低
目前,我國環境檢測中儀器設備閑置現象十分嚴重。環境監測站許多大型監測儀器設備已列入地市級環境監測站的標準配置,但環境監測部門對此突發性污染,沒有做出快速反應雖然各級主管部門的重視和財政的支持,環境監測部門的硬件投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申請購置某些儀器設備時不夠審慎,只是為了滿足環境監測站的基本配置要求而進行申購,不能為政府和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從而監測也就失去了意義。此外,由于未充分考慮地區和本部門的實際需要及其長遠規劃的使用效益和配套管理,造成部分儀器設備使用率低,部分儀器設備購置后基本閑置,浪費現象嚴重。
2.3監測人員綜合素質低
監測工作需要工作人員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監測經驗才能夠保障監測結果的準確和可靠。但是在觀察當前監測人們的工作質量時發現,很多工作人員由于上崗前沒有進行或進行較少時間的培訓造成在具體工作共無法滿足工作要求。此外,環境監測需要經常到環境污染的地方進行實際勘察,因此條件比較艱苦,很多監測人員在工作一段時間后就承受不住壓力辭職,直接造成人員流動較大,以致最后造成整個環境監測的質量低下。
2.4信息技術落后
環境監測工作需要進行信息的傳遞工作,因此信息處理技術水平直接關系到整個監測工作的效率問題。目前,我國很多環境監測站在上報監測質量報告時多是以紙質的方式進行,這種情況除了信息傳遞比較耗時外,還很容易出現信息延誤,造成無法及時制定解決措施,從而影響最后的環境污染處理質量。這種信息技術落后的情況很大程度上限制環境監測的效率,甚至影響了環境監測的發展。
2.5環境監測缺乏應急措施
所謂應急措施,就是指在環境監測的過程中,所采取的對于突發污染狀況的處理措施。就目前我國的環境監測工作來看,在這方面的建設還不夠完善,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制度上都沒有形成一個相對成形的應急預案。這也就導致了我國現行的環境監測工作在采樣分析的過程中,無法對現場動態做出及時的準確的反應,給突發污染的治理帶來了不便。
3、加強環境監測工作的措施
3.1實行監測科研工作,提高監測技術水平
盡量利用當前的先進技術進行檢測科研工作,開展各種環境保護課題,包括對環境預測技術的研究問題、環境質量監測要素的評價問題、環境監測工作的主要規律問題以及環境管理方面的技術問題等課題進行研究,從而從多個角度提高監測技術水平。目前具體進行的研究內容主要有GIS技術、環境污染源的監測和控制技術、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報警技術以及解決污染事故的應急技術等,為了能夠更快的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需要不斷的增加研究內容,直到最后真正實現高質量的環境監測為止。
3.2加大監督力度,提高監測數據準確度
當前的環境監測數據準確度低的問題除了有客觀方面如布點選擇、研究儀器、樣品采集和保存運輸的方法等原因外,還包括主觀方面如監測人員的心態、不負責任的心理、本身經驗不足、知識認知存在偏差等方面原因。這兩個原因直接導致監測數據缺乏準確度。因此,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加大檢查和監督力度,加強對所有儀器、設備、試劑和監測人員進行嚴格的檢查,對發現質量問題的樣品、容器和沒有經過較長時間培訓的人員要進行處理,堅持做到一切工作以保障質量為中心。
3.3努力提高整體監測人員的素質
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所有檢測人員的素質很大程度上直接決定環境監測的效率和質量。具體提高人員素質的方法為:招聘監測人員時盡量選擇有較高知識水平和經驗的人,上崗前的監測人員都要進行一個為期比較長的技術知識培訓。同時,在平常工作中要定期進行技術能力的考核,督促監測人員自覺提高自身素質。
3.4利用現代科技、實現監測信息化
信息收集和傳遞效率對于環境監測有重大的意義,隨著環境監測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以及環境污染問題逐年增多,實現監測信息化已經成為環境監測部門迫在眉睫的任務。因此,通過利用現代先進的科技技術,在環境監測部門進行信息化設置,努力發揮信息的功能,使其更多的為監測工作,從而提高監測質量。
3.5加強突發環境事故的監測
首先,明確突發環境事故的監測重點,快速確定突發環境事故的動態變化及具體處理措施。待處理結束之后,查明原因,總結相應事故處置經驗并分類建檔,構建環境事故應急體系并經常開展應急演練。最后,加強對自動化、便攜式檢測儀器設備的研發,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以科技指導行動,才是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實現長足發展的必然出路。
4、結束語
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政策的推行,環境保護越來越受到公眾的關注,而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關鍵就是將環境監測工作落到實處。作為一名環境監測人員,我們要在實際工作中履職盡責,不斷提高環境監測控制水平,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科學性,為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做出積極的貢獻。
參考文獻
篇4
P鍵詞:公民 環保意識 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D6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7)01(b)-0244-02
近年來,隨著新媒體的出現,生存環境問題被社會各界廣為關注。作為環境問題的施動者與受動者,人們開始逐步認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但執行力還需大幅度提高。為了能夠科學有效地進行環保,我們對公民的環保意識進行了充分地調研,并誠懇地提出建議。
1 調查方案設計
(1)調研目的。該調研通過了解不同年齡段主體對于環境問題的態度、認知以及其生活實踐中的具體環境行為,評估我國公民環境保護意識所處的水平并分析其原因。最終為提高我國公民的環保意識并使其能夠真正做到節能減排、保護水資源、正確處理生活垃圾、減少農業領域化學藥品的使用建言獻策。
(2)調研對象及方法。該調研采取調查問卷實地走訪相結合的方法,共回收網絡調查問卷88份,紙質調查問卷133份,有效問卷共219份。實地走訪了北京市海清小學、北京市麗康老人福利院、北京市昌平區龍騰苑五區以及遼寧省某華化工廠。
(3)調查內容。該調查問卷由14個客觀題和一個主觀題構成。客觀題均由填寫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寫。調查問卷內容包括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情況、環境污染對身體健康危害的了解情況、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使用情況、環境知識受教育情況以及其對環境污染的原因與解決對策的看法以及參與相關環境保護實踐活動意愿等問題。
在實地走訪中,采取抽樣調查的方法,對青年的受教育情況,中、老年人的環保意識強弱以及企業是否能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責任的統一進行了調查。
2 調查結果分析
從調查結果發現,我國公民普遍對當前的環境問題有些許了解,但并不能將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生活實踐中去。網絡調研結果顯示,將近97%的人知道環境污染會對身體健康有一定影響,并有超過90%的人愿意去了解環保知識并參與到環保活動中去。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只有3.1%的人表示不會使用一次性餐具,2.27%的人表示總是會重復利用生活用水,15.91%會嚴格按照分類處理生活垃圾。這組數據充分體現了我國公民雖然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但卻缺乏科學環保的執行力,急需普遍進行綠色環保意識的知識普及與在生活中如何進行環保的科學指導。
通過圖1,可以看到,不同類型城市居民分類處理垃圾的情況。總體上,一線大城市好于二三線中等城市,二三線中等城市優于普通地級市。從而得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影響人們的環保實踐的結論。另外,在實地走訪的過程中發現,曾經清澈的河流現在滿是污水,曾經蒼翠的大山現在被黃土所覆蓋。更可怕的是,人們普遍缺乏環境保護法律意識。例如,麗康老人福利院周邊噪聲污染嚴重,但他們并不知道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在對企業進行的采訪中,我們發現其缺乏控制污染源的資金和技術,而相關法律不夠完善,執法部門有監管不到位情況。
因此,公民的受教育程度、環保意識習慣、政府部門的集體缺位導致了我國公民環保意識的落后。
3 啟示與建議
近年,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做出了積極的努力,并卓有成效。如退耕還林,確實讓許多地方重歸綠色,限塑令也確實有效遏制了塑料袋的使用。特別是在1989年12月26日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將環境保護列為我國一項基本國策。社會各界都應該投身環境保護戰,為綠色生活盡一份義務。
(1)青年人。青年人是社會組成中極其重要的一環,他們是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未來10年內社會發展的主心骨,所以青年群體對環境的態度就是未來社會對環境的態度,我們也應當在環境保護中發揮自己應盡的職責。在了解了有關知識后我們就要將這些知識踐行到實際行動當中,作為青年人,首先我們要先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在平時就要注重節約用水用電,能不用塑料袋時盡量不用塑料袋,選擇一種較為低碳的生活方式。之后要利用我們年輕環保事業有干勁的優勢,積極地投身到環保事業當中。比如,參加環保宣講會、社區的環保勞動、植樹造林等活動。不僅如此,我們還要了解有關的知識,并且將這些知識盡可能地傳播出去,特別是傳播給少年兒童,讓更多人能夠認識到環保的必要性。
(2)中年人。中年群體作為現在社會中的中流砥柱,他們在環保事業中能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人到中年,大都有一定的資本積累,擁有自己的汽車,希望在不是必要時,盡量選擇一種低碳的出行方式:能步行時盡量徒步,再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騎車出行。在平時要多關注與環保相關的消息,并且將自己多余的資金能投入到環保事業當中。如,投入資金支持青年人植樹造林,或者投入資金到水污染的治理等等。在平時有時間時,也可以參加環保活動當中,參與社區的公益活動等。
(3)老年人。老年人雖然到了頤養天年的時候,但是作為社會中的一員,也應當為環保事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首先是要了解環保相關的知識,如垃圾如何分類,如何正確使用塑料制品等等,然后將這些環保的相關知識帶入到自己的生活當中,為綠色生活盡一份力。
(4)企業。企業無疑是環保當中極其重要的一環,因為企業是環境污染的重要源頭之一,想要環境得到大力改善,企業舉足輕重。首先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我國推出的環境保護法,在新環境保護法推出后,加大了對企業的監管與規范,加大了對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逃脫環境監管重則可以實施行政拘留。所以于利于理來說,也應當減少環境污染。企業在做到減少環境污染時,也要做到排污治污,自己排出的污水等污染物應當自己將其處理干凈,而不是僅僅經過簡單的處理就將其排入到江河之中。之后就是環境保護了,企業因為有資金技術等先天優勢,所以在環境保護時能做到的事情遠比個人多得多,企業應當利用技術優勢,研究治理自己污染的科技,并且投入到相應的使用中,這將是對環境的最大保護。
參考文獻:
[1] 楊靜.淺談中國水污染[J].中國科技投資,2013(A29):338.
[2] 封殿輝.探索綠色生態發展的“延壽路徑”[J].奮斗,2015(5):117.
篇5
關鍵詞:環境稅;稅收理論;認識
西方環境稅的理論最早起源于英國現代經濟學家、福利經濟學的創始人庇古的外部性理論,近年來又發展形成了公共產品理論和外部效應理論,這些理論主要針對環境及資源的認識及稅收的參與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我國,更多的是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指導,進一步擴大了對外部性的研究,認為生產中的外部性不是外部性產生的唯一來源,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外部性還包括消費中產生的外部性、當代人對后代人產生的隔代外部性及同代人之間的跨國外部性等,對這些不同的外部性應用不同的環境稅收來解決。在環境稅的研究上,多借鑒了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認為我國應逐步建立和完善環境稅制,但對環境稅建立的時機和體系有不同的看法。
一、環境稅的理論淵源
環境稅,也有人稱之為生態稅、綠色稅,是20世紀末國際稅收學界才興起的概念,至今沒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統一定義。目前環境稅主要有以下幾種理論:
1、庇古的外部性理論
一般認為,庇古(1877~1959)在1920年出版的《福利經濟學》中,最早開始系統地研究環境與稅收的理論問題。庇古提出了社會資源適度配置理論,認為如果每一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邊際私人純產值與邊際社會純產值相等,那么該種生產要素在各生產用途中的邊際社會純產值都相等,而當產品的價格等于生產該產品所使用生產要素耗費的邊際成本時,整個社會的資源利用達到了最適宜的程度。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難單純依靠市場機制來達到資源利用的最優狀態,因此,政府就應該采取征稅或補貼等措施加以調節。按照庇古的觀點,導致市場配置資源失效的原因是經濟主體的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不相一致,從而私人的最優導致社會的非最優。這兩種成本之間存在的差異可能非常大,靠市場本身是無法解決的,只能由政府通過征稅或者補貼來糾正經濟當事人的私人成本。這種糾正外部性的方法被后人稱之為“庇古稅”方案。①
2、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含義是指資源應在不同的代際之間(當代人和后代人)進行平衡,它特別強調對地球有限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強調環境作為人類生存條件和全球共同財富必須受到特別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定義與內涵相對應,綠色稅收的理論也有不同的理解。狹義的綠色理論從科技的角度認識可持續發展,認為可持續發展應是廢物排放量的減少或不排放。廣義的綠色理論包含人與自然的共同進化思想,尊重自然的思想,當代與后代兼顧的倫理思想,效率與公平目標兼容的思想。可持續發展的效率與公平的要求,通過市場機制不可能完全解決,必須輔以非市場機制的手段,其中稅收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這就必須以綠色稅收制度取代現行的稅制模式。
3、自然資本理論
這種觀點認為,自然資源和環境屬于公共產品,且是天然生成的,缺乏明確的產權主體,誰都可以用,這樣必然導致人們濫用資源、環境惡化。當出現環境污染問題時,又很少有人過問。事實上,天然生成的環境和資源,和其它生產要素一樣,也是一種資產,是自然資本向社會提供著它獨特的環境和資源服務。這種資源的提供,也應得到相應的資本權益,因此,應該由政府代表社會作為自然生成的資源和環境的產權主體,以征集環境污染稅的形式,從經濟利益上建立起保護環境的機制。②
4、外部效應理論
這種理論從數量上提供了開征環境保護稅的依據。它認為,微觀主體對資源環境的運用,會產生外部不經濟,即資源減少和環境污染生態失衡,從而構成一種社會成本和代價。這種社會成本和代價是在市場體系之外發生的,市場機制無法對此發揮作用,即產品的真實價格不包括因環境污染和資源減少而帶來的社會成本。比如,造紙廠生產每噸紙的市場價格,只包括生產這噸紙的實際生產成本,而沒有包括因生產紙張而導致周邊環境污染的社會成本和代價,這樣就會產生額外的邊際利潤,從而刺激造紙廠增加產量,繼續污染。外部效應理論認為,環境污染是市場體系產生的一種外部不經濟現象,它不可能依靠市場自身的力量自動地加以解決,而是必須通過政府的有效干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在干預時應利用市場型機制即經濟利益的減少引導人們減少對環境的破壞、資源的浪費。政府可以以征收環境保護稅的形式,把被忽略的社會成本和代價“內在化”,提高微觀主體的生產成本,降低其邊際利潤,促使人們改變以往的生產經營方式,進行減少污染的技術開發和資源節約型經濟的發展,減少污染性產品的生產經營,這樣才能有效地制止環境的惡化。③
二、環境稅收的基本含義及分類
稅收手段在環境保護領域的運用主要體現在環境稅的確立。環境稅,簡單來說是據于環境保護目的而征收的稅收。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一份關于稅收與環境的報告中認為環境稅包括兩種類型:一是初始即為實現特定環境目的而設立和征收的,并且被明確確認為“環境稅”的稅收,如排污稅等;二是最初并非以環境保護為目的而設立,但是對環境保護有影響而后從保護環境的立場修改或減免的稅,如能源稅、燃料稅等。
廣義的“環境稅”還包括稅款減免和稅收差別。稅款減免指用于鼓勵消費者和企業的有利于環境保護活動的各種稅款減免,如對投資于削減污染物事業的企業減免所得稅;對污染削減設備和再循環物品免征銷售稅等。稅收差別指根據物品和服務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損害環境的輕重課加不同的稅率。稅收差別手段在西方國家被廣泛采用。
環境稅通常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一)對直接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征收的稅收,即排污稅,如污水稅、噪聲稅、垃圾稅、二氧化硫稅和廢物稅等,有些國家的排污稅以排污費的名義出現;(二)對產生環境影響的商品和服務征收的稅收,如能源稅、碳稅、汽車稅、化肥稅、農藥稅、一次性用具稅等;(三)對開發和使用自然資源而征收的稅收,即資源稅,如石油稅、煤炭稅、有色金屬稅、水資源稅、鹽稅等,資源稅是為了節約合理使用資源,進行環境恢復,補償資源價值等目的而課征的稅。
三、環境稅收的作用
環境稅收的產生拓寬了稅收的調節領域,不僅在保護人類生存環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充分體現了稅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則,具有重要的社會經濟意義。
1、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自從“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在20世紀80代被明確提出以來,至今已發展成為比較完整的理論體系,并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在可持續發展理論的指導下,聯合國于1992年召開了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21世紀議程》等重要文件,確定了全球性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及其實現途徑。很多國家也相繼定出本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⑤。由于環境的污染和不斷惡化已成為制約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保護環境就成為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
然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環境保護問題是無法靠市場本身來解決的。因為市場并非萬能的,對于經濟發展所帶來的諸如環境保護等“外部性”問題,它是無能為力的。其原因在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主體完全根據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標決定自己的經濟行為,他們往往既不從全局考慮宏觀經濟效益,也不會自覺地考慮生態效率和環境保護問題。因而,那些高消耗及高污染、內部成本較低而外部成本較高的企業或產品會在高額利潤的刺激下盲目發展,從而造成資源的浪費、環境的污染和破壞,降低宏觀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率。對此,市場本身是無法進行自我矯正的,為了彌補市場的缺陷,政府必須采取各種手段對經濟活動進行必要的干預。除通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來規范經濟活動主體的行為之外,還應采用稅收等經濟手段進行宏觀調控。
針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課征環境保護稅是保護環境的一柄“雙刃劍”。它一方面會加重那些污染、破壞環境的企業或產品的稅收負擔,通過經濟利益的調節來矯正納稅人的行為,促使其減輕或停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另一方面又可以將課征的稅款作為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環境保護。在其他有關稅種的制度設計中對有利于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的生產經營行為或產品采取稅收優惠措施,可以引導和激勵納稅人保護環境、治理污染。可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環境稅收是政府用以保護環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有力手段。
2、體現“公平”原則,促進平等競爭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但是,如果不建立環境稅收制度,個別企業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就需要用全體納稅人繳納的稅款進行治理,而這些企業本身卻可以借此用較低的個別成本,達到較高的利潤水平。這實質上是由他人出資來補償個別企業生產中形成的外部成本,顯然是不公平的。通過對污染、破壞環境的企業征收環境保護稅,并將稅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護環境,可以使這些企業所產生的外部成本內在化,利潤水平合理化,同時會減輕那些合乎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的稅收負擔。從而可以更好地體現“公平”原則,有利于各類企業之間進行平等競爭。由此可見,建立環境稅收制度完全合乎市場經濟運行、發展的需要。環境稅收的產生,既是源于人類保護環境的直接需要,也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而且市場經濟體制使經濟活動主體所擁有的獨立經濟利益和獨立決策權利又是環境稅收能夠充分發揮作用的基礎條件。環境稅收首先誕生于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恰好證明了這一點。
3、促使社會成本和代價內在化
根據“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開征環境保護稅,把由于環境污染和對自然資源消耗而形成的社會成本反映到商品和服務中去,使那些對環境帶來危害的污染者的生產成本提高,從而把環保和有效利用資源與每個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經濟利益緊密地聯系起來,在經濟利益的誘導作用下,促使企業積極主動地選擇有利于環保的生產方式和工藝,消費者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也就選擇無污染的商品進行“綠色消費”。這樣,企業只有加強治理污染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才能降低自己的生產成本,在激烈競爭中占有一定的優勢,這不僅減少了污染的排放量,還有利于經濟和技術的進步,從而有助于經濟增長和環境治理的良性循環。據OECD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通過開征汽油稅,促進生產者減少了汽車廢棄物的排放。通過對生產損害臭氧層的化學品征收消費稅,促進生產者減少在泡沫制品生產中對氟里昂的使用,凈化了空氣和環境。美國經過多年的努力,很好地利用環保稅收政策,促進了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
4、有助于籌集治理環境污染的資金
治理環境污染、保持生態平衡的投資是非常巨大的,如果只依靠國家財政投資進行治理,既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又不利于控制污染。主要是因為這種作法沒有觸及到自身的經濟利益,人們就會繼續以資源的高投入、環境的污染和生態失衡換取自己的超額利潤,所以開征環境保護稅既可以從經濟利益角度喚起人們的環保意識,又有助于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據統計,芬蘭政府2004年征收的與環保有關的稅收總額為239億芬蘭馬克,其中70%以上為能源稅,僅能源稅一項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0.5%⑥。有關專家甚至認為,環境保護稅是一種很有發展前途的稅種,它可以和流轉稅、所得稅并列逐漸成為主體稅種。以環境保護稅籌集到的資金專門用于環保項目,為治理環境污染提供了一個可靠的資金來源。
5、有利于技術創新和資源節約型經濟的發展
西方各國在制訂環境保護稅時,利用稅收的差別稅率,對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破壞環境的物品或服務課以重稅,而對有益環境保護的生產和消費課以輕稅;同時,有效運用減免和優惠貸款等政策,鼓勵企業和科研單位加強治理污染、綜合利用資源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并及時運用到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去。這樣,一方面,解決了發展經濟和治理污染不可相提并論的難題,在經濟利益的誘導下,企業非常注意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減少對資源和環境的破壞;另一方面,對廢物資源的循環利用,也有利于發展資源節約型經濟,從而促進產業結構的升級優化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換。[論*文*網]
注釋:
①②③盧現祥.西方新制度經濟學[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1996:10-50.
④王霞波.中國環境稅收制度實施問題的探析[J].東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01):69-71.
篇6
綠色化學是從化學源頭上來從根本上解決化學污染的問題,然而要使綠色化學對環境保護真正的起到作用,實施綠色教育無疑是一條重要途。要讓同學們形成保護環境的技能只能通過在課堂中貫徹綠色化教育,讓學生理解什么對環境是幼體的什么又是對環境有害的。讓學生們明白化學是一把雙刃劍,如果你使用得當,那么對我們人類社會的發展是十分有益的。在教學中融入綠色化學,在各個教學的環節中介紹綠色化學對環境的重要性,這對學生們形成綠色化學理念、形成環境保護意識有著很好的幫助。
新疆地處祖國西部邊陲,如今也正在加快發展的步伐,那么實行可持續發展是必然的,因此在發展的同時就更應該加大對環境的保護力度,防患于未然。因此在教學中灌輸學生對環境保護的意識,培養綠色化學理念,這對學生們用綠色化學的手段實現污染的零排放,對今后的環境保護有著非常重大的意義。
一、化學教學中實行綠色化教學的必要性
綠色化學作為二十一世紀的化學學科重點發展戰略,各個國家對綠色化學的研究也愈發熱切。目前社會所需要的是更為安全的化學,從而也說明了綠色化學的發展前景是非常值得展望的。
中國目前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工業發展十分迅速,然而國民們的環境保護意識較為薄弱,使得我們國家的環境污染尤為嚴重。而綠色化學對于環境的保護是非常有效的,隨著高科技的不斷發展,眾多環境問題一一顯示在人們的面前(如溫室效應、酸雨、水污染等),環境污染已成為人們最為關注的問題。那么解決環境污染是當今人們的首要任務。而綠色化學則能從根本上去解決環境污染,對環境的保護尤為重要。而進行綠色化學這不僅僅是化學家們的事情,更關乎于在社會中活動中其他各行各業的人們,要使人們與大自然和睦相處,那么綠色化學教育在這一塊尤為重要。只要廣大學生們有了綠色化學的理念,他們就可以以自身的形式去影響家人以及他們周圍的人群,這樣一傳十、十傳百的速度,就足以讓社會廣大群眾們受到影響。因此在化學教學中教師們不僅僅要向學生們傳授基本的化學知識,還應當有意識、有目的的向學生們灌輸綠色化學的思想,向學生們介紹綠色化學對防止環境污染是起著非常重大的貢獻。在教學中實施綠色化學教育這對學生們建立綠色化理念和環保意識是非常有作用的。
二、實施綠色化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為了探索中學在實施綠色化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本人設計了相關的訪談提綱,也訪談了幾位其它學校的化學老師。
在對幾位化學老師進行關于在教學中實施綠色化學教育訪談記錄中發現:1.在問及教師們對綠色化學這一社會熱點的看法時,教師大多都認為都對綠色化學的理念了解甚少,并且也很少去主動去了解綠色化學有些教師對綠色化學的內涵不太了解,甚至有的教師認為綠色化學就是環境化學。試想,連教師對綠色化學的知識都相知甚少,又怎么能夠向學生們傳播更為深刻的綠色化學的相關理念呢?2.在問及教師是否在課堂中重點介紹綠色化學的相關知識時,大多教師認為沒必要浪費過多時間去講解,只有在出現綠色化學相關的中考試題時才會考慮傳播關于綠色化學的知識。當然,也有教師想要給學生講解的,但是由于自身知識的不完善也無法具體地向學生傳授有關綠化學的相關知識。3.在問及教師們關于在化學實驗時是否有進行尾氣處理以及對實驗進行改進,教師們在實驗中對尾氣處理這一知識點是很重視的,但是大多數對實驗改進這一塊就顯得不那么重視了,認為沒有什么必要,按照書上的實驗步驟做就行了。只有個別的教師存在有改進實驗的想法。
由上述可得出,在部分教師們對綠色化學這一知識模塊的認識并不是很清晰,教師本身所掌握的綠色化學的知識也有限,并且在教學過程主要圍繞考試進行,即考試要考哪些知識點我就著重講哪些知識點,完全沒有考慮到培養學生綠色思想這一方面的內容,這樣學生們接受綠色化理念的知識太少,不能夠形成綠色理念的模式,對保護環境的重要性的不理解很可能對形成環境保護的意識有著很大程度的降低。
三、化學課堂教學中實施綠色化學教育
1.將生活實例與綠色化學相聯系
化學在實踐性和應用性方面是很強大的,化學在無形之中就能夠滲透在人們的生活之中。因為化學非常的貼近生活,那么教師也應該從日常生活的角度上,通過實例來向學生們滲透綠色化學理念。
比如讓學生們了解垃圾分類的知識。在城市我們隨處可以看到標志著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桶,讓學生們了解那些物品可回收哪些物品不可回收,這就加大了社會中物質的可循環利用。
讓學生了解在很多餐廳中使用的一次性筷子是需要消耗大量木材制作而成的,一次性筷子使用的越多這就意味著我們國家的樹木就減少的越快,讓學生了解不適用一次性筷子是對環境的一種保護,這也灌輸了學生關于綠色化學的思想。
2.實驗教學中培養綠色化學情感
微型化學是最近幾年才發展起來的化學實驗教學的新模式,是指用微量化學試劑在微量反映裝置中進行的化學實驗。微型實驗是綠色化中預防污染的新理念在化學實驗中更加具體的體現,在我國日益得到了重視和推廣。利用微型試驗我們可以將污染量降低到最少。在進行實驗教學的時候,教師們可以鼓勵學生進行創新。將常規實驗試試能否改造成微型實驗以降低藥品的使用量,同時也有助于培養學生的發散性思維以及技能的使用。
篇7
【關鍵詞】第三人環境侵權;不真正連帶責任;訴訟被告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6-108-01
一、法條分析
《侵權責任法》第68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污染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這是關于第三人環境侵權時,污染者和有過錯的第三人關于責任承擔形態的的立法規定。即承擔無過錯責任的環境污染者和承擔過錯責任的第三人之間形成不真正連帶責任。同時,也有一些人反對“不真正連帶責任”的提法,認為不真正連帶責任只是為了更好實現連帶責任的一種學理奢侈品。
二、是否屬系于不真正連帶責任
不真正連帶責任也稱不真正連帶債務,在侵權行為中叫做不真正連帶責任。“不真正連帶責任”的提法源自于德國法,由連帶責任發展演變而來,指數債務人基于不同的原因事實分別對債權人負擔數個債務,因一債務人之完全給付,他債務人的債務亦因此而消滅,但是各債務之間無內在之關聯,僅僅偶然地服務于債權人同一利益之滿足之連帶債務。①該理論在20世紀上半葉傳入我國,民國時期的民法學者戴修瓚、史尚寬和鄭玉波對此均有論述。②承認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學者們認為,與真正的連帶責任相比,不真正連帶責任具有責任產生的原因不同、行為人之間無共同過錯不同、追償關系不同于連帶責任求償權等特點。
結合不真正連帶責任的特征,貌似可以認為:《侵權責任法》第68條規定的第三人侵權的責任形態似乎為不真正連帶責任,但是,仔細考究卻發現,將第68條簡單認定為不真正連帶責任值得商榷。
首先,從其語言表達的結構來看,“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該句并沒有直接規定為第三人和污染者承擔連帶責任,也并沒有因為第三人的介入而為污染者免責。并且第68條強調“污染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即在此有過錯的第三人是負有終局性責任的。《侵權責任法》中第75條管理人與非法占有人的連帶責任也是有終局責任人的情形,而立法并未采取與前述條款相類似的語言表達!可見,單純從語言表達上區分連帶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欠妥當的!
其次,從第68條的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可知,一旦發生環境污染損害,污染者不可避免地應當承擔起責任;而對于第三人,因為其有過錯的主觀可究責性,其行為也導致或者加劇了環境污染損害,更是應當承擔責任。污染者和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原因關系并不相同,正好契合不真正連帶責任強調的“偶然行為形成同一給付”。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侵權責任法》第11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該條在定義連帶責任時并沒有嚴格出與不真正連帶責任相比同一給付的不同原因力。究竟偶然性的同一給付對于不真正連帶責任具有多少判斷上的意義,還值得進一步思考。
再次,在內部關系上,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債務人可以因為其他債務人的的清償給付而使其自己的債務歸于消滅。而《侵權責任法》第68條中,有過錯的第三人是終局責任的承擔者,污染者的清償給付能不能使得其脫離和消滅債務關系呢?
事實上,《侵權責任法》第68條,以及與此具有外形類似性的《侵權責任法》第43、59、83條,體現的是賠償請求權讓與的法理。對于承擔無過錯責任的污染者與承擔過錯責任的第三人,二者沒有共同的主觀目的,否則,則成立《侵權責任法》第67條規定的共同侵權,由于各自處于不同的法律關系當中,此時,只有終局責任人才是責任的真正和最終承擔者,只有終局責任人的給付才能徹底消滅債務,非終局責任人的給付在性質上可以認定為一種預給付,其給付并不能導致終局責任人的債務消滅,而只是發生債權人針對終局責任人的賠償請求權讓與給預給付人的效果,而這與連帶債務和不真正連帶債務的規范旨意明顯不符,因為,對于連帶責任和不真正連帶責任,一債務人的完全給付,導致其他債務人的債務完全消滅。③
可見,《侵權責任法》第68條雖然貌似是一種不真正連帶責任的責任形態,但是其內部的很多內容可以被連帶責任所涵射,不真正連帶責任作為獨立的責任形態在我國并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楊立新教授曾建議應明確規定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一般規則,不過該建議并沒有被采納。)④,輕率地將其定性有待商榷。
注釋:
①米塔斯.論消極連帶債務關系[J].格林胡茨當代私法與公法雜志,1887(14):419.
②戴修瓚.民法債編總論[M].會文堂新紀書局,1947:360.
篇8
摘 要:2010年4月26日,我國財務部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其中的第四號配套指引就是企業社會責任,這就是說明了如今企業的社會責任越來越成為衡量一個企業價值組成部分,企業的社會成本也成了企業成本要考慮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從成本控制的角度談一談企業社會成本的控制。
關鍵詞:社會成本;社會責任;成本控制
隨著中國經濟越來越高速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就逐漸成為企業生產經營中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大家的普遍觀點認為,企業的目標就是創造利潤,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和財富最大化,社會責任是政府的事情,跟企業無關,這種觀點顯然是不正確的,現如今隨著《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頒布,社會責任也成為了企業衡量價值的一大重要指標,單純的追求利潤而不顧其他的話,企業是沒有辦法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取得一席之地的。那么隨著企業社會責任的愈加被重視,企業的社會成本也成為了企業在計算成本的時候必須需要考慮的問題,所以本文就從企業的角度淺析企業社會成本的控制。
一、理論基礎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應當履行的社會職責和義務,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含服務)、環境保護、資源節約、促進就業、員工權益保護等[1]。企業社會成本是指企業實現經濟業務所消耗的資源或給社會帶來的損失,即企業經營活動的外部效應。企業通常只重視那些與支出相聯系、在賬目中有記載的成本,即會計成本[2]。
科爾內(1986)對社會成本的內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社會成本包括:(1)生產的內部實物投入,即生產成本;(2)外部成本,它并不直接以貨幣的形式反映在企業或非營利機構的賬目上,如隨著生產能力利用的提高,事故可能增加,工人健康可能惡化,對環境的破壞可能能加劇等等,為防止這種狀況對生產的影響,要有一些“預防性”開支,這就是外部成本;(3)社會的分攤成本,如政府機構的經費支出;(4)反映大量經濟現象的人們的意向、滿意度和普遍感覺,一種是邊際遞減的社會成本,一種是邊際遞增的社會成本[3]。
二、社會成本的內容
企業的社會成本包括企業生產成本,企業生產成本具體又可以分為安全生產成本和保證產品質量的成本;環境資源成本;員工權益保護成本等等。
1、生產成本
本文中的生產成本跟普通企業所考慮的成本并不相同,主要是從企業社會成本的角度來討論,生產成本包括安全生產成本和保證產品質量的成本。
(1)安全生產成本
安全生產是放在企業社會責任的首位的,只有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問題才能使得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順利有序的進行,在考慮企業社會成本時,安全生產成本是必須要首要考慮的。尤其對于建筑行業的企業,安全生產就顯得尤為重要,安全生產成本也是企業社會成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2)保證產品質量成本
產品質量同樣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對于制造性企業,企業的產品就是企業最好的代言,一旦企業的產品質量出現了問題,對于企業的打擊是極大的,以三鹿企業為例就可以看出保證產品質量成本也是企業社會成本應該包括的內容。
2、環境資源成本
在現如今這個以保護環境為主要任務的大環境下,我國的經濟發展戰略也變成了又好又快發展的情況下,環境資源成本也是企業社會成本中一大組成部分,尤其是對于化工業這種行業,環境資源成本絕對是企業社會成本必須要考慮的部分。
3、員工權益保護成本
隨著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才投入到社會,就業就顯得尤為的緊張,所以企業在員工權益保護和促進就業這一部分就要起到尤為重要的作用,另外對于企業本身的員工也要有一定的人文關懷,對員工的權益要進行保護,這就是社會成本中的員工權益保護成本。
4、企業捐贈成本
現在的社會是個信息化的社會,所以企業的形象也在逐漸影響著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采取一些舉措維持企業的良好形象,其中企業捐贈就是就是最好的一個舉措,這就是企業的捐贈成本。
三、企業社會成本增大的原因
企業之所以稱為企業,是因為它要與外部產生聯系,不可能只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個體,外部的信息還有政府的政策都會對企業產生影響,從而影響企業的社會成本,其中包括企業污染問題,很多工業企業都會產生這樣或那樣的程度不同的環境污染,這與我國現如今的生態文明建設政府不符,政府必要求企業進行治理;還有現在很多企業為了追求高利潤,制造假冒偽劣產品,這些事情一旦查處,不僅會對企業的形象造成一定的影響,還會使得政府對企業進行采取整改等等措施。企業種種現象的出現均會導致企業社會成本的增大。
四、對策建議
從企業的角度上,一方面要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所帶來的成本,一方面又要從正確的途徑來為企業節約成本,下文就提出了一些對策來控制企業的社會成本。
1、企業在安全生產上建章建制、落實到人
對于建筑行業和礦產行業,安全生產也是企業的重中之重,而因為出現安全問題導致企業聲譽受損從而引致破產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所以對于企業的社會成本控制,在安全生產部分建立具體的規章體系,責任落實到人,技術安全方面都要監督到位,盡量不引起不安全的行為發生,就算是發生了也能在第一時間追究責任,責任到人快速解決。
2、企業應該規范生產流程
對于制造型企業,尤其是食品生產企業,規范生產流程也是重中之重,很多企業也因為食品安全問題導致了破產,所以企業在一開始就應該規范生產流程,嚴把質量關。
3、企業要制定嚴格的行業環境污染標準
企業污染成為現如今阻礙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尤其是某些化工行業,對于整體環境的影響也是很嚴重,例如對水資源的污染。不同的工業企業會產生不同的環境污染,這些都會對環境產生嚴重的影響,所以為了控制企業的社會成本,各個行業的企業都要建立自己的一套嚴格的行業環境污染標準,讓每個企業都按照行業環境污染標準執行,從源頭上解決企業的污染問題,免除企業的后顧之憂,也從根本上減少了企業的社會成本。
4、企業應建立自己的企業文化
現在很多企業都把企業社會責任作為自己企業文化的一部分,人民不可以沒有自己的信仰,同樣一個企業也不可以沒有自己的企業文化,如果每個企業都把企業社會責任增加到企業文化當中去,讓企業員工在潛移默化中把企業社會責任當成是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一部分,那么企業的社會成本必然會減少。
企業社會責任越來越成為政府以及整個社會所重視的問題,企業也應該重視自身的社會責任問題,在履行企業基本的社會責任的前提下,也需要在企業自身的角度上考慮來控制企業的社會成本。明確企業社會成本的基本內容,不浪費社會資源也不給企業帶來更大的負擔,相應國家的號召,做一個優秀的現代企業。
(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 《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篇9
由于多方面原因,當前中國的農村環境污染日益嚴重和突出,農村早已不再是遠離污染的世外桃源,農民的生存環境惡化,農民健康受到危害,不同程度地影響了農民的生活和農村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給中國農村帶來了一定的混亂。農村環境健康是農村社會全面發展和進步的重要體現,對于整個國家的發展和進步至關重要。能否妥善處理農村環境污染問題,關系到農村經濟能否持續增長,關系到廣大農民能否安居樂業,關系到農村及整個社會能否健康發展,關系到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目標能否實現,關系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能否實現。
引起農村環境污染和惡化的原因復雜多樣,本文無意對諸多原因一一分析,擬以G村家庭花生加工業為個案,試圖就農村家庭加工業與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關系提出一點兒粗淺看法。為了獲得有關家庭加工業與農村環境問題的關系的真實狀況,筆者于2005年國慶期間對G村家庭花生加工業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本次調查對象為G村的所有花生加工戶,調查主要采用入戶訪談方式進行資料收集,訪談對象主要為花生加工戶,為了補充和豐富調查素材,還訪談了該村委會成員、部分不從事花生加工的村民。本調查資料收集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G村家庭花生加工業的基本情況和意義。(二)G村家庭花生加工業引發的環境問題。
二、G村家庭花生加工業的基本情況和意義
G村位于安徽省中部,依托于當地花生資源豐富和所在地有一著名的花生市場的優勢,近幾年大力發展起家庭花生加工業。如今G村共有47戶人家,全村家庭花生加工戶從當初的3家發展到34家,從業人員90多人,占全村勞動力的60%之多,是該鄉鎮有名的“花生加工村”。
G村的花生加工主要是剝殼,加工戶把從市場收購來的花生剝去外殼,然后把花生米篩選分級買給當地花生市場的花生米營銷商,由花生米營銷商把花生米賣到全國各地甚至國外。G村的花生剝殼已不是傳統的手工剝殼,全部采用機器剝殼。G村從事花生加工戶每戶至少擁有花生剝殼機、篩選機各一臺,大戶最多的擁有剝殼機三臺、篩選機二臺,全村共有花生剝殼機49臺、篩選機39臺。剝殼機型號分大、中、小型三類,一般的加工戶用的是中型(一小時可以加工花生米800斤左右),大戶多用大型(一小時可以加工花生米2000斤左右)。剝殼機在使用過程中可用電作動力也可用柴油發動機作動力,但G村的加工戶多選擇用柴油發動機作動力,因為柴油發動機工作起來性能比較穩定又不受停電的限制。天氣晴朗,花生加工戶多選擇在自家門前場地加工,陰雨天氣在自己的住宅里加工。花生加工分旺季和淡季,旺季一般集中在每年的9、10、11三個月,一般的加工戶主要集中在這三個月加工,大戶因為貨源較廣,加工的時間會長些。從加工量看,大戶平均一年要加工200萬斤左右花生米,一般的加工戶也要加工三十萬斤左右。
筆者是2005年國慶期間去G村調查的,正趕上一年當中的加工旺季,到達G村時,呈現在筆者眼前的是“家家機器響,戶戶加工忙”的場景。當筆者問加工戶,為什么從事花生加工?一位從事花生加工多年的中年男人是這樣告訴筆者的:“花生加工操作簡單,不要什么技術,風險不大,比出門打工強,能顧到家,又不耽誤莊稼,只要肯吃苦,收入還不錯,我們家的開支主要就靠花生加工。”調查結果顯示,這位加工戶的話很有代表性。花生加工機械化程度低,技術簡單,對場地的要求不高,可以在門前場地加工,也可在住宅內生產,生產相對自由,農忙時就忙農活,還可以顧及家庭,十分適宜沒有什么技術的人就業,一家老小都可以幫忙。G村的家庭花生加工業帶給G村群眾和當地的效益是明顯的,如今,家庭花生加工的收入已成了這個村農民主要經濟來源,去年村里僅家庭花生加工業一項就創收入50萬余元,一般加工戶平均收人超萬元,加工大戶年收入3萬以上,加工戶人均收人4000余元。G村的許多家庭因花生加工走上了致富路,蓋新房、娶媳婦、孩子上學和日常開支等費用基本上來自花生加工的收入。
發展家庭花生加工不單單是加工戶自己走上致富路,G村和當地其他的的家庭花生加工業帶給周圍群眾和當地政府的效益也是顯而易見的。
三、G村家庭花生加工業引發的環境問題
G村的家庭花生加工業帶給G村群眾和當地的效益是有目共睹的,但同時應該看到,因花生加工引發的G村環境污染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根據筆者的親眼目睹和與部分從事花生加工的村民以及非加工戶的談話,可以將花生加工給G村造成的環境污染分為以下三類:
(一)噪音。一臺由柴油機帶動的花生剝殼機在工作時會產生不小于100分貝的噪音。噪音對人體的危害性早成定論,G村村民們也都覺察到了噪音的危害性,從村民的反映看,噪音對他們的危害性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l.影響睡眠和休息。只要機器在工作,人們很難入睡。一個抱著小孩的年輕告訴筆者,她小孩剛出生不久,常常被機器聲驚醒,同時伴有手腳顫抖,現在慢慢習慣了,但她很擔心這樣長期下去,對小孩的健康會有影響。一位上了年紀的大爺說,以前他有中午睡半個小時的習慣,自從村子很多人家先后加工花生,在花生加工季節,中午他幾乎就沒有睡過。2.損害聽力。多數加工戶告訴筆者,他們的聽力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有時會有耳鳴現象發生。3.損害身體健康,引起人體疾病。相關研究證明,人們長期生活在85-90分貝的噪音環境中會得“噪音病”,出現大腦皮層興奮、頭痛、腦脹、心煩、心慌、記憶力衰退、消化系統失調、血壓升高、腦血管功能損、乏力和神經衰弱等癥狀。一位家里有兩臺花生剝殼機婦女告訴筆者,只要花生剝殼機一開,她就會心煩意亂,同時伴有胸悶、頭痛的感覺。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是,該村一40多歲的婦女自從和自己丈夫從事花生加工后,就睡眠不好,慢慢引發為神經衰弱,最后嚴重到持續多天不能入睡,只得住院治療。4.干擾孩子學習。一個自己不從事花生加工的村民嘆著氣告訴筆者,只要周圍鄰居家的機器開著,他孩子用棉花堵住自己的雙耳也不能集中精力學習。
(二)塵埃。加工花生時會產生很多灰塵和花生殼微末。筆者放眼望去,整個G村給筆者的感覺是灰蒙蒙的,加工人員從頭到腳落滿了灰,加工戶家里的桌椅板凳、門窗、墻上等處落滿了塵埃,門口的樹葉、房頂上也都是塵埃,剛洗干凈晾在戶外的衣服也落上一層灰。一位正在加工的大媽說:“加工花生時塵埃很大,眼睛都睜不開,衣服穿上身就臟了,鼻孔里灌滿了灰,吐出的痰也滿是灰塵,一天到晚,我們不知吸了多少灰塵到肚子里。”長期工作和生活在塵埃的環境中,會引發鼻炎、呼吸道感染、肺病等。到G村不到二個小時,筆者的頭發和外套上就落了一層灰,鼻孔里也滿是灰塵,感到呼吸不暢,筆者對長期工作和生活在這種環境下的村民擔憂。
(三)廢花生殼。花生加工會產生大量花生殼子,這些花生殼子如不及時處理就會堆積如山,占滿場地,影響加工戶晾曬花生和加工,而花生殼子又很難腐爛,為了及時處理掉花生殼子,村民們多采用一把火燒掉了事。花生殼子燃燒時,會產生大量濃煙和飛塵,不僅影響村容整潔,也嚴重污染了空氣,給村民的健康造成威脅。筆者在村子調查時,下午就趕上幾家燃燒花生殼子,整個村莊籠罩在煙霧中,煙霧嗆得筆者直想咳嗽,熏得眼淚都流出來了。
花生加工引發的環境污染不僅影響了村民村民的日常生活、威脅著他們的身體健康,也不同程度影響和破壞了加工戶和非加工戶之間本來良好的鄰里關系。談及花生加工引起的污染,一位沒有從事花生加工的村民顯得很激動:“你們都看到了,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整天機器轟轟響,吵得人心里亂糟糟的,到處是灰和煙,洗好的衣服一曬到外面就臟了,我家的窗子一天到晚關閉的,連大門都不敢開。可又有什么沒辦法?能搬家的話,我早就搬家了。”村子出現了多起因花生加工污染引起的村民之間的糾紛,一位不從事花生加工村民的妻子生病需要臥床休息一段時間,可她隔壁家花生剝殼機吵得她根本沒辦法休息,她丈夫一氣之下,幾次拿著棍子去打砸鄰居的花生剝殼機。這說明因長期花生污染積累的矛盾已逐漸激化,而農民往往不會尋求法律途徑,趨向于采取一些比較極端的做法,給農村社會安定造成了一定隱患。
四、結語和討論
篇10
關鍵詞:物理教學;環境保護;環保教育
環境變化是我們面臨的最嚴峻、最深遠的挑戰之一。科學家預測,隨著溫室效應不斷加劇,到本世紀末全球升溫范圍將在1.1~6.4攝氏度之間。更加令人震驚的是,從最新的溫室氣體排放增加速度來看,地球氣候已經邁向6~7℃嚴酷升溫發展,大大超出2℃的地球生態警戒線,幾乎宣告了生態系統的死刑,世界處在氣候混亂的狀態邊緣。
2009年12月7日起,192個國家的環境部長和其他官員將在哥本哈根召開聯合國氣候會議,商討《京都議定書》一期承諾到期后的后續方案,就未來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行動簽署新的協議。這是一次被喻為“拯救人類的最后一次機會”的會議,毫無疑問,對地球今后的氣候變化走向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環境問題如此嚴重,但是公眾的環保意識是怎樣的呢?“2007中國公眾環保民生指數”主要包括3項內容,即環保意識、環保行為、環保滿意度。調查顯示,公眾的環保意識總體得分為42.1分,環保行為得分為36.6分,環保滿意度得分為44.7分。調查的者認為,3項指標均不及格,無疑為中國公眾的環保意識與行為又敲響了一記警鐘。作為已經成為社會主力軍的80后,及在我們影響下成長的90后的中學生。我們能為社會、為環境做些什么?我們應該成為旁觀者,還是應該成為保護環境的實踐者?下面,我就自己在初中物理教學中的環保教育實踐談幾點看法。
一、嚴于律己行環保
如果教師一直從事單一的物理教學,從不關注環境問題,自身就缺乏環境科學知識和環境教育方法的學習,那就無法開展環保教育,無法在課堂教學中以生動、形象的環保教育事例打動和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因此,當代的教師不僅要精于業務,還必須從戰略上高度認識專業知識與生活實際聯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在課堂上,教師必須注意好自己教學過程中的一些細節
比如,不抽煙,不隨地吐痰,將粉筆頭放在一個專用的盒子里,而不是隨意亂拋。當看到學生亂扔紙張時,應及時提醒他們,在必要時還可以替他們將廢棄物撿到紙簍,以起到表率作用。
2.無論是教師做物理演示實驗還是學生自己做實驗,實驗前一定要把儀器用品擺放整齊
尤其是學生實驗,教師一定要強調注意或禁忌事項。在做實驗的過程中除了整理好實驗器材外,實驗廢棄物的合理處理是相當重要的,這直接影響到學生在實驗過程中的環保觀念。
3.在課堂外的活動課中或野外活動中,教師更要注意以身作則
例如,要準備好專門的垃圾袋,用來清理個人的包括廢紙、礦泉水瓶之類的生活垃圾。若我們能從自身的日常小事做起,久而久之,學生在我們的潛移默化下多少會形成一些環保意識,進而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深入教材講環保
《義務教育物理課程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中十分重視關于環境保護的問題,在課程目標和內容標準中都有具體體現。而環保教育是思想品德教育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生活環境中到處都有污染:電磁污染、聲污染、水污染、光污染、空氣污染。在實際教學中,教師要培養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樹立正確的資源觀、環境觀。在講到能源利用時,除了要讓學生認識清楚不同形式的能源外,還必須使學生知道各種能源對環境帶來的不良影響,要合理利用能源,對身邊環境進行保護。例如,說到水能,雖然水本身并沒有什么污染,但一旦作為能源加工利用后就會帶來相應的污染;如生活用水處理不當、工廠污水排放等。這些都是物理教學必不可少的部分。電磁學部分介紹了電和磁給我們的生活、社會的發展帶來了飛躍,但是我們要認識到它們也給我們帶來的不良后果:它會使人感到頭暈、記憶力減退、睡眠不好、乏力、頭疼、血壓升高或降低等。光學和聲學都是物理知識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完全可以借助本部分知識的教學,讓學生明確光及聲給人們帶來的包括光污染和噪聲污染在內的各種環境污染,從而對學生進行相關的防護及宣傳。當然,并非只能通過以上這些知識進行“環保”教育,只要善于發現,教師在物理教學過程中可以不失時機地進行“環保”教育。
學生獲得的知識主要來源于課堂,因此,在這一過程中教師的主要任務是圍繞探究目標,創設情境,以具體的案例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設置課題研環保
研究性學習能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自主研究的能力。我們可以借助研究性學習的特點進行環保教育。比如,學生對于光污染的問題較陌生,我們也可以將“生活中的光污染問題”作為課題。這樣通過學生的研究調查,通過學生查找資料,使他們可以知道生活中各式各樣不被人們所注意的光污染問題:歌舞廳中閃爍旋轉的彩燈、低能彩色激光、黑光燈、夜晚裝飾城市的探照燈、各種霓虹燈以及太陽光經過大量的白色玻璃反射的強光等,都會給人們的生活、給自然環境來污染。當學生了解這些后,不僅可達到預期的物理教學目的,也可以達到環保教育的目的,還能起到加強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的作用:使學生不進舞廳、不長時間的玩電腦游戲等。
我們還可以讓學生對當地的環境污染及保護狀況進行社會調查。通過調查讓學生了解當地的環境污染的種類和嚴重程度。我們可以查找有關針對焚燒農作物秸稈造成的資源浪費,以及對農業生態環境的不良影響的資料,提出一些具體的解決辦法。如,機械化秸稈還田、培育食用菌、制取沼氣等,打印成宣傳單,讓學生回家向家人和鄰居進行宣傳,達到推而廣之的效果。
四、參與活動做環保
課外活動是課堂的延伸和補充,相對于課內學習,課外活動內容比較新穎,容易給學生以新鮮刺激,使學生的身心得到享受。組織學生開展物理課外活動,對進一步培養學生的物理興趣、拓展學生知識面、開發學生的特長和潛能、提高學生的能力和綜合素質都是十分有益而且必要的。
1.利用課余時間進行環保知識宣傳,調動學生的積極性
例如,1984年印度地下毒氣(CO)罐泄漏,造成兩萬五千人死亡,五萬人雙目失明。這雖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件,但完全可使學生的心靈發生震撼,我還特別列舉了2006年2月,吉林6個市發生CO中毒事件!學生當時情緒很激動,給他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深體會到CO污染的緊張性!多做宣傳,給學生一種警示。注重從熟悉的情景中感受環保的重要,熟悉環保在人與自然和諧共處、促進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2.利用周圍發生的大事件進行環保知識競賽,促進學生的環保意識
2010年世博會在我國上海舉行,上海世博會是集納世界智慧的大舞臺。來自世界各地的參展方正在貢獻他們的“綠色智慧”。從國外自建館的建筑構造,到館內所展示的主題和內容,無不折射出參展國家和國際組織的最新環保理念和前沿科技成果。世博會有兩個目標:將人類大家庭聯合起來,預防環境災難。上海世博會為何選取“城市,讓生活更美好”這一主題?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俞正聲說:“200年前,城市人口占世界總人口的比例僅為2%左右。現在這一比例已經達到了50%。”人類正在面臨的全球性問題是:如何讓城市更宜居?如何減少城市生活給自然環境帶來的傷害?
借此機會可以讓學生自己收集資料進行知識競賽,有條件的同學可以親自去參觀一下世博會特別要看這次撲面而來的,以低碳經濟為內容,以綠色內容為目標的新一輪科技革命給我們帶來什么。讓我們新時代的主人翁認識到上海世博會描繪一個新未來不僅賞心悅目,而且意義非凡。因此,上海世博會的雙重意義相互交織:全球對綠色科技的需求以及中國的崛起。當未來的歷史學家回首21世紀初期的時候,他們會發現環境保護是影響世界的主要趨勢。
3.心存環保意識,讓環保成為學生生活中的一部分
當學生有一定環保意識,教師就要有針對性的引導學生在生活中從身邊的小事做起愛護環境,保護環境。
(1)要求學生室內、室外不亂扔、亂倒垃圾。并且條件允許時可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類把垃圾分裝、投放在不同的垃圾桶內──防止產生固體污染。可以指導學生在教室專門建立礦泉水瓶和廢電池的集中存放,統一回收。不但可以加強學生的環保意識,還有助養成學生勤儉、節約的好習慣。
(2)教室內要求學生做到。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回家尤其在別人休息時不要把家里的音響設備的音量開大。
(3)鼓勵學生開展少用一次性的筆、筷子、塑料餐具,少用一個塑料袋活動。鼓勵學生和家庭多用環保食品、環保材料、環保用品……開展修舊利廢活動如,用精美的食品包裝盒制作組裝收音機;用廢舊易拉罐制作土電話、小孔成像裝置;用礦泉水瓶制作量筒……這樣既減少了環境污染,又強化了物理學習。
(4)提醒學生過年過節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平時不點燃垃圾,在居民區不亂倒液化氣殘液,以防造成空氣污染。
(5)調查社區(或學校)中噪聲污染的情況和已采取的防治措施,提出進一步防治噪聲的建議。參加每年的植樹造林活動──既可凈化空氣,又可吸收噪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