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范文

時間:2024-02-04 17: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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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篇1

可以說,更好地認識并推進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勢在必行。

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搞現代農業要有適度規模,要適度規模必須有土地流轉,土地流轉的前提是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國內外的實踐充分證明,家庭經營不僅適應以手工勞動為主的傳統農業,也適應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生產手段的現代農業,是當前各國農業經營的普遍形式。我國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要不斷完善。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必須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首先要穩定土地承包關系。但是,現在一些地方仍然隨意調整承包地,甚至違背農民意愿,違法收回農戶承包地,引起農民上訪。為此,要研究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具體實現形式,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穩定土地承包關系,不僅不排斥土地流轉,而且有利于土地流轉。引導土地逐步向種田能手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今后的發展方向,這一點應當明確。2012年底,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比例已達21.2%,優化了農村土地資源配置。但也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轉規模,定指標、下任務,甚至變相強迫命令,存在著求大、求快的傾向。土地流轉要與農業勞動力轉移和農業人口市民化的步伐相適應;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而不是干部,機制是市場導向而不是行政干預,目的是發展現代農業而不是搞非農產業;要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尊重農民的意愿,政府主要搞好指導服務,絕不能包辦代替,更不能強迫命令,這是土地流轉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為此,要研究完善促進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市場和服務體系。

引導土地有序流轉,方向是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目前我國鄉村戶數2.68億戶,戶均耕地不到7畝,這樣的規模顯然難有較高的效率。但土地規模經營還是要與人地關系相匹配。從我國資源稟賦和當前工農就業收益看,一年兩熟地區戶均耕種50—60畝,一年一熟地區戶均耕種100—120畝,就有規模效益。當前和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小規模經營與適度規模經營將共同構成我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基礎。

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根本,是發展現代農業的緊迫任務。近年來,農村勞動力加快轉移,農業分工分業不斷深化,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量涌現,這些經營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從事專業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和社會化服務,能夠優化集成利用各類先進生產要素,代表了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

目前,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還處在起步階段,自身實力還不強、面臨的問題還不少,要研究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據不同主體的特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實行差別化扶持政策。當前重點是圍繞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面臨的瓶頸問題,在農業補貼、資金獎補、項目建設、金融服務、農業保險及稅務登記等方面加強扶持,不斷提高其自身實力和發展活力。當然,切忌拔苗助長,人為“壘大戶”。

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以農民為主體,絕不能排斥、忽視農民,不能排斥、忽視千家萬戶的承包經營農戶。農民處在“三農”的核心地位,發展現代農業,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既要解決農業問題,也要解決農民問題。如果只是實現了規模,解決了農業問題,而把眾多農民排斥在外,將給維護公平、社會穩定帶來嚴重隱患。我們鼓勵工商企業進入農村、投資農業,但應著眼于服務、帶動農民,與農民共同發展、共同富裕,而不是取代農民、兼并土地。工商企業應重點投資發展種苗、飼料,農產品收購、儲藏、保鮮、加工、銷售,以及種養業副產品和廢棄物加工處理等農業產前產后業務,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帶動農戶特別是規模種養農戶,實現合理分工,增值增效,共生共贏。對那些只“代替”、不“帶動”農民,甚至違反土地流轉“三不得”(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規定的工商企業經營行為,應加以引導和規范。要研究建立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準入和監管制度。

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

農業社會化服務,是現代農業的重要支撐,是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內容。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蓬勃興起,對社會化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大。目前,全國公益機構已達15.2萬個,經營性專業服務組織超過100萬個。實踐證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上農業社會化服務,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的核心路徑。

公益機構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重要基礎。這兩年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機構基本建立,支撐保障和服務能力不斷增強。但與農業發展的需要以及農民的期盼相比,還有不小差距。下一步,要在全覆蓋、有保障上多下功夫,重點在那些具有較強公益性、外部性、基礎性的領域,經營組織不愿干、干不了的領域積極發揮作用。

經營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生力軍。相關資料顯示,目前美國農業生產業增加值占農業GDP的比重已達到12.7%,而我國僅為2.3%,農業經營業還大有潛力可挖。下一步,要研究制定支持經營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競爭充分的原則,采取政府訂購、定向委托、獎勵補助、招投標等方式,引導各類服務組織,在農產品保鮮、貯運、加工、銷售環節,以及金融保險、信息服務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篇2

一、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農村改革35年來,在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基礎上,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糧食產量翻了近一番,各類農產品成倍增加,農民收入較快增長,農村面貌發生顯著變化。但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新形勢下,農業農村發展也面臨著諸多新的矛盾和挑戰。從農業經營體制的角度看,當前迫切需要回答的兩大問題是將來“誰來種地”和“怎么種地”。

一是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經商,使農業面臨“誰來種地”的問題日漸突出。據有關部門統計,2012年底,我國農村有26261萬勞動力轉向了城鎮和非農產業就業,占當年農村從業人員總數的48.76%。盡管目前在農業中從業的勞動力還有2.7億多人,但其中畢竟是中老年人和婦女占多數。因此,必須未雨綢繆,及早考慮如何培養農業接班人的問題。二是農民純收入中來自農業的比重正在明顯下降,農業(種植業)在相當多的農戶那里已經只是收入增長中的“副業”,因此,“怎么種地”的問題已難以回避。我國人多地少,絕大多數農戶承包經營的耕地規模細小且高度分散,生產效率不高,抵御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的能力不強。為了增加收入,多數農戶家庭不得不讓主要勞動力外出務工經商或就地從事非農產業,農民純收入中來自農業的比重在不斷下降。據統計,2012年全國農民人均7917元的純收入中,來自耕地經營(種植業)的比重僅占26.6%(2107元)。種地,對于相當多數的農戶而言,正在變成食之無肉、棄之可惜的“雞肋”,正越來越成為農民家庭經營結構中的“兼業”。因此,必須加快探索如何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提高農業效率的有效形式,也就是回答好將來“怎么種地”的問題。

上述兩個問題直接關系到我國農業未來的興衰,也是加快構建我國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重要性和緊迫性的原因所在。現階段,我們必須按照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要求推動改革和發展,在農業人口逐步轉移的背景下,加大國家強農、惠農、富農的政策力度,使農業成為有效率的產業,使農民成為能致富的職業,加快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進程。

二、在保障承包農戶土地財產權利基礎上促進土地流轉

“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這是社會早已達成的共識。也只有真正減少了農民,才能為破解將來“誰來種地”和“怎么種地”的問題創造必要條件。但減少農民至少涉及兩大基本問題:一是農業人口的城鎮化,二是承包農戶對土地的財產權利。

我國城鎮化正在快速推進,2012年的城鎮常住人口已占全國總人口的52.6%。但是,進入城鎮就業的農民真正能夠轉為城鎮居民的卻微乎其微。這種農業人口只能向城鎮轉移就業而難以向城鎮遷徙的“半城鎮化”,使得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的變遷陷入了十分復雜的境地。一方面,轉移就業的農村勞動力既給家庭帶來可觀的工資性收入,又使繼續從事農業的勞動力擴大了土地的經營規模、提高了農業的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務工經商的農民在城鎮從業的不穩定性和未來前景的不確定性,又使得他們在到底是進城還是留鄉之間難以做出明確的取舍。因此,在城鄉之間流動的兩棲生活方式就成了他們的理性選擇:既努力在城鎮打拼和尋找新的發展機會,又不放棄家鄉的財產和生存保障,以使自己能夠進退有路。這增強了進城務工經商農民的安全感,但卻使農業經營形式的轉型升級遇到了障礙。在超過58%的農民家庭有人外出打工、在轉向非農產業就業的農業勞動力已超過48%的背景下,為什么農戶承包土地的流轉面積卻只占21.2%?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這種“半城鎮化”現象。但改變“半城鎮化”現象顯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依靠城鎮化進程來真正減少農民也就只能是一個較長時期的漸進過程。而要在這樣的現實基礎上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顯然需要另辟蹊徑。

我國農戶承包經營的耕地總體上規模細小,因此,要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就必須促使土地要素能有必要的流動和重新組合。但令農戶擔心的問題是,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是否會導致其失去土地的承包權?這就必須解決好土地經營權進入流轉后原承包農戶對其承包耕地的財產權利問題。

我國法律規定,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制度下,農戶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這實際上明確了兩個基本問題:一是明確了農戶擁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它不改變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權;二是明確了對承包到戶的集體土地,只要不改變合同規定的用途,承包農戶就可以自主選擇各種實現土地收益的經營形式。農戶可以自己經營自己的承包土地,也可以向他人出租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可以與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自愿互換各自所承包的地塊,也可以和其他農戶以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發展農業的合作生產;可以將承包土地的經營權用于向金融機構抵押、擔保融資,還可以將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作為股份投入到農業產業化的經營中去。在上述情況下,土地的承包關系均不發生變化,原承包農戶仍將繼續擁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者的權利。此外,在農戶有了穩定的非農產業收入或遷入城鎮居住、就業后,還可以將自己承包的土地自主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成員,或按自愿有償的原則將承包的土地交還給發包方。在后兩種情況下,轉讓或交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就不再擁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者的權利,甚至還可以選擇退出他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顯然,選擇以何種方式實現家庭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完全應當由農戶自主選擇,而不能采取任何違背農戶意愿、損害農民權益的強制性辦法。

要維護農戶在流轉土地經營權后對土地承包權的合法財產權利,就必須加快明確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這三者的關系。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指耕地經營制度的改革),必須堅持農村土地屬農民集體所有的性質,必須保障承包農戶的合法權利,必須有利于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農村的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但承包農戶的家庭人口、農村的勞動力數量卻經常在發生變化。處理好這“變”與“不變”之間的關系,是發育和完善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關鍵。改革之初,農民創造了土地集體所有權與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兩權分離”,由此確立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之后,面對農村勞動力流動和農戶家庭人、地關系的變化,不少地方的農民又進一步創造了農村土地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的“三權分離”概念。而實際上,也正是由于“三權分離”概念的形成和被普遍接受,才能夠使農戶在穩定土地承包權的基礎上,去放心地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如果讓承包農戶因流轉承包耕地的經營權而喪失他對集體土地的承包權,那他顯然就不可能去流轉自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因此,正如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與家庭承包經營權分離后,并不改變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一樣,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也不應當改變原承包農戶對土地的承包關系。這就可以使農戶在土地經營權進入流轉后繼續維護其對承包土地的合法財產權利,從而在穩定農戶土地承包權基礎上實現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三、從我國具體國情出發推進耕地的適度規模經營

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后,黨的農村政策始終強調要在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發展耕地的適度規模經營。耕地經營規模的選擇,必須從當地的實際狀況和所處的發展階段出發,既要考慮當地農業資源稟賦的狀況,又要考慮工業化、城鎮化發展水平和農業人口的轉移程度,還要考慮農業資源分配對社會公平的影響。我國人多地少,不具備新大陸國家(南、北美洲和大洋洲)可以普遍發展大規模家庭農場的基本條件;而改變“半城鎮化”現象的長期性,又決定了多數有外出就業人員的農民家庭在短期內還不可能放棄對耕地的經營。正是在這樣的復雜背景下,推進我國現階段的耕地規模經營,就特別要注意把握好規模的適度。

耕地經營規模的變化,既是技術演進的過程,更是社會變遷的過程,因此不能只看效率這一個指標。我國目前還有約1.9億戶農民家庭在經營耕地,如果要達到戶均經營百畝左右的耕地規模,那就需要轉移出90%以上的農戶,這顯然不是在短時期內能夠實現的。上海市松江區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都比較快,全區86%的農村勞動力已轉向非農產業就業,具備了加快耕地流轉、集中的條件。這個區從2007年開始探索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目前全區80%的糧田由1206戶家庭農場在經營,戶均經營耕地面積113.3畝。在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支持下,夫妻倆一年種兩季,年純收入一般可在8萬元左右,與上海市城鎮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已不相上下;而那些利用剩余勞動時間代公司養豬的家庭農場,每年還可再增加純收入六七萬元。由此,目前松江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就基本適宜。

吃住都在家、農業社會化服務降低了勞動強度、收入又不低于城鎮居民,家庭農場這種形式就對松江區的大多數農戶有了吸引力,家庭農場主便成了搶手的好職業,家庭農場的耕地規模暫時就不必、實際上也難以擴大。松江區的實踐表明,耕地經營規模的擴大,必須與農業勞動力轉移的狀況相適應,必須與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能力相適應,必須與多數農民所期盼的收入水平相適應。讓更少的人經營更多的耕地,農業的效率和經營者的收入肯定都會更高,但與此同時,也必須考慮如何使更多農民實現共同富裕的問題。因此,確定合理的耕地經營規模,應當把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放在促進社會進步和社會公平的大背景下來統籌考慮。

四、在家庭經營基礎上推進農業經營體系的創新

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差距很大,其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差異很大,農業經營者生產的農產品又各不相同。在工業化、城鎮化的帶動下,農業勞動力正在大規模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因此,在家庭經營這一基本形式的基礎上,農業必然會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演繹出多種多樣的具體經營形式。

據有關部門統計,到2012年底,我國農村承包集體耕地的農民家庭約2.3億戶,其中有約4440萬戶發生了流轉出承包耕地的行為(占承包農戶總數的19.32%);目前仍在耕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家庭約1.9億戶,他們經營的耕地面積(包括流轉來的耕地),占農村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92.5%。這表明,農民家庭仍是我國農業中最主要的生產經營主體。但隨著農業勞動力的轉移和農戶承包耕地經營權的流轉,其他各類新的農業經營組織形式也在發展。目前,全國已發展起農民專業合作社68.9萬個,入社成員5300多萬戶;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30余萬個,帶動的農戶約1.18億戶;此外,據不完全統計,各地仍對農業實行由集體統一經營的村、組約有2000個,江蘇省江陰市的華西村就是其中的著名代表。同時,租賃農戶土地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工商企業也在逐漸增加,全國約有2556萬畝耕地由企業在租賃經營。

農業經營主體的多樣化,是農業向現代化演進過程中的必然現象。一方面,由于農業人口的轉移,原來由各家各戶自己經營的承包耕地經營權有了流轉和集中的可能;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農產品開始走向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生產。這兩方面的變化都在催生各種新的農業經營形式的成長。從各地已有的實踐看,為了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效率,不同農產品的生產往往會對經營形式提出各不相同的要求。例如,糧棉油糖等大宗產品的生產效率,主要取決于耕地的經營規模。因此,通過流轉承包耕地的經營權實行土地經營規模的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土地股份合作社等,便在這一領域應運而生。瓜果蔬菜花卉等鮮活農產品的生產效率,主要取決于品種選擇、栽培技術和市場營銷等,通過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這方面少數“能人”的帶動作用,因此,由專業合作社生產這類產品就受到農戶歡迎。現代化設施農業和規模化養殖場,對技術、投資、管理和營銷等方面的要求,超越了大多數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能力,更適合引入社會資本實行企業化的經營。

從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和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出發,要提高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效率,除了需要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農業科技進步、完善國家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加強農產品的市場流通體系建設等之外,通過農業經營體系的創新,顯然也能發揮出巨大的能量。

從各地探索實踐的經驗看,目前我國農業經營體系的創新主要有三大類表現形式:一是通過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擴大家庭經營的土地規模,如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據有關部門統計,到2012年底,全國經營耕地面積在50畝以上的專業大戶已達287.5萬戶;其中,家庭農場87.7萬戶,經營土地面積1.76億畝,戶均經營耕地200.2畝,年收益18.47萬元,均明顯高于普通承包農戶。除了常規的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外,近年不少地方農民創造的土地托管、代耕、“土地銀行”等形式,也對擴大耕地的經營規模發揮了積極作用。

篇3

1建設國有農場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意義

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指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骨干,其他組織形式為補充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1]建設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大力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規模經營和社會化服務,有利于有效化解這些問題和新挑戰,保障農業健康發展。

就國有農場經濟發展而言,創新農業經營體系,轉變農業經營管理理念,將有利于改變農墾經濟發展落后面貌,有效整合農場優勢資源,推進墾區科技推廣應用,加快農場經濟轉型升級、起到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場增效、職工增收的積極作用。

2國有農場農業產業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國有農場最早是由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業經濟組織。20世紀80年代以后,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國有農場趨向于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的方向發展,在保持所有制不變的前提下,實行由戶承包經營的組織形式。農場經營管理方式先后實行了定額承包、產權轉讓、租賃經營等多種生產經營管理模式。盡管這些經營模式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在不斷調整和完善,在一定時期內有效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然而,在新的歷史時期,由于國有農場體制機制創新動力不足,依然存在諸多局限。

一是農產品價格受國內外市場影響,價格不穩定,連年持續低迷,有關部門對農業產業信息服務手段落后,服務水平不高,加上經營管理者的整體素質較低,造成農場集體經濟效益低和職工收入慢的困境難以改變。

二是國有農場基本上遠離中心城鎮,受地理環境限制,物流和信息流不夠通暢,加上農業產業機械化率較低,許多生產環節仍然依靠傳統勞動完成,勞力成本比重逐年增大,產品缺乏競爭力。

三是農業生產勞動強度大以及工業化、城鎮化帶來的就業渠道多樣性,愿意從農業生產的人員越來越少,農業用工緊缺問題日益突顯,當前從事一線生產的主力基本上都是從邊遠貧困地區招來的臨時工,工人流動性大,缺工問題難以根本解決。

四是國有農場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化、集團化程度低,產業競爭力不強,抵卸風險能力差,集體經濟發展緩慢,財力積累不足,再生產投入受局限,造成農場集體及職工個人的收入水平太低。

五是現行的管理體制機制不夠完善,與建設現代農業產業的要求差距還很遠,這就嚴重制約著農業產業化的快速發展。[2]

3創建國有農場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思路

31發揮現代農業優勢,推進農場主產業跨越發展

國有農場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實踐探索,許多農場將發展農業作為支柱產業,形成獨特的農業產業優勢,比如,廣東墾區,在發揮產業優勢方面,有些農場以甘蔗為主產業,有些以天然橡膠為主產業、有些以劍麻、菠蘿、水果等經濟作物作為主產業,不一而足。因此,在構建產業經營新體系中,首先要認識自己的優勢,選準產業發展方向,把發展的立足點轉到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上來,轉到提高產業的發展質量效益上來,轉到增強產業綜合競爭能力上來,進而推動農場產業可持續發展上來。

一方面要積極推進農業科技創新,落實關鍵農業技術推廣應用、提高農業機械化比率,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另一方面要推進產業化發展,加大農業現代信息化應用、創新承包經營模式,要敢于打破傳統的、固有的管理模式,積極探索新的管理辦法,提升產業現代管理水平。

農場主要是以農業產業發展經濟,長期以來處在原材料生產供應的初級階段,處于農業產業鏈條上的最底層,這種經營方式往往造成經營利潤空間小,且缺乏市場的話語權。為此,農場應在農業產業鏈條上有所創新,加以延伸,將現有資源及自身的組織優勢有效整合,通過發揮多種經營主體作用,加快培育不同層次的農業職業經理人和新型職業農民,形成既有集團化經營,又有以家庭農場為單位生產經營主體,打造多層次的經營管理主題格局。

32調整產業結構,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當前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國有農場,其產業經濟規模較小,收入水平較低、經濟實力提升緩慢,為此,要想方設法推進改革,創造新的增長點、加快轉型升級,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培育多元化經濟,廣開增收渠道,營造職工群眾致富奔康環境。

在產業結構調整上必須結合農場的實際,通過充分論證,厘清自身優勢,對有利于整合自身資源,能夠形成產業優勢,有效提高經濟效益,提升產業競爭力的,就要不失時機地作項目調整。

在供給側改革發展的背景下,農場可在拓展農產品供給的領域上做文章,發揮農場組織優勢和土地集中連片的優勢,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規模發展畜牧養殖及農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扎實推動墾區農場經濟逐步走上產業化、規模化、工業化的軌道上來,在發展規模上,農場擁有豐富的土地資源,可通過加強墾地合作、適度采用“置換并地”的方式確保土地開發連片。在經營主體上,要培育多層次經營管理主體,包括培育眾多的農業職業經理人和新型職業農民。農場有著較強的組織優勢,可以利用組織優勢發展經濟合作社、實行“集團+公司”、“公司+農戶”,以及股份制經營等多種合作經營模式,并通過強化組織服務職能,集團為公司、公司為農戶提供一系列技術指導服務,幫扶較低層級經營主體經營,提高經營能力。

33創新經營管理機制,促進產業快速發展

國有農場經濟能否搞活及競爭力能否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自身的管理機制是否適應時代要求,合理的體制機制會激勵潛能,激發動力,加快促進經濟發展。因此,必須創新經營管理體制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決策、約束和經營機制,使企業按科學、高效、規范、標準化的機制運行,從而避免內部損耗和資源浪費。此外,在財務管理制方面,推行科學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加大成本管控力度,降低財物消耗。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單位中組建一支廉潔高效的管理隊伍,將崗位各項工作任務指標細化量化,適當加大干部職工的培訓教育投入,努力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篇4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健全體制機制,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化代經營。

近年來,我縣按照區域種養特色化、特色種養規模化、規模種養高效化的“三化”要求,大力發展特色農業,不斷提升特色農業總量和質量,一批特色產業尤其是一紅(紅薯粉條)、一綠(綠色小雜糧)兩個特色農業和冷水魚養殖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為推動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走出了一條特色農業發展之路。

1. 我縣特色農業發展現狀 目前,井陘縣特色農業發展步伐進一步加快,緊緊立足全縣農業發展實際,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深入開展農業結構調整,不斷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全縣初步形成了以紅小豆為主的小雜糧、脫毒甘薯、柴雞、冷水魚等特色農業,并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一是專業化程度得到大幅提高。尤其是畜牧養殖業已經由家庭式的養殖方式向專業戶、專業場、畜禽養殖小區邁進,糧食生產也培育了多個種糧大戶,集約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成為農民收入的重要經濟來源。二是標準化、規模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種養規模進一步擴大。按照規模化發展要求,全縣培育和完善標準化養殖場53個。目前全縣存欄1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達310個,占全縣出欄總量的60%;存欄雞蛋2000只以上的大戶500個,占全縣存欄總量的36%;全縣規模化養殖場建檔率達到100%。按照畜禽養殖標準化要求,全縣培育標準化典型示范場35個。截止目前,全縣小雜糧和脫毒甘薯種植面積分別達到5萬畝和2萬畝,柴雞養殖達到100萬只,冷水魚養殖面積達到1200畝,四大特色產業總產值達到6.58億元,占全縣農業總產值的52%。三是產業化水平顯著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數量達到60個,注冊品牌達到15個,其中,蒼巖山牌紅小豆被評為河北省著名商標,割子嶺粉條暢銷省內外,井陘縣被評為全省柴雞示范放養縣,冷水魚成為華北地區最大的生產基地,四是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全縣逐步形成了區域種植特色,區域優勢得到顯著提高。

2. 我縣特色農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我縣是個純山區縣,“七山一水二分田”,以展大田農業和常規農業先天不足。長期以來受地理環境制約,農業發展一直處于劣勢地位,單位生產總量低、成本高,且發展空間小;農業產業生產方式粗放,質量效益不穩;產業鏈條不長,保障支撐能力較弱,產業化水平較低。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農業發展的規模化、專業化水平低,龍頭企業的帶動能力還不夠強,覆蓋面還不夠廣,多數農民還在靠傳統習慣種植,靠傳統技術管理,靠小販上門收購。二是農民組織化程度不高,存在盲目種養、各自為戰的現象,導致整體規模上不去,消弱了區域整體競爭優勢,影響了整體發展。三是科技含量還不高,對農牧業生產缺乏統一的管理技術和規程,標準化水平較低。

3. 加快我縣特色農業發展的方向和思路 在今后一個時期特別是“十二五”時期,全縣農牧業要堅持整體性、工業化、產業化開發的路子,積極探索“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按照“三化”要求和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發展思路,加快生態農業、特色農業的發展步伐,提升生態農業、特色農業規模化程度和產業化水平,是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增強我縣農業快速發展的重要突破口,促進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重要途徑。

(1)進一步優化區域布局,增強區域競爭優勢。應把特色產業發展納入全縣和各鄉鎮“十二五”規劃的重要內容,深入做好種養結構調整,加快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的發展格局。就全縣而言,應按照“應地制宜、相對集中”的原則,抓好區域產業帶建設。到“十二五”末,全縣紅小豆和脫毒甘薯種植面積分別達到10萬畝,柴雞養殖達到200萬只,冷水魚面積達到2500畝。

(2)積極做好項目跑辦,為農業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一要加大項目跑辦力度,抓住國家加大農業投入的歷史機遇,積極跑辦和爭取良種補貼、農機補貼、沼氣工和睦、標準化養殖小區等惠農項目在我縣實施,力爭每年爭取農業項目投資5000萬元以上,并在政策和投入上向特色產業傾斜。二要擴大招商引資成果。圍繞小雜糧、甘薯等特色農產品和山區農業特色,做好農產品的精深加工、傳統產業改造、旅游農業發展等方面的招商引資,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建成2個大型農產品深加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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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元化主體經營結構發展還很欠缺,缺乏彈性

雖然我國目前正在由集體經濟組織的單一主體發展為多元化主題,但是還處于過渡的初級階段,發展程度還很不夠,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一段差距。目前,我國加入專業合作社的農戶只占承包農戶的8.2%。日本農戶加入農協的占90%以上,法國家庭農場加入合作社的占90%以上。

(二)農業產業體系化程度不高,阻礙農業經營水平的整體提高

近年來,我國的農業的規劃設計、科學生產、有效經營各項產業都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但都處于分散發展的階段,而且各自的發展程度都不高,怎樣提高農業各項產業的發展水平,同時將分散的發展組合成一套完善、科學的體系,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目前,我國農業服務業增加值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不到3%,而一般意義上的現代農業國家一般在10%以上。國際競爭力不強,產業一體化不足等問題在我國農業工作發展阻礙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二、農業經營體制創新

根據中央部署和農業部的要求,創新農業經營主要要從集約化、規模化、組織化、社會化、一體化這“五化”上下功夫。切實提高農業的科學化水平,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土地規范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經營模式,大力發展農業骨干企業和農業服務業,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一)堅持農村土地承包制度

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一定要堅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準入制度。雖然國內針對土地承包制都多種不同的聲音,但是大多數專家還是堅持土地承包制對于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和促進農業經營體制改革都是具有促進意義的。農業部確定,明年將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范圍,爭取用5年的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堅持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還需要國家相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農業體制制度專業研究人員,推動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定的相關法律制度,建立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嚴格防范土地經營中的“非糧化”、“非農化”傾向。

(二)健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機制,提高耕地資源利用效率。

目前我國農業科學化、規模化水平較低,許多農民的收益不高,因而不愿意種地,而選擇去大城市打工,造成農村土地利用率低,同時大量的農民流失,又進一步阻礙了我國農業科學化、規模化發展,這樣的惡性循環亟待廣大農業工作者以及農業政策決策者解決。因而,按照土地依法有償的原則,進一步健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機制,減少農民流失,提高耕地資源利用效率,發展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科學化水平,是我國農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三)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在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上,首先要以農民本身為主體,各地應該根據自身農業產業實際,培育多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從全國試點情況來看,以廣東省為例,將全力培育農民合作組織、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四大經營主體”和現代農業園區、生產基地、專業鎮村、農產品批發市場“四大建設載體”;四川在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做出了優先表態,大力推動農業行業優秀企業的培養,推進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著力創建一批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大力推廣“兩個帶動機制”等。有關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討論和實踐已經在全國各地廣泛展開,廣東和四川兩省就是其中的一個縮影,從實踐成果來看,一些幾種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在推動農業經營體制創新上取得了初步的勝利,比如“家庭農場”以農村農業家庭為經營主體;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經營主體,以農民自愿組成專業合作社,勞力和技術完全由合作社提供;工商業投入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技術,農民參與具體農業活動的大綜合性農業經營主體等。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養上,有著無數的可能性,關鍵是要找出我們在具體農業經營中的短板,結合自身實際,需求多種資本或技術資源的進入,真正培養對我國農業經營體制改革創新具有促進作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四)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近年來,我國的農業的規劃設計、科學生產、有效經營各項產業都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但仍處于分散發展的階段,而且各自的發展程度都不高,即使與很多發展中國家相比,都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怎樣提高農業各項產業的發展水平,加強農業規劃設計,促進農業科學生產、建立農業有效經營的模式,同時將分散發展的各項產業組合成一套完善、科學的體系,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需要,除了包括農民本身以外,還需要國家有關制度指導,農業相關企業積極參與,政府農業服務部門領導以及農村集體組織的支持等等來共同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要求立足于“三農”,致力于解決農村發展、農民增收、農業提升的各項工作,特別是創造性地建立新型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等農業生產經營各方面管理的第三方服務機構。

(五)農民各項權利要得到優先保障

在農業經營制度的創新上,我們要優先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收益分配等各項權益,有利于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積極性,除了在制度方面的保障外,我們還應該注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我們在講到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過程中,都會不可避免得涉及外來資本和外來人員,怎樣在推進農業經營制度的創新實踐中保障的農民的各項權益,新型的職業農民的培養是一條必經之路。只有加強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力度,加大對農民合作組織扶持力度,才能增加農民在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中的職業彈性,才能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讓更多的農民能分享農產品加工和流通領域的超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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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并不是排斥土地流轉,而是有利于土地流轉。土地作為生產要素,只有流轉起來才能提高效率。有了長期穩定的土地承包關系,雙方才敢于流轉,才能較長時間流轉。引導土地逐步向種田能手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今后的方向,這一點應當明確。2012年底,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比例已達21.2%,優化了農村土地資源配置。但也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流轉規模,定指標、下任務,甚至變相強迫命令,存在著求大、求快的傾向。土地流轉要與農業勞動力轉移和農業人口市民化的步伐相適應;流轉的主體是農戶而不是干部,流轉的機制是市場導向而不是行政干預;土地流轉的目的是發展現代農業而不是搞非農產業。要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尊重農民的意愿,政府主要搞好指導和服務,絕不能包辦代替,更不能強迫命令,這是土地流轉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這一點也要明確。為此,要加快研究完善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市場和服務體系。

土地流轉的目的主要就是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現代農業必然是規模農業,提高農業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規模。目前我國有2.6億農戶,戶均耕地不到5002.5平方米,這樣的規模顯然難有高的效率。但土地規模經營不能脫離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說到底還是要與人地關系相匹配。從我國資源稟賦和當前工農就業收益看,一年兩熟地區戶均耕種33350~40020平方米,一年一熟地區66700~80040平方米,就有規模效益。未來如果全國農戶戶均耕地規模達33350平方米,全國有3600萬農戶就夠了;如果戶均規模到66700平方米,則只需要1800萬農戶,那么剩下的2億左右農戶就得另尋出路,這將是一個比較長期的過程。我們既要看到方向的明確性,也要看到過程的漸進性。當前和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小規模經營與適度規模經營將共同構成我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基礎。規模經營也可以是多種形式,如種田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以及土地入股、土地托管、土地互換,等等。采取何種形式,要從當地實際出發,最終讓農民選擇。規模經營還要把握好“適度”,規模過大也會出現邊際效益遞減。

(二)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要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關鍵,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然要求,是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重要任務。近年來,農村勞動力加快轉移,農業分工分業不斷深化,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大量涌現,呈現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蓬勃發展的勢頭。與傳統承包經營農戶“小而全”、兼業化的經營方式不同,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從事專業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和社會化服務,規模經營水平和組織化程度較高,能夠優化集成利用各類先進生產要素,代表了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

目前,各類新型經營主體還處在起步階段,要盡快研究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據不同主體的特性,加強分類指導,實行差別化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明確界定各類主體的標準及登記辦法,制定出臺相應傾斜政策。當前重點是圍繞制約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的瓶頸障礙,在稅務登記、農業補貼、資金獎補、項目建設、金融服務和農業保險等方面加強扶持,不斷提高其自身實力和發展活力。從各地實踐看,在種植業方面,既合乎方向又合乎國情的新型主體,主要是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合作社。特別是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是基本經營制度“穩中求進”的典型代表,是家庭承包經營的升級版,因此也是新型經營主體的主要形式和發展方向,應重點培育。同時,要實事求是,切忌拔苗助長,人為“壘大戶”;注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規范引導其發展。

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以農民為主體,絕不能排斥、忽視農民,不能排斥、忽視千家萬戶的承包經營農戶。這是人多地少國家農業發展的普遍規律。農民處在“三農”的核心地位,發展現代農業,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既要解決農業問題,也要解決農民問題。如果只是實現了規模,解決了農業問題,而把眾多農民排斥在外,將給社會穩定帶來嚴重的隱患。我們鼓勵工商企業進入農村、投資農業,但應著眼于服務、帶動農民,與農民共生、共舞、共贏,而不是取代農民。對那些只“代替”、不“帶動”農民的工商企業,應加以引導和規范,有的還要對其經營行為加以限制。要研究建立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準入和監管制度。

(三)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要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社會化服務,是現代農業的重要支撐,是新形勢下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內容。現代農業發展早已超出單純的農戶生產范圍,領域由產中向產前、產后不斷擴展,分工分業已是大勢所趨,尤其是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蓬勃興起,對社會化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高。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應運而生并快速成長,已涵蓋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各個環節、多個領域。目前,全國公益機構已達15.2萬個,經營性專業服務組織超過100萬個。實踐證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上農業社會化服務,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的核心路徑。越是規模經營,越需要社會化服務;越是市場化程度高,越需要社會化服務;越是新型經營主體,越離不開社會化服務。下一步,要堅持主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運行市場化的方向,加快構建公益與經營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公共服務機構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重要基礎。這兩年,公益機構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機構基本建立,支撐保障和服務能力不斷增強。但與中央的要求、發展的需要以及農民的期盼相比,還有不小差距,服務能力、經費保障、人員素質、體制機制等方面還面臨不少困難與挑戰。下一步,要在全覆蓋、有保障上多下工夫,重點在那些具有較強公益性、外部性、基礎性的領域,經營組織不愿干、干不了的領域積極發揮作用。要在創新農業公益供給方式上多謀新路,在人才引進和考核激勵機制上多動腦筋,重點搞好區域疫病防控、產品質量監管、土壤環境監測、農民技術培訓等服務。

農業經營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生力軍。發達國家的實踐表明,經營可以有效彌補公益的不足,更好滿足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多層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服務需求,已成為農村經濟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新增長點。相關資料顯示,目前美國農業生產業增加值占農業GDP的比重已達到12.7%,而我國僅為2.3%,農業經營業還大有潛力可挖,大有文章可做。下一步,要研究制定支持經營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競爭充分的原則,采取政府訂購、定向委托、獎勵補助、招投標等方式,引導各類服務組織,在農產品保鮮、貯運、加工、銷售環節,以及農機、種業、金融保險、信息服務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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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提出,我們要在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構建集約化、組織化、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近年來,華亭縣通過大力實施以工哺農戰略,積極培育扶持新型經營主體,全面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步伐,初步形成以專業合作社為紐帶,專業大戶為骨干,龍頭企業為支撐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業經營主體呈現出多元多樣化發展態勢。

1.1 發展速度逐步加快。“十一五”末,縣上將核桃、草畜、藥材、蔬菜確定為特色富民產業,啟動實施了“一園三區”現代農業基地建設,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也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弱到強”的重大突破。目前,全縣共注冊登記專業合作社124個,其中:畜牧業類68個、林業類12個、種植業類30個、服務業類6個、其它類8個,發展農業龍頭企業25家。

1.2 經營方式靈活多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改變了傳統的生產經營模式,逐步向生產加銷售一體化經營的方向轉變,由單一要素的合作向勞動、技術、資金、土地等多要素的合作方向轉變,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農戶”的組織合作模式。

1.3 輻射帶動成效明顯。各類經營主體能夠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相互促進,融合發展,全縣建成蔬菜、藥材、肉牛等規模化、標準化生產基地28個,帶動1.5萬戶農民進入產業化經營體系,有效提高了農業組織化程度。

2 存在的問題

總體來看,華亭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仍處在起步和探索的階段,發展勢態良好,但也面臨著諸多的困難和問題。

2.1 土地流轉還不夠規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的經營,必須將規模化的土地供應作為前提,大部分的農民都抱著寧可拋荒也不可失地的想法,害怕失去地權,不愿意把土地流轉給其他人耕種。加之全縣山大川小、山地多川地少,農戶情況千差萬別,成片流轉較為困難,阻礙了規模化發展。

2.2 規模檔次還有待提升。全縣的經營主體雖然種類繁多,但是缺乏有品牌、有影響力的省市級龍頭企業。規范化運作的合作社太少、高水準的種養殖大戶少、精深加工的能力還不強,多數還處于出售原材料或是生產初級農產品的階段,產業鏈條難以向生產環節產前、產中、產后全方位的拓展。

2.3 投入保障還亟需改進。新型經營主體經營規模擴大,需要大量周轉資金投入,但涉農貸款還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擔保的平臺,經營主體融資難的問題日顯突現。目前,農業保險還存在著法律缺位、財政補貼少、保險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等諸多問題,農業保險尤其是政策性保險不能完全滿足經營主體發展的現實需要。

3 對策及建議

3.1 加快土地流轉,不斷壯大發展規模。我們要按照“穩定所有權、放活經營權”的思路,加大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頒證的步伐,規避土地所屬權的糾紛,引導、支持和鼓勵農戶采取轉包、轉讓、租賃、互換、入股等多種的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新型經營主體規模化發展提供土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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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一)構建“產業+產品”的目標體系,實現農業生產規模化

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新動能,運用各項政策法規,把農業生產與農業經營結合起來,形成比較完善的體系,助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規模經營能力、完善經營效益分享,充分發揮帶領農民增產增收共同致富建設現代化農業。堅持以“產業+產品”作為新時期農業經濟發展的目標體系,就是要實現農業經濟產業化發展,農業農品經濟效益的不斷擴大,走中高端農產品的供給路線,走綠色發展的產業道路,將會是農村經濟發展活力的重要著力點。制定農業經濟產業發展路線,傳統單一、零散的農村經濟發展模式,顯然無法適應供給側改革下的市場經濟環境。農村經濟產業化發展的路線,就是要以“綠色經濟”為主線,“特色經濟”為色調,依托農業經濟發展資源,構建有特色的農村經濟產業。幫助農民、提高農民、富裕農民的同時,當地政府充分發揮職能,通過好的政策措施,幫助農產品龍頭企業。

(二)建立現代農業發展體系,大力發展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構建現代農業經營的橋梁紐帶,是建設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的保障。加快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強化其與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發揮其對貧困群眾的組織和帶動作用,是提高群眾自我發展能力、加快脫貧攻堅步伐的重要舉措。要以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整個地區發展,從而實現農業品生產規模化和集團化。農業經濟快速的發展,必然會拉近城鄉之間距離,提高農民經濟收入。農業現代化發展,是全國范圍內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重要環節。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種新的農村經濟組織,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農超對接”、“農企對接”銷售網絡,通過幫助農民合作社發展電子商務,建設網站進行產品和形象宣傳,產、供、銷模式滿足了市場需求,伴隨專業合作社的壯大,產業鏈將會逐步延長,對推動現代農業產業鏈豐富,具有更大的發展潛力。

(三)依托農業大數據,建立完善的農業經濟體制

農業技術大數據在農業生產的運用及平臺建設,為我國傳統農業向現代化農業發展提供了一系列的思路和理念,有利于政府為涉農問題決策,通過對數據的分析和挖掘可以有效指導農業生產活動,推動農業相關企業的發展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加快實現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生活富裕的要求。現代農業的發展對一些設施依賴較高,科學技術正以大數據的形式向各類農業領域滲透,行業整合變為農業生產模式變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農業發展中,生產要素已改變,當前,數據應用是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振興、農業農村信息化的有力抓手,互聯網信息時代的來臨,網絡交易系統平臺成為大家交易的主要手段。通過網絡信息平臺宣傳推介各類特色農產品,效果十分樂觀,所以必須要保障農村網絡暢通。大數據收集各種生產生活的相關數據,通過科學技術進行研究分析,尋求價值,指導生產,幫助政府進行決策。因此,對加快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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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哈爾濱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現狀

一、哈爾濱市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重要意義

哈爾濱市農業正處在轉方式調結構的關鍵時期,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任務十分艱巨,農民是現代農業發展的主體,農民職業化是農業基本現代化的重要指標。培養新型職業農民能夠有效的解決農村人力資源缺乏的問題,推動我市農業向現代化方向健康發展。

1、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需要。 哈爾濱市是農業大市和國家重要商品糧生產基地,農業部公布的“2014年全國糧食生產先進單位”中,哈爾濱市以糧食總量超過350億斤再次成為全國產糧第一大市,連續3年位居全國第一。哈爾濱市投入大量農業資金建設“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水平”的標準化園區。現代農業要依靠高素質的新型職業農民,只有農民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提升,才能夠大幅度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生產率,擴大農業科技的推廣和應用,糧食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2、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需要。發展現代農業要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要大力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從根本上解決今后“誰來種地”的問題。只有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才能推動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加快本市現代農業進程。

3、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推進哈爾濱市農業快速轉型發展的需要。哈爾濱市已經進入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加快轉變的關鍵時期。在全省率先整市完成了土地確權登記任務,為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做出準備。只有培養一大批具有較強市場意識,懂經營、會管理、有技術的新型職業農民,現代農業發展才有人才支撐,哈爾濱市才能加快實現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

二、哈爾濱市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現狀

1、哈爾濱市農民素質現狀分析。根據《哈爾濱統計年鑒》,截止到2014年末,全市農村人口為505.98萬人,其中勞動力272.05萬人,占農村人口的53.77%,農業勞動力為144.59萬人,占農村勞動力的53.15%。從2014年我市農村住戶勞動力文化程度構成情況分析,文盲或半文盲、小學、初中文化程度仍然占很大的比重,接近90%。從總體情況看,全市農村平均受教育年限仍然偏低,主要還是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為主。農民文化素質較低,直接影響接受和掌握先進技術的意愿、能力,影響勞動能力,勞動效率和勞動收入。農民社會心理素質也受文化素質的制約,缺乏自立自強的進取心,對改革措施認識不到位,盲目攀比,這些心理誤導了農民的經濟行為,直接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

2、哈爾濱市現有農村勞動力現狀

哈爾濱市2014年統計數據顯示全市總人口987.28萬人,農業人口505.98萬人,占總人口的51.25%。根據調查,各類農業經營主體農村勞動力投入情況,全市各類主體實際投入農村勞動力216.55萬人。其中,傳統家庭承包r戶投入人數占全市的92.03%;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龍頭企業、農民聯戶投入人數占全市的7.97%。[2]傳統家庭承包農戶仍是當前我市農業生產的主要形式,主體經營規模大,投入勞動力份額仍居首位。

3、哈爾濱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現狀

哈爾濱市從2015年開始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截止2016年六月,國家新型職業農民示范縣賓縣、阿城、雙城共培育新型職業農民1060人,基本建立以縣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為基礎依托的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平臺,利用農業科研院所、農業高校、農業職業院校等公益性教育培訓資源,開發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園區等社會化教育培訓資源,初步構成專業化、多元化相結合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體系。以下以阿城區為例,對哈爾濱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現狀進行分析。

(1)新型職業農民培訓。2015年阿城區共舉辦理論培訓班3期,培訓農民260人。依據阿城區農業產業實際,制定了教學培訓計劃,對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組織及進度等做了詳實安排。課程設置主要是圍繞糧食、蔬菜產業,產前、產中和產后發展關鍵環節制定培訓內容,設置教學課程。采取理論教學、觀摩實踐和跟蹤指導相結合的培訓模式,通過教師講課與啟發式教學方式結合,以小組研討與教師解惑方式結合,并輔以進行多媒體教學,根據課程和實際需要組織學員到生態園、家庭農場等典型樣板基地進行觀摩,負責對分包對象進行跟蹤指導;采取分期、分階段和農學結合的教育培訓方式;以省農業工程學院為依托,聘請教授、專家到班授課,在阿城區農業系統內選拔高級職稱以上的技術專家、業務骨干和本地鄉土人才,建立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師資庫。

(2)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認定標準:根據本區產業發展水平和生產要求提出包括知識技能水平、產業發展規模、生產經營效益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職業農民認定標準。認定標準為: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的培養目標要達到有文化、懂技術、會管理,成為能夠帶領其他成員增收致富的行業帶頭人。 認定程序:對上報來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象進行審核,并經本區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進行認定,符合認定標準者發放新型職業農民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建立職業農民信息庫,實行與認定制度,相配套的新型職業農民準入及退出機制,對認定的職業農民實行動態管理,制定新型職業農民管理辦法。

(3)新型職業農民政策體系。用好現有政策,針對新型職業農民產業發展需求,將國家及相關部門大棚、農機等補貼優先,科技服務優先,農業項目向職業農民傾斜,提供農產品銷售網絡等政策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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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在實證調研的基礎上,分析了安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供給現狀,指出了供給渠道及主體行為有局限性、供給方式及內容與需求不相適應、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師資建設落后等問題,進而提出了提高政府機構的供給效率、進一步發揮學校和社會的積極作用、創新教學方式、改善教學內容、加大資金支持、完善執行監督機制和強化師資管理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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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職業教育 供給

[作者簡介]谷小勇(1976-),男,河南鄢陵人,安徽大學農村改革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協同創新中心),講師,博士,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農業經濟學研究;經宏偉(1991-),男,安徽合肥人,安徽大學在讀碩士,主要從事農業經濟學研究。(安徽合肥2 30601)

[課題項目]本文系2009年安徽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基于供求視角的安徽民辦職業教育發展研究(項目編號:AHSKF09-10D20)”、2015年安徽大學碩士研究生學術創新項目“安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職業教育供求錯位問題研究”(項目編號:yfc100147)和2 014年安徽大學農村改革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招標項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下的職業教育模式研究”(項目編號:NYY2 014 05)的階段性成果。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3985(2015)21-0009-04

包括新型職業農民、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在內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當前我國先進農業生產力的重要代表。進入21世紀尤其是2007年以來,為推動我國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國家大力重視提升農民的職業技能,并逐年加大對職業教育經費的投入。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工作,為推動高新農業科技的應用和高附加值農林牧漁業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調研顯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供給仍存在諸多問題,影響其成效的提升,進而阻礙了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職業技能的快速提高和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當前學界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受教狀況及解決措施關注較多,而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整體的職業教育現狀關注較少。莫鳴等人認為,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訓方式缺乏創新,時間較短,信息不暢,內容無法滿足需求。常介田等人和宋華明認為,將高等教育推向農村,有利于培養新型農民。筆者以近年來在安徽的調研為例,對當前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供給狀況做一概述,試圖剖析其中存在的問題并找出解決措施,以期彌補當前學界研究的不足,為政府制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相關政策提供參考。

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供給現狀

出于完成工作職責、獲取教育經費和經濟收益及相互交流等不同目的,許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都為職業教育供給做出了貢獻。根據單位性質不同,可以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供給分為三類:

1.政府行為的供給。各級政府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定按人定量提供培訓機構高額的財政補貼。如2014年,中央和安徽省財政共投入7230萬元,培訓包括種植大戶、養殖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等在內的安徽職業農民,其中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的培訓補助資金高達3000元/人。受此激勵,在政策規定的要求下,肩負對農民實施職業教育的政府部門積極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工作,并把主要施教對象由個體農戶轉為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總體來看,實施政府行為的職業教育供給者主要是各地的農業主管部門——農委(農業局),其下主要是農技推廣中心(站)、畜牧技術推廣站、水產(漁業)技術推廣站、農機推廣站、農機校和農廣校。農技推廣中心(站)負責為種植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技術指導、推廣與培訓;畜牧技術推廣站負責對禽畜養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實用技術指導、推廣及畜牧業新技術的培訓;水產技術推廣站負責為水產養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品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檢疫以及水產養殖新技術培訓;農機推廣站負責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試驗、示范和推廣農機新技術、新機具。農機校對需要學習農機駕駛與維修技術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培訓。農廣校負責通過廣播、電視和網絡,對需要掌握農業科技知識的農業從業人員進行函授教育和培訓。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辦公室雖然也參與職業教育活動,但主要任務是負責制訂培訓計劃。

政府行為的職業教育供給內容呈現多樣性。首先,它覆蓋了農業所含的各個產業,涉及作物種植、畜禽養殖、水產養殖和林業種植等,其中,作物種植中的糧食作物種植技術又是政府供給的主要內容。其次,從農業生產流程來看,它涵蓋了種、養、管、收、售等各個環節,主要是測土配方施肥、栽培技術和疫病防治等。最后,從技術含量來看,不同技術含量的職業教育內容都有,但技術含量較低且已被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掌握的職業教育內容占絕大部分,如科學播種、藥劑浸種催芽、旱育稀植、大水面圍網養殖、獸藥和飼料安全使用技術等。

由于部門眾多及其職責不一,所以政府行為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的職業教育供給方式也多種多樣,既有推廣、農技信息發放、培訓和咨詢解答,又有電視講座、網絡教育、廣播宣傳和成人中高等職業學歷教育,還有基地示范和試驗示范等,但主要是推廣、農技信息發放、培訓、咨詢解答和電視講座五種方式。推廣是各農技推廣機構首要使用的方式,由農技推廣人員直接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介紹.演示和指導農業新技術和新農具的應用。近年來,這些推廣機構經常采用“培訓”之名,開展職業教育,如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中的農業專業技術培訓、陽光工程中的農業創業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調研數據顯示,有高達78.6%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接受過推廣服務,是接受政府提供職業教育供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比例最多的。農技信息發放是各政府職業教育機構次要使用的職業教育方式,職業教育機構把采集到的農情、病蟲、疫情和墑情等信息,編輯成頁(冊)散發或通過現代通訊工具發送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訓是農機校最主要的職業教育方式,把有農機駕駛與維修技術需求的人員集中在一起,對其進行農機駕駛與維修技術的短期培訓,考核合格者可獲得結業證書。咨詢解答是指各農技推廣機構通過設立農技110、在農委網站建立咨詢解答欄目、讓農技推廣員到農戶或企業進行詢問等方式,接受農技咨詢并予以解答。農技推廣員下鄉開展咨詢解答,是大多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接受政府服務次數最多的職業教育方式。電視講座也是近年各農技推廣機構常用的職業教育方式之一,即由農技推廣機構與電視合拍攝介紹農業新技術及新農具應用節目,并在各級電視臺播放。網絡教育是近年各政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職業教育機構才開始大力普遍采用的職業教育方式,即在各教育機構的網站上介紹農業新技術和新農具,播放它們的應用視頻。

在職業教育的供給主體中,政府部門的供給最有力,成效也顯著。大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有新型農業技術的需求者,通過教育,掌握了農業新技術,提升了農業職業技能。如2014年10月,320名從事糧食種植業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骨干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學員,接受了利辛縣農廣校的理論專題培訓和觀摩實訓。②他們的農業收益因此得到提高,并帶動其他農業經營者學習農業新技術,增加了收入。例如,當涂縣某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和養殖戶接受培訓后,每年戶均增收800元,直接帶動養殖戶400戶,面積0.4萬畝,增加經濟效益405萬元。

2.民間行為的供給。民間行為的職業教育供給者,主要指擁有一定農業技能的農民、農業企業和農業合作社,其提供的內容涉及農業所含產業的各個方面。與政府行為的供給相同的是,糧食作物種植技術也是其最主要的供給內容,而且其供給內容的科技含量高、針對性強。如安徽浩翔農牧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種豬育種為核心的企業,主要向潛在的購買種豬的新型職業農民、養豬大戶開展種豬養殖技術培訓;永城瑞諾制藥有限公司駐在安徽各縣的技術員,主要指導養雞大戶開展疫病治療。

民間行為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教育供給方式,主要有師徒傳授、課堂培訓和現場指導。師徒傳授主要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橫向的相互學習和具有某種農業技能的新型職業農民縱向向作為徒弟的新型職業農民傳授技術。調研顯示,種養大戶的種養技術一般從同作為種養大戶的親朋處學習而來。如潁上縣韓莊村的養雞大戶劉師傅,經常通過電話、現場交流等方式,向后來參加養雞的10余戶傳授養雞知識。課堂培訓主要是農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向社員和種養大戶舉辦的講座。現場指導是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技術員,對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涉農生產進行現場指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追逐利潤的刺激下,一些農業生產資料生產企業已開始向遠離企業所在地的大客戶——種養大戶、農業合作社和農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長期派駐技術員,隨時提供技術指導。

在所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供給類型中,民間行為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供給,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滿意程度最高的。由于其內容的科技含量和方式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比較吻合,再加上民間力量提供的服務方式也比較便捷,因此,其供給效果也很好。

3.學校與科研院所行為的供給。學校行為的職業教育供給,主要是省內外的高等農業院校、省農科院、市農科所、涉農中等職業學校和縣職教中心。從供給的意愿來看,其供給行為多是被動的,是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開展職業教育活動的管理者邀請下才提供的。學校行為的職業教育供給,內容涉及農業所含產業的各個方面,但高等農業院校和省農科院提供的多是附加值較高的經濟作物種植技術和水產養殖技術,而市農科所、涉農中等職業學校和縣職教中心則主要提供糧食作物種植技術和畜禽養殖技術。根據邀請者的要求,主要有三種教育供給方式:一是職業學歷教育。這是涉農的中高等職業學校和縣職教中心,為使初中剛畢業的潛在新型職業農民獲得職業技能的方式,也是高等農業院校為進一步提高負責管理、指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的政府部門人員的職業技能而采用的方式。二是專題培訓。三是現場示范、指導。這些是高等農業院校和省市農科院所指導新型職業農民、種養大戶、農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時經常采用的方式。學校與科研院所提供的職業教育供給,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得的職業教育最為專業,也更為系統。

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供給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1.供給渠道及主體的行為具有局限性。第一,供給渠道不均衡。雖然從總體來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接受職業教育的途徑呈現多元化,但各渠道發展狀況亦明顯呈現不均衡態勢。政府供給渠道較為充足,比較多元化;學校供給渠道不足,很多縣的職業學校都不開設涉農課程。第二,政府開展的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供給,雖然供給渠道較為充足,但政府對其所應控制的范圍、方式和力度并不明確,供給效果較差。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養規劃、財政投入、教育質量監控等本應加大力度的關鍵問題上,也往往缺乏有效的實施方案。第三,民間力量開展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職業教育,盡管很受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歡迎,但由于供給主體比較集中、單一化,不利于廣泛推廣。第四,學校開展的職業教育供給也存在局限性。一方面,眾多渴望學習農業技術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很難參與到學校開展的職業教育供給中;另一方面,大量學生不愿意報考農學專業,即使報考農學專業,學生畢業后也不愿意從事農業工作。如利辛縣第一職業高中,報考農學專業的人數不僅很少,而且基本以升學為主,很少就業。

2.供給方式和內容與需求不相適應。調研顯示,參與教育的群體中,既有具備豐富生產經營經驗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有缺乏實踐經驗的潛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即學生。這些接受培訓的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文化程度差異較大,且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他們更希望授課者能講一些操作性很強、能夠馬上應用的實用技術。但目前各個供給主體所開展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訓,教學方式過于單一,多為集中培訓,以老師課堂講授為主,往往不能準確掌握這一群體的學習特點,所教的內容偏簡單、缺乏針對性,無法滿足他們的需求。對于學生來說,他們在學校接受了系統的農學知識教育,需要通過實踐來提高操作能力,但很多涉農學校卻連實習基地也沒有。

3.教育經費投入不足。第一,教育經費投入的總量不足,覆蓋面太小。很多學校缺少實習基地等基礎配套設施;很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雖有培訓需求,但由于資金有限,沒有機會。如利辛縣只有縣級培訓場所,鄉級以下沒有。第二,缺乏有效的資金使用監督機制。目前我國關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教育資金的使用缺乏一個專門的監督體系,長期以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教育資金監督機制缺位。

4.師資隊伍建設落后。第一,許多教育機構缺乏相關專業的教師,教師多數為外聘。如當涂縣某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學校僅有4名專職教師,卻有7名兼職教師,教師的學歷文憑多靠函授取得,整體文化素養不高;利辛縣某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學校,主要從安徽省農科院、安徽農大、市縣講師團聘請教師,本校教師較少。第二,由于教育資源有限,許多教師不能定期進修。例如宿州市墉橋區農機校主要通過被培訓的教師再給本單位教師培訓的方式進行,培訓效果不太好。第三,教師類型結構不合理。要滿足職業教育實踐教學的需要,就需要一批“雙師型”教師,而中等職業教育中缺乏“雙師型”教師。如利辛縣某職業高中目前共有教師136人,其中“雙師型”教師僅有26人,占總教師數的19%,農學相關專業的“雙師型”教師就更少了。

三、有效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職業教育供給的對策

1.提高政府機構的供給效率,進一步發揮學校、科研院所和民間力量的積極作用。在當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體系中,各級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條塊分割的現象嚴重,缺乏系統的管理,極大地影響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職業教育效果的提升。因此,政府需要成立一個集中性的職業教育行政管理機構,如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管理委員會,統籌、綜合管理職業教育。

學校應明確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既要著眼于對現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生產經營能力教育,也要著眼于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繼承者進行培育。要根據自己的人才優勢、學科優勢和科研優勢,從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本質和目標出發,分層次、多方位地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教育體系。針對高職院校和中等職業院校農學專業的招生難、學生畢業后很少從事涉農工作的問題,學校應努力探索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新模式。例如委托培養模式,即根據區域農業經濟發展的特點及農業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需要,以發展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為主要目標,由政府和農業企業委托學校培養所需的緊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教育模式。類似模式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學專業招生難的問題,也可以培養出一批高水平的農業實用型人才。

民間應重點發揮農業企業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職業教育供給中的作用。目前我國大部分農業企業主要是出于促銷產品的目的,為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和農業合作社等提供新知識和新技術的指導和培訓。盡管這種教育方式是一種附帶行為,但是大部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新技術、新科技的獲取和更新,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過這種方式進行的。因此,政府需要調動企業的積極性,讓農業企業充分參與培訓設計、培訓方式等。如企業可以針對其經營領域,結合自身優勢,參與農民培訓教學方案、內容的設計,開設針對特定作物及技術的培訓班。

2.深入了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創新教學方式,改善教學內容。在教學方式方面,各個供給主體應進一步了解不同類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采取集中培訓與個人白學相結合、課堂教學與生產實踐相結合、遠程教育與現場指導相結合、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相結合、學歷教育和培訓與職業資格證書教育相結合等方式。除必要的理論知識教學采用課堂教學方式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教育應以實踐教學為主,其中,示范操作應被確立為核心教學手段,注重實際操作技能培養,以能夠有效解決農業生產經營中的具體問題為標準。為了凸顯實踐教學的要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養方式可以采取與企業或學校聯合培養的方式。在教學內容上,各個供給主體應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依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際需求,編印通俗易懂、簡明實用的文字教材和聲像教材,最好能圖文并茂,使不同文化程度的培訓對象也能學習到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