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國資改革方案范文
時間:2024-02-21 17:59:3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國企國資改革方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有業內人士分析,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數易其稿且遲遲難定的原因在于各部委都有各自的思路和考量,特別是國資系統兩大出資人――財政部和國資委。而兩者的態度和分歧又往往為外界所關注和津津樂道。
今年年中,財政部披露了新一輪國企改革的時間表:2014年研究國企改革總體意見;2015年啟動幾家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組建試點,印發混合所有制等實施辦法;2016年到2020年分批完成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組建等。
在財政部的積極表態下,隨后國資委也推出了“四項改革”方案,并引起了比之前表態更高的關注度。在外界看來,手中掌控著眾多企業的國資委的改革舉動畢竟還是“更有看頭”。盡管試點方案讓不少人大呼“失望”,但已經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后中央層面披露的最詳盡的改革方案了。
日前,記者就國資國企改革中財政部和國資委各自的改革思路和職責定位等問題專訪了江蘇省鎮江市國資委副主任譚浩俊。
《新理財》:國資委和財政部門未能完全達成共識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譚浩俊:按理來說,在改革問題上,無論是國資委還是財政部,都不應存在分歧,至少,不應出現觀點和看法明顯不一致的地方。但從媒體報道的情況來看,兩家在很多問題上觀點并不一致,看法也存在較大差異。說到底,還是立場問題,是站在什么立場看改革,站在什么立場討論改革方案。應當說,兩家在改革問題上都有合理的地方,也都存在不合理的方面。而歸根結底,則是權力分配問題。財政部希望更多地在規則制定上具有足夠話語權,讓國資委重點在考核和監管方面做工作,而國資委毫無疑問不會將規則的制定權全部放給財政部。不僅如此,和社會保障部的關系也是很微妙的。中央決定由馬凱同志擔任國企改革的牽頭人,說白了,也就是為了協調好幾大部門的關系。我認為,在財政部也有監管企業、也承擔著監管任務的情況下,如果規則制定完全由財政部來負責,不太合適。除非財政部不承擔監管任務。但從現實來看,又似乎不大可能。所以,兩家還是應當坐到一起,共同商量規則的制定,并按照企業不同情況,明確具體的監管任務。
《新理財》:有分析認為,國資委的改革思路是主張在增量上做文章,而財政部門則是更希望盤活存量。您如何評價這種改革思路?
譚浩俊:兩種觀點都是單一的,是不可行的。既然是改革,不僅存量要改,增量更要改。考慮到目前企業的實際情況,可以采取吸引增量、盤活存量的方式,像中石化的改革就比較容易受到投資者的歡迎,也可以取得社會各方面的理解。關鍵在于,要做好資產評估工作,避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新理財》:但是其實中石化的改革樣本當初也是引發了質疑,再加上中信國安的改革方案,圍繞其中的爭議基本都是集中在對改革的兩點擔憂上。首先,這是不是一場私有化的改革,國有資產會不會變相流入所謂的權貴階層。
譚浩俊:上一輪的國企改革,反映最集中、最普遍,也是最激烈的一個問題,就是國有資產流失。特別是地方在改革過程中采用的經營管理層收購方式,更是公開性和透明性極差,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更嚴重。
但是擔心改革就是私有化,是思想僵化的表現。需要把握好的是,改革不能讓國有資產流失,要選合適的投資者。中石化的改革是值得推廣的,但又不是每個企業都具有這樣的條件的。改革怎么推進,還是要實事求是、因企而定,切不要搞“一刀切”。
《新理財》:其次是,如何消除民資參與其中的重重顧慮?
譚浩俊:民間資本對參與國企改革有顧慮,主要還是因為政府不放權,沒有真正想引進戰略投資者,使民間資本投入的錢變成了財務投資,而不是戰略投資,董事會、監事會等也都是在政府的掌控之下。
所以在改革過程中,一定要按照市場化的要求進行,選什么樣的戰略投資者,轉讓多少股權,以什么方式轉,都由企業按照市場化要求進行,而不是政府的意志進行。還要操作程序陽光透明。切不可私下交易、暗箱操作,尤其不能在沒有程序的情況下進行操作。要消除其他所有制資本的顧慮,切不要在改革過程中為了一時之需,將戰略投資降格為財務投資,使其他所有制資本的參與熱情受到影響。
《新理財》: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升為國家戰略,目前多個省市出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比如,有的省份提出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比重超過70%,還有的省份提出5年左右使70%左右的國企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以及有的地方提出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比重達到60%左右,等等。從中我們看到了很多數字,不過混多少和怎么混完全是兩個概念吧?
譚浩俊:我認為,制定目標要充分考慮實際,而不能是“拍腦袋”的決定。改革需要有目標,但不是隨便下的。能否建立混合所有制,建立什么樣的混合所有制,需要依據不同企業的不同實際。上一輪改革拼速度、拼效率的教訓必須吸取。改革還是要尊重實際、尊重員工的意愿、尊重企業的前景,不能由官員來確定改革的目標和方向。對不同企業,應當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能放的放掉,能混合的混合,而不是一個混合比例是多少。因為,能不能混,還得看社會資本的態度。混合以后是否就一定發展得更好,也要看以什么樣的方式、與什么樣的對象混合。“拉郎配”是混不好的,還會把企業送上絕路。
《新理財》:混合所有制改革究竟應該追求什么樣的目標和結果?
譚浩俊:資產證券化、企業整體上市,是改革的目標和方向。但是,在這些已經公布了方案的省份,是不是能在提出的時間內完成整體上市和資產證券化的目標,不僅要看企業的態度,更要看市場的態度。想一想,目前IPO排隊的企業有多少,能否在三年內消化完畢都是問題。如果再有這么多企業整體上市,資本市場能否承受,資金能否承受,都是一個問題。更何況,中央企業也在謀求整體上市,那需要多少資金支持。上市也需要積極穩妥,需要循序漸進,不要搞,企業不允許,市場不允許,投資者更不支持。
篇2
陽光所國企混改與員工持股研究中心明律師認為,302號文是國企改革尤其是“雙百企業”的沖鋒號,針對相當部分“雙百企業”存在“不想改、不敢改、不會改”的情況,302號文強化問題導向,針對“雙百企業”在推進綜合性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共性問題,通過落實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強化激勵、著力激發企業微觀主體活力的有關工作要求,提出抓改革落實、鼓勵探索創新的具體措施。為幫助大家快速理解302號文的內容,現將302號文進行解讀如下。
一、明確“雙百企業”混改方案審批主體
(一)中央企業所屬的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雙百企業”(商業一類)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業審批;
(二)中央企業所屬的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雙百企業”(商業二類)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業審核報國資委批準;
(三)地方“雙百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決策與批準程序按照各地國有資產監管相關政策執行。
明律師解讀:與《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的精神一樣 ,除商業二類國企,商業一類“雙百企業”的混改方案審批權下放到央企集團總部,不需要報國資委審批。
二、細化“雙百企業”公司治理的要求
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一企一策”確定對“雙百企業”的授權放權事項,建立差異化、科學化、精準化的管控模式和運營機制,充分落實“雙百企業”董事會對企業中長期發展的決策權、經理層成員選聘權、經理層成員業績考核和薪酬分配權、職工工資分配權等權利,充分保障經理層經營自主權。
明律師解讀:“雙百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到底如何完善?302號文給出細化要求,包括授權放權、管控模式、運營機制、董事會權責、經理層經營自主權等。
三、推動“雙百企業”轉換經營機制
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指導推動“雙百企業”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支持鼓勵“雙百企業”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并采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
明律師解讀:屬于“三項制度”改革的事項,302號文明確了“雙百企業”是“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傳統的國企領導干部產生方式將發生根本性的改變。
四、“雙百企業”實施更加靈活的工資總額管理
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對“雙百企業”及所出資企業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工資總額管理方式,“雙百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定內部薪酬分配。
(一)支持鼓勵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對商業一類“雙百企業”實行工資總額預算備案制管理;
(二)支持鼓勵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對“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三項制度改革到位、收入分配管理規范”的商業二類“雙百企業”, 實行工資總額預算備案制管理;
(三)對行業周期性特征明顯、經濟效益年度間波動較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況的“雙百企業”,實施工資總額預算周期制管理,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周期內的工資總額增長應當符合工資與效益聯動的要求。
明律師解讀:302號文突顯對“雙百企業”工資總額管理上的靈活高效的導向,從工資總額預算備案制管理到工資總額預算周期制管理,總有一款適合你。
五、支持“雙百企業”建立正向激勵體系
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指導推動“雙百企業”綜合運用好各種正向激勵政策和工具,堅持短期與中長期相結合,堅持結合實際、能用盡用,建立健全多層次、系統化的正向激勵體系。
“雙百企業”可以綜合運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等中長期激勵政策,不受試點名額限制。實施各種形式股權激勵的實際收益水平,不與員工個人薪酬總水平掛鉤,不納入本企業工資總額基數。實施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可以結合企業改革發展情況合理設置授予業績條件和有挑戰性的行權(解鎖)業績條件。非上市“雙百企業”可以結合本企業實際,借鑒國內外成熟有效的中長期激勵實踐經驗,在本企業大膽探索創新,實施不同方式的中長期激勵。
明律師解讀:所謂正向激勵,就是基于“增量效益”基礎上的“增量激勵”,讓員工能分享企業新增的效益和改革紅利。302號文首次明確“雙百企業”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無需申報試點,全部可以為我所用。
六、突破不允許“員工持股上持下”的禁令
根據《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國資發改革〔2008〕139號)有關精神,“雙百企業”及所出資企業屬于科研、設計、高新技術企業的,其科技人員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持有子企業股權的,可以報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事后備案。其中,地方“雙百企業”為一級企業,且本級企業科技人員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持有子企業股權的,須報經同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批準后實施。有關“雙百企業”應當在相關持股方案中明確關于加強對實施、運營過程監督的具體措施,堅決防止利益輸送和國有資產流失。
明律師解讀:這是自139號文出臺后,第一次突破不允許“員工持股上持下”的禁令,針對屬于科研、設計、高新技術企業的“雙百企業”及所出資企業,科技人員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持有子企業股權的,可以報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事后備案。
七、加強“雙百企業”黨建工作
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指導推動“雙百企業”明確黨委(黨組)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使“雙百企業”黨委(黨組)發揮領導作用制度化、規范化、具體化,確保“雙百企業”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
明律師解讀:302號文進一步明確加強黨建的措施和目標,即通過黨委發揮領導作用的制度化、規范化、具體化,確保黨委實現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目標。
八、“雙百企業”法無禁止即可為
支持鼓勵“雙百企業”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改革精神,主動探索、銳意創新。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全面落實《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要求,對“雙百企業”改革創新過程中的失誤錯誤進行綜合分析,對該容的大膽容錯,切實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同時,鼓勵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建立健全符合本企業、本地區特點的改革容錯糾錯機制。
明律師解讀:法無禁止即可為,還有改革容錯糾錯機制為你保駕護航,“雙百企業”不要在等待觀望了。
篇3
浙江省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遼寧交通建設投資集團交通規劃設計院等地區的多家科研院所入圍第三批混改試點企業。
事實上,《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國發〔2015〕54號)就曾點名“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型企業”,表示將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試點,并支持對企業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等持股。
除去地方科研院所,媒體記者獲悉,沈陽機床廠也是入圍第三批地方混改試點的企業之一。
其實早在2017年12月5日,沈陽機床(000410)的公告中已經透露了該廠即將推動混改的信息,根據沈陽機床當天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沈陽機床(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沈機集團”)已于12月1日收到國家發改委、國務院國資委、工信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央行、銀監會及證監會等八部委聯合印發的通知。
上述八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沈陽機床廠綜合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資財管〔2017〕1222號)表示,《沈陽機床廠綜合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重大事項】
溫氏股份:子公司發起設立農業基金 預計總規模不超過10億元
溫氏股份(300498)公告,全資子公司溫氏投資擬2.7億元與廣東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為普通合伙人發起設立農業基金。基金預計總規模不超過10億元,其中第一期4億元,第二期6億元。基金主要投資廣東省內的企業,不超過50%的資金比例投資在與溫氏股份有上下游產業鏈合作關系的外省企業。
篇4
國企改革除了央企的六家試點公司和四個試點方向外,各省市國企的改革也在有序鋪開,北京、上海、廣東、山東等地陸續公布了省屬國企改革的方案,本文主要探討下山東省國資改革方案及其涌現的投資機會。
近期山東省出臺了《關于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相關意見》,這次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國有出資企業被定位為利潤中心。山東將根據不同省屬國有企業功能定位,確定國有股權比例。除重要礦產資源、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中的少數骨干企業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外,其他企業的國有股權依據發展狀況和市場規則有進有退。此次改革路線圖明確,山東將鼓勵非國有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等多種形式參與省屬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發股票。
這標志山東省新一輪國資改革的啟動,山東省是全國經濟規模的第三大省,山東省經濟結構面臨深刻調整,以山東省管企業為例,山東省管企業近年來利潤出現大幅度下滑,山東省屬國有企業前年利潤下降52%,去年下降58%,今年一季度又下降40%多,省管企業連續兩年盈利水平大幅下降,突出反映了省管國有資產布局不合理,在鋼鐵、煤炭等產能嚴重過剩產業中占比過高,在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比例偏低。客觀的經濟結構要求山東積極進行改革,而山東也有優良的改革基因,諸城國企產權改革曾是中國國企改革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同時郭樹清的上任也有助于山東的改革向更市場化、效率更高的方向發展。
山東省是國資大省,A股市場山東企業有151家,2013年年報顯示的總資產合計12615.3億元。截止2014年7月25日,山東上市企業總市值為10008.57億元。煤炭、電力及公用事業、家電、有色金屬、交通運輸、輕工制造、汽車、鋼鐵行業的公司平均總資產規模較大,是山東省重要的支柱產業。省屬國企中魯信集團、兗礦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華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黃金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高速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或者參股的公司均有在二級市場上市的公司。
從投資機會來看,山東省國有資本重點布局的領域主要集中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國有資本退出醫藥、商貿零售和食品飲料等行業將是主旋律,那么來自戰略新興產業的浪潮集團旗下的浪潮信息和浪潮軟件值得關注,來自先進制造業的中國重汽、濰柴動力、濰柴重機、亞星客車同樣值得關注;另外華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國資面臨退出,相關上市公司如新華醫藥、魯抗醫藥、銀座股份、魯商置業值得關注;魯信集團公司和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分別定位“通過資本經營提升股權價值、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與“提高國有資產資本化、資本證券化比例,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兩大集團公司旗下在二級市場分別以控股和參股的形勢持有魯信創投和魯銀投資。
篇5
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試點的頂層指導文件日前已經報送國務院,國務院下屬多個部門正在就此文件進行會商,待審議后最終方案將擇機公布。
作為國務院國資委十項改革的細項之一,國企員工持股的范圍、對象和持股比例是頂層方案里重點考量的問題。據悉,頂層方案的思路是,在員工持股范圍上,試水先從子企業開始操作,而不是集團公司。其中,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型企業將是優先支持試水員工持股的范圍。此外,這一輪的員工持股對象既不是平均持股,也不是全員持股,而是“管理層及骨干員工”持股。具體到改革方式上,可能是“增量優先”,員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等方式。
目前,20多個省市陸續公布了員工持股的相關改革方案,廣東對相關比例的規定是“員工持股的總比例不能超過20%和個人持股比例不能超過5%”。相關國資人士表示,新一輪員工持股改革的原則是“一企一策”,在持股比例的界定上不會搞“一刀切”。
這一輪的員工持股所“綁定”的大前提是混合所有制,這也意味著,員工持股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之下進行。相關專家解釋,之所以要先混合所有制才能員工持股,是因為在混合所有制之后,可以實現多元化的制衡,能保證進行員工持股的時候在權力上有所掣肘。
是激勵不是福利
員工持股屬于企業長期激勵的一種,旨在“最大化”員工的主人翁感及組織承諾。其興起于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客觀看,員工持股能夠把經營者及員工切身利益與國企經營好壞相捆綁,以破解國企出資人與經營層、經營者與普通員工之間長期存在的利益脫節難題。
某種意義上講,員工持股還是為了解決“人”的問題,因為現代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離不開人才。國企在此方面的挑戰更大,尤其是隨著許多國企走向國際化運營、產融結合的業務拓展,更需要在全球范圍內有效配置人才。
在推動改革過程中,應重視以下問題。一是避免員工持股福利化而形成“大鍋飯”。其中,改革的核心是為了與激勵約束機制相匹配,而不是簡單增加福利。同時既要討論管理層持股,也要探討普通職工持股,形成有效的多層機制。二是雖然民營企業在員工持股方面已有充分探索,但國有資產流失風險卻一直困擾著國企,需避免這項改革使得少數“內部人”獲益。三是實施股權激勵需要一套嚴格的公司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體系做支撐,同時也難以由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一刀切”,因為不同企業的現實操作模式也大有不同。如果做不好,股權激勵可能就變成股權糾紛和人員流失。四是需要處理好與資本市場的關系,使二者能夠良性互動。例如,員工持股計劃多以認購非公開發行股份、二級市場購買兩種方式進行,可帶外部杠桿和不帶外部杠桿等。如果市場發生大幅波動,或許員工持股也將成為“雙刃劍”,或者影響員工積極性,或者對外部投資者利益產生影響。
國企員工持股推進的前提條件
相關專家認為,國企員工持股應在具備以下前提條件的情況下審慎推進。
首先,目標企業應處于競爭性市場中。因為,一方面,國企產權改革中,資產(產權)的價格是一個關鍵點,而要形成各方認可的均衡價格,只有在競爭性市場中通過比較同業相關指標才能使之具備合理的市場基礎;另一方面,在非競爭性市場中,即使繞開資產價格這個關鍵點(有可能形成一次性國資流失),由于該市場中的國企很容易利用優勢地位獲得非市場性額外收益,消費者福利有可能因此持續受損。
篇6
(一)明確了指導思想,確定了工作目標。指導思想:以“管少、管好、管強”為目標,以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系為基礎,以深化國企改革為重點,大力實施“三個一批”,即對優勢骨干企業和重點企業進行規范的股份制改造,推動戰略重組,做強做大一批;對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多元化改造,國有產權基本退出,放開搞活一批;對長期停產、資不抵債、盤活無望的企業通過關閉清算、破產等形式,退出市場一批。推進我市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競爭力和帶動力。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的近期目標:建立起國有資產監管體系的基本框架,*5年完成企業改制60戶,國有產權比重降到50%以下。*6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基本完成第一批監管企業的改革改制任務和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
(二)建立健全了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加強了對重點企業的監管。一是建章立制,依法監管。先后研究制定了幾十個規章制度,形成了比較健全的制度體系,為建立規范有序的國資監管新體制、依法推進企業改革改制奠定了制度基礎。二是清產核資,摸清家底。完成了93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國有參股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摸清了市屬監管國有企業的“家底”。三是改革企業考核分配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研究出臺了《濟南市市屬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和相關配套制度。完成了12家試點企業*4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兌現工作;與15戶重點監管企業簽訂了*5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調整企業領導班子20個,選拔了27名優秀人才充實企業領導班子,免職14人。查處案件20余起。四是突出重點企業監管,完善監事會工作制度。向11家骨干企業派出監事會。完成了對10余家重點企業經營狀況、經濟責任以及專項資金使用等審計工作。
(三)堅持以“三個一批”為主線,加快推進國企改革改制。一是出臺了加快企業改革改制政策。研究制定了《深化企業國有產權改革指導意見》、《關于企業市屬國有產權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范了改革程序,有效化解了制約改革改制的許多矛盾和問題,有力地推動了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二是派駐幫助企業改革改制指導組,加大改革攻堅力度。從全市抽調155名機關干部組成40個幫助企業改革改制指導組,派駐到特困企業指導改革改制工作。三是將89戶企業移交縣區管理,分級推進改革。截至目前,89戶企業已完成改制17戶,年底前還能再完成15戶。四是組建濟南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搭建三個平臺。將39戶中小型國有(集體)企業授權其管理,形成了國資委監管、投資控股公司運營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
篇7
不明就里的人們糊涂了:為什么在國企取得巨大發展成就的當口,2012年開始,國內一批知名經濟學家卻似乎“不約而同”地對國企改革掀起了新一波異常激烈的猛擊,在他們的主張中已經開始涉及到國企“存廢”的問題,甚至提出取消國資委、發改委,乃至建議將國有資產以一人一股的方式分配給每一個國民等。一時間,數石激起萬層浪,輿論鼎沸。
與其說如今的國企改革進入深水區,倒不如說國企改革越來越直接觸及其內在本質問題:所有權、利潤分配、壟斷與不公平競爭,當然也包括張維迎教授所提到的“國有企業的外部性”。改革路在何方?
首先應該明確一點:改革不是革命。一切過于激進的主張顯然無益于問題的真正解決。無論國有企業目前的問題多么糟糕,都不應該也無法成為“廢除國有企業”或張維迎教授建議的“國有企業,國有和國有控股的企業真正降低到GDP的10%以下”的理由。在一個崇尚“統”與“合”、厭惡“分”與“裂”的民族,“國有”、“中央”、“集權”是這種民族特質的自然延伸和依托。另外,作為一個后發的國家,中國如果不集中力量是根本無法在西方業已構筑好并占盡優勢的全球經濟政治格局下實現突圍的。最后,在中國最初民營經濟不發達、市場化環境不健全的時候,國有企業作為國家重要產業的引領和支柱、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穩定基石的功能和作用是無法被抹殺的。
歸結下來,此次再掀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目的有三:一是破除國有企業的行政性壟斷問題,讓民營企業能夠在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環境中參與競爭;二是解決國有企業的利潤分配問題,真正體現“全民所有”而不是事實上的“少數人占有”。三是構建國有企業真正適應市場經濟客觀要求的產權結構和管理模式,形成參與全球競爭的硬實力。
目前“混血經濟”幾乎成為絕大多數國企改革成功范例的一個共性特征。“混血經濟”不能簡單理解為股權多元化。“混血經濟”不僅僅是國資與民資、外資在資本層面的融合,更要探討基于這種股權的多元化來系統設計規范化的公司治理結構、多層級的管控體系和市場化的運行機制;用外資、民資在規范治理、市場化運作等方面的先進手段和優勢經驗來沖擊和改造國有企業在上述領域的結構性缺陷,最大化規避由于國資一股獨大,導致國企治理形同虛設、行政代替管理、機制低效僵化等問題。更重要的是通過同室辦公、融合對比,讓以往生活在單一國企環境中的管理者和員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外企與民企在治理、管控以及市場化意識等方面的優勢,從心底和靈魂深處認同“混血”后給國企肌體所帶來的改造效果――公司效率的改善,公司效益的提升,行政等級的淡化,能者多勞、多勞者多得制度的確立,企業家精神和職業經理人文化找到生存土壤等等。這無疑會進一步激發國企改革的內在信心,從心底主動擁抱變革――由此形成一個正向良性改革循環。
在民營經濟發達的浙江省,國企和民企相比,在銀行融資、政策支持等方面幾乎占不到什么特別的便宜,更不要說從所謂的“壟斷”中獲得什么超額收益――正是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反而給很多浙江國企探索“混血經濟”的改革模式提供了外在和內在的動力。
浙江省物產集團是世界500強企業,是中國最大的生產資料流通企業和綜合性內外貿易及批發零售服務集成商。作為一家處在完全競爭領域的省屬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浙江物產集團的“混血”特征非常明顯。集團下屬的各業務公司引入民營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以及員工持股已經成為非常普遍的做法。引入民資或普遍的員工持股現象似乎非但沒有引發很多對國企改革預設的惡性問題,反而促使浙江物產集團無論在做“大”更在做“強”上實現大跨步的提升,用事實證明了國有企業不僅在基礎性、公益性領域可以做大做強,在完全競爭領域,也可以做強做大。事實上,引入民資和員工持股只是浙江物產集團取得成功的表象,更為本質的是,如今在浙江物產集團內部已經形成了貫穿集團各層級的、市場導向的運營和管理機制,行政級別和權力尋租在浙江物產這家“國有企業”中已經異常淡化。
杭州金融投資集團是2012年2月以杭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財開投資集團公司為基礎,整合市屬國有地方金融平臺,新成立的現代化金融控股經營企業。雖然集團剛剛成立一年,但“市場化”的理念在集團內部已經深入人心,亦成為推動集團內部資產優化重組的內生動力。集團旗下的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更是多年前就引入了國際戰略投資者:摩根士丹利,不但在合規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技術和項目資源等方面獲得全球性資源支持,更基于這種“混血”平臺,建立起優秀的管理團隊和完備的管理體制,通過切實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富有彈性的制度安排推動業務創新,促進人才的競爭和流動――杭州工商信托的成功無疑為杭州金投集團上下員工堅定市場化改革信心提供了最直接和鮮明的參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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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2005年到2007年的“股改行情”,我們認為,國企混改的揭幕值得重視,這場變革將催生出A股新一輪大牛市。在中國特殊的國情下,國企是A股市場構成的主體,其業績改善對市場整體上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股改造就上一輪大牛市
上一輪牛市的起始點為2005年,上證指數由998點上升到2007年最高6124點。該輪牛市開啟的原因和動力無疑來自于股權分置改革。
在股權分置改革之前,中國股市因為特殊歷史原因和特殊的發展演變,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這種“股權分置”的狀態存在弊端,嚴重影響了A股市場的發展。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同時存在,產生了不同股不同權,從而影響了股票的合理定價,并且衍生出諸如惡性圈錢、市盈率過高、股票市場定位模糊,不能有效與國際接軌等問題。而2005年開始的股權分置改革正是通過全流通的方式解決以上問題,以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積極發展。
股改也確實造就了上一輪大牛市,顯示出資本市場對這一重大制度性變革的認可。
國企混改揭幕 推進速度加快
今年7月15日,國資委啟動了央企“四項改革”試點,其中之一是在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等開展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在消息公布的第二天(7月16日),證券市場就給予了積極的回應,中國醫藥(600056)和中國建筑(601668)開盤后快速上漲。
事實上,A股本輪行情自7月中下旬開啟,在時間節點上與國企混改的揭幕高度重合。
我們提請投資者注意,此次國企混改的背景決定了其推進的速度和力度或超出一般預期。A股市場曾經掀起兩股與國企改革相關的投資浪潮。第一次是1998年重組股熱潮,第二次是2007年央企資產注入、整體上市行情。但相比較而言,本輪國企改革更多樣化,除了資產注入、重組外,還有混合所有制、引入戰投、股權激勵等多種機會。
在政策推進速度上,我們也可以觀察到,國資委推出的國有企業改革試點,在4個方向推進改革,6家央企集團參與。并且從2013年底上海地方國資改革文件以來,共有15個省份了本地國資改革相關的文件,會議召開次數密集。可以大膽預期的是,國企改革未來還將不斷加速推進。
國企混改出臺的背景是龐大的國有企業資產運營效率并不理想。以上市國企為例,其ROE長期低于A股上市公司整體的ROE,而且有擴大的趨勢,而銷售利潤率在2007年之后也顯著的低于A股上市公司銷售利潤率。(參見圖二)
事實上,“國企混改行情”已經在部分試點公司和推出改革方案的公司上開啟。國企混改對上市公司股價的推動,我們認為可以從短期和長期兩個維度進行,即“短期看資產重估,長期看業績提升”。
興業證券策略團隊認為,經過過去幾年行情的劇烈分化,國企集中的周期性行業以及大市值股票的表現持續落后于整體,已經處于估值較低的位置,不少已經處于股價低于凈資產的狀態。因此,在經濟企穩、股價處于底部的背景下,改革成為這些公司提升估值的新變量。
另外,國企混改長期看基本面改善――上市公司治理變化將提升盈利,混合所有制下股權結構的變化、公司治理、激勵機制的變化,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產生正面影響推動公司的發展,從而提升業績。但值得強調的是,這可能需要好幾年的時間才能體現出來。
國企混改將催生新一輪大牛市
對比2005年開啟的股改以及2005年開啟的上一輪大牛市,我們可以看到,A股市場正面臨新一輪的重大變革,國企混改將強力催生新一輪大牛市。其核心邏輯在于,國有企業不僅是中國經濟的主體,也是構成A股上市公司的主體,國企運營效率的提升及業績的改善,將帶動大指數的上行。
在過去的幾年中,以創業板指數為代表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股價漲幅較大,創業板指數從2012年末的585點上行到最高1571點,已經是名符其實的牛市行情。但這部分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占整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體量偏低,因此以上證指數進行觀察,A股仍然是一個不斷下跌的熊市。
換言之,沒有上市國企的崛起,A股市場不可能成就新一輪的大牛市。
以數據而論,國資委的數據顯示,截止2014年7月,國有企業總資產9.79萬億,總收入27.2萬億,總利潤1.43萬億。國有資產總體規模龐大。在資本市場上,國有企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A股市場上共有977家國有企業,占公司總家數的38.5%,但是國有企業的總資產、總股東權益、總收入與總利潤占比均超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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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報今年2月4日曾率先報道了《電網主輔分離改革今年有望重啟》,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電網主輔分離改革將由發改委與國資委、電監會、水利部、財政部,能源局等部門一起共同負責推動。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2010年深化國有企業和壟斷性行業改革工作的其他內容:由工信部與廣電總局以推進廣電和電信業務雙向進入為重點,制訂三網融合試點方案并開展試點,探索建立保障三網融合規范有序開展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由發改委和工信部等推進鹽業管理體制改革,出臺鹽業管理體制改革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推動形成新型食鹽供給體制和鹽業管理體制;國資委牽頭,加快推進大型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母公司層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根據記者掌握的情況,電網輔業分離可能將與國資委直接監管的電力顧問集團、水電顧問集團,水電建設集團、葛洲壩集團重組一起進行,四大輔業集團重組成兩家:水電建設集團和水電顧問集團重組成中國電力建設集團,葛洲壩集團和中國電力顧問集團重組成中國電力工程集團。
同時,電網輔業分離可能分為兩部分:一方面,同一網省的輔業單位成建制的進入同一電力建設集團,全國省(區、市)的網省輔業單位分在兩半,分別歸屬中國電力建設集團和中國電力工程集團,比如,湖北省屬電力輔業單位整體劃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江蘇省屬電力輔業單位整體劃歸中國電力工程集團;另一方面,對于地市及以下層級的輔業單位以及各級“三產”企業比如電力賓館、醫院等,由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按照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相關政策實施改制分離,
值得注意的是,電網企業中區域、省級電網企業所屬的勘測設計單位,火電、水電、送變電施工企業和修造企業等輔業資產有可能全部被分離,劃入上述新組建的兩大集團,保持獨立法人地位。
國資委相關人士認為,這種重組方式有助于順應國際總承包經營模式發展要求,符合央企現狀,兼顧電力體制改革和央企重組需要,避免二次重組,減少改革阻力。
電網主輔分離改革對業界來說并不陌生。2002年2月10日,國務院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確定“廠網分開”、“主輔分離”、“主多分離”,“輸配分開”的改革方向。但是,整整八年過去了,主輔分離遲遲沒有邁出實質性步伐,甚至連主多分開都難以推動。
電網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暫留在國網和南網的網省輔業單位共170家左右,凈資產達一兩百億元,但利潤總額并不高,只有十幾億元,倒是職工隊伍龐大,達30萬人左右。總體來看,是歷史欠賬多,社會包袱重,分離難度大。
史立山:風電企業應提前布局10MW風機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今日表示,我國風電機組的技術有待提高,機組規模應當更快地提高。企業要提前布局10MW機組的研究。
史立山稱,隨著風電規模越來越大,風電并網、運行管理的難度也不斷加大,他表示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加強風能規律研究,建立風電的預測,預報機制,并在運行系統中進行實施。同時,風機技術水平有待提高,以保證電網運行安全;風電機組應該向更大規模發展。他表示,目前中國1.5MW機組技術比較成熟,但容量需要更快速的提高,使得陸地風電主力機組到3MW,海上風電機組到5MW,并提前布局10MW的機組研究。此外,還要研究更大范圍地消納風電。
中電聯:將加大對智能電網研究規劃力度
在日前召開的2010年信息技術與智能電網建設峰會上,中電聯行業發展規劃部有關人士透露,目前正在研究編制的電力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中,智能電網是重要組成部分,未來中電聯將加大對智能電網的研究規劃力度,并對規劃實行滾動調整制度。
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國家層面的能源“十二五”規劃草案也已基本形成了,正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該規劃中也涉及到智能電網的內容,但智能電網在規劃中的具體內容還有待探討,例如如何將信息化注入到智能電網中、如何進行技術,產品研發,形成一體化的智能電網等。
清潔能源投資 中國居全球首位
中國在清潔能源領域的投資是全球最大的,這些投資的驅動力主要來自政策法規,但也有降低成本和能源安全等單純的商業因素。今天,獨立非營利組織“碳信息披露項目”(CDP)和多利益相關方構成的“可再生能源效率伙伴關系計劃”在京一份題為《巴西、中國、印度、南非企業清潔能源投資趨勢》的報告,對中國的清潔能源投資現狀做出上述判斷。
報告顯示,中國公司正準備在能源效率領域進行大額投資。接受調查的多家公司解釋說,能源效率在過去多年一直是他們優先考慮的問題。這些公司一般是從1999年到2006年之間開始把這個問題作為重點戰略考量。大多數公司提到,除了成本,非財務考量在能源效率投資決策中也非常重要,比如合規、聲譽、節能和環保收益。
2010年,在中國最大的前100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公司填寫了CDP信息披露請求的問卷,18家向CDP提供了相關信息,這是該報告出爐的數據基礎。
接受CDP訪談的11家公司分別是國家電網公司(電力),招商銀行(金融)、格力電器(家用電器)、諾維信中國(制藥),北京德清源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農產品),萬科集團(房地產)和不愿具名的汽車企業、能源設備和服務企業、汽車設備生產企業、家用電器生產企業各一家。
11家受訪企業中的7家稱,已經制定了企業能源效率或減排計劃,其中有5家提到了量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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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已經成為當今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主旋律。其經濟學的基礎,來源于福利經濟學家將完全競爭和壟斷兩種情況的比較,前者的消費者剩余和生產者剩余達到最大,后者存在福利損失三角形。然而,在反壟斷這個問題上,反對什么樣的壟斷,如何反壟斷,經濟學界內部至今也沒有達成一個共識。
拋開經濟學的純理論分析,且讓我盡可能的列出電網壟斷的危害,看看哪些是“拆分”可以解決的。
(一)電網的壟斷首先是因為“自然壟斷”這一特質造成,按照經濟學的定義,“自然壟斷”產生的基礎是單一企業生產所有產品的成本小于多個企業分別生產這些產品的成本之和。然而,自然壟斷附帶的這種規模經濟本身并不是我們要反對的,一味強調拆分電網會破壞這種規模經濟,拆分多個企業后反而可能會導致平均成本增高。
(二)壟斷的危害還在于為維護壟斷地位而阻礙技術進步,更進一步,將壟斷延伸到如發電裝備、電動車充電等其他相關領域,阻礙了相鄰市場的競爭和創新。對于這種行為的控制,國際上更多的是通過利益受損企業對壟斷企業發訟的形式,利益受損方有動機并且有預期的收益進行此種行為。訴訟的裁判,也需要結合商業和技術兩方面因素來考慮。
(三)當然,還有人指出,壟斷企業由于地位超然,管理運營上可能會存在效率低下,但運營效率的下降不是壟斷的必然結果,企業都會因為規模擴大而效率降低,也會因為風險控制而效率降低,如何兼顧規模、風險、效率,是一個管理學的研究范疇。拆分引入競爭可能會增加效率,但會喪失規模效應,增加風險控制難度,綜合權衡損益,可能只有拆完了實踐很長時間才能有結論。
(四)壟斷危害的核心在于:制定壟斷價格,牟取壟斷利潤,從而造成經濟學所謂的“生產者剩余和消費者剩余的福利損失”。目前我國的電價是政府主導的行政定價,拆分電網的改革方案,最大的初衷就是希望通過此種行為在發、輸、配的各個環節都能實現市場競爭定價。沿襲這種思路,就需要先在發、輸、配的各個環節都形成競爭主體,這就有了“拆分式”改革一說。然而,反觀我國目前發電領域已經形成了獨立的競爭個體,發電企業上網競價還是難以推行,搞過的試點效果并不好。政府對電價的控制不是松了而是比以往更加嚴苛了,原因有兩個,一個是產權問題:競價主體的產權在經濟學意義上是不明晰的。競價電廠都屬于國企,價格再低也能競買因為即使虧損也是虧國家不虧個人;另一個是風險問題:都是國家電廠,競爭一定會有應贏有輸,未競成的電廠怎么存續?國家不可能讓它們破產,否則一旦國家對電力需求量增大,有限的電量如何滿足?
所以,拆分并不必然導致電力競價,甚至可以講,拆分進而形成法人主體只是競價的一個表面形式,國網內部同樣可以通過設置利潤中心的形式實現拆分所要達到的目的,但是這些是遠遠不夠的。市場競爭定價被經濟學譽為最理想定價模式,然而市價的采用是奢侈的,因為產權的界定、風險的規避等等問題帶來的社會成本或交易費用不菲。改革開放之初,把拆成家庭承包責任制,微觀經濟主體是有動力的,那是因為吃大鍋飯來的福利損失,遠遠大于家庭承包后的交易費用,這是“干”和“不干”的區分,不算自明,如今的電網改革,拆分成本太大,再加上競價后被淘汰企業的破產成本以及競價所帶來的風險等眾多因素,拆分改革可能釋放的紅利很難推動各方微觀主體去行動。