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合作社申請書范文

時間:2024-02-21 17: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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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合作社申請書

篇1

加入程序:加入人向合作組織理事會提交書面申請理事會派員調查了解申請人情況調查人員向理事會提供調查報告理事會根據調查結果審定申請人資格理事會審定合格后提交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會議審議批準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理事會通知申請人辦理加入手續并發放社員證。

退社程序:退出人向合作社理事會提交退出申請書理事會討論,如退出人符合本《合作社章程》規定,退出后不會危害本組織利益的,理事會即可批準,否則提交社員大會表決批準通知退出人辦理退出手續。

二、合作社登記、辦證有哪些優惠政策?

在合作社登記指導上,工商部門在登記注冊大廳公示登記的條件、程序、時限等,設立咨詢服務窗口,開通登記注冊“綠色通道”,規范登記行為,對符合條件的合作社當場辦理登記。在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等事項上,對于合作社都是免費的。簡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注冊、登記、審批等手續,免收辦證費用,嚴禁借機亂收費。

有關文件:《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中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等事項,工商、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應當提供便捷服務,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三、辦合作社,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中規定,合作社可享受12種稅收優惠政策,多為經營活動免稅方面。

1.銷售本社社員生產的農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從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以按國家規定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3.向本社社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4.與本社社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5.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征營業稅;

6.從事國家確定的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或者減征企業所得稅;

7.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8.對廢棄土地依法整治和改造的,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十年;

9.對合作社所有、用于農產品加工的生產經營用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實有困難的,依法定期免征或者減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取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征契稅;

11.本社農民從合作社取得的自產自銷農產品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12.其他應當享受的稅收優惠。

稅收優惠政策調整變動的,以國家稅收政策為準。

有關文件:2013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意見》中規定,把農民合作社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并作為單獨納稅主體列入稅務登記,做好農民合作社發票領用等工作。

四、政府有什么專項資金扶持合作社發展?

對于被認定為省級示范社的,省財政每年將安排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其開展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各級政府部門將整合涉農項目資金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尤其是各級示范農民合作社傾斜,隨著財力的增強要穩步增加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專項資金。各種涉農項目要向農民合作社聯社傾斜,優先委托農民合作社聯社承擔和實施。

篇2

主要做法和成果

第一,全面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此次調研的“兩大平原”地區的幾個縣、區,依靠縣(區)委、縣(區)政府的直接推動,建立起“一戶一冊”的農戶經濟檔案,設計好信用評估的標準體系,據此,對農戶進行信用評分和評級,作為農戶融資信用評估的參考依據,基本實現了信用評級和授信業務全覆蓋,為金融機構開展涉農貸款業務提供了信用平臺。例如,克山縣成立了全省首家農村信用信息中心,匯集和整合了政府相關部門、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等45家單位的全縣農戶、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四種類型主體的基本信息、銀行信息等,實現縣域內信用信息在45個成員單位之間的共享,并通過系統進行信用動態等級評定,評定結果作為金融部門為經營主體辦理抵押、擔保業務的參考,為增加涉農金融服務和防控農村金融風險夯實了基礎。目前,該系統已采集了6.3萬農戶和438家專業合作社的信用信息,初步建立了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截至2015年4月末,黑龍江省“兩大平原”地區共為253萬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較改革前增長25.9%,信用評價良好的農戶累計獲得貸款849億元。1.13萬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納入信用體系建設,其中6854戶獲得信用評價,較改革前增長35.5%。目前,共有18家縣域信用信息中心掛牌成立,累計評定和創建信用鄉鎮151個,信用村1735個,信用戶86萬戶。第二,不斷拓寬農村抵質押物范圍,農村資產抵押融資價值得到釋放。黑龍江“兩大平原”地區先后出臺了《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大型農機具抵押貸款業務指導意見》等多項政策措施,將各類農村動產、不動產、權益資產納入抵押擔保物范圍,以往無法實現抵押的廠房、棚室、畜牧活體以及農業訂單、倉單、應收賬款、租金、土地預期收益權等實現了可抵押融資。例如,綏棱縣依托哈爾濱銀行、農村信用社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具體程序是:由銀行先對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農戶進行貸前審查,符合條件的農戶由村民委員會提供土地權屬證明,出具土地價值評估報告,借款農戶攜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登記申請書、承包經營權證書(尚未發證的提供承包合同)、借款合同到鄉鎮農經站辦理抵押手續,經審核后銀行發放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經實地調查后確定,原則上不得超過土地經營權評估價值的70%。到期未能還本付息時,銀行有權對抵押物采取流轉等方式處置。如果抵押土地是合作社、專業大戶等通過土地流轉流入的土地,除了以上流程,還必須提供土地流轉經營書面合同、原承包人同意抵押的證明,且流轉經營期限必須在3年以上。截至2015年4月末,黑龍江“兩大平原”地區已將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糧食預期收益權、大型農機具、集體林權等11類17項農業資產納入抵押擔保物范圍,各類抵(質)押貸款余額206.8億元,同比增長63.6%,惠及農戶33.2萬戶、涉農企業750家,新型農業資產抵(質)押融資額度較改革前提高31%,融資期限最高達10年,還款方式包括按揭、分期、本息等多種還款方式,并實行階梯式優惠利率。其中,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已在“兩大平原”縣域全覆蓋,貸款余額136億元,同比增長91.7%。第三,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金融支農內容和手段日益豐富。改革試驗一年以來,“兩大平原”地區金融機構創新開發信貸品種和融資模式,大力發展產業鏈貸款、訂單融資、融資擔保等金融業務,農村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呈便利化、多元化的良好態勢。例如,哈爾濱市由政府、銀行和保險機構之間互補合作,開展小額保證保險貸款業務,即“政府農業發展基金+銀行貸款+保險保證”的貸款模式。具體做法是:政府設立農業發展基金,即擔保基金,并放大基金倍數,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根據信貸制度對借款人進行貸款受理,保險公司對借款人還款提供保證保險,當借款人未還款時,保險公司按照一定償付比例代為償還,超過保險公司合約責任的,由政府擔保基金進行償還。克山縣創新產業鏈貸款模式,打造“銀行+合作社+社員+融資擔保公司+保險+核心企業”的貸款模式。截至2015年6月末,“兩大平原”地區開辦了7大類22項農村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貸款余額684.9億元,較改革前增長20.8%,累計受益農戶59.5萬戶。第四,推進金融機構改革,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不斷完善。通過調研了解到,黑龍江“兩大平原”地區加快農村金融改革步伐,穩定和優化農村金融網點布局,推動銀行機構改制、擴股和引入民間社會資本,穩妥設立各類新型涉農金融機構,創新開辦融資租賃、信用合作、農資信托等現代金融業務,為金融改革提供了堅實的組織基礎。例如,綏棱縣的海鑫農村資金互助社是由銀監會批復,注冊資本200萬元,具有金融許可證,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只為社員提供存貸款和結算業務的社區互助金融機構。該社只面向社員提供貸款服務,最高貸款額不得超過其貸款人所持股金總額的10倍,對單一社員的貸款總額不超過資本凈額的15%,貸款最長期限為1年。貸款3000元以下,不足5日的,實行免息;貸款5日及以上的利率,按照不同用途、期限、額度實行差別利率,據了解,大部分貸款是13%的年息。截至2014年12月末,實現利潤70萬元。目前,該社已吸收社員480人,存款2100萬元,發放貸款2000萬元。在哈爾濱市雙城區調研時了解到,哈爾濱銀行在金融服務空白的鄉鎮、村屯以多功能POS機為載體,與村內小賣部、小超市等合作,采取商模式設立助農e站,每筆貸款的1.5%的利息分給商,額外每推薦1個農戶貸款獎勵15元。主要服務內容包括為附近的農村客戶辦理小額取款(由商墊付,上限為2000元,哈爾濱銀行與其在7個工作日內結算)、余額查詢、消費、公共事業繳費、轉賬匯款等業務。這種新型簡易的農村金融服務網點,解決了村屯沒有銀行網點的問題,受到偏遠地區農村居民的廣泛歡迎,極大地改善了農村地區支付環境。目前,哈爾濱銀行在雙城區各鄉鎮已設立了157個助農e站網點。從面上來看,截至2015年4月末,“兩大平原”農村地區擁有涉農金融機構網點1824個,涉農金融機構支行478個,較改革前增長0.4%;地方金融機構設立村鎮銀行19家,縣級以下地區新設涉農融資擔保機構10家、小額貸款公司28家,2家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多元化的金融組織體系逐漸形成。第五,積極構建新型農業保險體系,努力增強農業保險保障作用。從與省級各部門座談中得知,黑龍江省為進一步適應農戶對農業保險的實際需求,著力解決地方財力有限、低保障“不解渴”的問題,2015年采取了如下政策:一是擴大保險責任范圍,修訂種植業保險條款,賠償范圍由原規定的導致作物受損的7種災害,修訂為除人為故意、行政司法行為導致的損失,只要作物受損,保險公司均按照合同約定負責賠償,并且將全部損失的認定條件由90%作物損失降低為80%;二是重新設定保險金額檔次,簡化政策性險種保額分檔,水稻、玉米設定3檔保費和保險金額,大豆、小麥設定2檔保費和保險金額。修訂后保留了原來的15元保費,保障金額較2014年提高,最高檔保險金額均達到了省物價部門確認的作物直接物化成本;三是全面降低保險費率。修訂后水稻、玉米、大豆、小麥4種作物保險的平均費率分別較原條款降低1.5、1.77、2.81、3.46個百分點。通過降低費率,一方面,減輕農戶繳費壓力、擴大財政資金效應,鼓勵農戶和縣級政府更多地選擇高保障產品;另一方面,倒逼經辦公司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壓縮成本。克山縣在探索農業保險經營模式創新方面,正著手推進農業保險互助試點,以現代農機合作社、百強規范社為主體,吸納2000畝以上規模經營主體參與,聯合組建農業保險合作社。目前已確定合作社120家,參保土地100萬畝,互助資金3000萬元。截至2015年4月末,“兩大平原”地區農業保險服務網點已達50家,較改革前增加6家;近一年農業保險費收入11.8億元,較改革前增長4%;農業保險覆蓋率35%,較改革前提高4.2個百分點;修訂實施了新的農業保險條款后,農業保險費率下降了25%,種植險平均每畝繳納保險費下降了50%,進一步降低了農業保險成本。

存在的問題

第一,農村金融市場不健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依然突出。從網點布局看,“兩大平原”縣及以下地區農村信用社機構網點占比高達81.8%,在調研中幾個縣區都反映,鄉鎮及以下地區金融網點僅有農信社和郵儲銀行,國有大型銀行機構網點均設在縣城和市區內,股份制銀行基本未介入農村金融市場。從農村金融市場改革情況看,黑龍江省農村信用社改制完成率僅為12%,低于全國平均水平12個百分點。從新型機構發展情況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資金信用合作組織、民間借貸服務中心等機構規模較小,金融占比不足10%。由于農村金融市場競爭性不足,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的選擇性和可得性差,貸款利率偏高。截至2015年4月末,黑龍江“兩大平原”地區涉農貸款加權平均利率高于全部貸款0.48個百分點,農戶貸款加權平均利率高于全部貸款1.45個百分點。第二,農村信用體系仍不健全,金融生態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受農村經濟發展落后、信用意識淡薄、信用環境建設基礎差以及地方政府主導性不強等因素制約,“兩大平原”地區農村信用體系仍有待完善。農村信用評定率僅為79.5%,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建檔率僅為21.9%。從面上來看,“兩大平原”地區僅有35.3%的縣城建立了信用信息中心,無抵押信用貸款規模較小。農村誠信宣傳教育還不夠深入,逃廢貸、合同違約失信現象還時有發生。第三,農村現代化金融服務相對薄弱,服務功能單一。截至2015年4月末,“兩大平原”地區每萬人擁有POS機、ATM機分別比黑龍江全省平均水平少0.37個、3.59個;個人持有銀行卡1.53張,比全省平均水平少0.1張;農產品收購非現金結算率僅為75.8%,農村現金使用量依然較大;互聯網金融在農村地區普及率較低,網上銀行普及率僅有21.2%,手機支付普及率僅有13.6%;偏遠地區和特困地區金融基礎設施滯后,農村金融服務便利度仍然較低。第四,農業保險保障程度不足、覆蓋面窄,保險服務產品不足。由于農業保險業務風險大、成本高,部分保險公司對開辦農業保險積極性不高,加之國家財政對農業保險的補貼范圍狹窄,導致農業保險市場主體少、保險品種單一。同時,農業保費中央負責40%,地方負責60%,以200萬畝的玉米種植面積、最低15元的保費檔次計算,縣級就要配套450萬元保費補貼,往往難以落實到位。保險保障程度低也是在此次調研中發現的較為突出的問題,目前大多數縣市只有15元一個檔(縣級無力配套更高檔次的保費),玉米每畝最高賠付額只有145元,而每畝的最低物化成本要400元以上。截至2015年4月末,“兩大平原”地區,種植業保險承保覆蓋率僅為42%,養殖業承保覆蓋率僅為37.9%,大部分耕地和牲畜并未入保,保險范圍僅包括涉及財政補貼的水稻、玉米、大豆、小麥、奶牛和能繁母豬六類,經濟作物和其他農資未納入保險范圍。種植業保險補償標準還沿用2008年的測算水平,補償額平均僅占種植成本的30%左右,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我們調研的縣、區,2015年農民投保積極性和保障面積均有縮減的趨勢。第五,農村投融資結構失衡,直接融資比重偏低。通過實地調研和座談發現,“兩大平原”地區農村金融供給仍以間接融資為主,銀行貸款占據融資主導,農業生產對信貸資金的依賴度較高。黑龍江省人民銀行介紹,2014年發行的中短期票據共有90多億元,其中20億涉農,但只是“北大荒”集團一家公司所發。黑龍江省涉農的企業多以中小型為主,難以滿足發債等直接融資的評估要求,目前黑龍江地區涉農企業的公司債、企業債、區域集優債等皆為空白,直接融資渠道較窄。當地人民銀行提供數據顯示,“兩大平原”地區備春耕期間一般農戶60.5%的生產資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71.7%的資金依靠銀行貸款,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僅發行1支,規模僅為4000萬元。縣域農產品期貨交易、股權交易等服務機構還處于空白,涉農信貸資產證券化、農產品期權、農產品指數等新型業務匱乏,多層次、多元化的農村資本市場還沒有真正形成。

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