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政策變化趨勢范文

時間:2024-02-18 17: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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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政策變化趨勢

篇1

關鍵詞:次貸危機 金融監管 啟示

美國次貸危機的全稱是“次級抵押貸款危機”。它是一場因次級抵押貸款機構破產、投資基金被迫關閉、股市劇烈震蕩引起的金融危機。前幾年,美國住房市場一直處于高度繁榮階段,次級抵押貸款市場迅速發展起來,甚至那些不具備償還能力的借款人也能獲得購房貸款,這就為后來次級抵押貸款市場危機的形成埋下了隱患。

一、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的原因

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的直接原因是美國政府的不正當房地產金融政策,而本質原因則是美國金融監管的缺失。

2001年美國安然公司向紐約法院申請破產保護,成為美國最大的一宗破產案。此事件嚴重挫傷了美國經濟元氣,重創了美國投資者和公眾對美國市場的信心。為了降低安然事件的影響,恢復公眾對市場的信心,美國實行了長期寬松的貨幣政策。2001至2004年間,美元利率從超過6%下降到接近1%。美國金融市場出現了資本市場流動性高和貨幣市場借貸成本低的現象。金融機構在這樣有利的市場環境下,利用短期資金為長期資產融資,這為次貸危機的爆發埋下了隱患。美國政府為了消除種族歧視,縮小貧富差距,推出了“居者有其屋”的政策,金融機構迫于壓力,開始向低收入者甚至是無償還能力的人提供住房貸款。這就無形的增加了還款的風險,將金融機構置于風險中。美國的房地產市場泡沫也是次貸危機爆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前些年美國房價持續走高,房地產市場一度繁榮。金融機構以假設的房產價格走高趨勢為還貸的“抵押”,向一些不具備償還能力的貸款人發放房屋貸款,而2007年到2008年間,美國房價直線下降,美國房地產泡沫破滅,金融機構借貸還款鏈條的斷裂,引發美國次貸危機。

但是,以上這些只是次貸危機爆發的表層原因,其跟本原因是美國金融監管的缺失。學術界把美國金融監管模式稱為傘形監管模式,呈現出“雙重多頭”的特征。具體來說,就是聯邦和各州均有金融監管的權力,然后美聯儲、證監會、貨幣監理署、存款保險公司、儲蓄機構監理局、保險監管局、期貨監管委員會等等多個部門都有監管職責。這種監管模式有這樣幾個缺陷,一是金融監管模式滯后于金融業,二是缺乏整體性的監管,三是造成監管重疊和盲區,四是監管機構過多難以協調和配合等等。

二、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的影響

美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經濟實體,此次次貸危機不單單影響了美國的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更對全球的經濟及金融體系造成巨大影響。

2008年3月到2009年1月美國24家銀行倒閉,其中包括華盛頓互惠銀行、佛羅里達第一優先銀行、哥倫比亞銀行信托公司、ANB金融國民協會銀行等。政府接管了美國兩大住房抵押貸款融資機構――房利美和房地美,美國一些型銀行和保險公司也不斷地被國有化。美國的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承受巨大損失,同時公眾對美國市場失去信心。歐盟、日本、中國等國家都不同程度的持有美國發行的債券,次貸危機也迅速蔓延,波及世界各國形成全球性的危機。

美國次貸危機的爆發,對我國的影響雖然有限,但是仍然給我國經濟帶來了一定程度的損失。首先中資銀行持有的國外倒閉銀行的資產、國外證券化的資產、股權投資以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等受到損失。其次,國際金融危機導致我國外匯儲備縮水。再次,中國股市大幅下挫。此次金融危機也為我國金融監管敲響了警鐘。

三、對我國金融監管的啟示

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的本質原因就是美國金融監管的缺失,美國這種多重的金融監管模式,容易導致監管的盲區。通過此次金融危機,我國應引以為戒,找到自身的不足,提出改革的方案。

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存在著不足。一是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不完善。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中缺少應急處理金融危機和的款保險制度的法律機制設計。法律體系中部門規章的比重過大,實施起來缺乏權威性。同時,各規范性法律文件之間缺乏銜接性,影響金融監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監管行為的公信力。二是金融監管方式單一。目前中國的金融監管主要是外部監管,監管手段主要采用落后的行政手段。金融監管以計劃、行政命令和適當的經濟處罰方式進行。這是金融市場處于風險之中。三是金融監管出現盲區。在我國“一行三會”的監管體系下,各部分各司其職,但監管主體間缺乏溝通與協調,易造成職責不清,導致監管盲區,嚴重影響金融風險控制。

美國次貸危機給我國金融監管帶來了啟示,針對這些不足,我們應該加快我國金融監管的改革。首先,完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應盡快出臺涵蓋更廣泛甚至是所有金融業務的金融法規,還應盡快制定和出臺金融法規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根據當前金融市場發展趨勢的要求,吸取美國金融危機的經驗和教訓,及時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其次,豐富金融監管方式。實現監管手段多元化,實現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三者之間相互配合,實現應用更高水平、更具安全性的網絡手段進行金融監管,實現監管機構內部之間、監管機構和監管對象之間的信息共享,避免監管盲區,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最后,鼓勵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是金融體系中最為活躍的因素,金融監管政策措施要適應金融創新這一特質,適應金融創新未來發展和變化趨勢。各監管部分要注重監管與創新的結合,實施適度有效的監管,促進金融創新。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金融危機;金融創新;監管;機遇與挑戰一、金融創新、金融監管與金融危機的關系

金融創新是將金融領域內部的各種不同要素進行重新組合的創造性變革所創造和引進的新事物,是金融發展的特定階段。金融創新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創新、金融機構創新、金融市場創新、金融產品創新、金融監管創新。對于一家商業銀行而言,除了金融監管是人民銀行的職責以外,其他幾種金融創新都是商業銀行的任務,應該從自身具體特點的實際出發,抓住自身可以掌控的金融創新切入點,不斷進行創新。

然而與經濟總規模相比,我國金融業的發展稍顯落后。金融創新能力不足,導致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產品的品種較少、金融市場缺乏深度和廣度且彈性不足、金融效率低下,這些都嚴重影響了資源配置效率,限制了我國金融業的發展,也限制了我國實業的發展速度、對經濟持續增長有著反作用。

盡管金融創新是經濟增長的動力,但同時需要加強金融監管以維護金融安全。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是既存在矛盾又相輔相成的動態博弈。08年美國次貸危機就是一個因金融創新缺乏適當的風險監管,從而演變為金融風險的典型事例。事實上,金融創新本質上沒有過多應被責難之處,只是在加快金融創新速度的同時,監管部門應該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對金融創新予以鼓勵和引導。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監管當局在制定金融機構穩定性指標和有關措施時,應時時掌握創新動態,充分考慮未來金融機構資和金融市場的可能變化,制定具有前瞻性的金融監管制度以及適應金融業發展和變化趨勢的政策措施,建立金融監管的預警系統,加強對金融體系安全性的監測,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

二、后危機時代銀行的挑戰與機遇

1.銀行業面臨的嚴峻挑戰

世界經濟動蕩。次貸危機這一系統性金融危機使全球經濟陷入衰退,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產品透明度低的風險從房產市場擴展到信貸和資本市場,從虛擬金融市場蔓延到實體經濟領域,并最終通過資本渠道和投資渠道從美國傳染波及到全球范圍,隨之而來的歐洲債務問題也和銀行業的大面積關聯。從世界范圍內來看,由于全球經濟還未企穩,歐美經濟低迷、日本經濟急劇放緩,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難度超過以往,銀行業也面臨著系統性風險。

國內經濟增長放緩。就國內市場而言,貨幣供應量上升、大宗商品價格上漲,使得企業流動資金需求和資金占用率上漲,從而導致其盈利能力下降,風險評級也隨之降低,這些企業就更難從銀行貸款、經營面臨極大考驗。

金融自由化。現在國內實體經濟增長放緩、傳統行業市場趨于飽和,只有創新才能繼續發展。為了經濟繼續增長,應該鼓勵企業積極創新,嚴格控制信貸擴張已經沒有必要。但在以利率市場化為核心的金融自由化背景下,銀行同業之間的攬儲競爭加劇,進一步推升了存款成本,增加了銀行業發生風險的可能。

2.銀行業面臨的機遇

從國內環境來看,中國銀行業在后危機時代將面對一個更加成熟的金融環境。

我國積極結構調整為銀行經營模式轉型提供戰略機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帶來的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重組以及新型產業為銀行提供了新客戶的來源,這些都要求商業銀行不斷拓展新型業務,以滿足客戶的需求,著力打造出業務多元化的增長格局。

金融市場深化為商業銀行轉型提供條件。我國金融市場廣度和深度同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造成了大量金融資源外流和貨幣配置錯位。金融危機的沖擊使這種供需不協調表現得更為明顯,但也為金融廣度和深度的改善提供了動力:更多規避匯率、利率、價格風險的衍生工具的出現、人民幣債券市場的活躍、對財富管理需求的增加等,中國銀行業將會從目前的傳統的存貸業務出發,全面、多層次發展,提高盈利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

居民財富快速增長推動銀行零售業務快速發展。金融危機后,銀行將面臨著更趨成熟的客戶,尤其是富裕階層對財富長期保值、增值的專業需求將會持續擴大,使得客戶對商業銀行金融服務的需求趨于多元化、個性化和綜合化。

三、金融創新的方向

1.積極發展中間業務。利率市場化背景下,中間業務已成為國際銀行業新的利潤增長點。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深化和經濟高速發展對金融產品需求的拉動,商業銀行開始重視中間業務的發展,但跟國外中間業務的規模相比仍有相當大的差距。加強中間業務的發展,首先要更新經營管理的理念、明確中間業務發展戰略,再根據自身優勢對市場進行細分和定位,從同質化服務向品牌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同時,應不斷創新、提高技術水平、培養具有創新能力人才,并加大研發投入,為發展中間業務提供技術人員和資金保障。

篇3

固定收益類產品在銀行的資產配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隨著全球貨幣政策進入低利率的“新常態”,固定收益業務的投資策略必然要進行適應性調整。從美國等發達經濟體的經驗來看,長期的低利率政策和對衍生品的嚴格監管已迫使銀行業在整體上降低固定收益部門的規模,并進行固定收益業務投資策略的轉型。這一轉型已經取得較明顯的效果,在2015~2016年,固定收益業務極大提升了美國銀行業的經營業績。尤其是摩根大通,其固定收益業務在2016年前三季度居美國各大銀行首位。從固定收益業務的取向來看,信用下沉成為摩根大通固定收益業務的整體策略,而信用衍生品的使用也從構建套利組合轉向管理信用風險,并大幅度弱化對信用衍生品的依賴程度。

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對投資策略的沖擊

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寬松貨幣政策的固化和金融監管的強化成為長期趨勢,從根本上改變了固定收益業務的外部環境。

固化的寬松政策扭曲證券市場利差

固化的寬松貨幣政策長久地扭曲了各類固定收益產品之間的利差。其一,外匯市場的利差來源發生改變。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前,貨幣之間的利差主要由低利率的日元所產生,對貨幣的利差交易通常采用做空日元的方式來融資。國際金融危機之后,美國、歐元區的短期利率相繼接近零利率或呈現負利率,使這些貨幣在利差交易中的操作方向由做多轉為做空。其二,收益率曲線上的利差交易得到政策支撐。長期的低政策利率使收益率曲線維持陡峭的形狀,帶來長期利率與短期利率之間較大的利差,基于收益率曲線長短期利差而進行的收益率曲線套利得以長期實施。套利交易對利差的縮小作用被新的貨幣擴張政策工具強烈抵消,2016年9月,日本推出“收益率曲線控制”,以維持陡峭的收益率曲線形狀,美國也采取了類似的貨幣政策操作,這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使得收益率曲線上的利差交易得到更強的支撐。

固化的寬松貨幣政策支持固定收益部門增加信用風險暴露并減少市場風險暴露。首先,降低的利率風險可以被更高的信用風險所取代。持續的量化寬松政策使得發達經濟體的利率波動率減小,降低了利率風險水平,固定收益部門可以在有風險的廣義套利組合中承擔更多的信用風險或其他市場風險。其次,固化的貨幣政策取向使市場風險的風險溢酬下降。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市場風險主要驅使資金在不同國別與市場中流動,而每個市場的市場情緒則相對穩定。如美國的VIX指數與歐元區的EVZ指數,這些市場情緒指標在多數時期處于相對較低的水平并比較穩定,使得固定收益部門增加的市場風險暴露難以獲得較高的風險溢酬。第三,量化寬松政策對低信用金融產品提供了支持。量化寬松政策不斷擴張是擴大向央行融資所需擔保品范圍的過程,擔保品的范圍從高信用等級向相對較低的信用等級擴張,使信用等級較低資產的流動性與收益率得以提升,信用風險暴露的風險報酬率也相對上升,這使得固定收益部門的信用下沉策略變得更為有利。

強化的金融監管促使銀行降低杠桿

強化的金融監管則促使銀行降低杠桿水平。從巴塞爾協議、新巴塞爾協議、巴塞爾協議III到巴塞爾協議III2.0,總的趨勢是關注銀行的杠桿水平并逐步提高最低杠桿比率要求。盡管巴塞爾協議III和巴塞爾協議III2.0并未完全被美國、歐盟所接受,但是降低杠桿率的原則已經被采納。對于大型銀行集團而言,嚴格的金融監管會進一步降低其整體杠桿水平:一是系統重要性與逆周期監管的額外監管資本要求,二是通過監管機構壓力測試所需的額外監管資本要求。

強化的金融監管也提高了固定收益交易組合的保證金水平。歐美的保證金水平通常采用動態調整機制,并以SPAN系統(標準投資組合風險分析系統)為主要的保證金額度確定方法。SPAN系統的實質是對投資組合所做的壓力測試,衡量的是特定情境下的最大損失值。即使當前的投資組合波動不大,仍然可能因為潛在風險事件而得出較高的保證金額度。SPAN系統得出的并非最終的保證金水平,多數的歐美交易所還要在此模型的量化分析基礎上,由保證金委員會來制定和調整保證金水平。而保證金委員會對保證金水平的制定和調整,又必須符合監管部門的保證金監管框架。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國際清算銀行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和美國的多德-弗蘭克金融改革法案均力圖增加衍生品交易的保證金要求。由于固定收益交易組合幾乎必然包括衍生品,所以提高保證金要求的趨勢直接降低了固定收益業務的杠桿水平。

摩根大通固定收益業務策略的轉變

杠桿水平的整體下降促使銀行業尋求較大且可持續的利差,而固化的寬松貨幣政策使得銀行業可以接受較高的信用風險,這促使銀行業傾向于信用下沉策略,以從信用風險溢酬中獲得較高的收益。但是,從摩根大通披露的財務信息來看,寬松貨幣政策環境下的信用下沉策略不是單純地增加中低資質信用固定收益產品的投資比重,而是伴隨著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的調整,即重視用信用衍生品的信用風險對沖功能,并將其重點用于一般衍生品的信用風險管理,但是在整體上弱化對信用衍生品的依賴程度。

提升資產的信用風險權重

摩根大通將承擔更高的信用風險作為基本的業務策略。從監管資本的角度看,摩根大通的信用風險權重較高。2013~2015年,按照標準法計算的信用風險權重約占90%,按照高級法計算的信用風險權重也在65%左右(根據2013~2015年摩根大通年報計算)。后者雖然低于全球大型銀行77%的平均信用風險權重,但是在全球前100家大型銀行中仍屬于較高的水平。

在不同的風險加權方法下,摩根大通的信用風險資產規模有著不同的變化趨勢。按照標準法,摩根大通的信用風險相關資產規模整體上升。2012~2014年,摩根大通的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規模呈較明顯的上升趨勢。2015年,摩根大通的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規模略有下降,但仍大幅高于2012~2013年的水平(見圖1)。按照高級法,摩根大通的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規模則在2013~2015年呈下降趨勢。但是,高級法的風險加權系數依據內部評級模型,在銀行偏好風險時可能出現風險加權系數的低估,并且許多研究也顯示內部評級法低估了風險,所以標準法對信用風險權重的估計可能更準確,即摩根大通的信用風險資產規模應為整體上升趨勢。從摩根大通披露的信用風險暴露規模可以進一步確認固定收益業務的信用風險上升趨勢。摩根大通的固定收益業務屬于批發業務范圍,而批發業務的信用風險暴露從2009年起便保持明顯地持續上升(見圖2)。

摩根大通的信用風險上升趨勢在衍生品中表現得格外明顯。從2008年起,摩根大通衍生品中AAA(Aaa)至AA-(Aa3)級的比重顯著下降,到2015年末,AAA(Aaa)至AA-(Aa3)級衍生品占全部衍生品的比重僅為24%,僅有2008年比重的一半(見圖3)。

側重衍生品的信用風險管理

長期寬松的貨幣政策與嚴格的金融監管是相伴隨的。為適應日益嚴格的金融監管環境,摩根大通在承擔更高信用風險的同時也強化了信用風險管理。但是,對于貸款及相關產品和衍生品,摩根大通采取了不同的風險管理策略。對于貸款及相關產品,摩根大通側重于提高其本身的信用等級,以直接降低其信用L險;對于衍生品,則主要以信用衍生品對其風險進行對沖。2009~2011年,摩根大通極大地提升了投資級貸款的比重,并同時減少了用于貸款與貸款相關承諾信用風險管理的信用衍生品比重(見圖4、圖5)。與之同時,用于衍生品信用風險管理的信用衍生品比重急劇上升,并最終穩定在90%左右(見圖5)。

不同的信用風險管理策略源于監管部門對原生產品和衍生品的差異化監管。作為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反思,監管部門對衍生品的監管不斷強化,而各種強化的金融監管措施總是伴隨著經營部門與監管部門的激烈爭論,使得衍生品監管的發展前景呈現高度的不確定性,因此,作為監管套利行為,摩根大通在提高整體信用風險的同時對沖衍生品的信用風險,以減少其信用風險暴露規模。

弱化對信用衍生品的依賴程度

雖然摩根大通仍在用信用衍生品來管理信用風險,但是衍生品在摩根大通資產組合中的重要性急劇下降。在量化寬松政策之前,由于債券市場的流動性不能滿足投資者的要求,所以投資者用流動性更強的信用衍生品來復制各風險等級債券的現金流,以構建固定收益組合。但是在量化寬松政策長期實施之后,央行為債券市場注入了大量流動性,而信用衍生品的流動性反而因較強的監管與危機的沖擊而下降,使得固定收益組合不再需要信用衍生品來改善流動性。由此,信用衍生品的作用除了對沖信用風險之外,主要是構建對各類信用衍生品之間利差的套利組合。但是受“倫敦鯨”事件的影響,對信用衍生品收益曲線的套利也被收緊,信用衍生品的使用范圍進一步減少。

2008~2012年,摩根大通基本上完成了弱化信用衍生品業務的過程。但是如果詳細區分,2008~2011年信用衍生品占全部衍生品的比重下降更多地源于寬松貨幣政策環境的影響,并已經出現趨穩的勢頭,而2012年的進一步下挫則更多地因為“倫敦鯨”事件的沖擊。2012~2015年,摩根大通的信用衍生品占全部衍生品的比重穩定在2.3%左右,表明摩根大通對信用衍生品的投資策略已經基本穩定(見圖6)。

從信用衍生品資產與信用衍生品負債的對比可以進一步看到“倫敦鯨”事件的影響。由于對各類信用衍生品之間利差所做的套利組合會同時增加信用衍生品資產與信用衍生品負債,所以可用二者的公允價值之差來觀察摩根大通在此類套利組合中的風險暴露規模。在“倫敦鯨”事件事件爆發之后,2012年末的公允價值之差從45.29億美元急劇下降至2.83億美元(見圖7),這也反證了固定收益部門弱化對信用衍生品依賴程度的必要性。

對我國銀行業固定收益業務的借鑒

盡管摩根大通的固定收益業務也受到“倫敦鯨”等事件的沖擊,但是從其年報披露的盈利指標來看,所采用的固定收益業務策略已經較好適應了長期寬松的貨幣政策環境。目前,我國的貨幣政策雖然也在部分時期收緊,但是整體上仍是偏寬松的,這使得摩根大通的信用下沉策略可以對我國銀行業的固定收益業務提供較好的良好借鑒。

可沿用審慎的信用下沉策略

摩根大通的經驗表明,信用下沉策略可以使固定收益業務實現較好的收益,以適應貨幣政策長期寬松所帶來的低利率環境。雖然隨著利差紅利的打破,傳統的“利差+杠桿+信用下沉”策略面臨轉型,但是銀行仍可以延續其中的信用下沉策略,重點投向次優級固定收益業務或是優先級固定收益業務中信用等級相對較差的部分。雖然銀行所承擔的信用風險會上升,但是在央行貨幣擴張趨勢的支持之下,信用等級較低的固定收益產品的流動性和信用風險溢酬都會得到較好的保證。

但是,我國銀行的信用下沉策略應當在幅度與時期上保持審慎的態度。與美國等發達經濟體不同,我國的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尚缺乏足夠的種類與規模,雖然也推出了信用違約互換(CDS)、信用聯結票據(CLN)、信用風險緩釋合約(CRMA)和信用風險緩釋憑證(CRMW)來轉移信用風險,但是尚缺乏足夠的流動性,以及對不同時期信用風險的精細化緩釋。這使得固定收益產品的信用風險難以在整個存續期內被全部或結構化地對沖,以轉移信用風險或形成特定信用風險的風險暴露。因此,在采用信用下沉策略應對長期趨于寬松的貨幣政策環境時,需要審慎對待信用下沉的幅度與時期,以避免承擔過高的信用風險。

需進行結構化的信用下沉

摩根大通的經驗表明,面對監管機構對不同金融產品的差異化監管,信用下沉策略需要有所側重,進行結構化運作。最基本的結構化運作是對原生產品與衍生品采取不同的的信用下沉幅度與風險對沖方式。相對而言,衍生品中蘊含的原生產品信用風險更容易進行對沖。由于許多衍生品已經被結構化設計,其中的各類風險已經被單獨剝離出來,所以在采用信用下沉策略時,衍生品中蘊含的原生產品信用風險相對容易管理。

但是,我國的信用下沉策略在短期內仍需側重于原生產品。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的衍生品市場仍不發達,各類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尚缺乏結構化的設計,難以對各類風險單獨剝離。同時,在信用衍生品類別較少的背景下,衍生品本身的違約風險也缺乏相應的信用衍生品進行對沖。因此,我國固定收益產品的信用下沉策略,在短期內仍需集中在債券類原生產品,所投資的衍生品反而需要較高的信用等級。

謹慎對待信用衍生品套利

摩根大通的經驗表明,對信用衍生品的使用應限制在信用風險管理領域,并避免將其本身作為投資組合的收益來源。在減少對衍生工具收益率曲線的套利之后,固定收益業務的整體收益并不會受到大的影響。對我國而言,隨著信用緩釋工具的豐富,信用衍生工具的收益率曲線必然會形成,并產生利用其利差進行套利的可能性。這一套利操作可能在短期內被放大,并最終會面臨嚴格的監管,從而面臨非常大的法律與政策風險。

篇4

[關鍵詞] 金融監管模式;傘型監管;協調

[中圖分類號] F832.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08)10-0086-04

一、美國的傘型監管

1999年11月,美國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正式廢除了長達60年之久的分業經營模式,拋棄了舊監管體系的個別立法,轉向能靈活適應金融創新和未來形勢發展需要的綜合立法該法案允許銀行控股公司升格為金融控股公司,允許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滲透,但不允許以子公司的方式進行業務滲透。該法還規定,金融控股公司達到一定的自有資本比率及取得相應的有關資格后便可進入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領域,當無法滿足這些條件時必須退出相應業務領域。對于己達到條件的金融控股公司來說,則允許其在事先沒有向美聯儲申請的情況下,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這就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擁有無限的業務發展空間,很快成為美國混業經營的主要載體。

同時,《金融服務現代化法》對混業經營下金融監管技術、金融監管體系結構安排做了較全面的規定。盡管1960年以來的金融自由化給美國金融業帶來前所未有的生機與活力,但是給銀行業帶來的危機也逐年增加。據統計,1982-1992年,美國共有1442家銀行倒閉(Cole.et.al.,1995)。人們開始認識到,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應該實現金融體系的效率與潛在風險性之間的均衡。要達到這一目標,就必須從以往對金融體系的直接管制走向以市場為基礎的間接監管(Norton,1991)。反思金融監管理念之后,《金融服務現代化法》確立了傘型監管模式。對于擁有銀行、證券和保險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由銀行監管機構――聯邦貨幣監理署(OC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證券監管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州保險監管機構(美國沒有聯邦層面的保險監管機構)分別對其相應的業務或功能進行監管,包括制定各自的監管規章、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行使各自的裁決權等。聯邦儲備委員會理事會(FRB)作為傘式監管人,是綜合管理的上級機構,通常負責控股公司層面的監管,只在必要時才能對其銀行、證券或保險子公司進行有限制的監管,但若各功能監管機構認為聯邦儲備理事會的限制監管不適當,可在功能范圍內優先行使自己的裁決權。

該傘型監管模式還有著良好的協調機制,表現在信息共享、事前協商、相互遵守監管規章和建立沖突解決機制四個方面:

(一)監管機構有義務相互提供信息和盡可能利用對方的既有信息。例如,銀行監管機構有義務應SEC的要求,提供從事證券業務的銀行的有關信息;SEC在對投資銀行控股公司或其聯營機構進行監管時,應最大可能地接受另一監管機構要求該機構提供的報告或另一監管機構的檢查結果。FRB必須與各分業監管機構信息共享,例如FRB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有理由相信子公司從事的活動將給控股公司或其存款類子公司帶來重大風險)有權檢查金融控股公司的任何子公司,以獲取有關控股公司的經營和財務風險及其相應監控系統的有關信息①。

(二)監管機構在對自己管轄范圍內事務實施監管時,如涉及另一監管機構職責范圍,應事先進行協商。例如,SEC在制定針對新混合型產品的監管規則之前,必須與FRB就買賣該種產品的證券經紀商或自營商的注冊要求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

(三)各監管機構應遵守其他監管機構所屬金融領域的法律,以減少潛在的沖突。例如,在對投資銀行控股公司進行監管時,SEC必須服從其他相關的銀行業法律及州保險法律。

(四)為解決可能出現的監管沖突,各監管機構之間還建立起沖突解決機制。例如,若FRB對SEC有關新混合型產品注冊要求的條例存有異議,可以在該條例公布后60日內向哥倫比亞特區巡回上訴法院提出審查請求,要求法院該條例;在法院最終審結之前該條例中止實施。

這四個方面的制度設計,為各功能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平臺。由此,美國形成了混業經營基礎上的混業監管和分業監管相結合的“傘型”金融監管模式(如圖1)。

采取這樣的監管模式是與美國當時的經營模式密切相關的。美國不急于徹底廢除舊有的機構監管框架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在新的混業經營模式下金融機構內部仍然保留了分業經營的原則。與之相適應,美國的金融監管也保留了原有的專業化監管機構,只是改變了監管機構與金融機構一一對應的關系,由總監管人(FRB)和按業務劃分的功能監管人對混業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實行共同監管。這種中間監管模式既可對單一金融機構依據其風險特性進行針對性監管,又可以在整體上對金融體系的風險傳遞加以把握。在美國這個崇尚自由的國家里,國民在政治和文化上都崇尚權力的分散和制約,反對權力的過度集中,也是美國形成多種類型和多種層次的金融監管機構深層次原因。

二、新形勢下美國傘型監管的不足

美國的傘型監管機制確實在歷史上支持了美國金融業的繁榮,但值得注意的是,隨著金融創新的不斷涌現和風險的快速傳遞,該監管體制也越來越多地暴露出一些問題。

首先,現有分散監管架構與各類金融市場之間聯系日益緊密的趨勢不適應。由于對于市場新的變化和發展的監管沒有明確授權,沒有一個聯邦機構能夠有足夠的法律授權來負責看管金融市場和體系的整體風險監管狀況,監管者的手腳被進一步束縛,監管重疊和監管缺位的問題同時存在,原本具有優勢的分散監管反而變成一種劣勢[1]。

其次,美國規則導向監管下的過細規則“造成新產品和新服務的推廣變得越來越困難,降低了監管者和金融機構的靈活性”②,同時也增加了美國的監管成本。2006年,美國金融服務的監管成本高達52.5億美元,大約是英國的9倍。據估算,美國監管成本占被監管的銀行非利息成本的10%-12%。《提升美國金融競爭力藍圖》報告認為,改革美國的監管架構“不是要減少監管機構,而是要創造一種按照風險分配資源,以風險為本的原則導向監管”。從1975年成立之日起就采用了靈活的原則導向監管模式的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其執行主席沃爾特?盧肯(Walt Lukken)表示,“采用這樣的監管方法使得委員會可以總是領先于監管問題出現之前來解決問題 ”③。

三、美國傘型監管模式的改革趨勢

2007年6月11日,國會下屬的獨立的政府問責辦公室④總審計長戴維?沃爾克(David M. Walker)專門召集總審計長會議,研究如何改進美國金融監管。該辦公室早在2004年10月就發表了題為《行業發展促使再思美國監管結構》的報告。該報告指出,“盡管單靠完善監管架構本身并不能確保監管者能夠實現監管目標,但架構本身的合理性確實有助于幫助或者阻礙實現持續、一致和全面的監管”。該報告主要的建議是“考慮在維持現有監管架構不變的前提下,進行監管整合,成立一個新的機構專門負責監管復雜的、國際活躍的金融機構”。

《提升美國金融競爭力藍圖》和《行業發展促使再思美國監管結構》都是來自市場和監督部門對于美國金融監管架構的最新看法。實際上,在2007年8月次貸危機發生前后,美國一些財政和金融領域的主要領導者們也在逐步地重視這個問題。美聯儲主席本?伯南克(Ben Bernanke)于2007年5月發表演講指出:“監管最好的選擇就是用持續的、原則導向和風險為本的監管方法來應對金融創新。”他特別強調,“無論何時,只要可能,市場紀律的培育是防御的第一戰線;為確保投資者和管理人員對其金融決策負責,監管者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是對于市場紀律的加強;依靠市場紀律不應該同自由放任政策相混淆,市場紀律通常需要政府監督的支持”。這些表述確實與極端的自由市場經濟觀點有著本質的不同,對于政府監管和市場紀律的發揮有了更加客觀和平衡的態度,這對于美國未來監管模式的改革將會起到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

2008年3月29日,美國財政部終于公布了改革藍圖,其主要的改革建議包括短期和中期的改革建議,并提出了長期的概念化的最優監管框架,而短期的改革措施是向中期和長期最優監管框架的一種過渡。

短期的建議主要集中在針對目前的信貸和房屋抵押市場,采取措施加強監管當局的合作,強化市場的監管等;中期的建議主要集中在消除美國監管制度中的重疊,提高監管的有效性。長期的建議是向以目標為導向的監管方式(objectives-based regulatory approach)轉變,具體措施是設立三個不同的監管當局:一是負責市場穩定的監管當局(Market Stability Regulator),由美聯儲擔任該職,并有責任和權利獲得適當信息,披露信息;二是負責與政府擔保有關的安全穩健的審慎金融監管當局(Prudential Financial Regulator),承擔目前聯邦審慎監管當局,如OCC和儲蓄機構監管局OTS的責任,并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職責;三是負責商業行為的監管當局(Business Conduct Regulator),將SEC和CFTC合二為一,負責監管金融機構的商業運營以及保障投資者和消費者的利益。這樣的監管方法可以在增強監管的同時,更好地應對市場的發展步伐,鼓勵創新和企業家精神。三大監管機構可以通過緊密聯系,對相同的金融產品和風險采取統一的監管標準,大大提高監管的有效性⑤。

四、美國金融監管模式的改革趨勢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美國金融監管模式的改革趨勢揭示了兩個事實:一是無論采取哪種金融監管模式,都應建立信息共享和監管協調的制度安排,確保監管各方一旦出現沖突或者漏洞,能夠在短時間內有效解決問題。提高金融監管協調效率,可以對金融機構進行總體監督和控制,惟其如此,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在統一監管模式下成為金融監管當局內部)的協調才具有堅實的平臺[2]。二是金融監管應當隨著市場的發展而不斷調整和優化。現代金融體系的監管應該更多地強化功能監管和事前監管。監管者要能夠審慎 地評估金融產品,洞悉其對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針對這些變化,監管體系有必要從過去強調針對機構進行監管的模式向功能監管模式過渡,即對各類金融機構的同 類型的業務進行統一監管和統一標準的監管,以減少監管的盲區,提高監管的效率。

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到,在現實環境中,制度變遷的具體進程是復雜多樣的,可能是一種自然演變過程,可能是突發式轉型,也可能是制度移植。當前的金融全球一體化浪潮是20世紀80年代以后才逐步興起的,其中出現了金融制度結構、金融規則、金融組織形式的趨同化,這種趨同化可能迫使越來越多的國家放棄自身長期以來的金融制度規則,加速金融制度的移植或突發性轉型。而在金融發展的早期和中期,不同國家和地區金融制度差異很大,制度的轉軌和過渡往往充滿不確定性,可能會帶來很高的風險或付出很大的代價。無疑,這個過程是一個充滿風險的過程。因此,在選擇本國的金融監管模式時,不僅要對本國的金融經營模式有一個清晰的了解,而且要充分考慮本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等多方面的特殊性。

目前,考慮到我國混業經營仍然處于萌芽階段,如銀行、證券、保險各自保留原有的組織形式,法律還沒有為混業經營提供暢通的途徑,尤其還沒有正式的法律來促進和規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我國金融機構持續的業務創新還有所欠缺,我國金融開放的程度還比較有限等等因素,以及我國仍然缺乏完全實行混業經營的微觀基礎,如完善的企業治理結構、嚴格的財務紀律、健全的金融市場機制,這些都決定了金融監管改革必須在現有成果的基礎上進行。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監管體系的監管能力,進一步發揮監管專業化的優勢,實現對金融經營的動態連續監管,達到提高監管效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在尊重現有的分業監管模式的同時,通過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來解決金融機構之間業務交叉和金融控股公司發展帶來的一系列問題,為混業經營的演進服務[3]。國際上監管協調合作機制的制度安排一般包括三個層面:第一層面是通過立法手段直接規定各監管機構的協調合作框架,對它們的職能做出明確的規定,使監管的協調合作有法可依;第二層面是通過簽署監管各方的諒解備忘錄,規定監管協調的實施細則和相應的制度安排;第三層面是依法成立協調委員會或類似的機構進行多邊合作及負責具體的協調運作。具體地,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措施改善金融監管協調,如:

(一)通過法律或諒解備忘錄將聯席會議制度化

第一,通過法律規定各監管機構的協調合作框架,明確監管協調的實施細則和相應的制度安排,修改各監管機構的職責范圍,明確分工,權責明晰化,以保證監管協調合作能依法有序進行。

第二,對于明顯邊界模糊和職能交叉的重大事宜,可通過簽署諒解備忘錄、部門聯合發文等形式進行明確和細化,并將聯席會議中達成的共識或協議予以公布、下達到各監管機構的分支機構,便于基層監管部門更好地進行合作與協調。

(二)對于金融創新業務進行聯合審批,并在制度上加以保證

根據國外經驗,金融業及金融機構的新的增長點一般都是由金融深化或金融創新帶動的。我國金融機構的創新能力相對較弱,因此必須建立高效的、細化的聯合審批制度,以此創造一個良好的創新環境。此外,還應完善相應的基礎設施,如在三大監管部門建立統一的金融創新業務資料檔案數據庫,并對金融創新產品實行追蹤式監督,建立跟蹤觀察制度,及時發現創新產品可能產生問題的異常現象,分析其發生問題的原因,及時指導金融機構采取措施。只有這樣,才能明確各監管機構的監管重點、增加審批的透明度,進而有效鼓勵和推進金融創新。

(三)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根本在于信息共享。無論是法律制度的安排還是臨時的聯席會議,不同層次的監管協調機制都離不開監管信息的收集、交流、共享。而加強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是降低信息不對稱的根本途徑[4]。具體操作上,應該將金融機構的數據信息要及時向監管各方同時通報,保證監管機構能夠及時、全面地了解各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同時還可避免幾家監管機構重復向金融機構收集相同的信息資料的現象,減少金融機構的負擔。同時,還應建立緊急磋商機制和緊急問題的快速處理通道,將危機處理程序化。這樣可以在遇到緊急突發性事件時,能夠盡快確認責任范圍進而確認牽頭機構,保證各部門的全面配合,化解金融風險,防止因個別突發事件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甚至金融危機。在實際操作上,人民銀行和各監管機構內部還應考慮共同開發一套信息交流平臺,以確保信息資料準確、及時和安全的交流,提高合作的效率。總之,我國的金融監管模式應該堅持加強金融監管協調、統一監管標準的改革取向,進行階段性的過渡,而不宜“推倒重來”。

[注 釋]

①參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黃毅、杜要忠譯,中國金融出版社 2000年版)第111條――“改進對銀行控股公司的監管”。

②《提升美國金融競爭力藍圖》(The Blueprint for the US Financial Competitiveness),由美國金融服務圓桌組織(Financial Services Roundtable)于2007年11月7日發表。美國金融服務圓桌組織的前身是儲備城市銀行家聯合會,成立于1912年,代表了100家最大的金融服務公司的利益。1956年的《銀行控股公司法案》規定成立銀行控股公司需要獲得美聯儲的批準,這推動了“注冊銀行控股公司聯合會”在1958年成立。1993年7月,這兩家機構合并,并于同年9月組成了“銀行家圓桌組織”。該組織的董事會面對行業的變化趨勢以及預期國會將會通過金融現代化法案,在1999年4月決定擴大范圍,將混業金融服務的供應商包括進來。董事會同時強化了該組織作為“主要市場參與者”對政府和監管當局的影響。2000年上半年,第一個來自于證券業、投資銀行和保險業的成員加入了這個銀行家組織,使其成為一個真正的金融服務圓桌組織。

③廖 岷:《銀監會官員反思美國金融監管》,http://省略/home/mrsp/2008-04-02/54940.shtml

④政府問責辦公室的前身是總會計辦公室(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它是向國會和美國國民負責的機構。國會要求該辦公室研究聯邦政府的工作計劃費用情況。該辦公室是獨立和無黨派的,通常被稱為國會的檢查部門(investigative arm)或者國會的看門狗(the Congressional Watchdog)。該辦公室研究聯邦政府如何花費納稅人的稅款,負責評估聯邦計劃,審計聯邦費用和法律意見。該辦公室向國會匯報發現問題時,也建議改進措施。它的核心原則和宗旨是維護盡責、操守和可靠性(accountability, integrity and reliability)。

⑤廖 岷:《銀監會官員反思美國金融監管》,http://省略/home/mrsp/2008-04-02/54940.shtml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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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end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in America And Its Lessons to China

Lin Pu

(Jiangsu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Nanjing 210002, China)

篇5

【關鍵詞】存款保險制度 發達國家 后發達國家 轉軌國家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存款保險制度是指由合法的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集中起來建立存款保險機構,然后由這些存款性機構作為投保人,按其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險費,形成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投保人發生重大的經營危機,特別是面臨破產倒閉的風險時,存款保險機構或者向投保人提供流動性救助,或者直接向存款人支付一定比例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和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1933年成立并于1934年開始實行存款保險的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具有真正意義的存款保險公司,開啟了世界存款保險制度的先河。自此之后,隨著經濟金融的發展,大多數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隨著其經濟、金融形勢的變化而不斷完善,在維護金融秩序和加強金融監管檢查等方面發揮了巨大而積極的作用。筆者認為,目前世界各國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是發達國家,第二類是新興市場國家,第三類是其他發展中國家。其中第二類新興市場國家又可以分為后發達國家和體制轉軌國家,前者如韓國、土耳其、新加坡等,后者如波蘭、匈牙利、俄羅斯、烏克蘭等。本文擬從前兩類國家中選擇美國、韓國和匈牙利作為典型案例,對比分析其存款保險制度,了解國際存款保險制度的發展變化趨勢,為即將出臺的中國存款保險制度提供借鑒。

發達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

發達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起步較早。以1933年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建立和1994年歐盟制定《歐盟存款保險計劃指導原則》為標志,到現在幾乎所有發達國家都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各國的具體制度不盡相同,從組織形式看,有的國家由政府建立存款保險機構,有的國家則是政府與銀行業共同建立,另一些國家則是在官方支持下由銀行同業建立行業存款保險基金;從存款保險實行的原則看,大多數國家實行強制保險,德國卻實行強制性保險與自愿性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從保險的額度看,大多數國家實行限額保險,日本目前也是如此,不過在20世紀90年代曾經實行過幾年的全額保險。總體來看,發達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以美國為標志,制度比較成熟,作用比較積極,實行效果也比較好。

從歷史上看,美國的存款保險制度出現最早。早在1829年紐約州就建立了銀行責任保險計劃。到1933年之前,美國曾先后有14個州實行過存款保險計劃,單從1886年至1933年期間就有150項存款保險或保障議案被引入國會。1933年美國國會頒布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正式創立了國家級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1950年又頒布《聯邦存款保險法案》,賦予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更廣泛的權利。在應對20世紀80到90年代的銀行危機中,美國國會又頒布了《高恩圣杰曼法》等,對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權限、處置原則等都有深遠的影響。特別是1991年頒布的《存款保險改進法》在三個方面進行了改進,一是限制大額存款和“大而不倒”,有助于大儲戶監督銀行活動,減少銀行道德風險;二是賦予存款保險公司“迅速采取糾正行動”的權力,即根據銀行資本充足率劃分銀行種類,對不同種類的銀行采取不同的管制措施,對資本開始下降的銀行及早采取有力措施;三是確立了基于風險的保險費率,也就是實行差別費率,費率從0.25%到0.31%不等,對實力最弱的機構如果未能改變其風險狀況,其保險費率每半年還會再調高一次。2008年“次貸危機”爆發后,美國于2010年7月通過了《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對存款保險制度有了新的完善,主要表現為:擴面,即把過去僅適用于參加了聯邦保險的銀行的“早期風險補救措施”擴大至所有被美聯儲監管的大型系統性金融公司;訂立“生前遺囑”,即所有大型系統性金融公司都要向美聯儲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遞交“生前遺囑”,以便其“葬禮”能“有序”進行;取消保險準備金率上限,將原定的存款保險準備金率由1.15%提高到1.35%,并取消了原定1.5%的上限,同時也取消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可在準備金率高于1.35%時須向銀行派發紅利的要求。此外,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不再依據銀行的國內存款總量,而是依據總體負債來征收保費。

從存款保險的具體內容看,美國實行的是強制性存款保險制度,幾乎100%的銀行和儲貸機構都參加了存款保險。從保險的賠付限額看,最初(1934年)美國規定每位存款人保險限額為2500美元,但由于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和通貨膨脹,20世紀60年代將保險限額提高為2萬美元;2008年危機之后,美國存款保險額度由原定的10萬美元又提高到25萬美元,相當于美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5倍多。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只對銀行存款人的存款提供保險保護,而不保護非存款債權人或倒閉銀行股東的利益,也不對共同基金投資、股票、債券、國庫券等其他投資產品給予保險。

除提供流動性救助外,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還有一項重要職能就是處置問題銀行,并已經形成了一套規范的問題銀行處置程序。在美國,理賠速度快是一個基本特征。之所以如此,就在于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所做的大量準備工作:從得知一家存款機構倒閉的消息,到制定出關閉該銀行的行動計劃,到最后關閉該銀行,聯邦存款保險機構要履行一系列的程序和職責,首先要發出“處理瀕臨倒閉銀行通知書”,通過現場分析和其他途徑,了解和分析問題銀行的具體情況,然后對其進行資產評估,以便選擇適當的處置方法。期間,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充當清算人,以最大限度保證被清算銀行的債權人的利益。

后發達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

韓國的存款保險制度是在20世紀80年代銀行私有化以及金融機構快速擴張的背景下為了保護存款人利益而建立的。1995年12月韓國出臺了《存款人保護法》,建立了韓國的存款保險制度。這一時期韓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是覆蓋面廣、強制保險、獨立運作和限額保險,即在韓國的銀行、證券、保險、綜合金融公司、互助儲蓄銀行及外國金融機構的國內分支機構都建立了各自獨立運作的強制性存款保險基金。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為了解決各基金之間的協調問題,韓國政府修訂了相關法案,將所有的存款保險基金都合并到了1996年6月建立的銀行存款保險公司之中,從而建立了跨行業統一的存款保險管理機構。此外,為增強公眾對韓國金融體系的信心,還實行了臨時性的存款全額保護政策,替代了此前2000萬韓元的限額保護政策,保險的范圍涵蓋了包括本幣存款(美國“次貸危機”之后,又將外幣存款納入保險范圍)在內的廣泛內容,諸如與證券買賣或其他交易有關的存款、個人保險費收入、貨幣信托以及互助儲蓄銀行協會發行的本票等。為了增強存款保險公司應對風險的能力,2005年韓國金融委員會授權其參與相關機構的風險救助與處置政策執行,與金融監督員共同對參保機構的風險水平進行檢查,形成檢查報告;存款保險公司有權根據檢查報告要求金融委員會采取相應的措施。為區別不同金融機構的管理水平與風險,2009年韓國政府又規定從2014年開始廢止單一費率,實行風險差別費率,投保機構每年支付最高不超過其存款總額0.5%的保費,強化存款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職能。2011年為了應對儲蓄銀行倒閉問題,對互助儲蓄銀行進行監管和救助,存款保險公司專門設立了互助儲蓄銀行機構調整特別賬戶。從2011年9月開始,對儲蓄銀行的監管范圍從原資本充足率低于5%拓展至低于7%或三年連續赤字的銀行。此外,為了降低金融風險和救助成本,韓國存款保險公司還被賦予更多的監管和早期糾正職能,可以調閱投保機構關聯者或利害關系人的金融往來信息;可以向投保機構直接發送有關聯合檢查結果的通知;可以約談參保機構管理層,了解相關的風險問題,并提出指導意見;還可向金融政策的制定者和市場參與者提出系統改進建議。根據韓國《存款人保護法》,存款保險機構可以成為破產公司的清算人或財產管理人,有權對破產金融機構進行合并、業務轉移、搭建過橋銀行等。

轉軌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

轉軌國家是指蘇聯解體后形成的國家和東歐國家。與中國一樣,這些國家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和轉變,形成了獨特的“轉軌體制”。雖然與中國的漸進式改革不同,這些國家實行的是激進式的改革,但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特別是針對具體情況所實行的存款保險制度很值得中國借鑒。在這些國家中,匈牙利是經濟改革比較早,同時也被認為是改革比較成功的國家。所以我們選擇匈牙利作為代表進行介紹和分析。

匈牙利的存款保險基金成立于1993年,是從屬于議會的獨立的法人實體,對國家審計辦公室負責,其理事會成員來自財政部負責金融事務的高層官員、監管機構和中央銀行的高層官員,以及投保成員機構的代表和專事管理的理事。與包括俄羅斯在內的其他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相比,匈牙利存款保險基金的最基本特點是僅僅提供保險和對問題金融機構進行救助,但不負有監管職責,不能被委以接管人或破產清算人。匈牙利官員認為,由于基金規模較小,不宜負有發現銀行業問題和發現對銀行業構成潛在威脅的責任,必要的時候監管機構會讓基金知道有必要采取的額外措施,并提供相關數據。實際上,匈牙利之所以將原來職責權限較為廣泛、風險最小化的存款保險制度在2006年轉變為職責權限較小、僅具有“付款箱”的功能,還在于他們認為經過清理和完成私有化之后,匈牙利的銀行不斷得到加強,業績表現強勁,增長可觀,幾乎不可能發生破產。也正因為如此,在匈牙利對銀行的監管工作和存款保險是分工協作的,監管者沒有管理銀行危機的財源,但有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的資源。而存款基金有財務資源,但沒有檢查金融機構的資源。這樣,兩個機構必須協同合作,存款基金會將其計算的最小成本處置結果告訴監管機構,由監管機構考慮起草對問題金融機構處置的行動計劃。在匈牙利,被注冊的存款及由銀行發行的債券都由存款基金予以保險,保險限額為每個存款人600萬福林(約合3萬美元)。不被保險的存款賬戶包括一個存款賬戶中超過100萬福林的10%(采取共同保險的方式)、高息存款、專業投資者如金融機構的存款、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存款、非歐盟或OECD國家貨幣計價的存款。

各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特點、變革趨勢及中國借鑒

從以上對幾類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的介紹和對比可以看出,由于各國的背景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不同,存款保險制度的具體內容也有差別,但總體來看,表現出一些共同的特點和變化趨勢。

第一,存款保險機構的法律地位不斷加強,職責不斷強化。存款保險制度最初是作為“付款箱”而出現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存款戶的利益,避免社會因銀行破產而發生動蕩。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存款保險功能的認識越來越深刻。存款保險不同于商業保險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被保險的對象是存款性金融機構,其中主要是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特殊地位,也決定了存款保險公司的特殊地位。從目前看,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后發達國家,或者轉軌國家,存款保險公司基本上都由政府直接管理,如美國的存款保險公司是獨立的聯邦政府機構,直接向國會負責;匈牙利的存款保險機構是從屬于議會的獨立法人實體。從存款保險公司的職責來看,上述三類國家中除了匈牙利存款保險公司執行的基本上是“付款箱”職能外,其他各國的存款保險公司不僅要適度參與風險處置,而且還要實現“損失最小化”和“風險最小化”,即存款保險公司既有完善的風險處置職能,還有一定的審慎監管權。事實上,國際金融危機之后,世界各國存款保險的職能有進一步拓寬的趨勢,更加強了存款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處置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存款保險的范圍不斷調整,針對性越來越強。存款保險的范圍包括存款人、存款種類、被保險金融機構和保險限額等。從被保險的金融機構看,盡管韓國保險的范圍很廣,涵蓋了幾乎所有的金融機構,但存款保險公司的性質決定了被保險的主要應該是存款性金融機構,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國家正是如此。從被保險的存款人、存款種類和保險限額來看,保證合法的中小存款戶的全部和大儲戶的部分利益是基本特點。美國限制大額存款和“大而不倒”,且每人保險額度為25萬美元,匈牙利的高息存款和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存款不被保護。顯然,不同國家的這些類似的限制措施都是為了實現和加強社會對銀行業的監督。從保險限額來看,雖然像韓國等一些國家都實行過全額保險,但這大多數是在特殊的背景下的臨時性措施,目前大多數國家實行的都是限額保護。當然,由于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收入水平不同,保險限額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要求。

第三,強制性存款保險成為普遍趨勢。存款保險作為一種普通的保險形式,從理論上講可以像商業保險那樣自愿參加,也可以像交強險那樣強制參加。世界存款保險制度的發源地美國就曾實行過自愿保險。實際上,德國目前仍實行非官方的自愿存款保險。不過,總體來看,不僅包括美國在內的幾乎所有國家目前都實行了強制性保險,德國也應歐盟的要求實行了自愿保險和強制保險并存的制度。

第四,浮動費率制成為普遍的選擇。很多國家開始實行的都是固定費率,但固定費率可能引起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促使各國逐步統一到了浮動匯率上來,即根據不同銀行的風險程度確定存款保險費率。這也是發揮存款保險機構金融監管職能的具體體現。不過,不同國家保險費率的計算基礎和費率水平有所不同,這也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鑒于以上分析,文章認為,中國存款保險制度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要突出存款保險機構的地位。新成立的存款保險機構可以直屬國務院,也可以隸屬于中國人民銀行。二要加強并明確界定其職責。中國的存款保險機構要兼具風險處置和金融監管職能;要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協調配合,在不同的領域發揮互助的作用。三是中國要實行強制保險和浮動費率制度,但在實行這一制度時要注意與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制度協調,既要區別對待,費率也不要過高。四是中國在實行限額保險的同時,要特別注意到中國目前的投資理財渠道狹窄、居民儲蓄意愿強的特點,適當提高保險限額;要特別注意存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防止洗錢或公款私存等。五是居民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是否要納入保險范圍,需要深入研究。從目前的情況看,多數人是把理財產品等同于銀行存款。因此從保障社會穩定考慮,這些理財產品可以納入保險范圍,只是在確定保險限額時應適當考慮。總的來看,中國的特殊國情決定了在具體制度設計方面不能照搬國外經驗和做法,必須把國際趨勢與中國實際有機結合。

篇6

    城鄉一體化是黨的十七大確定的我國在21世紀的重大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是破解“三農”問題、實現城鄉均衡發展的根本性舉措。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農村金融在推進農村發展、實現城鄉互促共榮等方面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和功能。而農村金融能否有效發揮其作用又取決于農村的金融生態狀況。

    金融生態是個仿生概念。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最早將生態學概念系統地引申到金融領域,并強調用生態學的方法來考察金融發展問題[1]。2005年10月19日上海證券報獨家首發了《中國城市金融生態環境評價》。隨后,有關金融生態研究蓬勃發展起來。

    關于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問題,主要的研究成果如下。王松奇(2005)[2]等人認為,金融生態就是指影響金融市場運行的內外環境和基礎條件。邢勃(2008)[3]認為,金融生態環境是指影響或決定著金融主體生存狀態及變化趨勢的經濟及社會環境。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2009)[4]認為,中國的金融風險不僅源于金融業自身,而且更廣泛地源于金融業賴以生存與發展的外部環境,并對2008-2009年度中國地區金融生態環境進行了評價。傅江湲、江發元(2010)[5]認為,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賦予農村集體資產完整的權能,增加農村金融主體貸款的保障性要求等是促進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周妮笛(2010)[6]以湖南省為例,采用14個地級市的調查數據與截面數據,運用AHP-DEA模型分析了區域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現狀及其影響因素,指出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存在明顯的區域差異,農村信用環境、農村法律環境和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是造成這一區域差異的關鍵因素。安強身(2009)[7]認為,農村金融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是實現我國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并從法制環境、信用環境、農村經濟金融發展等方面,對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研究。柳成、張翠寧(2010)[8]運用系統論構建了金融生態環境評價的理論模型和金融生態環境評價體系,并對金融生態環境組織實施的相關問題提出了建議。楊福明(2008)[9]運用金融生態理論,從金融生態環境角度分析了非正規金融存在的經濟基礎、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法制環境以及金融生態的自我調節機制,并提出相應政策建議。

    以上研究成果對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內涵、存在問題、對策、評價體系以及非正規金融等其他相關領域都進行了比較深入的研究,這對改善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以及相關研究的進一步深化都具有很大意義。但是,這些研究成果都沒有從城鄉一體化這一基本背景下,研究我國農村金融生態建設問題,本文則力圖研究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問題。

    二、城鄉一體化與農村金融發展

    在人類社會發展歷史中,城鄉關系經歷了四種形態:鄉育城市、城鄉分離、城鄉對立、城鄉融合。推進城鄉一體化就是實現城鄉關系從“對立”走向“融合”的必經過程和環節。從本質看,城鄉一體化就是城鄉在平等基礎上的互動發展,即城帶鄉、鄉促城,并最終實現城鄉的和諧發展。

    “城鄉一體化”可以用三個標準來衡量,即:城鄉二元制度的消除與農村平等發展權利的獲得;農村經濟與城市經濟的有效互動;社會福利實現城鄉居民共享。而要達到這三個標準,農村金融的發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在現代經濟中,金融雖然是經濟的核心要素之一,但經濟始終是金融的基礎。一方面,經濟發展必然引起金融市場的擴張和對金融需求的增加,進而推動金融發展;另一方面,金融發展狀況也對經濟發展有著很大的影響作用,有效的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場會推動經濟發展,相反則會制約經濟的發展[10]。眾所周知,我國長期的城鄉二元化發展模式不但造成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遠遠滯后于城市的發展水平,而且還存在比較明顯的制度歧視,如城鄉在教育、社會保障、金融等方面存在不對等的發展政策和環境。城鄉一體化就是要破除城鄉不平等的發展制度、環境和政策,以快速推進農村的發展。這對農村金融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城鄉一體化為農村金融發展創造了新需求、新機遇,提供了廣闊空間。隨著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農村金融機構必將獲得更好的制度平臺和市場空間,在金融市場中更具競爭性和發展力。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必將吸引大量的金融資金流轉在農村領域,這無疑有助于農村金融機構的長足發展。其次,城鄉一體化的實現也需要高質量的農村金融服務。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而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結構調整、農業生產的發展、農民收入的增加等都需要大量的金融資金的支持和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務。

    現實地看,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狀態不容樂觀。主要表現為:農村資金大量流向城市的狀況沒有根本改善;農村金融服務能力相對滯后的狀況沒有根本改善;農村建設資金缺口巨大的狀況沒有根本改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的不良狀況沒有根本改善。然而,如果深入地探討,我們可以看見,這四個“沒有根本改善”與不理想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密切相關。因此,推進農村金融生態建設、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便成為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當務之急。

    三、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現狀

    借鑒相關研究成果,本文認為金融生態就是指影響金融發展、運行的各種環境和條件,包括政策體制環境、社會信用和法律環境、金融市場主體環境。研究金融生態環境,既要有靜態視角,也要有動態視角,即既要考慮金融生態環境的現狀平衡,也要考慮金融生態的動態發展平衡。

    農村金融是由農村金融的供給方和需求方構成的,因此,農村金融生態建設也應該從這兩個方面進行探討。

    (一)農村金融供給的不足抑制了農村金融生態建設空間

    我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是以政府為主導的金融供給的改革。這種改革也就成為直接影響農村金融生態建設的關鍵。

    1.政府主導式的農村金融改革使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建設失去了基礎

    與城鄉二元化經濟結構相適應,也形成了我國城鄉二元化金融格局。改革開放以來,政府雖然開始對此進行改革和完善,但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始終以農村金融機構的自我完善為目標,以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為主線。隨著農業銀行基本退出農村金融市場,農業發展銀行也因政策性功能所限開始尋求新的發展出路,郵政儲蓄銀行又因規模問題顯得力不從心,這樣,支撐農村金融市場的基本力量就只剩下了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社基本上成為農村唯一的“常駐”金融機構。但農信社一方面受其自身資金不足的限制不能提供多樣化金融產品和金融業務,如保險、咨詢、、結算等金融服務,造成農村金融機構和業務的單一化,另一方面又因農村信用社“一家獨大”,在大多數地區事實上成了壟斷(特別是貸款市場上)經營,而這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農村金融主體缺乏業務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農村金融服務與產品開發不足。傳統的借貸服務仍是當前農村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適應新農村建設以及城鄉一體化發展的一些新的金融產品并沒有開發起來,如商業保險、證券投資、信托、租賃、理財、網上銀行、銀行卡等業務。這種狀況既制約了農村金融供給的有效性,也不能滿足農村經濟主體對金融的多樣化要求。而比較活躍的民間信貸,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場準入渠道,處于灰色狀態,不能合理合法地提供農村經濟發展所需資金。可以說,政府主導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偏離了制度目標,沒有形成有效的金融供給,使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建設失去了基礎。

    2.行政命令式金融監管使農村金融生態不能形成良性循環

    金融監管是影響金融生態的內部結構及其功能效率的重要因素。金融監管的必要性在于糾正金融市場失靈,并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和穩定性。長期以來,我國農村金融監管更多地是一種權力監管,即行政命令式監管。這種比較傳統、較為粗糙的監管方式通常表現為金融監管當局不僅直接對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金融機構的準入門檻進行監管,而且對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存貸款利率確定等具體的業務經營進行限定,忽視了監管的技術合理性或內在規定性。就金融機構的進入、退出的管理來說也不科學:過高的準入門檻,既加劇了金融供給不足,又導致非正規金融的地下運行,極大地削弱了競爭機制的強化和創新推動效應;退出機制的缺失與政府救助措施催化了金融機構的冒險性投資,增加了道德風險,使農村金融市場失去了優勝劣汰的自我凈化功能,從而使農村金融生態不能形成良性循環[11]。

    3.金融產權模糊使農村金融生態建設缺少內在基礎

    產權清晰是降低交易費用、提高經濟效率的基本前提。產權關系明晰是構建權利與責任對等、收益與成本相符的科學有效治理結構的前提。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雖然在明晰產權上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多種原因,產權模糊的情況仍然比較突出。這表現在有的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改革是按照以公有制為絕對主體的制度安排設置的,導致了產權虛置;有的農村信用社雖已實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但有的產權實際上仍然是模糊的:它們名為股份制,實則是內部人控制,股東作用弱化,理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這種產權模糊的狀況必然導致金融機構權責利的失衡,使農村金融生態建設缺少了內在基礎。

    (二)農村金融需求主體的弱勢性導致農村金融生態根基不牢

    按經濟學的一般原理,供給雖然影響著(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需求,但只有滿足需求的供給才是有效供給。農村金融需求主體的弱勢性使農村金融供給失去了根基,從而也使農村金融生態建設失去了根基。

篇7

如果要對上述情況做出改善,就必須建立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以提高金融監管當局對金融體系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的敏銳度。

那么,如何建立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呢?

建立信貸風險預警制度

貸款作為銀行主要的傳統業務,其質量是判斷銀行資產質量和安全性的基本依據。國際通行做法是――衡量銀行資產質量的好壞,主要圍繞貸款狀況進行分析。監管當局對資產質量的好壞的監控,主要是圍繞著貸款來進行。

經驗表明,在信貸經營過程中,風險隱患發現得越早,其造成的損失比率就越低。信貸風險預警體系的核心任務是對行業信貸風險、區域信貸風險、客戶信貸風險、產品信貸風險等,進行全方位的預警分析。

西方商業銀行貸款前要對市場進行全面分析,目的是提高貸前分析效率。首先是國家分析,其次是對行業分析,最后才是企業分析。

在具體分析時,不能只是一般性的情況羅列,必須按照特定評級制度和分析模型,描述其歷史、現狀和趨勢。

貸款審批是風險控制中最為關鍵的環節,提高貸款審批質量是關鍵中的關鍵。這種預警模型可應用于貸中審查,對貸款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和技術支持。

通過內部風險評級,對客戶信用風險進行多層次、多角度、連續性的監測、定位和預警分析,如確定客戶在同行業中的位次,或在當地企業中的排名,或者在其所在地區和所在行業中的排名,等等。

信貸風險預警制度不光在貸款前和貸款過程中全程評估分析,而且必須優化貸后管理技術。

信貸風險預警模型可有效地用于貸后管理,對客戶實施連續的跟蹤監測,通過一整套分析工具預測各種潛在風險,以便提前采取措施,將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達到減少信貸資產損失的目的。

采取避免匯率風險措施

在各類由外部波動帶來的金融沖擊中,匯率波動對中國金融體系的沖擊不可忽視。比如去年美元指數貶值4.47%,中國外匯儲備即蒸發7322億美元,損失巨大。

事實上,匯率波動對中國造成的損失,遠非外儲受損如此簡單。在當前的國際金融活動、金融體制以及貨幣體系下,具有國際儲備貨幣地位的國家與非國際貨幣國家,實際上是控制與被控制關系。

國際金融控制國家與被控制國家,金融開放或貨幣兌換風險是不同的,非國際貨幣國家基本處于被控制地位,具體表現為后者的貨幣實際發行權操控在前者手中。

比如美聯儲提高或降低基準聯邦利率,中國央行就得做出相應舉動,并且因為一年來中國人民幣緊盯美元的匯率,在美聯儲向市場大量注入流動性的同時,中國央行為平抑人民幣升值壓力,被迫發行更多的人民幣加以對沖。

那么,究竟如何有效避免這種沖擊,或者如何將這種沖擊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首先,應保持人民幣匯率相對穩定。匯率穩定是避免匯率風險的首要條件。

第二,可以確定人民幣匯率波動的合理區間。具體措施之一,明確人民幣匯率未來的長期走向。從理論上說,決定匯率長期走向的是購買力平價理論。

隨著中國開放程度的提高,過去不可交易的商品,成為可貿易商品,過去交易成本高的商品可能因為新交易技術的出現而變成交易成本低的商品,由此導致的結果是,相對購買力平價可能向絕對購買力平價過渡。因此,人民幣匯率的長期變化趨勢將是升值的。

確定人民幣匯率波動合理區間的具體措施之二,應肯定人民幣匯率的短期波動合理。管理浮動匯率政策應該保持與貨幣政策的一致性,讓匯率的變動區間與貨幣市場的國內外利差的波動相一致。

由于中國國內市場融合程度低而且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不完善,維持匯率的短期波動區間相對狹窄和穩定是完全必要的,這可以避免投機者借助不完善的市場進行惡性操作,降低人民幣的信用,最終破壞宏觀經濟的穩定。

從歷史經驗看,發展中國家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利益集團在短期內爆發的欲望極其強烈,投機心理也同樣強烈,不規范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明顯。在這種心理欲望的驅使下,該國很容易產生泡沫經濟。

一旦國外也參與投機,這種泡沫很容易因大量外部投機而破滅。目前中國并沒有擺脫這種機制和心理,這種機制和心理導致了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存在極大風險。

夯實銀行和資本市場制度

除了建立必要的風險預警機制外,同時應注意進一步夯實銀行和資本市場的基礎制度建設。

總的來說,除了繼續努力解決不良債務的歷史問題外,還應該容許銀行在設定貸款條件時,能夠充分地反映信息成本、風險成本和交易成本,同時,外部的監管機構要對銀行的信用管理實施監督和給予必要的獎懲,避免道德風險所引起的低劣的價格競爭。

謹慎使用房地產抵押的貸款形式,在適當的時候應該容許銀行通過多角經營來分散信用風險。同時,還應該注意提高銀行的損失準備金和資本金的比例。

央行可以靈活應用再回購等公開市場操作的工具,隨時注意由于流動性的緊縮而有可能制約銀行的信用供給問題。

篇8

關鍵詞:金融貢獻;經濟增長;貢獻率

一、新寧縣金融業發展的基本情況

目前,新寧縣擁有以下金融機構:中央銀行縣支行1家、政策性銀行1家、國有商業銀行3家、郵政儲蓄銀行、華融湘江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機構4家。截至2012年底,新寧縣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余額為7643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為2671億元,共有47個金融機構網點,其中4個保險業機構網點,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數為1078人,全縣共有POS機數為184臺,農信社農戶信用檔案戶數為51000戶。

為了與其他縣域進行橫向對比,本文選取了湖南省縣域經濟實力排名第一的長沙縣、邵陽地區經濟較為發達的邵東縣進行比較。金融發展水平指標選取了金融效率指標(全部金融機構貸款/全部金融機構存款)。

從上表中近12年的數據來看,新寧縣金融業對經濟增長和第三產業的直接貢獻率處于較高的水平,基本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波動性較大。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自2001年上升,增加到2002年的639%,隨后再減少到2003年的530%,2003年到2007年變化趨勢類似,在2008年的貢獻率有稍微減少后,在2009年突增到1122%,至2012年達到1189%。

綜上所述,從金融業創造的增加值來看,新寧縣金融業發展在經濟增長中起著比較重要的作用,金融發展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相輔相成。從貢獻率方面分析,金融業對經濟增長的作用比較明顯,在第三產業中的比重也越來越高,這符合新寧縣經濟較快發展以及三次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

(二)新寧縣金融業發展對經濟增長的間接貢獻

資本形成、勞動投入、技術實現是經濟增長的三個重要因素。各個因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會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不同而有相應的變化,金融業通過上述三個要素的傳遞對推動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非常大的間接推動作用。對金融業通過經濟增長的要素促進經濟增長的機制分析有利于深入理解經濟運轉系統的內在動力,進而為研究和制定長期金融業發展戰略與金融政策提供切實有力的依據。下面就新寧縣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間接貢獻進行計量分析。

為了研究新寧縣金融體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引入一個參數ρ,其中ρ的經濟含義定義為資本形成投資資金來源中金融性資金供應總量與資本形成投資價值總額之比。在研究新寧縣金融發展對經濟間接貢獻時,將國內貸款、自籌資金數值之和定義為新寧縣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中金融性資金供應總量的具體計算范圍,將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價值總額代替資本形成投資價值總額,從而來計算ρ的值。有了ρ的值,可以對分別對新寧縣金融―資本形成相對增量、金融―就業相對增量、金融―技術實現相對增量進行計算,從而使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實現量化。

綜合上述分析,可以對新寧縣金融發展進行如下總結:

(一)新寧縣金融業對經濟增長的直接貢獻相對較高

新寧縣金融業創造的增加值,在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在最近10年中基本在2%-3%之間,與其他縣域相比處于比較低的水平,且波動性較大,所以金融發展受經濟波動及政策影響比較大。但整體上,新寧縣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比較高,與經濟增長相輔相成,但與較為發達的縣域的差距還比較明顯,如新寧縣金融效率和金融規模均低于邵陽及湖南省內較為發達的縣域,這說明新寧縣金融業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特別是隨著新寧縣“十二五”規劃的實施,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必然提高金融服務的需求,金融業也將迎來一個快速發展的階段。

(二)新寧縣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間接貢獻相對較低

金融發展從資本形成、就業和技術實現三個方面來促進經濟增長,但從分析來看,除對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資本形成的貢獻相對較高外(基本都達1%),對就業的貢獻不是太大。說明目前要使新寧縣經濟能獲得較快的增長,金融業的發展還需為企業等提供更多的資金和融資渠道。

四、新寧縣金融業發展的建議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發現新寧縣金融整體發展狀態良好,金融業在新寧縣經濟系統中越來越重要,但尚存在一些問題,尤為嚴重的是金融結構發展不合理,融資渠道單一,以間接融資為主。為促進這些問題的解決,加快新寧縣金融深化發展,我們提出以下幾條建議:

(一)大力發展金融中介機構,提高金融資產總額

新寧縣金融體系不健全,金融運行的效率和市場化程度低,導致儲蓄轉化為投資的能力不足,雖然新寧縣金融相關比率逐漸上升,但與其他較發達的縣域相比,其總體水平并不高,說明新寧縣的金融深化程度仍處于較低的水平,故而影響經濟增長,要大力發展金融中介機構,相應提高其金融資產的總額,包括在風險允許的范圍內適當加大存貸款等,以提高金融系統效率。

(二)努力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加快多元化金融產品的開發,促進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穩步推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積極開拓和發展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健康保險等險種,大力推進保險業的創新。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基金,拓寬投融資渠道,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以山申世遺成功及新寧縣列入武陵山經濟協作區為契機,依靠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旅游產業發展帶動金融機構、產品和融資方式創新,開發旅游系列信貸產品,拓寬信貸品種,如推行景區農戶聯保貸款、推出景區生態農業經營收益權益質押貸款等。

(三)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發揮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綜合作用

目前,新寧縣融資結構過于單一,間接融資比率過高,一直是困擾金融業協調發展的主要問題,新寧縣金融發展起步晚,資本市場發展滯后,證券市場和債券市場還沒有發揮作用。新寧縣投資增長主要依靠基建投資和國有經濟投資拉動,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自由資金或銀行貸款,投融資渠道單一,嚴重阻礙經濟的發展。因此,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發揮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綜合作用。

篇9

關鍵詞:穩健貨幣政策 債券市場金融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文識碼:A文章編號:1006-1770(2011)02-029-03

在201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貨幣政策由“適度寬松”回歸“穩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出現“一松一穩”調控組合。未來,我國貨幣政策或將“穩中從緊”。這一背景下,債券市場將面臨一系列新的挑戰和機遇。總體而言,機遇大于挑戰,未來我國債券市場的蓬勃發展依然值得期待。

一、穩健貨幣政策或將是“穩中從緊”

“穩健”一詞最早應用于1997年的宏觀調控政策。雖然當前的貨幣政策和1997年開始實行的貨幣政策同為“穩健”,但我們認為其含義存在一定差異。

1997年,為克服亞洲經濟危機對我國帶來的不利影響,央行開始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由此,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第一次出現了“一松一穩”調控組合。在直至2007年的隨后十年間,穩健貨幣政策保持不變,總體政策更傾向于“穩中有松”。十余年政策效果的積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貨幣超發。與此同時,也對價格總水平上漲產生了潛在壓力。

2008年以來,為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為國家的“四萬億”政策提供資金支持,央行采取了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推動中國經濟率先企穩回升的同時,貨幣供應量也大規模擴張。盡管這種政策在危機時期對保持經濟增長起到不小的作用,但流動性的過剩也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國內的物價水平,不僅影響了民生,也在積累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隨著我國經濟形勢不斷向好,有必要引導非常時期的貨幣政策回歸到常態的貨幣政策,要保證銀行體系向市場流動性釋放適度,而且要保證流通中的貨幣量與商品及服務交易量之比在一個合適的水平。未來在通脹壓力加大和全球流動性泛濫的背景下,貨幣政策或將轉向“穩中從緊”的主基調。

“穩中從緊”的貨幣政策意味著未來一段時間貨幣供應量可能將適度收緊,M2的增速會放緩,諸如2009年9.5萬億信貸規模的情形將難以出現。同時,穩中從緊的貨幣政策也意味著要不斷優化社會融資結構,探索貨幣政策更好效果的發揮。這里的更好效果,是指貨幣政策的實施,既適應了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對資金的需求,又不對貨幣供應量產生較大影響,不對物價上漲形成明顯推力。

二、穩健基調下債券市場機遇和挑戰并存

雖然穩健貨幣政策的說法最近才得以明確,但貨幣政策的收緊早已開始。自2010年10月13日對工行、農行、中行、建行、招商、民生等六家銀行差別化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央行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為三年來首次加息;并進而于11月10日、11月19日宣布自11月16日、11月29日兩次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受此影響,債券市場的二級市場呈現下跌趨勢。觀察銀行間市場的基準收益率國債收益率可以發現,10月份以來,國債收益整體呈現震蕩上行趨勢,在加息、提高存準率等央行貨幣政策的操作時點上,國債收益率出現明顯的跳升。

貨幣政策回歸穩健后,將不可避免地對債券市場產生影響。可以說,未來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將面臨一個各類因素交織、機遇和挑戰并存的復雜環境中。

(一)未來債券市場發展面臨的挑戰

1.資金面收緊對債券市場總體環境有所不利

市場資金面松緊情況是影響債市的最根本因素。在穩健貨幣政策下,預計未來M2增速較今年會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從而造成債券市場整體資金面的收緊。資金面的整體收緊將不可避免地對債券市場的宏觀環境帶來不利影響。

2.債券市場運行的波動性將有所加劇

一方面,對于債券發行企業而言,對于加息預期的存在,可能會使得企業在加息之前集中發債,以降低融資成本,而在加息過后發債頻率下降,造成了債券發行規模的不均勻。另一方面,未來利用利率進行調控的可能性將存在,而利率的變動將對債券市場的平穩運行帶來明顯沖擊,加劇了市場的波動性。

3.融資成本上升降低企業發債積極性

穩健貨幣政策下,為應對通脹壓力,在信貸規模總體下降的同時,可能將對利率作出適當調整。利率的提高將增加企業發行債券的成本,降低企業債務融資的積極性,進而一定程度上減緩企業的投資需求。在企業發債積極性下降的情況下,債券市場的擴容壓力將有所上升。

4.企業潛在違約風險增加

在穩健貨幣政策下,債券市場的違約風險或將增加。從企業自身角度來看,對于已經發債的企業,利率上升將直接加大企業的付息壓力,影響企業財務狀況,而且企業的投資需求會受到抑制,對企業的經營和效益也將產生一定負面影響,兩方面因素都將導致償債風險上升。特別是鋼鐵、煤炭等產業政策調控的重點行業,尤其需要關注。

另一方面,在通脹壓力加大的情況下,企業生產成本將不可避免上升,如果企業無法控制原材料的生產成本,或者對產品定價缺乏足夠影響力,缺乏轉移定價的能力,不能將成本上升的壓力以產品價格提高的形式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克服,無疑將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巨大影響。例如鋼鐵行業飽受鐵礦石高價困擾,而電力行業因高煤價已出現大面積虧損。未來生產成本的上漲將成為影響這類傳統行業的企業還本付息能力的主要外部風險,加之產業結構調整加速、國家調控政策趨嚴,風險將更加復雜化。

(二)未來債券市場發展的機遇

1.債券市場發展的政策環境有所改善

貨幣政策由“適度寬松”回歸“穩健”,社會融資結構也應適時做出調整,以適應經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同時有效減弱社會融資規模對貨幣供應量的不利影響。社會融資結構由銀行信貸、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三部分組成。近年來銀行放貸逐年攀高,推動了貨幣供應量的高企;而股權融資規模在世界范圍內都相對較小,并且我國2010年上半年IPO融資額已經躍居全球第一,市場承受能力有限,未來難以支撐股市融資大幅增長。因此,發展債券市場便成為改善社會融資結構的最優選擇。

2.產業結構調整為債券市場發展帶來政策機會

債券市場在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中的作用正逐步并將繼續得到中央的肯定與重視。《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集合票據發行規模,穩步推進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發展,拓寬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因此戰略新興產業將成為明年債券市場擴容的一個突破點。在推動傳統產業結構升級、淘汰落后產能方面,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的兼并重組有望成為債券市場突圍的又一契機。目前,我國的并購融資渠道主要包括并購貸款和權益融資,不能完全滿足企業的融資要求。而債券是國外成熟市場并購融資的主要方式之一,發展并購債務融資工具有望破冰。

3.債券投資需求或將增加

商業銀行是目前債券市場的主要投資人,在穩健貨幣政策環境下,商業銀行對債券的配置需求或將有所增加。原因有兩方面:在穩健貨幣政策下,明年新增信貸規模預計大幅壓縮,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規模受限,在追求利潤的驅動下,將尋找替代的資金運用渠道,將更多資金投向債券市場。另一方面,如果加息仍采用非對稱加息的方式,貸款利率的提高幅度低于存款利率的提高幅度,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利潤率將受到壓縮,而債券市場的收益率隨加息而升高,相比之下,債券市場的吸引力明顯增強。

4.為債券市場開放和國際化帶來重要契機

當前流動性的泛濫,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外匯占款的快速增長,央行為了對沖外匯占款而投放大量基礎貨幣。如果允許企業發行美元債券,將有助于吸收外匯占款,減輕央行的對沖壓力。另一方面,允許外國企業發行人民幣債券,疏導國內流動性流向境外投資,也有助于改善流動性過剩的狀況。

三、債券市場發行和管理需要適當調整

債券市場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已經為實踐所證明。近年來,伴隨著債券市場的不斷擴容和制度建設的不斷完善,債券市場在支持經濟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提高微觀主體效益和競爭力方面都體現出了獨特的優勢。未來,在機遇和挑戰并存的大環境下,需要以更加積極、更加開放的態度加強債券市場的建設。

(一)抓住有利政策環境,大力促進債券市場的擴容

一方面,無論從絕對量和相對量來看,我國債券市場尤其是信用債市場都是發展嚴重不足。從信用債余額占GDP的比重來看, 2009年末我國僅為7.8%,這一比例僅相當于美國的1/10,不到韓國的1/4、泰國的1/3。債券市場擴容的趨勢將不會改變。同時,穩健政策下債券市場對于穩定經濟增長、應對通脹壓力的優勢將進一步受到重視。因此,應在統一認識,堅持場外市場發展為主,堅持市場化理念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債務融資,為促進經濟增長和防控通脹助力護航。

(二)以產品和制度創新,促進國家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

穩健貨幣政策下,同樣面臨經濟結構調整的難題。“十二五”規劃中,將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作為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要充分利用債券市場在調整產業結構中的積極作用,創造條件,促進這一作用的更好發揮。具體來看,一是在債券發行管理方面,通過行業的區別對待和募集資金使用的嚴格審核及監控,促進傳統產業的優化升級,發揮債券市場的產業結構調整功能;二是加大產品創新力度,通過并購債、高收益債等產品創新,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融資需求,加大對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促進國家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三是通過信用增進等制度創新,為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更好地利用債券市場提供便利,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瓶頸問題,通過中小企業競爭力的提高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的進程。

(三)加強對債券市場運行的管理

債券市場運行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對債券一級市場的管理,二是對債券二級市場的管理。

對一級市場而言,穩健貨幣政策下,包括銀行、企業在內的諸多市場參與主體對明年加息的預期變得日漸強烈。加息的預期以及加息通道的判斷可能造成企業發行較短期限的債券品種,同時也會導致投資者更加偏重于對短期債券的投資。因此,對于債券市場的監管機構而言,為適應市場的供求形勢,需要加強對一級市場變化趨勢的研究,以滿足市場各方的需求。

對二級市場而言,債券市場波動性和潛在風險的增加對風險預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一是對市場已發行債券企業進行全面的檢查,重點檢查其對流動性收緊的應變能力和財務的變化趨勢,梳理市場運行的整體狀況;二是加強對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的監測預警力度,尤其是一些產品定價權較弱、成本上升不能通過產品價格上漲充分抵消的行業和企業,更要密切關注其財務狀況的惡化情況,及時采取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償債風險;三是,建議對該類行業和企業加大市場檢查和監測的力度

(四)著力優化投資者結構

針對穩健貨幣政策下,銀行持有債券比例可能進一步提高的趨勢,為有效防止風險過度集中于銀行系統,要采取措施促進投資者隊伍的不斷優化:一是增加非銀行類的機構投資者的比重,推動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投資債券方面的法律障礙的消除;二是突破只有金融機構才能從事自營業務的政策,通過降低門檻、放開限制、市場創新等措施,給予非金融機構獨立、自主、平等參與債券投資的權利;三是加大對信用社、農商行等參與債券市場的輔導力度,提高其參與債券投資的水平和技能。

(五)穩步推進債券市場的國際化

抓住穩健貨幣政策所創造的有利契機,推動境外機構參與國內債券市場。一是推動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二是擴大境內發債的境外主體范圍,抓緊修改國際開發機構發債有關管理規定;三是在市場管理、會計準則、評級機構準入等方面,以更加務實、開放的態度,加強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部門等各方的溝通協調,積極參與各類標準制訂與討論,增強我們的主動權與話語權。但是,在債券市場的開放過程中,也要注意由此帶來的市場波動風險、市場傳遞風險和金融監管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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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世軍,陳珊,我國債券市場的持有結構特征及優化建議,中國貨幣市場,2010(12)

3.谷小青,美國高收益債券市場的發展及對我國的啟示,銀行家,2010(11)

篇10

【關鍵詞】新監管標準 商業銀行 資本管理

金融危機的爆發和迅速蔓延,充分暴露出此前金融監管的問題,新出臺的巴塞爾協議Ⅲ完善了資本框架,建立了逆周期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對于推動全球銀行業監管改革具有重大意義。

為了構建更完善的金融監管框架,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巴塞爾協議Ⅲ》為根據,結合國內銀行業經營和監管的實際情況,在2011年5月3日頒布了《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新監管標準),即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

新監管標準實現了宏觀審慎和微觀審慎監管的有機結合,統籌考慮了我國經濟周期和金融市場發展變化趨勢,科學明確了資本充足率、杠桿率、流動性和貸款損失準備四大新監管指標,進一步完善我國銀行業監管標準,致力于維護銀行體系的長期穩健發展。

一、新監管標準的重點內容

新監管標準的重點內容按照四大新監管指標總結如下:

(一)加強資本充足率監管

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分別最低5%、6%和8%。引入逆周期資本監管框架,即2.5%的留存超額資本和0-2.5%的逆周期超額資本。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附加資本要求暫定為1%,其和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最低11.5%和10.5%,若出現系統性的信貸過快增長,商業銀行需計提逆周期超額資本。

(二)建立杠桿率監管標準

杠桿率不低于4%,以控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積累。

(三)改進流動性風險監管

建立流動性覆蓋率(最低100%)、凈穩定融資比例(最低100%)、流動性比例、存貸比以及核心負債依存度、流動性缺口率、客戶存款集中度以及同業負債集中度等多個流動性風險監管和監測指標。

(四)引入貸款損失準備監管

貸款撥備率最低2.5%,撥備覆蓋率最低150%,原則上按兩者孰高的方法確定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損失準備監管要求。建立差異化的動態調整貸款損失準備制度。

二、新監管標準對中國商業銀行資本管理的影響

(一)新監管標準對銀行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在短期內,新監管標準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對我國商業銀行影響不大。但長期來看,我國資本市場不夠完善,利率還未完全市場化,商業銀行利潤主要依賴存貸利差,經濟增長對銀行信貸的依賴性較強。我國每年要保持8%-10%的GDP增速,銀行信貸就必須達到15-20%的增速,未來銀行將會面臨一定的資本缺口,大大增加資本補充的壓力。為了持續達到新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商業銀行可能要走向資本“補血”之路。

(二)新監管標準對銀行杠桿率的影響

吸取金融危機的教訓,監管者意識到低杠桿率是加重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所以新監管標準的杠桿率要求也比巴塞爾協議嚴格。

我國商業銀行依賴傳統信貸業務,表外業務占比較小,杠桿率普遍高于混業經營的歐美國家銀行。

從長期看,杠桿率將抑制商業銀行信貸擴張沖動,減少銀行從事復雜衍生品投資所帶來的風險。而隨著利率市場化的不斷推進,傳統信貸盈利模式受到約束,表外業務也在快速的發展,杠桿率一定會有所下降,未來為了保證達標就必須要計提更多的監管資本。

(三)新監管標準對銀行流動性的影響

國內大多數銀行能夠在短期內達到監管要求。多維度的監管體系,有利于推動我國商業銀行重視流動性風險管理,增加優質的流動性資產儲備和長期穩定資金來源,減少融資期限錯配。

新流動性監管標準不僅包括長期監管目標,還著重突出低于30天的短期監控目標。6月份銀監會開始實行日均存貸比考核,銀行不能只在月末、季末時點控制存貸比,為達標而推出高收益理財產品、高息攬儲等違規現象,必須每日調控存款和信貸節奏,有利于督促銀行加強經營和流動性管理,保證信貸發放的平穩有序。銀監會采取日均存貸比監管后,存款活期化、短期化現象卻日益突出,對存貸比等流動性監管達標將造成不小壓力。所以長期來看,商業銀行業務轉型要求迫切,要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增加其對凈資產收益率的貢獻。

(四)新監管標準對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的影響

通過分析可知,貸款撥備率=貸款減值準備金/貸款總額,撥備覆蓋率=貸款減值準備金/不良貸款,兩者差別在于分母。中小股份制銀行不良貸款率比五大行要低,所以在同樣貸款減值準備金條件下,中小銀行的撥備覆蓋率就更高。另外,各銀行都在加強對不良貸款的整治力度,使不良貸款余額和不良貸款率都有所下降,而貸款總額又因信貸擴張有所增加,故而導致撥備覆蓋率的升高和貸款撥備率的下降,甚至撥備覆蓋率全體達標。

2011年末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繼續提高,達到278.1%,比上年末提高60.4%;商業銀行的貸款撥備率為2.7%,比上年末提高0.21%,雖然行業平均為2.7%,但個別銀行不達標,如何解決該問題還得從分子與分母分別入手。

動態撥備調整制度大大提高了銀行信貸規模擴張的成本,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貸款的過快增長。這個2.5%的貸款撥備率下限,其實是出于控制信貸規模的考慮,是一種逆周期監管,有利于在當前信貸擴張時期積累資源,增加應對未來經濟可能處于下行周期的損失準備。

三、新監管標準下商業銀行資本管理的建議

(一)構建以內部融資為主的長期資本補充機制

對于未來將面對的資本缺口,國內銀行需要建立長期有效的資本補充機制。

目前股權融資是銀行補充資本的主要渠道,但有很大的局限性,股權融資使一級資本多為普通股權益,雖然吸收風險損失能力強,但成本較高,而且程序繁雜,影響原股東控制權,使其越來越難受到股東的青睞。另一重要渠道是發行次級債和混合資本債。目前我國長期次級債券基本上都帶有“贖回激勵”的條款,但根據巴塞爾協議Ⅲ關于二級資本工具贖回的限制性規定,該債券不能進入二級資本范疇。而且在未來國內銀行都會加大資本市場融資力度,貨幣政策又仍然趨緊,所以這些外源融資成本會不斷提高,使其失去優勢。

綜上可知,長期依賴外部市場頻繁再融資的模式已經難以持續下去,銀行應以內部資本積累為主,運用留存收益建立新的資本補充機制。內部融資雖然受到銀行自身經營業績的限制,但是相對外部融資更加靈活、有彈性,且成本低,不會稀釋股權。商業銀行可減少現金分紅比例、提高留存利潤,優先采取轉增股本金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樹立持續穩定發展理念,構建以留存利潤為主的長期資本補充機制。

(二)調整業務結構,轉型經營模式

基于國內銀行現狀,為持續達到新監管要求銀行急需改變傳統贏利模式。傳統信貸業務是資本消耗型業務,銀行應該加大風險權重低、資本消耗少的零售業務的營銷力度,大力發展資本占用較少、綜合回報高的中間業務,拓展潛力大的表外業務。比如可以拓展財富管理、私人銀行、業務、財務顧問等中間業務,適度調整保函、信用證等貿易融資表外業務的規模,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緩解資本瓶頸約束,促進銀行盈利模式的轉變。銀行在制定業務計劃時,應該分析其資本消耗、風險權重、盈利能力、流動性和客戶需求等特點再權衡取舍。對于風險權重高,流動性弱,但客戶需求高的業務,可提高定價轉嫁成本來繼續支持,否則采取退出戰略。

(三)調整資產負債占比,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

適當調整資產負債管理方式,擴大優質流動性資產,提高國債等風險加權系數為零的證券投資占比,適度降低銀行體系內資產,減少對同業存放和票據融資等業務的依賴,增強存款穩定性,提高零售存款和中小企業存款拓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